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53 证券简称 : 龙建股份编号 :2016-00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 被担保人名称: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一公司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二公司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三公司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公司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五公司 ) 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为伊哈公司 ) 2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 本次为一公司担保 3,500 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 44,151.48 万元 ( 不含本次 ); 本次为二公司担保 500 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 41,568.00 万元 ( 不含本次 ); 本次为三公司担保 7,000 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 9,000 万元 ( 不含本次 ); 本次为四公司担保 8,000 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 44,526.00 万元 ( 不含本次 ); 本次为五公司担保 18,500 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 12,743.82 万元 ( 不含本次 ); 本次为伊哈公司担保 1,000 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 1,900 万元 ( 不含本次 ) 3 截止公告日,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 含全资 ) 担保累计数额 :168,889.30 万元 (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1,000 万元, 合计担保数额 169,889.30 万元 4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 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 9 名, 实际到会董事 8 名, 董事长尚云龙因出差在外, 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出席并表决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1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同意一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二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 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三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4,000 万元保函,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四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 在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 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五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 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俄金融事业部申请 1.5 亿元长期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两年 ; 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同意一公司 五公司分别向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 2,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期限 12 个月, 利率 9%/ 年 公司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经确认的不少于 10,000 万元应收账款顺位质押, 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权人为东北再担 2
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为伊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同意伊哈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一公司情况公司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90 号法定代表人 : 宁长远经营范围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15100 万元, 本公司持有一公司 100% 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8,340.09 万元, 负债总额为 68,172.43 万元, 净资产为 20,167.66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77.17%,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3,286.18 万元, 净利润 272.64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5,361.76 万元, 3
负债总额为 65,071.53 万元, 净资产为 20,290.23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079.11 万元, 净利润 72.99 万元 2 二公司情况公司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铁西街 20 号法定代表人 : 周军经营范围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壹级 )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 )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贰级 ) 注册资本 :10050 万元, 本公司持有二公司 100% 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90,439.53 万元, 负债总额为 79,706.53 万元, 净资产为 10,733.00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88.13%,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1,362.44 万元, 净利润 9.95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07,499.1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92,849.02 万元, 净资产为 14,650.13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1,176.46 万元, 净利润 35.61 万元 3 三公司情况公司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109 号法定代表人 : 张立翰经营范围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 4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本公司持有三公司 100% 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9,347.0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81,779.23 万元, 净资产为 7,567.81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91.53%,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3,681.17 万元, 净利润 686.14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06,382.26 万元 负债总额为 96,382.89 万元 净资产为 9,999.37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25,472.15 万元, 净利润 2,564.82 万元 4 四公司情况公司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 39 号法定代表人 : 栾庆志经营范围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20050 万元, 本公司持有四公司 100% 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9,954.23 万元 负债总额为 60,632.38 万元 净资产为 19,321.86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75.83%,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4,314.77 万元, 净利润 520.85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6,293.82 万元, 5
负债总额为 66,060.72 万元, 净资产为 20,233.10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9,073.34 万元, 净利润 813.14 万元 5 五公司情况公司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金山堡法定代表人 : 单志利经营范围 : 公路工程施工 ( 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20010 万元, 本公司持有五公司 100% 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5,888.16 万元, 负债总额为 40,044.04 万元, 净资产为 15,844.12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71.65%,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532.03 万元, 净利润 496.20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0,296.4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54,108.93 万元, 净资产为 16,187.51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4,455.27 万元, 净利润 135.14 万元 6 伊哈公司情况公司名称 : 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109 号法定代表人 : 刘振国经营范围 : 公路工程 桥梁建设工程 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199 万美元, 本公司持有伊哈公司 59.47% 股权 6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9,997.96 万元, 负债总额为 67,973.65 万元, 净资产为 2,024.31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97.11%,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3,026.32 万元, 净利润 200.80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6,798.08 万元, 负债总额为 65,120.29 万元 净资产为 1,677.79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136.79 万元, 净利润 25.72 万元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1 同意一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同意二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 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同意三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4,000 万元保函,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同意四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 在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 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同意五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 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俄金 7
融事业部申请 1.5 亿元长期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两年 ; 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公司同意一公司, 五公司分别向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 2,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期限 12 个月, 利率 9%/ 年 公司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经确认的不少于 10,000 万元应收账款顺位质押, 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权人为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 同意伊哈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为满足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 同意上述各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业务 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张志国 丁波 王涌 姜建平认为 : 鉴于一公司 二公司 三公司 四公司 五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伊哈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是为了满足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一公司 五公司分别在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办理的 2,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 期限 12 个月 ) 共提供经确认的不少于 10,000 万元应收账款顺位质押, 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权人为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 8
龙江分公司, 同时公司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0%, 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公告日,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 含全资 ) 担保累计数额 : 168,889.30 万元 (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1,000 万元, 合计担保数额 169,889.30 万元 无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3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