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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罐庸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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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教育學系課程與學習手冊 101 學年度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新生適用 教育學系編印 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2 目次 壹 教育學系簡介... 1 貳 師資陣容... 2 參 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 4 一 核心能力說明... 4 二 核心能力與校 院對應關係說明表... 5 三 教育目標 核心能力與能力指標對應... 5 四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表... 6 肆 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課程... 8 附錄 壹 本校相關法規 -- 註冊組 一 學則 二 碩士班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 貳 本校相關法規 -- 課務組 一 選課須知 二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 三 張鳳燕教授傑出論文獎設置要點 參 本校相關法規 研究發展處 一 學報徵稿辦法 肆 本學系相關要點與規定 一 教育學系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 二 教育學系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實施要點 I
3 壹 教育學系簡介 一 本學系設立與發展沿革民國 76 年 7 月本校改制為師範學院之後, 於同年 8 月 1 日成立 4 個學系, 本系 ( 初等教育學系 ) 即為其中最大的學系 後因學校發展與國民小學師資之需求, 本系逐年分出教育行政研究所 教育科技研究所 視覺藝術學系 體育學系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等系所 93 學年度成立碩士班, 培養學術研究人才 95 學年度起本系更名為 教育學系, 並於 96 學年度成立 課程與教學 碩士學位班 二 師資與學生概況本系目前有專任師資 17 位, 其中教授 2 位 副教授 13 位 助理教授 1 位 講師 1 位, 其中擁有博士學位者有 16 人, 師資陣容堅強 本系目前計有大學部學生 8 班, 共 320 人 ; 日間碩士班學生 2 班, 共 40 人, 夜間碩士班學生 2 班, 共 50 人 三 傑出校友本系校友在教育界與學術界甚至是業界皆有優異的表現 其中系友榮獲全國 power 教師獎 ; 深造就讀博士班者眾多 ; 在業界表現傑出者亦不少 四 願景將繼續強化教育領域的相關知能, 從實務經驗中培養學生組織能力 研究能力 溝通與協調能力, 激發出從事教育事業的多元潛能 五 特色課程多元化與彈性化 : 以國民教育的 課程 與 教學 範圍為主軸, 以社會學 心理學與哲學為理論基礎, 針對課程領域, 探討課程發展與設計 統整課程 潛在課程 等主題 ; 在教學領域, 探討有效教學 教學策略 等主題 藉由理論與實務之對話, 豐富在職教師之教學知識, 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六 學生活動 ( 一 ) 迎新活動 : 辦理新生座談會, 表達全系對新生最熱情的歡迎 ( 二 ) 學習 生活 升學和就業輔導 : 邀請專家學者至本系演講 座談, 主持研究所讀書會與就業輔導等 或邀請企業主進行產學合作, 媒合畢業生順利到企業界任職 ( 三 ) 學術研討會 : 本系經常舉辦有關課程與教學 文教行政 文化事業管理與教育產業等研討會, 亦鼓勵研究生參加校外各種性質的研討會 七 我們的網址及電話 : ( 一 ) 網址 : ( 二 )Tel:(08) 轉
4 貳 師資陣容 本系目前現有專任師資 17 位, 其中教授 2 位 副教授 13 位 助理教授 1 位 講師 1 位, 其中擁有博士學位者有 16 人 師資年輕有活力, 人才濟濟, 是培育優良國小教師 教育與文化產業及社會服務人才之最佳學系 職稱姓名最高學歷專長研究室分機 副教授兼系主任教授兼教務長教授借調屏東縣政府 副教授 副教授兼評鑑統計工作室統計執行長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舒緒緯 孫敏芝 顏慶祥 藍瑞霓 陳正昌 蔡寬信 郭明堂 湯維玲 王真麗 王瑞賢 王儷靜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博士 英國約克大學教育研究所哲學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博士 美國堪薩斯大學教育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博士 美國愛荷華大學哲學博士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博士 教育行政 教育政策 教育法令 教育社會學 課程與教學 教育實習 質化研究 課程與教學 教育政治學 比較教育 教育實習 行銷學 行政學 公共關係 人力資源管理 非營利事業經營與管理 財務管理 經濟學 研究方法 教育統計 統計套裝軟體在教育上的應用 教育社會學 教育實習 學校課程 初等教育 教育實習 班級經營 學校行政 教育行政 教育實習 課程發展與設計 課程評鑑 課程領導 課程改革 課程理論教學模式 教學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計 教學理論 教科書分析教育研究所教育學與評鑑 社會學習領域課程博士與教學 多元智能課程與教學 教學實習 行動研究 師資教育 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博士 兒童發展 課程原理 課程統整 社會科課程與教學 教育實習 英國威爾斯卡地夫教育社會學 課程理論 教大學教育學院哲學育知識社會學 質性研究博士 美國馬里蘭大學哲學博士 性別研究 教學研究 性別平等教育 教師信念 師資培育 或 或 或
5 職稱姓名最高學歷專長研究室分機 副教授兼教學資源中心主任副教授兼師資培育中心主任 副教授 副教授兼教資中心教師發展組組長 王慧蘭 楊智穎 李雅婷 劉育忠 助理教授陳新豐 講師 鄧淑丰 英國威爾斯卡地夫文化研究與教育 教育社會大學教育學院哲學學 比較教育 全球化與教博士育 生命教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博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博士 東英格蘭大學哲學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博士 美國亞利桑納大學教育媒體與電腦碩士 課程史 鄉土教育 師資培育 課程理論 課程發展與設計 課程美學教育中的文化研究 敘說探究 創業與開創研究 後結構主義教育學 課程哲學 批判教育學 測驗評量 教育統計 教學科技 教育心理 電腦動畫 數位學習 (E-learning) 設計與製作 電腦多媒體教學設計與製作 網路教學設計與製作 或 或 或
6 參 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 101 年 6 月 28 日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臨時課程委員會通過一 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核心能力說明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與本校基本素養及院核心能力對應關係 ( 一 ) 在本校基本素養 -- 光 的部份, 本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班強調培育學生 課程與教學研究知能 與 課程與教學研發知能, 可對應本學院 語言能力 及 資訊能力, 並呼應本校 語言素養, 以本國語 外國語 數位語言進行溝通, 體驗傳情達意的恭謹精確與雅緻, 以開啟廣博的視野, 發展多元專業智能 ( 二 ) 在本校基本素養 -- 熱 的部份, 本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班強調培育學生 社會與生命關懷知能, 可對應本學院 社會能力, 並呼應本校 公民素養, 以良知 視野 願景 自律培養積極正向習慣, 體驗人與社會之關係, 積極關懷服務社群, 以高體會生命之意義與價值 ( 三 ) 在本校基本素養 -- 力 的部份, 本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班強調培育學生 課程與教學研究知能 與 課程與教學研發知能, 可對應本學院 專業能力, 並呼應本校 科學素養, 以科學 邏輯 思辨 體能培育文明創造能力, 體驗人與自然之關係, 養成良好健康習慣, 以高效能追求終身的生存發展 ( 四 ) 在本校基本素養 -- 美 的部份, 本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班強調培育學生 課程與教學研發知能, 可對應本學院 專業能力, 並呼應本校 藝術素養, 以文學 音樂 藝術 戲劇 創意 設計 說故事 文化特色培養美感品味與藝文創作, 能高感性規劃豐富的生活 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關係 ( 一 ) 本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班教育目標 : 本系課程與教學碩士班旨在培育知識社會的教育工作者, 具備行動研究能力, 創新課程與教學, 改革教育實際, 深化教育專業知能, 成為更好的教師 據此, 本系旨在培養下列人才 :1. 培育課程與教學研究人才 ;2. 培育課程與教學研發人才 ;3. 培育社會與生命關懷人才 ( 二 ) 本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班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對應 1. 為培育課程與教學研究人才, 本學系擬培育學生具備 課程與教學研究知能 2. 為培育課程與教學研發人才, 本學系擬培育學生具備 課程與教學研發知能 3. 為培育社會與生命關懷人才, 本學系擬培育學生具備 社會與生命關懷知能 4
7 科學素養藝術素養二 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之核心能力與校 院對應關係說明表 校基本素養院核心能力對應之系 ( 所 ) 核心能力語G1. 語言與科技基礎能力言光素( 具有口語表達 語文書寫與閱讀 NL1. 課程與教學研究知能養能力, 及運用科技設備與電腦文書 NL2. 課程與教學研發知能處理能力 ) 熱 公民素養G2. 合作與人際互動能力 ( 具有熱忱與服務心, 能與人溝通協調能力 ) NL3. 社會與生命關懷知能 力 美 G3. 思辨與科學研究能力 ( 具有優質師資職前教育專業學科知能 教育思辨與教育研究方法能力 ) G4. 鑑賞評價與創新能力 ( 具有運用創新教學策略的藝術涵養, 並能對教學與研究予以鑑賞評價 ) NL1. 課程與教學研究知能 NL2. 課程與教學研發知能 NL2. 課程與教學研發知能 三 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教育目標 核心能力與能力指標對應 教育目標核心能力能力指標 NL11. 能具備教育研究之能力 1. 培育課程與教學研究人才 NL1. 課程與教學研究知能 NL12. 能具備批判思考之能力 NL21. 能具備研發課程及教材之能力 NL22. 能具備創新教學設計之能力 2. 培育課程與教學研發人才 NL2. 課程與教學研發知能 NL23. 能具備思辨課程與教學議題之能力 NL24. 能具備解決課程與教學實務問題之能力 NL31. 能具備轉化課程與教學理論之實踐能力 3. 培育社會與生命關懷人才 NL3. 社會與生命關懷知能 NL32. 能具備積極關懷社會與生命之態度 5
