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04 证券简称 : 弘高创意公告编号 :2018-05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6 月 24 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的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董事 9 人 ;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 召开程序 议事内容均符合 公司法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全体董事经过审议, 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 1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 选举何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三年,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 2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任期三年,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组成如下 : (1)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 : 何宁委员 : 江五洲 李秉仁 王德宏 陈川 (2)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 王德宏委员 : 韩力伟 朱时均 陈川 何天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 李秉仁委员 : 江五洲 韩力伟 王德宏 朱时均 (4)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 朱时均委员 : 何宁 孙志新 李秉仁 陈川 3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同意聘任江五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 4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 同意聘任韩力伟先生 孙志新先生 施建民先生 解超女士及吴亚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董事长提名, 贺利双先生获聘任为财务总监, 吴亚兵先生获聘任为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吴亚兵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的规定
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时, 公司董事会声明 :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5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 同意聘任徐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任期三年,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 三 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7 日
附件 : 简历 何宁, 男,1963 年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在读, 高级工程师 1997 年 8 月至今, 任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3 年 11 月至今, 任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993 年 10 月至 2013 年 6 月,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 ;2014 年 11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何宁先生通过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6.40%, 何宁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此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 何宁先生与公司董事何天先生为父子关系, 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候选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五洲, 男,1975 年生, 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 多次荣获鲁班奖全国优秀项目经理, 多次荣获省市级优秀项目经理 1999 年至 2014 年 09 月,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 年 09 月至 2016 年 3 月,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 年 3 月至今,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 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2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 ;2017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江五洲先生持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0.65% 股份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60% 股份 ), 江五洲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0.1989 % 股份 ; 除上述外, 江五洲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与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力伟, 男,1968 年出生, 本科学历, 软件工程硕士学位, 高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3 月, 任北京澳斯特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 5 月至 2016 年 1 月, 任北京弘高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 年 3 月至今,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4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2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韩力伟先生持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0.585% 股份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60% 股份 ), 韩力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0.179% 的股份, 除上述外, 韩力伟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与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志新, 男,1968 年出生, 本科学历, 工程师, 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 ( 机电专业 ) 2003 年,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副经理 经理 ; 2009 年至 2016 年 3 月,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3 月至今,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4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7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孙志新先生持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0.4983 % 股份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60% 股份 ), 孙志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0.1525 % 股份 : 除上述外, 孙志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与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施建民, 男,1973 年 2 月 8 日出生, 大专学历, 高级室内建筑师, 室内设计工程师, 曾获金艺奖亚太酒店设计大赛金奖 第八届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 北京市装饰业设计杰出人物 2017 年度中国设计品牌大会领导力品牌人物等奖项 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设计师, 第一设计院院长,2016 年 1 月至今,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第一设计院院长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施建民先生持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0.4550% 股份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60% 股份 ), 施建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0.1392% 股份 : 除上述外, 施建民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与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解超, 女,1979 年出生, 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建筑工程专业, 本科学历, 工程师职称 2001 年至 2009 年, 任中国装饰有限公司投标中心主任 2010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月,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合约部经理 商务总监 市场总监 副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 任公司融资总监,2017 年 6 月 8 日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解超女士持有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0.0811% 股份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9.29% 股份 ), 解超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0.0238% 股份 : 除上述外, 解超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与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贺利双, 男,1961 年出生, 中共党员 2005 年至 2010 年,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至 2015 年 7 月, 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 7 日, 任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7 年 6 月 8 日至今, 任公司财务总监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贺利双先生持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0.1083% 股份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60% 股份 ), 贺利双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0.0331% 股份 : 除上述外, 贺利双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与公司董事 监事候
选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亚兵, 男,1973 年出生, 硕士, 高级经济师 曾在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法务部部长 资本运营部部长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 2010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 任烽火电子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6 月 6 日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 吴亚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与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虹, 女,1983 年出生, 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心理学专业, 本科学历 2008 年 5 月至 2013 年 12 月, 先后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管 行政总监 总经理助理兼商务总监,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 先后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董事长助理 2017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徐虹女士持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0.0433% 股份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60% 股份 ), 徐虹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0.0132% 股份 : 除上述外, 徐虹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与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