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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人 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 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载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披露了会议审议的事项, 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提示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在本次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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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9-10 层邮政编码 : /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 P.R.China 电话 /Tel:(8675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澳洋健康公告编号 :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

股票代码:000936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 上公告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在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 1298 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开日即 2018 年 5 月 16 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 ( 一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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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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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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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5 年 5 月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股份有限公司

疏漏之处 在本 中, 信达根据 股东大会规则 第五条的规定, 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 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 随同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200120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关于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的

3 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单元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 董事 LOUISA FAN 女士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因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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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关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7 人, 代表股份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议案一 : 2014 年度

司股份总数的 %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7 人, 持有公司股份 91,691,697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 部分董事 监事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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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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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78,958,58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2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8,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的议案 ; 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董事会第七届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 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 上发布了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4 月 19 日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团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贵公司于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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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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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9-10 层邮政编码 : /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 P.R.China 电话 /Tel:(8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7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 或代理人 ) 共 13 人, 代表股份 1,575,152,81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107,828,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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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7股票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

熊猫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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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 of the company)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五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 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的程序 ( 一 ) 经查验, 贵公司董事

疏漏之处 在本 中, 信达根据 股东大会规则 第五条的规定, 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 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 随同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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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0

51/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 China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1 楼, 邮政编码 : 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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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二〇一九年五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9-10 层邮政编码 :518026 10/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26, P.R.China 电话 /Tel:(86755) 3325 6666 传真 /Fax:(86755) 3320 6888/6889 网址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下称 股东大会规则 ) 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接受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下称 本次股东大会 ),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 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已经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以下简称 通知 ) 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 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 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 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 有权出席会 - 1 -

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符合 股东大会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 9:00 在海南省海口市紫荆路 2-1 号紫荆信息公寓 26A 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 00 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下称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格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 三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列席人员资格 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 人, 代表股份 181,554,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7.73% 经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在有效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 代表股份 266,429,6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0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 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 2 -

2. 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 :(1) 公司部分董事 ;(2) 公司部分监事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4)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5) 本所律师 经验证, 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 9:00 开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 按照 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 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具体情况如下 : 1. 审议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

3. 审议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 4 -

5. 审议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 关于将母公司检测不合格的库存种子进行转商处理的议案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 反对 19,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 - 5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8. 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简称的议案 9. 审议 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10. 审议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调整的议案 - 6 -

上述第 9 项议案适用特别决议程序, 经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其他各项议案均适用普通决议程序, 经表决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综上所述, 本所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本正本三份 ( 以下无正文 ) - 7 -

( 本页为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的签章页 )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盖章 ) 负责人 : 经办律师 : 赖继红 廖春兰 经办律师 : 沈超 2019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