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关 于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挂 牌 申 请 文 件 的 第 一 次 反 馈 意 见 的 回 复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关 于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挂 牌 申 请 文 件 的 第 一 次 反 馈 意 见 的 回 复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Transcription

1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关 于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挂 牌 申 请 文 件 的 第 一 次 反 馈 意 见 的 回 复 主 办 券 商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中 山 南 路 318 号 东 方 国 际 金 融 广 场 2 号 楼 24 层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1

2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关 于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挂 牌 申 请 文 件 的 第 一 次 反 馈 意 见 的 回 复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贵 公 司 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出 具 的 关 于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挂 牌 申 请 文 件 的 第 一 次 反 馈 意 见 已 收 悉 根 据 反 馈 意 见 的 要 求,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主 办 券 商 ) 会 同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宝 藤 生 物 ) 以 及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会 计 师 ) 国 浩 律 师 ( 上 海 )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律 师 ) 对 贵 公 司 提 出 的 反 馈 意 见 中 提 出 的 问 题 进 行 了 核 查 说 明, 并 分 别 针 对 反 馈 意 见 提 出 的 问 题 出 具 了 回 复 文 件 涉 及 对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 进 行 修 改 和 补 充 的 部 分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以 楷 体 加 粗 标 明 本 回 复 报 告 中 的 字 体 代 表 以 下 含 义 : 仿 宋 反 馈 意 见 所 列 问 题 宋 体 对 反 馈 意 见 所 列 问 题 的 回 复 楷 体 ( 加 粗 ) 对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修 改 或 补 充 披 露 部 分 本 回 复 报 告 中 的 简 称 与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的 简 称 具 有 相 同 含 义 2

3 一 公 司 特 殊 问 题 1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公 司 股 东 是 否 存 在 或 曾 经 存 在 法 律 法 规 任 职 单 位 规 定 不 得 担 任 股 东 的 情 形 或 者 不 满 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股 东 资 格 条 件 等 主 体 资 格 瑕 疵 问 题, 并 对 公 司 股 东 适 格 性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回 复 : 经 查 阅 公 司 的 工 商 档 案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等 文 件, 截 至 本 反 馈 意 见 回 复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潇 祐 投 资 18,571, % 2 富 藤 投 资 12,748, % 3 坤 程 投 资 10,800, % 4 久 有 投 资 6,000, % 5 楼 芙 蓉 4,860, % 6 蒋 模 飞 2,700, % 7 翊 藤 投 资 1,131, % 8 殷 伟 琦 1,080, % 9 包 威 权 1,080, % 10 叶 跃 民 625, % 11 游 马 地 投 资 625, % 12 张 跃 兰 540, % 13 叶 秉 嵩 540, % 14 张 军 540, % 15 林 永 富 540, % 16 沈 凌 云 343, % 17 庞 晓 璐 312, % 18 宋 晨 312, % 19 何 胜 云 312, % 20 东 方 投 资 312, % 21 伍 天 娥 250, % 22 段 继 东 218, % 23 李 岩 187, % 24 蔡 兴 南 187, % 25 陈 亚 平 156, % 26 张 平 156, % 27 黄 培 莹 156, % 28 宋 小 平 156, % 3

4 29 徐 春 华 156, % 30 化 唯 强 156, % 31 向 碧 英 156, % 32 牛 玉 忠 156, % 33 王 巍 156, % 34 乐 仁 堂 投 资 156, % 35 赵 子 钰 93, % 36 王 利 民 62, % 37 张 立 岭 31, % 合 计 66,568, % 经 核 查 公 司 非 自 然 人 股 东 的 营 业 执 照 工 商 档 案 及 自 然 人 股 东 的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调 查 表 及 自 然 人 股 东 的 确 认 函, 公 司 37 名 股 东 不 存 在 以 下 情 形 : (1) 自 然 人 股 东 不 存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不 得 担 任 股 东 的 情 形 ; (2) 自 然 人 股 东 不 存 在 任 职 单 位 限 制 或 禁 止 其 担 任 公 司 股 东 的 情 形 ; (3) 非 自 然 人 股 东 均 为 在 中 国 境 内 依 法 设 立 并 合 法 存 续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合 伙 企 业, 不 具 备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不 适 合 担 任 股 东 的 情 形 综 上,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现 有 37 名 股 东 均 具 有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担 任 公 司 股 东 的 资 格, 目 前 及 曾 经 均 不 存 在 法 律 法 规 或 任 职 单 位 规 定 不 适 合 担 任 股 东 的 情 形 2 请 公 司 补 充 说 明 并 披 露,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签 署 的 协 议 情 况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结 合 机 构 投 资 者 取 得 公 司 股 权 的 价 格 方 式, 进 一 步 核 查 公 司 引 入 机 构 投 资 者 是 否 与 公 司 存 在 对 赌 协 或 其 他 投 资 安 排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以 下 情 况 并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1) 公 司 是 否 为 对 赌 一 方 ;( 2) 对 赌 条 款 是 否 实 际 履 行 ;(3) 是 否 影 响 公 司 股 权 稳 定 性, 是 否 影 响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公 司 股 权 是 否 清 晰 回 复 : 4

5 (1)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的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之 ( 一 )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情 况 之 4 第 1 次 增 资 及 9 第 4 次 增 资 中 补 充 披 露 如 下 : 4 第 1 次 增 资 2013 年 12 月, 楼 敬 伟 宝 藤 有 限 与 久 有 投 资 签 订 了 张 家 口 通 泰 久 有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与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楼 敬 伟 之 增 资 协 议 ( 以 下 简 称 增 资 协 议 ), 各 方 同 意 本 次 增 资 的 增 资 价 款 ( 即 增 资 对 价 ) 为 4,000 万 元, 其 中 宝 藤 有 限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其 余 3, 万 元 计 入 宝 藤 有 限 资 本 公 积 同 时, 本 次 增 资 协 议 还 约 定 了 上 市 时 间 保 证 及 股 份 回 购 等 对 赌 条 款, 具 体 约 定 如 下 : 第 九 条 各 方 同 意, 以 尽 最 大 努 力 实 现 目 标 公 司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 完 成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为 一 致 目 标 第 十 一 条 股 份 回 购 (1) 回 购 的 前 提 条 件 :1) 宝 藤 有 限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累 计 总 和 未 能 达 到 人 民 币 6,000 万 元 2) 公 司 存 续 期 间, 楼 敬 伟 与 宝 藤 有 限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3) 公 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含 三 分 之 一, 或 虽 不 足 三 分 之 一 但 可 能 对 公 司 正 常 的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宝 藤 有 限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若 满 足 以 上 任 意 一 条, 则 视 为 触 发 回 购 条 款 (2) 回 购 的 年 利 率 为 8% 回 购 对 价 的 金 额 = 实 缴 增 资 价 款 *(1+ 回 购 年 利 率 ) ^3 投 资 方 持 有 宝 藤 有 限 股 权 期 间 从 宝 藤 有 限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得 的 税 后 股 利 如 果 宝 藤 有 限 触 发 回 购 条 件, 则 久 有 投 资 有 权 在 触 发 条 件 的 一 个 月 内, 向 宝 藤 有 限 发 出 回 购 通 知, 要 求 宝 藤 有 限 收 购 久 有 投 资 所 持 有 的 宝 藤 有 限 全 部 或 部 分 股 权 在 签 订 股 权 回 购 协 议 后 30 日 内 支 付 100% 的 回 购 款 2015 年 11 月 27 日, 上 述 三 方 签 订 了 张 家 口 通 泰 久 有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与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楼 敬 伟 之 增 资 协 议 补 充 协 议 ( 一 ), 就 上 市 时 间 保 证 及 股 份 回 购 事 宜 进 行 了 补 充 约 定, 具 体 如 下 : 5

6 (1) 各 方 同 意 增 资 协 议 中 第 九 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和 第 十 一 条 股 份 回 购 自 始 不 发 生 效 力, 久 有 投 资 不 得 依 据 其 内 容 向 宝 藤 生 物 主 张 权 利 (2) 补 充 协 议 签 订 后, 除 增 资 协 议 以 及 补 充 协 议 外, 各 方 于 补 充 协 议 签 订 之 前 就 上 市 时 间 保 证 和 股 份 回 购 等 相 关 事 项 所 签 署 的 任 何 其 他 协 议 均 自 始 不 发 生 效 力, 各 方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其 他 与 此 内 容 相 关 的 约 定 9 第 4 次 增 资 2015 年 6 月, 公 司 分 别 与 上 海 游 马 地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亚 东 乐 仁 堂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东 方 证 券 创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等 在 内 的 26 位 投 资 者 签 订 了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协 议, 具 体 约 定 如 下 : 宝 藤 有 限 拟 引 入 特 定 对 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投 资 者 对 股 份 公 司 进 行 溢 价 增 资, 增 资 总 规 模 不 超 过 增 资 后 股 本 20% 为 准, 增 资 每 股 价 值 按 人 民 币 32 元 确 认 特 定 对 象 之 增 资 款 部 分 按 股 价 折 算 股 份 后 计 为 股 份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资 股 份 数 额 = 增 资 款 除 以 每 股 价 格 32 元, 每 股 面 值 1 元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其 余 ( 为 增 资 款 减 除 增 资 股 份 数 额 价 值 之 余 额 部 分 ) 注 册 资 本 计 入 股 份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公 司 与 上 述 机 构 投 资 者 签 订 的 协 议 不 存 在 对 赌 协 议 安 排 及 其 他 投 资 安 排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查 阅 了 历 次 增 资 协 议, 相 关 补 充 协 议 等, 对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楼 敬 伟 进 行 了 访 谈 经 公 司 及 机 构 投 资 者 确 认, 公 司 与 久 有 投 资 签 署 的 增 资 协 议 中 公 司 为 对 赌 一 方, 但 目 前 该 增 资 协 议 涉 及 的 上 市 时 间 保 证 及 股 份 回 购 的 对 赌 条 款 已 解 除, 且 自 上 述 协 议 签 订 至 今, 久 有 投 资 未 按 照 协 议 要 求 公 司 履 行 对 赌 条 款 截 至 本 反 馈 意 见 回 复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与 机 构 投 资 者 不 存 在 对 赌 协 议 或 其 他 投 资 安 排 综 上 所 述,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曾 经 在 与 久 有 投 资 签 订 的 增 资 协 议 中 约 定 了 上 市 时 间 保 证 及 股 份 回 购 等 对 赌 条 款, 公 司 未 实 际 履 行 过 对 赌 条 款, 且 该 对 赌 条 款 已 解 除,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股 权 稳 定 性,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公 司 股 权 清 晰 6

7 3 请 公 司 参 照 关 于 挂 牌 条 件 适 用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答 ( 一 ) 关 于 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关 要 求, 披 露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相 关 信 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业 务 模 式 与 公 司 业 务 分 开 及 合 作 模 式 等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并 对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业 务 合 法 合 规 性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回 复 : (1)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五 控 股 及 参 股 子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中 修 订 及 补 充 披 露 如 下 : 况 如 下 :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有 8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1 家 参 股 子 公 司, 具 体 情 ( 一 ) 控 股 子 公 司 1 宝 藤 检 验 所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上 海 宝 藤 医 学 检 验 所 有 限 公 司 楼 敬 伟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祖 冲 之 路 899 号 3 幢 2 层 1,000 万 元 2009 年 9 月 27 日 医 学 检 验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生 物 医 药 医 疗 器 械 专 业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市 场 营 销 策 划, 会 展 服 务, 医 疗 器 械 的 销 售, 自 有 设 备 租 赁 ( 不 得 从 事 金 融 租 赁 ), 生 物 试 剂 ( 非 临 床 诊 断 ) 的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1,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宝 藤 检 验 所 的 简 要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7

8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总 资 产 18,180, 净 资 产 2,584,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营 业 收 入 6,253, 净 利 润 -6,276,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宝 藤 检 验 所 的 简 要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29,713, 净 资 产 3,692, 项 目 2014 年 1-12 月 营 业 收 入 10,300, 净 利 润 -7,693, 宝 藤 检 验 所 的 历 史 沿 革 如 下 : (1) 宝 藤 检 验 所 设 立 宝 藤 检 验 所 系 由 宝 藤 有 限 于 2009 年 9 月 27 日 出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350 万 元, 均 为 货 币 出 资 2009 年 7 月 10 日, 上 海 市 卫 生 局 出 具 沪 卫 医 设 准 字 (2009) 第 007 号 设 立 医 疗 机 构 批 准 书, 同 意 宝 藤 有 限 设 立 医 疗 机 构, 类 别 为 临 床 检 验 机 构, 名 称 为 上 海 宝 藤 临 床 检 验 所, 服 务 对 象 为 社 会, 诊 疗 科 目 为 医 学 检 验 科 ( 其 中 属 于 专 项 技 术 准 入 的 项 目, 需 按 有 关 规 定 另 行 报 批 ), 投 资 总 额 为 350 万, 性 质 为 营 利 性 2009 年 9 月 18 日, 上 海 申 洲 大 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申 洲 大 通 (2009) 验 字 第 389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至 2009 年 9 月 16 日, 宝 藤 检 验 所 已 收 到 宝 藤 有 限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350 万 元, 出 资 方 式 为 货 币 (2) 第 1 次 增 资 8

9 2011 年 5 月 27 日, 宝 藤 检 验 所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将 宝 藤 检 验 所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350 万 元 增 加 至 1,000 万 元, 由 公 司 原 股 东 宝 藤 有 限 认 缴 本 次 增 资 2011 年 6 月 7 日, 上 海 海 岳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沪 海 岳 验 字 (2011) 第 1126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至 2011 年 6 月 7 日, 宝 藤 检 验 所 已 收 到 宝 藤 有 限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650 万 元, 累 计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登 记 宝 藤 检 验 所 就 本 次 增 资 事 宜 修 订 了 章 程, 并 向 浦 东 工 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2 宝 藤 张 家 口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张 家 口 有 限 公 司 楼 敬 伟 张 家 口 市 桥 东 区 胜 利 中 路 31 号 院 内 新 楼 102 室 50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21 日 药 物 及 医 药 中 间 体 生 物 医 药 的 研 发 ; 医 疗 器 械 专 业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 市 场 营 销 策 划 ; 会 议 及 展 览 服 务 ; 从 事 货 物 与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销 售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设 立 的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须 取 得 许 可 并 经 登 记 机 关 登 记 后 方 可 经 营 )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宝 藤 张 家 口 的 简 要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总 资 产 500, 净 资 产 500,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营 业 收 入 - 净 利 润

10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宝 藤 张 家 口 的 简 要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500, 净 资 产 500, 项 目 2014 年 1-12 月 营 业 收 入 - 净 利 润 宝 藤 张 家 口 的 历 史 沿 革 如 下 : 宝 藤 张 家 口 系 由 宝 藤 有 限 出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50 万 元, 均 为 货 币 出 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张 家 口 张 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了 张 垣 会 验 字 (2013) 第 45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宝 藤 生 物 张 家 口 已 收 到 宝 藤 有 限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出 资 方 式 为 货 币 3 济 宁 久 基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济 宁 久 基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有 限 公 司 楼 敬 伟 济 宁 高 新 区 黄 屯 街 道 办 事 处 驻 地 50 万 元 2013 年 05 月 31 日 生 物 工 程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交 流 转 让 推 广 服 务 ;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销 售 ( 需 专 项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或 批 准 文 件 经 营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 上 海 久 有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济 宁 久 基 的 简 要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10

11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总 资 产 500, 净 资 产 500,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营 业 收 入 - 净 利 润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济 宁 久 基 的 简 要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100, 净 资 产 100, 项 目 2014 年 1-12 月 营 业 收 入 - 净 利 润 济 宁 久 基 历 史 沿 革 如 下 : (1) 济 宁 久 基 的 设 立 济 宁 久 基 系 由 楼 敬 伟 和 上 海 久 有 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50 万 元, 实 缴 注 册 资 本 为 10 万 元, 均 为 货 币 出 资 2013 年 5 月 8 日, 济 宁 长 顺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济 长 顺 ( 验 ) 字 (2013) 第 449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至 2013 年 5 月 6 日, 济 宁 久 基 已 收 到 楼 敬 伟 和 上 海 久 有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10 万 元, 出 资 方 式 为 货 币 (2) 第 1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注 册 资 本 实 缴 2015 年 5 月 11 日, 济 宁 久 基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将 楼 敬 伟 将 其 所 持 济 宁 久 基 70% 股 权 转 让 给 宝 藤 有 限 同 日 楼 敬 伟 与 宝 藤 有 限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楼 敬 伟 将 其 所 持 济 宁 久 基 70% 股 权 作 价 35 万 元 转 让 给 宝 藤 有 限 针 对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11

12 2015 年 5 月 25 日, 济 宁 长 顺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济 长 顺 ( 验 ) 字 (2015) 第 060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 济 宁 久 基 已 收 到 上 海 久 有 出 资 12 万 元, 宝 藤 有 限 出 资 28 万 元, 出 资 方 式 为 货 币 济 宁 久 基 就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实 缴 注 册 资 本 事 宜 修 订 了 章 程, 并 向 济 宁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4 河 南 宝 藤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河 南 宝 藤 国 控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楼 敬 伟 郑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经 南 5 路 185 号 2,000 万 元 2015 年 08 月 05 日 生 物 医 药 医 疗 器 械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 会 展 服 务 ;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 生 物 制 剂 ( 除 药 品 疫 苗 危 险 品 ) 的 销 售 ; 生 物 诊 断 试 剂 ( 体 外 ) 的 推 广 销 售 ; 医 疗 技 术 检 测 服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2 邢 海 泉 % 合 计 2, % 5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上 海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楼 淑 芬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川 沙 路 151 号 3 幢 T1085 室 5,000 万 元 2015 年 08 月 18 日 健 康 管 理 咨 询 ( 不 得 从 事 诊 疗 活 动 心 理 咨 询 ), 从 事 健 康 科 技 生 物 科 技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日 用 百 货 办 公 用 品 保 健 用 品 ( 除 性 食 药 用 ) 健 康 器 材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销 售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2

13 1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 合 计 5, %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历 史 沿 革 如 下 : (1)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的 设 立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系 由 楼 淑 芬 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章 程 约 定 出 资 时 间 为 自 营 业 执 照 签 发 之 日 起 20 年 内 缴 足 (2) 第 1 次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9 月 2 日,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楼 淑 芬 将 其 所 持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100% 股 权 转 让 给 宝 藤 生 物, 转 让 价 格 为 0 元, 同 日 楼 淑 芬 与 宝 藤 生 物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就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修 订 了 章 程, 并 向 浦 东 监 管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成 为 宝 藤 生 物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6 河 北 宝 藤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河 北 宝 藤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楼 敬 伟 河 北 省 石 家 庄 市 长 安 区 青 园 区 57 号 办 公 楼 509 室 1,000 万 元 2015 年 08 月 27 日 医 疗 器 械 ( 凭 资 质 证 经 营 )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及 销 售, 药 品 的 销 售 ( 凭 资 质 证 经 营 ), 市 场 营 销 策 划, 会 议 服 务 展 览 展 示 服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 唐 自 纯 % 合 计 1, % 7 湖 南 宝 藤 13

