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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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 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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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博 士 論 文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研 究 The Research on The Four Great Novels in late Ching Dynasty 研 究 生 : 黃 美 珍 撰 指 導 教 授 : 龔 顯 宗 教 授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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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誌 謝 本 篇 論 文 的 完 成 首 先 要 感 謝 我 的 家 人 親 人, 感 謝 你 們 從 未 咎 責 因 撰 寫 論 文 產 生 的 排 擠 效 應, 只 有 無 條 件 的 支 持 論 文 口 試 時, 賴 芳 伶 教 授 張 雙 英 教 授 徐 志 平 教 授 以 及 林 晉 士 教 授 在 議 論 攻 防 間, 儒 雅 而 嚴 正 精 闢 復 廣 博 的 指 點 傳 授, 使 我 受 惠 良 多, 亦 使 論 文 增 益 不 少 當 然 最 辛 苦 的 還 是 一 路 辛 勤 批 閱 諄 諄 誨 勉 的 指 導 教 授 龔 顯 宗 老 師 感 謝 您 在 學 問 道 德 為 人 處 世 上, 身 教 言 教 俱 備 的 教 導, 這 是 人 生 難 得 的 獲 益 此 外, 來 自 好 友 們 以 及 學 校 同 仁 的 幫 忙 鼓 勵 亦 相 當 多 感 謝 你 們 或 是 笑 話 分 享, 或 是 邀 約 聚 餐, 或 是 張 羅 圖 書 資 料, 或 是 相 伴 傾 聽 鼓 舞 在 各 方 面 提 供 了 諸 多 的 助 力 數 個 寒 暑 以 來, 孜 孜 矻 矻, 夜 以 繼 日, 雖 有 奔 忙 絞 思 之 勞, 但 因 滿 載 的 師 恩 親 情 友 情, 常 使 我 感 覺 溫 馨 快 樂 民 國 百 年, 新 春 將 至, 在 此 向 各 位 致 上 深 深 的 感 謝, 並 祝 福 大 家 平 安 喜 樂 笑 口 常 開!
4 摘 要 本 論 文 以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為 研 究 對 象, 就 其 著 述 意 識 時 代 背 景 結 構 敘 事 人 物 讀 者 以 及 文 學 思 想 等 面 向 做 一 探 究 晚 清 作 者 著 述 意 識 極 為 強 烈, 本 文 探 究 其 形 成 之 中 外 根 源, 並 說 明 四 位 作 者 各 具 特 色 之 不 同 表 現 晚 清 外 患 頻 繁 政 治 污 亂 新 舊 文 化 雜 糅, 本 文 探 究 時 代 具 體 情 況, 對 作 家 作 品 之 影 響, 以 及 在 小 說 內 容 之 呈 現 由 於 域 外 小 說 之 輸 入, 以 及 報 章 雜 誌 之 媒 體 傳 播, 使 小 說 在 形 式 結 構 上 產 生 變 化, 本 文 細 察 此 一 改 變, 並 重 新 審 視 四 大 小 說 之 個 別 整 體 結 構 及 敘 事 藝 術 之 評 價 讀 者 是 四 大 小 說 極 重 要 之 一 環, 新 聞 傳 播 之 興 盛 使 讀 者 與 作 家 作 品 之 互 動 產 生 改 變, 本 文 探 究 此 一 改 變, 說 明 讀 者 對 作 家 作 品 之 影 響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強 烈, 以 故 作 品 在 文 學 性 上 亦 表 現 較 強 之 思 想 性 在 文 藝 表 現 上 以 直 諷 暴 露 譴 責 為 多 ; 在 文 學 思 想 上 則 對 新 舊 文 化 社 會 亂 象 有 理 性 之 針 砭 本 文 不 止 於 四 大 小 說 之 時 代 環 境 形 式 敘 事, 又 兼 及 作 者 意 識 及 內 容 思 想, 以 全 面 性 之 研 究, 冀 以 提 供 對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具 體 而 整 體 之 認 識 關 鍵 詞 :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官 場 現 形 記 著 述 意 識 孽 海 花, 譴 責 小 說 老 殘 遊 記
5 Abstract It is a research about The Four Great novels in late Ching Dynasty, to discuss the intentions of the writers, the background of the era, structure and narrative, characters, readers and the thought of the novels. The intentions of the writers were strong and everyone of them had his own specialty. There were so many wars in late Ching Dynasty, the politics was disorder and the culture was continued to change from the old one to the new one. The disorder situation effected the novels. Transporting foreign novels to China and printing the novels on newspapers made the Four Great novels got change. It changed the structure and narrative of the novels. The readers were very important to the novels and the relations among the readers,writers and works got change because of printing the novels on newspapers. The intention of the writers were strong that it made the novels more thoughtful and showed them by the way of blaming and exposing the crimes. This is not only a research about the forms but also the thought of the novels that it tries to offer a more complete observation of the Four Great novels. keywords:late Ching Dynasty Four Great novels intentions of the writer era expose structure narrative
6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研 究 目 次 第 壹 章 緒 論 1 第 貳 章 中 有 所 承 取 法 乎 外 -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9 第 一 節 中 有 所 承 : 著 述 意 識 之 傳 統 承 遞 9 第 二 節 取 法 乎 外 : 著 述 意 識 之 晚 清 高 音 18 第 三 節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38 第 參 章 風 狂 雨 驟 的 緊 急 催 生 -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時 代 背 景 63 第 一 節 西 天 驚 雷 : 晚 清 外 患 63 第 二 節 處 處 鵂 鶹 雨 - 晚 清 官 僚 政 治 90 第 三 節 風 潮 帶 雨 晚 來 急 : 晚 清 社 會 文 化 108 第 肆 章 舊 瓶 新 釀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結 構 敘 事 ( 一 ) 121 第 一 節 醴 酒 舊 瓶 : 章 回 形 式 結 構 122 第 二 節 舊 醅 新 釀 : 傳 統 結 構 之 展 變 142 第 三 節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整 體 結 構 164
7 第 伍 章 消 失 的 說 書 人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結 構 敘 事 ( 二 ) 189 第 一 節 消 失 的 說 書 人 189 第 二 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196 第 三 節 敘 事 之 時 空 推 移 207 第 四 節 敘 事 修 辭 之 藝 術 215 第 陸 章 照 鏡 入 鏡 亦 是 鏡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讀 者 與 人 物 227 第 一 節 小 說 與 讀 者 229 第 二 節 人 物 入 鏡 242 第 三 節 人 物 顯 影 現 形 259 第 柒 章 嘲 諷 譴 責 與 省 思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文 學 與 思 想 305 第 一 節 笑 與 哭 306 第 二 節 嘲 笑 諷 刺 與 譴 責 312 第 三 節 衝 擊 腐 蝕 剝 落 與 省 思 353 第 捌 章 結 論 395 參 考 書 目
8 第 壹 章 緒 論 一 研 究 範 圍 與 概 況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包 括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以 及 曾 樸 孽 海 花 四 書 乃 中 國 小 說 晚 清 一 期 之 代 表, 魯 迅 名 之 為 譴 責 小 說, 並 就 其 形 式 內 容 特 色 總 而 言 之 : 雖 命 意 在 於 匡 世, 似 與 諷 刺 小 說 同 倫, 而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甚 且 過 甚 其 辭, 以 合 時 人 嗜 好 此 評 一 出, 幾 成 定 論 其 後 胡 適 阿 英 雖 對 小 說 反 映 社 會 之 功 能 表 示 肯 定, 然 於 結 構 敘 事 修 辭 之 論, 則 略 同 於 魯 迅 時 代 背 景 之 於 晚 清 小 說, 確 有 其 重 要 性 如 果 沿 中 國 歷 史 的 縱 切 面 做 一 掃 瞄, 則 晚 清 無 疑 是 最 激 烈 動 盪 之 一 章 外 患 最 為 嚴 重, 八 國 聯 軍 幾 至 亡 國 ; 內 政 上 慈 禧 干 政, 顢 頇 守 舊 ; 文 化 上 西 潮 東 湧, 固 有 傳 統 卻 陳 腐 僵 化, 節 節 敗 退 學 者 承 前 述 小 說 反 映 時 代 之 說, 致 力 晚 清 小 說 時 代 背 景 之 研 究 ; 或 言 其 戰 事, 或 究 其 政 治 社 會 之 變 遷 至 於 形 式 方 面, 陳 平 原 在 敘 事 轉 變 上, 取 得 了 突 破 性 的 研 究 成 果 ; 西 方 學 者 則 有 Milena 對 結 構 修 辭 上, 不 同 以 往 之 論 點 而 王 德 威 則 在 以 往 之 研 究 基 礎 上 對 晚 清 之 現 代 性 再 加 審 視, 參 以 西 方 之 理 論, 提 供 不 同 視 角 之 見 解 相 較 於 形 式 研 究 之 持 續 進 展, 內 容 研 究 則 較 乏 人 問 津 學 者 多 將 焦 點 集 中 於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以 及 曾 樸 之 孽 海 花, 對 二 書 之 文 字 藝 術 亦 較 為 肯 定 ; 其 餘 二 部, 基 本 上 仍 維 持 魯 迅 原 評 整 體 而 言, 對 於 晚 清 譴 責 一 類 小 說, 雖 大 多 認 為 承 儒 林 外 史 而 遠 遜 於 儒 林 外 史 ; 然 亦 有 持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乃 為 儒 林 外 史 進 一 步 發 展 之 不 同 觀 點, 未 成 定 論 以 上 為 此 一 論 域 之 研 究 概 況 以 下 就 文 獻 再 逐 一 探 討 : 關 於 時 代 歷 史 背 景 之 相 關 研 究, 因 其 重 要 性, 學 界 著 作 頗 豐 :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歸 納 鴉 片 戰 爭 失 敗 原 因, 言 簡 意 賅 陳 豐 祥 林 麗 月 中 國 近 代 史 特 別 指 出 甲 午 戰 敗, 對 中 國 的 影 響, 列 強 至 此 清 楚 中 國 實 力, 侵 略 變 本 加 厲 包 遵 彭 李 定 一 吳 相 湘 中 國 近 代 史 論 叢 第 一 輯 第 十 冊 俄 帝 之 侵 略, 詳 言 侵 略 伊 犁 始 末 ; 第 一 輯 第 六 冊 第 一 次 中 日 戰 爭, 書 中 述 及 慈 禧 太 后 移 海 軍 費 修 頤 和 園, 為 甲 午 戰 敗 之 一 大 原 因 ; 唐 德 剛 晚 清 七 十 年 - 壹 中 國 社 會 文 化 轉 型 綜 論 認 為 康 有 為 主 張 君 主 立 憲 ; 孫 中 山 主 張 建 立 民 國, 二 人 一 緩 進, 一 激 進, 改 革 態 度 則 一 致, 而 由 於 清 廷 的 顢 頇 昏 聵, 助 成 了 激 進 派 的 成 功 對 晚 清 外 交 官 員, 較 持 肯 定 態 度 至 於 滿 清 之 敗, 則 歸 咎 於 帝 國 統 治 機 器 老 舊 將 廢, 大 臣 竭 思 盡 力, 亦 難 以 回 天 與 此 相 反,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則 認 為 林 則 徐 曾 國 藩 李 鴻 章 恭 親 王 郭 嵩 燾 康 有 為 等, 對 於 西 方 文 化 各 有 認 識, 各 有 方 1
9 案, 但 偏 而 不 全, 甚 至 舍 本 逐 末 尤 其 指 出 早 期 雍 正 禁 教 令, 對 滿 清 發 展 的 嚴 重 影 響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則 指 出 中 法 之 戰 時, 曾 紀 澤 薛 福 成 看 出 法 國 其 實 無 力 兼 顧 遠 東 戰 場, 總 理 衙 門 和 李 鴻 章 卻 一 無 所 知, 因 此 判 斷 錯 誤, 急 於 求 和 1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認 為 甲 午 之 戰, 三 洋 各 成 派 系, 易 被 各 個 擊 破 對 同 文 館 培 養 人 才 翻 譯 西 方 科 技 法 律 文 史 書 籍, 則 表 肯 定 錢 鋼, 海 葬 -- 甲 午 戰 爭 100 年 生 動 記 述 海 戰, 詳 論 中 國 弧 形 迎 戰, 日 艦 前 後 夾 擊, 中 國 海 軍 窘 迫 蜷 縮, 形 勢 殊 為 不 利, 以 致 戰 敗 吳 相 湘 晚 清 宮 廷 與 人 物 以 陜 西 考 官 丁 惟 禔 一 案 說 明 當 時 太 監 賣 官 鬻 爵 以 及 士 大 夫 勾 結 太 監 以 求 官 爵 之 情 況 鄭 曦 原 編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保 存 晚 清 美 國 報 紙 對 中 國 時 事 之 報 導 觀 點 ; 其 中 對 鴉 片 戰 爭, 提 出 不 同 觀 點 : 英 格 蘭 國 庫 雖 有 豐 盈 進 項, 卻 喪 失 對 大 清 國 出 口 工 業 品 可 能 獲 得 之 收 益 ; 並 因 鴉 片 煙 癮 消 耗 中 國 之 勞 動 力 財 力, 導 致 中 國 之 貧 窮, 使 期 望 與 中 國 建 立 正 當 貿 易 的 工 業 國 家 亦 無 端 蒙 受 損 失 2 薛 化 元,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6: 述 及 英 國 國 會 反 對 黨 議 員 抨 擊 對 保 護 違 法 的 片 買 賣 之 戰 爭 是 可 恥 行 為 3 對 臺 灣 乙 未 抗 日 則 言 之 甚 詳, 包 括 台 灣 官 紳 引 用 公 法 會 通 一 書 內 容, 主 張 臺 灣 割 地 一 事, 必 須 諮 詢 臺 灣 紳 民 的 意 見, 以 求 自 主 抗 日 等 坂 野 正 高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外 交 史 以 日 學 者 觀 點, 認 為 清 朝 是 征 服 王 朝, 對 外 政 策 以 維 持 自 己 的 權 力 地 位 為 首 要, 在 為 滿 州 王 朝 的 利 害 打 算 並 指 出 晚 清 外 交 史 料 中,< 大 清 歷 朝 實 錄 >( 簡 稱 < 清 實 錄 >) 輔 佐 皇 帝 的 軍 機 處 起 草 之 上 諭, 按 照 日 期 順 序 排 列, 分 機 密 訓 令 ( 稱 寄 信 上 諭 或 廷 寄 ) 和 公 布 於 中 外 之 佈 告 ( 明 發 上 諭 ) 兩 種 < 籌 辦 夷 物 始 末 >, 是 對 外 的 聖 旨 和 上 奏 文 等, 按 日 期 順 序 由 軍 機 處 編 纂 < 清 季 外 交 史 料 > 實 質 上 是 < 籌 辦 夷 務 始 末 > 之 續 編, 曾 任 軍 機 處 書 記 官 的 王 彥 威 於 公 餘 編 纂 三 者 有 助 了 解 一 八 三 六 至 一 九 一 一 的 中 國 外 交 動 向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特 別 著 重 外 來 力 量 對 中 國 內 部 的 影 響, 造 成 新 的 社 會 階 層 如 新 式 軍 官 買 辦 等 張 研 牛 貫 杰 晚 清 中 國 統 治 格 局 研 究 認 為 由 宋 元 明 清 數 百 年 到 清 中 後 期, 所 形 成 之 里 社 保 甲 坊 廂 系 列, 自 攤 丁 入 畝 以 後, 由 於 實 行 只 按 土 地 納 稅 的 單 一 徵 稅 標 準, 人 丁 編 審 不 再 受 到 國 家 重 視, 里 社 制 因 里 甲 編 組 無 從 維 持 而 逐 漸 廢 弛 陳 儀 深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思 潮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中 共 建 國 言 魏 源 海 國 圖 志 馮 桂 芬 校 邠 廬 抗 議 之 重 要, 並 認 為 晚 清 之 自 強 運 動, 西 洋 留 學 生 未 嘗 參 加, 運 動 之 中 堅 之 人 不 通 西 洋 語 文, 能 力 所 限, 故 運 動 無 其 成 效 劉 健 清, 中 國 近 現 代 政 治 思 想 史 言 中 體 西 用 之 思 想, 馮 桂 芬 校 邠 廬 抗 議 以 中 體 西 用 為 洋 務 派 思 想 綱 領, 王 韜 薛 福 成 鄭 觀 應 等 亦 呼 應 之, 張 之 洞 勸 學 篇 以 中 體 西 用 1 丁 日 昌 建 議 分 別 在 天 津 吳 淞 南 澳 設 立 北 東 ; 南 三 洋 提 督, 總 理 衙 門 後 將 東 洋 ( 或 中 洋 ) 的 名 稱 改 為 南 洋, 將 原 來 的 南 洋 改 稱 粵 洋 ; 參 見 該 書 頁 61 2 參 見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鄭 曦 原 編, 北 京 : 新 華 書 店 月 一 版, 頁 25 3 參 見 薛 化 元, 中 國 近 代 史, 臺 北 : 三 民 書 局,2003 年.06 月 三 版, 頁 6 2
10 則 新 舊 兼 學, 舊 學 指 以 孔 孟 為 中 心 內 容 的 舊 文 化, 主 要 是 指 綱 常 名 教 封 建 道 德 所 謂 新 學 即 西 學, 包 括 西 藝 與 西 政 結 合 小 說 與 時 代 政 治 背 景 者 有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1895~1911) 認 為 清 譴 責 官 場 之 小 說 特 點, 重 點 在 罵 大 官 實 官 與 滿 官, 不 時 點 出 滿 官 比 漢 官 更 昏 庸 ; 最 重 要 的 結 論 是 : 官 場 裡 面 沒 有 好 人 而 晚 清 小 說 在 強 調 社 教 功 能 的 認 識 下, 配 合 新 聞 專 業 的 發 達 文 學 潮 流 的 衝 擊 西 方 思 想 的 引 入 等 多 項 因 素, 充 分 將 小 說 根 植 於 現 實 社 會 一 方 面 傳 達 民 間 的 心 聲,; 一 方 面 傳 播 新 思 潮, 而 匯 成 一 股 新 的 強 大 的 輿 論 力 量, 充 分 呈 顯 其 過 渡 變 遷 之 特 質 陳 玉 申, 晚 清 報 業 史 引 梁 啟 超 言 故 交 換 智 識, 實 惟 人 生 第 一 要 件, 而 報 館 天 職, 則 取 萬 國 之 新 思 想, 以 貢 於 其 同 胞 也 4 認 為 報 紙 有 向 導 國 民 之 天 職 賴 惠 敏, 天 潢 貴 冑 清 皇 族 的 階 層 結 構 與 經 濟 生 活 探 討 清 代 皇 族 生 活, 以 史 料 與 小 說 內 容 相 應, 對 晚 清 落 魄 王 公 之 種 種 不 堪, 究 析 因 果 薛 文 郎 清 初 三 帝 消 滅 漢 人 民 族 思 想 之 策 略 指 出 清 初 諸 帝 以 不 分 夷 狄 華 夏 麻 醉 被 滿 人 征 服 的 漢 民 族, 消 滅 其 民 族 意 識, 清 廷 除 了 另 則 嚴 禁 漢 人 和 蒙 人 回 人 藏 人 通 婚 及 雜 居 之 外, 還 為 了 滿 人 的 特 殊 利 益 而 劃 了 很 多 禁 區 其 私 心 造 成 民 族 間 不 平 等, 也 阻 礙 少 數 民 族 之 漢 化 5 林 俊 宏 晚 清 革 命 思 潮 與 民 間 文 學 傳 播 之 研 究 認 為 甲 午 戰 爭 後, 士 人 開 始 投 入 實 業 建 設 及 近 代 企 業 經 營 以 新 式 教 育 作 手 段, 謀 求 富 強 之 道 以 書 刊 報 紙 等 媒 介 來 宣 傳 理 念, 成 了 新 民 的 軸 心, 不 同 的 文 化 訊 息, 在 報 刊 上 激 烈 辯 論 知 識 份 子 亦 善 用 媒 體 傳 播, 對 時 代 發 言 1903 年 8 月 7 日 的 國 民 日 報 也 聲 稱 : 一 紙 之 出, 可 以 收 全 國 之 觀 聽, 一 議 之 發, 可 以 挽 全 國 之 傾 勢 足 見 當 文 學 結 合 報 刊 傳 播 之 後, 除 了 擴 大 群 眾 基 礎 外, 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拓 展 群 眾 的 認 知 空 間, 間 接 轉 俗 成 風, 而 形 成 嶄 新 的 價 值 系 統 6 孫 燕 京, 晚 清 社 會 風 尚 研 究 詳 述 西 方 文 化 對 晚 清 社 會 之 影 響, 如 日 常 娛 樂 方 式 也 發 生 改 變 傳 統 集 中 在 農 閒 季 節 和 白 天, 到 了 晚 清, 休 閒 方 式 豐 富, 娛 樂 場 所 興 盛, 通 商 大 埠 出 現 更 多 茶 樓 酒 肆 書 場 戲 園, 外 國 的 馬 戲 戲 劇 音 樂 會 舞 廳 臺 球 ( 小 彈 子 房 ) 保 齡 球 ( 大 彈 子 房 ) 健 身 房 等, 亦 相 繼 出 現 中 國 官 員 貪 瀆 者 依 然 如 故 ; 面 臨 時 代 變 局 的 時 候, 亦 分 成 新 與 舊 兩 在 思 想 文 化 上 差 距 相 當 大 ; 而 教 會 教 會 學 校 以 及 傳 教 士 辦 報 則 帶 來 不 小 影 響, 形 成 新 興 士 紳 階 層 嚴 昌 洪, 中 國 近 代 社 會 風 俗 史 台 北, 南 天 書 局 月 一 版 歸 納 近 代 風 俗 演 變 之 特 點 為 : 第 一, 從 傳 統 到 現 代 的 過 渡 特 徵, 舊 俗 與 新 風 併 存 雜 糅 第 二,(349) 中 西 合 璧 的 兼 容 性, 公 曆 與 夏 曆 併 行 使 用 第 三, 習 俗 變 革 的 不 平 衡 性, 不 同 人 物 地 域 差 異 大 7 對 近 代 社 會 風 俗 之 新 變 則 持 利 於 思 想 解 放 豐 富 中 國 文 化 促 進 經 濟 的 繁 榮 等 肯 定 觀 點 4 陳 玉 申, 晚 清 報 業 史, 濟 南 : 山 東 畫 報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薛 文 郎 清 初 三 帝 消 滅 漢 人 民 族 思 想 之 策 略 台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林 俊 宏, 晚 清 革 命 思 潮 與 民 間 文 學 傳 播 之 研 究,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嚴 昌 洪, 中 國 近 代 社 會 風 俗 史 台 北, 南 天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348 3
11 至 於 小 說 本 身 之 相 關 研 究, 魯 迅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認 為 小 說 特 徵 在 揭 發 伏 藏, 顯 其 弊 惡, 而 於 時 政 嚴 加 糾 彈, 或 更 擴 充, 並 及 風 俗 雖 命 意 在 於 匡 世, 似 與 諷 刺 小 說 同 倫, 而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甚 且 過 甚 其 辭, 以 合 時 人 嗜 好, 則 其 度 量 技 術 之 相 去 亦 遠 矣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指 出 其 特 點 : 第 一, 充 分 反 映 當 時 政 治 社 會 情 況, 刻 劃 出 社 會 每 一 個 角 度 第 二, 作 家 有 意 識 的 以 小 說 作 為 武 器, 對 政 府 和 一 切 社 會 惡 現 象 抨 擊 第 三, 利 用 小 說 形 式, 從 事 新 思 想 新 學 識 貫 輸, 作 啟 蒙 運 動 - 第 四, 是 雜 誌 新 小 說 繡 像 小 說 所 刊 載 作 品, 幾 無 不 與 社 會 有 關 林 瑞 明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的 歷 史 意 義 則 認 為 小 說 之 價 質 意 義 有 四 : 第 一, 影 響 八 股 文 和 科 舉 制 度 的 廢 除, 掃 除 了 文 學 發 展 的 一 大 障 礙 ; 第 二, 白 話 文 的 使 用, 使 得 文 學 得 以 更 進 一 步 發 展 ; 第 三, 介 紹 新 思 想, 使 得 文 學 思 潮 有 了 更 寬 廣 的 視 野, 第 四, 革 新 的 精 神, 使 得 文 學 作 家 擺 脫 過 去 的 消 極 性, 從 此 積 極 的 介 入 社 會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引 海 耶 特 (Gilbert Highet) 8 及 柯 蠟 克 (A.Melville Clark) 理 論 探 析 小 說 的 諷 刺 技 巧, 認 為 婉 曲 並 非 諷 刺 小 說 的 不 二 法 門, 其 語 氣 應 有 婉 曲 與 直 斥 兩 種 晚 清 中 西 交 會 新 舊 雜 糅, 涉 及 中 西 異 同 如 饒 芃 子 等 中 西 小 說 比 較 認 為 第 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比 第 三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限 制 的 角 度 和 範 圍 更 加 明 確 第 三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容 易 回 復 到 非 限 制 的 觀 點 或 第 一 人 稱 的 觀 點 黃 永 林, 中 西 通 俗 小 說 比 較 研 究 指 出 作 家 書 面 文 言 小 說 與 白 話 通 俗 小 說 受 不 同 藝 術 傳 統 的 影 響, 在 敘 事 時 間 模 式 的 運 用 上 有 不 同 選 擇 歸 納 出 公 案 小 說 發 展 過 變 化 的 軌 跡, 並 有 中 國 古 代 公 案 小 說 斷 案, 不 重 視 實 地 調 查 研 究 和 嚴 密 的 邏 輯 推 理, 更 少 運 用 物 理 化 學 醫 學 等 自 然 科 學 的 知 識 來 輔 助 破 案, 而 是 憑 感 情 上 的 直 覺 大 堂 的 供 詞, 有 時 還 信 鬼 弄 神, 往 往 使 讀 者 感 到 玄 秘 而 不 可 信 等 等 之 觀 察, 而 偵 探 小 說 斷 案 的 方 式 和 方 法 則 完 全 是 建 立 在 科 學 的 基 礎 上 的, 使 廣 大 的 讀 者 在 閱 讀 的 過 程 中, 潛 9 移 默 化 地 受 到 科 學 的 教 育 以 老 殘 遊 記 為 政 治 公 案 小 說, 敢 於 抨 擊 黑 暗, 針 砭 時 弊 的 精 神, 具 有 重 要 的 現 實 主 義 意 義 張 健 謝 綉 華 中 西 小 說 理 論 要 義 列 述 東 西 理 論 如 毛 宗 崗 提 出 人 物 塑 造 的 方 法 之 用 襯 法, 金 聖 嘆 的 橫 雲 斷 山 法 以 及 莫 洛 亞 之 內 心 獨 白 等, 並 加 闡 釋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認 為 近 代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家 的 觀 念 還 是 傳 統 的 文 以 載 道 觀 的 延 續 和 膨 脹 發 展, 10 並 指 出 以 一 種 救 世 主 的 姿 態 自 居 的, 缺 乏 真 正 的 平 民 意 識 是 其 致 命 缺 陷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近 代 變 革 認 為 清 末 小 說 家 比 古 代 小 說 家 更 注 重 小 說 的 結 構, 把 小 說 結 構 看 成 是 布 局 筆 法, 嘗 試 作 出 新 探 索 然 模 仿 多, 創 造 少 李 伯 元 的 官 場 現 形 記 文 明 小 史 借 用 了 儒 林 外 史 的 小 說 結 構 吳 趼 人 的 二 十 年 目 覩 之 怪 現 狀 對 儒 林 外 史 小 說 結 構 作 了 改 進, 曾 樸 的 孽 海 花 又 作 了 進 一 步 的 改 進, 無 論 是 長 篇 小 說 還 是 短 篇 小 說 都 出 現 了 形 式 上 的 變 化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敘 述 中 西 小 說 發 展, 結 構 之 變 化, 並 舉 諸 多 實 例 說 明 8 The Anatomy of Critictsm, 普 林 斯 頓 大 學 出 版 社,1973, 三 版 9 黃 永 林, 中 西 通 俗 小 說 比 較 研 究,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上 海 : 華 東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18 4
12 如 西 班 牙 佚 名 氏 的 柯 美 思 河 的 小 拉 撒 路 啟 開 了 流 浪 漢 小 說 的 河 閘 流 到 菲 爾 丁 斯 摩 萊 特 發 展 為 情 節 小 說 ; 孟 德 斯 鳩 的 波 斯 人 信 札 打 開 了 小 說 與 哲 學 的 通 道, 出 現 伏 爾 泰 的 老 實 人 等 哲 理 小 說 ; 小 說 先 有 敘 述 再 有 描 寫, 然 後 是 議 論 和 抒 情 他 亦 比 較 中 西 之 差 異 : 與 歐 洲 強 調 與 現 實 世 界 的 聯 繫,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較 多 地 卻 是 從 增 強 作 品 意 蘊 的 角 度 來 利 用 外 部 時 間 紅 樓 夢 開 篇 敘 石 頭 記 來 歷, 第 一 件 就 是 敘 其 無 朝 代 年 紀 可 考 對 於 視 點 之 轉 移 則 有 其 心 得, 包 括 主 要 視 點 與 輔 助 視 點 之 配 合 結 尾 之 視 點 還 原 等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分 藝 術 誇 張 為 四 個 層 次, 並 提 出 其 藝 術 批 評 觀 點 : 與 表 意 兩 類 小 說 各 有 所 長, 互 異 互 補, 作 家 根 據 自 己 的 條 件 和 興 趣 而 有 所 側 重, 論 者 卻 不 可 單 憑 個 人 好 惡 定 其 高 下 兩 者 藝 術 品 格 不 同, 批 評 的 藝 術 標 準 也 不 能 一 樣, 否 則 就 會 以 此 之 長, 較 彼 之 短, 以 偏 概 全, 對 某 一 品 類 妄 加 褒 貶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言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之 描 寫 演 進 大 勢, 在 文 言 則 唐 傳 奇 為 一 巨 變, 至 聊 齋 而 集 其 大 成 白 話 短 編 小 說, 則 至 三 言 而 達 於 極 致 白 話 長 篇 小 說, 三 國 水 滸 西 遊 為 一 階 段 ; 到 金 瓶 梅 變 得 更 委 曲 細 膩, 儒 林 外 史 紅 樓 夢 則 達 於 化 境 ; 至 晚 清 小 說, 則 在 心 理 景 物 等 方 面 的 描 寫, 在 不 同 的 書 中 有 不 同 的 突 破 與 發 展 如 孽 海 花 之 心 理 描 寫, 老 殘 遊 記 之 景 物 描 寫 與 音 樂 描 寫 等 等 11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認 為 譴 責 小 說 家 並 不 缺 乏 文 學 的 技 術, 而 作 品 整 體 構 思 未 臻 精 美 或 某 些 局 部 缺 乏 錘 煉, 報 刊 連 載 之 需, 參 與 社 會 改 革 的 急 迫 是 為 主 因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則 指 出 晚 清 處 於 亡 國 即 在 旦 夕 的 時 期, 小 說 家 改 變 補 正 史 之 不 足 的 觀 念, 認 為 救 亡 圖 存 必 使 愛 國 思 想 普 及 於 最 大 多 數 國 民 而 後 可, 以 小 說 為 救 亡 圖 存 的 武 器, 用 政 治 的 眼 光 來 尋 找 創 作 素 材, 收 集 並 描 寫 當 時 社 會 新 近 發 生 的 事 實 讀 者 能 夠 通 過 閱 讀 小 說 而 了 解 到 當 前 社 會 所 發 生 的 事 件, 及 其 與 國 計 民 生 的 休 戚 關 係 對 小 說 婦 女 問 題 之 記 述, 亦 認 為 有 其 生 活 依 據 ; 而 晚 清 小 說 吸 取 了 古 代 小 說 心 理 描 寫 技 巧, 又 借 鑒 了 西 方 小 說 的 藝 術 技 巧, 兼 收 並 蓄, 形 成 了 不 同 於 前 輩 的 特 點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對 四 大 小 說 之 成 就 較 持 肯 定 態 度, 尤 其 結 合 作 家 生 平 與 作 品 言 其 特 色, 清 楚 而 具 體 劉 良 明 等, 近 代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流 派 研 究 由 小 說 本 身 之 評 點 自 敘 等 資 料, 分 析 其 理 論 主 張 認 為 劉 鶚 為 老 殘 遊 記 感 時 傷 世, 道 出 了 劉 鶚 創 作 老 殘 遊 記 的 動 機, 歷 來 都 引 起 研 究 者 的 重 視, 胡 適 與 阿 英 據 闡 明 作 者 的 思 想 見 解, 夏 志 清 以 此 將 作 者 擬 於 杜 甫, 可 見 其 價 值 之 重 要 康 來 新 晚 清 小 說 理 論 研 究 運 用 晚 清 七 十 餘 年 間, 有 關 小 說 評 點 序 跋 筆 記 專 論 叢 話 與 譯 介 等 資 料 探 析 晚 清 小 說 理 論 認 為 白 居 易 文 章 合 為 時 而 著, 歌 詩 合 為 事 而 作, 可 詮 釋 晚 清 小 說 發 展 之 主 要 導 向 知 識 份 子 宣 揚 小 說 的 教 化 功 能, 梁 啟 超 小 說 為 文 學 之 最 上 乘 也, 王 國 維 黃 摩 西 徐 念 慈 以 美 學 態 度 予 以 肯 定, 使 得 小 說 的 提 昇 具 有 真 實 之 意 義 而 評 點 之 學 注 重 作 品 章 法 形 構, 被 認 為 與 西 方 形 構 主 義 的 新 批 評 類 似 ; 形 構 批 評 集 中 於 作 品 中 的 字 質 研 究, 具 體 11 參 見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高 雄 : 麗 文 出 版 社, 頁 235 5
13 使 用 歸 納 法, 視 文 學 作 品 為 一 完 整 的 有 機 體, 對 作 品 內 成 分 不 孤 立 考 慮 李 瑞 騰 晚 清 文 學 思 想 論 分 述 章 炳 麟 王 國 維 劉 師 培 之 文 學 思 想, 以 之 為 古 文 學 之 總 結 ; 而 新 文 學 論 及 小 說 界 革 新 與 白 話 文 運 動, 言 其 意 義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指 出 晚 清 小 說 在 敘 事 有 所 轉 變, 然 敘 事 發 展 仍 未 成 功 乃 因 作 者 矛 盾 心 態 12, 並 且 忙 於 講 故 事 發 議 論 忽 略 對 小 說 藝 術 個 性 的 追 求 形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更 指 出 晚 清 小 說 病 在 其 對 社 會 現 實 的 膚 淺 認 知, 從 而 影 響 到 了 它 的 藝 術 成 績 由 其 謔 仿 之 寫 作 方 式, 形 成 醜 怪 美 學, 在 敘 事 上 比 照 西 方 的 浮 泛 模 仿 並 未 能 造 成 真 正 革 命 性 的 改 變 Milen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收 於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對 晚 清 小 說 組 織 鬆 懈 之 評, 提 出 Semanov 將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結 構 章 法 比 喻 成 一 條 鎖 鏈, 鐵 絲 ( 即 中 心 人 物 ) 交 織 纏 錯, 以 增 強 其 力 量 之 說, 並 透 過 聯 綴 (stringing) 的 類 型 原 則 以 及 語 意 分 析 (semantic analysis), 說 明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三 個 情 節 結 構 型 式 她 依 照 捷 克 結 構 主 義 學 家 Jan Mukarosvsky 的 說 法,Slovskij 對 於 情 節 結 構 的 形 式 (formal) 概 念, 認 為 應 再 配 合 其 語 意 組 織, 予 以 考 慮 補 充, 從 聯 綴 式 情 節 的 事 件, 判 斷 它 們 在 意 義 上 是 否 具 有 共 通 性, 而 決 定 其 結 構, 於 是 有 不 同 之 收 穫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從 晚 清 新 小 說 家 對 小 說 的 預 設 目 標 加 以 考 察, 認 為 辭 氣 浮 露 摭 拾 話 柄 的 缺 陷, 是 作 家 追 求 的 非 藝 術 化 之 結 果 特 別 推 崇 曾 樸 孽 海 花 在 結 構 上 的 成 就, 在 章 回 體 制 之 內, 實 驗 了 超 越 章 回 的 時 空 轉 換 立 體 敘 述 13 二 研 究 方 向 與 預 期 成 果 以 往 之 研 究, 不 論 是 直 接 論 其 戰 爭 政 治 變 遷 或 由 其 時 代 新 舊 過 渡 探 究 敘 事 之 改 變, 都 與 晚 清 之 時 代 背 景 相 關 ; 時 代 背 景 確 有 其 重 要 性 晚 清 適 居 古 典 與 現 代 之 交 會, 本 就 具 備 客 觀 條 件 之 豐 富 性, 可 以 提 供 諸 多 研 究 資 材 ; 因 此, 時 代 背 景 自 有 其 重 要 性 不 過, 在 此 一 尚 甚 為 稀 疏 之 論 域 網, 明 顯 欠 缺 主 體 意 識 之 研 究 在 晚 清, 小 說 有 一 項 極 重 要 之 發 展, 即 是 梁 啟 超 之 小 說 界 革 命 梁 氏 之 主 張 中, 將 小 說 之 價 值 以 及 小 說 家 之 地 位 推 上 高 峰 小 說 之 著 作 有 其 特 殊 目 的, 小 說 家 之 寫 作, 亦 有 其 特 殊 使 命, 此 一 重 要 之 著 作 元 素, 必 然 對 作 品 產 生 重 要 之 影 響, 並 由 此 形 成 晚 清 小 說 之 特 色 相 對 於 時 代 背 景 之 為 外 在 客 觀, 作 家 主 體 意 識 則 為 主 觀 之 內 在 ; 若 想 全 面 而 深 入 地 認 識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此 項 元 素 至 為 關 鍵, 不 宜 或 缺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臺 北 : 久 大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73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269 6
14 因 此, 本 文 的 研 究 路 徑, 乃 在 原 先 著 重 外 在 客 觀 之 研 究 論 域, 另 由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出 發, 由 內 而 外, 裡 應 外 合, 雙 管 兼 下, 進 而 一 步 步 開 疆 闢 土, 擴 張 領 域, 深 入 探 究 換 言 之, 本 文 之 研 究 主 軸 為 作 家 之 著 述 意 識, 確 立 此 一 著 述 意 識, 穿 越 原 有 論 域 網, 縱 橫 交 織 出 更 為 嚴 密 全 面 之 研 究 網 絡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梁 氏 自 道 乃 取 法 西 洋, 論 者 卻 又 有 梁 氏 誤 解 西 方 以 致 過 份 誇 大 小 說 功 能 之 論, 宜 加 以 釐 清 其 次, 時 代 背 景 為 研 究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至 為 重 要 之 一 環, 前 此 或 言 戰 爭 或 論 政 治 社 會, 各 有 所 重 ; 本 文 一 則 將 文 化 因 素 納 入, 使 時 代 背 景 具 備 全 面 性 ; 二 則 加 強 小 說 與 時 代 背 景 之 連 繫, 對 小 說 內 容 再 做 勘 察, 並 以 此 重 新 審 視 晚 清 之 時 代 背 景 由 著 述 意 識 與 時 代 背 景 兩 大 光 束 交 會 所 形 成 之 視 角, 當 更 為 明 亮 有 力 ; 以 此 縱 觀 橫 覽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期 有 更 為 清 晰 而 全 面 之 認 識 作 品 形 式 研 究 上, 除 對 敘 事 修 辭 之 再 審 視, 並 擴 及 至 結 構 至 於 作 品 之 內 容 思 想, 則 因 著 述 意 識 之 納 入, 而 可 以 一 併 做 更 深 入 之 審 視 再 者, 梁 氏 小 說 革 命 之 主 張 中, 有 一 重 要 元 素 乃 是 讀 者 由 著 述 意 識 言, 讀 者 是 作 者 設 定 之 對 象 ; 就 時 代 背 景 言, 晚 清 進 步 之 傳 播 媒 體 又 使 讀 者 作 者 之 互 動 極 為 頻 繁, 這 亦 一 定 程 度 地 對 小 說 產 生 影 響 ; 是 一 條 值 得 期 待 的 研 究 新 徑 最 後, 具 有 強 烈 著 述 意 識 之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必 然 具 備 相 當 程 度 之 文 學 思 想 此 一 思 想 性 與 其 文 學 性 關 連 如 何? 這 又 是 另 外 一 條 值 得 一 探 之 新 論 徑 總 而 言 之, 由 著 述 意 識 出 發, 與 時 代 背 景 雙 管 齊 發 之 研 究 方 向, 是 在 以 求 其 全 面 再 求 其 深 入 的 研 究 策 略 上, 所 做 的 新 嘗 試 ; 其 目 標, 正 在 努 力 挖 掘 耙 梳 以 顯 現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更 清 楚 而 正 確 之 全 貌, 期 使 此 一 研 究 論 域 更 為 周 密 三 本 文 架 構 本 文 由 著 述 意 識 出 發, 並 以 之 為 主 軸, 與 時 代 背 景 十 字 交 叉 內 外 呼 應, 因 而 形 成 本 文 論 述 之 基 本 架 構 茲 介 紹 如 下 : 本 文 首 章 為 緒 論 介 紹 研 究 範 圍 與 概 況, 研 究 方 向 與 期 許, 更 點 出 本 文 之 基 本 架 構 第 貳 章 為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一 由 其 歷 時 發 展, 二 由 其 共 時 特 色, 三 則 聚 焦 於 四 大 小 說 而 分 論 之 第 參 章 為 時 代 背 景 兵 分 三 路, 由 晚 清 外 患 晚 清 政 治 與 晚 清 文 化, 構 現 晚 清 之 背 景, 一 則 觀 察 此 三 者 對 著 述 意 識 之 激 化, 二 則 檢 視 小 說 與 時 代 背 景 之 關 連 第 肆 章 為 四 大 小 說 之 敘 事 結 構 乃 在 較 全 面 之 視 角 下, 重 新 審 視 小 說 之 形 式 結 構 ; 包 括 其 舊 有 之 章 回 形 式, 轉 變 之 新 痕 跡, 以 及 整 體 結 構 等 第 伍 章 亦 為 敘 事 結 構, 基 本 上 是 前 章 之 補 充 由 敘 事 之 人 稱 全 知 限 知 至 7
15 於 小 說 中 之 時 空 推 移, 最 後 及 於 小 說 之 修 辭 第 陸 章 則 為 四 大 小 說 之 讀 者 與 人 物 就 敘 事 言, 人 物 可 視 為 其 中 之 一 部 份 ; 就 著 述 意 識 言, 讀 者 是 作 者 設 定 之 目 標 而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讀 者 與 人 物, 其 關 係 又 十 分 密 切, 因 此, 沿 論 述 脈 絡 排 定 於 結 構 敘 事 二 章 之 後, 續 做 討 論 第 柒 章 為 四 大 小 說 之 文 學 與 思 想 作 為 啟 蒙 教 育 之 所 資 的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其 思 想 性, 與 敘 事 脩 辭 之 文 學 性 密 切 相 關 而 由 著 述 意 識 為 主 軸, 一 脈 而 下 之 論 述, 亦 以 此 為 終 點, 以 收 首 尾 呼 應 之 效 第 捌 章 則 根 據 以 上 數 章 之 論 述, 做 成 總 體 之 結 論 8
16 第 貳 章 中 有 所 承 取 法 乎 外 -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文 學 是 作 者 情 感 思 想 的 表 現, 作 者 的 著 述 意 識, 包 括 動 機 心 理 目 的, 對 於 作 品 在 不 論 是 內 容 形 式 之 特 徵 或 整 體 風 格 的 呈 現 上, 都 有 極 大 的 影 響 新 批 評 有 專 論 作 品 而 將 作 者 置 之 不 論 者, 認 為 可 以 更 自 由 開 闊 發 掘 作 品 的 種 種 內 涵, 進 行 更 多 討 論 實 則, 專 就 作 品 的 分 析 研 究 與 兼 顧 作 者 的 綜 合 探 究, 並 不 一 定 就 成 乖 違 ; 不 同 視 角, 取 材 差 異, 方 法 迥 殊, 或 彌 補 彼 此 之 不 足, 或 有 相 得 益 彰 之 效, 正 能 豐 富 學 術 論 域, 深 化 研 究 層 次 就 中 國 傳 統 小 說 言, 其 作 者 之 於 作 品, 關 係 極 其 密 切 換 言 之, 探 究 作 者 此 一 因 素 對 於 作 品 的 影 響, 有 其 不 可 忽 略 之 必 要 性 而 就 中 國 傳 統 小 說 而 言, 作 者 之 於 小 說 所 造 成 最 大 之 影 響, 形 成 最 大 之 特 徵, 就 在 於 作 者 之 著 述 意 識 為 何 而 作? 決 定 作 品 的 諸 多 特 徵 來 自 作 者 意 識 中 為 何 而 作 的 呼 聲, 轉 成 作 品 隱 約 可 辨 的 回 響, 在 中 國 傳 統 小 說 著 述 的 歷 史 之 河, 形 成 一 縷 綿 細 幽 微 卻 柔 韌 不 絕 的 旋 律 中 國 傳 統 小 說 的 著 述 源 遠 流 長, 不 同 時 代, 不 同 文 學 進 程, 出 現 各 具 面 目, 情 思 文 采 殊 異 的 作 家, 就 作 者 著 述 意 識 而 言, 各 有 不 同 因 由, 亦 同 有 相 似 基 調 ; 至 於 晚 清 之 際, 最 廣 為 人 知 者, 當 推 在 政 治 上 被 視 為 洪 水 猛 獸 的 康 梁 黨 成 員 梁 啟 超 的 小 說 界 革 命 本 章 聚 焦 於 晚 清, 就 其 時 整 體 小 說 著 述 意 識 作 一 探 究 外, 更 回 溯 其 遠 源 近 流, 由 此 縱 橫 交 會 以 見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意 識 之 立 體 面 貌, 並 且 進 一 步 論 述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第 一 節 中 有 所 承 : 著 述 意 識 之 傳 統 承 遞 小 說 寫 作 若 就 著 述 意 識 論, 可 以 遠 及 上 古 之 時 從 周 代 采 詩 問 謗 起, 風 謠 傳 說 之 作 即 粗 備 規 模, 如 果 探 究 其 創 作 因 由, 則 是 記 述 民 情, 誦 諫 於 朝, 達 於 天 聽 這 種 佐 君 治 國, 參 贊 化 育 的 神 聖 使 命 感, 由 此 一 路 蜿 蜒 而 進, 歷 漢 魏 唐 宋 而 不 衰 一 上 古 採 集 風 謠 傳 說 以 聞 於 天 子 - 風 謠 傳 說 的 採 集 自 周 代 起 即 有 專 門 負 責 之 人 員 禮 記. 王 制 及 春 秋 公 羊 傳 均 見 記 載 : 9
17 天 子 五 年 一 巡 守,------, 命 大 師 陳 詩, 以 觀 民 風 1 男 年 六 十 女 年 五 十 無 子 者, 官 衣 食 之, 使 之 民 間 求 詩, 鄉 移 於 邑, 邑 移 於 國, 國 以 聞 於 天 子 2 選 擇 適 宜 擔 任 採 集 之 對 象, 並 有 一 定 之 傳 遞 進 程, 可 見 其 施 行 之 固 定 性 ; 而 後 世 作 品 所 呈 現 之 採 集 數 量 與 採 集 範 圍, 又 可 想 見 其 規 模 此 時 與 采 詩 同 時 進 行 的 正 是 街 頭 巷 尾 市 井 市 集 的 民 間 傳 說 吾 聞 古 之 言 : 王 者 德 政 既 成, 又 聽 於 民, 於 是 乎 使 工 瞽 誦 諫 於 朝, 在 列 者 獻 詩, 使 勿 兜, 風 聽 臚 言 於 市, 辨 祆 祥 於 謠, 考 百 事 於 朝, 問 謗 譽 於 路, 有 邪 而 正 之, 盡 戒 之 術 也 3 風 聽 臚 言 於 市 是 採 集 街 頭 巷 尾 的 傳 說, 問 謗 譽 於 路 則 是 詢 問 民 間 關 於 生 活 日 常 的 議 論 感 受, 以 明 施 政 得 失 漢 代 儒 者 對 此 情 形 有 較 詳 細 的 解 釋 : 古 者 聖 王 之 制 : 史 在 前 書 過, 工 誦 箴 諫, 瞽 訟 詩 諫, 公 卿 比 諫, 士 傳 言 諫 過, 庶 人 謗 於 道, 商 旅 議 於 市, 然 後 君 得 聞 其 過 失 也 4 士 是 受 過 教 育 的 知 識 份 子, 雖 然 地 位 未 及 公 卿, 但 憑 著 為 庶 人 商 旅 等 農 商 百 姓 傳 言 的 工 作, 等 同 於 扮 演 為 民 喉 舌 的 職 份, 間 接 參 與 政 事, 以 收 匡 正 之 效 這 職 份 較 之 公 卿 或 正 史 之 官 確 有 差 別 班 固, 漢 書. 藝 文 志 : 小 說 家 者 流, 蓋 出 於 稗 官, 街 談 巷 語, 道 聽 途 說 者 之 所 造 也 孔 子 曰 : 雖 小 道 必 有 可 觀 焉 ; 致 遠 恐 泥, 是 以 君 子 弗 為 也 然 亦 弗 滅 也 閭 里 小 知 者 之 所 及, 亦 使 綴 而 不 忘 ; 如 或 一 言 可 采, 此 亦 芻 蕘 狂 夫 之 議 也 其 下 注 云 : 如 淳 曰 : --- 細 米 為 稗 ; 街 談 巷 說 其 細 碎 之 言 也 王 者 欲 知 閭 巷 風 俗, 故 立 稗 官, 使 稱 說 之 5 1 禮 記. 王 制 見 清. 阮 元 十 三 經 注 疏 第 四 冊, 頁 清 嘉 慶 二 十 年 宋 刊 本, 清. 阮 元 用 文 選 樓 藏 本 校 勘, 宏 業 書 局 據 國 防 研 究 院 圖 書 館 藏 書 影 印 2 春 秋 公 羊 傳 宣 公 十 五 年 何 休 注 見 清. 阮 元 十 三 經 注 疏, 頁 4962 宏 業 書 局 印 行 3 國 語. 晉 語 ( 六 ), 韋 昭 注 : 風, 采 也 ; 臚, 傳 也 台 北 : 九 思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漢. 賈 山 至 言 見 蔣 凡 編, 古 代 十 大 散 文 流 派 第 一 卷 之 秦 論 辯 文, 頁 長 沙 : 湖 南 文 藝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5 以 上 二 則 引 文 見 班 固, 漢 書. 藝 文 志, 頁 0873 唐. 顏 師 古 注, 清. 王 先 謙 補 注, 台 北 : 新 文 10
18 除 了 細 小 瑣 碎 之 義, 對 於 稗 官 的 解 釋 學 者 另 從 與 正 史 的 區 別 點 明 其 取 義 所 在 : 稗 官 非 細 米 之 義 ; 野 史 小 說 異 於 正 史, 猶 野 生 之 稗, 別 於 禾, 故 謂 之 稗 官 6 稗 官 傳 說 之 別 於 正 史, 就 在 於 來 自 於 民 間, 亦 即 封 建 下 層 的 直 接 反 映, 不 同 於 史 官 因 應 朝 廷 官 修 而 有 所 篩 選, 故 可 及 於 正 史 之 所 不 能 及 而 補 其 所 不 足, 其 間 或 有 怪 力 亂 雜 而 有 失 雅 正 者, 故 別 名 為 稗, 以 言 其 卑 小 然 而 對 於 知 識 份 子 而 言, 採 集 傳 言 乃 是 參 贊 政 治, 自 我 實 現 的 一 種 肯 定 ; 班 固 所 引 必 有 可 觀 的 評 價, 見 於 孔 門 四 科 中 以 文 學 著 稱 的 子 夏 : 子 夏 曰 : 雖 小 道, 必 有 可 觀 者 焉, 致 遠 恐 泥, 是 以 君 子 不 為 也 7 孔 門 對 於 閭 里 傳 說 中 非 屬 雅 正 的 那 一 部 份 向 來 並 不 肯 定 : 子 不 語 怪 力 亂 神 8 子 曰 : 素 隱 行 怪, 後 世 有 述 焉, 吾 弗 為 之 矣 9 此 外, 儒 家 中 荀 子 與 道 家 之 莊 子, 亦 從 小 大 之 別 而 有 貶 抑 之 意 : 故 智 者 論 道 而 已 矣, 小 家 珍 說 之 所 願 皆 衰 矣 10 飾 小 說 以 干 縣 令, 其 於 大 達 亦 遠 矣 11 荀 子 認 為 論 禮 義 以 使 身 修 國 治 之 道, 遠 較 小 說 為 正 為 大 ; 莊 子 則 指 出 小 說 瑣 屑 之 言 與 逍 遙 大 達 之 長 遠 差 距 然 而 就 雖 小 道, 必 有 可 觀 言, 正 是 做 為 人 民 喉 舌 正 史 分 工, 以 補 正 史 之 不 足 的 諷 諫 之 功, 使 其 雖 小 而 不 可 缺, 即 使 瑣 碎 亦 有 可 觀 雖 則 持 正 史 大 道 觀 點 的 史 家 思 想 家 對 於 細 小 瑣 碎 之 言 的 野 史 小 說, 有 此 對 照 下 的 高 低 不 同 評 價, 然 而 蒐 羅 閭 里 風 俗, 記 述 街 議 巷 說, 傳 聞 於 上, 以 明 得 失, 確 是 知 識 份 子 服 務 社 會, 有 助 治 道 的 另 一 種 選 擇 而 當 其 述 作 之 際, 胸 襟 所 懷, 是 身 為 傳 言 諫 過 之 士 的 共 同 意 識, 分 責 所 在, 則 是 君 子 受 命 於 朝, 肩 負 匡 濟 之 任 的 使 命 之 感 豐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6 清. 段 玉 裁 注, 徐 灝 箋, 說 文 解 字 注 箋, 廣 文 書 局, 頁 論 語. 子 張 見 清. 阮 元 十 三 經 注 疏, 頁 5499 宏 業 書 局 印 行 8 論 語. 述 而 見 清. 阮 元 十 三 經 注 疏, 頁 5391 宏 業 書 局 印 行 9 禮 記. 中 庸 第 三 十 一 見 清. 阮 元 十 三 經 注 疏, 頁 3527 宏 業 書 局 印 行 10 荀 子. 正 名 見 李 滌 生, 荀 子 集 釋, 頁 530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月, 二 版 11 莊 子. 雜 篇. 外 物 見 黃 錦 鈜 注 譯 莊 子 讀 本, 頁 370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一 版 11
19 周 代 之 後, 雖 未 專 門 設 職 以 採 集 風 謠 傳 說, 然 而 小 說 著 述 以 參 治 道 的 寫 作 意 識 卻 承 遞 而 下, 對 象 則 由 天 子 君 王 擴 大 到 一 般 觀 讀 之 人, 而 其 參 贊 治 道 可 觀 可 取 之 優 點 亦 由 治 國 而 及 於 修 齊 之 功 : 小 說 家 合 叢 殘 小 語, 近 取 譬 論, 以 作 短 書, 治 身 理 家, 有 可 觀 之 辭 12 此 後, 魏 晉 志 人 志 怪 是 小 說 著 述 的 一 新 里 程 碑, 其 沿 前 代 而 續 有 發 展 者, 則 在 於 承 肯 定 可 觀 之 觀 點 而 衍 生 的 真 實 之 強 調 與 勸 懲 之 功 二 魏 晉 志 怪 強 調 真 實 明 神 道 不 誣 迨 及 魏 晉, 對 於 小 說 著 述 意 義 之 肯 定 可 以 曹 植 為 代 表 : 夫 街 談 巷 說, 必 有 可 採, 擊 轅 之 歌, 有 應 風 雅, 匹 夫 之 思, 未 易 輕 棄 也 13 曹 植 正 是 基 於 上 古 風 謠 傳 說 之 採 集, 因 此, 將 小 說 著 述 之 重 要 性 與 國 風 並 列 至 於 魏 晉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承 於 傳 說 採 集 而 有 進 展 者, 則 是 勸 懲 之 功 與 真 實 的 強 調 關 於 真 實 性 的 強 調, 學 者 指 出 它 實 錄 的 著 述 特 徵 : 魏 晉 南 北 朝 的 志 怪 小 說 和 志 人 小 說, 並 不 是 文 學 意 義 的 小 說, 它 們 只 是 文 學 14 意 義 的 小 說 的 胚 胎 形 態, 它 們 是 屬 於 子 部 或 史 部 的 一 類 文 體 小 說 與 史 乘 之 不 同, 主 要 在 虛 構 魏 晉 南 北 朝 志 怪 小 說 含 有 宗 教 目 的, 其 寫 作 原 則 卻 是 實 錄, 正 因 為 它 們 堅 持 實 錄 原 則, 它 們 才 被 目 錄 學 家 劃 歸 在 史 部 或 子 部 15 不 論 志 人 志 怪, 其 特 徵 在 志, 志 即 記 錄, 此 記 錄 是 真 實 記 錄 學 者 清 楚 指 出 其 實 錄 原 則, 雖 另 以 其 時 小 說 寫 作 尚 未 成 熟 的 胚 胎 說 作 為 解 釋, 但 究 柢 追 根, 真 實 性 的 意 義, 真 實 性 的 強 調, 才 是 癥 結 所 在 郭 璞 注 山 海 經 序 : 12 見 梁. 蕭 統 昭 明 文 選 卷 三 十 一 李 善 注 引 漢, 桓 譚, 新 論 台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月, 十 二 版 13 曹 植,< 與 楊 德 祖 書 > 見 梁. 蕭 統, 昭 明 文 選 卷 四 十 二, 頁 石 昌 渝 小 說 源 流 論, 頁 7 北 京 : 三 聯 書 店,1994. 月, 一 版 15 石 昌 渝 小 說 源 流 論, 頁
20 世 之 覽 山 海 經 者, 皆 以 其 閎 誕 迂 誇, 多 奇 怪 俶 儻 之 言, 莫 不 疑 焉 16 魏 晉 志 怪 正 是 上 承 山 海 經 而 有 所 發 展, 對 於 山 海 經 記 述 內 容 為 真 屬 實 的 強 調, 即 是 對 小 說 著 述 真 實 的 強 調 葛 洪 甚 至 在 神 仙 傳. 自 序 中 強 調 所 記 神 仙 事 跡 皆 屬 真 實 : 予 著 內 篇, 論 神 仙 之 事, 凡 二 十 卷 弟 子 滕 升 問 曰 : 先 生 云 仙 化 可 得, 不 死 可 學, 古 之 得 仙 者, 豈 有 其 人 乎? 予 答 曰 : 秦 大 夫 阮 倉 所 記, 有 數 百 人, 劉 向 所 撰 又 七 十 餘 人 然 神 仙 幽 隱, 與 世 異 流, 世 之 所 聞 者, 猶 千 不 得 一 者 也 今 予 復 鈔 集 古 之 仙 者 見 於 仙 經 服 食 方 及 百 家 之 書 先 師 之 說 耆 儒 所 論, 以 為 十 卷, 以 傳 知 真 識 遠 之 士 換 言 之, 葛 洪 不 但 強 調 成 仙 是 真, 而 且 成 仙 者 眾, 唯 知 真 識 遠 之 士 才 能 知 而 信 之 對 此 真 實 的 強 調, 魯 迅 就 晉 時 情 況 作 一 設 想 說 明 : 中 國 本 信 巫, 秦 漢 以 來, 神 仙 之 說 盛 行, 漢 末 又 大 暢 巫 風, 而 鬼 道 愈 熾 ; 會 小 乘 佛 教 亦 入 中 土, 漸 見 流 傳 凡 此, 皆 張 皇 鬼 神, 稱 道 靈 異, 故 自 晉 迄 隋, 特 多 鬼 神 志 怪 之 書 其 書 有 出 於 文 人 者, 有 出 於 教 徒 者 文 人 之 作, 雖 非 如 釋 道 二 家, 意 在 自 神 其 教, 然 亦 非 有 意 為 小 說, 蓋 當 時 以 為 幽 冥 雖 殊 途, 而 人 鬼 乃 皆 實 有, 故 其 敘 述 異 事, 與 記 載 人 間 常 事, 自 視 固 無 誠 妄 之 別 矣 17 志 怪 小 說 記 述 為 真 屬 實 的 強 調, 除 魯 迅 所 言 人 們 在 當 時 環 境 思 想 氛 圍 下 自 然 以 神 鬼 為 真 實 外, 其 實 更 是 出 於 對 於 小 說 記 述 是 否 屬 實 之 質 疑 的 回 應 葛 洪 弟 子 滕 升 對 於 神 仙 事 跡 記 述 真 實 與 否 的 質 疑, 葛 洪 對 此 質 疑 的 鄭 重 回 應, 正 顯 示 小 說 記 述 之 真 實 性 之 於 小 說 價 值 的 重 要 性 而 此 種 真 實 性 的 強 調, 則 來 自 於 記 述 街 頭 巷 尾 傳 說, 以 補 正 史 不 足 的 稗 史 意 義, 稗 官 小 說 之 重 要 性, 正 來 自 於 街 頭 巷 尾 傳 說 的 真 實 記 述, 也 就 是 民 俗 民 情 的 實 際 反 映 ; 故 志 怪 小 說 記 述 時 真 實 的 標 準, 隱 隱 然 內 含 上 古 徵 實 於 民 的 採 集 記 述 標 準, 而 非 僅 就 其 事 理 荒 誕 或 合 理 與 否 的 判 別 標 準 郭 璞 的 述 作 意 識 在 他 編 著 西 京 雜 記 時, 有 更 清 楚 的 表 示 : 今 抄 出 二 卷, 名 曰 西 京 雜 記, 以 裨 漢 書 之 闕 18 編 述 西 京 雜 記 意 在 補 正 史 之 不 足, 其 為 正 史 所 不 取 而 正 可 補 正 史 之 不 足 者, 正 16 郭 璞 強 調 山 海 經 記 述 內 容 的 真 實 性, 他 除 了 以 穆 王 有 關 西 王 母 與 穆 王 的 故 事 與 左 傳 所 載 相 符 外, 又 引 漢 代 劉 歆 < 上 山 海 經 表 > 提 及 劉 向 東 方 朔 能 辨 識 書 中 所 載 異 人 ( 貳 負 之 人 ) 怪 鳥 ( 畢 方 之 鳥 ) 以 為 證 明 17 魯 迅,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六 朝 之 鬼 神 志 怪 書 頁 39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1997 年 11 月, 一 版 18 葛 洪, 西 京 雜 記. 跋 葛 洪 稱 劉 歆 曾 著 漢 書 一 百 卷, 班 固 所 著 漢 書 相 關 者 悉 取 之, 僅 此 二 萬 餘 言 未 取, 葛 洪 編 成 西 京 雜 記 ; 隋 書. 經 籍 志 後 將 此 書 歸 入 史 部 舊 事 篇 至 於 劉 歆 漢 書 之 作, 除 葛 洪 之 言, 未 見 其 他 佐 證 13
21 在 其 雖 雜 而 有 聞 見 根 據 之 實 ; 換 言 之, 聞 見 記 述 之 實, 才 能 補 正 史 之 不 足, 真 實 性 連 繫 著 補 足 正 史 裨 益 治 道 的 崇 高 意 義, 這 才 是 著 述 作 者 著 意 之 處 至 於 干 寶 搜 神 記 允 推 為 東 晉 之 代 表 作, 全 書 四 百 五 十 條, 所 記 雖 皆 神 怪 靈 異, 其 中 實 深 寓 勸 懲 之 功 搜 神 記 雖 然 渲 染 鬼 道, 頗 多 恐 怖 驚 慄 之 作, 但 通 過 一 些 因 果 報 應 的 篇 什, 他 宣 揚 了 懲 惡 揚 善 的 觀 點, 有 一 定 的 勸 戒 警 世 的 作 用 裏 面 的 鬼 神 觀 點, 不 再 僅 具 迷 信 獵 奇 成 分, 反 而 倒 起 了 積 極 的 作 用 尤 其 是 其 中 的 一 些 篇 章, 雖 為 志 怪, 實 際 是 直 面 現 實 揭 露 弊 端, 反 抗 惡 吏 藐 視 鬼 神 之 作 19 干 寶 本 身 即 是 一 名 史 官, 他 是 東 晉 元 帝 時 人, 以 著 作 郎 領 修 國 史, 著 有 晉 紀 修 史 之 餘, 又 撰 述 搜 神 記, 晉 書. 干 寶 傳 20 : 撰 集 古 今 神 祇 靈 異 人 物 變 化 以 明 神 道 之 不 誣 使 讀 者 遊 心 寓 目, 而 其 采 訪 近 世 之 事 之 材 料 來 源 則 可 視 為 當 代 的 稗 官 野 史 干 寶 一 手 包 辦 了 正 史 與 傳 言 的 寫 作, 其 撰 述 原 則 亦 是 集 錄 聞 見 傳 說 之 實 以 達 成 明 神 道 之 不 誣 的 勸 懲 之 意 搜 神 記 序 中 所 提 及 的 遊 心 寓 目, 則 可 視 為 達 成 明 神 道 之 不 誣 的 勸 懲 之 意 的 策 略, 目 的 在 吸 引 讀 者 的 注 意 力, 以 竟 潛 移 默 化 勸 善 懲 惡 治 身 理 家 良 善 風 俗 之 功 ; 而 此 勸 懲 之 功 亦 由 諷 諫 以 裨 益 治 道 發 展 而 來, 可 視 為 裨 益 治 道 之 一 端 真 實 性 史 書 意 識 勸 懲 之 功 在 晉 代 有 一 緊 密 而 有 趣 的 特 殊 關 連 三 唐 代 傳 奇 有 意 為 之 以 勸 懲 - 中 國 小 說, 作 者 的 著 述 意 識, 到 唐 代 出 現 了 有 意 為 之 的 新 里 程 碑 小 說 亦 如 詩, 至 唐 代 而 一 變, 雖 尚 不 離 於 搜 奇 記 逸, 然 敘 述 宛 轉, 文 辭 華 豔, 與 六 朝 之 粗 陳 梗 概 者 較, 演 進 之 跡 甚 明, 而 尤 顯 者 乃 在 是 時 則 始 有 意 為 小 說 21 由 於 許 多 一 流 文 士 的 作 意 為 小 說 使 唐 人 傳 奇 成 為 我 國 最 早 以 自 覺 態 度 和 意 識 去 創 作 的 小 說, 因 此, 文 學 史 家 們 都 肯 定 唐 人 傳 奇 在 我 國 文 學 史 上 的 地 19 李 盾,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演 進 史,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月 初 版 頁 二 十 五 史 晉 書 螜 斠 注 二 錢 塘 吳 士 鑑 馬 程 劉 承 幹 同 注, 台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魯 迅,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唐 之 傳 奇 文 頁 75, 九 龍 : 太 平 洋 圖 書 公 司 1973 年 02 月 二 版 14
22 位 22 干 寶 搜 神 記 使 讀 者 遊 心 寓 目 的 寫 作 策 略, 在 唐 代 傳 奇 有 了 更 淋 漓 盡 致 的 發 揮, 這 自 然 與 唐 人 投 獻 溫 卷 之 風 有 關 : 唐 之 舉 人, 先 借 當 世 顯 人 以 姓 名 達 之 主 司, 然 後 以 所 業 投 獻 逾 數 日 又 投, 謂 之 溫 卷 如 < 幽 怪 錄 > < 傳 奇 > 等 皆 是 也 蓋 此 等 文 備 眾 體, 可 以 見 史 才 詩 筆 議 論 23 傳 奇 雖 是 非 奇 不 傳, 看 似 創 作 多 於 述 作, 想 像 重 於 實 錄, 但 是 與 史 傳 的 關 係 依 然 緊 密, 唐 代 史 學 家 劉 知 幾 曾 指 出 小 說 與 正 史 參 行 的 特 性 : 偏 記 小 說 自 成 一 家, 而 能 與 正 史 參 行 24 強 調 實 錄 者, 固 然 有 與 正 史 參 行 的 諷 諫 勸 懲 意 義, 非 奇 不 傳 的 傳 奇 作 品 則 儘 管 采 實 成 份 降 低 25, 但 其 與 正 史 參 行 的 意 義 不 減, 究 其 所 以, 則 知 這 當 是 來 自 作 者 史 才 史 筆 的 著 述 意 識 : 傳 奇 小 說 誕 生 在 唐 代, 但 傳 奇 小 說 的 名 稱 在 唐 代 是 沒 有 的, 這 是 一 個 相 當 晚 近 的 概 念 對 於 這 類 文 體, 唐 代 人 沒 有 一 個 統 一 的 稱 呼 單 篇 的 作 品, 唐 代 人 多 以 傳 或 記 稱 之, 如 < 任 氏 傳 > < 柳 氏 傳 > < 霍 小 玉 傳 > < 東 城 老 父 傳 > < 長 恨 歌 傳 >,< 古 鏡 記 > < 枕 中 記 > < 離 魂 記 > < 三 夢 記 > < 秦 夢 記 > 等 等, 這 種 稱 呼 的 來 由, 大 抵 是 作 者 受 史 傳 觀 念 的 驅 使, 認 為 他 們 是 用 是 用 史 家 筆 法 寫 出 來 的 散 文 敘 事 作 品 26 更 清 楚 地 說, 唐 代 小 說 作 者 雖 於 傳 奇 中 馳 騁 文 筆, 作 意 好 奇, 但 是 目 的 則 在 表 現 史 才 ; 浪 漫 恣 肆 的 想 像 背 後, 是 嚴 肅 的 作 史 的 寫 作 態 度, 因 此, 小 說 主 題 慣 常 以 傳 記 名 篇 內 容 記 述, 則 仿 正 史 列 傳 介 紹 人 物 姓 名 籍 貫 家 世 等 等, 但 是, 小 說 創 作 之 目 的, 往 往 不 在 單 純 的 記 述 事 跡, 真 正 的 立 意 所 在 是 寓 勸 懲 於 其 中 的 諷 諫 意 義 : 22 陳 昌 明,< 唐 人 傳 奇 裡 的 愛 情 癥 結 >, 文 心 第 六 期, , 頁 趙 彥 衛, 雲 麓 漫 鈔 卷 八, 頁 135 見 唐 宋 史 料 筆 記 叢 刊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月, 一 版 24 唐 劉 知 幾 史 通 卷 十. 雜 述 25 雖 然 想 像 成 份 提 高 了, 但 雜 記 實 錄 的 傳 統 仍 在 如 蘇 鶚 杜 陽 雜 編, 記 唐 室 故 事 而 多 誇 遠 方 珍 異 ; 參 廖 子 高 彥 休 唐 闕 史 間 有 實 錄 ; 康 駢 劇 談 錄 漸 多 世 務 ; 段 成 式 酉 陽 雜 俎 有 < 寺 塔 記 > 以 志 迦 藍, 以 其 涉 廣, 遂 多 珍 異 ; 溫 庭 筠 義 山 雜 纂 皆 集 俚 俗, 常 談 鄙 事, 以 類 相 從, 雖 止 於 瑣 綴, 而 頗 亦 穿 世 務 之 幽 隱, 蓋 不 特 聊 資 笑 噱 而 已 參 見 魯 迅,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唐 之 傳 奇 文 頁 石 昌 渝, 小 說 源 流 論, 頁
