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 保荐机构 ) 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保荐机构 ) 作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通产丽星 公司 )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 对通产丽星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一 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和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等人员交谈, 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查阅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 董事会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及意见, 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必要性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一 ) 实际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3]190 号 文核准, 通产丽星于 2013 年 4 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0,688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6 元,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11,820,800.00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 21,558,052.0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262,748.00 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出具大华验字 [2013] 000104 号验资报告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 2015 年 7 月 15 日, 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24,874,082.43 元, 1
其中 48,000,000.00 元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收到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18,856,152.86 元, 手续费支出 26,210.51 元,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期末余额合计 为 184,218,607.92 元 截止 2015 年 7 月 15 日,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金额单位 : 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11007760097501 --- 42,699,315.27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441010182600243054 --- 22,940,818.23 活期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801014170044800 --- 3,606,439.79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38980188000208963 --- 9,401,208.27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1 756260827070 692,512,128.00 502,469.80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53660952441 5,068,356.56 定期 补充流动资金 *2 100,000,000.00 合计 692,512,128.00 184,218,607.92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2,249,380.00 元, 扣除该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262,748.00 元 *2: 根据公司 2014 年 8 月 12 日, 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各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65,590,200.00 元 ; 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8,878,499.00 元 ;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6,810,076.90 元 ; 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3,595,306.53 元 截止 2015 年 7 月 15 日,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 : 元截至期末投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资进度 (%) 项目投资总额额 (1) 额投入金额 (2) (3)=(2)/(1) 广州丽盈技改 158,590,000.00 158,590,000.00 13,452,161.99 79,881,021.81 50.36% 项目苏州通产丽星 187,160,000.00 187,160,000.00 41,011,225.04 140,728,489.15 75.19% 建设项目购买厂房项目 202,089,000.00 202,090,000.00 --- 202,090,000.00 100.00% 2
通产丽星技改项目 82,440,000.00 82,422,748.00 8,763,777.50 44,852,202.89 54.42%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60,000,000.00 12,000,000.00 368,142.00 9,322,368.58 74.6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90,279,000.00 642,262,748.00 63,595,306.53 476,874,082.43 补充流动资金 4,8000,000.00 48,000,000.00 合计 690,279,000.00 690,262,748.00 63,595,306.53 524,874,082.43 三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 一 ) 市场发生较大变化, 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效益不理想, 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国内的大经济环境下, 公司自 2013 年下半年以来面临市场的急剧变化和成本等多重压力, 销售 利润空间均受到挤压,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建部分基本已完成, 尚未实施投资的主要是机器设备, 公司现有产能已有富余, 根据公司 2015 年以来的实际订单情况及未来订单的预判, 现有国际品牌客户业务订单的恢复及新兴民族品牌订单的放量估计需要一定周期, 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会导致产能闲置 折旧增加, 预计效益不理想, 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公司将根据现有产能的情况, 有针对性的制订各目标客户 各产品类别的业务拓展计划, 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实现现有富余产能消化, 早日实现项目效益 ( 二 ) 提高资金收益,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截止 2015 年 7 月 15 日, 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 6000 万元, 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也即将到期, 为偿还该笔募集资金, 公司需从银行筹措资金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的贷款规模将增加到人民币 1.8 亿元, 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紧张, 贷款利息增加 将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84,218,607.92 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可将公司的贷款规模缩减到人民币 2000 万元左右, 扣除募集资金存款 理财产生的存款利息 理财收益 475 万元, 将为公司节约贷款利息 335 万元 / 年, 可避免资金资源浪费, 提高资金收益,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3
四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到帐已超过两年, 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84,218,607.92 元处于闲置状态, 鉴于现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 经审慎研究,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184,218,607.92 元 ( 以最终核销时的金额为准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其中, 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市场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需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 保荐机构同意通产丽星前述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 以下无正文 ) 4
( 此页无正文, 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董建明 徐浙鸿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2 日 5
( 此页无正文, 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张远航 徐新正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