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及核准情况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 年 8 月 5 日, 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原则性同意 2016 年 8 月 9 日,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联环保 ) 无锡市国联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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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国联证券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核准,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应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东方花旗

AA+ AA % % 1.5 9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 在分派方案公布后, 上市公司完成了对业绩补偿股份的定向回购和注销事宜, 致使公司总股本在方案公布日至实施日期间发生了变化, 即由 198,198,737 股减至 197,810,840 股, 因此上市公司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 : 以现有总股本 197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均价的 68.81%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186,157 股, 未超过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量上限,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 三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19,782,927 股, 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亦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645 号 ) 核准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金额相应等比例调减, 公司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 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员工拟认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8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46,974,800 元, 其中公司董事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附件1

资产负债表

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即 元 / 股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127,388,531 股, 符合发行人 2014 年第三次临时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观意字 (2017) 第 0289 号致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本所指派王维律

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签署页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7 2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5% 股权的现金对价共计 189,250, 元, 支付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 9,174,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 ( 全部为利息收入 ) 为 281,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一 ) 募

金股利 3.10 元人民币 ( 含税 ), 并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完成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为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9,848,044 股 ( 三 ) 发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证监许可 [2015] 2517 号文核准,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长亮科技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 万元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977

请书 前一交易日 11 月 19 日收盘价 元 / 股折价 4.8%, 相对于 11 月 19 日前 20 个交易日 ( 含 11 月 19 日 ) 加权均价 元 / 股溢价 4.2%, 相对于发行底价 (16.35 元 / 股 ) 溢价 34.6%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钱江项目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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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中规定的 40,953,000 股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海波 曹志刚 吴凯 霍常宝 马金儒 刘玮 周云志 杨华 海通金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海通金风 2 号集合资产管

声明与承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兴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委托, 担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公司 ) 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东兴证券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完全是独立进行的 根据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 22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海特高新发行情况报告书

释义 华海药业 / 发行人 / 公司 / 本公司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 本次非公开发行 / 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指 华海药业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9,602,324 股 ( 含本数 )A 股股票之行为 A 股 指 在中国境内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 1 元的人民

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333 号 ) 核准,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唐山港 发行人 或 上市公司 ) 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 ( 以下简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 致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引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莱美药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员会审核通过 2015 年 12 月 29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 关于核准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 3091 号 ),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78,372,350 股新股 ( 二 ) 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了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368 号 ) ( 二 ) 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 发行数量:100,000,000 股 3 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 股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间优先 等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 价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34,305,300 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毕红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48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1―03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 21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的更正公告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2016 年 4 月 11 日, 四创电子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136,702,04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 ( 含税 ) 2016 年 6 月 7 日, 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次发行底价为发行期首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 )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元 / 股的 90%, 即 元 / 股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相对于公司股票 2018 年 12 月 26 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4

李峥 境内自然人.74% 2,91,714 1,627,5 质押 1,827,5 黄春芳 境内自然人.35% 1,,23 潘卫东 境内自然人.27% 769,5 陈孟兵 境内自然人.23% 66, 龚燕东 境内自然人.21% 581,317 潘建权 境内自然人.2% 559,7 徐同武 境内自然人.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Shanxi Hengyi Law Offices 中国 太原平阳路 2 号赛格商务楼五层 A 座邮编 : 传真 :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一 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2016 年 8 月 3 日, 现代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 作出了 关于批准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 的决议 以及 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集团公司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决议, 同意

下简称 九亭资管 ) 发行 31,543,481 股股份 向上海浦东康桥 ( 集团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浦东康桥 ) 发行 21,509,07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9,444,445 股新股募集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资金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8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行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 每 10 股派 2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6 年 6 月 7 日该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因公司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非

1,979,999, 元 (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20,000, 元 ), 该股款由主承销商于 2016 年 3 月 7 日汇入 此外, 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2,609,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7,390, 元, 其中 : 股本 291,

按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秋林集团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 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5.30 元 / 股 由于秋林集团 2014 年度利润分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确定 2014 年 11 月 3 日, 在 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时限内, 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单有效申购报价单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 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 按照 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和时间优先 原则, 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 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 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2016 年 8 月 3 日, 现代集团召

发现金红利 1.5 元 ( 含税 )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告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后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15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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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羚锐制药 编号: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356,4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 ( 以下简称 中小股东 ) 合计 24 人, 代表股份 37,919,76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600475 证券简称 : 华光股份公告编号 :2017-034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发行数量 :15,493,135 股发行价格 :13.84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 :214,424,988.4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98,424,988.40 元 本次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数量 ( 股 ) 限售期 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 工持股计划 8,556,719 36 个月 2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936,416 36 个月 合计 15,493,135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 日可上市交易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

