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桂 教 资 助 2016 10 号 关 于 开 展 2016 年 全 区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月 活 动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区 直 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为 进 一 步 加 大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力 度, 让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有 更 多 的 获 得 感, 使 国 家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家 喻 户 晓 深 入 人 心, 确 保 各 项 政 策 更 好 地 顺 利 实 施, 经 研 究, 决 定 开 展 2016 年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月 活 动 现 就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活 动 主 题 筑 梦 成 长 感 恩 奉 献 二 活 动 时 间 2016 年 4 月 15 日 5 月 15 日 三 活 动 范 围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和 各 级 各 类 学 校 四 活 动 形 式 ( 一 ) 张 贴 资 助 宣 传 海 报 我 厅 负 责 印 制 从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到 高 等 教 育 阶 段 的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在 相 应 学 校 校 内 宣 传 栏 等 醒 目 位 置 张 贴 其 中,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分 别 在 全 区 农 村 小 学 ( 含 教 学 点 ) 和 初 中 学 校 按 每 校 1 套 进 行 张 贴 ;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分 别 在 全 区 初 中 学 校 和 普 1
通 高 中 按 每 校 1 套 进 行 张 贴 ;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分 别 在 全 区 初 中 学 校 和 中 职 学 校 按 每 校 1 套 进 行 张 贴 ;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分 别 在 全 区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职 学 校 按 每 校 1 套 张 贴, 在 高 等 学 校 按 每 校 2 套 进 行 张 贴 ;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贷 后 管 理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在 高 等 学 校 按 每 校 2 套 进 行 张 贴 ; 广 西 雨 露 计 划 学 历 教 育 扶 贫 培 训 补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分 别 在 初 中 学 校 普 通 高 中 中 职 学 校 按 每 校 1 套 张 贴 ( 二 ) 印 发 资 助 政 策 简 介 我 厅 负 责 提 供 普 通 高 中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简 介 和 高 等 学 校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简 介 电 子 版, 由 各 市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负 责 印 制 成 册 并 分 别 发 放 给 所 属 初 中 学 校 和 普 通 高 中 的 毕 业 班 学 生, 确 保 人 手 一 册 此 外, 根 据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的 要 求, 各 市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负 责 印 制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致 普 通 高 中 应 届 毕 业 生 的 公 开 信 ( 附 件 1), 并 在 4 月 底 前 张 贴 在 普 通 高 中 的 毕 业 班 中 ( 三 ) 开 展 资 助 征 文 活 动 在 全 区 高 等 学 校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获 资 助 学 生 当 中, 开 展 主 题 为 助 学 筑 梦, 励 志 成 才 的 征 文 活 动 此 次 征 文 活 动 由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承 办, 具 体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 四 ) 开 展 资 助 电 子 板 报 比 赛 在 全 区 高 等 学 校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中, 开 展 以 宣 传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内 容, 展 现 学 生 资 助 工 作 成 效 为 主 旨 的 电 子 板 报 设 计 大 赛 此 次 电 子 板 报 比 赛 由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2
大 学 承 办, 具 体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 五 ) 开 展 资 助 政 策 网 络 知 识 竞 赛 在 全 区 高 等 学 校 受 助 学 生 当 中, 开 展 主 题 为 励 志 感 恩 诚 信 奉 献 资 助 政 策 网 络 知 识 竞 赛 此 次 比 赛 由 南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承 办, 具 体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 六 ) 开 展 诚 信 教 育 巡 回 讲 座 在 我 区 南 宁 柳 州 桂 林 等 地 8 所 高 校 开 展 诚 信 教 育 巡 回 讲 座 活 动, 面 向 获 得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资 助 的 学 生 宣 传 普 及 诚 信 教 育 及 征 信 等 相 关 金 融 知 识, 此 项 活 动 由 广 西 中 医 药 大 学 承 办, 具 体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 七 ) 主 题 微 电 影 展 播 我 厅 负 责 将 2015 年 感 恩 在 心 诚 信 在 行 主 题 微 电 影 比 赛 优 秀 作 品 刻 录 成 DVD 光 盘 并 进 行 发 放, 由 各 地 市 资 助 办 各 高 校 自 行 组 织 展 播 除 上 述 活 动 外, 各 地 各 校 可 结 合 自 身 实 际, 通 过 当 地 校 园 网 络 专 题 报 告 主 题 班 会 等 形 式, 多 渠 道 多 层 次 全 方 位 开 展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月 活 动 五 活 动 要 求 ( 一 ) 高 度 重 视, 加 强 领 导, 确 保 活 动 取 得 实 效 开 展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月 是 我 区 加 强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的 重 要 举 措, 也 是 向 学 生 家 长 和 社 会 普 及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知 识 的 重 要 途 径 各 地 各 校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结 合 本 地 本 校 实 际, 认 真 制 定 方 案 并 组 织 开 展 活 动, 确 保 活 动 顺 利 实 施 3
