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實務教材教法 * 定期船與不定期船的裝運 * 國立彰化高商教師謝惠芬 壹 前言 臺灣為一海島, 進出口貿易乃經濟發展重心之一, 而 運輸 是國際貿易實務重要範疇, 各國之間的貿易得以順利進行需仰賴運輸, 運輸愈發達的國家, 貿易得以發展更順利 近幾年來, 雖然空運方式日漸受到國際貿易重視, 但海運仍為目前國際貿易運輸的主力 國際貿易實務第三冊 14 章 ( 龍騰版 ), 談到 國際貨運 - 海上貨物運輸, 本教材將針對其中 定期船與不定期船 的相關課題, 包括定義 特色 裝運手續與裝貨單填製作介紹 貳 本文 一 定義 : 海上貨物運輸, 依經營型態可分為定期船運輸與不定期船運輸, 敘述如下 : 1. 定期船運輸 : 係以定期船 (Liner 或 Liner Vessel) 在特定航線上, 依照預定船期表 (Sailing Schedule) 作有規則往返航行的船隻, 其出發港 停靠港 到達港的名稱 日期等相關資料, 由船公司或代理公司作成船期表分送給進出口商招攬承載, 並在報紙船期版 網路, 刊登廣告招攬客戶, 此種航線稱之為定期航線 有如陸運的一般公車的行駛 其特點為 : (1) 船方為公共運送人託運對象為一般的託運人, 故船方一次幫多數的大眾來服務 (2) 裝載貨物為 一般雜貨及零星貨物 種類繁多, 託運數量少, 也承運 (3) 運費的計算通常透過 運費同盟 (Freight Conference) 來控管為避免同業間惡性競爭, 船運業者通常組織 運費同盟 來約定運費相關事宜, 並要求會員共同遵守 (4) 裝卸條件採碼頭條件 ( Berth Term ), 又稱定期船條件
除非另有約定, 一般定期船的裝卸條件採 Berth Term, 亦即由船方負擔貨物的理貨 丈量費及裝載卸貨費用 換句話說託運人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已包含上述服務 (5) 託運人與運送人間的權利義務以提單內容為依據雙方之間不再簽訂其他的運送契約, 僅以提單所記載內容為權利義務依據 (6) 通常在報紙 網路刊登船期廣告, 並委託船務代理行 貨運承攬業者 (Forwarding Agent Forwarder) 招攬貨載 2 不定期船運輸 : 係以不定期船 (Tramp 或 Tramper Vessel) 在無固定航線 無一定船期表 無固定的停靠碼頭 也無固定的開航與到港日期, 只要有貨可攬, 便依客戶需求, 包船駛往任何特定的港口, 稱之為不定期船運輸 有如陸運的遊覽車, 依客戶的需求行駛 其特點為 : (1) 船方為私人運送人託運對象為特定的託運人, 故船方僅幫一位或少數的客戶來服務 (2) 裝載貨物為 單一種類的大宗物資 以散裝貨運為主, 例如礦砂 煤炭 穀類等 (3) 貨運量大, 可議價, 故運費低, 且裝載卸貨費用由傭船人 (Charterer) 自理 (4) 停舶的裝卸港口較定期船少, 因此運輸速度對貨主而言較便利 (5) 託運人與運送人於裝運前簽訂傭船契約 (Charter Party, 簡稱 C/P ) 契約內容包括租傭期間, 航程運費計算及各類條件的約定, 以作為雙方權利義務之依據 二 裝運手續 : 1. 定期船裝運手續 : 個人認為藉由定期船的裝運手續, 可以讓學生將第 12 章出口報關與裝船與第 18 章進口報關與提貨的概念作一整合, 國際貿易科學生所讀的四冊課本中, 從第三章交易準備至第十九章索賠就是國際貿易進行的流程, 學生在分章學習後是否能將所學融會貫通, 在此單元可以作驗收與複習 為達觀念完整性, 本教材特別將步驟延續銜接至第 7 點 : 換領小提單進口報關提貨 ( 為第 18 章進口報關與提貨的課程 ), 定期船的裝運手續茲敘述如下 :
1. 洽訂艙位 託運人根據契約或信用狀規定覓得適當船隻後, 通常先以電話或託運單 (Booking Note) 向運送人或其代理人洽定艙位 (Ship s Space), 第 12 章中曾敘述 出口報關前應備的工作 之一為 洽定艙位 2. 領取裝貨單 託運人獲得運送人之訂位承諾時, 船公司將製發裝貨單 (Shipping Order, S/O), 裝貨單的填製說明, 將敘述於第四單元, 而裝貨單的特性如下 : a. 裝貨單又名下貨單, 一式多聯, 其格式因運送人不同而異, 第一聯為 S/O 正本聯, 第二聯為大副收據 (Mate s Receipt,M/R; 傳統運輸用 ) 或碼頭收據 (Dock Receipt; 貨櫃運輸用 ), 第三聯副本供託運人留底, 其餘各聯分送相關單位 b. 裝貨單為船公司命令船長收貨的憑證 c. 託運人取得裝貨單, 代表已取得艙位 d. 裝貨單為出口報關的文件之一 (12 章已論述 ) 3. 辦理出口報關 裝船 a. 第 3 步驟與第 4 步驟可能已隔一段時日, 因為洽訂艙位後, 託運人需準備好貨物, 並在一般貨物實際裝上船舶前 ( 特殊貨物另有其處理方式 ), 依船公司所公告 截止收貨日 前 24 小時內, 運貨進倉待運 (12 章已論述 ) b. 運貨進倉後, 透過關貿網路 (Trade-Van) 進行出口報關 ( 相關觀念請參考 12 章 ) c. 海關放行後, 才能進行裝船作業
