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契約投保手冊(網站電子書版)V1-經代部(10510版)(更新轉帳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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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灣人壽新契約投保手冊 ( 網站電子書版 ) 新契約核保篇... 4 一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核保規定... 4 二 一般投保規定... 5 三 要保人為法人投保注意事項... 7 四 首期保險費金融機構轉帳作業... 8 五 傳統壽險主約 ( 一 ) 新定期壽險 (PT) ( 二 ) 永鑫安終身保險 ( 乙型 :20QLPB) ( 三 ) 增有利增額終身壽險 (IL) ( 四 ) 福滿人生終身壽險 (LWL) ( 五 ) 增鑫增億增額終身壽險 (IL2) ( 六 ) 增還鑽增額還本終身保險 (ILE5) ( 七 ) 吉利沛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 新 )(01TEA3) ( 八 ) 超金采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TSL2) ( 九 ) 好利雙享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TSQ1) ( 十 ) 金鑽 320 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03TEA4) ( 十一 ) 月月鑽還本終身保險 (ILE6) ( 十二 ) 超鑽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TSL3) ( 十三 ) 吉滿利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01TEA6) ( 十四 ) 安心 120 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DI1) ( 十五 ) 超有利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TSL4) ( 十六 ) 增如意增額終身壽險 (06IL3) ( 十七 ) 好利年年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04TSQ2) ( 十八 ) 滿鑽 325 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03TEA8) ( 十九 ) 如意年年還本終身保險 (ILE8) 六 傳統壽險附約 ( 一 )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七 外幣傳統型壽險 -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準則 ( 一 ) 愛美鑫美元增額終身壽險 (UIL2) ( 二 ) 美利旺 618 美元增額還本終身保險 (UIQ3) ( 三 ) 增澳利澳幣增額終身壽險 (AIL) ( 四 ) 美利信美元增額終身壽險 (UIL3) ( 五 ) 美年增利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 新 )(USL1) ( 六 ) 美年雙享美元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 新 )(USQ2) ( 七 ) 享利中國人民幣利率變動型保險 ( 新 )(06REA2) ( 八 ) 美利雙享美元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USQ3) ( 九 ) 澳利雙享澳幣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 新 )(ASQ2) ( 十 ) 鑫美福美元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UEA3) ( 十一 ) 民揚四海人民幣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04RSL2)

2 ( 十二 ) 民利中國人民幣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REA3) ( 十三 ) 吉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01USL2) ( 十四 ) 美利 GO 美元還本終身保險 (UIQ6) ( 十五 ) 富美鑫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02USL3) ( 十六 ) 美年富利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06USL4) 八 傳統型年金險 ( 一 ) 台灣人壽鑽有利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01ISA4) 九 投資型商品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 ( 附件一 ) 要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 變額萬能壽險 ( 一 ) 愛豐收外幣變額萬能壽險 (FVUL01) ( 二 ) 愛豐收變額萬能壽險 (LTF01) ( 三 ) 豐碩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LTP01) ( 四 ) 鑫富發變額萬能壽險 (LTF03) ( 五 ) 鑫富發外幣變額萬能壽險 (LFF02) ( 六 ) 享樂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UFL) 變額年金保險 ( 一 ) 愛豐收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FVA01) ( 二 ) 愛豐收變額年金保險 (ATF01) ( 三 ) 鑫富發變額年金保險 (ATF03) ( 四 ) 鑫富發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AFF04) ( 五 ) 飛揚中國人民幣變額年金保險 (AFF02) ( 六 ) 全利中國人民幣變額年金保險 (AFF07) ( 七 ) 愛美利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AFF08) ( 八 ) 大發鴻利變額年金 (VAD) ( 九 ) 新雙帳戶變額年金 (VAF) 十 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十一 投保金額限制規定 十二 健康險主約 ( 一 ) 愛心安防癌保險 (QRCA) ( 二 ) 珍愛佳人婦女終身保險 (FHL) ( 三 )GoFun 心終身醫療保險 ( 新 )(PHI5) ( 四 ) 健康增額防癌保本保險 (QRC3) ( 五 ) 五年定期 123 重大疾病保險 (DD123) ( 六 ) 健健美美元終身防癌保本保險 (URC1) ( 七 ) 窩心 200 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 (LTC1) ( 八 ) 實支實付醫療健康保險 (NHB) ( 九 )Go 實在醫療帳戶終身健康保險 (PHS) ( 十 )GO 健康終身醫療保險 (PHI9)

3 ( 十一 ) 好心 200 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10PDI / 15PDI / 20PDI) ( 十二 ) 真元氣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 乙型 (DD3) ( 十三 ) 卡安心百齡重大傷病保本保險 (10CIC/20CIC/30CIC) 十三 健康險附約 ( 一 )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 二 )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YHB02) ( 三 ) 殘廢保險附約 (RDM) ( 四 )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 五 )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 六 )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 七 )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 八 ) 安心復健補償健康保險附約 (DIR1) ( 九 ) 安心殘扶保險金貼現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DIR2) ( 十 )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 十一 )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 十二 )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 十三 ) 一年期新住院日額型健康保險附約 (YHC) ( 十四 ) 一年期手術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YSA) ( 十五 ) 豁免保費附約 ( 要保人 WPP/ 被保險人 WPI) 十四 意外險附約 ( 一 )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 二 )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 ( 三 )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 四 )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 十五 OIU 一般投保規定 : ( 一 ) 一陸旺美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OIU)-(USA3) ( 二 ) 一陸發人民幣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OIU)-(RSA1) ( 三 ) 一陸鑽外幣變額萬能壽險 (OIU)-(LFF04) ( 四 ) 好美利美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OIU)-(USA4) ( 五 ) 增信安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OIU)_(USL5) ( 六 ) 台灣人壽金鑽人生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OIU)_ (USL6) 十六 高齡被保險人特別核保準則 : 十七 財務核保準則及生存調查 : 十八 免體檢額度規定 ( 一 ) 壽險累計免體檢額度 ( 二 ) 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 三 ) 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 四 ) 注意事項 : 十九 體檢項目及其他相關規定 ( 一 ) 壽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表 ( 二 ) 其他體檢相關規定 : ( 三 ) 體檢前 後應注意事項

4 ( 四 ) 體檢報告寄達公司之時間 ( 五 ) 被保險人體檢資料申請辦法 ( 依 新事第 9311 號函辦理 ) 二十 病歷調查作業 二十一 特殊承保規定 ( 一 ) 危險職業限制 ( 二 ) 殘障承保限制 ( 三 ) 外籍人士承保規定 ( 四 ) 軍機空勤人員承保規定 二十二 新契約集體彙繳作業規範 ( 一 ) 參加資格 ( 二 ) 資格說明 ( 三 ) 集體彙繳費率 ( 四 ) 檢附文件 ( 五 ) 應注意事項 新契約行政篇 一 首期保險費作業規則 ( 一 ) 報繳保險費 ( 二 ) 報備規定 ( 三 ) 收取支票繳交首期保險費者 ( 四 ) 票據收受應注意事項 ( 五 ) 其他應注意事項 二 環球服務卡 三 保單遞送暨簽收管理辦法 ( 附件二 ) 保險單委託簽收聲明書 四 契約撤銷作業 ( 附件三 ) 契約撤銷後恢復原契約效力申請書

5 新契約核保篇 一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核保規定 一 配合金管會 99 年 6 月 24 日金管保理字第 號函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自律規範 之規定, 為審核業務同仁於招攬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前是否提供保險契約條款供要保人審閱, 保戶投保時需檢附 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 二 適用之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請另詳個別核保規定 1 台幣傳統型商品 2 外幣傳統型商品 3 批註條款 (1) 債權債務範圍內受益人指定及其處分權批註條款 三 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 審核準則 : 1 要保人於投保前需先審閱保險契約條款, 審閱期間至少需達三日 ( 含 ) 以上 2 審閱期間未達三日( 含 ) 以上或放棄審閱者, 需由要保人述明其確實之意思表示 3 未檢附 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 者, 將不予受理 四 電話行銷通路採用電話行銷線上招攬方式者, 得以電話錄音方式作為確認已提供要保人審閱期間之證明, 惟需將要保人審閱保險契約條款之意思表示記載於之 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 -( 電話行銷線上招攬專用 ) 五 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 如有調整需求時, 應經法務暨法令遵循部審核通過後並周知契約部, 始正式啟用 - 4 -

6 二 一般投保規定 一 要 被保險人未成年之規定 : 1 要 被保險人未成年者, 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年滿 20 足歲為已成年 ; 另男性年滿 18 足歲及女性年滿 16 足歲且已結婚者亦視為已成年 2 要 被保險人未滿 7 足歲者, 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簽名 二 懷孕被保險人之規定 : 1 投保壽險者, 懷孕 33 週 ( 含 ) 以上之婦女投保者, 請一律提供產檢報告正本 2 投保醫療險者 :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住院及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均不予附加, 須待 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已懷孕婦女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該次妊 娠所導致之理賠 如提供影本者須包含孕婦手冊封面 過去孕產史 健康履歷表 歷次產檢紀錄及例行 檢複查紀錄, 招攬人員必須在影本上簽署姓名及 與正本無誤 做為確認 三 零歲投保者, 若係 未能正常健康離院者 懷孕不足 38 週出生者 出生體重不足 2,500 公克者, 將暫不予承保而予以延期至滿週歲 四 保險費繳納規定 : 1 採用躉繳者, 不適用信用卡繳付保險費, 且不得附加任何附約 ; 要保書上之收費地址仍 應填寫, 請勿空白 2 月繳件之續期保費應選擇 金融機構轉帳 或 信用卡付款 3 新契約保單每期最低之保險費為 1500 元 4 信用卡授權人限要保人 被保險人 要 / 被保險人之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姊妹及受益 人 授權人如為兄弟姊妹及受益人時, 則需檢附 信用卡授權人基本資料補充說明書 及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備銀行核對資料 5 符合高保額件定義時, 因須完成體檢 生存調查及再保公司分保等程序, 為避免風險曝 露時間過長, 高保額件不得預先收取保險費, 若有違反規定時將予退費, 須待審查通過, 通知繳費時方可收取保險費 (1) 人壽保險 : 同一被保險人累積本公司體檢金額超過 1,000 萬元 (2) 傷害保險 : 同一被保險人累積本公司保險金額超過 1,000 萬元 (3) 人壽保險合併傷害保險 : 同一被保險人累積本公司體檢 / 保險金額超過 1,500 萬元 6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繳費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 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 註 ) 僅傳統型台幣保單適用 五 生效日期規定 : 1 要保人得依需要以書面或要保書中之要保人特別聲明欄指定生效日期 ; 若未為聲明, 則 依公司規定辦法辦理 2 依財政部函令, 生效日期不得溯前 - 5 -

7 六 新契約要保書填寫應注意事項 : 1 除依 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 之規範於電話線上確認訂立保險契約者外,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一律需於要保書上親自簽名 2 要保書之申請日期為確認契約權益之重要項目, 請務必填寫 3 要保書一律需具合格業務人員之親自簽名及登錄證字號; 但以電話線上確認訂立保險契約者, 得不需親自簽名, 惟仍需於要保書載明姓名及登錄證字號 4 要保書中聯絡地址( 住所 ) 不得指定郵政信箱, 但若客戶因個人因素個案要求者, 需敍明原因並請另填 使用郵政信箱聲明書 七 凡經保經 / 代招攬送件之要保文件 ( 例如 : 主約要保書 附約要保書及新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等等 ), 一律須蓋合格之保經 / 代簽署人章 八 每一投保件業務人員皆需填寫 業務人員報告書 並親自簽名及填寫登錄證字號, 另由保經代通路銷售者, 並需經合格保經代簽署人簽章確認 ; 電話行銷通路採用電話行銷線上招攬方式者, 得以電話錄音方式作為確認已執行客戶適合度分析之證明, 惟需將其資料記載於 業務人員報告書 九 保經代通路之業務人員如已檢附保經代公司之 瞭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需求及適合度分析評估暨業務員報告書 者, 可不需再填寫本公司之 業務人員報告書 十 自民國 103 年 7 月 1 日起 ( 以要保書申請日為準 ) 因配合 FATCA 法案, 如險種為 1. 投資型保單 2. 年金險 3. 具現金價值的壽險 於新契約投保時需檢附 美國海外帳戶 FATCA 身份聲明書 及相關表單文件 - 6 -

8 三 要保人為法人投保注意事項 一 以法人為要保人者, 該法人需於主管機關取得合法登記 二 要 被保險人之間需有保險利益, 原則上承保對象如下 : 1 要保人為公司行號者: 公司負責人 董事及監察人 實際負責組織運作之理 ( 監 ) 事 正職員工 2 要保人為非營利事業團體者: 負責人 實際負責組織運作之理 ( 監 ) 事 三 填寫要保文書注意事項及申請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 1 要保人需填完整名稱 統一編號 公司地址及電話, 簽章需包含要保單位大章 ( 公司章 ) 及小章 ( 負責人章 ) 2 要保人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3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如 : 勞工保險卡影本 扣繳憑單影本等 4 需由業務單位填報 KYC 確認單 - 遵循洗錢防制法令辦識實際受益人 ( 法人適用 ) 四 有關以機構法人為要保人投保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之受理原則調整如下 : 1 投保時需由該機構法人人事單位提出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做為該員工退休規劃之證明文件 例如 : (1) 機構法人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替未適用本國勞工退休制度之員工或所屬成員 外籍員工, 規劃員工退休照顧計劃之證明文件 (2) 機構法人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替其員工或所屬成員, 加強員工退休照顧規劃之證明文件 2 招攬人員應詳實評估該機構法人是否確實基於員工退休規劃目的投保, 並於業務人員報告書上詳實記錄 3 另公司亦將評估要保人之投保動機及與被保險人 受益人法律關係上的權利義務是否合理, 經評估有不合理狀況則不予受理 五 要 被保險人關係不明確或顯然以投資為目的之投保件, 將不予承保 六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7 -

9 四 首期保險費金融機構轉帳作業 一 首期保險費選擇金融機構轉帳者, 應注意事項 : 1 需填寫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其申請日期不得早於要保書申請日, 請連同要保書一併檢附 2 一般銀行及郵局之授權人可為要保人 被保險人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姊妹及受益人 3 電話線上招攬件,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要保人需親簽 4 新契約經本公司同意承保後, 並確定自 金融機構 受領 首期保險費 後, 始得生效發單 二 各家銀行核印 扣款時間及相關規定 : 1 金融機構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必須送至原存款銀行核印, 如為專案銀行且依各別銀行約定方式已經核印者, 得不需再經送銀行核印程序 2 核印成功後始得進行首期保險費扣款作業; 各家銀行大約平均作業天數請參考下表, 實際天數仍需依各家銀行實務作業為準 適用幣別 受理至扣款完成大 銀行 約所需工作天 ( 註 1) 扣款時間 台幣 外幣 最短約 最長約 中國信託 *(OIU 適用 ) V V 6 天 8 天 每一工作天 郵局 V NA 6 天 18 天 每月 日, 遇假日順延 PS. 配合郵局作業, 每月 7 日及 22 日之扣款檔案需在前 4 個工作天執行 台新銀行 * V V 8 天 12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台中銀行 * V 8 天 10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上海銀行 * V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日盛銀行 * V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大眾銀行 V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兆豐銀行 *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元大銀行 *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永豐銀行 * V 6 天 8 天 每一工作天 V 6 天 8 天 每一工作天 板信銀行 *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第一銀行 *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京城銀行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星展銀行 * V 10 天 18 天 每月 日,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安泰銀行 * V 8 天 12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土地銀行 *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 8 -

10 富邦銀行 V 8 天 14 天每週二, 遇假日順延至週四 華泰銀行 * V 8 天 14 天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每一工作天 (ACH) 萬泰銀行 * V 8 天 14 天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每一工作天 (ACH) 華南銀行 V 8 天 14 天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合作金庫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彰化銀行 *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匯豐銀行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世華銀行 *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澳盛銀行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陽信銀行 *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V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台灣企銀 ( 外幣只有美 V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元 ) 聯邦銀行 * V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高雄銀行 *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台灣銀行 * V 8 天 14 天 每週二次 ( 每週二 每週四 ), 遇假日順延 台灣銀行 花旗 ( 台灣 ) 陽信 玉山 等,( 其他 ACH 媒體金融機構之各銀行明細, 請另詳企業網 ) V NA 18 天 22 天 每一工作天 (ACH), 遇假日順延, 扣款檔案需 在前 2 個工作天執行 註 1. 係指免體檢件 無任何不全 無核印或扣款失敗紀錄之新契約件 註 2.* 表示授權人民幣 表示未開放澳幣 3. 連續扣款失敗且已逾要保書申請日期 30 日者, 本新契約將不予受理 三 以金融機構轉帳繳交保險費, 保費折扣適用規定依各險核保規則辦理 四 本作業如有新增合作銀行或調整作業頻率者, 將配合更動 PS. 配合銀行作業, 澳盛銀行 ACH 星展 台企每次之扣款檔案需在前 2 個工作天執行 - 9 -

11 五 傳統壽險主約 ( 一 ) 新定期壽險 (PT) 一 最低承保金額 50 萬元 ; 最高承保金額 6000 萬元 ( 累計所有定期壽險主 附約 ) 二 投保年齡規定 : 險種代號繳費年期投保年齡 10PT 10 年 15 足歲至 65 歲 15PT 15 年 15 足歲至 60 歲 20PT 20 年 15 足歲至 55 歲 25PT 25 年 15 足歲至 50 歲 30PT 30 年 15 足歲至 45 歲 55PT 55 歲滿期 15 足歲至 45 歲 60PT 60 歲滿期 15 足歲至 50 歲 65PT 65 歲滿期 15 足歲至 55 歲 三 體檢規定 : 以投保金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四 集體彙繳 : 本險不適用集體彙繳辦法 五 高保額折扣 : 250 萬 ~499 萬元 :5 % 500 萬 ~999 萬元 :7 % 1000 萬元以上 :10 % 六 被保險人所從事之職業屬於職業分類表上列為第五 六類 拒保類 適用特別費率及 危險職業限制表者, 本險不予承保 七 本險不得附加 新定期壽險附約 (PTR) 及 終身型附約 八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2A/SMR2B/SMR2C/SMR2D)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A/SMRB)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殘廢保險附約 ( RDM)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 10-

12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02)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九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繳費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 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十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十一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3 ( 二 ) 永鑫安終身保險 ( 乙型 :20QLPB) 一 投保年齡 : 1 最低投保年齡 :15 足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 60 歲 二 繳費年期 :20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承保金額 : 新台幣 30 萬元 2 最高承保金額 : 新台幣 500 萬元 3 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超過 55 歲者 : 其累計本公司各傷害險 ( 含個人險及團體傷害保險 ), 最高限額新台幣 700 萬 4 電話線上招攬件 : 本險及線上招攬之各傷害險, 累計最高限額新臺幣 600 萬元 四 繳費方式及保險費繳納規定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3 每期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 元 五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 日額型 ) 累計規定如下 : 1 本險給付含傷害醫療保險金, 為保險金額的千分之一 若職業等級為第 4 級, 保險金額 限 300 萬, 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日額 (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最高限 3,000 元 2 職業類別為 1 3 級者, 每一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日額 ( 含個人險及團 體險 ) 最高限 6,000 元 3 每一被保險人累計同業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 日額型 )(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最高日額限 10,000 元 六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YHB02)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 12-

14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累計最高承保金額為計劃三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2 線上招攬件必須要 / 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且年滿 20 歲 3 職業等級第 5 6 類者 拒保類及適用特別費率者不予承保 4 外籍勞工 女佣及監護工以 100 萬元為限 八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13-

15 ( 三 ) 增有利增額終身壽險 (IL)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承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承保年齡: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承保年齡 74 歲 70 歲 60 歲 電話行銷通路限 10 年期及 20 年期 電話線上招攬件 :20 足歲至 6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承保金額 : 新臺幣 100,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承保金額: ( 單位 : 新臺幣萬元 ) 年齡 保額上限 年齡 保額上限 年齡 保額上限 年齡 保額上限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3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單獨投保本險一律免體檢 2 告知異常件, 核保單位得依其告知內容, 要求其他相關之體檢項目 - 14-

16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公司不受理投保 : 1 惡性腫瘤現症 2 剛發作治療中之重大疾病 ( 如腦中風. 心肌梗塞. 急性腎衰竭等 ) 可能發生一年內短期 死亡之次標準體 3 跟全殘有關之體況 4 正在住院中者 5 意識不清者 6 被法院為監護宣告者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 / SMR2B / SMR2C / SMR2D )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豁免保費附約 ( 要保人 WPP/ 被保險人 WPI)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3 電話線上招攬件要 / 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且年滿 20 足歲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15-

17 ( 四 ) 福滿人生終身壽險 (LWL)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65 歲 二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3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投保金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適用高保額折扣 : 本項高保額折扣僅適用於本險, 不包含所附加之附約 1 新臺幣 100 萬 ( 含 ) 至 300 萬 ( 不含 ) 者 : 享有 2.0% 之保費折扣 2 新臺幣 300 萬 ( 含 ) 至 500 萬 ( 不含 ) 者 : 享有 2.5% 之保費折扣 3 新臺幣 500 萬 ( 含 ) 以上者 : 享有 3.0% 之保費折扣 八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 / SMR2B / SMR2C / SMR2D )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 16-

18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九 其他規定 : 1 15 足歲以下被保險人僅承保標準體 2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17-

19 ( 五 ) 增鑫增億增額終身壽險 (IL2)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4 歲 70 歲 6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25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新臺幣 2,000 萬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的 20%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幣值單位: 新臺幣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1.0% 1.8% 6 年期 25 萬元 ( 含 ) ~ 50 萬 ( 不含 ) 50 萬元 ( 含 ) 以上 10 年期 20 年期 15 萬元 ( 含 ) 以上 - 本項高保費折扣僅適用於本險, 不包含所附加之附約 七 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 / SMR2B / SMR2C / SMR2D )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 18-

20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19-

21 ( 六 ) 增還鑽增額還本終身保險 (ILE5)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4 歲 7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1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2,500 萬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 新臺幣 ) 65 歲以下 1,500 萬元 66 歲 ~74 歲 1,0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的 50%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適用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0.5% 1.0% 單位 : 新臺幣 6 10 年期 50 萬元 ~ 100 萬元 ( 不含 ) 100 萬元 ( 含 ) 以上 本項高保費折扣僅適用於本險, 不包含所附加之附約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 / SMR2B / SMR2C / SMR2D )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22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豁免保費附約 ( 要保人 WPP/ 被保險人 WPI)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21-

23 ( 七 ) 吉利沛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 新 )(01TEA3) 一 投保年齡規定 :0 歲至 8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新臺幣 2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2 億元 三 繳別 : 躉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無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一律免體檢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高保費折扣 : 1 保險費新臺幣 150 萬 ( 含 ) 至 300 萬元 ( 不含 ) 者 : 享有 0.20% 之保費折扣 2 保險費新臺幣 300 萬元 ( 含 ) 以上者 : 享有 0.30% 之保費折扣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公司不受理投保 : 1 惡性腫瘤現症 2 剛發作治療中之重大疾病( 如腦中風. 心肌梗塞. 急性腎衰竭等 ) 可能發生一年內短期死亡之次標體 3 跟全殘有關之體況 4 正在住院中者 5 意識不清者 6 被法院為監護宣告者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九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22-

24 ( 八 ) 超金采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TSL2)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74 歲 二 繳費年期 :6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幣值單位 : 新臺幣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50 歲 ( 含 ) 以下 3,000 萬元 51 歲 ~55 歲 2,500 萬元 56 歲 ~65 歲 2,000 萬元 66 歲 ~74 歲 1,0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本險投保金額的 20% 及累算二年以內之有效保單保險金額作 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 / SMR2B / SMR2C / SMR2D )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 23-

