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 划 方 案 概 述 根 据 上 海 市 轨 道 交 通 近 期 建 设 规 划 (2017-2025), 本 次 规 划 计 划 建 设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约 285km, 包 括 9 条 线 路 轨 道 交 通 19 号 线 起 自 闵 行 梅 陇, 终 至 宝 山 杨 行 主 要 沿 济 明 路 浦 东 南 路 江 杨 南 路 走 行 全 长 约 40km, 设 站 30 余 座 轨 道 交 通 20 号 线 一 期 起 自 上 海 西 站, 终 至 共 青 森 林 公 园 主 要 沿 交 通 路 场 中 路 嫩 江 路 走 行 全 长 约 20km, 设 站 10 余 座 轨 道 交 通 21 号 线 一 期 起 自 国 际 旅 游 度 假 区, 终 至 浦 东 新 区 高 行 主 要 沿 哥 白 尼 路 广 兰 路 杨 高 北 路 东 靖 路 走 行 全 长 约 28km, 设 站 10 余 座 轨 道 交 通 23 号 线 一 期 起 自 闵 行 开 发 区, 终 至 徐 家 汇 线 路 主 要 沿 东 川 路 龙 吴 路 走 行 全 长 约 29km, 设 站 20 余 座 轨 道 交 通 1 号 线 西 延 伸 为 现 状 1 号 线 终 点 站 莘 庄 站 向 西 延 伸 1 站 全 长 约 1km, 新 增 车 站 1 座 轨 道 交 通 13 号 线 西 延 伸 线 路 起 自 国 家 会 展 中 心 ( 中 国 博 览 会 综 合 体 ), 终 至 现 状 13 号 线 金 运 路 站 主 要 沿 诸 光 路 联 友 路 金 沙 江 西 路 走 行 全 长 约 10km, 设 站 5 座 轨 道 交 通 嘉 闵 线 起 自 嘉 定 新 城, 终 至 闵 行 莘 庄 主 要 沿 澄 浏 中 路 金 运 路 七 莘 路 走 行 全 长 约 42km, 设 站 10 余 座 轨 道 交 通 机 场 联 络 线 起 自 虹 桥 枢 纽, 终 至 上 海 东 站 主 要 沿 沪 杭 客 专 东 侧 春 申 塘 外 环 线 走 行 全 长 约 68km, 设 站 8 座 轨 道 交 通 崇 明 线 起 自 浦 东 金 桥, 终 至 崇 明 陈 家 镇 主 要 沿 G1501 长 江 隧 桥 沪 陕 高 速 公 路 中 滨 路 走 行 全 长 约 47km, 设 站 8 座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结 论 2.1.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19 号 线 20 号 线 21 号 线 一 期 和 13 号 线 西 延 伸 均 为 地 下 线,1 号 线 西 延 伸 为 地 面 线,23 号 线 嘉 闵 线 机 场 联 络 线 以 及 崇 明 线 部 分 为 高 架 线 或 地 面 线 从 声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地 下 线 敷 设 方 式 是 对 外 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最 小 的 轨 道 交 通 方 式 风 亭 和 冷 却 塔 是 本 次 规 划 线 路 中 地 下 线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声 源, 只 要 在 设 计 阶 段 合 理 选 择 设 备 的 位 置 型 号, 并 辅 以 风 道 消 声 器 及 隔 声 措 施, 风 1
亭 冷 却 塔 噪 声 可 控 制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根 据 预 测, 从 声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出 发, 部 分 地 面 线 高 架 线 周 围 分 布 着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必 须 设 置 声 屏 障 及 隔 声 窗 等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降 低 轨 道 交 通 的 噪 声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车 辆 段 与 停 车 场 内 检 修 洗 车 等 作 业 噪 声, 只 要 合 理 布 局, 厂 界 噪 声 一 般 可 满 足 2 类 区 厂 界 标 准 2.2.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虽 然 地 下 线 路 的 振 动 影 响 较 突 出, 且 沿 线 的 既 有 或 规 划 敏 感 建 筑 相 对 集 中, 但 由 于 地 铁 振 动 的 污 染 振 动 治 理 措 施 较 为 成 熟, 在 规 划 实 施 中 可 根 据 沿 线 建 设 情 况 对 待 开 发 区 域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两 侧 进 行 空 间 用 地 控 制, 必 要 时 根 据 具 体 振 动 影 响 的 程 度 选 择 相 应 的 治 理 措 施, 轨 道 交 通 振 动 影 响 一 般 不 会 成 为 建 设 规 划 实 施 的 制 约 因 素 二 次 结 构 噪 声 源 于 轨 道 交 通 车 辆 与 轨 道 的 振 动, 降 低 轨 道 交 通 振 动 就 可 以 相 应 减 轻 二 次 结 构 噪 声 影 响, 采 取 浮 置 板 道 床 弹 性 短 轨 枕 等 减 振 等 措 施 也 可 以 从 根 本 上 减 轻 二 次 结 构 噪 声 影 响 2.3.