遂 教 函 2016 30 号 遂 宁 市 教 育 局 遂 宁 市 大 学 中 专 招 生 委 员 会 印 发 遂 宁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及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教 育 ( 教 体 社 事 ) 局 招 委, 市 直 属 公 民 办 学 校 : 现 将 遂 宁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及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实 施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遂 宁 市 教 育 局 遂 宁 市 大 学 中 专 招 生 委 员 会 2016 年 4 月 5 日
遂 宁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及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实 施 办 法 根 据 遂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遂 宁 市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 遂 府 办 函 2010 73 号 ) 文 件 精 神, 并 结 合 实 际, 特 制 定 遂 宁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及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 以 下 简 称 中 考 ) 实 施 办 法 一 报 名 志 愿 填 报 ( 一 ) 报 名 时 间 及 方 式 今 年 参 加 中 考 考 生 实 行 网 上 报 名 市 内 学 校 就 读 的 考 生 须 在 2016 年 3 月 28 日 4 月 1 日 期 间 登 录 遂 宁 招 生 考 试 网 ( 网 址 : WWW.SNSZSKS.cn), 通 过 网 上 填 报 并 提 交 报 名 信 息 2016 届 市 内 所 有 初 中 毕 业 生 都 要 参 加 考 试 市 外 户 籍 在 遂 就 读 的 初 中 毕 业 生 市 内 户 籍 在 外 就 读 的 初 中 毕 业 生 均 可 报 名 参 加 遂 宁 市 组 织 的 中 考, 享 受 同 等 待 遇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由 就 读 学 校 组 织 报 名 社 会 考 生 市 外 就 读 返 遂 考 生 到 市 县 区 招 办 指 定 的 报 名 点 报 名, 报 名 截 止 时 间 为 5 月 10 日 报 名 时 考 生 须 交 验 居 民 身 份 证 或 户 口 簿, 考 生 填 报 的 姓 名 年 龄 族 别 及 身 份 证 号 必 须 准 确 无 误 每 位 考 生 须 交 近 期 正 面 免 冠 1 寸 彩 色 照 片 1 张, 用 于 办 理 准 考 证 使 用 - 2 -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的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工 作 由 所 在 学 校 和 所 在 县 ( 区 )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 社 会 考 生 市 外 返 遂 考 生 的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由 所 在 地 的 县 ( 区 ) 招 办 指 定 的 报 名 点 负 责 下 列 对 象 不 能 报 考 : 1. 初 中 非 应 届 毕 业 年 级 学 生 和 已 取 得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及 以 上 学 校 学 籍 的 在 校 生 ; 2. 因 触 犯 刑 律 已 被 有 关 部 门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或 正 在 服 刑 者 各 县 ( 区 ) 要 按 照 遂 宁 市 大 学 中 专 招 生 委 员 会 遂 宁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做 好 我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及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的 通 知 ( 遂 招 委 2016 5 号 ) 文 件 要 求 认 真 组 织 报 名 工 作 ; 各 中 学 组 织 每 位 考 生 在 就 读 中 学 报 名, 考 生 报 名 号 由 县 ( 区 ) 招 办 按 市 上 统 一 要 求 编 排 ; 考 生 准 考 证 号 由 市 招 办 统 一 编 排 体 育 考 试 理 化 实 验 操 作 考 试 均 使 用 编 排 的 同 一 报 名 号, 文 化 考 试 使 用 准 考 证 号 市 直 属 园 区 准 考 证 由 学 校 组 织 统 一 填 写 ( 二 ) 志 愿 填 报 及 修 改 时 间 :1. 志 愿 填 报 及 修 改 时 间 5 月 23 日 27 日 为 集 中 填 报 志 愿 时 间,6 月 17 日 18:30 前 为 考 生 本 人 修 改 志 愿 时 间, 市 外 考 生 市 外 就 读 返 校 考 生 于 6 月 17 日 前 可 在 网 上 或 到 市 县 区 招 办 填 报 修 改 志 愿 2. 考 生 自 主 填 报 志 愿 考 生 志 愿 实 行 网 上 填 报 修 改 考 生 本 人 在 征 求 家 长 意 见 后, 按 市 教 育 局 公 布 的 招 生 学 校 录 取 批 次 自 - 3 -