( 二 ) 加 大 新 闻 媒 体 宣 传 力 度, 确 保 各 项 资 助 政 策 家 喻 户 晓 各 地 各 校 要 在 宣 传 月 活 动 期 间, 加 强 与 新 闻 媒 体 的 沟 通, 主 动 提 供 资 助 政 策 内 容 和 受 助 学 生 成 长 成 才 材 料, 通 过 在 新 闻 媒 体 上 开 设 专 栏 和 专 版 等 方 法, 提 高 曝 光 率, 将 教 育 精 准 扶 贫 政 策 和 优 秀 受 助 学 生 的 感 人 事 迹 传 播 到 千 家 万 户 ( 三 ) 活 动 具 体 要 求 1.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一 是 要 与 辖 区 内 的 普 通 高 中 ( 包 括 自 治 区 直 属 普 通 高 中 民 办 高 中 ) 学 校 校 长 签 订 责 任 状 各 普 通 高 中 校 长 要 与 所 在 学 校 毕 业 班 班 主 任 等 相 关 责 任 人 签 订 责 任 状, 确 保 每 位 普 通 高 中 在 校 学 生 尤 其 是 高 三 在 校 生 都 要 全 面 了 解 国 家 普 通 高 中 和 高 校 的 各 项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以 及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等 资 助 政 策 ; 二 是 把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前 移 一 个 学 段 进 行 宣 传, 印 制 广 西 普 通 高 中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简 介 和 高 等 学 校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简 介 ( 各 市 县 ( 市 区 ) 可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适 当 增 加 当 地 出 台 的 一 些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内 容 ), 分 别 免 费 发 放 给 所 有 初 中 和 普 通 高 中 的 毕 业 班 学 生 ; 三 是 将 自 治 区 统 一 印 制 的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分 发 到 所 属 中 小 学 校, 并 督 促 其 按 要 求 及 时 张 贴 ; 四 是 指 导 所 属 普 通 高 中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开 展 好 助 学 筑 梦, 励 志 成 才 主 题 征 文 活 动 电 子 板 报 比 赛 五 是 组 织 开 展 好 主 题 微 电 影 展 播 工 作 2. 高 等 学 校 一 是 认 真 做 好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的 张 贴 工 作 ; 4
二 是 认 真 做 好 助 学 筑 梦, 励 志 成 才 主 题 征 文 活 动 资 助 电 子 板 报 比 赛 励 志 感 恩 诚 信 奉 献 资 助 政 策 网 络 知 识 竞 赛 诚 信 教 育 巡 回 讲 座 主 题 微 电 影 展 播 的 具 体 实 施 工 作 ; 三 是 大 力 宣 传 国 家 奖 学 金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国 家 助 学 金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奖 学 金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边 远 地 区 代 偿 和 入 伍 服 义 务 兵 役 代 偿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学 费 和 助 学 贷 款 补 偿 雨 露 计 划 等 资 助 政 策, 让 学 生 全 面 掌 握 这 些 资 助 项 目 的 申 报 条 件 和 申 请 程 序 ; 四 是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学 生 的 诚 信 感 恩 和 励 志 教 育 五 是 做 好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获 贷 学 生 的 征 信 和 还 款 知 识 教 育 3.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一 是 认 真 做 好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的 张 贴 工 作 ; 二 是 认 真 做 好 助 学 筑 梦, 励 志 成 才 主 题 征 文 活 动 资 助 电 子 板 报 比 赛 的 具 体 实 施 工 作 ; 三 是 大 力 宣 传 中 职 免 学 费 国 家 助 学 金 和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学 金 雨 露 计 划 等 资 助 政 策, 以 及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受 资 助 后 成 长 成 才 的 先 进 事 迹 ; 四 是 设 立 资 助 政 策 热 线 电 话, 为 学 生 答 疑 解 惑, 搭 建 宣 传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互 动 平 台 ; 五 是 建 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栏, 发 动 师 生 以 多 种 形 式 在 宣 传 栏 上 对 资 助 政 策 进 行 宣 传 4. 普 通 高 中 一 是 认 真 做 好 普 通 高 中 和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的 张 贴 工 作 ; 二 是 认 真 做 好 广 西 普 通 高 中 高 等 学 校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简 介 的 发 放 工 作 ; 三 是 认 真 做 好 助 学 筑 梦, 励 志 成 才 主 题 征 文 活 动 的 具 体 实 施 工 作 ; 四 是 做 好 高 中 家 庭 经 5
济 困 难 学 生 档 案 建 立 工 作, 对 于 达 到 资 助 条 件 而 尚 未 建 档 的 学 生 要 及 时 帮 助 其 建 档 ; 五 是 对 毕 业 班 今 年 欲 申 请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的 学 生 提 前 对 其 进 行 诚 信 教 育 ; 六 是 积 极 配 合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做 好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5. 初 中 学 校 一 是 认 真 做 好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的 张 贴 工 作 ; 二 是 认 真 做 好 广 西 普 通 高 中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简 介 的 发 放 工 作 ; 三 是 积 极 配 合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做 好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6. 小 学 ( 含 教 学 点 ) 认 真 做 好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海 报 的 张 贴 工 作, 并 配 合 好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做 好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7. 幼 儿 园 配 合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做 好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 四 ) 认 真 总 结, 不 断 完 善, 逐 步 建 立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工 作 长 效 机 制 各 地 各 校 要 对 开 展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月 活 动 进 行 认 真 总 结, 对 学 生 资 助 宣 传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不 足, 要 认 真 制 定 解 决 方 案 及 措 施, 并 将 措 施 落 到 实 处, 确 保 各 个 阶 段 学 生 都 能 了 解 资 助 政 策, 逐 步 建 立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工 作 长 效 机 制, 推 进 学 生 资 助 工 作 不 断 地 完 善, 争 取 再 上 新 的 台 阶 请 各 市 教 育 局 各 高 校 和 区 直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于 4 月 20 日 前 6
将 本 辖 区 或 本 校 开 展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月 活 动 方 案 通 过 广 西 学 生 资 助 网 文 件 收 发 系 统 报 送 自 治 区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办 公 室 备 案 活 动 结 束 后, 各 单 位 要 对 本 单 位 开 展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月 的 情 况 ( 包 括 活 动 总 体 情 况 采 取 的 措 施 取 得 的 成 效 及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不 足 等 ) 进 行 认 真 总 结, 并 将 总 结 材 料 于 5 月 30 日 前 通 过 广 西 学 生 资 助 网 文 件 收 发 系 统 报 送 自 治 区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办 公 室 附 件 :1.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致 普 通 高 中 应 届 毕 业 生 的 公 开 信 2.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资 料 3.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资 料 4.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资 料 5.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资 料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2016 年 4 月 12 日 7
