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19 证券简称 : 安达维尔公告编号 :2019-010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19 年 1 月 24 日 ( 星期四 )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 ( 星期四 ) 9:30-11:30,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3 日 ( 星期三 )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 ( 星期四 )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 19 号 5 幢三层第二会议室 3 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赵子安先生 6 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 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 代表股份 176,205,1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5562% 其中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 代表股份 143,137,17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5028%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 代表股份 33,067,93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534%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 3 人, 代表股份 2,285,1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020% 其中 :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 2 人, 代表股份 2,285,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020% 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 人, 代表股份 1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4% (3)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总经理和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赵子安先生 乔少杰先生 孙艳玲女士 谭建国先生 赵雷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1.01 选举赵子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99.9957% 赵子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乔少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99.9957% 乔少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孙艳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99.9957% 孙艳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谭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99.9957%
谭建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赵雷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99.9957% 赵雷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陈武朝先生 许尚豪先生 樊尚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2.01 选举陈武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99.9957% 陈武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许尚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98.9784%
其中,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 99.9957% 许尚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樊尚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同意股份数 :174,405,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 :2,285,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樊尚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徐艳波女士 刘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与职工代表监事崔帆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3.01 选举徐艳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同意股份数 :174,405,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 :2,285,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徐艳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刘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同意股份数 :174,405,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 :2,285,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刘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 < 公司章程 > 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同意 2,285,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同意 2,285,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同意 2,285,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同意 2,285,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含网络投票 ): 同意 2,285,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观韬中茂事务所郝京梅律师 韩旭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