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运输工具动态及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08 年 12 月 1
目录 第一篇前言... 4 第二篇系统介绍... 5 第三篇操作说明... 6 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申报子系统... 6 1.1 系统登录... 6 1.2 系统配置... 6 1.3 操作说明... 8 第二章海运进口... 9 2.1 功能介绍... 9 2.2 操作介绍... 10 2.3 按钮功能简介... 48 第三章海运出口... 49 3.1 功能介绍... 49 3.2 操作介绍... 50 3.3 按钮功能简介... 65 第四章空运进口... 66 4.1 功能介绍... 66 4.2 操作介绍... 69 4.3 按钮功能简介... 88 2
第五章空运出口... 89 5.1 功能介绍... 89 5.2 操作介绍... 90 5.3 按钮功能简介... 104 第六章查询功能... 105 6.1 运输工具动态查询... 105 6.2 舱单回执查询... 108 第七章填制规范... 110 3
第一篇前言 为了配合海关规范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 便利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 物品进出境, 促进国际贸易便利, 保障国际贸易安全, 电子口岸在原有 Quickpass 基础上开发设计了 运输工具动态 及 新舱单申报 系统 进出口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 是海关物流信息监控系统与 H2000 有机连接的监管链 舱单数据的及时性 真实性 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为了满足运输工具代理人 货代及理货等相关单位进行舱单录入 / 申报 及通过安全交换平台向数据中心申报舱单电子数据的需求, 根据海关总署的要求, 数据中心 作为 H2000 数据交换的平台, 将提供 H2000 系统数据结构的舱单预录入申报系统, 以配合海关总署进出口舱单管理子系统在全国各关的推广工作顺利展开, 有力地保障海关监管系统的合法性 数据中心进出口舱单管理子系统建成后 : 能够为运输工具代理人 货代及理货公司完成进出口舱单 运抵报告 装载舱单 装箱清单 理货报告 货物分流 / 疏港 / 转栈申请 分拨申请的相关单据的录入 / 查询及回执查询的功能 4
第二篇系统介绍 舱单不但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际监管的重要依据, 也是 数据中心 执法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系统根据业务模式不同, 分为 : 1) 航空器备案 航空器动态的申报及取消 航空器单据申报 航空器供退货物申报 空运查询等操作 ; 2) 船舶备案 船舶动态的申报及取消 船舶单据申报 供退物料申报 海运查询等操作 ; 3) 海运原始舱单 预配舱单的申报 变更 删除 ; 进出口理货报告的申报 删除 ; 分流 / 分抵的申请 申报 ; 装箱清单及装载舱单的申报 删除等操作 4) 空运原始舱单 预配舱单的申报 变更 删除 ; 进出口理货报告的申报 删除 ; 分流 / 分抵的申请 申报 ; 装载舱单的申报 删除等操作 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系统数据流转描述如下 : 企业通过界面录入及邮箱发送的方式将数据上传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该通道经过三个处理段 邮箱系统 安全交换平台以及 DPM 数据中心将接收到的数据转发至海关 H2000 审单系统 企业可通过回执查询明确数据传输环节及所处状态 注 : 以上各项的具体操作说明和填写规范详见 : 以下第三篇第一 ~ 七章相应操作内容 5
第三篇操作说明 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申报子系统 1.1 系统登录 使用电子口岸预录入统一客户端安装程序安装此系统后, 在点击开始按钮, 在程序栏 目内查找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目录下的 CnEport.SuperPass.UIModule.Eport 程序, 点击登录, 系统自动检查更新, 检查完毕后进入登录页面, 如图表一.1: 图表一.1 登录页面 将操作员 IKey 卡插入计算机 USB 接口中, 输入密码后进入系统 1.2 系统配置 进入电子口岸预录入统一客户端系统后, 点击系统维护的图标进入该子系统 6
图表一.2 子系统界面进入系统维护子系统后选择界面左侧的邮箱配置维护栏目, 点击 邮箱配置维护, 进入邮箱配置详细界面 具体配置要求如下 : 邮箱名称 : 必填 可以填写用户名称 邮箱 ID: 必填 需填写申报数据的电子口岸身份认证卡对应的邮箱 ID 没有邮箱 ID 的, 请咨询当地分中心获取 报文目录 : 必填 目前此系统不提供报文导入及接收功能, 但仍请指定报文存放目录 点击右侧图标后将出现系统数据传输详细配置页面, 此部分数据在系统安装时会自动配置完毕, 请用户不要私自修改, 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填写完成后请点击界面上方的保存设置按钮, 系统将自动记录以上信息 不进行修改, 再次进入 邮箱配置维护 界面时, 显示的数据不变 如图表一.3: 7
图表一.3 邮箱配置维护 1.3 操作说明 按 Enter,Tab 及上下左右键控制录入时光标的跳转顺序 8
第二章海运进口 2.1 功能介绍 2.1.1 海运进口申报流程图 海运进口 理货公司港口船代或船公司货代 船舶备案进境动态预报原始舱单 24 小时之内报抵港进境确报船舶单据船舶进境动态抵港船舶移泊动态 ( 若需移泊 ) 海运进口理货报告 报关分流 / 分拨申请分流运抵报告二次理货 ( 若有分拨 ) 图表二.1 海运进口申报流程图 2.1.2 海运进口申报流程图描述 1 船务公司要先在海关做 企业备案 和 船舶备案, 由海关给出运输工具代码 (IMO) 后才可进入舱单申报系统进行数据申报 2 在原始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之前, 船务 ( 船代 ) 公司录入 船舶进境动态预报, 并向海关申报, 等待海关审批通过回执 3 接收到 船舶进境动态预报 海关审批通过回执后, 船务 ( 船代 ) 公司向海关申报 海运原始舱单 电子数据 4 货运代理公司申报报关单信息, 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9
5 货物进入中国国境在抵港 24 小时前申报 船舶进境动态确报 电子数据信息 6 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 船务 ( 船代 ) 公司方可向海关办理 船舶单据 申报的手续 7 港口录入申报 船舶进境动态抵港 信息, 如果船舶靠港后没有停靠位置, 则还需要申报 船舶移泊动态 信息 8 船靠港后, 理货公司根据现场理货情况, 录入 海运进口理货报告, 向海关申报, 海关将理货报告与原始舱单数据进行比对, 如校验无误, 给予放行 ; 如校验有误, 海关将审批不通过的回执同时发给理货公司和船务公司, 由理货公司查验理货结果是否正确, 如信息有误, 需要将之前录入的理货报告信息删除后重新申报, 由船务公司核对申报原始舱单信息是否准确, 如信息有误, 需要将之前录入的原始舱单信息变更后重新申报 9 进境货物 物品需要分拨的, 港口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出分拨货物 物品申请, 经海关同意后方可分拨 货物 物品需要疏港分流的, 港口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出疏港分流申请, 经海关同意后方可疏港分流 10 分拨货物 物品运抵港口时, 港口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分拨货物 物品运抵报告 疏港分流完毕后, 港口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疏港分流货物 物品运抵报告 11 需要二次理货的, 经海关同意, 理货公司可以在运输工具卸载货物 物品完毕后的 24 小时以内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 12 进口货物 物品和分拨货物 物品提交理货报告后; 疏港分流货物 物品提交运抵报告后, 海关即可办理货物 物品的查验 放行手续 2.2 操作介绍 2.2.1 船代 运输工具代理人在海运进口时所涉及的申报环节有 : 船舶备案 进境动态预报 原始舱单申报 抵港进境确报及船舶单据 运输工具代理人所向海关申报的数据流程是 : 船舶备案 进境动态预报及原始舱单申报 抵港进境确报 船舶单据申报 10
2.2.1.1 船舶备案 进入运输工具子系统, 点击 船舶备案 按钮, 出现下拉菜单 单击 船舶备案 进入 相应界面 如图表二.2: 图表二.2 船舶备案界面必填项 : 船名 IMO 号码 船舶呼号 船旗号 船籍港代码 船舶种类代码 运营性质 总吨位 净吨位 载重吨位 船长 船宽 船高 船公司编码 船英文名称 备案日期选填项 : 船舶国籍证书编号 国籍证书签发日期 船舶建造日期 船舶通讯号码 船舶通讯方式类别 船舶监管类型 备注 等级号 等级证书号 船体颜色 烟囱颜色 电子邮件 卫星电话 马力 船速 TPI/TPC 满吃水 空吃水 舱口数 起重设备 包装舱容 散装舱容 舱内 TEU 甲板 TEU 船员限额 旅客限额条件项 : 中文船名 船公司中文名称 2.2.1.2 船舶进境 ( 港 ) 动态预报 点击 船舶动态 按钮, 出现下拉菜单 单击 船舶进境 ( 港 ) 动态预报 进入相应界面 操作界面如图表二.3: 11
图表二.3 船舶进境 ( 港 ) 动态预报界面必填项 :IMO 号码 船名 进境 ( 港 ) 航次 出境 ( 港 ) 航次 抵港时间 出发港代码 到达港代码 申报人代码 申报时间选填项 : 泊位代码 申报联系人姓名 备注条件项 : 装船时间 2.2.1.3 海运原始舱单 1 海运原始舱单申报 海运原始舱单申报分为主要数据申报 其他数据申报 其中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 物 品的,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集装箱船舶装船的 24 小时以前, 非集装箱船舶抵达境内第一目的 港的 24 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 ; 原始舱单其他数据应当在进境货物 物品 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 (1) 字段录入说明 点击 海运原始舱单 按钮, 出现下拉菜单 单击 海运原始舱单申报 进入相应界面 操作界面如图表二.4 12
