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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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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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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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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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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 由于 7 人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董事会调整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 名激励对象

监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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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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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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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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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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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权日为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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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 确定 2016 年 2 月 16 日为授予日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查,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4 月 22 日,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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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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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78 证券简称 : 腾邦国际公告编号 :2018-080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腾邦国际 ) 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将按照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情况如下 : 一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 2015 年 1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 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 2015 年 7 月 23 日, 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办理并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 2015 年 8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 2016 年 8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回购注消第一个解锁期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30,360 股 6 2017 年 9 月 25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3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C 或 D, 其获授的相应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由公司回购注销 ;9 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B, 其获授的相应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中的 20% 由公司回购注销 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780,510 股 7 2018 年 10 月 8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2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C 或 D, 其获授的相应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由公司回购注销 ; 24 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B, 其获授的相应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中的 20% 由公司回购注销 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622,850 股

二 本次回购原因 数量及价格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一 ) 回购的原因 数量及价格根据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1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C 或 D, 其获授的相应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由公司回购注销 ;24 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B, 其获授的相应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中的 20% 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622,850 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回购注销价格为 6.26 元 / 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回购注销价格为 9.03 元 / 股 ( 二 ) 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根据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 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 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 除息处理的情况时, 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 1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 :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率 ( 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比例 ); 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 缩股 P=P0/n 其中 :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n 为缩股比例 ( 即 1 股本公司股票缩为 n 股股票 );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3 派息 P=P0-V 其中 :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4 配股

P=P0 (P1+P2 n)/[p1 (1+n)]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 ; P2 为配股的价格,n 为配股的比率 ( 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6.37 元 / 股, 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9.11 元 / 股 2016 年 6 月, 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 ( 含税 ) 人民币现金 ;2017 年 6 月, 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3 元 ( 含税 ) 人民币现金 ;2018 年 5 月, 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7 元 ( 含税 ) 人民币现金 根据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 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回购注销价格为 6.26 元 / 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回购注销价格为 9.03 元 / 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的每股回购价格 = 授予价格 0.03 0.033 0.047=6.26 元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每股回购价格 = 授予价格 0.033 0.047=9.03 元 三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616,508,293 股减少至 615,885,443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单位 : 股 股份性质 回购注销前本次回购本次变动后数量比例注销数量数量比例 一 限售流通股 34,874,490 5.66% 622,850 34,251,640 5.56% 高管锁定股 13,986,507 2.27 % 13,986,507 2.27 % 首发后限售股 12,432,013 2.02 % 12,432,013 2.02 % 股权激励限售股 8,455,970 1.37 % 622,850 7,833,120 1.27% 二 无限售流通股 581,633,803 94.34% 581633803 94.44% 三 总股本 616,508,293 100.00% 622,850 615,885,443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 监事会意见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 :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等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 数量和价格进行了审核, 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2 名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C 或 D 的激励对象 24 名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B 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相应限制性股票 六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 :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等的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 合规,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 : 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授权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 数量和价格确定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 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八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 北京观韬中茂(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及部分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