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珂 董黎明 邱泽珺 王善迈等的要求, 中国证监会举行听证会, 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 经复核, 本案现已调查 审理终结 经查明, 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一 方正科技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 一 ) 方正科技与方正科技各经销商间的关联关系方正科技共有 28 家经销商, 方正科技通过

Similar documents
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的红旗连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 2016 年 6 月 15 日, 曹世如通过深交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一次性减持所持的红旗连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88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1% 2016 年 5 月 10 日和 201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附件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2*00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神开股份公告编号 :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股东收到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公司 或 神开

资产负债表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林硕奇, 男,1973 年 5 月出生, 时任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住址 : 江苏省江阴市 王培琴, 女,1982 年 2 月出生, 时任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住址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茅建华, 男,1946 年 1 月出生, 时任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住 址 : 江苏




TablesDivision_Chinois

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杨晓斌 : 男,1954 年 12 月生, 时任前锋股份董事长, 住址 : 北京市海淀区 朱霆, 男,1975 年 1 月出生, 时任前锋股份董事 总经理, 住址 : 北京市海淀区 王小平, 男,1977 年 4 月生, 时任前锋股份董事 财务总监, 住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1*【】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资料 3 月 16 日, 证监会向大有能源出具了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3 月 23 日, 证监会向大有能源出具了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本案中大有能源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 1.59 亿元后, 募

关权利予以告知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 前锋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一 前锋股份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一 ) 前锋股份本依法披露发生的重大诉讼事件 2003 年, 前锋股份与山东鑫融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山东鑫融 ) 签订 协议书 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等协议约, 约定由前锋股份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荣丰控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实事、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受的权利,常清、丁强、邵九林、臧家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

李峥 境内自然人.74% 2,91,714 1,627,5 质押 1,827,5 黄春芳 境内自然人.35% 1,,23 潘卫东 境内自然人.27% 769,5 陈孟兵 境内自然人.23% 66, 龚燕东 境内自然人.21% 581,317 潘建权 境内自然人.2% 559,7 徐同武 境内自然人.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 年第三季度,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额 万元,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2 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截至 2017 年第三季度末,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无重大

gongGaoMingCheng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1*【】

以上, 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 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方正集团 )

重要提示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 5,,, :,,,,,, ( ), 6,,,,,,,,, 7,, ( ),,,,,,,,,, 8,,,,,,,,,,,,,,,,, 9,,,,, :,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披露的 2015 年年度报告 及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兴处字 2016 第 6431 号当事人 :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C 座 2 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R 法定代表人 : 张雱职务 : 总经理经查 :(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信息)2012年1号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7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理财到期日 :2018 年 12 月 03 日 ; (5) 产品期限 : 从理财启动日 ( 含 ) 开始到理财到期日 ( 不含 ) 止, 共 137 天 ; (6) 理财产品金额 : 人民币 10,000 万元 ; (9)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 (10) 公司本次使用 1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2 季度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97,671, 其中 : 股票 97,671, 基金投资 - -

2007 XIANGYANG AUTOMOBILE BEARING COMPANY., LTD

gongGaoMingCheng

1. 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 : 不定期开展文化市 场管理的宣传, 引导公众重视和参与文化市场管 理工作 规范执法程序 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 书等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 涂改 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附件3:关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AA AA ,096, , , , , % ,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 年第一季度, 渤海保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额 万元,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2 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截止 2017 年第一季度末, 渤海保险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 万元, 无重

行政处罚类 -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原始记录 统计台账违法行为的处罚 1. 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不及时 4. 超越职权, 擅自销案 2. 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 不按规定组织调查, 调查对象或方案带有倾向性, 办理人情案 4. 回避或隐瞒调查信息, 隐报 擅改调查结果, 重要情况不如向

AA+ AA % % 1.5 9

月 11 日, 中安消股份公告了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在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 中安消股份 201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亿元, 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交易作价为 亿元, 占中安消股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 刘春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2*007

元 148,419, 元 55,313, 元 30,307, 元, 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 32,757, 元 148,419, 元 55,313, 元 30,307, 元 上海物贸未按 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在 201