图表二.4 海运原始舱单申报界面主要数据申报必填项 : 舱单传输人名称 运输工具离境地海关代码 承运人代码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货物装载运输工具时间 运输工具启运日期和时间 总提运单号 卸货地代码 装货地代码 运费支付方法代码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备注条件项 : 运输工具代理企业代码 分提运单号 中转地点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 项 :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内第一个目的港代码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内第一个目的港的日期和时间 货物体积 托运货物价值 金额类型代码 到达卸货地日期 收货地点代码 收货地点名称 中转目的地代码 途经的国家代码 货物托运的地点或者国家代码 更改原因代码 货物海关状态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类型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号 运输条款代码 码头作业指令代码 中间承运人标识 中间承运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代码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收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发货人代码 发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发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拆箱人代码 货物交付目的地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代码 通知人名称 通知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危险品联系人姓名 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集装箱 ( 器 ) 来源代码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危险品编号 唛头 海关手续代码 海关税则编号 (6 位 HS CODE) 原 13
产地代码 唯一托运编号 -- 项 : 承运人货物分批到 / 发货标识 托运货物件数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发货人名称 托运货物序号 货物包装种类 货物件数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毛重注 :1 必填项 = 必须填报 ;2 选填项 = 可以填报 ;3 条件项 = 根据是否符合要求填报 ;4 -- 项 = 可以不填报 ;5 * 项 = 可以根据对应的其他数据相关栏目的填报要求, 在主要数据项填报时一并提前填报 其他数据申报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内第一个目的港代码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内第一个目的港的日期和时间 总提运单号 到达卸货地日期 装货地代码 途经的国家代码 货物托运的地点或者国家代码 运输条款代码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发货人地址( 街道, 邮箱 ) 唛头选填项 : 货物体积 托运货物价值 金额类型代码 收货地点代码 收货地点名称 货物海关状态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类型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号 码头作业指令代码 中间承运人标识 中间承运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收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发货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发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货物交付目的地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海关手续代码 海关税则编号 (6 位 HS CODE) 原产地代码 唯一托运编号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中转目的地代码 更改原因代码 拆箱人代码 通知人名称 通知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危险品联系人姓名 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集装箱 ( 器 ) 来源代码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危险品编号 -- 项 : 舱单传输人名称 运输工具离境地海关代码 运输工具代理企业代码 承运人代码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货物装载运输工具时间 运输工具启运日期和时间 承运人货物分批到 / 发货标识 运费支付方法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发货人名称 集装箱 ( 器 ) 编号 卸货地代码 中转地点代码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托运货物序号 货物包装种类 货物件数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毛重 (2) 表体 ( 提运单信息 ) 录入说明点击提运单信息右侧的 新增 按钮, 表体灰色列表框激活, 录入数据 如图表二.5 14
图表二.5 表体录入界面 (3) 详细 界面操作舱单表体中有若干 详细 按钮, 其内容也需填制, 操作方法如下 ( 仅以海运原始舱单为例, 其他业务中所涉及 详细 按钮不再赘述 ): 在表体 途经的国家代码 中点击 详细 按钮, 跳出信息框, 如图表二.6: 图表二.6 途径国家信息界面 15
点击 新增 选择 国家代码, 将鼠标挪至蓝条里单击反填出代码数据 关闭信息框, 录入完毕 其他详细按钮操作界面如下 : 货物海关代码详细, 如图表二.7: 货物交付目的地信息, 如图表二.8: 图表二.7 货物海关状态信息界面 中间承运人信息, 如图表二.9: 图表二.8 货物交付目的地信息界面 16
收货人信息, 如图表二.10: 图二.9 中间承运人信息界面 发货人信息, 如图表二.11: 图表二.10 收货人信息界面 17
通知人信息, 如图表二.12: 图表二.11 发货人信息界面 危险品联系人信息, 如图二.13: 图表二.12 通知人信息界面 18
集装箱编号, 如图表二.14: 图表二.13 危险品联系人信息界面 唯一托运编号, 如图表二.15: 图表二.14 集装箱编号界面 图表二.15 唯一托运信息界面 19
(3) 申报操作 填制完毕, 点击 暂存 按钮, 跳出提示框, 如图表二.16: 图表二.16 注 : 舱单录入完毕后应在总运单号前加, 如图表二.17 图表二.17 海运原始舱单申报界面 若没有勾选, 则在申报时跳出提示框, 如图表二.18: 图表二.18 还需注意申报时必须点击提运单列表旁的 完成 按钮 若不点击 完成, 申报时提示 : XXX 为空, 例如, 图表二.19: 20
图表二.19 将原始舱单填制完整, 提运单信息勾选且点击 完成, 申报后提示 已成功传入申报 邮箱, 如图表二.20: 图表二 20 (4) 删除操作 若想删除此单则点击 删除 按钮, 跳出提示框, 如图表二.21 点击 是 则将该票 舱单删除 图表二.21 此操作仅是删除传入电子口岸端的舱单数据, 若要删除已传入内网 ( 海关 ) 的舱单数据, 需做 海运原始舱单删除 申请 (5) 舱单录入时间格式舱单时间格式为 YYYYMMDDHHmm086, 其中 086 为中国代码 若填制不正确时间栏变为红色, 且跳出提示框, 如图表二.22 二.23: 21
图表二.22 图表二.23 2 海运原始舱单变更若已发往海关的原始舱单数据需变更, 则点击 海运原始舱单 按钮下的 海运原始舱单变更, 进入相应界面更改数据 如图表二.24: 22
图表二.24 海运原始舱单变更界面 3 海运原始舱单删除若已发往海关的原始舱单数据需做删除处理, 则点击 海运原始舱单 按钮下的 海运原始舱单删除 进入相应界面删除数据 如图表二.25: 23
图表二.25 海运原始舱单删除界面 2.2.1.4 船舶进境 ( 港 ) 动态确报 距离抵港时间还有 24 小时时, 运输工具代理人需向海关报送抵港进境确报 点击 船 舶动态 按钮下的船舶进境 ( 港 ) 动态确报, 进入相应界面, 如图表二.26: 24
图表二.26 船舶进境 ( 港 ) 动态确报界面必填项 :IMO 号码 船名 进境 ( 港 ) 航次 出境 ( 港 ) 航次 抵港时间 出发港代码 到达港代码 申报人代码 申报时间选填项 : 泊位代码 进口货类 申报联系人姓名 备注 2.2.1.5 船舶单据 船舶单据是对该船舶非进出口物品的凭证 点击 船舶单据 按钮下的 船舶单据, 进入相应界面, 如图表二.27: 25
图表二.27 船舶单据总申报界面总申报必填项 :IMO 号码 抵港 / 离港状态 抵港 / 离港航次 申报港口代码 船员人数 旅客人数 海关业务类型 来港目的 申报人代码 申报时间 抵 / 离日期及时间 选填项 : 船舶经营人 申报联系人姓名 备注 经营航线 申报人地址 载货吃水条件 : 船舶经营人性质注 : 该操作界面分为 10 个录入界面, 分别为 : 总申报 货物申报单 船用物品申报单 船员名单 船员物品清单 船次摘要 沿海空箱 内贸集装箱货物 转关货物及危险货物申报 其他 9 个操作界面如下 : 录入 货物申报单 时, 需点击右侧 添加 按钮才可录入数据, 如图表二.28: 26
图表二.28 货物申报单界面货物申报必填项 : 序号 装货港代码 卸货港代码 货物类型 货物数量 毛重 数量单位选填项 : 标记唛码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摘要 备注集装箱必填 :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录入 船运物品申报单 时, 需点击右侧 添加 按钮才可录入数据, 如图表二.29: 27
图表二.29 船运物品申报单界面船用物品申报必填项 : 序号 物品类型 物品名称 物品数量 数量单位选填项 : 存放地点 备注录入 船员名单 时, 需点击右侧 添加 按钮才可录入数据, 如图表二.30: 28
图表二.30 船员名单界面船员名单必填项 :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出生日期 出生地点 船员证件类型 船员证件号码选填项 : 备注录入 船员物品清单 时, 需点击右侧 添加 按钮才可录入数据, 如图表二.31: 29
图表二.31 船员物品清单界面船员物品清单必填项 : 船员物品序号 船员证件类型 船员证件号码 物品类型 物品名称 物品数量 数量单位选填项 : 备注录入 船次摘要 时, 需点击右侧 添加 按钮才可录入数据, 如图表二.32: 30
图表二.32 船次摘要界面航次摘要必填项 : 序号 停靠港代码 抵达时间 驶离时间选填项 : 备注录入 沿海空箱 时, 需点击右侧 添加 按钮才可录入数据, 如图表二.33: 31
图表二.33 沿海空箱界面沿海空箱必填项 : 序号 原进境船舶 原进境航次 原进境日期 箱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装货港代码 卸货港代码选填项 : 备注录入 内贸集装箱货物 时, 需点击右侧 添加 按钮才可录入数据, 如图表二.34: 32