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本 规 划 实 施 期 间, 施 工 期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轨 道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生 产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由 地 表 径 流 导 致 的 污 染 物 入 渗 ;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期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于 沿 线 车 站 控 制 中 心 停 车 场 和 车 辆 段 排 放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从 上 海 市 已 建 污 水 处 理 厂 分 布 状 况 和 服 务 范 围 上 来 看, 建 设 规 划 中 的 场 站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可 直 接 通 过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系 统 进 入 各 临 近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 车 辆 段 和 停 车 场 排 放 的 包 含 石 油 类 物 质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沉 淀 隔 油 等 方 法 预 处 理 后 基 本 可 以 就 近 纳 入 附 近 既 有 污 水 管 网 中, 进 入 相 应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和 管 网 与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建 设 的 配 套 率 达 到 100% 建 设 规 划 实 施 后,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总 量 较 小, 对 上 海 市 的 污 水 处 理 负 荷 和 地 表 纳 污 水 体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小 2.4.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实 施 过 程 中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各 种 废 水 中 所 含 的 污 染 物 可 能 会 伴 随 施 工 作 业 渗 入 地 下 水 系 统, 造 成 区 域 内 局 2
部 地 下 水 水 质 发 生 暂 时 性 变 化, 影 响 地 下 水 水 质 状 态 但 是 只 要 辅 以 科 学 的 合 理 的 有 序 的 降 水 措 施 和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期 过 程 将 不 会 影 响 地 下 水 水 质 在 运 营 期 内, 由 于 地 下 水 和 地 下 轨 道 结 构 之 间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也 就 是 地 下 水 腐 蚀 混 凝 土 结 构 会 影 响 地 下 水 水 质, 需 要 加 强 管 理, 减 小 该 部 分 废 水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另 外,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建 成 投 入 运 营 后, 车 站 车 辆 段 及 停 车 场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可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行 处 理 在 污 水 产 生 及 运 输 过 程 中, 因 跑 冒 滴 漏 等 渗 入 地 下 的 污 水 量 较 小,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质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车 站 的 厕 所 化 粪 池 均 采 用 了 防 渗 漏 措 施 减 小 对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2.5. 电 磁 辐 射 影 响 分 析 经 类 比 预 测, 上 海 市 轨 道 交 通 地 面 主 变 电 所 产 生 的 工 频 电 磁 场 和 无 线 电 干 扰 均 不 会 超 过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限 值, 对 周 边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地 铁 高 架 线 电 磁 辐 射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电 磁 辐 射 对 地 铁 高 架 线 的 布 局 不 存 在 制 约 性 2.