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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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的,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 ( 含 T+3 日 ),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3 月 6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3 月 6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

( 二 )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 三 )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上中签结果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8 月 6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年 8 月 7 日 (T+1 日

林洋能源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联泰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 在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

博览世界科技为先月 5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 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 配售简称为 博世配债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

3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1 日,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

1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1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 32, 万元可转债,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3,288,548 张, 按面值发行 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20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证券代码 :A B 股票简称 : 宝信软件宝信 B 公告编号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

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股本 192,000,000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399,872 张,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广电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 在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需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 (T 日 )11:30 前提交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 ( 以下简称 网下优先认购表

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

代码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809,623,999 股,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842,818 手,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6% 4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 (10 张 ) 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台华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苏州

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佳都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佳都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 (10 张 )

债券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2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1 月 2 日 (T-1 日 )17:00 前, 登录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平台 - 可转债项目 ( 提交 网下申购表 excel 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和其他申购资料, 以其他方式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

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股东需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 ( T 日 )11:30 前提交 网下优先认购表 等相关文件, 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 (T 日 )11:30 前 ( 指资金到账时间 ) 按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 201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 1 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

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 控股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奇精控股 ) 直接持有公司 50.96% 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奇精控股将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 承诺认购金额合计不低于 1.2 亿元 ( 二 )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2 月 13 日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4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在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80%:20% 根据实际申购结果, 对网上和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之间进行回拨, 以实现网上申购中签率与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最终认购金额不足 亿元的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招商公路公告编号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牵头保荐机构 ( 牵头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 配售简称为 利尔配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524,373,030 股, 按本

施细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 深证上 号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A 股普通股股东 ( 以下简称 原股东 ) 优先配售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东方电气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docx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 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 进行, 本平台自 2018 年 11 月 20 日 (T-2) 日对外开放, 机构投资者应于 2018 年 11

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定价配售和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蓝标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蓝色光标持股数量按每股配售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再按 100 元 / 张换为可转债张数 本次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无限售股东在 2018 年 9 月 12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股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

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 33.12%, 实际控制人为唐敖齐 唐志华父子 此外, 唐志华直接持有新泉股份 17.87% 的股份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唐志华将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

林洋能源可转债发行公告

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

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 ( 含 T+3 日 ),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21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东方电气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隧道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50%:50% 根据实际申购结果, 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6 月 20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

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无限售股东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股东需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 (T 日 )11:30 前提交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

原无限售股东在 2018 年 6 月 27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股东需在 2018 年 6 月 27 日 (T 日 )11:30 前提交 网下优先认购表 等相关文件, 在 2018 年 6 月 27 日 (T 日 )11:3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15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华钰矿业公告编号 : 临 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3 发行人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需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 (T 日 )11:30 前提交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 ( 以下简称 网下优先认购表

国君转债发行公告

林洋能源可转债发行公告

股票简称:海南海药 股票代码:000566

资金 ( 二 )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 三 )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上中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任 何虚假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 (T-1 日 )17:00 前提交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以下简称 网下申购表 ) 等相关文件, 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 (T-1 日

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将中止发行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同时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

1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7 年 12 月 4 日 (T 日 ) 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在 2017 年 12 月 4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 (T 日 )9:15-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 将中止发行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在 2018 年 11 月 21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每个产品或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 万手 (1,000 万元 ), 超过 1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

网上路演公告

创业板IPO发行公告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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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 1 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8 年 11 月 20 日 (T 日 ) 参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2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 或 国信证券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鼎股份公告编号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天国富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购金额 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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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金轮股份公告编号 :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证券发

国君转债发行公告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册的持有深圳燃气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再按 1,000 元 / 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无限售 A 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深燃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

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2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格尔软件 发行人 或 公司 )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 [ 第 121 号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9 月 27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

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利尔化学公告编号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利尔化学股份

50 万元 申购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认购对象提交的 网下申购表 为无效申购 提请投资者注意, 网下申购表 excel 电子版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务必与 网下申购表 盖章扫描件的内容完全一致, 如果信息不一致或者未提供 网下申购表 盖章扫描件, 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 缴纳申购保证金将

1 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8 年 12 月 18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在 2018 年 12 月 18 日 (T 日 )

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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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568 证券简称 : 伟明环保公告编号 : 临 2018-085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伟明环保 或 发行人 ) 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 [ 第 1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 上证发 [2017]54 号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 ( 上证发 [2018]42 号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可转债 或 伟明转债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 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