25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請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高保費折扣 : 幣值單位: 新臺幣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繳費年期 1% 2% 6 年期 12 萬元 ( 含 ) ~25 萬元 ( 不含 ) 25 萬元 ( 含 ) 以上 本項高保費折扣僅適用於本險, 不包含所附加之附約 九 其他規定 : 本險無次標費率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24-

26 ( 九 ) 好利雙享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TSQ1)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76 歲 二 繳費年期 :4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幣值單位 : 新臺幣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50 歲 ( 含 ) 以下 1,500 萬元 51 歲 ~55 歲 1,200 萬元 56 歲 ~65 歲 1,000 萬元 66 歲 ~76 歲 5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本險投保金額的 30% 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 / SMR2B / SMR2C / SMR2D )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 25-

27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請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高保費折扣 : 幣值單位: 新臺幣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繳費年期 1% 2% 4 年期 30 萬元 ( 含 ) ~60 萬元 ( 不含 ) 60 萬元 ( 含 ) 以上 本項高保費折扣僅適用於本險, 不包含所附加之附約 九 其他規定 : 本險無次標費率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26-

28 ( 十 ) 金鑽 320 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03TEA4) 一 投保年齡規定 :0 歲至 77 歲 二 繳費期間 :3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新臺幣 2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四 繳別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五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一律免體檢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公司不受理投保 : 1 惡性腫瘤現症 2 剛發作治療中之重大疾病( 如腦中風. 心肌梗塞. 急性腎衰竭等 ) 可能發生一年內短期死亡之次標準體 3 跟全殘有關之體況 4 正在住院中者 5 意識不清者 6 被法院為監護宣告者 八 高保費折扣 : 1 保險費新臺幣 25 萬 ( 含 ) 至 50 萬元 ( 不含 ) 者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保險費新臺幣 50 萬元 ( 含 ) 以上者 : 享有 2% 之保費折扣 九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 27-

29 十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28-

30 ( 十一 ) 月月鑽還本終身保險 (ILE6)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15 足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 74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5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6,000 萬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 新臺幣 ) 65 歲以下 3,000 萬元 66 歲 ~70 歲 2,000 萬元 71 歲 ~74 歲 1,0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投保金額的 30%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適用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高保費折扣 1% 2% 合併折扣上限 6 年期 25 萬 ~50 萬 ( 不含 ) 50 萬元 ( 含 ) 以上 3% 本項高保費折扣僅適用於本險, 不包含所附加之附約 七 本險可附加一年期附約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 / SMR2B / SMR2C / SMR2D )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31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請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30-

32 ( 十二 ) 超鑽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TSL3)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2 年期 :78 歲 3 年期 :77 歲 二 繳費年期 :2 年期及 3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5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幣值單位 : 新臺幣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50 歲 ( 含 ) 以下 3,000 萬元 51 歲 ~55 歲 2,500 萬元 56 歲 ~65 歲 2,000 萬元 66 歲 ~70 歲 1,000 萬元 71 歲 ~78 歲 5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本險投保金額的 20% 及累算二年以內之有效保單保險金額作 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 / SMR2B / SMR2C / SMR2D )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 31-

33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請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高保費折扣 : 高保費折扣 繳費期間 1% 2% 幣值單位 : 新臺幣 合併折扣上限 2 年期 50 萬 ~100 萬元 ( 不含 ) 100 萬元 ( 含 ) 以上 3% 3 年期 25 萬 ~50 萬元 ( 不含 ) 50 萬元 ( 含 ) 以上 3% 本項高保費折扣僅適用於本險, 不包含所附加之附約 九 其他規定 : 本險無次標費率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32-

34 ( 十三 ) 吉滿利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01TEA6) 一 投保年齡規定 :0 歲至 8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新臺幣 2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2 億元 三 繳別 : 躉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無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一律免體檢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高保費折扣 : 1 保險費新臺幣 140 萬元至 280 萬元 ( 不含 ) 者 : 享有 0.5% 之保費折扣 2 保險費新臺幣 280 萬元至 1,200 萬元 ( 不含 ) 者 : 享有 0.7% 之保費折扣 3 保險費新臺幣 1,200 萬元 ( 含 ) 以上者 : 享有 1.2% 之保費折扣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公司不受理投保 : 1 惡性腫瘤現症 2 剛發作治療中之重大疾病( 如腦中風. 心肌梗塞. 急性腎衰竭等 ) 可能發生一年內短期死亡之次標體 3 跟全殘有關之體況 4 正在住院中者 5 意識不清者 6. 被法院為監護宣告者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33-

35 ( 十四 ) 安心 120 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DI1) 一 投保年齡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 繳費年期 10 年期 15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0 歲 65 歲 6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3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本公司下列殘扶保險 ( 含所有現售與停售商品 ) 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00 萬元 台灣人壽安心 120 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DI1) 台灣人壽安心復健補償健康保險附約 (DIR1) 台灣人壽安心殘扶保險金貼現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DIR2) 台灣人壽真愛滿分終身保險 (7N0) 台灣人壽增福成雙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DIL1) 台灣人壽 FUN 心照護終身保險附約 A 型 (7X0, 7X1) 台灣人壽 FUN 心照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B 型 (7Y0) 台灣人壽放心 200 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8L0) 台灣人壽樂活 100 終身保險 (6W0) 三 繳別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投保金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 / SMR2B / SMR2C / SMR2D )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 34-

36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安心復健補償健康保險附約 (DIR1) 安心殘扶保險金貼現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DIR2)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請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七 特殊身份及職業投保規定 :( 以下所稱殘廢保險同第二項註 1) 1 學生之投保規定 : (1) 未滿 15 足歲學生 : 意外險 + 殘廢保險累計最高為 200 萬元 (2)15 足歲以上學生 : 殘廢保險累計最高為 300 萬元 2 職業等級為 1-4 級 : 殘廢保險累計最高為 500 萬元 職業等級為 5 級者 : 殘廢保險累計最高為 200 萬元 職業等級為 6 級者 : 殘廢保險累計最高為 100 萬元 3 家庭主婦 ( 夫 ): 殘廢保險累計最高為 500 萬元 4 無固定職業或收入 退休人士 : 意外險 + 殘廢保險累計最高為 250 萬元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被保險人所從事之職業屬於職業分類表上拒保類者, 本險不予承保 3 投保時己達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 殘廢程度第 1~11 級 ) 者, 本險不予承保 4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35-

37 ( 十五 ) 超有利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TSL4) 一 投保年齡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10 年期 15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0 歲 65 歲 6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5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幣值單位 : 新臺幣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50 歲 ( 含 ) 以下 3,000 萬元 51 歲 ~55 歲 2,500 萬元 56 歲 ~65 歲 2,000 萬元 66 歲 ~70 歲 1,0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本險投保金額的 20% 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 /SMR2C/ SMR2D) - 36-

38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請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高保額折扣 : 1 投保金額達 30 萬元 ( 含 ) 以上 : 享有 1% 高保額折扣 2 投保金額達 60 萬元 ( 含 ) 以上 : 享有 3% 高保額折扣 本項高保額折扣僅適用於本險, 不包含所附加之附約 九 其他規定 : 本險無次標費率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37-

39 ( 十六 ) 增如意增額終身壽險 (06IL3) 一 投保年齡 :0 歲至 74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2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三 繳費年期 :6 年期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幣值單位 : 新臺幣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50 歲 ( 含 ) 以下 3,000 萬元 51 歲 ~65 歲 2,000 萬元 66 歲 ~70 歲 1,000 萬元 71 歲 ~74 歲 5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投保金額的 10% 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幣值單位: 新臺幣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2% 3% 4% 6 年期 6 萬 ~ 9 萬元 ( 不含 ) 9 萬 ~18 萬元 ( 不含 ) 18 萬元 ( 含 ) 以上 本項高保費折扣僅適用於本險, 不包含所附加之附約 八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 38-

40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殘廢保險附約 ( RDM)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一年期新住院日額型健康保險附約 (YHC)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請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九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39-

41 ( 十七 ) 好利年年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04TSQ2)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76 歲 二 繳費年期 :4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幣值單位 : 新臺幣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50 歲 ( 含 ) 以下 1,500 萬元 51 歲 ~55 歲 1,200 萬元 56 歲 ~65 歲 1,000 萬元 66 歲 ~76 歲 5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本險投保金額的 30% 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 40-

42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殘廢保險附約 ( RDM)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一年期新住院日額型健康保險附約 (YHC)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請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高保費折扣 : 幣值單位: 新臺幣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繳費年期 1% 2% 3% 4 年期 10 萬 ( 含 ) ~20 萬元 ( 不含 ) 20 萬 ( 含 ) ~30 萬元 ( 不含 ) 30 萬 ( 含 ) 以上 本項高保費折扣僅適用於本險, 不包含所附加之附約 九 其他規定 : 本險無次標費率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41-

43 ( 十八 ) 滿鑽 325 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03TEA8) 一 投保年齡 :0 歲至 77 歲 二 繳費期間 :3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2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四 繳別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五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幣值單位 : 新臺幣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65 歲 ( 含 ) 以下 6,000 萬元 66 歲 ~77 歲 2,0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投保金額的 10% 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公司不受理投保 : 1 惡性腫瘤現症 2 剛發作治療中之重大疾病 ( 如腦中風. 心肌梗塞. 急性腎衰竭等 ) 可能發生一年內短期 死亡之次標準體 3 跟全殘有關之體況 4 正在住院中者 5 意識不清者 6 被法院為監護宣告者 八 高保費折扣 : 1 保險費新臺幣 20 萬 ( 含 ) 至 40 萬元 ( 不含 ) 者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保險費新臺幣 40 萬元 ( 含 ) 以上者 : 享有 2% 之保費折扣 - 42-

44 九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十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43-

45 ( 十九 ) 如意年年還本終身保險 (ILE8)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74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新臺幣 3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三 繳費年期 :6 年期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一律免體檢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附約附加規定請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高保費折扣 :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幣值單位 : 新臺幣 0.5% 1.5% 2.5% 3.5% - 44-

46 10 萬元 ~30 萬元 ( 不含 ) 30 萬元 ~60 萬元 ( 不含 ) 60 萬元 ~90 萬元 ( 不含 ) 90 萬元 ( 含 ) 以上九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45-

47 六 傳統壽險附約 ( 一 )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15 足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15 年期 20 年期 25 年期 3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65 歲 60 歲 55 歲 50 歲 二 投保金額規定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0 萬元 2 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6,000 萬元 ( 須累計所有定期壽險主 附約 ) 3 單件最高附加額度為主契約之 10 倍 三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投保金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或其他相關檢驗項目 四 其他規定 : 1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2 本險僅可附加於非躉繳件之傳統型新臺幣終身壽險主契約上 ( 如 :IL PL ILE WL) 3 本險限主契約被保險人附加 4 被保險人所從事之職業屬於職業分類表中之第五級 第六級 拒保類及適用特殊承保限 制表者, 本險不予承保 五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46-

48 七 外幣傳統型壽險 -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準則 凡外幣傳統壽險均需填寫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其評估準則如下 : 評估結果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 則不予承保 : 一 要保人購買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的目的 之問項, 若無任一目的所屬問題選項有勾選 是 且未說明其他購買目的者 二 根據調查結果評估是否為本保險適合的銷售對象? 之問項, 勾選為 否 者 三 有關是否有外幣需求及承擔匯率風險能力及業務員是否已詳細說明相關匯率風險 費用 保費繳納 及有關法令規定等 5 項問題, 任一問項勾選為 否 者 - 47-

49 ( 一 ) 愛美鑫美元增額終身壽險 (UIL2)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4 歲 70 歲 6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美元 3,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美元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美元 200 萬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免體檢額度 美元 1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投保金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4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七 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幣值單位 : 美元 1% 2% 3% 4% 6 年期 2,000 元 ~ 3,999 元 4,000 元 ~ 5,999 元 6,000 元 ~ 9,999 元 10,000 元以上 10 年期 20 年期 1,350 元 ~ 2,999 元 - 3,000 元以上

50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49-

51 ( 二 ) 美利旺 618 美元增額還本終身保險 (UIQ3)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4 歲 70 歲 6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美元 3,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美元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美元 200 萬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下表規則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 繳費期間 6 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體檢核定標準投保金額的 50% 投保金額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4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七 本險適用集體彙繳辦法及享有高保費折扣, 其相關保險費折扣規定如下 : 繳費年期 表定年繳保費 A. 高保費 折扣 6 年期 5,000 元 ~ 9,999 元 1% 10,000 元以上 2% B. 集體彙繳折扣 幣值單位: 美元 C. 金融機構 A+B+C 自動轉帳折折扣上限扣 3% 1% 3% - 50-

52 10 年期及 20 年期 3,550 元 ~ 6,999 元 1% 7,000 元以上 2% 3% 1% 3%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51-

53 ( 三 ) 增澳利澳幣增額終身壽險 (AIL)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74 歲 二 繳費年期 :6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澳幣 3,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澳幣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澳幣 20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澳幣 1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的 20%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4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八 高保費折扣 : 幣值單位: 澳幣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繳費年期 0.5% 1.0% 2.0% 6 年期 5,000 元 ~ 9,999 元 10,000 元 ~ 19,999 元 20,000 元以上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52-

54 ( 四 ) 美利信美元增額終身壽險 (UIL3)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4 歲 7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美元 3,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美元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美元 200 萬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美元 1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的 10%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4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七 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幣值單位: 美元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1% 2% 6 年期 6,000 元 ~ 9,999 元 10,000 元以上 10 年期 10,000 元 ~ 14,999 元 15,000 元以上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53-

55 ( 五 ) 美年增利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 新 )(USL1)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6 年期 8 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4 歲 72 歲 70 歲 60 歲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美元 3,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美元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美元 20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幣值單位 : 美元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50 歲 ( 含 ) 以下 200 萬元 51 歲 ~55 歲 180 萬元 56 歲 ~65 歲 100 萬元 66 歲 ~70 歲 30 萬元 71 歲 ~74 歲 15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投保金額的 10%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八 高保費折扣 : - 54-

56 幣值單位: 美元 繳費年期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1% 2% 6 年期 5,000 元 ~ 9,999 元 10,000 元以上 8 年期 5,000 元 ~ 9,999 元 10,000 元以上 年期 3,000 元 ~5,999 元 6,000 元以上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55-

57 ( 六 ) 美年雙享美元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 新 )(USQ2)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2 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8 歲 74 歲 70 歲 6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美元 3,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美元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美元 200 萬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約定續期繳費方式為金融機構轉帳者, 首次保險費 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 美元 ) 65 歲以下 100 萬元 66 歲 ~78 歲 5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 50%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做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適用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0.5% 1% 2% 合併折扣上限 2 年期 2 萬 ~3 萬 ( 不含 ) 3 萬 ~6 萬 ( 不含 ) 6 萬元 ( 含 ) 以上 3% 6 年期 0.6 萬 ~1 萬 ( 不含 ) 1 萬 ~2 萬 ( 不含 ) 2 萬元 ( 含 ) 以上 3% 10 年期 0.4 萬 ~0.6 萬 ( 不含 ) 0.6 萬 ~1.2 萬 ( 不含 ) 1.2 萬元 ( 含 ) 以上 3% 20 年期 0.2 萬 ~0.3 萬 ( 不含 ) 0.3 萬 ~0.6 萬 ( 不含 ) 0.6 萬元 ( 含 ) 以上 3%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 - 56-

58 規定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57-

59 ( 七 ) 享利中國人民幣利率變動型保險 ( 新 )(06REA2)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70 歲 二 繳費年期 :6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人民幣 50,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人民幣 1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人民幣 1,20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如下 :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 人民幣 ) 45 歲 ( 含 ) 以下 150 萬元 46 歲 ~ 50 歲 130 萬元 51 歲 ~ 55 歲 110 萬元 56 歲 ~ 65 歲 60 萬元 66 歲 ~ 70 歲 3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投保金額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本險人民幣與新台幣匯率換算基礎為 1:5, 爾後匯率如有顯著異動者, 將另行調整之 4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58-

60 ( 八 ) 美利雙享美元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USQ3)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2 年期 4 年期 6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8 歲 76 歲 74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美元 3,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美元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美元 200 萬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約定續期繳費方式為金融機構轉帳者, 首次保險費 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 美元 ) 65 歲以下 100 萬元 66 歲 ~70 歲 50 萬元 71 歲 ~78 歲 2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投保金額 50%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做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適用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1% 2% 幣值單位 : 美元 合併折扣上限 2 年期 6 萬 ~12 萬元 ( 不含 ) 12 萬元 ( 含 ) 以上 3% 4 年期 2.5 萬 ~5 萬元 ( 不含 ) 5 萬元 ( 含 ) 以上 3% 6 年期 2.5 萬 ~5 萬元 ( 不含 ) 5 萬元 ( 含 ) 以上 3%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 59-

61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60-

62 ( 九 ) 澳利雙享澳幣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 新 )(ASQ2)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2 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8 歲 74 歲 70 歲 6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澳幣 3,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澳幣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澳幣 200 萬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約定續期繳費方式為金融機構轉帳者, 首次保險費 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累計免體檢額度: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 澳幣 ) 65 歲以下 100 萬元 66 歲 ~78 歲 3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 50% 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做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適用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 澳幣 / 元 ) 0.5% 1% 2% 合併折扣上限 2 年期 2 萬 ~3 萬 ( 不含 ) 3 萬 ~6 萬 ( 不含 ) 6 萬元 ( 含 ) 以上 3% 6 年期 0.6 萬 ~1 萬 ( 不含 ) 1 萬 ~2 萬 ( 不含 ) 2 萬元 ( 含 ) 以上 3% 10 年期 0.4 萬 ~0.6 萬 ( 不含 ) 0.6 萬 ~1.2 萬 ( 不含 ) 1.2 萬元 ( 含 ) 以上 3% 20 年期 0.2 萬 ~0.3 萬 ( 不含 ) 0.3 萬 ~0.6 萬 ( 不含 ) 0.6 萬元 ( 含 ) 以上 3%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 61-

63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62-

64 ( 十 ) 鑫美福美元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UEA3)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躉繳 :0 歲至 80 歲 2 2 年期 :0 歲至 78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美元 6,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美元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美元 600 萬元 三 繳別 : 躉繳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期繳之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 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保費折扣 ( 限期繳, 躉繳無轉帳折扣 ),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 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保險年齡保險金額 ( 美元 ) 65 歲以下 600 萬元 66 歲 ~80 歲 2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 10% 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高保費折扣 : 幣值單位: 美元 繳費期間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1% 2% 躉繳 2 萬 ( 含 ) ~ 4 萬 ( 不含 ) 4 萬元 ( 含 ) 以上 2 年期 1 萬 ( 含 ) ~ 2 萬 ( 不含 ) 2 萬元 ( 含 ) 以上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公司不受理投保 : 1 惡性腫瘤現症 2 剛發作治療中之重大疾病 ( 如腦中風. 心肌梗塞. 急性腎衰竭等 ) 可能發生一年內短期 死亡之次標體 3 跟全殘有關之體況 4 正在住院中者 5 意識不清者 6 被法院為監護宣告者 - 63-

65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九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64-

66 ( 十一 ) 民揚四海人民幣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04RSL2)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76 歲 二 繳費年期 :4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人民幣 2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人民幣 1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人民幣 120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如下 :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 人民幣 ) 35 歲 ( 含 ) 以下 160 萬元 36 歲 ~45 歲 150 萬元 46 歲 ~50 歲 130 萬元 51 歲 ~55 歲 110 萬元 56 歲 ~65 歲 60 萬元 66 歲 ~76 歲 3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本險人民幣與新台幣匯率換算基礎為 1:5, 爾後匯率如有顯著異動者, 將另行調整之 4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高保費折扣 : 幣值單位: 人民幣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合併折扣繳費年期 1% 2% 上限 4 年期 3.8 萬 ~5.8 萬元 ( 不含 ) 5.8 萬元 ( 含 ) 以上 3%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 65-

67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66-

68 ( 十二 ) 民利中國人民幣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REA3)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76 歲 二 繳費年期 :4 年期 三 投保金額規定 1 最低投保金額 : 人民幣 5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人民幣 1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人民幣 1,200 萬元 四 繳別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如下 :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 人民幣 ) 45 歲 ( 含 ) 以下 420 萬元 46 歲 ~65 歲 140 萬元 66 歲 ~70 歲 130 萬元 71 歲 ~76 歲 115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本險人民幣與新台幣匯率換算基礎為 1:5, 爾後匯率如有顯著異動者, 將另行調 整之 4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適用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高保費折扣 1% 2% 合併折扣上限 4 年期 4 萬元 ~8 萬元 ( 不含 ) 8 萬元 ( 含 ) 以上 3%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69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68-

70 ( 十三 ) 吉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01USL2) 一 投保年齡規定 :0 歲至 85 歲 二 投保金額規定 : 1 最低投保金額: 美元 5,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美元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美元 300 萬元 三 繳別 : 躉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無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一律免體檢 2 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高保費折扣 : 1 保險費美元 2 萬至 4 萬元 ( 不含 ) 者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保險費美元 4 萬元 ( 含 ) 以上者 : 享有 2% 之保費折扣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公司不受理投保 : 1 惡性腫瘤現症 2 剛發作治療中之重大疾病( 如腦中風. 心肌梗塞. 急性腎衰竭等 ) 可能發生一年內短期死亡之次標體 3 跟全殘有關之體況 4 正在住院中者 5 意識不清者 6 被法院為監護宣告者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69-

71 ( 十四 ) 美利 GO 美元還本終身保險 (UIQ6)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7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6,000 美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15 萬美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250 萬美元 三 繳費年期 :6 年期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一律免體檢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高保費折扣 : 繳費年期 幣值單位: 美元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3% 3.5% 4% 4.5% 6 年期 3 千 ~5 千 ( 不含 ) 5 千 ~1.2 萬 ( 不含 ) 1.2 萬 ~2 萬 ( 不含 ) 2 萬元 ( 含 ) 以上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4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70-

72 ( 十五 ) 富美鑫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02USL3)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78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美元 5,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美元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美元 200 萬元 三 繳費年期 :2 年期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保險年齡保險金額 ( 美元 ) 65 歲以下 150 萬元 66 歲 ~78 歲 5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的 10%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高保費折扣 : 1 保險費美元 1 萬至 2 萬元 ( 不含 ) 者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保險費美元 2 萬元 ( 含 ) 以上者 : 享有 2% 之保費折扣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71-

73 ( 十六 ) 美年富利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06USL4)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74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美元 5,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美元 15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美元 200 萬元 三 繳費年期 :6 年期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保險年齡保險金額 ( 美元 ) 65 歲以下 150 萬元 66 歲 ~74 歲 5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的 10%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高保費折扣 : 高保費折扣 ( 依表定年繳保費為依據 ) 幣值單位 : 美元 1% 1.5% 2% 2.5% 0.5 萬 ~1 萬 ( 不含 ) 1 萬 ~2.3 萬 ( 不含 ) 2.3 萬 ~3.5 萬 ( 不含 ) 3.5 萬 ( 含 ) 以上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72-

74 八 傳統型年金險 ( 一 ) 台灣人壽鑽有利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01ISA4)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80 歲 二 保險費繳交規定 : 1 最低繳交保險費: 不得低於新臺幣 20 萬元 2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不得超過新臺幣 2 億元 三 繳別 : 躉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無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五 年金累積期間至少六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六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之任一特定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八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以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七十歲之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3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六十五歲( 含 ) 以上者, 要保人必須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八十六歲保單週年日之區間, 選擇任一特定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六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七 其他規定 :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八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73-