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及核准情况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 年 8 月 5 日, 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原则性同意 2016 年 8 月 9 日,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联环保 ) 无锡市国联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联集团 ) 分别召开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016 年 8 月 11 日, 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6 年 9 月 13 日, 国联环保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了本次吸收合并的交易方案和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2016 年 9 月 24 日, 华光股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了本次吸收合并的交易方案和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2016 年 9 月 28 日,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 2016 年 9 月 29 日, 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6 年 10 月 18 日, 本公司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华光股份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 ( 苏国资复 2016 98 号 ), 同意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6 年 10 月 20 日, 本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 日,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获取了江苏银监局签发的 关于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2 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

2016 年 12 月 14 日,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 2016 年第 95 次工作会议审核, 发行人本次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2017 年 2 月 8 日, 中国证监会核发 关于核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 185 号 ), 核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900,288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有效期 12 个月 ( 二 ) 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的种类: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 发行数量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5,493,135 股 3 股票面值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 发行价格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3.84 元 / 股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采取锁价的方式, 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 13.84 元 / 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除权除息前的交易均价为 15.507 元 / 股, 鉴于自停牌起始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行人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4 元 ( 含税 ) 的利润分配方案,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最终确定为 13.84 元 / 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除权除息后的交易均价 (15.367 元 / 股 ) 的 90% 3

5 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4,424,988.40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6,000,000.00 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24,988.40 元 6 独立财务顾问( 联席主承销商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 ( 联席主承销商 ) 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兴证券 ) 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华英证券 ) ( 三 )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 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7 年 6 月 27 日, 联席主承销商向华光股份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2 名认购对象发出 缴款通知书, 通知认购方将认购款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缴款专用账户实际收到华光股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14,424,988.40 元 2017 年 6 月 27 日, 联席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划转了认购款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天衡会验字 [2017] 第 00099 号 验资报告, 华光股份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人民币 214,424,988.4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后, 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24,988.40 元, 新增股本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玖万叁仟壹佰叁拾伍元 ( 15,493,135.00), 资本公积人民币 182,931,853.40 元 公司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专款专用 2 股权登记情况 华光股份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4

( 四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 五 ) 独立财务顾问 ( 联席主承销商 ) 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 独立财务顾问( 联席主承销商 ) 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以及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华光股份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本次发行已履行完毕的发行程序及结果均公平 公正, 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2 发行人律师意见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真实 合法及有效 ; 发行对象具备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主体资格, 且均已按时并足额缴纳相应认购款项 ;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 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及有效, 符合 公司法 发行管理办法 及 实施细则 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二 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 一 ) 发行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5,493,135 股, 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本次 5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15,900,288 股 ; 发行对象总数为 2 名, 不超过 10 名, 符合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要求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数量 ( 股 ) 限售期 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 工持股计划 8,556,719 36 个月 2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936,416 36 个月 合计 15,493,135 ( 二 ) 发行对象情况 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主要包括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后,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员工, 最终实际认购对象共计 1,174 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2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 : 设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8 年 03 月 25 日 300,000.00 万元 高敏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注册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673903298R 营业期限 : 2008 年 03 月 25 日至 ****** 登记机关 : 经营范围 :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金融行业进行投资管理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三 )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 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有关安排 1 华光股份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 华光股份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 8,556,719 股, 低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 5% 因此, 华光股份 2016 年员工持股 6

计划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企业 华 光 股 份 上市公司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详见下表 : 姓名任职情况认购金额 ( 万元 )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蒋志坚董事长 100 0.844% 沈解忠副董事长 总经理 100 0.844% 钟文俊董事 100 0.844% 邹涵副总经理 80 0.676% 毛军华副总经理 80 0.676% 周建伟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80 0.676% 朱俊中总经理助理 80 0.676% 合计 620 5.236% 上述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均为无锡市国联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结构图如下 : 无锡市国联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 72.11% 100.00%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四 )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有关安排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7