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无限售股东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股东需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11:30 前提交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 ( 以下简称 网下优先认购表 ) 等相关文件, 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11:30 前 ( 指资金到账时间 ) 按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伟明环保的控股股东是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 44.38%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出资不低于 2.90 亿元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 ( 含 T+3 日 ),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 2018 年 12 月 11 日 (T+1 日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上海证券报 上公告本次发行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 (T+1 日 ), 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在公证部门公证下, 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定网上申购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12 月 12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5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7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6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7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8 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 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 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 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 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视为该投资者承诺 : 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2018 年 12 月 6 日 (T-2 日 ) 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 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全文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 1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8]1847 号 文核准 2 本次共发行 6.70 亿元可转债,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670 万张 (67 万手 ), 按面值发行

3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 伟明转债, 债券代码为 113523 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5 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 伟明转债 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配售 / 发行办法 申购时间 申购方式 申购程序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 认购资金缴纳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6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伟明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本次发行的伟明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伟明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 本次发行并非上市, 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一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伟明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974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 (10 张 ) 为一个申购单位, 即每股配售 0.000974 手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687,719,000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669,838 手,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670,000 手的 99.9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东持有 682,638,000 股, 可优先认购伟明转债上限总额为 664,889 手 ; 有限售条件股东持有 5,081,000 股, 可优先认购伟明转债上限总额为 4,949 手 ( 一 )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伟明配债, 配售代码为 753568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时间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 9:30-11:30,13:00-15: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 优先配售缴款时间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 (T-1 日 ) 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 伟明配债 的可配余额 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当面委托时, 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 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 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 ) 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办理委托手续 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 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 不得撤单 ( 二 )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 在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处进行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 上午 11:30 前,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优先配售缴款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 上午 11:30 前 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应按 发行公告 的要求, 正确填写 网下优先认购表, 并将 网下优先认购表 及相关资料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11:30 前发送至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电子邮箱 KZZ@CSC.COM.CN 邮件标题应为 有限售条件股东全称 + 优先认购伟明转债, 邮件附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 (1) 网下优先认购表 电子版文件( 必须是 excel 版 ) (2) 签署完毕的 网下优先认购表 扫描件 (3) 网下优先认购表 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 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 无需提供 (4) 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 如有 )

网下优先认购表 电子版文件可在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官方网站 (http://www.csc108.com) 下载, 下载路径为 走进中信建投 公司部门 资本市场部 项目公告 处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 若在发送邮件 30 分钟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确认, 请拨打咨询电话 010-86451019 65608422 86451499 进行确认 已获得回复邮件确认的, 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如无法发送邮件, 也可将上述全套申购文件传真至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处, 每一页传真须加盖公章 ( 机构股东 ) 或签字 ( 自然人股东 ), 并写明 单位名称 ( 或自然人姓名 ) 页码 总页数 和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为 :010-65608443 65608444, 并请在发送传真 30 分钟后拨打咨询电话 010-86451019 65608422 86451499 进行确认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填写的 网下优先认购表 一旦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处,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得撤回 每个股东只能提交一份 网下优先认购表, 如某一股东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 网下优先认购表, 则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有权确定其中某一份为有效, 其余视为无效 参与优先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必须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11:3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 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 和 伟明转债优先 字样 如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 :A123456789, 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A123456789 伟明转债优先 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 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 也可向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查询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认购资金到账查询电话 010-86451019 86451499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认购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 户名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 320766254539 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北京东大桥路支行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 : 104100006175 联行号 : 02057 同城交换号 : 010419115

开户行联系人 : 田晓彤 陈婧开户行联系电话 : 010-58700263 58700432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须确保认购资金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11:30 前汇至上述指定账户 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可视为无效认购, 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数量 请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仔细核对汇款信息并留意款项在途时间, 以免延误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 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 认购资金若有剩余, 则余额部分将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 (T+4 日 ) 前按汇入路径返还 认购资金在认购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二 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 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 即 9:30-11:30 13:00-15:00, 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 发行公告 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 754568, 申购简称为 伟明发债 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 (10 张,1,000 元 ), 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 (100 万元 ), 如超过该申购上限, 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申购及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伟明转债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伟明转债申购的, 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 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不合格 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 (T 日 ) 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申购中签后根据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12 月 12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三 中止发行安排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 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 包销安排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7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五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联系方式 1 发行人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16 楼电话 :0577-86051886 联系人 : 程鹏 2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0 层 电话 :010-86451019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