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及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 年 1 月 15 日 第 1 页共 11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睿轩沪港深混合 ( 场内简称 : 东证睿轩 ) 基金主代码 1691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前三年封闭运作, 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 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封闭期届满后,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规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注 : (1) 根据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6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止, 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起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名称也将变更为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并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起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 (2) 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 10 万元以上 ( 不含 10 万元 ) 的申购申请, 即, 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 10 万元, 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 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申请, 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 10 万元 ( 含 10 万元 ) 的部分予以确认, 其余申请 ( 若有 ) 不予确认 ; 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 10 万元, 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 10 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 其余不予确认 关于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业务的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本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本基金不开放,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第 2 页共 11 页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并开放申购 赎回后,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 含申购费 ), 实际操作中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 基金份额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 不受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 含申购费 ), 且申购金额应当为 1 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等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申购申请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 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1) 场外申购费率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 第 3 页共 11 页
申购金额 (M) 适用申购费率 M<1000 万 0.30% M 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申购金额 (M) 适用申购费率 M<500 万 1.5% 500 万 M<1000 万 1% M 1000 1000 元 / 笔 (2) 场内申购费率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场内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2.2 后端收费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 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 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 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1 份时, 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如下 :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 (L) 适用赎回费率 L<7 日 1.5% L 7 日 0.5% 第 4 页共 11 页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 适用费率按单 笔分别计算 具体如下 :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 (L) 适用赎回费率 L<7 日 1.5% 7 日 L<30 日 0.75% 30 日 L<365 日 0.5% 365 日 L<730 日 0.3% L 730 日 0 其中, 在场外认购以及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之后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 ; 在场内认购 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 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在场内赎回的份额, 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在场外赎回的份额, 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 30 日的, 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 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 30 日但小于 3 个月的, 赎回费用的 75% 归基金财产, 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 赎回费用的 50% 归基金财产, 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 6 个月的, 赎回费用的 25% 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无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6 日常转换业务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转换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第 5 页共 11 页
7.1.1 直销机构 (1) 直销中心名称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31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37 层法定代表人 : 潘鑫军联系电话 :(021)33315895 传真 :(021)63326381 联系人 : 彭轶君客服电话 :400920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2) 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东方红资产管理 APP 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dfham.com) 东方红资产管理 APP 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 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 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 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 认购 申购 赎回等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29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13 层 21 层 -23 层 25 层 -29 层 32 层 36 层 39 层 40 层法定代表人 : 潘鑫军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联系人 : 黄静客服电话 :(021)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公司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 3C 座 7 楼 ( 天天基金 ) 第 6 页共 11 页
法定代表人 : 其实联系电话 :021-54509988 传真 :021-64385308 联系人 : 胡阅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法定代表人 : 薛峰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82080798 联系人 : 童彩平客服电话 :4006788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法定代表人 : 杨文斌联系电话 :(021)20211842 传真 :(021)68596916 联系人 : 高源客服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法定代表人 : 谢永林联系电话 :021-38637673 联系人 : 张莉 第 7 页共 11 页
客服电话 :95511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 : 李建红联系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50 联系人 : 邓炯鹏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法定代表人 : 易会满联系电话 :(010)66108608 传真 :(010)66107571 客户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法定代表人 : 高国富联系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230807 联系人 : 杨国平 吴蓉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第 8 页共 11 页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法定代表人 : 金煜联系电话 :021-68475888 传真 :021-68476111 联系人 : 王景斌客服电话 :95594 公司网站 :www.bosc.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 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 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法定代表人 : 李晓鹏联系电话 :010-63636235 传真 :010-63636713 联系人 : 张谞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包括 : 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 渤海证券 财达证券 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 财通证券 长城证券 长江证券 网信证券 川财证券 大通证券 大同证券 德邦证券 第一创业 东北证券 东方证券 东海证券 东莞证券 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 高华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证券 广发证券 广州证券 国都证券 国海证券 国金证券 国开证券 国联证券 国盛证券 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 海通证券 恒泰长财 恒泰证券 红塔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宏信证券 华安证券 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 华福证券 华金证券 华林证券 华龙证券 华融证券 华泰联合 华泰证券 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 江海证券 金元证券 联储证券 联讯证券 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 南京证券 平安证券 中泰证券 国融证券 瑞银证券 山西证券 上海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 世纪证券 首创证券 太平洋证券 天风证券 九州证券 万和证券 开源证券 万联证券 五矿证券 西部证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西南证券 长城国瑞 湘财证券 新时代证券 信达证券 兴业证券 银河证券 银泰证券 英大证券 招商证券 浙商证券 中航证券 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 中投证券 中天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浙江 中信山东 中信证券 中银证券 中邮第 9 页共 11 页
证券 中原证券 ( 排名不分先后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从 2016 年 8 月 15 日起, 基金管理人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 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正在筹备基金转型变更注册事宜, 待变更注册获批后基金管理人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改变基金运作模式 ( 将本基金调整为三年定期开放 ) 等事宜, 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或有事件及基金管理人后续相关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 年 8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和 证券日报 上的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资料 5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 提前做好风险测评,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7 咨询方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9200808, 公司网址 : 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第 10 页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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