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系碩博士生修課規定及常見問題 : 最後更新日期 :2018/07/23 承辦人 : 楊禮禎 Email:lichyang@ntu.edu.tw ( 一 ) 碩士班 ( 二 ) 博士班一般生 ( 三 ) 博士班在職生 ( 一 ) 碩士班 : 有關碩博士班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資料, 請先於本校教務處網頁查詢, 本系相關法規若與教務處網頁規定相左者, 則依教務處網頁說明為依歸 : 碩博士班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 : http://gra108.aca.ntu.edu.tw/gravoxcourse/index.php/gquery/index 必修 : 學術倫理 (0 學分 ), 課號 :ETHICS7001 須於一年級結束前完成修課 (107 學年度 以後入學者適用 ) 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課程修課實施要點 :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01/01-073.pdf 學術倫理 承辦單位 :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https://ethics.nctu.edu.tw 數量方法入門 (2 學分 ) 個體經濟理論一 (4 學分 )( 不得以博士班必修 - 個體經濟理論二代替 ) 總體經濟理論一 (4 學分 )( 不得以博士班必修 - 總體經濟理論二代替 ) 計量經濟理論一 (4 學分 )( 不得以博士班必修 - 計量經濟理論二代替 ) 每週四下午必修專題討論 ( 每門課 1 學分 ) 二學期, 共 2 學分 碩士論文 (0 學分 ); 以上必修學分共 16 學分 選修 : 必選修學門 :2 個不同的學門, 每學門修兩科, 同一科不得重複計入不同學門 本系研究所課程學門分類表 : 第 1 頁
http://www.econ.ntu.edu.tw/program/graduate_course_field 畢業學分 :32 學分 常見 Q&A: (Q1): 101 學年度 ( 含 ) 以前入學者, 已經修過博士班必修, 可以用博士班必修個 總體經濟理論三 四代替碩士班必修個 總體理論一嗎? (A1): 可以 (Q2): 103 學年度 ( 含 ) 以前入學者, 已經修過博士班必修, 可以用博士班必修計量經 濟理論三 四代替碩士班必修計量理論一嗎? (A2): 可以 (Q3): 修其他系的課程, 可以算入本系畢業學分嗎? (A3): (1) 本系研究所畢業學分只計算本系研究所課程, 即課程識別碼為 323 U 或者 323 M 開頭之研究所課程 (2) 除課程識別碼為 323 U 或者 323 M 開頭之研究所課程外, 列於本系 研究所學門分類表 之財金所課程, 亦得算入本系畢業學分 (Q4):101 學年度 ( 含 ) 以前入學者, 已經修過舊制兩學分的專題討論, 這些課程在計算畢業學分時, 會變成 1 學分來計算嗎? (A4): 不會, 已經修過的 2 學分專題討論, 還是會以 2 學分計算 但是 102 學年度開始, 專題討論 學分數皆以 1 學分計算 (Q5): 如果同一個學期修兩個專題討論, 可以都算入必修的兩次嗎? (A5): 不可以, 只能算一次, 多出來的一次只能算入本系選修學分, 但不計入任何一個 學門 (Q6): 碩士論文 (0 學分 ), 每學期都要選這門課嗎? (A6): 碩士論文 只有在提出學位考試( 論文口試 ) 那學期選修即可 如果有選課的同學也不需要退選, 同學的成績單只會在那學期多列出 碩士論文 的選課紀錄 若您有選修 碩士論文 且同時有申請學位考試, 且在學期結束前未如期舉辦學位考試, 則需另外申請撤銷學位考試, 否則 碩士論文 將會有不及格紀錄 第 2 頁