8 四 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表 課程名稱 NL1. 課程與教學研究知能 核心能力 NL2. 課程與教學研發知能 NL3. 社會與生命關懷知能 NL11 NL12 NL21 NL22 NL23 NL24 NL31 NL32 教育研究法 課程理論研究 教學理論研究 教育哲學研究 教育社會學研究 教育心理學研究 論文 高等教育統計 教育測驗研究 質性研究 教育行動研究 課程發展與設計研究 統整課程研究 課程評鑑研究 課程領導與管理研究 教科書分析與評鑑研究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研究 潛在課程研究 課程改革研究 課程史研究 教學心理學研究 教學設計研究 教學評量研究 教學評鑑與視導研究 班級經營研究 創新教學研究 批判思考教學研究 學習輔導與策略研究 教學科技與媒體研究 教師專業發展研究 教室言談研究 另類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 多元文化課程與教學研究 性別教育研究 人權教育研究 道德課程與教學研究 鄉土教育研究 生命教育研究 繪本教學研究 閱讀與寫作教學歷程研究 6
9 課程名稱 NL1. 課程與教學研究知能 核心能力 NL2. 課程與教學研發知能 NL3. 社會與生命關懷知能 NL11 NL12 NL21 NL22 NL23 NL24 NL31 NL32 生活課程研究 社會學習領域研究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研究 7
10 肆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學位班課程 一 課程目標 ( 一 ) 培養從事課程與教學研究之專業能力 ( 二 ) 加強批判思考與學術研究之素養 ( 三 ) 強化應用研究知能進行教育實際問題解決的能力 二 課程結構 ( 一 ) 畢業學分數 :33 學分 ( 不含論文 6 學分 ) ( 二 ) 必修學分數 :12 學分 ( 不含論文 6 學分 ) ( 三 ) 選修學分數 :21 學分 ( 含自由或跨系 校選修 6 學分, 並得至日間研究所碩士班選修, 須經系主任核可 ) ( 四 ) 低年級以不可上修高年級課程為原則 三 課程名稱與學分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時數 一 必修課程 ( 至少 12 學分, 不含論文 6 學分 ) 必 選 1 年級 2 年級 3 年級 修 上 下 上 下 上 教育研究法 ELN1101 Methods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3 3 必 課程理論研究 ELN3101 Curriculum Theory 3 3 必 教學理論研究 ELN2101 Research on Theories of Instruction 3 3 必 教育哲學研究 ELN1102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3 3 必 教育社會學研究 ELN1103 Sociology of Education 3 3 必 ELN1104 教育心理學研究 Educational Psychology 3 3 必 論文 ELN4101 Thesis 二 選修課程 ( 共計修習 21 學分 ) ( 一 ) 研究方法領域 ( 至少 3 學分 ) - 為工具性課程, 包括量化與質化之取向, 以及研究設計之認識 高等教育統計 ELN1204 Advanced Educational Statistics 教育測驗研究 ELN1203 Educational Test 質性研究 ELN2201 Qualitative Research 教育行動研究 ELN3202 Action Research in Education ( 二 ) 課程研究領域 ( 至少 3 學分 ) - 包括基礎研究 應用研究與趨勢研究等 備註 此 3 科目自由修習 1 個科目, 多修習之科目則計入自由選修學分中 6 6 必 1 學期 3 學分 3 小時 8
11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必 學時選 1 年級 2 年級 3 年級分數修上下上下上 備註 課程發展與設計研究 ELN1301 Curriculum Development and Design 統整課程研究 ELN1302 Integrated Curriculum 課程評鑑研究 ELN2301 Curriculum Evaluation 基礎研究 課程領導與管理研究 ELN3306 Curriculum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教科書分析與評鑑研究 ELN3307 Textbooks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研究 ELN3303 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潛在課程研究 ELN3304 Hidden Curriculum 應用研究 課程改革研究 ELN2302 Curriculum Reform 課程史研究 ELN2304 History of Curriculum 趨勢研究 ( 三 ) 教學研究領域 ( 至少 3 學分 ) - 包括基礎研究 策略研究與應用研究 教學心理學研究 ELN1401 Instructional Psychology 教學設計研究 ELN1402 Instructional Design 教學評量研究 ELN3401 Instructional Assessment 基礎研究 教學評鑑與視導研究 ELN3406 Instructional Evaluation and Supervision 班級經營研究 ELN2402 Classroom Management 創新教學研究 ELN2403 Innovative Teaching 批判思考教學研究 ELN3403 Critical Thinking Teaching 策略研究 學習輔導與策略研究 ELN3407 Learning Guidance and Strategy 教學科技與媒體研究 ELN3405 Instructional Technology and Media 應用研究 ( 四 ) 議題研究領域 ( 至少 3 學分 ) - 包括學校實務研究 另類典範研究 新興議題研究與學習領域研究 教師專業發展研究 ELN4501 Teacher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學校實務 教室言談研究研究 ELN3501 Classroom Discourse 9
12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必 學時選 1 年級 2 年級 3 年級分數修上下上下上 備註 另類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 ELN4503 Theory and Practice of Alternative Education 另類典範 多元文化課程與教學研究 ELN4504 Multicultural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3 3 研究選 性別教育研究 ELN2501 Research on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新興議題 人權教育研究研究 ELN3503 Human Rights Education 道德課程與教學研究 ELN4506 Moral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鄉土教育研究 ELN3504 Indigenous Education 生命教育研究 ELN3505 Life Education 繪本教學研究 ELN4507 Teaching of Picture Books 閱讀與寫作教學歷程研究 ELN4509 Teaching of Reading and Writing 生活課程研究 ELN2503 Life Curriculum 社會學習領域研究學習領域 ELN2506 Social Studies 研究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研究 ELN2507 Integrative Activities 10
13 附錄 11
14 壹 本校相關法規 -- 註冊組 一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學則 本校八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通過 教育部臺 (86) 師二字第 號函核定 本校八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修正 教育部臺 ( 八八 ) 師 ( 二 ) 字第 號函同意備查 本校八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臨時校務會議修正 教育部臺 ( 八九 ) 師 ( 二 ) 字第 號函同意備查 本校九十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教育部臺 (90) 師 ( 二 ) 字第 號函准予備查 本校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教育部臺 (91) 師 ( 二 ) 字第 號函同意備查 本校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修正第五十三條 教育部臺中 ( 二 ) 字第 號函同意備查 本校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教育部臺中 ( 二 ) 字第 號函同意備查 本校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教育部臺中 ( 二 ) 字第 號函同意備查 本校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教育部臺高 ( 二 ) 字第 號函同意備查 本校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教育部臺高 ( 二 ) 字第 號函同意備查 本校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教育部臺高 ( 二 ) 字第 號函同意備查第 8 條 第 20 條 第 24 條 第 25 條 第 26 條 第 33 條 第 35 條等條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學則依據 大學法 大學法施行細則 學位授予法 學位授予法 施行細則 師資培育法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訂 定之 第二條本校學生之入學 保留入學資格 轉學 轉系 休學 復學 退學 開除 學籍 成績考核 畢 ( 結 ) 業及其他有關學籍等事宜,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悉依本學則之規定辦理 第二章入學及保留入學資格 第三條本校於每學年之始, 招收各所 系 一年級新生, 其招生簡章由招生委員 會依據本校招生辦法另訂之 第 四 條 凡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畢業, 或合於教育法令規定, 具有同等學力之資格經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錄取者, 得入本校各學系一年級肄業讀學士學位 凡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 獨立學院畢業, 得有學士學位, 或具有同等學力, 符合研究所報考資格之規定, 經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或甄試錄取者, 得入本校研究所碩士班肄業碩士學位 凡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 獨立學院畢業, 得有碩士學位, 或具有同等學力, 符合各所博士班報考資格之規定, 經本校博士班入學考試或甄試錄取者, 得入本校研究所博士班肄業博士學位 12
