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第 1 页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书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70 区留仙二路鸿威工业园 E 栋 联系人 : 李树光 电话 : 0512-68795181 传真 :0512-68795342-162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第 2 页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 (PA 插件线 ) 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 (PA 插件线 )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贵司前来投标 Ⅰ 招标邀请 1 招标公告编号: Inovance-SCM-20151202A61 2 项目名称: 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3 投标须知: 详见第 II 部分 4 项目时间: 2015-12-02 至 2016-05-10 5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 6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2015 年 12 月 02 日起于邮件 lishuguang@inovance.cn 索取 7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11:00 8 投标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友翔路 16 号 邮 编 : 215104 电 话 : 0512-68795181 传 真 : 0512-68795342-1621 电子邮箱 : lishuguang@inovance.cn 联系人 : 李树光 9 开标地点 : 同上 10 开标时间: 2015-12-17 11 保证金金额: 伍万圆整 开户行及账户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44201532700052503869 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16 日 11:00 汇款底单于当日传真至 0512-68795342-1621( 未收到保 证金底单, 投标视为无效 ) 保证金退还 : 开标后十个工作日内 12 标准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预付总金额 30%, 设备到货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 60%,10% 质保金在设备维护期满后支付 13 质保金: 无 14 技术协议: 详见附件 Inovance-SCM-20151202A61F1 Ⅱ 投标须知 1 投标费用: 1.1 投标方需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包括标书准备 提交 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方不承担 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1.2 投标方在招标方规定日期内到招标方免费领取招标书 2 投标书组成及要求: 2.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2.1.1 商务标部分 ( 一式叁份, 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贰份 ) 包含以下内容 : 1) 投标函 ( 见附件格式 Inovance-SCM-20151202A61F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 第 3 页 2) 投标书报价汇总表 ( 见附件格式 Inovance-SCM-20151202A61F3) 3) 投标人企业状况表 ( 见附件格式 Inovance-SCM-20151202A61F4)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见附件格式 Inovance-SCM-20151202A61F5) 5) 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 设备构成清单 )( 格式投标方提供 ) 6) 设备备品清单 ( 见附件格式 Inovance-SCM-20151202A61F6) 7) 设备质量 售后服务承诺条款 ( 格式投标方提供 ) 8) 商务条款偏离表 ( 见附件格式 Inovance-SCM-20151202A61F7) 9) 技术内容条款偏离表 ( 见附件格式 Inovance-SCM-20151202A61F8) 10) 典型用户名单 ( 投标方提供 ) 11) 供应商保密协议 ( 见附件格式 Inovance-SCM-20151202A61F9) 特别要求或说明资格证明文件如 : 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 复印件 ) 投标方主要参项技术支持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经验和简历 ( 投标方提供 ) 2.1.2 将以上资料装入 A4 标准档案袋, 封口处粘贴加盖了公章的封签, 封条 ( 密封条裁成 21 厘米 *10 厘米 ) 密封 3 投标资格: 3.1 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 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 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 工商行政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 并具备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 ( 指具备能够实施对招标技术培训能力 持续的售后服务保证能力 及时的交货期 ) 的单位 3.2 承诺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的规定, 遵守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4 招标书的解释与修改: 4.1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若有问题需要澄清, 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招标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 ( 包括书面文字 传真等, 下同 ) 向汇川公司招标小组提出, 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 包括对询问的解释, 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 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4.2 在投标截止日前任何时间, 招标方具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 ( 无论是招标方提出的或有投标方要求招标方澄清招标书内容而引起的 ) 而修改本招标书之内容的权利 4.3 招标书的修改将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书面通知所有已从招标方取得招标书的投标方,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投标单位同样起约束作用 4.4 为了使投标方有充分的时间在投标书中反映所有招标书修改的内容, 招标方根据需要, 可以自行决定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 5 招标答疑 5.1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11:00 前, 以书面或电邮形式送达招标单位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 单位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联系人 : 李树光 18606278799 lishuguang@inovance.cn 技术联系人 : 张道勇 18606278184 zhangdaoyong@inovance.cn 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友翔路 16 号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第 4 页电话 :0512-68795181 传真 :0512-68795342-1621 邮政编码 : 215104 电子邮箱 :lishuguang@inovance.cn 5.2 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 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本须知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 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第 4.3 条的规定, 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6 投标价格 6.1 投标报价 6.1.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项目中所列产品详细列出 6.1.2 投标报价是投标单位对投标项目的期望出售价 6.1.2.1 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在保证质量 交期前提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报出自己的投标报价 6.1.2.2 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 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 投标时有关承诺 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 6.1.3 投标报价的唯一计价依据 6.1.3.1 经招标方核准的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 6.1.4 协议的售后服务按规定不列入投标报价 6.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6.2.1 采用价格固定方式 6.2.1.1 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 ;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 6.2.2 结算价格采用方式 6.2.2.1 招标方对所购设备的标准如有调整或招标范围的变化, 合同价格按招标方认可的材料价范围进行调整 6.3 投标货币 6.3.1 投标文件报价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7 投标文件的编制 7.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7.1.1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 2 条的规定, 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一份 " 正本 " 和贰份 " 副本 ", 并明确标明 " 投标文件正本 " 和 " 投标文件副本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 以正本为准 技术标一式贰份, 不分 " 正本 " 和 " 副本 " 7.1.2 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与副本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印鉴, 技术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7.1.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 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7.2 投标书形式 : 7.2.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 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7.2.2 投标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不得出现伪造痕迹, 一经发现, 其投标书按作废标处理 7.2.3 标方不接受电传或电报等不密封的投标书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日期及有效日期: 8.1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 "Ⅰ 招标邀请 " 第 8 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8.2 投标截止日期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第 5 页 8.2.1 投标截止日期 :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11:00, 任何截止期后送达的投标书都将作为废标处理 8.2.2 如招标方对招标书进行修改, 则标书的截止日期亦作相应的调整, 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 责任和义务, 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8.2.3 收标截止日期过后, 任何对投标书修改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8.2.4 在收标截止日期至中标通知发出这段时间, 任何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 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方将被列入黑名单, 永久取消与标方进所有项目合作的权利 ; 8.3 投标有效期 8.3.1 开标之日起 10 天内有效 8.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 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 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2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9 开标 9.1 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9.1.1 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确定它们是否完整 文件签署是否正确, 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9.1.2 投标单位须派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或授权委托书 );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投标视为无效 : 9.1.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 9.1.4 商务标无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 ( 或者授权委托人 ) 印鉴 ( 或签字 ) 的, 商务标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 名字不符及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证书 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9.1.5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 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 9.1.6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 9.1.7 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派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 企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或授权委托书 ) 代理商需持有原厂授仅的代理证原件 9.1.8 投标书中出现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 9.1.9 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 有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 9.1.10 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 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10 评标 10.1 评标内容的保密要求 10.1.1 公开开标后, 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 凡属于审查 澄清 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 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0.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 澄清 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10.2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0.2.1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 公正 科学 择优的原则 10.2.2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规定执行 10.3 评标程序分为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10.3.1 初步评审 : 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 对投标文件系统地进行初步评审和比较, 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10.3.2 详细评审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比较 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 10.3.3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 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推荐出有排序的中标候选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第 6 页 人名单, 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由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十日内确定中标人 11 授予合同 11.1 合同授予标准 11.1.1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综合比较最优的投标单位, 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11.2 中标通知书 11.2.1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 招标单位发出 " 中标通知书 " 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 在该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采购项目的中标标价 ( 合同条件中称为 " 合同价格 ") 以及交货期 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 地点等 11.2.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3 招标单位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11.3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1.3.1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 时间和地点,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