2016 年苏州市相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序号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准考证号码笔试成绩本岗位排名是否进入面试面试候考室 1 阳澄湖投资有限公司内审员 是候考室 (2) 2 阳澄湖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及造价管理 是候考室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黄浦区 花炳灿, 男,1965 年 9 月生, 时任慧球科技独立董事, 住址 : 上海市杨浦区 李占国, 男,1958 年 7 月生, 时任慧球科技独立董事, 住址 : 上海市闵行区 刘士林, 男,1965 年 6 月生, 时任慧球科技独立董事, 住址 : 上海市徐汇区 顾建华, 男,1977 年

目錄

亿元 ; 保险代理业务关联交易累计发生 9 次, 交易额 亿元 ;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业务累计发生 3 次, 交易额 亿元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 纠正违法行为, 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教育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 享有陈述权 申辩权 ;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092 司法论坛 一 常见的证据保全对象 windowsxp office2003 ( ) ( ) : : 二 对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 : ; ; ; ( )?

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 方正信产现直接持有本公司 11.65% 的股份,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方正信产的股东为方正集团, 持有方正信产 100% 的股权 方正集团系方正证券的控股股东, 因此方正证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且方正证券作为方正证券金橘 1 号 方正证券金橘 2 号的管理人与方正信产 方

重要声明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万和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 2017 年 5 月 10 日对外公布的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7 年 4 月 19 日对外公布的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前年度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

年報 2014 中裕燃氣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省审计机关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公司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 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 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 以下简称网站 ) 等媒介披露, 并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基金信息披露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15 年 12 月 8 日, 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 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韶能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粤国资函 [2015]1081 号 ), 同意韶能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 年 12 月 15 日, 韶能股份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重要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COMP_NAME_C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商集团公告编号 :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 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02:58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 股东单位直接 间接 共同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险业务 保费收入 :02:58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 股东单位直接 间接 共同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险业务 保费收入

2014 年 11 月 27 日, 中水渔业发布停牌公告,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 年 12 月 29 日, 中水渔业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议案, 以 22,000 万元收购张福赐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新阳洲 )55% 股权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二条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 报

1. 执法案卷首页 2. 档案卷内目录 3. 检查方案 4. 现场检查笔录 5. 现场处理决定书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样式 6. 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 7. 抽样取证通知书 8.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 共 37 种 ) 目录 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 查封 ( 扣押 ) 决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2*007

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MP_NAME_CN#

标题

南通市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xzky

JPM Pacific Securities_30May-PwC.pdf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OTZR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2 否 中国电信 不适用 中国移动 华能国际 EFZR 年 2 月 13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1 否 盈富基金

行多次讨论和沟通, 并达成共识 : 在海润光伏 2014 年度无法实现盈利的情况下, 在财务允许范围内多确认亏损, 尽量把能确认的损失和减值都放在今年, 为公司以后发展夯实基础 2014 年 11 月初, 海润光伏开始对 2014 年业绩进行利润测算, 测算结果从 2014 年 11 月 4 日测算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ST建通 公告编号: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金刚玻璃公告编号 :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近日收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600601 证券简称 : 方正科技编号 : 临 2017-01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1 月 19 日,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方正科技 或 公司 )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调查通知书 ( 沪调查字 2015-1-76 号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 详见公司临 2015-039 号公告 ) 2016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处罚字 [2016]104 号 ), 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做出行政处罚 ( 详见公司临 2016-045 号公告 ) 2017 年 5 月 9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43 号 ), 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 依据 1999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原 证券法 ) 及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 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对方正科技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方正集团 ) 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武汉国兴 ) 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审理, 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 理由 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提出陈述 申辩意见并要求听证 应当事人方正科技 方正集团 李友 侯郁波 刘欲晓 黄肖锋 贾朝心 傅林生 何 1