( 二 ) 博士班一般生 : 有關碩博士班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資料, 請先於本校教務處網頁查詢, 本系相關法規若與教務處網頁規定相左者, 則依教務處網頁說明為依歸 : 碩博士班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 : http://gra108.aca.ntu.edu.tw/gravoxcourse/index.php/gquery/index 必修 : 學術倫理 (0 學分 ), 課號 :ETHICS7001 須於一年級結束前完成修課 (107 學年度 以後入學者適用 ) 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課程修課實施要點 :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01/01-073.pdf 學術倫理 承辦單位 :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https://ethics.nctu.edu.tw 數量方法入門 (2 學分 )(103 學年度以後入學者適用 ) 個體經濟理論一二 ( 各 4 學分, 共 8 學分 ) 總體經濟理論一 (4 學分 )(105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 另須必修 總體經濟理論二 4 學分 ) 計量經濟理論一二 ( 各 4 學分, 共 8 學分 ) 經濟學研究方法 (2 學分 )( 資格考通過後必修 ) 博士論文 (0 學分 ) 以上必修學分共 24 學分 (103-105 學年度入學者, 因須必修 4 學分 總體經濟理論二, 故必修學分為 28 學分 ) 博一 ~ 博四每學期必修專題討論 ( 每學期 1 學分 ) 博士班研究生若透過本校正式管道出 國交換或訪問, 該學期可免修必修 專題討論 課程 選修 : 必選學門 ( 至少 16 學分 ):2 個不同的學門, 每學門修 8 學分, 同一科不得重複計入不 同學門 本系研究所課程學門分類表 : http://www.econ.ntu.edu.tw/program/graduate_course_field 其他規定 : 1. 須通過必考資格考科目 ( 個體經濟理論 總體經濟理論 ), 方得進行博士班第二年 之註冊 第 3 頁
2. 必修 計量經濟理論一 計量經濟理論二 及必選修總體貨幣課程皆須取得 A- 以上的成績, 方得進行博士班第三年 ( 即第五學期 ) 之註冊 ( 其中 必選修總體貨幣課程 適用 106 學年度以後入學者 ) 3. 須通過學門論文, 方得進行博士班第五年之註冊 4. 103 學年度以後入學者, 本系博士班研究生畢業前須取得 TOEFL ibt 79 分以上之證明 ( 或舊制電腦 TOEFL 213 分以上, 或舊制紙本 TOEFL 550 分以上 ), 或選修本校所開授之, 研究生線上英文三 課程替代 5. 畢業前須擔任兩學期研究所必修課 TA, 方得取得本系博士候選人資格 常見 Q&A: (Q1): 博士論文 (0 學分 ), 每學期都要選這門課嗎? (A1): 博士論文 只有在提出學位考試( 論文口試 ) 那學期選修即可 如果有選課的同學也不需要退選, 同學的成績單只會在當學期多列出 博士論文 的選課紀錄 若您有選修 博士論文 且同時有申請學位考試, 且在學期結束前未如期舉辦學位考試, 則需另外申請撤銷學位考試, 否則 博士論文 將會有不及格紀錄 (Q2): 博士班畢業學分為多少? 怎麼算出來的? (A2): 最低為 44 學分 (103-105 學年度入學者, 另需必修 4 學分 總體經濟理論二, 故最低學分為 48 學分 ), 計算如下 : 數量方法入門 (2 學分 )+ 個論一二 (8 學分 )+ 總論一 (4 學分 )+ 計論一二 (8 學分 )+ 經濟學研究方法 (2 學分 )+ 專題討論至少兩年 ( 四學期共 4 學分, 因為博士班最低修業年限為 2 年 )+ 必選學門 (16 學分 ) (Q3): 如果我已經規劃博四就要畢業, 但發現有一個學期沒有忘了修 ( 或者被當 ) 專題 討論, 怎麼辦? (A3): 請於博四那年提出學位考試的同時, 於當學期修兩次專題討論補足 * 其他博士班畢業要求, 請參照本系 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辦法 : http://www.econ.ntu.edu.tw/zh_tw/students/students21/stu26 - 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辦法 第 4 頁