23 傳 奇 小 說 的 傳 類 作 品 , 作 者 關 注 的 是 故 事 的 生 動 奇 特, 以 及 故 事 所 包 藏 的 某 種 勸 誡 或 諷 刺 意 義 27 傳 奇 所 傳 達 的 勸 戒 諷 刺 等 寫 作 目 的 十 分 清 楚 明 白, 而 它 雖 有 史 的 意 識 卻 有 不 同 於 史 的 形 式 內 容, 其 關 鍵 正 在 與 史 參 行 的 傳 言 之 士 的 創 作 意 識 所 致 之 故 明 初 陶 宗 儀 對 此 的 整 體 觀 察 有 最 簡 明 的 說 明 : 稗 官 廢 而 傳 奇 作, 傳 奇 作 而 戲 曲 繼 28 由 此 說 明, 我 們 看 到 始 自 稗 官 一 脈 演 進 的 清 楚 軌 跡 到 宋 代, 雜 劇 登 場, 魯 迅 曾 指 出 宋 代 話 本 與 雜 劇 說 話 之 關 連 : 然 據 現 存 宋 人 通 俗 小 說 觀 之, 則 與 唐 末 之 主 勸 懲 者 稍 殊, 而 實 出 於 雜 劇 中 之 說 話 說 話 者, 謂 口 說 古 今 驚 聽 之 事 繼 傳 奇 而 起 的 戲 曲, 孕 育 著 話 本 小 說, 在 著 述 意 識 的 基 調 上, 吹 奏 的 是 諧 於 里 耳 的 通 俗 音 符 四 話 本 章 回 小 說 諧 於 里 耳 以 廓 清 世 風 話 本 即 說 話 人 說 書 所 根 據 之 底 本, 話 本 小 說 則 是 文 人 根 據 說 話 話 本 作 成 記 錄 加 以 改 編 潤 飾 而 成 宋 元 話 本 小 說 中 有 講 史 者 如 三 國 志 平 話 武 王 伐 紂 平 話 大 宋 宣 和 遺 事 等, 後 發 展 成 三 國 演 義 封 神 演 義 水 滸 傳 說 經 話 本 則 有 大 唐 三 藏 取 經 詩 話, 為 後 人 創 作 西 遊 記 提 供 材 料 至 於 故 事 短 小 的 小 說 話 本, 更 取 材 於 當 時 市 民 生 活 和 人 民 群 眾 喜 聞 樂 見 的 民 間 傳 說, 深 受 群 眾 歡 迎 這 些 小 說 話 本 有 的 取 材 於 城 市 青 年 男 女 愛 情 婚 姻, 如 碾 玉 觀 音 志 誠 張 主 管 等, 有 的 敘 述 獄 訟 事 件, 如 五 十 貫 戲 言 成 巧 禍, 為 公 案 小 說 開 了 先 河, 也 有 敘 述 妖 異 靈 怪 故 事 的, 其 中 有 的 還 有 超 現 實 的 鬼 魂 情 節, 把 現 實 與 魔 幻 結 合 起 來, 與 當 代 在 拉 丁 美 洲 出 現 的 魔 幻 27 石 昌 渝, 小 說 源 流 論, 頁 明. 陶 宗 儀 南 村 輟 耕 錄. 雜 劇 曲 名, 頁 332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月 一 版 29 魯 迅,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宋 之 話 本, 頁
24 現 實 主 義 小 說 有 相 近 之 處 30 說 經 講 史 類 的 白 話 小 說, 當 然 不 失 開 悟 解 惑, 良 善 風 俗, 或 者 鑑 於 前 事 以 明 得 失 的 勸 懲 功 能 至 於 短 篇 小 說 更 清 楚 地 表 現 了 諧 於 里 耳, 迎 合 世 俗 男 女 的 通 俗 特 質, 至 明 代 馮 夢 龍 則 舉 起 小 說 教 化 的 大 纛 : 大 抵 唐 人 選 言, 入 于 文 心 ; 宋 人 通 俗, 諧 於 里 耳 天 下 之 文 心 少 而 里 耳 多, 則 小 說 之 資 於 選 言 者 少 而 資 於 通 俗 者 多 怯 者 勇, 淫 者 貞, 薄 者 敦, 頑 鈍 者 汗 下 雖 曉 誦 孝 經 論 語, 其 感 人 未 必 如 是 之 捷 且 深 也 噫! 不 通 俗 而 能 之 乎? 31 小 說 的 感 人 教 化 正 與 其 通 俗 白 話 相 為 表 裏, 通 俗 白 話 的 生 動 敘 述 親 切 描 繪, 正 可 收 小 說 勸 善 懲 惡 的 最 大 功 效 32 金 聖 歎 在 其 評 點 水 滸 中 亦 云 誰 謂 稗 史 無 勸 懲 乎? 33 正 是 對 此 一 寫 作 意 識 的 觀 察 體 認 而 經 過 文 人 潤 色 改 寫 的 話 本 小 說, 雖 仍 大 多 取 材 於 當 時 市 民 生 活 或 民 間 傳 說, 或 者 就 近 取 傳 奇 小 說 筆 記 小 說 以 改 寫 34, 只 是 文 人 改 寫 痕 跡 明 顯 表 現 在 裁 汰 太 過 濃 厚 的 口 頭 說 話 片 段, 以 及 為 達 成 廓 清 世 風, 勸 善 懲 惡 所 改 作 的 內 容 上 的 增 添 改 變, 35 其 中 不 免 有 違 實 錄 傳 統, 對 此, 馮 夢 龍 亦 有 一 番 精 采 辨 析 : 野 史 盡 真 乎? 曰 : 不 必 也 盡 贗 乎? 曰 : 不 必 也 然 則, 去 其 贗 而 存 其 真 乎? 曰 不 必 也 人 不 必 有 其 事, 事 不 必 麗 其 人 其 真 者 可 以 補 金 匱 石 室 之 遺, 而 贗 者 亦 必 有 一 番 激 揚 勸 誘, 悲 歌 感 慨 之 意 事 真 而 理 不 贗, 即 事 贗 而 理 亦 真, 不 害 於 風 化, 不 謬 於 聖 賢, 不 戾 於 詩 書 經 史, 若 此 者 其 可 廢 乎? 36 對 於 撰 述 小 說, 馮 夢 龍 在 實 錄 的 傳 統 上 納 入 了 突 顯 文 人 色 彩 的 虛 構 想 像, 而 他 持 之 有 故, 可 以 言 之 成 理 者, 正 是 小 說 補 正 史 之 遺 以 及 勸 懲 之 功 的 傳 統 寫 作 意 識 史 統 散 而 小 說 興 始 乎 周 季, 盛 於 唐, 而 浸 淫 於 宋 韓 非 列 禦 寇 諸 人, 小 30 王 克 儉, 小 說 創 作 隱 性 邏 輯, 頁 5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31 綠 天 館 主 題, 馮 夢 龍, 古 今 小 說. 敘 頁 1-2, 臺 北 : 里 仁 書 局, 月, 一 版 32 清 初 話 本 小 說 漸 漸 雅 化, 至 乾 隆 年 間 杜 綱 娛 目 醒 心 編 說 教 意 味 濃 厚, 話 本 小 說 也 漸 趨 衰 落 33 水 滸 傳 第 十 六 回 總 評, 見 水 滸 傳 會 評 本 ( 上 ), 頁 306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二 版 34 如 < 蔣 興 哥 重 會 珍 珠 衫 > 根 據 宋 懋 澄 九 龠 別 集 卷 二 < 珠 衫 >;< 杜 十 娘 怒 沉 百 寶 箱 > 亦 見 同 書 卷 五 < 負 情 儂 傳 > 35 如 喻 世 明 言 中 < 眾 名 姬 春 風 弔 柳 七 > 將 原 本 在 六 十 家 小 說 中 之 < 柳 耆 卿 詩 酒 玩 江 樓 記 > 中 迫 害 妓 女 的 柳 永, 改 寫 成 為 義 救 妓 女, 使 免 受 劉 二 員 外 迫 害 而 能 與 所 愛 終 成 眷 屬 的 情 義 縣 令 36 馮 夢 龍, 警 世 通 言. 序, 見 中 國 話 本 大 系. 警 世 通 言, 頁 663 上 海 : 江 蘇 古 籍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17
25 說 之 祖 也 吳 越 春 秋 等 書, 雖 出 炎 漢, 然 秦 火 之 後, 著 述 猶 稀 迨 開 元 以 降, 而 文 人 之 筆 橫 矣 若 通 俗 演 義, 不 知 何 昉? 按 南 宋 供 奉 局, 有 說 話 人, 如 今 說 書 之 流, 其 文 必 通 俗, 其 作 者 莫 可 考 37 孔 子 云 : 詩 可 以 興 吾 於 稗 官 亦 云 矣 38 對 於 史 傳 與 小 說 的 關 連, 小 說 作 者 參 史 的 著 述 意 識 與 小 說 的 發 展, 馮 夢 龍 自 有 一 清 晰 之 把 握 ; 而 金 聖 歎 所 論 一 則 為 對 小 說 感 染 勸 懲 之 功 的 呼 應, 一 則 可 以 視 為 由 上 古 採 集 傳 統, 至 於 明 代 的 又 一 小 小 增 展 五 清 代 忠 於 實 事 之 史 家 曲 筆 清 代 小 說 著 作 如 林, 其 中 吳 敬 梓 儒 林 外 史 與 曹 雪 芹 紅 樓 夢 可 謂 兩 大 傑 作 儒 林 外 史 以 史 名 篇, 寫 科 舉 功 名 社 會 中 種 種 情 狀, 既 是 實 錄, 亦 寓 勸 懲, 自 不 待 言 ; 至 於 曹 雪 芹 紅 樓 夢 寫 自 身 親 歷, 描 述 半 世 親 睹 親 聞 的 這 幾 個 女 子 ; 一 把 辛 酸 淚 正 道 出 真 實 人 生 的 坎 坷 體 驗 在 寫 作 藝 術 上, 曹 雪 芹 有 其 創 新 之 自 我 期 許, 也 有 強 調 真 實 下, 對 虛 構 想 像 的 精 到 見 解 : 歷 來 野 史, 皆 蹈 一 轍, 莫 如 我 這 不 藉 此 套 者, 反 倒 新 奇 別 致 39 至 若 離 合 悲 歡, 興 衰 際 遇, 則 又 追 蹤 躡 跡, 不 敢 稍 加 穿 鑿, 徒 為 供 人 耳 目 而 反 失 其 真 傳 者 曹 雪 芹 對 浮 濫 之 作 的 皆 蹈 一 轍 共 出 一 套 40, 以 至 於 自 相 矛 盾 不 近 情 理 的 現 象 不 能 茍 同, 因 此, 自 許 新 奇, 又 復 強 調 真 實 ; 事 為 真 事, 但 是 在 傳 述 之 際, 必 須 將 真 事 隱 去, 用 假 語 村 言 敷 衍 出 一 段 故 事, 其 中 的 增 添 改 換 自 然 仍 本 於 真 事, 合 於 情 理, 以 免 於 穿 鑿 失 真 之 病 對 此, 戚 蓼 生 有 史 家 曲 筆 之 觀 察 : 第 觀 其 蘊 於 心 而 抒 於 手 也, 注 彼 而 寫 此, 目 送 而 手 揮, 似 譎 而 正, 似 則 而 淫, 如 春 秋 之 有 微 詞, 史 家 之 多 曲 筆 他 如 摹 繪 玉 釵 金 屋, 刻 畫 薌 澤 羅 襦, 靡 靡 焉 幾 令 讀 者 心 蕩 神 怡 矣, 而 欲 求 一 字 一 句 之 粗 鄙 猥 褻, 不 可 得 也 37 綠 天 館 主 題, 馮 夢 龍, 古 今 小 說. 敘, 頁 1 38 水 滸 傳 第 二 回 總 評, 見 水 滸 傳 會 評 本 ( 上 ), 頁 紅 樓 夢 第 一 回, 頁 4 台 北 : 華 正 書 局, 月 一 版 40 紅 樓 夢 第 一 回 : 至 若 佳 人 才 子 等 書, 則 又 千 部 共 出 一 套 且 鬟 婢 開 口 即 者 也 之 乎, 非 文 即 理 故 逐 一 看 去, 悉 皆 自 相 矛 盾, 大 不 近 情 理 之 語 同 上 注, 頁 4 18
26 蓋 聲 止 一 聲, 手 止 一 手, 而 淫 佚 貞 靜, 悲 戚 歡 愉, 不 啻 雙 管 之 齊 下 也 噫! 異 矣 其 殆 稗 官 野 史 中 之 盲 左 腐 遷 乎? 41 寫 物 之 精 真 出 色, 寫 事 之 別 寓 深 意, 隱 微 動 人, 不 論 是 作 者 親 睹 親 聞 的 寫 作 或 是 他 人 稗 官 野 史 中 之 盲 左 腐 遷 的 評 價, 都 是 清 代 小 說 承 沿 著 述 意 識 之 傳 統 的 明 證 清 代 紀 昀, 把 小 說 歸 納 為 三 類, 一 敘 述 雜 事, 二 記 錄 異 聞, 三 綴 輯 瑣 語 ; 其 根 本 的 原 則 亦 是 必 須 忠 於 實 事 42 就 上 古 至 於 清 代, 野 史 小 說 的 著 述 意 識 貫 徹 著 一 個 補 正 史 之 闕 以 達 諷 諫 勸 懲 以 及 強 調 實 錄 的 傳 統 在 歷 代 小 說 的 流 變 中, 這 樣 的 旋 律 以 稍 異 的 面 目, 不 斷 重 覆 出 現, 在 各 朝 小 說 的 舞 臺 上, 它 是 炫 目 光 華 中 的 隱 微 清 音, 卻 是 眾 人 不 言 可 喻 的 根 深 柢 固 認 識 晚 清 小 說, 是 中 國 小 說 舞 臺 上 最 激 昂 的 高 音, 取 法 乎 外 常 是 它 在 著 述 意 識 上 的 自 我 標 榜, 在 激 越 喧 嚷 中, 可 能 更 需 要 豎 耳 凝 神 傾 聽 41 戚 蓼 生,< 石 頭 記 序 > 見 國 初 鈔 本 原 本 紅 樓 夢, 頁 306 台 北,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卷 一 四 三, 子 部, 小 說 家 類 存 目 一 19
27 第 二 節 取 法 乎 外 : 著 述 意 識 之 晚 清 高 音 中 國 小 說 創 作 到 了 晚 清, 若 以 數 量 論, 真 可 謂 洪 水 滔 滔 ; 而 其 時 小 說 作 家 之 著 述 意 識, 則 極 為 強 烈 ; 其 中 聲 如 鐘 鼓 的 梁 啟 超 影 響 最 為 廣 大 本 節 將 羅 列 梁 氏 及 同 期 文 人 有 關 於 著 述 意 識 之 議 論 作 一 探 討 一 前 奏 : 蠡 勺 居 士 之 < 昕 夕 閒 談 小 序 > 43 蠡 勺 居 士 所 作 < 昕 夕 閒 談 小 序 >, 原 載 於 瀛 寰 瑣 記,: 今 西 國 名 士, 撰 成 此 書, 務 使 富 者 不 得 沽 名, 善 者 不 必 釣 譽, 真 君 子 神 彩 如 生, 偽 君 子 神 情 畢 露, 此 則 所 謂 鋳 鼎 像 物 者 也, 此 則 所 謂 照 渚 然 犀 者 也 因 逐 節 翻 譯 之, 成 為 華 字 小 說, 書 名 昕 夕 閒 談, 陸 續 附 刊, 其 所 以 廣 中 土 之 見 聞, 所 以 記 歐 洲 之 風 俗 者, 猶 其 淺 焉 者 也 諸 君 子 之 閱 是 書 者, 尚 勿 等 諸 尋 常 之 平 話 無 益 之 小 說 也 可 作 序 者 點 明 所 以 推 介 此 書 原 因 之 一, 在 於 其 記 歐 洲 之 風 俗, 可 以 廣 中 土 之 見 聞, 然 而 這 不 過 是 粗 淺 的 意 義, 雖 是 粗 淺 之 義, 但 也 指 出 小 說 採 集 閭 里 風 俗 的 傳 統 價 值 而 在 此 傳 統 基 調 上, 稍 有 不 同 者, 則 是 納 他 國 外 域 的 風 土 文 化 成 為 採 集 對 象, 擴 大 了 原 有 範 圍 晚 清 諸 家 論 小 說 常 以 借 鑑 西 國 為 標 榜, 其 中 翻 譯 小 說 允 為 最 佳 利 器 綜 上 年 所 印 行 者 計 之, 則 著 作 者 十 不 得 一 二, 翻 譯 者 十 常 居 八 九 是 必 今 之 社 會, 向 以 塞 聰 敝 明, 不 知 中 國 外 所 有 之 人 種, 所 有 之 風 俗, 所 有 之 飲 食 男 女, 所 有 之 儀 節 交 際, 曾 以 犬 羊 鄙 之, 或 以 神 聖 奉 之 者, 今 得 於 譯 籍 中, 若 親 見 其 美 貌, 若 親 居 於 莊 嶽 也 且 得 與 今 社 會 成 一 比 例, 不 覺 大 快 44 就 翻 譯 小 說 的 著 述 言, 譯 者 或 推 介 者 常 在 敘 中 闡 明 譯 述 用 心 或 對 小 說 傳 播 效 果 的 期 許 大 量 的 翻 譯 小 說 存 在 著 豐 富 的 論 述 見 解, 交 織 成 小 說 著 述 意 識 之 論 域 網 至 於 譯 行 小 說 的 更 深 期 望, 蠡 勺 居 士 希 望 讀 者 用 心 體 察, 不 要 等 閒 視 之 者, 則 是 小 說 的 啟 迪 之 義 : 43 蠡 勺 居 士 之 < 昕 夕 閒 談 小 序 >, 清. 同 治 十 一 年,1872 年 見 梁 啟 超 等 著,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196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9 年.04 月 一 版 44 覺 我,< 餘 之 小 說 觀 >, 見 梁 啟 超 等 著,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43 光 緒 三 十 四 年 1908 原 載 小 說 林 九 期 20
28 小 說 之 起, 由 來 久 矣 推 原 其 意, 本 以 取 快 人 之 耳 目 而 已, 本 以 存 昔 日 之 遺 文 瑣 事, 以 附 於 稗 官 野 史, 使 避 世 者 亦 可 考 見 世 事 而 已 予 則 謂 小 說, 當 以 怡 神 悅 魄 為 主, 使 人 之 碌 碌 此 世 者, 咸 棄 其 焦 思 繁 慮, 而 暫 遷 其 心 於 恬 適 之 境 者 也 又 令 人 之 聞 義 俠 之 風, 則 激 其 慷 慨 之 氣 ; 聞 憂 愁 之 事, 則 動 其 悽 宛 之 情 ; 聞 惡 則 深 惡, 聞 善 則 深 善, 斯 則 又 古 人 啟 發 良 心, 懲 創 逸 志 之 微 旨, 且 又 為 明 於 庶 務 察 於 人 倫 之 大 助 也 45 附 於 稗 官 野 史 考 見 世 事 隱 然 言 及 小 說 採 集 以 觀 世 風 之 初 始 功 能 ; 而 當 以 怡 神 悅 魄 為 主 又 合 於 遊 心 寓 目 之 策 略 至 於 啟 發 良 心 懲 創 逸 志 明 於 庶 務 察 於 人 倫 等 對 於 民 智 的 啟 迪 則 亦 是 勸 懲 之 著 述 傳 統 且 夫 聖 經 賢 傳, 諸 子 百 家 之 書, 國 史 古 鑑 之 記 載, 其 為 訓 於 後 世, 固 深 切 著 明 矣, 而 中 材 則 聞 之 而 輒 思 臥, 或 並 不 欲 聞 無 他, 其 文 筆 簡 當, 無 繁 縟 之 觀 也 ; 其 詞 意 嚴 重, 無 談 謔 之 趣 也 若 夫 小 說, 則 粧 點 雕 飾, 遂 成 奇 觀 ; 嘻 笑 怒 罵, 無 非 至 文, 使 人 注 目 視 之, 傾 耳 聽 之, 而 不 覺 其 津 津 甚 有 味, 孳 孳 然 而 不 厭 也, 則 其 感 人 也 必 易, 而 其 入 人 也 必 深 矣 誰 謂 小 說 為 小 道 哉? 46 晚 清 承 接 小 說 傳 統 而 特 別 突 出 於 傳 統 理 論 者, 是 對 小 說 小 道 雖 小 道 亦 有 可 觀 的 不 同 論 點 前 述 對 於 小 說 感 化 收 效 之 易 之 速 者, 不 乏 其 人, 此 處 則 直 言 小 說 為 功 大 於 國 史 諸 子 之 書, 其 功 既 大 於 國 史 諸 子, 焉 可 謂 之 小 道? 本 文 做 為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議 論 的 先 聲, 確 有 其 擲 地 有 聲 不 同 凡 響 之 見 地 二 嚆 矢 : 嚴 復 夏 曾 佑 之 < 國 聞 報. 本 館 附 印 說 部 緣 起 > 47 梁 啟 超 曾 在 其 所 號 召 各 家 發 表 小 說 理 論 之 小 說 叢 話 48 中 提 及 : 天 津 < 國 聞 報 > 初 出 時 有 一 雄 文, 曰 < 本 館 附 印 說 部 緣 起 >, 殆 萬 餘 言, 實 成 於 幾 道 與 別 士 二 人 之 手, 余 當 時 狂 愛 之 49 讓 梁 氏 狂 愛 的 這 篇 萬 餘 言 長 文, 梁 氏 指 出 應 是 出 自 別 士 與 嚴 幾 道, 也 就 是 夏 曾 佑 與 嚴 復 共 同 的 創 作 夏 曾 佑 與 梁 啟 超 在 此 文 52 發 表 前 即 已 相 識, 此 文 早 於 梁 啟 超 光 緒 二 十 四 年 (1898 年 ) 在 東 京 發 表 < 譯 印 政 45 蠡 勺 居 士 之 < 昕 夕 閒 談 小 序 >, 見 梁 啟 超 等 著,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195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9 年.04 月 一 版 46 蠡 勺 居 士 之 < 昕 夕 閒 談 小 序 >, 見 梁 啟 超 等 著,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嚴 復 夏 曾 佑 之 < 國 聞 報. 本 館 附 印 說 部 緣 起 >, 光 緒 二 十 三 年,1897 年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1 48 小 說 叢 話 當 時 發 表 於 新 小 說 雜 誌 49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夏 曾 佑, 字 穗 生, 一 字 穗 卿, 或 作 遂 卿, 號 碎 佛, 筆 名 別 士 光 緒 十 六 年 進 士, 51 光 緒 二 十 三 年 (1897 年 ) 夏 曾 佑 與 嚴 復 等 在 天 津 創 辦 < 國 聞 報 > 52 應 是 1892 年 21
29 治 小 說 序 > 以 及 光 緒 二 十 八 年 (1902 年 ) 於 日 本 橫 濱 創 辦 新 小 說 之 發 刊 辭 < 論 小 說 與 群 治 之 關 係 > < 國 聞 報. 本 館 附 印 說 部 緣 起 > 一 文, 自 光 緒 二 十 三 年 十 月 十 六 日 至 十 一 月 十 八 日 連 載 於 天 津 < 國 聞 報 >, 長 達 萬 餘 言 : 書 之 紀 人 事 者, 謂 之 史 ; 書 之 紀 人 事 而 不 必 果 有 此 事 者, 謂 之 稗 史 此 二 者, 並 紀 事 之 書, 而 難 言 之 理 則 隱 寓 焉 作 者 並 列 正 史 稗 史, 點 明 二 者 同 寓 隱 微 之 理 接 著, 又 以 小 說 傳 佈 之 遠 之 深 之 久 之 大, 將 小 說 由 與 正 史 並 列 之 階 更 昇 一 層 : 其 具 五 不 易 傳 之 故 者, 國 史 是 矣, 今 所 稱 之 二 十 四 史 俱 是 也 ; 其 具 有 五 易 傳 之 故 者, 稗 官 小 說 是 矣, 所 謂 三 國 演 義 水 滸 傳 長 生 殿 西 廂 四 夢 之 類 是 也 曹 劉 諸 葛, 傳 於 羅 貫 中 之 演 義, 而 不 傳 於 陳 壽 之 志 ; 宋 吳 楊 武, 傳 於 施 耐 庵 之 水 滸 傳, 而 不 傳 於 宋 史 ; 玄 宗 楊 妃, 傳 於 洪 昉 思 之 長 生 殿 傳 奇, 而 不 傳 於 新 舊 兩 唐 書 ; 推 之 張 生 雙 文 夢 梅 麗 娘, 或 則 依 託 姓 名, 或 則 附 會 事 實, 鑿 空 而 出, 稱 心 而 言, 更 能 曲 合 乎 人 心 者 也 夫 說 部 之 興, 其 入 人 之 深, 行 世 之 遠, 幾 幾 出 於 經 史 之 上, 而 天 下 之 人 心 風 俗, 遂 不 免 為 說 部 之 所 持 小 說 以 入 人 之 深 行 世 之 遠 的 重 要 性, 幾 幾 出 於 經 史 之 上, 可 謂 前 述 蠡 勺 居 士 其 感 人 也 必 易, 而 其 入 人 也 必 深 矣 誰 謂 小 說 為 小 道 哉? 小 說 為 功 大 於 國 史 諸 子 之 書 的 呼 應 回 響, 小 說 並 一 躍 而 居 掌 握 天 下 之 人 心 風 俗 的 關 鍵 地 位 教 化 風 俗, 開 化 民 智 是 傳 統 著 述 意 識 的 期 待, 而 此 一 期 待 在 外 域 取 得 了 成 功 的 明 證 且 聞 歐 美 東 瀛, 其 開 化 之 時, 往 往 得 小 說 之 助, 是 以 不 憚 辛 勤, 廣 為 採 輯, 附 紙 分 送, 或 譯 諸 大 瀛 之 外, 或 扶 其 孤 本 之 微 文 章 事 實, 萬 有 不 同, 不 能 預 擬, 而 本 原 之 地, 宗 旨 所 存, 則 在 乎 使 民 開 化 自 以 為 亦 愚 公 之 一 奙, 精 衛 之 一 石 也 抑 又 聞 之, 有 人 身 所 作 之 史, 有 人 心 所 構 之 史, 而 今 日 人 心 之 營 構, 即 為 他 日 人 身 之 所 作, 則 小 說 者 又 為 正 史 之 根 矣 若 因 其 虛 而 薄 之, 則 古 之 號 為 經 史 者, 豈 盡 實 哉? 豈 盡 實 哉? 53 舉 歐 美 東 瀛 得 小 說 之 助 而 開 化 成 功 的 事 例, 表 明 刊 印 小 說 隨 報 發 行 的 目 的 正 在 仿 而 效 之, 期 待 也 能 開 化 民 智, 以 竟 改 良 政 治 之 功 當 然 也 有 學 者 指 出 歐 美 東 瀛 等 國 開 化 之 成, 並 非 全 恃 小 說 之 力, 此 處 仍 有 討 論 空 間 ; 但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由 於 取 法 乎 外, 於 是 東 洋 西 洋 等 外 國 小 說 的 譯 著 發 行 就 由 此 而 興 ; 另 方 面 在 此 對 照 之 53 嚴 復 夏 曾 佑 之 < 國 聞 報. 本 館 附 印 說 部 緣 起 >, 光 緒 二 十 三 年,1897 年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1 22
30 下, 傳 統 小 說 被 認 為 較 不 合 於 開 化 之 功 的 類 型, 如 文 言 小 說 兒 女 私 情 一 類, 就 成 為 被 揚 棄 或 改 革 的 對 象 夏 志 清 認 為 嚴 梁 二 氏 的 唯 一 特 色 乃 在 他 們 主 要 關 心 的 是 小 說 對 整 個 國 家 的 復 興 與 衰 亡 之 影 響 ; 對 中 國 之 關 注 是 晚 清 思 想 的 特 色, 因 此 嚴 梁 二 氏 將 小 說 視 為 復 國 的 工 具, 並 不 是 奇 怪 的 事 54 實 則, 對 國 事 之 關 注 非 只 晚 清 一 代 特 有, 由 於 內 憂 外 患 頻 仍, 晚 清 文 人 的 政 治 焦 慮 較 諸 其 他 朝 代, 自 然 更 為 強 烈, 但 以 小 說 教 懲 開 化 的 著 述 意 識 卻 非 晚 清 獨 有, 在 一 脈 沿 承 而 下 的 著 述 意 識 下, 晚 清 一 代 因 取 法 乎 外 而 有 汰 而 新 之 小 說 革 命 等 發 展 性 且 強 而 有 力 之 主 張, 但 以 小 說 為 工 具, 以 小 說 載 道 寓 理 以 助 政 治 教 化, 則 是 自 古 有 之 歐 美 東 瀛, 其 開 化 之 時 往 往 得 小 說 之 助, 因 此, 不 論 是 對 當 代 救 亡 圖 存 之 急 以 開 化 民 智 為 先 的 要 求, 或 立 足 傳 統 著 述 意 識, 對 於 勸 懲 之 功 的 期 待, 歐 美 東 瀛 的 成 功 經 驗, 為 小 說 的 重 要 性 提 供 了 有 力 說 明, 梁 啟 超 讀 而 狂 愛 之, 正 是 來 自 小 說 革 新 而 至 政 治 革 新 此 一 路 徑 確 認 的 欣 喜, 以 及 教 化 功 成 國 勢 強 盛 有 望 的 期 待 三 梁 啟 超 - 喚 起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意 識 的 響 亮 號 角 前 述 嚴 復 夏 曾 佑 二 人 撰 寫 的 < 國 聞 報. 本 館 附 印 說 部 緣 起 > 早 於 梁 啟 超 光 緒 二 十 四 年 之 < 譯 印 政 治 小 說 序 > 以 及 光 緒 二 十 八 年 之 < 論 小 說 與 群 治 之 關 係 >, 不 過 梁 啟 超 光 緒 二 十 三 年 1897 發 表 於 < 時 務 報 > 的 < 變 法 通 議 > 之 一 的 < 論 幼 學 > 一 文 則 早 在 < 本 館 坿 印 說 部 緣 起 > 之 先 : 古 人 文 字 與 語 言 合, 今 人 文 字 與 語 言 離, 其 利 病 既 屢 言 之 矣 今 人 出 話, 皆 用 今 語, 而 下 筆 必 效 古 言, 故 婦 孺 農 甿, 靡 不 以 讀 書 為 難 事, 而 水 滸 三 國 紅 樓 之 類, 讀 者 反 多 於 六 經 自 後 世 學 子, 務 文 采 而 棄 實 學, 莫 肯 辱 身 降 志, 弄 此 楮 墨, 而 小 有 才 之 人, 因 而 遊 戲 恣 肆 以 出 之 誨 盜 誨 淫, 不 出 二 者, 故 天 下 之 風 氣, 奐 爛 於 此 間 而 莫 或 知, 非 細 故 也 今 宜 專 用 俚 語, 廣 著 群 書, 上 之 可 以 借 闡 聖 教, 下 之 可 以 縱 述 史 事, 近 之 可 以 激 發 國 恥, 遠 之 可 以 旁 及 彝 情 ; 乃 至 宦 途 醜 態, 試 場 惡 趣, 鴉 片 頑 癖, 纏 足 虐 刑, 皆 可 窮 極 異 形, 振 厲 末 俗, 其 為 補 益 豈 有 量 邪 55 梁 啟 超 從 形 式 和 內 容 上 對 小 說 提 出 檢 討 形 式 上 以 今 日 通 行 語 言, 取 代 古 言 文 言 ; 內 容 上 否 定 誨 淫 誨 盜 之 作, 正 面 肯 定 描 述 宦 途 醜 態, 試 場 惡 趣, 鴉 片 頑 癖, 纏 足 虐 刑 等 社 會 現 實 政 治 弊 害 以 圖 振 厲 末 俗 其 借 闡 聖 教 縱 述 史 事 乃 是 傳 統 著 54 夏 志 清 著, 張 漢 良 譯 < 中 國 小 說 的 提 倡 者 : 嚴 復 ) 與 梁 啟 超 > 幼 獅 月 刊, 第 42 卷 第 4 期 55 梁 啟 超, 飲 冰 室 文 集 類 編, 臺 北 : 華 正, 頁
31 述 意 識 的 發 顯, 而 水 滸 三 國 紅 樓 之 類, 讀 者 反 多 於 六 經 則 是 清 代 對 小 說 重 要 性 的 特 殊 強 調 較 諸 嚴 夏 之 文, 除 篇 幅 相 去 甚 遠 外, 借 鑑 域 外 則 是 嚴 夏 之 文 佔 先 ; 不 過, 從 文 言 到 白 話, 進 而 明 白 列 舉 宦 途 試 場 種 種 述 寫 內 容, 可 以 看 出 小 說 勸 懲 功 能 在 晚 清 時 期 的 強 化 稍 後 在 光 緒 二 十 三 年 1897 十 月 十 一 日 發 表 於 < 時 務 報 > 第 四 十 四 冊 之 < 蒙 學 報 演 義 報 合 敘 > 一 文, 梁 啟 超 進 一 步 提 出 小 說 教 化 與 興 學 求 才 以 求 變 法 之 間 的 關 連 : 今 言 變 法, 必 自 求 才 始, 言 求 才 必 自 興 學 始 然 今 之 士 大 夫, 號 稱 知 學 者, 則 八 股 八 韻 大 卷 白 摺 之 才 十 之 八 九 也, 本 根 已 壞, 結 習 已 久, 從 而 教 之, 蓋 稍 難 矣 年 既 二 三 十, 而 於 古 今 之 故, 中 外 之 變, 尚 寡 所 識, 妻 子 仕 宦 衣 食, 日 日 擾 其 胸, 其 安 能 教, 其 安 能 學, 故 吾 恒 言 他 日 教 天 下 者, 其 在 今 日 十 五 歲 以 下 之 童 乎? 西 國 教 科 之 書 最 盛, 而 出 以 遊 戲 小 說 者 尤 夥, 故 日 本 之 變 法, 賴 俚 歌 與 小 說 之 力, 蓋 以 悅 童 子 以 尊 愚 氓, 未 有 善 於 是 者 也 他 國 且 然, 況 我 支 那 之 民 不 識 字 者 十 人 而 六, 其 僅 識 字 而 未 能 文 法 者, 又 四 人 而 三 乎! 故 教 小 學 教 愚 民, 實 為 今 日 救 中 國 第 一 義 56 由 於 對 西 國 教 科 之 書 最 盛, 而 出 以 遊 戲 小 說 者 尤 夥 以 及 日 本 之 變 法, 賴 俚 歌 與 小 說 之 力 的 觀 察, 梁 啟 超 接 納 游 目 寓 心 的 小 說 行 銷 策 略, 並 提 出 以 小 說 教 小 學 教 愚 民 以 救 中 國 的 洪 亮 號 召 光 緒 二 十 四 年 (1898 年 ) 他 在 東 京 發 表 < 譯 印 政 治 小 說 序 > 57 引 述 康 有 為 的 話 而 發 揮 其 精 義, 就 小 說 之 議 論 言, 一 則 肯 定 寓 譎 諫 於 詼 諧, 發 忠 愛 於 馨 豔 的 游 目 寓 心 策 略, 另 外 則 就 此 一 策 略 所 產 生 的 深 化 效 果, 極 言 小 說 之 價 值 : 政 治 小 說 之 體, 自 泰 西 人 始 也 凡 人 之 情, 莫 不 憚 莊 嚴 而 喜 諧 謔, 故 聽 古 樂, 則 惟 恐 臥, 聽 鄭 衛 之 音, 則 靡 靡 而 忘 倦 焉 此 實 有 生 之 大 例, 雖 聖 人 無 可 如 何 也 善 為 教 者, 則 因 人 之 情 而 利 導 之, 故 或 出 之 以 滑 稽, 或 託 之 於 寓 言 孟 子 有 好 貨 好 色 之 喻, 屈 平 有 美 人 芳 草 之 辭, 寓 譎 諫 於 詼 諧, 發 忠 愛 於 馨 豔, 其 移 人 之 深, 視 莊 言 危 論, 往 往 有 過, 殆 未 可 以 勸 百 諷 一 而 輕 薄 之 也 小 說 生 動 趣 味 符 合 一 般 人 閱 讀 之 需 求, 較 諸 其 他 類 別 更 易 於 普 及, 以 下 並 引 康 有 為 語 以 明 小 說 之 特 殊 價 值 與 功 用 : 善 夫 南 海 先 生 之 言 也, 曰 : 僅 識 字 之 人, 有 不 讀 經, 無 有 不 讀 小 說 者 故 六 經 不 能 教, 當 以 小 說 教 之 ; 正 史 不 能 入, 當 以 小 說 入 之 ; 語 錄 不 能 諭, 當 以 小 說 諭 之 ; 律 例 不 能 治, 當 以 小 說 治 之 天 下 通 人 少 而 愚 人 多, 深 於 文 學 之 56 戊 戌 變 法 文 獻 彙 編, 臺 北 : 鼎 文,62 年 9 月, 冊 四, 頁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32 人 少 而 粗 識 之 無 之 人 多 今 中 國 識 字 人 寡 深 通 文 學 之 人 尤 寡, 然 則 小 說 學 之 在 中 國, 殆 可 增 七 略 而 為 八, 蔚 四 部 而 為 五 者 矣 在 此, 梁 啟 超 借 康 氏 所 言 作 淋 漓 盡 致 之 發 揮, 重 申 晚 清 以 來 對 小 說 的 重 視, 尤 其 是 對 小 說 教 化 功 能 的 肯 定, 六 經 正 史 語 錄 甚 至 律 例 所 不 能 教 不 能 入 不 能 諭 不 能 治 者, 然 小 說 能 之 以 此 之 故, 小 說 可 蔚 為 一 部, 獨 立 為 一 略, 與 其 他 文 類 頏 頡 並 列 ; 若 就 教 化 功 能 由 晚 清 著 述 意 識 以 言 之, 其 價 值 更 在 經 史 律 例 之 上 在 昔 歐 洲 變 革 之 始, 其 魁 儒 碩 學, 仁 人 志 士, 往 往 以 其 身 之 所 經 歷, 及 胸 中 所 懷, 政 治 之 議 論, 一 寄 之 於 小 說, 於 是 彼 中 綴 學 之 子, 黌 塾 之 暇, 手 之 口 之, 下 而 兵 丁 而 市 儈 而 農 氓 而 工 匠 而 車 夫 馬 卒 而 婦 女 而 童 孺, 靡 不 手 之 口 之, 往 往 每 一 書 出, 而 全 國 之 議 論, 為 之 一 變 彼 美 英 德 法 奧 義 日 本 各 國 政 界 之 日 進, 則 政 治 小 說 為 功 最 高 焉 英 名 士 某 君 曰 : 小 說 為 國 民 之 魂, 豈 不 然 哉? 豈 不 然 哉? 58 就 小 說 教 化 勸 懲 功 能 言, 學 子 兵 丁 市 儈 農 氓 工 匠 車 夫 馬 卒 婦 女 以 及 童 孺 都 深 受 小 說 月 累 日 積 潛 移 默 化 之 影 響 ; 而 小 說 又 正 是 志 士 仁 人 發 揮 著 述 實 見 實 聞 所 思 所 感 以 參 贊 治 道, 端 正 世 風 的 有 效 路 徑, 最 後, 更 藉 英 人 之 言, 喊 出 小 說 為 國 民 之 魂 的 感 嘆, 這 真 可 謂 將 著 述 意 識 發 揮 到 了 極 致 由 於 對 勸 懲 教 化 之 功 的 重 視, 梁 啟 超 對 小 說 的 形 式 與 內 容 有 所 分 析, 亦 再 三 致 意 : 中 土 小 說, 雖 列 之 於 九 流, 然 自 虞 初 以 來, 佳 製 蓋 鮮 述 英 雄 則 規 劃 水 滸, 道 男 女 則 步 武 紅 樓, 綜 其 大 較, 不 出 誨 盜 誨 淫 兩 端, 陳 陳 相 因, 塗 塗 遞 附, 故 大 方 之 家, 每 不 屑 道 焉 雖 然, 人 情 厭 莊 喜 諧 之 大 例, 既 已 如 彼 矣, 彼 夫 綴 學 之 子, 黌 塾 之 暇, 其 手 紅 樓 而 口 水 滸, 終 不 可 禁, 且 從 而 禁 之, 孰 若 從 而 導 之? 59 對 於 梁 啟 超 小 說 誨 盜 誨 淫 之 說, 學 者 或 有 微 詞 或 有 討 論 60, 基 本 上, 立 足 於 教 化 勸 懲 之 著 述 意 識 的 梁 啟 超, 對 於 有 助 教 化 或 有 害 人 心 的 小 說 內 容 之 分 判, 當 然 有 其 堅 持 有 其 用 心 之 處, 若 以 此 指 責 梁 氏 落 伍 或 為 其 辯 解, 其 實 皆 不 見 立 足 於 晚 清 救 亡 圖 存 的 斯 人 斯 志 梁 啟 超 吹 起 的 響 亮 號 角, 先 有 夏 曾 之 嚆 矢 先 之, 往 前 又 有 蠡 勺 居 士 之 前 奏 為 其 先 聲, 這 是 晚 清 志 士 仁 人 在 一 脈 而 下 的 著 述 意 識 中, 胸 中 迴 盪 58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參 見 周 家 嵐,< 從 接 受 史 角 度 看 晚 清 知 識 份 子 對 水 滸 傳 的 三 種 詮 釋 策 略 > 中 華 學 苑 56 期 月, 頁 : 水 滸 傳 在 晚 清 的 被 接 受, 一 直 與 時 代 脈 動 緊 密 結 合,---- 若 我 們 將 晚 清 知 識 份 子 對 於 水 滸 傳 ) 的 討 論 看 做 是 一 種 文 化 反 思 的 話, 這 三 種 不 同 的 詮 釋 策 略 或 可 視 為 一 代 知 識 份 子 在 面 對 文 化 歧 路 時 的 不 同 對 應 之 道 25
33 旋 律 的 清 楚 發 聲 ; 在 光 緒 二 十 八 年 (1902 年 ) 十 月 十 五 日 於 日 本 橫 濱 創 辦 文 學 刊 物 新 小 說, 其 發 刊 辭 < 論 小 說 與 群 治 之 關 係 > 61 被 視 為 中 國 近 代 小 說 之 經 典 文 獻 者, 對 此 分 判 有 更 強 烈 之 強 調 與 更 清 楚 之 說 明 : 小 說 之 為 體, 其 易 入 人 也 既 如 彼, 其 為 用 之 易 感 人 也 又 如 此, 故 人 類 之 普 通 性, 嗜 他 文 終 不 如 其 嗜 小 說, 此 殆 心 理 學 自 然 之 作 用, 非 人 力 之 所 得 而 易 也 此 天 下 萬 國 凡 有 血 氣 者 莫 不 皆 然, 非 直 吾 赤 縣 神 之 民 也 梁 氏 極 言 小 說 之 價 值, 在 於 對 人 心 亦 即 觀 念 思 想 耳 濡 目 染 的 逐 漸 浸 漬 因 為 小 說 的 影 響 力 既 廣 且 深, 一 旦 其 主 題 思 想 不 健 康, 則 為 害 亦 鉅 : 夫 既 已 嗜 之 矣, 且 徧 嗜 之 矣, 則 小 說 之 在 一 群 也, 既 已 如 空 氣 如 菽 粟, 欲 避 不 得 避, 欲 屏 不 得 屏, 而 日 日 相 與 呼 吸 之 餐 嚼 之 矣, 於 此 其 空 氣 而 茍 含 有 穢 質 也, 其 菽 粟 而 茍 含 有 毒 性 也, 則 其 人 食 息 於 此 間 者, 必 憔 悴 必 萎 病 必 慘 死 必 墮 落, 此 不 待 蓍 龜 而 決 也 於 此 而 不 潔 淨 其 空 氣, 不 別 擇 其 菽 粟, 則 雖 日 餌 以 參 苓, 日 施 以 刀 圭, 而 此 群 人 之 老 病 苦 死, 終 不 可 得 救 知 此 義, 則 吾 中 國 群 治 腐 敗 之 總 根 原 可 以 識 矣 小 說 主 導 人 們 思 想, 思 想 主 宰 言 行, 因 此, 小 說 之 不 善 為 諸 病 之 根 源 : 吾 中 國 人 狀 元 宰 相 之 思 想 何 自 來 乎? 小 說 也 吾 中 國 人 才 子 佳 人 之 思 想 何 自 來 乎? 小 說 也 吾 中 國 人 江 湖 盜 賊 之 思 想 何 自 來 乎? 小 說 也 吾 中 國 人 妖 巫 狐 兎 之 思 想 何 自 來 乎? 小 說 也 若 是 者, 豈 嘗 有 人 焉, 提 其 耳 而 誨 之, 傳 諸 缽 而 授 之 也? 而 下 自 屠 爨 販 卒, 嫗 娃 童 稚, 上 至 大 人 先 生, 高 才 碩 學, 凡 此 諸 思 想 必 居 一 於 是, 莫 或 使 之, 若 或 使 之, 蓋 百 數 十 種 小 說 之 力, 直 接 間 接 以 毒 人, 如 此 其 甚 也 由 於 小 說 生 動 有 趣 淋 漓 動 人, 影 響 所 及 上 下 階 層 各 行 各 業, 無 所 不 包, 可 以 形 成 一 股 社 會 風 尚, 其 中 普 遍 而 習 性 強 韌 的 思 想 觀 念, 甚 至 未 讀 小 說 內 容, 亦 間 接 受 其 影 響 : ( 即 有 不 好 讀 小 說 者, 而 此 等 小 說 既 已 漸 漬 社 會, 成 為 風 氣, 其 未 出 胎 也, 固 已 承 此 遺 傳 焉, 其 既 入 世 也, 又 復 受 此 感 染 焉, 雖 有 賢 智, 亦 不 能 自 拔, 故 謂 之 間 接 ) 62 由 此 以 言, 包 括 狀 元 宰 相 科 舉 功 名 在 內 的 四 類 思 想, 明 顯 被 歸 為 有 毒 有 害, 更 由 於 61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此 梁 氏 文 中 自 注 26
34 小 說 嗜 讀 普 遍 且 漸 漬 已 深, 因 此 對 社 會 影 響 極 大, 梁 氏 以 毒 品 喻 之, 視 之 為 中 國 群 治 腐 敗 之 總 根 原, 並 由 思 想 而 蔚 為 風 氣, 對 民 生 事 務 或 國 家 大 計 造 成 影 響, 其 影 響 之 大, 不 可 小 覷, 梁 啟 超 對 此 措 辭 極 強 烈 : 今 我 國 民 惑 堪 輿 惑 相 命 惑 卜 筮 惑 祈 禳, 因 風 水 而 阻 止 鐵 路 阻 止 開 礦, 爭 墳 墓 而 闔 族 械 鬥 殺 人 如 草, 因 迎 神 賽 會 而 歲 耗 百 萬 金 錢 廢 時 生 事 消 耗 國 力 者, 曰 : 惟 小 說 之 故 今 我 國 民 慕 科 第 若 羶, 趨 爵 祿 若 騖, 奴 顏 卑 膝, 寡 廉 鮮 恥, 惟 思 以 十 年 螢 雪, 暮 夜 苞 苴, 易 其 歸 驕 妻 妾 武 斷 鄉 曲 一 日 之 快, 遂 至 名 節 大 防, 掃 地 以 盡 者, 曰 : 惟 小 說 之 故 今 我 國 民 輕 棄 信 義, 權 謀 詭 詐, 雲 翻 雨 覆, 苛 刻 涼 薄, 馴 至 盡 人 皆 機 心, 舉 國 皆 荊 棘 者, 曰 : 惟 小 說 之 故 今 我 國 民 輕 薄 無 行, 沉 溺 聲 色, 綣 戀 牀 笫, 纏 綿 歌 泣 於 春 花 秋 月, 銷 磨 其 少 壯 活 潑 之 氣, 青 年 子 弟, 自 十 五 歲 至 三 十 歲, 惟 以 多 情 多 感 多 愁 多 病 為 一 大 事 業, 兒 女 情 多, 風 雲 氣 少, 甚 者 為 傷 風 敗 俗 之 行, 毒 徧 社 會, 曰 : 惟 小 說 之 故 今 我 國 民 綠 林 豪 傑, 徧 地 皆 是, 日 日 有 桃 園 之 拜, 處 處 為 梁 山 之 盟, 所 謂 大 碗 酒 大 塊 肉 分 秤 稱 金 銀 論 套 穿 衣 服 等 思 想, 充 塞 於 下 等 社 會 之 腦 中, 遂 成 為 哥 老 大 刀 等 會, 卒 至 有 如 義 和 拳 者 起, 淪 陷 京 國, 啟 召 外 戎, 曰 : 惟 小 說 之 故 嗚 呼! 小 說 之 陷 溺 人 群 乃 至 如 是, 乃 至 如 是! 63 將 民 智 未 開 以 及 社 會 種 種 弊 病, 包 括 阻 撓 築 路 開 礦 競 逐 功 名 官 場 之 貪 污 索 賄 社 會 之 機 詐 涼 薄, 乃 至 青 年 子 弟 兒 女 情 多, 風 雲 氣 少, 甚 者 為 傷 風 敗 俗 之 行, 毒 徧 社 會 等 之 責 任, 全 歸 咎 於 小 說, 不 免 言 之 太 過, 小 說 固 有 其 助 燃 之 功 力, 而 未 有 必 然 之 火 力 ; 然 而 就 小 說 功 能 類 別 之 分 判 言, 梁 氏 之 說 則 是 炬 然 清 楚 小 說 有 入 人 於 愚 昧 罪 惡 蓋 如 其 上 所 述, 然 亦 可 有 福 億 兆 人 之 小 說, 此 種 根 據 小 說 之 社 會 功 能 所 作 之 區 分, 正 是 源 於 作 者 勸 懲 之 功 的 著 述 意 識, 梁 啟 超 特 別 體 認 到 小 說 功 能 之 大, 入 人 之 深 就 在 於 小 說 支 配 人 道 之 四 力 : 抑 小 說 之 支 配 人 道 也, 復 有 四 種 力 : 一 曰 熏 二 曰 浸 三 曰 刺 四 曰 提 前 三 者 之 力, 自 外 而 灌 之 使 入, 提 之 力, 自 內 而 脫 之 使 出 有 此 四 力 而 用 之 於 善, 則 可 以 福 億 兆 人 ; 有 此 四 力 而 用 之 於 惡, 則 可 以 毒 萬 千 載, 而 此 四 力 所 最 易 寄 者 惟 小 說, 可 愛 哉 小 說, 可 畏 哉 小 說 64 從 小 說 入 人 之 深, 或 福 億 兆 人 或 毒 徧 社 會 的 分 判, 梁 啟 超 極 言 小 說 的 重 要 性 : 欲 新 一 國 之 民, 不 可 不 先 新 一 國 之 小 說 故 欲 新 道 德, 必 新 小 說 ; 欲 新 宗 教, 63 梁 啟 超,< 論 小 說 與 群 治 之 關 係 >,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梁 啟 超,< 論 小 說 與 群 治 之 關 係 >,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35 必 新 小 說 ; 欲 新 政 治, 必 新 小 說 ; 欲 新 風 俗, 必 新 小 說 ; 欲 新 學 藝, 必 新 小 說 ; 乃 至 欲 新 人 心, 欲 新 人 格, 必 新 小 說 何 以 故? 小 說 有 不 可 思 議 之 力 支 配 人 道 故 65 若 進 一 步 分 析 小 說 何 以 對 人 有 小 說 有 不 可 思 議 之 影 響 力, 則 由 其 心 理 識 想 以 言, 乃 在 於 人 性 對 現 實 環 境 的 不 滿 足, 常 非 能 以 現 境 界 而 自 滿 足 者 也, 而 小 說 所 營 造 的 另 一 世 界, 所 謂 身 外 之 身, 世 界 外 之 世 界, 恰 能 提 供 此 一 需 求, 因 此, 因 勢 利 導, 其 力 量 無 大 於 小 說 66 因 此, 在 小 說 著 述 的 晚 清 時 期, 梁 啟 超 大 聲 疾 呼 : 故 今 日 欲 改 良 群 治, 必 自 小 說 界 革 命 始 欲 新 民 必 自 小 說 始 究 其 實, 就 其 導 其 根 器 使 日 趨 於 鈍, 日 趨 於 利 者 到 新 人 心 新 風 俗 以 福 億 兆 人 而 言, 梁 氏 的 小 說 界 革 命, 仍 是 立 足 於 著 述 意 識 傳 統 上 所 發 出 的 激 越 高 音 換 言 之, 晚 清 小 說 以 新 小 說 自 我 標 榜, 然 其 著 述 意 識 之 立 足 所 在, 仍 是 歷 代 之 小 說 著 述 意 識 傳 統 梁 啟 超 登 高 倡 言 的 小 說 界 革 命, 引 來 熱 烈 呼 應, 如 林 紓 楚 卿 陶 佑 曾 等 是 ; 然 亦 不 乏 批 評 反 省 之 異 聲, 在 匯 眾 流 而 滔 滔 的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大 河, 呼 應 與 異 聲 奔 騰 跳 躍, 一 路 澆 灌 出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奇 花 異 卉 的 繁 盛 大 景 四 激 昂 合 奏 與 異 聲 對 於 響 亮 如 號 角 的 梁 啟 超, 以 小 說 之 翻 譯 著 述 見 稱 於 世 的 林 紓, 推 許 其 為 新 學 導 師 : 僕 才 薄 文 劣, 雖 時 時 以 譯 述 醒 我 同 胞, 恆 以 語 怪 之 書 視 之, 用 為 談 資 而 已 老 友 任 公, 英 雄 人 也, 為 中 國 倡 率 新 學 之 導 師 天 相 任 公, 十 年 歸 國, 今 將 以 庸 言 報 貺 我 同 胞 就 余 索 書, 而 吾 書 亦 適 成, 上 之 任 公, 用 附 大 文 之 後 嗟 乎! 吾 才 不 及 任 公, 吾 誠 不 及 任 公, 慷 慨 許 國 不 及 任 公, 備 嘗 艱 難 不 及 任 公, 而 任 公 獨 有 取 於 駑 朽, 或 且 憐 其 丹 心 不 死 之 故, 尚 許 為 國 民 乎! 69 梁 啟 超 以 慷 慨 許 國 倡 率 新 學 成 為 同 胞 心 目 中 之 英 雄 人, 林 紓 的 嚮 慕 稱 許 可 為 大 多 數 支 持 響 應 之 代 表 實 則 林 紓 本 人 時 時 以 譯 述 醒 我 同 胞 尚 許 為 國 民 的 心 意 表 述, 在 在 顯 示 他 以 小 說 成 其 勸 懲 之 意 的 著 述 意 識 小 說 之 於 林 紓, 是 為 功 65 梁 啟 超,< 論 小 說 與 群 治 之 關 係 >,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梁 啟 超,< 論 小 說 與 群 治 之 關 係 >,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狄 葆 賢 ( ) 字 楚 卿, 號 平 子, 別 署 平 等 閣 主 人, 著 有 平 等 閣 筆 記 平 等 閣 詩 話 清 代 畫 史 增 編 68 陶 佑 曾 ( ) 字 蘭 蓀, 號 薌 林, 筆 名 報 癖 崇 冷 廬 主 等, 著 有 新 舞 台 鴻 雪 記 恨 史 小 足 捐, 譯 有 紅 髮 會 奇 案 厭 世 之 富 翁 69 林 紓, 古 鬼 遺 金 記. 序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36 大 矣 的 文 類 : 歐 人 啟 蒙, 類 多 摭 拾 其 說, 以 益 童 慧 余 非 絀 華 伸 歐, 蓋 欲 求 寓 言 之 專 作, 能 使 童 蒙 聞 而 笑 樂, 漸 悟 乎 人 心 之 變 幻, 物 理 之 歧 出, 實 未 有 如 伊 索 氏 者 也 觀 者 幸 勿 以 小 說 鄙 之 70 所 借 鑑 於 歐 人 者, 啟 發 童 蒙 之 外, 尚 有 醒 世 之 功 : 方 今 新 學 大 昌, 舊 人 咸 謂 西 俗 寡 倫 理, 然 西 哲 不 乏 舊 人, 亦 以 今 人 之 薄, 不 如 古 人 之 厚, 故 日 為 倫 理 小 說 用 以 醒 世 71 就 晚 清 言, 醒 世 包 括 振 作 士 氣, 目 的 在 愛 國 保 種 : 若 夫 日 本, 亦 同 一 黃 種 耳, 美 人 以 檢 疫 故, 辱 及 其 國 之 命 婦, 日 人 大 忿, 爭 之, 美 廷 又 自 立 會 與 抗 勇 哉 日 人 也! 若 吾 華 有 司, 又 烏 知 有 自 己 國 民 無 罪, 為 人 囚 辱 而 瘐 死 耶? 上 下 之 情, 判 若 楚 越, 國 威 之 削, 又 何 待 言? 今 當 變 政 之 始, 而 吾 書 適 成, 人 人 既 蠲 棄 故 紙, 勤 求 新 學, 則 吾 書 雖 俚 淺, 亦 足 為 振 作 士 氣, 愛 國 保 種 之 一 助 72 林 紓 譯 述 小 說, 卻 不 諳 西 文, 因 此 譯 述 方 法 與 他 家 稍 有 不 同 : 予 不 審 西 文, 其 勉 強 廁 身 於 譯 界 者, 恃 二 三 君 子 為 余 口 述 其 詞, 余 耳 受 而 手 追 之 聲 已 筆 止, 日 區 四 小 時, 得 文 字 六 千 言 73 林 紓 譯 述 之 法, 頗 類 奪 胎 換 骨 之 法, 其 間 多 有 添 以 自 家 心 領 神 會 的 意 譯 之 筆 74, 並 非 一 字 不 差, 率 從 原 文 綜 觀 林 紓 一 生 的 文 學 業 績, 可 以 毫 無 疑 問 地 斷 言 : 他 是 資 產 階 級 革 命 潮 流 中 的 先 驅 者, 啟 蒙 者 當 十 九 世 紀 末 至 二 十 世 紀 初, 在 從 中 國 古 代 文 學 走 向 現 代 文 學 的 大 轉 折 的 歷 史 進 程 中, 林 譯 小 說 以 及 林 紓 為 它 寫 的 大 量 序 跋, 曾 經 起 過 不 可 低 估 的 作 用 時 至 今 日, 他 仍 然 不 曾 被 歷 史 所 遺 忘 瑞 典 學 院 院 士 諾 貝 爾 文 學 獎 評 委 之 一 馬 悅 然 教 授 對 林 琴 南 甚 為 推 崇, 說 他 譯 的 狄 更 司 小 說, 在 某 種 意 義 上 甚 至 比 原 著 還 要 好, 能 夠 存 其 精 神, 去 其 冗 雜 70 林 紓, 伊 索 寓 言 二 題 之 一 敘, 光 緒 二 十 八 年 (1902 年 ),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林 紓, 雙 孝 子 噀 血 記. 評 語,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林 紓, 黑 奴 籲 天 錄 二 題 之 二 跋, 光 緒 二 十 七 年 1901 年,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林 紓, 孝 女 耐 兒 傳. 序, 光 緒 三 十 年 (1907 年 )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參 見 陸 國 飛,< 試 論 中 國 晚 清 翻 譯 小 說 中 的 意 譯 現 象 >, 浙 江 社 會 科 學 2007 年 第 2 期, 頁
37 已 故 英 國 漢 學 大 師 亞 瑟. 韋 歷 也 有 同 感 75 或 許 因 為 如 此 特 別 的 譯 述 方 法 及 譯 述 成 就, 林 紓 於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之 林, 乃 能 有 一 席 之 地, 他 自 己 曾 述 及 此 一 境 況 及 內 心 感 受 : 計 自 辛 丑 入 都, 至 今 十 五 年, 所 譯 稿 已 逾 百 種 然 非 正 大 光 明 之 行, 及 彰 善 癉 惡 之 言, 餘 未 嘗 著 筆 也 本 非 小 說 家, 而 海 內 知 交 咸 目 我 以 此, 余 只 能 安 之 而 已 此 書 無 甚 奇 幻, 亦 不 近 於 豔 情 但 藹 然 孝 悌 之 言, 讀 之 另 人 感 動 想 於 風 俗, 不 為 無 補, 因 草 數 言 弁 諸 簡 端 76 林 紓 以 翻 譯 小 說 而 聞 名, 本 非 小 說 家, 正 是 據 此 而 論 ; 而 海 內 知 交 咸 目 我 以 此, 然 在 時 人 心 目 中, 視 林 紓 為 小 說 家, 所 根 據 者, 正 是 其 小 說 有 補 於 風 俗, 資 於 勸 懲, 所 作 合 於 傳 言 勸 戒 的 稗 官 功 能 時 人 魏 易 也 是 當 時 幾 位 口 述 者 中 的 一 位, 曾 述 及 林 紓 譯 述 的 情 況 : 然 易 聞 法 之 汪 勒 諦, 昌 明 正 學, 恆 假 小 說 以 開 民 智 近 得 美 儒 斯 土 活 氏 所 著 黑 奴 籲 天 錄, 反 覆 批 披 玩, 不 啻 暮 鼓 晨 鐘 以 告 閩 縣 林 先 生 琴 南, 先 生 博 學 能 文, 許 同 任 繙 譯 之 事 易 之 私 塾, 與 先 生 相 距 咫 尺, 於 是 日 就 先 生 討 論, 易 口 述, 先 生 筆 譯, 酷 暑 不 梢 間 斷, 閱 月 而 書 竣 77 由 魏 易 亦 有 假 小 說 以 開 民 智 的 體 認, 可 知 晚 清 寓 懲 戒 開 民 智 之 著 述 意 識 的 熾 盛, 林 紓 等 述 譯 者, 憂 國 憂 民, 期 待 如 梁 氏 所 倡 言, 能 以 小 說 一 新 人 心, 以 救 種 強 國 黑 奴 籲 天 錄 者, 美 國 女 士 斯 土 活 所 著, 而 閩 縣 林 琴 南 紓 仁 和 魏 充 叔 易 兩 先 生 所 譯 者 也 前 後 四 卷, 分 四 十 二 章, 計 華 文 十 四 萬 言 兩 人 且 泣 且 譯, 且 譯 且 泣, 蓋 非 僅 悲 黑 人 之 苦 況, 實 悲 我 四 百 兆 黃 人 將 為 黑 人 續 耳 78 是 書 情 跡 奇 詭, 疑 彼 小 說 家 之 侈 言, 顧 余 之 取 而 譯 之, 亦 特 重 其 武 概, 冀 以 救 吾 種 人 之 衰 憊, 而 自 厲 於 勇 敢 者 矣 79 靈 石 生 動 地 記 述 林 紓 譯 述 的 情 況, 而 發 自 強 烈 著 述 意 識 的 譯 述 作 品, 在 在 可 見 林 紓 振 作 士 氣 救 種 圖 強 之 用 心, 林 紓 本 人 於 此 亦 再 三 致 意, 而 其 友 人 則 另 有 史 筆 75 林 薇,< 喜 見 古 樹 綻 新 葩 林 紓 的 小 說 理 論 建 樹 > 見 作 者 清 代 小 說 論 稿, 北 京 : 北 京 廣 播 學 院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267 其 中 引 文 則 引 自 文 匯 報 1986 年 11 月 4 日 之 < 中 國 文 學 作 品 應 有 傳 神 譯 本 > 76 林 紓, 鷹 梯 小 豪 傑. 序,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魏 易, 黑 奴 籲 天 錄. 序 光 緒 二 十 七 年 1901 年,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靈 石,< 讀 黑 奴 籲 天 錄 >,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林 紓, 埃 司 蘭 情 俠 傳. 序, 光 緒 二 十 九 年,1908 年, 收 於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38 之 觀 察 : 余 友 林 畏 廬 徵 君, 治 史 記 漢 書 廿 五 年, 文 長 於 敘 悲, 巧 曲 哀 梗, 人 所 莫 言, 言 而 莫 盡 者, 徵 君 則 皆 言, 而 皆 盡 之 矣 80 林 紓 譯 筆 之 佳, 自 晚 清 迄 今, 所 共 皆 知, 友 人 說 他 長 於 敘 悲, 巧 曲 哀 梗, 文 能 盡 意, 或 有 取 諸 史 漢, 更 重 要 者, 宜 是 發 自 內 心 的 著 述 意 識, 才 能 在 且 泣 且 譯, 且 譯 且 泣 之 餘, 深 刻 地 感 動 讀 者, 啟 發 人 心 林 紓 之 外, 平 子 從 發 憤 著 述 言 小 說 之 寫 作, 就 功 能 言, 將 小 說 與 經 傳 並 列, 相 當 肯 定 小 說 移 易 人 心, 改 良 社 會 之 價 值 : 小 說 與 經 傳 有 互 相 補 救 之 功 用 故 東 西 之 聖 人, 東 西 之 才 子, 懷 悲 憫, 抱 冤 憤, 於 是 著 為 經 傳, 發 為 詩 騷, 或 託 之 寓 言, 或 寄 之 詞 曲, 其 用 心 不 同, 其 能 移 易 人 心, 改 良 社 會 則 一 也 81 若 由 小 說 對 人 心 的 影 響 力, 對 社 會 的 功 用 而 言, 小 說 之 價 值 意 義, 其 實 與 讀 之 可 以 興 觀 群 怨 之 詩 經 無 別 今 日 欲 改 良 社 會, 必 先 改 良 歌 曲, 改 良 歌 曲, 必 先 改 良 小 說, 誠 不 易 之 論 蓋 小 說 ( 傳 奇 等 皆 在 內 ) 與 歌 曲 相 輔 而 行 者 也 故 孔 子 當 日 之 刪 詩, 即 是 改 良 小 說, 即 是 改 良 歌 曲, 即 是 改 良 社 會 然 則 以 詩 為 小 說 之 祖 可 也, 以 孔 子 為 小 説 家 之 祖 可 也 82 以 社 會 功 用 言, 小 說 與 采 詩 因 二 者 皆 有 資 於 治 道, 在 上 古 時 同 樣 具 備 來 自 於 民 間 記 83 述 采 集 的 真 實 性, 因 此 每 能 相 提 並 論 別 士 在 所 作 < 小 說 原 理 > 84 一 文 中 亦 指 出 小 說 自 漢 魏 以 來 隱 喻 託 諷, 類 於 子 史 的 特 色 ;: 小 說 始 見 於 漢 書 藝 文 志, 書 雖 散 佚, 以 魏 晉 間 之 小 說 例 之, 想 亦 收 拾 遺 文, 隱 喻 託 諷, 不 指 一 人 一 事 言 之, 皆 子 史 之 流 也 85 而 中 國 思 想 因 階 層 之 不 同 而 可 大 分 為 二 : 一 是 學 士 大 夫, 一 是 婦 女 與 粗 人 ; 小 說 之 讀 者 群 亦 分 此 二 派 不 論 就 二 者 個 別 之 需 求 或 社 會 整 體 利 益 以 言, 在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都 宜 以 後 者 為 重 為 使 小 說 勸 懲 之 功 能 遍 及 各 階 層 計, 別 士 主 張 小 說 之 改 良, 首 80 濤 園 居 士, 埃 司 蘭 情 俠 傳. 敘 光 緒 三 十 年 1904 年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平 子 小 說 叢 話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平 子 小 說 叢 話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別 士 即 夏 曾 佑, 筆 名 別 士 84 見 梁 啟 超 等 著,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原 載 繡 像 小 說 第 三 期 85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26 31
39 當 特 別 以 婦 女 與 粗 人 為 主 要 讀 者 群, 專 為 此 二 者 而 寫, 最 後 要 達 到 使 婦 女 與 勞 力 工 作 者 與 作 者 之 心, 入 而 俱 化, 以 撥 亂 世 致 太 平 : 今 值 學 界 展 寬, 士 夫 正 日 不 暇 給 之 時, 不 必 再 以 小 說 耗 其 目 力, 惟 婦 女 與 粗 人, 無 書 可 讀, 欲 求 輸 入 文 化, 除 小 說 更 無 他 途 其 窮 鄉 僻 壤 之 酬 神 演 劇, 北 方 之 打 鼓 書, 江 南 之 唱 文 書, 均 與 小 說 同 科 者 先 使 小 說 改 良, 而 後 此 諸 物 一 例 均 改, 必 使 深 閨 之 戲 謔, 勞 侶 之 耶 禺, 均 與 作 者 之 心, 入 而 俱 化, 而 後 有 婦 人 以 為 男 子 之 後 勁, 有 苦 力 者 以 助 士 君 子 之 實 力, 而 不 撥 薍 世 致 太 平 者, 無 是 理 也 86 除 小 說 之 功 能 小 說 之 價 值 的 鄭 重 強 調 外, 著 述 意 識 的 強 烈 發 顯, 再 加 上 東 西 洋 各 國 之 借 鑑, 使 論 者 對 小 說 家 之 地 位 與 價 值, 也 有 所 醒 覺 : 吾 昔 見 東 西 各 國 之 論 文 學 家 者, 必 以 小 說 家 居 第 一, 吾 駭 焉 吾 昔 見 日 人 有 著 世 界 百 傑 傳 者, 以 施 耐 庵 與 釋 迦 孔 子 華 盛 頓 拿 破 崙 並 列, 吾 駭 焉 吾 昔 見 日 本 諸 學 校 之 文 學 科, 有 所 謂 水 滸 傳 講 義 西 廂 記 講 義 者, 吾 駭 焉 繼 而 思 之, 何 駭 之 與 有? 小 說 者, 實 文 學 之 最 上 乘 也 世 界 而 無 文 學 而 已 耳, 國 民 而 無 文 學 思 想 則 已 耳, 茍 其 有 之, 則 小 說 家 之 位 置, 顧 可 等 閒 視 哉! 87 小 說 自 古 慣 居 文 科 之 末, 實 則 可 以 為 文 學 之 最 上 乘 ; 小 說 家 更 可 與 知 名 不 朽 之 哲 人 偉 人 並 列 至 此, 將 小 說 家 之 高 度 推 至 極 致 : 由 此 觀 之, 文 學 上 小 說 之 位 置 可 以 見 矣 吾 以 為 今 日 中 國 之 文 界, 得 百 司 馬 子 長 班 孟 堅, 不 如 得 一 施 耐 庵 金 聖 嘆, 得 百 李 太 白 杜 少 陵, 不 如 得 一 湯 臨 川 孔 雲 亭 88 對 小 說 家 的 推 崇, 對 小 說 價 值 的 重 視, 以 及 對 小 說 功 能 的 強 調, 都 與 梁 啟 超 小 說 界 革 命 的 主 張 相 呼 應 相 唱 和, 陶 祐 曾 亦 在 所 寫 < 論 小 說 之 勢 力 及 其 影 響 > 89 一 文 開 頭 以 小 說 誠 文 學 中 之 占 最 上 乘 者 也 : 自 小 說 之 名 詞 出 現, 而 膨 脹 東 西 劇 烈 之 風 潮, 握 攬 古 今 利 害 之 界 線 者, 唯 此 小 說 ; 影 響 世 界 普 通 之 好 尚, 變 遷 民 族 運 動 之 方 針 者, 亦 唯 此 小 說, 小 說! 90 小 說! 誠 文 學 中 之 占 最 上 乘 者 也 86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楚 卿,< 論 文 學 上 小 說 之 位 置 >, 光 緒 二 十 九 年 1903 年, 原 載 新 小 說 第 一 卷 第 七 期,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39 32
40 陶 氏 亦 極 言 小 說 開 智 覺 迷 91 之 功, 其 對 小 說 之 重 要 價 值 強 調 之 激 昂 澎 湃, 則 類 於 梁 啟 超 他 引 西 哲 之 言, 以 小 說 為 學 術 進 步 之 導 火 線 會 文 明 之 發 光 線 個 人 衛 生 之 新 空 氣 國 家 發 達 之 大 基 礎, 指 出 其 於 國 家 社 會 不 可 或 缺 之 重 要 性, 並 說 明 其 功 能 之 發 揮 乃 在 其 較 諸 莊 言 以 示 之 的 訓 示 更 能 深 中 人 心 之 語 言 特 質 他 疾 呼 : 盡 彼 小 說 之 義 務, 振 彼 小 說 之 精 神 必 使 芸 芸 之 人 群, 胥 含 有 一 種 黏 液 小 說 之 大 原 質, 乃 得 以 膺 小 說 界 無 形 之 幸 福 於 文 學 黑 暗 之 時 代, 放 一 線 之 光 明 可 愛 哉 孰 如 小 說? 可 畏 哉 孰 如 小 說? 學 術 固 賴 以 進 步, 社 會 亦 賴 以 文 明, 個 人 固 賴 以 衛 生, 國 家 亦 賴 以 發 達 而 導 火 線 也, 發 光 線 也, 新 空 氣 也, 大 基 礎 也, 介 紹 允 當, 誠 非 西 哲 之 誣 言, 實 環 球 萬 古, 莫 得 而 移 之 定 論 也 反 覆 殷 殷 致 意, 肯 定 小 說 之 重 要 性 乃 萬 古 不 變 之 論 後, 更 直 接 推 小 說 為 國 家 革 新 腐 弊 之 前 鋒 : 吾 今 敢 上 一 鞏 固 完 全 之 策, 以 貢 獻 於 我 特 別 同 胞 之 前 曰 : 欲 革 新 支 那 一 切 腐 敗 之 現 象, 盍 開 小 說 界 之 幕 乎? 欲 擴 張 政 法, 必 先 擴 張 小 說 ; 欲 提 倡 教 育, 必 先 提 倡 小 說 ; 欲 振 興 實 業, 必 先 振 興 小 說 ; 欲 組 織 軍 事, 必 先 組 織 小 說 ; 欲 改 良 風 俗, 必 先 改 良 小 說 92 應 和 與 合 奏 之 外, 晚 清 的 著 述 論 述 也 存 在 著 不 同 意 見 的 異 聲, 如 黃 摩 西 與 徐 念 慈 93 者 是 光 緒 三 十 三 年 (1907) 年, 黃 摩 西 在 小 說 林 的 發 刊 辭 指 出 小 說 價 值 觀 之 過 輕 過 重 皆 不 宜 : 昔 之 視 小 說 也 太 輕, 而 今 之 視 小 說 又 太 重 也 昔 之 於 小 說 也, 博 弈 視 之, 俳 優 視 之, 甚 且 鴆 毒 視 之, 妖 孽 視 之, 言 不 齒 於 縉 紳, 名 不 列 於 四 部, 私 衷 酷 好, 而 閱 必 背 人 今 也 反 是, 出 一 小 說, 必 自 尸 國 民 進 化 之 功, 評 一 小 說, 必 大 倡 謠 俗 改 良 之 恉 吠 聲 四 應, 學 步 載 途 94 就 視 小 說 太 重 自 尸 國 民 進 化 之 功 以 及 吠 聲 四 應, 學 步 載 途 而 言, 顯 然 是 對 梁 啟 超 等 欲 新 政 治, 必 新 小 說 ; 欲 新 風 俗, 必 新 小 說 國 家 亦 賴 以 發 達 等 論 點 的 駁 斥 與 批 評 ; 然 而, 黃 氏 對 小 說 的 社 會 功 能 並 非 全 盤 否 認, 小 說 影 響 于 社 會, 固 矣, 而 社 會 風 尚, 實 先 有 構 成 小 說 性 質 之 力, 二 者 蓋 互 為 因 果 也 95 社 91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黃 摩 西 ( ) 原 名 振 元 字 慕 庵, 一 作 慕 韓, 中 年 改 名 人, 字 摩 西, 別 署 野 蠻 夢 庵 等 93 徐 念 慈 ( ), 字 彥 士, 號 覺 我 東 海 覺 我 94 黃 摩 西, 小 說 林. 發 刊 辭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蠻 < 小 說 小 話 >, 見 陳 平 原 夏 曉 虹 二 十 世 紀 中 國 小 說 理 論 資 料 ( ) 之 小 說 林 33
