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 002724 股票简称 : 海洋王公告编号 : 2017-08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17 年 8 月 2 日 ( 星期三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7 年 8 月 1 日 2017 年 8 月 2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 日 9:30 11:30 13: 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 日 15:00 2017 年 8 月 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 1601 号海洋王科技楼 6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周明杰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 1
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人, 代表股份 431,779,7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633% 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人, 代表股份 431,752,19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587%;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27,5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1.01 选举周明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9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1 1.02 选举杨志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9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1 1.03 选举陈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9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 2
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1 1.04 选举黄修乾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0 1.05 选举李付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0 1.06 选举叶辉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0 1.07 选举李彩芬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0 1.08 选举吴秀琴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0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明杰先生 杨志杰先生 陈艳女士 黄修乾先生 李付宁先生 叶辉女士 李彩芬女士 吴 3
秀琴女士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选举独立董事 ) 2.01 选举窦林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9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1 2.02 选举王卓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9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1 2.03 选举黄印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9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1 2.04 选举邹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0 2.05 选举程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0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窦林平先生 4
王卓女士 黄印强先生 邹玲女士 程源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郑平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9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1 3.02 选举彭萍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51,19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表决情况 : 同意 150,200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郑平先生 彭萍女士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卢志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中,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 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60,19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反对 18,5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同意 159,200 股, 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0%; 反对 18,550 股, 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10.4360%; 弃权 0 股, 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修订 < 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之修订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423,478,99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8,5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关联股东李彩芬 黄修乾 杨志杰 陈艳 李付宁 唐小芬 叶辉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同意 159,200 股, 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0%; 反对 0 股, 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8,550 股, 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36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431,778,74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 刘从珍 詹镇滔 3 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6
2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