主 填 报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志 愿, 所 在 学 校 不 得 统 一 代 学 生 填 报 或 修 改 志 愿 ; 考 生 凭 报 名 号 和 个 人 登 录 密 码 登 录 遂 宁 招 生 考 试 网 ( 网 址 : WWW.SNSZSKS.cn) 选 择 修 改 符 合 本 人 意 愿 的 学 校, 也 可 持 有 效 证 件 到 当 地 招 办 咨 询 修 改 志 愿 3. 每 位 考 生 可 填 报 8 所 学 校 考 生 可 分 别 填 报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职 学 校 志 愿, 普 通 高 中 可 填 报 4 所 学 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可 选 择 4 所 学 校 ( 具 有 中 职 招 生 资 质 并 经 我 市 同 意 来 遂 招 生 的 学 校 ) 填 报 志 愿 考 生 还 可 选 择 调 配 意 向, 在 所 填 志 愿 未 被 录 取 时, 根 据 调 配 意 向 进 行 录 取 五 年 制 高 职 专 科 与 省 级 示 范 性 高 中 不 能 兼 报 市 县 ( 区 )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招 生 办 和 各 中 学 要 多 形 式 加 强 对 考 生 填 报 志 愿 的 指 导 工 作, 充 分 尊 重 考 生 选 择 学 校 的 权 利, 认 真 组 织 指 导 考 生 按 本 人 意 愿 在 网 上 填 报 志 愿, 严 禁 学 校 统 一 代 学 生 填 报, 严 禁 任 何 其 他 人 员 更 改 考 生 志 愿 考 生 报 名 信 息 志 愿 信 息, 由 县 ( 区 ) 招 办 负 责 采 集, 市 直 属 中 学 ( 含 园 区 所 属 中 学 ) 由 市 招 办 负 责 采 集 考 生 报 名 信 息 数 据 库 于 4 月 20 日 前 报 市 招 办 二 考 试 ( 一 ) 文 化 课 考 试 于 2016 年 6 月 12-14 日 进 行 6 月 12 日 6 月 13 日 6 月 14 日 上 9:00 11:00 9:00 11:00 9:00 11:00 午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下 午 3:00 5:30 理 科 综 合 3:00 5:00 文 科 综 合 - 4 -
( 二 ) 体 育 理 科 实 验 操 作 考 试 于 2016 年 5 月 底 前 结 束, 具 体 时 间 和 考 试 实 施 办 法 另 行 通 知 ( 三 ) 艺 体 特 长 生 专 业 测 试 在 5 月 底 前 结 束 ( 四 ) 成 绩 呈 现 方 式 与 计 分 办 法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以 等 级 形 式 呈 现, 等 级 分 为 A B C D 四 级 等 级 划 分 按 遂 宁 市 2016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等 级 划 分 表 ( 附 件 1) 实 施 升 学 成 绩 以 分 数 形 式 呈 现, 具 体 为 :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各 科 满 分 分 别 为 150 分 ; 理 科 综 合 满 分 200 分, 其 中 物 理 100 分, 化 学 70 分, 生 物 30 分 ; 文 综 满 分 150 分, 其 中 思 想 品 德 70 分, 历 史 50 分, 地 理 30 分 ; 体 育 满 分 40 分 ; 理 科 实 验 操 作 满 分 20 分, 其 中 物 理 化 学 各 10 分 ; 总 分 860 分 ( 五 ) 考 试 范 围 和 要 求 1. 各 学 科 低 中 高 难 度 题 目 的 比 例 为 6:2:2, 以 课 程 标 准 为 出 题 依 据 2. 语 文 考 试 全 面 考 查 学 生 掌 握 和 运 用 汉 民 族 语 言 的 能 力, 强 调 对 语 言 文 化 知 识 积 累 的 考 查 阅 读 试 题 内 容 以 课 外 文 字 材 料 为 主, 注 重 对 文 章 整 体 的 感 知 理 解 和 领 悟 能 力 的 考 查 写 作 淡 化 文 体 要 求, 鼓 励 学 生 写 真 情 实 感 3. 数 学 考 试 在 考 查 学 生 基 本 运 算 能 力 思 维 能 力 和 空 间 观 念 的 同 时, 着 重 考 查 学 生 运 用 数 学 知 识 分 析 和 解 决 简 单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设 计 一 定 的 结 合 现 实 情 境 的 问 题 和 开 放 性 问 - 5 -
