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得 逾 期 报 名 3 网 上 报 名 注 意 事 项 本 考 点 只 受 理 省 级 省 直 医 疗 机 构 的 考 生 报 名, 考 点 名 称 为 :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考 点 代 码 01, 不 得 跨 考 点 报 名 (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学 员 原 则 上 在 规 培 医 院 报 考 ) 考 生 的 工 作 单 位 名 称 必 须 统 一 按 照 国 家 医 学 考 试 中 心 报 名 软 件 提 供 的 标 准 名 称 填 写 ; 如 报 名 软 件 中 查 询 不 到 或 未 及 时 更 新 现 用 的 医 院 名 称, 需 要 网 上 申 请 单 位 添 加, 同 时 通 知 考 点 上 报 审 核 ; 医 院 下 面 设 有 分 院 或 其 他 院 区 的, 必 须 统 一 填 写 主 体 医 院 的 名 称, 如 浙 江 医 院 分 院 统 一 填 写 为 浙 江 医 院 浙 江 省 人 民 医 院 望 江 山 院 区 统 一 填 写 为 浙 江 省 人 民 医 院 为 了 区 别 试 用 单 位 的 考 生 身 份,(1) 凡 属 于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学 生 身 份 : 试 用 期 工 作 单 位 为 省 中 的 请 填 写 为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附 属 第 一 医 院, 试 用 期 工 作 单 位 为 省 新 华 的 请 填 写 为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附 属 第 二 医 院, 试 用 期 工 作 单 位 为 省 中 山 的 请 填 写 为 浙 江 省 针 灸 推 拿 医 院 ;(2) 属 于 职 工 身 份 的, 请 分 别 填 写 浙 江 省 中 医 院 浙 江 省 新 华 医 院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附 属 第 三 医 院 因 单 位 名 称 填 写 不 规 范 引 起 的 信 息 数 据 丢 失, 后 果 由 考 生 自 负 二 资 格 审 核 1 资 格 确 认 (1) 各 医 院 初 审 时 间 :4 月 12 日 -4 月 18 日 (2) 考 点 统 一 交 材 料 及 复 审 时 间 :4 月 18 日 -4 月 25 日 上 午 8:30 11:30; 下 午 1:30 4:30 (3) 考 点 统 一 交 材 料 及 复 审 地 点 : 浙 江 大 学 华 家 池 校 区 中 心 南 楼 555 室 (4) 以 下 单 位 统 一 于 4 月 18 日 前 交 材 料 : 浙 江 省 血 液 中 心 浙 江 大 学 校 医 院 浙 江 省 新 华 医 院 浙 江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浙 江 省 医 学 科 学 院 浙 江 省 皮 肤 病 医 院 浙 江 省 肿 瘤 医 院 浙 江 医 院 ( 含 分 院 )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附 属 第 三 医 院 (5) 以 下 单 位 统 一 于 4 月 19 日 9 点 前 集 中 交 材 料 并 会 审 :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浙 江 省 人 民 医 院 ( 含 望 江 山 院 区 ) 浙 江 省 中 医 院 浙 江 省 立 同 德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第 一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第 二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邵 逸 夫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妇 产 科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儿 童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口 腔 医 院 (6)4 月 20 日 4 月 25 日 考 点 终 审 并 整 理 需 报 送 考 区 的 材 料 2 考 生 报 名 提 交 材 料 (1)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成 功 通 知 单 一 份 ( 交 医 院 现 场 审 核 ), 现 场 审 核 无 误 打 印 申 请 表 并 签 字 确 认 ( 医 院 统 一 交 考 点 ) (2)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及 复 印 件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包 括 本 人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文 职 干 部 或 士 兵 证, 往 来 大 陆 通 行 证 和 身 份 证 ( 台 港 澳 考 生 ), 护 照 ( 外 籍 考 生 ) (3)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需 同 时 提 交 2016 年 3 月 后 出 具 的 学 信 网 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 全 日 制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考 