4. 領取大副收據 若為傳統運輸場合, 裝船完畢後, 由船上大副或其他負責人簽發大副收據 (Mate s Receipt,M/R), 若為貨櫃運輸場合, 在貨物送至貨櫃集散場時, 簽發碼頭收據 (Dock Receipt), 以作為貨主向船公司換領提單的憑證 5. 到船公司支付運費 第 4 步驟, 託運人領取大副收據後, 是否需至出口地船公司, 先支付運費再進行第 6 步驟, 換領提單, 視貿易條件而定, 若運輸由託運人負責的貿易條件, 例如 CFR CIF 條件則需先支付運費, 再換領提單, 船公司將在提單上註明 運費預付 (Freight Prepaid) 若為 FOB 條件, 則無需先支付運費, 即可直接換領提單, 船公司將在提單上註明 運費待收 (Freight Collect) 6. 換領提單 憑大副收據換領提單 (Bill of Lading, B/L) 的過程, 目的是讓船公司檢視運費是否應收未收, 而提單對託運人而言, 是出口押匯或託收的重要單據之一 託運人所換取的提單隨貨物實際裝載情形可分為下列兩種情況 : (1). 裝船提單 (on board B/L): 係指託運人將貨物交給船公司時, 船上作業人員已確實裝上船舶後, 所簽發出來的提單 此提單上需有運送人簽字並註明裝船日期 (on board date) (2). 待運提單 (Received B/L): 係指託運人將貨物交給船公司時, 貨物尚未裝上船舶前, 所簽發出來的提單 此提單上未註明裝船日期, 僅註明備運, 在國際貿易上通常不為買方 銀行 保險公司所接受, 唯當貨物實際裝上船舶後, 可由運送人於備運提單上加註 on board 字
樣, 註明船名及裝船日期並由運送人簽署, 即與裝船提單有相同效力 託運人所換取的提單隨貨物或包裝有無瑕疵批註可分為下列兩種情況 : (1). 清潔提單 (Clean B/L): 係指託運人將貨物交給船公司時, 船上作業人員清點貨物數量無不符與包裝無不良情況時, 所簽發出來的提單 此提單上無任何瑕疵批註, 為買方 銀行 保險公司所接受 (2). 不清潔提單 (Unclean B/L;Dirty B/L;Foul B/L): 託運人將貨物交給船公司時, 若船上作業人員清點貨物數量有不符或包裝有不良情況時, 所簽發出來的提單 此提單上有瑕疵批註, 通常為買方 銀行 保險公司所不願意接受, 一般託運人為避免押匯時遭受拒絕之困擾, 多以出具保結書 (Letter of Indemnity;L/I) 保證承擔一切責任的方式, 要求運送人改簽發清潔提單 7. 換領小提單 a. 提單等單據透過押匯或託收手續 參考 18 章進出口結匯 轉交至進口商手上時, 進口商應至進口地船公司換領小提單 (Delivery Order,D/O), 以準備進口報關提貨工作, 所以小提單為進口報關文件之一 b. 換領前, 是否由進口商繳交運費, 再換領小提單, 亦由貿易條件決定, 若為 FOB 條件則需先支付運費, 再換領小提單, 若為 CFR CIF 條件, 則無需支付運費, 即可直接換領小提單 c. 提單換領小提單的目的, 在於進口地船公司, 檢視運費是否應收未收 2. 不定期船裝運手續 : (1) 洽租船舶並簽訂傭船契約 (2) 領取裝貨單 (3) 辦妥出口通關, 將貨物裝船 (4) 船方編製裝卸時間計算表 (5) 檢量 : 檢核 S/O 報單與實際已裝船之承運數量 (6) 領取大副收據 (7) 換領提單 (8) 支付運費
三 裝貨單填製 裝貨單是船公司於同意配給託運人艙位時製發的, 是收貨的憑證, 也是簽發提單的依據, 其格式因運輸公司不同而異, 但內容大致相同, 茲以下列格式作說明 國貿丙級檢定 - 術科第四大題單據製作 : 裝貨單填製, 為必考題, 故學生應熟悉裝貨單的填製 內代表資料取自 L/C 電文的代碼 ( 有些資料則需向船公司洽詢 ), 勞委會國貿丙級測驗範例的 12~15 題答案, 可參考下列的說明 Taiwan Marine (1) Shipper: 裝貨人 ( 託運人 貨主 ) 59 (2) Consignee: 受貨人 ( 收貨人 ) 46A (3) Notify Party:(Full name and address) 被通知人 ( 通常為進口商 ) 