14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湖 南 宝 藤 国 药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楼 敬 伟 长 沙 市 开 福 区 中 山 路 589 号 开 福 万 达 广 场 B 区 商 业 综 合 体 ( 含 写 字 楼 ) ,000 万 元 2015 年 09 月 08 日 生 物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咨 询 交 流 服 务 转 让 服 务 ; 医 疗 器 械 技 术 开 发 ; 医 疗 器 械 技 术 咨 询 交 流 服 务 ; 医 疗 器 械 技 术 转 让 服 务 ; 市 场 营 销 策 划 服 务 ; 会 议 及 展 览 服 务 ;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批 发 ;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零 售 ; 生 物 制 品 医 疗 实 验 室 设 备 和 器 具 的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2 湖 南 和 新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3, % 8 安 徽 宝 藤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安 徽 宝 藤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楼 敬 伟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芙 蓉 路 378 号 办 公 楼 五 层 西 侧 1,00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15 日 生 物 医 药 医 疗 器 械 专 业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培 训 ; 市 场 营 销 策 划 ; 会 展 服 务 ;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物 制 剂 ( 除 药 品 危 险 品 ) 的 销 售 ; 生 物 试 剂 ( 除 药 品 危 险 品 ) 的 推 广 及 销 售 ; 医 疗 技 术 检 测 服 务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 吕 汶 镁 % 合 计 1, % 经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公 司 子 公 司 历 发 行 及 股 权 转 让 合 法 合 规, 不 存 在 纠 纷 及 潜 在 纠 纷 子 公 司 的 业 务 模 式, 与 母 公 司 的 业 务 衔 接 14

15 公 司 是 一 家 以 与 医 院 建 立 分 子 医 学 诊 断 中 心 为 主 要 模 式, 提 供 医 疗 诊 断 服 务, 收 集 医 疗 诊 断 数 据, 提 供 个 人 定 制 的 精 准 医 疗 服 务 为 主 的 企 业 公 司 未 来 将 依 据 自 身 的 竞 争 优 势, 在 全 国 各 地 拓 展 自 身 的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建 立 覆 盖 全 国 的 线 下 医 疗 诊 断 服 务 网 络, 同 时 布 局 全 国 基 因 测 序 产 业, 收 集 基 因 测 序 与 临 床 诊 断 数 据, 建 立 全 国 最 大 的 医 疗 大 数 据 分 析 与 服 务 平 台 在 上 述 精 准 医 学 平 台 基 础 上, 公 司 将 来 还 计 划 进 军 高 端 健 康 管 理 领 域, 为 普 通 大 众 提 供 高 端 全 程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为 用 户 提 供 动 态 全 程 健 康 管 理 ; 为 国 内 外 大 型 医 药 和 诊 断 公 司 提 供 国 际 国 内 临 床 前 试 验 多 中 心 临 床 试 验 CRO 业 务, 为 医 药 企 业 的 研 发 和 临 床 验 证 提 供 数 据 和 伴 随 诊 断 服 务 上 述 子 公 司 均 是 根 据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陆 续 设 立, 各 子 公 司 具 体 业 务 如 下 : 1 分 子 诊 断 服 务 主 体 宝 藤 检 验 所 业 务 为 提 供 分 子 诊 断 服 务, 包 括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及 上 海 总 部, 其 中 上 海 总 部 主 要 承 接 代 理 商 送 样 检 测 业 务 以 及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无 法 独 立 完 成 的 诊 断 业 务 宝 藤 检 验 所 具 有 开 展 诊 断 服 务 的 相 关 资 质 2 业 务 承 接 拓 展 及 管 理 主 体 宝 藤 张 家 口 济 宁 久 基 河 南 宝 藤 湖 南 宝 藤 河 北 宝 藤 安 徽 宝 藤 主 要 业 务 如 下 :(1) 负 责 当 地 医 院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运 营 管 理 以 及 周 边 区 域 的 业 务 拓 展 ;(2) 以 当 地 子 公 司 作 为 投 标 主 体, 与 当 地 政 府 合 作, 承 接 医 学 大 数 据 项 目 的 申 报 截 至 目 前, 上 述 公 司 尚 未 开 展 具 体 业 务 3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主 体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定 位 于 高 端 客 户 群 体, 为 其 提 供 健 康 管 理 类 服 务, 是 公 司 未 来 的 战 略 发 展 方 向 之 一 其 主 要 提 供 的 业 务 有 : 通 过 对 疾 病 风 险 和 发 生 发 展 相 关 分 子 标 志 物 的 检 测, 实 现 对 疾 病 风 险 的 评 估, 提 示 被 检 者 患 病 风 险, 指 导 营 养 保 健 品 药 物 的 使 用 和 生 活 习 惯 的 调 整 主 要 包 括 : 肿 瘤 肥 胖 内 分 泌 相 关 疾 病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神 经 疾 病 的 评 估 和 提 示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15

16 主 办 券 商 查 阅 了 公 司 所 有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营 业 执 照 相 关 业 务 资 质 历 次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资 料 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财 务 报 表 等 对 管 理 层 进 行 了 访 谈, 了 解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划 以 及 子 公 司 具 体 业 务 开 展 等 情 况, 在 相 关 网 站 查 询 了 各 子 公 司 是 否 崔 仔 相 关 违 法 或 诉 讼 记 录, 取 得 了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有 关 部 门 的 守 法 证 明 经 公 司 确 认 并 经 核 查,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子 公 司 为 依 法 设 立 并 有 效 存 续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历 次 发 行 及 股 权 转 让 合 法 合 规 ;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各 自 营 业 执 照 及 公 司 章 程 所 登 记 及 记 载 的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且 均 已 取 得 开 展 相 关 业 务 所 需 的 业 务 资 质,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了 相 应 合 法 合 规 证 明, 确 认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未 受 到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在 生 产 经 营 中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4 请 公 司 正 确 完 整 披 露 监 事 孙 建 灵 施 金 萍, 副 总 经 理 吴 云 鸣 的 简 历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上 述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是 否 存 在 瑕 疵, 并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回 复 : (1)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之 ( 二 ) 公 司 监 事 及 ( 三 )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中 进 行 了 补 充 披 露, 具 体 如 下 : 孙 建 灵, 女,1955 年 1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 XXXX,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6 年 12 月 毕 业 于 上 海 第 二 医 科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1976 年 12 月 至 1990 年 12 月 于 上 海 新 海 农 场 职 工 医 院 妇 产 科 任 主 治 医 师 ;1991 年 1 月 至 2001 年 12 月 于 上 海 黄 浦 区 金 机 集 团 公 司 办 公 室 任 助 理 ;2002 年 3 月 至 今, 任 职 于 上 海 市 爱 慕 门 诊 部, 担 任 院 长 现 担 任 宝 藤 生 物 监 事, 任 期 自 2015 年 8 月 28 日 到 2018 年 8 月 27 日 16

17 施 金 萍, 女,1965 年 10 月 出 生,50 岁,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 XXXX,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80 年 7 月 毕 业 于 浙 江 东 阳 湖 溪 二 中, 高 中 学 历 1994 年 6 月 至 2003 年 5 月 在 八 三 三 〇 四 部 队 金 康 制 药 厂 任 职 ;2003 年 6 月 至 今, 为 上 海 益 生 源 生 物 有 限 公 司 职 工 现 担 任 宝 藤 生 物 监 事, 任 期 自 2015 年 6 月 26 日 到 2018 年 6 月 25 日 吴 云 鸣, 男,1960 年 1 月 出 生,55 岁,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 XXXX,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8 年 10 月 毕 业 于 上 海 中 医 药 大 学 中 药 专 业, 本 科 学 历 1995 年 1 月 至 2000 年 12 月 先 后 在 上 海 市 药 材 有 限 公 司 中 药 三 厂 中 试 室 外 用 膏 车 间 任 主 任 ;2000 年 12 月 至 2002 年 12 月 在 国 家 中 药 制 药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实 验 室 任 主 任 ;2003 年 1 月 至 2007 年 8 月 在 绿 谷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任 副 总 工 程 师 ;2007 年 8 月 至 2009 年 5 月 在 上 海 益 生 源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任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2009 年 5 月 至 2010 年 7 月 在 上 海 百 神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任 总 工 程 师 ;2010 年 7 月 至 2011 年 9 月, 任 职 于 上 海 藤 瑞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质 量 研 发 总 监 2011 年 9 月 至 2015 年 6 月, 任 职 于 张 江 转 化, 担 任 副 总 经 理 ;2015 年 7 月 至 今, 任 职 于 宝 藤 生 物, 担 任 副 总 经 理, 任 期 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 到 2018 年 8 月 12 日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了 监 事 孙 建 灵 施 金 萍 副 总 经 理 吴 云 鸣 的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调 查 表, 声 明 承 诺 函, 并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网 全 国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信 息 公 布 与 查 询 网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网 站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的 网 站 上 进 行 查 询, 查 阅 了 上 述 人 员 出 具 的 有 关 诚 信 状 况 和 任 职 资 格 的 声 明 经 核 查,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监 事 孙 建 灵 施 金 萍, 副 总 经 理 吴 云 鸣 具 有 相 应 的 任 职 资 格, 不 存 在 法 律 法 规 及 任 职 单 位 等 规 定 的 限 制 任 职 资 格 方 面 的 瑕 疵 17

18 5 请 公 司 结 合 产 品 项 目 母 子 公 司 业 务 关 系, 逐 一 列 示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开 展 业 务 应 当 取 得 和 已 取 得 的 资 质 许 可 认 证 特 许 经 营 权 等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以 下 事 项 并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1) 公 司 是 否 具 有 经 营 业 务 所 需 的 全 部 资 质 许 可 认 证 特 许 经 营 权, 并 对 公 司 业 务 资 质 的 齐 备 性 相 关 业 务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发 表 意 见 (2)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超 越 资 质 经 营 范 围 使 用 过 期 资 质 的 情 况, 若 存 在, 请 核 查 公 司 的 规 范 措 施 实 施 情 况 以 及 公 司 所 面 临 的 法 律 风 险 相 应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并 对 其 是 否 构 成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发 表 意 见 (3)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相 关 资 质 将 到 期 的 情 况, 若 存 在, 请 核 查 续 期 情 况 以 及 是 否 存 在 无 法 续 期 的 风 险, 若 存 在 无 法 续 期 的 风 险 请 核 查 该 事 项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的 影 响 回 复 : (1)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之 三 公 司 业 务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之 ( 三 ) 取 得 的 业 务 许 可 资 格 或 资 质 情 况 中 进 行 了 补 充 披 露, 具 体 如 下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取 得 的 资 质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名 称 发 证 机 关 登 记 证 号 有 效 期 上 海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1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 GF 海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上 海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2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企 业 许 可 证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市 场 监 沪 督 管 理 局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上 海 市 卫 生 局 PDY P 上 海 市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备 案 凭 证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卫 生 局 浦 字 第 号

19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1) 公 司 是 否 具 有 经 营 业 务 所 需 的 全 部 资 质 许 可 认 证 特 许 经 营 权, 并 对 公 司 业 务 资 质 的 齐 备 性 相 关 业 务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发 表 意 见 1 公 司 系 一 家 以 与 医 院 建 立 分 子 医 学 诊 断 中 心 为 主 要 模 式, 提 供 医 疗 诊 断 服 务, 收 集 医 疗 诊 断 数 据, 提 供 个 人 定 制 的 精 准 医 疗 服 务 为 主 的 企 业, 根 据 公 司 确 认,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科 研 服 务 及 试 剂 销 售 业 务 根 据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七 条 第 八 条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 从 事 器 械 经 营 应 当 具 备 相 应 条 件, 且 从 事 第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的, 经 营 企 业 应 当 向 所 在 地 设 区 的 市 级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 从 事 第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的, 经 营 企 业 应 当 向 所 在 地 设 区 的 市 级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截 至 本 反 馈 意 见 回 复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已 取 得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企 业 许 可 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企 业 名 称 :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证 号 : 沪 经 营 范 围 : 三 二 类 : 临 床 检 验 分 析 仪 器 ( 含 医 疗 器 械 体 外 诊 断 试 剂 ), 手 术 室, 急 救 室, 诊 疗 室 设 备 及 器 具 ; 二 类 : 医 用 卫 生 材 料 及 敷 料 仓 库 地 址 : 上 海 市 张 江 高 科 园 区 祖 冲 之 路 899 号 3 幢 一 层 发 证 日 期 :2014 年 7 月 28 日 许 可 期 限 : 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 发 证 机 关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 子 公 司 宝 藤 检 验 所 系 一 家 提 供 分 子 诊 断 服 务 及 检 测 服 务 的 医 疗 执 业 机 构, 主 要 业 务 为 承 接 代 理 商 送 样 检 测 业 务 以 及 分 子 中 心 无 法 独 立 完 成 的 诊 断 业 务 根 据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条 例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必 须 进 行 登 记, 领 取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其 中 宝 藤 检 验 所 实 验 室 含 病 原 微 生 物 操 作 项 目, 根 据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在 建 成 后 需 根 据 该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的 特 点 向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备 案 经 核 查, 子 公 司 宝 藤 检 验 所 已 取 得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及 上 海 市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备 案 凭 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9

20 A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机 构 名 称 : 上 海 宝 藤 医 学 检 验 所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上 海 市 张 江 高 科 园 区 祖 冲 之 路 899 号 3 幢 诊 疗 科 目 : 医 学 检 验 科 / 临 床 细 胞 分 子 遗 传 学 专 业 登 记 号 :PDY P1102 有 效 期 限 :2011 年 7 月 22 日 至 2016 年 7 月 21 日 发 证 日 期 :2011 年 7 月 22 日 发 证 机 关 : 上 海 市 卫 生 局 B 上 海 市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备 案 凭 证 编 号 : 浦 字 第 号 单 位 名 称 : 上 海 宝 藤 医 学 检 验 所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地 址 : 上 海 市 张 江 高 科 园 区 祖 冲 之 路 899 号 3 幢 二 楼 PCR 室 涉 及 病 原 微 生 物 操 作 项 目 : 病 毒 ( 乙 型 肝 炎 病 毒 丙 型 肝 炎 病 毒 ): 未 经 培 养 的 感 染 材 料 的 操 作 发 证 机 关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卫 生 局 发 证 时 间 :2013 年 8 月 30 日 3 公 司 其 他 子 公 司 作 为 业 务 承 接 拓 展 和 管 理 主 体 以 及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主 体, 主 要 负 责 当 地 医 院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运 营 管 理 以 及 周 边 区 域 的 业 务 拓 展, 以 当 地 子 公 司 作 为 投 标 主 体, 与 当 地 政 府 合 作, 承 接 医 学 大 数 据 项 目 的 申 报, 以 及 提 供 健 康 管 理 类 服 务 上 述 子 公 司 业 务 为 一 般 经 营 性 业 务, 从 事 上 述 业 务 无 需 取 得 相 关 资 质 许 可 及 特 许 经 营 等 综 上,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已 具 有 经 营 业 务 所 需 的 全 部 资 质 2)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超 越 资 质 经 营 范 围 使 用 过 期 资 质 的 情 况, 若 存 在, 请 核 查 公 司 的 规 范 措 施 实 施 情 况 以 及 公 司 所 面 临 的 法 律 风 险 相 应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并 对 其 是 否 构 成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发 表 意 见 经 公 司 确 认 并 经 核 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其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章 程 所 登 记 及 记 载 的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且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已 取 得 开 展 相 应 业 务 的 资 质, 公 司 及 20

21 子 公 司 的 相 应 资 质 均 未 到 期,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不 存 在 超 越 资 质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及 使 用 过 期 资 质 等 违 法 违 规 经 营 的 情 形 3)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相 关 资 质 将 到 期 的 情 况, 若 存 在, 请 核 查 续 期 情 况 以 及 是 否 存 在 无 法 续 期 的 风 险, 若 存 在 无 法 续 期 的 风 险 请 核 查 该 事 项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的 影 响 公 司 子 公 司 宝 藤 检 验 所 的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将 于 2016 年 7 月 到 期, 根 据 公 司 确 认 并 经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现 有 经 营 状 况 符 合 取 得 及 续 期 相 关 资 质 证 书 的 条 件, 公 司 已 承 诺 将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定 的 取 得 保 持 相 关 资 质 及 许 可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及 应 符 合 的 要 求, 持 续 规 范 经 营, 以 确 保 其 经 营 资 质 能 够 顺 利 续 期, 在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现 有 经 营 状 况 及 相 关 审 核 体 系 及 审 核 标 准 不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情 形 下,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相 关 资 质 到 期 后 无 法 续 期 的 风 险 较 小 6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核 查 :(1)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保 合 规 性, 包 括 且 不 限 于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评 批 复 环 评 验 收 及 三 同 时 验 收 等 批 复 文 件 的 取 得 情 况 ;(2) 公 司 是 否 需 要 办 理 排 污 许 可 证 以 及 取 得 情 况 ;(3) 结 合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核 查 公 司 日 常 环 保 合 规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环 保 违 法 和 受 处 罚 的 情 况 ;(4) 对 公 司 环 保 事 项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请 公 司 就 相 应 未 披 露 事 项 作 补 充 披 露 回 复 : (1)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1)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保 合 规 性, 包 括 且 不 限 于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评 批 复 环 评 验 收 及 三 同 时 验 收 等 批 复 文 件 的 取 得 情 况 年 1 月 11 日,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出 具 沪 浦 环 保 设 试 决 字 (2011) 第 14 号 关 于 上 海 宝 藤 临 床 检 验 所 有 限 公 司 实 验 室 建 21

