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班延误保险批单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班延误保险条款依本批单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 一 第三条保险责任增加如下表述 : 若被保险人预定搭乘的航班被签转到同一航空公司的其它航班, 航班延误保险将被转移到新的航班上 ; 若被保险人预定搭乘的航班被签转到其它航空公司的航班, 航班延误保险将做退保处理 若航空公司取消了被保险人最初预定的航班, 但且没有安排当天后续的任何航空公司的航班, 则此航班将按航班取消处理 如在运行网可查到的关联性航班除外 二 第十一条 保险金申请 理赔单证修改如下 : ( 一 ) 航班乘坐人的银行账户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班延误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为 本合同 ) 由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除另有约定,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购买机票且实际乘机的乘客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期间内, 若被保险人持本人购买的有效机票以乘客身份乘坐航班时, 因自然灾害 恶劣天气 机械故障 被劫持 该承运人的雇员罢工或临时性抗议活动 恐怖分子行为 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机票, 以及其它非旅客自身原因, 遭遇所预定搭乘的航班较预定起飞时间延误, 且延误达到保险单所载明的时间, 保险人按本条款约定给付保险金, 但最高给付保险金额以保险单所载明的为限 航班延误的判断标准是出票时预定的航班起飞时间和航班实际起飞时间之间的差 ( 以航班承运人实际发布的起飞时间为准 ) 责任免除第四条任何下列情形而导致的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抵达机场时, 已超过原定搭乘航班办理登机的时间 ; ( 二 ) 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而未搭乘预定的航班 ; ( 三 ) 被保险人预订机票时, 已获知可能导致其预定搭乘的航班延误的情况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罢工或其它工人抗议活动 任何自然灾害 旅行目的地突发传染病 或军事演习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第六条航班延误保险的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 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第七条本合同成立后, 保险人在其网站提供查询和电子保险单下载 第八条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资料不完整的, 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保险人应在收到索赔资料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索赔资料并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 并说明理由 投保人 被保险人义务第九条除另有约定外, 投保人应在本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保险费未交清前, 本合同不生效, 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条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被保险人应及时联系保险人, 提供必要的索赔资料 保险金申请第十一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 应提交以下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 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 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 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一 ) 航班订座保险记录 ; ( 二 )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 ( 三 ) 航班乘坐人的银行账户 条款效力终止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 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 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 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 ( 一 ) 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 ( 二 ) 保险单原件 ; ( 三 ) 保险费交付凭证 ; ( 四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第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 ; 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 释义 1. 保险人 : 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航班 : 指领有当地政府主管部分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 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 固定班次往来于商用机场的飞机 直升机 若上述所列的各种飞机用于非公共交通工具的目的和用途, 均不符合本条款中 航班 的定义 另政府 企业及私人的包机亦不在 航
班 的定义之内 2. 恐怖分子行为 : 指声称或未声称其以取得经济 种族 民族主义的 政治 人种或宗教利益为目的, 无论是否宣布该利益, 而对任何自然人, 财产或政府实施的任何实际或威胁使用武力或暴力直接造成或导致其损害 伤害 危害或破坏, 或危及人类生命或财产的行为 抢劫或其他主要为私人利益的犯罪行为, 或任何主要起因于受害者与加害者之间先前的私人关系的犯罪行为应不被视为恐怖行为 恐怖分子行为应包括任何由当地国家政府证实或认定为恐怖分子行为的任何行动 ( 本页结束 )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班取消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为 本合同 ) 由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除另有约定,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购买机票且实际乘机的乘客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若被保险人遭遇其预定搭乘的航班被取消, 保险人按本条款约定给付保险金, 但最高给付保险金额以保险单所载明的金额为限 因以下情形而导致的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预订机票时, 已获知可能导致其预定搭乘的航班取消的情况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罢工或其它工人抗议活动 任何自然灾害 旅行目的地突发传染病 或军事演习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四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第五条航班取消保险的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 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第六条本合同成立后, 保险人在其网站提供查询和电子保险单下载 第七条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资料不完整的, 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保险人应在收到索赔资料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索赔资料并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 并说明理由 投保人 被保险人义务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 投保人应在本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保险费未交清前, 本合同不生效, 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九条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被保险人应及时联系保险人, 提供必要的索赔资料 保险金申请第十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 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或电子文件 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 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 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 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一 ) 航班订座中的保险记录 ; ( 二 )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 ( 三 ) 航班乘坐人的银行账户
条款效力终止第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 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 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 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 ( 一 ) 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 ( 二 ) 保险单原件 ; ( 三 ) 保险费交付凭证 ; ( 四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 ; 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 释义 1. 保险人 : 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航班 : 指领有当地政府主管部分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 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 固定班次往来于商用机场的飞机 直升机 若上述所列的各种飞机用于非公共交通工具的目的和用途, 均不符合本条款中 航班 的定义 另政府 企业及私人包机亦不在 航班 的定义之内 ( 本页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