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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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新希望公告编号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7 人, 代表股份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议案一 : 2014 年度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证券代码:000977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股票代码:00093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公告编号: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300037股票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 代表股份 171,276,44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120,865,0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5—***

公告编号:

司股份总数的 %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7 人, 持有公司股份 91,691,697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 部分董事 监事 高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3 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单元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 董事 LOUISA FAN 女士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因出差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 召集以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 1 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300610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78,958,58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2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8,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251,0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 151,862,5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64,388,48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中小股东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 代表股份 5,654,7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 代表股份 2,704,9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辉丰股份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收件人: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6 人,305,153,0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 其中 :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3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3,866,511 股,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3,702,53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3.13%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1,647,78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2.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宝信软件 宝信 B 公告编号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 代表 1,200,751,3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 代表 1,597,3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8.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7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或 上刊登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7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 或代理人 ) 共 13 人, 代表股份 1,575,152,81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107,828,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至 2016 年 05 月 20 日 15:0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 28 号 ); 4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 5 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 ; 6 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振洪先生 ; 7 会议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 代表股份数额 130,212,44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302,046,632 股的 %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7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7,859,34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5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4 名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ST巨力    公告编号:2008-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1 人, 代表股份数 720,558,6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10 人, 代表股份数为 720,194,3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

公司部分董事 部分监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姚玉伦先生因外地出差而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监事肖千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讨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20,967,50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20,950,70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6,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98,969,46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11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3,137,1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沪电股份公告编号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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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 紫光股份股票代码 :000938 公告编号 :2017-03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7 年 6 月 8 日 ( 星期四 ) 下午 2 时 30 分网络投票时间 :2017 年 6 月 7 日 2017 年 6 月 8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7 日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 1-1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 主持人: 董事长赵伟国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1 名, 代表股份数 794,011,57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786%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名, 代表股份数 714,437,4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44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 名, 代表股份数 79,574,10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44% 8 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徐扬和李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第 1 页共 6 页

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 793,996,67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9%;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2 审议通过 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 793,996,67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9%;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3 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793,996,67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9%;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4 审议通过 2016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同意 793,996,67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第 2 页共 6 页

0.0019%;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5 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 793,996,67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9%;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作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 793,996,67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9%;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7 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 第 3 页共 6 页

678,201,68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5.07%) 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 115,809,886 股 同意 115,794,98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71%; 反对 14,9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29%;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8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793,996,67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9%;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793,996,67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9%;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林芝清创资 第 4 页共 6 页

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 678,201,68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5.07%) 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 115,809,886 股 同意 115,781,78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57%; 反对 28,1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3%;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36,645,096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34%; 反对 28,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66%;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 选举赵伟国先生 于英涛先生 曾学忠先生和王竑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表决结果为 : 赵伟国先生 : 同意 793,987,674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0%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36,649,296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8% 于英涛先生 : 同意 793,987,674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0%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36,649,296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8% 曾学忠先生 : 同意 793,987,674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0%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36,649,296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8% 王竑弢先生 : 同意 793,987,674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0%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36,649,296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8% 12 选举林钢先生 赵明生先生和王欣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表决结果为 : 林钢先生 : 同意 793,987,674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0%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36,649,296 票, 占 第 5 页共 6 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8% 赵明生先生 : 同意 793,987,674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0%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36,649,296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8% 王欣新先生 : 同意 793,987,674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0%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36,649,296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8% 13 选举康旭芳女士和朱武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与公司职工代表会议所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葛萌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表决结果为 : 康旭芳女士 : 同意 793,987,674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0%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36,649,296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8% 朱武祥先生 : 同意 793,987,674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0%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36,649,296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8%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 徐扬 李静 3 结论性意见: 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9 日 第 6 页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