15 各系 所 經教育部核准, 得招收在職進修碩士班及回流教育學士專班 碩士專班, 其入學資格悉依相關法規及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第五條本校得酌收蒙藏生 僑生 外交或派外人員子女學生 外國籍學生 原住民及離島鄉籍學生等特種身分學生, 其入學辦法另訂之, 並報教育部核定 第六條各學系學生有缺額時, 得酌收二 三年級轉學生, 經轉學考試錄取者為正式生, 但一年級及應屆畢 ( 結 ) 業年級不得招收轉學生 轉學考試之招生簡章由轉學生招生委員會依本校轉學考試辦法另訂之 轉學生經錄取者, 編入相關學系之適當年級肄業 第七條入學考試舞弊, 經學校查證屬實或判刑確定者, 撤銷入學資格 第八條凡經錄取之新生或轉學生應於規定日期內親自來校辦理入學手續, 其因重病須長期治療 重大事故 懷孕或分娩不能來校辦理手續, 經檢具有關證明文件 ( 疾病證明以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所出具者為限 ) 於事前請准延期辦理者, 得准予補辦 但延期最多以一週為限 逾期不辦入學手續者, 即撤銷其入學資格 新生因重病 重大事故 懷孕 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不能按時入學時, 應於註冊截止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教務處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經核准後得展緩入學一年 但大學部之保送生 轉學生除因懷孕 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原因外, 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在校生或考取尚未入學之新生應徵召服兵役者, 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其期限以學生所服法定役期期滿退伍日之學年度為限, 且年數不列入修業年限 保留入學資格期間應徵服役者, 得再向學校申請延長保留入學資格, 至退伍日之學年度止 保留入學資格新生應於保留期滿前辦理入學或申請延長保留期限, 逾期未辦理者或未獲准延長保留期限且逾期未辦理入學者, 撤銷入學資格 第九條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報到須繳驗學歷證明文件或轉學 ( 修業 ) 證明書及規定之有關證明文件 第三章 公費生 第十條公費生權利義務依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各學系公費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享有公費待遇 第十二條公費生因重病 ( 須經公立醫院證明 ) 或重大事故 ( 須有書面證明 ) 向教務處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 不發公費, 仍保留公費生資格 非因上述理由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 喪失公費生資格, 其已受領之公費應一次償還 第十三條公費生因前條重病或重大事故休學者, 於休學期間暫停公費待遇, 其在學期中途休學後復學者, 不得重領休學前已領之公費 ; 學期中途休學, 不再復學者, 應一次償還已受領之公費 第十四條公費生因轉學 轉系 退學 開除學籍或喪失公費資格者, 應一次償還在學期間已受領之公費 13
16 第十五條公費生缺額之遞補, 依本校 遞補公費生作業要點 辦理, 新遞補之公費生其受領公費自遞補日起至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為止 第四章 註冊及選課 第十六條學生須依照規定日期親自到校註冊 其因病或重大事故, 不能如期到校註冊, 經檢具證明文件 ( 疾病證明以公立醫院或區域醫院為限 ) 事先請假核准者, 得延期註冊, 但最多以一週為限 未經准假或雖經准假但逾期未辦註冊手續者, 予以勒令退學, 但一年級新生及轉學生則依據第八條規定辦理 逾期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 經催告二次仍未繳納者, 視同未完成註冊手續, 予以勒令退學 學生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繳交學分費及其它費用者, 所選相關科目予以註銷 第十七條學生選課須依照教務處及各系 所 之規定辦理, 並須經所屬系 所 主管之簽字認可 第十八條學生於選定課程後如須加退選者, 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 加選及研究生對選課之退選須經開課系 所 主管之簽字認可 第十九條本校得利用暑期開授課程, 其辦法另訂之, 並報教育部備查 第五章 修業年限及學分 第二十條本校學生修讀學位之修業年限依 大學法 大學法施行細則 師資培育法 及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之相關規定辦理 修讀博士學位之修業期限以二至七年為限, 所修學分總數不得少於三十二學分, 其論文學分另計 但在職進修研究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 得再延長一年 修讀碩士學位之修業期限以一至四年為限, 所修學分總數除理學院不得少於二十四學分外, 其餘學院不得少於三十二學分, 其論文學分另計 但在職進修研究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 得再延長一年 對已修畢碩士班應修學分, 但未修畢教育學程者, 仍應於修業期限內修畢教育學程之學分 修讀在職進修碩士學位之修業期限以二年六個月至五年為限, 所修學分總數不得少於三十二學分, 未在規定修業期限內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 得再延長一年 修讀學士學位 ( 含在職進修學士學位班 ) 之修業期限以四年為原則, 所修學分總數不得少於一二八學分 以上均不含輔系及各類學程規定之學分數 未在規定期限修滿應修科目與學分者, 得延長修業年限, 但以延長二年為限 身心障礙學生, 得延長修業期限, 至多四年 大學學生成績優異, 在規定修業期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修滿該學系應修學分者, 得准提前畢業 在職進修各類學位班如有不同之修業年限者於招生簡章另訂之 14
17 身心障礙學生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或各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安置就學者 學生因懷孕 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 得持相關證明延長修業期限至多三年 第二十一條本校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 或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年以上, 修業期間成績優異, 具有研究潛力, 得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其辦法另訂之 第二十二條以同等學力進入研究所就學者, 其應增修科目依各系 所 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本校課程按學分計算, 以每週授課一小時, 滿十八小時為一學分 實驗 實習或實作每學分以每週上課二小時為原則 第二十四條各學系 學位學程修讀學士學位學生, 第一至四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不得少於九學分 ( 含已修足該學系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 但尚不合畢業之規定者 ), 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 但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次學期得經系主任 學位學程主管核可, 加選一至二科 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一者, 系主任 學位學程主管得自其次學期所選學分數中酌予核減若干科目學分, 惟不得少於最低學分數之規定 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 若其重修或補修之科目在第二學期者, 第一學期得申請休學, 免予註冊 註冊者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 學生因重病或重大事故不能修足該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數, 經導師及系 ( 學位學程 ) 主管之同意, 得酌減應修學分數 惟最遲應於當學期最後加退選課截止日前辦理完畢 第二十五條轉學生其應修科目及學分, 由本校各學系主任 院長 教務長按照各系科目表及該生原校已修之科目與學分核定之 其未修之課程均須補修及格, 學分抵免依抵免學分要點辦理, 其要點另訂之, 並報教育部備查 學生轉入二年級者, 在本校修業期限為三年 ; 學生轉入三年級者, 在本校修業期限為二年 轉學生之延長修業年限比照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第六章 請假 缺課 曠課 第二十六條學生因故不能上課或不能參加規定之集會者, 須事前向學生事務處請准給假 ; 其因病請假逾三日以上者, 須經本校衛生保健組 學生輔導中心或醫院證明 因特殊事故不及事先請假者, 應於缺席日起三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七條學生請假經核准後而缺席者為缺課, 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而缺席者為曠課 ; 但因公請假經核准者, 不作缺課計 第二十八條某一科目缺曠課累積達該科目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 該科學期成績以零分計, 其相關之缺曠課時數不再為缺曠紀錄 惟因懷孕 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 而核准之事 ( 病 ) 假 產假, 致缺課時數逾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 該科目成績得視需要與科目性質, 以補考或其他相關措施彈性處理, 按實際成績計算學期成績, 並依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評定 15
18 第七章 轉系 轉學 輔系及雙主修 第二十九條本校大學部學生得申請轉系, 其辦法另訂之, 並報教育部備查 降級轉系者, 其在兩系重複修習之年限, 不列入轉入學系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經甄選入學管道或特種甄試入學學生 轉學生 因故請准休學或勒令休學 尚在休學期間內之學生, 不得申請轉系 第三十條因故請求轉學之本校學生, 須經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出具同意書 申請轉學經核准且辦妥離校手續者, 得發給轉學證明及成績單 第三十一條本校大學部學生得申請修讀輔系, 其辦法另訂之, 並報教育部備查 第三十二條本校大學部學生得申請修讀雙主修, 其辦法另訂之, 並報教育部備查 第八章 休學及復學 第三十三條學生患有傳染病, 並經主管機關基於法定傳染病防治需要限制者, 應予休學 休學之學生, 應於接到通知一星期內, 辦理離校手續 學生因故申請休學, 得由本校核准一學期或一學年, 必要時並得請求延長, 但需逐年申請 請准休學之學生, 其休學學期內已有之成績概不計算 學期中申請休學之最後期限為學期考試開始前一星期, 但有特殊因素或重大事故者, 得於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 報請教務會議專案處理 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休學二年期滿, 因重病等因素無法及時復學, 得經核准酌予延長休學期限 休學期間應徵服兵役者, 須檢具徵集令影印本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休學期限 服役期限不列入休學期限內計算, 並得於服役期滿檢附退伍令申請復學 學生因懷孕 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申請休學者, 比照男性學生服兵役休學之規定, 休學期間不計休學年限 自費生休學可依規定辦理退費 第三十四條休學學生應於休學屆滿前向教務處辦理復學 逾期未復學者, 應予退學 休學生應檢具休學證明書及有關證件申請復學 其因病休學者, 應加附區域醫院之康復證明書 復學時應入原肄業學系 ( 組 ) 所 相銜接之年級肄業 學期中途休學者, 復學時應入原休學之學年或學期肄業 原肄業學系 ( 組 ) 所 變更或停辦時, 得輔導學生轉至適當學系 ( 組 ) 所肄業 第九章 退學及開除學籍 第三十五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應予退學 : 一 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二 操行成績不及格者 三 學生修業年限依第二十條規定屆滿延長仍未修足應修之科目與學分者 四 學期中曠課累計達四十五小時者 16
