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奖惩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奖惩分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细则 ) 根据 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和 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及有关文件精神, 按照公开 公平 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 第二条 细则 适用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综合测评的奖惩分应在在入学之日起至年度综合测评启动之日区间获得, 其中在校研究生取得的奖惩项应以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为第一单位 ;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习期间以工作站企业为第一单位取得的奖惩项以及博士生在公派出国期间以公派高校为第一单位取得的奖惩项应按照 中国石油大学( 北京 ) 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相关条例执行 第二章智育测评奖惩分第三条 SCI 文章分区认定依据为学校图书馆检索报告 此检索报告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开具, 需加盖图书馆公章 该检索报告为文章或期刊的检索报告, 若二者小类分区不同, 则依据文章或期刊检索报告上的小类分区最高分取值 第四条国际会议界定依据为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最新版本的 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各学院 ( 研究院 ) 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名录 石油工程学院部分 ; 国家级会议界定依据为会议主办方为国家级各部委 ; 省部级会议界定依据为会议主办方为高校及省部级单位 第五条中文核心的判定依据为中国知网 (http://www.cnki.net/) 期刊大全 中 核心期刊导航 为准, 增刊文章不算核心 第六条软件专利等同于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只承认授权号和公开号,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有授权号参考 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加分, 有公开号的按照规定分值一半加分, 多名专利申请者加分参考论文作者排序规则加分 第七条注册软件版权认定依据为研究生导师科研管理系统 注册软件版权作者需提供科技处网站截图, 导师签字 多名申请者加分参考论文作者排序规则加分 第八条学科竞赛加分按照科技创新加分 50% 计算 其中, 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按照国家级科技创新加分, 鼓励奖按照校内三等奖加分 ; 国内外石油工程知识竞赛和
论文大赛按照国家级学科竞赛加分 ; 赛区竞赛 ( 含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 按省部级学科竞赛的 50% 加分 ; 校内研究生论坛 SPE 校内论文大赛按照校级学科竞赛加分 参与科技创新不加分, 科技创新获奖加分 团队项目队长加分 2/(n+1), 队员 1/(n+1) 第九条导师与学生共享学术成果, 导师第一作者, 学生第二作者, 学生按照第一作者加分项的 50%*4/5=40% 计算, 其他作者 ( 不含导师 ) 分享生育分值的 50%*1/5=10%; 若仅两名作者, 各获 50% 加分 第三章德育测评奖惩分第十条必修课课代表参照加分, 选修课课代表不加分 需提供任课教师证明 第十一条国际班班长加 4 分, 其他同学不加分 第四章文体活动测评奖惩分明第十二条文体活动加分项仅依据校团委和体育教学部组织的校级及以上活动加分, 各兴趣类社团活动不加分 其中特等奖同一二名 一等奖同三四名 二等奖同五六名 三等奖同七八名, 鼓励奖或参与奖加 2 分 文体活动集体项目加分, 每位成员获得总分值的 2/3 第十三条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征文比赛 演讲比赛 辩论比赛等活动获奖, 加分参考文体活动加分标准 集体项目加分规则参考第十二条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担任兼职辅导员 助管的研究生在专职工作结束后, 可参与当年入学的同专业年级的综合测评, 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不能参加评优及各类奖学金的评选 (1) 受校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 (2) 考试作弊或有一门必修或选修课不及格者 ; (3) 在综合测评中有弄虚作假者 第十六条国际班学生单独进行综合测评, 国际学生不参与排名 第十七条参与智育计算的课程成绩截止至综合测评开启当日研究生系统所出的所有成绩 第十八条 细则 的解释权在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本 细则 自公示期满生效
附件 : 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研究生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的德 智 体等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 是评选奖学金 评选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 进一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激励研究生勇于探索 奋发向上,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德 智 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根据 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 中石大京研 2012 22 号 ) 为基本测评依据, 结合我院实际, 特修订本细则 一 总则 ( 一 ) 本综合测办法评适用于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按专业 分类测评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测评 ( 二 ) 其他全日制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生所在院制定办法进行测评 ; ( 三 ) 担任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专职工作结束后, 在正式入学注册后参加当年入学的同专业年级的综合测评, 但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二 总成绩 总成绩 = 德育分 20%+ 智育分 70%+ 文体活动分 10% 三 德育测评 德育分包括三部分, 即德育分 = 基础分 + 奖惩分 ( 一 ) 基础分基础分 = 导师评分 30% + 同学互评分 70% 导师和同学互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 10 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 : 1. 