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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137,854 股,

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众生药业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

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朱金陵 王玉松 李家武 孙路 牛静 周美玉 张晓旭 秦兰文 严欣 陈溉泉 武栋 夏建明 蒋中文 康强 卢群光 蔡宁 梅峻峰 许志淳 邱勇 周蓉 谢思建 李明 陈星 王彬 陈安邦 范永杰 李升 喻强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8%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尚坤投资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方广资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11 名, 其中合伙企业 7 名, 自然人股东 4 名, 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1 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 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3 苏州夏启盛世九鼎医药投资

( 以下简称 分配方案 ) 为 : 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6,7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 ( 含税 ), 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25,000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共计转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数量为 万股 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经调整后,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492 人变更为 484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 )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88,913,300 股,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72,3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13,300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限制性

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45,607,72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34%;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 可瑞尔国际 ( 香港 ) 有限公司 ( 即 Career Internationa

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501 号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doc

股本为 5,170 万股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完成授予 125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增至 5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

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 万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 万

克彩君 李金勇 贺静云 武成 李墨会 许志刚 孙志新 李绍艳 李新民 刘斌 蒿杨等 19 名自然人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盛诚企业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盛诚企业间接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作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德科技 公司 ) 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47,430,727 股 ( 三 )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以截止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47,430,72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总计 % 2016 年 5 月 9 日,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总股本 70,7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3 年 5 月 23 日, 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共授予 124 名激励对象 2,224,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由 140,000,000 股变更为 142,224,000 股, 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6,336,7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 : 王爱国 徐波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 :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

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众生药业 ) 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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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 1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余荣琳 诸焕诚 六禾投资 均益投资 祥禾泓安 天图兴华 丁强 余贵成 陈建华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 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

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74.77% 2013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股东赵俊伟解除限售股份为 1,212,7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85% 公司总股本为 142,224,000 股, 本次变动后,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5,124,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73.9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朗博科技 发行人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

2016 年 12 月 7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确定 2016 年 12 月 7 日为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首次授予日,

2014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2,3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公司股东 董事陈开和, 公司股东 副总经理周智勇, 公司股东 原副总经理朱明轩承诺 :(1) 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三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德邦股份公告编号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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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3 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2377 号 ) 核准,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73,097,028 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配售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上市,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0,592,02

<4D F736F F D203138A1A2C2C9CAA6CAC2CEF1CBF9B3F6BEDFB5C4B9D8D3DAB9ABCBBEB9C9C6B1C9CFCAD0B5C4B7A8C2C9D2E2BCFBCAE9>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8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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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激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等议案, 另经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向符合条件的 318 名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8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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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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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 由于 7 人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董事会调整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 名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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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年 4 月 15 日 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 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 432,523,346 股 ; 四川发展持有卫士通股份增至 16,214,852 股, 其中限售股份为 16,214,852 股 ; 三十所持有卫士通股份增至 187,763,992 股, 其中限售股份增至 67,454,118 股 ;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一 ) 安泰创业投资 ( 深圳 ) 有限公司承诺 : 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002298, 以下简称 中电鑫龙 )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 7,104,100 股中电鑫龙股票,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定, 我公司在本次非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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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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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 ( 股 ) 限售期 6 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柏瑞基金 - 上海银行 - 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9,00 36 个月 合计 30,590,7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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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仅供公司本次上市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本所律师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在对提 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的基础上,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上市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营业执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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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 公告编号 : )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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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业务 ) 人员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2 人, 包括公司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 四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授予价格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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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 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双杰电气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 对双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双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为 103,459,200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561 号 ) 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 深证上 [2015]156 号 ) 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34,486,400 股人民币普通股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股票简称 双杰电气, 股票代码 30044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公司股本总额为 137,945,600 股 2015 年 9 月 24 日, 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 137,945,6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7,945,600 股, 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275,891,200 股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工作, 共向 222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共计 7,5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83,391,200 股 2016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完成了 2015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 2015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首次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锁的激