75 九 投資型商品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 一 凡投資型商品均需填寫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 知 交付確認書 二 保戶投資屬性評估準則 : 1 投資風險承受度評估表: 總分 投資屬性 可選擇之投資標的風險收益等級 未滿 20 分 分 保守型 RR1 RR 分 穩健型 RR1 RR2 RR3 RR4 30 分以上 積極型 RR1 RR2 RR3 RR4 RR5 2 評分結果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 則不予承保 : (1) 未滿 20 分或合計總分與所選擇之投資標的風險收益等級不相符者 (2) 投資金融商品經驗 : 無經驗者 (3) 想達成的財務目標及風險承受度 : 快速累積財富, 但無法承受所投資價格短期下跌的波 動甚至可能因而損失原先之投資本金 三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須請要保人勾選確認, 如未勾選者, 則無法受理投保投資型商品 如選擇之投資標的為 ETF 或委外代操投資標的 (Mandate) 者, 則不用勾選 四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74-

76 ( 附件一 )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要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 立授權書人 ( 要保人即本人 ) 茲依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 及其相關規定, 授權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依本人所簽訂之保險合約約定, 代理本人在本人每年結匯額度範圍內, 辦理該合約各項結匯相關事宜 : 一 透過金融機構辦理 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業務方式, 由金融機構向央行申 請核准後, 辦理結匯 二 利用本人每年結匯額度 ( 每年美金五百萬元整 ) 辦理結匯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要保人辦理幣別間轉換時, 均依該合約約定之匯率給予要保人 本人瞭解並同意承受市場匯率變動所帶來之投資風險 在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本人之書面通知終止本授權書前, 本授權書永久有效 此致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立授權書人 ( 要保人 ) 簽章 : 出生年月日 : 民國年月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 : 在台居留證統一證號 : 效期 : 1. 外籍人士請填寫在台居留證統一證號及其效期 ( 依中央銀行及管理外匯條例規定 ) 法定代理人簽章 : ( 請註明關係 : ) 1. 立授權書人 ( 要保人 ) 未滿 20 足歲者, 需法定代理人簽章 註 : 依據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及 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 其每筆結匯金額達新台幣五十萬元 ( 含 ) 以上者, 要保人需年滿 20 足歲 中華民國年月日 - 75-

77 變額萬能壽險 ( 一 ) 愛豐收外幣變額萬能壽險 (FVUL01) 一 保險年齡 :0 歲至 80 歲 二 承保金額 : 1 最低承保金額: 美元 1,000 元 ( 含 ) 以上且新契約投保時需符合下表條件 :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 甲型 / 丙型 ) 保險金額 ( 乙型 / 丁型 ) 0 歲 ~40 歲 ( 含 ) 第一期保險費 X1.30 第一期保險費 X 歲 ~70 歲 ( 含 ) 第一期保險費 X1.15 第一期保險費 X 歲 ( 含 ) 以上 第一期保險費 X1.01 第一期保險費 X 最高承保金額: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本險累計最高承保金額 : 美元 15 萬元, 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且每張保單之保額不得超過該張保單累計所繳保險費 之 20 倍 本險累計最高承保金額 : 美元 200 萬元, 15 足歲 ( 含 ) 以上 且每張保單之保額不得超過該張保單累計所繳保險費 之 20 倍 三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第一期保險費 : 不得低於美元 3,300 元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 每次交付之保險費不得低於美元 330 元 3.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 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分提領金額 ) 不得超過美元 200 萬元 4 繳費方式 : (1) 要保人得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採匯款方式彈性繳 (2) 約定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交首期保險費者,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 轉帳付款授權書, 且不受理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之申請 5 每張保單每次繳交保險費時, 皆需符合 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 之最低比率規範 如下 : 四 體檢規定 :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 15 足歲 ~40 歲 ( 含 ) 41 歲 ~70 歲 ( 含 ) 71 歲 ( 含 ) 以上死亡給付 保單帳戶價值 >=130% >=115% >=101% 1 本險以下表計算所得之金額,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 型別 新契約 有效契約 甲型 基本保額 - 第一期保險費 基本保額 保險金扣除額 保單帳戶價值 乙型 基本保額 基本保額 丙型 基本保額 第一期保險費 下列二者取其大 : 1. 基本保額 保險金扣除額 保單帳戶價 2. 保單帳戶價值 X( 保價乘數 -1) 丁型 基本保額 下列二者取其大 : 1. 基本保額 - 76-

78 2. 保單帳戶價值 X( 保價乘數 -1) 保價乘數表 :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 15 足歲 ~40 歲 ( 含 ) 41 歲 ~70 歲 ( 含 ) 71 歲 ( 含 ) 以上 保價乘數 130% 115% 101% 2 免體檢件若因核保需要, 核保單位得依情況照會被保險人體檢 3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得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申請增加保險金額, 但仍應 以申請當時之保險年齡計算體檢額度與體檢項目 4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繳交保險費或型別轉換而使淨危險保額增加時, 需檢具被保 險人之可保證明, 並應以申請當時之保險年齡計算體檢額度與體檢項目 5 本險與其他投資型保險及萬能壽險累計淨危險保額達等值新台幣 6,000 萬 ( 不含 ) 以上 者, 請先洽核保確認體檢項目及需提供之財務證明, 以加速核保流程 五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仍必須等於 100%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3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七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77-

79 ( 二 ) 愛豐收變額萬能壽險 (LTF01) 一 保險年齡 :0 歲至 8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新臺幣 30,000 元 ( 含 ) 以上且新契約投保時需符合下表條件 : 保險年齡 基本保額 ( 甲型 / 丙型 ) 基本保額 ( 乙型 / 丁型 ) 0 歲 ~40 歲 ( 含 ) 第一期保險費 X1.30 第一期保險費 X 歲 ~70 歲 ( 含 ) 第一期保險費 X1.15 第一期保險費 X 歲 ( 含 ) 以上 第一期保險費 X1.01 第一期保險費 X 最高投保金額: 保險年齡 基本保額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00 萬元, 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且每張保單之保額不得超過該張保單累計所繳保險費 之 20 倍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6,000 萬元, 15 足歲 ( 含 ) 以上 且每張保單之保額不得超過該張保單累計所繳保險費 之 20 倍 三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第一期保險費 : 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0 元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 每次交付之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 元 3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 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分提領金額 ) 不得超過新臺幣 6,000 萬元 4 繳費方式 : (1) 要保人得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採匯款方式彈性繳 (2) 約定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交第一期保險費者,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 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唯不受理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之申請 5 每張保單每次繳交保險費時, 皆需符合 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 之最低比率規範 如下 : 四 體檢規定 :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 15 足歲 ~40 歲 ( 含 ) 41 歲 ~70 歲 ( 含 ) 71 歲 ( 含 ) 以上 死亡給付 保單帳戶價值 >=130% >=115% >=101% 1 本險以下表計算所得之金額,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 型別 新契約 有效契約 甲型基本保額 - 第一期保險費 基本保額 保險金扣除額 保單帳戶價值 乙型 基本保額 基本保額 下列二者取其大 : 丙型基本保額 第一期保險費 1. 基本保額 保險金扣除額 保單帳戶價值 2. 保單帳戶價值 X( 保價乘數 -1) 丁型 基本保額 下列二者取其大 : 1. 基本保額 2. 保單帳戶價值 X( 保價乘數 -1) 保價乘數表 : - 78-

80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 15 足歲 ~40 歲 ( 含 ) 41 歲 ~70 歲 ( 含 ) 71 歲 ( 含 ) 以上 保價乘數 130% 115% 101% 2 免體檢件若因核保需要, 核保單位得依情況照會被保險人體檢 3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得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申請增加基本保額, 但仍應 以申請當時之保險年齡計算體檢額度與體檢項目 4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繳交保險費或型別轉換而使淨危險保額增加時, 需檢具被保 險人之可保證明, 並應以申請當時之保險年齡計算體檢額度與體檢項目 5 本險與其他投資型保險及萬能壽險累計淨危險保額達等值新台幣 6,000 萬 ( 不含 ) 以上 者, 請先洽核保確認體檢項目及需提供之財務證明, 以加速核保流程 五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必須等於 100%; 如有選擇外幣投資標的者, 需另填 要 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 且若單筆結匯金額大於等於新台幣五十萬元者, 要保 人需年滿 20 足歲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3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七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79-

81 ( 三 ) 豐碩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LTP01) 一 投保年齡 :0 歲至 75 歲 二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繳別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 首期月繳需繳交二個月 ) 2 最低 目標保險費 及 超額保險費 : 幣值單位: 新臺幣 目標保險費 超額保險費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定期超額保險費 單筆超額保險費 3,000 元 9,000 元 18,000 元 36,000 元 2,000 元 10,000 元 註 1. 月繳 = 年繳 12; 季繳 = 年繳 4; 半年繳 = 年繳 2 註 2. 月繳化目標保險費 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註 3. 超額保險費, 得選擇性繳交 3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分提領金額 ) 不得超過新臺幣 6,000 萬元 4 每張保單每次繳交保險費時, 皆需符合 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 之最低比率規範 :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 15 足歲 ~40 歲 ( 含 ) 41 歲 ~70 歲 ( 含 ) 71 歲 ( 含 ) 以上 死亡給付 保單帳戶價值 >=130% >=115% >=101% 5 繳費方式: (1) 匯款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如約定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交第一期保險費者, 不受理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 資日批註條款 之申請 三 投保金額 ( 以新臺幣萬元為單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3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新臺幣 6,000 萬元 3 每張保單之投保金額為 月繳化目標保險費 乘以下表計算後之金額且不得超過本險累 計最高投保金額 : 最低倍數 ( 月繳化 ) 投保年齡 15 歲足歲 ( 不含 ) 以下 15 足 ~30 歲 31~45 歲 46~50 歲 51~55 歲 56~60 歲 61~65 歲 66~70 歲 71~75 歲 男性 600 倍 500 倍 350 倍 300 倍 300 倍 300 倍 200 倍 200 倍 120 倍 女性 700 倍 550 倍 400 倍 300 倍 300 倍 300 倍 250 倍 250 倍 145 倍 最高倍數 ( 月繳化 ) 男性 1,667 倍 2,400 倍 1,450 倍 800 倍 600 倍 550 倍 380 倍 240 倍 150 倍 女性 1,667 倍 3,400 倍 1,950 倍 1,100 倍 700 倍 600 倍 550 倍 350 倍 150 倍 四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下表計算所得之金額,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 型別 新契約 有效契約 甲型 基本保額 - 第一期保險費 基本保額 保險金扣除額 保單帳戶價值 - 80-

82 乙型 基本保額 基本保額 丙型 基本保額 第一期保險費 下列二者取其大 : 1. 基本保額 保險金扣除額 保單帳戶價值 2. 保單帳戶價值 ( 保價乘數 -1) 丁型 基本保額 下列二者取其大 : 1. 基本保額 2. 保單帳戶價值 ( 保價乘數 -1) 保價乘數表 :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 15 足歲 ~40 歲 ( 含 ) 41 歲 ~70 歲 ( 含 ) 71 歲 ( 含 ) 以上 保價乘數 130% 115% 101% 2 免體檢件若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3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得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申請增加基本保額, 但仍應 以申請當時之保險年齡計算體檢額度與體檢項目 4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繳交保險費或型別轉換而使淨危險保額增加時, 需檢具被保 險人之可保證明, 並應以申請當時之保險年齡計算體檢額度與體檢項目 5 本險與其他變額萬能壽險 萬能壽險及傳統型壽險累計淨危險保額達等值新台幣 6,000 萬 ( 不含 ) 以上者需洽再保業務, 請先洽核保確認體檢項目及需提供之財務證明, 以加 速核保流程 五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必須等於 100%; 如有選擇外幣投資標的者, 需另填 要 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 且若單筆結匯金額大於等於新臺幣 50 萬元者, 要保人 需年滿 20 足歲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2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要保人 本人配偶 子女 一年期豁免保險費帳戶型健康保險附約 (ATWP) 安心首護一年期帳戶型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ATCA1) 一年期帳戶型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A)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帳戶型健康保險附約 ( 新 )(YHA) 一年期帳戶型意外傷害保險附約 (YAA)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81-

83 ( 四 ) 鑫富發變額萬能壽險 (LTF03) 一 投保年齡 :0 歲至 8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新臺幣 30,000 元 ( 含 ) 以上且新契約投保時需符合下表條件 : 投保年齡 基本保額 ( 甲型 ) 基本保額 ( 乙型 ) 0 歲 ~40 歲 ( 含 ) 第一期保險費 X1.30 第一期保險費 X 歲 ~70 歲 ( 含 ) 第一期保險費 X1.15 第一期保險費 X 歲 ( 含 ) 以上 第一期保險費 X1.01 第一期保險費 X 最高投保金額: 投保年齡 基本保額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00 萬元, 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且每張保單之保額不得超過該張保單累計所繳保險費 之 20 倍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9,000 萬元, 15 足歲 ( 含 ) 以上 且每張保單之保額不得超過該張保單累計所繳保險費 之 20 倍 三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第一期保險費 : 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0 元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 每次交付之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 元 3 每張保單每次繳交保險費時, 皆需符合 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 之最低比率規範 如下 :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 15 足歲 ~40 歲 ( 含 ) 41 歲 ~70 歲 ( 含 ) 71 歲 ( 含 ) 以上 死亡給付 保單帳戶價值 >=130% >=115% >=101% 4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分提領金額 ) 不得超過新臺幣 9,000 萬元 5 繳費方式 : (1) 要保人得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採匯款方式彈性繳 (2) 約定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交第一期保險費者,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 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唯不受理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之申請 四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下表計算所得之金額,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 型別新契約有效契約基本保額 - 第一期保險費基本保額 保險金扣除額 保單帳戶甲型價值乙型基本保額基本保額 2 免體檢件若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3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得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申請增加基本保額, 但仍應 以申請當時之保險年齡計算體檢額度與體檢項目 4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繳交保險費或型別轉換而使淨危險保額增加時, 需檢具被保 險人之可保證明, 並應以申請當時之保險年齡計算體檢額度與體檢項目 5 本險與其他變額萬能壽險及萬能壽險累計淨危險保額達等值新台幣 6,000 萬 ( 不含 ) 以 - 82-

84 上者需洽再保業務, 請先洽核保確認體檢項目及需提供之財務證明, 以加速核保流程 五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必須等於 100%; 如有選擇外幣投資標的者, 需另填 要 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 且若單筆結匯金額大於等於新台幣五十萬元者, 要保 人需年滿 20 足歲 六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一年期手術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YSA) 一年期新住院日額型健康保險附約 (YHC)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3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83-

85 ( 五 ) 鑫富發外幣變額萬能壽險 (LFF02) 一 本險 約定外幣 限 :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需擇一約定 二 投保年齡 :0 歲至 80 歲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約定外幣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基本保額 1,000 元 1,100 元 750 元 註. 新契約投保時需同時符合下表條件 : 投保年齡 基本保額 ( 甲型 ) 基本保額 ( 乙型 ) 0 歲 ~40 歲 ( 含 ) 第一期保險費 X1.30 第一期保險費 X 歲 ~70 歲 ( 含 ) 第一期保險費 X1.15 第一期保險費 X 歲 ( 含 ) 以上 第一期保險費 X1.01 第一期保險費 X 最高投保金額: 約定外幣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基本保額 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15 萬元 16 萬元 12 萬元 15 足歲 ( 含 ) 以上 300 萬元 320 萬元 225 萬元 註 1. 每張保單之保額不得超過該張保單累計所繳保險費之 20 倍 註 2. 本險各 約定外幣 之投保金額需合併累算 :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 限等值新臺幣 500 萬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 限等值新臺幣 9,000 萬元 四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最低保險費: 約定外幣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第一期保險費 3,300 元 3,600 元 2,500 元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330 元 360 元 250 元 2 每張保單每次繳交保險費時, 皆需符合 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 之最低比率規範 如下 :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 15 足歲 ~40 歲 ( 含 ) 41 歲 ~70 歲 ( 含 ) 71 歲 ( 含 ) 以上 死亡給付 保單帳戶價值 >=130% >=115% >=101% 3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約定外幣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累計所繳保險費 300 萬元 320 萬元 225 萬元 且本險各 約定外幣 之累計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份提領金額 ) 不得超過等值 新臺幣 9,000 萬元 4 繳費方式: (1) 要保人得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採匯款方式彈性繳 (2) 約定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交第一期保險費者,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 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唯不受理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之申請 - 84-

86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下表計算所得之金額,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 型別新契約有效契約基本保額 - 第一期保險費基本保額 保險金扣除額 保單帳戶甲型價值乙型基本保額基本保額 2 免體檢件若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3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得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申請增加基本保額, 但仍應 以申請當時之保險年齡計算體檢額度與體檢項目 4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繳交保險費或型別轉換而使淨危險保額增加時, 需檢具被保 險人之可保證明, 並應以申請當時之保險年齡計算體檢額度與體檢項目 5 本險與其他變額萬能壽險及萬能壽險累計淨危險保額達等值新台幣 6,000 萬 ( 不含 ) 以 上者, 請先洽核保確認體檢項目及需提供之財務證明, 以加速核保流程 六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必須等於 100% 七 其他規定 : 1 本投保規則所提及須換算為新臺幣之各項規定, 其匯率換算基礎 : 約定外幣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換算新臺幣匯率基礎 1:30 1:28 1:40 註. 換算新臺幣匯率基礎爾後如有顯著異動者, 將另行調整之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4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85-

87 ( 六 ) 享樂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UFL) 一 投保年齡及最低 / 最高投保金額 : 幣值單位: 新臺幣 原始投保金額型別投保年齡最低投保金額 (*) 最高投保金額甲型 15 足歲至 80 歲 10 萬 1 億 0 歲至未滿 15 足歲 10 萬 500 萬乙型滿 15 足歲至 80 歲 10 萬 1 億丙型 15 足歲至 60 歲 10 萬 2,000 萬 15 足歲至 60 歲 10 萬 3,000 萬丁型 61 歲至 80 歲 10 萬 600 萬 註 : *1 上表之最低/ 最高投保保額仍須符合保險費 / 保額之倍數規定 2 各年齡層之最高投保保額, 需符合上述表列最高投保保額, 另需依身份 職業 體況 財務 保險利益等決定最高可投保保額 二 丙型之 每年增加保額 及 保額增加年期 : 1 限投保丙型者適用且須於要保書內約定 2 每年增加保額: 千元為單位, 最低不低於 1 萬元, 最高不超過原始投保金額之 15%, 累計歷年之增加保額以原始投保金額之二倍為上限 3 保額增加年期: 可約定 年期 或 保險年歲, 但二者只得擇一選擇 當選擇保險年歲時, 以不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六十歲為上限 ( 六十歲不增加 ) ( 保額至填寫之 保險年歲 即停止增加 ) 三 丁型投保規定 : 1 約定之超額保險費每期最低為 1,000 元, 約定之年繳化超額保險費最高為目標保險費之 10 倍 2 單筆的未約定超額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所繳交約定目標保險費及超額保險費以外, 不定時額外繳交之保險費 要保人繳交時, 若因單筆的未約定超額保險費的投入導致淨危險保額提高, 須以書面向保全科申請, 同時提供被保險人的健康證明, 並經公司審核同意後方能繳交 四 保險費規定 : 1 目標保險費/ 超額保險費 : (1) 年繳化目標保險費及超額保險費均應為 12 的倍數 (2) 定期超額保險費需符合最低每期新臺幣 1,000 元 (3) 不定期超額保險費, 金額最低為新臺幣 1,000 元 2 每期保險費: (1) 應依所選擇之繳費方式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 繳足整期之保費 ( 含目標保險費 超額保險費及附約保險費 ) ( 月繳件首期應繳交 2 個月保費 ) - 86-

88 (2) 依繳費方式需符合每期最低目標保險費規定 : 繳費方式 每期最低目標保險費 年繳 12,000 半年繳 6,000 季繳 3,000 月繳 1,000 3 保額與保險費之倍數關係: (1) 最低保費 / 最高保費 : 目標保險費至少不低於最低保險費且不超過最高保險費 (2) 保險費繳交之限制, 甲型 乙型 丙型需符合保險金額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 如下 : 被保險人當時之到達年齡 15 足歲 ~40 歲 ( 含 ) 以下 歲 ~70 歲 71 歲 ( 含 ) 以上 保險金額 / 預估保單帳戶價值 130% 115% 101% * 上述 保險費 為每張保單所繳之 目標保險費 超額保險費 (3) 要保人所繳之本契約保險費包含目標保險費與超額保險費 首期保險費不得低於要保人投保時的投保金額乘以單位最低保險費率 (4) 甲 乙型各期累計之最高本契約保險費扣除部份提領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 1 億元, 丙 丁型各期累計之最高本契約保險費扣除部份提領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 6,000 萬元 五 不承保情形 : 1 未滿 15 足歲被保險人不受理次標準體 2 丙型 丁型不受理次標準體 3 其餘同一般壽險之規定 六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意外傷害保險附約 (ADD+HMR+HMI) 新世紀醫療保險附約 (HI)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YHB) 一年期新住院日額型健康保險附約 (YHC) 一年期手術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YS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一年期二至六級殘豁免保險費健康保險附約 (WPB)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七 體檢規定 : 1 甲型 乙型及丁型體檢保額計算如下 : 體檢保額 = 投保保額 X1 倍 2 丙型體檢保額計算如下 : 體檢保額 = 投保保額 X1.6 倍

89 3 本險須與其他險種之有效保單合併計算體檢保額 八 繳別 : 年 半年 季 月繳 ( 月繳件首期應繳交 2 個月, 含目標保險費 超額保險費及 附約保險費 ) 九 繳費管道 : 首期保險費 : 匯款 郵政劃撥 信用卡 ( 超額保險費不適用 ) 支票 (20 天內 ) 續期保險費 : 自動轉帳 信用卡 ( 超額保險費不適用 ) 自行繳費 ( 匯款 郵政劃撥 ) 即期 支票 定期超額保險費限自動轉帳, 不定期超額保險費限匯款 十 其他規定 : 適用 不適用 1 集體投保彙繳保費折扣 2 生命尊嚴批註條款 (15 足歲至 64 歲被保險人適用 ) 3 海外平安卡 4 定期定額提領批註條款 十一 其他上述未予規範之事項, 仍依現行投保規則之規定辦理 - 88-

90 變額年金保險 ( 一 ) 愛豐收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FVA01) 一 保險年齡 :0 歲至 70 歲 二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第一期保險費: 不得低於美元 3,300 元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每次交付之保險費不得低於美元 330 元 3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於年金累積期間內, 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分提領金額 ) 不得超過美元 200 萬元 4 繳費方式: (1) 要保人得於累積期間內採匯款方式彈性繳 (2) 約定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交首期保險費者,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且不受理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之申請 三 累積期間至少 10 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 10 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之任一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惟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為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70 歲之保單週年日 3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61 歲 ( 含 ) 以上者, 要保人必須於累積期間屆滿後至 80 歲之區間, 選擇一保單週年日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四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五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仍必須等於 100%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3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七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89-

91 ( 二 ) 愛豐收變額年金保險 (ATF01) 一 保險年齡 :0 歲至 70 歲 二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第一期保險費: 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0 元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每次交付之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 元 3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於年金累積期間內, 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分提領金額 ) 不得超過新臺幣 6,000 萬元 4 繳費方式: (1) 要保人得於年金累積期間內採匯款方式彈性繳 (2) 約定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交第一期保險費者,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唯不受理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之申請 三 累積期間至少 10 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 10 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之任一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唯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為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70 歲之保單週年日 3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61 歲 ( 含 ) 以上者, 要保人必須於累積期間屆滿後至 80 歲之區間, 選擇一保單週年日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四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五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仍必須等於 100% 如有選擇外幣投資標的者, 需另填 要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 且若單筆結匯金額大於等於新台幣五十萬元者, 要保人需年滿 20 足歲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3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七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90-