22 设 项 目 准 予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同 意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2012 年 11 月 8 日,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出 具 沪 浦 环 保 竣 工 决 字 (2012) 第 365 号 关 于 上 海 宝 藤 临 床 检 验 所 有 限 公 司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意 见, 认 定 该 项 目 环 保 验 收 手 续 齐 全, 达 到 验 收 要 求, 同 意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年 11 月 28 日,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出 具 沪 浦 环 保 环 表 决 字 (2012) 第 1284 号 关 于 肿 瘤 的 分 子 诊 断 研 发 公 共 平 台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审 批 意 见, 同 意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2015 年 8 月 28 日,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出 具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5) 第 1866 号 关 于 肿 瘤 的 分 子 诊 断 研 发 公 共 平 台 环 境 试 生 产 的 审 批 意 见, 确 认 该 项 目 环 保 基 本 符 合 试 生 产 的 环 保 要 求, 同 意 该 项 目 投 入 试 生 产 年 6 月 3 日,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出 具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3) 第 873 号 关 于 医 学 分 子 标 记 物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审 批 意 见, 同 意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根 据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 建 设 项 目 中 防 治 污 染 的 设 施, 应 当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防 治 污 染 的 设 施 应 当 符 合 经 批 准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要 求, 不 得 擅 自 拆 除 或 者 闲 置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从 事 医 疗 检 测 实 验 室 建 设 及 肿 瘤 的 分 子 诊 断 研 发 公 共 平 台 医 学 分 子 标 记 物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过 程 中 均 已 履 行 了 相 关 防 治 污 染 设 施 的 建 设, 并 在 项 目 启 动 前 取 得 了 环 评 批 复 及 通 过 了 项 目 的 环 评 验 收 综 上,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已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取 得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评 批 复 环 评 验 收 等 验 收 批 复 文 件 2) 公 司 是 否 需 要 办 理 排 污 许 可 证 以 及 取 得 情 况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提 供 疾 病 个 性 化 诊 疗 检 测 重 大 疾 病 早 期 检 测 和 基 因 诊 断 等 检 测 服 务,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业 务 主 要 集 中 在 科 研 服 务 及 试 剂 销 售 及 提 供 疾 病 个 性 化 诊 疗 检 测 重 大 疾 病 早 期 检 测 和 基 因 诊 断 等 检 测 服 务, 试 剂 销 售 及 科 研 服 务 业 务 不 会 产 生 排 污 的 情 形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日 常 检 测 业 务 中 的 医 疗 废 弃 物 已 经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医 疗 检 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污 水, 但 产 生 的 污 水 22

23 已 经 消 毒 并 达 到 标 准 排 放, 且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业 务 环 节 中 不 涉 及 生 产 环 节, 仅 从 事 测 试 及 检 测 业 务, 故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无 需 按 照 规 定 取 得 相 应 的 排 污 许 可 证 经 公 司 确 认, 截 至 本 反 馈 回 复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未 取 得 排 污 许 可 证 3) 结 合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核 查 公 司 日 常 环 保 合 规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环 保 违 法 和 受 处 罚 的 情 况 从 行 业 划 分 上 来 看, 公 司 的 医 学 诊 断 与 检 验 处 行 业 属 于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下 的 卫 生 行 业, 从 具 体 的 产 品 来 划 分, 公 司 属 于 精 准 医 疗 行 业 根 据 挂 牌 公 司 投 资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属 于 1510 医 疗 保 健 设 备 与 服 务 业, 该 行 业 不 属 于 重 污 染 行 业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提 供 疾 病 个 性 化 诊 疗 检 测 重 大 疾 病 早 期 检 测 和 基 因 诊 断 等 检 测 服 务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试 剂 销 售 及 科 研 服 务 不 会 产 生 污 染 物 排 放, 同 时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主 要 开 展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检 测 项 目, 该 等 检 测 业 务 不 会 产 生 大 量 污 染 物 排 放, 但 会 产 生 少 量 医 疗 废 弃 物 及 污 水 排 放 针 对 医 疗 废 弃 物 情 形,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与 上 海 市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中 心 签 订 了 医 疗 废 弃 物 集 中 处 置 服 务 合 同,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委 托 上 海 市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中 心 在 许 可 证 条 件 下 对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中 所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弃 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日 常 经 营 中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弃 物 已 得 到 有 效 处 理 针 对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实 验 室 污 水 排 放, 公 司 虽 未 取 得 排 污 许 可 证, 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业 务 中 不 涉 及 生 产 环 节, 仅 从 事 测 试 及 检 测 业 务, 且 公 司 已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发 布 的 关 于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对 污 水 处 理 与 消 毒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后 才 进 行 排 放, 不 会 对 造 成 水 污 染 同 时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制 定 了 污 水 处 理 应 急 预 案, 对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产 生 的 紧 急 事 项 制 定 了 紧 急 措 施 上 海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会 对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会 对 实 验 室 建 设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且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通 过 了 相 关 环 评 审 批 及 验 收 手 续,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消 毒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且 宝 藤 检 验 所 已 取 得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水 务 局 核 发 的 沪 浦 水 务 排 字 第 号 排 水 许 可 证 书, 有 效 期 至 自 2012 年 4 月 5 日 至 2017 年 4 月 4 日, 截 至 本 反 馈 回 复 出 具 之 日, 宝 藤 检 验 所 均 按 照 排 水 许 可 证 书 的 许 可 范 围 内 向 排 水 设 施 排 水 自 2013 年 至 今,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通 过 了 上 海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的 历 次 监 督 检 查 和 校 验 23

24 经 核 查,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环 保 违 法 和 受 处 罚 的 情 形 4) 对 公 司 环 保 事 项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根 据 公 司 确 认 并 经 检 索 相 关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公 示 信 息 等 进 行 核 查,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环 保 事 故 环 保 纠 纷 及 潜 在 纠 纷, 不 存 在 环 保 方 面 的 行 政 处 罚, 不 存 在 重 大 环 保 违 法 违 规 情 形 (2)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之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之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及 产 品 质 量 中 进 行 了 如 下 补 充 披 露 : (1)2011 年 1 月 11 日,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出 具 沪 浦 环 保 设 试 决 字 (2011) 第 14 号 关 于 上 海 宝 藤 临 床 检 验 所 有 限 公 司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准 予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同 意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2012 年 11 月 8 日,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出 具 沪 浦 环 保 竣 工 决 字 (2012) 第 365 号 关 于 上 海 宝 藤 临 床 检 验 所 有 限 公 司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意 见, 认 定 该 项 目 环 保 验 收 手 续 齐 全, 达 到 验 收 要 求, 同 意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2)2012 年 11 月 28 日,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出 具 沪 浦 环 保 环 表 决 字 (2012) 第 1284 号 关 于 肿 瘤 的 分 子 诊 断 研 发 公 共 平 台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审 批 意 见, 同 意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2015 年 8 月 28 日,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出 具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5) 第 1866 号 关 于 肿 瘤 的 分 子 诊 断 研 发 公 共 平 台 环 境 试 生 产 的 审 批 意 见, 确 认 该 项 目 环 保 基 本 符 合 试 生 产 的 环 保 要 求, 同 意 该 项 目 投 入 试 生 产 (3)2013 年 6 月 3 日,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出 具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3) 第 873 号 关 于 医 学 分 子 标 记 物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审 批 意 见, 同 意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24

25 7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以 下 事 项 并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1) 公 司 日 常 业 务 环 节 安 全 生 产 安 全 施 工 防 护 风 险 防 控 等 措 施 ;(2) 公 司 报 告 期 以 及 期 后 是 否 发 生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事 故 纠 纷 处 罚, 若 发 生, 请 核 查 其 具 体 情 况 公 司 的 整 改 措 施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的 影 响, 就 其 是 否 构 成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就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事 项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发 表 意 见 请 公 司 就 相 应 未 披 露 事 项 作 补 充 披 露 回 复 : (1) 公 司 日 常 业 务 环 节 安 全 生 产 安 全 施 工 防 护 风 险 防 控 等 措 施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提 供 疾 病 个 性 化 诊 疗 检 测 重 大 疾 病 早 期 检 测 和 基 因 诊 断 等 检 测 服 务, 不 属 于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97 号 ) 第 二 条 所 规 定 的 实 行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制 度 的 行 业,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不 需 要 取 得 相 关 部 门 的 生 产 许 可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日 常 业 务 环 节 安 全 生 产 安 全 施 工 防 护 风 险 防 控 的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1) 经 核 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制 定 了 质 量 手 册 感 染 预 防 控 制 管 理 制 度 管 理 程 序 文 件 等 制 度, 对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日 常 业 务 环 节 的 安 全 生 产 安 全 防 护 安 全 防 控 等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且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建 立 了 实 验 室 保 卫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实 验 室 样 本 外 送 检 查 和 运 输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范 了 实 验 室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2)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按 照 国 家 生 产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行 业 标 准 和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了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要 求 新 员 工 进 入 公 司 时, 需 参 加 安 全 及 环 保 培 训 生 产 技 能 培 训 制 度 及 纪 律 培 训 等, 且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及 时 按 照 标 准 为 员 工 配 发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和 劳 保 福 利 产 品, 为 员 工 创 造 安 全 防 护 条 件 (2) 公 司 报 告 期 以 及 期 后 是 否 发 生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事 故 纠 纷 处 罚, 若 发 生, 请 核 查 其 具 体 情 况 公 司 的 整 改 措 施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的 影 响, 就 其 是 否 构 成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25

26 根 据 公 司 确 认 并 经 核 查,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目 前 及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事 故 纠 纷 处 罚,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事 项 合 法 合 规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提 供 疾 病 个 性 化 诊 疗 检 测 重 大 疾 病 早 期 检 测 和 基 因 诊 断 等 检 测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及 期 后 未 发 生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事 故 纠 纷 处 罚, 因 此 无 补 充 披 露 事 项 8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显 示, 公 司 存 在 外 包 检 测 的 情 形 请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1) 外 包 检 测 的 具 体 内 容, 是 否 存 在 核 心 技 术 泄 密 风 险 ;(2) 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占 比, 对 公 司 业 务 的 影 响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是 否 存 在 公 司 外 包 检 测 是 否 存 在 依 赖, 是 否 影 响 公 司 持 续 性 经 营, 外 包 检 测 厂 商 是 否 具 备 相 关 资 质,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合 法 合 规 经 营 的 要 求 回 复 : (1)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之 四 公 司 业 务 其 他 相 关 情 况 之 ( 三 )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原 材 料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和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情 况 进 行 了 补 充 披 露, 具 体 如 下 : 3 公 司 外 包 检 测 的 相 关 情 况 (1) 外 包 检 测 的 具 体 内 容 表 所 示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在 外 包 检 测 的 情 况, 主 要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供 应 商 情 况 如 下 26 单 位 : 万 元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北 京 诺 禾 致 源 生 物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极 地 基 因 技 术 ( 杭 州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新 申 派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达 安 医 学 检 验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美 吉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伯 豪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药 明 康 德 新 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7 其 他 合 计 由 上 表 可 见, 北 京 诺 禾 为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供 应 商, 报 告 期 内 其 提 供 的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占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0.63% 75.52% 93.01% 北 京 诺 禾 主 要 为 宝 藤 生 物 提 供 二 代 测 序 业 务 中 的 全 基 因 组 测 序 服 务 公 司 自 身 拥 有 全 基 因 组 测 序 的 相 关 设 备 及 技 术 人 员, 但 是 仍 将 部 分 全 基 因 组 测 序 外 包 给 北 京 诺 禾,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1) 北 京 诺 禾 目 前 采 用 国 际 上 最 先 进 的 Illumina HiSeq X Ten 系 统, 相 较 于 宝 藤 生 物 自 有 的 HiSeq 2000 系 统,HiSeq X Ten 进 行 批 量 测 序 可 以 大 幅 降 低 单 位 测 序 实 验 成 本 ;2) 由 于 北 京 诺 禾 系 专 业 全 基 因 组 测 序 服 务 提 供 商, 拥 有 大 量 的 样 本, 可 将 上 述 样 本 批 量 进 行 测 试, 从 而 达 到 开 机 运 行 成 本 最 小 化, 而 宝 藤 生 物 同 一 时 期 内 样 本 量 相 对 较 少, 若 公 司 为 收 集 完 整 使 得 开 机 运 行 成 本 最 小 化 的 样 本 数 量, 需 要 延 长 等 待 周 期, 会 降 低 样 本 有 效 性, 从 而 对 实 验 结 果 造 成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将 部 分 全 基 因 组 测 序 委 托 给 北 京 诺 禾, 在 保 证 样 本 有 效 性 的 同 时 达 到 了 降 低 了 自 身 成 本 的 目 的 二 代 基 因 测 序 中 仅 全 基 因 组 测 序 部 分 外 包 给 北 京 诺 禾, 其 他 如 全 外 显 子 组 和 捕 获 区 域 测 序 都 是 在 公 司 自 有 实 验 设 备 HiSeq 2000 和 Ion torrent Proton/PGM 上 完 成 药 明 康 德 和 伯 豪 生 物 也 为 宝 藤 生 物 提 供 全 基 因 组 测 序 服 务 ; 达 安 医 学 主 要 为 宝 藤 生 物 提 供 普 通 检 测 外 包 服 务, 由 于 宝 藤 生 物 检 测 项 目 未 包 含 上 述 上 述 普 检 项 目, 因 此 公 司 承 接 业 务 中 的 小 额 普 检 项 目 会 采 取 外 包 的 形 式 除 上 述 主 要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供 应 商 外, 报 告 期 内, 其 余 供 应 商 外 包 检 测 合 计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5.51 万 元, 金 额 较 小 上 述 其 余 供 应 商 主 要 为 宝 藤 生 物 提 供 一 代 测 序 外 包 服 务, 为 满 足 医 院 科 研 细 分 领 域 的 研 究 要 求 而 提 供 的 零 星 科 学 实 验, 以 及 满 足 公 司 设 备 维 护 或 购 置 过 程 中 的 检 测 需 求 等 (2) 外 包 检 测 不 存 在 核 心 技 术 泄 密 风 险 公 司 提 供 基 因 测 序 服 务 主 要 分 为 数 据 获 取 和 数 据 分 析 两 个 部 分, 公 司 外 包 的 只 是 测 序 实 验 部 分 ( 即 数 据 获 取 部 分 ), 该 测 序 实 验 部 分 所 使 用 的 protocol 和 涉 及 到 的 试 剂 耗 材 都 是 由 第 三 方 商 业 公 司 提 供 全 基 因 组 测 序 服 务 的 核 心 数 据 分 析 部 分 均 是 由 公 司 的 生 物 信 息 数 据 分 析 团 队 独 立 完 成, 参 考 自 有 的 数 据 平 台 进 行 数 据 分 析 最 后 出 具 检 测 报 告 因 此, 不 存 在 技 术 泄 密 风 险 27

28 (3) 外 包 检 测 对 公 司 业 务 的 影 响 1) 公 司 外 包 的 二 代 全 基 因 组 测 序 服 务, 仅 是 出 于 降 低 公 司 实 验 成 本 的 考 虑, 不 涉 及 公 司 数 据 分 析 核 心 技 术 的 泄 密, 不 影 响 公 司 业 务 持 续 开 展 能 力 ; 2) 上 述 普 检 项 目 一 代 测 序 服 务 科 研 服 务 零 星 需 求 的 外 包, 非 公 司 的 核 心 业 务 或 仅 是 临 时 性 需 求, 且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金 额 较 小, 对 公 司 业 务 未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外 包 检 测 费 用 对 营 业 成 本 的 影 响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成 本 构 成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直 接 材 料 % % % 直 接 人 工 % % % 折 旧 费 用 % % % 外 包 检 测 费 % % % 合 计 % % % 由 上 表 可 见, 报 告 期 内, 外 包 检 测 费 用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9.86% 15.29% 11.38%, 呈 现 逐 期 下 降 的 趋 势 综 上 所 述,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实 验 项 目 的 增 加,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逐 渐 降 低, 公 司 对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商 不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不 存 在 重 大 影 响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对 公 司 管 理 层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了 访 谈, 核 查 了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费 用 支 出 明 细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经 核 查, 报 告 期 内, 外 包 检 测 成 本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9.86% 15.29% 11.38%, 呈 现 逐 期 下 降 的 趋 势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实 验 项 目 的 增 加,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逐 渐 降 低, 公 司 对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商 不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不 存 在 重 大 影 响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了 外 包 检 测 供 应 商 的 主 要 合 同, 营 业 执 照 及 相 关 资 质 证 明, 并 对 公 司 管 理 层 进 行 了 访 谈 公 司 主 要 外 包 检 测 商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28

29 1) 北 京 诺 禾 致 源 生 物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北 京 诺 禾 致 源 生 物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李 瑞 强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回 龙 观 镇 生 命 园 路 29 号 创 新 大 厦 B258 室 1,231.6 万 元 2011 年 03 月 15 日 科 技 产 品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推 广 ; 会 议 服 务 ; 计 算 机 技 术 培 训 ; 维 修 计 算 机 电 子 产 品 ;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不 含 中 介 服 务 );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围 设 备 化 工 产 品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 生 物 试 剂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药 品 ) 机 械 设 备 ; 技 术 进 出 口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2) 极 地 基 因 技 术 ( 杭 州 )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相 关 资 质 极 地 基 因 技 术 ( 杭 州 ) 有 限 公 司 HAN XIAOYAN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丹 枫 路 1075 号 雪 峰 银 座 2201 室 30 万 美 元 2006 年 09 月 26 日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成 果 转 让 : 大 肠 癌 诊 断 试 剂 系 列 产 品 及 其 他 医 学 诊 断 试 剂 产 品 ( 国 家 禁 止 和 限 制 的 除 外, 涉 及 许 可 证 的 凭 证 经 营 )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企 业 许 可 证 3) 上 海 新 申 派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上 海 新 申 派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CHRIS CHANG YU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思 南 路 105 号 306 室 10.0 万 人 民 币 2013 年 10 月 14 日 从 事 生 物 与 医 药 科 技 网 络 科 技 领 域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 健 康 咨 询 ( 不 得 从 事 诊 疗 活 动 心 理 咨 询 ) 从 事 货 物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4) 上 海 达 安 医 学 检 验 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上 海 达 安 医 学 检 验 所 有 限 公 司 何 蕴 韶 上 海 市 张 江 高 科 技 园 区 哈 雷 路 898 弄 2 号 一 层 二 层 三 层 室 5,000.0 万 人 民 币 2006 年 7 月 28 日 医 学 检 验 和 医 学 病 理 诊 断 ( 详 见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 并 提 供 相 关 领 域 的 29