19 五 違反校規, 依學生獎懲辦法規定應予退學者 六 自動申請退學者 七 碩博士班研究生修業年限屆滿, 而仍未修足應修之科目與學分或未通過學位資格考試者 修業年限依第二十條規定 在職進修各類學位班退學應依本條文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應予開除學籍 : 一 新生或轉學生冒用 偽造 假借 變造學經歷證明文件入學者 二 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規定應予開除學籍者 三 其他法令規定應予開除學籍者 第三十七條開除學籍者, 除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外, 不發給任何與修業有關之證明文件 於發覺時已在本校畢業者, 勒令其繳還本校所發給之畢業證書及其所領受之公費, 並撤銷其畢業資格 第三十八條依規定應予退學或開除學籍之學生, 得依本校學生申訴制度提出申訴 提出申訴者, 申訴結果未確定前得繼續在校修讀, 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確定後即應離校 依前項規定經本校另為處分得復學之學生, 因特殊事故無法及時復學時, 本校應輔導其復學 其復學前已離校者, 得准予補辦休學 第三十九條學生因故請求退學者, 由本校核准後, 得發給修業證明書 但其入學資格未經核准者, 或應償還公費而未償還者, 不發給任何修業證明文件 第十章 成績考查及補考 第四十條學生成績分為學業及操行兩種 各種成績以採百分記分法為原則, 以一百分為滿分, 大學部學生以六十分為及格 ; 研究所學生以七十分為及格 學生所修科目學期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補考, 必修科目不及格者應予重修 第四十一條本校學生學業成績考查, 分下列三種 : 一 平時考查二 期中考試三 學期考試 ( 考試辦法另訂之 ) 第四十二條學生學業成績之種類 計算方法 等次及試卷保存辦法如下 : 一 學業成績種類 : ( 一 ) 平時成績 : 以平時考查及期中考試之成績, 並參酌聽講筆記 作業 讀書札記 參觀報告 研究報告及實驗等成績決定之 ( 二 ) 學期成績 : 以平時成績與學期考試成績合併核計 ( 三 ) 畢業成績 : 大學部以各學期 ( 含暑修 ) 修習學分數總和除總學分積之和, 為其畢業成績 研究所畢業生以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 為其畢業成績 二 學期平均成績之計算方法如下 : ( 一 ) 以科目之學分數乘該科目成績為學分積 17
20 ( 二 ) 學生所選各科目學分之總合為學分總數 ( 三 ) 各科目學分積之總和為總學分積 ( 四 ) 以學分總數除總學分積為學期成績總平均 ( 五 ) 學期成績總平均之計算, 包括不及格 重修成績在內 三 學生成績採百分記分法並得採等第記分法 等第記分法與百分記分法之對照表如下列 : 等第記分法百分記分法甲 (A) 等八十分以上乙 (B) 等七十分以上未達八十分丙 (C) 等六十分以上未達七十分丁 (D) 等五十分以上未達六十分戊 (E) 等未達五十分四 招生入學 轉學考試 及在校生各種考試試卷保存一年為限, 以備查考或備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調閱 第四十三條操行成績考查辦法另訂之 第四十四條學生各科成績經繳交教務處後, 如有計算錯誤須經任課教師簽報教務長核准, 始得更改 第四十五條學生成績之登錄以選課確認單或校務行政系統選課資料所載為憑 未選之科目縱有成績亦不予採認 ; 已選之科目無成績則以零分計算 第四十六條學生無故缺考, 該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 如係公假 喪假或重病住院不能參與各種考試, 經請假核准者准予補考, 補考成績按實得成績給分 第四十七條學生各種成績有小數點者, 按四捨五入計算 ; 學期總平均成績及畢業成績, 均保留至小數點後二位計算 第四十八條凡屬規定全年修習之科目祇修讀一學期或僅有一學期之成績及格者, 均不計學分 第四十九條學生於考試時有作弊行為者, 一經查出, 除該科該次考試以零分計算外, 並視情節輕重依據學生獎懲辦法予以適當處分 第十一章 實習 畢 ( 結 ) 業 第五十條應屆畢 ( 結 ) 業年級缺修學分, 若於延長修業年限內修畢者, 准予畢業 第五十一條本校各學系 ( 學位學程 ) 之學生, 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下列事項後, 由本校依學位授予法之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並發給學士學位證書 : 一 修滿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 二 通過本校基本能力評核辦法之規定, 其辦法另訂之 三 完成所屬學系 ( 學位學程 ) 之畢業相關規定 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其教師資格之檢定及教育實習事宜, 依師資培育法及其相關法規辦理 第五十二條加修雙主修學士班學生, 修滿原屬學系及雙主修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後, 其授予學士學位證書加註雙主修學位名稱 第五十三條各研究所研究生於規定修業期限內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 並完成學位論文 18
21 經口試通過者, 授予碩士 博士學位 碩 博士班學生通過碩 博士學位考試, 但尚未修畢教育學程得申請延長修讀年限, 惟仍應符合大學法修讀年限規定 已授予之學位, 如發現論文 創作 展演或書面報告 技術報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 經調查屬實者, 應予撤銷, 並追繳其已發之學位證書 ; 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 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第十二章 更改姓名 年齡 第五十四條學生姓名及出生年 月 日均以身分證所載者為準 入學資格證件所載與身分證所載不符者, 應即更正 第五十五條在校學生及畢 ( 肄 ) 業校友申請更改姓名或出生年 月 日, 規定如下 : 一 如係原畢業學校學歷證件錯誤者, 應檢具國民身分證影印本, 連同學歷證件逕向原畢業學校申請更正 ; 再檢附更正後之證件, 向本校教務處申請更改 二 如係戶籍登記錯誤者, 應先向戶籍機關申請更正, 再持更正後之身分證向教務處申請更正學籍記載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 公自費及助學金實施辦法 學生暑期修課要點 學生校際選課要點 學生出國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 外國學生入學辦法等另訂之, 並報教育部備查 第五十七條本學則經本校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 並報請教育部備查, 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 : 教務處 19
22 二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碩士班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 本校 90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教務會議通過 本校 9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臨時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 92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 9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 9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4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 9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 9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夲校 9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夲校 9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夲校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夲校 9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夲校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夲校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臨時教務會議通過 夲校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第 條 本校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第 條 本校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臨時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第 條 第一條本校為維持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之品質, 以及修業上有共同之規範, 特訂定碩士班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二條日間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所修學分總數除理學院不得少於二十四學分外, 其餘學院不得少於三十二學分, 另加論文必修六學分, 在論文口試通過後始得畢業 在職進修碩士班研究生至少修滿三十二學分, 另加論文必修六學分, 再經論文口試通過後始得畢業 第三條以同等學力報考錄取者, 得加修各系 所 學程規定之相關先修課程 第四條研究生須依照下列之規定辦理選課:一 日間研究所碩士班選修教育學程 學分學程者, 每學期所選教育學程 學分學程之課程, 應內含於該系所每學期修課最高學分上限 二 除 論文 外, 各課程之開設標準依本校 增修課程暨開排課辦法 規定辦理 三 論文 一科日間研究所碩士班自二年級上學期起選修, 在職進修碩士班自二年級下學期起選修 ( 暑期碩士班自第三年暑期起 ); 在職進修碩士班在學修業年限最少三學年者, 應自三年級上學期起始得選修論文 每學期修習三學分, 須修習二個學期 四 同等學力入學之研究生補修學分或其他研究生得依其個人之需要至大學部修習與主修組別有關之課程, 其成績列入研究所學期成績及畢業成績之計算, 但不計列於畢業學分數 五 各系 所 學程研究生經雙方主管同意後得跨系 所 ( 日間班不得跨夜間部 ) 學程選修與主修領域相關之科目, 至多九學分 六 各系 所 學程研究生辦理學分抵免, 以不超過畢業學分之四分之一為原則, 且論文及各系所必修科目不得申請抵免 第五條論文指導教授之遴聘 : 一 指導教授之遴聘以本校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 且至多同時指導八位研究生為原則 ( 進修暨研究學院碩士學位學程班研究生不佔各系所名額 ) 20
23 二 指導教授聘定後, 指導學生擬定論文研究計畫 必要時, 得推薦遴聘協同指導教授共同指導研究生 第六條論文研究計畫發表 : 一 論文研究計畫發表應符合各系 所 學程規定條件始可申請 二 論文研究計畫發表以口試或書面審查為之 三 論文研究計畫成績不及格者, 研究生得再提出發表申請 第七條論文口試與畢業 : 一 研究生於論文研究計畫通過, 並符合該系所 研究生修業要點 規定後, 始可提出論文口試之申請 二 論文口試委員至少三人, 除論文研究計畫口試委員外, 應有校外委員一人 三 論文口試不及格而依規定仍可繼續修業者, 得重考一次 重考一次不及格者, 應予退學 四 各學年度日間研究所碩士班 在職進修碩士班論文口試截止日期:上學期為一月十五日, 下學期為七月十五日, 暑期碩士班論文口試截止日期為註冊年度九月三十日止 暑期碩士班必要時亦得申請比照日間研究所碩士班 在職進修碩士班規定期限論文口試, 惟經核准同意該學期申請論文口試者, 須依照規定之註冊日期繳交學雜費基數, 完成註冊手續 五 通過論文口試後, 應依照口試委員會之意見修正論文, 經指導教授審核後依規定本數印製, 連同中 英文摘要及論文電子檔送交該系所辦公室 六 研究生修滿規定之學分與通過論文口試者得申請畢業, 上學期最後離校日期為下學期註冊日 下學期最後離校日期為八月十五日 逾期未辦妥離校手續者, 視同該學期未畢業 第八條論文指導教授 論文計畫發表審查委員及口試委員與研究生之間有利害關係時, 應予迴避 第九條各系 所 學程應依本辦法訂定 研究生修業要點, 並經教務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各系 所 學程訂定之 研究生修業要點, 應包含下列事項 : 一 研究生以同等學力錄取者, 應加修之先修課程 二 研究生每學期修讀學分數之上下限 三 研究生提出遴聘指導教授之申請期限 四 論文研究計畫發表之條件 方式 申請起訖時間 成績評定 成績不及格再提出發表申請之期限等 五 論文口試之條件 方式 申請起訖時間 成績評定 成績不及格再提出口試申請之期限等 第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 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 : 教務處註冊組 21