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对 周 围 区 域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地 面 风 亭 排 风 与 地 铁 车 辆 段 各 设 施 排 放 污 染 气 体 对 周 边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但 影 响 较 小 本 次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的 实 施, 在 完 成 相 同 客 运 周 转 量 的 前 提 下, 替 代 地 面 公 交 系 统 会 大 大 减 少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对 改 善 上 海 市 城 市 大 气 环 境 起 着 非 常 积 极 的 作 用 2.7.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轨 道 交 通 施 工 期 区 间 隧 道 和 地 下 车 站 弃 渣 量 较 大, 应 加 强 出 渣 管 理, 并 及 时 清 运, 对 可 再 利 用 的 废 料 应 进 行 回 收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交 给 环 卫 部 门 定 时 清 运, 对 环 境 基 本 无 影 响 电 动 车 组 用 蓄 电 池 车 辆 段 废 油 及 废 弃 含 油 棉 纱 等 危 险 废 弃 物, 应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妥 善 存 放 处 理 蓄 电 池 由 生 产 厂 家 定 期 运 回 厂 家 处 置, 废 油 泥 定 期 送 至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单 位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置, 这 样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危 害 2.8. 城 市 生 态 与 景 观 影 响 分 析 总 体 上 看, 本 次 建 设 规 划 评 价 线 路 高 架 段 主 要 沿 现 有 道 路 敷 设, 以 占 用 交 通 用 地 为 主 地 下 段 主 要 为 车 站 地 上 部 分 占 地, 车 站 基 本 位 于 现 有 或 规 划 道 路 交 叉 3
口, 对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影 响 不 大 规 划 线 路 的 建 设 基 本 不 会 对 城 市 绿 地 系 统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2.9.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能 耗 低 污 染 低 安 全 性 高 的 轨 道 交 通 对 促 进 上 海 市 可 持 续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本 规 划 实 施 有 利 于 促 进 城 市 综 合 交 通 客 运 体 系 的 形 成, 促 进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和 城 市 建 设, 引 导 城 市 人 口 的 重 新 分 布 和 产 业 结 构 的 调 整, 优 化 上 海 城 市 的 空 间 布 局 本 次 规 划 实 施 有 助 于 完 善 公 共 交 通 体 系, 改 善 市 民 的 出 行 条 件 2.10. 与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次 规 划 中 崇 明 线 与 青 草 沙 水 源 保 护 区 相 切, 但 由 于 线 位 利 用 现 有 长 江 隧 桥, 同 时 规 划 线 路 采 用 电 力 运 输, 不 涉 及 危 险 品 及 货 物 运 输, 因 此 不 会 对 青 草 沙 水 源 保 护 区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0 号 线 与 共 青 森 林 公 园 相 切, 且 采 用 地 下 敷 设 方 式, 不 会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以 及 景 观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1) 上 海 市 具 备 继 续 扩 大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模 的 条 件, 本 次 规 划 与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快 速 轨 道 建 设 管 理 的 通 知 相 协 调, 且 符 合 国 家 节 能 中 长 期 专 项 规 划 的 要 求 (2) 上 海 市 轨 道 交 通 近 期 建 设 规 划 (2017 2025 年 ) 与 上 海 市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上 海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5 2040) 纲 要 相 协 调 (3) 本 次 规 划 与 上 海 市 给 排 水 电 力 固 