30 相 关 资 质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培 训, 技 术 承 包 和 技 术 中 介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5) 上 海 美 吉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相 关 资 质 上 海 美 吉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黄 华 生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康 新 公 路 3399 弄 3 号 2,902.5 万 人 民 币 2009 年 2 月 2 日 生 物 医 药 产 品 生 化 产 品 的 研 发, 医 药 中 间 体 化 工 原 料 及 产 品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监 控 化 学 品 烟 花 爆 竹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 的 研 发 销 售, 并 提 供 相 关 技 术 咨 询 及 技 术 服 务, 机 械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的 开 发 销 售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6) 上 海 伯 豪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上 海 伯 豪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肖 华 胜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李 冰 路 151 号 5 号 楼 1 楼 4,850.0 万 人 民 币 2008 年 12 月 16 日 生 物 芯 片 实 验 室 试 剂 及 相 关 设 备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生 物 医 药 技 术 专 业 领 域 的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从 事 货 物 与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7) 上 海 药 明 康 德 新 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上 海 药 明 康 德 新 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李 革 (LI GE)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富 特 中 路 288 号 1 号 楼 2,531.0 万 美 元 2002 年 4 月 2 日 区 内 合 成 药 物 性 小 分 子 化 合 物 和 化 合 物 库,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的 制 造 加 工, 上 述 商 品 的 批 发 佣 金 代 理 ( 拍 卖 除 外 ) 和 进 出 口 业 务 并 提 供 相 关 配 套 服 务, 新 药 药 物 中 间 体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数 据 库 的 开 发 研 制, 自 有 技 术 成 果 的 转 让, 组 合 化 学 药 品 相 关 的 咨 询 服 务, 经 营 本 企 业 自 产 产 品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和 本 企 业 所 需 的 机 械 设 备 零 配 件 原 辅 材 料 的 进 口 业 务 ( 不 另 附 进 出 口 商 品 目 录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健 康 咨 询 ( 不 得 从 事 诊 疗 活 动 心 理 咨 询 ), 医 药 信 息 咨 询, 自 有 批 租 土 地 的 房 产 开 发 经 营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30

31 经 公 司 确 认, 公 司 外 包 检 测 的 项 目 均 为 一 般 性 检 测 项 目, 无 需 取 得 相 关 检 测 资 质 经 核 查,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上 述 外 包 检 测 服 务 供 应 商 具 有 开 展 业 务 的 相 关 资 质, 公 司 符 合 合 法 合 规 经 营 要 求 9 关 于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请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公 司 参 股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交 易 过 程 权 益 约 定 经 营 模 式,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等 请 主 办 券 商 对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的 可 持 续 性 发 表 意 见 回 复 : (1)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之 五 商 业 模 式 之 ( 一 ) 销 售 及 服 务 模 式 中 对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情 况 进 行 了 补 充 披 露, 具 体 如 下 : 1 具 体 经 营 模 式 : 公 司 与 医 院 协 商 确 定 选 址, 公 司 根 据 精 准 医 学 大 数 据 平 台 建 设 的 要 求, 结 合 医 院 优 先 开 展 实 验 项 目 的 环 境 格 局 要 求, 负 责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实 验 室 的 设 计 及 装 修, 同 时 根 据 精 准 医 学 临 床 研 究 的 需 求 采 购 相 关 仪 器 设 备, 并 配 备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及 管 理 人 员, 推 动 与 医 院 联 合 的 研 究 项 目, 承 接 院 内 的 科 研 任 务, 按 照 各 学 科 需 要 建 立 相 应 的 技 术 平 台, 开 展 相 应 临 床 研 究 公 司 还 会 定 期 派 驻 医 学 部 技 术 部 人 员 与 医 院 科 室 进 行 对 接, 提 供 相 关 技 术 培 训 服 务 和 项 目 顶 层 设 计 关 键 技 术 研 发 服 务 等 与 此 同 时, 医 院 将 具 有 国 家 和 所 在 省 市 收 费 目 录 且 在 院 内 尚 未 开 展 的 项 目 协 议 外 包 给 上 海 宝 藤 医 学 检 验 所 检 测, 提 升 医 院 的 分 子 诊 断 和 临 床 诊 疗 水 平 2 具 体 交 易 过 程 : 1) 临 床 分 子 检 测 部 分 : 有 相 关 项 目 检 测 需 求 的 患 者 根 据 医 生 的 处 方 在 所 在 临 床 科 室 抽 血, 或 者 在 手 术 后 由 医 院 病 理 科 提 供 病 理 样 本, 在 院 内 按 照 国 家 和 省 市 收 费 目 录 和 价 格 进 行 收 费, 部 分 项 目, 如 乙 型 肝 炎 的 定 量 分 析, 由 医 院 实 31

32 验 室 采 用 宝 藤 提 供 的 具 有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批 文 的 试 剂 盒 ( 如 湖 南 圣 湘 的 分 子 检 测 产 品 ) 进 行 检 测, 该 部 分 检 测 宝 藤 只 收 取 试 剂 盒 的 销 售 费 用, 另 一 部 分 为 医 院 内 现 有 实 验 诊 断 条 件 不 具 备 的, 由 医 院 检 验 或 病 理 科 统 一 将 样 本 外 送 至 上 海 宝 藤 医 学 检 验 中 心 检 测, 该 部 分 检 测 费 用 由 医 院 按 照 协 议 以 检 验 服 务 费 的 方 式 向 宝 藤 支 付, 公 司 与 医 院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定 期 进 行 结 算, 双 方 对 结 算 周 期 的 试 剂 采 购 数 量 及 检 测 服 务 费 进 行 确 认 后, 公 司 开 具 发 票, 医 院 付 款 2) 科 研 服 务 费 : 由 医 院 科 室 就 其 研 究 方 向 对 联 合 实 验 室 主 任 提 出 课 题 设 计 及 实 施 请 求, 实 验 室 主 任 召 集 公 司 医 学 部 技 术 部 相 关 人 员 提 出 课 题 设 计 方 案 及 课 题 相 关 试 剂 劳 务 费 用, 经 委 托 科 室 确 认 后 签 署 课 题 合 作 协 议 书, 双 方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实 施 课 题, 医 院 科 室 按 照 项 目 阶 段 目 标 向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科 研 服 务 费 劳 务 费 及 试 剂 费 等 3 权 益 约 定 : 根 据 不 同 区 域 不 同 医 院 上 述 三 种 主 要 收 入, 即 试 剂 销 售 检 测 服 务 费 和 科 研 服 务 费 的 标 准 有 所 区 别, 与 医 院 约 定 的 采 购 价 格 外 送 检 测 服 务 费 的 比 率 也 有 所 不 同, 通 常 情 况 下 公 司 能 够 将 净 利 润 控 制 在 业 务 收 入 的 15% 左 右 4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提 供 的 检 验 业 务 试 剂 供 应 服 务 以 及 研 发 外 包 业 务 构 成 主 营 业 务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以 及 与 医 院 合 作 的 深 入, 公 司 开 始 进 入 部 分 传 统 检 测 服 务 业 务 检 验 设 备 销 售 及 投 放 等 新 型 业 务, 作 为 公 司 业 务 的 补 充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了 公 司 与 医 院 签 订 的 相 关 协 议 对 管 理 层 进 行 了 访 谈, 了 解 了 期 后 公 司 业 务 开 拓 的 具 体 情 况, 查 阅 了 行 业 相 关 资 料,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精 准 医 疗 行 业 发 展 空 间 广 阔 近 年 来 全 球 精 准 医 疗 市 场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2015 年 市 场 规 模 将 接 近 600 亿 美 元, 在 年 期 间 年 复 合 增 速 为 12%, 预 计 年 复 合 增 速 将 32

33 达 到 15%, 是 医 药 行 业 增 速 的 3-4 倍 其 中 细 分 领 域 中 如 分 子 诊 断 即 时 检 验 基 因 筛 查 等 增 速 领 先 全 球 精 准 医 疗 市 场 规 模 ( 十 亿 美 元 ) 数 据 来 源 :CNKI 精 准 医 疗 行 业 细 分 市 场 规 模 ( 十 亿 美 元 ) 数 据 来 源 :CNKI 据 BCC Research 数 据,2007 年 全 球 基 因 测 序 市 场 规 模 为 万 美 元, 而 2013 年 即 大 幅 增 长 至 45 亿 美 元, 预 计 2018 年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117 亿 美 元, 33

34 年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1.2%, 未 来 几 年 全 球 市 场 仍 将 继 续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Markets and markets 预 测 显 示, 亚 太 地 区 的 基 因 测 序 市 场 增 长 最 快, 中 国 和 印 度 年 期 间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0-25% 全 球 基 因 测 序 规 模 数 据 来 源 :BCC research 2) 期 后 客 户 拓 展 情 况 良 好, 为 持 续 经 营 打 下 良 好 基 础 公 司 自 报 告 期 末 至 2015 年 11 月 末, 已 经 与 13 家 医 院 签 订 了 合 作 协 议, 另 外, 目 前 正 在 洽 谈 或 达 成 签 约 意 向 的 医 院 逾 57 家 期 后 具 体 签 约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合 作 单 位 内 容 合 作 期 限 南 阳 市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项 目 合 作 协 议 书 临 安 市 人 民 医 院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合 作 协 议 书 河 南 大 学 第 一 附 属 医 院 共 建 精 准 医 学 中 心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秦 皇 岛 市 第 一 医 院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合 作 协 议 书 廊 坊 市 人 民 医 院 临 床 分 子 诊 断 项 目 合 作 协 议 南 阳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合 作 协 议 书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分 子 检 测 合 作 协 议 扬 州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技 术 服 务 合 作 协 议 书 上 海 市 胸 科 医 院 肺 癌 精 准 医 学 研 究 中 心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上 海 市 第 十 人 民 医 院 共 建 联 合 精 准 医 学 中 心 合 作 协 议 补 充 协 议 太 仓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共 建 精 准 医 学 中 心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泰 州 市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共 建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合 作 协 议 阳 泉 煤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医 院 分 子 医 学 实 验 室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书 注 : 河 南 大 学 第 一 附 属 医 院 签 订 的 系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约 定 在 协 议 签 订 6 个 月 内 就 本 次 合 作 方 案 的 具 体 条 款 进 行 充 分 商 讨, 并 起 草 正 式 合 作 协 议, 以 明 确 具 体 合 作 事 项 上 海 市 胸 科 医 院 签 订 的 系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将 起 草 正 式 合 作 协 议, 以 明 确 具 体 合 作 事 项 34

35 3) 与 公 司 合 作 医 院 均 是 国 内 三 甲 医 院, 拥 有 良 好 的 客 户 基 础 公 司 定 位 于 与 国 内 三 甲 医 院 建 立 合 作, 联 合 设 立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提 供 肿 瘤 传 染 性 疾 病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的 个 性 化 诊 疗 检 测 重 大 疾 病 早 期 检 测 疗 效 监 控 等 临 床 分 子 诊 断 应 用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众 所 周 知, 三 甲 医 院 向 所 在 地 区 以 及 周 边 辐 射 区 域 提 供 高 水 平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因 此 确 保 了 公 司 业 务 具 有 广 泛 的 客 户 基 础, 为 公 司 业 务 的 持 续 经 营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证 4) 与 医 院 合 作 期 限 较 长, 保 证 了 公 司 医 学 诊 断 业 务 的 稳 定 性 根 据 公 司 与 医 院 签 订 的 合 作 协 议, 约 定 合 作 期 限 为 5-20 年 不 等, 对 于 续 约 约 定 : 合 作 期 满 前 6 个 月 双 方 再 行 约 定 继 续 合 作 内 容 和 合 作 方 式 或 合 同 到 期 双 方 无 书 面 异 议, 合 作 时 间 自 动 延 续 5 年 因 此, 公 司 与 医 院 合 作 期 限 较 长, 且 双 方 表 示 了 继 续 合 作 的 意 向, 从 而 保 证 了 公 司 医 学 诊 断 业 务 的 稳 定 性 近 年 来, 随 着 公 司 的 发 展, 公 司 与 医 院 及 地 方 政 府 的 合 作 趋 向 深 入, 目 前 与 多 个 地 级 市 政 府 在 洽 谈 建 立 可 持 续 经 营 的 独 立 法 人 实 体, 如 与 山 东 省 枣 庄 市 政 府 签 约 成 立 服 务 于 当 地 28 家 医 院 的 区 域 统 筹 分 子 检 测 中 心, 为 后 续 的 扩 大 经 营 建 立 新 的 模 式 综 上 所 述,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具 有 可 持 续 性 1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自 2014 年 起 出 现 了 大 幅 下 降, 请 公 司 结 合 主 营 业 务 特 点 收 入 与 成 本 计 量 方 法 收 入 与 单 位 变 动 成 本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并 披 露 报 告 期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原 因 请 主 办 券 商 及 会 计 师 发 表 明 确 核 查 意 见 回 复 : (1)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之 ( 一 ) 营 业 收 入 成 本 和 毛 利 率 情 况 中 对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原 因 进 行 了 如 下 补 充 披 露 : 35

3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出 现 了 下 降, 具 体 原 因 分 析 如 下 :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与 2014 年 2013 年 同 期 经 营 业 绩 比 较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医 学 诊 断 服 务 47.48% 50.91% 67.35% 科 研 服 务 100% 37.58% 37.29% 试 剂 销 售 18.06% 18.23% 19.55% CTC 销 售 42.31% 合 计 46.40% 47.12% 62.04%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与 2014 年 2013 年 同 期 成 本 构 成 比 较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变 动 成 本 5,569, % 6,139, % 6,092, % 其 中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4,535, % 4,690, % 4,370, % 检 测 费 1,034, % 1,448, % 1,722, % 固 定 成 本 3,520, % 3,332, % 2,582, % 其 中 :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1,467, % 1,555, % 983, % 设 备 折 旧 2,053, % 1,776, % 1,599, % 合 计 9,090, % 9,471, % 8,675, %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与 2014 年 2013 年 人 工 成 本 与 营 业 收 入 增 减 比 例 比 较 如 下 : 单 位 : 元 2015 年 度 1-6 月 2015 年 度 ( 模 拟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金 额 金 额 增 减 比 例 金 额 增 减 比 例 金 额 增 减 比 例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1,467, ,934, % 1,555, % 983, % 营 业 收 入 17,073, ,147, % 18,137, % 22,852, %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与 2014 年 2013 年 变 动 成 本 与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情 况 比 较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位 : 元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36

37 变 动 成 本 5,569, % 6,139, % 6,092, % 其 中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4,535, % 4,690, % 4,370, % 检 测 费 1,034, % 1,448, % 1,722, % 营 业 收 入 17,073, ,137, ,852,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与 2014 年 2013 年 固 定 成 本 与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情 况 比 较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固 定 成 本 3,520, % 3,332, % 2,582, % 其 中 :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1,467, % 1,555, % 983, % 设 备 折 旧 2,053, % 1,776, % 1,599, % 营 业 收 入 17,073, ,137, ,852, 由 上 表 可 见,2014 年 度 起, 医 学 诊 断 服 务 的 毛 利 率 下 降, 主 要 系 固 定 成 本 - 人 工 成 本 及 设 备 折 旧 变 动 成 本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变 动 所 致,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医 学 诊 断 服 务 的 成 本 包 括 试 剂 成 本 检 测 人 员 工 资 及 实 验 用 设 备 折 旧 等, 其 中 检 测 人 员 工 资 及 实 验 用 设 备 折 旧 属 于 固 定 成 本, 其 变 动 与 营 业 收 入 非 正 相 关 的 关 系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及 检 测 费 属 于 变 动 成 本, 与 营 业 收 入 正 相 关 的 关 系 2) 固 定 成 本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逐 年 增 加,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6 月 分 别 为 11.30% 18.37% 20.62%,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6 月,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占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4.3% 8.58% 8.59% 2014 年 起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占 收 入 比 例 大 幅 增 加,2015 年 1-6 月 趋 于 平 稳, 主 要 系 随 着 报 告 期 内 分 子 中 心 业 务 量 逐 年 增 加,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6 月 公 司 检 测 人 员 的 人 数 呈 递 增 趋 势, 各 期 末 在 册 人 数 分 别 为 27 人 63 人 67 人, 人 工 成 本 增 减 比 例 分 别 为 18.01% 36.81% 93.96%, 营 业 收 入 增 减 比 例 分 别 为 78.92% -26% 93.77%,2014 年 人 工 成 本 增 长 率 远 高 于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率 主 要 原 因 系 2014 年 公 司 设 立 的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数 量 增 加, 相 应 的 检 测 人 员 增 加, 人 工 成 本 增 长 从 而 使 得 公 司 医 学 诊 断 服 务 的 毛 利 率 出 现 了 下 降 37

38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6 月, 设 备 折 旧 占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7.00% 9.79% 12.03%, 呈 现 逐 年 递 增 趋 势, 主 要 系 实 验 室 的 设 备 折 旧 费 作 为 固 定 成 本 核 算, 随 着 报 告 期 内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数 量 的 增 加, 相 应 的 已 投 入 使 用 的 实 验 室 设 备 折 旧 费 随 之 增 长 3)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6 月, 变 动 成 本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6.66% 33.85% 32.62%,2014 年 变 动 成 本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高,2015 年 1-6 月 趋 于 平 稳, 主 要 原 因 分 析 如 下 :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6 月,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占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19.12% 25.86% 26.56%, 变 动 原 因 主 要 系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均 会 增 加 新 的 检 测 服 务 类 项 目, 每 种 检 测 服 务 需 要 的 试 剂 存 在 差 异, 从 而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出 现 波 动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履 行 了 如 下 核 查 程 序 :1) 了 解 公 司 收 入 确 认 时 点 成 本 结 转 方 法 ; 2) 取 得 公 司 收 入 明 细, 对 公 司 收 入 确 认 进 行 截 止 性 测 试 ;3) 取 得 成 本 构 成 明 细, 了 解 成 本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及 报 告 期 内 的 变 动 ;4) 将 公 司 毛 利 率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对 比 分 析 ;5) 与 会 计 师 沟 通 通 过 对 公 司 成 本 构 成 分 析, 以 及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收 入 成 本 配 比 核 查 分 析,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的 确 认 计 量 披 露 符 合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未 发 现 公 司 跨 期 确 认 收 入 成 本 或 未 及 时 结 转 成 本 的 情 况 ;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比 较 稳 定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收 入 成 本 的 配 比 关 系 合 理, 收 入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符 合 会 计 准 则 和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经 核 查,,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毛 利 率 及 其 波 动 不 存 在 异 常 情 况 1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金 额 较 大,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大 且 不 断 上 升, 请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原 因 及 合 理 性, 应 对 措 施 及 有 效 性 请 主 办 券 商 和 会 计 师 发 表 明 确 核 查 意 见 38

39 回 复 : (1)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之 ( 二 ) 主 要 费 用 及 变 化 情 况 中 补 充 披 露 如 下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22.32% 24.26% 31.02% 管 理 费 用 , ,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51.75% 71.69% 47.95% 财 务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3.85% 7.01% 4.92%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比 例 77.92% % 83.8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高, 平 均 达 到 88.25%, 尤 其 是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7.95% 71.69% 51.75% 管 理 费 用 销 售 费 用 的 具 体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如 下 : 1 管 理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由 人 工 成 本 支 出 租 赁 费 用 差 旅 费 用 组 成, 上 述 三 项 费 用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占 管 理 费 用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3.72% 60.39% 56.35% (1) 人 工 成 本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人 工 成 本 支 出 较 大 并 逐 期 增 加, 主 要 系 以 下 原 因 造 成 : 39