24 貳 本校相關法規 -- 課務組 一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選課須知 本校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課程委員會暨教務會議通過 本校 9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暨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第四點 本校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修正 99 年 2 月 4 日本校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修正第一 二 三 四 六點 本校第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第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點 定義一 本須知所稱之 本組 係指教務處課務組 ; 所稱 系所 含學位學程 二 完成選課程序 : 係指本校學生依據本選課須知完成選課, 並經教務處課務組確認且登錄於選課系統資料庫而言 三 選課簽核單 : 係指每學期開學前, 由教務處課務組列印本校學生於第二次加退選前所選之課程表單, 並作為人工加退課程之依據 四 選課確認單 : 係指第二次加退選後, 由教務處課務組列印本校學生所選之課程表單 第二點 修習學分數一 大學部 : ( 一 ) 每學期選課學分下限 : 第一至第四學年均為 9 學分 ( 二 ) 每學期選課學分上限 : 不分年級均為 25 學分 二 研究所 : 每學期選課學分之上下限, 悉依本校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及各所系之研究生修業要點等規定辦理 三 每學期選課學分數含跨校 院 所 系 班選課學分數, 不得低於下限或高於上限 四 超修 : ( 一 ) 申請人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 大學部應達 80 分以上 ; 研究生應達 90 分以上, 始可提出申請 ( 二 ) 超修應經所系主管同意後, 於第二次加退選之最後一日至本組辦理 ( 三 ) 選課人數未達上限之課程始可申請超修, 且不可以超修方式辦理加簽 ( 四 ) 申請人完成超修申請後, 仍應自行至線上加選超修之課程 第三點 選課程序一 選課方式以網路線上選課為原則 ; 並依本組公告之 網路選課操作說明 為準 二 選課時間依本組公告之 選課日程表 為準 三 選課時, 應依據所屬所系之規定, 自行點選 選修別 ; 其有修習預修碩士班或雙主修 輔系 各類教育學程 多元專長學程等課程者, 應於選課時, 自行點選 課程用途 欄之用途選項 四 開學前, 本組將 選課簽核單 送交各所系審核後, 轉交所屬學生依據 選課簽核單 所列之時間及地點, 逕自前往上課 選課簽核單 應於第二次加退選後 1 週內, 由各班班長統一收齊, 送回本組備查 22
25 五 第二次加退選後, 本組將 選課確認單 送交各所系, 轉發所屬學生於 選課確認單 上簽名確認選課內容, 並於第二次加退選後 1 週內, 由各班班長統一收齊, 送回本組備查 六 學生對於 選課簽核單 選課確認單 之內容有疑義時, 應立即至本組反映並作處理 第四點 選課規定一 全學年之科目, 上學期未選修者, 不得選修該科目下學期之課程 二 全學年之科目, 上學期成績不及格者, 未經下學期任課老師及所系主任之同意, 不得選修該科目下學期之課程 三 不得選修已修畢且成績及格之科目 四 修習預修碩士班 在職進修班 雙主修 輔系 各類教育學程 多元專長學程等課程者, 應依規定繳交學分費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者, 得刪除其選修課程或課程類別之註記 五 各所系之專業課程, 以該所系學生優先選課為原則 其他所系之學生欲跨所系選修課程者, 應以該科目未達人數上限, 且經所屬所系 開課所系主管於選課簽核單上皆簽章同意後, 始得辦理選修 六 各科目之選課人數已達上限而無法經由網路線上加選課程時, 如有特殊原因仍需加選者, 應至本組辦理人工加退選作業 七 選課違反本須知第四點第一 二 三項規定者, 所選課程之科目成績不予計分 第五點 課程停開一 選課人數未達該科目開班人數下限時, 本組在知會開課所系後得將該科目課程予以停開 如有特殊情形者, 得依行政程序核准後開班 二 遇有課程停開情形時, 已選該停開科目之學生應於本組通知或公告 3 日內, 親自至本組辦理改選, 但改選之科目人數已達上限時, 則不得改選該科目 第六點 停修課程一 受理時間 : 每學期開學後之第 13 週至第 14 週, 暑期課程停修於第七週辦理, 逾期概不受理 二 受理條件 : 未達扣考標準者 ; 且停修後之總學分數不得低於每學期最低總修習學分數下限為原則 三 每學期停修課程以 1 科為原則 四 其餘有關停修課程之相關規定, 詳見本校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 第七點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 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點 本須知經教務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 : 教務處課務組 23
26 二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 本校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民國 98 年 10 月 16 日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修正第四條 本校第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本校為顧及學生於學期中發生特殊情況, 致當學期部份課程無法繼續修習, 特訂定停修課程辦法 第二條學生申請停修課程, 應填妥停修課程申請書, 經授課教師 導師和系 ( 所 ) 主管之同意, 並將停修申請書送交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第三條學生申請停修課程, 應於本校行事曆第十三週至十四週內辦理完畢, 暑期課程停修於第七週辦理, 逾期不予受理 課程停修前之缺曠課時數仍計入該學期總缺曠課時數, 若達扣考標準者, 以扣考計, 不得申請該課程之停修 第四條申請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 且於扣除停修之學分數後, 總修習學分數不得低於學則規定之最低學分數 但情況特殊檢附證明文件經任課教師 就讀學系 ( 所 ) 主任 ( 所長 ) 及教務長核准者, 不在此限 唯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及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第五條停修課程仍須登載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 於成績欄註明 停修 停修課程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第六條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 ( 學分學雜費 ) 之課程停修後, 其學分費 ( 學分學雜費 ) 已繳交者不予退費, 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第七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 依本校學則暨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 : 教務處課務組 24
27 三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張鳳燕教授傑出論文獎設置要點 本校第 51 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 為紀念張鳳燕教授, 特設置張鳳燕教授傑出論文獎, 以鼓勵本校研究生專心從事研究, 提昇研究風氣與水準, 並訂定張鳳燕教授傑出論文獎設置要點 ( 以下簡稱本要點 ) 二 獎勵金 : 每年度每學院獎勵人數一名, 每名頒發獎勵金新台幣壹萬元 獎狀乙紙 但每名獲獎人以得獎一次為限 三 申請資格 : 以本校研究所博士班 碩士班 ( 含在職進修班 ) 在學研究生為限 四 申請文件 : ( 一 ) 申請表 ( 二 ) 已同意刊登於具審核機制的中英文期刊 研討會等論文 五 申請程序 : 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將申請文件送至各所屬學院學術委員會審議並推薦受獎人一名 ; 七月一日前由各學院將擬受獎名單送至教務處彙整後, 陳請校長核定 六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 : 教務處課務組 25
28 參 本校相關法規 研究發展處 一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學報徵稿辦法 民國 95 年 10 月 4 日本校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出版品審查委員 ( 兼學報編輯委員 ) 暨工作小組委員聯席會議通過民國 95 年 5 月 3 日本校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出版品審查委員 ( 兼學報編輯委員 ) 暨工作小組委員聯席會議通過民國 96 年 11 月 23 日本校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出版品審查委員 ( 兼學報編輯委員 ) 暨工作小組委員聯席會議通過民國 98 年 2 月 20 日本校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出版品審查委員 ( 兼學報編輯委員 ) 暨工作小組委員聯席會議通過民國 98 年 9 月 3 日本校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出版品審查委員 ( 兼學報編輯委員 ) 暨工作小組委員聯席會議通過民國 100 年 9 月 21 日本校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出版品審查委員 ( 兼學報編輯委員 ) 暨工作小組委員聯席會議通過 第一條本校為提升研究風氣, 加強學術交流, 特發行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學報 ( 以下簡稱本學報 ) 第二條本學報為純學術性刊物, 徵稿對象為校內外教師及專家學者尚未以任何形式出版或在其他刊物發表之學術論著 第三條本學報每年出版兩期, 每年三月底及九月底截稿, 並於九月及次年三月依 教育類學報 人文社會類學報 等二大類分冊出刊, 投稿時請註明類別, 投稿後 6 個月內回覆審查意見 第四條本學報設編輯委員, 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 並置委員若干人, 均由校長就本校教師或校外專家學者中遴聘之, 任期一學年 第五條每期每位作者限投稿件 1 篇, 文稿字數以 2 萬字為限 ( 含中英文摘要 附件及非文字之插圖 表格 譜例 ), 並附中 英文摘要, 中文摘要 500 字以內, 英文摘要 300 字以內 第六條投稿之論文須依據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學報撰稿原則 撰寫 稿件中英文不拘, 須加標點符號, 並附中英文標題及中英文摘要 ; 以 A4 規格之白紙電腦橫排打字 第七條本學報採匿名審查制度, 先進行形式審查, 再由 屏東教大學報編審委員會 聘請校內外相關領域學者 專家擔任審查工作, 稿件刊登期別由編審會視編輯需要決定刊登之期數 第八條凡一稿多投或於外審階段提出撤稿要求者 ( 含已接受刊登或修正後刊登者 ), 本學報 2 年內將不接受該篇文章所有作者之稿件 第九條本學報稿件請備 3 份書面稿及電子稿, 寄至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學報編審委員會 收 稿件請自備副本, 本刊一概不退還稿件 第十條經本學報錄用之論文, 將以紙本 光碟片及網路出版方式發行 請作者填妥 學報作者聲明暨著作權讓與書 寄回, 俾利後續各項流通及推廣 第十一條來稿如經採用, 均以原作者本名 ( 含中英文姓名 ) 發表, 且不得更換作者姓名, 刊印時之校樣一律由作者自行校對, 出版後如有任何謬誤, 由原作者負責 第十二條來稿經刊載後, 每篇贈送光碟片 1 片, 不另致稿酬 第十三條本辦法經本學報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 : 研究發展處學術發展組 26
