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or

Similar documents
Administrator

Administrator

Administrator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Administrator

Administrator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证券代码:002272

管理办法 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股权激励解锁业绩条件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禾味业公告编号 : 临 转债代码 : 转债简称 : 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KONG 西安 XIAN 致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 (2018)-0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Administrator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精准信息公告编号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8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

技术 ( 业务 ) 人员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2 人, 包括公司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 四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授予价格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福星晓程 公告编号:2013—047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8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监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

监事会公告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 [2017] 第 034 号 致 :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或 信达 ) 接受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浩云科技 ) 的委托, 担任公司限制性股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汇川技术公告编号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

24,681,700 股, 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年 7 月 20 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

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156 人 4 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创业软件公告编号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激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同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序号姓名职务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本次授予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董事 常务副总经 2 孙杨 3 王云德 理 川南药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川南药业常务副总经理 % 0.30% % 0.30% 4 毛文华副总经理

万股, 确定 2016 年 2 月 16 日为授予日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查,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4 月 22 日, 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 由于 7 人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董事会调整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 名激励对象

年 4 月 24 日,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黄河旋风公告编号 : 临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姓名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占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3 杜广庆董事 % 0.18% 4 张永久 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0.18% 5 吴乔斌 董事 % 0.13% 6 杨

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 公告编号 : )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顺丰控股公告编号 :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万股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并披露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首期 ) 年 11 月 9 日,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

董事会决议

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任子行公告编码 :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及登记工作,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年 1 月 2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 月 29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任子行公告编码 :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007-001

划的批复 ( 珠国资 号 ), 经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 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 粤国资函 号 ),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在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高新兴公告编号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1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懋科技公告编号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在解锁期, 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编 : 电话 (Tel):( 0755) 传真 (Fax):( 0755)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相关事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第四次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300448 证券简称 : 浩云科技公告编号 :2016-055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回购注销前述 3 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公司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合计 8.469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因此需向前述 3 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合计人民币 113.2640 万元, 其中,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的为黄婉玲 周冠华共 2 名激励对象共计 0.9964 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的回购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1.1440 万元,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的为王卫 1 名激励对象 7.473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的回购价款为人民币 102.1200 万元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 公司目前实施的两期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 一 )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其主要内容如下 : 1 标的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 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24 人,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 4 授予价格: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7.86 元 5 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及解锁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权益授予之日 4 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息 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 自授予日起的 12 个月后为解锁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 :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第二次解锁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30% 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50% ( 二 )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5 年 9 月 2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亦分别就本股权激励

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2015 年 11 月 6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 2015 年 11 月 20 日, 公司完成了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5 2016 年 11 月 1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调整 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调整 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三 )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 年 4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其主要内容如下 : 1 标的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 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1 人, 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 4 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4.04 元 5 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及解锁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权益授予之日 4 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息 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 自授予日起的 12 个月后为解锁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 :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第二次解锁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30% 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50% ( 四 )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6 年 3 月 24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亦分别就本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2016 年 4 月 12 日,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

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2016 年 5 月 5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 2016 年 5 月 13 日, 公司完成了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5 2016 年 11 月 1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调整 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调整 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数量及价款 ( 一 )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黄婉玲 周冠华以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王卫共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并已经办理完毕相关离职手续 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及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第十三章第二条第( 二 ) 款中 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辞退 公司裁员 退休而离职, 在情况发生之日, 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由公司以激励对象购买价回购注销 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黄婉玲 周冠华以及王卫等 3 名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锁股限制性股票

( 二 ) 回购注销数量因上述激励对象已离职, 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上述 3 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锁的 8.4697 万股限制性股票 ( 前述 3 名人员最初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4000 万股, 在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 前述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8.4697 万股,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的具体内容 ) ( 三 ) 回购价款就回购上述 8.469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应向上述 3 名人员支付回购价款合计人民币 113.2640 万元 ( 四 )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单位 :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加额 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 (+ -) 数量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785,664 67.65% -84,697 136,700,967 67.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65,416,578 32.35% 0 65,416,578 32.37% 股份总数 202,202,242 100.00% -84,697 202,117,545 100.00%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后续安排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均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利于优化企业管理制度, 更好的推动公司发展 六 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后, 认

为 : ( 一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首期激励计划中的 2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导致离职情形发生并进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第二期激励计划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导致离职情形发生并进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应以购买价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二 ) 公司应回购并注销首期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0.996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款共计 11.1440 万元 ; 回购并注销第二期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7.473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款为 102.1200 万元 ( 三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两期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七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首期激励计划中的 2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导致离职情形发生, 第二期激励计划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导致离职情形发生,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公司应以购买价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 ( 一 ) 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期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0.996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向前述 2 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 11.1440 万元 ( 二 ) 公司回购并注销第二期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7.473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向前述 1 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 102.1200 万元 ( 三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两期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八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 :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黄婉玲 周冠华和王卫等三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系依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进行, 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 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的规定 九 备查文件 ( 一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二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三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四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