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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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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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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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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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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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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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人 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 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载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披露了会议审议的事项, 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提示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在本次

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的议案 ; 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董事会第七届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 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 上发布了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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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 上公告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在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 1298 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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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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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页)

开日即 2018 年 5 月 16 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 ( 一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司股份总数的 %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7 人, 持有公司股份 91,691,697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 部分董事 监事 高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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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 代表股份 171,276,44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120,865,0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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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 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的程序 ( 一 ) 经查验, 贵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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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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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九年五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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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阿阿胶公告编号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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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 China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1 楼, 邮政编码 : 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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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 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 /Zip Code: 电话 /Tel:86-010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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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7 人, 代表股份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议案一 :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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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

251,0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 151,862,5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64,388,48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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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 召集以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 1 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

78,958,58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2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8,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Transcription:

国浩律师 ( 北京 ) 事务所 关于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 [2018] 第 [0229] 号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6 年修订 ) ( 下称 股东大会规则 ) 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规范性文件, 国浩律师 ( 北京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就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委派律师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 在此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 2018 年 4 月 2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2 2018 年 4 月 28 日, 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等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30 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 2 / 8

西路 51 号摩天石 3 号楼 28F 公司会议室召开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到表 身份证明,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到表上签名 经本所律师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新先生主持,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 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 代表股份 673,398,33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5225% 经核查, 上述股东均为 2018 年 05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2 现场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 除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外, 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相应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3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3 / 8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447, 39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75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验证 4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683,845,722 股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股东代表 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 并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如下 : ( 一 )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36,427,390 ( 二 )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36,427,390 4 / 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 份数额 0 股 ;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 三 )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36,427,390 ( 四 )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36,427,390 ( 五 )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36,427,390 ( 六 )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 8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36,427,390 ( 七 ) 关于 < 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 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36,427,390 ( 八 ) 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683,845,7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0 股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36,427,390 五 结论意见 1.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其参会资格合法 有效 ; 6 / 8

4.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 的 规定, 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上法律意见仅供公司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予以公告使用, 非经本所书面同 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出具, 正本一式叁份, 无副本, 经本所律师签字并 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 以下无正文 ) 7 / 8

( 此签字页仅用于国浩律师 ( 北京 ) 事务所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 ( 北京 ) 事务所 经办律师 : 张鼎映 冯江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