图表二.34 内贸集装箱货物界面内贸集装箱货物必填项 : 序号 箱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自然箱数 铅封号 货名 毛重 装货港代码 卸货港代码选填项 : 收货人 发货人 备注 提 ( 运 ) 单号录入 转关货物 时, 需点击右侧 添加 按钮才可录入数据, 如图表二.35: 33
图表二.35 转关货物界面转关货物必填项 : 序号 转关单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自然箱数 装货港代码 卸货港代码选填项 : 备注录入 危险货物申报 时, 需点击右侧 添加 按钮才可录入数据, 如图表二.36: 34
图表二.36 危险货物申报界面危险货物申报 ( 没有必填项 ) 选填项 : 序号 提单号 / 相关单证号 标记和编号 / 集装箱箱号 / 车牌号 包件的数量和种类 正确运输名称 类别 联合国编号 包件种类 副危险性 闪点 是否海洋污染物 重量 ( 毛重 / 净重 ) 应急措施表号 船上积载位置 备注 2.2.2 港口 ( 码头 ) 在船舶抵港后所涉及的申报环节有 : 船舶进境动态抵港 船舶移泊动态 海运分拨申请 海运分流申请及海运分流运抵报告 港口 ( 码头 ) 经营人所向海关申报的数据流程是 : 船舶进境动态抵港 若需移泊则申报船舶移泊动态 等待理货公司理货报告审批通过以后, 进行海运分拨 / 分流申请 出具海运分流运抵报告 2.2.2.1 船舶进境 ( 港 ) 动态抵港 点击 船舶动态 按钮, 出现下拉菜单 单击 船舶进境 ( 港 ) 动态抵港 进入相应 界面 操作界面如图表二.37: 35
图表二.37 船舶进境 ( 港 ) 动态抵港界面必填项 :IMO 号码 船名 进境 ( 港 ) 航次 出境 ( 港 ) 航次 抵港时间 出发港代码 到达港代码 申报人代码 申报时间选填项 : 泊位代码 申报联系人姓名 备注 2.2.2.2 船舶移泊动态 若船舶需移泊, 则港口 ( 码头 ) 运输工具传输人需向海关申报 船舶移泊动态 击 船舶动态 按钮, 出现下拉菜单 单击 船舶移泊动态 进入相应界面 如图表二.38: 点 36
图表二.38 船舶移泊动态界面必填项 :IMO 号码 船名 进境 ( 港 ) 航次 出境 ( 港 ) 航次 抵港时间 当前泊位代码 移至泊位代码 移泊时间 出发港代码 到达港代码 申报人代码 申报时间选填项 : 申报联系人姓名 备注 2.2.2.3 海运分拨申请 分拨, 是指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将进境货物 物品从一海关监管场所运至另一海关 监管场所的行为 进境货物 物品需要分拨的, 舱单传输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出分拨货物 物 品申请, 经海关同意后方可分拨 1 海运分拨申请申报 在做分拨申请时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元, 集装箱货物只填写运输工具 信息数据段和集装箱号, 散杂货只填写运输工具信息数据段和总提单号和托运货物件数 包 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其他数据元不填写 点击 海运分拨申请 按钮, 出现下拉菜单 单击 海运分拨申请申报 进入相应界面, 37
录入提运单信息需点击右侧 新增 按钮, 在申报时注意在总提运单号前打 如图表 二.39: 图表二.39 海运分拨申请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卸货开始时间 卸货地代码 疏港分流分拨到达地点 疏港分流起始时间 总提运单号 运输方式代码 拖车牌号 / 车次 承运人名称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设备交接单号 进出场目的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特种箱标记代码 包装种类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货物体积 2 海运分拨申请删除 海运分拨申请删除时运输工具代码 航班航次号 总提单号 分提运单号 ( 条件 ) 必填, 其余不填 点击 海运分拨申请 按钮, 出现下拉菜单 单击 海运分拨申请删除 进入相应界面, 录入提运单信息需点击右侧 新增 按钮, 在申报时注意在总提运单号前打 如图表 二.40: 38
图表二.40 海运分拨申请删除界面 2.2.2.4 海运分流申请 疏港分流, 是指为防止货物 物品积压 阻塞港口, 根据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 将相关货物 物品疏散到其他海关监管场所的行为 货物 物品需要疏港分流的,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出疏港分流申请, 经海关同意后方可疏港分流 1 海运分流申请申报在做分流申请时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元, 集装箱货物只填写运输工具信息数据段和集装箱号, 散杂货只填写运输工具信息数据段和总提单号和托运货物件数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其他数据元不填写 点击 海运分流申请 按钮, 出现下拉菜单 单击 海运分流申请申报 进入相应界面, 录入提运单信息需点击右侧 新增 按钮, 在申报时注意在总提运单号前打 如图表二.41: 39
图表二.41 海运分流申请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卸货开始时间 卸货地代码 疏港分流分拨到达地点 疏港分流起始时间 总提运单号 运输方式代码 拖车牌号 / 车次 承运人名称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设备交接单号 进出场目的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特种箱标记代码 包装种类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货物体积 2 海运分流申请删除 海运分流申请删除时运输工具代码 航班航次号 总提单号 分提运单号必填, 其余不 填 操作界面如图表二.33: 40
图表二.33 海运分流申请删除界面 2.2.2.5 海运分流运抵报告 运抵报告, 是指进出境货物 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向海关提交的反映货物 物品实际到货情况的记录 分拨货物 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分拨货物 物品运抵报告 疏港分流完毕后,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疏港分流货物 物品运抵报告 1 海运分流运抵报告申报海运分流运抵报告申报时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段, 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信息数据段, 散杂货只填写提单和货物信息数据段 操作界面如表图二.34: 41
图表二.34 海运分流运抵报告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总提运单号 托运货物序号 卸货地代码 到达卸货地时间 申报地海关代码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唛头 备注条件项 :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分提运单号 托运货物包装种类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2 海运分流运抵报告删除海运分流运抵报告删除时只填写申报地海关代码 航班航次号 总提运单号 分提运单号 ( 条件 ) 运输工具代码 集装箱号, 其余数据元不填写 操作界面如图表二.35: 42
图表二.35 海运分流运抵报告删除界面 2.2.3 理货 海运进口时理货部门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所涉及的申报环节有 : 理货报告及二次理货 理货报告是在港口申报动态抵港 ( 或移泊 ) 之后申报, 二次理货是在有分拨的情况下, 运抵报告结束之后申报 2.2.3.1 海运进口理货报告 理货报告, 是指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理货部门对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 物品的实际装卸情况予以核对 确认的记录 理货部门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在进境运输工具卸载货物 物品完毕后的 6 小时以内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 43
需要二次理货的, 经海关同意, 可以在进境运输工具卸载货物 物品完毕后的 24 小时 以内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 1 海运进口理货报告申报 集装箱货物只填集装箱号, 不填提单号 ; 散杂货填提单号 件数 重量 操作界面如图 表二.36: 图表二.36 海运进口理货报告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装卸开始时间 装卸结束时间 申报地海关代码 理货部门代码 总提运单号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码选填项 : 理货责任人名称 理货责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 船长 / 大副名称 船长 / 大副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残损类型 残损范围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装货地代码 卸货地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船舶贝位 残损类型代码 残损范围代码 残损程度 包装种类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货物体积 2 海运进口理货报告删除 操作界面如图表二.37: 44
图表二.37 海运进口理货报告删除界面 2.2.4 货代 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 收货人 受委托报关企业方可向海关办理货物 物 品的申报手续 2.2.4.1 报关申报 进口报关申报操作详见 报关单操作手册, 以下是报关单申报界面, 图表二.38: 45
图表二.38 进口报告申报界面 2.2.5 其他操作界面 2.2.5.1 供退物料 操作界面如图表二.39: 46
图表二.39 供退物料界面 2.2.5.2 删除申请 操作界面如图二.40: 47
图表二.40 删除申请界面 2.3 按钮功能简介 新增 (N) 点击 N 按钮, 可重新录入一份新的舱单数据信息 删除 (D) 点击 D 按钮, 您可删除当前接口舱单, 包括舱单的表头和表体 暂存 (S) 点击 S 按钮, 仅完成对当前舱单接口中所显示的数据进行暂存, 暂存成功后, 会弹出 已暂存 的提示框 注意 : 点击暂存 (S) 按钮, 可完成对整份舱单所有数据信息的暂存 ( 包括舱单表头和表体 ) 修改后没有点击暂存 (S) 按钮便直接上载或申报, 系统自动保存修改 申报 (A) 点击 A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主要数据申报 (A) 点击 A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其他数据申报 (R) 点击 R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48
