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04 证券简称 : 南风股份公告编号 :2017-045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64,064,6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8%;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8,464,6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在上市流通日后可对所持股份做出转让 质押等安排, 但需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关于核准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4 503 号 ) 的核准, 公司向仇云龙 陈卫平等共计 21 名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兴装备 或 标的公司 ) 原股东发行 52,539,820 股股份购买中兴装备 100% 股权 ; 并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等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4,069,644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上述股份已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并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经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4,609,46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 元人民币现金,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股本由 254,609,464 股增至 509,218,928 股, 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主要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仇云龙 孙振平所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如仇云龙 孙振平所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在标的资产的 2016 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日前届满的, 则顺延至该等报告公告日 2 业绩承诺: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兴装备 或 标的公司 ) 部分原股东仇云龙 陈卫平 孙振平 姜志军 朱卫飞 茅洪中 王亚芳 江辙 张卫星 朱秀仁 朱卫红 樊岳生 施永生 倪凤芳 朱洪生 杨新雅 陆茂康 蔡建昌和陈娟 ( 以下简称 业绩承诺方 ) 承诺 : 标的公司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2
年度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约定的南风股份 ( 含子公司 ) 在本次交易后向标的公司增资人民币 1 亿元所产生的当年度投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不低于 8,000 万元 12,800 万元 14,080 万元 16,192 万元 19,037 万元 23,753 万元 如标的公司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内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 ( 即实际净利润 ) 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 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 业绩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进行相应补偿 3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仇云龙 陈卫平 姜志军 孙振平 朱卫飞 蔡建昌特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 本人与南风股份 中兴装备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 ;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 公平 公开的原则, 并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南风股份 中兴装备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和按照 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南风股份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在南风股份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 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南风股份 中兴装备的资金 资产 4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
仇云龙 陈卫平 姜志军 孙振平 朱卫飞 蔡建昌特就避免与南风股份同业竞争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 一 承诺人目前与南风股份 中兴装备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 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至本人在中兴装备任职期间及从中兴装备离职后的两年内, 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地区, 将不以任何方式 (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 )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南风股份 中兴装备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 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南风股份产品相同 相似或可以取代南风股份 中兴装备产品的业务或活动, 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南风股份 中兴装备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 则立即通知南风股份 中兴装备, 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南风股份 中兴装备 ; 不制定与南风股份 中兴装备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 5 服务期及竞业禁止承诺 (1) 仇云龙 孙振平等 22 名中兴装备原股东保证其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标的公司 受让方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标的公司 受让方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 并保证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 其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地区, 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标的公司 受让方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标的公司 受让方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 在其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 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标的公司 受让方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也不参与投 4
资于任何与标的公司 受让方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 现在标的公司任职 ( 包括不限于担任标的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 ) 的业绩承诺方 ( 即 任职业绩承诺方 ) 同意应受让方要求在标的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 并保证自交割日起在标的公司的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如任职业绩承诺方因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死亡或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 被标的公司依法辞退, 不视为任职业绩承诺方违反任职期限承诺 任职业绩承诺方违反任职期限承诺和竞业禁止义务应予以赔偿 (4) 任职业绩承诺方同意在从标的公司离职之日起两年内继续承担上述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而无需标的公司另行给予额外补偿 6 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仇云龙 孙振平就上市公司控制权作出承诺如下 : (1) 本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作为对价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使本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 且本人参与本次交易的目的为帮助标的公司获得更好的发展平台和空间并获取一定的现金收益, 而非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 本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将继续作为标的公司的管理人员参与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 除非经上市公司聘用而在上市公司担任一定的职务, 本人将不参与上市公司层面的管理, 更不会在实际上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3) 本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 将不会通过如下方式增持 5
上市公司股份或进一步取得在上市公司层面的表决权 : 本人将不会通过在二级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 本人将不会与任何第三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获得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授权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额外的表决权 ; 本人将不会实施其他任何旨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交易或举措 ( 二 ) 业绩履行情况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并出具 2013 年度 广会审字 [2014]G14009710028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记载, 中兴装备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9,217.93 万元, 其中非经常性损益为 1,176.64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的净利润为 8,041.29 万元, 中兴装备 100% 股权对应的 201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的净利润为 8,041.29 万元, 超过了业绩承诺金额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并出具 2014 年度 广会审字 [2015]G14043060070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记载, 中兴装备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13,427.73 万元, 其中非经常性损益为 182.72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3,245.01 万元 ; 扣除增资款投资收益 172.75 万元, 中兴装备 100% 股权对应实现的承诺净利润为 13,072.26 万元, 超过了业绩承诺金额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并出具 2015 年度 广会审字 [2016]G15042410069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记 6
载, 中兴装备 201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15,087.84 万元, 其中非经常性损益为 165.3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4,922.54 万元 ; 扣除增资款投资收益 563.81 万元, 中兴装备 100% 股权对应实现的承诺净利润为 14,358.73 万元, 超过了业绩承诺金额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并出具的 2016 年度 广会审字 [2017]G16044520010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前述报告, 累计计算中兴装备 2014-2016 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为 45,273.53 万元, 其中非经常性损益为 746.0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为 44,527.50 万元 ; 扣除增资款投资收益 1,150.83 万元, 中兴装备 100% 股权对应实现的 2014-2016 年累计净利润为 43,376.67 万元, 超过了业绩承诺金额 ( 三 ) 上述股东自承诺之日起, 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 四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4,064,640 股, 占股本总数的 12.58%;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8,464,640 股, 占股本总数的 1.66%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名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7
单位 : 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股份质押 冻结数量 1 仇云龙 55,857,278 55,857,278 3,857,278 52,000,000 2 孙振平 8,207,362 8,207,362 4,607,362 3,600,000 合计 64,064,640 64,064,640 8,464,640 55,600,000 注 1: 仇云龙 孙振平先生部分解除限售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需待其与相关质权方解除质押手续后方可实际上市流通 注 2: 鉴于仇云龙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 在其股份解除质押后, 其仍需履行相关承诺 : 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果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 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四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单位 : 股 本次变动股份类型 股份变动前 增加 本次变动 减少 本次变动后 一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或非流通股 ) 112,087,344 41,892,958 64,064,640 89,915,662 1 首发后限售股 64,064,640-64,064,640-2 高管锁定股 48,022,704 41,892,958-89,915,662 二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7,131,584 22,171,682-419,303,266 三 股份总数 509,218,928 64,064,640 64,064,640 509,218,928 五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 8
1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 2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要求 ; 3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 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 完整 ; 4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 反其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 一七年七月十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