附 件 1 党 和 政 府 有 决 心 有 能 力 帮 助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上 得 起 大 学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致 普 通 高 中 应 届 毕 业 生 的 公 开 信 亲 爱 的 同 学 : 你 好! 历 经 数 年 寒 窗, 你 即 将 完 成 高 中 学 业, 步 入 梦 想 中 的 大 学 校 园, 迎 来 人 生 的 金 色 年 华 此 时 此 刻, 你 是 否 担 心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无 力 承 担 自 己 的 大 学 学 费? 我 们 告 诉 你, 党 和 政 府 将 助 你 一 臂 之 力, 为 你 扫 除 经 济 上 的 后 顾 之 忧, 不 会 让 经 济 困 难 的 枷 锁 束 缚 你 追 求 真 理 和 实 现 自 我 价 值 的 翅 膀, 请 你 耐 心 读 完 这 封 信, 并 把 好 消 息 告 诉 你 的 家 长 国 家 出 台 了 很 多 资 助 政 策 其 中, 解 决 学 费 住 宿 费 问 题, 以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为 主, 以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等 为 辅 ; 解 决 生 活 费 问 题, 以 国 家 助 学 金 为 主, 以 勤 工 助 学 等 为 辅 专 门 帮 助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学 生 上 大 学 你 想 尽 早 知 道 国 家 可 以 为 你 提 供 哪 些 经 济 上 的 帮 助 吗? 那 你 现 在 就 可 以 在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的 网 站 进 行 查 询 (http://www.xszz.cee.edu.cn) 每 年 6 月 份, 我 们 都 印 制 高 校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简 介 和 高 校 学 生 及 家 庭 情 况 调 查 表, 在 大 学 录 取 通 知 书 中 邮 寄 给 每 一 位 新 生 新 生 在 了 解 国 家 资 助 政 策 后, 如 实 填 写 调 查 表, 经 当 地 乡 8
镇 或 街 道 民 政 部 门 核 实 盖 章 后, 据 此 申 请 办 理 入 学 前 和 入 学 后 的 资 助 项 目 如 果 你 现 在 正 在 备 考, 没 有 太 多 时 间 详 细 查 阅 资 助 政 策, 我 们 就 简 单 地 给 你 介 绍 一 下 目 前, 国 家 在 本 专 科 教 育 阶 段 建 立 起 国 家 奖 学 金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国 家 助 学 金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 包 括 校 园 地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和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 师 范 生 免 费 教 育 退 役 士 兵 教 育 资 助 基 层 就 业 学 费 补 偿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服 义 务 兵 役 国 家 资 助 新 生 入 学 资 助 项 目 勤 工 助 学 学 费 减 免 等 多 种 形 式 有 机 结 合 的 高 校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体 系 入 学 时, 家 庭 经 济 特 别 困 难 的 新 生 如 暂 时 筹 集 不 齐 学 费 和 住 宿 费, 可 在 开 学 报 到 的 当 天, 通 过 学 校 开 设 的 绿 色 通 道 报 到 入 校 后 再 向 学 校 申 报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由 学 校 核 实 认 定 后 采 取 不 同 措 施 给 予 资 助 如 你 有 什 么 问 题, 也 可 以 向 当 地 县 级 教 育 部 门 的 学 生 资 助 中 心 或 你 的 高 中 老 师 咨 询 大 学 时 光 是 美 好 的, 她 已 打 开 大 门 期 待 着 拥 抱 你 们 相 信, 有 党 和 政 府 的 关 怀 社 会 大 家 庭 的 关 心 你 们 家 人 的 关 爱, 志 向 高 远 的 你 一 定 能 实 现 自 己 的 大 学 梦 想, 一 定 能 在 未 来 工 作 和 生 活 中 实 现 自 己 的 人 生 梦 想, 更 一 定 能 为 实 现 中 华 民 族 伟 大 复 兴 的 中 国 梦 贡 献 自 己 的 力 量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2016 年 4 月 9
附 件 2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资 料 ( 农 村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寄 宿 生 生 活 补 助 ) ( 一 ) 资 助 对 象 : 在 我 区 农 村 地 区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公 办 学 校 和 在 接 受 政 府 委 托 承 担 义 务 教 育 任 务 的 农 村 民 办 学 校 就 读 的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寄 宿 生 在 确 保 自 治 区 举 办 的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民 族 班 学 生 库 区 移 民 学 生 全 部 纳 入 补 助 范 围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学 生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程 度, 优 先 补 助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户 子 女 特 殊 教 育 学 生 农 村 特 困 群 众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家 庭 子 女 城 镇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家 庭 子 女 因 突 发 事 件 导 致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子 女 孤 儿 残 疾 儿 童 低 收 入 家 庭 独 生 子 女 和 双 女 户 家 庭 革 命 烈 士 子 女 ( 二 ) 资 助 比 例 : 享 受 寄 宿 生 生 活 费 补 助 的 学 生 比 例 按 全 区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寄 宿 生 总 数 的 65% 确 定, 其 中 : 民 族 自 治 县 边 境 县 ( 含 享 受 民 族 自 治 和 边 境 待 遇 县 ) 实 行 100% 全 覆 盖 ; 其 他 县 ( 市 区 ) 由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教 育 厅 根 据 上 年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情 况 确 定 补 助 比 例 ( 三 ) 资 助 标 准 : 小 学 生 每 年 每 人 1000 元, 初 中 生 每 年 每 人 1250 元 ( 四 ) 申 请 条 件 : 10
1. 热 爱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 2. 遵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遵 守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 3. 诚 实 守 信, 道 德 品 质 优 良 ; 4. 勤 奋 学 习, 积 极 上 进 ; 5.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生 活 俭 朴 ( 五 ) 申 请 程 序 及 评 审 : 1. 每 年 秋 季 学 期 开 学 后, 由 学 校 组 织 符 合 基 本 申 请 条 件 的 寄 宿 生 填 写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寄 宿 生 生 活 费 补 助 申 请 表 并 附 上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提 出 生 活 费 补 助 申 请 寄 宿 生 生 活 费 补 助 全 覆 盖 的 县 ( 市 区 ) 不 用 申 请 及 评 审 2. 学 校 成 立 由 学 生 家 庭 所 在 村 ( 居 ) 委 会 成 员 代 表 学 生 家 长 代 表 和 教 师 代 表 等 组 成 的 评 审 小 组, 按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寄 宿 生 认 定 要 求 对 申 请 补 助 学 生 的 家 庭 贫 困 程 度 进 行 审 核, 拟 定 受 助 学 生 名 单, 提 交 学 校 审 核 认 定 后 在 学 校 内 进 行 为 期 五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 六 ) 资 金 发 放 : 1. 寄 宿 生 生 活 费 补 助 资 金 由 学 校 根 据 本 校 实 际 选 取 以 下 形 式 其 中 一 种 进 行 发 放 : (1) 转 入 学 生 银 行 储 蓄 卡 ( 存 折 ); (2) 转 入 学 生 食 堂 就 餐 卡 或 发 放 食 堂 用 餐 券 2. 通 过 学 生 银 行 储 蓄 卡 ( 存 折 ) 发 放 生 活 费 补 助 的, 发 放 前 由 学 校 负 责 收 集 受 助 学 生 银 行 卡 ( 存 折 ) 资 料, 并 由 学 生 本 人 11
