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165)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而發表 以下為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 2017 年度公司債券受託管理事 務報告, 僅供參閱 香港, 2018 年 6 月 14 日 承董事會命陳明堅公司秘書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於本公告日, 本公司之董事為 : 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 蔡允革博士 ( 主席 ) 林志軍博士陳爽先生 ( 首席執行官 ) 鍾瑞明博士鄧子俊先生羅卓堅先生張明翱先生殷連臣先生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
重要声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招商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于 2018 年 4 月对外公布的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17 年 )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 未经招商证券书面许可, 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目录 第一章 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8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5 第四章 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 17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3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4 第七章 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5 第八章 其它事项... 26 2
第一章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1 债券名称: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发行主体: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3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 5(3+2)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简称为 16 光控 01, 债券代码 136575 ; 品种二为 5 年期, 债券简称为 16 光控 02, 债券代码 136576 4 发行规模: 品种一最终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品种二最终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 5 债券利率: 品种一票面年利率为 2.92% 品种二票面年利率为 3.24%, 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 计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 7 起息日:2016 年 7 月 22 日 8 利息登记日: 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9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 无其他增信措施 11 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2 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13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需求 14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 登记 托管 委托债券派息 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1 债券名称: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2 发行主体: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3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 6(3+3)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简称为 16 光控 03, 债券代码 136855 ; 品种二为 7(4+3) 年期, 附第 4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简称为 16 光控 04, 债券代码 136856 4 发行规模: 品种一最终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品种二最终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5 债券利率: 品种一票面年利率为 3.22% 品种二票面年利率为 3.37%, 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 计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 7 起息日:2016 年 11 月 23 日 8 利息登记日: 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9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4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 无其他增信措施 11 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2 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需求 14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 登记 托管 委托债券派息 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1 债券名称: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发行主体: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3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 5(3+2)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简称为 17 光控 01, 债券代码 143166 ; 品种二为 7(5+2) 年期, 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简称为 17 光控 02, 债券代码 143167 4 发行规模: 品种一最终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品种二最终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5 债券利率: 品种一票面年利率为 4.55% 品种二票面年利率为 4.80%, 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 计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 5
7 起息日:2017 年 7 月 10 日 8 利息登记日: 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9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 无其他增信措施 11 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2 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需求 14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 登记 托管 委托债券派息 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发行人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 或 受托管理人 ) 担任 16 光控 01 16 光控 02 16 光控 03 16 光控 04 17 光控 01 与 17 光控 02 的受托管理人, 并签订了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招商证券作为三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 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相应职责 上述履职情况包括不限于下列事项 :( 一 ) 查阅了发行人相关会议资料 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目 ;( 二 ) 调取了发行人银 6
行征信记录 ;( 三 ) 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 进行监督 ;( 四 ) 对发行人进行了回访, 监督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 义务执行相关事务 7
第二章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一 ) 发行人基本情况 1 公司中文名称: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 公司英文名称:China Everbright Limited 3 法定代表人: 蔡允革 4 住所: 香港夏悫道 16 号远东金融中心 46 楼 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邓子俊 6 联系电话:852-25289882 ( 二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专注发展一级市场基金 二级市场基金 结构性融资及投资等基金管理及投资业务, 同时作为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 积极发展中国及新兴市场的飞机租赁业务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前端的私募基金 创投基金 产业基金, 中端的结构性融资和投资产品 FoF 母基金和后端的对冲基金 债券投资基金 二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 一 ) 发行人业务介绍光大控股是一家以构建跨境大资产管理平台, 兼顾实现境内外资源及产业整合为战略的综合型资产管理机构 光大控股通过所设立的多个国际化的资产管理平台, 吸引海外投资者参与投资具高增长潜力的中国企业, 同时为中国内地客户 8