废 处 置 等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中 的 各 相 关 规 划 都 有 较 好 的 相 容 性 (4) 本 次 规 划 线 路 走 向 大 体 沿 现 有 城 市 道 路 方 向, 地 下 穿 越 路 段 对 城 市 绿 地 系 统 没 有 影 响, 高 架 段 和 部 分 站 点 占 用 防 护 绿 地, 对 绿 地 系 统 的 影 响 不 大, 所 以 本 次 规 划 与 上 海 市 绿 地 系 统 规 划 相 协 调 (5) 轨 道 交 通 作 为 容 量 大 人 均 占 地 少 能 耗 低 污 染 低 安 全 性 高 的 绿 色 交 通, 本 次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的 实 施 可 以 有 力 地 推 动 低 碳 经 济 的 发 展 ; 在 完 成 相 同 客 运 周 转 量 的 前 提 下, 替 代 地 面 公 交 系 统 会 大 大 减 少 汽 车 尾 气 的 排 放, 对 全 市 生 态 环 境 明 显 改 善 可 起 到 积 极 作 用, 与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要 求 相 协 调 4
(6) 本 规 划 线 路 除 崇 明 线 崇 明 岛 部 分 为 环 境 空 气 一 类 区 外, 其 他 线 路 经 过 区 域 均 为 环 境 空 气 二 类 区 大 气 中 NOx 浓 度 与 机 动 车 保 有 量 呈 明 显 的 正 相 关, 而 轨 道 交 通 机 车 采 用 电 力 车 组, 无 废 气 排 放, 没 有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且 由 于 轨 道 交 通 方 便 快 捷 舒 适 的 乘 车 环 境 有 利 于 吸 引 大 量 地 面 公 交 客 流, 从 而 减 少 地 面 道 路 公 交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可 有 效 降 低 沿 线 大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因 此, 本 次 规 划 的 实 施 对 改 善 上 海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起 着 积 极 的 作 用, 轨 道 交 通 与 上 海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具 有 较 好 的 协 调 性 (7) 穿 越 河 流 以 Ⅲ 类 和 V 类 水 域 为 主, 且 轨 道 交 通 对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有 限, 因 此 地 表 水 体 保 护 与 线 路 布 局 间 不 存 在 制 约 4. 规 划 优 化 调 整 建 议 及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1)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噪 声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概 括 起 来 包 括 声 源 传 播 途 径 与 受 声 点 防 护 措 施 三 大 类, 声 源 控 制 是 防 治 轨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的 最 根 本 手 段, 主 要 通 过 采 用 低 噪 声 车 辆 轨 道 及 设 备 来 实 现 ; 传 播 途 径 防 治 措 施 主 要 通 过 设 置 隔 声 屏 障 风 塔 或 冷 却 塔 消 声 器, 种 植 绿 化 林 带, 合 理 进 行 建 筑 布 局 来 实 现 ; 受 声 点 防 护 措 施 主 要 为 建 筑 隔 声 措 施 这 些 措 施 的 采 取 对 降 低 轨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 而 绿 化 林 带 搬 迁 与 功 能 置 换 等 措 施 因 增 加 了 土 地 需 求 和 工 程 造 价, 需 因 地 制 宜 谨 慎 采 用 ; 低 噪 声 车 辆 设 备 与 轨 道 结 构 等 先 进 技 术 的 引 进 研 发 与 应 用, 应 成 为 今 后 轨 道 交 通 噪 声 治 理 的 主 流 方 向 规 划 线 路 的 具 体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应 根 据 项 目 实 施 时 的 声 环 境 要 求, 技 术 经 济 条 件 等 因 素 在 项 目 环 评 中 通 过 详 细 的 分 析 论 证 确 定 (2) 振 动 防 治 工 程 措 施 根 据 地 铁 振 动 的 产 生 机 理, 在 车 辆 类 型 轨 道 构 造 线 路 条 件 等 方 面 进 行 减 振 设 计, 将 降 低 轮 轨 撞 击 产 生 的 振 动 源 强 值, 从 根 本 上 减 轻 轨 道 交 通 振 动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即 在 车 辆 选 型 中, 除 考 虑 车 辆 的 动 力 和 机 械 性 能 外, 还 应 重 点 考 虑 其 振 动 指 标, 优 先 选 择 噪 声 振 动 值 低 结 构 优 良 的 车 辆 ; 铺 设 60kg/m 重 轨 无 缝 线 路, 采 用 减 振 扣 件 ( 如 Lord 扣 件 Vanguard 扣 件 等 ), 减 振 道 床 ( 如 T 型 轨 枕 橡 胶 隔 振 垫 钢 弹 簧 浮 置 板 道 床 等 ) 等 轨 道 结 构 振 动 控 制 措 施 轨 道 结 构 振 动 控 制 措 施 是 目 前 轨 道 交 通 振 动 控 制 的 主 流 方 向, 经 过 多 年 实 践, 其 技 术 已 日 趋 成 熟 5