在 寄 宿 生 生 活 补 助 费 发 放 受 助 学 生 银 行 卡 ( 存 折 ) 登 记 表 签 字 确 认 学 校 通 过 银 行 向 学 生 发 放 补 助 金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须 将 发 放 金 额 发 放 时 间 等 信 息 在 学 校 公 告 栏 张 贴 告 知 受 助 学 生 3. 通 过 食 堂 用 餐 卡 或 用 餐 券 发 放 生 活 费 补 助 的, 发 放 时 由 学 校 组 织 受 助 学 生 本 人 在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寄 宿 生 生 活 补 助 费 发 放 表 签 字 确 认, 并 于 其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学 校 公 告 栏 将 发 放 金 额 发 放 时 间 等 信 息 进 行 张 贴 公 告 12
附 件 3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资 料 一 国 家 助 学 金 ( 一 ) 资 助 对 象 : 具 有 正 式 注 册 学 籍 的 普 通 高 中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并 已 建 立 高 中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生 档 案 的 在 校 1-3 年 级 学 生 ( 二 ) 资 助 比 例 : 全 区 资 助 面 约 占 全 区 在 校 生 总 数 的 30% 其 中,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户 子 女 自 治 区 举 办 的 寄 宿 制 民 族 高 中 班 学 生 和 在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就 读 的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全 部 纳 入 国 家 助 学 金 政 策 覆 盖 范 围 ( 三 ) 资 助 标 准 : 平 均 资 助 标 准 为 每 生 每 年 2000 元 ( 注 : 高 中 国 家 助 学 金 的 资 助 标 准 将 在 2016 年 秋 季 学 期 进 行 调 整 ) ( 四 ) 申 请 条 件 1. 热 爱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 2. 遵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遵 守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 3. 诚 实 守 信, 道 德 品 质 优 良 ; 4. 勤 奋 学 习, 积 极 上 进 ; 5.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生 活 俭 朴 ( 五 ) 申 请 评 审 及 发 放 : 1.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于 9 月 30 日 前 向 所 在 学 校 13
提 出 国 家 助 学 金 申 请, 并 递 交 广 西 普 通 高 中 国 家 助 学 金 申 请 表 及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2. 学 校 组 织 由 学 校 领 导 班 主 任 和 学 生 代 表 组 成 的 评 审 小 组 对 学 生 提 交 的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评 审, 提 出 国 家 助 学 金 资 助 学 生 建 议 名 单, 经 学 校 领 导 集 体 研 究 通 过 后, 在 校 内 进 行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3.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将 国 家 助 学 金 发 放 到 学 生 的 高 中 资 助 卡 上 二 免 学 费 政 策 ( 一 ) 免 学 费 的 实 施 内 容 : 1. 对 就 读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的 库 区 移 民 子 女 和 在 国 家 扶 贫 开 发 工 作 重 点 县 就 读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的 学 生 全 部 免 除 学 费 2. 对 在 市 级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依 法 批 准 的 民 办 普 通 高 中 就 读 的 库 区 移 民 子 女 和 在 国 家 扶 贫 开 发 工 作 重 点 县 就 读 民 办 普 通 高 中 的 学 生, 按 照 当 地 免 除 学 费 标 准 享 受 补 助 ( 注 : 除 实 行 上 述 政 策 外, 2016 年 将 实 施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户 子 女 高 中 免 学 杂 费 政 策, 具 体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 ( 二 ) 审 核 认 定 : 1. 就 读 于 国 家 扶 贫 开 发 工 作 重 点 县 普 通 高 中 的 学 生, 由 高 中 学 校 统 计 数 据 上 报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直 接 免 除 学 费 或 享 受 免 学 费 补 助 2. 每 学 年 秋 季 学 期 开 学 后, 学 校 组 织 新 入 学 的 库 区 移 民 子 14
女 填 写 水 库 移 民 或 水 库 移 民 子 女 身 份 认 定 表, 并 经 县 ( 区 ) 级 水 库 移 民 工 作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确 认 3. 每 学 年 经 认 定 的 库 区 移 民 子 女 填 写 就 读 普 通 高 中 的 库 区 移 民 子 女 免 学 费 申 请 表, 向 所 就 读 高 中 提 出 免 学 费 申 请 学 校 组 织 人 员 对 相 关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并 将 审 核 结 果 在 学 校 内 进 行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正 式 确 认 库 区 移 民 子 女 获 得 免 学 费 政 策 享 受 资 格 三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大 学 新 生 入 学 补 助 项 目 ( 一 ) 资 助 对 象 : 已 进 入 普 通 高 中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档 案 库, 参 加 我 区 普 通 高 考, 已 获 得 高 校 录 取 并 愿 意 就 读 的 大 学 新 生 ( 二 ) 资 助 标 准 : 根 据 录 取 院 校 的 所 在 区 域 和 距 离 远 近, 自 治 区 对 区 内 院 校 录 取 的 贫 困 新 生 每 生 一 次 性 补 助 500 元, 区 外 院 校 录 取 的 贫 困 新 生 每 生 一 次 性 补 助 1000 元 ( 三 ) 补 助 申 请 审 批 发 放 流 程 学 生 在 高 中 学 校 就 读 时, 已 申 请 进 入 高 中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档 案 库 获 得 高 校 录 取 后, 将 录 取 信 息 告 知 就 读 高 中 学 校 资 助 部 门 学 校 指 导 符 合 条 件 的 学 生 申 请 大 学 新 生 入 学 补 助, 填 写 相 关 表 格 附 件 4 上 级 资 助 部 门 审 批 通 过 后, 将 资 助 款 发 放 到 高 中 学 校, 由 高 中 学 校 发 放 给 学 生 15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资 料 一 免 学 费 政 策 ( 一 ) 免 学 费 范 围 : 公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全 日 制 正 式 学 籍 一 二 三 年 级 在 校 学 生 对 在 职 业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依 法 批 准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民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就 读 的 全 日 制 正 式 学 籍 一 二 三 年 级 学 生, 按 照 当 地 同 类 型 同 专 业 公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免 除 学 费 标 准 给 予 补 助 ( 注 : 除 实 行 上 述 政 策 外, 我 区 将 在 2016 年 逐 步 推 进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户 子 女 中 职 免 杂 费 政 策 ) ( 二 ) 审 核 认 定 : 1. 