寻求海外投资机会提供多元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 2017 年底, 光大控股管理基金数目为 48 只 持有 116 个一级市场投后管理项目及 23 个二级市场投资组合, 其中 14 个投后管理项目已经在全球范围内不同证券交易市场上市 基金管理业务总募资规模增加至港币 1,291 亿元, 较 2016 年末上升 48% 光大控股主营业务分为基金管理业务, 自有资金投资业务, 策略性投资业务等板块 1 基金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指本集团自特定客户筹集资金及本集团的种子资金, 应用专业知识及经验按法律 规例及基金招股章程作出的投资决定, 并为投资者寻求最大利益 基金管理业务由一级市场投资 二级市场投资 母基金投资及财富管理组成 (1) 一级市场投资 包括 : 私募基金 非上市股权证券与 / 或股权衍生工具投资并持有足够股权份额以参与被投资公司的管理, 投资目标是在被投资企业上市后或透过其他退出途径实现资本盈利 ; 创业投资基金 主要投资于成立初期及发展阶段的公司或仍处于业务计划阶段的公司 投资目标乃透过向被投资公司提供投资 融资 管理及上市方面的协助而达至较高回报及可管理较高风险, 以增强该等公司的发展 ; 产业投资基金 主要专注于特定行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或并购机会 投资范畴包括房地产 基础建设 医疗及健康 资源产业 ( 包括低碳及新能源行业 ) 制造业 资讯 媒体及电讯业 (TMT) 以及并购机会 ; 9
夹层基金 主要进行私募投资和上市前融资, 并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之结构性产品进行投资 灵活的运用外币及 / 或人民币, 以满足其目标公司境内外财务需要 投资团队遵从清晰简单的投资哲学, 并采纳保守 多元化及弹性的投资方法, 以低于平均水平的业务风险获得市场水平以上的投资回报 ; 及海外投资基金 光大控股海外投资基金发挥光大控股的资源和网路, 为中国地区以外的被投资公司提供多样的增值服务支援, 致力于将被投资公司的产品和技术与中国市场广阔的机会相结合, 创造 提升被投资公司的价值, 为投资人带来投资回报 (2) 二级市场投资 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包括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及投资顾问活动 产品包括绝对回报基金 债券基金及股票基金 (3) 母基金投资 FoF 母基金投资于光大控股发起并管理的基金, 同时亦投资于拥有良好过往业绩及管制的外部基金 FoF 母基金能够为特大型机构提供集流动性 潜在回报为一体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方案 (4) 财富管理 首誉光控已成为本公司在中国内地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重要载体及业务平台, 其经营范围包括为特定可会提供资产管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去壳的其他业务活动, 可以直接向特定客户 ( 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境内保险公司及其他依法成立及运营的机构) 提供咨询服务 首誉光控已从资产管理规模贡献, 产品创设 销售渠道和客户整合以及加强光大系内部联动等四个方面展现出其重要价值 2 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光大控股在致力发展跨境基金管理业务, 推动各基金对外募资的同时, 也利 10
用本部自有资金, 以股权 债券 衍生品等多种投资方式, 配合及推动基金管理业务的发展 通过合理的股权投资, 参与及培育具备长远发展潜力及能为公司带来良好收益, 并且能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协同效应的企业, 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提高整体收益水平 光大控股充分利用其自有资金达至四个目标 :(1) 投资于中长期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或企业 ;(2) 以推广及支持基金管理业务为大前提, 培育投资团队及开发优质金融产品 ;(3) 投资于本公司或外部的项目 基金或产品, 在受控的风险水平下带来最大回报及贡献稳定长期收益 ;(4) 以司库管理改善现金流量 此外, 当中亦涵盖须予报告的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物业投资及其他企业活动 3 策略性投资业务本公司的策略性投资业务主要为持有光大证券及光大银行的股份, 策略性投资业务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光大证券的应占盈利及光大银行派发的股息收入 ( 二 ) 发行人 2017 年营业收入与成本分析 2017 年, 发行人营业收入按照业务划分的各项指标与上年度对比如下 : 单位 : 千港元 2017 年 1-12 月 2016 年 1-12 月 ( 重列 ) 本年同期比 上年同期变化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比例 一级市场 2,237,259 40.47% 5,480,425 74.21% -3,243,166-59.18% 二级市场 583,598 10.56% 362,046 4.90% 221,552 61.19% 11
FoF 母基金 12,337 0.22% 61,580 0.83% -49,243-79.97% 自有资金投资业务 2,226,971 40.28% 788,557 10.68% 1,438,414 182.41% 策略性投资 468,500 8.47% 692,322 9.37% -223,822-32.33% 总计 5,528,665 100.00% 7,384,930 100.00% -1,856,265-25.14% 1 一级市场收入 2017 年度公司一级市场收入为 2,237,259 千港元, 较去年同期减少 3,243,166 千港元, 减少比例为 59.18% 主要由于 2016 年含出售旗下地产基金管理平台光大安石 51% 股权实现利润港币 23 亿元,2017 年并无类似收入 2 二级市场收入 2017 年度公司二级市场收入为 583,598 千港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 221,552 千港元, 增加比例为 61.19% 主要由于光大中国焦点基金收益上升 3 FoF 母基金收入 2017 年度公司 FoF 母基金收入为 12,337 千港元, 较去年同期减少 49,243 千港元, 减少比例 79.97% 2016 年收入主要由于项目估值升值所致,2017 年项目估值并无重大变化 4 自有资金投资业务 2017 年度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收入为 2,226,971 千港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 1,438,414 千港元, 增加比例为 182.41% 主要来自于出售分众传媒股票及退出航天投资的收益 5 策略性投资 2017 年度公司策略性投资收入为 468,500 千港元, 较去年同期减少 223,822 千港元, 减少比例 32.33% 主要是由于持有光大证券股份的应占盈利及光大银 12
行股份派发的股息收入下降 6 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公司营业成本由员工费用 折旧费用 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经营费用组成,2017 年 1-12 月, 公司营业成本为 1,213,873 千港元 2017 年 1-12 月营业成本与 2016 年 1-12 月营业成本相比减少 158,461 千港元, 变化比例为 11.55% 7 财务费用公司 2017 年度财务费用为 749,311 千港元, 较 2016 年度财务费用增加 177,129 千港元 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以致财务费用增加 8 税项费用公司 2017 年度税项费用为 853,497 千港元, 较 2016 年度税项费用减少 454,622 千港元, 减少幅度为 34.75% 主要是由于 2016 年出售项目的部份税项计提于本年回拨 三 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十二个月内的财务报告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 单位 : 千港元 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增减比例 资产合计 72,918,271 67,495,336 8.0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78,356 5,959,534-13.11% 负债合计 30,573,276 28,008,941 9.16% 13
股东权益合计 42,344,995 39,486,395 7.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670,411 37,209,491 9.3% 流动比率 2.19 1.70 28.82% 速动比率 2.19 1.70 28.82%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8.70% 32.25% -42.02% 资产负债率 41.93% 41.50% 1.04%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指标 2017 年 1-12 月 2016 年 1-12 月 增减比例 营业收益 1,766,955 2,169,815-18.57% 其他净收入 3,761,710 5,215,115-27.87%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之盈利 4,148,342 4,074,382 1.82% 除税前盈利 4,937,955 6,902,368-28.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5,590-1,244,367-35.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4,276-479,183-395.48%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5,530 2,965,038-19.54% EBITDA 5,718,226 7,498,353-23.74% 利息保障倍数 7.59 13.05-41.84%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7.63 13.09-41.70% 14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 一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 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需求 ( 二 ) 本期债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40 亿元, 其中 14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26 亿元用于 补充营运资金 二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 一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 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需求 ( 二 ) 本期债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40 亿元, 其中 32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8 亿元用于补 充营运资金 三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15
( 一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 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需求 ( 二 ) 本期债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25 亿元, 其 9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16 亿元用于补充 营运资金 16