生 需 同 时 提 交 学 位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无 学 位 证 书 者 需 提 交 学 校 证 明, 证 明 格 式 见 附 件 3, 也 可 在 浙 江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网 站 下 载 );( 附 件 3: 未 取 得 学 位 证 书 证 明 ( 往 届 毕 业 生 ) 样 张 ) 以 上 (2) (3) 报 名 材 料 复 印 件 需 加 盖 初 审 单 位 公 章 (4) 试 用 机 构 出 具 的 试 用 期 满 一 年 并 考 核 ( 附 件 1: 试 用 期 考 核 合 格 证 明 样 张 ), 开 具 的 合 格 证 明 需 到 报 名 前 试 用 时 间 满 一 年, 即 从 2016 年 3 月 31 日 往 前 推 至 少 满 一 年 ; 如 果 到 报 名 前 试 用 时 间 未 满 一 年 的, 提 供 单 位 试 用 证 明 ( 附 件 6: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 应 届 毕 业 生 单 位 试 用 证 明 样 张 ) 及 2016 年 8 月 31 日 前 试 用 期 满 一 年 报 考 承 诺 书 ( 附 件 7: 应 届 医 学 专 业 毕 业 生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承 诺 书 样 张 ) (5) 近 期 小 二 寸 白 底 正 面 免 冠 半 身 彩 照 1 张 ( 需 露 眉 露 耳, 与 网 上 报 名 上 传 照 片 一 致, 注 明 姓 名 单 位 手 机 号 码 等 信 息 并 用 信 封 包 装 封 口 ) (6) 对 取 得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资 格 申 报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的, 还 应 当 提 交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和 考 核 合 格 证 明 ( 附 件 2: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考 核 合 格 证 明 样 张 ) 三 试 用 期 单 位 须 对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进 行 初 审 确 认 医 师 资 格 考 生 试 用 期 单 位 须 对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进 行 初 审, 确 认 二 者 相 符 后, 由 相 关 部 门 盖 章, 盖 章 后 的 复 印 件 上 交 考 点 具 体 如 下 : 1 考 生 毕 业 证 书 身 份 证 原 件 初 审 后, 复 印 件 需 由 试 用 期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审 核 盖 章 确 认
2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初 审 后, 复 印 件 由 试 用 期 单 位 医 务 管 理 部 门 盖 章 确 认 3 毕 业 当 年 参 加 考 试 的 医 学 专 业 硕 士 博 士 研 究 生 和 七 年 制 硕 士 生 以 及 长 年 制 毕 业 生, 未 发 毕 业 证 书 的, 由 其 学 校 研 究 生 管 理 部 门 先 出 具 学 历 证 明 ( 附 件 4: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应 届 毕 业 学 历 学 位 证 明 样 张 ) 进 行 报 名 正 式 毕 业 证 书 的 验 证 及 递 交 复 印 件 的 时 间 地 点, 考 点 会 于 笔 试 考 试 前 通 知 办 理 4 当 年 毕 业 的 科 学 学 位 研 究 生 ( 包 括 硕 士 生 和 博 士 生 ) 还 需 提 供 临 床 一 年 的 实 习 证 明 要 求 : 本 科 专 业 与 报 考 类 别 一 致 的 可 以 用 毕 业 证 书 和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替 代 实 习 证 明 ; 本 科 背 景 与 报 考 类 别 不 一 致 的, 如 预 防 医 学 中 医 类 ( 含 中 西 医 ) 报 考 临 床 类 别 的 考 生, 研 究 生 阶 段 补 缺 临 床 实 习 至 少 满 半 年 ; 本 科 背 景 为 基 础 医 学 护 理 学 等 医 学 类 非 临 床 专 业 的 考 生, 研 究 生 阶 段 补 缺 实 习 原 则 上 为 1 年 实 习 证 明 要 体 现 临 床 通 科 轮 转 ( 内 外 妇 儿 等 主 要 科 室 ) 的 实 习 情 况, 弥 补 本 科 阶 段 这 方 面 的 不 足 由 于 临 床 实 习 已 经 跨 出 考 生 所 学 学 科, 证 明 中 导 师 的 安 排 需 要 得 到 医 院 的 认 可, 所 以 证 明 中 需 要 填 写 医 院 管 理 部 门 及 医 院 意 见 并 盖 章 ( 附 件 5: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临 床 实 习 证 明 样 张 ) 四 考 试 范 围 临 床 口 腔 公 共 卫 生 类 别 实 践 技 能 考 试 仍 使 用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大 纲 2013 年 版, 中 医 中 西 医 结 合 实 践 技 能 考 试 启 用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大 纲 ( 中 医 中 西 医 