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布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00511 委任替任董事 及 董事調任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局 ( 董事局 ) 欣然宣布委任 Allan Yap 博士為陳國強博士 ( 陳博士 ) 之替任董事, 及委任陳弦先生為 Jonathan Milton Nelson 先生 ( Nelson 先生 ) 之替任董事, 自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起生效 陳博士與 Nelson 先生均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本公司董事局同時宣布調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周亦卿博士為本公司獨立非 執行董事, 自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起生效 Allan YAP 博士 五十五歲, 持有法律榮譽博士學位, 並於金融 投資及銀行業務方面積逾二十八年經驗 Yap 博士為錦興集團有限公司之主席及執行董事及為漢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之執行董事, 該等公司之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 主板上市 1
Yap 博士亦為 China Enterprises Limited( 其股份於美國櫃枱市場買賣 ) 及 Burcon NutraScience Corporation( 其股份於加拿大 Toronto Stock Exchange 及德國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上市 ) 之主席兼行政總裁 Yap 博士為 PSC Corporation Ltd Intraco Limited 及 Tat Seng Packaging Group Ltd. 之執行主席, 該等公司之股份均於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Yap 博士曾擔任 MRI Holdings Limited 之主席, 該公司股份曾於澳洲證券交易所上市 彼亦曾擔任天下媒體集團有限公司 ( 現稱中國新電信集團有限公司 ) 之執行董事至二零零九年七月, 該公司之股份於聯交所創業板上市 彼亦曾擔任珀麗酒店控股有限公司之執行董事至二零一一年五月, 該公司之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除上文披露資料外,Yap 博士在獲委任日期之過去三年概無在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中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Yap 博士與本公司之任何董事 高層管理人員 或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 任何關係 於本公布日期並根據 證券及期貨條例 第 XV 部所指,Yap 博士並無於本 公司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 Yap 博士與本公司並無就彼獲委任為陳博士之替任董事, 而簽訂董事服務合約 陳博士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而陳博士在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剛舉行之二零一一年股東周年大會成功選舉出任本公司董事後, 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 ( 章程細則 ) 之規定, 於每三屆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時退任及重選 Yap 博士出任陳博士之替任董事, 並不會獲得本公司任何酬金 除上文披露者外, 概無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上市規則 ) 第 13.51(2) 條的規定須予披露之其他資料, 亦無有關 Yap 博士獲委任為陳博士之替任董 事而須知會本公司股東之任何其他事宜 2
陳弦先生 二十九歲, 為 Providence Equity Partners LLC 的副總裁 ( 該公司聯同與其有聯繫之投資基金, 簡稱 ( Providence )), 是一家專注投資於媒體 通訊及信息服務領域的私募股權基金公司, 管理投資金額超過 230 億美元, 投資遍及北美洲 歐洲及亞洲 陳先生於二零零九年加入 Providence 香港辦事處並專注大中華地區之投資活動 在此之前, 陳先生曾在 Morgan Stanley Asia Limited 之私募股權部任職約五年半之久 陳先生持有北京清華大學頒授之電子工程學士學位 陳先生在獲委任日期之過去三年概無在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中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陳先生為 Young Lion Holdings Limited ( YLH ) 及 Young Lion Acquisition Co. Limited( YLACQ ) 之董事 YLACQ 為 YLH 直接擁有之全資附屬公司 而 YLACQ 持有本公司主要股東 - 邵氏兄弟 ( 香港 ) 有限公司 ( 邵氏兄弟 ) 已發行股本 100% 權益, 而陳先生亦為邵氏兄弟之董事 除上文披露資料外, 彼與本公司之任何董事 高層管理人員 或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其他關係 於本公布日期並根據 證券及期貨條例 第 XV 部所指, 陳先生並無於本公 司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 陳先生與本公司並無就彼獲委任為 Nelson 先生之替任董事, 而簽訂董事服務合約 Nelson 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而 Nelson 先生在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剛舉行之二零一一年股東周年大會成功選舉出任本公司董事後, 須根據章程細則之規定, 於每三屆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時退任及重選 陳先生出任 Nelson 先生之替任董事, 並不會獲得本公司任何酬金 除上文披露者外, 概無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2) 條的規定須予披露之其他 資料, 亦無有關陳先生獲委任為 Nelson 先生之替任董事而須知會本公司股 東之任何其他事宜 3
周亦卿博士,G.B.S. 七十五歲, 於二零零零年獲委任為本公司董事 周博士出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至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及於同日起調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周博士為其士集團的創辦人及現任主席, 該集團擁有兩間於聯交所上巿的公司, 包括其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士泛亞控股有限公司 彼亦是港華燃氣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該公司為一家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 彼於二零零一年獲委任為巴林王國駐香港名譽領事 周博士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辭任邵氏兄弟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 該公司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撤回上市地位前, 是一家在聯交所上市之公司 彼亦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辭任於聯交所上市的萬順昌集團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 除上文披露資料外, 周博士於過去三年概無在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董事職務 周博士與本公司之任何董事 高層管理人員 或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其 他財務或親屬關係 於本公布日期並根據 證券及期貨條例 第 XV 部所指, 周博士於本公司股 份中擁有 100,000 股約 0.02% 之權益 周博士擁有之權益為好倉 除上文披 露資料外, 周博士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任何其他權益 周博士與本公司並無就彼調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而簽訂董事服務合約 彼在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剛舉行之二零一一年股東周年大會成功重選連任本公司董事後, 須根據章程細則之規定, 於每三屆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時退任及重選 周博士有權收取董事酬金, 董事之酬金由董事局轄下薪酬委員會建議並由董事局釐訂及 ( 如須要 ) 獲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批准 周博士有權就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收取董事袍金港幣 150,000 元 董事之酬金乃參照董事在本集團之職責及責任, 以及市場上相類上市公司之董事酬金而釐訂 4
周博士確認彼已符合上市規則第 3.13 條所載的獨立指引, 並就彼之獨立性 向聯交所呈交書面確認 除上文披露者外, 概無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2) 條的規定須予披露之其他 資料, 亦無有關周博士調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而須知會本公司股東之任何其 他事宜 承董事局命 公司秘書 麥佑基 香港,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 5
於本公布日期及緊隨 Allan Yap 博士及陳弦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替任董事, 及周亦卿博士調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後, 本公司董事局成員包括 : 主席 邵逸夫爵士,G.B.M.* 執行董事梁乃鵬博士,G.B.S., LL.D., J.P., 副行政主席方逸華, 副主席及董事總經理, 及邵逸夫爵士之替任董事李寶安 非執行董事利陸雁群羅仲炳陳國強博士王雪紅 Jonathan Milton NELSON 獨立非執行董事周亦卿博士,G.B.S. 鄭維新,S.B.S., J.P. 利乾蕭烱柱,G.B.S., J.P. 陳慧慧 替任董事利憲彬, 利陸雁群之替任董事 Allan YAP 博士, 陳國強博士之替任董事陳文琦, 王雪紅之替任董事陳弦,Jonathan Milton NELSON 之替任董事 * 非執行主席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