29 肆 本學系相關要點與規定 一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教育學系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 本系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系 9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系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臨時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系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學院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校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系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學院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務會議通過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 本系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本學院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院務會議通過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 為維持本系研究生修業之品質, 特依本校碩士班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 訂定本系研究生修業要點 ( 以下簡稱本要點 ) 二 課程結構與應修學分 ( 一 ) 日間研究所碩士班 1. 課程分為基礎領域 課程領域 教學領域三大主軸 2. 最少修習學分總數為 33 學分 ( 不含論文 6 學分 ) 3. 基礎領域至少修習 9 學分, 其中教育研究法為必修 ; 教育心理學研究 教育社會學研究與教育哲學研究, 至少應選修一科 4. 課程領域至少修習 6 學分, 其中課程理論研究為必修 5. 教學領域至少修習 6 學分, 其中教學理論研究為必修 6. 其餘 12 學分, 可依自己興趣與能力自由選修 其中至多可跨系所 跨校選修 6 學分, 須經系主任核可 ( 二 ) 在職進修碩士班 1. 課程分為研究方法 課程研究 教學研究, 及議題研究四大核心課程 2. 最少修習學分總數為 33 學分 ( 不含論文 6 學分 ) 3. 必修課程 12 學分, 其中教育心理學研究 教育社會學研究與教育哲學研究, 至少應選修一科 4. 選修課程應修習 21 學分, 各核心課程均至少應修習一門科目 其中至多可跨系所 跨校選修 6 學分, 須經系主任核可, 並得至日間研究所碩士班選修 三 每學期應修學分規定 ( 一 ) 日間研究所碩士班 1. 每學期一般生最多修 15 學分 ( 包括教育學程 學分學程課程, 但論文外加 ), 非全時生最多修 9 學分 2. 一般生一年級每學期最少修 9 學分, 二年級每學期最少修 2 學分 3. 非全時生一年級每學期最少修 6 學分, 二年級每學期及三年級上學期最少修 2 學分 ( 二 ) 在職進修碩士班 1. 一年級每學期最多修 9 學分, 最少修 6 學分 2. 二年級每學期及三年級上學期最多修 9 學分, 最少修 2 學分 3. 三年級下學期以後, 每學期最多修 9 學分 四 論文指導教授之遴聘 27
30 ( 一 ) 論文指導教授之遴聘與更換, 由研究生填具申請書商請系主任聯絡決定之 ( 二 ) 論文指導教授之遴聘以本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為優先, 且每位教師至多同時指導 8 位研究生為原則 ( 三 ) 指導教授聘定後, 指導學生擬定論文研究計畫 有必要時, 得推薦遴聘協同指導教授共同指導研究生 ( 四 ) 遴聘指導教授之申請時間, 日間碩士班研究生得於一年級第二學期結束前提出, 在職進修碩士班研究生得於二年級第一學期結束前提出 五 論文研究計畫發表 ( 一 ) 研究生修滿規定畢業學分中之 20 學分以上, 於計畫發表日一週前, 並經指導教授同意及系主任審查核定後, 才能提出論文研究計畫之申請 ( 二 ) 論文計畫發表審查為二人, 指導教授 ( 協同指導教授 ) 為當然委員, 另一人由校內 ( 外 ) 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擔任之 ( 三 ) 論文研究計畫發表須全體委員出席始得進行 計畫通過後, 始得進行論文研究, 未通過者, 三個月後得再提出發表申請 ( 四 ) 各學年度論文研究計畫發表時間 : 上學期為次年一月三十一日, 下學期為該年七月三十一日 ( 五 ) 研究生於發表論文研究計畫之該學期, 不得申請休學, 否則其發表之論文研究計畫視同無效 六 論文口試與畢業 ( 一 ) 研究生碩士論文口試應於論文計畫發表通過三個月後提出, 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審查核定後, 並通過本系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要點規定者, 始能進行口試事宜, 並應於口試前十四天提出申請, 同時將論文分送各口試委員及系辦公室各一份, 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論文口試 未依規定時限舉行論文口試, 視為該學期未畢業 ( 二 ) 論文口試委員至少三人, 除論文研究計畫口試委員外, 應有校外委員一人 ( 三 ) 論文口試成績之評定以七十分為及格, 一百分為滿分, 並以全體委員會評定分數平均決定之, 但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評定不及格, 以不及格論, 評定以一次為限 論文口試不及格而依規定仍可繼續修業者, 得於三個月內提出重考申請一次 重考一次不及格者, 應予退學 ( 四 ) 各學年度論文口試截止時間 : 上學期為申請論文考試後至次年一月十五日前, 下學期為申請論文考試後至該年七月十五日前 ( 五 ) 通過論文口試後, 應遵照口試委員之意見將論文修正, 經指導教授審核後依規定本數印製, 連同中 英文摘要及論文電子檔送交系辦公室 ( 六 ) 研究生修滿規定之學分與通過論文口試者得申請畢業, 其上學期最後離校日期為下學期註冊日, 下學期最後離校日期為八月十五日 逾期未辦妥離校手續者, 視同該學期未畢業 ( 七 ) 在職進修碩士班研究生至少需在學修業二年六個月或五個學期後, 方得申請畢業 在職進修碩士班研究生得視課程需要延長修業年限一年, 休學期間不列入修業年限 七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 悉依本校 碩士班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 及相關規定辦理 八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 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 : 教育學系 28
31 二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教育學系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實施要點 民國 100 年 9 月 14 日 100 學年度第 1 舉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一 教育學系 ( 以下簡稱本學系 ) 為提升研究生學術研究風氣和水準, 鼓勵研究生學術論文之發表和參與, 特訂定本要點 二 研究生之學術活動分為學術論文發表及學術論文發表會參與兩大類 三 學術論文類別包含學術專書 學術專書中之專章 SSCI 論文 TSSCI 論文 學報論文 學術研討會論文 教育期刊論文等五大類 四 論文發表及參與, 採取積點制度, 其標準如下 : ( 一 ) 學術專書 : 每本最高 12 點 ( 須經本學系兩位教授評審確定 ) ( 二 )SSCI 論文 : 每篇 10 點 ( 三 )TSSCI 論文 : 每篇 10 點 ( 含觀察名單 ) ( 四 ) 大專校院學報論文 : 每篇 8 點 ( 五 ) 教育期刊論文 : 每篇 6 點 ( 有審查制度者 ) ( 六學術專書中之專章 : 每篇 5 點 ( 七 ) 學術研討會論文 : 每篇 4 點 ( 八 ) 其他教育期刊論文 : 每篇 2 點 ( 至少須三千字以上 ) ( 九 ) 本學系或本學系研究生學會所舉辦之各種研討會發表者 : 每篇 2 點 ( 十 ) 學術研討會之參與 : 研討會一天為 0.5 點, 每場次最多以 1 點為限 ( 十一 ) 參與本學系辦理之專題演講或學術議題研討 ( 含論文研究計畫發表及論文口試 ): 每次 0.25 點 上述第一款至第八款, 如有共同作者, 除單獨與指導教授合著者外, 其餘則以平均方式分點 夜間課程與教學碩士班研究生獲獎之教案或教材, 並經有關單位公告或出版者, 視同第八款 五 日夜間碩士班研究生在學位論文口試之前, 須依規定取得 6 點之點數, 其中至少要有公開發表論著一篇, 否則不予核准口試申請 六 第四點之點數採計, 研究生檢附佐證資料交由系主任認證之 七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 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 : 教育學系 29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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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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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5 目錄 / 2 / 3 / 4 / 5 / 6 / 7 / 9 / 10 / 10 / 11 / 12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教育學系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心理與諮商學系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 / 16 語文與創作學系兒童英語教育學系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音樂學系台灣文化研究所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 / 20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自然科學教育學系體育學系資訊科學系數位科技設計學系
Microsoft Word - BA01-1東方技術學院大學部學則_ _.doc
