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 海正药业股票代码 :600267 公告编号 : 临 2016-118 号 债券简称 :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 :122427 债券简称 :16 海正债债券代码 :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766 号文核准, 公司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 125,822,784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发行价格为 15.80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987,999,987.2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41,497,372.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并出具天健验 2014 195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一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 万元 )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 ( 万元 ) 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已投入募集金额 ( 万元 ) 1 年产 20 亿片固体制剂 4300 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 81,703.00 76,500.00 42,358.11 2 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 31,558.00 31,500.00 3,289.53 3 二期生物工程项目 151,706.77 86,500.00 82,040.00 合计 264,967.77 194,500.00 127,687.64 注 : 二期生物工程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 ( 杭州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正杭州公司 ) 负责实施 1
( 二 ) 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 1 年产 20 亿片固体制剂 4300 万支注射剂项目截至 2016 年 11 月末累计完成投资 43,898 万元 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已完工并取得 GMP 证书, 首个产品已投入生产 ; 普通冻干注射剂车间已完成安装, 投入试运行 制剂五车间正在做详细设计 关键设备已完成招标采购 ;QA/QC 大楼已投入使用 ; 综合制剂仓库土建完成, 立体库正在进行货架和设备安装 2 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截至 2016 年 11 月末累计完成投资 3,270 万元, 主要为项目设计等前期投入, 已完成项目前期报批, 正在做详细设计, 部分关键设备开始采购 3 二期生物工程项目截至 2016 年 11 月末已累计完成投资 132,256 万元, 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82,040 万元 发酵三 提取二 五 动力一 二 菌种分析中心 供热站 综合仓库一 罐区及泵房 溶媒回收中心已投入试生产 提取一 三 四 六 中试车间 发酵一 二 动力三 污水处理 危险品仓库一 二正在配合工艺安装 ( 三 ) 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736,295,031.64 元 (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其中海正药业母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681,725,510.94 元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31,725,510.94 元, 购买理财产品 150,000,000.00 元 ); 全资子公司海正杭州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4,569,520.70 元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4,569,520.70 元 ) 二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 ( 含 2.5 亿元 )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 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国债产品等 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 2
理财产品名称 理财计划认购 金额 ( 万元 ) 起止期限 取得收益 ( 元 ) 实际年化收 益率 构性存款 2015 年 JG712 期 15,000 2015.8.14 至 2016.2.15 2,715,000 3.6% 构性存款公司 15JG1051 期 10,000 2015.12.2 至 2016.6.2 1,750,000 3.5% 构性存款公司 16JG114 期 15,000 2016.2.17 至 2016.8.17 2,325,000 3.1% 构性存款公司 16JG419 期 10,000 2016.6.8 至 2016.9.8 800,000 3.2% 构性存款 2016 年 JG690 期 15,000 2016.8.19 至 2017.2.20 尚未到期 预期年化收 益率 3.1% 构性存款 2016 年 JG770 期 10,000 2016.9.9 至 2016.12.9 750,000 3.0% 已取得收益合计 8,340,000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一 ) 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3 亿元 ( 含 2.3 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 1.5 亿元 )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 二 ) 投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 投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 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 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国债产品等 3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 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 三 )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四 ) 实施方式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 : 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 明确投资金额 期间 选择投资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 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 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国债产品等, 风险可控 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海正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意见认为 : 海正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4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海正药业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3 亿元 ( 含 2.3 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 1.5 亿元 )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 本保荐机构对海正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3 亿元 ( 含 2.3 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 1.5 亿元 )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于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3 监事会意见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发表意见如下 :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5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3 亿元 ( 含 2.3 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 1.5 亿元 )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于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