结 合 类 别 实 践 技 能 考 试 部 分 )2016 年 版 五 考 试 时 间 ( 一 ) 实 践 技 能 考 试 时 间 :2016 年 7 月 1 日 至 7 月 15 日 具 体 时 间 以 考 生 准 考 证 的 时 间 为 准 ( 二 ) 医 学 综 合 笔 试 时 间 : 临 床 中 医 类 别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乡 村 全 科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试 点 :2016 年 9 月 24 日 一 天, 上 午 9:00 11:30, 下 午 14:00 16:30 临 床 中 医 类 别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2016 年 9 月 24 日 25 日 两 天, 上 午 9:00 11:30, 下 午 14:00 16:30 口 腔 公 共 卫 生 类 别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全 部 实 行 计 算 机 化 考 试 :2016 年 9 月 24
日 上 午 8:00 10:00,10:20 12:20 口 腔 公 共 卫 生 类 别 执 业 医 师 全 部 实 行 计 算 机 化 考 试 :2016 年 9 月 25 日 上 午 8:00 10:00,10:20 12:20; 下 午 14:00 16:00,16:20 18:20 短 线 医 学 专 业 加 试 ( 仅 限 院 前 急 救 岗 位 和 儿 科 专 业 ) 考 试 :2016 年 9 月 24 日, 下 午 17:00 17:30 六 考 试 收 费 形 式 及 标 准 ( 一 ) 收 费 形 式 : 根 据 省 考 试 公 告 规 定, 今 年 考 试 收 费 仍 采 用 网 上 分 段 缴 费 方 式 进 行 考 生 现 场 确 认 后 经 过 考 点 资 格 审 核 通 过, 即 可 在 网 上 缴 纳 报 名 费 和 实 践 技 能 考 试 费, 缴 费 开 放 时 间 段 为 4 月 16 日 至 5 月 2 日 ; 实 践 技 能 考 试 成 绩 公 布 且 成 绩 合 格 者, 再 网 上 缴 纳 医 学 综 合 笔 试 费, 缴 费 开 放 时 间 段 为 7 月 22 日 至 8 月 30 日 考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未 缴 纳 考 试 费,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报 考 资 格 ( 二 ) 收 费 标 准 : 报 名 费 10 元 / 人 ;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实 践 技 能 临 床 公 共 卫 生 中 医 类 别 考 试 费 180 元 / 人,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实 践 技 能 口 腔 类 别 考 试 费 200 元 / 人 ; 执 业 医 师 医 学 综 合 笔 试 费 200 元 / 人,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医 学 综 合 笔 试 费 120 元 / 人 ( 口 腔 公 卫 类 别 2016 年 实 行 计 算 机 化 考 试, 机 考 收 费 标 准 以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 江 省 物 价 局 最 新 调 整 为 准, 如 有 新 的 变 动 考 区 会 及 时 通 知 ) 七 医 院 资 料 汇 总 各 医 院 网 上 报 名 结 束 后, 将 每 个 考 生 的 材 料 收 集 初 审 并 按 照 ( 照 片 申 请 表 试 用 期 合 格 证 明 ( 承 诺 书 ) 助 理 资 格 证 书 学 历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学 信 网 证 明 ) 的 次 序 汇 集 装 订, 所 有 考 生 的 收 集 资 料 及 考 生 名 单 均 先 按 照 报 名 类 别 (110-120-130-140-150-210-220-230-240-250) 再 按 照 姓 名 拼 音 字 母 A--Z 顺 序 排 列, 考 生 汇 总 名 单 分 别 提 交 EXCEL 电 子 表 ( 附 件 9: EXCEL 电 子 汇 总 表 样 张 ) 和 书 面 汇 总 表 格, 书 面 表 格 与 考 生 材 料 一 起 上 交,EXCEL 电 子 表 发 至 考 点 邮 箱 : cy389@zju.edu.cn
附 件 1: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试 用 期 考 核 证 明 报 名 编 号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所 学 专 业 医 学 学 历 取 得 学 历 年 月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报 考 类 别 名 称 试 用 机 构 地 址 邮 编 登 记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试 用 起 止 时 间 ( ) 年 ( ) 月 至 ( ) 年 ( ) 月 岗 位 ( 科 室 ) 名 称 带 教 老 师 评 价 带 教 老 师 合 格 不 合 格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号 码 带 教 老 师 签 字 主 要 试 用 岗 位 ( 科 室 ) 合 格 ( ) 不 合 格 ( ) 试 用 机 构 考 核 意 见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注 : 1. 本 表 黑 线 上 方 由 考 生 自 己 填 写, 黑 线 以 下 由 工 作 机 构 填 写, 本 表 缺 项 涂 改 无 效 2. 带 教 老 师 对 考 生 从 临 床 岗 位 胜 任 力 基 本 技 能 医 患 关 系 医 际 关 系 及 职 业 道 德 操 守 等 方 面 作 综 合 评 价 是 否 合 格, 并 在 相 应 栏 目 划 3. 军 队 考 生 须 提 交 团 级 以 上 卫 生 部 门 的 审 核 证 明 4. 本 表 栏 目 空 间 若 不 够 填 写, 可 另 附 页