92 ( 三 ) 鑫富發變額年金保險 (ATF03) 一 投保年齡 :0 歲至 70 歲 二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第一期保險費 : 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0 元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 每次交付之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 元 3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 於年金累積期間內, 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分提領金額 ) 不得超 過新臺幣 9,000 萬元 4 繳費方式 : (1) 要保人得於年金累積期間內採匯款方式彈性繳 (2) 約定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交第一期保險費者,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 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且不受理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之申請 三 年金累積期間至少 10 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 10 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之任一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惟不得 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為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70 歲之保單週 年日 3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61 歲 ( 含 ) 以上者, 要保人必須於累積期間屆滿後至 80 歲之區間, 選擇一保單週年日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四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五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必須等於 100%; 如有選擇外幣投資標的者, 需另填 要 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 且若單筆結匯金額大於等於新台幣五十萬元者, 要保 人需年滿 20 足歲 六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一年期手術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YSA) 一年期新住院日額型健康保險附約 (YHC)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3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八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91-

93 ( 四 ) 鑫富發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AFF04) 一 本險 約定外幣 限 :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需擇一約定 二 投保年齡 :0 歲至 70 歲 三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最低保險費: 約定外幣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第一期保險費 3,300 元 3,600 元 2,500 元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330 元 360 元 250 元 2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約定外幣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累計所繳保險費 300 萬元 320 萬元 225 萬元 於年金累積期間內, 本險各 約定外幣 之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分提領金 額 ) 不得超過等值新臺幣 9,000 萬元 3 繳費方式: (1) 要保人得於年金累積期間內採匯款方式彈性繳 (2) 約定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交第一期保險費者,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 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唯不受理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之申請 四 年金累積期間至少 10 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 10 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之任一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唯不得 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為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70 歲之保單週 年日 3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61 歲 ( 含 ) 以上者, 要保人必須於累積期間屆滿後至 80 歲之區間, 選擇一保單週年日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五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六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必須等於 100% 七 其他規定 : 1 本投保規則所提及須換算為新臺幣之各項規定, 其匯率換算基礎 : 約定外幣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換算新臺幣匯率基礎 1:30 1:24 1:40 註. 換算新臺幣匯率基礎爾後如有顯著異動者, 將另行調整之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4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八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92-

94 ( 五 ) 飛揚中國人民幣變額年金保險 (AFF02) 一 保險年齡 :0 歲至 70 歲 二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最低保險費: 幣別人民幣 (CNY) 第一期保險費 20,000 元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2,000 元 2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於年金累積期間內, 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分提領金額 ) 不得超過人民幣 1,200 萬元 3 繳費方式: 要保人得於累積期間內採匯款方式彈性繳 三 年金累積期間至少 10 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 10 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之任一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唯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為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70 歲之保單週年日 3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61 歲 ( 含 ) 以上者, 要保人必須於累積期間屆滿後至 80 歲之區間, 選擇一保單週年日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四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五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仍必須等於 100%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3 本險得申請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請另填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申請書 七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93-

95 ( 六 ) 全利中國人民幣變額年金保險 (AFF07) 一 保險年齡 :0 歲至 70 歲 二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最低金額 : (1) 第一期保險費 : 不得低於人民幣 20,000 元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 每次交付之保險費不得低於人民幣 2,000 元 (3) 若約定第一期之後保險費以定期定額方式繳交者, 各繳別最低保險費如下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人民幣 2,000 元 人民幣 6,000 元 人民幣 12,000 元 人民幣 24,000 元 2 本險累積所繳保險費 : 於年金累積期間, 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部分提領金額 ) 不得超過 人民幣 1,200 萬元 3 繳費方式 : (1) 匯款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以定期定額方式繳交者 : 限自動轉帳 三 年金累積期間至少 10 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 10 保單週年日屆滿及其後之任一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惟 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以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70 歲之保單週 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3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61 歲 ( 含 ) 以上者, 要保人必須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至 80 歲之區 間, 選擇任一保單週年日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四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五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應等於 100%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3 本險得申請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請另填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 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申請書 4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七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94-

96 ( 七 ) 愛美利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AFF08) 一 投保年齡 :0 歲至 74 歲 二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1 最低金額 : (1) 第一期保險費 : 不得低於 3,300 美元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 每次交付之保險費不得低於 330 美元 (3) 若約定第一期之後保險費以定期定額方式繳交者, 各繳別最低保險費如下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330 美元 990 美元 1,980 美元 3,960 美元 2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 : 於年金累積期間內, 累積已繳保險費 ( 扣除累積部分提領金額 ) 不 得超過 500 萬美元 3 繳費方式 : (1) 匯款 (2) 第一期之後保險費以定期定額方式繳交者 : 限自動轉帳 三 年金累積期間至少 6 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 6 保單週年日屆滿及其後之任一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惟 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以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70 歲之保單週 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3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65 歲 ( 含 ) 以上者, 要保人必須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至 80 歲之區 間, 選擇任一保單週年日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四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五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應等於 100% 六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3 本險得申請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請另填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 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申請書 4 美國籍 加拿大籍及日本籍人士, 因該國稅法規定不得為要保人 七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95-

97 ( 八 ) 大發鴻利變額年金 (VAD) 一 新契約受理文件 : 1 大發鴻利變額年金保險要保書 ( 含重要事項告知書 結匯授權書 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 2 建議書 ( 含投保內容及費用明細表 ) 3 蒐集 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二 承保年齡及保險費規定 : 幣值單位: 新臺幣 累積最高本契約保險費 承保年齡 最低第一期最低定期保險費 ( 含第一期保險費 定期保險保險費 / 不定期保險費費及不定期保險費總和, 扣 除部份提領金額 ) 0 歲至 74 歲 30 萬元 1 萬元 1 億元 1 第一期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投保本契約時所交付之金額, 第一期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 幣 30 萬元 2 定期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年金累積期間以書面申請定期繳交的保險費, 每次繳交不得 低於新臺幣壹萬元 3 定期保險費 : 新契約件可於 要保書 約定定期保險費金額, 續期保件則請以 契約 內容變更通知書 約定定期保險費金額 繳別限月繳, 續期繳費限自動轉帳 三 繳費方式 : 躉繳 幣別 : 限新臺幣且受理時需同時繳足保費 四 繳費管道 : 1 第一期保險費 : 匯款 郵政劃撥 即期支票 2 定期保險費 : 限自動轉帳, 限月繳 ( 首期需繳交 2 個月保險費 ) 五 要保人規定 : 若要 / 被保險人為同一人, 只要年滿 7 足歲, 得為要保人 若要保人未滿 20 足歲需經法定 代理人簽署同意, 並因結匯需要請務必於結匯授權書填寫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字號及出生 年月日 六 醫務規定 : 免健康告知, 免體檢 七 附約附加規定 : 不可附加任何附約 八 年金給付相關規定及要保書填寫注意事項 : 1 應於要保書上選擇 年金給付開始日 年金給付開始日即為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翌日 年金累積期間 : 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算至年金給付開始日前一日之期間, 年金累積期間 不得少於六年且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八十歲之保單週年日 2 應於要保書選擇年金累積期間屆滿給付方式, 可選擇 年金累積期滿保單帳戶價值 或 年金給付 ( 二擇一 ) - 96-

98 3 本契約提供之附表三第一類投資標的如有資產撥回時,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選擇下列之一方式給付 : 現金給付 或 累積單位數 4 投入 宏利萬利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之投資比例以 5% 為限 九 其他規定 : 1 本險種不適用 集體投保彙繳保件施行辦法 生命尊嚴批註條款及海外平安卡之發放資格 2 其他上述未予規範之事項, 仍依現行投保規則之規定辦理 - 97-

99 ( 九 ) 新雙帳戶變額年金 (VAF) 一 新契約受理文件 : 1 新雙帳戶變額年金保險要保書 ( 含重要事項告知書 結匯授權書 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 2 建議書( 含投保內容及費用明細表 ) 3 蒐集 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二 保險費規定 : 月繳 最低基本帳戶目標保險費 5,000 元 幣值單位: 新臺幣 累計最高保險費 ( 含基本帳戶目標保險費 累積帳戶最低超額保險費目標保險費及超額保險費扣除部份提領金額 )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15,000 元 30,000 元 60,000 元 1 萬元 3 億元 1 基本帳戶保險費 係指契約生效日起兩年內預定每年投入基本帳戶之金額, 要保人可選 擇繳費方式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 繳交 要保人不得申請調整基本帳戶保險費 2 累積帳戶目標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自本契約生效日起兩年後之年金累積期 間預定每年投入累積帳戶之金額, 要保人須繳足基本帳戶目標保險費後始得繳交累積帳戶 目標保險費 累積帳戶目標保險費繳交金額 收費管道及繳別將與基本帳戶目標保險費相 同 要保人得申請調整累積帳戶目標保險費, 惟調整後之金額不得高於基本帳戶目標保險 費, 亦不得低於本公司最低保險費規定 3 每次所繳交之超額保險費不得低於新台幣 10,000 元 繳交 超額保險費 時, 須先補足 已經過保單年度 ( 包括當期 ) 未繳交之各期基本帳戶目標保險費及累積帳戶目標保險費 4 年繳化基本帳戶目標保險費 累積帳戶目標保險費 定期超額保險費均應為 12 的倍數, 且需符合最低每期新臺幣 10,000 元 三 年金累積期間及承保年齡 : 年金累積期間 承保年齡 0 歲 ~74 歲 0 歲 ~70 歲 0 歲 ~65 歲 0 歲 ~60 歲 四 繳費方式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 月繳件, 首期應繳交 2 個月保險費 ) 五 繳費管道 : 首期保險費 : 匯款 郵政劃撥 信用卡 支票 (20 天內 ) 續期保險費 : 自動轉帳 自行繳費 即期支票 ( 非年繳件, 限自動轉帳 ) 定期超額保險費 : 限自動轉帳 不定期超額保險費 : 限匯款 - 98-

100 六 要保人規定 : 若要 / 被保險人為同一人, 只要年滿 7 足歲, 得為要保人 若要保人未滿 20 足歲需經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 並因結匯需要請務必於結匯授權書填寫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 七 醫務規定 : 免健康告知, 免體檢 八 附約附加規定 : 不可附加任何附約 九 年金給付相關規定及要保書填寫注意事項 : 1 應於要保書中選擇 年金累積期間 用以計算年金給付開始日, 年金給付開始日為契約生效日加上年金累積期間之年期後的保單週年日, 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八十歲之保單週年日 2 應於要保書中選擇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申請年金累積期滿保單帳戶價值或年金給付 ( 二擇一 ) 十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適用集體投保彙繳保件施行辦法 生命尊嚴批註條款 海外平安卡之發放資格 2 其他上述未予規範之事項, 仍依現行投保規則之規定辦理 - 99-

101 十 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 一 申請時間 : 投保本公司投資型適格商品時, 要保人得隨同要保書一併提出申請 二 注意事項 : ( 一 ) 申請時需填具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第一次投資日批註條款申請書 ( 二 ) 經審核有下列任一情況者, 即不受理本項申請 : 1 同一要保人已承保具本批註條款之保單, 於契約撤銷期間內累計保險費達等值新台幣 300 萬元 ( 不含 ) 以上者, 未依下列分層負責權限表經所屬業務單位有權人員特案簽核審查及 核准者 : 單位: 等值新台幣 同一要保人累計保險費金額分層負責權限表 科級主管 部門主管 處長 功能長 300 萬元 ( 含 ) 以下 不需特案簽核 300 萬元 ~1,000 萬元 ( 含 ) 1,000 萬元 ~3,000 萬元 ( 含 ) 3,000 萬元以上 : 特案簽核審查 : 特案簽核核准 2 符合下述任一條件者 : (1) 同一個要保人在六個月內就具有本批註條款之保單, 行使契約撤銷權 2 件 ( 含 ) 以上且於爾 後六個月內再提出申請本批註條款者 (2) 同一業務人員招攬具有本批註條款之保單在三個月內 ( 保單受理日 ) 契撤件達 5 件者 (3) 同一銀行或保經 / 保代公司於上一季具有本批註條款之保單, 其保單簽收回條逾 14 個曆日 天未簽回比例達 10%( 含 ) 以上者 (4) 屬於商品檢視會議中提報之名單者 ( 三 ) 於契約撤銷期間, 每次所繳交之保險費亦適用前述之規定 三 本批註條款目前適用商品, 請詳各投資型商品投保規則規範

102 十一 投保金額限制規定 一 投保金額限制 : 下列限額, 將依被保險人財務狀況及投保同業情形予以彈性調整, 且仍需受各商品之最高及最低投保金額規範, 特殊身份及職業仍需符合特殊身份規定及危險職業投保金額限額表之額度 1.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 累計醫療日額與壽險 ( 含年金險 ) 累計額度合併考量, 可其投保限額如下 : 壽險及年金險主 附約累計總保額 最高限額 500 萬以下 6,000 元 501 萬 ~1,000 萬 8,000 元 1,001 萬以上 10,000 元 2.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保險, 於本公司僅受理 1 張 ( 含有效契約 ) 3. 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 :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手術醫療主 附約, 累計投保金額最高以 5,000 元為限 ( 但累計 YSA 時, 則可至 6,000 元 ) 4.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本公司癌症險主 附約, 累計有效契約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最高不得超 過 10,000 元 5.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本公司傷害險主 附約, 累計投保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下述規範 : 6.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於本公司僅受理 1 張 ( 含有效契約 ) 且限額最 低 1 萬元, 最高不得超過 20 萬元 二 其他特殊身份規定 : 項目壽險傷害險住院 / 手術醫療險 外籍勞工 萬元 ( 限一年期傷害險主約 ) - 外籍人士 2,000 萬元 1,000 萬元 3,000 元 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學生 500 萬元 200 萬元 一般規範 15 足歲 ( 含 ) 以上學生家庭主婦 無業 退休人士 職業分類傷害險累計投保金額含同業累計 200 萬元 ( 未滿 15 足歲 ) 一 ~ 三 3,000 萬元四 1,000 萬元五 ~ 六 500 萬元 1,000 萬元 500 萬元 一般規範

103 十二 健康險主約 ( 一 ) 愛心安防癌保險 (QRCA) 一 投保年齡 : 1 最低投保年齡 :15 足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10 年期 :59 歲 /15 年期 :55 歲 /20 年期 :5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承保金額 : 新臺幣 10 萬元 2 最高累計承保金額 : 新臺幣 300 萬元 3 針對單一被保險人於本公司投保 QRC 系列防癌險商品最高累計投保金額為新臺幣 600 萬元 三 保險費繳納規定 : 1 每期保險費不得低於新台幣 1,000 元 2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繳費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 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四 體檢規定 : 1 本險原則上免體檢 2 若為 B 型肝炎 C 型肝炎帶原者或有肝功能異常紀錄者, 需作肝功能檢查 ( 項目須含 SGOT SGPT ALK-P 三項,45 歲以上者須加檢 AFP, 有酒精性肝炎紀錄者須加檢 r-gt) 3 若有需要, 核保人員得要求被保險人體檢或提出其他可保性證明文件 五 外籍人士投保規定 : 1 限歐 美籍人士 2 繳費年期 : 限 10 年期 3 投保金額 : 限新台幣 50 萬元 4 外籍人士居留期間及應檢附證明文件之規範比照現行外籍人士承保規定辦理 六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104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七 本險不受理投保之常見疾病如下 : 1 精神病 2 癲癇 3 心肌梗塞 4 癌症現症及既往症 5 肝硬化 6 巴金森氏症 7 腦中風 8 阿爾茲海默氏病 9 高血壓或糖尿病病患且 BMI>=30 10 第一型糖尿病( 胰島素依賴型 ) 11 血壓值收縮壓 >=150mmHg 或舒張壓 >=100mmHg 者 12 痛風現症且已致成關節受損 僵硬 變形 13 大腸瘜肉現症及既往症 14 口腔黏膜出現白斑或纖維化者 15 不明原因乳房腫塊 16 六個月內有腦震盪病史者 八 職業投保限制 : 1 職業等級屬適用特殊承保限制者( 註 ) 例如: 軍機飛行人員 海軍艦艇人員 航運 ( 客貨 / 油 / 郵 / 貨櫃輪 ) 的船長及輪機長及船員 等, 最高投保金額限新台幣 50 萬元整 2 職業等級為拒保類者( 註 ) 例如: 遠洋及近海漁船船員 輕型機 ( 載客人數 20 人以下 ) 及直昇機之空勤人員 特種兵 ( 傘兵 陸戰隊 水中爆破兵 蛙人... 等 ) 特技演員... 等, 不予承保 ( 註 相關職業請詳職業分類表 ) 九 其他規定 : 1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2 電話線上確認訂立契約件要/ 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且年滿 20 歲 3 其他疾病或缺陷需評估其對本險之危險程度後, 再決定承保與否或承保條件 十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05 ( 二 ) 珍愛佳人婦女終身保險 (FHL)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15 足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60 歲 二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 /15 年期 /20 年期 三 承保金額 : 1 最低承保金額: 新台幣 100,0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承保金額: 新台幣 10,000,000 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單獨累算, 保險金額達新台幣 500 萬元 ( 不含 ) 以上者一律體檢, 其體檢項目為 : 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胸部 X 光 2 若為 B 型肝炎 C 型肝炎帶原者或有肝功能異常紀錄者, 需作肝功能檢查 ( 項目須含 SGOT SGPT ALK-P 三項,45 歲以上者須加檢 AFP, 有酒精性肝炎紀錄者須加檢 r-gt) 3 告知異常件, 核保單位得依其告知內容, 要求其他相關之體檢項目 七 本險可附加附約 :( 限主契約被保險人附加 ) 附約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本人

106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限女性投保 3 本險不受理外籍人士投保 4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07 ( 三 )GoFun 心終身醫療保險 ( 新 )(PHI5)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承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承保年齡: 繳費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承保年齡 65 歲 60 歲 二 承保金額 : 1 最低承保金額 : 新臺幣 5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承保金額 : 新臺幣 3,000 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本險須與其他健康醫療險日額累算, 並以投保金額作為累算標準 : 公司累計之承保金額及特殊身份及職業仍需符合投保金額限制 特殊身份規定及危險職業投 保金額限額表之額度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投保金額與公司帳戶型醫療險 ( 如 :PHI PHI2~PHI8 QLHA 等商品 ) 合併累算達新 臺幣 3,000 元 ( 不含 ) 以上者, 一律需作體檢, 其體檢項目為 : 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靜式心電圖 2 有關體檢累計額度及項目, 請詳 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3 B 型肝炎 C 型肝炎帶原者或有肝功能異常紀錄者, 須作 : 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肝功能檢查 ( 項目須含 SGOT SGPT ALK-P 三項,45 歲以 上者須加檢 AFP, 有酒精性肝炎紀錄者須加檢 r-gt) 4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身份別 : 附約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YHB02) 殘廢保險附約 (RDM)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說明 RDM 保額上限 :PHI 保額之 500 倍

108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HNRB 最高限計劃三且不得大於主契約保額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限日額 500 倍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2 職業等級為拒保類, 申請本險者, 一律不予受理 3 懷孕婦女投保本險之相關規定 :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住院及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均不予附加, 須 待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已懷孕婦女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該次 妊娠所導致之理賠 九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09 ( 四 ) 健康增額防癌保本保險 (QRC3) 一 投保年齡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50 歲 二 繳費年期 :20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新臺幣 10 萬元 2 本險最高累計投保金額: 新臺幣 300 萬元 3 針對單一被保險人於本公司投保 QRC 系列防癌險商品最高累計投保金額為新臺幣 60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及保險費繳納規定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4 每期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 元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原則上免體檢 2 若為 B 型肝炎 C 型肝炎帶原者或有肝功能異常紀錄者, 需作肝功能檢查 ( 項目須含 SGOT SGPT ALK-P 三項,45 歲以上者須加檢 AFP, 有酒精性肝炎紀錄者須加檢 r-gt) 3 若有需要, 核保人員得要求被保險人體檢或提出其他可保性證明文件 七 外籍人士投保規定 : 1 限歐 美籍人士 2 投保金額: 限新臺幣 50 萬元 3 外籍人士居留期間及應檢附證明文件之規範比照現行外籍人士承保規定辦理 八 職業投保限制 : 1 職業等級屬適用特殊承保限制者( 註 ) 例如: 軍機飛行人員 海軍艦艇人員 航運 ( 客貨 / 油 / 郵 / 貨櫃輪 ) 的船長及輪機長及船員 等, 最高投保金額限新台幣 50 萬元整 2 職業等級為拒保類者( 註 ) 例如: 遠洋及近海漁船船員 輕型機 ( 載客人數 20 人以下 ) 及直昇機之空勤人員 特種兵 ( 傘兵 陸戰隊 水中爆破兵 蛙人... 等 ) 特技演員... 等, 不予承保 ( 註 相關職業請詳職業分類表 )

110 九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開放附加附約 3 電話線上確認訂立契約件要/ 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且年滿 20 歲 4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11 ( 五 ) 五年定期 123 重大疾病保險 (DD123) 一 投保年齡 :15 足歲至 60 歲, 但續保時之年齡最高為 7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新臺幣 5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新臺幣 300 萬元 三 繳別及保險費繳交限制 : 1 繳別: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2 保險費繳交限制( 主 附約保費合計 ): 每期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 元且年繳化保險費不得低於新臺幣 6,000 元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 2 倍投保金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可附加下述附約 : 1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SPAR) 2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SDDR) 3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SMRC/SMRD* 同一份保單僅能二擇一投保 ) 4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HNRB) 5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NHIR) 6 各附約僅限主契約被保險人附加, 其附加規定同現行核保規定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被保險人所從事之職業屬於職業分類表上拒保類者, 本險不予承保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12 ( 六 ) 健健美美元終身防癌保本保險 (URC1) 一 投保年齡 : 1 最低投保年齡:15 足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60 歲 二 繳費年期 :20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美元 3,000 元 2 最高累計投保金額: 美元 100,000 元 3 針對單一被保險人於本公司投保本險及 QRC 系列防癌險商品最高累計投保金額以等值新臺幣 600 萬元為限 ( 匯率 =1:30)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及保險費繳納規定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若為 B 型肝炎 C 型肝炎帶原者或有肝功能異常紀錄者, 需作肝功能檢查 ( 項目須含 SGOT SGPT ALK-P 三項,45 歲以上者須加檢 AFP, 有酒精性肝炎紀錄者須加檢 r-gt) 2 若有需要, 核保人員得要求被保險人體檢或提出其他可保性證明文件 七 外籍人士投保規定 : 1 限歐 美籍人士 2 投保金額: 限美元 15,000 元 3 外籍人士居留期間及應檢附證明文件之規範比照現行外籍人士承保規定辦理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開放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4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13 ( 七 ) 窩心 200 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 (LTC1)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15 足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 繳費 10 年期 :65 歲 繳費 15 年期 :60 歲 繳費 20 年期 :55 歲 二 繳費年期 :10 年期 15 年期及 20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0 萬元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投保金額的 100 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附約附加規定請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其他規定 : 本險無次標費率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14 ( 八 ) 實支實付醫療健康保險 (NHB) 一 投保年齡 :0-65 歲 (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 二 投保計劃別 : 計劃二 ( 日額 1,000 元 )/ 計劃三 ( 日額 1,500 元 )/ 計劃四 ( 日額 2,000) 幣別: 新台幣 / 元 計劃別 計劃二 計劃三 計劃四 (*)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 ( 最高給付 365 天 ) 1,000 1,500 2,000 醫院各項雜費及外科手術費保險金限額 5 萬 6 萬 7 萬 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限額 ,000 三 繳費方式 : 年 半年 季 月繳 ( 月繳件, 首期應繳交 2 個月保險費 ) 四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 且約定續期繳費方式為金融機構轉帳, 並同時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者,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 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本險須與其他健康醫療險日額累算, 並以投保金額作為累算標準 : 1 公司累計之承保金額及特殊身份及職業仍需符合投保金額限制 特殊身份規定及危險職 業投保金額限額表之額度 2 醫療險以附約方式成立者, 投保計劃別 3 以上 ( 不含 ) 之附約醫療險保險費合計須小於或 等於主契約保險費 六 體檢規定 : 1 有關體檢累計額度及項目, 請詳 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2 B 型肝炎 C 型肝炎帶原者或有肝功能異常紀錄者, 須作 : 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肝功能檢查 ( 項目須含 SGOT SGPT ALK-P 三項,45 歲以 上者須加檢 AFP, 有酒精性肝炎紀錄者須加檢 r-gt)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身份別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說明 殘廢保險附約 (RDM) RDM 保額上限 :NHB 日額之 500 倍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 YHB 最高限計劃三且不得大於 附約 ( 新 )(YHB02) 主契約保額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 註 1)