第四章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 一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 一 ) 增信机制 光大控股本期所发行的债券品种一 品种二均为无担保 无其他增信措施的 信用债券 ( 二 ) 偿债计划及执行情况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付息日是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2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2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付息日是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2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首次付息 17
二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 一 ) 增信机制 光大控股本期所发行的债券品种一 品种二均为无担保 无其他增信措施的 信用债券 ( 二 ) 偿债计划及执行情况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付息日是 2017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1 月 2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2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付息日是 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18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首次付息 三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 一 ) 增信机制 光大控股本期所发行的债券品种一 品种二均为无担保 无其他增信措施的 信用债券 ( 二 ) 偿债计划及执行情况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付息日是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10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至 2020 年每年的 7 月 10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10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7 月 10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付息日是 2018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10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10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19
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10 日 ( 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本期债券尚未付息 四 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为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 ( 一 ) 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每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每年的资金安排中落实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 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 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在每期公司债券每年的利息偿付日之前和 / 或本金兑付日之前的 30 个工作日内, 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 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公司主要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等高管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负责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 二 ) 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 准确 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 使公司经营情况 偿债能力 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 股东的监督, 防范偿债风险 ( 三 ) 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20
公司财务制度完备, 管理规范, 各项经营指标良好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以提高公司资产回报率 三期公司债券发行后, 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流动性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资金管理等, 并将根据每一期公司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 月度资金运用计划, 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 及时 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 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 四 ) 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此三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 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 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 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 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规定, 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 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 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采取必要的措施 ( 五 ) 制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根据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分别对每一期债券制定了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权限范围 程序及其他重要事项, 为保障每一期公司债券本息足额偿付作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 六 ) 发行人承诺 21
公司董事会授权首席执行官在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 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 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 暂缓重大对外 投资 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22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人会议 2017 年度内, 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未召开债券持有 23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正式起息, 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第一次付息, 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情况 二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正式起息, 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第一次付 息, 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情况 三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正式起息, 将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第一次付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发行人按约定尚未到第一个付息日, 尚未支付第一年债券利息, 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情况 24
第七章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债券的信用等级均为 AAA 级 在各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 行业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后, 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信用评级报告 及 信用等级通知书, 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出具了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信用评级报告 及 信用等级通知书, 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了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信用评级报告 及 信用等级通知书, 均维持本公司发行的上述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维持 稳定 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的跟踪评级报告 25
第八章 其它事项 一 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年度内, 发行人未有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二 受托管理人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 一期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中国光大 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的受托管理人未发生变动 26
( 本页无正文, 为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