热爱祖国, 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 ;(15 分 )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和集体荣誉感, 正确处理个人 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15 分 ) 3.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得体 ;(10 分 ) 4. 学习目的明确 态度端正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5 分 ) 5. 积极参加校 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5 分 ) 6. 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定和安全规范 ;(15 分 )
7. 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10 分 ) 8. 尊敬实验室教师, 团结实验室同学 ;(10 分 ) 9. 积极并认真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等任务 ;(10 分 ) 10. 科研工作进展良好, 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等 (5 分 ) ( 二 ) 奖励分奖励分由校 院管理部门和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共同确定 加分细则如下 : 1. 社会工作在学校或各院担任学生干部, 工作满一学年 ( 含 ) 以上的, 在德 勤 能 绩等方面进行总结, 由校 ( 院 ) 管理部门负责老师 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和学生干部所在团体中的下属工作人员分别打分, 三次打分各占 1/3, 确定学生干部的最后得分 在班级工作的学生干部, 由辅导员和班级分别打分, 各占 1/2 上述加分确定后, 院系不得再有改动 工作满一学年的各级学生干部的打分范围如下 ( 工作不满一学年的, 折半打分 ): (1) 校团委副书记 团委委员, 校研究生会主席 副主席, 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 校级研究生社团 ( 兴趣类社团除外 ) 正副职加 0-15 分 ; (2) 校研究生会正副部长 院研究生会正副部长 班长 党支部书记 团支部书记加 0-10 分 ; (3) 校研究生会部委 校级研究生社团部委 院研究生会部委 班委 党支部委员 团支部委员加 0-6 分 ; 凡在学院以外的部门担任社会工作的干部, 加分需向班测评小组出示主管部门的证明 同时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工作的, 奖励分可以累加, 但最多只加两项, 取一个最高奖励分后, 另一项奖励分乘 0.2 系数后累加 ; 2. 校级 市 ( 部 ) 国家级先进集体成员分别加 5 10 15 分 ; 3. 校级 市 ( 部 ) 国家级先进个人分别加 5 10 15 分 ; 4. 未担任学生干部或其它职务, 但关心他人,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各类志愿活动或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可加 1-5 分 ; 5. 宿舍管理奖励分, 按 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研究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细则 执行 ( 三 ) 惩罚分惩罚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定 扣分细则如下 :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虽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但被处理者, 一次扣 10 分 ; 2. 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者, 或受到学校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处分者, 分别扣 5 10 15 30 50 分 ; 3. 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一次扣 10 分 ; 4. 集体活动缺勤一次扣 2 分, 不按时注册扣 10 分 ;
5. 宿舍管理惩罚分, 按 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研究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细则 执行 四 智育测评 智育分 = 学习成绩分 + 奖惩分 ( 一 ) 学习成绩分 (100 分 ) 考核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情况, 按考试成绩和学分数加权计算 学习成绩 =0.7* (Ti Xi)/ Ti+0.3* (Mi Yi)/ Mi 其中 :Ti 为培养计划中所列的学位课学分数,Xi 为学位课课程成绩,Mi 为选修课学分数, Yi 为选修课成绩, 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成绩记载为五级制时, 按以下关系换算 : 优 =90; 良 =80; 中 =70; 及格 =60; 不及格 =50 ( 二 ) 奖励分奖励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定 加分细则如下 : 1. 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读研究生期间, 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 ( 有正式刊号 ) 上以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 ( 包括本科论文经修改后正式发表, 不包括翻译文章 ) 获科技成果奖 取得专利证书或软件版权 在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 学科竞赛及学术活动中获奖的按附件加分 ; 2. 为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加 挑战杯 等全国性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 凡是被学校推荐参加北京市及以上比赛活动视为校级一等奖, 加 5 分 ; 3. 