题, 不 出 繁 难 的 计 算 题 和 证 明 题 4. 英 语 考 试 着 重 考 查 学 生 理 解 运 用 语 言 的 能 力 降 低 对 语 法 的 要 求, 不 出 偏 难 的 语 法 试 题 今 年 听 力 考 试 的 分 值 约 为 总 分 的 20% 5. 理 科 综 合 考 试 注 重 结 合 具 体 问 题 考 查 学 生 对 基 本 概 念 和 原 理 的 理 解 分 析 和 解 决 简 单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适 当 增 加 开 放 性 题 目 6. 文 科 综 合 考 试 着 重 考 查 学 生 对 基 础 知 识 基 本 能 力 的 掌 握, 加 强 并 重 视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使 试 题 贴 近 学 生 生 活, 适 当 设 计 一 些 综 合 性 试 题, 鼓 励 学 生 有 自 己 的 见 解 7. 体 育 考 试 着 重 考 核 学 生 是 否 具 有 健 康 的 体 质 良 好 的 锻 炼 习 惯 一 定 的 锻 炼 技 能 8. 理 科 实 验 操 作 考 试 重 点 考 核 学 生 的 基 本 操 作 和 实 验 能 力 具 体 内 容 以 市 教 育 局 2016 年 2 月 印 发 的 遂 宁 市 初 中 毕 业 生 暨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说 明 为 准 ( 六 ) 考 点 设 置 要 求 1. 各 县 ( 区 ) 考 点 应 相 对 集 中 设 置, 既 要 保 证 统 一 考 试 的 严 肃 性 和 规 范 性, 又 尽 可 能 方 便 考 生 就 近 参 考 各 县 ( 区 ) 考 点 考 场 设 置 情 况 于 5 月 10 日 前 按 遂 宁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暨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考 点 考 场 设 置 表 ( 附 件 2) 要 求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 6 -
2. 各 县 ( 区 )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严 格 按 考 点 设 置 要 求, 从 考 点 环 境 听 力 考 试 设 备 食 宿 条 件 交 通 卫 生 及 安 全 供 水 供 电 社 会 治 安 等 各 方 面 周 密 安 排, 确 保 试 卷 安 全 和 考 试 顺 利 进 行 选 派 监 考 员 必 须 执 行 交 叉 回 避 的 原 则 3. 考 试 期 间, 市 中 考 领 导 小 组 将 派 出 巡 视 组 对 各 县 ( 区 ) 考 试 情 况 进 行 巡 查 各 县 ( 区 )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招 委 ( 办 ) 也 须 派 出 巡 视 员 对 本 县 ( 区 ) 各 考 点 考 场 考 试 情 况 进 行 巡 视 督 查 ( 七 ) 考 试 试 卷 领 取 及 保 管 1. 各 县 ( 区 ) 市 直 属 学 校 所 需 试 卷 数 务 于 5 月 10 日 前 将 遂 宁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暨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试 卷 需 求 统 计 表 ( 附 件 3)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2. 中 考 试 卷 领 取 时 间 领 取 地 点 另 行 通 知 3.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试 题 和 参 考 答 案 属 国 家 秘 密 材 料 各 县 ( 区 ) 教 育 局 及 考 点 要 参 照 普 通 高 考 试 卷 保 管 的 相 关 要 求, 严 格 做 好 试 卷 的 安 全 保 密 工 作, 确 保 试 题 答 卷 的 绝 对 安 全 ( 八 ) 各 高 中 学 校 可 组 织 户 口 在 市 外 且 在 市 外 学 校 初 中 毕 业 未 参 加 遂 宁 组 织 的 中 考 愿 意 到 遂 宁 就 读 高 中 的 学 生 举 行 自 主 招 生 考 试, 考 试 时 间 可 于 6 月 15 日 20 日 进 行, 各 学 校 拟 录 名 册 应 于 6 月 23 日 前 报 市 中 考 领 导 小 组 审 批, 审 批 后 方 可 发 出 录 取 通 知 书 ( 遂 宁 市 普 通 高 中 自 主 招 生 拟 - 7 -
