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 证监发行字 2007 500 号 ) 的规定, 将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 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 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 188 号文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53,350,000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65 元, 共计募集资金 621,527,500.00 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6,35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85,177,500.00 元, 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 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2,332,350.00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72,845,15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5 27 号 ) 2. 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第 1496 号文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46,828,908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56 元, 共计募集资金 634,999,992.48 元, 坐扣承销费 15,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19,999,992.48 元, 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会计师费 律师费 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76,828.91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19,123,163.5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6 362 号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1. 首次公开发行根据 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2015 年 2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6 年 3 月 10 日, 公司与华林证券签订了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持续督导工作终止协议 同日, 公司与国金证券签署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 公司连同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7 年 7 月 5 日, 公司与国金证券签订了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续督导工作终止协议 同日, 公司与华金证券签署了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 公司连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 :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 行营业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05248886185 585,177,500.00 262,932.91 350668286876 17,688,289.41 1202021129920005645 22,023,793.03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富阳支行 33001617227053021408 26,031,883.58 合计 585,177,500.00 66,006,898.93 2. 非公开发行 根据 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 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永特电缆公司 ) 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7 年 7 月 5 日, 公司与国金证券签订了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续督导工作终止协议 同日, 公司与华金证券签署了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 公司连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永特电缆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永特电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 :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375371539193 26,100.75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1202021129800040691 619,999,992.48 494,882.36 1202021119900261897 17,477,264.90 [ 注 ] 合计 619,999,992.48 17,998,248.01 [ 注 ]: 该银行账号在永特电缆公司名下开立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三 )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1 ( 四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 五 )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5 年 3 月 16 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5 年 3 月 16 日, 公司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其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年 2 月 29 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2 月 29 日, 公司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其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16 年 9 月 14 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年 9 月 20 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9 月 20 日,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公司出具 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其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17 年 8 月 16 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8 月 18 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 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8 月 18 日, 公司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公司出具 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其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9,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一致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 三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 含 20%) 以上的情况说明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及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未能达到承诺效益, 系由于相关项目尚未能完成整体项目建设, 无法达到项目整体规划产能, 此外本年原材料铜的价格上涨较多等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 共同导致该等项目未能产生足够效益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 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1.1 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284.5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0,798.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0,798.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17 年度 :4,054.38 2016 年度 :8,127.20 2015 年度 :38,616.59 序号 1 2 3 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实际投资金额可使用状态日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与募集后承诺期 ( 或截止日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的差项目完工程额 [ 注 2] 度 )[ 注 3] 城市轨道交通用特城市轨道交通用特 20,020.00 20,020.00 18,282.71 20,020.00 20,020.00 18,282.71 [ 注 1] 1,737.29 2018 年 6 月种电缆建设项目种电缆建设项目风力发电用特种电风力发电用特种电 9,750.00 9,750.00 7,588.94 9,750.00 9,750.00 7,588.94 [ 注 1] 2,161.06 2018 年 6 月缆建设项目缆建设项目电线电缆高新技术电线电缆高新技术 2,588.00 2,588.00 2,588.00 2,588.00 0.00 2,588.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 2.5 亿元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 2.5 亿元流动资金项目 25,000.00 25,000.00 24,926.52 25,000.00 25,000.00 24,926.52 73.48 小计 57,358.00 57,358.00 50,798.17 57,358.00 57,358.00 50,798.17 6,559.83
[ 注 1]: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及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078.91 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并经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078.91 万元 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验, 并出具 鉴证报告 ( 天健审 2015 777 号 ) [ 注 2]: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如下 :(1) 序号 1 2 项目差异, 系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调试投产陆续进行, 项目整体尚处于建设期, 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持续投入 ;(2) 序号 3 项目差异, 系相关项目尚未投资建设, 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持续投入 ;(3) 序号 4 项目差异, 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根据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缺口由本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时扣减该募集资金缺口 73.48 万元 [ 注 3]: 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及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由于生产工艺更新 设备调试等原因, 需延期至 2018 年 6 月完成并达到整体完工的预定可使用状态, 但该等项目均为建设和调试投产陆续进行, 实际已于 2013 年部分完工投产 电线电缆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由于公司生产基地总体规划布局调整的原因, 需延期至 2018 年 6 月完成
附件 1.2 非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1,912.3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268.4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268.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7 年度 :13,403.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16 年度 :7,865.11 序号 1 承诺投资项目 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年产 38,000km 特种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项目 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年产 38,000km 特种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 注 1]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注 2]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63,500.00 63,500.00 21,268.48 63,500.00 63,500.00 21,268.48 42,231.52 2018 年 2 月 小计 63,500.00 63,500.00 21,268.48 63,500.00 63,500.00 21,268.48 42,231.52
[ 注 1]: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年产 38,000km 特种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6,132.17 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并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132.17 万元 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验, 并出具 鉴证报告 ( 天健审 2016 6995 号 ) [ 注 2]: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系相关项目处于建设期, 按项目进度陆续投入,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13,991 万元及设备到货验收款项等投资需要在募投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后再行投入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序号项目名称 [ 注 2]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1 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19,175.15 2,484.40 2,048.98 1,372.07 8,369.83 否 2 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9,496.20 349.16 372.29 254.25 1,092.49 否 3 电线电缆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注 1] 不适用 4 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建设期未产生年产 38,000km 特种电 效益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不适用 [ 注 1]: 电线电缆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成果将应用于公司产品改进及新产品中,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该 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 注 2]: 公司产品产出按长度计量, 而不同规格产品的生产耗用差异较大, 产能体现不尽相同, 产品长度反映的公司产能利用情况不具有 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