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的,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 ( 含 T+3 日 ),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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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3 月 6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3 月 6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二 )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 三 )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上中签结果

博览世界科技为先月 5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 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 配售简称为 博世配债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

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8 月 6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年 8 月 7 日 (T+1 日

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股本 192,000,000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399,872 张,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林洋能源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1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 32, 万元可转债,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3,288,548 张, 按面值发行 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20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3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1 日,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代码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809,623,999 股,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842,818 手,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6% 4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1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苏州

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docx

证券代码 :A B 股票简称 : 宝信软件宝信 B 公告编号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债券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2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1 月 2 日 (T-1 日 )17:00 前, 登录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平台 - 可转债项目 ( 提交 网下申购表 excel 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和其他申购资料, 以其他方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联泰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 在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

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 1 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招商公路公告编号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牵头保荐机构 ( 牵头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 配售简称为 利尔配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524,373,030 股, 按本

施细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 深证上 号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A 股普通股股东 ( 以下简称 原股东 ) 优先配售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

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15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

林洋能源可转债发行公告

股票简称:海南海药 股票代码:000566

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 ( 含 T+3 日 ),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21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需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 (T 日 )11:30 前提交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 ( 以下简称 网下优先认购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

资金 ( 二 )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 三 )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上中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

1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7 年 12 月 4 日 (T 日 ) 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在 2017 年 12 月 4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 (T 日 )9:15-

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 控股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奇精控股 ) 直接持有公司 50.96% 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奇精控股将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 承诺认购金额合计不低于 1.2 亿元 ( 二 )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2 月 13 日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 (10 张 ) 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台华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

承销商 ) 将中止发行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3 发行人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2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

国君转债发行公告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天国富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将中止发行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同时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

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股东需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 ( T 日 )11:30 前提交 网下优先认购表 等相关文件, 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 (T 日 )11:30 前 ( 指资金到账时间 ) 按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 201

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佳都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佳都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 (10 张 )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无限售股东在 2018 年 9 月 12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股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6 月 20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

林洋能源可转债发行公告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2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 或 国信证券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30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docx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东方电气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创业板IPO发行公告

购金额 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9 月 27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网上路演公告

国君转债发行公告

国君转债发行公告

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2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东方电气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5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4D F736F F D203820CBD5D6DDC2F3B5CFCBB9B6D9D2BDC1C6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7A2D0D0B9ABB8E62E646F6378>

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广电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 在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7 月 24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6 月 14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

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 33.12%, 实际控制人为唐敖齐 唐志华父子 此外, 唐志华直接持有新泉股份 17.87% 的股份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唐志华将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尚荣医疗公告编号 :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尚

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 (T-1 日 )17:00 前提交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以下简称 网下申购表 ) 等相关文件, 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 (T-1 日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 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 进行, 本平台自 2018 年 11 月 20 日 (T-2) 日对外开放, 机构投资者应于 2018 年 11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金新

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在 2018 年 11 月 21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每个产品或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 万手 (1,000 万元 ), 超过 1

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隧道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50%:50% 根据实际申购结果, 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

创业板IPO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鼎股份公告编号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信息披露 ;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并认真阅读 2017 年 6 月 7 日 (T-1 日 ) 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 证券日报 上的 江苏中设集团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11 月 22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利尔化学公告编号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利尔化学股份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 或 国信证券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

附件1

1 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8 年 12 月 18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在 2018 年 12 月 18 日 (T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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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023 证券简称 : 威帝股份公告编号 :2018-038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威帝股份 或 发行人 ) 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 [ 第 1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 上证发 [2017]54 号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 ( 上证发 2018 42 号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可转债 或 威帝转债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19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 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 (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申购的,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 ( 含 T+3 日 ),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7 月 24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4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最大包销额为 0.6 亿元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6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7 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 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 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 审慎参与本次可转债申购 网上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视为该投资者承诺 : 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

资, 认真阅读 2018 年 7 月 18 日 (T-2 日 ) 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 的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的 募集说明书 全文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 1 威帝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8]478 号文核准 2 本次共发行 2 亿元可转债,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200 万张 (20 万手 ), 按面值发行 3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 威帝转债, 债券代码 113514 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9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5 投资者请注意公告中有关 威帝转债 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配售 / 发行办法 申购时间 申购方式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6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威帝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本次发行的威帝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威帝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 本次发行并非上市, 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一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 一 ) 发行对象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19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 二 ) 优先配售数量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威帝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19 日,T-1 日 ) 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55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 (10 张 ) 为一个申购单位, 即每股配售 0.000555 手可转债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360,000,000 股,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99,800 手,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200,000 手的 99.900%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 三 ) 优先配售日期 (1) 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19 日 (T-1 日 ) (2) 优先配售认购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T 日 ),9:30-11:30,13:00-15:00, 逾期视为放弃优先配售权 (3) 优先配售缴款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T 日 ) ( 四 ) 优先认购方法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威帝配债, 配售代码为 753023 认购 1 手 威帝配债 的价格为 1,000 元, 每个账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 (1,000 元 ), 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 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威帝转债 ( 五 ) 优先认购程序 (1) 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 威帝配债 的可配余额 (2) 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3)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 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 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 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 ) 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办理委托手续 柜

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 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 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 不得撤单 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8 年 7 月 20 日 (T 日 ) 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 即 9:30-11:30,13: 00-15:00, 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 发行公告 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申购简称为 威帝发债, 申购代码为 754023 每个账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 (10 张,1,000 元 ), 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 (1 万张,100 万元 ), 如超过该申购上限, 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申购及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威帝转债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威帝转债申购的, 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册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 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不合格 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 2018 年 7 月 20 日 ( T 日 ) 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申购中签后根据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7 月 24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

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三 中止发行安排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中止本次可转债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 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 包销安排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 亿元的部分 ( 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 ) 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最大包销金额为 0.6 亿元 五 发行人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一 ) 发行人名称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陈振华地址 : 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 11 号联系电话 :0451-87101100 联系人 : 白哲松 ( 二 )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冯鹤年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联系电话 :010-85120190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