明珂 董黎明 邱泽珺 王善迈等的要求, 中国证监会举行听证会, 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 经复核, 本案现已调查 审理终结 经查明, 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一 方正科技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 一 ) 方正科技与方正科技各经销商间的关联关系方正科技共有 28 家经销商, 方正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新延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其中 23 家方正经销商股权 方正科技在 2003 年公司年报中披露与前述经销商中的 23 家存在关联关系 方正科技于 2003 年将前述股权全部转让 1998 年 5 月, 方正集团为方正科技控股股东 2012 年 7 月经变更, 方正集团为方正科技实际控制人 从 2003 年至我会调查日, 方正集团在人事任免 员工薪酬 资金审批 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实际控制方正科技经销商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1997 年 ) 第三条 第四条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 第三条 第四条以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方法 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方正科技与上述经销商因同受方正集团控制而存在关联关系 ( 二 ) 方正科技未披露同方正科技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方正科技同各经销商之间各期关联交易总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比均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具体如下: 2004 年至 2014 年, 方正科技及并表子公司同各经销商之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4,381,427,919.29 元, 5,334,565,399.96 元, 5,166,640,792.92 元, 5,389,157,388.13 元,4,076,861,491.20 元,4,336,694,841.26 元,4,358,527,632.36 元,3,153,657,307.21 元, 2,471,720,487.14 元,2,217,774,410.75 元, 1,780,433,525.29 元 ; 关联交易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295.89%, 325.87%,288.22%,294.97%,150.04%,153.24%,150.79%,76.81%,58.38%, 51.66%,41.08% 2

2015 年 1 至 6 月, 方正科技及并表子公司同各经销商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611,444,565.38 元, 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30%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1997 年 ) 第八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 第八条以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七十一条的规定,2004 年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方正科技同各经销商之间的大额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03 年修订 ) 第四十六条以及其后修订的相应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03 年修订 ) 第四十条以及其后修订的相应规定, 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5% 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004 年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方正科技在各期年报及 2015 年半年报中未依法披露其与上述经销商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 方正集团 武汉国兴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事项 2003 年 10 月, 方正集团收购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武汉正信 ), 武汉正信实际控制武汉国兴 2009 年 6 月 8 日至我会调查日, 武汉国兴由方正集团实际管理 武汉国兴的股东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均系方正集团及下属公司员工, 武汉国兴股东所持股权为代方正集团持有, 武汉国兴的股东权利由方正集团实际行使 武汉国兴证券账户的开立 股票交易等均由方正集团实际控制 武汉国兴证券账户资金来源及去向均为方正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2010 年 5 月 4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1 日, 武汉国兴购入并持有方正科技股票, 在方正科技 2010 年至 2013 年各期年报均为方正科技第二大股东 方正集团同武汉国兴在方正科技 2010 年年报的合并持股数为 273,585,792 股, 合并持股比例为 12.47%;2011 年至 2013 年合并持股数均为 275,918,429 股, 合并持股比例均为 12.58% 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8 年 ) 第八十三条以及其后修订的相应规定, 武汉国兴由方正集团实际控制, 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 方正集团未按照 公 3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2 年修订 ) 第四十条的规定, 将其与武汉国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告知方正科技, 也未将武汉国兴持有的方正科技股权与方正集团合并计算并披露 以上违法事实, 有询问笔录 方正科技各期年报 工商登记资料 股票交易流水 资金流水 董事会会议材料 股东会会议材料 记账凭证等证据证明, 足以认定 方正科技及其相关责任人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行为违反了原 证券法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三条和 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 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 必须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六十八条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的规定, 构成原 证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及 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在方正科技涉案各期年报和半年报期间签字的责任人员为 : 方中华,2004 年至 2012 年期间时任方正科技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 易梅,2012 年至 2015 年期间时任方正科技董事长 ; 刘欲晓,2015 年 5 月至我会调查时任方正科技董事长 ; 侯郁波,2004 年至 2015 年期间历任方正科技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 董事 总裁 ; 李晓勤,2011 年至我会调查时任方正科技财务总监 董事 ; 徐文彬,2009 年至我会调查时任方正科技董事兼方正集团财务部副总裁 ; 千新国,2007 年至我会调查时任方正科技董事兼方正集团财务部副总裁 ; 朱兆庆,2010 年至 2015 年期间时任方正科技总裁 ; 黄肖锋,2010 年至我会调查时担任方正科技副总裁 ; 胡永栓,2010 年至我会调查时担任方正科技副总经理 ; 贾朝心,2010 年至 2013 年期间时任方正科技副总经理 ; 傅林生 何明珂 王善迈 董黎明, 时任方正科技独立董事 ; 邱泽珺,2011 年至我会调查日时任方正科技监事 ; 蒋艳华,2004 年至我会调查时任方正科技职工监事 综上, 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方中华 易梅 刘欲晓 ;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侯郁波 李晓勤 徐文彬 千新国 朱兆庆 黄肖锋 胡永栓 贾朝心 傅林生 何明珂 王善迈 董黎明 邱泽珺 蒋艳华 武汉国兴受方正集团控制并购入方正科技股票, 成为方正科技股东, 与方正 4

