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97 证券简称 : 东北制药编号 :2016 02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以书面 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2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 3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海军先生主持 4 会议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规定, 所形成的决议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届满到期, 依据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工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 ( 其中独立董事四名 ), 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期三年 由公司控股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提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独立董事 ) 候选人名单如下 ( 简历附后 ): 董事候选人 : 魏海军 汲涌 梁宏伟 周凯 张正伟独立董事候选人 : 姚海鑫 梁杰 赵希男 吴凤君 1
表决结果 : 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魏海军 9 票 0 票 0 票 汲涌 9 票 0 票 0 票 梁宏伟 9 票 0 票 0 票 周凯 9 票 0 票 0 票 张正伟 9 票 0 票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姚海鑫 9 票 0 票 0 票 梁杰 9 票 0 票 0 票 赵希男 9 票 0 票 0 票 吴凤君 9 票 0 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议案二 : 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现对 公司章程 如下条款作出修改 : 原第一百二十四条如下 :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 设副总经理 2-5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 :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5-8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议案三 :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16-026 表决结果 :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2
附件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独立董事 ) 候选人简历 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 魏海军 : 男,1964 年 6 月出生, 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 历任沈阳矿务局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沈阳第四建筑工程 ( 集团 ) 公司第二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 主持工作 ), 沈阳北方建设 ( 集团 ) 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 第二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兼第一副经理, 沈阳市委政策研究室经济处处长 副主任,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 正局级 ), 沈阳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党组书记,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等职 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 党委书记 沈阳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汲涌 : 男,1970 年 2 月出生,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东北制药总厂实业公司副总经理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 部长,VC 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 常务副总经理,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等职 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 总裁 党委副书记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沈阳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持有公司股份 1278 股,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梁宏伟, 男,1963 年 1 月出生, 中共党员, 党校研究生, 高级会计师 2000 年 3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综合部经理,2001 年 2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华融总部资金财务部高级副经理,2003 年 2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综合部高级经理,2011 年 2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党委委员,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 3
春办事处党委委员 总经理助理,2013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凯 : 男,1964 年 3 月出生, 中共党员, 本科,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东北制药总厂技术处副处长 处长, 东北制药总厂研究院副院长 院长 副总工程师, 东北制药总厂厂长助理 副厂长, 东北制药集团辽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北制药 ( 沈阳 )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正伟 : 男,1976 年 5 月出生,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高级会计师 历任东北制药总厂财务处处长助理 ( 副处级 ), 财务资产部副部长 第二部长 部长兼沈阳第一制药厂财务总监, 东北制药总厂厂长助理,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职 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 财务总监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姚海鑫 : 男,1962 年 9 月出生, 西方经济学博士, 会计学教授, 辽宁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 会计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美国会计学会会员 (AAA) 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 辽宁省生产力经济学学会副理事长 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计财处处长 学科建设处处长 发展规划处处长 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等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 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梁杰, 女,1961 年 12 月 21 日出生, 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1984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历任会计系副主任 主任 管理学院副院长 院党总支委员, 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 1996 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01 年入选辽宁省第二届百千万工程百层次人选 辽宁省第九届党代会代表, 曾获辽宁省优秀教师 沈阳市劳动模范等称号 曾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 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 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赵希男, 男,1960 年 2 月生,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东北大学组织管理系主任 ; 现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 企业管理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主要研究方向 : 组织与战略 评价与决策 曾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曾兼任国家教育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客座教授 现任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兼任中国钢铁协会管理现代化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委员 河南科技大学兼职教授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 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 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吴凤君, 男,1973 年 4 月出生,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法学博士, 硕士研究生导师, 兼任辽宁中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 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 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