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80 证券简称 : 瑞茂通 公告编号 : 临 2018-111 债券代码 :136250 债券简称 :16 瑞茂 01 债券代码 :136468 债券简称 :16 瑞茂 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担保情况 :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18 年度预 测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 金额 ( 万 元 ) 已提供担保余额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45,000 20,000 184,578.396316 15,000 15,000 0 50,000 5,000 0 329,000 30,000 174,517.952145 91,000 10,000 6,000 93,000 30,000 63,000 15,000 15,000 0 注 : 已提供担保余额 不包含 本次担保金额 上述表格中被担保人除江
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 非关联方 ) 外, 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是否有反担保: 是 3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一 担保情况概述 ( 一 ) 担保的基本情况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江西瑞茂通 ) 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山支行 ( 以下简称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良山支行 ) 开展业务, 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良山支行签署了 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 [2018] 余农商行保字第 B21020201811140001 号, 公司在 9,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江西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西瑞茂通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良山支行开展业务, 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良山支行签署了 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 [2018] 余农商行银高保字第 B21020201811140002 号, 公司在 6,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江西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西瑞茂通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良山支行开展业务, 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江苏晋和 ) 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良山支行签署了 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 [2018] 余农商行保字第 B21020201811140001 号, 江苏晋和在 9,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江西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西瑞茂通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良山支行开展业务, 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良山支行签署了 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 [2018] 余农商行银高保字第 B21020201811140002 号, 江苏晋和在 6,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江西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参股公司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江苏港瑞 ) 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以下简称 苏州银行泰州分行 ) 开展业务, 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与苏州银行泰州分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苏银高保字 [321201001-2018] 第 [100066] 号, 公司在 5,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江苏港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深圳前海瑞茂通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郑州嘉瑞 )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瑞茂通 ) 同重庆对外经贸 ( 集团 ) 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对外贸易进口有限公司 重庆地方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欧美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债权人 ) 开展业务, 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与债权人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 RMT-DB-20181214, 公司在 30,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深圳前海瑞茂通 郑州嘉瑞 北京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三家主体的担保额度划分为 : 序号公司名称担保额度 1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2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 3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000 公司为以上三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担保, 公司总经理有权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同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原资产 ) 开展业务, 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与中原资产签署了 债务重组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 ZYZC-A-2018-534-02, 公司在 30,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江苏晋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 郑州嘉瑞 北京瑞茂通同重庆渝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重庆渝贸通 ) 开展业务, 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与重庆渝贸通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 BZ01-HZ-YMT-CCS-2018, 公司在 30,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深圳前海瑞茂通 郑州嘉瑞 北京瑞茂通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上述三家主体的担保额度划分为 : 序号公司名称担保额度
1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2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 3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000 公司为以上三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担保, 公司总经理有权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 二 ) 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确保 2018 年生产经营发展, 公司结合 2017 年度担保情况, 制定了 2018 年度担保额度预测计划 2018 年度, 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为 219.61 亿元人民币 ( 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 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 ), 其中公司对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 176.61 亿元人民币 ; 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其全资 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 21 亿元人民币 ; 公司其他对外担保累计不超过 22 亿元人民币 详情请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加 2018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和主营业务的稳定, 新增 1 个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 新增对其担保额度预测 10,000 万元人民币 ; 同时, 对部分原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追加担保额度预测 200,000 万元人民币 详情请见公司 2018 年 5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再次追加 2018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和主营业务的稳定, 新增 2 个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 ( 担保人是公司 ), 其担保额度从其他全资子公司调剂 ; 新增一个参股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 ( 担保人是公司 ), 新增对其担保额度预测 50,000 万元人民币 ; 新增四个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 ( 担保人是其他全资子公司 ), 新增对其担
保额度预测 59,000 万元人民币 详情请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 对下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18 年度预 总经理办公 2018 年度预测担 测担保额度 会调剂额度 保额度 ( 调剂后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44,000-15,000 329,000 0 15,000 15,000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 对下列 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18 年度预 总经理办公 2018 年度预测担 测担保额度 会调剂额度 保额度 ( 调剂后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455,000-40,000 415,000 0 40,000 40,000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 对下列 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18 年度预 总经理办公 2018 年度预测担 测担保额度 会调剂额度 保额度 ( 调剂后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15,000-70,000 345,000 198,200-21,000 177,200 10,000 70,000 80,000 100,000 21,000 121,000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 对下列 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18 年度预 总经理办公 2018 年度预测担 测担保额度 会调剂额度 保额度 ( 调剂后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瑞茂通供 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221,000-10,000 211,000 瑞茂通供江苏晋和电力 45,000 +10,000 55,000
应链管理 燃料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公司业务需要,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5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 对下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18 年度预 总经理办公 2018 年度预测担 测担保额度 会调剂额度 保额度 ( 调剂后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11,000-5,000 206,000 55,000 +5,000 60,000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 对下 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18 年度预 总经理办公 2018 年度预测担 测担保额度 会调剂额度 保额度 ( 调剂后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06,000-3,000 203,000 60,000 +3,000 63,000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 对下 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18 年度预 总经理办公 2018 年度预测担 测担保额度 会调剂额度 保额度 ( 调剂后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03,000-30,000 173,000 63,000 +30,000 93,000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情请见附件一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 ) 保证合同 担保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被担保人 : 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 :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山支行担保金额 :9,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 :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 利息 逾期利息 复利 罚息 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 违约金 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 送达费 鉴定费 律师费 诉讼费 差旅费 评估费 拍卖费 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等 担保方式 :
