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 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 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 全体出席人员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 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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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大千生态公告编号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证券代码:000977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证券代码:300610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 赞成票 11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 以其自有资金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条款原规定拟修订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设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

公司 2 号楼一楼大会议室 6 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邹炳德先生 7 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4 人, 代表股份 230,404,19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grandall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怡球资源公告编号 :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 中国 )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 数的比例 (%)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 282,653,797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20B1B1BEA9C0A5C2D8CDF2CEAC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B5DACBC4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EF6D2E9B9ABB8E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发行底价为 P 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每股派息为 D, 调整后发行底价 为 P 1, 则 : 派息 :P 1 =P 0 -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 1 =P 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 1 =(P 0 -D) (1+N) ( 二 )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 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

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 计算方法为 : 发行股票数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 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 除息的, 本次发行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 与保荐机构 ( 主承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1.00 元 经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 二 ) 发行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经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 三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 四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白骅先生主持 会议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 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3 人, 董事陈晓华先生 包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关于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总数的 10%, 其他投资者认购其余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27,587,859 股 ( 含本数 ),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场, 顺利实施公司 入股施工一体化 项目, 优化财务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临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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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董事郑军先生因涉及关联交易, 回避表决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元 表决结果 : 经表决,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包括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航旅游 ) 宁波杭州湾新区凯撒世嘉二期股权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 : 同意 12 票, 弃权 0 票, 回避 3 票, 反对 0 票 ; 表决结果 : 通过 ( 三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除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外, 其他发行对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

元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2.3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09—008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2016 年 6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 临时 ) 会议及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划 款 通 知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 出席 1 人, 董事夏国新 刘树祥 胡咏梅 独立董事吴洪 苏锡嘉 董志勇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 监事欧伯炼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3 董事会秘书蓝地出席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宝信软件 宝信 B 公告编号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2-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电

( 二 )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 1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公司可采取现金 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 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根据本章程规定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的授权, 本议案由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鸿达兴业集团 )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因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周奕丰 蔡红兵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

( 一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 请全体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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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 :603996 公司简称 : 中新科技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18 年 1 月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 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 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 全体出席人员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 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依法享有 公司章程 规定的各项权利, 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 现场参会股东请于 2018 年 1 月 3 日提前到大会指定地点凭身份证等核准股东身份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 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 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 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名, 经大会主持人同意, 方可发言 股东的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议案进行, 每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五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 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审议议案后, 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 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 并回传公司 六 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 七 会议期间请各位股东和来宾保持会场肃静, 把手机置于无声档 请自觉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未经允许严禁拍照或录音 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 与会人员签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通过大会计票人 监票人名单四 审议事项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 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数量 2.04 认购方式 2.05 定价基准日 2.06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10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1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 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 议案 6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 )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

五 会议进行逐项表决, 填写表决票, 同时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 会议暂时休会, 等待网络投票结果出来后与现场投票结果合并计算 七 计票并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八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 与会董事 会议记录人 列席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等相应文件上签字 十 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3

议案一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照相关法规规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具体如下 :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下列规定: (1)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 (2)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十条的如下规定 : (1) 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 (2)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 (3) 除金融类企业外,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 (4) 投资项目实施后, 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 (5) 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 4

项账户 4 公司不存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具体如下 : (1) 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 发行人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 ; (3) 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 (4) 发行人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最近十二个月内也未受到过上交所公开谴责 ; (5) 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6) 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 (7)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按照上述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 条件的要求, 经逐项自查,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5

议案二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及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编制了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方案内容如下 : ( 一 ) 发行股票的种类 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二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三 ) 发行对象和数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认购 特定对象的类别为 :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 ) 等机构投资者,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 即不超过 6,003.00 万股 ( 含本数 ) 在前述范围内,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 公司董事会将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 QA 1=QA 0 (1+EA) 其中,QA 1 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A 0 为调整前发行数量的上限,EA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 四 ) 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 五 ) 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 六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0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 1 当仅派发现金股利时, 按如下公式调整 :PA 1=PA 0-DA 2 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 按如下公式调整 :PA 1=PA 0/(1+EA) 3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 按如下公式调整 : 7

PA 1=(PA 0-DA)/(1+EA) 其中,PA 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A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A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EA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 七 )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 八 )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九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 ( 含本数 ), 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 用于以下项目 : 单位 :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年产 1,200 万台平板电视项目 126,440.00 120,000.00 合计 126,440.00 12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 决 在不改变上述募投项目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 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 十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 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 ( 十一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核准, 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如若通过, 本议案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9

议案三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依据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在发行方案基础上, 编制了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详见 2017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10

议案四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运用, 特编制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 2017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公司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11

议案五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按照中国证监会 关于发布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的通知 ( 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 ) 的要求, 公司编写了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天健审 2017 8483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详见 2017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12

议案六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14]17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办发 [2013]110 号 ) 及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 )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为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有关回报措施及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 1 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并对继续保持公司主营业务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若募集资金项目能按时顺利实施, 将有利于公司全面发展平板电视和笔记本电脑业务, 显著提升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募集资金未到位前, 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将争取早日完成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 从而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和财务回报, 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 期回报摊薄风险 13

2 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相关要求,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 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 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做好成本控制, 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公司将改进完善生产流程, 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 提高生产效率, 加强对采购 生产 库存 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 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 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 加强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约束 另外, 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 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引进市场优秀人才, 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 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 通过以上措施, 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 降低成本, 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4 严格执行公司既定的分红政策, 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公司现行 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比例 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 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执行 公司章程 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 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 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二 相关主体的承诺 1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 (1)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14

(2) 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若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 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 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承诺 (1)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松先生和江珍慧女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 (2)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详见 2017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和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附件 : 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 2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15

附件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14 17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办发 2013 110 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 2015 31 号 )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 (1)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 (2)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承诺 16

附件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14 17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办发 2013 110 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 2015 31 号 )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 (1)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若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 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承诺 17

议案七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 )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为了完善和健全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 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公司董事会特制订了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主要内容如下 : ( 一 ) 分配方式 : 未来三年,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经营情况良好, 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 二 ) 分配周期 : 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三 ) 分配条件 :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 四 ) 分配比例 : 根据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董事会每年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 18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 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 (1)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 或 (2)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 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 由董事会按照 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定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结合具体经营数据, 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 并结合股东 ( 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 ( 五 ) 规划的制定周期 :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 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确定不同发展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能力 现金流状况及当期资金需求, 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详见 2017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19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20

议案八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 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包括 : 1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以及决定并聘请保荐人 承销商 审计师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 2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 修订和调整 ; 3 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 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 4 授权董事会签署 修改 补充 递交 呈报 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的一切合同 文件和协议, 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 报批 登记备案等手续 ; 5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办理新增股份在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锁定和上市等与上市有关的事宜 ; 6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 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 21

7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修改 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8 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 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 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规定须有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 10 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11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