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屆 生達盃 全國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宗旨 :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響應政府推行全民體育, 提倡桌球運動, 提昇國內桌球水準, 特舉辦 生達盃 全國桌球錦標賽 二 指導單位 : 教育部體育署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四 合辦單位 : 臺南市議會 五 承辦單位 : 臺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 : 臺南市體育總會 南天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七 比賽日期 :108 年 11 月 29 日 ~12 月 1 日 ( 星期五 六 日 ) 八 比賽地點 : 臺南市新營體育館 (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 78 號 ) 九 比賽資格 : ( 一 ) 國小團體組 : 參賽學童限學籍滿一年以上 (107 年 11 月 28 日前 ) 在籍學生, 以同一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中年級學童可參加高年級組, 高年級學童不得參加中年級組 同一學校最多限報名二隊參賽 不能跨性別組隊 ( 即女生不得參加男童團體組 ; 男生不得參加女童團體組 ) ( 二 ) 社會團體組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均可組隊參加 同一單位最多限報名二隊參賽 不能跨性別組隊 ( 即女生不得參加男子團體組 ; 男生不得參加女子團體組 ; 社會活力組不在此限 ) ( 三 ) 個人全能組 : 不分國籍 性別, 皆可報名參賽 十 比賽組別 : ( 一 ) 國小男童高年級團體組 : 凡公私立國小五 六年級在校學童, 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 二 ) 國小女童高年級團體組 : 凡公私立國小五 六年級在校學童, 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 三 ) 國小男童中年級團體組 : 凡公私立國小四年級 ( 含 ) 以下在校學童, 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 四 ) 國小女童中年級團體組 : 凡公私立國小四年級 ( 含 ) 以下在校學童, 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 五 ) 社會男子團體組 : 凡中華民國男性國民, 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每隊
最多限報名一位 107 年或 108 年中華民國桌球國手, 此組別限 48 隊報名參賽 ( 六 ) 社會女子團體組 : 凡中華民國女性國民, 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每隊最多限報名一位 107 年或 108 年中華民國桌球國手, 此組別限 24 隊報名參賽 ( 七 ) 社會活力組 : 凡中華民國國民 58( 含 ) 年次以前之男性,63( 含 ) 年次以前女性, 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此組別限 24 隊報名參賽 ( 八 ) 個人全能組 十一 比賽方式 : ( 一 ) 國小團體組 : 採四單一雙 ( 單 單 雙 單 單 ), 五點制團體賽, 單 雙打隊員不重複 ( 二 ) 社會團體組 : 採四單一雙 ( 單 單 雙 單 單 ), 五點制團體賽, 單 雙打隊員不重複 ( 三 ) 社會活力組 : 採三單二雙 ( 男單 混雙 男單 混雙 男單 ), 五點制團體賽, 單 混雙打隊員不重複 ( 四 ) 個人全能組 : 採五局三勝 左右手輪打 制 比賽用球 :Nittaku 44mm 橘色球 全能組採 左右手輪打 制 ( 即每點第一局用慣用手 第二局用非慣用手 第三局用慣用手 第四局用非慣用手 第五決勝局先用慣用手比賽 發球員先用慣用手發 接二分後, 換為用非慣用手發 接二分, 依此輪換直至該局分出勝負, 當一方先得 5 分, 雙方應互換方位繼續比賽 若比數為十比十打成平分 (Deuce) 時, 則雙方依續用慣用手 非慣用手繼續比賽到勝負為止 ) 十二 比賽制度 : 預賽採循環賽制, 三隊取一名 四隊取兩名晉級決賽, 決賽採單淘汰制 十三 比賽規則 : 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訂出版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四 比賽用球 :Nittaku 40mm+ 白色球 十五 比賽用桌 :Nittaku 桌球檯 十六 報名辦法 : ( 一 ) 採網路報名, 即日起開始報名, 至 108 年 09 月 30 日 ( 星期一 ) 截止, 逾期恕不受理 ( 二 ) 報名網址如下 :https://lohasnet.tw/standard-34h 輕鬆掃 QRCODE 報名 :
