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 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 /Zip Code:100027 电话 /Tel:86-010-50867666 传真 /Fax:86-010-65527227 电子邮箱 /E-mail: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天津上海深圳广州西安沈阳南京杭州海口菏泽成都苏州呼和浩特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康达股会字 [2019] 第 0257 号致 :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 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等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 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 1
(1) 在本中, 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 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以及本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 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 资料 说明和其他信息 ( 以下合称 文件 ) 均真实 准确 完整, 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 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一 ) 本次会议的召集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地点 出席人员 召开方式 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 二 ) 本次会议的召开 2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黄晖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4 日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 一 )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6,608,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617%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71,289,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930%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19 年 5 月 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5,318,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87%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在本次会议中,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8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1,804,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2% ( 三 )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在本次会议中,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部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 一 )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 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 监票 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 本次会议的监票人 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 二 )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1 审议通过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4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2 审议通过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3 审议通过 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4 审议通过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5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5 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6 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7 审议通过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6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8 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9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9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10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9 年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7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11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9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12 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13 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6,607,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8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803,500 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0 股弃权,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均为合法有效 本一式两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以下无正文 ) 9
( 本页无正文, 为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 签字盖章页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公章 ) 单位负责人 : 乔佳平 经办律师 : 张晓光 经办律师 : 马双双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