录 取 名 册 样 表 见 附 件 8) 各 学 校 在 报 名 时 应 准 确 登 记 考 生 毕 业 学 校 和 身 份 证 号 码, 无 身 份 证 号 码 将 不 予 注 册 高 中 学 籍 未 经 市 中 考 领 导 小 组 审 批 监 章, 各 校 提 前 发 放 或 自 行 发 放 的 录 取 通 知 书 一 律 无 效, 不 得 予 以 注 册 普 通 高 中 学 籍 三 命 题 阅 卷 中 考 继 续 实 行 全 市 统 一 命 题 统 一 制 卷 统 一 制 定 参 考 答 案 和 评 分 标 准 统 一 阅 卷 统 一 成 绩 合 成 今 年 继 续 实 行 网 上 评 卷 考 试 成 绩 公 布 后, 考 生 本 人 凭 报 名 号 和 个 人 登 录 密 码 在 遂 宁 教 育 网 查 询 四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 一 ) 根 据 四 川 省 发 改 委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发 改 价 格 [2012]641 号 ) 文 件 规 定, 今 年 考 生 报 名 时 须 缴 纳 报 名 考 试 费 60 元 其 中 文 考 40 元, 体 考 8 元, 理 科 实 验 操 作 考 试 12 元 考 生 报 名 考 试 费 由 各 县 ( 区 ) 学 校 严 格 按 标 准 收 取, 不 得 加 收 其 他 任 何 费 用 ( 二 ) 市 教 育 局 按 所 有 考 生 文 考 每 人 20 元 收 取 试 卷 工 本 费 及 命 题 考 试 组 织 评 阅 试 卷 组 织 录 取 高 中 新 生 建 档 信 息 采 集 等 费 用 其 余 经 费 留 作 县 ( 区 ) 统 一 组 织 考 试 开 支 五 招 生 计 划 及 招 生 范 围 - 8 -
( 一 ) 招 生 计 划 2016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另 行 下 达 省 级 示 范 性 普 通 高 中 2016 年 定 向 切 块 分 配 的 招 生 计 划, 其 比 例 应 达 到 统 招 计 划 总 数 的 50%, 另 外 50% 统 招 计 划 面 向 全 市 招 生 各 初 中 学 校 应 优 先 推 荐 建 档 立 卡 的 贫 困 家 庭 学 生 享 受 定 向 分 配 计 划 的 学 生, 必 须 是 在 市 内 从 初 中 一 年 级 入 学 并 就 读 毕 业 的 学 生, 因 父 母 工 作 调 动 而 正 常 转 学 的 学 生 必 须 是 读 满 2 个 学 年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五 年 制 高 职 专 科 招 生 计 划 由 市 招 生 办 另 行 公 布 ( 二 ) 各 学 校 招 生 范 围 面 向 全 市 招 生 的 学 校 : 各 类 省 级 示 范 性 高 中 学 校 和 民 办 高 中 学 校, 其 它 各 类 高 中 学 校 的 特 色 优 势 育 人 专 业 面 向 本 县 ( 区 ) 或 服 务 区 范 围 招 生 的 学 校 : 除 面 向 全 市 范 围 招 生 的 其 他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六 录 取 ( 一 ) 录 取 依 据 : 文 考 总 分 加 各 类 加 分 综 合 为 录 取 依 据, 今 年 考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作 录 取 参 考 ( 二 ) 录 取 工 作 在 市 中 考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下, 由 市 中 考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市 上 统 一 设 立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录 取 场, 具 体 录 取 时 间 另 行 通 知 ( 三 ) 录 取 工 作 严 格 按 照 遵 循 考 生 志 愿 的 原 则 从 高 分 到 低 分 依 次 录 取 - 9 -
( 四 ) 录 取 工 作 同 批 分 两 类 进 行 ( 五 ) 市 内 公 民 办 学 校 不 得 自 行 录 取 考 生 第 一 批 次 : 普 通 高 中 第 一 轮 次 : 省 级 示 范 普 通 高 中 民 办 高 中 录 取 新 生 ( 含 定 向 分 配 及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家 庭 考 生 和 艺 体 特 长 班 招 生 计 划 自 主 招 生 ) 第 二 轮 次 : 其 他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新 生 第 二 类 : 中 职 学 校 按 照 考 生 填 报 的 中 职 学 校 志 愿 实 行 一 轮 录 取, 调 配 后 仍 未 完 成 计 划 的 学 校, 可 组 织 自 主 招 生 面 向 全 市 招 生 的 五 年 制 高 职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由 市 招 生 办 组 织 实 施 普 通 高 中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招 收 在 市 内 学 校 就 读 未 参 加 全 市 中 考 的 学 生, 该 类 学 生 将 不 予 注 册 高 中 学 籍 所 有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不 得 以 招 收 市 外 学 生 的 名 义 招 收 已 被 市 内 其 他 各 类 学 校 录 取 的 学 生 高 中 新 生 学 籍 注 册 以 统 一 审 批 录 取 的 名 册 为 准 七 艺 术 体 育 特 长 生 定 向 切 块 分 配 计 划 招 生 办 法 艺 术 体 育 特 长 生 招 生 办 法 : 各 中 学 招 收 艺 术 体 育 特 长 生 (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学 校 招 收 足 球 特 长 生 ) 招 生 计 划 在 本 校 招 生 计 划 内 确 定 招 生 人 数, 专 业 测 试 办 法 由 各 县 ( 区 )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专 业 测 试 成 绩 于 6 月 5 日 前 报 市 教 育 局 体 卫 艺 术 - 10 -
