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 公告编号 : )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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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证券代码:002272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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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股权激励解锁业绩条件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顺丰控股公告编号 :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万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禾味业公告编号 : 临 转债代码 : 转债简称 : 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福星晓程 公告编号:201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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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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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8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万股, 确定 2016 年 2 月 16 日为授予日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查,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4 月 22 日, 公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黄河旋风公告编号 : 临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0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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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KONG 西安 XIAN 致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 (2018)-0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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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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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 由于 7 人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董事会调整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 名激励对象

技术 ( 业务 ) 人员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2 人, 包括公司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 四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授予价格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确定标的股权的授予价格 ;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

24,681,700 股, 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年 7 月 20 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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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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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批复 ( 珠国资 号 ), 经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 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 粤国资函 号 ),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在上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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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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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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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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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 :A B 股票简称 : 宝信软件宝信 B 编号 : 临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 对其内容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 555 号时间广场 B 座七楼 ) 2019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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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爱尔眼科 或 公司 ) 的委托, 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156 人 4 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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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1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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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95 证券简称 : 二三四五公告编号 :2017-099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周会春女士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原授予周会春女士的 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 2017 年 4 月 18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每 10 股转增 7 股派 0.5 元 ) 相应增至 425,000 股, 现将相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法律意见书 2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时公司披露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首期 ) 3 2016 年 11 月 9 日,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 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 公告编号 :2016-076) 4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同时公司披露了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 公告编号 :2016-077) 5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 首期 )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及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监事会出具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6 2016 年 11 月 25 日, 公司完成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事宜, 并发布了 关于限制性股票 ( 首期 ) 授予完成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6-085), 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实际授予对象为 56 人, 授予价格为 5.81 元 / 股, 授予数量为 2,215 万股, 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 7 2017 年 11 月 7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周会春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25,000 股, 回购价格为因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尚未发放的应付股权激励对象的股利将不再发放, 因此,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注销价格为 3.47 元 / 股 此外, 因回购注销该等股份, 公司总股本将由 3,285,446,248 股减至 3,285,021,248 股 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及修改 公司章程 等事宜,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组织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涉及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修改 公司章程 变更登记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之日止 上述授权

事项, 除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 价格和调整依据 1 调整依据目前,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周会春女士已离职, 根据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第七章激励计划变更 终止 ( 二 ) 的相关规定 : 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 劳动合同到期等原因而离职, 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价回购注销 2 回购价格由于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每 10 股转增 7 股派 0.5 元 ), 其中属于股权激励人员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由于股权激励人员的股份均未解锁, 故相关现金红利均未分派 因此,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周会春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3.47 元 / 股, 未分派现金红利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 回购数量由于公司原授予周会春女士的 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 2017 年 4 月 18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每 10 股转增 7 股派 0.5 元 ) 相应增至 425,000 股, 故本次将回购作为原激励对象的周会春女士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25,000 股 本次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公司当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首期 ) 额度的 1.1287% 和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129% 4 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价格为 3.47 元 / 股,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1,474,750.00 元, 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 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 前的 3,285,446,248 股变更为 3,285,021,248 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量 ( 股 ) 比例 (%) ( 股 ) 数量 ( 股 ) 比例 (%) 一 限售条件流通股 288,943,121 8.79-425,000 288,518,121 8.78 1 高管锁定股 251,288,121 7.65-251,288,121 7.65 2 股权激励限售股 37,655,000 1.15-425,000 37,230,000 1.13 二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96,503,127 91.21-2,996,503,127 91.22 三 总股本 3,285,446,248 100.00-425,000 3,285,021,248 100.00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 本将减少 425,000 元, 股份总数将减少 425,000 股,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 件 四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等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周会春女士已离职, 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因此, 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周会春女士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25,000 股 ;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价格为 3.47 元 / 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

六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发表如下意见 :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有关规定, 由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股权激励对象周会春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在公司担任的全部职务, 故该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25,000 股 因回购注销该等股份, 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425,000 元, 股份总数将减少 425,0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 七 律师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由 数量和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的程序, 均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