第三章海运出口 3.1 功能介绍 3.1.1 海运出口申报流程图 出口海运 理货公司港口 ( 码头 ) 船代或船公司货代公司 装箱清单离境预报预配舱单出口运抵报告 报关装载舱单 ( 装船前 30 分钟申报 ) 离境确报船舶单据出口理货报告 ( 离港 6 小时之内申报 ) 图表三.1 海运出口申报流程图 3.1.2 海运出口申报流程图描述 1 船务公司要需在海关做 企业备案 和 船舶备案, 由海关给出运输工具代码 (IMO) 后才可进入舱单申报系统进行数据申报 2 货代公司应当在货物 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 装箱清单 电子数据 3 在预配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之前, 船务 ( 船代 ) 公司应先向海关申报 船舶离境动态预报 电子数据信息 4 接收到 船舶离境动态预报 海关审批通过回执后, 船务 ( 船代 ) 公司录入 海运预配舱单 并向海关申报, 等待海关审批通过回执 49
5 出境货物 物品运抵港口时, 港口方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 海运出口运抵报告 6 货运代理公司申报报关单, 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7 船务( 船代 ) 公司应当在运输工具开始装载货物 物品的 30 分钟以前向海关传输 海运装载舱单 电子数据 8 船务 ( 船代 ) 公司应当在运输工具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的 2 小时以前将 船舶离境动态确报 电子数据向海关申报 9 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 船务 ( 船代 ) 方可向海关办理 船舶单据 申报的手续 10 出境驶离装货港的 6 小时以内, 理货公司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 海运出口理货报告 海关应当将装载舱单与理货报告进行核对, 对二者不相符的, 以电子数据方式通知负责人 负责人应当在装载货物 物品完毕后的 48 小时以内向海关报告不相符的原因 3.2 操作介绍 3.2.1 船代 运输工具代理人在海运出口时所涉及的申报环节有 : 船舶备案 离境动态预报 预配舱单申报 海运装载舱单 船舶离境确报及船舶单据 运输工具代理人所向海关申报的数据流程是 : 船舶备案 离境动态预报 预配舱单申报 货代公司申报完报关单后做装载舱单申报 离境确报 船舶单据申报 船舶备案操作同海运进口, 略 3.2.1.1 船舶离境动态预报 操作界面, 如图表三.2: 50
图表三.2 船舶离境动态预报界面必填项 :IMO 号码 船名 进境 ( 港 ) 航次 出境 ( 港 ) 航次 抵港时间 离港时间 出发港代码 目的港代码 申报人代码 申报时间选填项 : 泊位代码 申报联系人姓名 备注 3.2.1.2 海运预配舱单 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集装箱船舶装船的 24 小时以前, 非集装箱船舶在开始装载货物 物品的 2 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 1 海运预配舱单申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三.3: 51
图表三.3 海运预配舱单申报界面主要单据申报必填项 : 舱单传输人名称 运输工具离境地海关代码 承运人代码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货物装载运输工具时间 总提运单号 装货地代码 运费支付方法代码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货物托运的地点或者国家代码 备注条件项 : 运输工具代理企业代码 分提运单号 中转目的地代码 拼箱人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危险品编号 * 项 :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外第一个停靠港代码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外第一个停靠港的日期和时间 运输工具启运日期和时间 货物体积 托运货物价值 金额类型代码 卸货地代码 到达卸货地日期 收货地点代码 收货地点名称 中转启运地点代码 途经的国家代码 更改原因代码 货物海关状态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类型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号运输条款代码 码头作业指令代码 中间承运人标识 中间承运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代码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收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发货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发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货物交付目的地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代码 通知人名称 通知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危险品联系人姓名 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集装箱 ( 器 ) 来源代码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唛头 海关手续代码 海关税则编号 (6 位 HS CODE) 原产地代码 唯一托运编号 -- 项 : 承运人货物分批到 / 发货标识 托运货物件数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托运货物序号 货物包装种类 货物件数 货物简要描述 52
货物毛重其他数据申报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工具代码 总提运单号 货物体积 运输条款代码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唛头选填项 :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外第一个停靠港代码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外第一个停靠港的日期和时间 运输工具启运日期和时间 托运货物价值 金额类型代码 卸货地代码 到达卸货地日期 收货地点代码 收货地点名称 途经的国家代码 货物海关状态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类型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号 码头作业指令代码 中间承运人标识 中间承运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收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发货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发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 货物交付目的地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海关手续代码 海关税则编号 (6 位 HS CODE) 原产地代码 唯一托运编号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中转启运地点代码 更改原因代码 通知人名称 通知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危险品联系人姓名 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集装箱( 器 ) 来源代码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项 : 舱单传输人名称 运输工具离境地海关代码 运输工具代理企业代码 承运人代码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货物装载运输工具时间 中转目的地代码 装货地代码 承运人货物分批到 / 发货标识 运费支付方法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拼箱人代码 集装箱(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托运货物序号 货物包装种类 货物件数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毛重 危险品编号 2 海运预配舱单变更 海运预配舱单变更时舱单传输人 航班航次号 运输工具代码 更改原因代码 分运单 号, 托运货物序号和集装箱号必填 其中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集装箱号不能修改 操作界面如图表三.4: 53
图表三.4 海运预配舱单变更界面 3 海运预配舱单删除海运预配舱单删除时舱单传输人名称 航班航次号 运输工具代码 总提单号 变更原因代码 分单号 ( 条件 ) 必填, 其余不填写 操作界面如图表三.5: 54
图表三.5 海运预配舱单删除界面 3.2.1.3 海运装载舱单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运输工具开始装载货物 物品的 30 分钟以前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电子数据 装载舱单中所列货物 物品应当已经海关放行 1 海运装载舱单申报操作界面如图表三.6: 55
图表三.6 海运装载申报界面必填项 : 承运人代码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货物装载运输工具时间 总提运单号 装货地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货物简要描述 备注条件项 :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项 : 承运人货物分批到 / 发货标识 2 海运装载舱单删除 操作界面如图表三.7: 56
图表三.7 海运装载删除界面 3.2.1.4 船舶离境动态确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三.8: 57