115 (YCA)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註 1 NHB 申請附加 YCA,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最高以 6 萬元為限 NHIR 最高限計劃三且不得大於主契約保額 主被保險人已投保終身型壽險 ( 需為有效保單 ) 且已過保單猶豫期者, 可受理 NHB+YCA 新客戶購買本公司之終身型壽險暨 NHB+YCA 時, 終身型壽險須先被承保,NHB+YCA 始有核保審查之資格 若同時申請投保之終身型壽險保單於猶豫期辦理契約撤銷者, 公司將調查契撤原因及招 攬過程, 必要時將研擬限制購買之規定 註 2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八 公司得視客戶之投保動機 職業 收入 理賠紀錄 同業投保狀況等因素要求提供財 務資料, 並保留承保與否及可承保額度之權利, 醫療險日額累計最高以不超過日所得為原 則 九 其他規定 : 1 投保本險可不受限於最低保費規定 2 同一被保險人僅限投保 ( 含續保 ) 本險一張 3 同一被保險人若已投保本險, 其保單狀態為停效但仍可辦理復效時, 則無法再承保本險 新件 4 同一被保險人若已投保本險, 於續保寬限期間內恕無法再承保本險新件, 若保戶已書面 申請原 NHB 保單不再續保時則不在此限 5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保險, 於本公司僅受理 1 張 ( 含有效契約 ) 6 本險不適用 集體投保彙繳保件 保費折扣 7 本險不適用海外緊急援助服務 8 本險不適用生命尊嚴批註條款 (LNB) 9 懷孕婦女投保之相關規定 :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住院及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均不予附加, 須待 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已懷孕婦女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該次 妊娠所導致之理賠 十 保全規則 1 因商品特性, 無法提供險種轉換服務 2 約定月繳者, 續期保險費未繳以致保單停效時, 應於保險期間屆滿前辦理復效, 逾保險 期效力即為終期, 無法辦理復效 3 續保保險費 ( 每年續保時所應繳交的第一期保險費 ) 未繳時, 因屬一年期主約, 已屆滿該 保險期間, 保單效力即為終期, 無法辦理復效

116 4 其他保全規定同一般傳統醫療險 十一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17 ( 九 )Go 實在醫療帳戶終身健康保險 (PHS)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15 足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 20 年期 65 歲 繳費 30 年期 55 歲 二 繳費年期 :20 年期及 30 年期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計劃一 ( 新臺幣 10 萬元 ) 2 最高投保金額: 計劃五 ( 新臺幣 50 萬元 ) 四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五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六 本險以計劃別所對應之 保險金額 的百分之一計算, 並須與其他健康醫療險日額累算 : 公司累計之承保金額及特殊身份及職業仍需符合投保金額限制 特殊身份規定及危險職業投保金額限額表之額度 七 體檢規定 : 1 本險與公司帳戶型醫療險( 如 :PHI PHI2 PHI3 QLHA 等商品 ) 合併日額累算達新臺幣 3,000 元 ( 不含 ) 以上, 一律需作體檢, 其體檢項目為 : 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靜式心電圖 2 另有關體檢累計額度及項目, 請詳 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3 B 型肝炎 C 型肝炎帶原者或有肝功能異常紀錄者, 須作 : 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肝功能檢查 ( 項目須含 SGOT SGPT ALK-P 三項,45 歲以上者須加檢 AFP, 有酒精性肝炎紀錄者須加檢 r-gt) 4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八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本人配偶子女

118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終身手術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SA) 要保人豁免保險費附約 (WPP) 被保險人豁免保險費附約 (WPI)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九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職業等級為拒保類, 申請本險者, 一律不予受理 3 懷孕婦女投保本險之相關規定: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住院及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均不予附加, 須待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已懷孕婦女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該次妊娠所導致之理賠 4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5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 於本公司僅受理一張 ( 含有效主契約, 但首張附約除外 )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19 ( 十 )GO 健康終身醫療保險 (PHI9)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10 年期 :55 歲 20 年期 :45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新臺幣 500 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新臺幣 3,000 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本險須與其他健康醫療險日額累算, 並以投保金額作為累算標準 : 公司累計之承保金額及特殊身份及職業仍需符合投保金額限制 特殊身份規定及危險職業投保金額限額表之額度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投保金額與公司帳戶型醫療險( 如 :PHI5 PHI6 QLHA 等商品 ) 合併累算達新臺幣 3,000 元 ( 不含 ) 以上者, 一律需作體檢, 其體檢項目為 : 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靜式心電圖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終身手術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SA) 要保人豁免保險費附約 (WPP) 被保險人豁免保險費附約 (WPI) 本人配偶子女

120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3 懷孕婦女投保本險之相關規定: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不予受理, 須待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已懷孕婦女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該次妊娠所導致之理賠 九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21 ( 十一 ) 好心 200 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10PDI / 15PDI / 20PDI) 一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10 年期 :7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5 年期 :65 歲 20 年期 :60 歲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0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本公司下列同類型殘廢照護保險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00 萬元 台灣人壽安心 120 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DI1, T01G0) 台灣人壽安心復健補償健康保險附約 (DIR1, T01H0) 台灣人壽安心殘扶保險金貼現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DIR2, T01I0) 台灣人壽真愛滿分終身保險 (7N0) 台灣人壽增福成雙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DIL1) 台灣人壽 FUN 心照護終身保險附約 A 型 (7X0,7X1) 台灣人壽 FUN 心照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B 型 (7Y0) 台灣人壽放心 200 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8L0) 台灣人壽樂活 100 終身保險 (6W0)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投保金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可附加之附約及可附加對象 : 附約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終身手術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SA) 本人配偶子女

122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七 特殊身份及職業投保規定 : 1 學生之投保規定: (1) 未滿 15 足歲學生 : 意外險 + 殘廢照護保險累計最高為 200 萬元 (2)15 足歲以上學生 : 殘廢照護保險累計最高為 300 萬元 2 職業等級為 1-4 級 : 殘廢照護保險累計最高為 500 萬元 職業等級為 5 級者 : 殘廢照護保險累計最高為 300 萬元 職業等級為 6 級者 : 殘廢照護保險累計最高為 150 萬元 3 家庭主婦( 夫 ): 殘廢照護保險累計最高為 500 萬元 4 無固定職業或收入 退休人士: 意外險 + 殘廢照護保險累計最高為 300 萬元 八 其他規定 : 1 被保險人所從事之職業屬於職業分類表上拒保類者, 本險不予承保 2 投保時己達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殘廢程度第 1~11 級 ) 者, 本險不予承保 九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23 ( 十二 ) 真元氣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 乙型 (DD3) 一 投保年齡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 繳費年期 10 年期 15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65 歲 65 歲 6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30 萬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400 萬元 3 累計本公司下列各重大疾病險 特定傷病險及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險最高限額 : 新 臺幣 1500 萬元 台灣人壽增鑫成雙終身保險 (WLTC) 台灣人壽珍心照護終身保險 (SLTC) 台灣人壽增美成雙美元終身保險 (ULTC) 台灣人壽五年定期 123 重大疾病保險 (DD123) 台灣人壽康寧特定傷病分紅終身保險 (PDA) 台灣人壽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台灣人壽一年期帳戶型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A) 台灣人壽健康加倍終身保險 (0101)(7D1) 台灣人壽美滿加倍外幣終身保險 (0101)(JA1) 台灣人壽增鑽滿分保險 (7Q0) 台灣人壽鑫鑽滿分保險 (7SA) 台灣人壽長樂終身壽險 (340) 台灣人壽重大疾病終身壽險 (346) 台灣人壽長春終身壽險 (390) 台灣人壽活力人生終身保險 -A 型 (4P0) 台灣人壽活力人生終身保險 -B 型 (4Q0) 台灣人壽活力 23 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5N0) 台灣人壽新活力 23 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5N1) 台灣人壽新特定傷病 B 型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5P0) 台灣人壽新特定傷病 C 型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6H0) 台灣人壽元氣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B 型 (0101)(7B1) 台灣人壽元氣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C 型 (0101)(7C1) 台灣人壽特定傷病終身保險附約 (DB3) 台灣人壽新特定傷病終身保險附約 (DB31) 三 繳別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保戶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 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

124 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投保金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2 本險單獨累計保額在新臺幣 50 萬 ( 含 ) 以內一律免累積體檢保額 本險單獨累計保額超過 50 萬時須與本公司重大疾病險 特定傷病險及重大疾病暨特定 傷病險合併計算免體檢累積最高限額 ; 免體檢累積最高限額及體檢項目表如下 : 100 萬 ( 含 ) 以下 萬 萬 萬 601 萬 ( 含 ) 以上 免體檢 普通體檢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生化 45 歲以下 尿液常規 靜止心電圖胸部 X 光 46 歲 55 歲 56 歲以上免體檢 免體檢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生化靜止心電圖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生化靜止心電圖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生化靜止心電圖胸部 X 光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生化靜止心電圖胸部 X 光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生化靜止心電圖胸部 X 光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可附加下述附約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125 七 其他規定 : 1 被保險人所從事之職業屬於職業分類表上拒保類者, 本險不予承保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26 ( 十三 ) 卡安心百齡重大傷病保本保險 (10CIC/20CIC/30CIC) 一 投保年齡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 繳費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3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50 歲 50 歲 5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0 萬元 2 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00 萬元 3 本險累計本公司下列同類型重大傷病保險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600 萬元 台灣人壽增愛十全終身保險 (DDC1) 台灣人壽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三 繳別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保戶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 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 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投保金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本險可附加下述附約 : 附約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SMR2B/SMR2C/SMR2D)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C/SMRD)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 (YHB) 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LTR) 附約附加規定另詳各附約核保規定

127 七 特殊身份及職業投保規定 : 1 學生之投保規定: (1) 未滿 15 足歲學生 : 意外險 + 殘廢照護保險累計最高為 200 萬元 (2)15 足歲以上學生 : 重大傷病保險金累計最高為 300 萬元 2 職業等級為 1-4 級 : 重大傷病保險金累計最高為 600 萬元 職業等級為 5 級者 : 重大傷病保險金累計最高為 200 萬元 職業等級為 6 級者 : 重大傷病保險金累計最高為 100 萬元 3 無固定職業或收入 退休人士: 重大傷病保險金累計最高為 300 萬元 八 其他規定 : 1 本主/ 附約無次標費率 2 被保險人所從事之職業屬於職業分類表上拒保類者, 本險不予承保 3 投保時己領有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 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者, 本險不予承保 4 本險適用 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 之規定 5 本險給付含住院日額保險金( 日額型 ), 為保險金額的千分之一, 須與其他健康醫療險日額累算, 公司加計同業累計 (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之最高投保金額限新臺幣 10,000 元 九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28 十三 健康險附約 ( 一 )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一 最低承保金額 1,000 元 (HNRB 為計劃一 ), 以 500 元為單位遞增 最高承保金額 3,000 元 (HNRB 為計劃五 ) 二 投保年齡規定 : 險種代號繳費年期投保年齡 HNRB 一年期被保險人 :0 歲至 65 歲, 續保至 74 歲配偶 :0 歲至 65 歲, 續保至 74 歲子女 :0 歲至 20 歲, 續保至 23 歲三 本險須與其他健康醫療險日額累算, 並以投保金額作為累算標準 : 公司累計之承保金額及特殊身份及職業仍需符合投保金額限制 特殊身份規定及危險職業投保金額限額表之額度 四 子女附加之日額或計劃別應一致 五 各被保險人投保 HNRB 之個別保費不得大於主契約保費 但所投保之 HNRB 累計在計劃三 ( 含 ) 以下者, 不受上述不得高於主契約保費之限制 六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保險, 於本公司僅受理 1 張 ( 含有效契約 ) 七 懷孕婦女投保本險之相關規定 :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住院及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均不予附加, 須待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已懷孕婦女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該次妊娠所導致之理賠 八 有關體檢累計額度及項目, 請詳 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九 核保單位於必要時, 得要求被保險人體檢, 或提出其他可保性證明文件 十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29 ( 二 ) 一年期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 新 )(YHB02) 一 投保年齡 : 本人及配偶 0~70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 父母 0~70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 子女 0~22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23 歲之保單週年日 三 投保計劃別 : 單位: 新臺幣 / 元 計劃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三 投保規定 : 1 本險可附加於公司指定之傳統型壽險 定期壽險 投資型商品及醫療健康保險 ( 外幣保 單 躉繳型商品 內扣型投資型商品除外 ) 2 公司累計之承保金額及特殊身份及職業仍需符合投保金額限制 特殊身份規定及危險職 業投保金額限額表之額度 3 投保計劃 3( 不含 ) 以上者, 醫療險保費合計須小於或等於主契約保險費 4 核保人員得視被保險人之職業 收入等情形, 要求提供財務資料並保留承保與否及最高 承保額度之權利 5 被保險人本人之父母 配偶與子女可申請附加, 但每一子女之計劃別須一致 6 公司得視客戶之投保動機 職業 收入及同業投保狀況等因素要求提供財務資料, 並保 留承保與否及承保額度之權利, 醫療險日額累計以不超過日所得為原則 7 懷孕婦女投保本險之相關規定 :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住院及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均不予附加, 須待 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已懷孕婦女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該次妊 娠所導致之理賠 8 職業等級為拒保類, 申請本險者, 一律不予受理 四 醫務核保規定 : 1 醫療險附約無須計入壽險體檢保額計算 2 體檢項目 : (1) 有關體檢累計額度及項目, 請詳 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2)B 型肝炎 C 型肝炎帶原者或有肝功能異常紀錄者, 須作 : 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肝功能檢查 ( 項目須含 SGOT SGPT ALK-P 三項,45 歲以 上者須加檢 AFP, 有酒精性肝炎紀錄者須加檢 r-gt)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五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30 ( 三 ) 殘廢保險附約 (RDM) 一 投保年齡 : 1 本人及其配偶:0 歲至 70 歲 2 子女:0 歲至 19 歲未婚親生子女或法律上認定之養子女 二 投保保額 : 1 最低投保保額: 新臺幣 30 萬 2 最高投保保額: (1) 不得超過主契約保額的 5 倍 ( 主約為 PHI5 者, 為 PHI5 保額之 500 倍 ), 且累計最高以 500 萬元為限 (2) 殘廢保險附約合併意外險保額 (RDM+ADD), 不得超過主契約保額的 10 倍, 且每一被保險人殘廢給付最高限 3,000 萬元 YOA YOB RFI RDM 傷害險主附約(ADD YAA IPA), 殘廢給付最高限 3,000 萬元 ADD+YAA+IPA+RDM+ YOA/YOBXmin(180,(75-Age)X12 +RFIX 繳費年期 <=3,000 萬 < 例 > 被保險人 40 歲, 投保 ADD-250 萬,YAA-250 萬,RFI20-60 萬, RDM-500 萬,YOA-4.4 萬, 則殘廢之最高可能給付為 2,992 萬元 三 特殊身份及職業投保規定 : 1 學生之投保規定: (1) 未滿 15 足歲學生 : 意外險 + 殘廢保險合併同業累計最高為 200 萬元 (2)15 足歲以上學生 : 殘廢保險累計最高為 300 萬元 2 軍人職業等級為 1-3 級 : 殘廢保險附約累計最高為 500 萬元 軍人職業等級為 4-6 級 ( 壽險無職業加費者 ): 殘廢保險附約累計最高為 300 萬元 3 家庭主婦( 夫 ) 保障 : 殘廢保險累計最高為 500 萬元 4 無固定職業或收入 退休人士: 意外險保額 + 殘廢保險累計最高為 250 萬元 5 懷孕 33 週 ( 含 ) 以上之婦女投保者, 請一律提供產檢報告 產檢報告須包含孕婦手冊封面 過去孕產史 健康履歷表 歷次產檢紀錄及例行產檢複查紀錄, 招攬人員必須在影本上簽署姓名及 與正本無誤 做為確認 四 不受理情形 : 1 職業分類表拒保者 2 職業等級五級( 含 ) 以上者 3 壽險需職業加費或核定為弱體者 4 被保險人從事汽車 機車及自由車等之競賽 五 其他規定 : 被保險人之職業為角力 摔跤 柔道 空手道 跆拳道 馬術 拳擊選手或特技表演人員時, 則核保員將視狀況決定其承保條件 六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31 ( 四 ) 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A) 一 投保年齡及投保規定 : 1 投保年齡: 本人及配偶 0-65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子女 0-22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 23 歲之保單週年日 2 投保計劃別 : 計劃 1~ 計劃 3 單位: 新臺幣 / 元 計劃別 一 二 三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 2,000 元 2,500 元 3,000 元 二 投保規定 : 1 本險可附加於公司指定之終身型壽險及投資型商品 不可附加於定期型商品 (NTA 除外 ) 躉繳型 年金型 外幣型壽險 2 NHB 申請附加 YCA, 需符合下列條件 : (1) 主被保險人已投保終身型壽險 ( 需為有效保單 ) 且已過保單猶豫期者, 可受理 NHB+YCA 或 (2) 新客戶購買本公司之終身型壽險暨 NHB+YCA 時, 終身型壽險須先被承保,NHB+YCA 始有核保審查之資格 * 若同時申請投保之終身型壽險保單於猶豫期辦理契約撤銷者, 公司將調查契撤原因及招攬 過程, 必要時將研擬限制購買之規定 2 配偶與子女可申請附加, 但子女之投保單位計劃別須一致 3 YCA 及 YCB 累計最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新臺幣 4,500 元 4 累計最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無須與 RC 合併累計計算 5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本公司癌症險主 附約, 累計有效契約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最高不得 超過 10,000 元 三 醫務核保規定 : 1 本附約無須計入體檢保額計算 2 公司將因體況之不同, 保留承保與否及最高可承保計劃別之權利 < 例 >B 型肝炎帶原者, 依其病史紀錄及體檢結果, 若評估可承保防癌險者, 最高限投保 計劃一 四 特殊投保規定 : 1 B 型肝炎帶原者, 依其病史紀錄及體檢結果, 若評估可承保防癌者, 最高限投保計劃一 2 其他未規範事項, 同一般核保規定 五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32 ( 五 )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 一 投保年齡 : 本人及配偶 0~55 歲 (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80 歲之保單週年日 ) 子女 0~22 歲 (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23 歲之保單週年日 )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30 萬元 2 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300 萬元 ( 且 YDA+YDB+PDA+NDA+NCA+NDB<=300 萬 ) 三 投保規定 : 1 本險可附加於經公司指定可附加附約之傳統型壽險 定期壽險 投資型商品及醫療 健 康保險 ( 外幣保單 躉繳型商品 內扣型投資型商品除外 ) 同一張保單合併重大疾病 特定傷病性質主附約 ( 含金珍愛保本保險 ) 累計保額最高限 300 萬元 2 配偶與子女可申請附加, 但子女之投保金額須一致 3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 YDA+YDB+PDA+NDA+NCA+NDB 累計保額最高限 300 萬元 四 醫務規定 : 1 本險須與其他險種累計體檢保額, 計算方式如下 : 體檢保額 = 投保保額 X1 倍 2 36 歲 ( 含 ) 以上保戶累計重大疾病 特定傷病主附約 ( 含金珍愛保本保險 NCA) 達 201 萬 ( 含 ) 以上者, 須加做體檢表 肝功能檢查 Anti-HCV Alpha-Fetoprotein 五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33 ( 六 ) 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附約 (YOA) 一 投保對象 : 限主被保險人 二 投保年齡 :15 足歲至 65 歲, 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70 歲之保單週年日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 萬元 ( 以仟元進位 ) 2 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12 萬元 3 每一被保險人累計 YOA+YOB 最高限 12 萬元 四 投保規定 : 1 本險可附加於經公司指定可附加附約之傳統型壽險 定期壽險 投資型商品 全鑫全利 變額萬能壽險 健康及醫療保險 ( 外幣保單 其他躉繳型商品 內扣型投資型商品除外 ); 惟 YOA 之繳費期滿日不得超過主契約之保險期滿日 2 每一被保險人之年化 YOA YOB 與 RFI 累計最高承保上限為 240 萬 (YOA 保額 X12+YOB 保額 X12+RFI 保額 <=240 萬 ) 3 每一被保險人殘廢給付最高以 3,000 萬元為限 YOA YOB RFI RDM 傷害險主附約 (IPA ADD YAA), 殘廢給付累計最高以 3,000 萬元為限 ADD+YAA+RDM+IPA+ YOA/YOBXmin(180,(75-Age)X12 +RFIX 繳費年期 <=3,000 萬 被保險人 40 歲, 投保 ADD-250 萬,YAA-250 萬,RFI20-60 萬,RDM-500 萬,YOA-4.4 萬, 則殘廢之最高可能給付為 2,992 萬元 4 以健康險 含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性質為主約附加 YOA, 最高承保上限為 6 萬元 5 65 歲被保險人投保 YOA/YOB, 累計最高承保上限為 6 萬元 五 財務核保與醫務規定 : 1 應依特定公式換算 YOA 保額, 計入體檢保額計算 ; 並根據此金額判斷是否符合 < 本公司 免體檢規定 > 以及 < 財務核保及特殊身份及職業投保規定 > 2 換算公式 = YOA 保額 Min 180,(75 被保險人年齡 )X12 換算參數 =0.25 < 例 > 被保險人 45 歲, 要保 UIL 壽險保額 500 萬元, 附加 YOA-3 萬元 因為 75 45( 被保險人年齡 ) 12=360,360>180 所以 YOA 換算後體檢保額 =3 萬元 =135 萬元 UIL 壽險保額 500 萬 =635 萬元, 故以 635 萬元計入體檢保額, 並以此 635 萬元評估是否符合財務 核保規定 六 財務核保 : 1 投保應以彌補經濟損失為原則, 故最高可投保金額累計以不超過月所得為原則 2 若累計投保金額與所得顯不相當, 公司有權要求體檢 訪視 或提供財力證明 ( 如所得稅 扣繳憑單 薪資證明 ), 核保人員將視投保動機 職業 收入 理賠紀錄 投保狀況 家 屬成員投保狀況等, 保留承保與否及可承保額度之權利