( 三 ) 博士班在職生 : 有關碩博士班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資料, 請先於本校教務處網頁查詢, 本系相關法規若與教務處網頁規定相左者, 則依教務處網頁說明為依歸 : 碩博士班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 : http://gra108.aca.ntu.edu.tw/gravoxcourse/index.php/gquery/index 必修 : 學術倫理 (0 學分 ), 課號 :ETHICS7001 須於一年級結束前完成修課 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課程修課實施要點 :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01/01-073.pdf 學術倫理 承辦單位 :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https://ethics.nctu.edu.tw 數量方法入門 (2 學分 )(103 學年度以後入學者適用 ) 個體經濟理論一二 ( 各 4 學分, 共 8 學分 ) 總體經濟理論一 (4 學分 )(105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 另須必修 總體經濟理論二 4 學分 ) 計量經濟理論一二 ( 各 4 學分, 共 8 學分 ) 經濟學研究方法 (2 學分 )( 資格考通過後必修 ) 博士論文 (0 學分 ) 以上必修學分共 24 學分 博一 ~ 博四每學期必修專題討論 ( 每學期 1 學分 ) 博士班研究生若透過本校正式管道出 國交換或訪問, 該學期可免修必修 專題討論 課程 透過本校博士班招生管道入學之在職博士生有關必修專題討論的特別規定 : 1. 在職生每學期得修二門以上的專題討論課程, 且皆得計入畢業要求的計算 2. 在職生得修本系碩士在職專班所開設之專題討論課程, 且得計入畢業要求的計算, 惟其中至少有 4 門為一般生必修專題討論課程 ( 週四下午 ), 其餘 4 門則得選修碩士在職專班所開設之專題討論課程 選修 : 必選學門 ( 至少 16 學分 ):2 個不同的學門, 每學門修 8 學分, 同一科不得重複計入不 同學門 本系研究所課程學門分類表 : http://www.econ.ntu.edu.tw/program/graduate_course_field 第 5 頁
其他規定 : 1. 須通過必考資格考科目 ( 個體經濟理論 總體經濟理論 ), 方得進行博士班第三年之註冊 ( 即二年內完成必考資格考 ) 2. 必修 計量經濟理論一 計量經濟理論二 及必選修總體貨幣課程皆須取得 A- 以上的成績, 方得進行博士班第五年之註冊 ( 即四年內完成計量理論一二, 及總體貨幣課程修課要求 ) 3. 須通過學門論文, 方得進行博士班第六年之註冊 ( 即五年內完成學門論文 ) 4. 本系博士班研究生畢業前須取得 TOEFL ibt 79 分以上之證明 ( 或舊制電腦 TOEFL 213 分以上, 或舊制紙本 TOEFL 550 分以上 ), 或選修本校所開授之, 研究生線上英文三 課程替代 5. 畢業前須擔任兩學期研究所必修課 TA, 方得取得本系博士候選人資格 常見 Q&A: (Q1): 博士論文 (0 學分 ), 每學期都要選這門課嗎? (A1): 博士論文 只有在提出學位考試( 論文口試 ) 那學期選修即可 如果有選課的同學也不需要退選, 同學的成績單只會在當學期多列出 博士論文 的選課紀錄 若您有選修 博士論文 且同時有申請學位考試, 且在學期結束前未如期舉辦學位考試, 則需另外申請撤銷學位考試, 否則 博士論文 將會有不及格紀錄 (Q2): 博士班畢業學分為多少? 怎麼算出來的? (A2): 最低為 44 學分, 計算如下 : 數量方法入門 (2 學分 )+ 個論一二 (8 學分 )+ 總論一 (4 學分 )+ 計論一二 (8 學分 )+ 經濟學研究方法 (2 學分 )+ 專題討論至少兩年 ( 四學期共 4 學分, 因為博士班最低修業年限為 2 年 )+ 必選學門 (16 學分 ) (Q3): 如果我已經規劃博四就要畢業, 但發現有一個學期沒有忘了修 ( 或者被當 ) 專題 討論, 怎麼辦? (A3): 請於博四那年提出學位考試的同時, 於當學期修兩次專題討論補足 * 其他博士班畢業要求, 請參照本系 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辦法 : http://www.econ.ntu.edu.tw/zh_tw/students/students21/stu26 - 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辦法 第 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