图表三.8 船舶离境动态确报界面必填项 :IMO 号码 船名 进境 ( 港 ) 航次 出境 ( 港 ) 航次 抵港时间 离港时间 出发港代码 目的港代码 申报人代码 申报时间选填项 : 泊位代码 申报联系人姓名 备注 3.2.1.5 船舶单据 同上述海运进口船舶单据, 略 3.2.2 港口 ( 码头 ) 3.2.2.1 海运出口运抵报告 在海运出口时港口 ( 码头 ) 所涉及的申报环节仅有海运出口运抵报告 出境货物 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 运抵报告 运抵报告提交后, 海关即可办理货物 物品的查验 放行手续 1 海运出口运抵报告申报 58
海运出口运抵报告申报时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段, 集装箱货物只填写 集装箱信息数据段, 散杂货只填写提单和货物信息数据段 操作界面如图表三.9: 图表三.9 海运出口运抵报告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总提运单号 托运货物序号 卸货地代码 到达卸货地时间 申报地海关代码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唛头 备注条件项 : 集装箱编号 集装箱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分提运单号 托运货物包装种类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2 海运出口运抵报告删除 海运出口运抵报告删除时只填写申报地海关代码 航班航次号 总提运单号 分提运单 号 ( 条件 ) 运输工具代码 集装箱号, 其余数据元不填写 操作界面如图表三.10: 59
图表三.10 海运出口运抵报告删除界面 3.2.3 理货 3.2.3.1 海运出口理货报告 理货部门或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在海运出口时仅申报出口理货报告, 该报告应在出境运输工具驶离装货港的 6 小时以内, 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申报 此环节也是海运出口舱单申报的最后一步 1 海运出口理货报告申报集装箱货物只填集装箱号, 不填提单号 ; 散杂货填提单号 件数 重量 操作界面如图表三.11: 60
图表三.11 海运出口理货报告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装卸开始时间 装卸结束时间 申报地海关代码 理货部门代码 总提运单号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理货责任人名称 理货责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船长 / 大副名称 船长 / 大副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残损类型 残损范围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装货地代码 卸货地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船舶贝位 残损类型代码 残损范围代码 残损程度 包装种类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货物体积 2 海运出口理货报告删除 操作界面如图表三.12: 61
图表三.12 海运出口理货报告删除界面 3.2.4 货代 3.2.4.1 海运装箱清单 装箱清单, 是指反映以集装箱运输的出境货物 物品在装箱以前的实际装载信息的单据 在海运出口时货代所涉及的申报环节仅有装箱清单申报 以集装箱运输的货物 物品, 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在货物 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 1 海运装箱清单申报操作界面如图表三.13: 62
图表三.13 海运装箱清单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装箱清单传输人名称 装箱单编号 装货地代码 货物装载时间 申报地海关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集装箱 ( 器 ) 来源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总提运单号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托运货物序号 货物包装种类 货物件数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毛重 唛头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货物海关状态代码 收货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收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通知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海关税则编号 (6 位 HS CODE) 唯一托运编号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拼箱人代码 通知人名称 通知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危险品联系人姓名 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危险品编号 2 海运装箱清单删除 操作界面如图表三.14: 63
图表三.14 海运装箱清单删除界面 3.2.4.2 报关申报 出口报关申报操作详见 报关单操作手册, 以下是报关单申报界面, 如图表三.15: 64
图表三.15 出口报关申报界面 3.3 按钮功能简介 新增 (N) 点击 N 按钮, 可重新录入一份新的舱单数据信息 删除 (D) 点击 D 按钮, 您可删除当前接口舱单, 包括舱单的表头和表体 暂存 (S) 点击 S 按钮, 仅完成对当前舱单接口中所显示的数据进行暂存, 暂存成功后, 会弹出 已暂存 的提示框 注意 : 点击暂存 (S) 按钮, 可完成对整份舱单所有数据信息的暂存 ( 包括舱单表头和表体 ) 修改后没有点击暂存 (S) 按钮便直接上载或申报, 系统自动保存修改 申报 (A) 点击 A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主要数据申报 (A) 点击 A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其他数据申报 (R) 点击 R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65
第四章空运进口 4.1 功能介绍 4.1.1 空运进口申报流程图 66
航空器备案 航班备案 提前一天备案飞行计划 航空器进境预报 空运原始舱单 报关单 航空器进境确报 航空器单据申报 航空器在港动态 空运进口理货 分流 / 分拨申请 分流运抵报告 若有分单做二次理货 图表四.1 空运进口申报流程图 注 : 由于空运进出口各地申报角色不固定, 所以只对整理操作流程进行梳理 4.1.2 空运进口申报流程图描述 1 航空公司将 航空器备案 信息和 航班备案 电子数据信息向海关申报 67
2 航空公司至少在航班提前一天进境时向海关申报 当日飞行计划备案 电子数据信息 3 在原始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之前, 航空公司应先向海关申报 航空器进境预报 电子数据信息 4 接收到 航空器进境预报 海关审批通过回执后, 舱单传输人向海关申报 空运原始舱单 电子数据信息 5 企业在申报 空运原始舱单 电子数据信息后, 可以申报报关单信息 6 在运输工具抵港之前, 航空公司向海关进行 航空器进境确报 信息申报 7 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 航空公司方可向海关办理 航空器单据申报 的手续 8 运输工具抵达设立海关的地点时, 航空公司应当向海关进行 航空器在港动态 申报 9 理货部门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在进境运输工具卸载货物 物品完毕后的 6 小时以内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 空运进口理货报告 10 进境货物 物品需要分拨的, 舱单传输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出分拨货物 物品申请, 经海关同意后方可分拨 货物 物品需要疏港分流的,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出疏港分流申请, 经海关同意后方可疏港分流 11 分拨货物 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分拨货物 物品运抵报告 疏港分流完毕后,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疏港分流货物 物品运抵报告 12 需要二次理货的, 经海关同意, 可以在运输工具卸载货物 物品完毕后的 24 小时以内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 13 进口货物 物品和分拨货物 物品提交理货报告后; 疏港分流货物 物品提交运抵报告后, 海关即可办理货物 物品的查验 放行手续 68
4.2 操作介绍 4.2.1 航空器备案 空运进出口均需对航空器 航班及当日飞行计划备案 航空器备案操作界面如图表四.2: 图表四.2 航空器备案界面必填项 : 航空公司代码 英文航空公司名称 航空器注册编号 机型 执行任务类型 航空器国籍 国籍证书编号 最大起飞重量 交付日期 申报时间选填项 : 中文航空公司名称 标准客舱布局载客人数 航空器所有方式 备注 4.2.2 航班备案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3: 69
图表四.3 航班备案界面必填项 : 英文航空公司名称 航空公司代码 航线批准时间 航班号 执行任务类型 航班性质 申报时间 序号 出发港 目的港 常规航程时间选填项 : 英文航空公司名称 中文航空公司名称 备注 4.2.3 当日飞行计划备案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4: 70
图表四.4 当日飞行计划备案界面必填项 : 航班号 航班日期 出发港 目的港 计划离港时间 计划抵港时间 执行任务类型 申报时间选填项 : 备注 4.2.4 航空器进境预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5: 71