40 1) 随 着 与 公 司 合 作 医 院 的 增 多 全 国 各 地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陆 续 建 立, 为 了 公 司 进 一 步 发 展, 运 营 管 理 及 研 发 相 关 人 员 均 有 所 增 加, 各 期 计 入 管 理 费 用 的 人 数 分 别 约 为 25 人 32 人 34 人 ; 2) 公 司 不 断 引 进 高 素 质 的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的 运 营 总 监 毕 业 于 澳 大 利 亚 国 立 大 学 国 际 管 理 专 业, 具 有 多 年 外 资 医 药 企 业 管 理 经 验, 技 术 总 监 系 留 美 博 士 后, 具 有 多 项 学 术 成 果, 总 裁 助 理 系 留 美 博 士, 在 读 及 留 美 期 间 在 国 际 期 刊 发 表 多 篇 高 影 响 论 文, 申 请 两 项 发 明 专 利, 上 述 中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工 支 出 较 高 ; 3) 公 司 的 高 级 研 究 员, 大 部 分 均 有 国 外 留 学 经 历, 其 他 研 究 人 员 主 要 系 生 物 医 药 和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的 博 士 硕 士, 其 工 资 水 平 相 对 也 较 高 (2) 租 赁 费 用 公 司 主 要 办 公 场 所 系 租 赁 取 得, 租 赁 房 产 的 出 租 方 为 上 海 张 江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面 积 为 1,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自 2011 年 10 月 到 2016 年 9 月 (3) 差 旅 费 用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陆 续 与 全 国 各 地 18 家 医 院 展 开 了 合 作, 在 设 备 装 修 和 人 员 投 入 的 同 时,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正 式 运 营 后, 公 司 还 会 定 期 派 驻 专 业 研 究 团 队 与 医 院 人 员 进 行 对 接, 提 供 后 续 技 术 培 训 服 务, 沟 通 合 作 过 程 中 的 问 题, 了 解 合 作 方 需 求 等, 因 此 差 旅 费 发 生 额 也 维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62.39 万 元 (4) 其 他 费 用 除 了 上 述 费 用 之 外,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还 包 括 办 公 费 用 会 议 费 用 等 通 常 情 况 下, 公 司 在 开 展 业 务 过 程 中, 医 院 有 关 人 员 会 选 择 来 上 海 总 部 参 观 宝 藤 检 验 所 检 验 中 心 的 运 作 情 况, 听 取 管 理 人 员 或 技 术 人 员 的 业 务 学 术 汇 报 等, 因 此 会 产 生 相 应 的 办 公 会 议 费 用 2 销 售 费 用 40

41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的 主 要 构 成 为 人 员 成 本 支 出 差 旅 费 及 业 务 招 待 费 年 度 2015 年 1-6 月, 上 述 费 用 合 计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占 销 售 费 用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3.54% 80.42% 89.50%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一 方 面 需 要 开 拓 市 场 与 全 国 各 地 医 院 接 洽, 另 一 方 面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运 营 之 后, 片 区 的 销 售 人 员 还 需 要 定 时 回 访 医 院, 了 解 医 院 需 求, 沟 通 安 排 后 续 培 训 等 因 此,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一 直 维 持 较 高 水 平 的 人 员 及 差 旅 费 用 开 支 3 降 低 费 用 的 应 对 措 施 及 有 效 性 为 控 制 相 关 费 用, 公 司 于 2014 年 7 月 底 相 继 修 订 出 台 了 员 工 出 差 费 用 标 准 财 务 审 核 及 费 用 报 销 制 度, 以 规 范 公 司 员 工 出 差 报 销 等 支 出 费 用, 同 时 也 进 一 步 规 范 公 司 内 部 流 程 员 工 出 差 费 用 标 准 明 确 了 员 工 出 差 交 通 工 具 选 择 标 准 住 宿 标 准 交 通 和 通 讯 费 报 销 标 准 销 售 部 门 的 业 务 招 待 费 标 准 等 ; 财 务 审 核 及 费 用 报 销 制 度 明 确 了 公 司 费 用 管 理 原 则 日 常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报 销 规 定 及 流 程 重 大 专 项 支 出 报 销 规 定 等, 以 期 合 理 控 制 费 用 支 出 2014 年 度,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及 销 售 费 用 合 计 1, 万 元, 较 2013 年 度 降 低 了 万 元 ;2015 年 1-6 月,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与 销 售 费 用 合 计 1, 万 元, 年 化 后 的 总 额 虽 然 较 2014 年 度 增 加, 但 是 增 长 幅 度 要 小 于 预 计 同 期 收 入 的 增 长 幅 度, 从 而 使 得 费 用 率 会 有 所 下 降 因 此, 公 司 控 制 费 用 的 措 施 较 为 有 效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履 行 了 如 下 核 查 程 序 :1) 了 解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具 体 业 务 流 程 等, 对 公 司 管 理 层 进 行 访 谈 ;2) 核 查 期 间 费 用 的 构 成 项 目, 并 与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对 比 ;3) 核 查 期 间 费 用 明 细, 抽 查 大 额 期 间 费 用 凭 证 ;4) 核 查 员 工 情 况 表 工 资 表, 查 阅 管 理 及 技 术 人 员 简 历 工 资 支 付 凭 证 等 ;5) 核 查 租 赁 合 同 等 ;6) 与 会 计 师 沟 通 经 核 查, 公 司 费 用 构 成 情 况 与 公 司 具 体 业 务 流 程 业 务 性 质 相 适 应, 费 用 支 出 情 况 与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业 务 规 模 相 适 应 公 司 费 用 支 出 水 平 合 理, 费 用 控 制 措 施 有 效 41

42 况 综 上,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不 存 在 异 常 情 1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持 续 亏 损, 请 公 司 :(1) 补 充 披 露 具 体 原 因 及 其 合 理 性, 应 对 的 具 体 措 施 及 其 有 效 性 (2) 结 合 核 心 资 源 要 素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市 场 开 发 能 力 市 场 前 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游 戏 发 展 前 景 新 业 务 的 拓 展 情 况 资 金 筹 资 能 力 期 后 签 订 合 同 期 后 收 入 实 现 情 况 等, 评 估 公 司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请 主 办 券 商 和 会 计 师 对 上 述 事 项, 以 及 是 否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发 表 意 见 回 复 : (1)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持 续 亏 损 的 原 因 及 其 合 理 性, 应 对 的 具 体 措 施 及 其 有 效 性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之 ( 八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分 析 中 进 行 了 如 下 的 补 充 披 露 : 年 度 2015 年 1-6 月,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主 要 系 以 下 原 因 造 成 (1) 收 入 分 析 公 司 成 立 初 期 主 要 业 务 为 通 过 代 理 商 直 接 为 个 体 病 患 提 供 诊 断 服 务 在 经 营 发 展 过 程 中, 公 司 逐 步 确 立 新 的 商 业 模 式, 即 跟 三 甲 医 院 合 作, 建 立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提 供 检 测 服 务 从 2011 年 起, 公 司 开 始 与 医 院 建 立 合 作 关 系, 年 度 2015 年 1-6 月 与 公 司 合 作 建 设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医 院 数 量 分 别 为 1 家 2 家 1 家 9 家 5 家,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合 计 18 家 鉴 于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由 签 约 选 址 装 修 购 置 设 备 及 配 备 人 员 到 实 际 运 营 通 常 需 要 2-5 个 月, 有 的 甚 至 时 间 更 长, 至 第 一 次 正 式 与 医 院 结 算 收 款 一 般 至 少 需 要 半 年 以 上 42

43 的 时 间 另 外, 待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建 设 完 毕 正 式 运 营 后, 其 收 入 的 增 长 也 需 要 一 个 循 序 渐 进 的 过 程, 初 始 运 营 的 前 三 个 月 通 常 接 到 的 诊 断 单 数 较 少, 因 此 需 要 公 司 技 术 团 队 对 所 在 医 院 各 相 关 科 室 医 生 进 行 宣 传 培 训, 再 由 各 科 室 医 生 对 病 人 进 行 相 关 推 广 后 才 能 逐 步 增 加 诊 断 中 心 的 收 入 综 上 所 述, 营 业 收 入 形 成 较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增 加 速 度 通 常 会 有 一 个 时 滞, 因 此 相 较 于 成 本 费 用 的 投 入 增 长, 收 入 的 增 长 需 要 一 个 更 长 的 过 程 报 告 期 内 虽 然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18 家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但 是 部 分 还 处 于 装 修 过 程 中, 部 分 开 始 运 营 时 间 较 短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签 约 设 立 运 营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示 : 开 始 运 营 时 未 运 营 的 目 前 的 序 号 医 院 签 约 时 间 间 状 况 1 河 南 科 技 大 学 第 一 附 属 医 院 2011 年 3 月 2013 年 1 月 已 运 营 2 安 阳 市 肿 瘤 医 院 2012 年 2 月 2013 年 1 月 已 运 营 3 山 东 省 医 学 影 像 学 研 究 所 2012 年 9 月 2013 年 11 月 已 运 营 4 汉 中 3210 医 院 2013 年 5 月 2013 年 6 月 已 运 营 5 第 二 军 医 大 学 附 属 长 海 医 院 中 心 2013 年 12 月 2014 年 6 月 已 运 营 6 聊 城 市 人 民 医 院 2014 年 2 月 2014 年 12 月 已 运 营 7 济 宁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2014 年 6 月 2015 年 3 月 已 运 营 8 武 汉 市 第 一 医 院 2014 年 6 月 - 装 修 中 9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人 民 医 院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11 月 已 运 营 10 长 江 大 学 附 属 第 一 医 院 2014 年 8 月 - 装 修 中 11 绍 兴 第 二 医 院 2014 年 8 月 2015 年 3 月 已 运 营 12 泉 州 市 第 一 医 院 2014 年 11 月 2014 年 12 月 已 运 营 13 襄 阳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9 月 已 运 营 14 十 堰 市 太 和 医 院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10 月 已 运 营 15 宁 波 市 第 一 医 院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7 月 已 运 营 16 孝 感 市 中 心 医 院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6 月 已 运 营 17 平 顶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2015 年 4 月 - 装 修 即 将 完 成 18 漯 河 市 中 心 医 院 2015 年 5 月 - 装 修 中 (2) 毛 利 率 分 析 从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看, 公 司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1-6 月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62.04% 47.78% 46.76%, 出 现 了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具 体 原 因 请 参 见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之 ( 一 ) 营 业 收 入 成 本 和 毛 利 率 情 况 (3)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较 高,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数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3.89% % 77.92%, 具 体 原 因 请 参 见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43

44 公 司 财 务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之 ( 二 ) 主 要 费 用 及 变 化 情 况 为 了 提 高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尽 快 实 现 盈 利, 公 司 的 应 对 措 施 及 效 果 如 下 : (1) 加 强 市 场 开 拓 公 司 自 2011 年 开 始 与 医 院 合 作 共 同 建 立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报 告 期 内 持 续 加 大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已 与 18 家 三 甲 医 院 建 立 了 合 作 关 系, 其 中 14 家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已 正 式 开 始 运 营 报 告 期 末 至 今, 公 司 又 与 13 家 三 甲 医 院 签 订 了 联 合 建 立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合 同, 另 外, 公 司 已 与 111 家 医 院 对 于 建 立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进 行 过 洽 谈, 达 成 初 步 意 向 的 有 41 家, 正 在 签 约 中 的 有 16 家 (2) 合 理 控 制 费 用 支 出 具 体 请 参 见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之 ( 二 ) 主 要 费 用 及 变 化 情 况 2) 评 估 公 司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十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自 我 评 估 中 进 行 了 如 下 的 修 订 及 补 充 披 露 : 1 核 心 资 源 要 素 公 司 的 核 心 资 源 要 素 主 要 由 诊 断 技 术 数 据 平 台 两 部 分 组 成 (1) 诊 断 技 术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请 参 见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之 三 公 司 业 务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之 ( 一 ) 服 务 所 使 用 的 主 要 技 术 随 着 公 司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实 验 室 终 端 的 增 加,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公 司 吸 引 国 际 最 新 技 术 战 略 联 盟 在 中 国 市 场 进 行 推 广 的 吸 引 力, 同 时 使 公 司 在 二 代 测 序 多 基 因 谱 筛 查 等 新 一 代 产 品 的 开 发 方 面 解 决 了 大 规 模 验 证 所 需 样 本 的 限 速 因 素, 因 此 可 以 通 过 联 合 及 自 身 研 发 并 举 的 策 略, 不 断 增 强 公 司 在 核 心 技 术 和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确 保 满 足 医 院 对 分 子 诊 断 领 域 日 益 增 长 的 需 求, 而 每 一 个 项 目 的 增 加 都 将 有 效 摊 薄 中 心 运 营 的 平 均 成 本, 提 升 赢 利 能 力 44

45 (2) 数 据 平 台 公 司 数 据 平 台 具 体 如 下 : 1) 大 型 参 比 数 据 库 及 自 动 化 生 物 信 息 处 理 云 计 算 系 统 的 开 发 在 数 据 库 方 面, 已 经 建 成 了 四 个 数 据 库 并 在 持 续 更 新 中, 包 括 :1 整 合 HGMD, PharmGKB,COSMIC,ClinVAR,CGC,IPA 等 数 据 库 而 成 的 医 学 数 据 库, 包 括 从 1950 年 到 当 今 所 有 临 床 试 验 科 研 文 献 中 涉 及 的 有 大 量 文 献 支 持 的 与 疾 病 发 生 发 展 和 药 物 敏 感 性 / 毒 副 作 用 相 关 信 息 12 亿 余 条 ;2 专 有 的 中 国 人 群 基 因 突 变 及 表 达 数 据 库 ;3 组 织 样 本 管 理 数 据 库 ;4 病 理 数 据 库 2) 自 主 开 发 了 4 个 软 件 系 统 :1 临 床 样 本 处 理 系 统 ;2 诊 断 报 告 操 作 系 统 ; 3 基 因 表 达 和 突 变 位 点 的 实 时 监 控 和 统 计 系 统 ;4 全 基 因 组 测 序 分 析 系 统, 包 括 mapping alignment mutation calling GO pathway 遗 传 性 癌 症 基 因 诊 断 软 件 3) 尤 为 重 要 的 是, 通 过 国 家 863 重 大 项 目 生 物 大 数 据 应 用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及 上 海 市 重 大 项 目 张 江 国 家 创 新 示 范 区 分 子 肿 瘤 医 学 大 数 据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包 括 食 管 癌 前 列 腺 癌 肝 癌 肺 癌 等 重 大 肿 瘤, 每 个 肿 瘤 逾 1000 例 患 者 重 大 疾 病 疾 病 基 因 组 标 准 制 订 的 多 中 心 研 究 项 目, 藉 此 建 立 我 国 患 者 特 有 的 疾 病 基 因 组 图 谱 药 物 靶 向 数 据 库 及 疗 效 监 控 数 据 库 等, 为 临 床 精 准 医 学 实 践 疾 病 防 控 和 药 物 研 发 等 提 供 坚 实 的 大 数 据 平 台 支 撑, 形 成 公 司 的 核 心 战 略 资 源 2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公 司 是 一 家 以 与 医 院 建 立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为 主 要 模 式, 提 供 专 业 分 子 诊 断 服 务, 收 集 临 床 诊 疗 数 据 和 包 括 个 人 基 因 组 学 信 息 等 在 内 的 分 子 诊 断 信 息, 提 供 基 于 个 人 疾 病 特 征 的 定 制 精 准 医 疗 服 务 为 主 的 企 业 公 司 未 来 将 依 据 自 身 的 核 心 技 术 和 平 台 优 势, 通 过 与 国 药 控 股 的 战 略 合 作, 在 全 国 各 省 快 速 拓 展 复 制 成 熟 的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模 式, 建 立 覆 盖 全 国 的 线 下 医 疗 诊 断 服 务 网 络, 同 时 布 局 全 国 精 准 医 学 大 数 据 产 业, 通 过 在 医 院 的 合 作 平 台, 实 现 对 医 生 和 护 士 的 专 业 化 培 训, 采 集 经 过 严 格 质 量 控 制 的 临 床 诊 疗 和 多 组 学 数 据, 建 立 全 国 最 大 45

46 的 精 准 医 学 大 数 据 分 析 与 服 务 平 台, 并 争 取 在 此 基 础 上 形 成 部 分 疾 病 的 精 准 医 学 示 范 应 用, 抢 占 精 准 医 学 的 战 略 制 高 点 上 述 精 准 医 学 平 台 基 础 上, 公 司 将 来 还 计 划 衍 生 出 如 下 业 务 : (1) 高 端 健 康 管 理 依 托 与 医 院 联 合 的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以 精 准 医 学 大 数 据 中 心 为 依 托, 通 过 符 合 国 际 规 范 的 医 学 实 验 室 网 络, 为 普 通 大 众 提 供 高 端 全 程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包 括 重 大 疾 病 及 遗 传 疾 病 的 早 期 风 险 评 估 健 康 管 理 指 导 及 定 期 的 个 人 数 据 库 更 新 服 务, 通 过 省 级 加 盟 或 直 营, 直 接 为 终 端 用 户 提 供 基 于 基 因 检 测 分 析 的 全 程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并 与 相 关 的 干 预 治 疗 供 应 商 如 干 细 胞 治 疗 免 疫 治 疗 中 医 中 药 及 移 动 医 学 数 据 设 备 厂 商 建 立 战 略 联 盟, 为 用 户 提 供 动 态 全 程 健 康 管 理 (2) 为 医 药 相 关 企 业 提 供 医 疗 数 据 和 临 床 研 究 服 务 至 2015 年 底,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目 前 全 球 最 大 的 院 内 实 验 室 网 络, 合 作 医 院 将 拥 有 超 过 1.8 亿 的 年 门 诊 / 住 院 人 数, 结 合 公 司 承 建 的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重 大 项 目 医 学 大 数 据 集 成 分 析 引 擎 的 开 发 和 利 用, 可 以 为 国 内 外 大 型 医 药 诊 断 公 司 和 众 多 的 生 物 医 药 创 新 创 业 公 司 提 供 包 括 临 床 前 试 验 多 中 心 临 床 试 验 和 上 市 后 再 评 价 的 CRO 业 务, 为 医 药 企 业 的 研 发 和 临 床 验 证 提 供 数 据 和 伴 随 诊 断 服 务,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3 市 场 开 发 能 力 公 司 自 2011 年 开 始 与 医 院 合 作 共 同 建 立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已 与 17 家 三 甲 医 院 签 订 了 联 合 建 立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合 同, 其 中 13 家 已 正 式 开 始 运 营 报 告 期 末 至 今, 公 司 又 与 13 家 三 甲 医 院 签 订 了 联 合 建 立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合 同, 另 外, 公 司 已 与 111 家 医 院 对 于 建 立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进 行 过 洽 谈, 达 成 初 步 意 向 的 有 41 家, 正 在 签 约 中 的 有 16 家 公 司 与 国 药 控 股 的 战 略 合 作 进 一 步 强 化 了 市 场 开 发 能 力, 随 着 华 润 等 加 盟 合 作 伙 伴 的 增 加, 公 司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与 成 熟 商 业 伙 伴 的 联 动 还 将 继 续 加 强 和 深 化, 确 保 领 先 同 行 的 市 场 开 发 能 力 4 市 场 前 景 46