科 ( 样 表 见 附 件 6) 其 文 考 成 绩 录 取 线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本 校 文 化 类 统 招 录 取 线 的 70%, 专 业 成 绩 特 别 优 秀 的 可 适 当 放 宽 定 向 切 块 分 配 计 划 招 生 办 法 : 按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精 神, 省 级 示 范 性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统 招 计 划 (50 %) 定 向 切 块 分 配 的 考 生, 可 按 计 划 在 各 学 校 统 招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下 30 分 以 内 录 取 ( 以 下 达 的 定 向 切 块 分 配 招 生 计 划 的 学 校 为 单 位 ), 采 取 单 独 计 划 等 方 式 切 实 增 加 贫 困 地 区 农 村 初 中 学 校 学 生 升 入 省 级 示 范 高 中 的 比 例 各 初 中 学 校 按 照 分 配 的 名 额 推 荐 并 公 示, 考 生 填 报 的 志 愿 应 与 被 推 荐 的 学 校 一 致 各 县 ( 区 ) 汇 总 后 于 5 月 20 日 前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 附 件 5) 八 加 分 政 策 1. 少 数 民 族 归 侨 华 侨 港 澳 台 籍 考 生 加 5 分 2. 烈 士 子 女, 一 至 四 级 残 疾 军 警 因 公 牺 牲 军 警 的 子 女 加 5 分 3. 获 得 国 家 专 利 和 市 及 以 上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的 青 少 年 科 技 创 新 大 赛 电 脑 制 作 大 赛 一 等 奖 省 优 秀 艺 术 人 才 大 赛 二 等 奖 以 上 的 学 生 加 5 分 4. 由 省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主 办 的 体 育 竞 赛 获 得 个 人 项 目 前 3 名 和 集 体 项 目 前 3 名 的 主 力 队 员 加 10 分 ;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主 办 的 体 育 竞 赛 获 得 个 人 项 目 前 3 名 和 集 体 项 目 前 3 名 的 主 力 队 员 加 5 分 第 3 4 项 所 列 项 目 仅 限 于 初 中 阶 段 获 奖 或 取 得 的 成 绩, - 11 -
考 生 同 时 具 备 所 列 项 目 中 一 项 以 上 加 分 政 策 的, 只 能 享 受 其 中 加 分 最 高 的 一 项, 不 累 计 加 分 符 合 以 上 加 分 条 件 的 考 生 名 单 获 奖 证 书 复 印 件, 由 各 县 ( 区 ) 教 育 局 于 5 月 20 日 前 将 遂 宁 市 2016 初 中 毕 业 暨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享 受 加 分 考 生 审 核 表 ( 附 件 4)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审 核 认 定 九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特 色 优 质 教 育 自 主 招 生 加 分 测 试 试 点 根 据 市 委 市 政 府 印 发 的 遂 宁 市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遂 委 发 [2011]4 号 文 件 ) 精 神, 凡 经 市 中 考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的 面 向 全 市 招 生 的 学 校 特 色 优 质 育 人 专 业, 可 编 制 自 主 招 生 加 分 测 试 方 案, 由 县 ( 区 ) 教 育 局 审 核 汇 总 报 市 教 育 局 审 批 后 方 可 实 行 学 校 自 主 招 生 测 试 达 合 格 等 次 加 10 分, 达 优 秀 等 次 可 在 50 分 内 确 定 具 体 加 分 分 值, 累 计 计 入 总 分, 享 受 自 主 招 生 测 试 加 分 的 考 生 若 第 一 志 愿 填 报 测 试 学 校, 方 可 有 效 自 主 招 生 加 分 名 额 控 制 在 特 色 优 质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5% 