41 會 是 建 構 小 說 之 依 據, 依 據 社 會 風 尚 建 構 之 小 說 則 又 對 社 會 有 所 影 響, 不 單 從 小 說 社 會 功 能 單 向 強 調, 因 此, 學 者 認 為 黃 摩 西 之 說 較 為 客 觀, 可 說 是 梁 啟 超 論 點 的 補 充 而 黃 摩 西 所 言 的 社 會 影 響, 與 梁 陶 等 人 的 新 空 氣 新 人 心 新 人 格 亦 有 一 定 之 距 離 : 然 吾 不 聞 小 說 之 效 力, 果 足 改 頑 固 腦 機 而 靈 之, 袪 腐 敗 空 氣 而 新 之 否 也? 黃 摩 西 固 然 體 認 到 小 說 對 於 社 會 的 影 響 在 於 其 遍 佈 之 流 行 以 及 強 大 的 吸 引 力 : 蠆 髮 學 僮, 蛾 眉 居 士, 上 自 建 牙 張 翼 之 尊 嚴, 下 迄 雕 面 糊 容 之 瑣 賤, 眡 沫 一 卷, 而 不 忍 遽 置 者, 小 說 也 小 說 之 風 行 於 社 會 者 如 是 而 其 實 際 之 影 響, 則 是 導 社 會 於 文 明 : 模 仿 文 明 形 式, 花 圈 雪 服, 賀 自 由 之 結 婚 ; 崇 拜 虛 無 黨 員, 炸 彈 快 槍, 驚 暗 殺 之 手 段, 小 說 之 影 響 於 社 會 者 又 如 是 則 雖 謂 吾 國 今 日 之 文 明 為 小 說 之 文 明, 可 也 ; 則 雖 謂 吾 國 異 日 政 界 學 界 教 育 界 實 業 界 之 文 明 即 今 日 小 說 界 之 文 明, 亦 無 不 可 96 由 小 說 之 描 述, 進 而 對 文 明 之 憧 憬 學 習, 形 成 了 小 說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這 不 同 於 暴 醜 揭 惡 的 詈 訐, 而 是 趨 向 於 文 明 之 美 的 影 響 因 此, 所 謂 小 說 之 實 質, 則 非 美 不 存 : 請 一 考 小 說 之 實 質 小 說 者, 文 學 之 傾 於 美 的 方 面 之 一 種 也 寶 釵 羅 帶, 非 高 蹈 之 口 吻 ; 碧 雲 黃 花, 豈 後 樂 之 襟 期? 微 論 小 說, 文 學 之 有 高 格 可 循 者, 一 屬 於 審 美 之 情 操, 尚 不 暇 求 真 際 而 擇 法 語 也 97 黃 摩 西 借 鑒 於 西 方 者, 除 了 社 會 影 響 之 實 效 外, 尤 為 重 要 者, 是 美 學 的 概 念 眾 聲 滔 滔, 咸 以 新 小 說 之 新 自 我 標 榜, 到 黃 摩 西 則 出 現 標 榜 小 說 之 美 的 新 高 度 黃 氏 結 合 社 會 功 能 與 美 學 以 言 小 說, 認 為 寫 小 說 雖 不 當 極 藻 繪 之 功 而 使 風 教 滅 裂 ; 但 小 說 與 法 律 經 訓, 哲 學 科 學 專 書 亦 應 有 所 區 別 強 調 求 善 之 外, 美 亦 是 小 說 不 可 或 缺 之 重 要 特 質 : 且 彼 求 誠 止 善 者, 未 聞 以 玩 華 繡 帨 之 不 逮, 而 變 誠 與 善 之 目 的 以 遷 就 之, 則 從 事 小 說 者, 亦 何 必 椎 法 飾 勞, 勍 容 示 節, 而 唐 捐 本 質 乎? 嬙 施 天 下 之 美 第 九 期 (1908 年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245 亦 收 於 < 小 說 小 話 >,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以 上 二 則 引 文,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黃 摩 西, 小 說 林. 發 刊 辭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42 也, 鴟 夷 一 科 舸, 詎 非 明 哲? 青 冢 一 坏, 不 失 幽 芬 藉 令 沒 其 傾 吳 宮 照 漢 殿 之 豐 容, 而 強 與 孟 廡 齊 稱, 娥 台 合 傳, 不 將 疑 其 狂 易 乎? 一 小 說 也, 而 號 於 人 曰, 吾 不 屑 屑 為 美, 一 秉 立 誠 明 善 之 宗 旨, 則 不 過 一 無 價 值 之 講 義, 不 規 則 之 格 言 而 已, 恐 閱 者 不 免 如 聽 古 樂, 即 作 者 亦 未 能 歌 舞 其 筆 墨 也, 名 相 推 崇, 而 實 取 厭 薄 是 吾 國 文 明 僅 於 小 說 界 有 所 影 響, 而 中 道 為 之 安 障 也 98 黃 摩 西 認 為, 小 說 無 美 則 是 講 義 是 哲 學 科 學 專 書 是 法 律 經 訓 原 文, 其 難 以 引 人 入 勝, 將 如 強 轉 西 施 昭 君 動 人 之 美, 而 硬 代 以 節 義 之 德, 一 味 強 調 教 化, 則 名 相 推 崇, 而 實 取 厭 薄, 為 教 化 而 反 不 利 教 化, 是 中 道 為 之 安 障 也, 因 此, 美 是 小 說 不 可 或 缺 之 重 要 特 質 黃 氏 強 調 美 的 重 要, 其 立 場 是 美 與 小 說 之 社 會 功 能 可 以 相 輔 相 成, 社 會 功 能 得 美 而 益 彰, 非 敢 謂 作 小 說 者, 但 當 極 藻 繪 之 功, 盡 纏 綿 之 致, 一 任 事 理 之 乖 橓, 風 教 之 滅 裂 也 99, 籲 天 訴 虐 渡 海 尋 仇, 固 足 收 振 恥 立 懦 之 效 ; 玉 顱 珠 頷, 補 史 氏 之 舊 聞 更 是 即 物 窮 理 之 助 ; 清 楚 說 明 自 己 社 會 功 能 與 美 二 者 並 重, 而 特 別 強 調 小 說 之 美 的 立 場 徐 念 慈 是 另 一 位 強 調 小 說 之 美 的 論 者 他 與 黃 摩 西 同 樣 注 意 到 小 說 在 晚 清 的 風 行 盛 況, 也 同 樣 對 小 說 價 值 今 昔 不 同 提 出 質 疑 : 偉 哉! 近 年 譯 籍 東 流, 學 術 西 化, 其 最 歆 動 吾 新 舊 社 會, 而 無 有 文 野 智 愚, 咸 歡 迎 之 者, 非 近 年 所 行 之 新 小 說 哉? 夫 我 國 之 於 小 說, 嚮 所 視 為 鴆 毒, 懸 為 厲 禁, 不 許 青 年 子 弟 稍 一 涉 獵 者 也 乃 一 反 其 積 習, 而 至 於 是, 果 有 溝 而 通 之, 以 圓 其 說 者 耶? 抑 小 說 之 道, 今 昔 不 同, 前 足 以 害 人, 後 之 實 無 愧 益 世 耶? 豈 人 心 之 嗜 好, 因 時 因 地 而 遷 耶? 抑 於 吾 人 之 理 性,Venunft 果 有 鼓 舞 與 感 覺 之 價 值 者 耶? 是 今 日 小 學 界 所 宜 研 究 之 一 問 題 也 較 諸 黃 摩 西 直 言 昔 之 視 小 說 也 太 輕, 而 今 之 視 小 說 又 太 重 也 以 及 吠 聲 四 應, 學 步 載 途 的 批 評, 徐 念 慈 的 質 疑 溫 和 許 多, 而 他 取 諸 黑 格 爾 ( 徐 作 黑 搿 爾 ) 基 爾 希 曼 ( 徐 作 邱 希 孟 ) 的 美 學 思 想, 又 使 他 的 發 聲 言 之 有 據 : --- 則 所 謂 小 說 者, 殆 合 理 想 美 學 感 情 美 學 而 居 其 最 上 乘 者 乎? 試 以 美 學 最 發 達 之 德 意 志 徵 之 黑 搿 爾 氏 (Hegel, ) 於 美 學, 持 絕 對 觀 念 論 者 也, 其 言 曰 : 藝 術 之 圓 滿 者, 其 第 一 義 為 醇 化 於 自 然 簡 言 之, 即 滿 足 吾 人 之 美 的 欲 望, 而 使 無 遺 憾 也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光 緒 三 十 三 年 (1907 年 ) 東 海 覺 我, 小 說 林. 緣 起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43 闡 解 黑 格 爾 美 學 於 小 說, 則 為 美 的 欲 望 之 滿 足 ; 至 若 基 爾 希 曼 則 言 對 實 體 形 象 所 產 生 之 快 感 ; 在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中 如 曹 操 吳 用 孫 悟 空 等, 不 乏 其 例 : 邱 希 孟 氏 (Kirchmaun ), 感 情 美 學 之 代 表 者 也, 其 言 美 的 快 感, 謂 對 於 實 體 之 形 象 而 起 試 覩 吳 用 之 智 水 滸 鐵 丐 之 真 野 叟 曝 言 數 奇 若 韋 癡 珠 花 月 痕 弄 權 若 曹 阿 瞞 三 國 志 冤 獄 若 風 波 亭 岳 傳 神 通 遊 戲 如 孫 行 者 西 遊 記 濟 顛 僧 濟 公 傳 闡 事 燭 理 若 福 爾 摩 斯 馬 丁 休 脫 偵 探 案, 足 令 人 快 樂, 令 人 輕 蔑, 令 人 苦 痛 尊 敬, 種 種 感 情, 莫 不 對 於 小 說 而 得 之 徐 念 慈 合 理 想 美 學 感 情 美 學 而 居 其 最 上 乘 者 的 小 說 美 學, 清 楚 羅 列 了 圓 滿 性 ( 滿 足 而 無 遺 憾 ) 具 象 性 形 象 性 感 情 性 理 想 性 等, 是 真 正 借 鑑 西 方 美 學 理 論 的 小 說 新 論, 展 現 了 晚 清 小 說 美 學 的 理 論 高 度, 因 此, 有 學 者 認 為 他 是 梁 氏 論 點 的 提 昇 101 至 於 在 小 說 的 社 會 功 能 一 項, 雖 對 梁 啟 超 等 眾 口 同 聲 的 無 所 不 能 有 所 修 正, 然 而 他 二 人 對 於 小 說 社 會 功 能 的 重 視, 並 不 遜 於 梁 氏 等 人 ; 換 言 之, 徐 黃 二 人 立 足 傳 統 而 有 取 諸 外, 在 新 舊 過 渡 之 際, 扮 演 檢 討 反 省 的 重 要 角 色, 發 揮 修 正 提 昇 的 功 能, 清 楚 顯 示 中 外 新 舊 的 揉 合 痕 跡 然 則, 不 論 是 同 聲 應 和 或 是 反 省 異 聲, 梁 啟 超 的 響 亮 號 角 對 於 晚 清 的 小 說 著 述, 確 乎 發 揮 了 強 大 的 影 響 力 光 緒 二 十 八 年 (1902 年 ) 梁 氏 主 辦 的 新 小 說 創 刊 於 日 本 東 京, 繼 新 小 說 之 後 的 晚 清 十 年 間, 約 共 有 十 多 種 小 說 雜 誌 刊 行 102 ; 其 中, 繡 像 小 說 月 月 小 說 小 說 林 與 新 小 說 並 稱 為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雜 誌 103 學 者 引 中 國 近 代 出 版 史 料 初 編 之 記 述 指 出 新 小 說 的 影 響 力 對 清 廷 帶 來 的 威 脅 : 從 光 緒 二 十 九 年 (1903) 清 廷 通 令 查 禁 悖 逆 的 書 刊, 謂 新 小 說 等 駭 人 聽 聞, 喪 心 病 狂, 殊 堪 痛 恨 亦 任 其 肆 汗 流 布, 不 獨 壞 我 世 道 人 心, 且 恐 地 球 太 平 之 局, 亦 將 隱 受 其 害 104 而 梁 氏 在 光 緒 二 十 九 年 (1903 年 ) 在 自 辦 之 雜 誌 新 小 說 撰 寫 小 說 戲 曲 評 述 隨 筆 小 說 叢 話, 隨 後 並 邀 集 平 子 等 多 位 論 者 發 表 論 見, 形 成 一 股 風 潮, 造 成 晚 清 著 述 之 盛, 則 是 前 所 未 有 : 據 小 說 林 所 刊 東 海 覺 我 編 < 丁 未 年 (1907) 小 說 界 發 行 書 目 調 查 表 > 一 文, 單 單 一 年 之 內, 著 譯 統 計 即 有 一 百 二 十 餘 種 ; 涵 芬 樓 類 書 分 類 目 錄 101 黃 霖, 中 國 文 學 批 評 通 史. 近 代 卷 : 假 如 說 梁 啟 超 是 晚 清 小 說 理 論 的 奠 基 者 的 話, 那 麼, 徐 念 慈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可 以 說 是 代 表 了 晚 清 小 說 理 論 的 高 度 見 黃 霖, 中 國 文 學 批 評 通 史. 近 代 卷,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6 年 一 版, 頁 如 : 繡 像 小 說 月 月 小 說 新 新 小 說 小 說 林 新 世 界 小 說 社 報 競 立 社 小 說 月 報 十 日 小 說 小 說 月 報 新 小 說 叢 等 是 103 時 萌, 晚 清 小 說 : 這 些 小 說 雜 誌 中, 以 新 小 說 繡 像 小 說 月 月 小 說 小 說 林 四 種 質 量 最 佳, 影 響 最 大, 後 人 稱 為 清 末 四 大 小 說 雜 誌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9 年.06 月 一 版, 頁 林 瑞 明,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的 歷 史 意 義, 台 北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出 版 委 員 會, 月 一 版, 頁 56 36
44 至 宣 統 三 年 (1911), 文 學 一 類, 翻 譯 小 說 近 四 百 種, 創 作 約 一 百 二 十 種 105 近 人 楊 家 駱 總 計 晚 清 刊 行 的 小 說 晚 清 小 說, 單 創 作 即 有 四 百 六 十 一 種 (462 扣 掉 雙 指 印 為 翻 譯, 剩 461), 翻 譯 作 品 共 有 六 百 零 八 部 106 其 中, 截 至 光 緒 三 十 三 年 (1907) 小 說 林 發 行 之 時, 不 數 年 之 間, 李 寶 嘉 官 場 現 形 記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初 編 都 已 寫 成,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亦 已 完 成 大 半 部, 而 孽 海 花 則 出 版 二 編 二 十 回 107 對 於 梁 啟 超 對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作 108 者 時 間 上 近 距 離 的 強 烈 影 響, 由 吳 趼 人 光 緒 三 十 二 年 發 表 於 月 月 小 說 之 序 文 的 一 段 話, 可 窺 見 一 斑 : 吾 執 吾 筆, 將 編 為 小 說, 即 就 小 說 以 言 小 說 焉, 可 也, 奈 之 何 舉 社 會 如 是 種 種 之 醜 態 而 先 表 暴 之? 吾 蓋 有 所 感 焉 吾 感 乎 飲 冰 子 < 小 說 與 群 治 之 關 係 > 之 說 出, 提 倡 改 良 小 說, 不 數 年 而 吾 國 新 著 新 譯 之 小 說, 幾 於 汗 萬 牛 充 萬 棟, 猶 復 日 出 不 已 而 未 有 窮 期 也 109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家, 在 奇 花 異 卉 景 觀 繁 盛 的 晚 清 著 述 之 林, 開 出 眾 所 注 目 的 妍 株 佳 朵, 其 著 述 意 識 正 是 中 有 所 承 復 取 法 乎 外, 吾 人 唯 由 此 以 進, 才 得 窺 其 堂 奧 105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楊 家 駱, 民 國 以 來 出 版 新 書 總 目 提 要. 附 錄, 臺 北 : 中 國 辭 典 館,60 年 1 月 107 參 見 林 瑞 明,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的 歷 史 意 義 之 第 二 章 晚 清 小 說 界 革 命, 頁 梁 啟 超 之 清 文 學 叢 鈔 晚 頁 151, 署 作 者 失 名 ; 陳 平 原 夏 曉 虹, 二 十 世 紀 中 國 小 說 理 論 資 料 則 署 作 者 為 吳 沃 堯 陳 平 原 夏 曉 虹, 二 十 世 紀 中 國 小 說 理 論 資 料 (1897 年 年 ) 第 一 卷,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陳 平 原 夏 曉 虹, 二 十 世 紀 中 國 小 說 理 論 資 料, 頁
45 第 三 節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者, 包 括 李 伯 元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吳 趼 人 之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以 及 曾 樸 之 孽 海 花 做 為 晚 清 小 說 代 表 作 的 四 大 小 說, 在 作 者 著 述 意 識 上 正 是 承 於 前 古, 又 在 時 代 中 有 所 吸 收, 表 現 晚 清 著 述 意 識 之 特 色 一 犀 筆 光 照 魑 魅 現 形 的 李 伯 元 李 伯 元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約 作 於 西 元 一 九 O 三 年 111, 其 時 是 他 寫 作 最 盛 之 時, 西 元 一 九 O 六 年 繁 華 報 館 出 版 全 本 六 十 回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在 第 六 十 回 借 書 中 人 物 之 口 點 出 了 作 者 著 述 用 意 : 又 忽 然 記 得 我 問 那 人 : 你 們 在 這 裡 做 什 麼? 那 人 道 : 我 們 在 這 裡 校 對 一 部 書 我 問 他 是 什 麼 書, 那 人 說 是 : 上 帝 可 憐 中 國 貧 弱 到 這 步 田 地, 一 心 要 想 救 救 中 國 然 而 中 國 四 萬 萬 多 人, 一 時 那 能 夠 統 通 救 得 因 此 便 想 到 一 個 提 綱 挈 領 的 法 子 說 : 中 國 一 般 的 人 民, 他 們 好 像 生 來 都 是 見 官 害 怕 的, 只 要 官 怎 麼, 百 姓 就 怎 麼, 所 謂 上 行 下 效 為 此 拿 定 了 主 意, 想 把 這 些 做 官 的, 先 陶 鎔 到 一 個 程 度, 好 等 他 們 出 去, 整 躬 率 物, 救 國 救 民 又 想 : 中 國 的 官, 大 大 小 小, 何 止 幾 千 百 個 至 於 他 們 的 壞 處, 很 像 是 一 個 先 生 教 出 來 的 因 此 就 悟 出 一 個 新 法 子 來 : 摹 仿 學 堂 裡 先 生 教 學 生 的 法 子, 編 幾 本 教 科 書, 教 導 他 們 並 且 仿 照 世 界 各 國 普 遍 的 教 法 : 從 初 等 小 學 堂 中 學 堂 高 等 學 堂 等 到 到 了 高 等 卒 業 之 後, 然 後 再 放 他 們 出 去 做 官, 自 然 都 是 好 官 二 十 年 之 後, 天 下 還 愁 不 太 平 嗎? 112 救 中 國 與 新 小 說 一 新 中 國 之 主 張 正 吻 合, 最 終 目 標 在 有 資 治 道, 致 天 下 之 太 平 ; 而 所 採 取 的 方 法 則 是 中 西 合 璧, 以 中 國 固 有 學 堂 教 學 之 法 參 酌 西 方 學 制, 所 要 達 成 的 是 自 古 以 來 稗 官 勸 懲 之 功 的 傳 統 意 義, 則 天 下 還 愁 不 太 平 嗎? 期 望 以 致 天 下 之 太 平 後 來 書 在 小 說 中 被 燒 掉 了 一 半, 作 者 再 借 人 物 之 口 更 清 楚 地 指 明 懲 戒 的 用 心 : 但 聽 得 一 片 人 聲 說 : 火! 火! 火! 隨 後 又 看 見 許 多 人, 抱 了 些 燒 殘 不 全 的 書 出 來 圍 在 一 張 公 案 上 面, 查 點 燒 殘 的 書 籍 查 了 半 天, 道 是 他 們 校 對 的 那 部 書, 只 賸 上 半 部 原 來 這 部 教 科 書 前 半 部 是 專 門 指 摘 他 們 110 李 伯 元 ( ), 名 寶 嘉, 字 伯 元, 別 號 南 亭 亭 長, 遊 戲 主 人 等 ; 曾 以 第 一 名 入 學, 鄉 試 不 第 至 上 海, 曾 辦 指 南 報 游 戲 報 世 界 繁 華 報, 光 緒 二 十 九 年, 應 商 務 印 書 館 聘, 主 編 繡 像 小 說 雜 誌 111 根 據 魏 紹 昌,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家. 官 場 現 形 記 的 寫 作 和 刊 行 問 題 由 所 見 繁 華 報 刊 登 官 場 現 形 記 年 月, 對 魯 迅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所 說 的 1901~1905 的 成 書 時 間 有 所 修 正 見 魏 書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二 版 頁
46 做 官 的 壞 處, 好 叫 他 們 讀 了 知 過 必 改 後 半 部 方 是 教 導 他 們 做 官 的 法 子 如 今 把 這 後 半 部 燒 了, 只 賸 得 前 半 部 光 有 這 前 半 部, 不 像 本 教 科 書, 倒 像 個 封 神 榜 西 遊 記 ; 妖 魔 鬼 怪, 一 齊 都 有 113 指 摘 做 官 的 壞 處 好 叫 他 們 讀 了 知 過 必 改 清 楚 表 明 李 伯 元 小 說 著 述 意 識 的 勸 懲 用 心, 因 為 上 行 下 效, 所 以 正 本 清 源, 由 在 上 官 員 入 手, 廓 清 吏 治, 以 之 為 官 治 民, 乃 能 救 百 姓 出 水 火 而 登 袵 席, 致 國 強 民 安 之 太 平 因 此 書 中 記 錄 奸 吏 種 種 不 堪 行 止, 要 為 官 者 知 所 懲 戒 李 伯 元 先 後 辦 過 指 南 報 游 戲 報 世 界 繁 華 報 等 報, 光 緒 二 十 九 年, 並 應 應 商 務 印 書 館 之 聘, 主 編 繡 像 小 說 雜 誌 在 繡 像 小 說 第 一 期 登 載 之 < 本 館 刊 印 繡 像 小 說 緣 起 > 114 一 文, 談 到 小 說 著 述 理 念 與 西 方 東 洋 各 國 之 密 切 關 連 : 歐 美 化 民, 多 由 小 說 ; 搏 桑 崛 起, 推 波 助 瀾 其 從 事 於 此 者, 率 皆 名 公 巨 卿, 魁 儒 碩 彥 察 天 下 之 大 勢, 洞 人 類 之 頤 理, 潛 推 往 古, 豫 揣 未 來, 然 後 抒 一 己 之 見, 著 而 為 書, 以 醒 齊 民 之 耳 目 或 對 人 群 之 積 弊 而 下 砭, 或 者 為 國 家 之 危 險 而 立 鑑 揆 其 立 意, 無 非 裨 國 益 民 他 指 出 歐 美 乃 以 小 說 化 民, 反 觀 中 國 小 說 卻 於 國 於 民 百 無 一 利 最 後 點 明 雜 誌 社 成 立 之 宗 旨 在 取 法 泰 西 之 良 規 東 海 之 餘 韻, 以 開 化 民 智 : 本 館 有 鑑 於 此, 於 是 糾 合 同 志, 首 輯 此 編 遠 摭 泰 西 之 良 規, 近 挹 東 海 之 餘 韻, 或 手 著, 或 譯 本, 隨 時 甄 錄, 月 出 兩 期, 藉 思 開 化 天 下 愚, 遑 計 貽 譏 于 大 雅 嗚 呼! 庚 子 一 役, 近 事 堪 稽, 愛 國 君 子, 倘 或 引 為 同 調, 暢 此 宗 風, 則 請 以 此 編 為 之 嚆 矢 在 此, 我 們 看 到 編 者 所 自 許 的, 是 參 酌 歐 美 化 民 著 而 為 書, 以 醒 齊 民 之 耳 目 的 小 說 著 述 意 識, 其 言 及 中 國 小 說, 概 之 以 怪 謬 荒 誕 之 言 汙 穢 淫 邪 之 事, 則 言 下 之 意, 頗 不 以 中 國 之 著 述 傳 統 為 然, 並 且 將 對 人 群 之 積 弊 而 下 砭 為 國 家 之 危 險 而 立 鑑 一 歸 於 歐 美 小 說 著 述 所 有, 這 是 個 有 趣 的 現 象 袁 進 在 其 中 國 小 說 的 近 代 變 革 中, 提 到 新 小 說 的 新 與 舊 : 然 而, 新 小 說 派 對 西 方 小 說 的 學 習 與 模 仿, 實 際 上 始 終 伴 隨 著 中 國 傳 統 的 文 以 載 道 觀 念, 他 們 是 在 文 以 載 道 的 基 礎 上 認 識 西 方 小 說 的, 所 以 不 免 帶 著 有 色 眼 鏡 同 時 也 造 成 他 們 自 己 近 代 化 的 不 徹 底, 骨 子 裡 還 是 舊 傳 統 文 學 觀 念 在 新 形 勢 下 的 轉 化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繡 像 小 說 第 一 期,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144 陳 平 原 書 題 作 者 為 商 務 印 書 館 主 人, 學 者 認 為 當 是 出 自 李 伯 元 手 筆 115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近 代 變 革 第 四 章 < 新 與 舊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39
47 學 者 並 在 書 中 由 梁 啟 超 逃 亡 日 本 之 行, 對 所 言 政 治 小 說 的 認 識, 是 對 西 方 小 說 的 誤 解 但 他 其 實 對 西 方 小 說 存 在 很 大 誤 解, 並 不 了 解 西 方 小 說 的 實 情 116 ; 又 從 歐 洲 自 文 藝 復 興 以 來 的 文 學 主 張, 說 明 梁 氏 的 認 識 與 之 扞 格 之 處 歐 洲 自 文 藝 復 興 以 來 的 文 學 主 張, 恰 恰 是 強 調 文 學 從 基 督 教 之 道 下 解 放 出 來 顯 然, 就 實 質 而 言, 新 小 說 派 的 文 學 觀 念 是 與 西 方 文 藝 復 興 以 來 的 觀 念 相 衝 突 的, 這 就 決 定 了 他 們 不 可 能 從 根 本 上 接 受 西 方 的 小 說 觀 念 117 研 究 學 者 其 實 清 楚 地 感 覺 到 新 小 說 標 榜 的 取 諸 外 國 著 述 意 識, 究 其 根 本, 較 多 是 中 國 本 然 固 有 者, 因 此, 說 他 們 標 榜 新, 骨 子 裡 卻 是 舊 的 然 學 者 以 文 以 載 道 言 其 小 說 著 述, 精 確 地 說, 其 實 當 是 有 資 治 道, 意 寓 勸 懲 的 小 說 著 述 傳 統 李 伯 元 在 自 述 著 述 動 機 時, 也 在 字 裡 行 間 不 自 覺 地 流 露 此 一 意 識 : < 遊 戲 報 > 之 命 名 仿 自 泰 西, 豈 真 好 為 遊 戲 哉? 蓋 有 不 得 已 之 深 意 存 焉 者 也 慨 乎 當 今 之 世, 國 日 貧 矣, 民 日 疲 矣, 士 風 日 下, 而 商 務 日 亟 矣 有 心 士 道 者, 方 且 汲 汲 顧 景 之 不 暇, 尚 何 有 恆 舞 酣 歌, 樂 為 故 事, 而 不 自 覺 乎? 然 使 執 塗 人 而 告 之 曰 : 朝 政 如 是, 國 事 如 是, 是 猶 聚 瘖 聾 跛 躄 之 流, 強 之 為 經 濟 文 章 之 務, 人 必 笑 其 迂 而 譏 其 背 矣 故 不 得 不 假 遊 戲 之 說 以 隱 喻 勸 懲, 亦 覺 世 之 一 道 也 或 託 諸 寓 言, 或 涉 諸 諷 詠, 無 非 欲 喚 醒 癡 愚, 破 除 煩 惱, 意 取 其 淺, 言 取 其 俚, 使 農 工 商 賈 婦 人 豎 子, 皆 得 而 觀 之 庶 天 地 間 之 千 態 萬 狀, 真 一 遊 戲 之 局 也 118 假 遊 戲 之 說 以 隱 喻 勸 懲, 亦 覺 世 之 一 道 也 正 是 傳 統 著 述 意 識 的 原 音 重 現, 而 意 取 其 淺, 言 取 其 俚 又 正 是 游 目 寓 心 之 傳 統 著 述 策 略, 覺 世 的 勸 懲 對 象 普 及 農 工 商 賈 婦 人 豎 子, 亦 不 違 其 上 行 下 效 由 官 及 民 的 主 張 認 真 說 來, 取 諸 於 外 者 亦 確 實 有 之, 那 就 是 遠 摭 泰 西 之 良 規, 近 挹 東 海 之 餘 韻, 或 手 著, 或 譯 本, 隨 時 甄 錄, 月 出 兩 期, 藉 思 開 化 天 下 愚, 亦 即 取 以 為 宣 傳 教 化 資 材, 以 其 文 明, 開 中 國 蔽 塞 之 愚 吳 趼 人 在 所 作 < 小 說 家 李 伯 元 傳 > 中, 也 談 到 李 伯 元 在 所 著 各 種 小 說 中 的 著 述 用 心 : 憂 夫 婦 孺 之 夢 夢 不 知 時 事 也, 撰 為 庚 子 國 變 彈 詞 ; 惡 夫 仕 途 之 鬼 蜮 百 出 也, 撰 為 官 場 現 形 記 ; 慨 乎 社 會 之 同 流 合 污 不 知 進 化 也, 撰 為 中 國 現 在 記 及 文 明 小 史 活 地 獄 等 書 119 頁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近 代 變 革, 頁 同 上 註,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報 錄. 遊 戲 報 附 < 論 遊 戲 報 之 本 意 >, 收 於 阿 英 全 集 ( 六 ) 頁 吳 沃 堯,< 小 說 家 李 伯 元 傳 > 刊 於 小 說 世 界 十 三 卷 九 期 收 於 小 橫 香 室 主 人 編 清 朝 野 史 大 觀 臺 北 : 中 華,46 年 11 月 一 版 第 五 輯, 頁 49 40
48 李 伯 元 覺 世 的 對 象 包 括 婦 孺 仕 途 之 人 及 於 整 個 未 及 進 化 之 社 會, 其 中 惡 夫 仕 途 之 鬼 蜮 百 出 也 因 此, 撰 為 官 場 現 形 記 ; 在 其 著 述 意 識 中, 我 們 又 一 次 看 到 實 錄 的 傳 統 李 伯 元 前 述 言 及 的 為 國 家 之 危 險 而 立 鑑, 其 實 是 中 國 採 集 著 述 的 實 錄 精 神, 其 友 人 在 官 場 現 形 記. 敘 一 文 中, 盛 讚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著 細 膩 生 動 如 頰 上 之 添 毫, 纖 悉 畢 露, 能 窮 形 盡 相 如 地 獄 之 變 相, 醜 態 百 出, 極 受 讀 者 喜 愛 每 出 一 紙, 見 者 拍 案 叫 絕 並 指 出 之 所 以 選 定 官 場 述 寫, 乃 因 官 場 長 久 以 來 無 復 廉 恥 之 風, 為 官 者 已 無 羞 惡 之 心, 甚 至 視 天 下 卑 污 茍 踐 之 事, 為 分 所 應 為 社 會 公 道 久 絕, 清 廷 則 驕 奢 招 禍, 天 地 晦 黑, 覺 羅 不 亡, 殆 如 一 線 ; 因 此 小 說 作 者, 筆 伐 口 誅, 大 聲 疾 呼, 旨 在 伸 大 義 於 天 下 : 而 吾 輩 不 畏 強 禦, 不 避 斧 鉞, 筆 伐 口 誅, 大 聲 疾 呼, 卒 伸 大 義 於 天 下, 使 若 輩 凜 乎 不 敢 犯 清 議, 雖 謂 春 秋 之 力 至 今 存 可 也 而 誰 謂 草 茅 之 士, 不 可 以 救 天 下 哉? 官 場 現 形 記 一 書 者, 新 學 家 所 謂 若 輩 之 內 容, 而 論 世 者 所 謂 若 輩 之 實 據 也 僕 嘗 出 入 卑 鄙 齷 齪 之 場, 往 來 奔 競 夤 緣 之 地, 耳 之 所 觸, 目 之 所 炫, 五 花 八 門, 光 怪 萬 狀 覺 世 間 變 幻 之 態, 無 有 過 於 中 國 官 場 者 文 中 並 十 分 傳 神 地 形 容 官 場 現 形 記 一 書 的 光 照 特 徵 : 今 日 讀 南 亭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不 覺 喜 曰 : 是 不 啻 吾 意 中 所 出 ---- 嗟 嗟! 神 禹 鋳 鼎, 魑 魅 夜 哭 ; 溫 嶠 燃 犀, 魍 魎 避 影 中 國 官 場 久 為 全 球 各 國 不 齒 於 人 類, 而 若 輩 窮 奇 渾 沌, 跳 舞 拍 張, 方 且 謂 行 莫 予 泥, 令 莫 與 違, 一 若 睥 睨 自 得 也 者 而 不 意 有 一 救 世 佛 焉 為 之 放 大 千 之 光, 攝 世 界 之 影, 使 一 般 之 嚅 嚅 而 動, 蠢 蠢 以 爭 者, 咸 畢 現 於 菩 提 鏡 中, 此 若 輩 所 意 料 不 到 者 也 120 言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著 述 纖 悉 畢 露 新 學 家 所 謂 若 輩 之 內 容, 而 論 世 者 所 謂 若 輩 之 實 據 也 在 在 點 明 它 的 實 錄 特 徵, 尤 其 以 放 大 千 之 光, 攝 世 界 之 影, 如 照 相 般 的 形 容 最 為 傳 神, 菩 提 鏡 則 隱 含 著 暴 露 惡 行 的 非 常 手 段, 其 實 是 發 自 慈 悲 救 世 的 著 述 動 機 而 不 論 是 攝 影 或 鏡 照, 光 照 現 形 的 傳 統 自 神 禹 鋳 鼎, 魑 魅 夜 哭 121 溫 嶠 燃 犀, 魍 魎 避 影 122 已 有 之, 吳 趼 人 所 謂 惡 夫 仕 途 之 鬼 蜮 百 出 也, 亦 是 敘 中 所 言 之 往 來 奔 競 夤 緣 之 地 卑 鄙 齷 齪 之 場 其 間 光 怪 陸 離 之 種 種, 如 地 獄 之 變 相, 醜 態 百 出, 然 而, 小 說 家 逞 其 燃 犀 鋳 鼎 之 力, 卒 成 杜 絕 鬼 怪 之 功, 所 謂 120 作 者 署 佚 名, 以 上 引 文 見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左 傳 宣 公 三 年 : 昔 夏 之 方 有 德 也, 遠 方 圖 物, 貢 金 九 牧, 鋳 鼎 象 物, 百 物 而 為 之 備, 使 民 知 神 姦, 故 民 入 川 澤 山 林, 不 逢 不 若 注 : 象 所 圖 物, 鋳 之 於 鼎 122 晉 書 卷 六 十 七 < 溫 嶠 列 傳 >1795: 朝 議 將 留 輔 政, 嶠 以 導 先 帝 所 任, 固 辭 還 藩 復 以 京 邑 荒 殘, 資 用 不 給, 嶠 借 資 蓄, 具 器 用, 而 後 旋 于 武 昌 至 牛 渚 磯, 水 深 不 可 測, 世 云 其 下 多 怪 物, 嶠 遂 燬 犀 角 而 照 之 須 臾, 見 水 族 覆 火, 奇 形 異 狀, 或 乘 馬 車 著 赤 衣 者 嶠 其 夜 夢 人 謂 己 曰 : 與 君 幽 明 道 別, 何 意 相 照 也? 意 甚 惡 之 嶠 先 有 齒 疾, 至 是 拔 之, 因 中 風, 至 鎮 未 旬 而 卒, 時 年 四 十 二 41
49 不 畏 強 禦, 不 避 斧 鉞, 筆 伐 口 誅, 大 聲 疾 呼, 卒 伸 大 義 於 天 下, 使 若 輩 凜 乎 不 敢 犯 清 議, 敘 文 作 者 稱 許 伯 元 之 筆, 是 真 能 寫 出 人 所 眼 見 於 官 場, 而 口 難 以 言 狀 者 李 伯 元 在 自 己 其 他 的 著 作 中 也 提 及 其 小 說 內 容 上 的 紀 實 特 性 : 諸 君 的 平 日 行 事, 一 個 個 都 被 文 明 小 史 上 搜 羅 了 進 去, 做 了 六 十 回 的 資 料, 比 泰 西 的 照 相 還 要 照 得 清 楚 些, 比 油 畫 還 要 畫 得 透 露 些 諸 君 得 此, 也 可 以 少 慰 抑 塞 磊 落 了 123 是 書 取 材 於 中 西 報 紙 者, 十 之 五 四 ; 得 諸 朋 輩 傳 述 者, 十 之 三 四 ; 其 為 作 書 人 思 想 所 得, 取 資 敷 佐 者, 不 過 十 之 一 二 耳 小 說 體 裁, 自 應 爾 爾, 閱 者 勿 以 杜 撰 目 之 124 李 伯 元 很 清 楚 地 在 庚 子 國 變 彈 詞. 例 言 一 文 中 表 達 了 小 說 著 述 本 應 取 材 真 實 傳 述 的 著 述 理 念, 小 說 體 裁, 自 應 爾 爾 ; 然 因 是 小 說, 自 不 免 有 想 像 附 會 之 處, 其 為 作 書 人 思 想 所 得, 取 資 敷 佐 者, 不 過 十 之 一 二 耳 在 比 例 上 約 佔 一 二 成 其 中 報 章 雜 誌 的 報 導 近 五 成, 周 遭 的 耳 聞 傳 述 約 三 四 成, 包 括 作 者 自 身 經 歷 的 所 見 所 聞 : 把 我 生 平 耳 所 聞, 目 所 見, 世 路 上 怪 怪 奇 奇 之 事, 一 一 說 與 他 們 知 道 125 李 伯 元 強 調 其 實 錄 特 性, 以 此 與 一 般 想 像 之 作 區 分, 故 鄭 重 叮 嚀 : 閱 者 勿 以 杜 撰 目 之, 而 由 此 叮 嚀, 讓 我 們 清 楚 看 見 李 伯 元 藉 小 說 以 勸 懲 的 著 述 意 識, 這 是 知 識 份 子 用 以 自 許 的 激 昂 高 調, 因 此 不 願 模 糊 實 錄 杜 撰 二 者 界 線 至 於 所 謂 實 錄 的 真 實, 是 一 個 可 以 再 深 入 探 討 的 議 題, 茂 苑 惜 秋 生 ( 即 歐 陽 鉅 源 ) 126 在 其 官 場 現 形 記. 敘 中, 提 及 李 伯 元 所 描 述 的 官 場 與 實 際 官 場 的 距 離 : 官 之 位 高 矣, 官 之 名 大 矣, 其 後 選 舉 之 法 興, 則 登 進 之 途 雜, 士 廢 其 讀, 農 廢 其 耕, 工 廢 其 技, 商 廢 其 業, 皆 注 意 於 官 之 一 字 蓋 官 者, 有 士 農 工 商 之 利 而 無 士 農 工 商 之 勞 者 也 於 是 乎 有 脂 韋 滑 稽 者, 有 夤 緣 奔 競 者, 而 官 之 流 品 已 極 紊 亂 127 造 成 夤 緣 奔 競 的 主 因 是 捐 納 之 制 : 限 資 之 例, 始 於 漢 代, 定 以 十 算, 乃 得 為 吏 開 捐 納 之 先 路, 導 輸 助 之 濫 觴, 所 謂 衣 食 足 而 知 榮 辱 者, 直 是 欺 人 之 談 歸 罪 孝 成, 無 逃 天 地 ---- 治 至 於 今, 變 本 加 厲, 凶 年 饑 饉, 乾 旱 水 溢, 皆 得 援 助 之 例, 邀 獎 勵 之 恩, 而 所 謂 李 伯 元, 文 明 小 史 第 六 十 回 李 伯 元, 庚 子 國 變 彈 詞. 例 言 李 伯 元, 中 國 現 在 記. 楔 子 歐 陽 淦 ( ) 字 鉅 源, 別 號 蘧 園, 茂 苑 惜 秋 生, 為 文 典 贍 富 華, 光 緒 二 十 四 年 (1898) 至 上 海, 由 投 稿 與 李 伯 元 相 識, 曾 助 李 編 輯 世 界 繁 華 報 繡 像 小 說 並 為 李 續 寫 官 場 現 形 記 活 地 獄 以 下 引 文 見 茂 苑 惜 秋 生, 官 場 現 形 記. 原 序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二 版, 頁
50 官 者, 乃 日 出 而 未 有 窮 期, 不 至 於 充 塞 宇 宙 不 止 朝 廷 頒 汰 淘 之 法, 定 澄 敘 之 方, 天 子 寄 其 耳 目 於 督 撫, 督 撫 寄 其 耳 目 於 司 道, 上 下 蒙 蔽, 一 如 故 舊 尤 其 甚 者, 假 手 宵 小, 授 意 私 人, 因 苞 苴 而 通 融, 緣 賄 賂 而 解 釋, 而 欲 除 弊 而 轉 滋 之 弊 也, 烏 乎 可? 由 漢 代 開 始 的 捐 納 制 度, 到 清 代 變 本 加 厲, 各 項 名 目, 盡 可 捐 納, 因 捐 納 而 得 官 職 者 或 將 充 塞 宇 宙 ; 雖 有 汰 淘 之 法, 但 在 苞 苴 賄 賂 通 行 的 官 場, 捐 官 之 弊 不 但 不 得 遏 止, 反 愈 益 滋 多 歐 陽 鉅 源 將 自 己 眼 見 官 場 貪 腐 之 實 印 證 以 清 代 亦 曾 入 官 場, 做 過 幾 任 縣 令 的 名 士 袁 枚 之 言, 以 資 佐 證 : 且 昔 亦 嘗 見 夫 官 矣, 道 迎 之 外 無 治 績, 供 張 之 外 無 材 能, 忍 飢 渴, 冒 寒 暑,, 行 香 則 天 明 而 往, 稟 見 則 日 昃 而 歸, 卒 不 知 其 何 所 為 而 來, 亦 卒 不 知 其 何 所 為 而 去 袁 隨 園 之 言 曰 : 當 其 雜 坐 戲 謔, 欠 伸 假 寐 之 時, 即 鄉 城 老 幼 毀 肢 折 體 而 待 訴 之 時 也 當 其 修 垣 轅 治 具 供 之 時, 即 胥 吏 舞 文, 匿 案 而 逞 權 之 時 也 怵 目 惕 心, 無 過 於 此 而 所 謂 官 者, 方 鳴 其 得 意, 視 為 榮 寵, 其 為 民 作 父 母 耶? 抑 為 督 撫 作 奴 耶? 試 取 問 之, 當 亦 啞 然 失 笑 矣 讓 有 識 之 士 怵 目 惕 心 之 種 種 不 堪 行 徑, 包 括 早 出 晚 歸 汲 汲 於 逢 迎 巴 結, 或 匿 案 逞 權 之 胡 作 非 為, 因 此 不 免 有 其 為 民 作 父 母 耶? 抑 為 督 撫 作 奴 耶? 的 慨 然 一 問, 而 試 取 問 之, 當 亦 啞 然 失 笑 矣 的 反 應, 亦 印 證 前 述 人 心 已 死, 公 道 久 絕, 廉 恥 之 亡 於 中 國 官 場 者 之 論 而 貪 腐 官 員, 非 但 不 足 以 為 民 父 母, 尚 且 以 其 貪 腐, 伸 出 爪 牙, 欺 壓 百 姓 : 不 寧 惟 是 田 野 不 闢, 訟 獄 不 理, 則 置 諸 不 問 ; 應 酬 或 缺, 孝 敬 或 少, 則 與 之 為 難 大 府 以 此 責 下 吏, 下 吏 以 此 待 大 府 論 語 曰 : 上 有 好 者, 下 必 有 甚 焉 者 矣 易 曰 : 上 行 下 效, 捷 於 影 響 執 是 言 也, 官 之 所 以 為 官 者, 殆 可 想 像 得 之 若 官 者, 輔 天 子 則 不 足, 壓 百 姓 則 有 餘 以 其 位 之 高, 以 其 名 之 貴, 以 其 權 之 大, 以 其 威 之 重, 有 語 其 後 者, 刑 罰 出 之 ; 有 誚 其 旁 者, 拘 繫 隨 之 該 為 無 為, 田 野 不 闢, 訟 獄 不 理, 則 置 諸 不 問, 不 當 為 卻 恣 意 妄 為, 強 索 孝 敬 於 百 姓, 硬 逼 應 酬 於 鄉 紳, 因 此 說 是 輔 天 子 則 不 足, 壓 百 姓 則 有 餘 尤 有 甚 者, 對 於 百 姓 的 不 平 反 彈, 還 採 取 拘 繫 刑 罰 的 高 壓 手 段, 種 種 行 徑, 為 有 識 者 所 不 齒 然 而 明 達 之 士, 有 見 於 此, 雖 不 願 為 寒 蟬 仗 馬, 然 一 言 又 固 可 以 賈 禍, 於 是 聽 其 所 為, 結 果 造 成 官 員 氣 焰 高 張 : 於 是 官 之 氣 愈 張, 官 之 燄 愈 烈 羊 狠 狼 貪 之 技, 他 人 所 不 忍 出 者, 而 官 出 之 ; 蠅 營 狗 茍 之 行, 他 人 所 不 屑 為 者, 而 官 為 之 下 至 聲 色 貨 利, 則 嗜 若 性 命 ; 43
51 般 樂 飲 酒, 則 視 為 故 常 觀 其 外 偭 而 錯 矩, 觀 其 內 踰 閑 而 蕩 檢, 種 種 荒 謬, 種 種 乖 戾, 雖 罄 紙 墨 不 能 書 也 官 員 既 孜 孜 為 利, 則 彼 此 之 間 為 爭 財 奪 利 而 齟 齬 齮 齕, 亦 無 時 或 已 ; 官 僚 為 害 之 大, 甚 至 過 於 盜 賊 : 天 下 可 惡 者 莫 若 盜 賊, 然 盜 賊 處 暫 而 官 處 常 天 下 可 恨 者 莫 若 仇 讎, 然 仇 讎 在 明 而 官 在 暗 ---- 國 衰 而 官 強, 國 貧 而 官 富, 孝 弟 忠 信 之 舊, 敗 於 官 之 身 ; 禮 義 廉 恥 之 遺, 壞 於 官 之 手 而 官 之 所 以 為 人 詬 病, 為 人 輕 褻 者, 蓋 非 一 朝 一 夕 之 故, 其 所 由 來 者 漸 矣 明 達 之 士 若 為 以 言 賈 禍 之 懼 而 噤 若 寒 蟬 128, 則 貪 腐 官 燄 愈 熾 愈 烈, 蠅 營 狗 茍 羊 狠 狼 貪, 荒 謬 乖 戾, 罄 竹 難 書 ; 而 奪 利 搶 權, 如 犬 隻 爭 骨, 可 惡 可 恨, 甚 於 盜 賊 文 中 指 出 小 說 作 者 袖 手 不 為 的 後 果, 則 對 照 前 所 謂 不 畏 強 禦, 不 避 斧 鉞, 筆 伐 口 誅, 大 聲 疾 呼 的 作 為, 於 是 能 有 卒 伸 大 義 於 天 下, 使 若 輩 凜 乎 不 敢 犯 清 議, 雖 謂 春 秋 之 力 至 今 存 可 也 的 成 果, 則 著 述 意 識 之 所 由 來, 極 昭 然 明 白 茂 苑 惜 秋 生 言 李 伯 元 具 備 東 方 之 諧 謔, 與 淳 于 之 滑 稽 的 文 筆 特 質, 以 及 熟 知 官 場 齷 齪 卑 鄙 之 要 昏 瞶 糊 塗 之 大 旨 的 社 會 經 驗, 對 於 勸 言 則 掩 耳, 唾 面 則 自 乾, 天 變 不 畏 人 言 不 恤 的 一 班 官 僚, 思 量 對 治 之 道, 於 是 寫 出 小 說 一 帙, 即 官 場 現 形 記 : 且 夫 訓 教 者, 父 兄 之 任 也 ; 規 箴 者, 臣 子 之 義 也 ; 獻 進 者, 矇 瞽 之 分 也 我 之 於 官, 既 無 統 屬, 亦 鮮 關 係, 惟 有 以 含 蓄 蘊 釀, 存 其 忠 厚, 以 酣 暢 淋 漓, 闡 其 隱 微, 則 庶 幾 近 矣 窮 年 累 月 計, 殫 精 竭 神, 成 書 一 帙, 名 曰 官 場 現 形 記 立 體 仿 諸 稗 野, 則 無 鉤 章 棘 句 之 嫌, 紀 事 出 以 方 言, 則 無 詰 詘 聱 牙 之 苦 開 卷 一 過, 凡 神 禹 所 不 能 鋳 之 於 鼎, 溫 嶠 所 不 能 燭 之 以 犀 者, 無 不 畢 備 曹 孟 德 得 陳 琳 檄 而 愈 頭 風 129, 杜 子 美 對 張 良 傳 而 浮 大 白 讀 是 編 者, 知 必 有 同 情 者 矣 130 因 為 買 官 鬻 官 形 成 的 官 場 無 恥 文 化, 腐 壞 文 化 根 基, 有 識 之 士, 無 權 無 職, 憂 心 焦 慮 之 餘, 想 出 的 對 治 之 道 則 是 針 對 其 竊 竊 焉 以 身 後 為 憂 的 心 理, 期 能 收 燃 犀 鋳 鼎, 魑 魅 避 影 之 效 而 過 之, 使 仕 途 中 百 出 之 鬼 蜮, 畏 光 照 形 現 而 銷 聲 匿 跡, 以 清 吏 治 救 斯 民, 登 之 袵 席 之 上 寒 蟬, 蟬 之 一 種, 方 言 謂 之 寒 蜩 寒 蟬 至 秋 深 天 寒 則 不 鳴, 後 漢 書. 杜 密 傳 有 劉 勝 知 善 不 薦, 聞 惡 無 言, 隱 情 惜 己, 自 同 寒 蟬 之 語 三 國 演 義 第 22 回 : 紹 覽 檄 大 喜, 即 命 使 將 此 檄 遍 行 州 郡, 并 于 各 處 關 津 隘 口 張 挂 檄 文 傳 至 許 都, 時 曹 操 方 患 頭 風, 臥 病 在 床 左 右 將 此 檄 傳 進, 操 見 之, 毛 骨 悚 然, 出 了 一 身 冷 汗, 不 覺 頭 風 頓 愈, 從 床 上 一 躍 而 起, 顧 謂 曹 洪 曰 :" 此 微 何 人 所 作?" 洪 曰 :" 聞 是 陳 琳 之 筆 茂 苑 惜 秋 生,< 官 場 現 形 記 二 敘 >, 收 於 梁 啟 超,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52 對 於 四 大 小 說 之 寫 事 記 實, 學 者 亦 有 過 甚 其 辭 131 之 評, 多 有 酣 暢 淋 漓 則 有 之, 含 蓄 忠 厚 尚 不 足 之 感, 於 此, 胡 適 < 官 場 現 形 記 序 > 有 持 平 之 論 : 雖 然 有 過 份 的 描 寫 與 溢 惡 的 形 容, 雖 然 傳 聞 有 不 實 不 盡 之 處, 然 而 就 大 體 上 論, 我 們 不 能 不 承 認 這 部 官 場 現 形 記 裡 大 部 份 的 材 料, 可 以 代 表 當 日 官 場 的 實 在 情 形 那 些 有 名 姓 可 考 的, 如 華 中 堂 之 為 榮 祿 黑 大 叔 之 為 李 蓮 英, 都 是 歷 史 上 的 人 物, 不 用 說 了 那 無 數 無 名 的 小 官, 從 錢 典 史 到 黃 二 麻 子 從 那 做 賊 的 魯 總 爺, 到 那 把 女 兒 獻 媚 上 司 的 冒 得 官, 也 都 不 能 完 全 說 是 虛 構 的 人 物 故 官 場 現 形 記 可 算 是 一 部 社 會 史 料 132 傳 統 著 述 意 識 所 言 之 實, 是 真 取 諸 耳 聞 傳 言 之 實, 至 於 傳 聞 或 有 誇 張, 或 有 添 增, 甚 而 在 字 句 間 流 露 憤 怒 怨 懟, 或 將 人 物 醜 化 扭 曲, 這 是 傳 聞 本 然 應 有 之 特 質, 野 史 小 說 所 不 同 於 慎 於 裁 汰 篩 選 之 正 史 者, 在 於 此 ; 而 稗 官 野 史 之 獨 特 價 值 亦 正 在 於 此 換 言 之, 小 說 不 但 載 述 實 事, 也 反 映 民 情, 百 姓 的 心 聲 群 眾 的 情 緒, 都 是 珍 貴 資 料 民 之 所 好, 長 在 我 心, 在 上 者 能 好 民 所 好, 惡 民 所 惡, 存 好 去 惡, 這 才 是 符 合 著 述 意 識 之 期 待 李 伯 元 對 官 場 種 種 記 述, 其 中 盡 有 卑 劣 難 以 置 信 者, 然 而 觸 目 惕 心, 不 遠 而 復, 斯 志 士 之 大 願 官 場 之 外, 世 風 漸 變 流 俗 浸 淫, 上 行 下 效, 有 以 致 之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寫 官 場 寫 家 庭 亦 寫 社 會, 怪 現 狀 一 般 人 怪 而 不 怪, 吳 趼 人 卻 大 驚 小 怪 不 怪 殊 怪, 是 怪 非 怪?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之 慧 眼 洞 察 值 得 一 探 二 慧 眼 洞 察 不 怪 殊 怪 的 吳 趼 人 與 李 伯 元 相 知 甚 深 的 吳 趼 人, 早 於 十 九 歲 就 開 始 在 報 章 雜 誌 發 表 短 文, 他 最 為 人 知 的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發 表 於 梁 啟 超 所 創 辦 的 新 小 說 雜 誌 上 研 究 學 者 由 書 中 內 容, 窺 見 吳 趼 人 此 書 之 作, 乃 是 因 為 感 時 憂 國 的 精 神 以 及 他 道 義 上 的 使 命 感 : 怪 現 狀 一 書, 沒 有 序 言, 書 後 也 無 跋, 換 言 之, 吳 氏 並 沒 有 為 他 所 以 從 事 此 書 創 作 的 動 機, 留 下 一 個 文 字 說 明, 可 是, 透 過 全 書 的 口 氣 內 容 和 主 魯 迅,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清 末 之 譴 責 小 說, 頁 298 胡 適,< 官 場 現 形 記 序 > 收 於 胡 適 文 存 第 三 冊, 台 北 : 遠 東 圖 書 公 司, 頁 517 吳 趼 人 (1866~1910 年 ), 名 沃 堯, 又 名 寶 震, 字 小 允 號 繭 人 後 改 為 趼 人, 廣 東 南 海 人, 少 時 佛 山 鎮, 故 別 署 我 佛 山 人 十 七 歲 父 病, 後 卒 於 官 ; 十 九 歲 至 上 海, 在 江 南 軍 械 製 造 局, 擔 任 抄 寫 之 職, 收 入 微 薄, 常 為 報 刊 撰 寫 短 文 光 緒 28 年 (1902) 梁 啟 超 在 日 本 創 辦 新 小 說 雜 誌, 次 年 吳 趼 人 之 小 說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等 即 陸 續 於 該 雜 誌 刊 登 發 表 曾 任 漢 口 美 商 楚 報 中 文 編 輯, 因 反 美 華 工 禁 約 運 動 辭 歸 上 海 ; 後 任 上 海 月 月 小 說 雜 誌 主 編 宣 統 二 年 (1910) 因 喘 疾 卒 於 上 海, 得 年 45 歲 45
53 題 思 想, 我 們 依 然 能 窺 得 一 些 蛛 絲 馬 跡, 歸 納 出 一 個 結 論 來 縱 上 二 節 所 言, 我 們 得 到 的 結 論 便 是 : 怪 現 狀 一 書 之 所 以 形 成, 乃 是 基 於 吳 氏 感 時 憂 國 的 精 神 ( 時 代 背 景 ) 以 及 他 道 義 上 的 使 命 感 ( 心 理 背 景 ) 的 緣 故 134 月 月 小 說 第 一 期 刊 有 吳 沃 堯 的 敘 文, 同 意 梁 啟 超 < 小 說 與 群 治 關 係 > 一 文 的 意 見, 謂 借 小 說 之 趣 味, 之 感 情, 為 德 育 之 一 助 並 云 : 吾 感 夫 飲 冰 子 小 說 與 群 治 之 關 係 之 說 出, 提 倡 小 說, 不 數 年 而 吾 國 之 新 著 新 譯 之 小 說, 幾 於 汗 萬 牛 充 萬 棟, 猶 復 日 出 不 已 而 未 有 窮 期 也 是 其 體 認 到 小 說 於 群 治 的 重 要 性, 因 此, 慨 然 加 入 小 著 述 之 行 列, 孜 孜 不 息 殫 精 竭 慮, 於 是 而 有 多 種 著 作 吳 趼 人 著 述 頗 豐, 亦 發 表 諸 多 有 關 於 小 說 的 理 論 與 看 法 ; 就 其 小 說 觀 言, 以 小 說 為 正 史 之 輔 翼 而 功 能 卻 過 於 正 史 的 論 點, 很 能 代 表 晚 清 的 特 色 : 惜 哉! 歷 代 史 籍, 無 演 義 以 為 之 輔 翼 也 吾 於 是 發 大 誓 願, 編 撰 歷 史 小 說 使 今 日 讀 小 說 者, 明 日 讀 正 史, 如 見 故 人 ; 昨 日 讀 正 史 而 不 得 入 者, 今 日 讀 小 說 而 如 身 親 其 境 小 說 附 正 史 以 馳 乎? 正 史 藉 小 說 為 先 導 乎? 請 俟 後 人 定 論 之, 而 作 者 固 不 敢 以 雕 蟲 小 技, 妄 自 菲 薄 也 135 關 於 小 說 之 功 能 何 以 高 出 正 史 的 原 因, 吳 趼 人 亦 有 詳 盡 的 分 析, 其 中 包 括 正 史 典 冊 端 緒 複 雜, 文 字 深 邃, 卷 帙 浩 繁 味 同 嚼 蠟 等 缺 點, 以 及 相 對 於 此, 小 說 興 味 濃 厚, 易 於 引 人 入 勝 之 特 性 : 蓋 小 說 家 言, 興 味 濃 厚, 易 於 引 人 入 勝 也 是 故 等 是 魏 蜀 吳 故 事, 而 陳 壽 三 國 志 讀 之 者 寡, 至 如 三 國 演 義 則 自 士 大 夫 迄 於 輿 臺, 蓋 靡 不 手 一 篇 者 矣 136 由 於 典 冊 文 字 深 邃 味 同 嚼 蠟 等 缺 點, 較 難 於 吸 引 讀 者 注 意 ; 要 使 這 些 正 史 典 冊 的 內 容, 普 遍 深 入 於 群 眾, 達 到 小 說 正 史 相 輔 相 成 之 效 果, 只 有 用 演 義 的 體 裁, 引 讀 者 入 其 勝, 以 此 補 教 科 之 不 及, 使 小 說 附 正 史 以 馳, 正 史 藉 小 說 為 導 吳 趼 人 的 著 述 意 識 是 既 熱 切 而 嚴 正 的, 然 而 他 所 選 擇 以 達 成 勸 懲 目 標 的 著 述 風 格 卻 是 嘻 笑 怒 罵, 這 是 勸 懲 方 式 中 譎 諫 的 一 種 : 憤 世 嫉 俗 之 念, 積 而 愈 深, 即 砭 愚 訂 頑 之 心, 久 而 彌 切, 始 學 為 嘻 笑 怒 罵 之 文, 竊 自 儕 於 譎 諫 之 列 陳 幸 蕙, 愛 與 失 望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研 究, 駱 駝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47 吳 趼 人, 痛 史. 敘 言 ( 臺 北 : 世 界 書 局,63 年 5 月, 頁 1-2 )< 歷 史 小 說 總 序 > 光 緒 32 年 (1906) 原 載 月 月 小 說 第 一 年 第 一 期, 收 於 梁 啟 超,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吳 趼 人 < 歷 史 小 說 總 序 > 見 清 文 學 叢 鈔 晚 頁 182 光 緒 三 十 二 年 1906 年 原 載 月 月 小 說 第 一 年 第 一 期 46
54 為 達 成 砭 愚 訂 頑 勸 懲 之 功 的 策 略 是 學 為 嘻 笑 怒 罵 之 文 的 譎 諫 風 格, 這 是 小 說 興 味 濃 厚 特 性 的 強 化 ; 吳 趼 人 有 感 於 小 說 不 同 於 正 史 之 特 性 而 可 以 為 正 史 之 輔 翼 的 特 性, 由 此 入 手, 發 為 述 作, 得 到 了 不 錯 的 效 果 : 猶 幸 文 章 知 己, 海 內 有 人, 一 紙 既 出, 則 傳 鈔 傳 誦 者, 雖 經 年 累 月, 猷 不 以 陳 腐 割 愛 於 是 始 學 為 章 回 小 說 計 自 癸 卯 始 業, 以 迄 於 今, 垂 七 年 矣 ---- 嗟 乎! 以 二 千 五 百 餘 日 之 精 神 歲 月, 置 於 此 詹 詹 小 言 之 中, 自 視 亦 大 愚 矣 竊 幸 出 版 以 來, 咸 為 閱 者 所 首 肯, 頗 不 寂 寞 一 紙 既 出, 則 傳 鈔 傳 誦 雖 經 年 累 月, 猷 不 以 陳 腐 割 愛 點 出 小 說 受 歡 迎 的 程 度, 而 七 年 之 中, 吳 趼 人 由 著 述 意 識 而 表 現 在 實 際 著 述 上 者, 是 心 力 貫 注 並 且 認 真 嚴 謹 的 著 述 態 度, 因 此 可 以 為 所 謂 的 詹 詹 小 言, 費 千 五 百 餘 日 之 精 神 歲 月, 其 中 尤 可 以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為 代 表 : 然 如 是 種 種 皆 一 時 興 到 之 作, 初 無 容 心 於 其 間 惟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一 書, 部 分 百 回, 都 凡 五 十 萬 言, 借 一 人 為 總 機 捩, 寫 社 會 種 種 怪 狀, 皆 二 十 年 前 所 親 見 親 聞 者, 慘 淡 經 營, 歷 七 年 而 猷 未 盡 殺 青, 蓋 雖 陸 續 付 印, 已 達 八 十 回, 餘 二 十 回 稿 雖 脫 而 尚 待 討 論 也 春 日 初 長, 雨 窗 偶 暇, 檢 閱 稿 末, 不 結 之 結 137 吳 趼 人 取 諸 累 積 二 十 年 之 親 見 耳 聞, 撰 成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其 間 歷 經 七 年, 撰 寫 修 訂, 猶 未 盡 滿 意, 不 結 之 結 可 以 道 出 他 極 其 嚴 謹 的 著 述 態 度 另 者, 我 們 也 又 一 次 看 到 熟 悉 的 親 見 親 聞 之 資 料 來 源 強 調 ; 對 於 真 實 性, 吳 趼 人 在 所 著 小 說 序 文 中 有 一 番 辨 析 : 夫 小 說 雖 小 道, 究 亦 同 為 文 字, 同 供 流 傳 者, 其 內 容 乃 如 是, 縱 不 懼 重 誣 古 人, 豈 亦 不 畏 貽 誤 來 者 耶? 等 而 上 之 者, 如 東 西 漢 東 西 晉 等 書, 似 較 以 上 云 云 者 略 善 矣, 顧 又 失 於 簡 略, 殊 乏 意 味, 而 復 不 能 免 蹈 虛 附 會 之 談 余 向 以 滑 稽 自 喜, 年 來 更 從 事 小 說, 蓋 改 良 社 會 之 心, 無 一 息 敢 自 已 焉 無 已, 則 寓 教 育 於 閒 談, 使 讀 者 於 消 閒 遣 興 之 中 仍 可 獲 益 於 消 遣 之 際, 如 是 者 其 為 歷 史 小 說 乎? 吳 趼 人 所 謂 其 內 容 乃 如 是 者, 是 指 小 中 對 歷 史 人 物 種 種 無 稽 荒 謬 神 怪 等 附 會, 除 了 重 誣 古 人, 吳 趼 人 更 關 心 的 是 貽 誤 來 者 ; 因 為 他 視 著 述 小 說 以 改 良 社 會 為 知 識 份 子 之 職 志, 蹈 虛 附 會 則 不 符 所 求 至 於 小 說 形 式 技 巧 的 要 求, 吳 趼 人 137 以 上 引 文 引 自 吳 趼 人, 近 十 年 之 怪 現 狀. 自 敘 宣 統 二 年 (1910),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55 也 提 出 過 於 簡 略 缺 乏 意 味 的 批 評, 而 他 自 己 的 策 略 則 是 滑 稽 的 為 文 風 格, 以 滑 稽 使 讀 者 感 覺 趣 味, 以 引 讀 者 入 勝 在 下 一 段 因 朋 友 來 函 有 感 而 發 的 一 文 字 中, 更 充 分 展 示 吳 趼 人 對 於 小 說 真 實 性 與 正 史 關 聯 的 著 述 意 識 : 旋 得 吾 益 友 蔣 子 紫 儕 來 函, 勗 我 曰 : 撰 歷 史 小 說 者 當 以 發 明 正 史 事 實 為 宗 旨, 以 借 古 鑑 今 為 誘 導, 不 可 過 涉 虛 誕, 與 正 史 相 刺 謬, 尤 不 可 張 冠 李 戴, 以 別 朝 之 事 實 牽 率 羼 入, 貽 誤 閱 者 云 云 末 一 語, 蓋 蔣 子 以 余 所 撰 痛 史 而 發 也 余 之 撰 痛 史, 因 別 有 所 感 故 爾 爾, 即 微 蔣 子 勉 言, 餘 且 不 復 為, 今 而 後 尤 當 服 膺 斯 言 矣 操 筆 之 始, 因 記 之 以 自 勵 138 對 於 自 身 曾 在 痛 史 摻 雜 史 事 以 致 失 真 的 錯 誤, 吳 趼 人 深 自 反 省 ; 此 處 引 朋 友 語, 談 到 小 說 之 角 色 是 以 發 明 正 史 為 宗 旨 借 古 鑑 今 以 誘 導 的 勸 懲 用 心 以 及 不 能 過 涉 虛 誕, 與 正 史 相 刺 謬 的 真 實 強 調, 更 完 整 地 勾 勒 出 傳 統 著 述 意 識 的 輪 廓 而 吳 趼 人 對 於 其 中 真 實 性 強 調 的 具 體 實 踐, 是 在 其 小 說 中 的 人 物 事 件 都 有 其 真 人 真 事 的 來 源 依 據 : 我 佛 山 人 所 著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一 書, 誠 近 日 社 會 小 說 中 傑 作 也 書 中 隱 託 人 名, 凡 著 者 親 屬 知 友, 則 非 深 悉 其 身 世 者 莫 辨 他 如 當 代 名 人, 如 張 文 襄 張 彪 盛 杏 蓀 及 其 繼 室, 聶 仲 芳 及 其 夫 人 ( 即 曾 文 正 之 女 ) 太 夫 人 曾 惠 敏 邵 友 濂 梁 鼎 芬 文 廷 式 鐵 良 衛 汝 貴 洪 述 祖 等, 茍 細 繹 之, 不 難 按 圖 而 索 也 139 對 於 吳 趼 人 自 言 二 十 年 來 之 親 見 親 聞 者, 與 他 同 時 並 有 過 密 切 接 觸 的 文 人 包 天 笑 有 一 段 生 動 記 述 包 天 笑 在 所 著 釧 影 樓 筆 記 中 談 到 自 己 曾 問 及 : 二 十 年 目 賭 之 怪 現 狀 何 從 得 這 許 多 材 料? 結 果 發 現 瞧 一 本 冊 子, 很 像 日 記 一 般, 裡 面 鈔 寫 的, 都 是 每 次 聽 得 友 人 們 所 談 的 故 事 也 有 從 筆 記 上 鈔 下 來 的, 也 有 從 報 紙 上 剪 下 來 的, 雜 亂 無 章 地 成 了 一 巨 冊 140 由 此 可 見 二 十 年 目 賭 之 怪 現 狀 之 內 容 確 實 為 真 實 之 記 述, 更 可 見 證 吳 趼 人 雖 以 滑 稽 出 之, 但 內 心 的 創 作 態 度 是 極 其 認 真 嚴 謹 包 括 文 學 史 學 的 研 究 學 者, 對 於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實 錄 特 性 都 印 象 深 刻 並 同 時 給 予 肯 定 : 官 場 現 形 記 及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所 述, 殆 皆 實 錄 以 上 引 自 吳 趼 人, 兩 晉 演 義. 序 ( 光 緒 三 十 二 年 (1906),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光 緒 三 十 二 年 1906 年 原 載 月 月 小 說 第 一 年 第 一 期 139 < 怪 現 狀 隱 託 人 名 > 見 小 橫 香 室 主 人, 清 朝 野 史 大 觀. 清 代 述 異 台 北 : 中 華 書 局, 月 三 版, 頁 參 見 包 天 笑, 釧 影 樓 回 憶 錄 太 原 : 山 西 古 籍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蕭 一 山, 清 代 通 史 < 清 代 後 期 之 社 會 與 經 濟 > 第 四 冊 頁
56 怪 現 狀 ---- 對 於 當 時 的 政 治 家 庭 社 會 等 等 都 有 深 刻 的 批 評, 合 理 的 建 議 我 們 不 僅 可 當 小 說 看, 並 可 為 研 究 我 國 清 末 社 會 的 絕 好 材 料 142 而 在 文 學 性 方 面, 則 常 出 現 批 評 的 聲 音 : 多 一 半 作 品 都 充 滿 辛 辣 的 諷 刺, 所 以 無 論 人 物 與 故 事, 都 極 端 地 誇 張 化 與 漫 畫 化 143 除 了 辛 辣 誇 張, 學 者 還 認 為 匆 遽 張 皇 草 率 144 也 是 它 的 毛 病, 並 且 為 其 分 析 病 因 就 在 於 缺 少 一 個 冷 靜 的 距 離 145 實 則, 從 吳 趼 人 之 著 述 態 度 以 言, 匆 遽 張 皇 草 率 實 難 成 立, 他 辛 勤 筆 記, 撰 寫 七 年 反 覆 修 訂 猶 未 盡 滿 意, 在 在 都 可 以 見 出 他 的 嚴 謹 至 於 文 學 性, 這 是 一 個 可 以 再 深 入 討 論 的 議 題, 研 究 學 者 對 於 這 項 議 題 有 一 個 有 趣 的 觀 察 : 需 要 指 出, 晚 清 的 譴 責 小 說 作 家 並 非 沒 有 描 描 繪 人 物 性 格 的 能 力 譴 責 小 說 作 家 創 作 其 他 類 型 小 說 的 不 乏 其 人 李 伯 元 創 作 了 官 場 現 形 記 文 明 小 史 等 譴 責 小 說, 卻 又 創 作 了 狹 邪 小 說 海 天 鴻 雪 記 ; 吳 趼 人 創 作 了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瞎 編 奇 聞 等 譴 責 小 說, 也 創 作 了 寫 情 小 說 恨 海 ---- 倘 若 對 比 他 們 創 作 的 兩 類 作 品, 我 們 會 發 現 一 個 奇 怪 的 現 象 : 大 致 說 來, 他 們 的 狹 邪 小 說 或 寫 情 小 說 在 描 寫 人 物 的 功 夫 及 藝 術 感 染 力 上 大 都 高 於 他 們 創 作 的 譴 責 小 說 146 學 者 所 指 的 奇 怪 的 現 象 乃 是 由 吳 趼 人 李 伯 元 他 類 小 說 作 品, 發 現 作 者 在 其 中 所 展 現 的 描 繪 功 力, 因 此 清 楚 指 出 他 們 並 非 沒 有 人 物 描 繪 的 能 力, 其 中 包 括 李 伯 元 海 天 鴻 雪 記 描 繪 人 物 的 性 格 心 理 的 生 動 文 筆, 以 及 吳 趼 人 在 恨 海 中, 對 女 性 矛 盾 心 理 的 細 膩 描 寫 阿 英 對 此 亦 有 相 同 觀 察 147 : 李 伯 元 是 以 擅 長 描 繪 著 稱 的, 官 場 現 形 記 也 是 譴 責 小 說 中 比 較 注 重 描 繪 的 一 部, 他 的 海 天 鴻 雪 記 描 繪 人 物 的 性 格 心 理 則 更 為 生 動 阿 英 曾 經 肯 定 該 書 對 女 性 的 刻 劃 其 中 用 於 刻 劃 人 物 的 細 節 描 寫, 便 很 少 見 諸 他 的 官 場 現 形 記 等 譴 責 小 說 中 吳 趼 人 的 恨 海 寫 到 棣 華 在 142 鄭 振 鐸, 中 國 文 學 發 達 史 第 三 十 章, 中 華 書 局, 頁 孟 瑤, 中 國 小 說 史 第 四 冊, 頁 同 上 注, 頁 孟 瑤, 中 國 小 說 史 第 四 冊, 頁 自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現 代 變 革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第 十 三 章 晚 清 小 說 之 末 流 : 最 為 成 功 的, 要 算 寫 那 處 處 想 占 人 先 的 高 湘 蘭 在 陰 雨 之 夜, 與 知 心 客 的 全 宵 身 世 之 談, 是 一 段 極 微 妙 的 心 理 描 寫 ; 與 花 寓 搶 車 一 節, 更 是 在 行 動 之 中, 表 現 出 極 強 的 性 格 來 49
57 逃 難 途 中 與 未 婚 夫 同 處 一 室, 同 睡 一 炕 的 心 理 描 寫, 十 分 細 膩, 突 出 了 她 矛 盾 的 心 理 狀 態 和 兩 難 的 處 境 而 如 此 細 膩 的 心 理 描 寫 卻 是 他 創 作 的 一 系 列 譴 責 小 說 所 缺 乏 的 148 學 者 都 指 出 了 細 膩 心 理 描 繪, 表 現 人 物 性 格 等 文 學 技 巧, 可 見 作 者 並 非 不 諳 此 道 ; 然 而, 所 謂 譴 責 系 列 又 確 實 缺 乏 這 樣 的 表 現, 學 者 指 出 了 這 樣 一 個 奇 怪 現 象, 但 並 未 再 進 一 步 分 析 說 明, 找 出 原 因 如 果 說 是 急 切 草 率 所 致, 由 上 述 的 辨 析, 我 們 知 道 作 者 經 年 累 月 的 蒐 集, 又 經 反 覆 修 訂, 自 然 不 能 以 這 樣 的 解 釋 結 案 ; 那 麼, 作 者 能 為 而 不 為, 此 處 不 為 他 處 卻 為 之 的 合 理 解 釋 是 什 麼? 吾 人 很 清 楚 明 白 地 可 以 看 見 作 者 或 出 之 以 諧 謔 嘲 諷, 而 實 則 嚴 肅 無 比 的 著 述 態 度 中, 實 錄 記 述 與 想 像 創 作 的 明 白 區 分 作 者 實 有 細 膩 深 刻 之 筆 致, 但 絕 不 在 述 作 時 施 用 此 力, 因 為 他 必 須 如 實 記 述 傳 聞, 這 如 實 包 括 傳 聞 本 有 的 怨 懣 情 緒 與 誇 張 指 摘, 這 是 著 述 小 說, 所 謂 做 為 正 史 輔 助 的 稗 官 珍 貴 的 價 值, 自 然 是 著 述 作 者 必 有 的 堅 持 李 伯 元 與 吳 趼 人 之 外, 寫 官 場 而 有 不 同 視 角 者 還 有 劉 鶚 與 曾 樸,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名 為 遊 記, 記 述 風 景 名 物 有 其 獨 到 處, 但 以 作 者 著 述 用 心 言, 其 旨 在 以 小 說 主 人 翁 老 殘 行 醫 把 脈, 述 記 所 見 所 聞, 要 在 醫 人 醫 國 觀 山 看 水, 問 民 以 知 官, 尤 其 是 清 官, 述 吏 病 在 救 國 亡 之 危, 而 清 官 之 弊 尤 苛 刻 而 難 言, 人 難 言 而 老 殘 言 之, 清 官 之 病, 人 不 能 診 而 劉 鶚 診 之, 其 用 心 所 在, 即 在 關 懷 民 瘼, 救 殘 圖 存 三 脈 診 清 患 救 殘 圖 存 的 劉 鶚 劉 鶚 作 老 殘 遊 記 的 初 心, 原 是 為 以 稿 酬 資 助 其 友 連 夢 青 而 寫 的 : 劉 鶚 怎 麼 會 寫 起 老 殘 遊 記 來 的 呢? 就 是 受 到 庚 子 難 友 連 夢 青 ( 憂 患 餘 生 ) 寫 小 說 鄰 女 語 的 啟 發 並 為 了 將 稿 酬 資 助 連 而 動 筆 的 150 學 者 猜 測 劉 鶚 是 受 到 其 友 連 夢 青 寫 鄰 女 語 的 啟 發 而 作 老 殘 遊 記, 現 實 情 況 則 是 因 為 朋 友 其 時 正 被 清 廷 追 捕, 由 北 京 逃 匿 上 海, 生 活 因 之 極 為 窘 迫 劉 鶚 想 出 手 相 助, 但 恐 朋 友 耿 介 的 個 性, 不 接 受 金 錢 的 資 助, 於 是 改 送 小 說 稿 以 代 替 金 錢, 再 由 其 友 連 夢 青 轉 售 出 版 商, 劉 鶚 之 子 對 此 有 更 清 楚 之 敘 述 : 以 上 引 文 引 自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現 代 變 革, 頁 劉 鶚 ( ), 原 名 孟 鵬, 夢 鵬, 字 雲 摶 ; 後 改 名 鶚, 字 鐵 雲, 號 蝶 雲, 別 署 抱 殘 守 缺 齋 主 人, 筆 名 洪 都 百 煉 生 江 蘇 丹 徒 人, 二 十 歲 赴 鄉 試 不 第, 居 家 致 力 於 家 傳 天 算 樂 律 方 技 詞 章 諸 學, 尤 深 研 父 傳 之 河 防 芻 議 等 治 河 之 書, 又 泛 覽 長 兄 孟 熊 收 集 之 西 洋 日 本 等 新 學 書 籍 光 緒 三 十 四 年 為 袁 世 凱 所 誣 陷, 被 清 廷 以 盜 賣 太 倉 米 及 在 浦 口 代 洋 人 購 地 的 漢 奸 罪 名 流 放 新 疆, 次 年 七 月, 因 腦 溢 血 病 卒 於 迪 化, 得 年 五 十 二 魏 紹 昌,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家,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月 一 版 頁
58 然 連 以 橫 遭 災 禍, 資 裝 盡 失, 實 無 力 生 活 於 上 海 且 性 又 孤 介, 不 願 受 人 資 助, 時 商 務 印 書 館 刊 行 小 說 月 誌, 名 繡 像 小 說, 連 經 人 介 紹 售 稿 與 之, 每 千 字 酬 五 元 連 乃 開 始 其 筆 墨 生 涯, 作 一 小 說, 名 鄰 女 語, 大 致 描 寫 拳 匪 事 未 幾, 連 太 夫 人 至 滬 連 賣 文 所 入, 仍 不 足 維 持 其 菽 水 所 需 先 君 知 其 耿 介, 且 亦 知 其 售 稿 事, 因 草 一 小 說 稿 贈 之 連 感 先 君 意, 不 得 不 受 亦 售 之 於 商 務 至 於 就 作 者 的 著 作 意 識 言, 老 殘 遊 記 之 作, 實 是 出 自 作 者 對 於 國 事 的 苦 心 關 懷 : 舉 世 皆 病, 又 舉 世 皆 睡 真 正 無 下 手 處, 搖 串 鈴 先 醒 其 睡 無 論 何 等 病 症, 非 先 醒 無 治 法 具 菩 薩 婆 心, 得 異 人 口 訣, 鈴 而 曰 串, 則 盼 望 同 志 相 助, 心 苦 情 切 152 搖 串 鈴 先 醒 其 睡 正 是 在 覺 眾 人 之 迷, 這 是 勸 懲 作 用 之 一 種, 先 醒 其 睡 再 治 其 病, 治 社 會 家 國 之 病 首 在 治 人 心 之 病, 人 心 之 病 治, 則 社 會 家 國 之 病 亦 自 然 而 癒, 這 又 是 合 於 有 資 治 道 之 著 述 傳 統 就 劉 鶚 言, 在 傳 統 著 述 意 識 中, 他 有 晚 清 小 說 家 特 有 的 憂 國 憂 民 情 感, 尤 其 警 覺 國 事 日 非, 而 吾 人 將 老, 其 憂 勞 益 滋 益 急, 在 小 說 老 殘 遊 記 前 之 < 自 敘 >, 他 以 小 說 之 作 蓋 作 者 之 哭 泣, 以 喻 內 心 的 強 烈 家 國 情 感 吾 人 生 今 之 時, 有 身 世 之 感 情, 有 家 國 之 感 情, 有 社 會 之 感 情, 有 種 教 之 感 情 其 感 情 愈 深 者, 其 哭 泣 愈 痛, 此 洪 督 百 鍊 生 所 以 有 老 殘 遊 記 之 作 也 棋 局 已 殘, 吾 人 將 老, 欲 不 哭 泣 也 得 乎? 吾 知 海 內 千 方, 人 間 萬 豔, 必 有 與 吾 同 哭 同 悲 者 焉! 153 其 感 情 愈 深 者, 其 哭 泣 愈 痛, 至 於 情 深 極 痛 之 哭 並 非 嚎 啕 大 哭, 作 者 在 < 自 敘 > 中 即 明 言, 小 兒 女 失 果 則 啼, 是 無 力 之 哭 泣 ; 而 有 力 之 哭 泣, 又 分 兩 種 :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者, 其 力 尚 弱 ; 不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者, 其 力 甚 勁, 其 行 乃 彌 遠 也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者 如 湘 妃 之 淚 和 哭 倒 萬 里 長 城 的 杞 婦 之 哭 者 是 ; 不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者 則 是 作 者 之 哭 杞 婦 湘 妃 之 哭, 其 力 不 可 謂 不 大, 然 較 諸 不 哭 之 哭 則 其 力 尚 弱, 遠 遠 不 如 不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者 是 化 家 國 之 感 情 之 深 痛, 為 發 憤 之 力 量 在 晚 清 著 述 小 說 家 身 上, 尤 其 在 劉 鶚 身 上, 因 家 國 之 痛 而 興 的 著 述 使 命 較 劉 大 紳,< 著 作 老 殘 遊 記 之 源 委 >, 收 於 老 殘 遊 記. 附 錄 頁 312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二 版 第 一 回 自 評 頁 老 殘 遊 記. 初 集 自 敘 頁 2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二 版 51