每 学 年 秋 季 学 期 开 学 后 一 个 月 内,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指 导 全 日 制 一 年 级 新 生 填 写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免 学 费 学 生 信 息 表, 连 同 户 口 簿 复 印 件 ( 户 口 簿 复 印 件 应 包 含 户 号 页 学 生 姓 名 页 信 息 ) 递 交 到 学 校 进 行 免 学 费 资 格 审 核 2.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审 核 确 定 享 受 免 学 费 政 策 学 生 名 单 后, 通 过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将 免 学 费 学 生 相 关 信 息 报 至 同 级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机 构 审 核, 相 关 审 核 结 果 在 学 校 内 进 行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3. 享 受 免 学 费 政 策 学 生 名 单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由 学 校 组 织 享 受 免 学 费 政 策 学 生 本 人 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免 学 费 学 生 名 单 上 签 16
名 确 认 4. 每 学 年 春 季 学 期 开 学 后 一 个 月 内, 学 校 根 据 全 日 制 学 生 实 际 在 校 情 况, 在 剔 除 当 学 期 学 籍 异 动 学 生 后 重 新 核 定 当 学 期 免 学 费 学 生 名 单, 并 组 织 享 受 免 学 费 政 策 学 生 在 免 学 费 名 单 上 签 名 确 认 二 国 家 助 学 金 ( 一 ) 资 助 对 象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全 日 制 正 式 学 籍 一 二 年 级 在 校 涉 农 专 业 学 生 和 非 涉 农 专 业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 二 ) 资 助 比 例 : 1. 全 日 制 正 式 学 籍 一 二 年 级 涉 农 专 业 学 生 全 部 纳 入 享 受 国 家 助 学 金 范 围 2. 在 我 区 集 中 连 片 特 殊 困 难 县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就 读 的 农 村 学 生 ( 不 含 县 城 ) 全 部 纳 入 享 受 国 家 助 学 金 范 围 3.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户 子 女 全 部 纳 入 享 受 国 家 助 学 金 范 围 4. 优 先 资 助 享 受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政 策 家 庭 子 女 孤 儿 烈 士 子 女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残 疾 学 生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农 村 计 划 生 育 独 生 子 女 和 双 女 结 扎 户 家 庭 的 学 生 受 艾 滋 病 影 响 致 困 家 庭 子 女, 以 及 遭 遇 不 可 抗 力 及 其 它 特 殊 情 况 造 成 人 身 及 财 产 重 大 损 失 家 庭 子 女 ( 三 ) 资 助 标 准 : 每 生 每 年 2000 元 ( 四 ) 申 请 程 序 : 每 学 年 秋 季 学 期 开 学 一 周 内,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符 合 资 助 条 件 学 生 填 写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国 家 助 学 金 申 请 表, 17
连 同 本 人 身 份 证 及 户 口 簿 的 复 印 件 一 并 递 交 到 学 校 ( 非 涉 农 专 业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需 额 外 提 供 乡 镇 或 街 道 办 事 处 ( 含 ) 以 上 民 政 部 门 出 具 的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状 况 证 明 材 料 ), 正 式 提 出 国 家 助 学 金 申 请 ( 五 ) 评 审 发 放 : 1. 涉 农 专 业 学 生 和 在 我 区 集 中 连 片 特 殊 困 难 县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就 读 的 农 村 学 生 ( 不 含 县 城 ) 可 直 接 认 定 享 受 国 家 助 学 金 资 格 2. 非 涉 农 专 业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认 定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班 级 评 议 小 组 组 织 全 班 同 学 对 申 请 人 进 行 民 主 评 议, 并 提 出 非 涉 农 专 业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推 荐 名 单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机 构 对 各 班 级 推 荐 名 单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非 涉 农 专 业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建 议 名 单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非 涉 农 专 业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名 单, 并 在 校 内 公 示 五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正 式 确 认 经 学 校 审 定 的 非 涉 农 专 业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获 得 国 家 助 学 金 享 受 资 格 3. 国 家 助 学 金 受 助 学 生 应 诚 实 守 信, 遵 守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对 有 以 下 行 为 或 表 现 的, 经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研 究 同 意, 可 停 止 其 当 学 期 国 家 助 学 金 受 助 资 格 : 18
(1) 严 重 违 反 校 纪 校 规 被 记 过 及 以 上 处 分 的 ; (2) 当 学 期 无 故 旷 课 累 计 达 90 课 时 以 上 或 擅 自 离 校 连 续 两 周 以 上 的 ; (3) 弄 虚 作 假, 提 供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不 真 实 的 4. 国 家 助 学 金 通 过 中 职 学 生 资 助 卡 发 放 给 受 助 学 生 国 家 助 学 金 发 放 前,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须 为 每 位 国 家 助 学 金 受 助 学 生 办 理 中 职 学 生 资 助 卡, 并 组 织 学 生 领 卡 时 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中 职 资 助 卡 签 领 表 上 签 名 确 认 三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学 金 ( 一 ) 资 助 对 象 : 全 区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全 日 制 正 式 学 籍 二 年 级 ( 含 二 年 级 ) 以 上 品 学 兼 优 的 在 校 学 生 ( 二 ) 资 助 比 例 : 全 区 每 年 奖 励 10000 名 ( 三 ) 资 助 标 准 : 每 生 每 年 一 次 性 奖 励 2000 元 ( 四 ) 申 请 条 件 1. 基 本 条 件 要 求 : (1)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全 日 制 正 式 学 籍 二 年 级 ( 含 二 年 级 ) 以 上 在 校 学 生 ; (2)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 (3) 遵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遵 守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 (4) 诚 实 守 信, 品 学 兼 优 2. 学 习 成 绩 要 求 : (1) 学 习 成 绩 排 名 与 操 行 分 成 绩 排 名 均 位 于 前 20%( 学 习 成 绩 操 行 分 成 绩 排 名 的 范 围 由 各 学 校 自 行 确 定 ); 19