50 SHIPPING ORDER 裝貨單 Please receive for shipment the under mentioned goods subject to your published regulations and conditions Taiwan Marine Transport Corporation 台灣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S/O No. Also Notify: 洽訂船位之廠商 : 電話 / 聯絡人 : 報關行 : 電話 / 聯絡人 : (4) Ocean Vessel 船名 (6) Place of Receipt 收貨地 44A (5) Voy. No. 航次 (7) Port of Loading 裝貨港 44A Final destination(on Merchant s Account and Risk ) (10) Freight to be: 運費支付情形 46A Prepaid 預付 Collect 待收 (8) Port of Discharge (9) Place of Delivery 領提單 台北台中台中港高雄 卸貨港 44B 交貨地 44B 處 Marks and Numbers Container No. and Seal No. (11) 嘜頭及箱號 貨櫃號碼和封條號碼 45A No. of Containers or Packages. (12) 總件數 工廠出貨明細 TOTAL NUMBER OF CONTAINERS OR PACKAGES (IN WORD) Description of Goods (13) 貨物明細 45 A Gross Weight (14) 毛重 工廠出貨 (18) 貨物總箱數或貨櫃數 Special note:1. 副本份 2. 運費證明份 3. 電報放貨 4. 危險品 5. 其他 填表請注意 :1. 危險品請註明 UN NO. IMO CLASS 與燃點, 並附上 Shipper s Certificate 2. 標誌及品名如超過十行, 請以附表繕打, 俾便提單製作 Measurement (15) 體積 (M 3 ) 工廠出貨 明細 明細 (16) 櫃型 / 櫃數 1 X20 / X40 SERVICE REQUIRED (17) 運送方式 FCL/FCL LCL/LCL FCL/LCL LCL/FCL
欄位說明 欄位說明 1. 託運人 通常以信用狀的受益人為託運人 除非信用狀另有規定, 可以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為託運人, 即所謂 第三者提單 2. 受貨人 依信用狀電文 46A( 或 46B) 需備單據 中, 有關提單規定來填寫, 一般依有無記名 ( 亦即可否轉讓 ) 可分為下列兩種 : ( 一 ) 記名式 :( 不可背書轉讓他人 ) 直接指名 某公司或某銀行 為 受貨人, 多以 CONSIGNED 或 UNTO 字樣起頭 ( 海運提單較少使用 ) 例 :L/C 46A 上出現下列文句 : (1) ----BILL OF LADING MARKED FREIGHT PREPAID, CONSIGNED TO WEI WAN CO., LTD. ----- 則裝貨單的 受貨人 欄位應填上 WEI WAN CO., LTD. (2)----BILL OF LADING MARKED FREIGHT PREPAID, CONSIGNED TO GERMAN COMMERCIAL BANK LTD. ----- 則裝貨單的 受貨人 欄位應填上 GERMAN COMMERCIAL BANK LTD. ( 二 ) 指示式 :( 可背書轉讓他人 ) 未直接指名受貨人為何, 故可透過背書方式轉讓他人, 致於背書時, 是否有指定背書人, 又可分為下列幾種情形 : (1)---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 則裝貨單的 受貨人 欄位只要填上 TO ORDER 即可, 意指受貨人待指定, 而轉讓方式屬於 未明確指定背書人 的方式, 通常需由 託運人 於提示時, 作成空白背書來轉讓, 此種提單實際上, 持有者就等於是受貨人, 具有要求 交付貨物的權利 (2)---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SHIPPER --- 則裝貨單的 受貨人 欄位應填上 TO ORDER OF SHIPPER 轉讓方式屬於 有指定背書人 需由