東方技術學院大學部學則 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教務會議通過九十三年十月十三日校務會議通過 94.05.26 教育部台技 ( 四 ) 字第 0940071816 號函核准備查九十七年三月十二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九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校依據大學法 大學法施行細則 學位授予法 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及有關規定訂定本學則, 據以處理學生學籍及相關事宜,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悉依照本學則辦理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icrosoft Word 部核定備查大學學則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則 87 年 9 月 9 日教務會議通過 88 年 4 月 23 日教育部台 88 技四字第 88046793 號函准予備查 90 年 5 月 22 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90 年 6 月 1 日教育部台 90 技四字第 90077837 號函准予備查 91 年 3 月 19 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91 年 4 月 9 日教育部台九一技四字第 91043922 號函准予備查 91 年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33期.indd
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第七章教育 190 30 香港教育概況 12 ( ) ( ) ( ) 51 ( 15 ) 41 000 ( ) ( ) 政府的角色 112 教育開支 793 18% 714 22%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176 400 978 76% 95% 1:15 2,500 75 113 小學教育 266 153 452 (34 418 ) 21 53 15 909 35 095 ( ) 50%
院別 學系別 企業管理學系 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表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一次課委會通過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二次課委會通過 學年度第 2 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10
管理學院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表 企業管理學系... 1 財務金融學系... 2 國際企業學系... 會計學系... 5 資訊管理學系... 6 管理科學與財金國際學士學位學程... 7 觀光暨休閒遊憩學系... 8 院別 學系別 企業管理學系 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表 10.04.09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一次課委會通過 10.04.16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 10.04.2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 精緻教育的學校特色 提升行政效率 發揮有效人力的整體力量 達成精緻大學的師資結構 勵應用科技的研發能力 在策略執行上
2012 1 2 1 2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 97 98 101 2011 1 848 6 2010 12 76 508 59 84.6430 71.5363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第 6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 現狀與問題 Current Situations and Problems of the Central-Local Relation Reforms in China 林文軒 (Lin, Wen-Hsuan)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所博士生 1 摘要 關鍵詞 : 權力下放 職能轉換 地方主義 部門利益 壹 前言 1 76 吉首大學學報
南亞技術學院學則
桃園創新科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創新技術學院學則 91.10.07 經教育部台 ( 九一 ) 技 ( 四 ) 字第 91150862 號函核定備查 92.10.20 經教育部台技 ( 四 ) 字第 0920150299 號函核定備查 93.12.22 經教育部台技 ( 四 ) 字第 0930157824 號函核定備查 95.11.08 經教育部台技 ( 四 ) 字第 0950166759 號函核定備查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icrosoft Word \263{\245\322\244j\276\307\276\307\253h.docx)
逢甲大學學則 97 年 06 月 24 日奉校長核定教育部 97 年 07 月 24 日台高 ( 二 ) 字第 0970142235 號函同意備查 97 年 12 月 31 日校務會議修訂 98 年 01 月 11 日奉校長核定教育部 98 年 02 月 06 日台高 ( 二 ) 字第 0980017661 號函同意備查 98 年 06 月 10 日校務會議修訂 98 年 06 月 23 日奉校長核定教育部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研 究 生 手 冊 (99 年 暑 期 及 99 學 年 度 入 學 適 用 )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七 月 一 日 1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在 職 進 修 研 究 生 手 冊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研 究 生 手 冊 壹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在 職 進 修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附 件 一 教 學 與 科 技 學 群 課 程 規 劃 一 教 學 與 科 技 學 群 課 程 包 括 12 門 課, 計 25 學 分 ( 生 活 科 技 概 論 3 學 分 ) 課 程 依 序 規 畫 如 下, 一 上 : 資 訊 教 育 ; 一 下 : 閱 讀 教 育 生 活 科 技 概 論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課 程 設 計 與 潛 能 開 發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103 年 12 月 22 日 ( 星 期 一 )12 時 00 分 地 點 : 花 師 教 育 學 院 教 B304 會 議 室 主 席 : 劉 唯 玉 主 任 出 席 人 員 : 如 開 會 通 知 主 席 報 告 事 項 : 一 本 系 辦 理
A53欠費退課2.xlsx
6A520003 冷凍空調原理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6A520003 可程式控制應用實務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370014 商業套裝軟體應用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370016 統計分析與決策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370024 商業套裝軟體應用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480004 共同基金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59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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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東海大學授予各級各類學位名稱一覽表
東海大學 103 學年度各學系畢業生授予學位中 英文名稱一覽表 學院別系所 ( 組 ) 別學士學位名稱碩士學位名稱博士學位名稱 中國文學系 Arts Arts 文學博士 中國文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Arts 外國語文學系 Arts 文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碩士班英語教學組 外國語文學系碩士班英美文學組 歷史學系 Arts 英語教學碩士 Arts Arts in English/American Literature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2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壹 前言 (community) common 1 2 (communitarianism) (low politics) 1 中國行政評論 ( ) 10 1 ( ) 186
兩岸社區發展與社區交流之研析 專題研究 兩岸社區發展與社區交流之研析 A Study of Community Development and Community Interaction in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張峻豪 * (Chang, Chun-Hao) 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摘 要 關鍵詞 : 社區 社區發展 社區交流 兩岸關係 基層民主 * 47 PROSPECT
( 三 ) 排課方式 85 ( 四 ) 選課方式 85 六 師資規劃 87 ( 一 ) 師資調配 87 ( 二 ) 師資進修 87 七 學生輔導規劃 87 ( 一 ) 學生自我探索之瞭解 87 ( 二 ) 生活輔導 ( 含空堂規劃 ) 87 ( 三 ) 生涯規劃輔導 88 ( 四 ) 選課輔導 89
壹 學校現況 高雄市立楠梓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細部執行計畫 目錄 一 科別 班級及學生數 1 二 師資結構 ( 任教科別 學歷 ) 2 三 歷年畢業學生數及進路分析 3 四 校舍空間 8 五 教學圖書 儀器及設備 11 六 近三年辦學成效 21 貳 組織及分工 一 組織 26 二 分工 28 參 轉型理念與目標 一 所在適性學習社區教育需求評估 30 二 學校中程計畫與願景 32 三 辦理規模及進程規劃
縣 94 學年度 上 學期 區 國民中學 Q 年級 R 領域教學計畫表 設計者:
高雄市立茄萣國中國中 103 學年度第一學期八年級 英文補救教學彈性學習課程計畫表 一 教材來源 : 二 教學節數 : 每週 (1) 節, 學期共 ( 20 ) 節 三 各單元內涵分析 : 週次 第一週 第二週 第三週 第四週 9/1 9/5 9/8 9/12 9/15 9/19 9/22 9/26 Lesson1 ( 一 ) Lesson1 ( 一 ) Lesson2 ( 二 ) Lesson2
中央警察大學學則
中央警察大學學則 中華民國 69 年 6 月 15 日內政部 ( 六九 ) 台內警字第 71994 號函核備中華民國 69 年 11 月 29 日教育部 ( 六九 ) 高字第 38924 號函核准中華民國 83 年 10 月 20 日教育部台 ( 八三 ) 高 056643 號函核備中華民國 83 年 11 月 29 日教育部台 ( 八三 ) 高 064834 號函核備中華民國 85 年 7 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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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 [email protected] PDF processed with CutePDF evaluation edition www.cutepdf.com 目 錄 一 本校辦學團體...P. 3 二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教育事工部組織架構...P. 3 三 願景 使命及核心價值...P. 3 四 辦學宗旨...P. 3 五 校徽 校訓...P. 3 六 校歌...P.