规 划 项 目 的 具 体 振 动 防 护 措 施 应 在 项 目 环 评 中 根 据 当 时 的 环 境 要 求 和 经 济 技 术 水 平 确 定 (3)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轨 道 交 通 排 污 设 施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临 近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车 辆 段 及 停 车 场 产 生 的 包 含 石 油 类 物 质 的 生 产 废 水 需 经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 若 在 规 划 实 施 阶 段 无 法 具 体 落 实, 则 应 该 在 各 场 站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将 污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就 近 排 放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污 水 乱 排 污 染 道 路 及 周 围 环 境 ;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的 各 种 废 浆 机 械 漏 油 化 学 注 浆 等, 建 议 设 沉 淀 池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4)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设 置 集 排 水 设 施, 将 坑 道 和 基 坑 内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经 收 集 抽 排 至 坑 外 沉 淀 处 理 后 排 入 城 市 雨 水 系 统, 确 保 不 污 染 地 下 水 质 ; 施 工 场 地 的 临 时 厕 所 设 置 防 渗 漏 措 施, 以 防 对 地 下 水 产 生 污 染 ; 车 站 车 辆 段 等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 对 车 站 车 辆 段 的 厕 所 化 粪 池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取 防 渗 漏 措 施, 确 保 地 铁 运 营 期 间 不 会 影 响 地 下 水 水 质 ; 在 修 建 车 站 和 隧 道 的 过 程 中, 在 满 足 一 定 工 程 地 质 要 求 的 条 件 下, 通 过 及 时 向 其 顶 部 回 填 一 定 厚 度 的 砂 卵 石 层 的 方 式, 增 加 该 区 域 的 地 下 水 渗 流 量 和 地 下 水 过 水 断 面, 进 而 有 效 地 减 轻 地 下 水 位 壅 高 带 来 的 影 响 ; 在 施 工 阶 段 对 整 个 工 程 进 行 系 统 实 时 监 测, 了 解 地 下 水 环 境 变 化 的 态 势, 利 用 监 测 信 息 的 反 馈 分 析, 预 测 系 统 的 变 化 趋 势 当 评 价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遭 到 破 坏 时, 可 做 出 预 警,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地 下 水 环 境 不 受 到 破 坏 (5) 文 物 古 迹 保 护 措 施 20 号 线 下 穿 旧 上 海 特 别 市 政 府 大 楼 建 设 控 制 区 范 围,23 号 线 下 穿 龙 华 烈 士 陵 园 建 设 控 制 区 范 围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尽 量 绕 避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实 体 建 筑 并 尽 量 距 离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一 定 距 离, 并 设 置 高 等 级 减 振 措 施 ; 此 外,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加 强 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的 监 测 和 保 护, 确 保 文 物 安 全 靠 近 文 物 路 段 和 优 秀 历 史 建 筑 路 段 施 工 建 议 采 用 TBM 施 工 技 术, 或 采 取 暗 挖, 以 减 小 地 面 振 动 的 影 响 ; 为 避 免 营 运 期 振 动 影 响, 在 所 有 靠 近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路 段 6