图表四.5 航空器进境预报界面必填项 : 航空器注册编号 进港航班号 航班日期 出发港 目的港 离港时间 预报卸机时间 预计抵港时间 申报时间选填项 : 航空器地面代理 预停机位 备注 4.2.5 空运原始舱单 空运原始舱单申报时间规定 : 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 物品的,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航程 4 小时以下的, 航空器起飞前 ; 航程超过 4 小时的, 航空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 4 小时以 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 进境运输工具载有旅客的,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航程在 1 小时以下的, 航空器抵达境内第 一目的港的 30 分钟以前 ; 航程在 1 小时至 2 小时的, 航空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 1 小时 以前 ; 航程在 2 小时以上的, 航空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 2 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 电子数据 1 空运原始舱单申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6: 72
图表四.6 空运原始舱单申报界面主要数据申报必填项 : 舱单传输人名称 运输工具离境地海关代码 承运人代码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启运日期和时间 总提运单号 卸货地代码 运费支付方法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托运货物序号 货物件数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毛重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货物装载运输工具时间 托运货物价值 包装种类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货物包装种类 备注条件项 : 运输工具代理企业代码 分提运单号 中转地点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项 : 码头作业指令代码 中间承运人标识 拆箱人代码 货物交付目的地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集装箱( 器 ) 尺寸和类型 集装箱 ( 器 ) 来源代码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 项 :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内第一个目的港代码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内第一个目的港的日期和时间 货物体积 金额类型代码 到达卸货地日期 其他数据申报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内第一个目的港代码 总提运单号 装货地代码 货物托运的地点或者国家代码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选填项 :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内第一个目的港的日期和时间 货物体积 金额类型代码 到达卸货地日期 收货地点代码 收货地点名称 途经的国家代码 货物海关状态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类型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号 运输条款代码 中间承运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收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 收货人具体 73
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发货人代码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发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通知人代码 通知人名称 通知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唛头 海关手续代码 海关税则编号 (6 位 HS CODE) 原产地代码 唯一托运编号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中转目的地代码 更改原因代码 承运人货物分批到 / 发货标识 危险品联系人姓名 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危险品编号 项 : 舱单传输人名称 运输工具离境地海关代码 运输工具代理企业代码 承运人代码 运输方式代码 货物装载运输工具时间 运输工具启运日期和时间 托运货物价值 卸货地代码 中转地点代码 运费支付方法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码头作业指令代码 中间承运人标识 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拆箱人代码 货物交付目的地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集装箱 ( 器 ) 来源代码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托运货物序号 货物包装种类 货物件数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毛重 2 空运原始舱单变更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7: 图表四.7 空运原始舱单变更界面 3 空运原始舱单删除 74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8: 图表四.8 空运原始舱单删除界面 4.2.6 报关申报 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 收货人 受委托报关企业方可向海关办理货物 物 品的申报手续 进口报关申报操作详见 报关单操作手册, 进口报关单申报界面参见 2.2.4.1 4.2.7 航空器进境确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9: 75
图表四.9 航空器单进境确报界面必填项 : 航空器注册编号 进港航班号 航班日期 离港时间 目的港 抵港时间 停靠机位 申报时间选填项 : 航空器地面代理 备注 4.2.8 航空器单据申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10: 76
图表四.10 航空器单据申报界面 4.2.9 航空器在港动态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11 77
图表四.11 航空器在港动态界面必填项 : 航空器注册编号 进港航班号 航班日期 停靠港 抵港时间 停靠机位 滞港原因 申报时间选填项 : 备注 4.2.10 空运进口理货报告 1 空运进口理货报告申报 集装箱货物只填集装箱号, 不填提单号 ; 散杂货填提单号 件数 重量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12: 78
图表四.12 空运进口理货报告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装卸结束时间 申报地海关代码 理货部门代码 总提运单号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装卸开始时间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理货责任人名称 理货责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船长 / 大副名称 船长 / 大副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船舶贝位 残损类型代码 残损类型 残损范围代码 残损范围 残损程度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体积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装货地代码 卸货地代码 2 空运进口理货报告删除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13: 79
图表四.13 空运进口理货报告删除界面 4.2.11 空运分流申请 1 空运分流申请申报在做分流申请时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元, 集装箱货物只填写运输工具信息数据段和集装箱号, 散杂货只填写运输工具信息数据段和总提单号和托运货物件数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其他数据元不填写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14: 80
图表四.14 空运分流申请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卸货地代码 疏港分流分拨到达地点 总提运单号 运输方式代码 拖车牌号 / 车次 承运人名称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卸货开始时间 疏港分流起始时间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特种箱标记代码 设备交接单号 进出场目的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体积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2 空运分流申请删除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15: 81
图表四.15 空运分流申请删除界面 4.2.12 空运分拨申请 1 空运分拨申请申报在做分拨申请时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元, 集装箱货物只填写运输工具信息数据段和集装箱号, 散杂货只填写运输工具信息数据段 总提单号和托运货物件数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其他数据元不填写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16: 82
图表四.16 空运分拨申请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卸货地代码 疏港分流分拨到达地点 总提运单号 运输方式代码 拖车牌号 / 车次 承运人名称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卸货开始时间 疏港分流起始时间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特种箱标记代码 设备交接单号 进出场目的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体积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2 空运分拨申请删除 分拨申请删除时航次航班号 总提单号 分提单号 ( 条件 ) 必填, 其余不填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17: 83