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 共同构成方正科技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方正集团及武汉国兴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将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事实告知方正科技, 导致方正科技 2010 年至 2013 年年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并违反 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方正集团和武汉国兴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构成 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述违法行为 对方正集团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方正集团首席执行官兼方正科技副董事长李友 当事人方正科技 方正集团 李友 方中华 侯郁波 刘欲晓 黄肖锋 贾朝心 傅林生 何明珂 董黎明 邱泽珺 王善迈在陈述申辩意见材料及听证会上提出了如下申辩意见, 请求对其免于处罚 :( 一 ) 方正集团 李友提出, 方正集团与武汉国兴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 二 ) 方正科技 方中华 侯郁波 刘欲晓 黄肖锋 贾朝心 傅林生 何明珂 董黎明 邱泽珺 王善迈提出, 其对方正集团与 23 家经销商存在关联关系的事实不知情 ( 三 ) 方中华 侯郁波 刘欲晓 黄肖锋 贾朝心 傅林生 何明珂 董黎明 邱泽珺 王善迈提出, 已勤勉尽责 ( 四 ) 贾朝心 王善迈提出, 证监会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对其下发 调查通知书, 二人已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不再担任方正科技副总裁 独立董事, 立案调查时已超两年的追责时效, 不应对其涉案行为行政处罚 我会认为, 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能成立, 不予采纳 :( 一 ) 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8 年 ) 第八十三条以及其后修订的相应规定, 结合本案的事实和证据, 武汉国兴由方正集团实际管理, 武汉国兴与方正集团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 ( 二 ) 本案证据显示, 方正科技在 2003 年公司年报中披露与 23 家经销商存在关联关系, 且方正集团先后为方正科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2003 年至我会调查日, 方正集团在人事任免 员工薪酬 资金审批 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实际控制方正科技经销商 方正科技客观上存在与 23 家经销商长达 10 多年大额交易依法构成关联交易, 且交易金额占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最高达 325.87%, 占比超过 100% 的有 6 个年度, 超过 50% 的有 9 个年度 而方正科技未依法对涉案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 其行为构成原 证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和 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我会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合法合理 不知情的辩解有悖常理, 也与我会认定的事实与 5

证据不符, 不构成免责理由 ( 三 )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原 证券法 第五十九条 证券法 第六十八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及我会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证公司公开披露的文件内容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定期报告的签署人, 应当对其签字的定期报告负责, 保证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方中华 刘欲晓 侯郁波 黄肖锋 傅林生 何明珂 王善迈 董黎明 邱泽珺作为方正科技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期间并未就相关问题提出质疑, 未勤勉尽责地实施必要的 有效的监督 其中, 刘欲晓特别指出, 其在我会进场调查后担任方正科技董事长 我会认为, 方正科技被立案调查即已表明其涉嫌违法, 刘欲晓明知方正科技已涉嫌违法, 仍然未尽合理 审慎的注意义务, 也进一步印证其未勤勉尽责 上述人员辩称已勤勉尽责, 但未向我会提交相关的 合法有效的勤勉尽责证据, 不知情等辩解并非法定免责理由 ( 四 ) 根据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发现的, 不再给予处罚 该案进入初步调查程序的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故该案发现时间应在 2014 年 9 月之前, 截至贾朝心 王善迈不再担任方正科技副总裁 独立董事之日尚未满两年, 故对二人涉案的处罚未超出追责时效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 性质 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 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我会决定 : 一 对方正集团 方正科技 武汉国兴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罚款 ; 二 对李友 方中华 易梅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 三 对侯郁波给予警告, 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 四 对徐文彬 刘欲晓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 五 对李晓勤 千新国 朱兆庆 胡永栓 黄肖锋 贾朝心 傅林生 何明珂 董黎明 邱泽珺 蒋艳华 王善迈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 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7111010189800000162, 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 ), 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 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 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6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