59 諸 以 往 更 為 強 烈, 這 也 是 為 什 麼 晚 清 之 際 小 說 救 國 的 號 角 吹 得 特 別 響 亮 特 別 激 昂 之 故 發 憤 著 述 之 傳 統 自 史 遷 有 之, 然 而 史 遷 究 天 人 之 際, 成 一 家 之 言, 主 觀 點 染 頗 強, 與 稗 官 傳 統 有 所 出 入 ; 就 晚 清 小 說 救 國 之 著 述 目 的 言, 亦 頗 不 相 類 劉 鶚 化 家 國 之 悲 痛 為 著 述 之 力 量, 對 家 國 之 病 有 所 觀 察 針 砭 : 老 殘 道 : 依 我 看 來 駕 駛 的 人 並 未 曾 錯, 只 因 兩 個 緣 故, 所 以 就 把 這 船 弄 得 狼 狽 不 堪 了 怎 麼 兩 個 緣 故 呢? 一 則 是 他 們 走 太 平 洋 的, 只 會 會 過 太 平 日 子, 若 遇 風 平 浪 靜 的 時 候, 他 駕 駛 的 情 狀 亦 有 操 縱 自 如 之 妙, 不 意 今 日 遇 見 這 大 的 風 浪, 所 以 都 毛 了 手 腳 二 則 他 們 未 曾 預 備 方 鍼 平 常 晴 天 的 時 候, 照 著 老 法 子 去 走, 又 有 日 月 星 辰 可 看 所 以 南 北 東 西 尚 還 不 大 很 錯 這 就 叫 做 靠 天 吃 飯 哪 知 遇 了 這 陰 天, 日 月 星 辰 都 被 雲 氣 遮 了, 所 以 他 們 就 沒 了 依 傍 心 裡 不 是 不 想 望 好 處 去 做, 只 是 不 知 東 南 西 北, 所 以 越 走 越 錯 154 心 裡 不 是 不 想 望 好 處 去 做, 只 是 不 知 東 南 西 北, 所 以 越 走 越 錯, 劉 鶚 對 時 事 的 分 析, 深 入 至 心 理 層 面, 將 沿 襲 舊 法, 平 時 尚 可 應 付 的 靠 天 吃 飯 朝 廷, 面 臨 頓 失 天 時 無 所 依 傍 的 窘 破 情 狀 作 一 剖 析, 而 以 輕 快 小 船 追 上 大 船 後, 送 他 一 個 羅 盤, 他 有 了 方 向, 便 會 走 了 再 將 這 有 風 浪 與 無 風 浪 時 駕 駛 不 同 之 處 告 知 船 主, 他 們 依 了 我 們 的 話, 豈 不 立 刻 就 登 彼 岸 了 嗎? 這 是 溢 出 客 觀 傳 述, 來 自 自 身 聞 見, 在 有 資 治 道 之 上 復 加 入 自 身 聞 望 問 切 所 開 出 的 治 國 藥 方 家 國 之 情 感 不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者 正 是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之 鮮 明 特 色, 是 傳 聞 記 述 的 著 述 意 識 的 深 入 發 展, 因 此, 劉 鶚 的 記 述 就 有 了 合 於 傳 統 呼 應 時 代 客 觀 的 一 面, 卻 同 時 有 其 旗 幟 鮮 明, 觀 察 獨 到 之 一 面 野 史 者, 補 正 史 之 缺 也 名 可 託 諸 子 虛, 事 須 徵 諸 實 在 此 兩 回 所 寫 北 妓, 一 斑 毫 釐 無 爽, 推 而 至 於 別 項, 亦 可 知 矣 155 劉 鶚 在 自 評 中, 清 楚 指 出 稗 官 小 說 的 兩 大 特 點, 一 是 補 正 史 之 缺, 二 是 事 須 徵 諸 實 在, 這 正 合 於 著 述 意 識 之 傳 統 就 其 書 言, 真 實 的 生 活 描 寫 為 其 特 點, 而 所 寫 人 時 地 物, 亦 真 實 有 據 H.E.Sha dick( 謝 迪 克 ) 提 出 其 觀 察 : 更 能 使 我 感 到 趣 味 的 第 二 部 份, 是 書 裡 很 多 正 當 而 光 明 的 描 寫 自 己 各 種 生 活 經 驗 的 地 方 這 種 坦 白 的 自 我 描 寫, 就 是 在 西 洋 作 品 中 也 是 比 較 的 難 得 見 到 的 第 二 章 裡, 關 於 王 小 玉 說 書 的 描 寫, 據 我 的 觀 察 也 是 當 時 作 者 設 身 處 地 的 真 實 感 覺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一 回,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二 版 155 老 殘 遊 記. 十 三 回 自 評, 頁 H.E.Sha dick( 謝 迪 克 ) 著, 柳 存 仁 譯 < 西 洋 文 人 對 於 老 殘 遊 記 的 印 象 >, 收 於 老 殘 遊 記. 附 錄, 頁
60 小 布 政 司 街, 確 有 其 處 為 當 年 寓 山 東 時 居 址 街 名 高 陞 店 有 無 不 可 知 黑 妞 白 妞 確 有 其 人, 所 寫 捧 角 情 形, 亦 為 當 時 實 況 高 紹 殷 姚 雲 松 劉 仁 甫 王 子 謹 均 有 其 人, 惟 姓 是 而 名 非 高 姚 當 時 撫 幕 人 物 ; 劉 則 候 補 官 ; 我 家 寓 鸚 鵡 廟 街 時, 對 門 而 居 者 也 ; 王 則 同 寅, 治 喉 病 亦 確 有 其 事, 以 先 君 本 精 於 醫 莊 宮 保 為 張 勤 果 公 曜 字 漢 仙 157 至 於 劉 鶚 觀 察 獨 到 之 一 面, 應 以 揭 發 清 官 之 惡 為 最 著 : 贓 官 可 恨, 人 人 知 之 ; 清 官 尤 可 恨, 人 多 不 知 蓋 贓 官 自 知 有 病, 不 敢 公 然 為 非 ; 清 官 則 自 以 為 我 不 要 錢, 何 所 不 可, 剛 愎 自 用, 小 則 殺 人, 大 則 誤 國 吾 人 親 眼 所 睹, 不 知 凡 幾 矣 試 觀 徐 桐 李 秉 衡, 其 顯 然 者 也 二 十 四 史 中 指 不 勝 屈 作 者 苦 心, 願 天 下 清 官 勿 以 不 要 錢 便 可 使 性 妄 為 也 歷 來 小 說 皆 揭 贓 官 之 惡, 有 揭 清 官 之 惡 者, 自 老 殘 遊 記 始 158 作 者 願 天 下 清 官 勿 以 不 要 錢 便 可 使 性 妄 為 之 著 述 苦 心, 呼 應 小 說 救 國 之 晚 清 潮 流 另 外, 他 歷 來 小 說 皆 揭 贓 官 之 惡, 有 揭 清 官 之 惡 者, 自 老 殘 遊 記 始 的 特 色, 又 標 示 著 新 一 波 的 發 展, 這 正 是 他 的 獨 到 之 處 : 劉 鶚 在 本 書 中 表 現 了 高 明 的 政 治 見 解 首 先, 他 是 第 一 個 揭 露 所 謂 清 官 的 醜 惡 面 目 的 人 ; 歷 來 描 寫 政 治 的 小 說, 如 官 場 現 形 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等 書, 都 止 於 揭 露 贓 官 之 可 惡, 而 老 殘 遊 記 卻 更 深 入 一 層 的 指 認 清 官 比 贓 官 還 要 可 惡 當 然 這 裡 所 謂 的 清 官 不 是 指 真 正 為 政 清 明 的 官 吏, 而 是 別 有 所 指 159 毓 賢 剛 毅 是 拳 匪 之 亂 的 罪 魁 禍 首, 人 人 皆 知 ; 但 是 他 們 在 早 期 做 官 時 有 廉 臣 能 吏 之 稱, 何 以 日 後 會 誤 國, 則 人 多 不 知 劉 鶚 就 是 要 寫 出 他 們 早 期 的 種 種 虐 政, 好 讓 後 人 知 曉 他 們 的 誤 國 是 其 來 有 自 的 160 劉 鶚 以 親 身 聞 見 的 觀 察 記 述, 能 察 人 所 不 察 言 人 所 不 能 言, 在 意 義 上 較 諸 揭 發 贓 官 更 深 入 一 層 尤 其 清 官 比 贓 官 還 要 可 惡, 具 體 而 言 小 則 殺 人, 大 則 誤 國 為 害 更 大 更 深, 以 庚 子 事 變 為 害 尤 烈, 八 國 進 佔 北 京, 國 之 不 亡, 幾 於 一 線, 知 識 份 子 於 此, 其 痛 彌 深, 其 哭 愈 痛, 然 仍 須 忍 痛 救 國, 述 病 究 根, 不 哭 之 哭, 筆 致 著 實 深 刻 157 劉 大 紳,< 老 殘 遊 記 之 影 射 > 收 於 老 殘 遊 記. 附 錄, 頁 老 殘 遊 記. 十 六 回 自 評, 頁 老 殘 遊 記. 引 言, 頁 3 此 三 民 書 局 本 引 言, 未 署 作 者 160 老 殘 遊 記. 引 言, 頁 6 53
61 出 現 在 劉 鶚 筆 下 的 山 水 風 景, 都 是 生 動 可 愛, 各 具 特 色 的, 且 看 第 十 二 回 李 裡 黃 河 結 冰 的 一 段 描 述 --- 多 麼 樸 素 簡 潔 的 文 字, 作 者 沒 有 用 一 句 陳 俗 的 套 語, 完 全 是 實 地 的 描 繪, 黃 河 結 冰 的 情 形 便 已 非 常 鮮 活 的 呈 現 在 讀 者 的 眼 前 了 當 然, 實 地 的 描 繪, 須 要 深 刻 的 觀 察 深 刻 的 觀 察, 故 有 深 刻 之 描 寫, 寫 景 則 真 實 生 動, 各 具 特 色, 寫 事 則 客 觀 陳 述, 卻 往 往 能 使 人 不 言 而 喻, 學 者 特 別 指 此 為 因 象 悟 意 之 法 : 在 老 殘 遊 記 中, 作 者 除 了 善 用 以 具 體 表 現 抽 象 的 文 學 技 巧 外, 也 善 用 因 象 悟 意 的 手 法 作 者 只 將 自 己 的 所 見 所 聞, 客 觀 的 陳 述 出 來, 既 不 加 以 分 析, 也 不 加 以 解 釋, 而 是 將 思 考 與 結 論 留 給 讀 者, 而 讀 者 也 往 往 可 以 由 一 斑 而 想 見 全 貌 161 實 則 記 述 見 聞, 使 讀 者 遊 目 寓 心, 其 中 自 然 有 作 者 的 勸 懲 之 意, 如 寫 大 明 湖, 湖 光 水 色 間 的 歷 下 亭 卻 是 油 漆 已 大 半 剝 蝕, 而 值 此 荷 香 柳 風 的 美 盛 春 景, 卻 少 見 遊 客 老 殘 心 裡 想 道 : 如 此 佳 景, 為 何 沒 有 什 麼 遊 人? 162 此 中 深 意, 正 可 將 思 考 與 結 論 留 給 讀 者, 讀 者 若 是 用 心, 自 然 得 窺 全 豹 傳 聞 記 述, 包 括 他 人 見 聞 與 己 身 見 聞, 就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言, 自 身 的 聞 見 多 些, 因 為 自 身 的 見 聞 多 些, 因 此 可 能 有 獨 有 的 觀 察 或 更 深 刻 的 情 感, 或 不 同 於 人 其 子 劉 大 紳 曾 談 及 父 親 言 論 自 不 同 人 的 特 點 : 復 縱 覽 百 家, 學 既 恣 放, 言 論 自 不 同 人 於 時 事 觀 察 尤 犀 利, 識 見 亦 遠 到, 以 是 又 有 狂 人 之 目 163 劉 大 紳 並 在 文 章 注 解 中 列 舉 父 親 治 河 海 防 之 事 為 例 : 先 君 治 河 不 主 賈 讓 三 策 惟 外 舅 羅 先 生 與 之 同 見 甲 午 中 日 之 役, 先 君 及 羅 先 生 均 憂 日 軍 從 金 復 海 蓋 進 兵, 旅 大 將 淪, 海 軍 且 覆 人 盡 嗤 其 言 先 君 反 覆 辯 解, 路 先 生 狂 之, 轉 述 為 笑 不 虞 事 後 果 然 而 狂 名 亦 因 以 大 著 164 劉 鶚 治 學 既 博 又 專, 因 此 識 見 不 凡, 立 論 或 不 同 於 人, 就 老 殘 遊 記 一 書 所 論, 學 者 或 有 指 他 對 滿 清 腐 敗 的 批 判 太 少 者, 亦 有 指 其 對 革 命 之 見 迂 陳 太 過 者, 然 則 推 翻 滿 政 建 立 民 國, 革 命 之 力 ; 然 革 命 過 程 之 傷 亡, 民 國 初 建 之 國 事 紛 亂 軍 閥 割 據 等, 害 亦 不 淺 ; 若 代 以 君 主 立 憲 如 英 日 者 又 如 何? 亦 難 評 估 歷 史 難 以 重 來, 孰 161 以 上 二 則 引 文 見 老 殘 遊 記. 引 言,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頁 以 上 引 文 見 老 殘 遊 記. 第 二 回,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頁 劉 大 紳,< 遊 記 作 者 被 禍 始 末 > 收 於 老 殘 遊 記. 附 錄, 頁 同 上, 其 注 54 54
62 是 孰 非, 仁 智 各 見 最 後, 附 帶 一 提 者, 是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與 李 伯 元 文 明 小 史 一 段 有 趣 而 難 解 的 公 案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最 初 是 發 表 在 李 伯 元 主 編 的 繡 像 小 說 半 月 刊, 卻 因 為 編 輯 擅 自 將 原 稿 第 十 一 回 刪 除, 因 此 停 寫 改 刊 於 天 津 日 日 新 聞 報 但 是, 到 了 繡 像 小 說 第 五 十 五 期, 刊 登 李 伯 元 文 明 小 史 第 五 十 九 回, 其 中 卻 出 現 劉 鶚 被 刪 的 第 十 一 回 中 的 一 大 段 內 容 : 文 明 小 史 第 五 十 九 回 李 伯 元 卻 將 劉 鐵 雲 所 寫 痛 詆 北 拳 南 革 的 一 番 玄 理 連 續 一 千 五 百 多 字, 一 古 腦 兒 照 原 樣 全 抄 165 學 者 並 指 出 這 段 公 案 令 人 費 解 之 處 : 但 其 中 有 些 問 題 還 是 令 人 費 解 的 第 一, 李 伯 元 是 繡 像 小 說 的 主 編, 為 什 麼 把 既 已 刪 去 的 劉 鐵 雲 的 稿 子 又 取 來 自 用 呢? 第 二 劉 鐵 雲 已 經 和 繡 像 小 說 鬧 翻, 為 什 麼 不 見 他 對 此 事 提 出 抗 議 呢? 這 些 問 題, 我 無 法 回 答, 也 不 想 追 究 166 確 實, 劉 鶚 對 此 事 未 發 表 意 見, 吾 人 無 從 據 以 論 斷 ; 但 是, 若 從 著 述 意 識 著 眼, 或 許 可 以 提 供 一 個 看 法 從 稗 官 小 說 的 觀 點, 小 說 內 容 材 料, 常 採 自 街 頭 巷 尾 的 傳 說, 作 者 負 責 就 聽 聞 如 實 記 述, 不 一 定 是 自 己 獨 有 的 構 想 或 見 解, 換 言 之, 痛 詆 北 拳 南 革 也 可 能 是 其 時 種 種 不 同 看 法 之 其 中 一 種, 若 是 這 樣, 李 伯 元 就 有 可 能 聽 過 甚 至 熟 悉 這 種 論 述, 因 此 加 以 採 用 即 使 這 種 採 用 直 接 來 自 劉 鶚 小 說, 因 為 是 記 述 材 料 罷 了, 無 所 謂 剽 竊, 因 此 雙 方 可 以 不 以 為 意, 甚 至 讀 者 群 也 形 成 了 共 識, 沒 有 人 就 此 提 出 疑 義 或 詰 責 倒 是 習 慣 現 代 小 說 創 作 觀 念 的 我 們, 著 述 意 識 已 隨 新 小 說 的 興 盛, 逐 漸 稀 微, 回 過 頭 再 看 這 段 歷 史, 一 時 之 間, 或 真 有 難 以 理 解 者 四 孽 海 挽 狂 潮 島 開 自 由 花 的 曾 樸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中 就 寫 作 藝 術 而 言, 孽 海 花 是 獲 得 較 多 肯 定 的 一 部, 在 寫 作 意 識 上, 作 者 曾 樸 一 方 面 承 繼 著 述 之 傳 統, 另 一 方 面, 因 接 觸 西 方 美 學, 漸 漸 顯 現 其 現 代 性 就 小 說 著 述 意 識 以 言, 曾 樸 亦 極 言 勸 懲 教 化 之 功, 他 在 小 說 第 十 八 回 後 半 < 借 花 園 開 設 譚 瀛 會 > 中 曾 借 書 中 人 物 之 口 肯 定 小 說 戲 曲 之 價 值 : 165 魏 紹 昌,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家. 李 伯 元 與 劉 鐵 雲 的 一 段 文 字 案, 頁 同 上 註 167 曾 樸, 字 孟 樸, 號 籀 齋, 江 蘇 常 熟 人, 清 舉 人, 曾 與 其 子 虛 白 設 書 肆 於 上 海, 編 真 善 美 雜 誌, 父 子 均 專 心 譯 著, 主 要 著 作 有 孽 海 花 魯 男 子 補 後 漢 書 藝 文 志 一 卷 補 後 漢 書 藝 文 志 考 証 十 卷 病 夫 日 記 等 55
63 現 在 我 國 民 智 不 開, 固 然 在 上 的 人, 教 育 無 方, 然 也 是 我 國 文 字 太 深, 且 與 語 言 分 途 的 緣 故, 那 裡 能 給 言 文 一 致 的 國 度 比 較 呢!---- 還 有 一 事, 各 國 提 倡 文 學, 最 重 小 說 戲 曲, 因 為 百 姓 容 易 受 他 的 感 化 力 主 言 文 一 致 是 為 白 話 易 於 傳 播, 利 於 收 勸 懲 感 化 之 功 ; 至 於 曾 樸 據 以 改 作 的 孽 海 花 前 五 回 作 者 金 松 岑 也 同 樣 肯 定 小 說 對 於 人 心 的 影 響, 他 熱 烈 地 讚 揚 : 偉 哉! 小 說 有 不 可 思 議 之 力 支 配 人 道 也 168 曾 樸 之 於 小 說 除 了 著 述 之 外, 更 譯 介 多 種 小 說, 目 的 亦 在 啟 發 民 智 : 世 家 子 弟 的 曾 樸 雖 則 是 個 舉 人, 但 卻 藐 視 八 股 經 綸 為 琱 蟲 技, 偏 偏 要 熱 中 於 素 被 正 統 文 人 斥 為 小 道 的 小 說, 他 創 設 小 說 林 社 印 行 了 不 少 鼓 吹 革 命 的 譯 著 小 說, 就 是 為 實 踐 自 己 的 主 張 所 以, 曾 樸 反 對 將 小 說 看 作 茶 餘 酒 後 的 消 遣 物, 而 是 把 它 看 成 為 時 代 的 鏡 子 169 在 有 救 國 之 志 的 曾 樸 眼 中, 八 股 經 綸 是 個 人 求 取 功 名 的 敲 門 磚, 其 中 只 在 展 示 應 試 者 演 繹 論 文 的 功 力, 其 中 多 是 僵 化 公 式, 因 此, 在 舉 子 眼 中 極 為 重 要, 孜 孜 矻 矻 努 力 鑽 研 的 八 股 舉 業, 曾 樸 卻 說 它 是 雕 蟲 小 技, 其 原 因 不 外 乎 徒 逞 文 墨 而 於 世 無 所 裨 益 至 於 曾 樸 所 要 貫 徹 的 主 張, 在 其 所 著 孽 海 花 第 一 回 中 170, 已 有 明 白 標 示 : 現 在 我 的 朋 友 東 亞 病 夫, 囂 然 自 號 著 小 說 王, 專 門 編 譯 這 種 新 鮮 小 說, 我 祇 要 細 細 告 訴 了 他, 不 怕 他 不 一 回 一 回 的 慢 慢 地 編 出 來, 豈 不 省 了 我 無 數 筆 墨 嗎? 當 時 就 攜 了 寫 出 的 稿 子, 一 逕 出 門, 望 著 小 說 林 發 行 所 來, 找 著 他 的 朋 友 東 亞 病 夫, 告 訴 他, 叫 他 發 布 那 一 段 新 奇 歷 史 愛 自 由 者 一 面 說, 東 亞 病 夫 就 一 面 寫, 正 是 三 十 年 舊 事, 寫 來 都 是 血 痕 ; 四 百 兆 同 胞, 願 爾 早 登 覺 岸! 就 小 說 內 容 而 言, 孽 海 花 所 記 述 的 是 三 十 年 間 的 歷 史 舊 事, 而 其 著 述 用 心 正 是 三 十 年 舊 事, 寫 來 都 是 血 痕 ; 四 百 兆 同 胞, 願 爾 早 登 覺 岸 將 這 寫 來 斑 斑 血 痕 的 三 十 年 歷 史 舊 事, 以 真 實 史 筆 一 一 記 述, 並 藉 著 此 一 野 史 小 說 的 流 布 傳 閱, 期 望 以 小 說 啟 發 民 智, 發 揮 小 說 支 配 人 道 的 不 可 思 議 力 量, 使 國 家 能 脫 離 傾 覆 的 危 險, 而 國 家 能 否 免 除 傾 覆 的 危 險, 其 關 鍵 正 在 泅 泳 於 深 熱 孽 海 之 四 百 兆 人 民, 能 否 幡 然 醒 悟 登 於 覺 岸, 而 後 萬 眾 一 心, 齊 力 救 國 168 金 松 岑,< 論 寫 情 小 說 於 新 社 會 之 關 係 > 光 緒 三 十 一 年 (1905) 載 新 小 說 第 二 卷 第 五 期,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時 萌, 曾 樸 研 究,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孽 海 花 第 一 回 乃 經 過 曾 樸 亣 力 修 改 參 見 葉 經 柱,< 孽 海 花 考 證 >, 頁 1 收 於 曾 樸, 孽 海 花,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一 版 56
64 對 於 寫 來 都 是 血 痕 的 三 十 年 舊 事, 曾 樸 是 深 感 痛 心 的, 他 以 東 亞 病 夫 為 筆 名, 正 是 針 對 國 事 的 一 種 惕 勵, 曾 有 讀 者 對 此 一 筆 名 表 示 不 以 為 然, 然 而 曾 樸 的 答 覆 正 能 表 達 他 的 沉 痛 : 曾 樸 的 筆 名 是 東 亞 病 夫, 一 九 二 八 年 之 際 有 位 讀 者 彭 思 指 出 他 這 個 筆 名 未 免 給 現 代 青 年 以 惡 感 但 曾 樸 沉 痛 的 答 覆 則 是 : 那 麼 你 要 我 歌 頌 現 代 的 健 康 嗎? 我 摸 著 良 心, 覺 得 現 在 還 是 在 趕 速 求 醫 吃 大 黃 芒 硝 的 時 候, 寫 不 上 痊 安 二 個 吉 利 字 171 趕 速 求 醫 吃 大 黃 芒 硝 的 清 朝, 正 處 於 病 入 膏 肓 的 危 急 存 亡 之 秋, 自 中 英 鴉 片 戰 爭 中 日 甲 午 之 戰 到 庚 子 之 亂 的 八 國 聯 軍, 國 之 不 亡 者, 幾 於 一 線 此 時 的 知 識 份 子, 尤 其 是 手 執 著 述 史 筆, 肩 挑 國 家 興 亡 的 小 說 家, 其 心 情 是 既 焦 慮 復 沉 痛, 問 疾 治 病 唯 恐 不 及, 在 筆 名 上 亦 清 楚 表 明 這 樣 的 焦 急 和 擔 心 對 曾 樸 頗 為 推 崇 的 林 紓, 就 十 分 清 處 地 表 明 對 曾 樸 在 稗 官 著 述 傳 統 上 的 承 繼 與 發 揮 的 期 許 : 如 有 能 舉 社 會 中 積 弊 著 為 小 說, 用 告 當 事, 或 庶 幾 也 嗚 呼! 李 元 伯 已 矣, 今 日 健 者, 惟 孟 樸 及 老 殘 二 君, 果 能 出 其 餘 緒, 效 吳 道 子 之 寫 地 獄 變 相, 社 會 之 受 益 寧 有 窮 耶! 172 林 紓 希 望 曾 樸 能 效 吳 道 子 之 寫 地 獄 變 相, 換 言 之, 亦 是 神 禹 鋳 鼎, 溫 嶠 燃 犀, 以 使 魍 魎 魑 魅 現 形 的 著 述 傳 統, 將 社 會 中 造 成 膏 肓 之 病 的 積 弊 一 一 指 陳 用 告 當 事, 使 為 政 者 聞 過 知 過 以 補 過 救 失, 則 社 會 去 弊 興 利 其 益 無 窮 對 於 林 紓 的 期 許 曾 樸 的 孽 海 花 可 謂 不 負 所 望, 對 於 書 中 所 謂 指 陳 實 事 的 特 性 曾 樸 本 人 有 一 段 甚 為 有 趣 的 記 述 : 余 作 孽 海 花 第 一 冊 既 竟, 岳 父 沈 梅 孫 見 之, 因 內 容 俱 係 先 輩 及 友 人 軼 事, 恐 余 開 罪 親 友, 乃 藏 之 不 允 出 版 但 余 因 此 乃 余 心 血 之 結 晶, 不 甘 使 之 埋 沒, 乃 乘 隙 偷 出 印 行, 時 光 緒 三 十 二 年 也 孽 海 花 初 署 東 亞 病 夫 著, 無 人 知 東 亞 病 夫 為 誰 氏 173 因 記 述 真 實 之 見 聞, 其 中 尤 有 親 友 故 舊 之 軼 事, 恐 開 罪 親 友 曾 樸 岳 父 沈 梅 孫 的 擔 心, 真 可 謂 為 孽 海 花 之 真 實 性 所 下 的 一 個 十 分 貼 切 之 註 解 至 於 沈 梅 孫 口 中 的 親 友, 當 然 以 洪 鈞 為 代 表, 我 的 確 把 數 十 年 來 所 見 所 聞 的 零 星 掌 故, 集 中 了 拉 扯 著 穿 在 女 主 人 公 的 一 條 線 上, 表 現 我 的 想 像 174 曾 樸 所 謂 的 女 主 人 公 即 是 171 時 萌, 曾 樸 研 究, 頁 見 楊 家 駱 主 編, 林 琴 南 學 行 譜 記 四 種. 春 覺 齋 箸 述 記. 賊 史 二 卷 Oliver Twist, 台 北 : 世 界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 東 亞 病 夫 訪 問 記 > 收 於 魏 紹 昌 編 孽 海 花 資 料 中 華 1962, 頁 曾 樸,< 修 改 後 要 說 的 幾 句 話 > 收 於 三 民 孽 海 花. 附 錄 頁
65 賽 金 花 ; 孽 海 花 一 書 正 是 以 洪 鈞 與 賽 金 花 為 為 主 幹, 貫 串 三 十 年 的 史 事 由 於 曾 樸 出 身 官 宦 之 家, 久 在 名 士 圈 中, 所 見 所 聞, 積 累 記 述, 自 然 能 言 人 所 不 能 言 者 ; 就 曾 樸 自 言 心 血 之 結 晶 而 言, 對 於 孽 海 花 一 書 之 著 述, 著 力 用 心 自 不 在 話 下, 至 於 著 力 之 處, 曾 樸 本 人 也 作 了 一 番 說 解, 他 對 林 紓 盛 讚 其 書 之 鼓 盪 民 氣 和 描 寫 名 士 狂 態 兩 大 優 點, 提 出 修 正 與 補 充 : 他 ( 林 紓 ) 說 到 這 書 的 內 容, 也 祇 提 出 鼓 盪 民 氣 和 描 寫 名 士 狂 態 兩 點 這 兩 點, 在 這 書 裡 固 然 曾 注 意 到, 然 不 過 附 帶 的 意 義, 並 不 是 他 的 主 幹 這 書 主 幹 的 意 義, 祇 為 我 看 著 這 三 十 年, 是 我 中 國 由 舊 到 新 的 一 個 大 轉 關, 一 方 面 文 化 的 推 移, 一 方 面 政 治 的 變 動, 可 驚 可 喜 的 現 象, 都 在 這 一 時 期 內 飛 也 似 的 進 行 我 就 想 把 這 些 現 象, 合 攏 了 他 的 側 影 或 遠 景, 和 相 連 繫 的 一 些 細 事, 收 攝 在 我 筆 頭 的 攝 影 機 上, 叫 他 自 然 地 一 幕 一 幕 的 展 現, 印 象 上 不 啻 目 擊 了 大 事 的 全 景 一 般 175 曾 樸 自 言 孽 海 花 一 書 的 主 幹 的 意 義 正 在 一 幕 一 幕 的 展 現 中 國 三 十 年 間 文 化 的 推 移 政 治 的 變 動 之 種 種, 其 中 政 治 包 括 皇 家 婚 姻 史, 魚 陽 伯 余 敏 買 官, 東 西 宮 爭 權 等 等 他 以 筆 頭 的 攝 影 機 自 況 自 己 的 著 述, 正 與 李 伯 元 做 了 六 十 回 的 資 料, 比 泰 西 的 照 相 還 要 照 得 清 楚 些 不 謀 而 合 名 士 的 狂 態 或 是 雅 聚 園 含 英 社 談 瀛 會 臥 雲 園 強 學 會 蘇 報 社 等, 都 是 當 代 人 事 的 歷 史 軌 跡 都 是 一 時 文 化 過 程 中 的 足 印 ; 而 寫 社 會 積 弊, 實 則 就 是 庚 子 拳 亂 的 根 原, 曾 樸 於 此 著 墨 尤 多, 他 就 當 日 見 聞 歸 結 出 當 政 者 買 官 爭 權 以 私 害 公 之 種 種 行 徑 即 為 病 因, 其 中 清 室 之 覆 亡 與 主 政 之 德 宗 太 后 失 和 內 鬥 密 切 相 關 評 者 論 孽 海 花 一 書 的 價 值, 亦 以 記 述 軼 聞 之 歷 史 小 說 視 之, 推 崇 他 如 禹 鼎 鋳 奸, 如 溫 犀 照 渚, 尤 為 淋 漓 盡 致 : 近 人 所 著 小 說, 以 東 亞 病 夫 孽 海 花 為 最 著 全 書 以 名 妓 賽 金 花 為 主, 而 清 季 三 十 年 之 遺 聞 軼 事, 網 羅 無 遺, 誠 清 季 唯 一 之 歷 史 小 說 也 是 書 描 寫 名 士 習 氣, 如 禹 鼎 鋳 奸, 如 溫 犀 照 渚, 尤 為 淋 漓 盡 致 林 琴 南 稱 道 此 書 嘆 為 觀 止, 其 傾 倒 可 想 矣 出 板 以 來, 重 印 六 七 次, 已 在 二 萬 部 左 右, 在 中 國 新 小 說 中 可 謂 消 行 最 多 者 矣 但 其 中 隱 託 之 人 名, 閱 者 多 不 甚 了 了 ; 茲 將 其 中 人 名 概 行 標 出, 列 表 如 下 : 金 雯, 即 洪 文 卿 ; 月 月 小 說 龔 和 甫, 即 翁 同 龢 ( 筆 者 按 : 共 列 四 十 人 ) 176 稗 官 小 說 之 真 實 性 與 其 鋳 奸 照 渚 之 功 能 緊 密 相 關, 在 晚 清, 更 由 於 國 勢 頹 唐, 稗 官 直 接 記 述 眼 前 人 事, 關 係 尤 為 微 妙 因 為 所 記 是 周 邊 人 物 軼 事, 作 者 或 避 諱 隱 託 不 能 直 書 名 姓, 然 雖 是 避 諱 隱 託, 與 作 者 同 時 之 讀 者 卻 往 往 能 按 圖 索 175 曾 樸, < 修 改 後 要 說 的 幾 句 話 > 收 於 三 民 孽 海 花. 附 錄 頁 孽 海 花 隱 託 人 名, 見 小 橫 香 室 主 人, 清 朝 野 史 大 觀. 清 代 述 異, 頁
66 驥 將 書 中 人 物 與 時 人 作 一 系 聯, 小 橫 香 室 主 人 之 孽 海 花 隱 託 人 名 共 列 四 十 位 書 中 指 涉 的 當 代 人 物, 至 於 三 民 版 孽 海 花 最 初 所 附 之 < 孽 海 花 人 名 索 引 表 >, 其 中 所 列 亦 達 九 十 人 之 多 : 東 亞 病 夫 所 著 孽 海 花 小 說 一 書, 於 新 小 說 中, 當 推 為 巨 擘 其 描 寫 名 士 習 氣, 及 當 時 京 師 上 流 社 會 之 情 狀, 最 為 淋 漓 盡 致 良 以 作 者 於 此 中 歷 史, 知 之 最 審, 故 能 言 之 有 物 如 此 林 琴 南 先 生 為 今 世 小 說 家 泰 斗, 於 他 書 往 往 少 所 可 否, 獨 於 此 孽 海 花 則 傾 倒 實 甚 嘗 語 人 曰 : 我 閱 小 說 多, 吾 於 孽 海 花 嘆 觀 止 矣 其 價 值 可 知 惟 書 中 事 實, 多 係 實 事, 而 人 名 則 因 當 並 世, 故 多 隱 託, 此 蓋 作 者 忠 厚 之 心 也 茲 為 列 表 如 下 : 馮 景 亭 馮 桂 芬 字 敬 亭 ( 筆 者 按 : 共 列 94 位 ) 177 由 於 閱 歲 逾 久, 境 過 情 遷, 物 在 人 非, 換 言 之, 即 書 中 人 物 泰 半 凋 零, 因 此, 原 有 開 罪 親 友 的 顧 慮 漸 漸 緩 解, 在 小 說 與 現 實 的 人 物 對 照 上 可 以 做 得 更 加 徹 底 ; 就 全 書 無 過 甚 之 貶 詞 而 言, 作 者 主 要 在 呈 現 事 實, 映 照 時 事 人 物, 並 無 太 多 針 砭 之 詞, 對 名 士 習 氣 京 師 上 流 社 會 之 情 狀 由 於 作 者 就 身 處 其 中, 目 見 耳 聞, 自 然 知 之 最 審, 因 此 描 寫 起 來, 得 心 應 手 最 為 淋 漓 盡 致 至 於 洪 鈞 與 賽 金 花 之 軼 事, 在 書 中 有 若 干 情 節, 可 能 為 當 事 人 所 不 樂 見 者, 包 括 賽 金 花 與 戲 子 家 僕 等 之 茍 且, 其 中 尤 以 與 德 將 瓦 德 西 之 傳 聞 記 述, 最 不 為 賽 金 花 所 影 射 之 真 實 人 物 傅 彩 雲 所 諒 解, 對 此, 已 有 多 位 學 者 提 出 看 法 178, 傳 言 的 聳 人 聽 聞 固 然 增 加 了 騷 人 墨 客 的 興 致, 傅 彩 雲 本 人 說 法 的 反 覆 更 提 供 了 人 們 茶 餘 飯 後 增 添 附 會 的 資 材 就 記 述 而 言, 乃 取 諸 傳 說, 是 真 有 此 一 說, 非 憑 空 杜 撰 : 而 據 黃 濬 的 花 隨 人 聖 庵 談 摭 所 云 : (< 後 彩 雲 曲 >) 所 述 儀 鑾 殿 火, 瓦 賽 裸 而 同 出 云 云, 余 嘗 叩 之 樊 翁, 謂 亦 得 之 傳 說 179 < 後 彩 雲 曲 > 為 清 末 名 士 樊 樊 山 ( 增 祥 ) 所 作, 流 播 甚 廣 曲 中 記 述 了 儀 鑾 殿 深 夜 大 火, 瓦 賽 二 人 狼 狽 逃 出 的 情 狀, 則 瓦 賽 二 人 交 情 不 言 而 喻 從 事 實 言, 並 非 必 然 真 實, 這 僅 是 傳 言, 作 者 也 證 實 是 得 之 傳 說, 因 此, 做 為 傳 聞 記 載 之 稗 官 小 說, 並 不 汲 汲 於 傳 聞 之 嚴 密 查 證, 它 的 特 點 在 收 正 史 之 所 未 收, 記 正 史 之 所 不 能 記, 換 言 之, 在 廣 在 博, 不 在 精 確 雖 是 博 雜, 但 有 一 個 前 提, 即 是 非 出 於 作 者 個 177 孽 海 花 < 孽 海 花 人 名 索 引 表 >,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 關 於 賽 瓦 公 案 的 真 相 >: 賽 金 花 和 瓦 德 西 的 一 段 公 案, 其 實 在 當 時 已 有 夢 蕙 草 堂 主 人 的 梅 楞 章 京 筆 記 揭 露 真 相, 接 著 范 生 的 < 為 近 代 外 患 史 上 一 個 被 迫 害 的 女 人 喊 冤 > 冒 鶴 亭 的 孽 海 花 閒 話 包 天 笑 的 釧 影 樓 筆 記, 以 及 瑜 壽 ( 即 張 慧 劍 ) 的 賽 金 花 故 事 編 年, 都 說 並 無 其 事, 甚 至 指 出 賽 金 花 和 瓦 德 西 連 面 都 沒 有 見 過 不 過 他 們 幾 位 的 這 種 說 法, 在 大 家 對 假 象 一 味 樂 於 盲 從 的 情 況 下, 長 期 不 被 注 意 而 忽 略 了, 沒 有 引 起 應 有 的 重 視 和 研 究 收 於 魏 紹 昌,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家, 頁 < 關 於 賽 瓦 公 案 的 真 相 - 從 曾 樸 孽 海 花 說 到 夏 衍 賽 金 花 >, 收 於 魏 紹 昌,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家, 頁 所 引 黃 濬 所 著 山 西 太 原 古 籍 出 版 社 1999 年 本 書 名 為 花 隨 人 聖 庵 摭 憶 59
67 人 杜 撰, 必 為 真 實 流 佈 之 傳 言, 作 者 可 以 根 據 傳 言 增 添 附 會, 但 不 宜 憑 空 捏 造 蔡 元 培 對 孽 海 花 內 容 的 看 法, 正 可 作 為 說 明 : 孽 海 花 出 版 之 後, 覺 得 最 配 我 的 胃 口 了, 他 不 但 影 射 的 人 物 與 軼 事 之 多, 為 從 前 小 說 所 沒 有, 就 是 可 疑 的 故 事, 可 笑 的 迷 信 也 都 根 據 當 時 一 種 傳 說, 並 非 作 者 捏 造 的 加 以 書 中 的 人 物, 半 是 我 們 所 見 過 的, 書 中 的 事 實, 大 半 是 我 們 習 聞 的, 所 以 讀 起 來 更 有 趣 180 因 為 不 是 捏 造, 儘 管 或 多 或 少 有 作 者 的 增 添 附 會, 甚 至 誇 張 醜 化, 但 是 也 必 須 有 根 有 據, 同 時 代 或 有 熟 悉 其 人 其 事 者 甚 至 可 以 一 眼 辨 認, 對 於 書 中 出 現 的 其 人 其 事 其 物, 甚 至 可 以 有 諸 多 考 證, 在 孽 海 花 一 書 之 附 錄 中 已 出 現 包 括 人 物 軼 聞 傳 說, 以 及 器 物 等 之 考 索 : 一 龔 定 盦 收 藏 趙 飛 燕 白 玉 印 考 證 二 關 於 孽 海 花 以 前 及 以 後 傅 彩 雲 歷 史 之 證 聞 三 龔 孝 琪 投 降 外 人 及 主 張 火 燒 圓 明 園 之 證 聞 四 褚 愛 臨 真 名 及 前 身 之 考 索 五 倭 艮 峰 上 疏 諫 阻 同 文 館 之 考 證 ( 說 見 本 書 三 回 馮 景 亭 所 舉 引 ) 六 畢 嘉 銘 與 孫 汶 聯 絡, 及 哥 老 三 合 興 中 三 會 聯 盟 之 考 索 ( 說 見 本 書 第 五 回 敘 述 廣 東 青 年 會 得 陳 千 秋 長 電 事 ) 七 清 流 黨 之 考 證 ( 說 見 本 書 第 六 回 敘 述 莊 崙 樵 得 意 時 之 京 朝 狀 況 ) 八 錢 冷 西 真 名 之 考 實 ( 說 見 第 六 回 袁 尚 秋 討 錢 冷 西 檄 文 ) 181 九 祝 寶 廷 因 納 江 山 船 伎 自 劾 去 官 之 考 實 ( 說 見 本 書 七 回 追 敘 學 臣 狎 妓 棄 微 官 一 節 ) 十 莊 小 燕 出 身 之 略 史 及 百 石 齋 ---- 十 五 莊 崙 樵 得 妻 佳 話, 可 證 所 聞 錄 之 誤 ( 說 見 十 四 回 小 燕 在 唐 卿 處 所 述 )---- 十 九 李 治 民 之 概 略, 及 薆 雲 素 雲 怡 雲 之 考 索 ( 說 見 十 九 回 ) 182 學 者 對 孽 海 花 一 書 所 蘊 含 的 內 容 真 實 性, 已 有 詳 盡 分 析 183, 然 而 做 為 四 部 小 說 中 藝 術 性 較 高 的 孽 海 花 之 作 者, 在 真 實 性 此 一 概 念 的 承 繼 上, 曾 樸 又 有 自 己 的 發 展 : 曾 樸 所 說 的 真, 看 來 是 兼 有 寫 實 主 義 和 浪 漫 主 義 雙 重 涵 義 的, 如 以 他 的 孽 海 花 來 印 證, 則 可 以 揣 測, 曾 樸 所 謂 真, 當 時 既 寫 他 自 己 所 真 正 180 蔡 元 培 < 追 悼 曾 孟 樸 先 生 > 原 載 宇 宙 風 合 訂 本 第 二 期, 收 於 世 界 書 局 版 孽 海 花 卷 首 之 五, 頁 < 孽 海 花 人 物 故 事 考 證 >, 原 為 民 國 丙 辰 (1916) 望 雲 山 房 刊 孽 海 花 第 三 冊 ( 即 原 二 十 一 回 至 二 十 四 回 ) 附 錄 182 強 作 解 人 輯 證,< 孽 海 花 二 十 四 回 中 人 物 故 事 考 證 續 >, 民 國 丙 辰 (1916) 望 雲 山 房 刊 孽 海 花 第 三 冊 ( 即 原 二 十 一 回 至 二 十 四 回 ) 附 錄 183 如 : 陳 萬 雄,< 從 近 代 思 想 史 看 孽 海 花 的 意 義 > 收 於 文 人 小 說 與 中 國 文 化 勁 草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頁 303 ( 新 亞 書 院 歷 史 學 系 系 刊 二 期 ) 60
68 看 到 的 事 物, 又 寫 他 情 願 看 到 的 事 物 他 主 張 真 善 美 並 重, 從 他 對 文 學 的 內 質 形 式 和 目 的 的 連 鎖 性 詮 解 之 中, 明 顯 地 意 味 著 曾 樸 已 初 步 認 識 到 應 當 重 視 文 學 的 真 實 性 ( 真 ) 和 傾 向 性 ( 善 ), 並 且 主 張 力 求 以 美 好 的 形 式 和 技 巧 ( 美 ) 去 體 現 它 們 184 簡 單 地 說, 曾 樸 在 真 與 善 的 承 繼 上, 與 稗 官 傳 統 之 真 實 性 勸 懲 有 相 合 之 處, 但 他 在 真 善 之 上 又 加 上 美 的 概 念, 又 使 他 承 於 傳 統 而 有 別 於 傳 統, 表 現 了 傳 統 到 現 代 的 過 渡 軌 跡 : 自 然 主 義 者 對 於 社 會 生 活 只 作 照 相 式 的 記 錄, 而 不 分 美 惡, 不 作 政 治 的 道 德 的 和 美 學 的 評 價 曾 樸 則 力 反 其 說, 強 調 從 事 創 作 的 目 的 應 是 為 了 宣 傳 學 說, 解 決 問 題, 抒 發 感 情 和 糾 正 謬 誤, 因 而 創 作 者 描 寫 社 會 的 事 實 或 情 緒 應 當 有 所 選 擇 曾 樸 指 出, 創 作 者 所 經 驗 的 事 實, 都 是 些 粗 獷 的 原 料, 經 過 腦 海 的 淘 漉, 揀 選, 融 化, 就 成 了 無 上 的 想 像,---- 否 定 了 那 些 盲 目 的 機 械 的 再 現 生 活 圖 景 的 自 然 主 義 傾 向 這 些 見 解 也 意 謂 著, 文 學 作 品 反 映 的 真 實 不 是 生 活 的 原 型, 而 必 須 是 經 過 作 者 陶 冶 加 工 的 藝 術 真 實 185 糾 正 謬 誤 宣 傳 學 說 解 決 問 題 是 晚 清 改 良 社 會 的 響 亮 號 角, 到 了 曾 樸, 作 者 的 介 入 增 強 了, 其 真 實 因 為 美 的 要 求, 變 為 陶 冶 加 工 的 藝 術 真 實, 作 者 的 加 工 包 括 淘 漉, 揀 選, 融 化 以 及 想 像, 這 與 傳 統 著 述 意 識 極 力 強 調 真 實 性 有 所 不 同 就 著 述 意 識 言, 曾 樸 在 對 於 社 會 生 活 只 作 照 相 式 的 記 錄 的 基 礎 上 再 加 入 小 說 美 學 的 概 念, 因 此, 當 胡 適 將 孽 海 花 的 結 構 與 儒 林 外 史 相 類 比 時, 他 馬 上 就 組 織 安 排 的 修 辭 美 學 概 念 予 以 反 駁 : 但 他 ( 引 者 按 : 指 胡 適 ) 說 我 的 結 構 和 儒 林 外 史 等 一 樣, 這 句 話, 我 卻 不 敢 承 認, 只 為 雖 然 同 是 聯 綴 多 數 短 篇 成 長 篇 的 方 式, 然 組 織 法 彼 此 截 然 不 同 譬 如 穿 珠, 儒 林 外 史 等 是 直 穿 的, 拿 著 一 根 線, 穿 一 顆 算 一 顆, 一 直 穿 到 底, 是 一 根 珠 練 ; 我 是 蟠 曲 迴 旋 著 穿 的, 時 收 時 放, 東 西 交 錯, 不 離 中 心, 是 一 朵 珠 花 譬 如 植 物 學 裡 的 花 序, 儒 林 外 史 等 是 上 升 花 序 或 下 降 花 序, 從 頭 開 去, 謝 了 一 朵, 再 開 一 朵, 開 到 末 一 朵 為 止 ; 我 是 傘 形 花 序, 從 中 心 幹 部 一 層 一 層 的 推 展 出 各 種 形 象 來, 互 相 連 結, 開 成 一 朵 球 一 般 的 大 花 儒 林 外 史 等 是 談 話 式, 談 乙 事 不 管 甲 事, 就 渡 到 丙 事, 又 把 乙 事 丟 了, 可 以 隨 便 進 止 ; 我 是 波 瀾 有 起 伏, 前 後 有 照 應, 有 擒 縱, 有 順 逆, 不 過 不 是 整 個 不 可 分 的 組 織, 卻 不 能 說 它 沒 有 複 雜 的 結 構 時 萌, 曾 樸 研 究, 頁 時 萌, 曾 樸 研 究,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修 改 後 要 說 的 幾 句 話 61
69 對 小 說 結 構 的 鋪 排 照 應, 是 作 者 在 作 品 呈 現 藝 術 上 的 用 心 努 力, 在 反 映 真 實 的 著 述 意 識 上, 曾 樸 更 自 覺 地 展 現 呈 現 作 品 藝 術 效 果 的 企 圖 過 去 著 述 傳 統 的 游 目 寓 心 旨 在 達 成 勸 懲 之 功, 藝 術 效 果 附 屬 於 作 品 功 能, 美 附 屬 於 善 ; 到 了 曾 樸, 美 與 真 善 三 者 鼎 足 而 立, 他 認 為 義 理 是 求 善, 考 據 是 求 真, 詞 章 是 求 美 187 以 真 善 美 並 列 的 文 學 標 準, 將 小 說 由 求 真 求 善 的 傳 統 推 向 現 代, 於 是, 小 說 家 個 人 除 了 改 良 社 會 的 功 能 價 值 外, 還 有 展 現 文 學 技 巧 的 藝 術 價 值, 在 著 述 意 識 上, 明 顯 呈 現 出 傳 統 著 述 向 現 代 創 作 的 過 渡 本 章 由 中 國 著 述 傳 統 之 縱 線, 與 晚 清 著 述 意 識 之 橫 線, 交 織 出 著 述 論 域 的 明 確 版 圖 對 過 去 眾 所 紛 紜 的 著 述 概 念 作 一 釐 清, 並 由 此 清 楚 概 念, 檢 視 包 括 李 伯 元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吳 趼 人 之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以 及 曾 樸 之 孽 海 花 等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時, 可 以 建 構 更 條 理 分 明, 聯 繫 古 今, 而 又 各 具 特 色 同 中 見 異 的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從 遠 古 蜿 蜒 而 下 的 著 述 傳 統, 包 括 上 古 採 集 風 謠 傳 說 以 聞 於 天 子 魏 晉 志 怪 強 調 真 實 明 神 道 不 誣 唐 代 傳 奇 有 意 為 之 以 勸 懲 話 本 章 回 小 說 諧 於 里 耳 以 廓 清 世 風 以 及 清 代 忠 於 實 事 之 史 家 曲 筆, 都 奏 鳴 著 強 調 真 實 以 及 勸 懲 之 功 的 主 旋 律, 熟 悉 此 一 旋 律 後, 從 容 進 入 晚 清 著 述 理 論 之 林, 耙 梳 以 梁 啟 超 之 響 亮 號 角 為 首, 包 括 蠡 勺 居 士 之 前 奏 嚴 復 夏 曾 佑 之 嚆 矢 以 及 眾 多 的 合 聲 異 聲, 可 以 在 晚 清 的 激 昂 聲 調 中, 辨 識 出 取 法 乎 外 口 號 中, 清 楚 的 傳 統 著 述 聲 線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立 足 於 傳 統 縱 線 之 承 繼, 與 晚 清 橫 面 之 相 互 激 盪 的 交 會 點 作 者 之 著 述 意 識 一 方 面 應 梁 氏 之 呼 籲 而 起, 就 其 所 長 而 各 有 發 揮 ; 另 方 面 則 具 備 傳 統 之 共 同 特 色, 強 調 求 真 勸 懲 之 功 能 著 述 意 識 至 於 晚 清, 受 時 代 之 衝 擊 而 激 越 澎 湃, 催 動 作 者 慨 然 之 志 的 是 晚 清 時 代 背 景 之 雨 骤 風 狂 本 文 下 一 章, 將 就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時 代 背 景 續 做 探 究 187 曾 樸,< 編 者 的 一 點 小 意 見 >, 載 真 善 美 創 刊 號 他 同 時 認 為 : 古 典 和 浪 漫 主 義 近 美, 寫 實 主 義 近 真, 近 三 十 年 來 的 人 道 主 義 和 社 會 主 義 近 善 62
70 第 參 章 風 狂 雨 驟 的 緊 急 催 生 -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時 代 背 景 在 晚 清 小 說 的 研 究 領 域 中, 時 代 背 景 是 最 早 為 學 者 所 注 意, 亦 是 注 力 最 多 之 區 塊 本 文 從 著 述 意 識 入 手, 闡 明 自 遠 古 而 下 的 一 貫 旋 律, 在 晚 清 時 發 出 激 昂 高 音, 高 音 之 所 以 現 於 晚 清, 之 所 以 激 昂, 與 晚 清 此 一 時 代 關 係 實 為 密 切 晚 清 此 一 時 代, 一 方 面 是 來 自 於 西 方 歐 美 及 東 洋 日 本 包 括 武 力 入 侵 經 濟 掠 奪 思 想 文 化 之 刺 激, 各 類 挑 戰 紛 至 沓 來, 可 謂 千 頭 萬 緒 ; 另 方 面 是 中 國 內 部 的 封 建 政 治 至 此 到 達 極 點, 政 府 官 僚 機 制 嚴 重 僵 化, 運 作 短 路, 弊 害 叢 生, 官 僚 機 制 賴 以 維 繫 之 思 想 依 據 - 傳 統 文 化 偏 又 千 瘡 百 孔, 晚 清 時 代, 內 憂 外 患 交 相 逼 迫, 在 此 內 弊 外 害 交 織 加 乘 中, 以 千 瘡 百 孔 之 僵 化 體 制 承 迎 千 頭 萬 緒 之 風 雨 襲 擊, 則 張 惶 失 措 錯 誤 百 出, 國 家 岌 岌 可 危, 存 亡 幾 於 一 線 如 此 緊 張 危 殆 之 局 面, 一 則 提 供 小 說 著 述 以 豐 富 之 資 材, 二 則 深 化 刺 激 小 說 作 者 以 補 正 史 懲 戒 得 失 之 著 述 意 識 以 下 本 文 將 就 四 大 小 說 產 生 之 時 代 背 景 為 主 題 進 行 探 究, 分 從 戰 爭 政 治 社 會 與 文 化 等 方 面 作 一 論 述 第 一 節 西 天 驚 雷 : 晚 清 外 患 晚 清 的 時 代 序 幕 是 在 洋 槍 巨 砲 的 西 天 驚 雷 中 倉 皇 揭 開 的 晚 清 之 前 的 中 國 處 於 閉 關 自 守 的 停 滯 階 段 1, 一 八 四 ( 道 光 二 十 年 ) 中 國 因 取 締 鴉 片 銷 毀 鴉 片 而 起 的 中 英 貿 易 衝 突, 最 後 升 高 為 兩 國 戰 爭, 戰 端 一 開, 暴 露 中 國 國 防 外 交 內 政 等 弱 點 ; 於 是, 英 法 日 俄 諸 國 循 例 侵 逼, 中 外 紛 爭 衝 突, 一 波 未 平 一 波 將 起, 戰 禍 可 謂 綿 延 不 絕 晚 清 中 外 戰 爭 極 為 密 集, 包 括 一 八 三 九 - 一 八 四 二 年 鴉 片 戰 爭,ㄧ 八 五 七 - 一 八 六 O 年 第 二 次 中 英 戰 爭,ㄧ 八 八 四 - 一 八 八 五 中 法 戰 爭,ㄧ 八 九 四 - 一 八 九 五 年 中 日 戰 爭,ㄧ 九 OO 年 八 國 聯 軍 等 ; 列 強 挾 其 強 大 武 力, 悍 然 進 逼, 強 索 利 益, 清 廷 不 論 是 戰 是 和, 都 狼 狽 不 堪 俄 國 趁 中 國 陷 於 戰 局, 藉 機 恫 嚇 侵 奪, 造 成 中 國 損 失 尤 大 凡 此 種 種, 小 說 家 眼 見 耳 聞, 不 能 不 有 所 感 觸 紛 至 沓 來 的 衝 突 驚 慌 萬 狀 的 君 臣 子 民 搖 搖 欲 墜 的 大 清 帝 國 環 伺 四 方 的 列 強, 風 雨 飄 搖 的 時 代 背 景 一 方 面 為 小 說 提 供 了 實 1 學 者 指 出 康 熙 之 後, 中 國 之 閉 關, 雍 正 朝 之 禁 教 令 是 一 關 鍵, 中 國 自 此 漸 自 隔 絕 於 西 方 文 明 之 外, 而 此 間 百 餘 年, 卻 正 是 西 方 文 明 蓬 勃 興 盛 迅 速 發 展 之 時 期 ; 中 國 包 括 軍 武 科 技 政 治 思 想 等 皆 遠 遠 落 後 於 西 方 各 國 至 於 雍 正 皇 帝 之 禁 教, 史 家 以 為 與 繼 位 之 爭 有 關 : 而 最 大 的 阻 力 與 不 幸, 則 為 雍 正 皇 帝 的 禁 教 令 康 熙 晚 年, 他 的 皇 子 為 子 爭 奪 大 位 的 繼 承, 各 樹 黨 羽, 耶 穌 會 士 則 站 在 皇 八 子 允 罤 禟 十 四 子 允 禵 方 面 而 與 皇 十 四 子 允 禎 ( 即 後 來 的 雍 正 皇 帝 ) 對 抗 雍 正 皇 帝 ---- 即 位 之 後, 一 七 二 三 年 ( 雍 正 元 年 ) 正 式 頒 布 禁 教 明 詔 乾 隆 時 代 ( 一 七 三 六 - 一 七 九 五 ), 取 締 尤 嚴, 一 再 查 禁 內 地 的 西 洋 人 與 私 習 天 主 教 者, 甚 至 有 被 處 死 刑 的 外 國 教 士 嘉 慶 道 光 兩 朝 ( 一 七 九 六 - 一 八 五 O), 供 奉 內 廷 的 西 洋 人 愈 少, 最 後 連 欽 天 監 內 也 沒 有 他 們 的 位 置 了 見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6 63
71 錄 記 述 的 珍 貴 素 材, 另 方 面 也 刺 激 作 者 的 勸 善 懲 惡 救 亡 圖 存 的 著 述 意 識,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著 述 由 是 加 速 催 生 本 節 將 取 晚 清 具 代 表 性 之 中 外 戰 爭 衝 突 作 一 論 述 一 轟 破 百 年 閉 關 的 鴉 片 戰 爭 鴉 片 與 戰 爭 正 和 晚 清 此 一 時 代 相 終 始 清 代 由 盛 轉 衰 之 關 鍵, 鴉 片 可 謂 重 要 指 標, 日 本 學 者 坂 野 正 高 研 究 指 出 由 於 鴉 片 貿 易 逐 漸 擴 大, 因 此 以 一 八 六 二 年 為 轉 捩 點, 中 國 的 外 國 貿 易 轉 為 入 超, 銀 兩 開 始 從 中 國 流 出 2 對 於 鴉 片 貿 易 擴 大 的 情 形, 中 國 方 面 在 道 光 十 八 年 ( 一 八 三 八 ) 對 鴉 片 數 量 及 吸 食 人 口 曾 有 過 統 計 : 從 鴉 片 的 銷 路 來 看, 道 光 年 間 鴉 片 已 流 行 全 國 一 旦 煙 癮 已 深, 鴉 片 遂 成 其 第 二 生 命, 不 惜 拋 棄 一 切 所 有, 以 過 一 時 之 癮 官 員 胥 吏 則 視 其 為 致 富 之 源, 且 勾 結 奸 商, 包 庇 轉 運, 甚 者 更 自 吸 食 洋 商 之 所 以 販 賣 鴉 片 來 華, 完 成 是 取 其 厚 利, 而 中 國 的 官 吏 更 是 藉 著 禁 鴉 片 之 名, 向 外 商 索 取 賄 賂 所 以 鴉 片 在 中 國 的 銷 售 數 量, 據 道 光 十 八 年 ( 一 八 三 八 ) 的 統 計, 約 有 四 萬 零 二 百 箱 運 送 來 華, 而 同 時 間 內, 估 計 全 國 吸 食 鴉 片 者 約 二 百 萬 人, 幾 乎 腐 蝕 了 中 國 大 部 分 的 中 上 階 級 3 鴉 片 傾 銷 中 國 不 但 造 成 白 銀 外 流, 影 響 國 家 財 政, 更 甚 者 國 民 健 康 人 民 生 活 國 防 武 力 都 遭 受 損 害, 當 時 清 廷 官 員 對 鴉 片 嚴 禁 弛 禁, 各 有 所 主, 有 識 之 士 則 早 已 見 出 其 危 害 之 烈, 林 則 徐 黃 爵 滋 龔 自 珍 魏 源 等 是, 其 中 以 林 則 徐 為 代 表 : 清 廷 自 禁 煙 以 來, 其 動 機 以 財 政 困 難 為 主 要 原 因, 封 疆 大 吏 中 惟 林 則 徐 能 著 眼 於 民 生 道 光 初 年, 則 徐 曾 和 黃 爵 滋 龔 自 珍 魏 源 等, 組 織 宣 南 詩 社, 以 號 召 禁 煙 相 鼓 吹 及 就 任 湖 廣 總 督, 捐 廉 配 製 大 量 斷 癮 藥 丸, 強 迫 吸 食 者 服 用 禁 絕, 並 在 武 昌 大 舉 搜 查, 繳 獲 煙 膏 一 萬 二 千 餘 兩, 煙 槍 三 千 五 百 餘 桿 認 為 : ( 鴉 片 ) 流 毒 天 下, 則 為 害 甚 鉅, 法 當 從 嚴, 若 猶 泄 泄 視 之, 是 使 數 十 年 後, 中 原 幾 無 可 以 禦 敵 之 兵, 且 無 可 以 充 餉 之 銀 4 林 則 徐 嚴 格 取 締 煙 毒, 查 扣 英 船 鴉 片 盡 數 銷 毀, 造 成 英 商 重 大 損 失, 英 人 不 甘 損 失, 又 欲 維 護 鴉 片 貿 易 之 利 益, 雙 方 無 法 取 得 共 識, 多 次 交 涉 不 成, 終 至 演 成 中 英 第 一 次 大 戰 鴉 片 戰 爭 2 坂 野 正 高,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外 交 史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月 一 版, 頁 97 3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三 版, 頁 18 4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十 三 版, 頁 7 64
72 以 當 時 大 英 帝 國 擁 有 先 進 海 軍 武 力, 中 國 百 年 閉 關 自 守, 勝 負 之 數, 自 不 待 言 戰 敗 的 清 軍, 為 遏 止 敵 人 進 逼, 被 迫 簽 訂 中 外 第 一 個 不 平 等 條 約 中 英 南 京 條 約 5 此 約 對 中 國 為 害 極 大, 對 日 後 的 中 外 關 係, 也 具 有 連 鎖 性 的 相 關 影 響 對 於 清 軍 戰 敗, 史 家 檢 討 頗 多, 除 武 器 優 劣 外, 對 於 人 為 疏 失 反 省 尤 多, 如 閉 關 自 守 昧 於 外 情 將 領 懦 弱 甚 至 於 奸 民 之 助 攻 引 路 鴉 片 戰 爭 之 失 敗 原 因 甚 多, 約 略 言 之 可 分 數 端 : ( 一 ) 國 人 昧 於 外 情, 數 千 年 閉 關 自 守 之 國 家, 不 知 世 界 大 勢, 驟 遇 劇 變, 措 施 乏 術 ( 二 ) 武 器 不 敵, 中 國 所 用 之 鳥 槍 抬 礮, 射 程 不 遠, 運 轉 不 靈, 無 法 與 英 國 新 式 武 器 相 抗 衡 兵 船 頓 位 速 度 更 為 懸 殊 ( 三 ) 將 領 懦 弱, 兵 非 素 練, 如 琦 善 之 媚 英 乞 和, 奕 山 奕 經 之 輕 敵 虛 驕 加 以 遊 勇 惰 卒, 遇 敵 即 潰, 是 以 雖 多 英 人 數 倍 之 眾, 而 終 無 法 挽 回 大 局 ( 四 ) 奸 民 為 敵 所 用, 貪 英 人 小 利, 或 為 其 輸 送 械 彈, 或 為 其 助 攻 引 路, 或 為 其 探 聽 消 息 6 學 者 對 於 戰 敗 因 素 之 歸 納 分 析, 就 主 客 觀 條 件 向 內 進 行 反 省, 固 有 其 見 地, 然 而 究 其 實, 鴉 片 本 為 毒 物, 對 人 身 心 之 嚴 重 腐 蝕 幾 至 不 可 救 藥, 英 商 傾 銷 毒 物 至 中 國 已 屬 不 道 德 7, 又 從 而 以 戰 爭 武 力 脅 迫 之, 在 其 時 可 謂 並 無 正 當 性, 大 英 帝 國 之 文 明 實 待 商 榷 戰 爭 一 經 啟 動, 後 續 連 鎖 反 應 如 滾 雪 球 鋪 天 蓋 地 而 來, 首 先 是 內 河 航 行 權 領 事 裁 判 權 及 片 面 最 惠 國 待 遇 等 問 題 中 英 南 京 條 約 之 後, 道 光 二 十 三 年, 耆 英 與 樸 鼎 查 於 香 港 簽 訂 五 口 通 商 章 程, 條 約 全 文 共 十 五 條 ; 同 年 十 月 八 日, 耆 英 與 樸 鼎 查 又 於 虎 門 簽 訂 條 約, 稱 為 中 英 虎 門 條 約, 此 一 條 約 為 中 英 南 京 條 約 之 續 約, 條 約 全 文 共 二 十 條 其 中 影 響 最 大 者 即 是 領 事 裁 判 權 內 河 航 行 權 片 面 最 惠 國 待 遇 : 根 據 五 口 通 商 章 程 第 五 項 規 定, 給 予 英 人 領 事 裁 判 權, 根 據 第 六 項 規 定, 英 國 兵 船 可 以 停 泊 通 商 口 岸, 從 而 開 創 外 國 兵 船 有 內 河 航 行 權 的 先 例 根 據 虎 門 條 約 設 有 新 恩 惠 施 於 各 國, 將 許 英 人 一 律 均 霑 的 規 定 就 是 所 謂 利 益 均 霑, 中 國 只 要 允 諾 任 何 國 家 一 項 利 益, 英 國 都 可 同 樣 享 受 所 有 領 事 裁 判 權 協 定 關 稅 租 界 片 面 最 惠 國 待 遇, 英 人 均 一 一 取 得, 真 可 5 南 京 條 約 主 要 內 容 包 括 : 一 割 讓 香 港 ; 二 賠 款 兩 千 一 百 萬 元 ; 三 開 放 廣 州 廈 門 福 州 寧 波 上 海 五 處 為 通 商 口 岸 ; 四 廢 止 公 行 制 度, 英 商 可 以 自 由 貿 易 參 見 陳 豐 祥 林 麗 月, 中 國 近 代 史 臺 北 : 五 南 圖 書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外 力 衝 擊 與 晚 清 變 局 > 第 一 節 不 平 等 條 約 與 國 勢 的 衰 頹 頁 46 6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15 7 當 時 英 國 國 內 亦 見 反 對 聲 音 : ( 英 國 )--- 國 會 中 的 反 對 黨 議 員 則 大 力 反 對, 抨 擊 以 國 旗 保 護 違 法 的 鴉 片 買 賣 行 為, 強 調 因 此 而 開 戰 是 可 恥 的 行 為 薛 元 化, 中 國 近 代 代 史 臺 北 : 三 民, 月 三 版 頁 6 65
73 謂 不 平 等 條 約, 耆 英 和 協 助 他 的 黃 恩 彤 並 不 了 解 這 些 條 款 損 害 國 家 主 權 極 大 8 學 者 並 指 出 過 去 的 中 西 關 係, 一 切 操 之 於 中 國, 今 後 幾 乎 事 事 由 人 9, 以 領 事 裁 判 權 而 言, 所 謂 入 境 隨 俗, 到 他 人 國 家, 遵 守 當 地 法 律, 可 謂 天 經 地 義, 如 今 中 國 法 律 之 審 判, 卻 不 能 自 主, 甚 且 西 人 領 事 或 由 商 人 兼 任, 輕 判 縱 放 可 說 是 時 有 見 之, 因 之 埋 下 後 來 衝 突 之 伏 線 此 外, 依 照 內 河 航 行 權, 外 國 兵 船 得 以 航 行 中 國 境 內 河 川, 更 使 中 國 海 防 無 異 於 門 戶 大 開 : 依 國 際 慣 例 規 定, 一 國 的 領 海 內 河 為 主 權 所 在 的 統 治 區 域, 外 國 軍 艦 不 准 隨 意 自 由 航 行 中 英 五 口 通 商 章 程 中, 允 許 英 國 兵 船 停 泊 五 口 保 護 商 業, 約 束 水 手, 入 港 口 時, 兵 船 只 須 先 通 報 海 關, 可 以 不 必 繳 納 船 鈔 稅 望 廈 條 約, 耆 英 允 許 美 國 軍 艦 駛 入 中 國 口 岸 辭 意 含 混, 實 指 五 口 通 商 口 岸 而 言, 但 是 後 來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時, 法 船 擅 入 大 沽 口, 又 引 用 上 文 要 求 駛 入 北 河 列 強 兵 船 得 以 航 行 中 國 內 河, 實 是 中 英 鴉 片 戰 爭 後, 所 帶 來 嚴 重 的 後 果 之 一 10 五 口 通 商 之 利, 除 英 國 外, 美 法 等 國 亦 援 例 同 享 一 體 均 霑 11, 因 之, 後 來 之 法 國 兵 船 乃 能 直 入 內 河, 英 法 聯 軍 又 稱 第 二 次 鴉 片 戰 爭, 史 家 以 為 其 目 的 在 擴 大 鴉 片 戰 爭 所 獲 得 的 侵 略 權 益, 故 稱 而 其 肇 因 則 是 英 法 等 國 故 意 歪 曲 望 廈 條 約 和 黃 埔 條 約 中 期 滿 後 可 在 貿 易 條 款 上 稍 作 變 更 之 規 定, 要 求 全 面 修 改 南 京 條 約 12 南 京 條 約 屆 滿 12 年 時 值 咸 豐 四 年 (1854 年 ), 英 法 等 提 出 修 約 要 求 未 獲 中 國 同 意, 而 英 國 由 第 一 次 鴉 片 戰 爭 中, 窺 見 中 國 國 防 外 交 弱 點, 並 歸 納 出 對 中 國 使 用 武 力 為 最 有 效 方 法 ; 隨 後, 咸 豐 六 年 英 國 藉 口 亞 羅 號 事 件 13, 法 國 則 以 法 國 教 士 在 廣 西 被 殺, 聯 合 對 中 國 用 兵, 戰 爭 結 果, 清 廷 被 迫 簽 訂 天 津 條 約 14 ; 8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36 9 同 上 注 領 事 裁 判 權 規 定 在 中 國 締 約 的 國 家 與 人 民 財 產, 若 與 中 國 人 或 其 他 國 人 發 生 糾 紛, 居 於 刑 事 或 民 事 的 被 告 地 位, 不 受 中 國 官 吏 的 審 理 或 中 國 法 律 的 裁 判, 依 被 告 者 國 家 的 法 律, 由 領 事 或 法 官 受 審 ; 中 國 人 若 居 於 被 告 地 位, 而 外 國 人 向 領 事 報 告, 則 由 領 事 會 同 中 國 官 府 解 決 參 見 同 書 頁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中 國 對 英 開 放 五 口, 貿 易 放 寬, 其 他 各 國 亦 不 甘 落 後, 接 踵 而 至 道 光 24 年 (1844), 美 法 兩 國 緊 步 英 國 後 塵, 迫 使 清 廷 訂 立 中 美 望 廈 條 約 與 中 法 黃 埔 條 約 享 有 與 英 國 同 樣 的 特 權 此 外, 葡 萄 牙 比 利 時 瑞 典 荷 蘭 西 班 牙 等 國 也 相 繼 要 求 訂 約, 清 廷 本 著 一 體 均 霑 的 原 則, 均 予 比 照 辦 理 見 陳 豐 祥 林 麗 月,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參 見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臺 北 : 五 南 圖 書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咸 豐 六 年 九 月 (1856 年 10 月 ) 中 國 水 師 在 一 艘 停 泊 在 廣 州 的 亞 羅 號 船 上 逮 捕 海 盜 這 是 一 艘 中 國 人 的 鴉 片 走 私 船, 曾 非 法 在 香 港 領 過 登 記 證, 且 早 已 過 期 失 效, 中 國 水 師 上 船 逮 捕 海 盜 純 屬 內 政, 可 是 英 國 人 卻 說 此 船 是 英 國 船, 中 國 水 師 上 船 是 非 法 的, 並 誣 稱 中 國 水 師 侮 辱 了 英 國 國 旗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條 約 規 定 傳 教 士 自 由 內 地 傳 教 增 開 九 商 埠 各 國 商 船 軍 艦 可 在 長 江 各 口 岸 自 由 往 來 和 活 動 66
74 隨 即 又 因 交 換 條 約 批 准 書 問 題, 英 法 海 軍 擅 入 大 沽, 駛 入 北 河, 遭 駐 守 之 中 國 欽 差 大 臣 僧 格 林 沁 開 砲 轟 擊, 紛 爭 又 起 後 英 法 以 兩 萬 大 軍 進 佔 天 津, 侵 入 北 京, 焚 圓 明 園 15, 清 廷 不 得 不 簽 訂 損 失 更 多 之 北 京 條 約 16 史 家 對 於 戰 爭 始 末 條 約 的 訂 立 甚 至 戰 敗 原 因 的 分 析 咎 責 言 之 甚 詳 相 較 於 史 家 的 記 錄 與 反 省,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對 於 鴉 片 戰 爭 一 役 所 存 的 勸 懲 之 意, 以 補 正 史 之 失 者, 除 人 為 疏 失 的 責 罪 反 省 外, 對 於 鴉 片 傾 銷 中 國 種 種 為 害 情 況, 述 寫 極 多 如 上 所 述, 鴉 片 戰 爭 是 不 義 之 戰, 但 鴉 片 戰 爭 的 不 幸 後 果 是 由 中 國 獨 自 承 擔 割 九 龍 開 商 埠 賠 鉅 款 甚 至 喪 失 國 家 主 權, 對 於 眾 多 中 國 百 姓 而 言, 更 殘 酷 者 是 鴉 片 的 荼 毒 鴉 片 戰 後, 道 光 皇 帝 雖 曾 重 申 鴉 片 之 禁 令, 稍 後 之 中 美 望 廈 條 約 亦 規 定 鴉 片 為 違 禁 品 17, 然 而 鴉 片 之 販 賣 仍 持 續 進 行, 不 但 成 為 進 口 之 大 宗, 尚 且 不 用 入 稅 其 後, 英 國 提 出 鴉 片 合 法 入 稅 之 要 求 18, 中 國 又 值 太 平 軍 興 起, 國 課 支 絀, 軍 餉 浩 繁, 於 是 同 意 英 人 要 求, 在 新 訂 之 中 英 通 商 章 程 中, 寫 明 洋 藥 准 其 進 口, 議 定 每 百 斤 的 稅 銀 三 十 兩, 其 中 洋 藥 即 指 鴉 片 中 英 通 商 章 程 之 後, 美 法 兩 國 與 中 國 新 訂 之 通 商 章 程 亦 比 照 辦 理, 載 入 此 款 19 於 是, 鴉 片 不 但 挾 其 龐 大 利 益, 使 中 國 白 銀 滔 滔 外 洩, 至 此 更 取 得 合 法 地 位, 名 正 言 順 地 腐 蝕 中 國 廣 大 百 姓 之 身 心, 帶 來 莫 大 的 痛 苦 對 於 鴉 片 之 害, 小 說 家 尤 感 痛 心, 形 諸 筆 墨, 感 喟 亦 深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六 十 九 回 中, 作 者 即 點 出 鴉 片 煙 館 深 入 至 野 店 窮 村 的 景 況 20, 小 小 村 落 短 短 街 巷, 鴉 片 館 就 得 兩 間, 都 城 鬧 市 中, 就 更 不 待 言 鴉 片 吸 食 人 口 之 多, 造 成 農 業 經 濟 的 傷 害, 種 罌 粟 的 利 錢, 自 然 是 比 種 米 麥 的 好 21, 純 樸 的 鄉 民, 利 之 所 趨, 廢 禾 田 為 罌 粟, 平 時 糧 食 尚 須 仰 賴 他 省, 一 旦 遭 逢 災 變 萬 一 遇 到 了 水 旱 為 災, 那 個 饑 荒, 那 才 有 得 鬧 呢! 22 就 必 然 是 餓 莩 盈 野 民 不 聊 生 鴉 片 戰 爭 對 中 國 的 傷 害, 鴉 片 傾 銷 造 成 中 國 流 毒 之 廣 之 深 之 痛, 著 述 小 說 具 體 且 真 實 地 記 述 當 時 中 國 子 民 的 深 刻 感 受 在 長 久 以 來 專 就 中 國 閉 關 以 致 戰 爭 失 賠 償 英 法 軍 費 各 二 百 萬 兩 英 商 損 失 二 百 萬 兩 15 咸 豐 9 年 因 換 約 再 起 爭 端, 咸 豐 10 年 英 法 聯 軍 再 度 北 上, 攻 佔 天 津 北 京, 焚 燬 圓 明 園, 文 宗 北 走 熱 河 簽 訂 北 京 條 約 ( 賠 軍 費 各 八 百 萬 兩 割 九 龍 尖 沙 咀 給 英 國, 開 天 津 為 商 埠 ) 參 見 陳 豐 祥 林 麗 月,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47: 北 京 條 約 是 天 津 條 約 的 補 充 和 擴 大 17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頁 415< 鴉 片 和 苦 力 貿 易 的 合 法 化 >: 中 美 望 廈 條 約 有 合 眾 國 民 人 攜 帶 鴉 片 --- 至 中 國 者, 聽 中 國 地 方 官 自 行 辦 理 治 罪 的 規 定 ( 第 三 十 三 款 ) 18 中 國 應 英 使 額 爾 金 的 要 求, 不 再 把 望 廈 條 約 中 關 於 禁 美 人 攜 鴉 片 的 條 文 寫 入 新 條 約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頁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頁 415 也 是 由 於 額 爾 金 的 要 求, 中 美 中 法 在 上 海 簽 訂 的 通 商 章 程 都 和 中 英 通 商 章 程 同 樣 寫 明 洋 藥 ( 指 鴉 片 ) 准 其 進 口, 議 定 每 百 斤 的 稅 銀 三 十 兩 英 人 不 但 在 他 自 己 和 中 國 所 訂 條 約 中 迫 使 中 國 承 認 鴉 片 貿 易 合 法 化, 他 們 還 使 美 法 兩 國 也 在 和 中 國 所 訂 條 約 中 承 認 鴉 片 貿 易 為 合 法 貿 易 20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第 六 十 九 回, 頁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第 八 十 一 回, 頁 453 據 老 人 輩 說 的 : 道 光 以 前, 川 米 常 常 販 道 兩 湖 去 賣 ; 近 來 可 是 川 裏 人 要 吃 湖 南 米 了 我 道 : 這 卻 為 何? 作 之 道 : 田 裡 的 罌 粟, 愈 種 愈 多 ; 米 麥 自 然 越 重 越 少 了 我 常 代 他 們 打 算, 現 在 種 罌 粟 的 利 錢, 自 然 是 比 種 米 麥 的 好 同 上 注 67
