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合作协议 甲方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乙方 : 根据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银发 2015 221 号 ), 以及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中关于甲方推动行业信用建设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 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 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甲方组织建设了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曾用名 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 平台 ), 为乙方提供多层次 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为了使甲 乙双方能够更好地使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本着平等 自愿 诚实 守信的原则, 经过友好协商, 甲 乙双方达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作协议 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 1
一 合作范围 1 甲方负责组织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该平台旨在为从业机构提供多层次和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为从业机构提供信用信息的报送及查询服务 ; 为从业机构提供与征信机构 其他机构信息对接等增值服务 ; 为监管部门的金融统计监测和分析提供信息参考 ; 为货币政策制定 金融监管和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规范和优化行业环境的相关信息服务 2 甲方承担平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 整理和保存 ; 乙方作为从业机构,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 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信用信息的报送及查询, 并享有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 甲乙双方将通过信用信息的报送与查询, 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用信息共享, 使乙方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其客户信用风险的防范和降低 4 参与信用信息共享的从业机构在信用信息共享中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从业机构在履行报送义务的同时享有查询共享信息的权利, 报送信息项与查询信息项的对应关系 报送数量与查询数量的比例标准等, 由甲方在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相关管理规定中予以明确 2
5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信用报送 信息查询 信息安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从业机构, 给予书面表扬 公开表彰及其他形式的奖励 6 甲 乙双方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合作,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不得危害国家秘密, 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 个人债权融资类业务的信息合作 基于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在合作初期阶段按 照下述方式进行合作 : ( 一 ) 信用信息的范围 本协议中的信用信息, 是指向乙方或通过乙方平台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个人的身份信息 借款信息 还款信息 逾期信息, 以及以虚假身份申请借款 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欺诈信息, 具体信息种类以甲方发布的 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数据采集标准 ( 详见协议附件 ) 为准 ( 二 ) 信用信息的报送 1 乙方应当遵守 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数据采集 标准 及其他有关要求, 准确 完整 及时地向平台报送信 3
用信息 2 乙方向平台报送客户信用信息的, 应当经客户本人同意 如因乙方原因未经客户本人同意, 侵犯客户隐私权的, 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乙方发现其所报送的信用信息不准确时, 应当及时进行更正 4 甲方认为乙方报送的信用信息可疑时, 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核查, 确认其报送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的, 应当及时进行更正 5 甲方有权对乙方客户授权情况 数据报送情况进行抽查 6 甲方应当对乙方报送的信用信息进行客观整理 保存, 不得擅自更改原始数据 ( 三 ) 信用信息的查询 1 乙方办理以下业务时, 可以通过被查询客户的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向平台查询客户信用信息 : (1) 审核本机构客户借款申请的 ; (2) 审核本机构客户作为担保人的 ; (3) 对已通过本机构获得借款的客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 (4) 经本机构客户及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4
2 乙方应当取得客户本人的同意并约定信息查询的用途 3 乙方应当按照与客户约定的用途使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不得用于约定以外的用途, 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对客户造成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仅供乙方参考, 乙方不得就信息查询的结果的真实性向甲方主张权利 5 乙方不得将查询结果提供给客户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进行检查, 对违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 四 ) 客户异议及处理 1 若发生被查询客户知晓查询结果并认为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经乙方同意后, 可以通过乙方向甲方提出异议申请 2 甲方应当在接到异议申请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核查 3 甲方经过核查, 发现异议信息是由平台处理过程造成的, 应当立即更正, 并检查平台处理程序和操作规程存在的问题 5
4 甲方未发现平台处理过程存在问题的, 应当立即通知报送相关信息的机构进行核查 5 乙方应当在接到核查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作出书面答复 异议信息确实有误的, 乙方应当向平台报送更正信息, 检查信息报送程序, 对后续报送的其他信息进行检查, 发现错误的, 应当重新报送 6 经过核查, 无证据证明异议信息存在错误的, 甲 乙双方不得按照异议申请人要求更改相关信息 7 甲方应当在接受异议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 向乙方答复受理结果 8 乙方应当在接收甲方受理结果后, 两个工作日内答复异议申请人 三 信息安全管理 1 甲方应当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采集 查询 用户管理 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明确岗位职责, 完善内控制度, 保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 2 甲方应当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信息安全, 并对平台运行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3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 制定信用信息报送 查询 用户管理 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6
程,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相关制度和规程进行查验 4 乙方的管理员用户 信息报送员用户和信息查询员用户不得互相兼任 管理员用户应当加强对信息报送员用户 信息查询员用户的日常管理 5 甲方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 不得篡改 泄露或非法使用平台查询结果, 不得与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恶意串通, 提供虚假信息 6 乙方应当对自身的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进行自查, 确保所有查询符合规定, 并不定期向甲方报告自查结果 甲方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在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情况 四 保密义务 ( 一 ) 甲方义务 1 甲方承诺对于乙方报送的信用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除本协议约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 甲方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护乙方报送的信用信息, 并尽到谨慎尽职的义务 3 对于甲方工作人员擅自泄露乙方报送的信用信息的, 甲方应当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 二 )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在权限范围内使用查询反馈的信用信息汇总结果, 非经客户授权, 不得对外披露 出售数据或为他人查询 2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的使用和管理, 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 确保只有得到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接触信用信息 相关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 应在平台中变更 3 乙方应对平台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 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4 对于乙方工作人员擅自泄露信用信息的, 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三 ) 保密期限 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甲 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2 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 否则甲 乙双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对信用信息进行永久保密 五 合同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可以解除本协议 2 乙方不再具备平台参与资格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 8
议, 本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后解除 3 本协议解除之后, 甲方应当注销乙方所有的平台信 用信息共享用户, 删除乙方之前报送的所有信用信息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 甲方有权采取在平台接入机构范围内通报 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公开通报批评 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限制平台使用 取消平台参与资格等措施 2 甲 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 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 应协商解决, 协商 未达成一致时, 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八 其他 基于本协议的合作原则和精神, 对在后续合作过程中,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类型及范围, 双方可另行协商, 以补充协议或其他双方同意的形式进行约定 9
九 合作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如有效期届满之 日的三十日前, 双方均未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的, 则本协议 自动续签两年, 以此类推, 续签次数不限 十 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方 乙方各执贰份, 每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 ( 本页以下无正文 ) 10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 ( 盖章 ): 乙方 ( 盖章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签署日期 : 签署日期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