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0926 股票简称 : 福星股份编号 :2019-013 债券代码 :112220 债券简称 :14 福星 01 债券代码 :112235 债券简称 :15 福星 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九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2877 号 ) 核准, 湖北福星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3,696.6824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2.66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184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4,100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899.99918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 致同验字 [2015] 第 420ZC0678 号 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单位 : 万元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已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东湖城 K1 项目 447,167 215,900 173,850 水岸国际 K2 项目 207,596 80,000 79,401 合计 654,763 295,900 253,251 2016 年 1 月 8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东湖城 K1 项目的实施主体武汉福星惠誉欢乐谷有限公司和水岸国际 K2 项目的实施主体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2016 年 1 月 8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113.6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致同专字 (2016) 第 420ZA0001 号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 已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 2016 年 1 月 8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2017 年 1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 2018 年 3 月 23 日,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9 年 3 月 1 日,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3,024.18 万元 四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将 4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 公司将及时 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使用 4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降低了财务费用 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 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后的十二个月内, 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七 监事会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 一 ) 监事会出具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 4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4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二 )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42,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三 ) 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