134 3 本公司得考量被保險人財務能力 體況 職業 休閒嗜好 理賠紀錄 保險利益等因素, 調整投保金額 七 特殊身份及職業投保規定 : 1 學生之投保規定:YOA+YOB 累計最高為 3 萬元 若家庭財務狀況良好且父母親已投保相同保額, 兄弟姐妹亦投保相同保額者,YOA+YOB 累計最高為 6 萬元 2 職業等級 4 級之軍人 :YOA+YOB 累計最高為 3 萬元 職業等級 1-3 級之軍人 :YOA+YOB 累計最高為 6 萬元 3 家庭主婦( 夫 ) 保障 : (1)YOA+YOB 累計最高為 3 萬元 (2) 若配偶已投保, 最高可與配偶同額 4 外籍配偶:YOA+YOB 累計最高為 3 萬元 5 無固定職業或收入 退休人士:YOA+YOB 累計最高為 3 萬元 6 懷孕 33 週 ( 含 ) 以上之婦女投保者, 請一律提供產檢報告, 且 YOA+YOB 累計最高為 3 萬元 產檢報告須包含孕婦手冊封面 過去孕產史 健康履歷表 歷次產檢紀錄及例行產檢複查紀錄, 招攬人員必須在影本上簽署姓名及 與正本無誤 做為確認 八 職業等級 : 1 職業等級: 應以被保險人之實際工作內容核定 2 若從事 2 種或 2 種以上職業或兼任危險性較高之工作, 則以較高職業等級計算費率 3 職業等級劃分為 1-6 級或拒保等不同的危險類別, 請參閱職業分類表 4 業務人員在受理保件時, 除應瞭解被保險人服務單位之營業類別及其職稱外, 並須確實查詢被保險人之實際工作內容及兼職等, 再評定其職業等級 九 不承保類別 : 1 職業分類表拒保者 2 職業等級五級( 含 ) 以上者 3 壽險需職業加費或核定為弱體者 4 患有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之疾病者, 如高血壓 心臟病 癌症 癲癇 精神病 糖尿病等 5 道德危險: 吸毒 酗酒 超額保險 重複保險 無保險利益 財務不穩, 投保動機有疑慮者 6 被保險人從事汽車 機車及自由車等之競賽 7 其他經公司審核及評估為無法承保者 十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35 ( 七 ) 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HIR) 一 投保年齡 : 投保身份 投保年齡 續保年齡 本人 0~75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 85 歲 配偶 0~75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 85 歲 子女 0~22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 22 歲 二 最低投保單位日額 :500 元 最高投保單位日額 :3,000 元 ( 幣別 : 新臺幣 / 佰元進位 ) 三 繳別 : 年 半年 季 月繳 ( 月繳件, 首期應繳交 2 個月保險費 ) 四 繳費方式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約定續期繳費方式為金融機構轉帳者, 首次保險費 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 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本險須與其他健康醫療險日額累算, 並以投保金額作為累算標準 : 公司累計之承保金額及特殊身份及職業仍需符合投保金額限制 特殊身份規定及危險職業投 保金額限額表之額度 六 其他規定 : 1 懷孕婦女投保本險之相關規定 :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住院及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均不予附加, 須待 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已懷孕婦女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該次妊 娠所導致之理賠 2 職業等級為拒保類, 則不予受理 3 子女附加之計劃別或日額應一致 4 各被保險人投保 NHIR 之個別保費不得大於主契約保險費, 但所投保日額在 1,500 元以 下 ( 含 ) 者, 不受上述不得高於主契約保險費之規定 七 體檢規定 : 1 本附約無須計入壽險體檢保額計算 2 有關體檢累計額度及項目, 請詳 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3 B 型肝炎 C 型肝炎帶原者或有肝功能異常紀錄者, 須作 : 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肝功能檢查 ( 項目須含 SGOT SGPT ALK-P 三項,45 歲以 上者須加檢 AFP, 有酒精性肝炎紀錄者須加檢 r-gt) 4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136 八 各通路可附加本附約之主約請詳 ( 附件一 ) 九 公司得視客戶之投保動機 職業 收入 理賠紀錄 同業投保狀況等因素要求提供財務資料, 並保留承保與否及可承保額度之權利, 醫療險日額累計最高以不超過日所得為原則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 附件一 ) 可附加本附約之主約 - 經紀代理通路 (BR) No. 商品名稱 1. 新定期壽險 2. 永鑫安終身保險乙型 3. 增有利增額終身壽險 5. 增鑫增億增額終身壽險 6. 超金采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7. GoFun 心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 新 ) 8. 褔滿人生終身壽險 9. 增還鑽增額還本終身保險 10. 好利雙享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 11. 月月鑽還本終身保險 12. 超鑽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13. 安心 120 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14. 增如意增額終身壽險 15. 超有利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16. 愛心安防癌保險 17. 珍愛佳人婦女終身保險 18. 實支實付醫療健康保險 19. 五年定期 123 重大疾病保險 20. 窩心 200 長期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21. Go 實在醫療帳戶終身健康保險 22. Go 健康終身醫療

137 ( 八 ) 安心復健補償健康保險附約 (DIR1) ( 九 ) 安心殘扶保險金貼現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DIR2) 一 投保對象 : 僅限已投保主契約 安心 120 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DI1) 之被保險人申請附加本附約 二 投保年齡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 繳費年期 10 年期 15 年期 2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70 歲 65 歲 60 歲 三 投保金額 : 1 安心復健補償健康保險附約 (DIR1): 主契約 (DI1) 保額之 50% 2 安心殘扶保險金貼現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DIR2): 需同主契約 (DI1) 保額 3 本險累計本公司同類型殘廢保險 ( 註 1) 最高 [ 總累積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00 萬元 [ 總累積投保金額 ] 計算方式如下 : 商品代號 [ 總累積投保金額 ]= 投保金額 x 核保倍數 DI1 核保倍數 :1 DIR1 核保倍數 :10/35 DIR2 核保倍數 :16/35 註 1: 具有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給付項目的終身險或定期險 ( 含 DI1 DIR1 和 DIR2) EX.(DI1300 萬 x1)+(dir1150 萬 x10/35)+(dir2300 萬 x16/35)=480 萬 四 繳別及繳費方式 : 同主契約 (DI1) 五 體檢規定 : 1 投保安心 120 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DI1) 同時投保安心復健補償健康保險附約 (DIR1) 及安心 殘扶保險金貼現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DIR2), 只計算主契約 (DI1) 投保保額作為應否體檢及 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2 若主約與附約生效日不同時, 則 (DIR1) 以 核保倍數 :10/35 與 (DIR2) 以 核保倍數 : 16/35 分別累計體檢額度 六 特殊身分及職業投保規定 : 同主契約 (DI1)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附約無次標費率 2 被保險人所從事之職業屬於職業分類表上拒保類者, 本附約不予承保 3 投保時已達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 殘廢程度第 1~11 級 ) 者, 本附約不予承保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依主契約 (DI1) 核保規定與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 理

138 ( 十 )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NCC) 一 投保年齡 : 10 年期 :0-65 歲 20 年期 :0-60 歲 二 投保金額 : 單位日額新臺幣 1,000~3,000 元 三 繳別 : 月繳 季繳 半年繳 年繳 四 繳費方式 :( 同主約 ) 1 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3 信用卡: 需另檢附 保險費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五 體檢規定 : 1 若為 B 型肝炎 C 型肝炎帶原者或有肝功能異常紀錄者, 需作肝功能檢查 ( 項目須含 SGOT SGPT ALK-P 三項,45 歲以上者須加檢 AFP, 有酒精性肝炎紀錄者須加檢 r-gt) 2 若有需要, 核保人員得要求被保險人體檢或提出其他可保性證明文件 六 特殊投保規定 : 1 肝炎帶原者, 依其病史紀錄及體檢結果, 若評估可承保防癌者, 最高限投保保額為單位日額 2,000 元 2 本商品與 YCA 及 YCB 累計最高單位日額限 4,500 元 3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本公司癌症險主 附約, 累計有效契約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 10,000 元 七 可附加本附約之主約 : 1 增有利增額終身壽險(IL) 2 增鑫增億增額終身壽險(IL2) 3 GoFun 心終身醫療保險 ( 新 )(PHI5) 4 福滿人生終身壽險(LWL) 5 增還鑽增額還本終身保險(ILE5) 6 永鑫安終身保險乙型(20QLPB)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39 ( 十一 ) 終身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NSA) 一 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最低投保年齡 最高投保年齡 10 年期 0 歲 65 歲 20 年期 0 歲 60 歲 二 最低投保金額 100 元 最高投保金額 3,000 元 三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手術醫療主 附約, 累計投保金額最高以 5,000 元為限 ( 若含 YSA 時, 則可至 6,000 元 ) 四 本險無須與本公司其他醫療日額累算最高限額 五 公司累計之承保金額及特殊身份及職業仍需符合投保金額限制 特殊身份規定及危險 職業投保金額限額表之額度 六 本險可附加於新臺幣分期繳主約商品, 如 TSL2 PL IL IL2 ILE5 PHI5 QLPB LWL FHL TSQ1 七 職業等級為拒保類, 則不予受理 八 NSA 之保費不得大於主契約保費 但所投保之 NSA 累計在 2000 元 ( 含 ) 以下者, 不 受上述不得高於主契約保費之限制 九 懷孕婦女投保本險之相關規定 :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住院及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均不予附加, 須待 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已懷孕婦女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該次妊 娠所導致之理賠 十 有關體檢累計額度及項目, 請詳 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十一 核保單位於必要時, 得要求被保險人體檢, 或提出其他可保性證明文件 十二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40 ( 十二 ) 卡安心 30 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CICR) 一 投保年齡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 繳費年期 10 年期 20 年期 30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60 歲 60 歲 50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0 萬元 2 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500 萬元 3 本險累計本公司下列同類型重大傷病最高投保金額 : 新臺幣 600 萬元 三 投保規定 : 台灣人壽增愛十全終身保險 (DDC1) 台灣人壽卡安心百齡重大傷病保本保險 (CIC) 1 本險可附加於經公司指定可附加附約之傳統型終身保險, 惟 台灣人壽卡安心 百齡重大傷病保本保險 台灣人壽增愛十全終身保險 不得附加 2 本險給付含住院日額保險金 ( 日額型 ), 為保險金額的千分之一, 須與其他健 康醫療險日額累算, 公司加計同業累計 (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之最高投保金額 限新臺幣 10,000 元 四 繳費方式 :( 同主約 )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投保金額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特殊身份及職業投保規定 : 1 學生之投保規定 : (1) 未滿 15 足歲學生 : 意外險 + 殘廢照護保險累計最高為 200 萬元 (2)15 足歲以上學生 : 重大傷病保險金累計最高為 300 萬元 2 職業等級為 1-4 級 : 重大傷病保險金累計最高為 600 萬元 職業等級為 5 級者 : 重大傷病保險金累計最高為 200 萬元 職業等級為 6 級者 : 重大傷病保險金累計最高為 100 萬元 3 無固定職業或收入 退休人士 : 重大傷病保險金累計最高為 300 萬元 七 其他規定 : 1 本主 / 附約無次標費率 2 被保險人所從事之職業屬於職業分類表上拒保類者, 本險不予承保 3 投保時己領有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 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者, 本險不予承保

141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42 ( 十三 ) 一年期新住院日額型健康保險附約 (YHC) 一 投保年齡 : 本人及配偶 0~70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 子女 0~22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23 歲之保單週年日 二 投保計劃別 : 單位: 新台幣 / 元 計劃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計劃別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 3,500 4,000 4,500 5,000 5,500 6,000 三 投保規定 : 1 本險可附加於傳統型壽險 定期壽險 投資型商品 全鑫全利變額萬能壽險 健康及 醫療保險 ( 外幣保單 投資型年金 其他躉繳型商品 內扣型投資型商品除外 ) 2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 累計醫療日額與壽險 ( 含年金險 ) 累計額度合 併考量, 可其投保限額如下 : 壽險及年金險主 附約累計總保額 3 醫療險以附約方式成立者, 投保計劃別 3 以上 ( 不含 ) 之附約醫療險保險費合計須小於或 等於主契約保險費 4 被保險人本人之配偶與子女可申請附加, 但每一子女之計劃別須一致 5 公司得視客戶之投保動機 職業 收入及同業投保狀況等因素要求提供財務資料, 並 保留承保與否及承保額度之權利, 醫療險日額累計以不超過日所得為原則 四 懷孕被保險人之規定 : 1 投保壽險者, 懷孕 33 週 ( 含 ) 以上之婦女投保者, 請一律提供產檢報告正本 (*) 2 投保醫療險者 :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住院及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均不予附加, 須 待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懷孕週數為 32 週 ( 含 ) 以內者 : a. 一律完成體檢, 體檢項目為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住院醫療險累計最高限額 500 萬 6,000 元 501 萬 ~1,000 萬 8,000 元 1,001 萬以上 10,000 元

143 b.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該次妊娠所導致之 理賠 * 如提供影本者須包含孕婦手冊封面 過去孕產史 健康履歷表 歷次產檢紀錄及例行檢複查紀 錄, 招攬人員必須在影本上簽署姓名及 與正本無誤 做為確認 五 體檢規定 : 1 有關體檢累計額度及項目, 請詳 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說明 一 60 歲以下, 累計保險金額超過 7,000 元者 ( 未滿 15 足歲之被保險人, 可提供兒童健康手冊影本替代 ) 二 61 歲 ~70 歲, 累計保險金額超過 3,000 元者 三 71 歲以上之被保險人 四 懷孕婦女 ( 係指懷孕 32 週 ( 含 ) 以下之被保險人 ) ( 懷孕超過 32 週者, 暫不予受理醫療險主附約 ) 體檢項目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繳別及繳費方式 : 同主約規定 七 其他未予規範之事項, 依現行投保規則之規定辦理

144 ( 十四 ) 一年期手術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YSA) 一 投保年齡 : 本人及配偶 0~70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95 歲之保單週年日 子女 0~22 歲 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達 23 歲之保單週年日 二 投保計劃別 : 單位: 新臺幣元 計劃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保險金額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計劃別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保險金額 3,500 4,000 4,500 5,000 5,500 6,000 三 投保規定 : 1 本險可附加於傳統型壽險 定期壽險 投資型商品 全鑫全利變額萬能壽險 健康及醫療保險 ( 外幣保單 投資型年金 其他躉繳型商品 內扣型投資型商品除外 ) 2 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 :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手術醫療主 附約, 累計投保金額最高以 6,000 元為限 3 本險無須與本公司其他醫療日額累算最高限額 4 醫療險以附約方式成立者, 投保計劃別 3 以上 ( 不含 ) 之附約醫療險保險費合計須小於或等於主契約保險費 5 以醫療險為主約( 如 NHB) 附加 YSA,YSA 累計最高限 1,000 元 6 被保險人本人之配偶與子女可申請附加, 但每一子女之計劃別須一致 7 公司得視客戶之投保動機 職業 收入 體況 理賠紀錄 投保狀況 家屬成員投保狀況等因素要求體檢 訪視或提供財務資料, 並保留承保與否及承保額度之權利 四 懷孕被保險人之規定 : 1 投保壽險者, 懷孕 33 週 ( 含 ) 以上之婦女投保者, 請一律提供產檢報告正本 (*) 2 投保醫療險者: (1) 已懷孕婦女 懷孕超過 32 週以上者, 住院及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均不予附加, 須待產後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 (2) 懷孕週數為 32 週 ( 含 ) 以內者 : a. 一律完成體檢, 體檢項目為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檢查 b. 懷孕 32 週 ( 含 ) 以內者投保醫療險, 本公司不承擔投保已懷孕婦女 \ 該次妊娠所導致之理賠 * 如提供影本者須包含孕婦手冊封面 過去孕產史 健康履歷表 歷次產檢紀錄及例行檢複查紀錄, 招攬人員必須在影本上簽署姓名及 與正本無誤 做為確認

145 五 體檢規定 : 1 有關體檢累計額度及項目, 請詳 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說明 體檢項目 一 61 歲 ~70 歲, 累計保險金額超過 3,000 元者 二 71 歲以上之被保險人 三 懷孕婦女 ( 係指懷孕 32 週 ( 含 ) 以下之被保險人 ) ( 懷孕超過 32 週者, 暫不予受理手術醫療險主附約 )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 2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六 繳別及繳費方式 : 同主約規定 七 不受理情形 : 意外險職業為拒保者

146 ( 十五 ) 豁免保費附約 ( 要保人 WPP/ 被保險人 WPI) 一 投保身份 : 1 當要保人與主契約被保險人為不同一人時, 限投保要保人豁免保險費附約 (WPP) 2 當要保人與主契約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 限投保被保險人豁免保險費附約 (WPI) 二 適用主契約繳費年期 5 年 ( 含 ) 以上之主契約 ( 但投資型商品 特定傷病 / 重大疾病險 外幣商品 年金險 醫療健康險不適用 ) 三 投保年齡 :15 足歲至 55 歲 四 最高承保保額 : 依不同繳費別, 每期豁免保費以不超過下表所金額為限 繳費別 每期豁免保險費上限 年繳 500,000 半年繳 250,000 季繳 125,000 月繳 41,000 五 體檢規定 : 1 被保險人豁免保險費附約 (WPI) 如與壽險同時附加時, 可免依特定公式換算保額 2 要保人豁免保險費附約 (WPP) 應依特定公式換算保額, 並據此金額判斷是否符合 < 免體檢 規定 > 3 換算公式 = ( 年度化 )WPP/WPI 保額 主契約繳費年期 換算參數 =0.25 (1)( 年度化 ) 之 WPP/WPI 保額 = ( 整張保單 ) 之每期應繳保險費 繳別換算係數 (2)( 整張保單 ) 之每期應繳保險費, 不含 WPP 本身的保險費 (3) 繳別換算係數 : 年 =1, 半年 =2, 季 =4, 月 =12 六 一般規定 : 1 限意外險職業等級 1-4 級者, 始得附加 WPP 或 WPI 2 同一張保單僅得附加本公司豁免保險費附約之其中一種 (WP 或 WPP 或 WPI 原康健 WPR), 但可同時附加收入補助保險附約 (RFI) 3 懷孕 33 週 ( 含 ) 以上之婦女投保者, 請一律提供產檢報告 產檢報告須包含孕婦手冊封 面 過去孕產史 健康履歷表 歷次產檢紀錄及例行產檢複查紀錄, 招攬人員必須在影 本上簽署姓名及 與正本無誤 做為確認 七 不保情形 : 1 壽險需職業加費或核定為次標準體者 2 意外職業等級為 5 或 6 級者 3 WPP 之要保人為法人時 八 WPP/WPI 保險範圍 : 1 要保人豁免保險費附約 (WPP) 之保險範圍起迄, 自主契約與附加附約之各自保險責任開 始日至繳費期滿日, 但最長不得超過要保人屆滿 75 歲之保單週年日 但本附約有效期間

147 內,(1) 要保人逾 55 歲後, 申請保單內容變更或因主契約保險金額增加選擇權之新增部份 或 (2) 附加本附約時之剩餘繳費年期低於 2 年者, 均不在本附約之保障範圍內 2 被保險人豁免保險費附約(WPI) 之保險範圍起迄, 自主契約與附加附約之各自保險責任開始日至繳費期滿日, 但最長不得超過要保人屆滿 75 歲之保單週年日 但本附約有效期間內,(1) 要保人逾 55 歲後, 申請保單內容變更或因主契約保險金額增加選擇權之新增部份 或 (2) 附加本附約時之剩餘繳費年期低於 2 年者, 均不在本附約之保障範圍內

148 十四 意外險附約 ( 一 ) 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一 投保年齡 : 1 主被保險人及配偶 :0 歲至 65 歲 ; 可續保至 69 歲 2 子女 :0 歲至 20 歲 ; 可續保至 23 歲 二 投保金額 : 1 最低承保金額 :20 萬元 2 最高承保金額 : (1) 主被保險人及配偶 : 以該保單壽險主 附約合計保額之 10 倍為限 (2) 同一被保險人累計保額以 2,000 萬元為限 (3) 子女 : 以該保單壽險主 附約合計保額或傷害險保額較高者為限 三 傷害保險累計之最高承投保金額規定 : 傷害保險累計之最高投保金額 : 係指同一被保險人在本公司申請中及已承保之傷害險有效契 約保險金額總計 ( 含個人及團體之主 附約, 並包括 PPA PPB PPB1 PPCA PPCB QPCA QPCB QPC1 QLPA QLPB 等 ), 按職業類別區分累計最高保險單面額規定如下 : 單位: 新台幣萬元 職業類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累計最高保險單面額 四 其他規定 : 1 保險費率按職業類別計算, 如被保險人從事二種以上性質職業者, 以類別較高者計費 2 家庭主婦 學生 ( 含出國留學者 ) 無職業或有職業但未成年者, 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保 險最高保額以 500 萬元為限 3 未滿 15 足歲被保險人, 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保險及殘廢保險 (RDM) 最高保額以 200 萬元 為限 4 外籍人士之投保本公司意外傷害保險累計最高保額以 1,000 萬元為限 ; 但外籍勞工 女 佣及監護工累計最高保額以 200 萬元為限 5 無正當職業者 心臟病 糖尿病 高血壓 精神病 癲癇 癌症, 暫不承保 五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49 ( 二 ) 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SMR) 一 投保年齡 : 1 主被保險人及配偶:0 歲至 65 歲 ; 可續保至 69 歲 2 子女 :0 歲至 20 歲 ; 可續保至 23 歲 二 傷害醫療保險金 (SMRA/SMRB) 附約, 僅可附加於新定期壽險 (PT), 不可附加於其他主約 三 傷害醫療保險金 (SMRA/SMRB) 附約,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於本公司僅受理 1 張 ( 含有效契約 ) 且限額最低 1 萬元, 最高不得超過 20 萬元 四 傷害醫療保險每日住院給付金額 (SMRC/SMRD) 附約, 同一份保單僅能二擇一投保 : 1 每件最低承保金額為日額 300 元 2 職業類別為 1 3 級者, 每一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 日額型 )(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最高日額限 6,000 元 3 職業類別為 4 級者, 每一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 日額型 )(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最高日額限 3,000 元 4 職業類別為 5 至 6 級者, 每一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 日額型 )(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最高日額限 2,000 元 5 每件最高承保金額不得超過該保單主 附約合計保額或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長安傷害保附約 (SPAR) 保額 ( 得以保額較高者為計算基準 ) 千分之 2 6 累計同業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最高日額限 10,000 元 五 其他規定 : 1 保險費率按職業類別計算, 如被保險人從事二種以上性質職業者, 以類別較高者計費 2 無正當職業者 心臟病 糖尿病 高血壓 精神病 癲癇 癌症, 暫不承保 六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50 ( 三 )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一 投保對象 : 限主契約被保險人 二 投保年齡 :0 歲至 65 歲 三 保險期間一年, 期滿得續保 可續保至 70 歲 四 投保金額限制區分如下 : 1 最低投保金額:50 萬元 2 最高投保金額:( 須累計長安傷害保險主 附約 ) 單位: 新台幣萬元 職業類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累計最高保險金額 五 未滿 15 足歲被保險人, 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保險及殘廢保險 (RDM) 最高保額以 200 萬 元為限 六 最高附加倍數以該保單壽險主 附約合計保額的 10 倍為限 七 累計保險金額超過 600 萬元以上者, 保額不得超過月薪的 100 倍 註 : 累計保險金額係指同一被保險人在本公司申請中及已承保之傷害險有效契約保險金額總 計 ( 含個人及團體之主 附約 ), 按職業類別區分如下 : 單位: 新台幣萬元 職業類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累計最高保險金額