(2) 学 习 成 绩 排 名 或 操 行 分 成 绩 排 名 超 出 前 20%, 但 均 位 于 前 40%, 必 须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1 国 家 自 治 区 技 能 竞 赛 三 等 奖 ( 含 三 等 奖 ) 以 上 获 得 者, 地 市 级 技 能 竞 赛 二 等 奖 ( 含 二 等 奖 ) 以 上 获 得 者 ; 2 地 市 级 以 上 ( 含 ) 三 好 学 生 优 秀 学 生 干 部 荣 誉 称 号 获 得 者 ; 3 取 得 高 级 工 及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者 ( 五 ) 申 请 程 序 : 每 年 10 月 30 日 前,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根 据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学 金 的 申 请 条 件, 组 织 符 合 条 件 的 学 生, 提 出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学 金 申 请, 并 递 交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学 金 申 请 审 批 表 ( 六 ) 评 审 发 放 : 1.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机 构 对 学 生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审 查, 提 出 本 校 当 年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学 金 获 奖 学 生 建 议 名 单 2.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成 立 由 学 校 校 长 任 组 长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和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参 加 的 学 生 资 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对 本 学 校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学 金 获 奖 学 生 建 议 名 单 进 行 审 定 3. 经 审 定 的 获 奖 学 生 名 单 须 在 校 内 公 示 不 少 于 五 个 工 作 日 4.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于 每 年 11 月 30 日 前 将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学 金 通 过 获 奖 学 生 个 人 银 行 账 户 一 次 性 发 放 到 其 手 中, 同 时 颁 发 自 治 区 统 一 印 制 的 奖 励 证 书, 记 入 学 生 的 学 籍 档 案 获 奖 学 生 确 认 领 取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学 金 当 日 起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须 在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学 金 获 奖 学 生 汇 总 表 20
签 字 确 认 21
附 件 5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宣 传 资 料 一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 一 )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1. 贷 款 对 象 : 被 全 日 制 普 通 本 科 院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 含 民 办 高 校 和 独 立 学 院 ) 正 式 录 取, 取 得 真 实 合 法 有 效 的 录 取 通 知 书 的 新 生 或 高 校 在 读 的 本 专 科 学 生 研 究 生 和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学 生 2. 贷 款 额 度 : 每 个 借 款 人 每 年 申 请 的 贷 款 额 度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1000 元, 最 高 不 超 过 8000 元 3. 申 请 审 批 和 发 放 流 程 : 有 贷 款 需 求 的 借 款 学 生 ( 未 建 档 ) 提 供 相 关 贫 困 证 明 材 料, 由 高 中 或 资 助 办 工 作 人 员 审 核 学 生 材 料, 录 入 预 申 请 系 统 ( 已 建 档 的 贫 困 学 生 直 接 录 入 预 申 请 系 统 ) 借 款 学 生 在 学 生 在 线 系 统 填 写 个 人 基 本 信 息, 并 提 交 贷 款 申 请, 导 出 申 请 表 并 签 字 借 款 学 生 持 已 签 字 申 请 表 与 共 同 人 ( 首 贷 ), 前 往 县 ( 市 区 )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办 公 室 签 订 合 同 打 印 受 理 证 明 贷 款 学 生 携 带 受 理 证 明 到 高 校 报 到, 由 高 校 资 助 办 工 作 人 员 根 据 学 生 提 供 的 受 理 证 明 录 入 回 执 22
县 ( 市 区 )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办 公 室 将 纸 质 贷 款 合 同 申 请 表 及 相 关 重 要 证 明 材 料 按 要 求 提 交 至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广 西 分 行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广 西 分 行 对 贷 款 合 同 审 批 后, 通 过 支 付 宝 统 一 发 放 贷 款 4. 贷 款 贴 息 : 借 款 学 生 在 校 期 间 的 贷 款 利 息 全 部 由 财 政 补 贴, 毕 业 后 的 贷 款 利 息 由 借 款 学 生 自 行 支 付 ; 5. 贷 款 期 限 : 贷 款 期 限 原 则 上 按 全 日 制 本 专 科 学 制 加 13 年 确 定, 最 长 不 超 过 20 年 款 ( 二 ) 高 校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我 区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中 只 有 自 治 区 直 属 公 办 学 校 开 展 此 项 贷 1. 贷 款 对 象 :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全 日 制 本 专 科 生 ( 含 高 职 生 )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学 生 和 研 究 生 2. 贷 款 额 度 : 每 个 借 款 人 申 请 每 学 年 最 高 不 超 过 8000 元 3. 申 请 审 批 和 发 放 流 程 贷 款 人 填 写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申 请 书, 通 过 学 校 向 银 行 提 出 贷 款 申 请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等 部 门 负 责 对 学 生 提 交 的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申 请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核 实 审 查 合 格 后, 由 学 校 将 资 料 汇 总 交 予 经 办 银 行, 经 办 银 行 负 责 最 终 审 批 学 生 的 贷 款 申 请 23 最 终 审 批 合 格 后, 由 经 办 银 行 与 学 生 签 订 贷 款 合 同, 并 放 款
4. 贷 款 贴 息 : 借 款 学 生 在 校 期 间 的 贷 款 利 息 全 部 由 财 政 补 贴, 毕 业 后 的 贷 款 利 息 由 借 款 学 生 自 行 支 付 ; 5. 贷 款 期 限 : 贷 款 期 限 原 则 上 按 全 日 制 本 专 科 学 制 加 13 年 确 定, 最 长 不 超 过 20 年 二 国 家 奖 学 金 ( 一 ) 资 助 对 象 :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特 别 优 秀 的 二 年 级 以 上 ( 含 二 年 级 ) 的 本 专 科 ( 含 高 职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 在 校 生 ( 二 ) 资 助 比 例 : 约 为 全 日 制 在 校 生 的 0.3% ( 三 ) 资 助 标 准 : 每 人 每 年 8000 元 ( 四 ) 基 本 申 请 条 件 1.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 2. 遵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遵 守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 3. 诚 实 守 信, 道 德 品 质 优 良 ; 4. 在 校 期 间 学 习 成 绩 优 异, 社 会 实 践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素 质 等 方 面 特 别 突 出 ( 五 ) 评 审 和 发 放 1. 学 生 于 每 年 9 月 30 日 前 递 交 国 家 奖 学 金 申 请 审 批 表 2. 由 院 系 领 导 班 主 任 和 学 生 代 表 组 成 的 评 审 小 组 对 学 生 上 交 的 申 请 进 行 评 审, 院 系 公 示 不 少 于 3 个 工 作 日 后 上 报 学 校 经 学 校 领 导 集 体 研 究 通 过 后, 在 校 内 进 行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学 校 在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评 审 3.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上 报, 待 教 育 部 批 复 后 学 校 于 11 月 30 日 24