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五 )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 六 ) 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 华光股份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薪金所得及其他合法所得 该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代持情况, 亦不存在结构化安排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认购资金来源其合法拥有和取得或自筹的资金, 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 三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 一 )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 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 ( 截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 ): 排名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 403,403,598 74.17%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 0.37% 3 浙江纳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830,000 0.34% 4 陈荣仁 1,277,104 0.23% 5 徐兵 1,235,000 0.23% 6 李文英 1,160,000 0.21% 7 杨润洁 1,123,400 0.21% 8 史亚洲 1,011,510 0.19% 9 钱燕飞 905,857 0.17% 10 朱建强 878,586 0.16% 合计 414,825,055 76.28% ( 二 )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8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 403,403,598 72.11% 2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 8,556,719 1.53% 3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936,416 1.24%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 0.36% 5 浙江纳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831,000 0.33% 6 陈荣仁 1,277,104 0.23% 7 徐兵 1,235,000 0.22% 8 杨润洁 1,123,400 0.20% 9 史亚洲 1,011,510 0.18% 10 李文英 990,000 0.18% 合计 428,364,747 76.58% 四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本包含 418,896,733 股限售流通股, 具体股 份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 ( 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 ( 股 )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3,403,598 74.17 418,896,733 74.88 其中 : 境内法人持股 403,403,598 74.17 410,340,014 73.35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其他 0 0.00 8,556,719 1.5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495,478 25.83 140,495,478 25.12 合计 543,899,076 100.00 559,392,211 100.00 五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一 ) 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锅炉设备制造 ( 节能高效发电设备 环保新能源发电设备 ) 电站工程与服务 环境工程与服务与地方能源供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 国联环保的能源 环保业务整体注入上市公司, 国联环保 9

实现旗下核心资产的整体上市, 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 二 ) 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 上市公司已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等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 做 到了业务独立 资产独立 财务独立 机构独立 人员独立 同时, 上市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 制定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建立了相 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 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继续完善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维护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三 ) 本次发行对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 并出具了相关 审计报告 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产生影响的情况下, 本次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如下 : 项目 2016-10-31/2016 年 1-10 月 2015-12-31/2015 年 单位 : 万元 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 资产总额 927,486.29 517,422.88 907,045.72 506,788.95 负债总额 484,638.62 340,508.57 464,435.57 340,667.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5,913.69 156,092.99 417,215.93 145,258.02 营业收入 320,823.71 265,970.74 415,530.70 339,871.02 利润总额 69,121.87 14,778.05 82,295.77 20,120.83 净利润 63,201.28 11,814.03 74,285.01 16,568.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8,148.49 7,489.16 68,145.85 11,145.56 基本每股收益 ( 元 ) 1.25 0.35 1.22 0.44 注 :2016 年 1-10 月基本每股收益已经年化处理 从上表可以看出, 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 10

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均将得到提高, 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 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 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降低财务风险 ( 四 ) 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 华光股份为存续方, 将承继及承接国联环保的全部资产 负债 业务 人员 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国联环保已注销法人资格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除本次交易标的外, 国联集团控股的益多环保和锡东环保本次未纳入上市公司, 主要原因为 : 益多环保拟停业整改, 锡东环保尚未投产, 且具体投产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为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实际控制人国联集团已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具体内容如下 : (1) 由于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拟停业整改, 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尚未投产, 上述两热电公司的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故本公司未将间接持有的益多环保 锡东环保的股权纳入本次华光股份重组范围 本公司承诺在华光股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 3 年内对上述两家垃圾发电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 尽快完成益多环保停业整改及锡东环保投产等工作, 努力提高上述资产的盈利能力, 并启动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工作 ; 如经努力后仍不符合注入条件, 本公司将采取向第三方转让全部股权 资产出售 注销等措施以彻底消除同业竞争 (2) 在今后的业务中, 本公司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即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全资 控股公司及本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 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如上市公 11

司提出受让请求, 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4) 在上市公司认定是否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 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有关的董事 股东代表将按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回避, 不参与表决 ( 五 ) 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交易后, 国联环保的相关资产和业务由上市公司承继, 上市公司与国联环保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全部消除, 国联集团因接收国联环保剥离资产而承继了原有相应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 关联交易规模有所减少 六 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 一 ) 联席主承销商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15 层法定代表人 : 魏庆华电话 :010-66555196 传真 :010-66555246 主办人 : 姚浩杰 覃新林 2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 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 19 号 15 层法定代表人 : 姚志勇电话 :0510-85200510 传真 :0510-85203300 12

( 二 ) 法律顾问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 251 号 1201B 室事务所负责人 : 童楠电话 :021-58358013 经办律师 : 许平文, 童楠, 张燕珺 ( 三 ) 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 南京市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商务楼 1907 室法定代表人 : 余瑞玉电话 :025-84711188 传真 :025-84724882 签字会计师 : 陈建忠 顾春华 ( 四 ) 资产评估机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 : 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 72 号法定代表人 : 何宜华电话 :0086-519-88155678 传真 :0086-519-88155675 签字评估师 : 周雷刚 于景刚 13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验资报告 ;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证明 ; 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4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上述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于工作日 9:00 17:00 在公司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4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