图表四.17 空运分拨申请删除界面 4.2.13 空运分流运抵报告 1 空运分流运抵报告申报 空运分流运抵报告申报时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 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数据元不填写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18: 84
图表四.18 空运分流运抵报告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总提运单号 托运货物序号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总毛重 卸货地代码 到达卸货地时间 申报地海关代码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托运货物包装种类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唛头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2 空运分流运抵报告删除 空运分流运抵报告删除时只填写申报地海关代码 航班航次号 总提运单号 分提运单 号 ( 条件 ) 其余数据元不填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19: 85
图表四.19 空运分流运抵报告删除界面 4.2.14 二次理货 如需申报分拨申请, 还需要做二次理货, 操作界面参见 4.2.10 4.2.15 其他操作界面 4.2.15.1 进境航班取消申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20: 86
所有字段全部是必填项 图表四.20 进境航班取消界面 4.2.15.2 航空器供退货物申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四.21: 87
图表四.21 航空器供退货物界面 4.3 按钮功能简介 新增 (N) 点击 N 按钮, 可重新录入一份新的舱单数据信息 删除 (D) 点击 D 按钮, 您可删除当前接口舱单, 包括舱单的表头和表体 暂存 (S) 点击 S 按钮, 仅完成对当前舱单接口中所显示的数据进行暂存, 暂存成功后, 会弹出 已暂存 的提示框 注意 : 点击暂存 (S) 按钮, 可完成对整份舱单所有数据信息的暂存 ( 包括舱单表头和表体 ) 修改后没有点击暂存 (S) 按钮便直接上载或申报, 系统自动保存修改 申报 (A) 点击 A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主要数据申报 (A) 点击 A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其他数据申报 (R) 点击 R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88
第五章空运出口 5.1 功能介绍 5.1.1 空运出口申报流程图 航空器备案 航班备案 提前一天备案飞行计划 航空器离境预报 空运预配舱单 空运出口运抵 空运装载舱单 空运离境确报 航空器单据申报 空运出口理货 图表五.1 空运出口申报流程图 5.1.2 空运出口申报流程图描述 1 航空公司将 航空器备案 信息和 航班备案 电子数据信息向海关申报 2 航空公司至少在航班提前一天出境时向海关申报 当日飞行计划备案 电子数据信息 3 在预配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之前, 航空公司应先向海关申报 航空器出境预报 电子数据信息 89
4 接收到 航空器离境预报 海关审批通过回执后, 企业向海关申报 空运预配舱单 电子数据信息 5 企业在申报 空运预配舱单 电子数据信息后, 可以申报报关单信息 6 出境货物 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 7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运输工具开始装载货物 物品的 30 分钟以前向海关传输 空运装载舱单 电子数据 8 航空公司应当在运输工具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的 2 小时以前将 航空器离境确报 电子数据向海关申报 9 航空公司应当在货物 物品装载完毕或者旅客全部登机后向海关提交结关申请, 经海关办结手续后, 出境方可离境 10 海关接受离境确报后, 企业方可向海关办理 航空器单据申报 的手续 11 出境驶离装货港的 6 小时以内,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理货部门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 空运出口理货报告 海关应当将装载舱单与理货报告进行核对, 对二者不相符的, 以电子数据方式通知负责人 负责人应当在装载货物 物品完毕后的 48 小时以内向海关报告不相符的原因 5.2 操作介绍 5.2.1 航空器备案 同 4.2.1 5.2.2 航班备案 同 4.2.2 5.2.3 当日飞行计划备案 同 4.2.3 90
5.2.4 航空器离境预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2: 图表五.2 航空器离境预报界面必填项 : 航空器注册编号 出港航班号 航班日期 出发港 目的港 预计离港时间 停靠机位 申报时间选填项 : 航空器地面代理 备注 5.2.5 空运预配舱单 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航空器在开始装载货物 物品的 4 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 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旅客的,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出境旅客开始办理登机 ( 船 车 ) 手 续的 1 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电子数据 1 空运预配舱单申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3: 91
图表五.3 空运预配舱单申报界面主要数据申报必填项 : 舱单传输人名称 运输工具离境地海关代码 承运人代码 运输方式代码 总提运单号 装货地代码 运费支付方法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城市名称 国家代码 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托运货物序号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 货物包装种类 货物件数 货物毛重选填项 : 货物装载运输工具时间 货物托运的地点或者国家代码 包装种类代码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备注条件项 : 运输工具代理企业代码 分提运单号 中转目的地代码 * 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外第一个停靠港代码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外第一个停靠港的日期和时间 运输工具启运日期和时间 货物体积 托运货物价值 金额类型代码 卸货地代码 到达卸货地日期 收货地点代码 收货地点名称 中转启运地点代码 途经的国家代码 更改原因代码 货物海关状态代码 承运人货 分批到 / 发货标识 前一海关单证类型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号 运输条款代码 中间承运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代码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收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发货人代码 发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通知人代码 通知人名称 通知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危险品联系人姓名 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危险品编号 唛头 海关手续代码 海关税则编号 (6 位 HS CODE) 原产地代码 唯一托运编号 项 : 码头作业指令代码 拼箱人代码 货物交付目的地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集装箱 ( 器 ) 来源代码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92
其他数据申报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总提运单号 收货人名称 货物简要描述选填项 :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外第一个停靠港代码 运输工具抵达关境外第一个停靠港的日期和时间 运输工具启运日期和时间 货物体积 托运货物价值 金额类型代码 卸货地代码 到达卸货地日期 收货地点代码 收货地点名称 途经的国家代码 货物海关状态代码 运费支付方法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总毛重 前一海关单证类型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号 运输条款代码 中间承运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代码 收货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收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发货人代码 发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通知人代码通知人名称通知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通知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唛头 海关手续代码 海关税则编号 (6 位 HS CODE) 原产地代码 唯一托运编号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中转启运地点代码 更改原因代码 承运人货物分批到 / 发货标识 危险品联系人姓名 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危险品编号 项 : 舱单传输人名称 运输工具离境地海关代码 运输工具代理企业代码 承运人代码 运输方式代码 货物装载运输工具时间 中转目的地代码 码头作业指令代码 拼箱人代码 货物交付目的地地址 ( 街道, 邮箱 ) 城市名称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邮政编码 国家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集装箱 ( 器 ) 来源代码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托运货物序号 货物包装种类 货物件数 货物毛重 2 空运预配舱单变更 预配舱单修改时舱单传输人 航班航次号 总运单号 更改原因代码 分运单号 ( 条件 ), 托运货物序号 ( 条件 ) 必填 : 其中,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承运人货物分批到 / 发 货标识和运输工具名称不能修改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4: 93