151 ( 四 )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 一 投保對象 : 需同時附加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者, 主被保險人始得申請附加本附加條款 二 投保年齡 :0 歲至 65 歲 ; 可續保至 70 歲 三 繳別及繳費方式 : 同主契約 四 實支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SMR2A/SMR2B): 同一被保險人投保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於本公司僅受理 1 張 ( 含有效契約 ) 且限額最低 1 萬元, 最高不得超過 20 萬元 五 傷害醫療保險每日住院給付金額 (SMR2C/SMR2D), 同一份保單僅能二擇一投保 : 1 每件最低承保金額為日額新臺幣 300 元 2 職業類別為 級者 : 每一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 日額型 )(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最高日額限新臺幣 6,000 元 3 職業類別為 4 級者 : 每一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 日額型 )(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最高日額限新臺幣 3,000 元 4 職業類別為 5 至 6 級者或未滿 15 歲之被保險人 : 每一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 日額型 )(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最高日額限新臺幣 2,000 元 5 每件最高承保金額不得超過該保單主 附約合計保額或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SDDR) 長安傷害保附約 (SPAR) 保額 ( 得以保額較高者為計算基準 ) 千分之 2 6 累計同業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含個人險及團體險 ) 最高日額限新臺幣 10,000 元 六 其他規定 : 1 保險費率按職業類別計算, 如被保險人從事二種以上性質職業者, 以類別較高者計費 2 無正當職業者 心臟病 糖尿病 高血壓 精神病 癲癇 癌症, 暫不承保 七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52 十五 OIU 一般投保規定 : 一 投保對象之定義 : 對象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 ( 要保人 / 被保險人 ) 中華民國境外之法人 ( 要保人 ) 資格定義係指 持有外國護照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之個人 * 無住所之個人係指在台灣地區無戶籍, 且未取得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個人 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法人 ( 但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分支機構不在其內 ) 二 投保時應備身分證明文件 : 1 境外個人: (1) 陸 / 港 / 澳籍 :a. 身分證影本, 或 b.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或 c.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影本, 或 d. 護照影本 (2) 其他外國籍 : 護照影本 2 境外法人: 公司營業執照影本 公司章程影本 董事會會議記錄或授權書影本 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僱傭證明文件 留才計畫書或員工退休計畫書等 三 繳費管道 : 1 匯款: ( 一 ) 首期 : (1) 戶名 :Taiwan Life Insurance CO., Ltd. OIU (2) 銀行代碼 :822 中國信託 (3) 銀行 :CTBC BANK CO., LTD (BANKING DEPARTMENT) (4) 帳號 : (5)SwiftCode:CTCBTWTP ( 二 ) 續期 (OIU 虛擬帳號 ): 第二期後匯款帳號 : 保單號碼 10 碼 檢附資料 2 金融機構轉帳 : (1) 簽約金融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 開放幣別 : 美元 (USD) 澳幣 (AUD) 人民幣 (CNY) 歐元 (EUR) (3) 首期送扣款時間 : 每日 ( 同現行 ) (4) 中信銀開立 OBU 帳戶應備資料 陸籍 境外個人二項含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ex. 大陸身分證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台灣地區出入境許可證 大陸駕照 等 ) 外匯存款印鑑卡開戶申請書 FATCA 身分聲明書 境外法人設立登記證件影本 : 如 * 商業登記證 (BUSINESSREGISTRATIOCERTIFICATE) ( 註冊於香港地區 ) * 公司執照 (CERTIFICATEOFINCORPORATION) 等 公司章程 年費繳交證明或公司存續證明 負責人護照 董事名冊及股東名冊

153 非陸籍 外國護照及第二身分證件 ( 含照片 ) 正本外匯存款印鑑卡開戶申請書 FATCA 身分聲明書 董事會議紀錄 外匯存款印鑑卡 開戶申請書 FATCA 身分聲明書 非經勸誘開戶聲明書 ( 若公司設立未滿六個月需徵提 )

154 ( 一 ) 一陸旺美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OIU)-(USA3) 一 投保對象 : 符合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 (OIU) 之投保對象 二 投保年齡規定 :0 歲至 80 歲 三 繳別 : 躉繳 四 保險費繳交規定 : 最低 1 萬美元 ; 最高 5,000 萬美元 五 繳費方式 : 1. 匯款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無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六 年金累積期間至少十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十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之任一特定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唯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九十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為第十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七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九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55 ( 二 ) 一陸發人民幣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OIU)-(RSA1) 一 投保對象 : 符合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 (OIU) 之投保對象 二 投保年齡規定 :0 歲至 80 歲 三 繳別 : 躉繳 四 保險費繳交規定 : 最低 6 萬人民幣 ; 最高 3 億人民幣 五 繳費方式 : 1. 匯款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無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六 年金累積期間至少十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十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之任一特定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唯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九十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為第十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七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九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56 ( 三 ) 一陸鑽外幣變額萬能壽險 (OIU)-(LFF04) 一 投保對象 : 符合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 (OIU) 之投保對象 二 本險 約定外幣 限 : 美元 (USD) 澳幣(AUD) 歐元(EUR), 需擇一約定 三 投保年齡規定 :0 歲至 70 歲 四 保險費繳交限制及繳費方式 : 繳費限制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最低第一期保險費 10,000 元 14,000 元 10,000 元 最低第一期之後保險費 1,000 元 1,400 元 1,000 元 本險累計所繳保險費上限 1,000 萬元 1,400 萬元 1,000 萬元 1. 每張保單日後每次繳交保險費時, 淨危險保額將依所繳保險費之 5% 增加, 淨危險 保額增加部分將以繳交保險費當時被保險人之健康狀況重新評估 2. 繳費方式 : 採匯款方式彈性繳交保費 五 體檢規定 : 1. 本險以淨危險保額 ( 註 1), 作為應否體檢及體檢項目 ( 註 2) 之核定標準 (1). 免體檢額度表 : 淨危險保額 保險年齡 美元 (USD) 澳幣 (AUD) 歐元 (EUR) 35 歲 ( 含 ) 以下 26 萬 28 萬 19 萬 36 歲 ~45 歲 25 萬 27 萬 18 萬 46 歲 ~50 歲 21 萬 22 萬 15 萬 51 歲 ~55 歲 18 萬 19 萬 13 萬 56 歲 ~60 歲 10 萬 10 萬 7 萬 61 歲 ~65 歲 10 萬 10 萬 7 萬 66 歲 ~70 歲 3 萬 3 萬 2 萬 ( 註 1) 淨危險保額以所繳保險費之 5% 計 ( 註 2) 參照新契約投保手冊之體檢項目表 2. 免體檢件若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 目 3. 本險與日後公司開放可投保之壽險 ( 含投資型 ) 累計淨危險保額達等值新台幣 6,000 萬 ( 不 含 ) 以上者需洽再保業務, 請先洽核保確認體檢項目及需提供之財務證明, 以加速核保流 程 六 各項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合計必須等於 100%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及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 交付確 認書 評估準則之規定

157 八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58 ( 四 ) 好美利美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OIU)-(USA4) 一 投保對象 : 符合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 (OIU) 之投保對象 二 投保年齡規定 :0 歲至 80 歲 三 繳別 : 躉繳 四 保險費繳交規定 : 最低 30 萬美元 ; 最高 5,000 萬美元 五 繳費方式 : 1. 匯款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無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六 年金累積期間至少十年, 年金給付開始日規定如下 : 1. 要保人可選擇於第十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之任一特定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唯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九十歲之保單週年日 2. 要保人不做年金給付開始日之選擇時, 依條款約定為第十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七 體檢規定 : 本險一律免體檢 免健康告知 八 其他規定 : 1.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2.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九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59 ( 五 ) 增信安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OIU)_(USL5) 一 投保對象 : 符合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 (OIU) 之投保對象 二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 :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 繳費年期 躉繳 2 年期 6 年期 最高投保年齡 80 歲 78 歲 74 歲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 :5,000 美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 幣值單位 : 美元 年齡 保額上限 年齡 保額上限 0~15 15 萬 61~ 萬 16~ 萬 66~ 萬 31~ 萬 71~ 萬 41~ 萬 76~ 萬 51~ 萬 四 繳費年期 : 躉繳 2 年期 6 年期 五 繳別 : 躉繳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 月繳首期應繳 2 個月 ) 六 繳費方式 : 1. 自行匯款 :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 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 限期繳, 躉繳無轉帳折扣 )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 限期繳, 躉繳無轉帳折扣 ), 需另檢附 保險費暨 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七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幣值單位 : 美元 年齡 保額 年齡 保額 0~15 15 萬 61~ 萬 16~30 64 萬 66~ 萬 31~40 74 萬 71~ 萬 41~50 84 萬 76~ 萬 51~60 96 萬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 以投保金額的 20% 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160 八 高保額折扣 : 繳費年期 幣值單位 : 美元 高保額折扣 0.2% 0.3% - 合併折扣上限 躉繳 1.5 萬 ~2.5 萬 ( 不含 ) 2.5 萬 ( 含 ) 以上 - 0.3% 繳費年期 高保額折扣 1% 2% 2.5% 2 年期 0.7 萬 ~1.5 萬 ( 不含 ) 1.5 萬 ( 含 ) 以上 - 3.0% 6 年期 3 萬 ~6 萬 ( 不含 ) 6 萬 ~24 萬 ( 不含 ) 24 萬 ( 含 ) 以上 3.5% 九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限承保職業等級 1~4 級 4.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十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61 ( 六 ) 台灣人壽金鑽人生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OIU)_ (USL6) 一 投保對象 : 符合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 (OIU) 之投保對象 二 投保年齡規定 : 1 最低投保年齡:0 歲 2 最高投保年齡: 繳費年期 6 年期 10 年期最高投保年齡 74 歲 70 歲 三 投保金額 : 1 最低投保金額:5,000 美元 2 本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1)15 足歲 ( 不含 ) 以下 :50 萬美元 (2)15 足歲 ( 含 ) 以上 :500 萬美元 四 繳別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 月繳首期應繳 2 個月 ) 五 繳費方式 : 1 匯款: 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 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首次保險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2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享有 1% 之保費折扣, 需另檢附 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六 體檢規定 : 1 本險免體檢額度 : 保險年齡 保險金額 ( 美元 ) 15 歲以下 50 萬元 16 歲 ~70 歲 250 萬元 71 歲 ~74 歲 200 萬元 2 超過本險免體檢額度者: 以投保金額的 20% 作為體檢項目之核定標準 3 依投保紀錄或告知狀況, 如有需要核保單位得要求加作體檢及相關檢驗項目 七 其他規定 : 1 本險無次標費率 2 本險不得附加附約 3 本險適用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之規定 八 財務核保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62 十六 高齡被保險人特別核保準則 : 投保年齡達 70 歲 ( 含 ) 以上之被保險人投保時, 累計本公司有效契約年繳化保險費達等值新台幣 10 萬元 ( 含 ) 以上或躉繳單件保險費達等值新台幣 100 萬元 ( 含 ) 以上者, 本公司將於發單後保險契約之撤銷權期間內以電話訪問客戶並錄音, 以確認其瞭解商品內容及投保意願, 若電話聯繫未成或拒訪者, 將以掛號信件提醒客戶相關權益 一年期傷害保險 健康保險 傳統型年金保險 ( 不含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 旅行平安保險 團體保險不適用本項規定

163 十七 財務核保準則及生存調查 : 一 個人險財務核保及生存調查規定 : 1 保戶投保個人險商品有下述情形之一者, 如未滿 15 足歲以下者, 需填寫 要保人 / 被保 險人財務告知書, 滿 15 足歲以上者需填寫 要保人 / 被保險人財務告知書 及進行生存 調查作業 單位 : 等值新臺幣 年齡項目 未滿 15 足歲以下累計保額 滿 15 足歲以上累計保額 (1) 人壽保險 >200 萬元 ( 含同業 ) 1,001 萬元 ( 本公司 ) (2) 傷害保險 >200 萬元 ( 含同業 ) 1,001 萬元 ( 本公司 ) (3) 人壽保險加傷害保險 >200 萬元 ( 含同業 ) 1,501 萬元 ( 本公司 ) 2,501 萬元 ( 含同業 ) (4) 旅行平安保險 ( 單獨累計 ) > 200 萬元 ( 含同業 ) 2,001 萬元 ( 本公司 ) 說明 : 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應至少提供 財力證明文件影本 : a. 人壽保險 : 同一被保險人累積本公司投保金額超過 1,000 萬且併累計同業投保金額超過 6,000 萬元 b. 傷害保險 : 同一被保險人累積本公司投保金額超過 1,000 萬且併累計同業投保金額超過 3,000 萬元 2. 免納入保額累算及辦理生存調查之保險商品及業務 : a. 有約定續保且保額未異動 降低或縮減承保範圍之續保件 b. 借貸保險 c. 團險 ( 以具有員工福利保障及分擔雇主法定賠償責任之特性, 且其被保險人係依據整體團加以評估危險者為限 ) d. 微型保險 e. 躉繳型保單 3. 免辦理生存調查之業務 : 電話行銷線上要約件 4. 旅行平安保險之保額累算 生存調查及抽樣規定皆單獨計算, 不與個人險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合併計算 2 保戶投保個人險商品有下述情形者, 需填寫 要保人 / 被保險人財務告知書 : (1) 同一被保險人於三個月內密集向二家公司 ( 含 ) 以上投保且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等與要 保人及被保險人財力或收入顯不相當者 (2) 同一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及其他同業之投保金額超過被保險人家庭年收入之 20 倍 ( 若被 保險人係未成年人或學生身份, 則考量被保險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年收入 ) (3) 同一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及其他同業之年繳化保險費支出或投保當次躉繳保險費支出達 到被保險人家庭年收入之 30% 者 3 未符合前述 2 項條件但經評估有下述投保態樣之一者, 仍需由公司派員進行生存調查 : (1) 主動投保件且投保險種為高保額低保費之保險或高醫療保障者 (2) 要保書疑似非親簽者 (3) 要保人或被保襝人有異常投保紀錄者 (4) 身故受益人為非直系親屬 配偶 公益團體, 或有其他異常情形者 (5) 有異常理賠紀錄者 (6) 所屬業務員有不當招攬之行為, 自停止招攬處分期間屆滿, 或撤銷登錄後重新登錄 之日起一年內之招攬件 (7) 其他經評估有異常疑慮者 4 要保人 / 被保險人財務告知書 參考期限以六個月為原則, 惟如投保新契約時, 其前所 提供之財務資料與投保金額及保險費顯不相當者, 核保單位得要求再行補充以評估其

164 適當性 註 財務證明資料可選擇提供下述資料: (1) 個人收入證明文件 ( 例如 : 收入薪資單 佣金 員工股利分紅或繳稅證明 等 ) (2) 個人資產證明文件 ( 例如 : 不動產證明 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或股票 基金 債券等投資月報表證明 等 ) (3) 全國財產總歸戶證明文件 (4) 如為公司負責人或主要股東者, 則可提供公司過去至少二年內經會計師認證之財務報表 ( 例如 : 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 二 最高承保金額 : 1 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有效保險單之危險保額, 包括人壽保險 投資型保險以及意外傷害保險合計之最高承保金額 : (1) 依所提之財務資料核定 (2) 未滿 15 足歲者, 除依所提之財務資料核定外, 且最高承保額限額如下 : a. 人壽保險 ( 本公司 ): 等值新臺幣 500 萬元 b. 傷害保險 ( 本公司 ): 等值新臺幣 200 萬元 c. 人壽保險加傷害保險 ( 本公司 ): 等值新臺幣 700 萬元 d. 人壽保險加傷害保險 ( 含同業 ): 等值新臺幣 1,200 萬元 (3) 家庭主婦 學生 ( 含出國留學者 ) 無職業或有職業但未成年者, 除依所提之財務資料核定外, 且最高承保額限額如下 : a. 人壽保險 ( 本公司 ): 等值新臺幣 500 萬 ( 如投保儲蓄險, 酌予放寬至等值新臺幣 1,000 萬 ) b. 傷害保險 ( 本公司 ): 等值新臺幣 500 萬 2 旅行平安保險當次於本公司投保金額限制同現行核保規定, 另滿 15 足歲以上者, 其累計同業之最高承保金額修訂為新臺幣 3,000 萬元 三 個人險免體檢件抽樣規定 : 1 依據現行免體檢額度規定之免體檢件數, 公司將隨機抽樣不低於 4% 進行生存調查 2 被抽樣之被保險人不得拒絶生存調查, 若逾期未完成或拒絶者, 則無法承保該件之要保申請, 且半年內同一被保險人再次申請投保時, 仍需完成前次未完成之抽樣程序 3 理賠率偏高 招攬品質有疑慮之業務員所招攬之新契約件, 一律需進行生存調查 4 得排除個人險免體檢件抽樣比率之保險商品及業務: (1) 有約定續保且保額未異動 降低或縮減承保範圍之續保件 (2) 借貸保險 (3) 微型保險 (4) 電話行銷線上要約件

165 十八 免體檢額度規定 ( 一 ) 壽險累計免體檢額度 一 免體檢額度表 : 保險年齡 新臺幣 ( 美元 ) 40 歲 ( 含 ) 以下 800 萬 (US25 萬 ) 41 歲 ~50 歲 600 萬 (US18.75 萬 ) 51 歲 ~60 歲 400 萬 (US12.5 萬 ) 61 歲 ~70 歲 100 萬 (US3.125 萬 ) 二 投保傳統型壽險, 保險年齡達 71 歲 ( 含 ) 以上者, 一律體檢 三 單獨投保投資型壽險或萬能壽險者, 免體檢額度放寬如下 : 保險年齡新臺幣 ( 美元 ) 71 歲 ~75 歲 70 萬 (US21,875 元 ) 76 歲 ~80 歲 30 萬 (US9,375 元 ) 81 歲以上 一律體檢 四 各險如有另訂免體檢額度時, 則依各險核保規則辦理 五 免體檢額度的計算 : 1 免體檢額度係包含壽險( 含傳統型及投資型 ) 主 附約 重大疾病主 附約之保險金額 2 超過二年以上之有效保單, 如無任何既往病史 且 5 年內無理賠記錄及當時為標準體承保者, 得免列入累計保額之內 3 免體檢保額的累算係包含新臺幣保單及外幣保單 4 本規定所述之保險金額係指各險投保規定中之危險保額 5 本規定與新臺幣匯率換算基礎為( 美元 :30 倍 / 澳幣 24 倍 / 人民幣 :5 倍 ) 爾後匯率如有顯著異動者, 將另行調整之 ( 二 ) 住院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說明 一 60 歲以下, 累計保險金額超過 7,000 元者 ( 未滿 15 足歲之被保險人, 可提供兒童健康手冊影本替代 ) 二 61 歲 ~70 歲, 累計保險金額超過 3,000 元者 三 71 歲以上之被保險人 四 懷孕婦女 ( 係指懷孕 32 週 ( 含 ) 以下之被保險人, 超過 32 週者, 暫不予受理 )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 體檢項目

166 ( 三 ) 手術醫療保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 說明 一 61 歲 ~70 歲, 累計保險金額超過 3,000 元者 二 71 歲以上之被保險人 三 懷孕婦女 ( 係指懷孕 32 週 ( 含 ) 以下之被保險人, 超過 32 週者, 暫不予受理 )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 體檢項目 ( 四 ) 注意事項 : 一 無體檢投保件中, 若因核保需要, 核保單位得依個別情況照會被保險人體檢, 如未依規定完成體檢手續, 公司將無法承保並退還已收取之保險費 二 業務人員需完成登錄才具招攬無體檢保單之資格, 年金保險及投資型商品須考試合格才取得招攬授權

167 十九 體檢項目及其他相關規定 ( 一 ) 壽險主 附約累計應體檢額度表 單位: 元 15 歲至 40 歲 41 歲至 50 歲 51 歲至 60 歲 61 歲至 70 歲 71 歲以上 100 萬以下 免體檢 免體檢 101 萬 ~400 萬免體檢普通體檢尿液常規免體檢普通體檢肝功能 301 萬 ~600 萬尿液常規靜止心電圖 601 萬 ~800 萬 801 萬 ~1,000 萬 1,001 萬 ~1,200 萬 1,201 萬 ~2,000 萬 2,001 萬以上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 HIV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常規血液生化 HIV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肝功能 HIV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常規血液生化靜止心電圖 HIV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常規血液生化靜止心電圖運動心電圖胸部 X 光 HIV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常規血液生化靜止心電圖胸部 X 光 HIV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常規血液生化靜止心電圖胸部 X 光 HIV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血液常規血液生化靜止心電圖運動心電圖胸部 X 光 HIV 普通體檢尿液常規 註 : 有效契約均為標準體承保, 無批註事項, 且 5 年內無理賠記錄者, 得扣除二年以上之有 效契約保額

168 ( 二 ) 其他體檢相關規定 : 一 體檢項目 : 1 請依被保險人之年齡及累計壽險保額, 參照前表之體檢項目安排體檢事宜 2 高血壓 糖尿病 心臟病或其他病史者, 依體檢件辦理, 其體檢項目由核保單位視情況 指定 3 被保險人告知有既往症 身心殘障或發現異常狀況時, 請先洽核保人員, 以考量是否可 先行收費 二 體檢費用 : 下列體檢費用應由業務同仁負擔 1 自體檢日 2 個月內未受理要保書者 2 已完成體檢, 但因手續或資料不全而遭註銷者 3 公司正常承保, 而要保人撤銷保險契約者 4 未依體檢規定, 擅自增加之檢查項目 5 非經核保人員同意之複檢費用 6 非經核保科主管同意, 逕至非特約醫院體檢之費用 三 體檢表之有效期限 : 1 各項體檢之有效期限 :( 自檢驗日起算 ) 一般體檢 尿液常規 6 個月 肝功能 腎功能及其他血液常規 6 個月 胸部 X 光 心電圖 腹部超音波 6 個月 2 相同項目若逾期, 必須重新檢查 3 原檢查結果異常者, 核保單位得依情況照會重新檢查 四 常見疾病建議之體檢項目 : 1 高血壓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 胸部 X 光 + 心電圖 2 糖尿病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ACSUGAR+HBA1C 3 肝炎帶原或肝功能異常史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 肝功能檢查 ; 4 歲以上者須加檢 AFP, 有飲酒習慣者須加檢 r-gt 5 泌尿系統結石 腎炎 痛風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 腎功能檢查 6 心臟疾病 脈搏異常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 胸部 X 光 + 心電圖 7 甲狀腺疾病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 心電圖 + 甲狀腺功能檢查 8 體重超重者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 心電圖 45 歲以上須加檢胸部 X 光 9 高血脂症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Cholesterol+Triglyceride 10 肺結核 氣喘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 胸部 X 光 11 貧血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 血液常規檢查 12 小兒痳痺 脊椎彎曲 : 一般體檢 + 尿液常規 + 胸部 X 光 注意事項 : 上述為常見疾病核保上會要求檢查之體檢項目, 若屬未列之疾病招攬時無法判斷是否應體 檢, 業務人員可洽詢核保同仁 為協助客戶完整告知, 公司備有各類型問卷 ( 高血壓 糖尿病 肝炎 痛風 消化性潰瘍