報名網址 ( 國小團體組 ):https://signup.lohasnet.tw/signup/3346 報名網址 ( 社會團體組 ):https://signup.lohasnet.tw/signup/3349 報名網址 ( 社會活力組 ):https://signup.lohasnet.tw/signup/3350 報名網址 ( 個人全能組 ):https://signup.lohasnet.tw/signup/3351 ( 三 ) 團體報名人數 : 國小團體組 社會團體組含領隊 教練 管理各 1 人, 參賽選手 ( 含隊長 ) 最少 6 人, 最多 8 人 社會活力組含領隊 教練 管理各 1 人, 參賽選手 ( 含隊長 ) 最少 7 人, 最多 9 人 報名時間截止後, 隊職員選手一律不得增加或變更 ( 四 ) 保證金 : 每隊預繳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正 繳費方式 :1. ATM 轉帳 2. 超商繳費 3. 信用卡繳費 保證金於比賽當天, 辦理報到時退還 如未參加比賽, 該保證金移為大會獎品費用 領取保證金之資格需為秩序冊上領隊 教練或管理其一 注意事項 : 1. 報名資料填寫完畢後, 報名系統會自動寄發 E-mail 給聯絡人, 請再次確認資料是否正確 2. 報名系統於付款方式處皆有試算手續費, 請詳閱報名頁面說明後選擇最適合的方式繳款 3. 若選擇 7-11 ibon 付款, 系統會另外發送繳費簡訊代碼, 請至超商 ibon 機台操作進行繳款即可 4. 尚未付款的訂單, 可至樂活報名網 報名查詢修改 修改及查詢訂單全部內容 5. 繳納報名費後才算完成整個報名程序, 若逾期未繳, 則視為放棄報名! 6. 繳費單逾期未繳, 可於報名期間內至樂活報名網 報名查詢修改 登入重新產單或更換付費方式 7. 若您已完成繳費後需更改報名資料, 請於報名時間內來電樂活報名網客服中心, 由專人為您處理 8. 電話 :(05)533-6010 聯絡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8:30~12:00 13:30~17:00); 例假日請 Email 或至樂活報名網首頁 > 客服中心 > 聯絡我們, 填單留言 ( 五 ) 國小團體組 : 以學校為報名單位, 每一選手限報名一隊參賽, 如有重複報名者, 由大會裁定歸屬隊伍, 不得異議 若有異議則取消其所有參賽資格 ( 六 ) 社會團體組 : 以球隊為報名單位, 每一選手限報名一隊參賽, 如有重複報名者, 由大會裁定歸屬隊伍, 不得異議 若有異議則取消其所有參賽資格
( 七 ) 社會活力組 : 以球隊為報名單位, 每一選手限報名一隊參賽, 如有重複報名者, 由大會裁定歸屬隊伍, 不得異議 若有異議則取消其所有參賽資格 ( 八 ) 全能個人組 : 以個人為報名單位 ( 九 ) 報名表中填寫的個人資料, 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十七 承辦單位 :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電話 :06-6361516 總幹事 : 曾妍媚分機 5301 報名組 : 劉思顏分機 5303 十八 抽籤及領隊會議 : 未出席者由大會代為抽籤, 對會中所議決事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 一 ) 時間 :108 年 10 月 23 日 ( 星期三 ) 下午一時三十分 ( 二 ) 地點 :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會議室 ( 臺南市新營區開元路 154 號 ) ( 三 ) 上屆第 33 屆得獎隊伍前 7 名, 依學校名比對, 列入第 34 屆預賽時之種子隊 ; 而進入決賽之隊伍於當天由裁判長統一抽籤決定對戰隊伍之排序 十九 申訴 : ( 一 ) 比賽中之爭議如規則上無明文規定, 以裁判判決為終決 ( 二 ) 球員資格之申訴, 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 否則不予受理 ( 三 ) 合法之申訴, 應於該場比賽前 30 分鐘內, 