同一内容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取单项最高分, 不累加 所有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均需附有原件及复印件, 院 ( 系 部 ) 综合测评小组审核合格后方有效 ; 文章录用但未正式发表的, 不加分 4. 智育奖励分涉及多人排名的加分情况见附件 个人得分计算方法 : 设有 N 人排名, 排名第一者得分 50% 所获奖项的加分, 其他人员分享剩余的 50% 所获奖项的加分 ; 导师为第一作者, 学生为第二作者的, 学生得分按照相应第一作者加分的 4/5 计算 ( 三 ) 惩罚分惩罚分由专业综合测评小组核定 扣分细则如下 : 1. 文献综述, 开题报告不能按时完成者 ( 以学位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 ), 扣 10 分 ; 2. 经鉴定确认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或非法转让技术成果者, 扣 30 分 3. 经鉴定确认个人考试成绩造假者, 扣 30 分 五 文体活动测评
文体活动总分 = 基本分 + 奖惩分 ( 一 ) 基本分 (100 分 ) 基本分由班级同学互评评分确定, 同学互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 2 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 : 1. 身心健康, 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 2. 积极参加校 院和班级组织的问题活动 ( 二 ) 奖励分 1. 文体活动加分项仅依据校团委和学校体育教学部组织的校级及以上活动加分, 各类兴趣类社团活动不加分 ; 2. 加分项目按类进行, 测评时最多选两类计分, 同类取一个最高奖励分后, 该类其它奖励分乘以 0.2 的系数后累加 ; 3. 虽未获名次但积极参加校 院组织的活动者加 2 分 ; 4. 虽未获名次但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各种文艺 体育比赛者加 4 分 ; 5. 代表学校参加体育比赛及文艺活动获得名次者, 按照下表加分 : 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和排名加分表 级别 分值 一 二名三 四名五 六名七 八名 国家级 30 20 15 10 省部级 20 15 10 5 校级 10 7 5 3 6. 集体项目由参与者分享加分 主力队员分享按所得奖励分的 2/3, 非主力队员分享按所得奖 励分的 1/3 六 测评程序 ( 一 ) 成立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院党委副书记 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 研究生辅导员 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 组长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 ( 二 )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 班长 党支部书记以及学生代表组成, 小组成员数要占学生数 1/3 以上, 组长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 ( 三 )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综合测评文件, 进行个人总结 自我评价以及同学互评等 ( 四 ) 每年综合测评前由校团委和体育教学部提供年度各级各类奖项项目 ; 由院提供导师对学生的评分 所有附加分的材料均需辅导员审核并签名后附在综合测评材料中 ( 五 ) 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的统计 审核和公示 研究生对
考核结果有异议的,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七 本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 : 论文或成果加分表 以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为唯一代表或唯一署名单位, 取得下列成绩, 按下面规定分别加分 1. 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取得各级奖励者, 按下表加分 : 等级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2 8 6 省部级 8 6 5 校级 5 3 2 全国大学生 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市级以上奖励项目按照上述赋分双倍加分 参 加学科竞赛获奖按上述规定的的 50% 加分 ; 赛区竞赛 ( 含美国数学建模比赛 ) 按省部级别的 1/2 加 分 对于团队项目 ( 含全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 数学建模竞赛 ) 2. 发表文章, 按下表加分 : 论文类别 加分 SCI JCR 1 区文章 50 SCI JCR 2 区文章 30 SCI JCR 3 区文章 15 SCI JCR 4 区文章 10 被 SCI 收录的正式期刊 ( 不包括增刊 ) 文章 8 EI ISTP SSCI CSSCI 文章 6 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 中文科技论文统计源刊物上发表 4 分 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 ( 有正式刊号 ) 发表 2 分 所有国外期刊文章需有录用证明 3. 在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 按下表加分 : 会议级别 加分 国际会议 5 国家级 3 其它 1 发表论文摘要者, 按本规定的 1/4 加分 本条规定的文章如与第 3 条规定的文章重叠, 按高分 加分, 不能重复计算加分 4. 获得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专利, 按下表加分 : 专利类型 加分 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30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5 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5
只是申请并获得公开号则按规定分值的 1/2 加分 不同排名的专利申请者参考论文发表规则 获得相应分值 5. 获得科技成果奖者, 按下表加分 : 级别 加分 国家级 省部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50 30 同学获得加分的前提是在上述规定的获奖科研成果中, 代表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且有排名 有证书 6. 以中国石油大学 ( 北京 ) 为唯一署名单位获得注册软件版权者加 10 分, 不同排名的注册软件版权者参考论文发表规则获得相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