169 癲癇 甲狀腺疾病 氣喘 等 ), 如果客戶有該類疾病, 業務同仁應協助客戶填寫可避免不 必要之照會, 加速核保及發單時效 體檢結果有異者, 核保單位得要求被保險人再次複檢 ( 三 ) 體檢前 後應注意事項一 被保險人於體檢時除應攜帶體檢照會單外, 需攜帶身分證 護照或駕照以核對身分 二 照會單需使用正本, 且需蓋有契約部印章或通訊處授權章 三 被保險人如為女性, 請避開生理週期 四 65 歲以上者得只作靜式心電圖 五 請提醒被保險人穿著開襟且非連身之簡便衣著, 以便利醫護人員施予各項檢驗, 並可避免被保險人於受檢時穿脫衣物之不便與尷尬 六 如被保險人需作血液 生化及特殊檢查時請空腹禁食 8 小時以上 七 體檢應於收費後 5 日內完成, 或於契約部通知應體檢時間內完成 八 無特約醫院之地區如有保戶需作體檢時, 請洽醫務科以便連繫並指定體檢醫院及地點 九 各特約醫院之體檢項目 時間 連絡人及電話請詳 全省特約醫院一覽表, 如需預約請洽各醫院 十 請儘量親自帶保戶體檢, 以免保戶因程序不熟漏作或無法完成體檢, 造成不必要之困擾 ( 四 ) 體檢報告寄達公司之時間被保險人體檢報告寄達公司之時間, 依地區及體檢項目而定, 大約時間如下 : 1 台北地區: 一般體檢及尿液常規約 1-2 天 ; 抽血檢查約 3-5 天 ; 特殊檢查約 5-7 天 2 台中地區: 一般體檢及尿液常規約 2-3 天 ; 抽血檢查約 4-6 天 ; 特殊檢查約 6-8 天 3 高雄地區: 一般體檢及尿液常規約 3-4 天 ; 抽血檢查約 5-7 天 ; 特殊檢查約 7-9 天 ( 五 ) 被保險人體檢資料申請辦法 ( 依 新事第 9311 號函辦理 ) 一 請業務同仁檢附事務連繫表及 50 元手續費向醫務科申請 二 申請 X 光片需另加 50 元及附上被保險人之 X 光借閱申請書 三 所申請之資料或借閱之 X 光片, 由契約部於要保書受理且核保作業完成後, 以掛號方

170 式寄予被保險人 如由業務同仁轉交, 則需另填 申請體檢報告授權同意書 四 借閱之 X 光片由業務同仁負責取回, 未能交回時, 將由業務同仁負擔該 X 光片之成本 五 X 光借閱申請書 及 申請體檢報告授權同意書 請洽醫務科索取 六 病歷資料不接受申請

171 二十 病歷調查作業 依 新事第 81 號函, 為節省發單成本及加速發單時效, 改由保戶自行提供相關病歷做為核保危險評估之用 一 病歷資料申請流程 : 根據醫療法第 51 條規定 : 醫院 診所診治病人時, 得依需要, 並經病人或其配偶 親屬之同意, 商洽病人原診治之醫院 診所, 提供病歷摘要及各種檢查報告資料, 原診治之醫院 診所不得拒絕 ; 其所需工本費, 由病人負擔 ) 二 一般醫院申請病歷流程 : 1 病人本人持身份證提出申請 2 委託申請( 委託聲明書 委託人身份證影本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 3 每家醫院所開放委託關係人限制不一定, 需電話至服務台查詢 4 申請流程: 門診掛號 ( 此疾病就診的主治醫師門診 ) 門診醫師填寫病歷摘要或開立影印病歷申請單 批價繳費 至影印病歷處影印 5 因每家醫院申請病歷流程不同, 請先電話至醫院服務櫃台或掛號櫃台洽詢

172 二十一 特殊承保規定 ( 一 ) 危險職業限制 請另詳 危險職業投保金額限額表 ( 二 ) 殘障承保限制 一 殘障者投保時, 本公司依被保險人之身體狀況 所從事職業內容之危險程度 個人或 家庭之財務狀況等因素予以評估 以核定適當之承保條件 二 若被保險人備有 殘障手冊 時, 應請其提供以作為核保之參考文件 三 核保人員依其殘障之原因及程度核定是否需體檢並指定體檢項目, 若需體檢請先行受 理要保文件且暫勿收取保費 四 聾啞併文盲 雙眼失明及智力障礙者, 於填寫要保文件時除業務同仁外另需由其父母 配偶或成年子女為見證人 ( 三 ) 外籍人士承保規定 一 承保對象 1 因應聘或依親, 且目前在台居住已滿 6 個月者, 但不包括非法入境 外籍勞工 / 女傭 以 觀光身份入境者及大陸來台探親人士 ( 但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者不在此限 ) 2 大陸新娘如已在台灣生子且有合法之結婚證明者, 不受前項居住期間之限制 ( 但須附戶 籍謄本及結婚證書影本 ) 3 外籍人士如僅有 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 但無在台居留證者, 不予受理 二 申請時應附之證明文件 1 護照影本 ( 須含基本資料欄及簽名字樣欄 ) 2 外僑居留證影本 ( 要保書中之身分證字號請填寫居留證統一證號 ) 3 應聘證明 ( 由就職公司人事單位發給, 但聘用公司為要保人者可免 ) 三 承保內容 1 壽險 ( 須累計重大疾病險 ): 依財務及工作情況認定, 最高以 2,000 萬元為限 ( 若非應聘來台者由核保人員依情況決定 ) 2 意外險 : 依財務及工作情況認定, 最高以 1,000 萬元為限 惟外籍勞工 / 女傭 最高限 200 萬元 3 健康險 : 最高限日額 3,000 元為限, 惟外籍勞工 / 女傭不予受理 4 體檢規定 : 比照本國籍人士辦理

173 ( 四 ) 軍機空勤人員承保規定一 壽險最高投保金額限等值新臺幣 1,000 萬元 二 因試飛勤務所致之任何保險事故列為除外責任 三 傷害險 傷害醫療險及健康醫療險不予承保 四 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 請依現行各項核保規定辦理

174 二十二 新契約集體彙繳作業規範 ( 一 ) 參加資格 一 一般集體彙繳團體 : 同一團體內所屬員工及其家屬五人 ( 含 ) 以上為被保險人, 向本公 司投保個人壽險, 且續期保險費為 金融機構轉帳 方式繳費時, 得成立集體彙繳團體 二 大型集體彙繳團體 : 同一團體內所屬員工 200 人 ( 含 ) 以上為被保險人, 向本公司投保 個人壽險, 且首續期保險費由同一人或機構以 自行繳費 方式繳費時, 得成立集體彙繳 團體 ( 申請成立大型集體彙繳團體, 須先填寫業務聯繫單, 經相關部室審核完成後, 始 可成立 ) ( 二 ) 資格說明 一 團體 須為有一定雇主之員工團體或具有法人資格或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團體 1 一般營利事業單位, 如其總公司 ( 總行 ) 已成立集體彙繳團體編號者, 則分公司 ( 分行 ) 正式 員工 ( 不含兼職 ) 即可加入該團體 2 政府機構等相關行政單位團體之正式職員, 需依人事 會計功能為獨立單位者, 個別成 立集體彙繳團體單位 如 : 高雄縣政府轄下各鄉鎮公所, 因其人事 會計功能皆獨立, 須自行成立集體彙繳團體單位 3 金控公司 / 集團企業 / 關係企業的正式員工, 需依人事會計功能為獨立單位者, 個別成立 集體彙繳團體單位 如 :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的台灣人壽 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等子公司, 因其人事會計功能皆獨立, 須以該員工所屬公司成立集體彙繳團體 4 於一般部隊中從事軍職之義務役 替代役官兵或軍校學生, 均未符合正式員工定義, 非 屬一般集體彙繳件適用對象 軍方一級單位 ( 機構 ) 之雇用人員 ( 志願役軍人 行政職員 ), 如海岸巡防署 海岸巡防總局 北 中 南 東地區巡防局, 須以個別服務機構成立集 體彙繳團體, 請檢附補給證或薪給證或識別證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以為服務機構身分 之證明 二 員工 須為該團體正式僱用之工作人員且定期支領薪資者為限 三 家屬 須為該 集體彙繳團體員工 之父母 配偶 子女及其他共同居住之親屬 ( 三 ) 集體彙繳費率 一 適用險種 : 本公司現行銷售享有集體彙繳費率之商品 ( 其他新商品主約, 請依上市公告 其集體彙繳優惠規範 ) 二 集體彙繳優惠 ( 含金融機構轉帳優惠 ): 依商品上市公告為準 三 同一 集體彙繳團體成員 被保險人人數的計算, 得合併有效契約被保險人 ( 不含旅平 險 團險及一年期人身保險 ), 惟集體彙繳費率僅適用於新契約投保件之首期及續期保險費 四 合併計算之有效契約須為享有集體彙繳費率之商品, 且續期保險費繳費方式需符合 金 融機構轉帳 之規範 五 一般集體彙繳團體享有集體彙繳費率之保件, 於繳費期間內改以非 金融機構轉帳

175 方式繳交續期保險費者, 則自最近一期應繳保險費起取消集體彙繳費率 六 大型集體彙繳團體享有集體彙繳費率之保件, 於繳費期間內改以非 自行繳費 方式繳交續期保險費者, 則自最近一期應繳保險費起取消集體彙繳費率 ( 四 ) 檢附文件一 投保新契約集體彙繳保件者, 須填寫 新契約集體彙繳申請書, 並請新契約投保件的要保人簽名, 多筆新契約投保件同時申請加入同一集體彙繳單位時, 可填寫於同一張 新契約集體彙繳申請書, 再予影印使用 二 員工投保新契約集體彙繳保件時, 須提供相關在職證明文件影本 ( 如服務證 / 工作證 / 扣繳憑單等 ) 三 家屬投保新契約集體彙繳保件時, 除依上述第 1 點, 提供該集體彙繳員工之相關在職證明文件影本外, 尚須一併檢附家屬之身分證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為關係佐證 ( 若可於要保書中, 明確得知保戶集體彙繳身份資格為 集體彙繳團體員工 之父母 配偶 子女者, 可不需提供關係證明文件 ) 四 一般集體彙繳團體件投保新契約時, 應一併檢附 保險費暨保險單借款利息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 五 ) 應注意事項一 申請為新契約集體彙繳保件者, 需提供足以證明集體彙繳身分之真實文件影本, 始符合 集體彙繳團體成員 的規範, 且應從真從實辦理, 嚴禁偽造相關證明文件, 以避免產生爭議 二 合併有效契約被保險人申請新成立集體彙繳團體時, 除須於送件時檢附 新契約集體彙繳申請書 外, 有效契約件須於 新契約集體彙繳申請書 聲明該有效契約被保險人的加入資格及與該 集體彙繳團體員工 的關係 三 為落實集體彙繳優惠資格之真實性及公平性, 相關單位人員將不定期查核, 若有虛偽造假之情事, 將交由相關單位查處 四 集體彙繳團體成立後, 若發現其彙繳團體之成立係以虛增方式而為者, 經查屬實, 將予以取消集體彙繳優惠 五 本作業規範, 公司得視市場變化及相關法令規範適時調整, 以確保公司持續穩健經營

176 新契約行政篇 一 首期保險費作業規則 ( 一 ) 報繳保險費 一 業務人員應於收到保險費當日或次一營業日繳費 二 首期保險費匯款帳號表 : 1 台幣帳號 : 郵政劃撥 (700) 帳號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市府分行 銀行代碼 : 822 帳號 : 花旗台灣銀行營業部 銀行代碼 : 021 帳號 : 元大銀行城中分行 銀行代碼 : 806 帳號 : 台新銀行建北分行 銀行代碼 : 812 帳號 : 上海銀行城中分行 銀行代碼 : 011 帳號 : 兆豐銀行總部 銀行代碼 : 017 帳號 : 台中商銀台北分行 銀行代碼 : 053 帳號 : 永豐銀行營業部 銀行代碼 : 807 帳號 : 星展銀行南東分行 銀行代碼 : 810 帳號 : 第一銀行建成分行 銀行代碼 : 007 帳號 : 土地銀行城東分行 銀行代碼 : 005 帳號 :

177 華南銀行營業部 銀行代碼 : 008 帳號 : 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分行 銀行代碼 : 013 帳號 : 合作金庫中山分行 銀行代碼 : 006 帳號 : 澳盛銀行營業部 銀行代碼 : 039 帳號 : 渣打商銀敦北分行 銀行代碼 : 052 帳號 : 彰化銀行北屯分行 銀行代碼 : 009 帳號 : 台北富邦銀行城中分行 銀行代碼 : 012 帳號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永春分行 銀行代碼 : 050 帳號 : 外幣帳號 :

178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城中分行 美元匯款 歐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銀行名稱 : CTBC Bank Co., Ltd. SWIFT Code: CTCBTWTP 帳號 : 花旗台灣銀行台北分行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銀行名稱 : Citibank Taiwan Limited SWIFT Code: CITITWTX 首期外幣傳統型帳號 : 身分證字號後 9 碼首期外幣投資型帳號 : 身分證字號後 9 碼台新銀行建北分行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銀行名稱 : Taishin International Bank SWIFT Code: TSIBTWTP 帳號 : 上海銀行城中分行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銀行名稱 : The Shanghai Commercial and Savings Bank Ltd. SWIFT Code: SCSBTWTP 帳號 : 兆豐商銀城中分行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銀行名稱 : SWIFT Code: 帳號 : 台中商銀銀行名稱 : SWIFT Code: 帳號 : 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ICBCTWTP 台北分行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Taichung Commercial Bank TCBBTWTH

179 7 8 星展銀行南東分行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銀行名稱 : DBS Bank SWIFT Code: DBSSTWTP 帳號 美元 : 帳號 澳幣 : 帳號 人民幣 : 帳號 紐幣 : 日盛國際銀行松江分行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銀行名稱 : SWIFT Code: 帳號 : 第一銀行光復分行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9 銀行名稱 : First Commercial Bank Kwang Fu Branch SWIFT Code: FCBKTWTP 帳號 : 臺灣土地銀行營業部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銀行名稱 : LAND BANK OF TAIWAN 10 SWIFT Code: LBOTTWTP 帳號 : 華南銀行營業部 美元匯款 人民幣匯款 11 銀行名稱 : HUA NAN COMMERCIAL BANK, LTD. SWIFT Code: HNBKTWTP 帳號 : 彰化銀行總行 美元匯款 人民幣匯款 12 銀行名稱 : SWIFT Code: 帳號 美元 : 帳號 人民幣 : CHANG HWA COMMERCIAL BANK, LTD. CCBCTWTP 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分行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銀行名稱 : SWIFT Code: 帳號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銀行名稱 : Taiwan Cooperative Bank SWIFT Code: TACBTWTP 帳號 : 澳盛台灣銀行營業部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紐幣匯款 銀行名稱 : ANZ Bank (Taiwan) Limited. SWIFT Code: ANZBTWTP 帳號 美元 : 帳號 澳幣 : 帳號 紐幣 : 台灣銀行館前分行 美元匯款 銀行名稱 : SWIFT Code: 帳號 : 永豐銀行營業部 美元匯款 澳幣匯款 人民幣匯款 紐幣匯款 銀行名稱 : Bank SinoPac Company Limited SWIFT Code: SINOTWTP 帳號 : 匯豐銀行台北分行 美元匯款 銀行名稱 : SWIFT Code: 帳號 : 註 : Jih Sun International Bank JSIBTWTP Cathay United Bank UWCBTWTP Bank of Taiwan BKTWTWTP HSBC Bank (Taiwan) Limited HSBCTWTP 請附上劃撥單收執聯或匯款單, 並註明要 / 被保險人姓名或保單號碼及首期保險費 2 時間 : 週一至週五上午 9:00 下午 3:00 3 方式 : (1) 向所屬各區行政中心行政人員報帳

180 (2) 現金請依 首期保險費匯款帳號表 匯入公司指定帳戶, 再持劃撥單或匯款單向行政人 員報帳 ( 匯款憑證如劃撥單或匯款單收執聯背面請依規定填寫要 被保險人相關資料 ) 4 向行政人員報繳之文件 : (1) 匯款憑證 (2) 要保書 ( 繳費件以核保單位收費通知取代 ) ( 二 ) 報備規定 一 如於營業時間外收取第一次保費, 應立即報備存證 ; 如於營業時間內收取而未克於當 日報帳或轉交者亦同 ( 首期以信用卡繳費者, 亦應立即報備 ) 二 報備方式 : 1 網路報備 : (1) 請由各公司保經代服務專區登入後由 銷售與服務 點選 收件通報 後進入報備畫面 : (2) 或由公共報備網頁登入使用 : (3) 報備內容應包括下列各款 : a. 報備時間 ( 應詳記年 月 日 時 分 ) b. 被保險人姓名 c. 險種 d. 保險金額 e. 要保書填寫日期 f. 保險費金額及幣別 g. 業務人員姓名及單位 三 事後向行政人員報繳之文件 : 1 匯款憑證 2 要保書 ( 繳費件以核保單位收費通知取代 ) ( 三 ) 收取支票繳交首期保險費者 一 發票人非該契約之要保人 被保險人及受益人者, 需填寫 非保單關係人代繳納保險 費聲明書 並註明發票人與要被保人之關係 ( 發票人不得為招攬人 ) 二 票據期限 : 1 壽險新契約保費票期 : 以客戶繳交日起 1 個月為原則 2 躉繳件 投資型商品 一年期商品保險費票期 : 限即期票 ( 四 ) 票據收受應注意事項 一 票據無法託收之情形 : 1 票據大寫金額錯誤或修改, 此種狀況須重新開立支票 ; 補蓋發票人印鑑者仍屬無效 2 票據到期日 小寫金額 受款人塗改未蓋發票人印鑑者 3 發票人未簽章及印鑑章錯誤或不清者 4 票據背書不連續者

181 二 票據抽換 1 申請抽票應於票據到期日 7 個工作天前請保戶填妥申請書, 經契約部 - 新契約同意後, 轉交財務部處理 2 如因票據到期日將屆, 未及按上述程序辦理, 得先以電話通知並將保戶填妥之申請書傳真至契約部 - 新契約, 但申請書正本仍應於領取票據前補齊 3 抽換票時應將匯款單據或新票據併同申請書一起送件, 且新票據之到期日不得超過原票據之到期日 4 票據經報帳繳交後, 非經要保人書面具名申請, 其餘皆不受理抽換票 ; 且為釐清公司與保戶間的權益, 抽換之票據將由公司以雙掛號逕寄要保人 三 退票之處理 : 業務人員應在內部退票通知規定之日期內, 洽請保戶以現金或即期票換回該退票之票據, 或請保戶補足存款 業務人員未能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 視同未繳保費, 將由契約部 - 新契約函告客戶保單失效 四 為保障業務同仁自身權益及維護企業形象, 禁止業務同仁為保戶代墊支票, 若有因上述行為引起糾紛, 將送交紀律委員會懲處 ( 五 ) 其他應注意事項一 短繳保費之處理 : 收到核保單位發出短繳保費通知後, 應於 5 個工作天內補繳

182 二 環球服務卡 一 投保本公司商品之適格被保險人, 於發單時一併檢附 環球服務卡 二 若欲申請補發者須填寫事務連繫表提出申請, 契約部 - 核保行政科收到後, 逕行補發新 卡 三 保單遞送暨簽收管理辦法 一 保單遞送方式 1 一律由業務人員遞交, 並須要保人本人簽收 2 若個案申請由他人代簽者, 以成年之被保險人 要 / 被保險人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姊妹及受益人為限, 且需檢附 保險單委託簽收聲明書 受委託人始得代為簽收保單, 惟受委託人不得為業務人員, 簽收時需於簽收回條空白處註明簽收人同 保險單委託簽收聲明書 ( 附件二 ) 之受委託人 二 郵寄保險單退件處理作業 1 退件原因: 招領逾期 查無此人 查無此址 遷移不明 拒收 等 2 本公司將發出 保單退件照會單 通知原招攬人員, 請於七個日曆天內回覆以利後續處理作業, 逾期未回覆者, 本公司逕行聯絡保戶處理後續補寄保單事宜 3 投資型保單於投資日後, 本公司始接獲保單被退回之處理原則, 依 (98) 契字第 006 號函辦理, 內容如下 : (1) 保戶已簽收 ( 有收件回執聯 ): 如確認保單郵寄日期在保單簽收十日內, 因郵遞時間延誤, 本公司應立即照會相關單位處理後續投資標的贖回相關事宜 並照會銷售通路, 請其在三個工作日內協助確認保戶保單退件後續處理作業 如確認保單郵寄日期已逾保單簽收後十日, 將照會銷售通路, 請其確認客戶意願, 若要終止契約, 請協助保戶完成契約終止作業 (2) 保戶未簽收 ( 退件或招領逾期 ): 如本公司未收到回執聯或該址無人招領逾期退回, 於收到退回保單後, 須立即贖回已投資金額 並請銷售通路於三個工作日內協助確認再次遞送保單方式 三 業務人員遞交保單簽收期限及逾期未回作業 1 業務人員於收訖保險單後, 應立即將保險單交付予保戶並請保戶簽收, 並應於出單日翌 日起算 20 個日曆天內將 保險單簽收單 ( 回條 ) 繳回 ( 到期日遇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 契約部 2 本公司將於每週提供出單日後 7 個日曆天尚未繳回簽收回條之明細, 提醒業務人員應於 規定期限內儘速繳回 3 每月 10 日 ( 遇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 針對出單後逾 30 個日曆天仍未繳回之案件進行重 製單, 並以雙掛號寄送至要保人住所

183 4 因故申請暫緩重製單者, 需於每月 5 日以前 ( 遇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 以書面述明原因及預計繳回簽收回條時間, 經所屬銷售通路科級以上主管簽核後向契約部提出申請, 逾申請展延時間仍未回覆者, 本公司則逕行進行重製單, 並以雙掛號寄送至要保人住所 5 簽收回條追踨流程時間表範例:

184 ( 附件二 ) 保險單委託簽收聲明書 立委託書人 ( 即要保人 ), 茲因事不克親自簽收本保險單 ( 保單號碼 : 被保險人 : ), 特委託代為簽收 本人瞭解自受委託人簽收本保險單翌日起, 可享有十天之保險單審閱權 此 致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人 ( 要保人 ) 簽名 : ( 簽章需與原要保書同 ) 法定代理人簽名 : ( 關係 : ) ( 若要保人未滿 20 足歲, 需其法定代理人一併簽名 ) 業務人員簽名 : 受委託人簽名 : ( 受委託人限已成年者 ) 被保險人受委託人 要 / 被保險人之配偶與要保人關係 : 要 / 被保險人之父母 要 / 被保險人之子女 要 / 被保險人之兄弟姊妹 受益人受委託人身分證字號 : 中華民國年月日 契約部 核保行政科保經保代簽署人簽章單位受理章 受 理 審 核

185 四 契約撤銷作業 一 申請時間 : 要保人於收到保險單之翌日起算十日內,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郵寄 ( 郵戳為憑 ) 向本公司撤銷契約 該契約自始無效, 並無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註 : 請參考保險單條款 契約撤銷權 之約定 二 應備文件 : 1 撤銷契約之書面聲明 2 保險單( 若保險單遺失, 要保人需提出保險單遺失之書面聲明, 並請要保人簽名 ) 三 退費方式 : 1 信用卡退費: 以信用卡繳付首期保費者, 原繳交保費則一律退費至發卡銀行 2 銀行電匯: 要保人須於撤銷聲明書上載明匯款銀行 分行及帳號 ( 限要保人帳戶 ) 3 支票: 一律以要保人為受款人之禁止背書轉讓及劃線支票 四 注意事項 : 1 業務同仁直接接獲客戶契撤申請文件時, 請儘速送達契約部 - 新契約受理, 如保全失敗或放棄保全者, 煩請於空白處簽章說明, 將可加快辦理時間 2 客戶在提出撤約申請後, 於保全期間內保全成功欲取消撤約申請者, 煩請填寫 契約撤銷後恢復原契約效力申請書 ( 附件 ) 送回契約部 - 核保行政科辦理

186 ( 附件三 ) 契約撤銷後恢復原契約效力申請書 本人 ( 要保人 )ˍˍˍˍˍˍˍˍ 投保貴公司 ( 保單號碼 ˍˍˍˍˍ) 保險契約, 經審慎考慮後決定取消原擬契約撤銷之申請, 仍保留原契約之效力 並聲明於申請契約撤銷至申請恢復原契約效力之期間, 被保險人未曾發生保險事故或有影響貴公司危險評估之情事, 否則仍應依原申請, 撤銷本保險契約 此致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要保人簽章 : 身分證字號 : 中華民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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