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Similar documents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0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证券代码:002272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8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禾味业公告编号 : 临 转债代码 : 转债简称 : 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精准信息公告编号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

万股, 确定 2016 年 2 月 16 日为授予日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查,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4 月 22 日, 公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8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福星晓程 公告编号:2013—047

监事会公告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管理办法 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股权激励解锁业绩条件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顺丰控股公告编号 :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万股

董事会公告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ministrator

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 公告编号 : )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KONG 西安 XIAN 致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 (2018)-0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创业软件公告编号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确定标的股权的授予价格 ;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第四次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 由于 7 人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董事会调整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 名激励对象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划的批复 ( 珠国资 号 ), 经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 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 粤国资函 号 ),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在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黄河旋风公告编号 : 临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高新兴公告编号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年 7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并披露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首期 ) 年 11 月 9 日,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汇川技术公告编号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以及确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技术 ( 业务 ) 人员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2 人, 包括公司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 四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授予价格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 555 号时间广场 B 座七楼 ) 2019 年 4 月

法律服务建议书(为外高桥公司制作)

同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6]AN008-3 号 致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科创达 或 公司 ) 委托, 根据

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24,681,700 股, 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年 7 月 20 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富瀚微公告编号 :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富瀚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相关事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AN339-3 号 致 :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任子行公告编码 :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1 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暨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律证字 [2016]AN485-6 号 致 :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接受浙江星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相关事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后, 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650 万股变为 64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585 万股减少至 581 万股, 预留股份数量由 65 万股减少至 64 万股 ; 激励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007-001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

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二〇一九年四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 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北陆药业 / 公司 指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 指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指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 ( 草案修订稿 ) 计划 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指 北京北陆药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埃斯顿 或 公司 ) 委托, 就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300449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2018-093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 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 1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 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2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 2016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 3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向调整后 的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21.685 元 / 股

4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 2016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按照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本次会议决定回购注销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 即 835,200 股, 回购价格 21.685 元 / 股 5 2017 年 4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经离职,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本次会议决定回购注销 7 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剩余 70%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即 63,000 股, 回购价格 21.685 元 / 股 6 2018 年 4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 2017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且有 30 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已经离职,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本次会议决定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1,027,400 股, 回购价格 21.685 元 / 股 7 2018 年 8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经离职,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本次会议决定回购注销 8 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6,000 股, 回购价格 21.685 元 / 股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 数量和价格 1 回购原因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发布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第十四节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中对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要求为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 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 未解锁股票作废, 由公司对未解锁部分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姚治书 陈柳明 张晓 卢少晴 彭颖凡 向杰 于建兵 李科等共计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目前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拟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 2 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为 8 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剩余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 共计 56,000 股 3 回购价格 2016 年 6 月 14 日, 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并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上市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至本公告日期间, 公司未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因此对本次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原授予价格 21.685 元 / 股进行回购 三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0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 股份总数将减少 56,000 股, 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实施回购注销手续 2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 -) 变动后 数量 ( 股 )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 股 ) 数量 ( 股 ) 比例 一 限售流 通股 ( 或非 流通股 ) 61,578,124.00 36.37% -56,000 61,522,124.00 36.35% 股权激励限 售股 858,400.00 0.51% -56,000 802,400.00 0.47% 高管锁定股 33,675,525.00 19.89% 0 33,675,525.00 19.90%

首发后限售股二 无限售流通股 27,044,199.00 15.97% 0 27,044,199.00 15.98% 107,724,475.00 63.63% 0 107,724,475.00 63.65% 三 总股本 169,302,599.00 100.00% -56,000 169,246,599.00 100.00% 五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 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依据 回购程序 数量及价格合法 合规, 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也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计划 及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 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 鉴于 8 名股权激励对象已经离职, 不具备激励资格,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同意按照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6,000 股, 回购价格 21.685 元 / 股 八 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法 及股权激励相关法规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法 及股权激励相关法规, 但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 公司法 及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九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