前 将 国 家 奖 学 金 一 次 性 发 放 给 获 奖 学 生, 颁 发 国 家 统 一 印 制 的 奖 励 证 书 ( 六 ) 相 关 事 项 学 生 无 论 家 庭 经 济 是 否 困 难, 只 要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均 可 获 得 国 家 奖 学 金 同 一 学 年 内, 获 得 国 家 奖 学 金 的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可 以 同 时 申 请 并 获 得 国 家 助 学 金, 但 不 能 同 时 获 得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三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 一 ) 资 助 对 象 :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品 学 兼 优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二 年 级 以 上 ( 含 二 年 级 )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本 专 科 ( 含 高 职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 在 校 生 ( 二 ) 资 助 比 例 : 约 为 全 日 制 在 校 生 的 3% ( 三 ) 资 助 标 准 : 每 人 每 年 5000 元 ( 四 ) 基 本 申 请 条 件 1.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 2. 遵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遵 守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 3. 诚 实 守 信, 道 德 品 质 优 良 ; 4. 在 校 期 间 学 习 成 绩 优 秀 ; 5.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生 活 俭 朴 ( 五 ) 评 审 和 发 放 1. 每 年 9 月 30 日 前, 学 生 向 学 校 提 出 申 请, 递 交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申 请 表 25
2. 院 ( 系 ) 对 学 生 上 交 的 申 请 进 行 资 格 认 定 和 评 审 经 学 校 领 导 集 体 研 究 通 过 后, 在 校 内 进 行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学 校 于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评 审 3.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上 报, 待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批 复 后, 学 校 于 11 月 30 日 前 将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一 次 性 发 放 给 获 奖 学 生 ( 六 ) 相 关 事 项 同 一 学 年 内, 申 请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的 学 生 可 以 同 时 申 请 并 获 得 国 家 助 学 金, 但 不 能 同 时 获 得 国 家 奖 学 金 四 国 家 助 学 金 ( 一 ) 资 助 对 象 :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本 专 科 ( 含 高 职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 在 校 学 生 ( 二 ) 资 助 比 例 : 约 为 全 日 制 在 校 生 的 28% ( 三 ) 资 助 标 准 : 国 家 助 学 金 分 为 两 档 执 行 ; 一 等 国 家 助 学 金 为 每 人 每 年 补 助 3500 元, 主 要 用 于 补 助 家 庭 经 济 特 别 困 难 的 学 生 ( 特 困 生 ); 二 等 国 家 助 学 金 为 每 人 每 年 补 助 2500 元, 主 要 用 于 补 助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学 生 ( 贫 困 生 ) ( 注 : 高 校 国 家 助 学 金 的 资 助 标 准 将 在 2016 年 秋 季 学 期 进 行 调 整 ) ( 四 ) 基 本 申 请 条 件 1.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 2. 遵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遵 守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 3. 诚 实 守 信, 道 德 品 质 优 良 ; 4. 勤 奋 学 习, 积 极 上 进 ; 26
5.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生 活 俭 朴 ( 五 ) 申 请 评 审 和 发 放 1. 国 家 助 学 金 每 学 年 评 选 一 次, 每 年 9 月 30 日 前, 学 生 向 学 校 提 出 申 请, 递 交 国 家 助 学 金 申 请 表 2. 院 ( 系 ) 对 学 生 上 交 的 申 请 进 行 资 格 认 定, 由 院 系 领 导 班 主 任 和 学 生 代 表 组 成 的 评 审 小 组 进 行 评 审 并 报 学 校 经 学 校 领 导 集 体 研 究 通 过 后, 在 校 内 进 行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学 校 于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评 审 3.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由 学 校 按 规 定 将 国 家 助 学 金 发 放 给 受 助 学 生 ( 六 ) 相 关 事 项 同 一 学 年 内, 申 请 并 获 得 国 家 助 学 金 的 学 生, 可 同 时 申 请 并 获 得 国 家 奖 学 金 或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五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奖 学 金 ( 一 ) 资 助 对 象 : 全 区 高 校 全 日 制 本 专 科 学 生 中 品 学 兼 优 的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在 校 学 生, 包 括 当 年 考 入 普 通 高 校 的 全 日 制 本 专 科 学 生 ( 二 ) 资 助 比 例 : 全 区 每 年 奖 励 4000 名 ( 三 ) 资 助 标 准 : 每 人 每 年 5000 元 ( 四 ) 基 本 申 请 条 件 1.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 2. 遵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遵 守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 27
3. 诚 实 守 信, 道 德 品 质 优 良 ; 4. 在 校 期 间 学 习 成 绩 优 秀 或 参 加 全 国 统 一 高 考 成 绩 优 秀 ; 5.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生 活 俭 朴 ( 五 ) 申 请 评 审 和 发 放 1.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奖 学 金 每 学 年 评 选 一 次, 每 年 9 月 30 日 前, 学 生 向 学 校 提 出 申 请, 递 交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奖 学 金 申 请 表 2. 院 ( 系 ) 对 学 生 上 交 的 申 请 进 行 资 格 认 定, 由 院 系 领 导 班 主 任 和 学 生 代 表 组 成 的 评 审 小 组 进 行 评 审 并 报 学 校 经 学 校 领 导 集 体 研 究 通 过 后, 在 校 内 进 行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学 校 于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评 审 3.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上 报, 待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批 复 后, 学 校 于 11 月 30 日 前 将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奖 学 金 发 放 给 获 奖 学 生 六 应 征 入 伍 服 义 务 兵 役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学 费 补 偿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及 学 费 资 助 ( 一 ) 资 助 对 象 : 应 征 入 伍 义 务 兵 役 及 退 役 后 自 愿 复 学 的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包 括 高 校 全 日 制 普 通 本 专 科 ( 含 高 职 ) 研 究 生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的 应 ( 往 ) 届 毕 业 生 在 校 生 和 入 学 新 生, 以 及 成 人 高 校 招 收 的 普 通 本 专 科 ( 高 职 ) 应 ( 往 ) 届 毕 业 生 在 校 生 和 入 学 新 生 ( 二 ) 资 助 标 准 : 学 费 补 偿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及 学 费 减 免 标 准, 本 专 科 生 每 人 每 年 最 高 不 超 过 8000 元, 硕 士 研 究 生 每 人 每 年 最 高 不 超 过 12000 元 28