SHIPPER, 意即託運人背書 (3)---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BANK OF TAIWAN--- 則裝貨單的 受貨人 欄位應填上 TO ORDER OF BANK OF TAIWAN 轉讓方式屬於 有指定背書人 需由 BANK OF TAIWAN 背書 (4)---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ISSUNIG BANK--- 如果開狀銀行為 FIRST COMMERCIAL BANK 則裝貨單的 受貨人 欄位應填上 TO ORDER OF FIRST COMMERCIAL BANK, 即需將開狀銀行的名稱填入, 不可填 TO ORDER OF ISSUNIG BANK 此轉讓方式亦屬於 有指定背書人 需由開狀銀行背書 補充 背書方式 : 1. 空白背書 (Blank Endorsement): 係指單據在轉讓時, 不需記載轉讓給何人, 亦即不需記載 被背書人 為何? 僅需由 背書人 簽名即可 2. 記名背書 (Special Endorsement): 係指單據在轉讓時, 除了由 背書人 簽名外, 尚需記載轉讓給何人, 亦即需記載 被背書人 為何? 小叮嚀 : 上述有關提單的說明, 有兩個要點, 先有 轉讓與否 的問題, 接著才有 背書方式 的問題, 前後兩者請勿混淆! 3. 被通知人 依 L/C 電文 46A 需備單據中, 有關提單規定來填寫 例如 :---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NOTIFY APPLICANT 則裝貨單的 被通知人 欄位應填上 申請人 ( 進口商 ) 的名稱與住址, 不可只填 APPLICANT 當提單的受貨人採指示式, 亦即未列出進口商名稱時, 則此 被通知人 欄位的設計, 可作為船公司在貨到時, 通知進口商之用 4. 船名 洽運船舶的名稱 5. 航次 洽運船舶的航次 6. 收貨地 託運人實際將貨物交給運送人的地點, 若為複合運送, 交
貨地點可能不在港口 7. 裝貨港 實際裝載貨物的港口 8. 卸貨港 卸貨的港口, 如果卸貨的港口也是目的地, 則卸貨港等於目的港 9. 交貨地 進口地的交貨地點 10. 運費支付情形 11. 嘜頭及箱號 依 L/C 電文 46A 需備單據中, 有關提單規定或依貿易條件來填寫, 例如 ---BILL OF LADING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貿易條件通常為 CFR CIF, 則選擇預付 (Prepaid); 若貿易條件為 FOB 則選擇 Collect ( 到付 ) 依 L/C 電文所示來填寫嘜頭, 或貨櫃號碼和封條號碼, 應與其他單據相符, 請參考商業發票相關欄位之說明 12. 總件數 依 L/C 或 工廠出貨明細表 所示, 填寫總箱數 13. 貨物明細 與信用狀所述用詞相符之統稱即可, 不必與商業發票一樣詳細 14. 總毛重 總毛重之計算方式, 與包裝單的總毛重部份相同, 唯此處不需列述單一箱之毛重, 只需列出總毛重 15. 總體積 總體積之計算方式, 與包裝單的總體積部份相同, 唯此處不需列述單一箱之體積, 只需列出總體積 16. 櫃型 / 櫃數依實際裝櫃情形選填 一個 20 呎貨櫃估計約可裝 25CBM~28.317CBM 的貨物 一個 40 呎貨櫃估計約可裝 50CBM~56.634CBM 的貨物 17. 運送方式依實際運送情形選填 18. 貨物總箱數或貨櫃數 將第 12 欄位改為文字大寫, 或填寫貨櫃數的文字大寫 例如 :SAY TOTAL FOUR HUNDRED TWENTY-FIVE(425) CARTONS ONLY.
四 隨堂測試請將下列 a.~d. 四種單據, 依據其功能性, 回答下列 (1)~(6) 的問題, 並在其適當內, 填入 a.b.c.d. 代號, 可重複選擇 選項 : a. 裝貨單 b. 大副收據 c. 提單 d. 小提單 題目 : (1) 出口押匯單據 (2) 洽訂船位時應填單據 (3) 裝上船舶時簽發的單據 (4) 出口報關用單據 (5) 進口報關文件 (6) 海運提領貨物憑證 (7) 命令船長收貨憑證 五 參考書目 1. 王令玲 (2010) 國際貿易實務 III 龍騰文化出版社 2. 謝沄芸 (2010) 丙級國貿業務術科通關寶典 台科大出版社 3. 張錦源 康蕙芬 (1993) 國際貿易實務 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4. 蔡緣 (1996) 國際貿易實務與書類 僑聯興廣告企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