以 内 学 校 自 主 招 生 加 分 测 试 应 于 5 月 底 前 完 成,6 月 5 日 前 将 名 单 ( 附 件 7)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十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严 肃 招 生 纪 律 全 市 中 考 工 作 涉 及 面 广 社 会 关 注 程 度 高 各 县 ( 区 ) 教 育 局 招 委 要 高 度 重 视,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认 真 实 施, 确 保 2016 年 中 考 各 项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2016 的 中 考 工 作, 要 继 续 严 格 执 行 市 政 府 提 出 的 五 条 - 12 -
禁 止 性 规 定 即 : ( 一 ) 严 禁 封 锁 招 生 信 息 全 市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的 招 生 信 息 和 宣 传 资 料, 生 源 学 校 必 须 向 全 体 学 生 公 开, 并 将 招 生 信 息 传 递 至 每 一 个 参 考 学 生 ( 二 ) 严 禁 强 迫 和 纂 改 考 生 志 愿 各 学 校 要 加 强 填 报 志 愿 的 指 导, 尊 重 学 生 和 家 长 的 选 择, 不 得 强 行 要 求 学 生 填 报 某 校 ( 三 ) 严 禁 用 经 济 手 段 组 织 生 源 生 源 学 校 ( 含 个 人 )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向 招 生 学 校 收 取 或 变 相 收 取 生 源 组 织 费, 招 生 学 校 ( 含 个 人 ) 不 得 采 取 任 何 形 式 的 经 济 手 段 组 织 生 源 ( 四 ) 严 禁 违 反 计 划 招 生 和 超 计 划 招 生 未 经 批 准, 各 县 ( 区 ) 和 招 生 学 校 不 得 改 变 计 划 招 生, 不 得 录 取 市 内 未 参 加 中 考 的 学 生, 否 则, 不 予 办 理 录 取 手 续 和 注 册 学 籍 ( 五 ) 严 禁 提 前 擅 自 招 生 在 市 中 考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组 织 录 取 前, 各 县 ( 区 ) 和 招 生 学 校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提 前 和 擅 自 招 生 凡 违 背 上 述 五 条 禁 止 性 规 定 的 市 县 ( 区 )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有 关 学 校 及 个 人, 将 取 消 当 事 人 当 年 评 职 评 优 评 先 资 格 ; 对 县 ( 区 ) 学 校 在 下 达 评 职 评 优 评 先 指 标 上 予 以 扣 减 ;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还 将 会 同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对 相 关 县 ( 区 )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有 关 责 任 人 学 校 校 长 及 当 事 人 - 13 -
给 予 相 应 的 处 理 或 党 纪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移 交 纪 检 或 司 法 部 门 处 理 附 件 :1. 遂 宁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暨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等 级 划 分 表 2. 遂 宁 市 2016 初 中 毕 业 暨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考 点 考 场 设 置 表 3. 遂 宁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暨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试 卷 需 求 统 计 表 4. 遂 宁 市 2016 初 中 毕 业 暨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享 受 加 分 考 生 审 核 表 5. 遂 宁 市 2016 年 省 级 以 上 示 范 高 中 学 校 定 向 切 块 分 配 推 荐 学 生 名 单 6. 遂 宁 市 2016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艺 术 体 育 专 业 测 试 成 绩 名 册 7. 遂 宁 市 2016 年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特 色 优 质 教 育 自 主 招 生 加 分 测 试 学 生 名 单 8. 遂 宁 市 2016 年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自 主 招 生 拟 录 取 名 册 - 14 -