附 件 2: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报 考 执 业 医 师 执 业 期 考 核 证 明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编 号 :()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医 学 学 历 报 考 类 别 所 学 专 业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取 得 学 历 年 月 名 称 工 作 机 构 地 址 邮 编 登 记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工 作 起 止 时 间 ( ) 年 ( ) 月 至 ( ) 年 ( ) 月 岗 位 ( 科 室 ) 名 称 带 教 老 师 评 价 带 教 执 业 合 格 不 合 格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号 码 带 教 老 师 签 字 主 要 工 作 岗 位 ( 科 室 ) 合 格 ( ) 不 合 格 ( ) 工 作 机 构 考 核 意 见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单 位 公 章 注 : 1. 本 表 黑 线 上 方 由 考 生 自 己 填 写, 黑 线 以 下 由 工 作 机 构 填 写, 本 表 缺 项 涂 改 无 效 2. 带 教 老 师 对 考 生 从 临 床 岗 位 胜 任 力 基 本 技 能 医 患 关 系 医 际 关 系 及 职 业 道 德 操 守 等 方 面 作 综 合 评 价 是 否 合 格, 并 在 相 应 栏 目 划 3. 军 队 考 生 须 提 交 团 级 以 上 卫 生 部 门 的 审 核 证 明 4. 本 表 栏 目 空 间 若 不 够 填 写, 可 另 附 页
附 件 3: 未 取 得 学 位 证 书 证 明 ( 往 届 毕 业 生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点 办 公 室 : 兹 证 明 ( 身 份 证 号 ), 性 别, 于 年 月 毕 业 于 我 校 专 业, 因 故 未 取 得 学 位 证 书 该 学 生 毕 业 专 业 的 学 位 类 别 应 为 医 学 / 其 他 学 位 ; 专 业 学 位 / 科 学 学 位 ( 研 究 生 学 历 考 生 需 打 钩 ) 特 此 证 明 经 办 人 :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 : 单 位 ( 公 章 ): 年 月 日
附 件 4: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应 届 毕 业 学 历 学 位 证 明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点 办 公 室 : 兹 证 明 ( 身 份 证 号 ), 性 别, 系 我 校 级 在 校 硕 士 / 博 士 研 究 生, 专 业 ( 专 业 方 向 ), 学 制 年, 将 于 年 月 在 我 校 应 届 毕 业, 学 位 类 别 为 医 学 / 其 他 学 位 ; 专 业 学 位 / 科 学 学 位 特 此 证 明 经 办 人 :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 : 单 位 ( 公 章 ):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此 表 由 相 关 大 学 的 研 究 生 培 养 管 理 部 门 填 写 2 所 填 写 的 学 制 专 业 ( 专 业 方 向 ) 学 位 类 别 等 项, 必 须 与 将 发 的 毕 业 证 书 及 学 位 证 书 保 持 一 致 如 毕 业 证 书 上 注 明 有 专 业 方 向 的 请 在 括 号 中 写 明, 没 有 的 可 以 不 写 3 因 填 写 错 误 或 内 容 不 真 实 所 产 生 的 后 果 概 由 填 表 人 负 责
附 件 5: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临 床 实 习 证 明 姓 名 性 别 所 学 专 业 取 得 学 历 年 月 所 在 学 校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地 址 邮 编 实 习 起 止 时 间 1 本 科 阶 段 ( ) 年 ( ) 月 至 ( ) 年 ( ) 月 2 研 究 生 阶 段 ( ) 年 ( ) 月 至 ( ) 年 ( ) 月 本 科 阶 段 专 业 : 学 历 学 位 : 实 习 科 室 及 实 习 时 间 带 教 老 师 评 价 带 教 老 师 合 格 不 合 格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号 码 带 教 老 师 签 字 研 究 生 实 习 阶 段 主 要 轮 转 科 室 以 上 实 习 情 况 真 实 可 信 导 师 意 见 导 师 签 字 : 导 师 执 业 证 书 号 码 : 年 月 日 合 格 ( ) 不 合 格 ( ) 实 习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考 核 意 