47 近 年 来 全 球 精 准 医 疗 市 场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2015 年 市 场 规 模 将 接 近 600 亿 美 元, 在 年 期 间 年 复 合 增 速 为 12%, 预 计 年 复 合 增 速 将 达 到 15%, 是 医 药 行 业 增 速 的 3-4 倍 其 中 细 分 领 域 中 如 分 子 诊 断 即 时 检 验 基 因 筛 查 等 增 速 领 先 全 球 精 准 医 疗 市 场 规 模 ( 十 亿 美 元 ) 数 据 来 源 :CNKI 精 准 医 疗 行 业 细 分 市 场 规 模 ( 十 亿 美 元 ) 数 据 来 源 :CNKI 47

48 据 BCC Research 数 据,2007 年 全 球 基 因 测 序 市 场 规 模 为 万 美 元, 而 2013 年 即 大 幅 增 长 至 45 亿 美 元, 预 计 2018 年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117 亿 美 元, 年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1.2%, 未 来 几 年 全 球 市 场 仍 将 继 续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Markets and markets 预 测 显 示, 亚 太 地 区 的 基 因 测 序 市 场 增 长 最 快, 中 国 和 印 度 年 期 间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0-25% 全 球 基 因 测 序 规 模 数 据 来 源 :BCC research 5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描 述 参 见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之 七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之 ( 三 ) 公 司 竞 争 地 位 6 新 业 务 的 拓 展 情 况 公 司 引 用 新 型 设 备, 综 合 国 内 外 生 物 医 药 领 域 最 新 研 究 成 果, 通 过 与 医 院 合 作, 采 集 试 验 样 本, 积 极 开 发 多 种 诊 断 服 务 项 目 公 司 诊 断 项 目 中 以 基 因 诊 断 项 目 为 主, 所 诊 断 的 基 因 数 量 已 经 从 最 初 的 40 多 种, 发 展 到 现 在 的 400 多 种 基 因, 增 长 倍 数 10 倍 同 时 公 司 积 极 投 入 新 老 产 品 的 更 新 换 代, 医 疗 诊 断 项 目 的 数 量 逐 年 增 加 2015 年 8 月, 上 海 宝 藤 健 康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公 司 开 始 正 式 进 军 健 康 管 理 领 域, 定 位 于 为 普 通 大 众 提 供 高 端 全 程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包 括 重 大 疾 病 及 遗 传 48

49 疾 病 的 早 期 风 险 评 估 健 康 管 理 指 导 及 定 期 的 个 人 数 据 库 更 新 服 务, 为 用 户 提 供 动 态 全 程 健 康 管 理 7 资 金 筹 资 能 力 (1) 直 接 融 资 公 司 的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研 发 管 理 团 队 业 务 规 划 吸 引 了 众 多 投 资 者 进 行 了 股 权 投 资 1)2013 年 12 月 开 始, 张 家 口 通 泰 久 有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共 分 三 次 向 公 司 合 计 投 资 4,000 万 元 ; 2)2015 年 6 月, 共 有 26 名 个 人 及 机 构 投 资 者 向 公 司 合 计 投 资 2.10 亿 元 ; 3) 本 次 定 向 发 行, 东 方 证 券 中 信 证 券 开 源 证 券 东 北 证 券 天 风 证 券 华 融 证 券 6 家 做 市 商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拟 合 计 投 资 亿 元 (2) 间 接 融 资 1)2014 年 3 月 年 3 月, 上 海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浦 东 分 行 给 予 公 司 每 年 1,200 万 元 的 循 环 贷 款 额 度 ; 2) 除 此 之 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合 计 取 得 银 行 借 款 4,700 万 元 ; 8 期 后 签 订 合 同 公 司 自 报 告 期 末 至 今, 已 经 与 13 家 医 院 签 订 了 合 作 协 议,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示 : 合 作 单 位 内 容 合 作 期 限 南 阳 市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项 目 合 作 协 议 书 临 安 市 人 民 医 院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合 作 协 议 书 河 南 大 学 第 一 附 属 医 院 共 建 精 准 医 学 中 心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秦 皇 岛 市 第 一 医 院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合 作 协 议 书 廊 坊 市 人 民 医 院 临 床 分 子 诊 断 项 目 合 作 协 议 南 阳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合 作 协 议 书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分 子 检 测 合 作 协 议 扬 州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技 术 服 务 合 作 协 议 书 上 海 市 胸 科 医 院 肺 癌 精 准 医 学 研 究 中 心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上 海 市 第 十 人 民 医 院 共 建 联 合 精 准 医 学 中 心 合 作 协 议 补 充 协 议 太 仓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共 建 精 准 医 学 中 心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泰 州 市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共 建 联 合 分 子 医 学 中 心 合 作 协 议 阳 泉 煤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医 院 分 子 医 学 实 验 室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书

50 另 外, 截 至 目 前 共 有 16 家 医 院 已 经 与 公 司 正 在 签 约 过 程 中,41 家 医 院 已 经 初 步 达 成 签 约 意 向 9 期 后 收 入 实 现 情 况 2015 年 7 月 至 10 月 公 司 实 现 收 入 ( 未 经 审 计 ) 为 7,234, 元, 据 此 计 算 2015 年 1-10 月 ( 未 经 审 计 )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为 24,308, 元, 较 上 年 度 同 期 增 长 61%, 该 增 长 主 要 系 各 地 诊 断 中 心 陆 续 建 设 完 毕 并 逐 渐 投 入 正 式 运 营 中 10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公 司 聘 请 了 十 余 位 来 自 美 国 哈 佛 大 学 密 西 根 大 学 NIH MD Anderson 希 望 之 城 国 家 医 学 中 心 的 专 家 学 者, 与 国 内 相 关 领 域 的 专 家 以 项 目 合 作 的 方 式 联 合 开 展 转 化 医 学 研 究 公 司 的 高 级 研 究 员, 分 别 来 自 于 MD Anderson Mayo Clinic city of Hope 等 医 学 中 心 UCLA 和 诺 华 研 究 所 其 专 业 覆 盖 分 子 生 物 学 免 疫 学 蛋 白 质 组 学 生 物 信 息 学 和 肿 瘤 学 等 领 域, 组 成 了 一 个 优 势 交 叉 互 补 高 度 专 业 的 科 研 执 行 团 队, 由 其 带 领 一 批 生 物 医 药 和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的 博 士 硕 士 负 责 研 发 课 题 的 具 体 实 施 和 推 进, 确 保 各 项 研 发 任 务 的 高 效 和 高 质 量 完 成 公 司 专 业 领 域 的 研 发 能 力 也 得 到 了 认 可, 与 多 家 单 位 联 合 承 担 了 国 家 863 计 划 重 大 项 目 生 物 大 数 据 开 发 与 利 用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承 担 的 其 他 国 家 和 地 方 科 研 项 目 列 表 如 下 : 项 目 性 质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主 管 部 门 进 展 情 况 起 始 年 度 肿 瘤 的 分 子 诊 断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沪 经 信 投 (2013)30 号 工 信 部 进 行 中 2013 年 起 国 家 易 瑞 沙 特 罗 凯 类 药 物 个 体 化 治 疗 科 研 试 剂 盒 12C 科 技 部 已 结 题 2012 年 起 项 目 组 学 大 数 据 质 量 控 制 与 临 床 应 用 标 科 技 部 SQ2015AA 准 化 研 究 863 进 行 中 2014 年 起 脑 膜 瘤 的 全 基 因 组 分 析 及 分 子 病 理 分 型 12JC 市 科 委 待 结 题 2012 年 起 医 学 分 子 标 记 物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13DE 市 科 委 进 行 中 2013 年 起 亚 剂 量 苯 唑 西 林 对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分 子 生 物 学 特 性 的 调 控 研 究 13QB 市 科 委 进 行 中 2013 年 起 肿 瘤 的 分 子 诊 断 研 发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沪 商 财 [2013]581 号 市 商 务 委 进 行 中 2014 年 起 50

51 承 担 市 级 项 目 承 担 区 级 项 目 基 因 组 学 数 据 的 质 量 控 制 及 高 性 能 计 算 技 术 在 医 学 大 数 据 产 业 中 的 应 用 外 周 血 循 环 肿 瘤 细 胞 CTC 阴 性 富 集 联 合 FISH 技 术 在 肿 瘤 诊 断 中 的 应 用 外 周 血 循 环 肿 瘤 细 胞 CTC 阴 性 富 集 联 合 FISH 技 术 在 肿 瘤 诊 断 中 的 应 用 外 周 血 循 环 肿 瘤 细 胞 CTC 阴 性 富 集 联 合 FISH 技 术 在 肿 瘤 诊 断 中 的 应 用 14XI-2-02 市 经 信 委 进 行 中 2014 年 起 14PJ 市 科 委 进 行 中 2014 年 起 PJ[2014] 浦 江 人 才 市 科 委 进 行 中 2014 年 起 PJ[2014] 市 科 委 进 行 中 2014 年 起 11 公 司 的 管 理 团 队 公 司 组 建 了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管 理 团 队, 可 以 推 动 公 司 规 范 经 营 及 长 期 发 展 总 经 理 楼 敬 伟 男, 医 学 博 士, 留 美 博 士 后 1993 年 毕 业 于 第 二 军 医 大 学, 先 后 在 南 京 军 区 总 院 和 第 二 军 医 大 学 长 海 医 院 从 事 血 液 病 的 临 床 诊 治 及 骨 髓 移 植, 期 间 参 与 了 多 项 包 括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上 海 市 基 础 研 究 重 大 项 目 国 家 863 重 大 项 目 等 项 目 研 究 工 作 2005 年 2 月 至 2008 年 5 月 作 为 访 问 学 者 在 美 国 City of Hope 国 家 医 学 中 心 从 事 造 血 干 细 胞 移 植 免 疫 耐 受 及 蛋 白 质 芯 片 癌 症 早 期 筛 查 的 研 究, 并 完 成 了 多 个 NIH 项 目 的 研 究, 掌 握 了 该 领 域 的 关 键 技 术 并 获 得 了 突 破 性 成 果, 是 上 海 市 2010 年 浦 江 人 才 计 划 和 上 海 市 科 委 重 点 支 持 项 目 获 得 者 首 席 运 行 官 付 菁 女,1974 年 生, 国 际 管 理 硕 士 2004 年 毕 业 于 澳 大 利 亚 国 立 大 学 国 际 管 理 专 业, 多 年 市 场 销 售 管 理 经 验 2007 年 1 月 至 2010 年 9 月 在 雅 培 医 学 营 养 部 医 学 营 养 事 业 部 任 高 级 产 品 经 理 产 品 组 经 理 ;2010 年 9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在 葛 兰 素 史 克 制 药 市 场 部 担 任 市 场 部 经 理 ;2011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4 月 在 纽 迪 希 亚 制 药 ( 无 锡 )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部 任 销 售 发 展 总 监 资 深 副 总 经 理 吴 云 鸣 总 工 程 师, 上 海 市 科 委 评 审 专 家 国 家 863 特 聘 评 审 专 家 擅 长 药 物 制 剂 研 究 中 成 药 研 究 和 中 成 药 工 艺 质 量 规 范 化 研 究 曾 负 责 研 制 开 发 的 产 品 有 巴 布 剂 关 节 镇 痛 膏 中 药 三 类 新 药 复 方 紫 荆 消 伤 膏 等 二 十 多 个 产 品 其 巴 布 剂 生 产 规 范 化 研 究 获 全 国 QC 评 比 一 等 奖, 麝 香 解 痛 膏 失 粘 问 题 获 全 国 QC 评 比 二 等 奖, 主 导 发 明 的 巴 布 剂 蟾 酥 膏 获 上 海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入 编 中 国 当 代 医 药 界 名 人 录, 是 GMP 生 产 管 理 及 QA/QC 系 统 专 家 51

52 技 术 总 监 许 骋 男, 山 东 青 岛 人, 留 美 博 士 后 1978 年 生, 山 东 大 学 生 物 化 学 与 分 子 生 物 学 系 学 士, 美 国 马 里 兰 大 学 医 学 院 生 物 化 学 与 分 子 生 物 学 系 博 士 留 美 11 年, 在 美 国 普 林 斯 顿 大 学 分 子 生 物 学 系 作 博 士 后 研 究, 从 事 癌 细 胞 信 号 转 导 方 面 的 研 究 在 美 国 斯 坦 福 大 学 医 学 院 神 经 科 从 事 博 士 后 研 究, 期 间 担 任 美 国 加 州 太 平 洋 医 疗 中 心 遗 传 学 咨 询 顾 问, 从 事 分 子 诊 断 全 基 因 分 析 技 术 的 国 际 转 让 和 医 疗 体 系 改 革 的 教 育 辅 导 等 工 作, 在 PNAS, JBC, Biochemistry 等 期 刊 发 表 第 一 作 者 论 文 7 篇 市 场 总 监 张 岚, 天 津 医 科 大 学 药 学 院 学 士, 南 开 大 学 MBA, 多 年 天 士 力 大 型 民 营 制 药 企 业 运 营 管 理 经 验 ; 年 在 南 非 和 埃 及 从 事 中 医 药 国 际 化 探 索 之 路, 具 海 外 市 场 拓 展 经 验 销 售 总 监 刘 君, 上 海 市 第 二 医 科 大 学 血 液 病 硕 士, 多 年 临 床 医 学 经 验, 十 余 年 市 场 营 销 管 理 经 验, 先 后 在 康 东 保 ( 中 国 ) 医 疗 用 品 有 限 公 司 挪 威 ( 中 国 ) 医 疗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欧 蒙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市 场 营 销 / 销 售 运 营 总 监 职 务 12 公 司 不 存 在 影 响 持 续 经 营 的 重 大 不 利 因 素 (1)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不 存 在 财 务 经 营 其 他 方 面 可 能 导 致 对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2) 公 司 不 存 在 影 响 持 续 经 营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或 有 负 债 等 重 大 不 利 因 素 (3) 公 司 偿 债 指 标 良 好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流 动 比 率 为 8.90, 速 度 比 率 为 8.77,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15.58%, 不 存 在 重 大 偿 债 风 险 综 上 所 述,2008 年 公 司 成 立 并 开 始 从 事 精 准 医 疗 服 务, 经 过 探 索,2011 年 逐 步 确 立 了 与 医 院 合 作, 联 合 建 立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商 业 模 式 在 上 述 精 准 医 疗 平 台 建 设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同 时 将 布 局 全 国 基 因 测 序 产 业, 收 集 基 因 测 序 与 临 床 诊 断 数 据, 建 立 全 国 最 大 的 医 疗 大 数 据 分 析 与 服 务 平 台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具 备 了 实 现 上 述 规 划 所 需 要 的 核 心 资 源 要 素, 技 术 及 管 理 人 才, 取 得 了 银 行 及 外 部 52

53 投 资 者 的 资 金 支 持, 合 作 单 位 迅 速 增 多 新 业 务 持 续 开 发, 依 托 于 广 阔 的 行 业 发 展 空 间, 公 司 具 备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履 行 了 如 下 的 核 查 程 序 :1) 核 查 了 收 入 明 细 账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合 同 针 对 中 心 运 营 对 市 场 部 人 员 进 行 了 访 谈 ;2) 核 查 了 公 司 成 本 结 转 情 况, 了 解 了 毛 利 率 变 动 原 因, 将 公 司 毛 利 率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了 对 比 ;3) 核 查 了 费 用 支 出 的 构 成 以 及 各 科 目 明 细, 员 工 构 成 情 况 及 工 资 表, 对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及 管 理 层 进 行 了 访 谈, 查 阅 了 有 关 费 用 支 出 的 相 关 制 度 ;4) 核 查 了 公 司 的 技 术 专 利 情 况, 核 查 了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研 发 人 员 简 历, 对 管 理 层 访 谈 了 解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5) 查 阅 了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相 关 数 据 ;6) 查 阅 了 报 告 期 后 新 的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建 设 合 同, 以 及 客 户 开 发 计 划 及 进 展 7) 核 查 了 公 司 的 融 资 情 况 管 理 及 研 发 团 队 情 况, 查 看 了 期 后 收 入 明 细 账 以 及 现 金 流 水 账 ;8) 与 会 计 师 沟 通 经 核 查,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持 续 亏 损 主 要 是 因 为 收 入 形 成 较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数 量 扩 张 具 有 时 滞 公 司 业 务 开 展 阶 段 造 成 了 较 高 的 期 间 费 用 毛 利 率 伴 随 固 定 成 本 的 增 加 出 现 下 降 综 上, 主 办 券 商 认 为,2008 年 公 司 成 立 并 开 始 从 事 精 准 医 疗 服 务, 经 过 探 索,2011 年 逐 步 确 立 了 与 医 院 合 作, 联 合 建 立 分 子 诊 断 中 心 的 商 业 模 式 在 上 述 精 准 医 疗 平 台 建 设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同 时 将 布 局 全 国 基 因 测 序 产 业, 收 集 基 因 测 序 与 临 床 诊 断 数 据, 建 立 全 国 最 大 的 医 疗 大 数 据 分 析 与 服 务 平 台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具 备 了 实 现 上 述 规 划 所 需 要 的 核 心 资 源 要 素, 技 术 及 管 理 人 才, 取 得 了 银 行 及 外 部 投 资 者 的 资 金 支 持, 合 作 单 位 迅 速 增 多 新 业 务 持 续 开 发, 依 托 于 广 阔 的 行 业 发 展 空 间, 公 司 具 备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13 关 于 其 他 应 收 款 请 公 司 :( 1) 补 充 披 露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之 ( 五 )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之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情 53