设 置 特 殊 减 振 使 振 动 环 境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对 靠 近 优 秀 历 史 建 筑 的 路 段 设 置 中 等 减 振 措 施 使 振 动 环 境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注 意 在 施 工 方 法 选 择 机 车 采 取 高 效 减 振 轨 道 系 统 及 加 固 古 建 筑 等 方 面 增 加 完 善 相 关 技 术 措 施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上 述 涉 及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和 优 秀 历 史 建 筑 的 工 程 项 目 实 施 前, 必 须 履 行 相 关 文 物 报 批 手 续 (6) 城 市 生 态 及 景 观 保 护 建 议 在 对 地 下 车 站 高 架 段 及 车 辆 段 停 车 场 的 设 计 施 工 应 充 分 考 虑 对 绿 地 的 保 护 和 补 偿 涉 及 历 史 文 化 街 区 的 线 路, 应 重 视 对 高 架 段 车 站 进 出 口 和 风 亭 等 建 筑 风 格 的 设 计, 如 果 在 设 计 中 与 周 围 建 筑 风 格 差 异 较 大, 将 可 能 对 整 个 历 史 文 化 街 区 风 貌 产 生 影 响 在 有 要 保 护 的 视 廊 视 域 布 置 的 车 站 出 入 口 尽 量 避 开 需 保 护 的 视 廊 视 域, 或 与 其 它 建 筑 合 建 ; 设 计 时 应 尽 量 保 持 与 周 围 建 筑 风 格 的 一 致, 让 其 融 入 上 海 市 各 个 历 史 文 化 街 区 独 有 的 景 观 风 格 中 (7)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控 制 建 议 为 减 小 轨 道 线 路 对 环 境 控 制 质 量 的 影 响, 应 将 风 亭 排 风 口 设 置 在 居 民 区 的 下 风 向, 将 排 放 口 背 向 环 境 敏 感 点 另 外, 可 在 风 亭 四 周 种 植 密 集 型 绿 化 林 带 (8) 固 体 废 物 控 制 措 施 加 强 施 工 期 出 渣 管 理, 及 时 清 运, 结 合 上 海 市 对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的 要 求 进 行 妥 善 堆 存 或 处 置, 对 可 再 利 用 的 废 料 应 进 行 回 收 ;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交 给 环 卫 部 门 定 时 清 运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废 旧 蓄 电 池 车 辆 段 废 油 及 废 弃 含 油 棉 纱 等 危 险 废 弃 物, 应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妥 善 存 放 处 理 蓄 电 池 由 生 产 厂 家 定 期 运 回 厂 家 处 置, 废 油 泥 定 期 送 至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置 (9)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鉴 于 公 众 对 电 磁 辐 射 的 反 映 较 敏 感, 变 电 所 的 设 置 仍 应 尽 量 远 离 学 校 居 民 区 等 敏 感 区, 保 证 最 小 距 离 大 于 15m, 以 减 轻 人 们 对 电 磁 场 影 响 身 体 健 康 的 担 忧, 减 少 投 诉 纠 纷 高 架 线 区 段, 电 力 线 架 设 时 应 尽 量 避 开 跨 越 民 房, 无 法 避 免 跨 越 时, 应 满 足 房 屋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并 尽 量 采 用 高 跨 设 计, 减 少 电 磁 辐 射 影 响 ; 如 实 际 情 况 不 7
能 满 足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则 应 采 取 安 装 防 护 网 或 房 屋 拆 迁 等 措 施, 保 证 人 员 活 动 范 围 内 的 工 频 电 场 小 于 居 民 区 工 频 电 场 评 价 标 准 5. 总 体 评 价 结 论 上 海 市 轨 道 交 通 近 期 建 设 规 划 (2017-2025)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与 上 海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保 护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保 护 等 相 关 规 划 基 本 协 调, 有 利 于 上 海 市 城 市 发 展 目 标 的 实 现 本 次 建 设 规 划 拟 定 的 9 条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的 总 体 布 局 敷 设 方 式 大 宗 用 地 选 址 等 基 本 合 理 在 下 一 步 规 划 实 施 阶 段 进 一 步 落 实 有 效 的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规 划 实 施 不 存 在 重 大 环 境 制 约 因 素, 规 划 目 标 和 环 境 目 标 总 体 合 理 及 可 达 综 上 所 述, 从 环 境 保 护 和 环 境 规 划 的 角 度, 上 海 市 轨 道 交 通 近 期 建 设 规 划 (2017-2025) 基 本 可 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