75 利, 鴉 片 流 布 的 檢 討 之 後, 史 家 漸 對 戰 爭 源 頭 之 鴉 片 貿 易 提 出 質 疑 ; 實 則, 在 晚 清 其 時, 即 有 對 英 國 之 鴉 片 及 其 戰 爭 極 嚴 正 的 譴 責 之 聲 : 英 國 鴉 片 販 子 力 阻 清 廷 禁 煙,1863 年 4 月 26 日 這 場 可 恥 戰 爭 的 結 果 正 如 某 些 人 所 期 望 的 那 樣, 文 明 世 界 終 於 在 遠 東 獲 得 了 貿 易 上 的 極 大 便 利, 23 而 大 清 帝 國 卻 喪 失 了 它 控 制 毒 品 進 入 其 國 境 的 全 部 國 家 權 力 鴉 片 貿 易 從 南 京 條 約 簽 署 的 那 一 刻 起, 就 一 直 在 增 長 著 罪 惡 的 毒 品 正 源 源 不 斷 地 湧 入 這 個 國 家 的 每 一 個 港 口 每 一 英 尺 海 岸 線, 並 且, 還 在 向 它 幅 員 遼 闊 的 內 陸 腹 地 蔓 延 每 年 輸 入 大 清 國 的 鴉 片 高 達 六 萬 多 箱, 卻 仍 舊 不 能 滿 足 這 個 無 限 擴 大 的 市 場 之 需 求 24 當 時 美 國 紐 約 時 報 上 的 評 述, 稱 英 國 之 勝 利 是 可 恥 戰 爭 的 結 果, 並 指 出 此 一 戰 爭 結 果, 讓 罪 惡 的 毒 品 源 源 不 斷 地 湧 入 中 國, 蔓 延 至 遼 闊 內 陸 清 廷 由 優 勢 出 超 貿 易 轉 為 劣 勢 入 超 貿 易, 白 銀 就 此 加 速 源 源 流 出 : 曾 幾 何 時, 大 清 國 還 可 以 從 自 己 的 國 土 內 發 掘 出 大 量 金 銀 礦 藏 以 供 使 用, 而 現 在, 她 那 曾 經 是 世 界 上 最 富 有 的 礦 藏 幾 乎 消 耗 殆 盡 了, 對 外 貿 易 也 一 直 保 持 著 高 額 的 逆 差 25 紐 約 時 報 尚 有 一 特 別 觀 點 值 得 一 提, 此 項 觀 點 即 是 : 看 似 獲 得 商 業 利 益 的 英 國 經 濟, 其 實 並 不 真 如 表 面 看 來 這 般 有 利, 英 國 甚 至 可 能 損 失 了 更 有 發 展 的 長 遠 利 益, 但 她 卻 作 了 選 擇 錯 誤 的 選 擇 : 英 格 蘭 國 庫 確 實 得 到 了 極 其 豐 盈 的 進 項, 這 也 是 她 創 造 出 那 些 悲 慘 需 求 所 獲 得 的 巨 大 回 報, 但 她 卻 喪 失 了 所 有 如 下 可 能 的 收 益, 即 她 如 果 把 對 大 清 國 的 出 口 設 定 為 工 業 品 時 所 可 能 獲 得 的 收 益 可 怕 的 鴉 片 煙 癮 不 只 是 消 耗 這 個 民 族 的 勞 動 力 和 財 力, 從 而 直 接 導 致 了 這 個 國 家 的 貧 窮, 而 更 抑 制 了 它 對 其 他 商 品 的 進 口, 進 而 使 所 有 期 望 從 事 正 當 貿 易 的 工 業 國 家 蒙 受 了 損 失 26 由 此 而 言, 英 國 確 乎 是 損 中 國 而 不 利 於 己, 並 且 更 可 能 損 及 世 界 其 他 各 國 正 常 之 工 商 貿 易 利 益 不 論 如 何, 鴉 片 危 害 中 國 之 烈 是 不 爭 之 事 實 ; 此 外, 俄 國 更 趁 鴉 片 戰 爭 中 國 顧 此 失 彼 之 際, 乘 機 要 脅 中 國, 撈 取 龐 大 利 益 而 戰 端 一 起, 戰 禍 接 23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鄭 曦 原 編, 北 京 : 新 華 書 店 月 一 版 頁 24 述 評 24 同 上 注, 頁 同 上 注, 頁 同 上 注, 頁 25 68
76 續 不 絕 27, 更 使 中 國 財 困 人 疲, 民 不 聊 生 凡 此, 皆 始 於 鴉 片 之 戰, 而 鴉 片 之 戰, 乃 是 不 義 之 戰 二 甲 午 戰 爭 中 日 海 陸 對 決 甲 午 戰 爭 是 晚 清 各 大 戰 役 中 宛 若 史 詩 一 般 氣 勢 磅 礡 之 一 役 中 日 兩 國 海 戰 對 決, 具 有 指 標 性 之 意 義, 而 結 果 是 中 國 慘 敗 甲 午 之 戰 所 具 重 要 歷 史 意 義 有 四 : 其 一, 它 是 中 國 變 法 圖 強 的 一 次 成 果 大 驗 收, 從 一 八 四 迄 一 八 九 四 的 數 十 年 間, 中 國 設 機 器 製 造 局 同 文 館 尤 其 成 立 北 洋 海 軍, 歷 時 匪 短, 耗 銀 尤 多, 然 成 果 如 何? 甲 午 一 戰, 是 全 面 性 檢 驗 所 謂 船 堅 砲 利 自 強 運 動 目 標 之 達 成 績 效 其 二, 中 國 聘 請 洋 人 訓 練 海 軍, 海 軍 軍 員 中 更 有 派 遣 至 西 洋 學 成 歸 國 之 留 學 生, 中 國 並 重 資 購 入 新 式 船 艦 等 先 進 海 軍 裝 備, 當 時, 號 稱 世 界 海 軍 排 名 第 八 ; 而 日 本 由 明 治 維 新 以 來, 亦 轉 求 西 化, 由 昔 之 慕 中 至 今 之 法 西, 與 師 夷 長 技 以 制 夷 之 中 國, 海 上 對 決, 中 日 武 備 競 賽, 優 劣 成 敗, 甲 午 一 役 極 具 指 標 性 意 義 其 三, 甲 午 一 戰, 關 係 著 制 海 權 之 重 要 國 防 關 鍵, 鉅 額 賠 款 更 影 響 中 國 爾 後 之 財 政 經 濟 其 四, 割 讓 台 灣, 尤 令 國 人 群 情 激 憤, 而 臺 人 之 拼 死 抗 日, 尤 其 是 晚 清 歷 史 極 壯 烈 之 一 頁 一 八 六 四 年 時 任 江 蘇 巡 撫 的 李 鴻 章 致 書 恭 親 王 奕 訢 : 鴻 章 以 為 中 國 欲 自 強, 則 莫 如 學 習 外 國 利 器 ; 欲 學 習 外 國 利 器, 則 莫 如 覓 制 造 之 器 爾 後, 成 立 馬 尾 船 政 學 堂 28 舉 行 海 防 大 籌 議 29 第 一 批 海 軍 留 學 生 赴 英 30 向 英 購 買 巡 洋 艦 31, 32 至 一 八 八 五 年 海 軍 衙 門 成 立, 中 國 積 極 投 入 海 軍 建 設, 一 八 八 七 年 三 洋 海 軍 初 具 規 模 33 34, 一 八 八 八 年, 北 洋 艦 隊 成 軍, 中 國 海 軍 戰 備 居 世 界 海 軍 第 八 位 27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40: 訂 定 南 京 條 約, 但 是 這 種 衝 突 的 根 本 問 題, 依 然 存 在, 不 曾 解 決 因 為 當 時 的 中 國 人, 還 是 認 為 中 國 為 世 界 文 化 的 中 心 但 在 英 國 人 眼 中, 則 把 所 謂 遠 東 古 國 的 實 力 看 穿, 而 且 在 此 後 的 中 英 關 係 發 展 上, 堅 信 使 用 強 硬 政 策 是 保 護 在 華 英 人 利 益 的 唯 一 途 徑 28 一 八 六 七 年, 閩 浙 總 督 左 宗 棠 創 中 國 第 一 所 海 軍 學 校 馬 尾 船 政 學 堂 29 一 八 七 四 年 日 本 侵 略 台 灣, 清 廷 乃 有 海 防 建 設 論 證 之 海 防 大 籌 議 30 一 八 七 六 年, 中 國 派 遣 第 一 批 海 軍 留 學 生 至 英 國 皇 家 海 軍 學 院 31 一 八 八 一 年 中 國 向 英 國 購 買 超 勇 揚 威 兩 巡 洋 艦 32 丁 日 昌 建 議 分 別 在 天 津 吳 淞 南 澳 設 立 北 東 南 三 洋 提 督, 總 理 衙 門 後 將 東 洋 ( 或 中 洋 ) 的 名 稱 改 為 南 洋, 將 原 來 的 南 洋 改 稱 粵 洋 ; 參 見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南 洋 海 軍 歸 兩 江 總 督 兼 南 洋 大 臣 節 制, 擁 有 艦 船 十 八 艘 ( 大 多 是 閩 滬 兩 局 所 造 ), 防 衛 江 浙 海 域, 北 洋 海 軍 歸 直 隸 62 總 督 兼 北 洋 大 臣 節 制, 擁 有 艦 船 14 艘 ( 大 多 從 英 德 購 進 ), 防 衛 山 東 直 隸 奉 天 海 域, 福 建 海 軍 歸 閩 浙 總 督 節 制, 擁 有 艦 船 11 艘 ( 均 為 福 州 船 政 局 所 造 ), 防 衛 閩 粵 海 域 表 面 看 來, 三 支 海 軍 蔚 為 壯 觀, 擁 有 艦 船 總 計 43 艘, 總 噸 位 22,,124 噸 同 上 注 69
77 光 緒 十 一 年 ( 一 八 八 五 ), 海 軍 衙 門 成 立, 中 國 在 德 所 購 定 遠 鎮 遠 兩 大 艦 駛 歸, 各 七 千 三 百 五 十 噸, 馬 力 六 千 匹 李 鴻 章 設 武 備 學 堂 於 天 津 光 緒 十 四 年 ( 一 八 八 八 ), 北 洋 艦 隊 成 軍, 中 國 所 購 致 遠 靖 遠 經 遠 來 遠 四 艦 自 歐 駛 歸, 居 世 界 海 軍 第 八 位 35 光 緒 初 年 中 國 船 艦 多 向 外 國 訂 購, 包 括 英 德 法 等 ; 並 聘 外 國 海 軍 軍 官 嚴 督 教 練, 一 時 之 間 頗 見 新 氣 象 : 光 緒 十 四 年 ( 一 八 八 八 ), 北 洋 艦 隊 成 立, 以 丁 汝 昌 為 海 軍 提 督, 英 海 軍 軍 官 琅 威 理 以 提 督 銜 為 總 教 習, 所 屬 船 艦 二 十 五 艘, 多 數 造 自 外 國, 居 世 界 海 軍 第 八 位, 歲 費 二 百 六 七 十 萬, 以 威 海 衛 為 宿 泊 地, 旅 順 為 修 理 所 琅 威 理 督 操 綦 嚴, 一 時 海 軍 頗 有 新 興 氣 象 36 北 洋 艦 隊 由 丁 汝 昌 統 領, 並 用 巨 款 修 建 旅 順 威 海 衛 為 軍 港, 造 船 塢 築 炮 臺 李 鴻 章 甚 至 聲 言 就 渤 海 門 戶 而 論, 已 有 深 固 不 搖 之 勢 37 光 緒 二 十 年 ( 一 八 九 四 年 ), 甲 午 之 戰 的 引 燃 點 在 朝 鮮 牙 山, 此 後 中 日 雙 方 多 次 激 戰, 包 括 豐 島 海 戰 ( 六 月 ) 成 歡 陸 戰 ( 六 月 ) 平 壤 之 戰 ( 七 月 ) 黃 海 海 戰 ( 八 月 ) 遼 東 旅 順 之 戰 ( 十 月 ) 以 及 山 東 威 海 衛 之 戰 一 八 九 四 年 六 月 ( 光 緒 二 十 年 五 月 ), 李 鴻 章 應 朝 鮮 求 助, 派 遣 提 督 葉 志 超 總 兵 聶 士 成 統 兵 前 往 朝 鮮 牙 山, 代 為 平 亂 日 本, 也 立 即 出 動 海 陸 大 軍 38, 但 是 亂 事 平 定 之 後, 日 本 卻 拒 不 撤 兵, 當 時 在 朝 鮮 之 袁 世 凱 洞 悉 日 軍 動 向, 回 天 津 稟 報 李 鴻 章, 中 國 於 是 決 定 向 牙 山 增 兵 日 軍 獲 得 情 報 39, 即 出 動 海 軍 搜 索,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中 國 包 括 懸 掛 英 旗 之 高 陞 號 與 日 艦 吉 野 浪 速 秋 津 洲 遭 遇 於 牙 山 港 外 之 豐 島, 高 陞 號 被 日 砲 擊 沉, 中 國 兵 員 同 沉 者 九 百 五 十 人 40 ; 濟 遠 號 逃 歸 廣 乙 號 擱 淺 後 焚 燬 秋 江 號 被 擄 日 本 陸 軍 趁 勢 向 中 國 駐 軍 進 逼, 其 時 聶 士 成 駐 成 歡, 葉 志 超 率 一 營 駐 公 州, 聶 士 成 親 自 督 軍 與 日 鏖 戰, 死 傷 慘 烈, 轉 而 率 領 剩 餘 部 眾 欲 至 公 州 與 葉 志 超 會 合, 而 葉 志 超 早 已 棄 守 遁 逃 尤 有 甚 者, 遁 逃 的 葉 志 超 猶 謊 報 軍 功, 獲 得 李 鴻 章 升 官 賞 銀 之 大 獎 賞 : 34 撥 款 四 百 萬 兩 作 經 費, 計 劃 在 10 年 內 建 成 南 洋 北 洋 和 粵 洋 三 支 海 軍 但 因 財 力 未 充, 重 點 先 建 設 北 洋 海 軍 同 上 注 35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洋 務 運 動 ( 三 ), 光 緒 十 七 年 五 月 初 五 日 直 隸 總 督 李 鴻 章 等 奏, 頁 根 據 一 八 八 五 年 中 日 天 津 條 約 第 三 款 : 日 後 朝 鮮 若 有 變 亂, 中 日 兩 國 出 兵 前 須 先 行 文 知 照 亂 平 即 撤 軍, 不 許 留 駐 39 參 見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169: 事 先 日 本 已 得 到 消 息 據 錢 鋼, 海 葬 -- 甲 午 戰 爭 100 年, 頁 160: 住 在 天 津 軍 械 局 官 員 劉 芬 家 中 的 一 個 名 叫 石 川 五 一 的 日 本 人, 獲 得 了 援 牙 清 軍 的 出 發 日 期 和 航 渡 運 載 等 情 況, 即 買 通 電 報 局 的 電 報 生, 發 報 密 告 日 軍 40 參 見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96 70
78 志 超 方 以 成 歡 之 戰, 殺 敵 過 當, 並 沿 途 屢 敗 日 兵, 鋪 張 電 鴻 章 入 告 又 奏 保 員 弁 數 百 人, 獲 嘉 獎, 並 賞 軍 士 銀 二 萬 兩, 未 幾 志 超 且 拜 總 統 平 壤 諸 軍 之 命 41 志 超 諱 敗 為 勝, 鋪 張 戰 功 入 告 鴻 章 奏 保 為 中 國 承 韓 各 軍 總 統, 賞 銀 兩 萬 兩 42 時 值 溽 暑, 殘 軍 饑 疲, 沿 途 死 亡 相 屬 43, 近 一 個 月 的 跋 涉, 葉 聶 殘 部 終 至 平 壤 與 大 軍 會 合, 中 日 雙 方, 於 七 月 初 一 宣 戰 八 月 中 日 平 壤 之 戰, 中 方 大 軍 一 萬 二 千 餘, 日 軍 約 一 萬 四 千 餘, 兵 分 四 路, 除 由 東 南 西 南 及 北 面 進 攻 平 壤 城 外, 並 派 遣 第 四 路 由 西 北 大 道 截 斷 中 方 撤 歸 後 路 中 方 將 領 馬 玉 崑 戰 於 大 同 江 東 岸, 汝 貴 渡 江 相 援, 隔 江 砲 台 並 開 砲 轟 擊, 從 清 晨 六 時 激 戰 至 下 午, 日 軍 死 屍 堆 積 如 山, 仍 鏖 戰 不 讓, 後 以 彈 盡 而 退 ; 而 至 為 重 要 的 牡 丹 台, 遭 日 軍 強 力 攻 佔, 左 寶 貴 知 大 勢 將 去 仍 登 平 壤 城 奮 力 督 戰, 中 砲 而 亡 ; 日 軍 以 繩 梯 登 城, 葉 志 超 於 城 上 豎 白 旗, 棄 城 北 逃, 遭 日 軍 截 擊, 死 二 千 餘 人, 被 擄 數 百 44 平 壤 當 日 即 淪 陷, 中 方 一 路 北 撤, 經 過 安 州 定 州, 均 棄 而 不 守, 直 奔 五 百 里, 退 過 鴨 綠 江 45, 於 是 朝 鮮 盡 為 日 軍 佔 領 控 制 八 月 黃 海 海 戰 爆 發, 丁 汝 昌 奉 命 率 軍 艦 十 二 艘 46, 保 護 商 輪, 並 運 載 12 營 47 援 兵 至 平 壤 十 八 日 午 後 零 時 五 十 分, 起 碇 將 歸 航 的 十 艘 中 國 船 艦 遭 遇 鼓 輪 橫 海 而 來 的 十 二 艘 日 艦, 日 本 總 指 揮 為 中 將 伊 東 祐 亨 中 方 先 行 開 砲, 大 多 過 遠 失 準 未 中, 日 艦 欺 近 中 艦 方 發 砲, 擊 中 比 率 高 ; 日 艦 速 度 快 發 砲 快 且 多, 中 方 優 勢 在 鎮 遠 定 遠 二 艦 艦 固 砲 巨, 雙 方 相 互 開 砲, 砲 聲 隆 隆 中, 超 勇 艦 首 先 被 擊 沉, 致 遠 艦 長 鄧 世 昌 因 砲 彈 用 盡, 擬 全 速 衝 撞 日 艦 速 度 最 快 之 吉 野 艦 不 得, 即 刻 為 敵 軍 魚 雷 擊 沉 ; 方 柏 謙 指 揮 之 致 遠 艦 受 創 轉 舵 逃 避, 卻 不 慎 撞 及 揚 威 艦, 揚 威 幾 不 能 動, 敵 砲 擊 中 其 機 艙, 迅 速 沉 沒 ; 來 遠 經 遠 三 艦 為 日 本 快 艇 追 擊, 經 遠 指 揮 林 翼 升 陣 亡, 船 艦 旋 被 擊 沉 其 餘, 廣 甲 夜 半 逃 到 大 連 灣 外, 不 慎 觸 礁, 隔 日 即 被 擊 毀 在 酣 戰 中 而 始 終 不 退 卻 者, 僅 有 定 遠 鎮 遠 及 一 魚 雷 艇 丁 汝 昌 雖 受 重 傷, 仍 惡 戰 苦 鬥 到 底 ; 鎮 遠 艦 長 林 泰 曾, 在 波 濤 洶 湧, 敵 彈 橫 飛 中, 也 屹 然 站 41 左 舜 生, 中 國 近 代 史 四 講 友 聯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43 成 歡 陸 戰 42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同 上 注 44 參 見 左 舜 生, 中 國 近 代 史 四 講 頁 44 平 壤 之 戰 45 同 上 注, 頁 包 括 : 鎮 遠 ( 管 帶 林 泰 曾 ) 定 遠 ( 劉 步 蟾 ) 兩 巨 艦, 致 遠 ( 鄧 世 昌 ) 靖 遠 ( 葉 祖 圭 ) 經 遠 ( 林 翼 升 ) 來 遠 ( 邱 寶 仁 ) 濟 遠 ( 方 柏 謙 ) 超 勇 ( 黃 炯 臣 ) 揚 威 ( 林 履 中 ) 平 遠 ( 李 和 ) 八 兵 艦 並 廣 甲 廣 丙 以 及 砲 船 兩 艘, 魚 雷 艇 四 艘 47 時 丁 汝 昌 命 平 遠 廣 丙 留 鴨 綠 江 港 口 71
79 立 橋 艦, 護 衛 著 彈 痕 累 累 的 定 遠, 毫 無 懼 色 48 中 方 損 失 慘 重, 致 遠 經 遠 揚 威 及 其 艦 長 鄧 世 昌 林 翼 升 49 林 履 中 皆 與 船 同 殉, 濟 遠 艦 長 方 柏 謙 後 被 處 決 50 ; 而 鎮 遠 定 遠 均 中 三 百 礮 以 上, 徧 船 皆 火 51, 然 猶 奮 不 顧 身, 力 戰 不 已 52 日 方 則 死 傷 數 百, 戰 艦 亦 多 艘 重 創 海 戰 失 利, 中 國 在 陸 戰 亦 節 節 敗 退, 日 軍 以 第 一 軍 攻 遼 東, 第 二 軍 攻 旅 順 大 連, 旅 順 守 軍 除 一 總 兵 徐 邦 道 外 ---- 幾 乎 無 一 敢 戰 53, 其 中 最 怯 懦 荒 唐 者 當 屬 趙 懷 業 與 龔 照 璵 : 在 金 州 十 分 危 急 還 沒 有 陷 落 以 前, 徐 邦 道 向 懷 業 請 救 兵, 懷 業 早 在 大 連 灣 碼 頭 親 督 勇 丁 搬 運 行 李, 準 備 逃 難, 龔 照 璵 在 十 月 初 十 便 已 逃 往 天 津, 被 鴻 章 罵 了 一 頓, 然 後 才 退 回 旅 順, 可 是 等 到 旅 順 陷 落 的 前 三 天, 他 還 是 一 逃 了 事 54 日 軍 進 佔 旅 順 後, 大 肆 屠 殺 兩 千 多 人, 老 弱 婦 孺 亦 不 免, 僅 留 三 十 六 個 中 國 人 以 掩 埋 被 屠 屍 首 而 攻 遼 之 日 本 第 一 軍, 步 步 進 逼, 中 國 守 軍 即 節 節 敗 退, 歷 時 四 個 多 月, 九 連 安 東 鳳 凰 城 鞍 山 牛 莊 營 口, 先 後 淪 陷, 直 至 遼 河 西 岸 之 田 莊 台 其 中 聶 士 成 在 初 期 與 依 克 唐 阿 所 部 堅 守 摩 天 嶺, 不 但 遏 阻 日 軍 攻 勢, 並 收 復 連 山 關 ; 其 後 則 有 張 錫 鑾 收 復 寬 甸 長 甸, 並 將 日 軍 擊 退 至 九 連 平 壤 之 戰, 中 國 原 來 倚 重 之 淮 軍 潰 敗, 清 廷 不 得 已 再 緊 急 起 用 湘 軍, 然 亦 未 見 效 用 55 大 戰 至 此, 日 方 亟 欲 清 廷 求 和 以 遂 其 需 索, 研 判 必 須 徹 底 鏟 除 中 國 戰 力, 因 此, 尚 有 鎮 遠 定 遠 等 軍 艦 停 泊 之 威 海 衛 乃 成 必 要 攻 擊 目 標 日 軍 窺 探 得 知 威 海 衛 南 北 砲 臺 火 力 強 大, 由 海 面 攻 佔 困 難 ; 而 陸 路 則 由 李 秉 衡 防 守, 士 兵 不 多, 戰 56 力 薄 弱 於 是 日 軍 第 二 軍 先 由 陸 路 進 攻, 登 龍 鬚 島 陷 榮 成, 攻 佔 南 砲 台 並 以 台 上 大 砲 轟 擊 港 內 中 國 軍 艦, 日 艦 則 於 此 時 由 海 上 應 合 砲 台 內 外 夾 殺, 來 遠 威 遠 靖 遠 續 被 擊 沉, 甚 至 定 遠 亦 中 砲 鑿 沉, 中 方 多 位 將 領 為 此 役 自 盡 殉 職, 包 括 戴 宗 騫 林 泰 曾 張 文 宣 劉 步 蟾 及 丁 汝 昌 剩 餘 部 眾 由 隊 中 英 人 草 降 書, 並 剩 餘 十 一 艘 戰 艦 盡 付 日 方 喧 嚇 一 時 眾 望 所 寄 之 北 洋 艦 隊, 至 此 一 敗 塗 地 48 左 舜 生, 中 國 近 代 史 四 講, 頁 或 作 林 永 升 見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50 史 家 多 謂 方 臨 陣 畏 敵 走 逃 獨 濟 遠 艦 長 方 柏 謙 不 戰 而 逃 ( 李 守 孔 ), 然 當 時 亦 有 以 為 冤 者 51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左 舜 生, 中 國 近 代 史 四 講 頁 47: 事 後 敵 方 記 載, 對 丁 頗 表 敬 意, 對 林 泰 曾 更 譽 為 中 國 海 軍 第 一 名 將 53 左 舜 生, 中 國 近 代 史 四 講 頁 同 上 注 55 除 陳 湜 所 統 湘 軍 二 十 營 代 聶 士 成 守 摩 天 嶺 還 算 能 站 穩 以 外 (---- 聶 已 奉 調 保 衛 京 畿 ) 其 餘 吳 大 懲 魏 光 燾 李 光 久 ---- 毫 無 戰 績 ---- 甚 且 聞 風 先 遁 ---- 淮 軍 已 成 強 弩 之 末 ---- 湘 軍 並 無 再 起 之 望 以 上 參 見 左 舜 生, 中 國 近 代 史 四 講 頁 戰 前 丁 汝 昌 為 防 不 虞 曾 派 人 拆 卸 南 砲 台 零 件, 遭 戴 宗 騫 反 對, 只 好 又 全 數 裝 回 ; 北 砲 台 其 後 則 被 丁 汝 昌 炸 毀, 而 被 丁 汝 昌 載 至 劉 公 島 的 戴 宗 騫 隨 後 於 島 上 自 殺 72
80 有 識 之 士 對 甲 午 戰 敗 有 諸 多 檢 討, 歸 納 言 之, 有 以 下 數 點 : 其 一, 三 洋 海 軍 擁 有 船 艦 總 數 雖 高 達 四 十 三 艘 之 多, 然 各 成 派 系, 互 不 統 屬, 不 但 不 能 發 揮 整 體 功 能, 還 容 易 被 敵 人 各 個 擊 破 其 二, 北 洋 艦 隊 自 一 八 八 八 年 成 立 至 甲 午 之 戰, 裝 備 既 未 更 新 也 不 添 購, 甲 午 戰 中, 砲 彈 明 顯 不 足, 而 一 八 九 年 英 人 琅 威 理 去 職, 原 本 嚴 格 之 操 練 更 就 此 鬆 弛 其 三, 舊 將 領 出 身 於 行 伍 指 揮 攻 防, 補 缺 繼 任 者 又 乏 實 戰 經 驗, 不 如 日 方 講 求 戰 略 與 戰 術, 亦 無 完 善 後 勤 制 度, 復 有 態 度 驕 奢, 不 甚 積 極, 甚 至 畏 敵 棄 守 潛 逃, 勝 負 可 知 其 四, 李 鴻 章 謂 敵 眾 我 寡, 器 械 相 懸, 故 爾 致 敗 對 於 北 洋 戰 備 之 未 添 購 更 新 57, 經 費 移 作 他 用, 矛 頭 直 指 當 權 之 慈 禧 太 后 光 緒 十 一 年 (1885 年 ) 成 立 海 軍 衙 門, 統 一 海 軍 指 揮 權, 總 管 海 軍 和 海 防 事 宜, 任 命 醇 親 王 奕 譞 為 海 軍 衙 門 總 理 大 臣, 奕 劻 和 李 鴻 章 為 會 辦 ---- 奕 譞 為 了 討 好 慈 禧 太 后, 竟 把 每 年 四 百 萬 兩 的 海 軍 經 費 大 部 份 挪 用, 修 繕 頤 和 園 58 光 緒 十 四 年 ( 一 八 八 八 ), 北 洋 艦 隊 成 立 ---- 歲 費 二 百 六 七 十 萬 --- 同 年 以 太 后 將 歸 政, 停 購 兵 艦, 移 經 費 作 為 修 建 園 苑 之 用 59 移 海 軍 經 費 以 修 建 頤 和 園, 是 為 甲 午 戰 敗 主 因 之 一 已 成 定 論, 銀 兩 總 數 在 二 千 餘 萬 至 三 千 餘 萬 之 多 : 世 之 談 海 軍 掌 故 者 每 致 憾 於 西 后 移 海 軍 費 修 頤 和 園, 為 甲 午 戰 敗 之 一 大 原 因 王 照 於 德 宗 遺 事, 羅 存 曧 於 中 日 兵 事 本 末, 沈 瑜 慶 於 中 譯 日 本 帝 國 海 軍 之 危 機 序, 池 仲 祐 於 海 軍 大 事 記 中 均 有 此 說 至 移 用 海 軍 經 費 之 數 目, 羅 氏 云 三 千 餘 萬, 沈 氏 云 二 千 餘 萬, 頗 有 出 入 60 修 建 頤 和 園 先 是 由 歸 政 之 議 始, 後 則 又 為 光 緒 二 十 年 慈 禧 六 十 壽 辰 之 慶, 繼 續 趕 工, 而 六 十 壽 辰 之 奢 侈 耗 費 尤 為 人 詬 病 ; 慈 禧 挪 用 經 費 之 外, 當 時 即 有 所 謂 之 清 議, 對 於 向 外 國 採 購 軍 備 持 反 對 意 見 : 海 軍 為 新 政 之 重 心, 光 緒 初 年 中 國 分 別 訂 購 英 德 法 各 國 兵 船, 而 清 議 持 反 對 之 論, 認 為 竭 中 華 凋 蔽 之 賦, 買 狡 夷 窳 下 之 船 故 自 光 緒 十 四 年 ( 一 57 錢 鋼, 海 葬 -- 甲 午 戰 爭 100 年, 頁 143: 一 八 九 一 年, 翁 同 龢 所 主 持 的 戶 部, 奏 准 停 購 外 洋 軍 火 兩 年 58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張 蔭 麟,< 甲 午 戰 前 中 國 之 海 軍 > 收 於 包 尊 彭 李 定 一 吳 相 湘, 中 國 近 代 史 論 叢 第 一 輯 第 六 冊 第 一 次 中 日 戰 爭, 臺 北 : 正 中 書 局, 月 四 版 頁
81 八 八 八 ) 北 洋 艦 隊 成 立 後, 中 國 未 再 增 購 一 船 甲 午 黃 海 海 戰 前, 北 洋 艦 隊 出 發 時, 每 艦 僅 配 彈 十 四 枚, 口 徑 多 有 不 符 者 而 鎮 遠 定 遠 之 十 寸 口 徑 礮 為 北 洋 海 軍 最 大 者, 非 日 艦 所 能 敵, 其 可 用 之 開 花 巨 彈 僅 三 枚, 定 遠 一, 而 鎮 遠 二, 以 此 赴 敵, 焉 能 不 敗? 61 對 於 砲 彈 不 足 之 議, 亦 有 史 家 歸 咎 於 人 員 索 賄 不 得 者 62, 由 此 以 見, 武 備 亦 由 人 事, 人 事 確 為 中 國 弱 點, 甲 午 戰 敗, 國 人 震 驚 之 餘, 交 相 指 責, 首 當 其 衝 者 即 是 其 時 實 際 負 責 軍 事 外 交 之 李 鴻 章, 而 李 鴻 章 之 最 被 詬 病 者 正 在 所 統 淮 軍 之 虛 浮 腐 敗, 葉 志 超 不 戰 而 走 又 謊 報 戰 功 受 獎, 最 為 荒 唐 ; 趙 懷 業 龔 照 璵 亦 然, 敵 未 至, 人 先 走 63, 李 鴻 章 並 非 不 知 情, 由 他 發 給 丁 汝 昌 戴 宗 騫 等 之 電 報 中 之 斥 責 可 見 一 斑 : 十 一 月 初 一 日 酉 刻 寄 威 海 丁 提 督 戴 道 劉 鎮 張 鎮 半 載 以 來, 淮 將 守 台 守 營 者, 毫 無 布 置, 遇 敵 即 敗, 敗 即 逃 走, 實 天 下 後 世 大 恥 辱 事 汝 等 稍 有 天 良, 須 爭 一 口 氣, 捨 一 條 命, 於 死 中 求 生, 榮 莫 大 焉 64 然 而 轉 身 面 對 朝 廷, 承 擔 戰 敗 大 責, 猶 不 得 不 暫 擱 疾 首 之 怒, 極 言 眾 寡 不 敵 器 械 之 相 懸 為 其 免 罪 : 倭 人 於 近 十 年 來 一 意 治 兵, 專 師 西 法, 傾 其 國 帑 製 造 船 械, 愈 出 愈 精 ; 中 國 限 於 財 力, 拘 於 部 議, 未 敢 撒 手 舉 辦, 遂 覺 相 形 見 絀 此 次 平 壤 各 軍, 倭 以 數 倍 之 眾, 佈 滿 前 後, 分 道 猛 撲, 遂 致 不 支, 固 由 眾 寡 不 敵, 亦 由 器 械 之 相 懸, 並 非 戰 陣 之 不 力 也 ---- 二 十 四 日 他 又 上 一 摺, 再 次 強 調 眾 寡 65 不 敵, 和 葉 志 超 等 人 督 軍 苦 戰 關 於 李 鴻 章 所 謂 眾 寡 不 敵, 史 家 有 提 出 數 據 予 以 駁 斥 者 66 ; 至 於 器 械 之 相 懸, 論 者 亦 有 反 證 : 衛 汝 貴 所 統 帶 的 盛 軍, 是 淮 軍 中 最 早 引 入 洋 槍 洋 操, 被 認 為 思 想 最 開 化 戰 鬥 力 最 強 的 部 隊, 此 次 赴 朝, 竟 完 全 不 是 背 著 國 產 步 槍 ( 村 田 式 ) 61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叢 刊. 中 日 第 三 冊 頁 : 就 黃 海 海 戰 而 論, 中 國 失 敗 的 最 主 要 原 因 是 砲 彈 缺 乏 --- 砲 彈 缺 乏 不 是 砲 的 質 量 問 題, 而 是 北 洋 經 管 軍 需 人 員 索 賄 不 得 而 拒 絕 購 買 造 成 的 63 趙 懷 業 龔 照 璵 葉 志 超 之 外, 平 壤 潰 敗 之 衛 汝 貴 亦 被 指 遇 敵 則 避 走, 甚 且 在 敗 逃 途 中 沿 途 騷 擾, 燒 殺 奸 淫 聲 名 狼 藉 參 見 錢 鋼, 海 葬 -- 甲 午 戰 爭 100 年, 頁 叢 刊. 中 日 第 三 冊 頁 706 李 鴻 章 全 集 第 三 冊 219 頁 65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689 叢 刊. 中 日 第 三 冊 北 洋 大 臣 李 鴻 章 奏 軍 事 緊 急 情 形 摺 66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頁 689 攻 方 須 有 守 方 三 倍 的 兵 力, 始 有 取 勝 可 能 日 軍 以 一 萬 四 千 人 大 敗 華 軍 一 萬 二 千 人, 不 得 謂 寡 不 敵 眾 74
82 揣 著 飯 團 ( 明 治 ) 的 日 本 陸 軍 的 對 手 67 並 一 一 指 名 劉 盛 休 衛 汝 成 張 光 前 趙 懷 業 龔 照 璵 一 個 個 唯 李 鴻 章 馬 首 是 瞻 的 淮 將 皖 官, 聞 風 喪 膽, 不 堪 一 擊, 土 崩 瓦 解, 尤 以 李 鴻 章 的 電 報 呵 斥 作 為 明 證 確 論 : 李 鴻 章 在 電 報 中 呵 斥 他 們 無 用 無 能, 毫 無 天 良 材 庸 性 貪 不 愛 體 面 太 不 作 臉, 壞 我 名 聲, 良 心 何 在 68 甲 午 之 敗, 海 軍 經 費 遭 西 太 后 挪 用, 購 買 軍 火 復 有 清 議 掣 肘 阻 撓, 李 鴻 章 固 有 滯 礙 難 行 之 處, 各 方 歸 罪, 或 以 為 冤 ; 但 就 用 人 一 事, 李 鴻 章 確 有 可 議 之 處, 所 謂 繼 起 者 非 其 親 戚, 即 其 子 弟 均 未 經 戰 陣 之 人 甚 至 補 伍 皆 以 賄 成, 以 致 習 氣 已 成 驕 奢 居 人 先, 戰 鬥 居 人 後 69, 李 鴻 章 於 此 種 種, 必 有 所 聞, 而 一 旦 臨 陣 面 對 強 大 日 敵, 自 不 免 窘 狀 畢 露 紕 漏 百 出, 身 為 所 部 之 首 的 李 鴻 章, 自 然 難 辭 其 咎 甲 午 已 敗, 日 軍 以 戰 逼 和, 一 方 面 徹 底 消 滅 北 洋 艦 隊, 一 方 面 佔 領 遼 東 半 島, 策 略 果 然 奏 效, 光 緒 二 十 一 年 ( 一 八 九 五 ) 正 月 四 日, 中 方 首 先 派 出 代 表 張 蔭 桓 等 抵 日 本 長 琦 欲 與 日 方 代 表 伊 藤 博 文 進 行 和 談 此 時 日 方 對 中 國 已 知 之 甚 詳, 指 定 中 方 代 表 須 是 李 鴻 章 或 恭 親 王 奕 訢 ; 二 月 李 鴻 章 抵 馬 關 與 日 方 代 表 伊 藤 博 文 陸 奧 宗 光 會 於 春 帆 樓 ; 李 鴻 章 提 出 停 戰 要 求, 日 方 竟 提 由 日 軍 暫 駐 天 津 大 沽 山 海 關 三 處 作 為 抵 押 之 苛 刻 要 求, 李 鴻 章 力 爭 未 得, 返 回 行 館 途 中 遭 日 本 暴 徒 襲 擊 70, 中 外 震 動, 日 本 政 府 恐 國 際 輿 論 指 責, 方 才 應 允 降 低 要 求 中 日 雙 方 簽 訂 馬 關 條 約, 馬 關 條 約 是 繼 南 京 條 約 之 後 最 嚴 重 的 不 平 等 條 約 71, 除 了 新 開 通 商 口 岸 允 許 外 人 在 口 岸 設 立 工 廠 與 增 闢 內 河 航 線 擴 大 列 強 深 入 中 72 國 內 陸 之 範 圍 外, 最 嚴 重 的 是 高 達 二 億 三 千 萬 之 鉅 額 賠 款 與 割 讓 臺 灣 一 事 幾 年 後, 紐 約 時 報 評 述 清 朝 財 政 時, 即 明 白 指 出 自 從 對 日 戰 爭 以 來, 清 國 已 經 成 為 外 部 資 本 借 貸 國 73, 而 舉 債 以 償 還 賠 款, 更 成 為 中 國 財 政 的 沉 重 負 擔 中 日 甲 午 戰 爭 以 前, 中 國 對 外 賠 款 都 是 國 內 直 接 償 付, 自 日 本 在 馬 關 條 約 中 強 索 我 國 兩 萬 萬 三 千 萬 兩 賠 款, 不 僅 是 中 國 歷 史 上 空 前 的 負 擔, 並 且 是 67 錢 鋼, 海 葬 -- 甲 午 戰 爭 100 年, 頁 以 上 所 引 同 上 注 69 以 上 所 引 見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690 叢 刊. 中 日 第 三 冊 頁 365 十 二 月 十 九 日 奉 天 府 丞 李 培 元 瀝 陳 大 局 實 在 情 形 請 速 籌 切 實 辦 法 摺 70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102: 鴻 章 自 春 帆 樓 歸 行 館, 途 中 遭 暴 徒 小 山 豐 太 郎 襲 擊, 彈 中 左 頰, 血 流 不 止, 消 息 傳 出, 中 外 震 動, 日 本 政 府 尤 為 慌 恐, 是 為 促 成 停 戰 及 日 本 減 低 要 求 之 主 要 原 因 71 參 見 陳 豐 祥 林 麗 月, 中 國 近 代 史 臺 北 : 五 南 圖 書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其 中 三 千 萬 兩 是 給 付 日 軍 同 意 從 遼 東 撤 兵 的 軍 費 73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鄭 曦 原 編, 頁 67 述 評 < 清 國 的 財 稅 稽 徵 制 度 >1897 年 2 月 25 日 75
83 中 國 舉 外 債 而 償 賠 款 的 開 端! 中 國 近 代 財 政 平 衡 的 敗 壞, 國 家 財 政 的 一 蹶 不 振, 均 自 此 始 74 而 日 本 不 但 知 悉 中 國 國 力 尚 弱, 趁 勢 可 欺, 並 因 從 戰 爭 中 攫 取 莫 大 利 益, 由 此 食 髓 知 味, 侵 略 意 圖 益 熾 小 說 中 也 指 出 自 從 中 日 一 役 之 後, 越 發 被 外 人 看 穿 了 75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中 對 中 日 甲 午 之 戰 關 注 最 多 記 述 最 詳 盡 者 應 數 曾 樸 之 孽 海 花 76 小 說 對 於 中 日 甲 午 之 戰 確 有 詳 盡 之 著 墨, 包 括 牙 山 之 戰 威 毅 伯 檄 調 海 軍 赴 朝 鮮 海 面, 為 牙 山 接 應 豐 島 之 戰 日 本 給 我 國 已 經 開 戰 了 載 兵 去 的 英 國 高 陞 輪 船, 已 經 擊 沉 了 牙 山 大 營 也 打 了 敗 仗 了 成 歡 平 壤 陸 戰 牙 山 不 守, 成 歡 打 敗 陸 軍 方 面, 言 魯 馬 左 四 路 人 馬, 在 平 壤 和 日 軍 第 一 次 正 式 開 戰, 被 日 軍 殺 得 轍 亂 旗 靡, 祇 有 左 伯 圭 在 玄 武 門 死 守 血 戰, 中 彈 陣 亡 黃 海 海 戰 海 軍 方 面, 丁 雨 汀 領 了 定 遠 鎮 遠 致 遠 十 一 艦, 和 日 海 軍 十 二 艦 在 大 東 溝 大 戰, 又 被 日 軍 打 得 落 花 流 水, 沉 了 五 艦 以 及 遼 東 旅 順 山 東 威 海 衛 之 戰 自 九 連 城 挫 敗 後, 日 兵 長 驅 直 入, 連 破 了 鳳 凰 岫 巖, 直 到 海 城, 旅 順 威 海 衛 也 相 繼 失 守, 等 77 史 事 之 外, 小 說 更 記 述 當 時 輿 論 及 民 心 的 趨 向, 其 中 包 括 對 李 鴻 章 功 過 的 論 定 甲 午 戰 敗 的 咎 責 等 等 甲 午 戰 敗, 對 於 後 世 史 家 咎 責 最 多 的 慈 禧, 小 說 隱 約 言 其 一 二 : 自 九 連 城 挫 敗 後, 日 兵 長 驅 直 入, 連 破 了 鳳 凰 岫 巖, 直 到 海 城, 旅 順 威 海 衛 也 相 繼 失 守, 弄 得 陵 寢 震 驚, 畿 輔 搖 動, 天 顏 有 喜 的 老 佛 爺, 也 變 了 低 眉 入 定 的 法 相, 祇 得 把 六 旬 慶 典, 停 止 了 點 景 78 至 於 喪 權 辱 國 的 馬 關 條 約, 包 括 日 方 對 談 判 人 選 的 堅 持 以 及 條 約 訂 定 經 過 則 有 詳 盡 描 述 : 威 毅 伯 先 提 出 停 戰 的 要 求 不 料 伊 藤 竟 嚴 酷 的 要 挾, 非 將 天 津 大 沽 山 海 關 三 處 准 由 日 軍 暫 駐, 作 為 抵 押, 不 允 停 戰 威 毅 伯 屢 次 力 爭, 竟 不 讓 步 這 日 正 二 十 八 日 四 點 鐘 光 景, 在 第 三 次 會 議 散 後, 威 毅 伯 積 著 滿 腔 憤 79 怒 和 約 簽 訂, 中 國 損 失 極 大, 白 銀 二 億 兩, 遼 東 徹 兵 費 三 千 萬 兩, 龐 大 的 賠 款 迫 使 74 李 文 治,< 清 代 屯 田 與 漕 運 > 一 文 提 及 此 為 湯 象 龍 根 據 檔 案 再 三 指 陳 者 收 於 包 尊 彭 李 定 一 吳 相 湘, 中 國 近 代 史 論 叢 第 二 輯 第 三 冊 財 政 經 濟, 臺 北 : 正 中 書 局, 月 四 版 頁 3 75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第 八 十 四 回 頁 阿 英 於 甲 午 中 日 戰 爭 文 學 集 曾 盛 讚 曾 樸 孽 海 花 中 對 此 役 之 記 述 77 以 上 記 述 見 孽 海 花 二 十 四 回 至 二 十 六 回 78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84 中 國 不 得 不 開 始 對 外 舉 債, 外 債 本 利 相 加, 形 成 中 國 財 政 沉 重 負 擔, 百 姓 之 苛 捐 雜 稅 也 隨 之 繁 重 尤 其 引 起 最 大 反 彈 者 為 台 灣 與 其 附 近 島 嶼 的 割 讓, 所 謂 公 車 上 書 正 在 此 時 : 一 些 宗 室 大 臣 御 史 和 中 小 官 吏 也 紛 紛 上 書 條 陳 拒 和 抗 日 大 計 知 識 分 子 反 對 馬 關 條 約 的 簽 訂 公 推 康 有 為 起 草 上 皇 帝 萬 言 書 簽 名 的 舉 人 有 1300 多 人, 並 於 四 月 八 日 (5 月 2 日 ) 到 都 察 院 呈 遞 這 就 是 著 名 的 公 車 上 書 80 然 而 朝 廷 迫 於 形 勢, 又 懼 中 日 和 議 生 變, 仍 如 期 割 台 81, 大 臣 如 張 之 洞 劉 坤 一 態 度 積 極, 然 而, 他 們 固 然 一 方 面 表 示 關 切, 並 期 待 列 強 的 介 入 ; 另 一 方 面 則 害 怕 日 本 抗 議 他 們 援 臺 的 態 度, 甚 至 有 導 致 中 日 決 裂 的 危 險, 而 自 我 節 制 82 至 於 臺 灣 人 民 激 烈 反 對 割 臺, 為 保 全 臺 灣 進 行 各 方 面 努 力 與 抗 爭 包 括 引 用 公 法 會 通 以 求 自 主 抗 日, 起 草 獨 立 宣 言, 建 立 與 法 國 相 類 的 民 主 共 和 政 體, 並 推 舉 唐 景 崧 為 臺 灣 民 主 國 總 統 等 : 面 對 局 勢 不 利 的 發 展 以 丘 逢 甲 為 首 的 台 灣 官 紳, 乃 引 用 公 法 會 通 一 書 的 內 容, 主 張 臺 灣 割 地 一 事, 必 須 諮 詢 臺 灣 紳 民 的 意 見, 以 求 自 主 抗 日 ---- 而 為 了 取 得 法 國 可 能 的 支 持, 臺 灣 官 紳 不 僅 起 草 獨 立 宣 言, 也 採 納 陳 季 同 的 意 見, 建 立 與 法 國 相 類 的 民 主 共 和 政 體, 並 宣 佈 推 舉 唐 景 崧 擔 任 亞 洲 第 一 個 民 主 共 和 國 臺 灣 民 主 國 總 統, 五 月 一 日 獨 立 宣 言 的 譯 稿 送 交 各 國 領 事 館, 並 於 次 日 正 式 舉 行 典 禮, 建 元 永 清 83 此 後, 日 軍 以 武 力 接 收 臺 灣, 台 民 群 起 抵 抗, 英 勇 激 烈, 其 中 較 著 者 有 北 部 84 吳 湯 興 姜 紹 祖 徐 驤, 台 南 劉 永 福 以 及 屏 東 蕭 光 明 林 崑 崗 等 : 日 軍 由 臺 北 南 下 之 後, 首 先 面 對 桃 園 新 竹 苗 栗 一 帶 義 軍 的 抵 抗 義 軍 的 裝 備 訓 練 與 日 本 的 正 規 軍 自 然 難 以 相 提 並 論, 但 是 卻 以 高 昂 的 鬥 志, 80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101: 清 政 府 屈 服 於 日 本 和 美 國 的 壓 力, 不 顧 全 國 人 民 的 堅 決 反 對, 決 定 如 期 割 臺, 遂 於 光 緒 二 十 一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1895 年 5 月 20 日 ) 命 令 臺 灣 巡 撫 唐 景 崧 率 文 武 官 員 陸 續 內 渡, 撤 出 臺 灣, 並 派 李 經 方 為 割 臺 大 臣, 由 美 國 顧 問 科 士 達 陪 同 前 往 臺 灣 辦 理 交 割 手 續 李 經 方 不 敢 在 臺 灣 登 陸, 於 五 月 十 日 (6 月 2 日 ) 在 基 隆 口 外 的 日 艦 上 辦 理 了 割 臺 手 續, 拱 手 把 臺 灣 全 省 及 所 有 附 屬 島 嶼 並 澎 湖 列 島 及 所 有 的 兵 工 廠 公 物 財 產 等 全 部 交 給 日 本 82 薛 化 元,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薛 化 元,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查 時 傑, 中 國 近 代 史 台 北 : 大 中 國 圖 書 公 司, 月 三 版 頁 240:----- 未 遇 抵 抗 而 取 下 了 臺 北 當 其 進 軍 南 下, 沿 途 就 遭 遇 到 大 小 不 等 的 抵 抗 南 部 以 臺 南 為 中 心 在 抗 法 名 將 劉 永 福 的 領 導 下, 不 願 投 降, 準 備 頑 抗 到 底, 至 終 在 日 軍 三 路 進 逼 臺 南 之 下, 劉 永 福 堅 持 至 最 後 時 刻, 以 事 已 不 可 為, 黯 然 離 臺 灣, 回 返 大 陸 77
85 配 合 利 用 熟 悉 的 地 形, 使 日 軍 受 挫 當 時 義 軍 的 主 要 領 袖, 包 括 吳 湯 興 姜 紹 祖 徐 驤 等 人 他 們 在 現 在 的 三 峽 大 溪 龍 潭 中 壢 平 鎮 等 地, 與 日 軍 發 生 劇 烈 的 戰 鬥, 新 竹 也 發 生 數 度 攻 防 戰 85 日 軍 不 但 武 器 較 為 精 良, 後 援 部 隊 亦 陸 續 增 至, 雙 方 兵 力 益 見 懸 殊, 台 灣 處 境 益 形 艱 難 : 而 日 軍 取 得 後 援 後, 合 計 近 十 萬 的 兵 力, 所 佔 的 優 勢 更 為 明 顯, 面 對 不 利 的 情 勢, 劉 永 福 只 能 坐 困 內 地 諸 公 誤 我, 我 誤 臺 民 之 局 在 糧 餉 兩 缺 的 情 況 下, 反 攻 彰 化 的 義 軍 遭 到 挫 敗, 日 軍 順 勢 南 下, 在 各 路 義 軍 潰 敗 的 情 形 下, 佔 領 了 雲 林 嘉 義 此 時, 日 軍 也 在 布 袋 嘴 仿 寮 先 後 登 陸, 並 分 別 在 急 水 溪 遭 遇 到 林 崑 崗 率 領 十 八 堡 義 [ 軍 的 抵 抗, 以 及 在 屏 東 以 蕭 光 明 為 首 的 客 家 義 軍 發 生 戰 鬥 但 是, 義 軍 的 抵 抗 雖 然 慘 烈, 不 過, 面 對 日 本 近 代 化 的 優 勢 兵 力, 終 告 失 敗 86 臺 灣 本 土 義 軍 之 乙 未 抗 日 長 達 五 個 月, 為 保 衛 鄉 土, 犧 牲 極 為 慘 烈, 雖 終 究 不 敵 日 軍 新 式 武 力, 但 後 世 史 家 對 斯 土 斯 民 之 奮 勇 無 畏 之 堅 強 抵 抗 有 極 高 評 價 : 各 支 義 軍 在 5 個 月 內 共 打 了 100 多 仗, 抗 擊 日 寇 3 個 近 代 化 師 團 和 一 支 海 軍 艦 隊, 日 軍 死 傷 3 萬 多 人, 日 軍 主 力 近 衛 師 團 有 一 半 被 消 滅, 其 頭 目 北 白 川 能 久 中 將 和 山 根 信 成 少 將 先 後 被 擊 斃 臺 灣 人 民 ---- 著 名 的 義 軍 首 領 徐 驤 戰 死 沙 場 對 日 本 政 府 而 言, 雖 然 挾 近 代 化 的 強 大 軍 力, 壓 制 了 義 軍 的 反 抗, 其 間 卻 也 被 迫 調 兵 增 援, 出 乎 其 意 料 之 外 88 甚 至 當 時 的 國 際 媒 體 對 此 亦 有 有 報 導 : < 日 本 強 制 奴 化 臺 灣 再 損 兵 250 人 >1907 年 6 月 17 日 : 東 京 6 月 17 日 訊 : 日 本 軍 於 6 月 13 日 使 用 武 力, 從 臺 灣 民 軍 手 中 搶 奪 了 又 一 個 戰 略 要 地 至 此, 日 本 軍 征 服 臺 灣 的 戰 鬥 進 入 了 重 要 關 頭, 然 而 日 本 軍 為 此 也 付 出 了 慘 痛 的 代 價 89 小 說 中 對 於 中 國 割 讓 台 灣 語 多 譏 刺 : 台 灣 一 省 地 方, 朝 廷 尚 且 拿 他 送 給 日 薛 化 元,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50 薛 化 元,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51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101 薛 化 元,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鄭 曦 原 編, 頁
86 本 ; 何 況 區 區 一 座 牯 牛 嶺, 值 得 甚 麼? 90 數 語 之 間, 壓 藏 了 諸 多 的 憤 慨 無 奈 ; 至 於 台 人 抗 日, 小 說 著 墨 甚 多, 徐 驤 和 原 住 民 聯 手 殲 滅 日 軍 的 幾 次 勝 仗, 更 有 精 采 描 述, 並 謂 太 甲 溪 一 戰 為 甲 午 戰 史 上 最 光 榮 的 一 頁 91 中 日 甲 午 之 戰 真 可 謂 如 史 詩 之 大 戰, 林 紓 曾 慨 嘆 殉 難 者 奮 戰 至 死 而 輿 論 則 指 責 嚴 苛 92, 後 世 史 家 稍 有 平 反 者 : 丁 汝 昌 雖 受 重 傷, 仍 惡 戰 苦 鬥 到 抵 ; 鎮 遠 艦 長 林 泰 曾, 在 波 濤 洶 湧, 敵 彈 橫 飛 中, 也 屹 然 站 立 橋 艦, 護 衛 著 彈 痕 累 累 的 定 遠, 毫 無 懼 色 事 後 敵 方 記 載, 對 丁 頗 表 敬 意, 對 林 泰 曾 更 譽 為 中 國 海 軍 第 一 名 將 93 殉 難 之 外, 斯 時 為 戰 敗 自 責 而 服 毒 自 盡 者 尚 有 林 泰 曾 丁 汝 昌 張 文 宣 劉 步 蟾 等 人, 當 日 紐 約 時 報 對 此 有 所 評 論, 仍 值 吾 人 省 思 : < 三 名 清 國 海 軍 將 領 自 殺 殉 國 >1895 年 2 月 19 日 : 三 名 清 國 海 軍 將 領, 北 洋 艦 隊 司 令 丁 汝 昌 先 生, 右 翼 總 兵 兼 定 遠 艦 管 帶 劉 步 蟾 將 軍 和 張 將 軍 ( 注 : 張 文 宣 )----- 他 們 在 展 現 一 個 清 國 人 的 愛 國 精 神 方 面 做 出 了 貢 獻, 他 們 向 世 人 展 示 出 : 在 四 萬 萬 清 國 人 中, 至 少 有 三 個 人 認 為 世 界 上 還 有 一 些 別 的 什 麼 東 西 要 比 自 己 的 生 命 更 寶 貴 這 種 表 現 難 能 可 貴, 也 是 清 國 人 非 常 需 要 的 大 清 官 員 一 貫 的 行 為 準 則 就 是 : 為 了 金 錢 可 以 出 賣 國 家, 同 時 保 證 自 己 不 受 傷 害 如 果 這 些 人 碰 巧 是 將 軍 的 話, 只 要 有 可 能, 他 們 在 開 戰 之 前 就 早 早 地 逃 之 夭 夭 了 94 斯 人 已 遠, 中 國 冀 求 簽 訂 和 約 以 得 一 夕 之 安, 然 風 雨 交 加 仍 將 持 續, 除 日 人 深 知 中 國 不 堪 一 擊, 侵 略 變 本 加 厲 95 外, 俄 人 尤 其 由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之 戰, 趁 亂 獲 取 極 大 利 益 : 馬 關 條 約 是 繼 南 京 條 約 之 後 最 嚴 重 的 不 平 等 條 約, 不 僅 新 的 通 商 口 岸 與 內 河 航 線 的 開 闢, 使 列 強 勢 力 更 深 入 內 地 ; 外 人 在 口 岸 設 立 工 廠, 使 本 國 工 商 業 難 以 競 爭,, 經 濟 損 害 深 鉅 ; 為 償 付 鉅 額 賠 款, 清 廷 向 52 列 強 借 款 三 國 干 涉 還 遼 加 深 列 強 在 華 利 益 衝 突 俄 贏 得 清 廷 信 任 光 緒 22 年 (1896) 李 鴻 章 參 加 沙 皇 加 冕 訂 中 俄 密 約 允 許 西 伯 利 亞 鐵 路 通 過 中 90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之 怪 現 狀,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不 如 歸. 序, 光 緒 三 十 四 年 1908 年 : 吾 戚 林 少 谷 都 督 戰 死 海 上, 人 人 見 之, 同 時 殉 難 者, 不 可 指 數 今 得 是 書, 則 出 日 本 名 士 之 手 筆 其 言 鎮 定 二 艦, 當 敵 如 鐵 山, 松 島 旗 船 死 者 如 積, 大 戰 竟 日, 而 吾 二 艦 卒 穫 全, 不 燬 於 敵 93 左 舜 生, 中 國 近 代 史 四 講 頁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鄭 曦 原 編, 頁 參 見 陳 豐 祥 林 麗 月,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52 79
87 96 國 境 內 以 達 海 參 崴, 並 可 在 鐵 路 沿 線 開 礦 設 廠 以 下 將 就 俄 人 對 中 國 之 侵 奪 續 作 論 述 三 俄 國 偽 善 恫 嚇 之 兩 面 侵 奪 97 俄 國 為 中 國 北 方 相 鄰 之 大 國, 十 八 世 紀 中 葉 開 始 工 業 化, 此 後 不 斷 發 展 直 至 一 八 六 年 代, 在 工 業 生 產 西 歐 貿 易 科 技 新 知 上 都 有 相 當 的 成 績 98 ; 簡 言 之, 接 受 西 方 新 知 學 習 歐 美 經 驗 上, 俄 人 起 步 甚 早, 也 有 其 成 效 對 於 南 方 土 地 廣 袤 的 中 國, 俄 人 久 有 覬 覦 之 意 ; 其 對 中 國 之 侵 奪 可 分 東 北 與 西 北 兩 方 面 就 東 北 部 份 言, 康 熙 皇 帝 時, 與 俄 國 簽 訂 的 尼 布 楚 條 約, 讓 中 俄 維 持 了 一 百 六 十 餘 年 的 和 平 : 康 熙 二 十 四 年 ( 一 六 八 五 年 ), 我 軍 自 璦 琿 前 進, 經 過 兩 日 夜 的 攻 擊, 克 服 了 失 陷 三 十 五 年 的 雅 薩 克, 俄 守 將 投 降 雅 薩 克 收 復 之 後, 並 未 留 兵 戍 守, 即 還 軍 璦 琿, 不 久 又 為 增 援 的 俄 軍 佔 領 翌 年, 我 軍 二 次 進 攻, 久 圍 不 下, 適 俄 皇 遣 使 至 京 乞 和, 康 熙 皇 帝 即 無 條 件 的 應 允 康 熙 二 十 八 年 ( 一 六 八 九 年 ) 中 俄 全 權 會 於 尼 布 楚 (Nerchinsk), 我 原 擬 將 尼 布 楚 一 帶 全 部 收 回, 以 外 蒙 古 事 變, 西 北 準 葛 爾 東 侵, 為 速 了 俄 事, 以 便 應 付, 99 自 行 放 棄 中 俄 遂 訂 立 尼 布 楚 條 約 因 外 蒙 古 事 變 及 準 葛 爾 東 侵 使 得 康 熙 不 得 不 放 棄 尼 布 楚 之 地, 根 據 此 約 中 國 東 北 領 土 縮 水, 然 尚 包 括 黑 龍 江 以 北 及 烏 蘇 里 江 以 東 之 地 然 俄 人 仍 不 滿 足, 對 東 北 虎 視 眈 眈 ; 鴉 片 戰 起, 中 國 大 敵 當 前, 顧 此 不 暇, 遂 予 俄 人 以 可 乘 之 機, 俄 國 乃 借 勘 界 之 名, 行 侵 奪 之 實 俄 國 以 木 里 斐 岳 幅 (Muraviev) 為 東 部 西 伯 利 亞 總 督, 負 起 侵 略 東 北 之 任 100 於 海 蘭 泡 築 營 安 礮 ; 當 時 新 任 黑 龍 江 將 軍 弈 山 為 滿 清 宗 室, 咸 豐 八 年 中 國 應 俄 國 勘 界 之 請, 派 弈 山 與 俄 使 會 於 璦 琿 城 以 議 定 疆 界 俄 使 提 出 中 俄 界 改 為 黑 龍 江 及 烏 蘇 里 江 之 要 求, 奕 山 以 有 違 舊 約 101 加 以 拒 絕, 俄 軍 竟 然 沿 江 發 礮 助 威, 奕 山 驚 恐 之 下 與 之 簽 訂 損 失 鉅 大 的 璦 琿 條 約 璦 琿 條 約 訂 明 黑 龍 江 以 北 地 區 割 讓 予 俄 烏 蘇 里 江 以 東 為 中 俄 共 管, 中 國 損 96 陳 豐 祥 林 麗 月,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時 為 彼 得 大 帝 統 治 時 期 98 參 見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同 上 注, 頁 以 上 參 見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29 80
88 失 60 多 萬 平 方 公 里 土 地, 為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失 地 最 多 的 條 約 102 之 後 俄 國 復 慫 恿 英 法 聯 軍 北 犯, 並 趁 大 沽 天 津 被 攻 陷 的 戰 危 之 際, 要 挾 中 國 訂 立 天 津 條 約, 約 中 訂 有 查 勘 兩 國 未 定 邊 界 之 議, 俄 國 隨 即 據 此 遣 使 與 中 國 交 涉, 堅 以 烏 蘇 里 江 為 界, 欲 藉 機 獲 取 烏 蘇 里 江 以 東 之 地 ; 中 國 雖 只 允 將 黑 龍 江 左 岸 借 與 俄 人 居 住 103, 然 咸 豐 十 年 ( 一 八 六 O 年 ) 英 法 聯 軍 再 度 北 犯, 北 京 失 守, 俄 人 表 面 中 立, 進 而 以 調 停 有 功 索 求 報 酬, 中 俄 簽 訂 北 京 條 約 十 五 款, 其 中 要 點 包 括 : 中 國 將 黑 龍 江 以 北 烏 蘇 里 江 以 東 劃 讓 給 俄 國, 並 開 放 庫 倫 張 家 口 喀 什 噶 爾 為 通 商 口 岸, 許 俄 國 駐 紮 領 以 及 兩 國 定 期 會 勘 西 部 疆 界 等 104 原 先 不 合 國 際 訂 約 慣 例 未 經 批 准 的 璦 琿 條 約, 至 此 成 為 手 續 完 備 的 正 式 有 效 條 約 東 北 從 此 失 去 完 整, 通 過 中 俄 北 京 條 約, 俄 國 從 中 國 奪 取 了 三 大 片 領 土 : 一 黑 龍 江 以 北 ( 江 東 六 十 四 屯 除 外 ); 二 烏 蘇 里 江 以 東 ( 庫 頁 島 由 日 俄 分 佔 ); 三 西 北 塔 城 地 區 西 部 和 伊 犁 地 區 北 部 105 三 大 片 領 土 面 積 相 加, 比 俄 羅 斯 的 歐 洲 領 土 還 大 106 兩 年 半 之 間 俄 人 不 折 一 兵, 輕 易 地 將 東 北 大 半 攫 去, 約 等 於 三 十 五 個 台 灣 107 其 總 面 積 比 今 日 之 東 北 九 省 尚 大, 超 過 德 法 兩 國 面 積 之 總 和 實 開 世 界 歷 史 上 土 地 割 讓 之 新 記 錄 108, 而 俄 人 非 但 不 折 一 兵 未 費 一 彈, 尚 且 自 始 至 終 以 中 國 友 人 自 居 109 俄 國 偽 善 恫 嚇 兩 面 手 法 交 互 使 用, 侵 奪 手 段 狡 猾 高 明, 中 國 雖 知 其 險 詐, 卻 仍 束 手 無 策, 只 能 眼 睜 睜 看 千 里 疆 土, 盡 入 俄 人 之 手 此 舉 不 但 使 中 國 喪 失 了 全 部 日 本 海 的 海 岸 線, 又 使 俄 國 的 勢 力 從 鄂 霍 次 克 海 向 南 進 入 日 本 海, 使 其 領 土 與 朝 鮮 相 接 壤 110, 中 國 之 束 手 無 策, 究 其 因 則 有 主 客 觀 之 因 素 : 當 時 客 觀 形 勢 因 素 不 利 中 國, 主 觀 因 素 則 為 國 人 史 地 知 識 之 不 足 當 時 中 國 大 敵 當 前, 不 願 多 樹 敵 國 111, 既 怕 再 開 對 俄 兵 端, 又 恐 其 挑 唆 英 法, 另 生 枝 節 112, 在 客 觀 形 勢 極 不 利 於 中 國 的 情 況 下, 不 得 不 接 受 俄 國 之 要 求, 將 烏 蘇 里 江 以 東, 包 括 海 參 威 在 內 之 土 地 割 讓 予 俄 國 ; 至 於 國 人 之 史 地 知 識 不 足, 乃 指 勘 界 初 始 誤 認 烏 蘇 里 江 以 東 本 係 空 曠 地 面, 無 人 居 住, 102 參 見 陳 豐 祥 林 麗 月,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參 見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第 四 章 第 二 次 鴉 片 戰 爭. 第 二 次 鴉 片 戰 爭 所 定 諸 約 頁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頁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以 上 見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頁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二 引 文 見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89 其 得 失 無 大 關 係 113, 及 至 俄 人 紛 紛 進 步 烏 蘇 里 江 流 域, 添 蓋 房 屋, 興 築 礮 臺 始 知 庸 臣 之 誤 國, 然 悔 之 已 晚 東 北 的 侵 奪 之 外, 俄 國 此 後 二 十 年 間 又 藉 勘 定 國 界, 侵 奪 中 國 西 北 ; 俄 人 先 是 趁 新 疆 土 回 之 亂 進 兵 伊 犁, 並 假 借 暫 代 管 理 之 名, 行 佔 領 之 實 : 然 猶 恐 得 罪 清 政 府, 故 於 既 取 伊 犁 之 後, 即 電 其 駐 北 京 公 使 告 清 廷 俄 人 不 過 暫 代 中 國 管 理 伊 犁 俟 清 廷 派 烏 里 雅 蘇 台 大 臣 榮 全 往 接 收, 俄 人 則 抗 不 交 同 時 明 瞭 中 國 無 力 收 復, 又 故 言 俟 中 國 回 亂 肅 清 後 即 行 交 還 等 114 光 緒 三 年, 左 宗 棠 軍 收 復 南 疆 ; 光 緒 四 年, 中 國 派 吏 部 左 侍 郎 崇 厚 到 聖 彼 得 堡 和 布 策 談 判 為 使 談 判 順 利 達 成, 並 且 任 崇 厚 為 全 權 大 臣, 可 以 便 宜 行 事 結 果, 崇 厚 卻 有 負 朝 廷 重 託, 簽 訂 使 中 國 損 失 極 大 的 利 伐 第 亞 條 約 : 崇 厚 到 俄 後, 他 和 俄 國 人 談 判 經 過 的 詳 情, 因 為 記 載 的 缺 乏, 我 們 現 在 不 能 十 分 明 瞭 會 議 中 間 他 們 便 提 出 與 崇 厚 訓 令 或 交 還 伊 犁 毫 不 相 干 的 事 件, 如 : 勘 界 赦 叛 償 費 商 務 及 添 設 俄 領 等, 來 作 交 還 伊 犁 的 交 換 條 件, 而 崇 厚 則 毫 不 爭 執 的 一 一 允 許 了, 結 果 就 訂 了 利 伐 第 亞 條 約 十 八 條 把 最 重 要 的 霍 爾 果 斯 河 西, 及 帖 克 斯 河 之 地 反 割 給 俄 國 115 霍 爾 果 斯 河 西, 及 帖 克 斯 河 之 地 一 處 不 只 極 為 肥 沃, 更 重 要 的 是 非 常 險 要 而 具 有 極 大 的 軍 事 價 值, 割 讓 此 地, 伊 犁 勢 成 孤 立 116, 隨 時 可 能 失 守, 對 中 國 極 為 不 利 而 據 參 加 談 判 的 中 國 駐 俄 公 使 館 頭 等 參 贊 邵 友 濂 說 : 宮 保 ( 指 崇 厚 ) 偶 有 不 允 之 事, 布 大 人 ( 指 布 策 ) 便 相 持 不 下, 他 們 ( 俄 方 談 判 人 員 ) 要 什 麼, ( 崇 厚 ) 就 答 應 什 麼 117 對 於 崇 厚 的 愚 闇 無 能, 中 國 緊 急 去 電 明 諭 此 約 萬 不 可 許 : 總 理 衙 門 接 崇 厚 已 允 各 點 奏 報 後, 立 即 於 光 緒 五 年 五 月 十 九 日 覆 電 萬 不 可 許 ---- 左 宗 棠 知 後, 亦 於 八 月 十 一 日 覆 奏 力 言 不 可 許 但 崇 厚 又 續 允 五 百 萬 盧 布, 並 於 八 月 十 七 日 在 里 瓦 地 亞 劃 押 118 中 國 隨 即 派 遣 曾 紀 澤 接 替 崇 厚 進 行 會 談, 希 望 能 挽 回 一 二 113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包 尊 彭 李 定 一 吳 相 湘, 中 國 近 代 史 論 叢 第 一 輯 第 十 冊 俄 帝 之 侵 略, 臺 北 : 正 中 書 局, 月 四 版 頁 吳 其 玉,< 清 季 收 回 伊 犁 交 涉 始 末 >, 收 於 包 尊 彭 李 定 一 吳 相 湘, 中 國 近 代 史 論 叢 第 一 輯 第 十 冊 俄 帝 之 侵 略, 頁 同 上 注 117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頁 548 引 鎮 江 博 物 館 文 物. 紹 友 濂 使 俄 文 稿 和 家 書 中 的 俄 華 史 料 118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頁
90 曾 紀 澤 一 八 八 年 七 月 三 十 日 抵 達 俄 京 聖 彼 得 堡, 他 根 據 國 際 公 法, 條 約 未 經 批 准, 不 能 算 正 式 成 立 119, 與 俄 國 基 爾 斯 外 相 開 始 交 涉, 俄 國 並 召 回 駐 華 公 使 彼 卓 夫 協 助 基 爾 斯 條 約 先 以 法 文 起 草 一 八 八 二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簽 訂 了 彼 得 堡 條 約 全 文 二 十 條, 條 文 有 俄 文 中 文 和 法 文 三 種, 以 法 文 為 正 本 條 約 要 點 為 : 一 俄 國 歸 還 伊 犁 二 償 金 ( 兵 費 ) 增 加 為 九 百 萬 盧 布 三 大 幅 縮 小 領 土 120 的 割 讓 範 圍 四 減 少 貿 易 上 的 特 權 曾 紀 澤 深 知 帖 克 斯 河 地 區 是 從 伊 犁 通 往 南 疆 的 要 道, 如 不 收 回, 甚 至 南 疆 也 將 岌 岌 可 危 由 於 他 具 備 外 語 能 力, 又 熟 諳 國 際 公 法, 加 之 以 膽 識 充 足, 因 此, 獲 得 最 後 成 功, 超 出 清 廷 期 望 之 外 小 說 中 對 於 俄 人 侵 奪 國 土, 一 方 面 點 出 俄 人 狡 詐 的 一 面, 另 方 面 則 著 重 在 士 大 夫 史 地 知 識 之 不 足, 以 致 誤 國 失 地 孽 海 花 中 的 金 雯 青 乃 晚 清 狀 元 洪 鈞 金 雯 青 曾 出 使 俄 國, 在 俄 翻 印 中 俄 交 界 圖, 原 以 為 是 為 朝 廷 立 功 而 沾 沾 自 喜, 卻 不 意 是 中 了 俄 人 的 圈 套, 平 白 將 八 百 里 土 地 拱 手 讓 人 小 說 第 二 十 回 一 紙 書 送 卻 八 百 里 即 詳 述 此 事 英 俄 在 中 國 西 北 的 入 侵 勢 力 有 所 衝 突, 浩 罕 的 阿 古 柏 受 英 國 保 護, 進 而 入 侵 天 山 北 路 : 浩 罕 的 豪 族 阿 古 柏 (Yakoob Beg,1802?-77), 於 一 八 六 四 年, 入 侵 喀 什 葛 爾, 迨 至 一 八 六 六 年 在 天 山 南 路 建 設 了 一 個 大 的 國 家 從 印 度 前 來 的 英 國 勢 力 接 近 了 她 在 這 前 後, 天 山 南 北 路 的 回 教 徒 起 來 叛 亂, 一 八 六 九 年, 阿 古 柏 越 過 天 山 山 脈, 入 侵 天 山 北 路 據 傳, 這 些 動 作 係 因 121 英 國 的 煽 動 而 引 起 一 八 六 六 年 奧 格 朗 (Abul Oghlan) 在 伊 犁 建 立 政 權, 壓 迫 俄 國 的 貿 易 勢 力 --- 一 八 七 一 年, 俄 國 出 兵 佔 領 伊 犁, 奧 格 朗 投 降 隔 年 俄 國, 一 八 七 三 年 英 國 分 別 與 阿 古 柏 締 結 通 商 條 約 122 俄 國 出 兵 佔 領 伊 犁, 消 滅 奧 格 朗, 勢 力 逐 漸 擴 張, 阿 古 柏 分 別 與 英 俄 締 約, 小 說 言 俄 人 逐 漸 侵 入, 英 人 起 了 忌 心 當 指 此 時 ; 而 八 股 晉 身 的 士 大 夫, 史 地 之 學 甚 為 粗 疏, 唐 卿 自 言 西 北 地 理, 我 卻 不 大 明 白, 至 於 金 雯 青 則 不 明 究 理, 糊 裡 糊 塗 地 翻 印 俄 人 刻 意 訛 造 的 中 俄 交 界 圖 至 於 俄 人 之 狡 猾 多 詐, 小 說 中 之 畢 葉 足 為 代 表, 不 但 巧 言 欺 瞞 詐 取 為 數 可 觀 119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134 曾 紀 澤 於 一 八 八 年 七 月 三 十 日 到 達 彼 得 堡, 120 坂 野 正 高,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外 交 史 中 俄 交 涉 派 遣 曾 紀 澤 與 彼 得 堡 條 約, 頁 坂 野 正 高,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外 交 史 阿 古 柏 叛 亂, 頁 坂 野 正 高,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外 交 史 頁
91 的 金 鎊, 更 偽 裝 誠 懇 親 善, 假 意 指 點 金 雯 青 翻 印 偽 圖 以 要 譽 立 功, 實 則 暗 伏 侵 奪 中 國 領 土 之 陰 謀, 其 陰 險 狡 滑 之 面 目, 描 寫 生 動, 正 是 俄 人 蓄 意 侵 奪 卻 偽 善 假 言 之 最 佳 寫 照 ; 中 國 官 員 在 此 對 比 下, 更 顯 愚 闇 無 知 除 以 上 侵 奪 之 外, 中 日 甲 午 之 戰, 俄 國 參 與 干 涉 還 遼, 竟 仍 能 贏 得 清 廷 之 信 任, 進 而 獲 得 諸 多 重 大 的 特 權 利 益 : 三 國 干 涉 還 遼 加 深 列 強 在 華 利 益 衝 突 俄 贏 得 清 廷 信 任 光 緒 22 年 (1896) 李 鴻 章 參 加 沙 皇 加 冕 訂 中 俄 密 約 允 許 西 伯 利 亞 鐵 路 通 過 中 國 境 內 以 達 海 參 崴, 並 可 在 鐵 路 沿 線 開 礦 設 廠 123 俄 國 鐵 路 竟 可 直 入 中 國 國 境, 俄 國 出 入 中 國 將 更 加 容 易 ; 而 擁 有 鐵 路 沿 線 開 礦 權 設 廠 權 等 鉅 大 利 益, 更 加 使 俄 國 食 髓 知 味, 可 想 而 知, 此 後 俄 國 的 覬 覦 侵 奪, 非 但 不 可 能 停 止, 還 將 愈 加 積 極 歷 經 鴉 片 戰 爭 俄 國 侵 奪 甲 午 之 戰, 中 國 一 次 次 訂 定 和 約 換 來 種 種 權 利 的 喪 失, 以 及 越 來 越 多 的 賠 款, 中 國 希 冀 富 強 和 平, 財 政 負 擔 卻 越 加 沉 重, 國 家 甚 至 有 被 瓜 分 之 虞, 以 下 將 就 庚 子 事 變 八 國 聯 軍 之 外 患 續 作 論 述 四 列 強 刀 俎 庚 子 事 變 之 瓜 分 危 機 庚 子 事 變 即 是 庚 子 年 之 義 和 團 事 件 義 和 拳 原 只 是 農 民 的 自 衛 組 織 124, 其 信 徒 宣 稱 用 咒 術 使 神 靈 附 體, 可 以 刀 槍 不 入 初 時 活 動 於 民 間, 一 八 九 六 年, 山 東 義 和 拳 之 活 動 日 漸 頻 繁, 在 山 東 巡 撫 李 秉 衡 獎 勵 之 下, 甚 至 發 生 德 國 傳 教 士 被 殺 事 件 李 秉 衡 因 外 國 之 抗 議 而 被 免 職 後, 繼 任 之 毓 賢 仍 持 支 持 態 度, 並 積 極 將 義 和 拳 收 編 於 團 練 一 八 九 九 年, 因 法 國 之 抗 議, 中 國 不 得 不 調 毓 賢 回 京, 並 任 袁 世 凱 為 山 東 巡 撫 以 鎮 壓 義 和 團 為 逃 避 袁 世 凱 之 鎮 壓, 義 和 團 流 竄 至 直 隸, 端 那 王 載 漪 軍 機 大 臣 剛 毅 將 之 引 進 北 京, 稱 之 為 義 民 義 和 團 在 直 隸 各 地 殺 教 民 毀 教 堂, 破 壞 一 切 西 方 事 物 之 行 動, 對 此 中 國 在 所 召 開 之 廷 臣 會 議 上 曾 有 爭 論, 有 大 臣 以 義 和 團 為 亂 民, 多 數 人 亦 反 對 用 義 和 團 對 抗 外 人, 然 慈 禧 太 后 卻 以 今 日 中 國 積 弱 已 極, 可 仗 者 為 人 心 表 態 支 持 125 隔 日 之 會 議, 載 漪 為 激 怒 慈 禧, 居 然 假 造 洋 人 照 會 : 123 陳 豐 祥 林 麗 月,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或 謂 其 系 統 為 白 蓮 教 之 八 卦 教 一 系, 或 謂 僅 為 混 儒 道 佛 為 一 體 之 民 間 信 仰 125 左 舜 生 中 國 近 百 年 史 資 料 初 編 上 海 : 中 華 書 局,1926, 頁