见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注 :1 此 表 适 用 于 当 年 毕 业 的 学 术 学 位 ( 原 科 学 学 位 ) 研 究 生 中, 须 提 供 具 有 相 当 于 大 学 本 科 1 年 的 临 床 或 公 共 卫 生 毕 业 实 习 满 1 年 证 明 者 2 凡 打 此 类 证 明 的 当 年 毕 业 研 究 生 考 生 :(1)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的 考 生 必 须 基 本 符 合 浙 江 大 学 相 应 专 业 本 科 实 习 计 划 的 要 求 ;(2)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的 考 生 必 须 基 本 符 合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相 应 专 业 本 科 实 习 计 划 的 要 求 3 本 科 阶 段 + 研 究 生 阶 段 实 习 时 间 需 满 一 年, 科 博 的 本 科 阶 段 可 增 加 硕 士 阶 段
附 件 6: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应 届 毕 业 生 单 位 试 用 证 明 姓 名 取 得 医 学 学 历 时 间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码 所 学 系 专 业 申 请 级 别 申 请 类 别 试 用 机 构 名 称 地 址 试 用 时 间 ( 年 月 日 ) 试 用 期 岗 位 类 别 试 用 期 岗 位 专 业 考 生 已 承 诺 将 于 今 年 8 月 31 日 前, 将 后 续 试 用 累 计 满 1 年 的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试 用 期 考 核 证 明 及 时 交 考 点 办 公 室 试 用 机 构 公 章 ( 负 责 人 ) 签 字 : 年 月 日 备 注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止, 近 1 年 来 试 用 期 未 满 一 年 的 考 生, 需 提 供 此 试 用 证 明
附 表 7: 应 届 医 学 专 业 毕 业 生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承 诺 书 本 人 于 年 月 日 毕 业 于 学 校 专 业 自 年 月 起, 在 单 位 试 用, 至 年 月 试 用 期 将 满 一 年 本 人 承 诺 将 于 今 年 8 月 31 日 前, 将 后 续 试 用 累 计 满 一 年 的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试 用 期 考 核 证 明 及 时 交 考 点 办 公 室 如 违 诺, 本 人 愿 承 担 由 此 引 起 的 责 任, 并 按 规 定 接 受 取 消 当 年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资 格 的 处 罚 考 生 签 字 :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号 码 : 手 机 号 码 : 年 月 日
附 件 8 2016 年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短 线 医 学 专 业 加 试 申 请 表 个 人 信 息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工 作 单 位 工 作 岗 位 加 试 内 容 院 前 急 救 儿 科 考 生 承 诺 1. 本 人 自 愿 申 请 参 加 2015 年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短 线 医 学 专 业 加 试 2. 本 人 获 得 医 师 资 格 后, 限 定 在 加 试 内 容 所 对 应 岗 位 工 作 3. 通 过 加 试 获 得 的 医 师 资 格 不 作 为 加 试 专 业 范 围 之 外 的 注 册 执 业 资 格 依 据 4. 以 上 个 人 申 报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有 效 5. 本 人 能 够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如 有 违 反,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而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考 生 签 字 : 日 期 : 单 位 审 核 : 考 点 审 核 : 考 区 审 核 : 单 位 盖 章 : 负 责 人 签 字 : 考 点 盖 章 : 经 手 人 签 字 : 考 区 盖 章 : 经 手 人 签 字 :
附 件 9: 浙 江 省 2016 年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名 单 ( 需 转 化 成 EXCEL 电 子 表 ) 报 考 单 位 :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科 室 报 考 学 历 毕 业 学 校 毕 业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报 考 类 别 手 机 号 身 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 : 身 份 是 指 在 职 长 学 制 当 年 毕 业 研 究 生 或 规 培 生 科 硕 或 专 硕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