附 件 1 遂 宁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及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等 级 划 分 表 总 分 等 级 划 分 等 级 百 分 比 区 间 总 分 100% 860 A [80,100] [680,860] B [65,80) [553,678] C [50,65) [425,553) D [0,50) [0,425) 注 : 区 间 含 意 : 以 [80%,100%) 为 例, 是 指 大 于 等 于 80% 小 于 100% - 15 -
附 件 2 遂 宁 市 2016 初 中 毕 业 及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考 点 考 场 设 置 表 县 ( 市 区 )( 盖 章 ) 填 报 日 期 : 月 日 考 点 名 称 考 点 代 码 考 点 组 成 学 校 及 代 码 考 场 数 考 生 人 数 考 点 负 责 人 备 注 注 : 此 表 应 于 5 月 10 日 前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 16 -
附 件 3 遂 宁 市 2016 初 中 毕 业 及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试 卷 需 求 统 计 表 县 ( 市 区 )( 盖 章 ) 经 办 人 姓 名 : 联 系 电 话 : 县 ( 市 区 ) 参 考 人 数 大 袋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理 科 综 合 文 科 综 合 小 袋 答 案 大 袋 小 袋 答 案 大 袋 小 袋 答 案 大 袋 小 袋 答 案 大 袋 小 袋 答 案 合 计 注 :1. 每 一 大 袋 装 试 卷 30 份, 小 袋 5 份 ; 答 案 填 份 数 ; 备 用 试 卷 由 市 上 根 据 各 区 县 考 点 设 置 情 况 统 一 安 排 2. 试 卷 需 求 数 务 于 5 月 20 日 前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教 科 3. 不 接 受 电 话 或 口 头 报 订 - 17 -
附 件 4 遂 宁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及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享 受 加 分 考 生 审 核 表 县 ( 市 区 )( 盖 章 ) 审 核 人 签 名 : 报 名 号 姓 名 性 别 加 分 项 目 分 值 备 注 此 表 5 月 20 日 前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 18 -
附 件 5 遂 宁 市 2016 年 省 级 以 上 示 范 高 中 学 校 定 向 切 块 分 配 推 荐 学 生 名 单 县 ( 市 区 )( 盖 章 ) 推 荐 到 学 校 毕 业 学 校 姓 名 性 别 中 考 报 名 号 备 注 此 表 5 月 20 日 前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 19 -
附 件 6 遂 宁 市 2016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艺 术 体 育 专 业 测 试 成 绩 名 册 招 生 学 校 ( 盖 章 ): 类 别 : 中 考 报 名 号 姓 名 毕 业 学 校 专 业 测 试 成 绩 备 注 说 明 :1. 类 别 指 美 术 体 育 音 乐 等 专 业 ; 2. 专 业 测 试 应 在 5 月 底 前 结 束, 成 绩 名 册 在 6 月 5 日 前 上 报 ; 3. 报 纸 质 文 档 的 同 时 上 报 Excl 电 子 文 档 到 市 教 育 局 体 艺 科 (snjytyk@126.com) - 20 -
附 件 7 遂 宁 市 2016 年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特 色 优 质 教 育 自 主 招 生 加 分 测 试 名 单 招 生 学 校 ( 盖 章 ): 中 考 报 名 号 姓 名 毕 业 学 校 测 试 等 级 备 注 说 明 :1. 自 主 招 生 加 分 测 试 于 5 月 底 前 结 束 ; 2. 本 表 于 6 月 5 日 前 上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 21 -
附 件 8 遂 宁 市 2016 年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自 主 招 生 拟 录 取 名 册 招 生 学 校 ( 盖 章 ): 身 份 证 号 姓 名 毕 业 学 校 自 主 考 试 成 绩 备 注 说 明 :1. 自 主 招 生 测 试 于 6 月 23 日 前 结 束 ; 电 子 文 本 2. 本 表 一 式 二 份, 在 统 一 录 取 时 交 市 中 考 领 导 小 组 并 带 上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