92 載 漪 為 激 怒 慈 禧, 假 造 洋 人 照 會 四 條 : 一 指 明 一 地, 令 中 國 皇 帝 居 住 二 勒 令 皇 太 后 歸 政 三 代 收 各 省 錢 糧 四 代 掌 天 下 兵 權 慈 禧 宣 讀 假 照 會 後, 激 怒 異 常, 堅 決 主 戰, 載 漪 溥 良 等 激 昂 陳 辭, 極 力 主 戰 126 六 月 二 十 一 日, 中 國 正 式 對 各 國 宣 戰, 董 福 祥 ( 一 八 三 九 一 九 八 ) 率 甘 軍 及 義 和 團 圍 攻 公 使 館 ; 八 月 十 四 日, 八 國 聯 軍 侵 入 北 京, 號 稱 刀 槍 不 入 之 義 和 團 卻 無 招 架 阻 擋 之 力, 慈 禧 知 大 勢 已 去 : 當 義 和 團 無 力 阻 止 英 美 德 俄 日 法 奧 意 八 國 聯 軍 ( 事 實 上 比 利 時 等 國 亦 有 出 兵 ) 進 逼 北 京 時, 慈 禧 便 已 知 道 戰 爭 已 經 失 敗, 因 此 電 召 李 鴻 章 入 京 議 和 但 是 聯 軍 統 帥 瓦 德 西, 拒 絕 承 認 李 鴻 章 和 談 代 表 的 身 份, 縱 兵 大 掠, 在 聯 軍 控 制 區 域 人 民 的 景 況 十 分 淒 慘 127 慈 禧 太 后 挾 持 著 光 緒 皇 帝 倉 皇 逃 出 北 京, 避 難 西 安 北 京 貴 為 一 國 之 都, 如 今 竟 然 成 為 戰 爭 災 區, 人 為 刀 俎, 我 為 魚 肉, 列 強 擊 潰 拳 民 和 京 畿 清 軍 後 大 肆 搜 括, 中 國 面 臨 被 瓜 分 的 危 險, 幾 有 亡 國 之 虞 戊 戌 庚 子 之 間, 天 地 晦 黑, 覺 羅 不 亡, 殆 如 一 線 128 所 幸 者, 由 於 列 強 立 場 不 一, 因 此, 中 國 終 得 免 於 亡 國 之 禍 ; 經 由 各 國 之 協 商, 對 中 國 提 出 不 得 更 動 一 字 的 北 京 議 定 書, 即 國 人 所 稱 的 辛 丑 條 約 光 緒 二 十 七 年 所 訂 的 辛 丑 條 約 中, 規 定 中 國 賠 款 四 億 五 千 萬 兩, 4.5 億 兩 白 銀 的 巨 額 賠 款, 本 息 相 加, 每 年 須 支 付 賠 款 2,000 萬 多 兩 白 銀 129 此 外, 尚 有 所 謂 的 地 方 賠 款 : 除 此 之 外, 還 有 賠 償 教 堂 教 士 的 地 方 賠 款, 僅 在 光 緒 二 十 七 年 至 二 十 八 年 ( ) 的 兩 年 之 內, 各 地 的 地 方 賠 款 總 計 2000 萬 兩 左 右 其 中 計 京 師 銀 二 百 萬 兩, 直 隸 二 百 餘 萬, 山 西 二 百 二 十 餘 萬, 山 東 八 十 萬, 四 川 八 十 萬, 江 西 七 十 萬, 湖 南 三 十 六 萬, 浙 江 二 十 餘 萬, 湖 北 最 少, 猶 二 萬 金 130 據 劉 大 鵬, 退 思 齋 日 記 光 緒 27 年 6 月 22 日 所 記, 教 會 索 償 多 款, 藉 口 毀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178 薛 化 元,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59 李 伯 元 友 人 署 佚 名,< 官 場 現 形 記 一 敘 >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159 程 宗 裕 編, 教 案 奏 議 匯 編 卷 七, 上 海 書 局 光 緒 二 十 七 年 (1901) 石 印 本 85
93 教 堂 殺 教 民, 皆 責 罰 於 民 間, 每 州 縣 或 數 萬 或 數 十 萬 之 多, 且 均 限 當 時 立 辦, 不 容 延 緩, 地 方 官 在 其 威 嚇 下 竟 至 計 畝 勒 派, 按 戶 嚴 追 131, 甚 至 有 縣 令 率 全 城 仕 紳 百 姓, 出 城 跪 迎 返 城 之 傳 教 士 者 132 ; 而 4.5 億 兩 白 銀 的 賠 款 必 須 在 期 限 內 償 清, 據 晚 清 紐 約 時 報 言, 加 上 對 日 賠 款 等, 國 債 逼 近 六 億 美 元 : 直 到 對 日 戰 爭 結 束 之 前, 大 清 國 實 際 上 還 沒 什 麼 國 債 對 日 賠 款 以 及 由 於 1900 年 的 義 和 團 叛 亂 所 導 致 的 對 列 強 賠 償 的 再 次 賠 款, 連 同 幾 項 數 額 較 少 的 貸 款, 這 幾 項 加 起 來 讓 大 清 國 背 上 了 近 6 億 美 元 的 國 債, 這 一 筆 國 債 必 須 在 規 定 的 期 限 內 通 過 分 期 付 款 的 方 式 付 清 133 六 億 美 元 的 國 債 造 成 中 國 沉 重 的 負 荷, 庚 子 年 後, 中 國 稅 捐 極 苛 極 重 : 庚 子 年 (1900) 後, 稅 捐 之 多 之 苛, 人 民 負 擔 之 重, 比 甲 午 戰 後 成 倍 的 增 加 除 原 有 的 地 丁 漕 銀 鹽 課 茶 稅 糖 稅 鴉 片 稅 等 成 倍 增 加 外, 又 增 加 了 許 多 名 目 的 苛 捐 雜 稅, 如 賠 款 捐 隨 糧 捐 彩 票 捐 作 賈 捐 紙 稅 果 蛋 稅 肉 捐 米 捐 牛 捐 地 雜 錢 糧 捐 等 名 目 134 賠 款 捐 隨 糧 捐 彩 票 捐 作 賈 捐 紙 稅 果 蛋 稅 肉 捐 米 捐 牛 捐 地 雜 錢 糧 捐, 這 樣 名 目 繁 多 聞 所 未 聞 的 苛 捐 雜 稅 都 在 庚 子 賠 款 後 出 現, 而 原 有 的 漕 銀 鹽 課 等 稅 也 成 倍 增 加, 換 言 之, 鉅 額 賠 款 全 數 轉 嫁 到 無 辜 百 姓 身 上, 百 姓 面 對 此 一 沉 重 無 比 之 負 擔, 又 該 如 何 因 應? 小 說 中 可 稍 見 一 斑 : 賣 貴 了, 人 家 喝 不 起 ; 只 得 攙 和 些 水 在 酒 裡 那 釐 捐 越 是 抽 得 利 害, 那 水 越 是 攙 的 利 害 135 名 目 繁 多 的 苛 捐 雜 稅, 使 得 升 斗 小 民 幾 無 利 潤, 轉 而 在 生 意 上 動 手 腳, 酒 的 品 質 也 就 越 來 越 差 了 至 於 對 於 庚 子 事 變 的 記 述, 老 殘 遊 記 雖 僅 在 第 十 一 回 略 作 評 論, 但 學 者 指 出, 劉 鶚 在 第 十 六 回 評 點 所 指 清 官 小 則 殺 人, 大 則 誤 國, 其 實 正 在 影 射 毓 賢 與 剛 毅 : 劉 鶚 所 以 要 揭 發 假 清 官 的 真 面 目, 不 只 是 同 情 被 欺 壓 的 善 良 百 姓, 更 重 要 的 是 這 類 清 官 與 國 家 的 命 運 尚 有 重 大 關 連 劉 鶚 在 本 書 中 描 寫 的 兩 個 清 官, 玉 賢 和 剛 弻, 即 影 射 當 時 的 權 臣 毓 賢 和 剛 毅 二 人, 書 中 的 描 述 僅 及 二 人 早 期 的 所 作 所 為, 而 正 因 為 有 早 期 的 愚 昧 酷 虐, 才 導 致 後 來 的 禍 131 義 和 團 史 料 下 冊, 第 797 頁 132 同 上 注, 所 迎 為 山 西 太 谷 教 堂 之 美 國 傳 教 士 133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鄭 曦 原 編, 頁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94 國 殃 民 歷 史 上 的 毓 賢 和 剛 毅 是 拳 匪 之 亂 的 罪 魁 禍 首, 他 們 曾 是 廉 臣 能 吏, 何 以 會 誤 國? 學 者 根 據 史 料 指 出 小 說 的 補 述 之 意 : 翻 閱 庚 子 拳 亂 前 後 的 史 料, 可 以 得 知 使 拳 亂 擴 大 的 重 要 嗾 使 者 就 是 他 們 ; 毓 賢 當 時 已 身 任 山 東 巡 撫 的 高 官, 他 曾 公 開 煽 動 拳 民 從 事 排 外 活 動, 並 在 山 西 巡 撫 任 內, 殺 害 無 數 中 國 基 督 教 徒, 又 把 省 內 所 有 外 國 傳 教 士 及 其 家 眷 加 以 剖 心 棄 屍, 梟 首 城 門, 手 段 殘 忍 之 極 剛 毅 當 時 已 官 至 軍 機 大 臣 大 學 士, 他 盛 誇 義 和 團 有 神 術, 忠 勇 可 恃, 力 勸 西 太 后 打 開 城 門, 終 於 讓 數 以 萬 計 的 烏 合 之 眾 湧 入 京 城 造 成 不 可 收 拾 的 局 面 --- 毓 賢 剛 毅 是 拳 匪 之 亂 的 罪 魁 禍 首, 人 人 皆 知 ; 但 是 他 們 在 早 期 做 官 時 有 廉 臣 能 吏 之 稱, 何 以 日 後 會 誤 國, 則 人 多 不 知 136 劉 鶚 在 小 說 中 寫 二 人 早 期 種 種 虐 政, 好 讓 後 人 知 曉 他 們 的 誤 國 是 其 來 有 自 的 因 此, 小 說 言 清 官 是 官 愈 大, 害 愈 甚 守 一 府 則 一 府 傷 ; 撫 一 省 則 一 省 殘 ; 宰 天 下 則 天 下 死! 137 毓 賢 剛 毅 自 以 為 廉 能, 實 則 殘 民 害 事, 庚 子 事 變 二 人 難 辭 禍 首 之 咎 而 八 國 聯 軍 踐 踏 京 畿 縱 兵 大 掠, 俄 國 更 乘 機 佔 領 東 三 省, 堅 不 撤 兵, 爾 後 之 辛 丑 條 約 第 八 款 中 國 並 應 允 銷 毀 從 大 沽 口 至 京 師 沿 路 的 砲 台, 至 此 已 無 獨 立 的 國 防 可 言, 任 由 列 強 宰 割 138 對 於 庚 子 事 變 八 國 縱 掠, 有 識 者 固 然 有 殆 如 一 線 至 今 尚 足 寒 心 139 之 怵 惕 感 悟, 可 見 對 國 人 帶 來 不 小 震 撼 ; 然 亦 有 所 謂 境 過 情 遣 之 嘆 : 和 議 既 成, 群 情 頓 異, 驕 侈 淫 佚 之 習, 復 中 於 人 心, 敷 衍 塞 責 之 風, 仍 被 於 天 下, 幾 幾 乎 時 移 世 異, 境 過 情 遣 矣! 140 小 說 針 對 這 類 官 員 寫 出 其 自 私 麻 木 之 心 態 他 們 要 瓜 分, 就 讓 他 們 瓜 分, 與 兄 弟 毫 不 相 干 141 對 於 庚 子 事 變 的 記 述 檢 討, 李 伯 元 著 有 庚 子 國 變 彈 詞, 學 者 雖 謂 作 者 還 存 在 著 濃 烈 的 君 臣 意 識 142, 但 也 指 出 他 保 存 當 時 史 料 143 滿 眼 無 限 興 亡 之 感 以 上 引 文 見 老 殘 遊 記. 引 言 頁 老 殘 遊 記 第 六 回 頁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林 紓, 璣 司 刺 虎 記. 序 : 光 緒 三 十 四 年 1908 年 : 夫 以 天 下 受 衊 之 人, 其 始 恆 衊 人 者, 不 長 慮 而 卻 顧, 但 憑 一 日 之 憤, 取 罪 群 雄, 庚 子 之 事, 至 今 尚 足 寒 心 余 譯 是 書, 初 不 關 男 女 豔 情, 仇 家 報 復 但 謂 教 育 不 普, 內 治 不 精, 兵 力 不 足, 糧 械 不 積, 萬 萬 勿 開 釁 於 外 人 也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李 伯 元, 李 伯 元 全 集. 庚 子 國 變 彈 詞 序 141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1895~1911) 台 北 : 大 安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95 的 特 質 囿 於 封 建 帝 制 太 后 威 勢, 有 識 者 輕 易 因 言 獲 罪, 因 此 在 傳 統 的 君 權 倫 理 中 溫 和 地 衝 撞 145 故 力 陳 貪 腐 無 能 罔 顧 百 姓, 其 官 位 愈 大, 罪 責 愈 深 至 於 劉 鶚 論 北 拳 之 亂, 將 之 與 南 革 並 列, 稱 為 此 貳 亂 黨, 一 方 面 雖 亦 指 陳 其 凶 險 可 怕 : 這 拳 譬 如 人 的 拳 頭, 一 拳 打 去, 行 就 行, 不 行 就 罷 了, 沒 甚 要 緊 然 一 拳 打 得 巧 時, 也 會 送 了 人 的 性 命, 倘 若 躲 過 去, 也 就 沒 事 將 來 北 拳 的 那 一 拳, 也 幾 乎 送 了 國 家 的 性 命, 煞 是 可 怕! 然 究 竟 只 是 一 拳, 容 易 過 的 146 另 方 面 則 借 黃 龍 子 之 口 點 出 其 意 義 影 響 : 北 拳 之 亂, 起 於 戊 子, 成 於 甲 午, 至 庚 子, 子 午 一 沖 而 爆 發, 其 興 也 渤 然, 其 滅 也 忽 然, 北 方 之 強 也 其 信 從 者 上 至 宮 闈, 下 至 將 相 而 止 主 義 為 壓 漢 驅 洋 此 貳 亂 黨, 皆 所 以 釀 劫 運, 亦 皆 所 以 開 文 明 也 北 拳 之 亂, 所 以 漸 漸 逼 出 甲 辰 之 變 法 ; 魏 真 人 < 參 同 契 > 所 說 : 元 年 乃 芽 滋, 指 甲 辰 而 言 辰 屬 土, 萬 物 生 於 土, 故 甲 辰 以 後 為 文 明 芽 滋 之 世, 如 木 之 拆 甲, 如 筍 之 解 籜 其 實, 滿 目 所 見 者 皆 木 甲 竹 籜 也, 而 真 苞 已 隱 藏 其 中 矣 147 由 此 看 來, 庚 子 之 破 壞 之 幾 至 於 亡 國 正 如 木 之 拆 甲 筍 之 解 籜, 而 其 意 義 則 在 於 催 發 真 苞 以 至 於 文 明 芽 滋 之 世 劉 鶚 未 明 言 文 明 芽 滋 所 指 為 何, 但 參 諸 後 世 學 者 所 論, 其 芽 滋 真 苞 當 包 括 擁 護 變 法 憎 惡 腐 敗 滿 清 興 起 民 族 思 想, 甚 至 是 革 命 運 動 等 : 大 致 來 說 以 義 和 團 為 界, 中 國 進 入 了 新 的 時 代 第 一, 義 和 團 阻 止 了 中 日 甲 午 戰 爭 以 來 分 割 中 國 的 趨 勢 由 之 列 強 對 中 國 的 壓 力 比 較 有 彈 性, 進 而 傾 向 於 一 邊 施 加 壓 力, 一 邊 支 持 清 朝 政 府 但 俄 國 佔 領 東 三 省 且 不 準 備 撤 兵, 意 圖 無 限 期 駐 兵 第 二, 第 二, 中 國 以 往 的 排 外 感 情, 一 變 而 為 開 始 憎 惡 滿 清 王 朝 第 三, 第 三, 在 清 廷 內 部 再 也 沒 有 人 反 對 變 法 至 少 沒 有 人 公 然 反 對 問 143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1895~1911), 頁 397: 與 其 他 同 類 小 說 相 較, 李 伯 元 的 庚 子 國 變 彈 詞 繁 複 的 意 涵, 似 乎 更 有 討 論 的 價 值 關 於 他 保 存 當 時 許 多 可 歌 可 泣 的 史 料 這 點 是 無 庸 置 疑 的 144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1895~1911) 頁 393: 而 李 伯 元 儘 管 滿 眼 無 限 興 亡 之 感, 在 彈 詞 裡 只 敢 說 : ( 西 太 后 ) 三 次 垂 簾 輔 幼 主, 頻 年 宵 旰 費 憂 勤, 那 知 事 誤 庸 臣 手, 直 把 拳 匪 當 作 神, 認 為 慈 禧 不 論 西 狩 回 鑾 都 有 居 民 夾 道 迎 送, 更 企 盼 她 回 神 京 一 統 天 下 145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1895~1911) 頁 400: 無 可 否 認, 李 伯 元 作 品 還 存 在 著 濃 烈 的 君 臣 意 識, 儘 管 在 傳 統 的 君 權 倫 理 中 溫 和 地 衝 撞, 仍 然 難 以 區 分 國 家 和 朝 廷 彈 詞 第 四 十 回 寫 道 : 聞 道 鑾 輿 返 禁 城, 居 民 夾 道 盡 歡 迎 母 后 深 宮 仍 訓 政, 外 交 內 政 要 勞 神 146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一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一 回, 頁
96 題 是 變 法 的 順 序 和 時 期 第 四, 第 四, 革 命 派 的 運 動 以 日 本 為 根 據 地 開 始 成 氣 候 不 特 此, 整 個 中 國 已 進 入 一 種 狂 瀾 驚 濤 的 時 代, 全 國 騷 然, 成 為 很 有 流 動 性 的 政 治 情 況 第 五, 一 八 九 八 年 與 戊 戌 變 法 抗 衡 到 達 最 高 峰 的 中 華 思 想, 幾 乎 崩 潰, 近 148 代 的 民 族 主 義 從 中 國 內 部 沸 騰 起 來 就 此 而 言, 則 庚 子 事 變 為 中 國 必 然 之 變, 而 庚 子 之 痛 亦 為 中 國 不 得 不 然 之 痛 劉 鶚 從 此 一 角 度 肯 定 庚 子 事 變 意 義, 對 中 國 之 未 來 滿 懷 希 望 憧 憬 ; 然 而, 劉 鶚 本 人 卻 因 為 救 京 畿 災 民 之 饑, 向 外 人 購 買 太 倉 粟, 獲 罪 流 放 新 疆, 最 終 死 於 迪 化, 成 為 庚 子 事 變 另 類 犧 牲 者, 令 人 不 勝 欷 歔 本 節 就 晚 清 外 患 種 種, 帶 給 中 國 的 震 撼 衝 擊 所 衍 生 的 災 禍 傷 害, 以 言 小 說 產 生 之 時 代 背 景 而 時 代 外 患 既 刺 激 作 者 勸 善 懲 惡 救 亡 圖 存 的 著 述 意 識, 更 提 供 小 說 記 述 的 珍 貴 素 材, 造 成 小 說 著 述 之 空 前 盛 況 關 於 時 代 背 景 除 本 節 外 患 戰 禍 之 外, 以 下 再 就 官 僚 政 治 續 作 論 述 148 坂 野 正 高,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外 交 史, 頁
97 第 二 節 處 處 鵂 鶹 雨 : 晚 清 官 僚 政 治 前 述 晚 清 外 患 之 嚴 重, 為 歷 來 之 最, 而 必 須 迎 戰 此 一 外 交 兵 禍 挑 戰 之 官 僚 機 制, 卻 嚴 重 僵 化 弊 害 叢 生 中 國 封 建 帝 制, 到 清 代 達 於 極 致, 然 其 體 制 卻 黑 暗 腐 敗 有 叢 生 之 弊 端 晚 清 中 國 官 場 之 腐 敗 黑 暗, 猶 如 黑 色 之 暴 雨, 綿 綿 不 斷 地 降 落 在 上 下 交 征 利 的 魑 魅 叢 林 四 大 小 說 在 晚 清 外 患 之 時 代 反 映 之 外, 對 官 場 政 治 的 記 述 描 寫, 著 墨 尤 多 本 節 以 下 將 就 晚 清 官 僚 政 體 做 一 探 究 一 官 僚 政 治 形 成 之 八 股 取 士 科 舉 取 士 是 唐 宋 以 後 官 僚 進 用 的 主 要 方 法 時 至 滿 清, 科 舉 已 成 定 型, 八 股 為 制 科, 考 生 應 考 所 作 文 章 稱 時 文 在 外 人 眼 中, 中 國 科 考 是 一 消 磨 青 春 的 怪 獸 : 一 次 又 一 次, 清 國 的 男 人 們 千 里 迢 迢 進 京 趕 考 直 到 他 們 漸 漸 老 去, 頭 髮 變 得 灰 白 和 稀 疏 人 們 想 獲 得 顯 赫 功 名 的 願 望 是 如 此 強 烈! 聽 說 有 一 個 人, 每 次 都 來 趕 考, 一 直 考 到 80 歲 149 小 說 官 場 現 形 記 正 有 一 個 八 十 二 歲 的 狀 元 梁 灝 150 而 朝 廷 以 八 股 取 士, 以 此 獲 得 晉 身 之 階 的 士 人, 原 應 竭 智 盡 忠 謀 國 為 民 ; 然 而 晚 清 之 際 卻 反 見 許 多 八 股 出 身 之 士 大 夫, 慣 常 以 夷 夏 之 辨 或 祖 宗 之 法 聖 人 之 道 來 阻 礙 國 家 的 變 法 革 新 : 朝 中 學 者 有 許 多 傾 向 改 革 的 人, 但 多 數 士 大 夫 仍 以 中 國 政 教 之 美, 舉 世 無 匹, 歷 史 上 只 有 用 夏 變 夷, 未 有 用 夷 變 夏 的, 採 用 夷 法, 非 聖 人 之 道, 而 變 祖 宗 之 法, 是 為 不 孝 這 種 保 守 的 心 理, 以 非 聖 不 孝 為 大 罪 的 前 提, 根 本 就 是 一 種 心 理 障 礙 151 其 中 主 張 激 烈 者 甚 至 倡 言 寧 可 亡 國, 不 可 變 法 152 ; 他 們 對 於 贊 成 改 革 力 圖 變 法 的 有 識 之 士, 動 輒 加 以 罪 人 敗 類 之 惡 名 : 今 之 自 命 清 流 自 居 正 人 者, 動 以 不 談 洋 務 為 高, 見 有 講 求 西 學 者, 則 斥 之 曰, 名 教 罪 人, 士 林 敗 類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鄭 曦 原 編, 頁 92 可 參 見 張 桂 蘭,< 萬 國 公 報 對 晚 清 科 舉 考 試 的 批 判 >, 巢 湖 學 院 學 報 2005 年 第 7 卷 第 5 期,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臺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二 版, 第 六 十 回 頁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同 上 注, 內 閣 大 學 士 徐 桐 語 153 見 鄭 觀 應, 盛 世 危 言 增 訂 新 編 ( 一 ) 臺 北 : 臺 灣 學 生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98 小 說 對 於 八 股 科 舉 集 中 火 力 加 以 批 判, 利 之 所 趨, 讀 書 人 投 入 科 舉, 有 年 至 八 十 猶 不 罷 休 者, 甚 至 戰 亂 逃 難 仍 是 緊 抱 著 八 股 八 韻 不 放 : 雖 在 亂 離 兵 災 燹, 八 股 八 韻, 朝 考 卷 白 摺 子 的 功 夫 是 不 肯 丟 掉 154 然 而 過 於 熱 中 功 名 的 後 果, 卻 造 成 讀 書 人 為 求 中 舉 之 目 的, 處 心 積 慮 用 盡 各 種 方 法, 而 考 場 弊 端 也 就 由 此 而 生, 清 史 中 即 有 御 史 上 奏 考 場 舞 弊 之 事 : 是 年 九 月 壬 寅 御 史 聯 衱 的 奏 摺 指 出 是 年 順 天 鄉 試 舞 弊 情 形 說 : 近 來 順 天 鄉 試 弊 端 滋 甚, 富 豪 者 目 不 識 丁 而 出 貲 倩 代, 幾 於 成 市, 風 聞 今 科 中 式 舉 人 周 學 熙 等 皆 紈 絝 不 能 讀 書, 自 錄 科 以 至 鄉 場, 無 一 非 倩 人 者, 揭 曉 之 日 道 路 譁 然 外 傳 今 科 舞 弊 倖 中 者 數 十 人, 而 奴 才 所 聞 較 確 者 惟 此 六 人 富 豪 目 不 識 丁 竟 買 人 代 考 以 求 中 舉 任 官, 查 有 確 據 者 就 有 六 人, 這 等 人 才 如 若 任 官 治 事, 後 果 真 不 堪 設 想 關 於 科 場 舞 弊, 小 說 亦 有 記 述 : 當 時 我 無 意 中 拿 風 槍 打 著 了 一 隻 鴿 子 那 鴿 子 從 牆 頭 上 掉 了 下 來 還 在 那 裏 滕 撲 我 連 忙 過 去 拿 住, 覺 得 那 鴿 子 尾 巴 上 有 異 仔 細 一 看, 果 然 缚 著 一 張 紙 ; 把 他 解 了 下 來, 拆 開 一 看, 卻 是 一 張 刷 印 出 來, 已 經 用 了 印 的 題 目 156 做 為 官 僚 體 系 形 成 起 點 的 八 股 科 舉, 一 開 頭 就 標 示 了 權 勢 利 祿 的 誘 因, 讀 書 人 在 此 科 舉 洪 流 隨 波 逐 流 載 浮 載 沉, 只 看 得 見 自 身 的 功 名 利 祿, 至 於 百 姓 家 國 早 已 拋 諸 腦 後 殫 精 竭 慮 榮 登 金 榜 立 身 朝 廷, 卻 往 往 迂 腐 守 舊 妨 害 國 家 之 革 新 進 步 ; 而 為 求 晉 身 仕 途 甚 至 有 科 場 舞 弊 之 情 形, 未 成 棟 樑 已 是 蠹 蟲, 科 場 舞 弊 成 為 官 場 舞 弊 之 先 聲, 八 股 官 員 成 為 遮 蔽 光 明 的 重 重 烏 雲 層 層 陰 霾 二 官 僚 政 治 形 成 之 捐 納 授 官 八 股 取 士 之 外, 官 僚 政 治 形 成 的 另 一 途 徑 是 捐 納 授 官 捐 納 制 度 是 指 對 朝 廷 捐 獻 錢 銀 以 獲 得 官 員 任 用 資 格 捐 納 並 非 清 朝 才 有, 但 清 代, 尤 其 到 了 晚 清, 捐 納 大 為 盛 行 學 者 研 究 指 出 清 代 捐 納 之 興, 是 因 應 經 常 支 出 之 外 的 突 發 狀 況 之 所 需, 包 括 軍 需 河 工 營 田 賑 災 等, 原 為 補 絀 之 方, 然 而 後 來 卻 衍 為 市 井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6 吳 相 湘, 晚 清 宮 廷 與 人 物 臺 北 : 傳 記 文 學 出 版 社 月 二 版, 頁 46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頁
99 生 財 之 道, 視 捐 納 為 終 南 捷 徑, 捐 一 定 之 銀 數, 圖 日 後 更 大 之 貪 污 : 國 家 經 費 有 常, 所 入 之 數, 由 雍 正 迄 嘉 道, 都 不 過 四 千 萬 兩, 然 每 遇 軍 需 河 工 災 歉, 則 告 支 絀, 其 抵 償 之 法, 唯 仗 捐 納 道 光 以 下, 所 入 日 少, 即 已 納 亦 不 能 補 絀 康 熙 初 開 例 時, 規 模 不 大, 條 例 簡 明, 士 紳 鑑 於 物 議, 納 者 極 鮮 自 雍 乾 以 後, 推 而 廣 之, 創 定 銀 數, 限 以 年 月, 目 為 大 捐 從 此 有 資 者 趨 之 若 鶩, 天 下 之 人, 皆 以 捐 納 一 途 為 終 南 捷 徑 乃 咸 同 籌 餉 例 開, 捐 納 更 成 市 易, 不 可 收 拾 157 自 康 熙 而 雍 乾 而 咸 同, 捐 納 可 謂 每 下 愈 況 ; 就 捐 納 之 心 理 言, 在 八 股 進 士 面 前, 捐 納 因 非 正 途 常 遭 輕 視 ; 而 以 將 本 求 利 之 心 理 計, 則 捐 納 官 員 常 竭 智 盡 力 以 謀 自 利 : 則 輸 財 之 時, 已 預 計 取 償 之 地, 而 入 仕 之 後 又 每 為 士 論 所 輕, 此 其 心 欲 效 忠 於 國 者, 蓋 十 無 一 二 焉, 其 餘 則 竭 智 盡 力 以 謀 自 利 158 清 稗 類 鈔 記 述 晚 清 捐 納 情 況 : 咸 同 以 降, 捐 例 大 開, 納 粟 得 官, 遂 相 傳 為 世 業 其 稍 有 貲 財 或 力 能 假 貸 者, 祖 孫 父 子 兄 弟 莫 不 以 捐 官 為 捷 徑, 藉 得 溫 飽, 或 且 致 富 光 宣 兩 朝, 若 輩 尤 夥 即 以 江 蘇 候 補 道 言 之, 多 至 三 百 餘 員, 終 日 優 游, 無 所 事 事, 159 妄 自 尊 大, 有 如 夜 郎 成 為 候 補 道 如 要 得 到 官 缺, 尤 其 是 有 豐 厚 利 益 之 官 缺, 仍 須 花 錢 購 買 : 雖 然 京 城 的 官 員 們 佯 裝 不 知 各 省 級 政 府 或 地 方 政 府 的 財 政 狀 況, 但 實 際 上 他 們 非 常 清 楚, 因 為 幾 乎 所 有 在 京 城 任 職 的 官 員 都 曾 到 省 級 政 府 或 地 方 政 府 做 過 官 實 際 情 況 是, 每 個 省 份 和 地 區 的 財 政 狀 況 人 們 大 致 是 知 道 的 根 據 年 景 的 不 同 和 受 貿 易 狀 況 的 影 響 以 及 自 然 災 害 等 因 素, 這 些 省 份 和 地 方 的 財 政 狀 況 會 變 化 很 大, 年 景 好 時 收 入 多, 年 景 差 時 收 入 少 絕 大 部 份 能 給 個 人 帶 來 豐 厚 利 益 的 政 府 職 位 都 是 人 們 通 過 購 買 的 方 式 花 錢 買 得 的, 很 顯 然, 這 些 職 位 在 財 政 收 入 方 面 的 潛 力 是 人 所 共 知 的, 而 人 們 絕 對 不 會 去 花 錢 購 買 那 種 一 清 二 白 的 職 位 許 大 齡,< 清 代 捐 納 制 度 > 收 於 沈 雲 龍 主 編, 近 代 中 國 史 料 叢 刊 續 編 第 四 十 輯, 臺 北 : 文 海 1977 年 2 月 影 印 本, 頁 文 芸 閣 ( 廷 式 ) 全 集 第 二 冊, 台 北 : 文 海 出 版 社, 頁 徐 珂, 清 稗 類 鈔 四 譏 諷 類 高 等 游 民,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月, 臺 二 版, 頁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鄭 曦 原 編, 頁 77 92
100 實 際 上, 不 但 各 省 財 政 狀 況 經 濟 利 益 有 清 楚 情 報, 小 說 中 更 詳 記 連 花 錢 買 缺 也 隨 之 調 整 不 同 價 格 銀 子 繳 的 愈 快 愈 好, 早 繳 早 放 缺 ; 至 於 數 目 看 你 要 得 個 什 麼 缺, 自 然 好 缺 多 些, 壞 缺 少 些 161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中 寫 一 個 二 品 頂 戴 道 臺 的 捐 官, 莫 說 別 的, 叫 他 開 個 履 歷, 也 開 不 出 來 162 ; 素 質 低 劣 不 學 無 術 儘 管 捐 官 不 學 無 術 愛 財 貪 利 人 盡 皆 知, 瀆 職 貪 贜 亦 所 在 多 有, 朝 廷 不 能 不 有 所 耳 聞 ; 但 溺 於 捐 納 所 得 銀 數, 清 廷 仍 無 革 弊 之 意, 張 之 洞 曾 指 出 : 捐 納 有 害 吏 治, 有 妨 正 途, 人 人 能 言 之, 戶 部 徒 以 每 年 能 收 三 百 萬, 遂 至 不 肯 停 罷 163 乾 隆 朝 內 廷 大 臣 顧 琮 因 上 疏 諫 停 捐 納, 還 被 清 帝 下 諭 斥 責 他 居 心 可 議, 惟 思 邀 取 功 名, 無 關 國 家 切 要 之 務 164 而 由 小 說 的 記 述 更 可 以 明 白 看 出, 朝 廷 非 但 沒 有 停 止 捐 納 的 打 算, 並 且 還 有 勸 捐 之 舉 : 遇 著 急 於 籌 款 的 時 候, 恐 怕 報 捐 的 不 踴 躍, 便 變 通 辦 理, 先 把 空 白 官 照, 填 了 號 數, 發 了 出 來 ; 由 各 捐 局 分 領 了 去 勸 捐 165 清 廷 無 視 捐 納 之 制 有 害 吏 治 有 妨 正 途, 每 年 仍 放 任 為 數 可 觀 的 捐 官 湧 入 官 場, 如 此 官 場, 吏 治 如 何, 可 想 而 知, 小 說 的 冷 語 譏 諷, 可 謂 無 奈 民 怨 的 真 實 地 反 應 三 官 僚 任 免 之 否 陟 臧 罰 如 上 所 述, 官 僚 體 系 的 形 成 來 自 官 僚 簡 拔 機 制, 而 晚 清 主 要 的 官 僚 簡 拔 機 制 包 括 八 股 科 舉 以 及 捐 納 制 度 都 潛 伏 著 危 機 禍 患 ; 此 時, 升 降 任 免 的 獎 懲 機 制 相 對 的 就 更 加 重 要 ; 官 員 獎 懲 機 制 可 說 是 維 繫 官 僚 體 制 在 正 軌 上 運 行 的 重 要 綱 繩 然 而, 晚 清 官 僚 之 獎 懲 機 制, 一 言 以 蔽 之, 卻 是 否 陟 臧 罰 為 國 建 功 深 具 才 能 之 士, 未 見 獲 用, 而 無 德 無 能 者 卻 昂 然 列 官 軍 中 員 弁, 有 才 力 不 勝 者, 有 學 問 不 及 者, 有 毫 無 所 知 其 所 司 之 職 者, 濫 廁 其 間 或 礙 於 情 面, 或 善 於 逢 迎 在 軍 中 資 格 較 深 者, 才 力 較 勝 者, 久 161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頁 張 之 洞,< 遵 旨 籌 議 變 法 謹 擬 整 頓 中 法 十 二 條 折 > 收 於 張 之 洞 全 集 卷 五 十 三, 河 北 人 民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清 高 宗 實 錄 259/31a b 165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01 任 不 得 升 而 投 效 之 人, 入 軍 便 贗 其 上 166 官 員 僚 屬 想 獲 得 升 遷 任 用 憑 的 是 逢 迎, 看 的 是 情 面 ; 至 於 朝 廷 之 任 免 機 制 則 功 能 失 調, 有 功 不 得 獎 賞 有 才 幹 不 得 任 用, 小 說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以 壁 上 題 詩 鳴 不 平 : 軍 興 的 時 候, 那 武 職 功 名, 本 來 太 不 值 錢 了 ; 到 了 兵 事 過 後, 沒 有 地 方 安 插 他 們, 流 落 下 來, 也 是 有 的 那 年 我 進 京, 在 客 店 裏 看 見 一 首 題 壁 詩, 署 款 是 解 弁 將 軍 那 首 詩 很 好 的, 可 惜 我 都 忘 了 只 記 得 第 二 句 是 : 到 頭 贏 得 一 聲 驅 只 這 七 個 字 那 種 抑 鬱 不 平 之 氣, 也 就 可 想 了 167 晚 清 八 股 官 員 固 多 見 頑 固 守 舊 矜 傲 自 持 應 變 無 方 卻 又 位 居 要 津 之 大 員 ; 然 思 想 開 明 用 心 謀 國 的 有 識 之 士 仍 不 乏 其 人, 如 魏 源 林 則 徐 等 其 中 接 受 過 西 學, 具 備 膽 識 與 國 際 觀 者 則 有 郭 嵩 燾 曾 紀 澤 等 魏 源 與 林 則 徐 同 時, 對 於 晚 清 中 外 局 勢, 史 家 認 為 他 有 深 入 之 觀 察 : 魏 源 認 為 英 國 致 富 的 原 因 在 於 發 展 商 業, 所 謂 不 務 行 教 而 專 行 賈, 且 佐 行 賈 以 行 兵, 兵 賈 相 資, 逐 雄 島 夷, 他 認 識 到 英 國 用 軍 事 力 量 作 為 經 商 的 後 盾, 這 是 比 較 深 刻 的 看 到 鴉 片 戰 爭 發 生 的 原 因 168 對 鴉 片 戰 爭 發 生 的 原 因, 魏 源 的 觀 察 確 乎 深 刻 而 正 確 ; 然 而 儘 管 見 識 過 人, 又 滿 腔 熱 誠 竭 思 進 獻 制 夷 之 策, 卻 未 見 朝 廷 實 際 重 用 鴉 片 戰 爭 中 另 一 膽 識 過 人 者 即 是 林 則 徐 林 則 徐 廣 州 禁 煙, 積 極 有 為, 後 世 多 有 佳 評 : 則 徐 在 粵 期 間, 積 極 籌 備 戰 守, 添 築 礮 臺, 購 洋 礮 二 百 餘 尊, 派 人 刺 探 外 事, 翻 譯 澳 門 新 加 坡 印 度 報 紙, 累 積 資 料 編 成 四 洲 志 國 際 公 法 華 事 夷 言 錄 要 等 書, 比 起 當 時 盲 目 辦 理 外 交 琦 善 奕 山 等 輩, 誠 不 可 同 日 而 語 169 築 礮 臺 購 洋 礮, 顯 示 林 則 徐 積 極 謀 國 的 為 官 態 度 ; 翻 譯 書 報 刺 探 外 事, 又 見 得 他 有 為 有 方, 具 備 膽 識 智 慧 的 一 面 相 較 於 滿 清 諸 多 位 高 權 重, 卻 顢 頇 無 識 怯 懦 無 能 之 輩, 真 有 如 雲 壤 之 別 時 代 的 封 閉 固 然 造 成 局 限, 但 若 忠 誠 為 國, 自 會 竭 力 克 服, 林 則 徐 為 最 佳 範 例 史 家 說 他 知 道 自 己 對 國 際 情 況 的 隔 膜 並 且 極 166 錢 鋼, 海 葬 -- 甲 午 戰 爭 100 年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陳 儀 深,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思 潮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中 共 建 國 台 北 : 稻 香 出 版 社 一 版, 頁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10 94
102 力 學 習, 華 事 夷 言 錄 是 把 外 國 講 中 國 的 言 論 翻 譯 編 輯 而 成 ; 四 洲 志 則 收 集 了 西 洋 歷 史 地 理 的 材 料 ; 而 請 人 編 譯 的 澳 門 月 報 更 提 供 不 諳 外 情 者 極 大 助 益 : 其 中 所 得 夷 情, 實 為 不 少 制 馭 準 備 之 方, 多 由 此 出 170 凡 此, 俱 見 林 則 徐 之 勤 政 篤 實 與 努 力 ; 然 而 盡 忠 國 事 的 結 果 卻 是 成 為 鴉 片 戰 爭 的 代 罪 羔 羊 : 林 則 徐 的 禁 絕 鴉 片 措 施 畢 竟 妨 礙 英 國 利 益, 英 國 發 動 的 戰 爭 又 使 清 廷 無 力 之 招 架, 於 是 林 則 徐 被 指 為 激 起 夷 釁 生 出 許 多 波 瀾, 成 了 代 罪 羔 羊 171 新 思 想 代 表 人 物 的 郭 嵩 燾 則 是 優 秀 的 外 交 人 才 早 期 游 歷 上 海 即 對 西 方 文 化 有 所 認 識, 並 曾 提 出 對 外 交 涉 之 重 要 觀 點 : 較 魏 源 時 代 稍 晚 的 新 思 想 代 表 人 物 有 郭 嵩 燾, 郭 二 十 餘 歲 時 亦 在 浙 江 身 歷 鴉 片 戰 役, 痛 心 疾 首 之 餘, 他 意 識 到 憑 血 氣 之 勇, 不 足 以 解 決 中 國 所 處 的 困 境, 一 八 五 六 年, 他 遊 歷 上 海, 對 西 方 文 化 有 更 進 一 步 的 瞭 解 三 年 後, 郭 在 天 津 協 守 海 防, 主 張 洋 人 以 通 商 為 義, 當 講 求 應 付 之 方, 不 當 稱 兵, 惜 不 為 主 帥 僧 格 林 沁 所 納, 英 法 聯 軍 戰 役, 中 國 再 度 蒙 受 慘 重 損 失 即 使 郭 嵩 燾 的 外 交 觀 正 確 務 實, 但 在 不 被 上 位 者 重 視 的 情 況 下, 未 能 發 揮 分 毫 作 用, 國 家 仍 一 再 蒙 受 慘 重 損 失 一 八 七 六 年, 郭 嵩 燾 被 派 任 駐 英 大 臣, 體 驗 益 深, 見 解 更 為 精 闢 : 他 曾 從 倫 敦 致 書 李 鴻 章 云 : 西 洋 立 國 二 十 年, 政 教 修 明, 具 有 本 末 他 對 自 強 運 動 不 修 明 內 政, 只 講 求 擴 充 軍 備, 頗 不 以 為 然, 認 為 治 國 之 要 應 行 者 多 端, 而 莫 切 圖 於 內 治 以 立 富 強 之 基 當 然, 自 強 運 動 的 主 事 者 們, 亦 非 不 知 刷 新 政 治 為 治 本 之 途, 惟 反 對 勢 力 龐 大, 只 能 用 強 兵 來 裝 點 革 新 門 面, 自 無 法 採 納 郭 的 建 言 以 內 政 修 明 為 治 本, 著 實 見 出 自 強 運 動 一 逕 講 求 擴 充 軍 備 的 倒 置 之 誤 ; 然 而 在 上 位 者 仍 未 能 採 用 其 建 言, 自 強 革 新 費 時 耗 銀, 投 入 無 數 人 力, 卻 終 究 不 免 失 敗 的 命 運 郭 嵩 燾 後 將 所 見 所 聞 寫 成 使 西 紀 程 一 書, 藉 此 介 紹 西 方 列 強 國 情 和 富 國 之 道 : 170 魏 源, 增 廣 海 國 圖 志 ( 四 ) 台 北 : 珪 庭 出 版 社 卷 八 十 引, 頁 陳 儀 深,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思 潮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中 共 建 國, 頁 14 95
103 著 使 西 紀 程 一 書, 介 紹 西 方 列 強 國 情 和 富 國 之 道, 然 卻 為 清 議 所 不 容, 甚 至 被 指 為 有 二 心 於 英 國, 是 以 歸 國 後 雖 滿 腔 抱 負, 卻 抑 鬱 以 終 繼 郭 任 駐 英 大 臣 的 曾 紀 澤, 見 解 與 境 遇 也 與 郭 相 似, 可 見 新 思 想 推 展 之 不 易 172 曾 紀 澤 為 晚 清 不 可 多 得 之 外 交 人 才, 在 俄 京 聖 彼 得 堡, 他 根 據 國 際 公 法 為 中 國 爭 回 失 土, 建 功 卓 著 : 是 約 中 國 雖 仍 有 相 當 損 失, 然 較 崇 厚 原 約 已 大 有 進 步, 曾 紀 澤 為 當 時 最 幹 練 有 眼 光 之 外 交 人 才, 能 有 此 種 成 就, 已 屬 難 能 可 貴 可 惜 紀 澤 回 國 後 未 被 大 用 173 曾 紀 澤 雖 建 功 卓 著, 卻 仍 未 受 重 用, 其 中 關 鍵 正 在 於 滿 清 政 治 升 降 任 免 制 度 並 非 賞 罰 分 明 獎 懲 公 平 ; 掌 握 升 降 任 免 的 高 層, 多 是 食 古 不 化, 自 私 怠 惰, 在 此 黑 暗 的 政 治 生 態 中, 賢 者 能 者 難 獲 重 用, 赤 膽 忠 誠 反 遭 謗 議 : 儘 管 一 八 七 年 代 後 期, 因 遣 使 駐 外 而 造 就 了 一 批 如 郭 嵩 燾 曾 紀 澤 等, 深 悉 西 洋 國 情 和 國 際 社 會 規 則 的 開 明 人 士 然 這 些 駐 外 人 員 長 期 脫 離 國 內 政 治, 返 國 服 務 後, 毫 無 實 力 基 礎, 又 常 受 到 所 謂 清 流 的 誤 會 和 苛 責, 難 有 發 展 長 才 的 機 會 174 小 說 對 此 亦 記 述 了 時 人 的 觀 感 批 評 : 本 來 為 的 是 要 人 才, 才 教 學 生 ; 教 會 了, 就 應 該 用 他 就 如 從 前 派 到 美 國 去 的 學 生, 回 來 了 也 不 用, 此 刻 有 多 少 在 外 頭 當 洋 行 買 辦, 當 律 師 翻 譯 的 ; 我 化 了 錢, 教 出 了 人, 卻 叫 外 國 人 去 用, 這 才 是 楚 材 晉 用 呢! 175 朝 廷 花 錢 栽 培 人 才, 原 是 要 自 強 抗 夷, 殊 料 因 為 任 免 機 制 失 調, 使 得 人 才 外 流 卻 叫 外 國 人 去 用, 談 笑 之 間, 一 語 道 破 官 僚 機 制 的 荒 謬 可 笑 史 家 指 出 此 一 官 僚 機 制 常 為 所 謂 清 議 大 臣 所 把 持, 而 這 股 勢 力 上 推 至 終 極 高 點, 則 是 操 持 最 終 決 策 大 權 的 慈 禧 太 后 : 保 守 勢 力 強 大, 例 如 當 時 清 議 領 袖 之 一 的 倭 仁, 便 強 調 : 立 國 之 道, 172 以 上 三 則 引 文 見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頁
104 尚 禮 義 不 尚 權 謀, 根 本 之 圖 在 人 心 不 在 技 藝, 又 云 : 奉 夷 人 為 師, 所 學 未 必 能 精, 而 讀 書 人 已 為 所 惑 更 何 況 彼 時 操 持 最 終 決 策 大 權 的 慈 禧 太 后, 是 一 熱 衷 權 力 卻 昧 於 外 情 的 識 淺 婦 人, 無 怪 乎 自 強 新 政 表 面 聲 勢 浩 大, 實 質 成 就 卻 十 分 有 限 176 所 謂 的 清 議 人 士, 輕 者 食 古 不 化 頑 固 守 舊, 重 者 戀 棧 權 位 又 顢 頇 無 能 他 們 依 附 在 慈 禧 太 后 四 周, 互 為 聲 氣 ; 慈 禧 太 后 遲 不 還 政 於 德 宗, 對 於 亟 思 變 法 革 新 的 光 緒 甚 至 屢 欲 廢 立, 史 家 言 其 昧 於 外 情 熱 衷 權 力 並 無 不 當, 而 以 她 至 尊 之 勢 位, 合 眾 多 或 是 自 私 為 利 或 是 顢 頇 守 舊 之 大 臣, 正 能 隻 手 遮 天, 敗 壞 政 綱 小 說 藉 由 書 中 人 物 之 口 點 出 朝 廷 全 無 意 認 真 懲 惡, 其 藉 口 是 普 天 之 下 已 無 清 官 其 實 並 非 沒 有 清 官, 真 正 的 原 因 是, 慈 禧 太 后 不 需 用 清 官, 整 個 任 免 機 制 並 無 清 官 容 身 之 地 ; 慈 禧 太 后 地 位 尊 隆 卻 識 見 薄 淺, 挪 用 公 帑 以 為 私 用, 本 身 就 是 受 賄 貪 贜 的 代 表 佛 爺 早 有 話 : 通 天 底 下 一 十 八 省, 那 來 的 清 官? 但 御 史 不 說, 我 也 裝 作 糊 塗 罷 了 177 如 此 上 行 下 效, 晚 清 官 場 幾 乎 無 官 不 貪, 因 此, 所 謂 查 辦 考 核, 不 過 是 敷 衍 應 付 而 已 貪 官 污 吏 逍 遙 法 外, 與 此 相 反, 賢 能 忠 義 卻 常 因 忠 獲 罪 ; 如 庚 子 之 亂, 為 禍 甚 大, 有 識 者 早 有 勸 諫 之 言, 卻 因 而 招 致 殺 身 之 禍 : 榮 祿 表 現 出 不 合 作 的 態 度, 但 因 他 位 高, 為 太 后 所 信 任, 不 致 有 禍, 官 品 低 者, 如 袁 昶 許 景 澄 也 反 對 宣 戰, 後 因 擅 改 諭 旨, 將 盡 殺 外 人, 改 為 保 護 外 人, 被 斬 此 外, 立 山 徐 用 儀 聯 元 也 因 反 對 而 被 斬 178 前 述 小 說 作 者 劉 鶚, 亦 正 是 為 庚 子 之 事 獲 罪 : 義 和 團 之 亂 大 作, 扶 清 滅 洋 口 號 喊 得 震 天 價 響, 清 廷 在 病 急 亂 投 醫 的 狀 況 下, 聽 任 亂 民 大 事 折 騰, 招 致 了 八 國 聯 軍 蹂 躪 京 畿 的 慘 禍 ; 劉 鶚 臨 難 不 茍 免, 奮 不 顧 身 的 購 米 北 上 放 賑, 並 以 大 倉 之 米 設 置 平 糶 局 京 都 人 士 賴 以 不 饑 清 廷 放 任 義 和 團 胡 作 非 為 在 先, 又 倉 皇 逃 避, 棄 京 畿 百 姓 於 不 顧 在 後 ; 劉 鶚 臨 難 不 茍 免 奮 不 顧 身 購 米 放 賑, 京 畿 百 姓 免 於 餓 死, 劉 鶚 之 功 然 而 濟 民 大 功 後 來 卻 成 了 致 罪 所 由 : 其 時, 素 來 對 劉 鶚 沒 有 好 印 象 的 世 續 及 袁 世 凱, 俱 入 軍 機, 大 權 在 握, 勢 176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18 回, 頁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105 欲 去 之 而 甘 心 ; 欲 加 之 罪, 何 患 無 辭, 終 於 在 三 十 四 年 夏 天, 以 擅 散 太 倉 粟 及 浦 口 購 地 兩 事, 密 電 兩 江 總 督 端 方 將 劉 鶚 逮 捕, 隨 即 遣 戍 新 疆, 第 二 年 是 宣 統 元 年, 七 月 八 日 卒 於 迪 化 179 獎 懲 機 制 甚 至 成 為 位 高 權 重 者 整 肅 異 己 之 工 具, 有 識 者 枉 遭 誣 告, 申 冤 無 門, 竟 至 殞 命, 殊 是 可 嘆 四 大 小 說 中 的 清 官 已 然 寥 寥 無 幾, 好 官 更 屬 鳳 毛 麟 角,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中 清 廉 正 直 愛 民 勤 政 的 蔡 侶 笙 在 否 陟 臧 罰 的 獎 懲 機 制 中, 卻 蒙 冤 受 屈 上 行 下 效 無 官 不 貪 形 成 的 是 一 個 綿 密 的 共 犯 結 構, 而 否 陟 臧 罰 的 獎 懲 機 制, 更 助 紂 為 虐, 使 為 惡 者 肆 無 忌 憚, 為 善 者 蒙 冤 受 罪, 成 為 罪 惡 機 制 下 令 黎 民 百 姓 最 是 不 捨 的 祭 品 而 匿 災 不 報 查 報 無 災 之 瞞 上 行 徑, 又 正 是 否 陟 臧 罰 機 制 衍 生 出 的 必 然 結 果 從 官 僚 體 形 成 之 貽 患, 加 上 獎 懲 不 公 之 護 航, 實 際 官 僚 運 作 時, 正 如 層 層 陰 霾 重 重 黑 幕, 一 霎 時, 暴 雨 傾 瀉, 綿 綿 降 落 在 這 上 下 交 征 利 的 魑 魅 叢 林 四 官 僚 運 作 之 瞞 上 諛 上 由 於 官 僚 任 免 獎 懲 不 符 公 正 原 則, 學 者 所 指 善 於 逢 迎 正 是 諛 上, 為 官 僚 運 作 特 色 之 一 ; 尤 以 候 補 之 員 人 數 眾 多, 非 行 賄 不 易 得 缺 : 清 時 人 口 大 增, 錄 取 更 加 困 難, 錄 取 後 的 分 發 更 是 不 易, 是 故 候 補 者 眾, 若 非 善 於 鑽 營, 常 常 難 以 得 缺, 於 是 納 賄 權 勢 之 家, 拜 結 師 生 同 門, 互 通 聲 氣, 吏 治 是 以 大 壞 180 難 以 得 缺 的 情 況 到 底 有 多 嚴 重, 小 說 中 有 候 缺 補 事 不 得 其 門 而 入 者, 最 後 落 得 吃 盡 當 光, 步 上 絕 路 : 有 人 同 他 屈 指 算, 足 足 七 年 沒 有 差 事 了 你 想 如 何 不 吃 盡 當 光, 窮 的 不 得 了, 前 幾 天 忽 然 起 了 個 短 見, 居 然 吊 死 了! 181 賄 賂 諛 上 之 所 費, 在 得 缺 之 後 必 加 倍 索 回, 因 此 諛 上 行 賄 與 瞞 上 受 賄 互 為 因 果, 著 名 實 例 是 在 太 平 天 國 之 亂 時, 租 界 關 稅 因 稅 收 官 逃 亡 改 暫 由 外 國 領 事 代 收, 結 果 有 了 驚 人 的 發 現 : 179 以 上 引 文 見 戚 宜 君,< 劉 鶚 的 坎 坷 命 運 與 老 殘 遊 記 之 不 朽 價 值 >, 文 藝 月 刊 一 八 七 期 頁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文 化 圖 書 公 司, 頁 64 98
106 當 太 平 軍 起 義 時, 清 軍 已 被 驅 除 出 境, 稅 收 官 吏 隨 著 逃 亡, 但 租 界 上 的 商 業 照 舊 進 行, 無 人 徵 收 關 稅, 於 是 英 法 美 三 國 領 事 會 商 辦 法, 決 定 由 各 國 商 人 將 應 繳 關 稅, 交 由 各 該 國 領 事 館 代 收 太 平 天 國 平 定 後, 各 國 領 事 將 代 收 稅 款 交 給 清 廷, 但 所 交 稅 款 數 目, 較 滿 清 官 吏 過 去 所 收 的 超 出 甚 多 182 清 廷 驚 異 之 餘 決 定 任 用 外 人 負 責 關 稅 事 務 其 後, 設 立 關 稅 署, 並 任 用 英 人 赫 德 (Robert Hart) 為 總 稅 務 司 183 由 此 可 見, 中 國 官 員 猶 如 內 賊 家 盜, 竟 比 外 人 不 如 ; 而 由 外 人 眼 中 更 常 常 看 到 中 國 行 賄 受 賄 諛 上 瞞 上 之 普 遍 : 軍 需 工 廠 需 龐 大 經 費, 而 產 品 大 抵 不 良, 結 果 武 器 和 船 艦 還 是 依 賴 輸 入, 於 是 國 際 性 的 武 器 掮 客 猖 獗, 中 國 的 駐 外 官 員 常 常 發 生 收 賄 事 件, 購 入 的 軍 需 品 價 格 高 得 驚 人 184 述 評 < 清 國 官 場 腐 敗 危 及 人 類 道 德 >1895 年 3 月 11 日 轉 自 < 倫 敦 每 日 新 聞 >: 現 代 化 的 武 器 裝 備 防 禦 工 事 以 及 鐵 路 的 引 進 一 夜 之 間 給 大 清 國 的 官 員 們 帶 來 了 大 量 的 侵 吞 公 款 的 機 會 只 要 外 國 的 公 司 引 誘 他 們 或 者 對 他 們 進 行 賄 賂 的 話, 再 怎 麼 老 掉 牙 的 槍 枝 或 再 怎 麼 陳 舊 的 彈 藥 他 們 都 會 購 買 他 們 同 樣 也 大 肆 購 買 了 許 多 原 材 料 然 而, 即 使 是 他 們 在 買 東 西 的 過 程 中, 行 賄 受 賄 現 象 和 貪 污 行 為 也 比 比 皆 是 185 海 關 稅 收 是 以 多 報 少, 武 器 裝 備 的 購 置 又 是 以 少 報 多, 種 種 不 實 瞞 上 的 行 徑, 目 的 都 在 中 飽 私 囊 只 看 得 見 私 利, 只 關 心 自 家 的 富 貴 榮 華, 這 原 是 在 捐 納 之 時 村 塾 讀 書 之 始, 就 已 經 設 定 的 目 標 ; 進 入 官 場 後, 種 種 荒 腔 走 板 作 為, 自 然 無 足 為 怪 五 官 僚 運 作 之 欺 下 虐 下 由 於 官 僚 體 系 收 賄 行 賄 之 普 遍, 查 緝 貪 污 常 是 做 做 做 樣 子, 雷 聲 大 雨 點 小 廷 寄 查 辦, 還 不 是 照 例 文 章 186 中 國 官 場 辦 事, 一 向 大 頭 小 委 尾 慣 的 187 因 此, 在 官 僚 體 系 下 層 的 小 官 就 成 擔 罪 祭 品, 是 被 欺 壓 的 第 一 層 182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同 前 注 184 坂 野 正 高,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外 交 史, 頁 246< 洋 務 運 動 的 挫 折 原 因 > 185 鄭 曦 原 編,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二 十 八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三 十 三 回, 頁
107 至 於 下 層 百 姓 原 本 承 擔 的 賦 本 就 不 輕, 包 括 地 丁 漕 銀 鹽 課 茶 稅 糖 稅 等 等 ; 後 因 戰 爭 議 和 賠 款, 或 旱 澇 蟲 害 等, 又 增 列 賠 款 捐 隨 糧 捐 彩 票 捐 作 188 賈 捐 紙 稅 果 蛋 稅 肉 捐 米 捐 牛 捐 地 雜 錢 糧 捐 等, 隨 上 層 之 所 需, 還 經 常 有 諸 多 不 時 之 稅 不 樂 之 捐 ; 小 說 官 場 現 形 記 生 動 地 記 述 官 員 對 小 商 舖 的 無 理 逼 捐 : 這 上 控 的 人 姓 孔, 乃 山 東 曲 阜 人 氏 他 父 親 一 向 在 歸 德 府 做 買 賣 因 為 歸 德 府 奉 了 上 頭 的 公 事, 要 在 本 地 開 一 個 中 學 堂, 款 項 無 出, 就 向 生 意 人 硬 捐 這 姓 孔 的 父 親, 只 開 得 一 個 小 小 布 店, 本 錢 不 過 一 千 多 弔, 不 料 府 大 人 定 要 派 他 每 年 捐 三 百 弔 他 一 爿 小 鋪, 如 何 捐 得 起! 府 大 人 見 他 不 肯, 便 說 他 有 意 抗 捐, 立 刻 將 他 鎖 將 起 來 189 編 制 內 有 俸 給 之 員 吏 強 收 不 樂 之 捐 外 尚 多 方 索 賄, 至 於 一 般 無 俸 給 的 胥 吏 自 然 更 要 藉 機 敲 詐 了 : 胥 吏 又 多 無 俸 給, 於 是 營 私 舞 弊 勒 索 敲 詐 無 惡 不 作 者 到 處 可 見 相 沿 既 久 人 民 常 以 官 吏 的 貪 狠 如 狼 虎, 遇 事 則 多 不 稟 報, 而 在 宗 族 內 解 決 嘉 慶 二 十 四 年 ( 一 八 一 九 ) 疆 臣 陶 澍 曾 上 奏 稱 吏 治 八 弊, 詳 論 官 吏 需 索 無 窮 與 官 官 相 護 的 情 形 190 大 凡 像 我 們 做 典 史 的, 全 靠 著 做 生 日, 辦 喜 事, 弄 兩 個 錢 191 官 場 現 形 記 寫 昏 官 貪 官, 類 型 眾 多, 內 容 亦 淋 漓 盡 致 ; 其 中 亦 包 括 以 好 官 自 命 卻 殘 害 百 姓 之 昏 官 在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寫 自 命 清 廉, 卻 手 段 歹 毒, 殘 害 百 性 之 惡 官, 當 推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有 揭 清 官 之 惡 者, 自 老 殘 遊 記 始 192 酷 吏 虐 政 下, 不 但 微 罪 重 罰, 活 罪 治 死, 甚 至 是 極 高 壓 的 黑 色 恐 怖, 不 許 批 評 不 許 議 論 得 失 淪 肌 髄, 因 之 急 事 功 冤 埋 城 闕 暗, 血 染 頂 珠 紅 處 處 鵂 鶹 雨, 山 山 虎 豹 風 殺 民 如 殺 賊, 太 守 是 元 戎! 193 此 詩 為 老 殘 在 小 說 中 所 作, 鵂 鶹 惡 禽, 虎 豹 食 人, 良 民 如 魚 如 肉 任 官 宰 殺, 冤 埋 莫 昭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159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329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3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20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16 回 評, 頁 170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六 回, 頁
108 六 官 僚 運 作 之 懼 外 媚 外 在 官 場 政 治 內 虐 欺 下 民 極 為 得 心 應 手 之 官 僚, 轉 身 面 對 外 人 時, 不 但 威 風 盡 失, 並 且 怯 懦 畏 懼 者 有 之, 諂 媚 討 好 者 有 之 史 家 指 出 晚 清 外 交 之 弱 勢 與 中 國 官 場 之 關 聯 : ( 英 駐 京 公 使 ) 威 妥 瑪 在 華 甚 久, 熟 悉 中 國 官 場 情 形, 每 有 要 求, 一 語 不 合, 動 輒 以 絕 交 戰 爭 相 恫 嚇 194 晚 清 外 患 始 來 之 初, 中 國 尚 有 天 朝 之 優 越 感, 故 見 排 外 仇 外 之 舉 此 後, 每 經 一 戰, 每 締 一 約, 中 國 步 步 後 退, 外 人 步 步 進 逼 既 已 洞 悉 中 國 內 情, 中 國 戰 和 失 據, 進 退 狼 狽, 自 尊 轉 為 自 卑, 尤 以 文 員 武 將 為 最 : 一 八 九 四 年 六 月 ( 光 緒 二 十 年 五 月 ), 實 際 主 持 中 國 軍 政 外 交 的 直 隸 總 督 兼 北 洋 大 臣 李 鴻 章 應 朝 鮮 國 王 之 請, 派 遣 提 督 葉 志 超 總 兵 聶 士 成 統 兵 三 營 前 往 朝 鮮 牙 山, 代 為 平 亂 日 本 立 意 尋 釁, 亦 即 出 動 海 陸 大 軍, 進 向 仁 川 漢 城 亂 事 既 定, 日 本 拒 不 撤 兵, 擬 乘 機 控 制 朝 鮮 李 鴻 章 畏 葸 貽 誤, 處 處 失 機, 日 本 則 步 步 進 迫 195 論 者 以 李 鴻 章 錯 失 先 機, 而 其 指 揮 調 度 時 或 失 靈 ; 旗 下 將 領 有 不 戰 而 逃 者 : 旅 順 為 北 洋 門 戶, 亦 為 海 軍 根 據 地, 辦 防 最 早, 築 有 新 式 砲 台 船 塢, 守 軍 一 萬 餘 人, 統 領 七 員, 由 北 洋 前 敵 營 務 處 龔 照 璵 主 持 旅 順 陷 落, 龔 照 璵 先 日 潛 逃 煙 台 經 營 十 六 年, 糜 款 數 千 萬 的 形 勝 要 地 為 之 不 守! 日 軍 大 肆 殺 掠, 四 日 之 間, 婦 孺 不 免, 遇 害 者 二 千 六 百 餘 人 196 關 係 重 大 的 中 日 甲 午 之 戰, 陸 戰 中 的 滿 清 官 員 節 節 敗 退, 而 其 敗 退 除 了 戰 力 不 敵, 更 多 是 臨 陣 脫 逃 遇 敵 避 走 ; 其 中 尤 以 葉 志 超 衛 汝 貴 最 為 人 所 詬 議 葉 志 超 為 李 鴻 章 得 力 戰 將, 牙 山 失 利 後 卻 謊 報 戰 功, 飾 敗 為 勝, 騙 取 朝 廷 明 令 嘉 獎 ; 實 情 卻 是 棄 守 平 壤, 狂 奔 而 逃 衛 汝 貴 統 領 盛 軍, 裝 備 之 現 代 化 為 淮 軍 之 最, 是 淮 軍 中 最 早 引 入 洋 槍 洋 操, 被 認 為 思 想 最 開 化 戰 鬥 力 最 強 的 部 隊 結 果 非 但 不 是 手 持 國 產 村 田 式 步 槍, 揣 著 飯 團 的 日 本 陸 軍 之 對 手, 在 敗 逃 時 還 沿 途 騷 擾, 燒 殺 奸 淫 其 餘 部 隊 亦 聞 風 喪 膽, 不 堪 一 擊 : 李 守 孔,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76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169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109 劉 盛 休 衛 汝 成 張 光 前 趙 懷 業 龔 照, 一 個 個 唯 李 鴻 章 馬 首 是 瞻 的 淮 將 皖 官, 聞 風 喪 膽, 不 堪 一 擊, 土 崩 瓦 解 李 鴻 章 在 電 報 中 呵 斥 他 們 無 用 無 能, 毫 無 天 良 材 庸 性 貪 不 愛 體 面 太 不 作 臉, 壞 我 名 聲, 良 心 何 在 197 將 帥 無 能, 聞 風 喪 膽, 不 堪 一 擊, 李 鴻 章 雖 屢 發 電 報 諄 諄 告 誡 198, 仍 難 挽 土 崩 瓦 解 之 結 局 軍 費 所 費 不 貲, 然 而 所 訓 練 的 兵 丁 卻 不 堪 一 戰, 官 場 現 形 記 寫 綠 營 兵 丁 列 位 要 曉 得 中 國 綠 營 的 兵 丁, 只 要 有 了 兩 件 本 事,----- 第 一 件 是 會 跑 第 二 件 是 會 喊,----- 到 了 校 場 上, 敲 著 鼓, 打 著 鑼, 鏜 鏜 鏜, 耍 一 套, 換 一 套, 真 正 比 耍 猴 還 要 好 看! 199 迭 次 戰 敗, 折 兵 損 將, 割 地 賠 款 之 外, 民 族 自 尊 亦 因 而 低 落 官 員 代 表 國 家 卻 卻 崇 洋 媚 外, 袒 教 抑 民 : 痞 匪 教 民 依 恃 教 會 勢 力 到 處 為 非 作 歹, 仗 勢 欺 人 官 府 為 了 迎 合 教 士 的 心 理, 對 內 實 行 袒 教 抑 民 政 策 : 民 控 教 拘 傳 不 到, 即 使 被 管 押, 外 國 傳 教 士 也 能 硬 請 釋 放 ; 教 控 民 則 照 狀 辦 理, 平 民 根 本 無 申 訴 之 機 200 我 們 幸 虧 在 教, 你 今 天 才 有 這 個 樣 子 若 是 平 民 百 姓, 只 好 壓 著 頭 受 你 的 氣! 201 滿 清 官 員, 戰 場 上 怯 懦 無 勇, 官 場 上 亦 懼 外 媚 洋 小 說 中 之 制 臺 當 下 屬 來 報 告 洋 人 犯 罪 事 實 時, 一 心 只 想 保 住 官 位, 不 但 為 洋 人 開 脫 得 一 乾 二 淨, 還 荒 謬 地 怪 責 下 屬 與 老 百 姓, 洋 人 開 公 司, 等 他 來 開 ; 洋 人 來 討 帳, 隨 他 來 討 202, 就 怕 開 罪 洋 人 我 們 中 國 的 官, 見 了 外 國 人, 比 老 子 還 怕 些 203 四 大 小 說 不 乏 寫 官 員 懼 197 錢 鋼, 海 葬 -- 甲 午 戰 爭 100 年, 頁 如 李 鴻 章 給 威 海 丁 汝 昌 戴 宗 騫 劉 超 佩 張 文 宣 諸 守 將 發 出 的 電 報 :< 寄 威 海 丁 提 督 戴 道 劉 鎮 張 鎮 ( 光 緒 二 十 年 十 一 月 初 一 酉 刻 )>: 旅 失 威 益 吃 緊, 灣 旅 敵 船 必 來 窺 撲, 諸 將 領 等 各 有 守 台 之 責 若 人 逃 台 失, 無 論 逃 至 何 處, 定 即 奏 拿 正 法 若 保 台 卻 敵, 定 請 破 格 獎 賞 聞 日 酋 向 西 船 主 言, 甚 畏 定 鎮 兩 艦 及 威 台 大 炮 利 害 有 警 時, 丁 提 督 應 率 船 出, 傍 台 炮 線 內 合 擊, 不 得 出 大 洋 浪 戰, 致 有 損 失 戴 道 欲 率 行 隊 往 岸 遠 處 迎 剿, 若 不 能 截 其 半 渡, 勢 必 敗 逃, 將 效 灣 旅 覆 轍 耶? 汝 等 但 各 固 守 大 小 炮 台, 效 死 勿 去 且 新 炮 能 擊 四 面, 敵 雖 滿 山 谷, 敵 不 敢 近, 多 儲 糧 藥, 多 埋 地 雷, 多 搗 地 溝 為 要 半 載 以 來, 淮 將 守 台 守 營 者, 毫 無 布 置, 遇 敵 即 敗, 敗 即 逃 走, 實 天 下 後 世 大 恥 辱 事 汝 等 稍 有 天 良, 須 爭 一 口 氣, 捨 一 條 命, 於 死 中 求 生, 榮 莫 大 焉 鴻 199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于 作 敏,< 重 新 認 識 晚 清 基 督 教 民 兼 評 義 和 團 運 動 中 打 殺 教 民 現 象 > 煙 台 大 學 學 報 哲 學 社 會 科 學 版 第 18 卷 第 3 期 2005 年 07 月,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第 五 十 回, 頁
110 洋 媚 外 之 筆 墨 而 懼 外 媚 外 常 連 結 著 欺 下 壓 下, 有 識 之 士 不 能 不 為 深 深 感 慨 七 滿 漢 隔 離 天 潢 貴 冑 王 朝 之 統 治 政 策 晚 清 自 官 僚 體 系 形 成 之 暗 伏 危 機, 至 官 僚 運 作 之 荒 腔 走 板, 在 在 與 中 央 朝 廷 之 統 治 政 策 有 莫 大 干 係 ; 捐 納 之 不 廢 反 勸 功 過 之 謬 罰 濫 賞, 中 央 朝 廷 之 最 高 樞 紐, 或 是 挪 軍 費 以 私 用, 或 是 索 賄 禮 以 賣 官, 不 但 使 晚 清 吏 治 澄 清 難 有 希 望, 上 行 下 效 的 影 響, 更 使 情 況 惡 化 至 不 可 收 拾 的 地 步 貪 腐 情 狀 面 對 外 患 之 際, 不 但 未 能 警 惕 改 善, 反 倒 處 處 暴 露 缺 點, 醜 態 百 出 窘 狀 畢 現 有 識 之 士 固 然 憂 憤 痛 心 深 以 為 恥 ; 然 而 官 場 諸 公 卻 也 有 為 數 不 少 置 國 家 興 亡 於 度 外, 汲 汲 營 營 於 個 人 富 貴 者, 面 對 國 家 將 被 瓜 分 亡 國 的 危 機, 小 說 中 的 當 朝 官 員 卻 仍 能 一 派 輕 鬆, 只 管 盤 算 自 己 改 投 洋 朝 的 利 祿 前 程 對 於 晚 清 的 君 主 封 建 官 僚 體 系, 此 種 離 心 離 德 之 象, 近 來 史 家 從 宏 觀 的 角 度, 提 出 滿 漢 政 策 之 影 響 的 論 點 : 自 滿 州 人 入 關, 建 立 少 數 統 治 多 數 漢 族 的 清 帝 國 後, 即 諱 言 種 族 異 同 言 論, 所 以 儘 管 十 九 世 紀 末 葉, 現 代 民 族 主 義 思 想 風 行 一 時, 在 中 國 這 卻 是 一 項 禁 忌, 遑 論 用 來 做 為 振 興 國 士 氣 反 抗 帝 國 主 義 侵 略 的 利 器 這 種 彼 長 我 消 的 實 力 對 比, 遂 造 成 十 九 世 紀 二 十 年 中, 中 國 幾 乎 慘 遭 列 強 瓜 分 的 惡 運 204 所 謂 諱 言 種 族 異 同 即 是 滿 漢 隔 離 政 策 滿 清 自 入 關 以 來 對 漢 人 之 統 治 一 貫 採 取 高 壓 懷 柔 政 策, 高 壓 以 文 字 獄 防 漢 民 之 反 清 ; 懷 柔 則 以 科 舉 修 史 等 仕 進 之 途 籠 絡 知 識 份 子 其 中 科 舉 雖 有 仕 進 機 會, 但 漢 人 官 員 在 滿 清 朝 廷 很 難 及 於 行 政 核 心, 即 使 是 連 中 三 甲 的 極 致, 也 僅 是 點 翰 林 修 國 史, 清 廷 統 治 政 策 之 主 軸, 其 實 正 在 貴 滿 防 漢 的 征 服 王 朝 心 態 清 代 的 中 國, 可 謂 是 由 一 小 撮 滿 州 人 來 統 治 三 億 以 上 中 國 人 ( 漢 人 ) 的 征 服 王 朝 時 代 205 征 服 王 朝 的 特 點 除 了 武 力 征 服 與 言 論 查 禁 外, 在 制 度 上 雖 沿 用 前 朝 再 因 所 需 而 增 減 206, 然 對 於 種 族 一 項, 清 廷 則 特 別 嚴 滿 漢 之 防 : 採 取 滿 人 不 同 化 政 策 以 征 服 王 朝 君 臨 中 國 的 內 陸 亞 洲 諸 民 族, 據 云 經 長 204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坂 野 正 高,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外 交 史, 頁 如 增 設 軍 機 處 103
111 久 時 間 多 被 漢 民 族 的 文 化 同 化 吸 收 清 朝 在 最 後 也 幾 乎 被 同 化, 但 至 少 在 政 策 上 採 取 非 同 化 政 策, 也 就 是 對 滿 州 人 自 漢 人 社 會, 採 取 在 社 會 上 文 化 上 隔 離 的 政 策 例 如 在 雍 正 時 代, 封 禁 滿 州 人 根 據 地 的 滿 州, 禁 止 漢 人 的 移 住 雖 然 沒 有 嚴 格 執 行 封 禁, 但 在 某 一 時 期, 確 實 明 確 地 採 取 封 禁 政 策 此 外, 也 禁 止 滿 州 人 和 中 國 人 之 間 的 通 婚 另 外 對 滿 州 人 撥 給 稱 為 旗 地 的 農 地, 禁 止 從 事 農 業 以 外 的 生 產 207 禁 止 漢 人 移 往 滿 州 根 據 地 或 禁 止 滿 漢 通 婚, 其 意 皆 在 種 族 隔 離 ; 而 對 滿 人 撥 給 旗 地 的 特 殊 照 顧, 也 造 成 了 反 效 果 : 八 旗 入 關 之 後 不 事 生 產, 坐 享 厚 餉, 其 後 生 齒 日 繁, 習 於 奢 侈, 生 計 漸 蹙, 政 府 雖 屢 次 賞 銀 救 濟, 終 無 裨 於 事, 其 所 佔 近 京 田 園, 亦 大 半 典 與 漢 人 乾 隆 初 年, 因 有 在 東 北 舉 辦 旗 屯 之 議, 命 京 師 旗 人, 返 回 故 地, 從 事 耕 植 先 後 發 遣 京 營 八 期 散 丁 數 千 人 前 往 拉 林 阿 勒 楚 喀, 按 戶 給 費, 但 到 達 之 後, 又 均 逃 歸 嘉 慶 道 光 之 時, 再 行 舉 辦, 道 光 初 年,---- 原 擬 移 京 旗 三 千 戶, 但 實 際 不 足 五 百 戶, 所 領 土 地 依 舊 租 與 漢 人 佃 種 結 旗 屯 本 身 毫 無 成 績, 反 予 漢 人 以 拓 墾 便 利 208 所 謂 給 予 漢 人 拓 墾 便 利 包 括 上 述 將 旗 地 典 與 漢 人 租 與 漢 人, 最 後 甚 至 是 根 本 讓 售, 成 為 漢 人 產 業 : 旗 人 需 要 漢 佃 戶 初 由 漢 人 以 食 需 之 物 及 器 用 玩 好 換 得 土 地 的 承 租, 日 久 王 公 生 活 愈 奢, 揮 霍 無 度, 最 後 不 得 不 根 本 讓 售, 作 為 漢 人 永 業 209 關 於 滿 漢 問 題, 學 者 對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文 化 同 化 之 議 題 有 所 討 論 :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就 滿 漢 一 體 的 問 題, 有 如 下 的 看 法 : 入 關 三 百 年 來, 一 律 都 歸 了 中 國 教 化 了, 甚 至 於 此 刻 的 旗 人, 有 許 多 並 不 懂 得 滿 州 話 的 了, 所 以 大 家 都 相 忘 了 (22 回 ) 吳 氏 從 語 言 文 化 的 角 度, 闡 明 滿 人 同 化 的 事 實 證 諸 中 國 歷 代 史 實, 屢 見 不 鮮 可 是 這 種 政 治 上 支 配 我, 文 化 上 為 我 同 化 的 形 式, 革 命 派 無 法 接 受 章 氏 ( 章 炳 麟 ) 就 指 出 滿 人 在 堂 子 祭 妖 神, 辮 髮 而 掛 珠 玉 頸 飾, 使 用 滿 文 滿 語 的 實 例, 認 為 這 算 不 上 是 歸 化 即 使 尊 重 儒 術, 也 是 為 了 政 策 上 的 意 圖, 以 便 其 南 面 之 術 愚 民 之 計 坂 野 正 高,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外 交 史, 頁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1895~1911), 頁