( 三 ) 申 请 审 批 和 发 放 1. 应 征 报 名 的 高 校 学 生 必 须 在 入 伍 前 登 录 大 学 生 征 兵 报 名 系 统 ( 网 址 :http://zbbm.chsi.com.cn 或 http://zbbm.chsi.cn), 按 要 求 在 线 填 写 打 印 高 校 学 生 应 征 入 伍 学 费 补 偿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申 请 表 ( 一 式 两 份, 以 下 简 称 申 请 表 ) 并 提 交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在 校 期 间 获 得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的 学 生, 需 同 时 提 供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复 印 件 和 本 人 签 字 的 一 次 性 偿 还 贷 款 计 划 书 2. 学 校 相 关 部 门 对 申 请 表 中 学 生 的 资 助 资 格 标 准 金 额 ( 如 有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学 校 应 联 系 贷 款 经 办 银 行 或 贷 款 经 办 地 县 级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机 构 确 认 贷 款 金 额 ) 等 相 关 信 息 审 核 无 误 后, 对 申 请 表 加 盖 公 章 3. 学 生 在 征 兵 报 名 时 将 申 请 表 交 至 入 伍 所 在 地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征 兵 办 公 室 学 生 通 过 征 兵 体 检 被 批 准 入 伍 后, 县 级 征 兵 办 对 申 请 表 加 盖 公 章 并 返 还 学 生 4. 学 生 将 申 请 表 原 件 一 式 两 份 和 入 伍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寄 送 至 原 就 读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5. 高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在 收 到 学 生 寄 送 的 申 请 表 和 入 伍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后, 对 各 项 内 容 进 行 复 核 并 上 报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6. 教 育 厅 将 申 报 代 偿 的 总 人 数 及 总 金 额 报 送 至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审 核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审 核 通 过 后, 将 资 金 拨 付 至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财 政 厅 将 资 助 款 拨 付 至 各 高 校 29
7. 学 校 将 学 费 补 偿 或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资 金 发 放 给 学 生 七 广 西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学 费 和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补 偿 资 助 政 策 ( 一 ) 资 助 对 象 : 毕 业 当 年 自 愿 到 我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服 务 期 在 3 年 以 上 ( 含 3 年 )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 二 ) 资 助 标 准 : 按 学 年 每 生 每 年 最 高 不 超 过 8000 元 毕 业 生 在 校 学 习 期 间 每 年 实 际 缴 纳 的 学 费 或 获 得 的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低 于 8000 元 的, 按 照 实 际 缴 纳 的 学 费 或 获 得 的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金 额 实 行 补 偿 毕 业 生 在 校 学 习 期 间 每 年 实 际 缴 纳 的 学 费 或 获 得 的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高 于 8000 元 的, 按 照 每 年 8000 元 的 金 额 实 行 补 偿 ( 三 ) 申 请 审 批 和 发 放 1. 学 生 在 毕 业 当 年 向 工 作 单 位 所 在 县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领 取 广 西 学 费 和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补 偿 申 请 表, 或 直 接 到 广 西 学 生 资 助 网 (www.gxxszz.cn) 下 载 在 落 实 有 关 就 业 单 位 后, 在 毕 业 当 年 11 月 30 日 前 将 申 请 表 ( 一 式 两 份 ) 就 读 期 间 缴 纳 学 费 发 票 等 凭 据 ( 如 为 贷 款 补 偿, 则 提 交 校 园 地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合 同 及 放 款 凭 证 ) 和 毕 业 生 本 人 就 业 单 位 与 学 校 三 方 签 署 的 到 我 区 基 层 单 位 服 务 3 年 以 上 的 就 业 协 议 上 交 到 县 级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2. 县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对 申 请 表 中 学 生 的 资 助 资 格 标 准 金 额 ( 如 有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学 校 应 联 系 贷 款 经 办 银 行 或 贷 款 经 办 地 县 级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机 构 确 认 贷 款 金 额 ) 等 相 关 信 息 审 核 无 误 后, 于 12 月 20 日 前 报 送 所 在 设 区 市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汇 总, 各 设 区 市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于 12 月 30 日 前 将 本 辖 区 内 汇 总 的 申 请 材 30
料 集 中 报 送 广 西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办 公 室 3. 广 西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办 公 室 在 30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审 批 确 定 的 获 得 学 费 和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补 偿 资 格 的 学 生 名 单 通 知 县 级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同 时 将 有 关 文 件 报 财 政 厅 备 案 4. 在 校 学 习 期 间 获 得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并 申 请 补 偿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应 与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经 办 银 行 按 正 常 程 序 签 订 毕 业 后 的 还 款 计 划 书, 并 自 行 支 付 贷 款 本 息 5. 县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于 次 年 4 月 底 前 将 学 费 和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补 偿 资 金 发 放 给 学 生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