高雄市光華國民中學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一年級
05 三年級彈性課程教學計畫表 高雄市立壽山國民中學 05 學年度第 2 學期三年級 彈性課程 補救英語 教學計畫 壹 各單元教學目標 ( 一 ) 培養學生基本的英語溝通能力 ( 二 ) 培養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與方法 ( 三 ) 增進學生對本國與外國文化習俗之認識 貳 各單元內涵分析 週次 2/3-2/9 日期單元名稱對應之能力指標節數評量方式 L Martin and Henry 2 2/20-2/26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DIY香草植物乾燥
中華民國第四十五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說明書 高職組農業及生物科技科 第一名 091405 DIY 香草植物乾燥 - 迷迭香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作者姓名 : 職三黃宗榮 職三徐薪發 職三黃梓厚職三嚴翰盛 指導老師 : 吳慶源 李卓曄 DIY - (3) 5. 105 1 2 3 4 5 12 3 4 5avg 51.35 51.1 51.2 51.35 51.05 137.73
學 生 手 冊
學習篇 壹 註冊及課務之承辦單位一 分工簡介本校有 5 種學制 ( 班別 )( 負責各系 所業務之承辦人員姓名 洽詢電話 申請表格及常見問題 Q&A, 請上各組網頁查閱 ), 其承辦單位之分工, 如下表 : 日間學制 : 5 種學制 ( 班別 ) 承辦單位 學士班 ( 日間部 ) 碩士班 ( 不含碩士 在職專班 ) 及博士班 夜間學制 : 進修學士班 ( 原夜間部 ) 及碩士在職 專班 教務處所屬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二 戶外教學的性質
285 一 戶外教學的意涵 價值及其面對的挑戰 1999 1994174 1. 286 2. 3. 二 戶外教學的性質 6 1999 26 1. 2. 3. 287 4. 5. 三 鄉土戶外教學的教學目標 10-1 1. (curriculum) (subject material) 288 (1998) 10-2 (conceptualizing) (generalizing) 2. (Educational
Microsoft PowerPoint - SAGE 2010
SAGE Journals Online -Communication Studies 大綱 SAGE 簡介 Communication Studies 收錄內容 SJO 平台功能介紹 首頁 瀏覽功能 檢索功能 進階服務 SAGE Content 超過 520 種人文 社會科學 理工 科技領域電子期刊 SAGE 與超過 245 個國際知名的學會合作 ( 包括 American Sociological
<4D F736F F D20BB4FA55FC2E5BEC7A46ABEC7C3C4BEC7A874BAD3A468BA5BB3D5A468AF5AADD7B77EB357A B1D0B0C8B77CC4B3ADD7A5BFB371B94C292D313034A44ABEC7B773A5CDB05FBE41A5CE>
臺北醫學大學藥學系碩士暨博士班修業規定 97 年 2 月 26 日系務會議新訂通過 97 年 4 月 24 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7 年 11 月 13 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7 年 11 月 18 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7 年 12 月 16 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99 年 9 月 29 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9 年 10 月 27 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9 年 12 月 10 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2
2 了 綠 什 (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how to d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4 環境教育只是環保署的事 環保署是環境教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 但所有部會均為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在環境教育法生效之前 執行與推廣環境教育最力者包 括教育部 農委會 內政部等 5 , (IUCN, 1977) (, 1977) 7 (UNDESD)
101-1±Ð°È·|ij°O¿ýªþ¥ó
目 錄 1 本校 學則 部分條文修訂案 ( 附件一 )P.1-15 2 本校 開課暨排課辦法 部分條文修訂案 ( 緩議 ) ( 附件二 )P.16-18 3 本校 各學系系務推展分工作業要點 新訂案 ( 附件三 )P.19 4 各學系 ( 所 ) 學分抵免位辦法 修訂案 ( 附件四 ~ 六 )P.20-22 社會科學暨管理學院 : 公共事務學系碩士暨碩士在職專班學分抵免辦法修訂, 附件四 p.20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碩士班研究生共同修業要點
目錄 壹 國立屏東大學碩士班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 1 貳 國立屏東大學應用數學系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 5 參 應用數學系碩士班課程結構... 7 肆 應用數學系專任師資簡介... 1 伍 應用數學系碩士班歷屆研究生論文資料... 15 附錄一 國立屏東大學學則... 20 附錄二 國立屏東大學選課須知... 2 附錄三 國立屏東大學校際選課要點... 26 附錄四 學術倫理課程... 27
年會大會出席盛況 一 年會大會 B205 註冊報到 大會開始 九十七年十二月
中國鑛冶工程學會九十七年年會活動紀盛 年會會場, 大同大學校門入口 鑛冶 52/4-169- 年會大會出席盛況 一 年會大會 B205 註冊報到 大會開始 10-170- 九十七年十二月 頒獎 技術獎章 31 10 4 40 93 95 8 F 60 94 58 LNG 42 12 30 13 97 97 5 2 鑛冶 52/4-171- 94 96 22 論文獎 97 1. (1) (2) (3)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股份代號 598 Stock Code : 598 注入新能 量 明 確 新方 向 2015 Interim Report 2015 中 期 報 告 中期報告 R O F A Y NE W D T I L A T I V IR E C New Ti Interim Report on 201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2 3 4 5 7 9 10 38 49 50 公司資料 公司 公司 SINOTRANS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國立中山大學教育研究所 碩士論文 Amabile 創造力成分模式與共識評量技術之驗證 以國小五年級繪畫為例 研究生 : 賴足菁撰 指導教授 : 鄭英耀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 1 2 3 4 5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B1
Microsoft Word - 12編106籃聯公開男生組第一級賽程暨成績表.doc
場次組別級別賽別比賽日期星期比賽時間比賽隊伍比賽地點比賽成績獲勝隊伍 1 男生組公男一預 11 月 24 日五 13:00 輔仁大學 A2-A7 文化大學義守大學 : 2 男生組公男一 預 11 月 24 日五 14:45 健行科大 A1-A8 屏東大學 義守大學 : 3 男生組公男一 預 11 月 24 日五 16:30 世新大學 A4-A5 高雄師大 義守大學 : 4 男生組公男一預 11 月
第 6 卷第 8 期中華民國 97 年 8 月 太原師範學院學報 重慶郵電學院學報 福州大學學報 佳木斯大學
兼析中西意識流文體之異同專題研究專題研究 王蒙意識流小說淺論 兼析中西意識流文體之異同 王蒙意識流小說淺論 An Introduction of Wang Mon s Ideological Novels Analyzing the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Ideological Novels 林文軒 (Lin,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論文第一章 緒論 說明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方法及研究的範圍及限制 並對 飲食散文的義界 作一觀念的釐清 第二章 文獻探討 就將本研究的理 論建構中的概念作釐清 分別為 現代文學 飲食文學的重要論著 等兩個部 分來描述目前文獻的研究成果 並探討其不足待補述的地方 本研究以 文化研 究 為主要研究基礎 統攝整個研究架構 在不同章節裡 佐以相關研究方法進 行論述 茲圖示如下 研究方法
Marine Bill
273 * ** * **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運籌管理系助理教授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漁業生產與管理系副教授兼海洋事務與產業管理碩士學位學程主任 274 15 Marine Bill 1994 2001 2004 2006 2000 2009 275 276 15 4 277 1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教育訓練中心, 海巡人才培育與展望 278 15 1. 1 4 2 2 3 4 2. 279 2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 系所 學號 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P 北京師範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 M 同濟大學 工學院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D 廈門大學 工學院 綠色能源科技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 系所 學號 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P0500402 北京師範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 M0500480 同濟大學 工學院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D0440389 廈門大學 工學院 綠色能源科技碩士學位學程 M0422533 北京科技大學 工學院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 D0438679 西安交通大學
Microsoft Word - e05教育類研究所.doc
2009 在職專班各校應試一欄表 類科 > 教育類研究所 北區學校系所 & 組別報考資格 占分 比例 筆試 科目 招生 名額 報名 人數 學分 規定 與學分費 備註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1. 符合教育部研究所報考 1. 書面審查 20 資格 3. 口試 40 1. 心理學 28 2. 英文 12 20 107 32 學分 ( 不含論文 4 學分 ) 上課時間 : 週一至週五夜間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