112 所 謂 方 便 之 術 愚 民 之 計 乃 是 做 為 以 少 數 領 導 多 數 的 征 服 王 朝 所 不 得 不 採 取 的 政 治 手 段 : 滿 洲 入 關 的 最 初 二 十 餘 年, 主 導 政 權 走 向 的 力 量, 歷 經 了 多 爾 袞 攝 政 ( ), 順 治 皇 帝 親 政, 以 及 索 尼 蘇 克 薩 哈 遏 必 隆 鰲 拜 四 大 臣 輔 政 ( ) 等 三 階 段 的 演 變 在 統 治 意 識 方 面, 多 爾 袞 攝 政 期 間, 確 立 了 首 崇 滿 洲 的 統 治 原 則, 然 為 了 遷 就 少 數 治 理 多 數 的 現 實, 又 提 出 引 進 大 批 漢 籍 官 僚 以 為 己 用 的 以 漢 治 漢 策 略 ; 並 利 用 崇 祀 孔 子 恢 復 科 舉 等 屬 於 漢 文 化 的 措 施, 以 凸 顯 其 滿 漢 一 家, 共 享 昇 平 的 政 治 號 召 211 前 述 小 說 中 的 一 段 對 話 原 是 討 論 西 洋 勢 力 入 侵 中 國, 其 宗 教 武 力 對 中 國 文 化 政 治 之 威 脅, 說 者 以 滿 人 入 關 景 況 相 較, 以 言 亡 國 瓜 分 之 凶 險 212 從 客 觀 言, 旗 人 有 許 多 不 懂 得 滿 州 話 是 一 事 實, 文 化 同 化 確 實 在 進 行 ; 就 政 策 主 軸 言, 官 員 仍 須 考 核 滿 文 滿 語, 服 飾 髮 辮 有 所 分 辨, 在 主 觀 期 望 上, 滿 清 皇 室 確 乎 嚴 滿 漢 之 別 章 氏 所 謂 尊 重 儒 術 在 便 其 南 面 之 術, 固 是 的 論, 其 實 不 止 於 有 清 一 代, 實 則 歷 朝 皆 然 ; 尤 以 征 服 王 朝, 借 力 使 力, 更 為 便 當 然 而, 一 面 高 喊 滿 漢 一 家, 一 面 又 嚴 滿 漢 之 防, 昇 平 時 期 猶 可 無 事, 患 難 之 際 卻 不 免 暴 露 弱 點 史 家 所 謂 種 族 議 題 之 禁 忌, 不 但 成 為 阻 礙 團 結 抵 抗 外 侮 之 絆 腳 石 ; 而 嚴 滿 漢 之 防, 如 施 行 封 禁 旗 屯 及 嚴 禁 滿 漢 通 婚 等, 更 使 百 姓 普 遍 感 受 深 刻 吳 趼 人 之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所 言 語 言 文 字 上 的 同 化 並 不 代 表 作 者 天 真 以 為 帝 制 統 治 下, 真 可 滿 漢 一 家 彼 此 無 隔 閡 事 實 上, 小 說 中 對 於 滿 人 滿 官 滿 清 朝 廷 的 諸 多 著 墨, 更 多 是 貴 滿 防 漢 政 策 的 觀 感 反 映 內 政 上 如 此, 外 交 國 防 上 亦 然 ; 學 者 即 指 出 滿 清 征 服 王 朝 在 對 外 危 機 處 理 上, 與 漢 人 思 維 有 所 不 同 : 清 朝 是 征 服 王 朝, 這 在 外 交 史 上 也 是 一 個 問 題 點 例 如 對 清 末 的 對 外 政 策 的 決 定 過 程 加 以 仔 細 的 觀 察, 在 處 理 危 機 時 的 政 策 決 定 者 的 行 動 模 式 中, 可 以 發 現 是 以 維 持 自 己 的 權 力 地 位 為 首 要, 為 滿 州 王 朝 的 利 害 打 算, 和 生 根 於 中 國 社 會 的 漢 人 當 事 者 的 利 害 打 算 之 間, 時 常 有 微 妙 的 差 異 葉 高 樹, 清 朝 前 期 的 文 化 政 策 台 北 : 稻 香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06: 伯 述 嘆 道 : 現 在 的 世 界, 不 能 死 守 著 中 國 的 古 籍 做 榜 樣 的 了! 你 不 過 看 了 二 十 四 史 上, 五 胡 大 鬧 時, 他 們 到 了 中 國, 都 變 成 中 國 樣 子, 歸 了 中 教 化 ; 就 是 清 朝, 也 不 是 中 國 人 ; 然 而 入 關 三 百 年 來, 一 律 都 歸 了 中 國 教 化 了 ; 甚 至 於 此 刻 的 旗 人, 有 許 多 並 不 懂 得 滿 州 話 的 了, 所 以 大 家 都 相 忘 了 此 刻 外 國 人 滅 人 的 國, 還 是 這 樣 嗎? 此 時 還 沒 有 瓜 分, 他 已 經 遍 地 的 設 立 教 堂, 傳 起 教 來, 他 倒 想 先 把 他 的 教 傳 遍 了 中 國 呢 ; 那 麼 瓜 分 以 後 的 情 形, 你 就 可 想 了 213 坂 野 正 高, 近 代 中 國 政 治 外 交 史, 頁
113 換 言 之, 為 了 鞏 固 滿 人 的 統 治 地 位, 滿 足 皇 族 的 需 求, 有 時 是 可 以 犧 牲 萬 民 的 利 益 甚 至 罔 顧 國 運 之 興 衰 以 此 之 故, 洋 務 運 動 自 強 運 動 時 見 挪 用 公 款 收 受 回 扣 而 無 法 撤 查 嚴 懲, 維 新 運 動 立 憲 運 動 更 是 迭 遭 阻 礙 屢 遭 拖 延 清 廷 於 其 命 運 最 後 的 掙 扎 點 之 上, 其 所 推 出 之 改 革 新 政 與 預 備 立 憲 措 施, 觀 前 所 述, 平 心 而 論 不 可 不 謂 不 善, 然 其 令 人 惋 惜 者, 滿 清 皇 族 未 能 真 心 與 民 為 善, 反 欲 藉 之 以 行 中 央 集 權, 皇 族 集 權, 徒 然 造 成 漢 族 臣 民 之 離 心, 使 其 改 革 成 效 大 為 折 扣, 至 民 間 立 憲 風 潮 興 起, 更 多 地 方 士 紳, 主 動 要 求 政 治 參 與 權, 清 廷 對 策 之 良 否, 便 成 為 其 帝 國 命 運 存 續 之 關 鍵 所 在 214 光 緒 三 十 一 年 清 廷 開 始 籌 設 立 憲, 清 廷 原 可 藉 立 憲 之 舉 提 昇 社 會 觀 感 朝 廷 威 望 ; 然 而 或 是 定 召 集 國 會 之 期 拖 延 至 九 年 之 後, 或 是 藉 推 行 立 憲, 將 中 央 之 財 政 權 任 免 權 司 法 權 與 外 交 軍 事 等 權 大 肆 擴 張, 雖 則 經 各 省 諮 議 局 聯 合 國 等 組 織 之 倡 導, 各 省 推 派 代 表 前 往 北 京 連 續 三 次 發 動 請 願, 清 廷 乃 被 迫 將 國 會 之 期 縮 短 為 六 年 ; 然 其 後 對 各 省 民 眾 熱 心 爭 取 之 立 憲 活 動 則 採 取 嚴 厲 之 壓 制, 造 成 君 民 之 嚴 重 對 立 尤 其, 本 於 防 漢 貴 滿 之 心 態, 對 於 漢 人 官 員 特 別 疑 忌 防 範, 重 要 漢 臣 因 而 被 內 調 甚 至 罷 免 : 加 之 清 廷 實 行 一 極 短 視 政 策, 藉 推 行 立 憲 之 名, 而 厲 行 中 央 集 權 政 策, 不 只 將 軍 權 財 權 各 省 大 吏 用 人 權 司 法 權 與 外 交 權 等 均 集 中 於 中 央 ; 復 對 各 省 有 實 力 之 漢 人 疆 吏, 採 防 範 疑 忌 手 段, 或 予 內 調 ( 如 張 之 洞 袁 世 凱 ), 或 予 罷 免 ( 如 岑 春 煊 袁 世 凱 ), 而 將 滿 人 中 之 新 進 者 擢 為 方 面 要 員 之 督 撫, 藉 以 縮 小 各 省 督 撫 權 力, 防 制 民 權 215 滿 清 朝 廷 中 央 集 權 皇 族 集 權 與 君 主 立 憲 之 立 意 自 然 大 相 違 背, 歸 根 究 柢 就 在 其 貴 滿 防 漢 的 統 治 思 維, 相 對 於 重 要 漢 人 官 員 的 或 貶 或 黜, 新 進 滿 官 卻 破 格 拔 擢, 貴 賤 之 落 差 極 大, 因 此, 漢 族 臣 民 之 離 心 自 是 必 然 之 事 而 統 治 政 策 一 日 不 變, 滿 漢 之 防 一 日 未 改, 則 全 民 戮 力 上 下 一 心 之 榮 景 不 可 期, 國 家 之 興 盛 不 能 至, 滿 清 之 未 來 命 運 亦 不 可 知 了 小 說 中 針 對 滿 漢 之 問 題, 作 一 討 論 者 當 推 曾 樸 之 孽 海 花 以 孫 汶 為 首 的 革 命 派 在 小 說 中 以 自 身 由 立 憲 到 革 命 的 歷 程, 分 析 問 題 關 鍵 所 在 : 現 在 我 們 國 家 在 異 族 人 的 掌 握 中, 奴 役 了 我 們 二 百 多 年, 在 他 們 心 目 中, 賤 視 我 們 當 做 劣 種, 卑 視 我 們 當 做 財 產, 何 嘗 和 他 們 的 人 一 樣 看 待? 憲 法 的 精 神, 全 在 人 民 獲 得 自 由 平 等, 他 們 肯 和 我 們 平 等 嗎? 他 們 肯 許 我 們 自 214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古 鴻 廷, 中 國 近 代 史, 頁
114 由 嗎? 文 化 的 逐 漸 同 化, 尚 未 帶 來 政 治 的 認 同, 奴 役 賤 視 正 點 出 作 為 征 服 王 朝 的 滿 清 政 府, 從 領 導 思 維 到 統 治 政 策 的 貴 滿 癥 結 看 清 了 滿 清 朝 廷 絕 不 可 變 的 核 心 政 策, 就 明 白 國 會 之 九 年 拖 延, 壓 制 民 權 中 央 集 權 等 等 之 無 足 為 怪, 而 擢 用 滿 人, 抑 止 漢 臣 之 必 然 了 在 君 滿 民 漢 的 體 制 下, 漢 人 必 須 保 持 在 被 統 治 階 層, 滿 親 皇 室 才 得 無 一 朝 政 權 旁 落 之 虞, 為 確 保 滿 族 千 秋 萬 世 之 統 治, 尊 滿 而 貴 之, 故 由 內 政 官 場 之 種 種 貪 瀆, 任 用 獎 懲 之 不 公, 滿 官 之 昏 庸 而 越 發 有 恃 無 恐, 漢 人 官 員 之 有 才 有 功 而 難 獲 信 任 與 重 用, 滿 清 朝 廷 之 私 己 而 忘 大 公, 則 官 員 自 貪 自 肥, 罔 顧 黎 民, 兵 員 胥 吏 更 是 壓 榨 搜 括, 無 時 不 有 立 憲 參 政 等, 正 為 鍼 砭 藥 石, 而 清 廷 抗 拒 拖 延 而 不 見 其 效 學 者 將 中 國 十 九 世 紀 末 葉, 中 國 幾 乎 慘 遭 列 強 瓜 分 的 惡 運 歸 咎 於 清 廷 統 治 政 策 下, 民 族 主 義 之 非 但 不 能 行, 反 成 禁 忌, 致 使 造 成 國 勢 衰 弱, 宜 是 有 識 之 見 小 說 除 孽 海 花 之 外,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亦 提 及 滿 漢 問 題, 對 所 謂 滿 漢 之 疑 忌 217 亦 有 一 番 論 說 而 對 滿 清 皇 朝 統 治 政 策 之 不 滿 更 表 現 在 對 京 城 滿 清 皇 族 的 諷 刺 上 從 中 央 到 地 方, 滿 清 官 僚 政 治 腐 爛 敗 壞, 欲 振 無 力 一 旦 面 對 外 來 強 敵, 不 但 怯 懦 畏 葸, 甚 且 回 頭 幫 洋 人 欺 壓 百 姓 凡 此 種 種, 都 是 作 者 眼 見 身 歷 耳 聞 而 所 不 忍 者 此 晚 清 小 說 所 以 蓬 勃, 著 述 所 以 興 盛 之 因 本 節 由 晚 清 官 僚 政 治 論 述 四 大 小 說 產 生 之 時 代 背 景 下 節 則 由 社 會 文 化 一 環 進 行 論 述 216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三 十 四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一 回, 頁
115 第 三 節 風 潮 帶 雨 晚 來 急 : 晚 清 社 會 文 化 中 外 文 化 之 交 流, 自 古 有 之 清 代 因 閉 關 之 禁 而 稍 歇, 然 民 間 之 交 易, 無 時 或 已 時 至 晚 清, 貿 易 愈 益 興 盛, 利 之 所 趨, 外 商 之 來, 日 見 頻 繁, 而 因 貿 易 所 產 生 的 諸 種 問 題, 積 累 愈 深, 一 觸 即 發 1840 年 爆 發 的 鴉 片 戰 爭, 轟 破 百 年 閉 關, 作 為 導 火 線 之 一 的 晉 見 禮 儀, 正 是 包 含 著 文 化 因 素 的 貿 易 衝 突 : 1840 年 的 鴉 片 戰 爭, 使 中 西 文 化 正 面 相 撞, 刺 激 強 化 了 西 學 東 漸 的 趨 勢 218 從 經 濟 面 看, 鴉 片 戰 敗 開 始 了 西 方 對 中 國 更 大 的 經 濟 掠 奪 ; 從 文 化 言, 西 學 狂 潮 順 鴉 片 戰 爭 之 勢 湧 入 中 國 在 砲 聲 隆 隆 中, 中 國 跨 出 了 它 現 代 化 的 步 履 本 節 以 下 從 船 堅 礮 利 日 用 民 生 學 術 教 育 及 宗 教 文 化 四 方 面 分 別 言 之 一 船 堅 砲 利 在 風 雨 飄 搖 的 內 亂 外 患 中, 滿 清 政 府 受 教 最 深 刻 清 楚 的 是, 接 受 西 方 軍 事 訓 練 的 中 國 軍 隊, 一 樣 具 備 高 度 戰 鬥 力 : 中 央 當 局 從 外 患 中 獲 得 教 益, 地 方 當 局 更 在 內 戰 中 獲 得 認 識 英 法 進 軍 津 沽 京 師 之 年, 金 陵 太 平 軍 席 捲 江 南, 惟 上 海 未 能 攻 下, 且 受 到 重 大 打 擊, 以 李 秀 成 之 善 戰, 數 萬 之 眾, 竟 敗 於 千 餘 英 法 軍 之 手 同 時 美 人 華 爾 (F.Ward), 在 滬 訓 練 洋 槍 隊, 即 後 來 的 常 勝 軍, 亦 所 向 多 捷 常 勝 軍 的 將 領 為 外 國 人, 士 兵 則 為 中 國 人, 證 明 中 國 人 接 受 西 洋 訓 練, 使 用 西 洋 武 器,ㄧ 樣 能 戰 219 咸 豐 十 年 (1860), 上 海 因 太 平 軍 之 攻 勢, 成 立 自 衛 隊 李 秀 成 率 太 平 軍 攻 陷 常 州 蘇 州, 勢 如 破 竹 在 上 海 遭 遇 英 人 戈 登 所 指 揮 之 自 衛 隊, 數 萬 之 眾 戰 千 餘 之 兵, 竟 致 落 敗, 確 實 讓 中 國 朝 野 瞠 目, 而 位 於 戰 爭 第 一 線 的 曾 國 藩 等 人 感 受 尤 深 小 說 在 上 海 的 景 物 記 述 上, 有 一 處 生 動 而 簡 要 的 著 墨 : 但 見 黃 浦 內 波 平 如 鏡, 帆 檣 林 立 猛 然 抬 頭, 見 著 戈 登 銅 像, 矗 立 江 表 ; 再 行 過 去, 迎 面 一 個 石 塔, 曉 得 是 紀 念 碑 桑 兵, 晚 清 學 堂 學 生 與 社 會 變 遷 台 灣 : 稻 禾 出 版 社,80 年 11 月 一 版, 頁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二 回, 頁
116 曾 樸 輕 輕 數 語 帶 過, 若 不 經 意 ; 然 銅 像 紀 念 碑, 壓 縮 的 是 晚 清 豐 富 的 歷 史 記 憶, 有 著 不 言 而 喻 卻 一 言 難 盡 的 寓 意 聘 請 洋 將 訓 練 的 成 果 驚 人, 戈 登 所 指 揮 之 自 衛 隊 屢 敗 太 平 軍, 因 號 常 勝 軍 循 此 模 式, 除 了 寧 波 亦 練 兵 成 立 自 衛 隊, 在 肅 清 內 亂 上 有 良 好 的 表 現 外, 更 有 法 人 訓 練 的 常 捷 軍, 在 戰 場 上 發 揮 重 要 功 效 : 太 平 軍 曾 佔 寧 波, 為 清 廷 奪 回 寧 波 的 是 英 法 人, 他 們 亦 仿 照 常 勝 軍 的 辦 法, 在 寧 波 練 兵, 肅 清 浙 東, 克 復 紹 興, 而 法 人 所 練 的 常 捷 軍 ( 花 勇 ) 復 予 左 以 直 接 幫 助 富 陽 杭 州 湖 州 之 戰, 常 捷 軍 之 功 實 大 221 中 國 在 軍 事 上 取 法 西 方 之 努 力, 在 光 緒 皇 帝 在 位 時, 達 於 顛 峰 不 但 向 外 國 訂 購 多 艘 大 艦, 光 緒 十 四 年 (1888), 更 成 立 北 洋 艦 隊, 聘 英 海 軍 軍 官 琅 威 理 為 總 教 習 嚴 督 訓 練 只 可 惜, 聲 勢 浩 大 的 國 防 改 革, 竟 成 虎 頭 蛇 尾 之 勢, 一 八 九 年 英 人 琅 威 理 去 職, 原 本 嚴 格 之 操 練 更 就 此 鬆 弛 222 ; 其 後 海 軍 衙 門 總 理 大 臣 醇 親 王 奕 譞 與 會 辦 李 鴻 章 奕 劻 等, 為 討 好 慈 禧 太 后, 更 挪 用 海 軍 經 費 修 繕 頤 和 園 中 日 海 戰, 中 國 竟 至 全 軍 覆 沒, 舉 國 譁 然 實 則, 晚 清 改 革 國 防 外 交 的 強 兵 政 策, 掌 握 決 策 的 中 央 朝 廷 即 有 明 顯 的 局 限 性, 這 局 限 性 來 自 清 議 派 的 守 舊 大 臣 : 恭 親 王 的 這 些 外 交 改 革 仍 有 相 當 的 侷 限 性 總 理 衙 門 的 設 立, 本 即 有 集 中 所 有 洋 務 於 此 機 構, 以 免 洋 人 與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發 生 關 係 的 作 用 其 次, 當 時 守 舊 派 大 臣 的 清 議 力 量 仍 非 常 可 觀, 恭 親 王 的 一 些 措 施, 常 被 他 們 視 為 以 夷 變 夏 動 搖 國 本, 終 而 在 清 議 牽 制 下 無 法 澈 底 施 行 223 由 於 對 外 態 度 上 較 為 強 硬 保 守 之 清 文 宗, 在 英 法 聯 軍 一 役 避 居 於 熱 河 時 病 逝, 朝 廷 繼 而 起 用 思 想 開 明 且 涉 外 經 驗 較 豐 富 之 恭 親 王 奕 訢, 出 領 軍 機 處, 桂 良 文 祥 等 任 軍 機 大 臣 在 做 法 上, 調 整 對 外 關 係, 中 央 設 立 總 理 各 國 事 務 衙 門, 主 管 各 項 洋 務, 又 分 別 在 上 海 天 津 設 置 南 北 洋 通 商 大 臣, 然 而 在 中 央 仍 因 守 舊 派 而 無 法 徹 底 實 行 改 革, 挪 用 軍 費 洋 教 習 去 職 訓 練 由 嚴 轉 弛, 虎 頭 蛇 尾 之 改 革 終 以 一 敗 塗 地 收 場 除 此 之 外, 船 堅 砲 利 之 軍 事 工 業 之 振 興 在 借 用 外 力 上 亦 有 其 難 處 : 綜 觀 1860 年 代 的 自 強 運 動 大 約 有 下 列 幾 點 特 徵 : 其 一, 當 時 新 發 展 出 來 的 現 代 化 事 業, 幾 乎 全 是 軍 事 工 業, 且 全 係 官 辦 ---- 其 二,---- 大 多 由 地 方 當 局 興 辦 ---- 均 帶 有 地 方 色 彩,--- 造 成 日 後 整 合 的 困 難 其 三, 郭 廷 以,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局, 頁 參 見 本 書 第 參 章 第 二 節 223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117 各 項 實 業 ---- 清 廷 --- 與 不 同 列 強 合 作 --- 導 致 統 籌 合 作 的 困 難 其 四, 工 業 技 術 日 新 月 異, 國 防 科 技 更 是 不 會 輕 易 授 人, 中 國 工 業 起 步 晚, 所 聘 外 人 專 家 又 未 必 悉 心 任 事, 因 而 造 出 的 裝 備 往 往 成 本 高 卻 效 能 低 對 於 朝 廷 上 下 大 張 旗 鼓 的 改 革 運 動 卻 成 效 不 彰, 小 說 則 由 升 斗 小 民 之 視 角 指 出 其 叢 生 之 弊 病 : 吳 沃 堯 初 到 上 海 時, 就 在 江 南 製 造 局 做 小 職 員, 這 個 職 位 他 足 足 做 了 十 一 二 年 之 久 225 吳 趼 人 以 他 長 期 的 觀 察 作 深 入 的 描 寫, 為 晚 清 船 堅 礮 利 之 改 革, 作 了 一 個 發 人 深 省 的 注 解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從 61 回 至 66 回 即 寫 出 製 造 局 之 種 種 弊 病 其 種 種 弊 病 包 括 濫 用 洋 人 用 公 家 材 料 製 造 私 貨 販 賣 盜 運 貴 重 材 料 等 等 其 中 對 中 法 之 戰, 福 建 海 軍 遭 法 軍 襲 擊 而 潰 敗 覆 沒, 對 南 洋 海 軍 小 說 甚 至 有 自 沉 兵 輪 的 譏 嘲 : 標 題 是 兵 輪 自 沉 四 個 字, 其 文 曰 : 馭 遠 兵 輪, 自 某 處 開 回 上 海 於 某 日 道 出 石 浦, 遙 見 海 平 線 上, 一 縷 濃 煙, 疑 為 法 兵 艦 管 帶 大 懼, 開 足 機 器 擬 速 逃 竄 覺 來 船 甚 速,, 管 帶 益 懼, 遂 自 開 放 水 門, 將 船 沉 下 南 洋 兵 船, 雖 然 不 少, 叵 奈 管 帶 的, 一 味 知 道 營 私 舞 弊, 那 裡 還 有 公 事 在 他 心 上 你 看 他 們 帶 上 幾 年 兵 船, 就 都 一 個 個 的 席 豐 履 厚 起 來, 那 裡 還 肯 去 打 仗? 226 一 味 營 私 舞 弊, 不 務 正 職, 直 置 國 家 興 亡 於 度 外, 國 之 不 亡 者 幾 希! 此 小 說 所 以 申 勸 懲 之 意 哉 二 日 用 民 生 晚 清 的 現 代 化, 在 日 用 民 生 方 面 的 表 現 尤 其 顯 著 早 在 1866 年, 海 關 總 稅 務 司 赫 德 率 領 中 國 訪 問 團 到 英 法 各 國 考 察 時, 即 注 意 到 西 方 各 國 在 建 築 電 氣 機 械 等 方 面 之 進 步 : 1866 年, 時 任 中 國 海 關 總 稅 務 司 的 英 人 赫 德 (Robert Hart) 適 逢 休 假, 總 門 遂 派 他 帶 領 一 個 非 正 式 使 節 團 訪 問 歐 洲 ---- 僅 走 馬 看 花 般 的 遊 覽 了 224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高 伯 雨,< 江 南 製 造 局 怪 現 象 >, 香 港 大 成 雜 誌 27 期,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第 14 回, 頁
118 英 法 德 俄 等 國 他 們 考 察 報 告 中 雖 提 到 西 方 先 進 的 建 築 電 氣 機 械 等 技 術, 卻 無 法 深 入 探 究 這 些 科 技 之 後 的 學 術 制 度 性 基 礎 227 走 馬 看 花 式 的 參 觀, 認 識 不 夠 深 入, 自 然 無 法 及 於 其 根 本 1870 年 後 自 強 運 動 第 二 三 階 段 發 展 與 民 生 攸 關 的 輕 工 業, 也 連 帶 對 一 般 大 眾 之 日 常 生 活 產 生 影 響 1870 年 代, 自 強 運 動 進 入 第 二 階 段 --- 軍 事 工 業 的 周 邊 實 業, 兼 備 國 防 民 生 兩 方 面 用 途, 所 以 不 宜 全 由 官 辦 --- 於 是 便 有 了 官 督 商 辦 模 式 約 從 1885 年 時, 自 強 運 動 進 入 第 三 階 段 ---- 已 擴 及 民 生 攸 關 的 輕 工 業 官 商 合 辦,---- 盈 虧 分 擔 中 國 經 濟 現 代 化 之 第 二 階 段 造 船 工 業 1904 華 商 電 燈 公 司 北 京 成 立 1905 天 津 造 胰 公 司 造 肥 皂 1906 大 隆 鐵 工 廠 上 海 成 立 啟 新 洋 灰 天 津 成 立 ( 水 泥 ) 1907 煙 草 公 司 機 器 捲 菸 1911 食 品 加 工 現 代 麵 粉 廠 23 家, 榨 油 廠 45 家,--- 火 柴 廠 24 家, 肥 皂 廠 18 家 玻 璃 廠 14 家 228 若 以 地 域 論, 則 現 代 化 最 為 顯 著 者, 首 推 洋 人 眾 多 的 上 海 租 界 : 外 國 人 在 中 國 建 設 公 用 事 業, 首 先 是 為 其 僑 民 服 務 的, 所 以 多 建 在 租 界 如 上 海,1862 年 出 現 第 一 條 越 界 馬 路 靜 安 寺 路 229 馬 路 之 外, 電 報 報 紙 都 是 現 代 化 的 象 徵 : < 中 文 報 紙 在 上 海 的 發 行 量 穩 步 上 升 >1876 年 6 月 12 日 : 倫 敦 < 泰 晤 士 報 > 駐 上 海 記 者 稱 : 我 曾 不 止 一 次 地 提 起 過 由 外 國 人 贊 助 在 上 海 出 版 的 中 文 報 紙 的 情 況 令 人 滿 意 的 是, 他 們 的 發 行 量 和 影 響 力 都 在 穩 步 增 長, 清 國 人 對 它 發 布 的 消 息 和 抨 擊 官 僚 的 議 論 已 顯 示 出 了 濃 厚 的 興 趣 報 紙 的 發 行 量 現 已 上 升 到 每 天 6000 份, 價 格 是 10 個 銅 板, 相 當 於 半 個 便 士 230 報 紙 既 是 文 化 西 潮 本 身, 又 成 為 西 學 傳 播 之 媒 介, 影 響 所 及, 閱 報 讀 雜 誌 成 為 生 活 之 一 部 份 : 只 見 我 姊 姊 拿 著 一 本 書 看 我 走 近 看 時, 卻 畫 的 是 畫, 翻 過 書 面 一 看, 始 227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三 段 引 文 見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嚴 昌 洪, 中 國 近 代 社 會 風 俗 史 台 北, 南 天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帝 國 的 回 憶 紐 約 時 報 晚 清 觀 察 記, 鄭 曦 原 編, 頁
119 知 是 點 石 齋 畫 報 便 問 那 裡 來 的 姊 姊 道 : 剛 才 一 個 小 孩 子 拿 來 賣 的, 還 有 兩 張 報 紙 呢 說 罷, 遞 了 報 紙 給 我 231 畫 報 報 紙 之 外, 在 小 說 的 記 述 中, 洋 錢 牙 粉 墨 鏡 一 一 登 場 : 此 刻 一 塊 洋 錢, 兌 一 千 零 二 十 文 銅 錢 232 又 叫 他 買 點 好 牙 粉, 把 牙 齒 刷 白 了 233 才 見 那 撫 院 坐 著 八 人 抬 的 一 頂 綠 呢 大 轎 子, 緩 緩 而 來 撫 院 架 著 一 副 墨 晶 眼 鏡 ; 一 手 綹 著 鬍 子, 一 手 扇 著 一 把 潮 州 扇 ; 前 呼 後 擁, 好 不 威 武! 234 架 著 墨 晶 眼 鏡, 手 綹 著 鬍 子, 搖 著 一 把 潮 州 扇, 在 不 中 不 西 中 呈 現 中 西 結 合 的 趣 味 食 衣 住 行 中, 小 說 對 吃 一 項, 亦 多 所 著 墨 : 前 日 得 信, 雯 青 兄 請 假 省 親, 已 回 上 海, 寓 名 利 棧, 約 兄 弟 去 游 玩 幾 天 從 前 兄 弟 進 京 會 試, 雖 經 過 幾 次, 聞 得 近 來 一 發 繁 華, 即 如 蘇 州 開 去 大 章 大 雅 之 崑 曲 戲 園, 生 意 不 惡 ; 而 丹 桂 茶 園 金 桂 軒 之 京 戲 亦 好 ; 京 菜 有 同 興 同 新, 徽 菜 也 有 新 新 樓 復 新 園 ; 若 英 法 大 餐, 則 杏 花 樓 同 香 樓 一 品 香 一 家 春, 尚 不 曾 請 教 過 235 上 海 餐 館 中, 中 式 與 西 式 餐 點 並 陳, 西 餐 固 已 打 入 市 場, 但 士 大 夫 階 級 仍 有 尚 未 親 身 嘗 試 者, 尚 不 曾 請 教 過, 普 及 之 未 盡, 更 遑 論 頻 繁 熟 悉 了 文 化 風 潮 中 的 西 餐 文 化 雖 已 東 漸, 但 仍 有 陌 生 隔 閡 大 體 而 言, 物 質 文 明 的 改 變 接 受 較 為 容 易 快 速 236, 但 涉 及 精 神 文 明 領 域 則 需 時 較 久 此 外, 作 為 洋 人 活 動 頻 繁 的 上 海 租 界 十 里 洋 場, 在 地 域 上 可 謂 接 受 西 潮 衝 擊 的 前 鋒, 斯 時 斯 地 上 至 士 大 夫, 下 至 庶 民 販 夫 走 卒 在 日 用 民 生 種 種 變 化 常 是 小 說 取 材 所 資 23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孽 海 花. 第 二 回, 頁 為 中 國 經 濟 現 代 化 之 第 二 階 段 造 船 工 業 華 商 電 燈 公 司 北 京 成 立 1905 天 津 造 胰 公 司 造 肥 皂 大 隆 鐵 工 廠 上 海 成 立 ---- 啟 新 洋 灰 天 津 成 立 ( 水 泥 ) 煙 草 公 司 機 器 捲 菸,1911 食 品 加 工 現 代 麵 粉 廠 23 家, 榨 油 廠 45 家,--- 火 柴 廠 24 家, 肥 皂 廠 18 家 玻 璃 廠 14 家 參 見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120 三 學 術 教 育 較 諸 物 質 文 化 變 化 快 速, 思 想 文 化 略 顯 緩 慢 亦 較 艱 難 不 易 ; 然 而 就 影 響 而 言, 學 術 思 想 之 影 響 較 根 本 而 深 遠 根 據 學 者 所 言, 自 強 運 動 第 一 二 階 段 環 繞 著 求 強 求 富 的 目 標 進 行 改 革, 遲 至 一 八 九 年 後 維 新 運 動 時, 關 於 思 想 文 化 的 改 革 才 成 為 重 心, 不 過, 學 術 思 想 的 衝 擊 最 早 可 以 推 至 一 八 七 二 年 中 國 派 遣 幼 童 赴 美 留 學 之 際 同 治 十 一 年,(1872 年 ) 至 光 緒 元 年 (1875 年 ), 按 照 計 劃 先 後 派 遣 4 批 幼 童 赴 美 留 學 其 中 最 幼 者 10 歲,, 最 長 16 歲, 平 均 年 齡 12 歲 在 120 名 幼 童 中, 絕 大 多 數 是 從 廣 東 江 浙 等 地 選 拔 出 來 的 237 到 西 方 留 學 的 留 學 生 除 了 學 得 鐵 路 修 築 船 艦 操 作 等 等 智 識 技 能, 也 有 機 會 見 識 到 外 國 種 種 進 步 的 學 術 思 想, 郭 嵩 燾 嚴 復 曾 紀 澤 三 者 可 為 代 表 : 郭 嵩 燾 於 1876~1878( 光 緒 2~4 年 ):( 對 西 洋 ) 從 未 敢 懷 輕 視 之 心, 以 吾 心 見 其 不 可 輕 視, 考 覽 其 學 校 風 俗, 益 腆 然 內 自 懷 愧 ( 郭 嵩 燾 詩 文 集. 覆 姚 彥 嘉 ) 嚴 復 ( 光 緒 3~5 年 )--- 在 英 國 留 學, 曾 到 英 國 法 廷 旁 聽 英 人 審 理 案 件 歸 邸 數 日 如 有 所 失, 嘗 語 湘 陰 郭 ( 嵩 燾 ) 先 生 謂 英 國 與 諸 歐 之 所 以 富 強, 公 理 日 伸, 其 端 在 此 一 事, 先 生 深 以 為 然, 見 謂 卓 識 ( 譯 孟 德 斯 鳩 法 意 按 語 上 冊 224 頁 ) 曾 紀 澤 遺 集 倫 敦 覆 丁 雨 生 中 丞 :( 光 緒 四 ~ 十 一 年 任 駐 英 公 使 ) 目 睹 遠 人 政 教 之 有 緒, 富 強 之 有 本, 豔 羨 之 極, 憤 懣 隨 之 238 三 者 之 中, 曾 紀 澤 有 較 全 面 之 觀 察 : 郭 所 見 未 全 面 不 知 英 人 在 海 外 與 其 國 內 不 同 曾 則 較 為 全 面 : 惟 西 人 之 赴 華 者 較 少 安 份 守 禮 之 徒 工 商 教 士 之 嗜 利 者 無 足 論 已 即 洋 官 亦 昌 言 於 眾 曰 : 處 東 方 之 人 不 厭 譎 偽, 去 詐 用 誠, 難 以 成 事 ( 曾 紀 澤 遺 集 巴 黎 覆 陳 俊 臣 中 丞 ) 239 東 方 去 至 西 方, 隨 其 俗 而 聞 名, 猶 有 可 言 ; 洋 人 東 來 則 以 用 誠 難 以 成 事 而 行 譎 偽, 237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以 上 見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頁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頁
121 思 之 足 為 感 慨 相 對 於 留 學 生 的 親 身 體 驗, 感 受 深 刻, 中 國 官 員 的 態 度 顯 然 較 為 消 極 學 者 認 為 即 使 是 敦 促 北 洋 艦 隊 成 軍 的 改 革 派 代 表 人 物 李 鴻 章, 在 改 革 心 態 上, 仍 然 有 不 夠 開 明 開 放 的 可 議 之 處 : 一 八 六 四 年 總 理 衙 門 翻 譯 了 一 部 國 際 公 法 --- 自 一 八 六 年 後,----- 清 政 府 --- 無 積 極 開 創 調 適 新 的 對 外 態 勢 之 意 圖 譬 如 當 日 本 明 治 維 新 後, 積 極 改 善 內 政, 向 西 方 列 強 爭 回 喪 失 的 利 權 時,--- 主 導 中 國 外 交 決 策 重 要 人 物 之 一 的 李 鴻 章, 卻 認 為 日 本 修 訂 本 國 法 律, 遷 就 西 方 標 準, 是 貪 管 轄 洋 人 虛 權 的 不 智 之 舉, 不 如 中 國 予 洋 人 治 外 法 權 任 其 自 生 自 滅 來 的 明 智 此 例 足 可 說 明 當 時 執 政 者 消 極 逃 避, 不 能 也 不 願 開 創 新 局 的 實 況 240 李 鴻 章 尚 且 如 此, 更 遑 論 其 他 守 舊 派 官 員 了 在 保 守 派 官 員 清 議 的 壓 制 下, 許 多 改 革 並 不 徹 底, 即 使 具 備 新 觀 念 新 學 識 的 留 學 生 學 成 返 國, 亦 難 獲 重 用 : 儘 管 1870 年 代 後 期, 因 遣 使 駐 外 而 造 就 了 一 批 如 郭 嵩 燾 曾 紀 澤 等, 深 悉 西 洋 國 情 和 國 際 社 會 規 則 的 開 明 人 士 然 這 些 駐 外 人 員 長 期 脫 離 國 內 政 治, 返 國 服 務 後, 毫 無 實 力 基 礎, 又 常 受 到 所 謂 清 流 的 誤 會 和 苛 責, 難 有 發 展 長 才 的 機 會 241 儘 管 不 積 極 不 夠 開 明, 不 徹 底, 學 術 教 育 的 改 革 仍 在 內 憂 外 患 的 需 求 下 大 張 旗 鼓 地 持 續 進 行 : 1861 年 京 師 同 文 館 和 次 年 上 海 廣 方 言 館 的 設 立, 標 誌 著 近 代 教 育 的 發 端 特 別 是 在 1905 年 正 式 廢 止 科 舉 制 度 後, 新 式 學 堂 一 枝 獨 秀, 取 得 長 足 發 展, 學 生 人 數 從 1902 年 的 6912 人 猛 增 到 1909 年 的 人,1912 年 更 達 到 人 加 上 未 計 算 在 內 的 教 會 學 堂 軍 事 學 堂 日 德 所 辦 非 教 會 學 堂 以 及 未 經 申 報 的 公 私 立 學 堂 學 生, 總 數 超 過 300 萬 人, 成 為 一 股 重 要 的 社 會 力 量 242 一 八 六 一 年 同 文 館 設 立, 一 八 六 二 年 廣 方 言 館 設 置 可 視 為 新 式 教 育 的 開 始 : 同 文 館 是 洋 務 派 創 建 的 第 一 所 新 式 學 堂, 以 培 養 外 語 翻 譯 和 外 交 人 才 為 宗 旨, 附 設 於 總 理 衙 門 --- 後 陸 續 設 立 法 文 館 俄 文 館 德 文 館 東 文 館 及 培 養 自 科 技 人 才 的 天 文 算 學 館 --- 招 收 20 歲 以 上 滿 漢 舉 人 貢 生 入 館 學 習, 一 律 經 過 考 試 錄 取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同 上 注, 頁 桑 兵, 晚 清 學 堂 學 生 與 社 會 變 遷, 頁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122 對 晚 清 的 新 式 學 堂 教 育, 後 世 學 者 肯 定 其 意 義 : 同 文 館 培 養 了 大 批 外 語 人 才, 翻 譯 了 大 批 西 方 科 技 法 律 文 史 方 面 書 籍, 在 社 會 上 流 傳 頗 廣, 促 進 了 中 國 士 人 對 西 方 科 學 文 化 與 技 術 知 識 的 了 解 244 新 式 學 堂 之 興 起, 不 但 奠 定 西 學 傳 播 之 基 礎, 亦 為 中 國 培 養 為 數 眾 多 之 各 類 人 才, 包 括 科 技 軍 事 外 交 等 : 為 中 國 近 代 的 基 礎 教 育 實 業 教 育 技 術 培 訓 和 高 等 教 育 提 供 了 模 式 這 些 新 型 的 學 校 不 論 其 教 學 內 容 還 是 教 育 形 式, 都 充 分 展 示 了 它 的 先 進 性 科 學 性 及 其 符 合 社 會 發 展 需 要 的 實 用 價 值, 而 使 中 國 的 學 塾 和 書 院 之 類 的 舊 教 育 模 式 望 塵 莫 及 因 此, 這 種 嶄 新 的 教 育 模 式 的 建 立 是 對 中 國 傳 統 教 育 體 制 的 衝 擊 和 挑 戰 245 對 於 西 方 文 明 的 刺 激, 由 欣 慕 而 學 習, 其 範 圍 是 廣 泛, 其 程 度 是 持 續 而 深 入 的, 而 其 改 變 幅 度 亦 不 斷 擴 大 增 加 曾 樸 的 孽 海 花 中 的 士 大 夫 代 表 人 物 金 雯 青, 對 於 西 學 也 意 識 到 其 重 要 性 : 我 雖 中 個 狀 元, 自 以 為 名 滿 天 下 ----, 從 今 看 來, 那 科 名 鼎 甲 是 靠 不 住 的, 總 要 學 些 西 法, 識 些 洋 務, 派 入 總 理 衙 門 當 一 個 差, 纔 能 彀 有 出 息 哩 金 雯 青 雖 有 此 意 識, 卻 能 知 而 不 能 徹 底 實 行 小 說 第 十 回 對 俄 國 虛 無 黨 亦 有 所 記 述 與 闡 釋 : 曾 樸 的 孽 海 花 則 闡 釋 虛 無 黨 是 法 門 聖 西 門 ( Saint Simon,1760~1825 ) 主 義 的 極 端 這 就 是 對 虛 無 主 義 的 行 動 宗 旨 最 簡 單 扼 要 的 宣 傳 247 此 外, 晚 清 的 學 堂 改 革 亦 擴 及 女 子 教 育 : 一 九 七 年, 清 政 府 頒 布 女 子 小 學 堂 章 程 248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第 二 十 一 回 亦 對 女 子 讀 書 之 教 材 教 程 表 示 了 看 法 249 變 革 對 中 國 確 有 其 正 面 影 響, 然 而, 回 顧 此 一 變 革 歷 程, 仍 有 種 種 因 變 革 過 於 快 速, 導 致 的 脫 序 現 象 : 244 陳 豈 之 陳 振 江 江 沛 編, 晚 清 民 國 史, 頁 同 上 注,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三 回, 頁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頁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參 見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23 十 九 世 紀 中 葉 以 來, 清 廷 最 初 對 教 育 現 代 化 持 排 拒 態 度, 後 雖 勉 強 接 受 一 些 語 言 技 藝 教 育 的 現 代 化, 惟 仍 不 願 全 盤 改 革, 在 如 此 抗 拒 拖 延 的 僵 持 下, 近 半 個 世 紀 的 寶 貴 時 機 被 耽 擱 了 至 二 十 世 紀 最 初 十 年 間, 清 政 府 為 挽 救 危 亡, 做 了 大 幅 教 育 改 革, 可 是 整 個 社 會 和 文 化 都 無 法 在 短 期 內 做 如 此 大 的 調 適, 因 而 有 些 改 革 令 形 同 具 文, 無 法 付 諸 實 行 ; 有 些 新 氏 學 堂 雖 已 建 立, 師 資 和 學 生 水 平 卻 達 不 到 標 準 ; 留 學 生 人 數 雖 激 增, 然 卻 良 莠 不 齊, 其 學 識 和 文 憑 也 不 易 鑑 別, 是 皆 現 代 化 過 速 所 導 致 的 脫 序 現 象 250 小 說 由 小 市 民 的 眼 光, 檢 視 這 一 衝 擊 與 改 變 之 歷 程, 其 中 尤 多 初 期 的 混 亂 與 成 效 不 彰 之 記 敘 此 刻 外 國 人 都 是 講 究 實 學 的, 我 們 中 國 卻 單 講 究 讀 書 讀 書 原 是 好 事, 卻 被 那 一 班 人 讀 了, 便 都 讀 成 了 名 士 251 此 外 也 包 括 編 譯 書 籍 之 粗 濫, 或 者 未 能 重 用 有 真 才 實 學 之 新 式 人 才 等, 這 也 都 是 當 代 社 會 文 化 的 足 跡 四 宗 教 信 仰 晚 清 在 宗 教 上 歷 經 兩 次 較 大 的 衝 擊, 一 是 太 平 天 國 的 拜 上 帝 教, 一 是 西 方 教 會 前 者 隨 著 太 平 天 國 的 失 敗 而 落 幕, 後 者 卻 持 續 其 影 響, 活 躍 於 近 現 代 之 歷 史 文 化 中 因 太 平 天 國 反 儒 家 思 想 經 濟 資 源 公 有 破 壞 現 有 社 會 秩 序, 嚴 重 衝 擊 到 社 會 原 有 階 層 的 利 益, 所 以 立 即 遭 到 仕 紳 們 的 全 力 反 擊 曾 國 藩 特 別 強 調 湘 軍 作 戰 的 宗 旨 是 扶 持 名 教, 敦 敘 人 倫 252 清 廷 的 處 置 辦 法, 不 外 是 賠 款 ( 教 會 教 士 ) 查 辦 ( 良 民 ), 以 至 於 民 教 相 仇 日 益 嚴 重 253 所 謂 未 入 教, 尚 如 鼠, 既 入 教, 便 如 虎 254 在 戰 爭 中 的 慘 敗 延 伸 到 內 政 上 的 崇 洋 媚 外, 民 教 相 仇, 於 是 有 庚 子 之 變 不 過, 除 了 扞 格 之 外, 西 洋 教 會 亦 有 其 正 面 功 能 : 其 一, 使 一 部 份 出 身 貧 寒 的 人 經 過 教 會 學 校 的 教 育 成 為 有 用 之 才, 日 後 逐 漸 成 了 有 社 會 影 響 的 人 物 容 閎 等 是 他 們 中 的 代 表 250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頁 同 治 朝 籌 辦 夷 務 始 末 卷 七 十 六, 頁
124 其 二, 它 使 中 國 偏 遠 鄉 村 地 區 逐 漸 形 成 了 一 個 獨 立 於 廣 大 民 眾 之 外 的 教 民 群 體, 這 些 人 中 除 了 一 批 以 吃 教 為 生 的 地 痞 流 氓 外, 多 數 還 是 接 受 了 外 國 宗 教 的 下 層 誠 實 善 良 的 老 百 姓 但 是, 他 們 由 於 接 受 了 外 來 宗 教, 特 別 是 從 此 不 供 奉 祖 宗 牌 位, 不 禮 拜 各 種 偶 像, 不 做 民 間 諸 如 祈 雨 請 神 一 類 的 迷 信 活 動 ---- 其 三, 使 一 部 分 信 教 的 中 國 買 辦 的 生 活 區 別 於 中 國 傳 統 的 商 人 群 體, 他 們 明 顯 地 西 化 了 通 曉 外 語 瞭 解 西 方 文 化 風 俗 與 外 國 人 接 觸 密 切 是 他 們 這 些 人 的 特 點 他 們 生 活 處 世 的 方 式 也 很 接 近 西 方 其 四, 從 中 國 就 知 識 群 體 中 逐 漸 分 離 出 新 知 識 份 子 群 他 們 往 往 透 過 進 入 教 會 學 校 結 交 傳 教 士 而 接 近 西 學, 甚 至 直 接 參 與 了 西 方 人 辦 的 文 化 事 業, 從 而 對 西 學 的 瞭 解 遠 遠 超 過 了 同 時 代 的 中 國 人 255 以 上 影 響 來 自 教 會 教 會 學 校 以 及 教 會 出 版 業 務 這 影 響 不 止 於 宗 教, 對 於 整 個 社 會 文 化 的 影 響 更 是 難 以 估 量 256 而 社 會 政 經 結 構 亦 隨 之 而 有 了 調 整, 除 了 買 辦 與 教 會 學 校 學 生, 尚 包 括 新 式 軍 官 新 式 工 人 以 及 由 買 辦 而 自 立 門 戶 的 商 人 : 一 些 新 式 軍 官 也 粗 通 政 治 外 交, 夤 緣 際 會, 仕 途 青 雲 直 上, 遂 成 為 二 十 世 紀 初 葉 的 新 貴 買 辦 在 一 八 五 四 年 時, 約 僅 二 百 五 十 人 ; 一 八 七 年, 增 至 七 百 人 ; 到 一 九 年, 則 高 達 兩 萬 人 最 初 只 是 洋 行 的 仲 介 商, 其 後 已 能 另 創 自 己 事 業 : 待 其 累 積 相 當 的 經 驗 和 資 本 時, 亦 有 不 少 另 創 自 己 事 業, 而 且 所 投 資 或 經 營 的 事 業, 往 往 都 是 現 代 化 工 業 和 服 務 業 無 論 官 方 或 民 間 洋 務 的 仲 介 人 物, 都 對 西 方 世 界 有 相 當 的 興 趣 和 了 解, 他 們 在 生 活 方 式 行 為 觀 念 等 方 面, 也 多 少 均 有 些 洋 化 的 傾 向, 這 些 特 質 再 加 上 新 獲 致 的 財 富 和 地 位, 使 得 他 們 明 顯 成 為 社 會 中 的 一 個 新 階 級 現 代 化 工 業 也 造 成 一 批 新 式 工 人, 他 們 與 傳 統 手 工 業 工 匠 有 相 當 大 的 區 隔 較 多 的 錢 與 閒, 使 他 們 更 有 能 力 追 求 新 知 據 估 計, 一 八 九 四 年, 新 式 工 人 約 有 十 萬 人, 其 後 更 是 快 速 激 增, 漸 漸 成 為 社 會 中 一 個 不 容 忽 視 的 新 群 體 孫 燕 京, 晚 清 社 會 風 尚 研 究 台 灣 : 知 書 房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參 見 楊 清 芝, 晚 清 時 期 基 督 教 在 中 國 的 出 版 事 業, 建 慶 師 範 大 學 學 報 ( 哲 學 社 會 科 學 版 ) 2006 年 第 2 期 頁 72: 基 督 教 出 版 機 構 出 版 的 書 籍 範 圍 廣 泛, 並 不 完 全 局 限 於 宗 教 讀 物, 還 包 括 自 然 科 學 和 社 會 科 學 讀 物, 如 數 學 理 化 天 文 地 理 軍 事 醫 學 植 物 學 歷 史 政 治 法 律 等 其 中 純 宗 教 性 的 138 種, 僅 佔 總 數 的 30%, 餘 下 的 均 為 非 宗 教 或 含 部 分 宗 教 内 容 的 書 籍 257 以 上 引 文 見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125 就 整 個 中 國 社 會 結 構 而 言, 由 平 民 而 富 貴 的 管 道 增 多 了, 社 會 階 層 流 動 加 速 了, 造 成 十 九 世 紀 中 國 社 會 變 化 的 兩 股 力 量, 西 力 入 侵 和 群 眾 興 起, 影 響 施 及 二 十 世 紀, 日 益 鬆 動 的 傳 統 社 會, 到 了 二 十 世 紀, 更 面 臨 幾 乎 全 盤 解 體 的 命 運 258 小 說 也 記 述 了 此 期 的 社 會 變 動, 並 且 道 出 市 井 小 民 的 觀 感 : 那 班 洋 行 買 辦, 他 們 向 來 是 羨 慕 外 國 人 的, 無 論 甚 麼 都 說 是 外 國 人 好, 甚 至 於 外 國 人 放 個 屁 也 是 香 的 說 起 中 國 來, 是 沒 有 一 樣 好 的, 甚 至 連 孔 夫 子 也 是 個 迂 儒 259 對 於 新 興 階 層 的 西 化, 市 井 小 民 與 其 說 是 不 滿, 毋 寧 說 是 更 多 的 不 解 ; 實 則, 其 不 滿 正 來 自 其 不 解 而 中 西 文 化 的 接 觸, 其 影 響 亦 是 相 互 的, 孽 海 花 第 二 回 中 就 有 一 段 有 趣 的 記 述 : 肇 廷 道 : 此 刻 雯 青 從 京 裡 下 來, 走 的 旱 道 呢, 還 是 坐 火 輪 船 呢? 菶 如 道 : 是 坐 的 美 國 旗 昌 洋 行 輪 船 勝 芝 道 : 說 起 輪 船, 前 天 見 張 新 聞 紙, 載 著 各 處 輪 船 進 出 口, 那 輪 船 的 名 字, 多 借 用 中 國 地 名 人 名, 如 : 漢 陽 重 慶 南 京 上 海 基 隆 台 灣 等 名 目 ; 乃 後 頭 竟 有 更 詫 異 的, 走 長 江 的 船 叫 做 孔 夫 子 大 家 聽 了 愕 然, 既 而 大 笑 260 隨 洋 槍 大 礮 順 勢 湧 入 的 西 洋 文 化, 在 晚 清 之 際 如 強 風 狂 潮 直 撲 中 國 中 國 固 有 之 傳 統 文 化 受 到 極 大 的 衝 擊, 而 中 西 文 化 之 間, 不 論 衝 突 或 學 習, 模 仿 或 影 響, 其 中 諸 種, 或 扞 格 或 趣 味, 都 成 為 小 說 不 可 不 述 的 最 佳 題 材 本 章 由 晚 清 之 外 患 政 治 以 及 文 化 三 方 面, 究 析 四 大 小 說 產 生 之 時 代 背 景 從 鴉 片 戰 爭 轟 破 滿 清 百 年 之 閉 關 開 始, 一 連 串 的 內 憂 外 患 即 接 踵 而 至, 外 患 的 威 脅 更 迫 使 滿 清 在 慌 張 失 措 中 且 戰 且 革 外 患 牽 動 著 政 治 經 濟 國 防 宗 教 社 會 文 化, 影 響 民 眾 日 常 生 活, 漸 深 且 廣 從 戰 爭 到 政 治 到 文 化, 由 外 而 內, 由 淺 而 深, 並 不 斷 擴 大 其 範 圍, 延 伸 其 時 間 線 學 者 認 為, 從 現 代 化 的 角 度 觀 察, 我 們 應 該 特 別 著 重 外 來 力 量 對 中 國 內 部 的 影 響, 而 中 國 企 圖 在 既 存 的 政 治 結 構 中 改 頭 換 面, 實 行 民 權 自 主, 最 後 終 結 於 戊 戌 政 變 中 261 從 鴉 片 戰 爭 的 爆 發 到 戊 戌 政 變 的 失 敗, 其 間 所 經 歷 的 風 雨 飄 搖 危 機 起 伏, 真 是 近 代 史 駭 浪 驚 濤 石 破 天 驚 的 一 頁 而 此 一 經 歷, 一 方 面 刺 激 著 作 者 沿 上 古 而 下 的 著 述 意 識, 使 之 激 越 澎 湃 ; 另 方 面 則 提 供 豐 富 而 精 彩 的 著 述 資 材, 有 助 寓 勸 懲 述 真 實 之 著 作 的 完 成 學 者 探 討 晚 清 小 說 之 所 以 蓬 勃, 認 為 印 刷 文 化 外 患 與 政 治 是 其 主 因 : 258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126 阿 英 在 晚 清 小 說 史 對 近 代 小 說 作 了 允 當 的 述 評, 他 認 為 有 三 大 因 素 致 使 小 說 能 在 晚 清 蓬 勃 發 展 : 第 一, 當 然 是 由 於 印 刷 事 業 的 發 達, 沒 有 前 此 那 樣 刻 書 的 困 難 ; 由 於 新 聞 事 業 的 發 達, 再 應 用 上 需 要 多 量 產 生 第 二, 是 當 時 智 識 階 級 受 了 西 方 文 化 影 響, 從 社 會 意 義 上, 認 識 了 小 說 得 重 要 性 第 三, 就 是 清 室 屢 挫 於 外 敵, 政 治 又 極 敗, 大 家 知 道 不 足 與 有 為, 遂 寫 作 小 說, 以 事 抨 擊, 並 提 倡 維 新 與 革 命 262 印 刷 文 化 外 患 與 政 治 等 時 代 因 素 促 使 小 說 蓬 勃 發 展, 其 間 代 表 作 則 包 括 官 場 現 形 記 活 地 獄 老 殘 遊 記 孽 海 花 文 明 小 史 263 等 書, 在 四 大 小 說 中 亦 時 時 可 以 看 到 時 代 背 景 之 外 患 政 治 文 化 種 種, 在 字 裡 行 間 穿 梭 流 動 時 代 背 景 促 成 小 說 之 著 述, 而 小 說 著 述 亦 可 能 影 響 時 代 之 變 化 : 孽 海 花 ---- 再 版 十 五 次, 行 銷 不 下 五 萬 部 的 銷 售 成 績, 對 於 清 末 革 命 運 動 的 助 力, 應 該 可 以 想 見 在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與 時 代 之 關 係 緊 密 遠 勝 前 此 各 代, 而 這 亦 正 是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特 色 262 林 俊 宏, 晚 清 革 命 思 潮 與 民 間 文 學 傳 播 之 研 究,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林 俊 宏, 晚 清 革 命 思 潮 與 民 間 文 學 傳 播 之 研 究,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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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第 肆 章 舊 瓶 新 釀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結 構 敘 事 ( 一 ) 晚 清 激 越 澎 湃 之 著 述 意 識 與 時 代 背 景 雨 驟 風 狂 之 合 奏, 促 成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之 盛 行 小 說 作 品 除 了 內 容 上 緊 扣 時 代 背 景 之 特 徵 ; 在 形 式 上 亦 可 覺 察 到 時 代 轉 變 之 痕 跡 對 於 晚 清 小 說 之 形 式 藝 術, 魯 迅 首 先 有 極 具 代 表 性 之 評 論 所 謂 摭 拾 話 柄, 連 綴 短 篇 遂 成 為 晚 清 小 說 之 第 一 印 象 ; 魯 迅 以 下, 胡 適 雖 略 就 晚 清 小 說 之 社 會 功 能 思 想 價 值 一 面 加 以 稱 許, 但 對 於 四 大 小 說 中 藝 術 評 價 極 高 之 孽 海 花 則 於 1917 年 5 月 10 日 致 陳 獨 秀 之 信 函 中 指 出 其 結 構 布 局 太 牽 強, 材 料 太 多 之 缺 點, 直 言 孽 海 花 可 居 第 二 流, 不 同 意 錢 玄 同 將 孽 海 花 與 水 滸 紅 樓 並 列 1 自 此 以 後, 晚 清 小 說 結 構 蕪 雜 鬆 散 之 標 籤 已 然 貼 明, 而 晚 清 四 大 亦 不 能 免 從 另 一 方 面 言, 即 令 是 藝 術 評 價 極 高 之 孽 海 花 亦 不 免 此 弊, 其 他 更 不 待 言 其 後,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等 中 外 學 者 就 實 際 之 結 構 分 析 提 出 不 同 之 見 解, 陳 平 原 尤 其 以 敘 事 結 構 之 轉 變, 指 出 晚 清 及 五 四 小 說 於 小 說 史 上 之 重 要 地 位 然 而, 結 構 鬆 散 之 評 仍 不 絕 於 耳 王 德 威 指 出 晚 清 小 說 在 敘 事 上 改 換 演 練 與 諧 仿 之 特 點, 並 認 為 情 節 重 複 角 色 膚 淺 結 構 鬆 散 : 在 敘 事 學 層 面, 頹 廢 之 風 還 可 見 於 晚 清 作 家 對 傳 統 小 說 形 式 匪 夷 所 思 的 改 換 演 練 與 諧 仿 看 到 晚 清 小 說 如 此 蓄 意 毀 壞 前 此 的 敘 事 法 則, 很 少 有 讀 者 能 不 為 之 色 變 的 情 節 重 複 角 色 膚 淺 結 構 鬆 散 只 是 問 題 的 初 步 2 評 價 之 外, 學 者 對 於 其 短 篇 連 綴 形 式 結 構 之 所 由 來 有 早 先 之 學 儒 林 外 史 3, 以 及 後 來 阿 英 新 聞 文 學 影 響 之 說, 認 為 首 先 是 新 聞, 其 次 為 繁 複 的 題 材, 第 三 才 是 儒 林 外 史 寫 作 方 法 的 繼 續 發 展 所 造 成 4 陳 平 原 則 認 為 阿 英 之 分 析 漠 視 小 說 的 形 式 感 和 美 感 特 徵 5, 由 其 書 ( 晚 清 小 說 史 ) 之 章 節 設 計 就 可 看 出 對 晚 清 小 說 之 形 式 美 感 完 全 忽 略 實 則 文 字 之 章 法 技 巧 在 明 清 以 降 之 點 評 中, 已 有 包 括 佈 局 組 織 形 式 架 構 等 等 之 豐 富 意 見, 並 有 特 定 之 名 目 如 開 門 見 山 法 欲 擒 故 縱 法 倒 敘 插 敘 法 畫 龍 點 睛 法 草 蛇 灰 線 法 橫 雲 斷 山 法 等, 大 略 估 算, 林 林 總 1 參 見 胡 從 經, 中 國 小 說 史 學 史 長 編, 上 海 藝 文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34 3 胡 適,< 五 十 年 來 之 中 國 文 學 >, 作 於 1922 年 3 月 3 日, 五 十 年 指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香 港 太 平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臺 北 市 :: 淑 馨 出 版 社 1998 一 版 頁 : 強 調 唐 傳 奇 和 晚 清 小 說 共 同 特 點 是 全 面 地 反 映 了 當 時 政 治 經 濟 以 及 社 會 生 活 情 況 的 阿 英, 在 其 三 十 年 代 出 版 的 開 拓 性 著 作 晚 清 小 說 史 中, 同 樣 體 現 了 漠 視 小 說 的 形 式 感 和 美 感 特 徵 的 傾 向 這 從 其 章 節 設 計 上 也 不 難 體 會 出 來
129 總 可 以 多 達 七 十 餘 種 6 由 此 以 見, 章 法 技 巧 實 是 小 說 重 要 之 一 環, 實 不 可 等 閒 輕 忽 西 方 新 批 評 亦 注 重 形 式 結 構, 就 小 說 言, 形 構 批 評 針 對 形 式 結 構 之 徹 底 分 析 與 小 說 之 內 容 深 究 正 如 小 說 之 表 裡 兩 面, 理 該 裡 應 外 合, 如 此 才 能 視 文 學 作 品 為 一 完 整 的 有 機 體, 對 作 品 內 的 任 何 一 種 成 分 都 不 孤 立 考 慮 7, 而 內 容 研 究 與 形 式 研 究 之 相 輔 相 成, 當 更 能 提 供 更 完 整 深 入 之 認 識 基 於 此, 本 章 對 於 學 界 不 同 觀 察 之 討 論, 重 新 作 一 審 視, 就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敘 事 結 構 略 分 舊 瓶 新 釀 及 整 體 結 構, 對 其 傳 統 章 回 形 式 情 節 結 構 之 新 變 等 作 一 論 述 第 一 節 醴 酒 舊 瓶 : 章 回 形 式 結 構 立 足 於 古 典 小 說 時 代 的 尾 端, 晚 清 小 說 以 新 小 說 自 命, 雖 然 汲 迎 西 方 小 說 的 種 種 新 變, 然 而 在 形 式 結 構 上, 仍 保 留 中 國 古 典 之 形 式 特 徵, 此 特 徵 一 言 以 蔽 之, 即 是 傳 統 之 章 回 形 式 結 構 以 下 略 就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所 包 含 之 書 名 回 目 串 接 回 評 等 項 分 述 之 一 書 名 標 題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以 記 述 為 多, 反 映 於 書 名 標 題, 即 是 以 記 為 名 搜 神 記 西 廂 記 西 遊 記 等 是 晚 清 四 大 之 中, 以 記 為 名 者 四 居 其 二, 官 場 現 形 記 老 殘 遊 記 之 外, 二 十 年 目 覩 之 怪 現 狀 寫 二 十 年 之 所 見 所 聞, 仍 然 是 記 記 述 作 為 古 典 小 說 的 常 態, 與 史 傳 之 意 識 有 關 : 以 時 為 序, 以 事 繫 人 的 事 件 中 心 體, 後 來 被 史 家 發 展 成 為 通 鑑 體 ( 司 馬 光 ) 和 紀 事 本 末 體 ( 袁 樞 ), 又 為 小 說 家 吸 收, 成 為 古 代 小 說 的 基 本 結 構 方 式 之 一 而 單 線 完 整 敘 事 則 成 為 小 說 又 一 重 要 結 構 特 徵 8 除 了 史 傳 文 學 敘 事 結 構 的 影 響, 古 典 章 回 小 說 最 典 型 的 說 書 特 徵, 以 情 節 為 中 心 的 說 故 事 形 態 之 敘 事 本 質, 也 在 此 顯 現 : 6 康 來 新, 晚 清 小 說 理 論 研 究, 臺 北 : 大 安 出 版 社, 初 版 頁 13 7 同 上 注 8 劉 尚 生, 中 國 古 老 小 說 藝 術 史, 長 沙 : 湖 南 大 學 出 版 社 1993, 頁
130 這 表 明 作 家 書 面 文 言 小 說 與 白 話 通 俗 小 說 受 不 同 藝 術 傳 統 的 影 響, 在 敘 事 時 間 模 式 的 運 用 上 的 不 同 選 擇 通 俗 小 說 的 作 家 受 說 書 藝 術 的 影 響, 擬 想 著 是 對 聽 眾 講 故 事, 因 此, 難 以 突 破 連 貫 地 講 述 一 個 以 情 節 為 結 構 中 心 的 故 事 這 一 傳 統 小 說 的 敘 事 模 式 9 來 自 於 說 書 所 形 成 之 章 回 結 構, 從 結 構 形 式 連 動 影 響 到 內 容 表 現 形 態, 或 者 說 從 以 情 節 為 中 心 之 敘 事 形 成 了 章 回 結 構, 章 回 - 說 書 - 記 事 之 一 體 性 連 動 性, 在 書 名 標 題 上, 仍 舊 是 晚 清 小 說 古 典 傳 統 之 標 記 史 傳 說 書 之 外, 遊 記 體 亦 是 晚 清 小 說 在 傳 統 文 學 溯 源 時 的 源 流 之 一 : 另 外 一 部 分 遊 記, 出 現 在 小 說 裡 晚 清 的 長 篇 小 說 中, 有 些 片 段, 稍 微 裁 剪, 就 是 很 好 的 遊 記 譬 如 老 殘 遊 記, 就 有 這 種 意 味, 不 少 章 節 可 以 當 作 遊 記 讀 一 九 三 年, 劉 鶚 給 自 己 的 老 殘 遊 記 寫 評 語, 說 第 二 卷 前 半, 可 當 大 明 湖 記 讀 又 說 後 面 描 寫 濟 南 名 泉 的, 可 當 濟 南 名 泉 記 讀 遊 記 作 為 一 種 描 述 山 水 的 文 體, 它 不 同 於 方 志, 要 求 所 有 山 水 的 展 現, 要 追 隨 人 物 的 足 跡 這 一 點, 在 中 國 古 代, 並 不 少 見, 譬 如 大 家 熟 悉 的 桃 花 源 記 10 桃 花 源 記 在 內 容 上 為 陶 淵 明 虛 構 之 想 像, 與 柳 宗 元 酈 道 元 等 人 之 遊 記 稍 有 不 同, 但 在 敘 寫 形 式 上, 隨 所 見 者 的 足 跡 與 眼 光 移 動, 則 略 無 二 致 小 說 以 記 為 名, 一 則 可 以 見 得 其 敘 事 之 傳 統 特 徵, 另 則 亦 是 古 典 文 學 在 晚 清 小 說 的 痕 跡 顯 現 二 章 回 回 目 無 可 諱 言 的, 小 說 古 典 與 現 代 之 分, 若 就 內 容 風 格 等 等 以 言, 其 實 需 要 諸 多 的 論 述 分 析, 才 能 作 一 區 別 然 而 在 形 式 上, 回 目 的 存 在, 卻 可 以 視 為 古 典 形 式 的 鮮 明 標 誌, 古 典 與 現 代 在 此 有 一 個 較 清 楚 的 形 式 上 之 分 野, 而 章 回 回 目 正 是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共 同 具 備 的 形 式 特 點 不 但 如 此, 做 為 中 國 古 典 長 篇 小 說 鮮 明 標 誌 的 章 回 回 目 具 備 一 定 的 形 式 特 徵 9 黃 永 林, 中 西 通 俗 小 說 比 較 研 究,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臺 北 : 麥 田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131 其 一, 必 是 對 聯 式 的 上 下 兩 聯 相 對 因 是 對 聯 式, 因 此, 對 偶 之 形 式 修 辭 成 為 必 要 條 件, 名 詞 相 對 動 詞 ( 或 述 語 ) 相 對 數 字 相 對 近 義 詞 或 反 義 詞 相 對 之 外, 甚 至 更 精 細 到 人 名 相 對 地 名 相 對 若 是 尋 常 作 對 聯, 早 有 定 式, 信 手 拈 來, 自 不 成 問 題 但 小 說 必 須 配 合 情 節 內 容, 相 對 難 度 較 高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二 回 之 錢 典 史 同 行 說 官 趣 趙 孝 廉 下 第 受 奴 欺 錢 典 史 對 趙 孝 廉,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七 十 一 回 周 太 史 出 都 逃 婦 難 焦 侍 郎 入 粵 走 官 場 周 太 史 對 焦 侍 郎, 老 殘 遊 記 第 四 回 宮 保 愛 才 求 賢 若 渴 太 尊 治 盜 疾 惡 如 仇 宮 保 對 太 尊, 皆 是 官 名 相 對 ; 而 一 客 吟 詩 負 手 面 壁 三 人 品 茗 促 膝 談 心 ( 老 殘 遊 記 第 九 回 ), 一 紙 書 送 卻 八 百 里 三 寸 舌 壓 倒 第 一 人 ( 孽 海 花 第 二 十 回 ) 則 嵌 入 數 字 ; 阻 進 身 兄 遭 弟 譖 破 奸 謀 婦 棄 夫 逃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三 十 六 回 ) 是 親 屬 關 係 ; 逞 強 項 再 登 幕 府 走 風 塵 初 入 京 師 ( 同 前 第 七 十 二 回 ) 則 動 詞 副 詞 屬 對 工 巧 此 外, 四 字 成 語 亦 多 見,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八 回 談 官 派 信 口 開 河 虧 公 項 走 投 無 路, 第 十 四 回 剿 土 匪 魚 龍 曼 衍 開 保 案 雞 犬 飛 昇 等 是 其 二, 濃 縮 情 節, 精 簡 字 數 四 大 小 說 之 回 目 字 數, 上 聯 下 聯 各 以 七 字 八 字 為 多, 如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二 十 五 回 買 古 董 借 徑 謁 權 門 獻 巨 金 癡 心 放 實 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五 回 珠 寶 店 巨 金 騙 去 州 縣 官 實 價 開 來, 約 過 八 成 ; 超 過 八 字 者 極 少, 以 孽 海 花 第 十 十 九 三 十 五 回 十 二 字 為 最 多 11,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二 十 四 回 臧 獲 私 逃 釀 出 三 條 性 命 翰 林 伸 手 裝 成 八 面 威 風 十 字 次 之 最 少 則 老 殘 遊 記 第 五 回 烈 婦 有 心 殉 節 鄉 人 無 意 逢 殃 僅 六 字 回 目 以 精 簡 之 字 數, 濃 縮 該 回 情 節, 七 至 八 字 是 最 恰 當 之 長 度, 適 宜 讀 者 閱 讀 理 解, 過 長 則 成 累 贅 其 三, 情 節 主 題 之 提 示 濃 縮 情 節 之 外, 回 目 的 主 要 功 能 在 提 示 讀 者 暗 示 情 節, 除 了 精 簡 字 數, 適 於 讀 者 了 解, 在 修 辭 形 式 上, 亦 必 須 具 備 一 定 程 度 之 吸 引 力 孽 海 花 第 八 回 避 物 議 男 狀 元 偷 娶 女 狀 元 借 誥 封 小 老 母 權 充 大 老 母 見 其 趣 味,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三 十 六 回 騙 中 騙 又 逢 鬼 魅 強 中 強 巧 遇 機 緣, 老 殘 遊 記 第 二 十 回 浪 子 金 銀 伐 性 斧 道 人 冰 雪 返 魂 香, 騙 中 騙 返 魂 香 則 既 具 懸 疑 性 亦 刺 激 讀 者 想 像, 使 產 生 精 彩 好 戲 之 預 期 心 理 此 外, 若 綜 觀 全 書 回 目 組 合, 當 可 大 略 了 11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十 回 險 語 驚 人 新 欽 差 膽 破 虛 無 黨 清 茶 話 舊 侯 夫 人 名 噪 賽 工 場, 第 十 九 回 淋 漓 數 行 墨 五 陵 未 死 健 兒 心 的 礫 三 明 珠 一 笑 來 觴 名 士 壽, 第 三 十 五 回 燕 市 揮 金 豪 公 子 無 心 結 死 士 遼 天 躍 馬 老 英 雄 仗 義 送 孤 臣 124
132 解 小 說 主 題 及 情 節 走 向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四 回 白 簡 留 情 補 祝 壽 黃 金 有 價 快 升 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六 十 九 回 責 孝 道 家 庭 變 態 權 寄 宿 野 店 行 沽, 孽 海 花 第 十 一 回 潘 尚 書 提 倡 公 羊 學 黎 學 士 狂 臚 老 韃 文, 或 寫 官 場 貪 賄, 或 述 家 庭 變 態, 或 言 官 宦 名 士 情 態, 讀 者 瀏 覽 回 目, 可 以 知 其 主 旨 所 在 四 大 小 說 之 共 同 場 域 在 官 宦, 回 目 之 中, 潘 尚 書 黎 學 士 周 太 史 焦 侍 郎 宮 保 太 尊 等 頻 繁 出 現 的 人 物 官 名, 可 見 一 斑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甚 至 言 官 場 鬼 蜮 充 斥, 宛 如 人 間 煉 獄, 第 六 十 七 回 論 鬼 蜮 挑 燈 談 宦 海 冒 風 濤 航 海 走 天 津 觀 其 回 目, 可 知 一 二, 章 回 回 目 提 示 情 節 主 題, 為 其 功 用 之 一 其 四, 運 用 典 故 展 現 才 學 由 於 回 目 是 古 典 小 說 之 所 固 有, 回 目 之 中 古 典 文 學 之 要 素 成 語 用 典 自 難 盡 免 尤 其 就 作 品 言, 回 目 既 要 求 提 示 情 節, 又 必 須 精 簡 字 數, 則 使 用 成 語 典 故 自 然 較 易 建 功 就 作 者 言, 其 人 皆 有 深 厚 之 舊 學 根 柢, 成 語 用 典 並 非 難 事, 因 此 細 察 回 目, 可 以 發 現 此 類 古 典 形 迹 如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九 十 回 差 池 臭 味 郎 舅 成 仇 巴 結 功 深 葭 莩 復 合, 孽 海 花 第 二 十 七 回 秋 狩 記 遺 聞 白 妖 轉 劫 春 颿 開 協 議 黑 眚 臨 頭 黑 眚 為 災 難 ; 葭 莩 原 是 蘆 葦 薄 膜, 附 著 於 莖 幹, 故 人 自 謙 低 親 則 言 忝 在 葭 莩 之 末, 此 處 回 目 指 關 係 較 疏 遠 之 親 戚 差 池 臭 味 則 出 於 左 傳 : 左 傳 襄 公 二 十 二 年 :----- 我 四 年 三 月, 先 大 夫 子 蟜 又 從 寡 君 以 觀 釁 於 楚, 晉 於 是 乎 有 蕭 魚 之 役, 謂 我 敝 邑, 邇 在 晉 國, 譬 諸 草 木, 吾 臭 味 也, 而 何 敢 差 池? 12 對 於 回 目, 作 者 自 是 用 心 經 營, 巧 施 妙 設, 懸 疑 趣 味, 既 見 其 文 字 功 力, 亦 可 窺 其 作 品 風 格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以 寫 景 聞 名, 第 十 四 回 大 縣 若 蛙 半 浮 水 面 小 船 如 蟻 分 送 饅 頭, 即 現 其 生 動 情 狀 而 曾 樸 重 擬 回 目, 從 新 舊 回 目 比 較 之 間, 可 以 見 其 費 思 斟 酌 : 13 一 語 驚 人 新 欽 差 膽 破 虛 無 黨 十 年 懷 舊 侯 夫 人 名 噪 賽 工 場 14 險 語 驚 人 新 欽 差 膽 破 虛 無 黨 清 茶 話 舊 侯 夫 人 名 噪 賽 工 場 15 紅 絲 現 出 新 人 錯 認 舊 人 綠 轎 馱 來 小 婦 權 充 大 婦 16 避 物 議 男 狀 元 偷 娶 女 狀 元 借 誥 封 小 老 母 權 充 大 老 母 12 春 秋 左 傳 正 義 李 學 勤 主 編 第 三 十 五 卷,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原 金 松 岑, 孽 海 花 第 十 回 回 目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十 回 回 目 原 金 松 岑, 孽 海 花 第 八 回 回 目
133 雖 一 二 字 亦 必 精 思 細 審, 踵 事 增 華 之 餘, 偷 娶 較 諸 錯 認 果 真 較 具 張 力 三 首 回 楔 子 與 末 回 尾 聲 章 回 小 說 中, 其 首 尾 常 肩 負 特 殊 之 任 務, 具 備 特 別 之 意 義 首 回 常 稱 為 楔 子 亦 有 直 書 第 一 回 而 不 名, 其 作 用 相 當 於 戲 曲 中 之 定 場 詩 ; 末 回 煞 尾 處 亦 常 有 詩 詞 點 明 作 品 主 旨, 如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末 回 結 語 正 是 : 悲 歡 離 合 廿 年 事, 隆 替 興 亡 一 夢 中 小 說 中 的 篇 首 詩 詞, 有 作 者 自 撰 的, 有 引 用 時 人 或 古 人 的 演 說 時 一 般 是 念 白 而 不 是 唱 詞 這 些 詩 詞 的 作 用 有 的 是 為 了 點 明 主 題, 或 概 括 全 篇 大 意 ; 有 的 是 為 了 造 成 一 種 意 境, 烘 托 氣 氛, 渲 染 情 緒 ; 有 的 是 抒 發 感 嘆, 從 正 面 或 反 面 來 反 襯 故 事 內 容 17 詩 詞 之 外, 小 說 首 尾 更 多 是 以 議 論 的 形 式 點 明 小 說 題 旨 者 : 敘 述 人 對 人 物 和 事 件 的 評 價 還 時 常 藉 助 直 接 的 抒 情 和 議 論 來 表 達 許 多 時 候, 抒 議 的 主 體 就 是 作 者 本 身 中 國 古 代 白 話 小 說 中 的 這 類 抒 議 文 字 多 數 安 排 在 開 端 前 的 入 話 或 小 說 的 煞 尾 處, 其 作 用 主 要 是 啟 發 聽 眾 或 讀 者 理 解 正 文 的 題 旨 ; 也 有 放 在 正 文 中 間 的, 多 是 即 景 生 情, 就 事 論 理 18 古 代 小 說 素 有 議 論 的 傳 統, 及 明 清, 小 說 開 卷 議 論 說 明 創 作 意 圖, 幾 乎 成 了 一 種 格 套 19 議 論 不 但 出 現 於 篇 首 篇 尾, 並 且 以 其 頻 繁, 幾 成 套 式 學 者 指 出 議 論 格 式 來 自 史 家 論 贊 傳 統, 不 論 長 篇 小 說 或 短 篇 小 說, 都 常 見 其 首 尾 議 論 : 而 史 家 論 贊 的 傳 統 也 影 響 到 小 說 的 寫 作, 唐 人 小 說 的 作 者 每 每 在 尾 聲 發 揮 其 史 才 而 以 議 論 作 結, 這 樣 的 風 氣 到 了 清 代 的 聊 齋 誌 異, 依 然 清 晰 可 見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八 回 回 目 17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高 雄 : 麗 文 出 版 社 1994 一 版,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康 來 新, 晚 清 小 說 理 論 研 究, 頁