1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如甲方为多个保证人的共同保证, 各保证人对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清偿债务时,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同时存在保证和担保物权时, 乙方有权自行选择优先追偿保证人或担保物权, 或同时追偿保证 担保物权 保证期间 : 1 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 如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 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自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 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 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 二 ) 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被担保人 : 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 :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山支行担保金额 :6,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 :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依主合同与甲方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 利息 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 罚息 复利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 律师费 质押物处置费 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方式 :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 1 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乙方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 若发生法律 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 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 丙方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 三 ) 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 : 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担保金额 :5,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 : 1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 逾期利息 复利 罚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 电讯费 杂费 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保全费 评估费 拍卖费 执行费 公告费 律师费 差旅费 过户费等 ) 2 利息 罚息 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 因利息 逾期利息 复利 罚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 保全费 执行费 律师费 差旅费 财产处置费 过户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 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 保证人也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方式 :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 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 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 发生法律 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 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两年 4 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 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四 ) 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 :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 : 重庆对外经贸 ( 集团 ) 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对外贸易进口有限公司 重庆地方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欧美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金额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 :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滞纳金 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律师代理费 财产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 保全保险费 公证费 公告费 差旅费 执行费 评估费 拍卖费 因资产抵债而产生的过户费等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只要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 债权人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 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 (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 质押 保函等担保方式 ), 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或同一主债权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 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五 ) 债务重组保证合同 担保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 :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债权人 :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 :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及责任, 包括 : 1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债务 宽限补偿金 ) 及因违反主合同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 ( 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 赔偿金 ) 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 执行费 评估费 拍卖费 公证费 送达费 公告费 律师费等 )
2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价款的退回义务 收购价款的调减义务 ) 及因违反主合同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 ( 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 赔偿金 ) 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 执行费 评估费 拍卖费 公证费 送达费 公告费 律师费等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 1 担保范围的第 1 条所述之保证范围所对应的债权的保证期间分期计算, 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自主合同项下各期债务到期之日起算, 并均至主合同项下重组宽限期终止日后两年止 2 担保范围的第 2 条所述之保证范围所对应的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违反主合同且债权人要求原债权人或债务人承担相应责任之日起两年 3 如被担保人违反主合同或法律的规定, 而债权人选择还款期限提前或延期的, 保证期间随之调整, 调整后的保证期间为提前或延期通知重新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保证人确认, 该调整无须再征得保证人同意 ( 六 ) 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 :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 : 重庆渝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 : 1 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 主合同项下的甲方全部债权, 包括但不仅限于 :1 在主合同签署后乙方指定的国内下游企业因未履行主合同及具体业务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货款 ;2 乙方指定的国外供应商及乙方指定的国内下游企业因未履行与甲方的具体业务合同所产生的其他全部债务, 以及违约金 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损害赔偿金 ; 3 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指定的国外供应商及乙方
指定的国内下游企业的催收费用 诉讼费 ( 或仲裁费 ) 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 公告费 执行费 律师费 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 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 指 大宗商品贸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约定的合作期限 具体为 : 即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 主债权的发生日应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内, 但履行期限不限于该期限 只要甲方与债务人在该期限内签署具体业务合同, 由此产生的甲方债权, 不论具体债务的清偿等履行期限是否超过该期限, 乙方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3 乙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大写 ) 人民币叁亿元整 ( 小写 : 300,000,000.00), 币种为 人民币 该最高债权额为尚未清偿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具有以下含义 : 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仅为主债权第 1 项即 乙方指定的国内下游企业因未履行主合同及具体业务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货款 本金的最高限额, 在欠付货款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 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款项, 担保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方式 : 乙方自愿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 : 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 以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 以及本合同签署后甲方与乙方指定的国外供应商及乙方指定的国内下游企业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对应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该主合同生效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甲 乙双方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发生的已披露担保余额为 928,296.348461 万元, 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7.47% 为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0,000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 为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8,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12% 为江
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6% 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一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列表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 币 ) 法定 代表 人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出资 比例 资产总额 ( 人民币 万元 ) 负债总 额 ( 人民 币万元 ) 净资产 ( 人民 币万元 ) 与上市公 司关系 1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72,000 陈天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供应链管理 100% 301,928. 1334 189,364.7804 112,563.3530 全资子公司 2 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王星燃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毓秀山太阳城 供应链管理 100% 21,765.5 502 10,828. 1078 10,937. 4424 全资子公司 3 4 5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连泽浩 饶锦龙 10,000 吉庆 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2 号楼 4 层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 88 号财政局 304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路 8 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 508 室 -426 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 100% 369,251. 9093 100% 321,535. 1587 100% 33,135.3 014 316,294.1933 267,718.7711 23,445. 6791 52,957. 7160 53,816. 3876 9,689.6 223 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 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韩光辉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永兴中路 89 号 供应链管理 49% - - - 参股子公司 ( 详情见注释 1) 注释 1: 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公司持有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49%, 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51% 另外, 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 暂无相关财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