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 並繳交保證金 3,000 元, 由審判委員會裁決, 若申訴成立時, 退回保證金, 否則充為大會獎品費 ( 四 )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 二十 附則 : ( 一 ) 活動聲明 : 活動場地新營體育館 (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 78 號 ), 參賽團體與個人 ( 含陪同家人 工作人員 ) 應自我管理人身意外安全, 報名比賽即表示同意 活動聲明, 主 ( 承 ) 辦單位 ( 大會 ) 僅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負責 參賽人員與團體同意主辦 承辦 協辦單位不負責場地外任何人身安全責任並願意拋棄追訴主 ( 承 ) 辦單位法律責任之權利, 受託代理報名人員應確實轉知報名當事人與團體機關主管知悉 ( 二 ) 保險 : 比賽期間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為 1. 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 保險金額 100 萬元 2. 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 保險金額 500 萬元 3.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 保險金額 100 萬元 4. 保險期間內最高責任, 保險金額 2,000 萬元 請各參賽單位 ( 個人 ) 依需要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 ( 含往返車程 ) 二十一 注意事項 : ( 一 ) 108 年 11 月 29 日 ( 五 ) 上午七時卅分起辦理報到手續, 八時卅分舉行
開幕典禮, 各隊請穿著運動服裝參加典禮 ( 二 ) 比賽時間依秩序冊規定, 各隊應提早三十分鐘到場 如比賽時間更動, 以競賽組之報告為準, 未到以棄權論 ( 三 ) 報到截止時間 : 每日報到時間於上午九時結束, 請各隊於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到, 如未於九時前報到, 請電話通報主辦單位, 以利各隊訂購中午餐食, 餐食回條請於九時卅分前繳回服務台, 逾時不候 報到組聯絡電話 : 劉思顏 0919794702 ( 四 ) 檢錄 : 各參賽選手請依請依大會廣播檢錄時間前往檢錄處報到 ( 五 ) 1 國小組參賽選手應攜帶在學證明以備查驗 ( 在學證明須貼上最近三個月內個人照片且必須詳細記載就學日期或轉入日期 ) 2 社會組及個人組請攜帶貼上個人照相片之有效證件以備查驗, 如遇有資格問題當場不能提出者以棄權論 ( 六 ) 參賽選手上衣背面須縫貼大會發給之姓名布條, 違者取消該隊之資格 ( 七 ) 比賽當日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原因時, 則比賽順延或停辦 ( 另行通知 ) ( 八 ) 參與活動者須同意大會有權將活動過程之錄影 相片 ( 肖像 ) 成績含 ( 報名者的姓名 所屬單位名稱等資訊 ) 對外公告 或於世界各地播放 展出 刊登於網站及刊物上或用於相關活動宣傳活動上 二十二 獎勵 : ( 一 ) 準時辦理報到並參加開幕典禮之隊伍, 由大會提供精美紀念品 ( 二 ) 國小男 女童各組取前七名 ( 第七名取 2 個名額 ), 其餘各組取前五名 ( 第五名取 2 個名額 ), 頒發獎盃乙座及獎金, 如下表 : 組別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 國小男童高年級團體組國小女童高年級團體組國小男童中年級團體組國小女童中年級團體組社會男子團體組社會女子團體組社會活力組 第五名 ( 取 2 個名額 ) ( 三 ) 國小組各得獎學校, 將由大會報請教育部 縣市教育局備查 第七名 ( 取 2 個名額 ) 18,000 元 15,000 元 12,000 元 10,000 元 8,000 元 18,000 元 15,000 元 12,000 元 10,000 元 8,000 元 12,000 元 10,000 元 8,000 元 6,000 元 5,000 元 個人全能組 3,500 元 3,000 元 2,600 元 2,600 元 2,000 元
二十三 如有未盡事宜, 得由大會報請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同意後, 修正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