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 铁汉生态证券代码 :300197 公告编号 :2017-189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铁汉生态 发行人 或 公司 )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 [ 第 135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2017 年 9 月修订 )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2017 年 9 月修订 ) 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可转债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或 登记公司 )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公布的 实施细则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 1
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 33,000 万元 5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铁汉转债 或 本次发行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2207 号文核准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 ( T-2 日 ) 的 证券时报 上, 投资者可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本次发行的相关提示如下 : 1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 ( 含 110,000 万元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每张面值 100 元, 共计发行不超过 1,100 2
万张 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2 月 15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配售比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32%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3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2 月 15 日, 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7238 元可转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 / 张转换成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380197, 配售简称为 铁汉配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519,653,615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约可优先配售 10,999,252 张,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32% 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 按数量大小排序, 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 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 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4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 申购代码为 370197, 申购名称为 铁汉发债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 (1,000 元 ),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 ), 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5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 33,000 万元 6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 (T-1 日 ),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 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 ( T 3
日 ) 8 本次发行的铁汉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铁汉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9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证券代码为 123004, 债券简称 铁汉转债 一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认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380197, 配售简称为 铁汉配债, 认购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 (T 日 )9:15-11:30, 13:00-15:00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7238 元可转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 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购铁汉转债 ;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 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 铁汉生态 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 且必须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 (T 日 ) 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 即 9:15-11:30,13:00-15:00, 申购代码为 370197, 申购简称为 铁汉发债 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 ( 1,000 元 ),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 ), 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4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申购日当日, 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 按每 10 张 (1,000 元 ) 确定一个申购号, 并按顺序排号, 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 10 张铁汉转债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17 年 12 月 20 日 (T+2 日 ) 公布的中签结果,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三 中止发行安排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 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 包销安排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 33,000 万元 5
五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行人 : 住所 : 联系人 :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B 座 20 层 2002 单元杨锋源 联系电话 : 0755-82917023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 联系人 : 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 1061 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 A 座 19 层 华创证券资本市场部 电话 : 0755-83451400 0755-83707936 发行人 :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 18 日 6
( 本页无正文, 为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之盖章页 ) 发行人 :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8 日 7
( 本页无正文, 为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之盖章页 )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 18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