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466 证券简称 : 蓝光发展 债券代码 :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 :136764(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 :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 :150216(18 蓝光 03) 债券代码 :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 :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 :150413(18 蓝光 09) 债券代码 :150495(18 蓝光 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蓝光发展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本次债券核准情况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公司债券已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6]513 号 批复核准 二 16 蓝光 01 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发行规模: 基础发行规模 10 亿元, 超额配售权不超过 20 亿元 ( 包含 20 亿元 ) 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0 亿元 3 票面面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1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 ;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7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 8 计息期限: 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19 年 9 月 13 日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19 年 9 月 13 日 9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4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14 日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14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10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14 日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14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2
11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12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3 上市情况:2016 年 10 月 13 日, 本期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债券简称 16 蓝光 01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16 蓝光 02 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2 发行规模: 基础发行规模 5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 ( 含 5 亿元 ) 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3 票面面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 ;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7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 8 计息期限: 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7 日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 ; 若 3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 9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18 日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1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10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18 日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1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1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12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3 上市情况:2016 年 11 月 8 日, 本期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债券简称 16 蓝光 02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 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和 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 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 1 主要财务数据概况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合并口径下的借款余额为 551.00 亿元 ( 人民币, 下同 ), 较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借款余额 347.81 亿元增加 203.19 亿元,2018 年 1-11 月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190.46 亿元的 106.68%, 超过 100% 4
2 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公司 2018 年 11 月末较 2017 年末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及占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 (1) 银行贷款 : 增加 53.01 亿元, 占比 27.83%; (2) 发行债券 : 增加 60.88 亿元, 占比 31.97%; (3) 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 增加 15.15 亿元, 占比 7.95%; (4) 其他借款 : 增加 74.15 亿元, 占比 38.93% 3 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上述新增借款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而产生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经营状况稳健 盈利良好, 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将根据已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债务的本息到期支付安排, 合理调度分配资金, 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发行人已针对该事项进行公告, 公告链接如下 :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8-12-21/60046 6_20181221_1.pdf 中信证券作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 与蓝光发展进行了沟通, 并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蓝光发展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五 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 请咨询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 杨昕 5
联系电话 :010-6083675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