励对象中, 王恩同 周瑞松 黄兵 李进业 邢建钢共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其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根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 20,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83,371,200 股 2017 年 7 月 10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 关于核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 1089 号 ), 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双杰电气全体股东, 按照每 10 股配 1.5 股的比例配售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42,505,680 股, 发行价格为 7.15 元 / 股 截至 2017 年 8 月 1 日, 本次配股实际配售 42,157,957 股, 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的 99.18%, 配售股份于 2017 年 8 月 9 日起上市 本次配股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25,529,157 股 2018 年 3 月 7 日, 公司完成了 2015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 2015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首次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 吴彩桥 武明扬共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其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根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认购的配售股份共 32,2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25,496,957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股本总额为 325,496,957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 211,440,426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64.9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14,056,53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4%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共有 13 名自然人股东, 分别是赵志宏 袁学恩 赵志兴 赵志浩 陆金学 许专 周宜平 张党会 魏杰 李涛 张志刚 刘中锴 刘颖 ( 一 )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 上述股东已严格遵守了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作的如下承诺 :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股东赵志兴 赵志浩 袁学恩 陆金学

许专 周宜平 张党会 魏杰 李涛 张志刚 刘中锴 刘颖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赵志宏 袁学恩 陆金学 许专 魏杰 张党会 刘中锴 刘颖 金俊琪 李旭晗 李涛 张志刚承诺 : 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长赵志宏及作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袁学恩 陆金学 许专 魏杰 李涛 张志刚承诺 : 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 不低于发行价 ; 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此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志宏的兄长赵志兴 赵志浩已出具承诺 : 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及股份转让将严格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赵志宏的承诺执行 公司总经理袁学恩的妻子周宜平已出具承诺 : 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及股份转让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 董事 总经理袁学恩的承诺执行 2 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持有发行人总股本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赵志宏 袁学恩 赵志兴 赵志浩 陆金学 许专及袁学恩妻子周宜平承诺 : 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 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10%,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 如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

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 再实施减持计划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股份公司, 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确认书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 二 ) 其他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经核查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 本次解除首发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8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包括首发前限售股份数量 178,638,240 股, 首发后限售股份数量 26,795,736 股, 合计 205,433,976 股, 占总股本的 63.11%; 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 49,418,444 股, 占总股本的 15.18% 3 本次申请解除首发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13 名股东, 皆为自然人股东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 股 ):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 ( 股 )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备注 1 赵志宏 56,401,835 56,401,835 12,892,335 注 1/ 注 2 2 袁学恩 44,704,714 44,704,714 11,176,179 注 2 3 赵志兴 21,468,715 21,468,715 5,367,179 注 2 4 赵志浩 21,468,715 21,468,715 5,367,179 注 2 5 陆金学 18,041,547 18,041,547 4,510,387 注 2 6 许专 13,794,898 13,794,898 2,716,798 注 1/ 注 2 7 周宜平 9,282,676 9,282,676 2,320,669 注 2 8 张党会 6,310,685 6,310,685 1,577,671 注 2 9 魏杰 5,935,325 5,935,325 1,483,831 注 2 10 李涛 5,703,485 5,703,485 1,425,871 注 2 11 张志刚 1,410,581 1,410,581 352,645 注 2/ 注 3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 ( 股 )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备注 12 刘中锴 690,000 690,000 172,500 注 2 13 刘颖 220,800 220,800 55,200 注 2 总计 205,433,976 205,433,976 49,418,444 注 1: 赵志宏 许专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根据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及董事持有的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与其未质押股份数量孰低原则确认的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注 2: 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赵志宏 赵志兴 赵志浩 袁学恩 周宜平 陆金学 许专 魏杰 张党会 刘中锴 刘颖 张志刚 李涛, 因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注 3: 个人股东张志刚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640,581 股, 其中限售股份 1,583,081 股 ( 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 1,410,581 股, 股权激励类限售股 161,000 股, 高管锁定股数量 11,500 股 ), 流通股份 57,5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首发限售股份,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52,645 股 (1,640,581 股 25%-57,500 股 =352,645 股 )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 完整 保荐机构对双杰电气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 以下无正文 )

( 本页无正文, 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赵铁成 吕晓斌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