54 况 中 债 务 人 的 性 质, 是 否 属 于 关 联 方 (2) 上 述 表 格 中 公 司 将 对 个 人 的 往 来 款 备 用 金 合 并 列 示, 请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其 构 成 及 金 额, 说 明 将 往 来 款 和 备 用 金 这 两 种 不 同 性 质 的 款 项 合 并 列 示 的 原 因, 是 否 属 于 性 质 无 法 区 分, 属 于 关 联 方 / 非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的 情 况 (3) 其 他 应 收 款 包 含 大 额 往 来 款 项 和 向 关 联 方 拆 出 的 款 项, 请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的 产 生 原 因 还 款 方 式 是 否 签 订 借 款 协 议 并 约 定 利 息 对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的 内 控 制 度 及 规 范 情 况 ; 请 假 定 市 场 利 率 测 算 资 金 占 用 费 的 具 体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 补 充 披 露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对 公 司 利 润 的 影 响, 并 说 明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是 否 损 害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 4) 其 他 应 收 款 包 含 大 额 备 用 金, 请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备 用 金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情 况 实 际 履 行 程 序 及 其 规 范 性, 说 明 备 用 金 较 大 的 原 因, 是 否 存 在 未 及 时 费 用 化 或 资 金 占 用 情 形 ; 资 金 占 用 款 的 清 理 情 况 请 主 办 券 商 和 会 计 师 发 表 明 确 核 查 意 见 回 复 : (1) 补 充 披 露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之 ( 五 )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中 进 行 了 修 订 及 补 充 披 露, 具 体 如 下 : 1) 补 充 披 露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之 ( 五 )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之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情 况 中 债 务 人 的 性 质, 是 否 属 于 关 联 方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是 否 属 于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比 例 款 项 性 质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是 % 往 来 款 54

55 曾 文 琦 否 % 专 家 费 上 海 特 普 沃 德 国 国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否 % 预 付 物 流 费 上 海 张 江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否 % 押 金 销 项 税 - 预 缴 否 % 预 缴 销 项 税 合 计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是 否 属 于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比 例 款 项 性 质 楼 淑 芬 是 % 往 来 款 备 用 金 上 海 立 华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否 % 往 来 款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是 % 往 来 款 曾 文 琦 否 % 专 家 费 楼 敬 伟 是 % 往 来 款 合 计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是 否 属 于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比 例 款 项 性 质 上 海 立 华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否 % 往 来 款 楼 敬 伟 是 % 往 来 款 庞 相 涛 否 % 备 用 金 楼 淑 芬 是 % 往 来 款 备 用 金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是 % 往 来 款 合 计 % 2) 上 述 表 格 中 公 司 将 对 个 人 的 往 来 款 备 用 金 合 并 列 示, 请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其 构 成 及 金 额, 说 明 将 往 来 款 和 备 用 金 这 两 种 不 同 性 质 的 款 项 合 并 列 示 的 原 因, 是 否 属 于 性 质 无 法 区 分, 属 于 关 联 方 / 非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应 收 款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往 来 款 备 用 金 合 计 往 来 款 备 用 金 合 计 往 来 款 备 用 金 合 计 楼 敬 伟 楼 淑 芬 楼 敬 伟 楼 淑 芬 作 为 公 司 的 间 接 股 东, 公 司 向 其 拆 出 往 来 款 属 于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双 方 未 签 订 协 议 及 约 定 利 息 费 用, 该 借 款 已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之 55

56 前 以 银 行 存 款 方 式 收 回 楼 淑 芬 也 是 公 司 的 管 理 人 员, 业 务 过 程 中 会 因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活 动 提 前 预 支 备 用 金, 上 述 备 用 金 均 已 进 行 相 关 财 务 处 理 3) 其 他 应 收 款 包 含 大 额 往 来 款 项 和 向 关 联 方 拆 出 的 款 项, 请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的 产 生 原 因 还 款 方 式 是 否 签 订 借 款 协 议 并 约 定 利 息 对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的 内 控 制 度 及 规 范 情 况 ; 请 假 定 市 场 利 率 测 算 资 金 占 用 费 的 具 体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 补 充 披 露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对 公 司 利 润 的 影 响, 并 说 明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是 否 损 害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披 露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其 他 应 收 款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楼 敬 伟 楼 淑 芬 其 他 应 付 款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楼 敬 伟 楼 淑 芬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如 下 : 1 楼 敬 伟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上 述 资 金 往 来 主 要 是 由 于 股 东 临 时 需 要 所 拆 借 资 金 上 述 拆 借 款 未 签 订 协 议, 也 未 约 定 利 息 费 用, 上 述 欠 款 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 以 银 行 存 款 方 式 收 回 2 楼 淑 芬 为 公 司 间 接 股 东, 上 述 资 金 往 来 主 要 为 股 东 临 时 需 要 所 拆 借 资 金 上 述 拆 借 款 未 签 订 协 议, 也 未 约 定 利 息 费 用, 上 述 欠 款 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 以 银 行 存 款 方 式 收 回 3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为 关 联 方, 上 述 资 金 往 来 是 由 于 该 公 司 临 时 需 要 所 拆 借 资 金 上 述 拆 借 款 未 签 订 协 议, 也 未 约 定 利 息 费 用, 上 述 欠 款 在 2015 年 9 月 2 日 以 银 行 存 款 方 式 收 回 56

57 对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的 内 控 制 度 及 规 范 情 况 : 为 防 止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行 为 发 生,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公 司 制 定 了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第 四 条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经 营 性 资 金 往 来 中, 应 当 严 格 限 制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公 司 不 得 以 垫 支 工 资 福 利 保 险 广 告 等 期 间 费 用, 预 付 投 资 款 等 方 式 将 资 金 资 产 和 资 源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提 供 给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使 用, 也 不 得 互 相 代 为 承 担 成 本 和 其 他 支 出 第 五 条 公 司 不 得 以 下 列 方 式 将 资 金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提 供 给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使 用 : 1 有 偿 或 无 偿 地 拆 借 公 司 的 资 金 给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使 用 ; 2 通 过 银 行 或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向 关 联 方 提 供 委 托 贷 款 ; 3 委 托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进 行 投 资 活 动 ; 4 为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开 具 没 有 真 实 交 易 背 景 的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 5 代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偿 还 债 务 ; 6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第 六 条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决 策 和 实 施 第 七 条 公 司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联 股 东 需 回 避 表 决 上 述 制 度 中 公 司 对 资 金 使 用 的 决 策 及 权 限 做 出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 对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等 明 确 了 具 体 的 交 易 审 批 权 限 审 批 程 序 及 回 避 表 决 事 项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公 司 严 格 遵 守 上 述 制 度 管 理 公 司 资 金 清 理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57

58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六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 二 )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余 额 中 补 充 披 露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方 借 款 及 往 来 款 资 金 占 用 对 公 司 利 润 的 影 响, 具 体 如 下 : 假 定 报 告 期 内 市 场 贷 款 利 率 为 4.35%, 按 照 借 款 期 间 进 行 测 算,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6 月 公 司 关 联 方 借 款 及 往 来 资 金 占 用 费 ( 其 他 应 收 应 付 抵 消 后 ) 分 别 约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7.16 万 元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已 全 部 收 回 股 东 借 款 及 往 来 款, 公 司 不 存 在 股 东 包 括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款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金 额 较 小,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利 影 响 不 大, 上 述 资 金 占 用 未 对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造 成 损 害 4) 其 他 应 收 款 包 含 大 额 备 用 金, 请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备 用 金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情 况 实 际 履 行 程 序 及 其 规 范 性, 说 明 备 用 金 较 大 的 原 因, 是 否 存 在 未 及 时 费 用 化 或 资 金 占 用 情 形 ; 资 金 占 用 款 的 清 理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之 ( 五 )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中 进 行 了 修 订 及 补 充 披 露, 具 体 如 下 : 公 司 制 定 了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对 备 用 金 和 借 支 细 则 作 了 具 体 规 定 1) 备 用 金 的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 经 办 人 按 经 批 准 的 支 持 文 件 要 求 填 写 相 应 单 据 ; 各 部 门 依 据 签 批 权 限 表 额 度 范 围 内 分 级 审 批 ; 有 前 欠 未 清 者, 不 予 借 支 ; 部 门 总 监 审 核 签 字, 额 度 外 呈 最 终 审 批 权 董 事 长 签 批 ; 财 务 部 出 纳 依 据 审 批 后 的 借 款 单 办 理 现 金 借 款 或 者 网 上 支 付 业 务 2) 借 支 细 则 说 明 如 下 : 公 司 员 工 的 借 支 报 销 实 行 三 大 平 台 分 级 审 批 制, 管 理 支 撑 ( 借 支 3000 元 部 门 总 监 审 核, 财 务 总 监 批 准,>3000 元 由 部 门 总 监 审 核 董 事 长 审 批 ) 公 司 员 工 的 借 支 都 必 须 由 其 本 人 亲 自 申 请, 员 工 再 次 借 支 时, 必 须 把 上 次 借 支 报 销 清 帐 58

59 员 工 的 所 有 借 支 报 销 单 据 都 必 须 由 本 人 申 请, 并 在 制 表 栏 签 字, 否 则 财 务 部 不 予 受 理 报 销 的 各 种 单 据 必 须 真 实 合 法 合 理, 报 销 单 据 所 填 写 的 内 容 必 须 和 发 票 上 标 明 的 内 容 一 致, 不 得 伪 造 涂 改 原 始 发 票 报 销 单 据 由 报 销 者 自 行 粘 贴 整 齐, 并 正 确 计 算 填 写 报 销 金 额 及 附 件 张 数, 发 票 抬 头 需 开 具 公 司 全 称 并 盖 章, 否 则 财 务 部 不 予 受 理 公 司 业 务 经 办 人 员 必 须 在 单 项 借 款 业 务 办 理 完 毕 后 按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凭 有 效 票 据 报 销 并 结 清 借 款 或 预 付 款 ; 凡 超 过 两 个 月 不 结 账 者, 一 律 不 予 报 销, 财 务 部 有 权 从 其 本 人 工 资 中 扣 除 借 款 或 预 付 款 备 用 金 金 额 较 大, 主 要 系 年 度, 公 司 正 处 于 业 务 开 拓 期, 销 售 业 务 员 会 预 支 款 项 开 展 业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后,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的 流 程 执 行, 合 理 控 制 相 关 款 项 支 出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不 存 在 员 工 个 人 金 额 较 大 的 备 用 金, 不 存 在 未 及 时 费 用 化 或 资 金 占 用 情 形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履 行 了 如 下 的 核 查 程 序 :1) 查 阅 了 其 他 应 收 款 明 细 表, 了 解 重 大 款 项 性 质, 债 务 人 是 否 属 于 关 联 方, 查 阅 相 关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2) 了 解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是 否 签 订 相 关 协 议 约 定 利 息 ;3) 取 得 公 司 备 用 金 明 细 账 和 余 额 表, 核 查 备 用 金 情 况 及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进 行 费 用 截 止 测 试, 核 查 备 用 金 报 销 情 况 ;4) 测 算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款 的 利 息 费 用, 核 查 是 否 对 公 司 利 润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是 否 侵 害 股 东 权 益 ;5) 查 阅 公 司 关 于 规 范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的 相 关 内 控 制 度 ;5) 核 查 资 金 占 用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经 核 查, 由 于 有 限 公 司 时 期 公 司 治 理 不 完 善, 公 司 经 营 者 规 范 意 识 不 强 相 关 制 度 的 不 健 全, 公 司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占 用 的 情 况, 该 占 用 资 金 为 短 期 临 时 借 款, 均 未 约 定 利 息, 未 付 利 息 报 告 期 内, 经 估 算 拆 出 资 金 期 间 利 息 显 示, 相 关 资 金 占 用 未 付 利 息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无 重 大 影 响, 不 存 在 利 益 输 送 的 情 况 经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对 公 司 历 史 存 在 的 关 联 交 易 的 确 认, 上 述 资 金 占 用 未 对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造 成 损 害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审 批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制 度 安 排, 相 关 制 度 已 得 到 切 实 的 执 行 59

60 经 核 查,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财 务 处 理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公 司 相 关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 备 用 金 制 度 已 建 立 且 规 范 执 行,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未 存 在 资 金 占 用 和 跨 期 费 用 综 上,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报 告 期 末 不 存 在 股 东 包 括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或 其 他 资 源 的 情 形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对 公 司 利 润 影 响 较 小, 未 损 害 其 他 股 东 的 权 益 ; 为 有 效 防 止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行 为 的 发 生, 公 司 通 过 制 定 公 司 章 程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管 理 制 度 等 内 控 制 度 对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使 用 决 策 权 限 和 程 序 等 内 容 作 出 了 具 体 规 定 并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14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显 示, 公 司 持 有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50% 股 权, 将 其 作 为 参 股 子 公 司 请 公 司 补 充 说 明 对 该 子 公 司 投 资 的 会 计 处 理 是 否 符 合 相 关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未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依 据 和 合 理 性 请 主 办 券 商 和 会 计 师 发 表 明 确 核 查 意 见 回 复 : (1) 公 司 说 明 公 司 持 有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50% 的 股 权,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张 江 创 投 合 计 1, 股 权 比 例 50% 未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原 因 系 : 1) 公 司 对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50%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股 东 作 为 出 资 者 按 实 际 出 资 比 例 享 有 所 有 者 的 资 产 收 益 重 大 决 策 和 选 择 经 营 管 理 者 等 股 东 权 利, 即 对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60

61 2)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公 司 将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合 营 企 业,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2)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履 行 了 如 下 核 查 程 序 :1) 获 取 有 关 合 同 和 文 件, 确 认 股 权 投 资 的 股 权 比 例 和 持 有 时 间, 检 查 股 权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是 否 正 确 ;2) 对 于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获 取 被 投 资 单 位 已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核 对 投 资 收 益 确 认 金 额 经 核 查,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对 上 海 张 江 转 化 医 学 研 发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的 会 计 处 理 符 合 相 关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未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合 理 合 规, 符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二 中 介 机 构 执 业 质 量 问 题 1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显 示 上 海 上 海 富 藤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楼 珍 娥 系 楼 敬 伟 姑 妈, 楼 燕 系 楼 敬 伟 表 妹, 请 主 办 券 商 正 确 披 露 回 复 : 已 正 确 披 露 2 请 正 确 披 露 股 权 结 构 图 回 复 : 已 正 确 披 露 3 请 正 确 披 露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信 息 回 复 : 已 正 确 披 露 61

62 三 申 报 文 件 的 相 关 问 题 请 公 司 和 中 介 机 构 知 晓 并 检 查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等 申 报 文 件 中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事 项 : (1) 为 便 于 登 记, 请 以 股 为 单 位 列 示 股 份 数 回 复 : 已 确 认 并 做 相 应 的 修 改 无 误 (2) 请 列 表 披 露 可 流 通 股 股 份 数 量, 检 查 股 份 解 限 售 是 否 准 确 回 复 : 已 确 认 并 做 相 应 的 修 改 (3)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归 类 应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国 民 经 济 股 转 系 统 的 行 业 分 类 分 别 列 示 回 复 : 已 按 照 要 求 列 示 (4) 两 年 一 期 财 务 指 标 简 表 格 式 是 否 正 确 回 复 : 已 按 照 要 求 格 式 列 示 (5)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挂 牌 后 股 票 转 让 方 式 ; 如 果 采 用 做 市 转 让 的, 请 披 露 做 市 股 份 的 取 得 方 式 做 市 商 信 息 回 复 : 已 披 露 相 应 信 息 (6) 历 次 修 改 的 文 件 均 需 重 新 签 字 盖 章 并 签 署 最 新 日 期 回 复 : 本 次 修 改 的 文 件 已 重 新 签 字 盖 章 并 签 署 最 新 日 期 62

63 (7) 请 将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修 改 后 的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推 荐 报 告 审 计 报 告 ( 如 有 ) 等 披 露 文 件 上 传 到 指 定 披 露 位 置, 以 保 证 能 成 功 披 露 和 归 档 回 复 : 将 按 照 规 定 上 传 (8)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自 申 报 受 理 之 日 起, 即 纳 入 信 息 披 露 监 管 请 知 悉 全 国 股 转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的 业 务 规 则, 对 于 报 告 期 内 报 告 期 后 自 申 报 受 理 至 取 得 挂 牌 函 并 首 次 信 息 披 露 的 期 间 发 生 的 重 大 事 项 及 时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回 复 : 已 对 上 述 信 息 做 了 检 查, 报 告 期 内 报 告 期 后 自 申 报 受 理 至 取 得 挂 牌 函 并 首 次 信 息 披 露 的 期 间 发 生 的 重 大 事 项 已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9) 请 公 司 及 中 介 机 构 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检 查 各 自 的 公 开 披 露 文 件 中 是 否 存 在 不 一 致 的 内 容, 若 有, 请 在 相 关 文 件 中 说 明 具 体 情 况 回 复 : 不 存 在 不 一 致 内 容 (10) 请 公 司 及 中 介 机 构 注 意 反 馈 回 复 为 公 开 文 件, 回 复 时 请 斟 酌 披 露 的 方 式 及 内 容, 若 存 在 由 于 涉 及 特 殊 原 因 申 请 豁 免 披 露 的, 请 提 交 豁 免 申 请 回 复 : 公 司 无 需 豁 免 申 请 (11) 请 主 办 券 商 提 交 股 票 初 始 登 记 申 请 表 ( 券 商 盖 章 版 本 和 可 编 辑 版 本 ) 回 复 : 将 按 要 求 上 传 63

64 (12) 若 公 司 存 在 挂 牌 同 时 发 行, 请 公 司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股 票 发 行 事 项, 于 股 票 发 行 事 项 完 成 后 提 交 发 行 备 案 材 料 的 电 子 文 件 至 受 理 部 门 邮 箱 并 在 取 得 受 理 通 知 后 将 全 套 发 行 备 案 材 料 上 传 至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支 持 平 台 (BPM) 回 复 : 股 票 发 行 事 项 已 按 要 求 披 露, 股 票 发 行 完 成 后 将 按 要 求 提 交 发 行 备 案 材 料 (13) 存 在 不 能 按 期 回 复 的, 请 于 到 期 前 告 知 审 查 人 员 并 将 公 司 或 主 办 券 商 盖 章 的 延 期 回 复 申 请 的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审 查 人 员 邮 箱, 并 在 上 传 回 复 文 件 时 作 为 附 件 提 交 回 复 : 不 存 在 延 期 回 复 的 情 形 ( 以 下 无 正 文 ) 64

65 65

(3) (4) ( ) 6 ( ) (1) (2) 7 ( ) 71 ( ) ( ) ( ) 72 ( ) ( ) ( ) 102 (1) (2) (3) (4) ( ) (5) (6) 103 2

