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608 证券简称 : 中信重工公告编号 : 临 2016-02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 增加资金收益,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确保资金安全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 2015 年度委托理财情况 ( 一 ) 概述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委托理财余额 124,900 万元, 其中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 74,900 万元信托产品系关联交易, 此关联交易作为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 其余 50,000 万元为定向资产管理, 已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 2015 年度公司委托理财收益共计 13,122.91 万元 ( 二 ) 委托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 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委托理财( 系关联交易 ) 1 中信民生 8 号重庆大晟资产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项目金额 :10,0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 : 闲置自有资金 期限 :2014 年 9 月 11 日至 2016 年 9 月 10 日收益率 :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9.9% 保障措施 :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 ( 集团 ) 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并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2 中信民生 10 号山东东兴建设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信托金额 :9,9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 : 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7 年 6 月 8 日收益率 :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9.4% 保障措施 : 潍坊东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承担回购责任, 潍坊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中信民生 18 号重庆巴南公路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信托金额 :10,0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 : 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7 年 6 月 8 日
收益率 :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0% 保障措施 : 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承担回购责任, 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中信信托 * 信惠现金管理型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01 期信托金额 :25,000 万元人民币 理财期限 : 无固定期限, 起始日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收益率 :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4% 投资范围 : 短期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上市流通的浮动利率债券 期限 1 年以内的债券逆回购 金融同业存款 通知存款 银行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 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等 5 中信重工 QDII 信托金融投资项目 1501 期资金信托项目项目金额 :20,000 万元人民币标的股票 : 中国能源建设 ( 股票代码 :3996.HK) 2 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理财( 非关联交易 ) 项目名称 : 宏源证券宏毅 15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项目金额 :30,0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 : 闲置自有资金 期限 :18 至 24 个月收益率 : 其中 10,000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9.8%, 起止期限为 201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 ;20,000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9.48%, 起止期限为 201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投资范围 :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收益权 3 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委托理财( 非关联交易 ) 项目名称 : 华福京 2014-00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项目金额 :20,0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 : 闲置自有资金 期限 :201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收益率 :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9% 投资范围 :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收益权 ( 三 ) 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1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陈一松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成立日期 :1988 年 3 月 1 日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 资金信托 ; 动产信托 ; 不动产信托 ; 有价证券信托 ;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 投资基金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 ; 法律法规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李梅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注册资本 :3,300,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 融资融券 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 甘肃 陕西 宁夏 青海 西藏以外区域 ), 证券资产管理, 证券承销与保荐 ( 限国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 企业债承销 ), 证券自营 ( 除服务新疆 甘肃 陕西 宁夏 青海 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 ), 股票期权做市, 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黄金琳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 8 层
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 ; 证券投资咨询 ; 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 证券承销与保荐 ; 证券自营 ;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 融资融券业务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2016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 增加资金收益,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确保资金安全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情况如下 : ( 一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其中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信托产品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 含 2016 年内到期续作的额度,2016 年度预计向中信信托新认购理财产品的额度作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 公司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上述额度包括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 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二 )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 三 ) 投资范围信托计划 定向资产管理 ( 四 )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五 ) 授权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 并签署相关文件 ( 六 ) 委托理财余额截止目前, 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 155,700 万元, 其中 2016 年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新认购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1 阳光新业资金信托项目信托金额 :15,8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 : 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 :2016 年 3 月 2 日至 2018 年 3 月 2 日收益率 :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7% 保障措施 :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物业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 中信民生 19 号青州宏利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信托金额 :15,0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 : 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 :2016 年 3 月 8 日至 2018 年 3 月 8 日收益率 :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7.5%
保障措施 : 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 ; 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 风险控制 1 公司按照决策 执行 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择有一定保障措施的产品,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有效降低财务成本, 为股东和公司争取更大的利益 五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保障委托理财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包括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 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尽管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进行的委托理财, 属于关
联交易, 但公司与其进行的委托理财收益较高并设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