3 空运预配舱单删除 图表五.4 空运预配舱单变更界面 删除舱单时舱单传输人 航班航次号 更改原因代码 总提运单号和分提运单号 ( 条件 ) 必填, 其余不填写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5: 94
图表五.5 空运预配舱单删除界面 5.2.6 报关申报 出口报关申报操作详见 报关单操作手册, 出口报关单申报界面参见 3.2.4.2 5.2.7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 1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申报空运出口运抵报告申报时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数据元不填写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6: 95
图表五.6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总提运单号 托运货物序号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简要描述 货物总毛重 卸货地代码 到达卸货地时间 申报地海关代码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托运货物包装种类 货物描述补充信息 唛头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2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删除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删除时只填写申报地海关代码 航班航次号 总提运单号 分提运单 号 ( 条件 ) 其余数据元不填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7: 96
图表五.7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删除界面 5.2.8 空运装载舱单 1 空运装载舱单申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8: 97
图表五.8 空运装载舱单申报界面必填项 : 承运人代码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货物装载运输工具时间 总提运单号 装货地代码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承运人货物分批到 / 发货标识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包装种类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货物简要描述 备注 2 空运装载舱单删除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9: 98
图表五.9 空运装载舱单删除界面 5.2.9 航空器离境确报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10: 99
图表五.10 航空器离境确报界面 必填项 : 航空器注册编号 出港航班号 航班日期 离港时间 出发港 申报时间 选填项 : 航空器地面代理 备注 5.2.10 航空器单据申报 进口报关单申报界面参见 4.2.8 5.2.11 空运出口理货报告 1 空运出口理货报告申报 空运出口理货报告申报时集装箱货物只填集装箱号, 不填提单号 ; 散杂货填提单号 件 数 重量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11: 100
图表五.11 空运出口理货报告申报界面必填项 : 航次航班编号 运输方式代码 装卸结束时间 申报地海关代码 理货部门代码 总提运单号 托运货物件数 货物总毛重 装卸开始时间 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项 : 运输工具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理货责任人名称 理货责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船长 / 大副名称 船长 / 大副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 船舶贝位 残损类型代码 残损类型 残损范围代码 残损范围 残损程度 包装种类代码 货物体积 备注条件项 : 分提运单号 装货地代码 卸货地代码 2 空运出口理货报告删除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12: 101
图表五.12 空运出口理货报告删除界面 5.2.10 其他操作界面 5.2.10.1 出境航班取消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13: 102
所有字段全部是必填项 图表五.13 出境航班取消界面 5.2.10.2 航空器转关 操作界面如图表五.14: 103
图表五.14 航空器转关界面 5.3 按钮功能简介 新增 (N) 点击 N 按钮, 可重新录入一份新的舱单数据信息 删除 (D) 点击 D 按钮, 您可删除当前接口舱单, 包括舱单的表头和表体 暂存 (S) 点击 S 按钮, 仅完成对当前舱单接口中所显示的数据进行暂存, 暂存成功后, 会弹出 已暂存 的提示框 注意 : 点击暂存 (S) 按钮, 可完成对整份舱单所有数据信息的暂存 ( 包括舱单表头和表体 ) 修改后没有点击暂存 (S) 按钮便直接上载或申报, 系统自动保存修改 申报 (A) 点击 A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主要数据申报 (A) 点击 A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其他数据申报 (R) 点击 R 按钮, 可以把该票舱单通过数据中心传送到海关, 接受审核 104
第六章查询功能 6.1 运输工具动态查询 运输工具动态查询包括 : 海运回执查询及空运回执查询 6.1.1 海运回执查询 通过海运回执查询, 可查询出海运各项运输工具业务的实际状态 如图表六.1: 图表六.1 海运回执查询界面 6.1.2 空运回执查询 通过空运回执查询, 可查询出空运各项运输工具业务的实际状态 操作界面如图表六.2: 105
图表六.2 空运回执查询界面 空格键或填写业务类型代码可调出各业务类型, 如图表六.3: 图表六.3 106
若没有相应数据, 点击 查询 后跳出提示框 没有查询到数据, 如图表六.4: 图表六.4 查询条件录入正确, 可查询出所需数据, 如图表六.5: 107
图表六.5 6.2 舱单回执查询 6.2.1 单证状态查询 若是通过界面录入数据, 则使用 单证状态查询 查询出各业务状态, 如图表六.6: 108
图表六.6 单证状态查询界面 图表六.7 6.2.2 海关回执查询 海关回执可查询出最终的海关的审批回执 操作界面如图表六.9: 109
图表六.9 海关回执查询界面 第七章填制规范 一 运抵报告和疏港分流货物 物品运抵报告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 不提供修改报文 1 申报报文空运 : 集装箱 ( 器 ) 编号 集装箱 ( 器 ) 尺寸和类型 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 封志号码, 类型和施加封志人数据元不填写 ; 海运 : 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段, 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信息数据段, 散杂货只填写提单和货物信息数据段 2 删除报文空运 : 只填写申报地海关代码 航班航次号 总提运单号 分提运单号 ( 条件 ) 其余数据元不填 ; 110
海运 : 只填写申报地海关代码 航班航次号 总提运单号 分提运单号 ( 条件 ) 运输工具代码 集装箱号, 其余数据元不填写 二 预配舱单有主要数据申报 其他数据申报 增加 修改和删除报文 1 数据元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 其中一个数据元填写, 另外的数据元必须也要填写 件数, 包装托运货物价值, 金额类型代码前一海关单证号 前一海关单证类型代码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 收货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通知人名称, 通知人地址 ( 街道, 邮箱 ) 中间承运人标识, 中间承运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危险品联系人姓名, 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2 更改原因代码只有在修改和删除报文中填写, 其他不填写 3 修改报文空运 : 舱单传输人 航班航次号 总运单号 更改原因代码 分运单号 ( 条件 ), 托运货物序号 ( 条件 ) 必填 : 其中,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代码 承运人货物分批到 / 发货标识和运输工具名称不能修改 海运 : 舱单传输人 航班航次号 运输工具代码 更改原因代码 分运单号 ( 条件 ), 托运货物序号 ( 条件 ) 和集装箱号 ( 条件 ) 必填 其中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工具名称 集装箱号不能修改 4 删除报文空运 : 舱单传输人 航班航次号 更改原因代码 总提运单号和分提运单号 ( 条件 ) 必填, 其余不填写 海运 : 舱单传输人名称 航班航次号 运输工具代码 总提单号 变更原因代码 分单号 ( 条件 ) 必填, 其余不填写 111
三 分拨货物 物品申请数据项和疏港分流申请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 没有修改报文 1 删除报文空运 : 航次航班号 总提单号 分提单号 ( 条件 ) 必填, 其余不填 海运 : 运输工具代码 航班航次号 总提单号 分提运单号 ( 条件 ) 必填, 其余不填 2 申报报文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元, 集装箱货物只填写运输工具信息数据段和集装箱号, 散杂货只填写运输工具信息数据段和总提单号和托运货物件数 ( 选填 ) 包装种类代码 ( 选填 ) 货物总毛重( 选填 ), 其他数据元不填写 四 理货报告集装箱货物只填集装箱号, 不填提单号 ; 散杂货填提单号 件数 重量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