(3) (4) ( ) 6 ( ) (1) (2) 7 ( ) 71 ( ) ( ) ( ) 72 ( ) ( ) ( ) 102 (1) (2) (3) (4) ( ) (5) (6) 103 2 GF-2003-0214 ( ( ) ( ) ( ) ( ( ) ) 1 2 3 4 ( ) 5 (1) (2) 1 (3) (4) ( ) 6 ( ) (1) (2) 7 ( ) 71 ( ) ( ) ( ) 72 ( ) ( ) 8 81 9 91 92 10 101 ( ) 102 (1) (2) (3) (4) ( ) (5) (6) 103 2 104 105 106 107 108 11

More information

2 作 者 保 证 报 告 所 采 用 的 数 据 均 来 自 合 规 渠 用 处 于 无 监 管 状 态,2014 年 以 来,CFDA 和 卫 计 委 联 合 发 布 了 多 项 道, 分 析 逻 辑 基 于 本 人 的 职 业 理 解, 通 过 合 临 床 试 点 名 单, 具 备 高 通 量

2 作 者 保 证 报 告 所 采 用 的 数 据 均 来 自 合 规 渠 用 处 于 无 监 管 状 态,2014 年 以 来,CFDA 和 卫 计 委 联 合 发 布 了 多 项 道, 分 析 逻 辑 基 于 本 人 的 职 业 理 解, 通 过 合 临 床 试 点 名 单, 具 备 高 通 量 1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泡 沫 里 的 金 矿 精 准 医 疗 大 时 代 医 药 行 业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评 级 : 推 荐 基 因 测 序 行 业 研 究 报 告 主 要 观 点 :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00% -20.00% 18000.00 16000.00

More information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标 准 为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结 合 各 行 业 工 程 设 计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21 个 行 业 的 相 应 工 程 设 计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More information

4 办 公 室 工 作 实 务 ( 第 3 版 ) 第 1 单 元 单 位 组 织 的 有 效 运 作 离 不 开 办 公 室 工 作 情 景 案 例 左 景 被 宏 达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录 用 为 秘 书, 试 用 期 间, 只 能 在 办 公 室 打 杂, 有 时 工 作 稍 有 差 错

4 办 公 室 工 作 实 务 ( 第 3 版 ) 第 1 单 元 单 位 组 织 的 有 效 运 作 离 不 开 办 公 室 工 作 情 景 案 例 左 景 被 宏 达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录 用 为 秘 书, 试 用 期 间, 只 能 在 办 公 室 打 杂, 有 时 工 作 稍 有 差 错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3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学 习 目 标 知 识 目 标 : 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性 质 作 用 和 职 能 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原 则 性 与 灵 活 性 认 识 办 公 室 秘 书 应 具 备 的 职 业 素 养 能 力 目 标 : 培 养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工 作 悟 性 完 善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能

More information

nbqw.PDF

nbqw.PDF 2002 2002 3 3 4 6 8 11 13 14 26 28 32 60 2002 2003 1 18 2002 2002 5 31 3100001006917 310115739764252 310115739764252 312,377,217.73 360,048,073.09 360,048,073.09 204,681,114.81 204,681,114.81 2,253,777.58

More information

nbqw.PDF

nbqw.PDF 2002 2 2002 3 2002 4 2002 5 2002 2002 497,436,769.87 398,874,507.07 359,317,320.34 1,009,717,057.82 6,259,557.58 331,224,008.07 78,162,839.02 82,594,331.83 5,455,590.95 742,195,671.99-28,879,459.87 6 2002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E47AADAB2BBA6A8AA47B3F8A769AED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E47AADAB2BBA6A8AA47B3F8A769AED12E646F63>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赴 復 旦 大 學 交 換 學 生 成 果 報 告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選 人 鄭 芳 祥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六 月 目 錄 前 言.2 行 程 簡 表.2 工 作 之 一. 資 料 收 集.3 北 京 國 家 圖 書 館 所 藏 宋 代 文 學 博 士 論 文 知 見 目 錄 工 作 之 二. 請 益 師 長.25 四 川

More information



 武 汉 市 个 体 化 医 学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工 作 简 报 2015 年 3 月 16 日 ( 第 一 期 ) 国 内 外 行 业 动 态 一 解 析 基 因 诊 断 行 业 之 三 大 误 读 二 基 因 测 序 产 品 今 年 进 医 疗 系 统 价 格 或 降 至 万 元 三 基 因 测 序 行 业 如 何 赚 钱 行 业 政 策 与 解 读 一 卫 计 委 公 布

More information

发展党员材料填写参考(上网).doc

发展党员材料填写参考(上网).doc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党 员 发 展 材 料 填 写 参 考 中 共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委 员 会 组 织 部 2010 年 3 月 31 日 目 录 1 党 员 发 展 材 料 一 览 表... 1 2 入 党 志 愿 书 填 写 参 考... 2 3 申 请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填 写 参 考... 13 4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发 展 党 员 综 合

More information

游戏攻略大全(四).doc

游戏攻略大全(四).doc I ...1...12...17...30...35 7...41 8...77 8 16 GF...95 8--... 100 9... 120 VIII... 132 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7

More information

AR b.DOC

AR b.DOC 00 2 3 4 5 6 2003 8 21 [2003]100 9 1 40000 100 5 9 16 125936 7 8 9 10 2004 3 1 2,264,000 190,952 0.566% 397736000 3 2,470 11 12 MBA 13 14 15 16 17 2003 8 126044480 74.94% 00 00 00 00 00 2004 5 22 2004

More information

• 镇 江 市 创 建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模 范 城 市 工 作 报 告 镇 江 是 一 座 有 着 3000 多 年 历 史 的 国 家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在 历 史 上, 镇 江 以 其 江 河 交 汇 的 独 特 区 位 优 势 和 城 市 山 林 的 良 好 生 态 环 境, 承 南 北 文 化 之 交 融, 启 锦 绣 江 南 之 先 声, 成 为 长 江 下 游 的 重 要 商

More information

超越與異化 ──《桃花扇》中李香君的藝術形象

超越與異化 ──《桃花扇》中李香君的藝術形象 (1648 1718) 1 2 219 3 4 5 220 6 221 7 8 222 9 10 223 11 224 225 226 12 13 227 228 14 Chris Weedon 15 16 229 17 18 230 19 20 21 231 22 232 23 24 233 1. 1966 1999.8 208 1990.12 103 2. 1997 3. 1979 188 1992.11.

More information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4年度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4年度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目 录 一 学 校 概 况... 1 二 毕 业 生 总 体 情 况... 2 1 毕 业 生 规 模... 2 2 就 业 率... 4 三 就 业 去 向 分 析... 5 1 就 业 单 位 性 质... 5 2 就 业 区 域... 6 3 职 业 类 别... 6 4 就 业 行 业... 7 四 就 业 质 量 分 析... 7 1 非 失 业 率... 7 2 月 收 入... 8 3

More information

(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的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的签章页) 国 盛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推 荐 汉 中 珑 津 茶 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推 荐 报 告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股 转 公 司 ) 下 发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More information

Ch8.PDF

Ch8.PDF 8.1 a) b) c) 8.2 8.2.1 1. 2. 3. 4. 5. 6. 8.2 8.2.2 a) 7.1 b) 8.2 ( ) 8.2 ( ) 4.2.4 8.5.2 CNS 13351-1 CNS 13351-2 CNS 13351-3 ( ) ( ) / / (1) 1. 2. 3. 4. 5. 6. (2) ( ) (3) ( ) (4) 1. 2. ( ) ISO 8.2

More information

要 及 时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确 定 两 名 培 养 联 系 人, 进 行 联 络 帮 助 要 定 期 ( 每 季 度 至 少 一 次 ) 听 取 培 养 联 系 人 的 思 想 和 工 作 情 况 汇 报, 及 时 完 成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 见 附 件 2) 的 填

要 及 时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确 定 两 名 培 养 联 系 人, 进 行 联 络 帮 助 要 定 期 ( 每 季 度 至 少 一 次 ) 听 取 培 养 联 系 人 的 思 想 和 工 作 情 况 汇 报, 及 时 完 成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 见 附 件 2) 的 填 中 共 兰 州 资 源 环 境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委 员 会 文 件 兰 资 环 院 党 发 2016 40 号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和 从 严 管 理 党 员 的 通 知 各 系 党 总 支 支 部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加 强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从 严 管 理 党 员, 确 保 发 展 党 员 质 量, 提 高 各 基 层 党 组 织 的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429_1 429_2 429_3 429_4 1 429_5 429_6 429_7 429_8 2 429_9 429_10 429_11 429_12 3 429_13 429_14 429_15 4 429_16 429_17 429_18 5 429_19 429_20 429_21 429_22 6 429_23 429_24 429_25 7 429_26 429_27 429_28

More information

GE (7.2) %

GE (7.2) % 台中 1930 1937 10 53,460 60% 40 4411 62 70 277.5 4 5 75 155 78 634277.5 6 78 804 55 GE7.2 428.8 78964 10 1234 (7.2) 79716172118 79 14 803881610 248.8 13.5% 8486 79 25 67855 48535 10866 468.8 94 3 910 559489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atalog011125.doc

Microsoft Word - catalog011125.doc ( 三 ) 融 資 財 源 調 度 部 分 : 歲 入 歲 出 差 短 原 列 特 別 預 算 數 780 億 9,100 萬 元, 減 列 25 億 9,300 萬 元, 改 列 為 754 億 9,800 萬 元, 依 據 擴 大 公 共 建 設 投 資 特 別 條 例 規 定, 全 數 以 舉 借 債 務 予 以 彌 平 ( 四 ) 通 過 決 議 9 項 : 1 請 經 濟 部 將 自 來

More information

07HT2.mps

07HT2.mps 第 3 章 监 理 工 程 师 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3 畅 1 监 理 工 程 师 3 畅 1 畅 1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执 业 特 点 监 理 工 程 师, 准 确 地 说 应 称 为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是 指 经 全 国 监 理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统 一 考 试 合 格, 取 得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证 书, 并 按 规 定 注 册, 取 得 注 册

More information

条 件 的 限 制, 可 在 广 西 参 加 普 通 高 考, 特 指 不 受 学 籍 户 籍 迁 入 的 年 限 限 制, 但 在 高 考 报 名 时 考 生 的 学 籍 户 籍 必 须 已 迁 入 广 西 二 外 来 人 员 需 要 提 供 的 审 查 材 料 ( 一 ) 按 照 自 治 区 招

条 件 的 限 制, 可 在 广 西 参 加 普 通 高 考, 特 指 不 受 学 籍 户 籍 迁 入 的 年 限 限 制, 但 在 高 考 报 名 时 考 生 的 学 籍 户 籍 必 须 已 迁 入 广 西 二 外 来 人 员 需 要 提 供 的 审 查 材 料 ( 一 ) 按 照 自 治 区 招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南 宁 市 招 生 考 试 院 南 招 考 院 2015 25 号 关 于 做 好 外 来 务 工 人 员 随 迁 子 女 和 外 省 户 籍 学 籍 迁 入 人 员 在 南 宁 市 参 加 2016 年 普 通 高 考 全 国 统 考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县 招 生 办, 市 区 各 普 通 高 中 中 职 学 校 : 按 照 自 治 区 招

More information

2005 002030 2006-005 2005 1 1.1 1.2 1.3 1.4 2005 1.5 2 2.1 002030 19 2005 19 510665 510665 http://www.daangene.com [email protected] 2.2 19 19 19 020-32290420 020-32290420 020-32290420 020-32290231 020-32290231

More information

新 疆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报 告 新 疆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疆 交 建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拟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公

新 疆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报 告 新 疆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疆 交 建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拟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公 长 江 证 券 承 销 保 荐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新 疆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报 告 (2015 年 7 月 01 日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 辅 导 机 构 新 疆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报 告 新 疆 交 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C9D7E9CDA83830BAC52032303135C4EAA1B0B3C9B6BCC8CBB2C5BCC6BBAEA1B1C9EAB1A8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C9D7E9CDA83830BAC52032303135C4EAA1B0B3C9B6BCC8CBB2C5BCC6BBAEA1B1C9EAB1A8CDA8D6AA2E646F63> 中 共 成 都 市 委 组 织 部 文 件 成 组 通 2015 80 号 中 共 成 都 市 委 组 织 部 关 于 开 展 成 都 人 才 计 划 长 期 项 目 青 年 项 目 海 外 短 期 项 目 和 顶 尖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区 ( 市 ) 县 委 组 织 部, 成 都 高 新 区 成 都 天 府 新 区 党 工 委 组 织 部 : 按 照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2012 2 2011 10 18, ( 2011 17 ) 2013 1 1 2004 [2004]2 2012 3 2012 4 [2011]300 1000 40000 3002000 20 30020 300 300 20000 50500 10 10010 100 2012 5 2012 6 1 1. 2. GB/T4754-2011 3. 1 2 3 2001 11 27 33 2012

More information

股份公司1999年度报告_全_.PDF

股份公司1999年度报告_全_.PDF 1 28 2 28 http://www.cninfo.com.cn 1999 1998 1998 ( ) ( ) 1997 1 462349897.42 412915734.28 412915734.28 416985857.65 2 77489405.99 58737824.93 63309505.5 64278644.56 3 1032802692.21 560319600.34 564891280.91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三會次會議記錄

連江縣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三會次會議記錄 連 江 縣 議 會 第 三 屆 第 六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一 會 次 會 議 紀 錄 日 期 : 九 十 三 年 十 一 月 九 日 議 程 : 一 議 長 致 開 會 詞 二 縣 長 施 政 報 告 暨 說 明 三 縣 長 對 議 決 案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暨 說 明 主 席 : 陳 議 長 振 清 紀 錄 : 鄭 麗 慧 陳 主 任 秘 書 : 本 會 第 三 屆 第 六 次 定 期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目录 北 京 林 业 大 学 林 学 院 学 生 党 建 工 作 规 范 林 学 院 党 委 党 建 办 公 室 二 〇 一 四 年 九 月 编 党 和 人 民 的 利 益 高 于 一 切 入 党 誓 词 我 志 愿 加 入 中 国 共 产 党, 拥 护 党 的 纲 领, 遵 守 党 的 章 程, 履 行 党 员 义 务, 执 行 党 的 决 定, 严 守 党 的 纪 律, 保 守 党 的 秘 密, 对

More information

审 计 报 告 及 财 务 报 表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 目 录 页 次 一 审 计 报 告 1-2 二 财 务 报 表 1-12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1-4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公 司 利 润 表 5-6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7-8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More information

第五部分:我校就业发展趋势分析

第五部分:我校就业发展趋势分析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2015 届 毕 业 生 基 本 情 况... 1 一 毕 业 生 规 模... 1 二 毕 业 生 结 构... 1 ( 一 ) 毕 业 生 院 系 分 布... 1 ( 二 ) 毕 业 生 生 源 分 布... 1 ( 三 ) 毕 业 生 性 别 分 布 及 比 例... 2 ( 四 ) 师 范 类 与 非 师 范 类 毕 业 生 生 源 地 人 数 分 布... 2 第

More information

Sequencing,NGS), 为 目 前 应 用 最 广 泛 的 测 序 技 术, 相 比 第 一 代 测 序 技 术 具 有 高 通 量 低 成 本 的 特 征 二 基 本 情 况 概 述 1 基 本 情 况 上 海 序 康 医 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序 康 医 疗

Sequencing,NGS), 为 目 前 应 用 最 广 泛 的 测 序 技 术, 相 比 第 一 代 测 序 技 术 具 有 高 通 量 低 成 本 的 特 征 二 基 本 情 况 概 述 1 基 本 情 况 上 海 序 康 医 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序 康 医 疗 上 海 序 康 医 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投 资 分 析 报 告 一 涉 及 专 业 名 词 的 基 本 概 念 (1)MALBAC 技 术 :multiple annealing and looping-based amplification cycles, 即 多 次 退 火 环 状 循 环 扩 增 技 术, 该 技 术 于 2012 年 12 月 刊 登 于 科 学 杂 志 上

More information

Ksge

Ksge 1 A 1 A 5 B 10 B 14 18 26 1 31 2 B 54 3 A 59 4 B 63 2 3 4 A A A A A www.sse.org.cn / 1 a b 2 50 3 1 2 1 a b 3 10 50 4 1 2 a b 3 1 2 a b c 3 20 50 2 1 2 a b c d 3 10 1 a b c 2 20 3 1 2 a b 3 c 3 8:30-11:2013:00-14:50

More information

(a (b (c (d (e

(a (b (c (d (e 21 5 1 (a (b (c (d (e 150 21 2 2827 6646 [email protected] http://www.info.gov.hk/itbb 1 2 21 60% 260 21 21 5 3 3 1 7 24 30 100 1 600 88 93 000 4 15 000 200 Korea Information Certificate Authority 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51c1a7f-38e1-4e69-a29c-29000b3ef133_in_for_PDF_printing.docx

Microsoft Word - f51c1a7f-38e1-4e69-a29c-29000b3ef133_in_for_PDF_printing.docx 2015 世 界 毒 品 报 告 内 容 提 要 Research 内 容 提 要 世 界 毒 品 问 题 报 告 全 面 概 述 了 世 界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每 年 的 最 新 发 展 情 况, 重 点 是 各 类 主 要 非 法 药 物 的 生 产 贩 运 和 消 费 情 况 及 其 对 健 康 的 相 关 后 果 2015 年 世 界 毒 品 报 告 第 1 章 概 述 了 阿 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4

Microsoft Word - 文件4 面 試 常 見 問 題 集 粹 一 般 問 題 1. 請 以 一 分 鐘 介 紹 一 下 你 自 己 (3 分 鐘 :5 分 鐘 ) 2. 請 用 三 個 形 容 詞 形 容 一 下 你 自 己 3. 說 出 你 三 個 優 點 4. 請 說 出 三 個 理 由 本 系 應 選 擇 你 的 理 由 ( 順 便 說 出 自 己 約 三 個 缺 點 ) 5. 由 繳 交 的 [ 自 傳 ] 及 [ 讀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0 %%"#" 0 $%1 0 * $! $#)2 "

!!# $ %# & $$ % $()! *% $!*% +,-. / 0 %%# 0 $%1 0 * $! $#)2 ! """"""""""""""""""" " !!""# $ %#" & $$ % $()! *% $!*% +,-. / 0 %%"#" 0 $%1 0 * $! $#)2 " !"#$%#$&!!!!!!!!!!!!!!!!!!!!!!!!!!!"#$%& (& #) *+&,"-./%0 1 2"0*-"3* #4 5%&6&4"&00 78 9+& :"/;& 7< 9+& =#4-%%/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