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证券代码 :300422 证券简称 : 博世科公告编号 :2018-081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博世科 公司 或 发行人 )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 [ 第 135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2017 年 9 月修订 )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2017 年 9 月修订 ) 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可转债 或 博世转债 ) 本次可转债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8]617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已于 2018 年 7 月 3 日 (T-2 日 )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 投资者可在巨潮资讯网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资料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 1 本次发行 4.30 亿元可转债,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430 万张, 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 博世转债, 债券代码为 123010 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4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7 月 5 日 (T 日 ), 申购时间同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7
博览世界科技为先月 5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 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380422, 配售简称为 博世配债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博世科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2084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4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 申购代码为 370422, 申购简称为 博世发债 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 10 张 (1,000 元 ),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 ), 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5 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7 月 9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6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可转债发行数量的 70% 时,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可转债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中止本次可转债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金额不足 4.3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30%, 即最大包销金额为 1.29 亿元 7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 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8 本次发行的博世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博世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9 本次可转债发行并非上市, 发行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10 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博世转债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申购时间 申购方式 申购规则 申购程序 申购数量 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1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博世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优先配售及缴款日为 2018 年 7 月 5 日 (T 日 ) 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 即 9:15-11:30,13:00-15: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配售代码为 380422, 配售简称为 博世配债 认购 1 张 博世配债 的认购价格为 100 元,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 (100 元 ), 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4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2084 元可转债的比例, 再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原股东持有的 博世科 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 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355,815,284 股, 按本次可转债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299,671 张,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23% 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博览世界科技为先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8 年 7 月 5 日 (T 日 ) 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 即 9:15-11:30,13:00-15:00, 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相同 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 370422, 申购简称为 博世发债 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 (1,000 元 ),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 ), 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在 2018 年 7 月 5 日 ( T 日 ) 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 按每 10 张确定一个申购号, 并按顺序排号, 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 10 张博世转债 2018 年 7 月 9 日 (T+2 日 ) 日终, 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三 中止发行安排
博览世界科技为先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可转债发行数量的 70% 时,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可转债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中止本次可转债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 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 包销安排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3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30%, 即最大包销金额为 1.29 亿元 五 发行人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联系方式 1 发行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 12 号电话 :0771-3299118,0771-3299168 传真 :0771-4960252 联系人 : 陈国宁 程子夏 2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电话 :010-65353045 传真 :010-65353054 联系人 : 郑力瑄 发行人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