134 中 國 古 代 文 言 小 說 在 開 頭 結 尾 有 作 者 直 接 進 行 抒 議 的 文 字 聊 齋 志 異 篇 末 的 異 史 氏 曰 是 典 型 的 議 論, 已 成 為 一 個 套 子, 是 從 紀 傳 體 史 書 史 記 學 來 的 唐 代 傳 奇 小 說 的 首 尾 也 有 進 行 簡 短 議 論 的, 有 時 是 作 者 在 談 說 創 作 的 目 的 和 方 法, 如 沈 既 濟 任 氏 傳 的 篇 末 議 論 即 是 21 四 大 小 說 之 中,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首 編 二 編 起 首 都 有 一 篇 < 自 敘 >, 其 中 具 體 寫 明 著 述 因 由 序 文 後 段 具 體 說 明 了 引 發 作 者 哭 泣 的 原 因, 有 身 世 之 感 情, 有 家 國 之 感 情, 有 社 會 之 感 情, 有 種 教 之 感 情 種 種, 表 明 作 者 身 丁 故 國 風 雨 飄 搖, 虎 狼 環 伺 的 險 惡 情 勢, 不 堪 身 世 之 感, 深 昧 家 國 之 痛, 目 睹 社 會 之 慘, 滿 懷 民 族 之 恨, 發 而 為 作, 感 時 傷 世, 悲 天 憫 人, 這 樣 的 作 品 才 能 引 起 讀 者 的 廣 泛 共 鳴 表 面 上 劉 鶚 作 老 殘 遊 記 是 為 以 稿 費 資 助 被 清 廷 搜 捕 之 好 友 連 夢 青, 實 際 上 則 是 前 述 種 種 感 情 之 醞 釀 沸 騰 迸 發, 資 助 好 友 僅 是 導 火 線 : 一 旦 因 連 夢 青 事 找 到 了 一 個 突 破 口, 迸 發 噴 湧 出 來, 凝 成 傳 世 佳 作 劉 氏 與 李 伯 元 吳 趼 人 曾 樸 等 人 不 同, 他 不 是 專 業 的 小 說 家, 除 老 殘 遊 記 外, 也 未 創 作 其 他 的 小 說 作 品 然 而, 僅 此 一 部 小 說, 已 足 以 使 他 與 別 的 譴 責 小 說 家 比 肩 並 立 而 毫 無 愧 色 22 < 自 敘 > 中 點 明 憂 國 憂 民, 仁 愛 悲 憫, 劉 鶚 之 哭, 哭 自 身, 哭 百 姓, 哭 社 會, 更 哭 家 國 二 編 < 自 敘 > 更 指 出 為 五 十 年 可 歌 可 泣 之 事 作 一 記 述, 以 誌 不 忘 : 雖 然 前 此 五 十 年 間 之 日 月, 固 無 法 使 之 暫 留, 而 其 五 十 年 間, 可 驚 可 喜 可 歌 可 泣 之 事 業, 固 歷 劫 而 不 可 以 忘 者 也 夫 此 如 夢 五 十 年 間 可 驚 可 喜 可 歌 可 泣 之 事, 亦 同 此 而 不 忘 也, 同 此 而 不 忘, 世 間 於 是 乎 有 老 殘 遊 記 續 集 23 劉 鶚 二 編 之 < 自 敘 >, 學 者 認 為 其 意 旨 精 神 與 初 集 自 序 一 脈 相 承 24, 其 可 歌 可 泣 之 事 當 指 中 國 其 時 所 經 歷 之 種 種 內 憂 外 患, 而 這 樣 的 家 國 憂 患, 正 激 蕩 其 種 種 情 感, 於 是 有 續 編 之 作,< 自 敘 > 正 說 明 其 著 述 因 由 21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高 雄 : 麗 文 出 版 社 1994 一 版, 頁 劉 良 明 等, 近 代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流 派 研 究 武 漢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台 北 : 三 民, 月 二 版, 頁 同 上 注 127
135 老 殘 遊 記 續 集 創 作 於 1907 年, 自 序 當 亦 寫 於 此 時, 因 此, 文 中 所 說 可 驚 可 喜 可 歌 可 泣 之 事 業 指 的 是 中 國 經 過 鴉 片 戰 爭, 進 入 近 代 階 段 後, 社 會 上 發 生 的 種 種 變 化, 它 們 激 蕩 作 者 身 世 之 感 情, 家 國 之 感 情, 社 會 之 感 情, 種 教 之 感 情, 歷 劫 而 不 可 以 忘, 繼 而 創 作 出 其 續 集 25 至 於 老 殘 遊 記 首 編 首 回, 主 人 翁 老 殘 以 一 行 醫 江 湖 之 郎 中 出 現, 為 大 戶 黃 瑞 和 醫 治 身 上 潰 爛 窟 窿, 其 中 寓 意, 昭 然 可 知 : 晚 清 以 來 的 啟 蒙 主 義 者, 好 把 中 國 比 喻 成 一 個 沉 疔 在 身 的 病 體 ; 積 弱, 就 是 久 病 這 種 比 喻 不 但 充 斥 在 維 新 派 的 政 論 文 中, 也 成 為 啟 蒙 文 學 的 通 行 隱 喻 劉 鶚 的 小 說 將 主 人 公 設 定 為 搖 串 鈴 走 江 湖 有 些 神 奇 本 領 的 遊 醫 ; 魯 迅 在 拋 棄 真 正 的 醫 學 以 後, 卻 把 文 學 創 作 稱 為 醫 治 療 救 ; 胡 適 將 赴 美 留 學 稱 為 西 乞 醫 國 術, 希 從 西 方 討 到 治 療 中 國 疾 患 的 靈 丹 妙 藥 26 此 外, 第 一 回 中 老 殘 見 一 大 輪 在 洪 波 巨 浪 中 岌 岌 可 危, 損 破 將 沉, 亦 是 以 船 喻 國, 暗 寓 救 沉 淪 濟 百 姓 之 著 述 主 旨 自 敘 說 : 不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者, 其 力 甚 勁, 其 行 乃 彌 遠 劉 鶚 滿 懷 救 國 之 志 寫 作 老 殘 遊 記, 卻 有 意 不 讓 自 己 的 悲 憤 的 感 情 流 於 筆 端 從 開 篇 的 為 帆 船 送 向 盤 到 結 尾 的 進 山 走 兩 步, 回 頭 看 看 的 訣 竅, 都 只 是 為 了 寫 出 自 己 對 於 改 革 的 深 層 思 考, 堪 稱 為 其 力 甚 勁 其 行 彌 遠 的 不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的 真 正 的 哭 泣 27 所 謂 進 山 在 小 說 第 二 十 回, 乃 首 編 最 末 一 回, 其 中 代 表 智 識 之 見 的 老 者 指 點 老 殘 行 走 山 路 的 一 段 話, 亦 饒 富 寓 意 : 這 山 裡 的 路, 天 生 成 九 曲 珠 似 的, 一 步 一 曲 若 一 直 向 前, 必 走 入 荊 棘 叢 了 ; 卻 又 不 許 有 意 走 曲 路, 有 意 曲 便 陷 入 深 阱, 永 不 出 來 了 我 告 訴 你 個 訣 竅 罷 : 你 這 位 先 生 頗 虛 心, 我 對 你 講, 眼 前 路 都 是 從 過 去 的 路 生 出 來 的, 你 走 兩 步, 回 頭 看 看, 一 定 不 會 錯 了 28 學 者 認 為 這 正 隱 喻 了 改 革 之 路 不 可 能 是 平 坦 筆 直 的 29 ; 而 改 革 之 路 亦 必 須 25 劉 良 明 等, 近 代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流 派 研 究, 頁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浙 江 古 籍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二 十 回,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136 借 鏡 於 經 驗, 其 省 思 正 是 哭 泣 中 最 有 力 之 一 種 : 不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不 論 是 末 回 行 走 山 路 的 指 點, 或 因 生 民 之 痛 家 國 之 患 的 療 救 之 寓 意, 都 道 出 小 說 篇 旨 所 在 老 殘 遊 記 之 外, 學 者 亦 有 以 孽 海 花 在 篇 首 之 象 徵 寓 意, 與 老 殘 遊 記 並 論 : 此 外, 三 部 小 說 ( 按 : 其 中 兩 部 為 老 殘 遊 記 與 孽 海 花 ) 都 透 過 兩 種 特 殊 的 文 學 設 計 開 場 白 和 收 尾 辭 (epilogue), 清 楚 強 調 出 暗 含 的 意 念 和 旨 趣 30 學 者 並 據 此 指 出 二 者 之 共 同 性 : 因 為 開 場 白 對 整 部 小 說 的 詮 釋 作 用, 遠 比 收 尾 辭 來 得 重 要 在 老 殘 遊 記 與 孽 海 花 裡, 這 種 整 體 的 風 格 深 具 象 徵 意 味 兩 部 小 說 都 有 一 共 同 傾 向, 就 是 喜 愛 運 用 充 滿 象 徵 含 意 的 詩 詞 以 及 堆 砌 典 故 故 而 兩 部 小 說 的 開 場 白 之 以 類 似 的 方 式 寫 成, 根 本 不 足 為 奇 31 孽 海 花 第 一 回 一 霎 狂 潮 陸 沉 奴 樂 島 卅 年 影 事 托 寫 自 由 花, 起 首 以 詞 一 首 略 寫 全 書 篇 旨 大 要 : 江 山 吟 罷 精 靈 泣, 中 原 自 由 魂 斷 金 殿 才 人, 平 康 佳 麗, 間 氣 鍾 情 吳 苑 輶 軒 西 展, 遽 瞞 著 靈 根, 暗 通 瑤 怨 孽 海 飄 流, 前 生 冤 果 此 生 判 群 龍 九 馗 宵 戰, 值 鈞 天 爛 醉, 夢 魂 驚 顫 虎 神 營 荒, 鸞 儀 殿 闢, 輸 爾 外 交 纖 腕 大 千 公 案, 又 天 眼 愁 胡, 人 心 思 漢 自 由 花 神, 付 東 風 拘 管 金 殿 才 人, 平 康 佳 麗 指 狀 元 金 雯 青 與 名 妓 傅 彩 雲, 小 說 以 此 二 人 為 軸 心, 聯 結 三 十 年 史 事, 其 中 包 括 群 龍 九 馗 宵 戰 的 中 外 戰 爭, 與 愁 胡 思 漢 的 革 命 活 動 緊 接 詩 詞 之 後, 作 者 以 孽 海 中 之 奴 樂 島, 島 民 性 格 崇 拜 強 權 獻 媚 異 族 為 喻, 寫 其 沉 淪 孽 海, 時 在 一 九 O 四 年 於 是 有 愛 自 由 者 到 小 說 林 社, 向 東 亞 病 夫 請 託 撰 述 小 說 事, 此 即 小 說 著 述 之 根 由 現 在 我 的 朋 友 東 亞 病 夫, 囂 然 自 號 著 小 說 王, 專 門 編 譯 這 種 新 鮮 小 說, 我 祇 要 細 細 告 訴 了 他, 不 怕 他 不 一 回 一 回 的 慢 慢 地 編 出 來, 豈 不 省 了 我 無 數 筆 墨 嗎? 當 時 就 攜 了 寫 出 的 稿 子, 一 逕 出 門, 望 著 小 說 林 發 行 所 來, 找 著 他 的 朋 友 東 亞 病 夫, 告 訴 他, 叫 他 發 布 那 一 段 新 奇 歷 史 愛 自 由 者 一 30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敘 事 模 式 >, 收 錄 於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敘 事 模 式 > 收 錄 於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137 面 說, 東 亞 病 夫 就 一 面 寫, 正 是 三 十 年 舊 事, 寫 來 都 是 血 痕 ; 四 百 兆 同 胞, 願 爾 早 登 覺 岸! 32 其 中 東 亞 病 夫 正 是 曾 樸, 而 愛 自 由 者 則 為 金 松 岑 原 本 孽 海 花 作 者 署 名 即 是 東 亞 病 夫 : 孽 海 花 初 署 東 亞 病 夫 著, 無 人 知 東 亞 病 夫 為 誰 氏 33 曾 樸 寫 孽 海 奴 樂 島, 自 是 寓 有 深 意, 用 心 亦 極 清 楚 居 於 篇 首 者, 不 論 是 詩 詞 寓 言 或 議 論, 均 見 提 點 題 旨 之 功, 可 視 為 全 書 總 綱, 而 此 種 寓 意 常 沿 回 目 情 節 延 伸 至 全 書 : 在 老 殘 遊 記 中, 其 意 識 型 態 主 要 由 其 寓 意 透 露 消 息, 此 種 寓 意 不 只 如 大 家 所 認 為 的 存 在 於 開 場 白 (prologue) 之 中, 亦 且 延 伸 到 整 部 小 說 的 字 裡 行 間 孽 海 花 的 意 旨, 則 由 其 戲 劇 性 的 結 構 所 表 達 34 孽 海 花 老 殘 遊 記 之 外,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一 回 望 成 名 學 究 訓 頑 兒 講 制 藝 鄉 紳 勗 後 進, 學 究 對 幼 童 的 訓 示, 點 出 科 舉 官 場 的 心 態, 而 這 正 是 小 說 著 力 繪 寫 之 重 心 : 中 舉 之 後, 一 路 上 去, 中 進 士, 點 翰 林, 點 了 翰 林, 就 有 官 做, 做 了 官, 就 有 錢 賺 ; 還 要 坐 堂 打 人, 出 起 門 來, 開 鑼 喝 道, 呵 唷 唷, 這 些 好 處, 不 唸 書, 不 中 舉, 那 裡 來 呢? 35 千 里 為 官 只 為 財, 始 於 為 官 之 始 科 考 之 初, 對 官 員 士 子 的 嘲 謔, 貫 穿 全 書 者, 正 在 此 意 至 於 篇 末 第 六 十 回 苦 辣 甜 酸 遍 嘗 滋 味 喜 笑 怒 罵 皆 為 文 章, 則 以 一 夢 徵 其 寓 意 我 剛 才 似 乎 做 夢, 夢 見 走 到 一 座 深 山 裡 面 這 山 上 豺 狼 虎 豹, 樣 樣 都 有, 看 見 了 人, 恨 不 得 一 口 就 吞 下 去 的 樣 子 原 來 這 山 上 並 不 光 是 豺 狼 虎 豹 ; 連 著 貓 狗 老 鼠 猴 子 黃 鼠 狼, 統 通 都 有 ; 至 於 豬 羊 牛, 更 不 計 其 數 了 老 鼠 會 鑽 狗 是 見 了 人 就 咬 ---- 我 在 樹 林 裡 看 了 半 天, 我 心 上 想 : 我 如 今 同 這 一 班 畜 生 在 一 塊, 終 究 不 是 個 事, 又 想 跳 出 樹 林 子 32 以 上 兩 段 引 文 見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一 回 頁 1 33 魏 紹 昌 編, 孽 海 花 資 料 中 華 1962,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敘 事 模 式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台 北 : 三 民, 月 二 版, 第 一 回 頁 4 130
138 去 無 奈 遍 山 遍 地, 都 是 這 班 畜 生 的 世 界, 又 實 在 跳 不 出 去 36 作 夢 者 是 甄 閣 學 之 胞 兄 其 人 一 輩 子 極 羨 慕 做 官, 卻 蹭 蹬 一 世, 榜 上 無 名 衰 病 危 惙 之 際, 恍 惚 中 做 了 此 夢, 發 現 自 己 置 身 畜 生 的 世 界, 正 感 不 得 脫 困, 之 際, 忽 然 地 動 天 搖, 又 置 身 一 群 校 書 人 中, 我 們 在 這 裡 校 對 一 部 書 37 其 書 是 為 教 導 官 員 正 確 為 官 之 道, 詎 料 正 談 說 間, 大 火 突 起 : 但 聽 得 一 片 人 聲 說 : 火! 火! 火! 隨 後 又 看 見 許 多 人, 抱 了 些 燒 殘 不 全 的 書 出 來 圍 在 一 張 公 案 上 面, 查 點 燒 殘 的 書 籍 查 了 半 天, 道 是 他 們 校 對 的 那 部 書, 只 賸 上 半 部 原 來 這 部 教 科 書 前 半 部 是 專 門 指 摘 他 們 做 官 的 壞 處, 好 叫 他 們 讀 了 知 過 必 改 後 半 部 方 是 教 導 他 們 做 官 的 法 子 如 今 把 這 後 半 部 燒 了, 只 賸 得 前 半 部 光 有 這 前 半 部, 不 像 本 教 科 書, 倒 像 個 封 神 榜 西 遊 記 ; 妖 魔 鬼 怪, 一 齊 都 有 ---- 依 我 說 : 還 是 把 這 半 部 印 出 來, 雖 不 能 引 之 為 善, 卻 可 以 戒 其 為 非 --- 只 得 依 了 他 的 說 話 彼 此 一 鬨 而 散 人 散 夢 醒, 醒 來 之 後, 大 病 亦 賽 如 沒 有 了! 小 說 至 此 戛 然 而 止, 結 語 云 : 是 為 官 場 現 形 記, 前 半 部 終 則 夢 中 所 校 之 書, 以 正 官 箴 者, 正 是 官 場 現 形 記 回 目 言 : 苦 辣 甜 酸 遍 嘗 滋 味, 嬉 笑 怒 罵 皆 為 文 章, 明 白 點 出 著 述 用 心 所 在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首 回 為 楔 子, 記 述 自 名 死 裡 逃 生 者 遇 一 人 甕 城 賣 書, 受 其 贈 書, 此 書 乃 其 人 之 友 九 死 一 生 之 手 稿, 於 是 代 為 託 印 於 橫 濱 新 小 說 社 事 第 二 回 則 承 第 一 回, 開 頭 見 九 死 一 生 自 述 筆 名 之 由 : 只 因 我 出 來 應 事 的 二 十 年 中, 回 頭 想 來, 所 遇 見 的 只 有 三 種 東 西 : 第 一 種 是 蛇 鼠 蟲 蟻 ; 第 二 種 是 豺 狼 虎 豹 ; 第 三 種 是 魑 魅 魍 魎 ---- 居 然 都 被 我 避 了 過 去 : 還 不 算 是 九 死 一 生 麼? 39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寫 家 庭 變 態 官 場 百 狀, 社 會 種 種 不 堪, 第 一 回 中, 作 者 借 死 裡 逃 生 之 口, 迭 嘆 : 竟 是 天 地 雖 寬, 幾 無 容 足 之 地 了 不 知 此 茫 茫 大 地, 何 處 方 可 容 身 40 死 裡 逃 生 九 死 一 生 暗 喻 社 會 黑 暗 險 惡, 九 死 一 生 命 名 之 由 即 直 言 社 會 充 斥 吃 人 害 人 可 憎 可 怖 之 毒 蛇 猛 獸 第 二 回 守 常 經 不 使 疏 踰 戚 睹 怪 狀 幾 疑 賊 是 官 一 寫 宗 族 家 庭, 一 寫 朝 廷 官 場, 點 出 其 亂 象, 這 正 是 全 書 所 著 墨 用 心 者 36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文 化 圖 書 公 司, 第 二 回, 頁 3 40 同 上 注, 第 一 回, 頁 2 頁 3 131
139 至 於 書 末 第 一 百 零 八 回 負 屈 含 冤 賢 令 尹 結 果 風 流 雲 散 怪 現 狀 收 場 寫 正 直 之 士 官 場 清 流 賢 令 尹 蒙 陰 縣 令 蔡 侶 笙 之 被 迫 離 職, 正 呼 應 篇 首 魑 魅 魍 魎 豺 狼 虎 豹 充 斥 之 說, 以 及 良 民 幾 無 容 足 之 地, 何 處 方 可 容 身 之 嘆 :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中, 王 冕 這 樣 的 隱 士 再 也 無 處 可 尋, 而 這 類 隱 士 對 世 俗 的 逃 避, 曾 是 儒 林 外 史 的 敘 事 與 思 想 的 價 值 立 意 所 在 識 者 盡 可 援 引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最 後 一 回 的 蒙 陰 縣 令 蔡 侶 笙 這 一 人 物, 作 為 與 王 冕 差 堪 媲 美 者, 可 是 這 蔡 青 天 卻 被 誣 陷 捏 報 災 情 擅 動 公 款, 最 終 勒 令 離 職 當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九 死 一 生 規 避 濁 世 之 際, 他 所 踐 行 的 既 非 精 神 的 超 越, 亦 非 本 真 地 位 的 保 存 他 所 得 到 的 反 而 是 一 種 雙 重 的 眼 力, 這 眼 力 令 他 及 其 筆 下 的 理 想 讀 者 能 看 出 晚 清 社 會 既 是 無 辜 者 的 牢 獄, 也 是 魍 魎 的 樂 園 41 社 會 不 再 有 王 冕 自 在 過 日 之 一 隅, 早 已 蛇 鼠 一 窩, 成 為 魍 魎 的 樂 園, 小 說 通 書 寓 意 在 此, 寓 寄 作 者 之 深 深 喟 嘆 全 書 一 百 零 八 回, 從 家 庭 宗 族 到 邦 國 社 會, 觸 目 所 見, 不 同 情 節 不 同 人 物 諸 多 事 端, 都 在 反 覆 此 一 申 訴 : 楔 子 與 尾 聲 是 中 國 敘 事 體 文 學 的 獨 特 形 式, 諷 刺 作 家 透 過 擺 在 作 品 開 端 與 最 後 的 楔 子 與 尾 聲, 蓄 意 表 達 諷 刺 意 圖 --- 運 用 傳 統 形 式 來 反 覆 強 調 的 修 辭 策 略, 可 以 叫 做 形 式 的 反 覆 諷 刺 作 品 中 也 出 現 不 同 一 類 型 的 諷 刺 對 象 這 種 同 一 類 型 的 反 覆 塑 造, 可 以 叫 做 人 物 的 反 覆 42 末 回 回 末 詩 : 悲 歡 離 合 廿 年 事, 隆 替 興 亡 一 夢 中, 呼 應 篇 首 楔 子 九 死 一 生 筆 記 之 書 面 簽 條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作 為 總 結, 小 說 篇 首 篇 尾 呼 應, 點 出 全 書 題 旨, 並 由 此 貫 串 全 書,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清 晰 呈 現 此 一 結 構 脈 絡, 這 正 是 中 國 敘 事 體 文 學 的 慣 有 形 式 四 各 回 及 段 落 之 串 接 首 尾 之 外, 小 說 各 回 之 間 的 串 接, 亦 能 顯 現 其 古 典 敘 事 之 特 點 雖 則 已 成 案 頭 文 章, 按 理 僅 需 視 覺 賞 讀 之 章 回 小 說, 卻 常 有 說 書 形 態 說 - 聽 之 說 話 架 構, 在 各 回 或 段 串 接 之 間, 尤 其 明 顯 41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上 海 : 復 旦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140 官 場 現 形 記 中, 多 處 使 用 話 說 等 詞, 如 第 十 一 回 話 說 話 分 兩 頭 且 說 43 老 殘 遊 記 更 為 明 顯, 話 說 之 外, 並 要 讀 者 聽, 且 聽 下 回 分 解, 幾 乎 通 篇 皆 見 至 於 孽 海 花 說 聽 不 但 承 續 順 暢 並 且 銜 接 細 密 如 第 七 回 卻 說 第 十 回 欲 知 後 事, 且 聽 下 回 細 說 第 十 一 回 上 回 正 說 第 二 十 回 話 說 上 回 回 末, 正 敘 --- 第 二 十 五 回 且 待 下 回 細 說 第 三 十 回 上 回 書 裡, 正 說 第 三 十 四 回 下 回 再 說 等 等 ; 有 時 甚 且 形 象 生 動 情 態 逼 真, 如 第 五 回 到 底 倒 下 來 的 書, 壓 著 何 人, 欲 明 這 個 啞 謎, 待 我 喘 過 氣 來, 再 和 諸 位 講 44 孽 海 花 較 為 細 密 處, 除 上 回 末 尾 欲 知 後 事, 且 聽 下 回 細 說, 下 回 承 之 以 上 回 正 說 之 外, 在 回 末 更 常 添 附 詩 詞, 極 見 文 采 如 第 二 回 正 是 : 為 振 文 風 結 文 社, 卻 教 名 士 殉 名 姬 第 六 回 這 一 來, 有 分 教 : 一 朝 解 綬, 心 迷 南 國 之 花 ; 千 里 歸 裝, 淚 灑 北 堂 之 草 屬 對 工 整 ; 第 十 回 正 是 : 初 送 隱 娘 金 45 盒 去, 卻 看 馮 嫽 錦 車 來 漢 宣 帝 烏 孫 右 大 將 妻 馮 夫 人 奉 帝 詔 錦 車 持 節, 行 封 賞 於 西 域 曾 樸 以 之 喻 第 十 二 回 德 皇 后 遣 使 專 車 迎 彩 雲 入 宮 合 影 事, 而 以 聶 隱 娘 喻 刺 殺 俄 皇 之 夏 雅 麗 以 俄 女 子 夏 雅 麗 刺 殺 俄 皇 事 比 聶 隱 娘, 而 以 隨 夫 出 使 的 傅 彩 雲 比 漢 宣 帝 奉 詔 持 節 之 馮 夫 人 ; 第 二 十 回 北 海 酒 樽 逢 客 舉, 茂 陵 病 骨 望 秋 驚 北 海 酒 樽 乃 用 孔 融 失 勢 居 家, 然 賓 客 日 滿 其 門, 樽 酒 不 空 之 典 ; 茂 陵 病 骨 則 用 相 如 病 免, 家 居 茂 陵 事 以 喻 金 雯 青 對 仗 用 典 之 外, 回 末 詩 詞 亦 有 預 示 下 文 總 結 前 情 之 功 如 第 十 六 回 棘 枳 何 堪 留 鳳 采, 寶 刀 直 欲 濺 鴛 紅 不 知 夏 雅 麗 性 命 如 何, 且 看 下 回 預 示 下 回 克 蘭 斯 持 刀 欲 殺 夏 雅 麗 事 ; 第 十 二 回 羨 煞 紫 雲 傍 霄 漢, 全 憑 紅 線 界 華 戎 以 全 憑 紅 線 界 華 戎 作 為 前 述 重 金 購 買 中 俄 交 界 圖 事 之 結 語 此 外, 表 情 抒 感, 議 論 分 析, 解 釋 說 明, 察 其 功 用, 不 可 謂 不 多 如 第 八 回 名 花 入 手 消 魂 極, 豔 福 如 君 幾 世 修 是 感 嘆, 第 二 十 八 回 輸 他 海 國 風 雲 壯, 還 我 軒 皇 土 地 來 氣 頗 激 昂 ; 第 二 十 六 回 風 花 未 脫 沾 泥 相, 婚 媾 終 成 誤 國 因 則 是 議 論 天 家 帝 后 婚 姻 與 國 事 關 連 與 回 目 相 較, 二 者 雖 與 之 同 具 用 典 對 仗 之 形 式, 亦 有 情 節 預 示 總 結 之 功 能, 若 就 抒 感 表 情 而 論, 則 回 末 詩 詞, 變 化 之 間, 喜 怒 哀 樂, 更 見 靈 活 紅 樓 夢 中 的 這 些 詩 詞, 甚 至 一 些 使 砌 似 的 笑 話, 從 情 節 的 角 度 來 看, 43 分 見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台 北 : 三 民, 月 一 版, 頁 漢 武 帝 時, 公 主 遠 嫁 烏 孫, 馮 嫽 奉 命 隨 行, 後 嫁 烏 孫 右 大 將 漢 昭 帝 時, 烏 孫 內 亂 馮 說 叛 軍 首 領 烏 就 屠 降 漢 見 漢 書 西 域 傳 第 六 十 六 : 初, 楚 主 侍 者 馮 嫽 能 史 書, 習 事, 嘗 持 漢 節 為 公 主 使, 行 賞 賜 於 城 郭 諸 國, 敬 信 之, 號 曰 馮 夫 人 為 烏 孫 右 大 將 妻, 右 大 將 與 烏 就 屠 相 愛, 都 護 鄭 吉 使 馮 夫 人 說 烏 就 屠, 以 漢 兵 方 出, 必 見 滅, 不 如 降 烏 就 屠 恐, 曰 : 願 得 小 號 宣 帝 徵 馮 夫 人, 自 問 狀 遣 謁 者 竺 次 期 門 甘 廷 壽 為 副, 送 馮 夫 人 馮 夫 人 錦 車 持 節, 詔 焉 烏 就 屠 詣 長 羅 侯 赤 谷 城, 立 元 貴 靡 為 大 昆 彌, 烏 就 屠 為 小 昆 彌, 皆 賜 印 綬 破 羌 將 軍 不 出 塞 還 後 烏 就 屠 不 盡 歸 諸 翕 侯 民 眾, 漢 復 遣 長 羅 侯 惠 將 三 校 屯 赤 谷, 因 為 分 別 其 人 民 地 界, 大 昆 彌 戶 六 萬 餘, 小 昆 彌 戶 四 萬 餘, 然 眾 心 皆 附 小 昆 彌 133
141 無 疑 使 情 節 的 進 展 變 得 緩 慢, 從 結 構 而 言 則 顯 得 繁 冗 蕪 雜, 但 從 表 現 人 物 性 格 揭 示 人 物 內 心 世 界 而 言, 則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了 46 詩 詞 適 於 抒 情, 表 情 達 意 更 形 自 然, 這 應 是 傳 統 小 說 常 見 詩 詞 身 影 之 一 因 將 之 置 於 回 末, 預 示 下 文, 配 合 欲 知 阿 福 因 何 發 喊, 且 聽 下 回 分 解 不 知 夫 人 走 出 何 事, 且 聽 下 回 分 解 等 種 種 懸 念, 更 倍 增 讀 者 續 讀 興 趣 : 要 打 破 靜 止 呆 板, 使 作 品 顯 得 生 動, 就 得 有 變 化 而 時 間 就 是 變 化 的 第 一 種 形 式 因 此, 早 期 小 說 幾 乎 無 有 例 外 地 都 以 時 間 為 主 導 對 種 種 事 件 作 縱 向 的 串 聯, 結 構 重 心 就 不 得 不 都 落 在 事 件 上 讀 者 的 心 思, 也 被 牢 牢 地 拴 在 欲 知 後 事 如 何, 且 聽 下 回 分 解 的 一 連 串 懸 念 之 中 47 傳 統 敘 事 小 說 之 懸 念, 借 助 章 回 之 形 式, 一 回 緊 接 一 回, 直 讓 讀 者 欲 罷 不 能 五 回 評 回 評 亦 是 傳 統 章 回 小 說 之 主 要 特 徵, 若 論 其 來 源, 亦 有 與 說 書 相 關 者 : 說 話 人 直 接 面 對 他 的 衣 食 父 母 閱 聽 群 眾, 說 話 策 略 宜 靈 活 運 用, 或 評 議 或 感 慨 或 其 他, 即 令 並 非 故 事 本 身 的 敘 說, 卻 可 以 縮 短 台 上 台 下 距 離 從 想 像 的 世 界 到 真 實 生 活 的 現 場, 說 話 人 發 言 表 態, 立 場 好 惡, 不 難 得 知, 在 聽 的 一 造 可 產 生 一 體 的 共 鳴 之 感, 多 少 滿 足 了 受 教 的 需 求 小 說 讀 物 的 評 點 毋 寧 是 說 話 行 為 的 模 擬, 主 控 了 閱 讀 行 為, 發 揮 了 最 重 要 的 導 讀 作 用 明 清 盛 世 的 小 說 評 點 學, 當 可 說 明 其 市 場 取 向 的 商 品 性 格 48 說 書 人 隨 情 境 所 需, 插 進 種 種 評 議 感 嘆, 以 獲 得 聽 眾 共 鳴, 讓 講 述 更 為 生 動 精 彩 當 故 事 進 入 書 面 型 態, 評 點 之 作 用 恰 可 以 發 揮 相 同 效 用 評 點 形 式 亦 多 端, 包 括 眉 批 夾 注 回 批 和 總 批 等 ; 其 中 回 批 篇 幅 較 長, 可 以 作 較 多 之 發 揮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中, 老 殘 遊 記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俱 有 回 評 其 作 用 除 主 控 閱 讀, 可 以 作 為 導 讀 之 外, 尚 有 抒 感 嘆 想 釋 讚 論 議 等 等 在 指 點 讀 者 上, 有 讀 法 之 指 導, 以 及 文 法 理 論 之 講 述 : 46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臺 北 : 木 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康 來 新, 發 跡 變 泰 宋 人 小 說 學 論 稿 大 安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142 第 二 卷 前 半, 可 當 大 明 湖 記 讀 此 卷 前 半, 可 當 濟 南 明 泉 記 讀 49 老 殘 遊 記 雖 是 小 說 然 寫 景 之 筆, 歷 歷 如 繪, 小 說 起 頭 之 二 三 回, 已 呈 顯 此 一 特 色 至 於 文 法 理 論, 向 為 點 評 重 點, 有 學 者 分 析, 其 因 為 八 股 取 士 必 須 講 求 章 法 之 故 : 明 清 小 說 特 重 形 構 章 法, 乃 因 當 時 科 舉 八 股 取 士 所 致 而 唐 末 試 場 的 考 評 之 風, 則 相 當 程 度 影 響 了 筆 抹 點 勘 評 文 衡 詩 的 時 代 風 習 50 而 小 說 文 法 結 構 常 見 冷 熱 相 濟 之 說 : 在 敘 事 方 法 中, 有 寒 冰 破 熱, 涼 風 掃 塵, 這 是 結 構 上 的 冷 熱 相 濟, 屬 於 氣 氛 的 問 題 同 時 也 是 起 伏 跌 宕 強 烈 對 照 的 結 構 安 排 51 然 而 劉 鶚 於 此 卻 有 不 同 之 安 排 : 疏 密 相 間, 大 小 雜 出, 此 定 法 也 歷 來 文 章 家 每 序 一 大 事, 必 夾 序 數 小 事, 點 綴 其 間, 以 歇 目 力, 而 紓 文 氣 此 卷 序 賈 魏 事 一 大 案, 熱 鬧 極 矣, 中 間 應 插 序 一 段 冷 淡 事, 方 合 成 法 乃 忽 然 火 起, 熱 上 加 熱, 鬧 中 添 鬧, 文 筆 真 有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52 在 冷 熱 相 濟 之 基 礎 理 論 上, 老 殘 遊 記 有 不 同 之 發 展 ; 此 處 回 評 指 出 不 合 小 說 作 法, 然 而 卻 有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之 妙 筆, 所 謂 鬧 中 添 鬧 者, 特 別 指 點 讀 者 注 意 詩 在 郭 璞 曹 唐 之 間, 文 合 留 仙 西 河 而 一 53 郭 璞 曹 唐 俱 為 遊 仙 詩 人, 一 在 西 晉 末, 一 在 晚 唐 ; 留 仙 則 指 蒲 松 齡, 西 河 應 是 子 夏 此 處 評 比 小 說 詩 文, 頗 見 讚 賞 之 意 對 小 說 之 讚 賞, 亦 為 評 點 著 重 處, 點 出 文 筆 精 彩 高 妙 之 處, 一 則 見 評 者 之 別 具 慧 眼, 一 則 增 添 閱 讀 之 興 味 山 重 水 複 疑 無 路, 柳 暗 花 明 又 一 村 此 卷 慣 用 此 等 筆 墨, 反 面 逼 得 愈 緊, 正 面 轉 得 愈 活 金 聖 嘆 批 西 廂 考 紅 一 闋, 都 說 快 事 若 見 此 卷 書, 必 又 說 49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三 回, 頁 康 來 新, 發 跡 變 泰 宋 人 小 說 學 論 稿, 頁 張 健 謝 綉 華, 中 西 小 說 理 論 要 義, 臺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五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九 回, 頁
143 出 許 多 快 事 54 不 但 就 小 說 文 筆 結 構 作 評, 甚 至 漫 天 臆 想, 喚 出 評 點 大 家 金 聖 嘆, 藉 此 就 逼 緊 一 法, 將 作 品 與 西 廂 考 紅 之 文 筆 等 量 齊 觀 老 殘 遊 記 之 回 評, 對 作 品 甚 至 作 者 之 讚 賞 不 少 有 趣 的 是, 此 書 回 評 為 劉 鶚 所 自 作, 因 此 所 言 讚 賞, 其 實 皆 為 自 讚, 有 些 甚 至 是 盛 讚 : 黃 山 谷 詩 云 : 濟 南 瀟 灑 似 江 南 據 此 看 來, 濟 南 風 景 猶 在 江 南 之 上 作 者 云 : 明 湖 景 致 似 一 幅 趙 千 里 畫 作 者 倒 寫 得 出, 吾 恐 趙 千 里 還 畫 不 出 ---- 泰 山 不 知 作 者 幾 時 從 西 面 上 去, 經 得 如 許 險 境, 為 登 泰 山 者 聞 所 未 聞, 卻 又 無 一 字 虛 假, 出 人 意 表 王 小 玉 說 書, 為 聲 色 絕 調 百 鍊 生 著 書, 為 文 章 絕 調 55 評 為 聲 色 絕 調 之 王 小 玉 說 書, 是 書 中 嘆 為 觀 止 的 聽 覺 享 受, 以 此 評 比 百 鍊 生 文 筆, 可 謂 頂 級 之 讚 而 由 其 作 者 倒 寫 得 出, 吾 恐 趙 千 里 還 畫 不 出 百 鍊 生 著 書, 為 文 章 絕 調 之 字 裡 行 間, 可 知 劉 鶚 乃 以 他 人 身 份 作 評, 未 曾 表 明 其 作 者 身 份 實 則, 化 身 他 人 點 評 自 家 作 品, 劉 鶚 並 非 第 一 位, 晚 明 馮 夢 龍 即 曾 化 名 為 其 三 言 各 寫 一 篇 序 言, 又 為 古 今 小 說 作 過 評 點, 只 是 其 評 點 較 為 簡 短, 而 劉 鶚 則 較 細 緻 : 而 近 代 小 說 家 評 點 序 說 自 己 的 作 品 時, 則 有 較 為 細 致 的, 如 劉 鶚 為 所 作 老 殘 遊 記 寫 過 自 序, 其 文 繼 承 發 憤 著 書 的 傳 統 時, 將 發 憤 具 體 化 為 哭 泣, 感 時 傷 世, 悲 天 憫 人, 真 實 地 道 出 了 劉 鶚 創 作 老 殘 遊 記 的 動 機 故 此 歷 來 都 引 起 研 究 者 的 重 視, 胡 適 與 阿 英 曾 據 以 闡 明 作 者 的 思 想 見 解, 夏 志 清 更 以 此 將 作 者 擬 於 杜 甫, 可 見 其 價 值 之 重 要 劉 鶚 也 為 老 殘 遊 記 作 過 評 點 56 評 點 序 跋 佔 幅 雖 小, 然 而 或 補 小 說 之 不 足, 或 為 錦 添 花, 自 有 其 重 要 之 價 值 學 者 更 進 一 步 指 出, 留 心 世 事 與 抒 寫 之 才, 是 老 殘 遊 記 之 所 以 為 絕 調 者 : 由 於 作 者 時 時 留 意, 深 入 觀 察 世 間 可 驚 可 喜 可 歌 可 泣 之 事, 而 又 具 抒 寫 之 才, 因 此 老 殘 遊 記 取 得 了 很 高 的 藝 術 成 就 作 者 在 原 書 第 二 回 評 點 中 曾 不 無 自 負 地 指 出 : 王 小 玉 說 書, 為 聲 色 絕 調 ; 百 煉 生 著 書, 為 文 章 絕 調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七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二 回, 頁 劉 良 明 等, 近 代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流 派 研 究 武 漢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7 57 劉 良 明 等, 近 代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流 派 研 究, 頁
144 劉 鶚 自 知 其 能, 在 自 讚 自 得 之 際, 所 論 所 評 精 彩 有 趣 : 唐 子 畏 畫 虎, 不 及 施 耐 庵 說 虎 ; 唐 子 畏 畫 的 是 死 虎, 施 耐 庵 說 的 是 活 虎 施 耐 庵 說 虎, 不 及 百 鍊 生 說 虎, 施 耐 庵 說 的 是 凡 虎, 百 鍊 生 說 說 的 是 神 虎 58 此 處 用 層 遞 法 讚 其 說 虎 之 筆, 至 將 耐 庵 水 滸 比 下 文 筆 之 外, 月 旦 人 物 尤 為 傳 統 評 點 之 所 重 : 玉 賢 殘 酷, 吳 氏 節 烈, 都 寫 得 奕 奕 如 生, 有 助 於 世 道 人 心 不 少 59 惜 乎 老 殘 既 不 能 見 用 於 世, 申 東 造 亦 僅 一 小 小 縣 令, 無 從 展 其 驥 足, 世 道 之 所 以 日 壞 也 夫 60 月 旦 人 物 之 際, 常 發 慨 嘆, 既 嘆 人 物 兼 自 嘆 也 老 殘 遊 記 之 外,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回 評 尤 多 此 無 筆 墨 處 之 筆 墨, 不 可 囫 圇 讀 過 者 也 61 其 一 生 之 遭 逢 實 亦 伏 於 此 矣 讀 者 其 留 意 之 62 正 在 指 點 讀 者 閱 讀 之 法, 連 帶 指 出 小 說 精 微 處 至 於 精 彩 生 動 處 之 讚 賞, 自 有 更 深 入 之 說 解 : 上 半 回 是 演 說 官 場 之 失 意 者, 下 半 回 是 演 說 官 場 之 得 意 者, 繪 影 繪 聲, 神 情 畢 現, 無 殊 抉 此 輩 之 心 肝 而 表 爆 之 指 陳 弊 竇 處, 竟 是 一 面 顯 微 鏡 63 寫 督 辦 之 涎 臉 漁 色, 歷 歷 如 繪 --- 寫 小 家 兒 女 情 狀, 亦 是 歷 歷 如 繪 吾 不 知 作 者 是 何 等 人, 何 以 於 各 種 社 會 中 之 情 形, 均 能 體 會 出 來 也 64 描 繪 人 物, 不 論 失 意 得 意, 真 能 曲 盡 微 妙, 使 讀 者 如 見 其 肺 肝, 無 所 遁 形 ; 寫 大 官 員 小 兒 女, 則 形 容 生 動, 躍 然 紙 上 真 實 生 動 外, 詼 諧 嘲 謔 亦 是 小 說 著 意 經 營 的 特 殊 效 果 : 此 一 回 絕 類 儒 林 外 史, 而 詼 諧 過 之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八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五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七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六 十 三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三 十 九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十 四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五 十 一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三 十 七 回 頁
145 寫 茍 才 如 畫, 有 頰 上 添 毫 之 妙, 令 讀 者 如 見 其 人 一 席 六 個 人, 已 有 了 一 個 茍 才, 還 有 一 個 利 是 圖, 一 個 不 顧 羞, 寫 來 可 笑 66 一 如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之 回 評, 在 評 比 之 間 常 將 以 往 為 大 家 所 熟 悉 之 小 說 名 著, 作 一 比 較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第 三 十 七 回 回 評, 直 指 詼 諧 一 項, 為 儒 林 所 不 及 就 中 主 角 人 物 正 是 可 笑 可 鄙 之 一 類, 回 評 並 指 出 作 者 以 諧 音 手 法 營 造 嘲 謔 之 趣 味 所 謂 利 是 圖 不 顧 羞 乃 是 小 說 中 之 旁 襯 人 物 酈 士 圖 與 濮 固 修 二 人, 回 評 在 此 特 別 點 出 小 說 命 名 巧 思, 以 明 作 者 用 心 吳 趼 人 則 告 訴 讀 者, 書 中 那 些 議 論 諧 謔 是 他 的 手 筆, 目 的 是 助 閱 者 之 興 味, 勿 譏 為 蛇 足 也 67 上 引 作 者 之 自 言 68, 正 可 以 見 得 諧 謔 能 加 強 小 說 之 吸 引 力, 增 添 讀 者 興 趣, 以 達 成 作 者 期 待 之 閱 讀 效 果 議 論 則 見 於 月 旦 人 物 之 際 : 以 不 干 己 之 事, 為 之 僕 僕 奔 走, 委 曲 探 聽, 不 過 欲 拯 救 此 女 子 耳, 自 非 具 有 俠 骨 者 不 能 為 惟 熱 極 人, 則 自 視 此 等 事 為 閒 閒 耳 故 知 天 下 興 亡, 匹 夫 有 責 者, 其 視 捨 身 救 國 亦 為 閒 閒 一 切 熱 血 家 行 事, 莫 不 如 是 70 回 評 之 中, 相 關 於 文 法 理 論 者, 為 數 亦 多 : 第 一 回 是 官 是 賊 之 人, 到 此 方 才 點 明, 令 人 回 想 尚 有 餘 味 71 上 回 要 買 小 火 輪 一 語, 看 來 似 閒 文 耳, 實 乃 可 以 無 有 不 料 乃 於 此 回 中, 引 出 局 員 做 私 貨 一 段 來, 方 悟 為 金 針 引 線 之 法 72 金 針 引 線 之 法 在 傳 統 小 說 之 結 構 佈 局 上, 十 分 常 見, 可 以 收 其 先 後 呼 應 上 下 相 引 之 效 : 但 是 儘 管 世 事 多 變, 充 滿 了 偶 然 性, 終 究 是 有 因 果 聯 繫 可 尋 的 所 以 敘 事 66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十 二 回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臺 北 : 久 大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引 言 見 諸 電 術 奇 談, 我 佛 山 人 附 記 69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三 十 三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四 十 一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四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九 回 頁
146 方 法 要 注 意 上 下 相 引 前 後 呼 應 ( 隔 年 下 種, 先 時 伏 著 添 絲 補 錦, 移 針 勻 繡 奇 峰 對 插, 錦 屏 對 峙 ), 文 前 要 有 先 聲 ( 將 雪 見 霰, 將 雨 聞 雷 ), 文 後 要 有 餘 勢 ( 浪 後 波 紋, 雨 後 霢 霂 ) 等 等 這 種 方 法 使 讀 者 特 別 注 意 情 節 發 生 過 程 中 的 因 果 脈 絡 線 索, 逐 步 探 尋 事 件 的 終 結, 既 有 奇 特 效 應, 又 能 獲 得 真 實 感 受 73 有 此 前 後 之 對 應, 情 節 於 是 有 雖 斷 而 續 的 一 體 之 感, 若 不 經 意, 然 貼 切 自 然, 不 顯 突 兀, 自 然 才 能 真 實 小 說 中 此 類 照 應 之 筆 不 少, 有 時 伏 線 綿 延, 可 以 長 達 數 回 : 兼 祧 一 節, 已 於 十 六 回 中 逗 了 消 息, 卻 直 到 此 處 才 寫 出 來 而 又 不 全 是 實 寫 74 題 畫 詩 一 段, 已 見 第 九 回 然 第 九 回 是 暗 寫, 此 回 是 明 寫, 絕 不 相 犯 第 九 回 只 算 是 此 回 伏 線 75 撤 任 事 伏 線 已 在 第 七 回 76 兼 祧 一 事 從 第 十 六 回 伏 至 第 二 十 三 回 始 現, 而 仍 未 全 現 ; 題 畫 詩 則 由 第 九 回 至 第 三 十 八 回, 撤 任 事 則 由 第 七 回 伏 至 第 五 十 九 回, 相 距 五 十 回 以 上 伏 筆 金 針 之 外, 尚 有 映 襯 之 法 : 只 見 黃 銀 寶 一 人, 是 從 自 己 眼 中 看 出 此 回 寫 沈 月 卿, 是 眾 妓 隊 中 陪 襯 而 出 是 ---- 初 次 只 見 一 人, 便 格 外 留 神, 則 無 他 故 眾 妓 中 趁 出 寒 儉, 是 格 外 醒 目, 必 有 原 委 卻 直 至 終 篇, 未 露 一 字, 令 人 急 欲 看 下 文 矣! 77 映 襯 之 法 乃 是 極 重 要 之 文 法 修 辭, 點 評 名 家 毛 宗 崗 甚 至 有 至 漸 層 浮 現 襯 托 與 隱 而 愈 現 襯 托 之 論, 然 最 常 見 者, 仍 是 反 襯 正 襯 : 毛 宗 崗 提 出 人 物 塑 造 的 方 法 首 先, 用 襯 的 方 法, 就 是 在 性 格 對 比 中 刻 劃 典 型 性 格 這 是 金 聖 嘆 提 出 過 的 背 面 敷 粉 法 毛 宗 崗 又 把 用 襯 方 法 分 為 反 襯 與 正 襯 兩 種 反 襯 是 用 對 立 的 性 格 特 點 來 互 相 襯 托 ; 正 襯 是 用 相 同 的 性 格 特 點 來 互 相 襯 托 毛 氏 認 為 正 襯 比 反 襯 更 能 突 出 人 物 的 特 質 第 二, 毛 宗 崗 認 為 小 說 塑 造 人 物 形 象, 矛 盾 衝 73 張 健 謝 綉 華, 中 西 小 說 理 論 要 義,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三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三 十 八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五 十 九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四 十 八 回 頁
147 突 越 尖 銳 激 烈, 就 越 能 鮮 明 地 顯 示 人 物 性 格 第 三, 化 靜 為 動, 層 層 渲 染 的 方 法, 這 是 指 透 過 對 人 物 外 部 特 徵 一 層 一 層 的 描 繪, 使 人 物 輪 廓 逐 漸 清 晰 浮 現 出 來 的 方 法 這 種 寫 法 在 開 始 時 留 下 餘 地, 能 打 動 讀 者 的 好 奇 心, 使 讀 者 對 這 個 角 色 更 加 關 注, 人 物 形 象 也 逐 漸 完 成 了 第 四, 隱 而 愈 現 的 寫 法 這 是 將 主 要 人 物 隱 藏 在 文 後, 通 過 其 他 角 色 或 四 周 環 境 來 烘 托 主 要 角 色 的 寫 法 78 前 述 沈 月 卿 乃 由 首 飾 華 燦, 身 披 五 光 十 色 精 緻 狐 皮 的 光 鮮 妓 群, 反 襯 其 幽 寒 清 秀, 這 是 人 物 之 外 在 ; 至 於 其 內 在, 亦 有 義 不 義 之 別 : 寫 蔡 嫂 處, 正 是 寫 黎 景 翼 處 也 79 蔡 嫂 乃 蔡 侶 笙 之 妻, 對 同 一 秋 菊, 蔡 嫂 嫁 婢 如 女 有 情 重 義, 正 反 襯 黎 景 翼 騙 鬻 弟 婦 之 寡 廉 鮮 恥 映 襯 之 外, 又 有 雙 管 齊 下 法 : 寫 侶 笙 之 摯 誠, 即 借 以 敘 其 從 前 之 歷 史, 絕 不 見 冗 贅 此 是 雙 管 齊 下 法 記 者 曰 : 我 只 閒 閒 一 件 事 惟 此 一 邊 愈 閒 閒, 則 愈 顯 彼 一 邊 之 肫 摯 80 以 從 容 閒 筆, 寫 人 物 不 凡 行 事, 是 視 不 凡 如 平 常, 愈 見 真 實 感 動 此 筆 之 閒 閒, 故 出 入 今 昔, 可 以 因 一 見 二, 以 昔 證 今, 自 然 委 婉, 曲 盡 其 情, 是 為 雙 管 搶 白 ---- 自 是 快 文 快 事 又 嫌 其 失 於 刻 薄 也, 特 轉 出 其 姊 姊 一 番 正 論 以 匡 救 之 又 恐 世 人 徒 狃 於 一 時 之 快, 而 汩 沒 其 德 性, 故 特 急 轉 此 一 筆 作 者 關 心 社 會, 故 特 此 眼 明 手 快 之 筆, 真 是 佛 菩 薩 心 腸 此 回 搶 白 一 頓, 即 借 以 收 束 以 前 一 切, 此 後 自 當 別 有 一 番 鋪 敘 作 冗 長 之 小 說 者, 往 往 用 此 法 81 上 則 亦 是 結 構 上 的 調 劑 之 法, 在 情 節 發 展 上 暫 且 打 斷, 轉 插 他 話 做 為 緩 衝, 在 形 式 上 可 以 得 其 變 化, 在 內 容 上 可 以 作 一 補 正 小 說 此 回 冷 嘲 熱 謔 世 伯 受 窘 中, 雖 見 世 伯 受 窘, 著 實 大 快 人 心, 但 言 語 刻 薄, 非 君 子 所 尚, 所 謂 禦 人 以 口 給, 屢 憎 於 人 因 此 下 文 插 入 一 段 論 評, 以 收 補 正 之 效 尤 其 長 篇 小 說, 須 避 免 單 調 冗 長 之 病, 穿 插 變 化 乃 必 然 選 擇 : 毛 宗 崗 在 金 聖 嘆 的 橫 雲 斷 山 法 的 基 礎 上, 進 一 步 分 析 : 橫 雲 斷 嶺, 橫 橋 鎖 溪 他 說 : 文 之 短 者 不 連 敘 則 不 貫 串, 文 之 長 者 連 敘 則 懼 其 累, 78 張 健 謝 綉 華, 中 西 小 說 理 論 要 義,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三 十 四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四 十 一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回 頁
148 故 必 敘 別 事 以 間 之, 而 後 文 勢 乃 錯 綜 盡 變 比 較 單 純 的 事 件 要 用 連 敘, 否 則 無 法 一 氣 呵 成 ; 比 較 複 雜 的 事 件 則 需 要 與 它 事 間 隔, 以 免 單 調 冗 長 無 變 化 82 激 昂 繼 之 以 平 正, 一 張 一 弛, 一 緊 一 緩, 快 慢 間 出, 冷 熱 相 濟, 強 弱 起 伏, 喜 怒 變 化, 上 半 回 夾 寫 得 妙 有 一 段 極 冷 淡 處, 便 接 一 段 極 親 熱 處 ; 有 一 段 極 狠 惡 處, 便 接 一 段 極 榮 樂 處 83 就 讀 者 閱 讀 之 興 味 言, 冷 熱 張 弛 之 變 化, 勾 動 讀 者 之 情 感 起 伏, 是 一 種 豐 富 飽 和 的 節 奏 : 這 轉 換 才 不 但 能 使 人 的 欣 賞 心 理 除 了 像 同 質 轉 換 一 樣 也 可 以 在 反 應 強 度 的 兩 極 端 間 來 回 擺 動, 產 生 一 張 一 弛 一 起 一 伏 的 節 奏 力 度 變 化, 還 可 以 增 之 以 心 理 反 應 的 色 調 變 化, 隨 著 刺 激 類 別 的 不 同, 欣 賞 者 一 會 兒 心 情 振 奮, 一 會 兒 心 境 平 和, 一 會 兒 慷 慨 激 昂, 一 會 兒 悠 閒 恬 靜, 一 會 兒 鼓 舞 衝 動, 一 會 兒 輕 鬆 歡 愉 應 該 說, 這 是 一 種 更 為 飽 和 更 為 豐 富 的 節 奏 84 在 互 相 連 接 與 融 合 之 中, 完 成 統 一 的 藝 術 整 體 形 象 85 小 說 回 評, 導 讀 指 點, 或 談 文 法, 或 論 人 物 讀 者 購 一 書, 可 得 兩 種 閱 讀 樂 趣 回 評 豐 富 小 說 內 容, 使 讀 者 能 一 魚 兩 吃, 得 到 雙 重 享 受 而 作 者 自 賞 自 評, 幽 默 調 侃, 既 以 娛 人 亦 兼 自 得, 綿 刺 柔 勁, 饒 富 餘 韻, 此 亦 傳 統 小 說 回 評 盛 行 之 一 因 82 張 健 謝 綉 華, 中 西 小 說 理 論 要 義,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三 回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張 健 謝 綉 華, 中 西 小 說 理 論 要 義, 頁
149 第 二 節 舊 醅 新 釀 : 傳 統 結 構 之 展 變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雖 仍 有 傳 統 古 典 之 餘 韻, 然 亦 可 見 其 於 晚 清 一 代 之 不 同 呈 現 以 評 點 言, 由 於 傳 播 媒 介 的 改 變, 連 帶 影 響 到 小 說 結 構 之 改 變, 最 明 顯 者 乃 是 眉 批 側 批 夾 批 等 隨 報 刊 之 排 版 而 廢 用 : 19 世 紀 70 年 代 以 後, 報 紙 版 面 由 書 冊 改 為 單 頁 式, 但 還 保 留 著 書 冊 式 的 痕 跡, 經 過 折 疊 剪 裁, 仍 可 裝 訂 成 書 籍 因 此, 這 個 時 期 的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批 評 形 式 仍 是 傳 統 的 其 後, 報 刊 逐 步 擺 脫 書 冊 形 式, 成 雙 面 印 刷 的 對 開 形 式, 開 數 減 小, 篇 幅 加 大, 字 數 增 多, 每 版 欄 目 也 增 多, 所 留 空 白 無 幾 在 報 刊 和 專 門 的 小 說 雜 誌 中, 由 於 鉛 印 的 緣 故, 文 字 緊 密, 眉 批 側 批 夾 批 也 就 很 難 派 上 用 場 即 使 在 小 說 雜 誌 中 有 評 點, 也 大 多 採 用 回 批 的 形 式, 如 新 小 說 雜 誌 上 的 新 中 國 未 來 記, 便 是 每 一 回 的 末 尾 才 有 回 評 86 由 於 傳 媒 形 制 的 限 制, 眉 批 側 批 夾 批 等 無 可 用 之 空 間, 因 此 率 先 被 捨 棄, 仍 可 見 者 為 回 評 形 式 之 外, 評 點 內 容 亦 呈 現 晚 清 特 有 之 新 思 維 : 古 老 的 評 點 在 評 點 古 老 小 說 時, 也 可 以 採 用 全 新 的 觀 點, 所 謂 的 舊 瓶 新 酒, 舊 衣 新 穿 像 燕 南 尚 生, 即 以 民 主 立 憲 與 進 化 論 的 種 種 新 觀 點 來 評 點 古 老 的 水 滸 87 而 因 所 論 內 容 改 變, 從 而 又 連 帶 改 變 評 點 之 篇 幅 等 形 式 : 像 王 國 維 的 紅 樓 夢 評 論 ; 又 像 黃 摩 西 的 小 說 小 話, 該 文 討 論 了 傳 統 古 典 小 說 中 相 當 冷 僻 的 作 品 ; 而 王 黃 二 人 都 曾 受 過 西 方 美 學 的 洗 禮, 他 們 以 新 的 形 式 新 的 觀 點 而 對 古 老 作 品 再 度 探 討, 這 對 古 老 的 作 品 而 言 毋 寧 產 生 了 還 魂 與 復 甦 的 作 用 88 細 察 晚 清 作 者 作 品, 可 以 見 得 於 晚 清 其 時, 小 說 在 傳 統 結 構 上 所 呈 顯 出 的 時 代 特 色 而 略 異 於 傳 統 結 構 之 展 變 痕 跡 以 下 分 四 端 論 述 之 86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上 海 : 華 東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康 來 新, 晚 清 小 說 理 論 研 究, 頁 康 來 新, 晚 清 小 說 理 論 研 究, 頁
150 一 即 時 記 事, 長 篇 短 制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俱 為 長 篇, 然 而 常 予 人 有 諸 事 紛 陳, 極 類 短 制 之 感 小 說 喜 羅 列 瑣 聞, 記 述 社 會 種 種, 恐 是 其 中 一 因 學 者 指 出 其 中 所 謂 甩 脫 君 史 統 系 羈 縻, 直 面 現 實 社 會 人 生 的 特 色 : ( 新 世 界 小 說 社 報 )< 發 刊 辭 > 還 提 出 一 個 觀 點 : 中 國 數 千 年 來, 有 君 史, 無 民 史 其 關 係 於 此 種 之 小 說, 可 作 民 史 讀 也 夫 有 興 亡 之 事, 則 有 一 切 擾 亂 戰 爭 之 事 然 其 時 之 罹 於 鋒 鏑, 與 其 後 之 重 見 天 日, 必 有 一 番 舜 桀 之 渲 染, 雖 其 說 半 不 足 據, 而 當 時 朝 廷 之 對 待 民 間, 為 仁 為 暴, 猶 可 為 萬 一 之 揣 測 89 中 國 專 制 時 代, 以 帝 王 為 重 心, 為 爭 君 位 而 有 種 種 擾 亂 更 迭, 而 歷 代 興 亡 都 成 為 小 說 戲 曲 之 材 料 小 說 所 記, 包 括 官 吏 紳 衿 士 庶 人 等, 各 階 層 人 等 構 成 之 社 會, 以 及 其 間 所 呈 現 之 諸 般 人 情 小 說 之 記 述 不 同 於 君 國 歷 史, 然 於 君 王 之 仁 暴, 由 此 卻 可 窺 知 一 二 其 他 若 官 吏, 若 紳 衿, 若 士 庶 人, 合 而 成 一 大 社 會, 分 之 則 各 有 一 小 社 會, 皆 依 附 此 重 心 以 為 轉 移 官 吏 紳 衿 士 庶 既 隨 此 重 心 為 轉 移, 則 官 吏 紳 衿 士 庶 所 為 之 事, 形 容 其 事 者 為 世 態, 而 態 有 炎 涼 之 分 ; 左 右 其 事 者 為 世 情, 而 情 有 冷 暖 之 異 : 皆 所 以 點 綴 此 世 界 者 也 在 這 種 新 觀 念 支 配 下, 徹 底 甩 脫 君 史 統 系 的 羈 縻, 直 面 現 實 的 社 會 人 生, 便 成 了 晚 清 新 小 說 的 最 大 亮 點 ; 以 怪 現 狀 現 形 記 題 名 的 作 品 之 多, 就 是 最 充 分 的 證 明 90 晚 清 小 說 家 大 多 志 在 記 述 時 事, 以 呈 現 世 態 種 種, 其 與 君 史 之 重 心 不 同, 怪 現 狀 現 形 記 之 書 名, 正 說 明 此 一 意 義 李 伯 元 吳 趼 人 之 外,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亦 取 材 現 實, 而 曾 樸 孽 海 花 雖 曾 於 小 說 林 社 之 宣 傳 廣 告 上 標 以 歷 史 小 說 之 名, 然 而 就 其 內 容, 並 非 傳 統 歷 史 小 說 慣 見 之 君 史 小 說 類 型, 是 為 民 史 小 說 : 晚 清 六 大 小 說 家 中, 李 伯 元 沒 有 寫 歷 史 題 材 的 小 說, 他 的 文 明 小 史 寫 的 並 不 是 傳 統 的 興 廢 爭 戰 之 事 ; 劉 鶚 只 有 一 部 未 完 的 寫 現 實 題 材 的 老 殘 遊 記 ; 曾 樸 的 孽 海 花, 小 說 林 的 廣 告 雖 標 以 歷 史 小 說, 曾 樸 自 己 也 說 要 將 歷 史 的 轉 變 收 攝 在 自 己 的 筆 頭 下, 但 充 其 量 也 只 能 算 89 新 世 界 小 說 社 報 ) 第 一 期 < 發 刊 辭 >, 未 載 作 者, 收 於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以 上 二 段 引 文 見 歐 陽 健, 歷 史 小 說 史 杭 州 : 浙 江 古 籍 出 版 社,2003, 頁
151 是 民 史 91 歐 陽 健 從 傳 統 歷 史 小 說 之 定 義, 將 孽 海 花 歸 為 民 史 之 列, 楊 聯 芬 則 由 審 美 形 式 言 其 突 破 : 事 實 上, 最 早 突 破 傳 統 歷 史 小 說 復 活 歷 史 模 式, 用 生 活 史 和 精 神 史 形 式 表 現 歷 史 進 程 的, 是 20 世 紀 初 曾 樸 的 孽 海 花 孽 海 花 在 歷 史 敘 事 的 意 識, 歷 史 評 論 的 尺 度 及 審 美 觀 念 上, 都 突 破 了 傳 統 歷 史 小 說 的 模 式 孽 海 花 記 述 晚 清 1870 年 代 至 20 世 紀 初 三 十 年 間 之 史 事, 但 在 敘 述 方 式 追 求 目 的 體 現 特 徵 上 與 中 國 傳 統 歷 史 小 說 有 所 區 別 : 既 不 同 於 林 紓 的 古 文 敘 述 與 史 傳 作 風, 也 與 吳 趼 人 的 通 俗 演 義 有 很 大 差 別 孽 海 花 在 根 本 的 歷 史 小 說 意 識 上 突 破 了 中 國 傳 統 歷 史 小 說 或 史 傳 文 學 的 窠 臼, 體 現 出 明 顯 的 現 代 色 彩 92 不 論 是 生 活 史 民 史, 或 是 直 面 現 實 社 會, 學 者 均 指 出 晚 清 小 說 與 傳 統 小 說 多 憑 想 像 說 古 道 往 模 式 不 同 之 特 點 其 取 材 於 時 人 時 事, 目 見 耳 聞, 包 羅 萬 象 小 說 的 主 要 人 物, 這 個 旅 行 者, 往 往 不 是 作 家 所 要 著 力 表 現 的 歷 史 事 件 的 當 事 人, 而 是 旁 觀 者 因 為 作 家 想 要 表 現 盡 可 能 廣 闊 的 歷 史 場 景, 當 事 人 的 見 聞 反 而 有 限, 不 及 作 為 旅 人 的 旁 觀 者 晚 清 小 說 家 很 自 信, 認 為 自 己 的 創 作, 超 越 傳 統 小 說 像 林 紓 說 他 的 劍 腥 錄, 或 者 曾 樸 談 及 孽 海 花, 都 自 認 為 技 巧 上 較 桃 花 扇 更 勝 一 籌 93 晚 清 小 說 家 自 負 超 越 於 前 人 者, 亦 正 在 於 此 一 擴 寫 時 事 百 態 之 敘 寫 規 模 如 孔 尚 任 之 桃 花 扇, 以 李 香 君 為 主 角, 較 多 敘 寫 男 女 情 事 ; 孽 海 花 以 傅 彩 雲 為 大 事 變 的 旁 觀 者, 以 之 綰 結 史 事, 因 此 小 說 之 歷 史 事 件 可 以 得 到 更 多 關 注 不 過 歷 來 評 者 對 於 晚 清 因 直 面 現 實 社 會, 以 故 雖 為 長 篇 極 類 短 制 的 小 說 形 式 亦 頗 有 微 言 : 然 而 魯 迅 胡 適 對 晚 清 小 說 摭 拾 話 柄 的 批 評, 卻 是 觸 及 到 了 晚 清 社 會 寫 實 小 說 敘 事 方 式 上 的 致 命 弱 點, 而 這, 又 是 它 們 的 新 聞 化 追 求 導 致 的 同 前 注 92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頁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152 摭 拾 話 柄 的 批 評, 隱 含 結 構 鬆 散 雜 亂 之 意 學 者 分 析 晚 清 蒐 記 時 事 傳 聞 之 傾 向 乃 新 聞 化 追 求 所 導 致 ; 王 德 威 則 提 出 社 會 與 政 治 危 機 之 急 迫 性 一 因 : 另 一 方 面, 雖 然 賦 予 事 物 史 傳 意 義 的 觀 念 仍 盤 踞 在 晚 清 作 家 心 中, 但 是 被 敘 述 的 主 題 與 敘 事 本 身 之 間 的 時 間 距 離 卻 迅 速 消 失 面 對 日 漸 緊 迫 的 社 會 與 政 治 危 機, 晚 清 作 家 傾 向 於 記 錄 剛 剛 才 發 生 或 正 發 生 的 事 情 他 們 對 當 下 每 一 刻 飛 逝 的 時 光 緊 張 的 凝 視, 以 及 他 們 迫 切 想 要 銘 刻 眼 下 經 驗 的 衝 動, 都 可 由 其 作 品 的 題 目 看 出 來 95 不 同 於 前 此 史 傳 文 學 之 作, 晚 清 小 說 與 被 敘 述 對 象 之 時 間 距 離 迅 速 消 失, 因 其 摭 拾 傳 聞, 片 段 零 散, 故 不 同 於 單 線 敘 事 完 整 之 傳 統 結 構 特 徵 96 不 過, 對 於 即 時 記 事 的 鮮 明 特 徵, 學 者 亦 有 不 同 之 褒 貶, 有 以 之 為 其 敘 事 方 式 上 的 致 命 弱 點, 亦 有 以 其 為 優 點, 甚 至 是 衝 破 故 事 體 的 新 嘗 試 :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的 優 點 在 於 它 以 新 聞 報 導 式 的 即 時 性, 再 現 了 變 動 的 社 會 現 象 97 晚 清 小 說 家 順 著 吳 敬 梓 和 曹 雪 芹 開 創 的 路 走, 進 一 步 淡 化 或 改 變 了 小 說 的 故 事 體 特 點 晚 清 不 少 小 說 不 求 情 節 的 連 貫, 無 論 串 連 式 結 構 還 是 接 力 式 結 構, 抑 或 部 分 傘 形 花 序 式 結 構 的 作 品, 都 無 綰 繫 全 書 的 中 心 事 件 片 斷 的 故 事 集 錦, 是 小 說 家 衝 破 故 事 體 的 一 種 嘗 試 98 不 論 是 摭 拾 話 柄 或 片 斷 集 錦, 從 時 代 危 機 的 著 述 意 識, 與 因 新 聞 傳 播 所 致 之 記 事 即 時 性 所 形 成 的 這 一 結 構, 成 為 小 說 在 晚 清 的 特 徵 之 一 而 即 時 記 事 除 其 琳 瑯 種 種 之 規 模 外, 最 重 要 者 是 強 調 其 真 實 性 然 而, 頗 富 興 味 的 是, 晚 清 小 說 之 真 實 性 正 在 呈 現 時 代 之 詐 騙 虛 假 : 節 儉 成 性 的 副 欽 差 照 壁 舊 了 也 不 彩 畫, 轅 門 倒 了 也 不 收 拾, 暖 閣 破 了 也 不 裱 糊 生 活 在 朽 爛 的 廢 物 枯 死 的 植 物 與 破 敗 的 家 具 間, 他 倒 並 未 忘 記 開 設 特 殊 官 賬, 延 續 要 錢 的 風 氣, 以 便 買 官 鬻 爵 者 仍 能 實 現 其 官 場 之 夢 然 而 當 一 名 女 人 帶 著 一 個 孩 子 陡 然 出 現 時, 副 欽 差 的 私 德 旋 即 遭 受 了 挑 戰 95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以 時 為 序, 以 事 繫 人 的 事 件 中 心 體, 後 來 被 史 家 發 展 成 為 通 鑒 體 ( 司 馬 光 ) 和 紀 事 本 末 體 ( 袁 樞 ), 又 為 小 說 家 吸 收, 成 為 古 代 小 說 的 基 本 結 構 方 式 之 一 而 單 線 完 整 敘 事 則 成 為 小 說 又 一 重 要 結 構 特 徵 劉 上 生, 中 國 古 老 小 說 藝 術 史, 長 沙 : 湖 南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153 99 檯 面 上 以 廉 潔 清 高 自 命 之 官 員, 帶 著 浮 誇 自 得 的 偽 裝, 注 定 自 欺 欺 人 100, 私 下 之 道 德 極 為 不 堪 現 實 社 會 中 處 處 充 斥 著 這 類 造 作 虛 偽 的 情 況, 小 說 直 面 書 寫, 扯 破 外 衣 暴 露 內 中 種 種 醜 陋 : 巴 赫 金 醜 怪 的 寫 實 主 義 涵 納 著 一 個 有 機 的 時 間 圖 式, 它 在 衰 朽 與 重 生 中 循 環 往 復 然 而 晚 清 醜 怪 的 寫 實 主 義 卻 拒 絕 承 認 如 是 一 種 裂 解 與 重 生 傾 覆 與 革 命 的 流 暢 模 式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家 們 摹 繪 著 鬼 影 幢 幢 的 現 實 ; 嘉 年 華 狂 歡 的 終 結 處, 身 體 並 不 能 凌 駕 意 識 思 想 但 不 論 如 何, 晚 清 作 家 充 滿 懷 疑 及 虛 無 的 寫 實 觀 照, 畢 竟 要 比 緊 隨 其 後 恢 復 ( 傳 統 的 ) 批 判 精 神 以 及 革 命 論 的 那 些 現 代 論 者, 更 為 警 醒 一 些 101 醜 怪 的 寫 實 敘 寫, 鬼 影 幢 幢 的 現 實 之 描 繪, 最 後 身 體 不 能 凌 駕 意 識 思 想 的 終 結, 使 得 小 說 出 現 了 反 轉 之 結 構 二 虛 化 反 轉, 由 美 奇 到 醜 怪 晚 清 因 直 面 現 實 社 會 的 敘 寫, 暴 露 種 種 醜 惡, 由 取 材 到 敘 寫, 形 成 了 情 節 直 線 虛 化 之 結 構, 小 說 情 節 不 求 其 曲 折 跌 宕 : 晚 清 不 少 小 說 已 經 不 求 故 事 情 節 的 曲 折 生 動, 不 以 情 節 取 勝, 而 以 事 件 性 質 的 奇 怪 新 異 見 長 : 或 腐 敗 得 出 奇, 或 乖 戾 得 至 怪, 或 破 舊 見 新, 或 反 常 立 異 展 現 芸 芸 眾 生, 寫 人 物 的 所 思 所 想 和 所 為, 卻 不 故 意 抑 揚 情 節 以 顯 跌 宕 之 勢 102 換 言 之, 主 題 的 凸 顯 凌 駕 於 情 節 完 整 之 上, 所 有 瑣 聞 記 錄 有 其 共 同 之 指 向, 情 節 事 件 之 間 的 聯 繫 則 弱 化 虛 化, 而 其 脈 絡, 則 為 反 轉 呈 現 以 情 節 為 主 特 重 情 節 向 為 中 國 傳 統 小 說 不 同 於 西 方 小 說 之 特 色, 其 發 展 形 成 歷 時 久 遠, 並 與 說 話 藝 術 所 產 生 之 敘 事 模 式 關 係 密 切 : 到 了 明 代, 先 有 羅 貫 中 施 耐 庵 那 樣 的 大 手 筆 在 說 話 藝 術 和 民 間 傳 說 99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同 上 注 101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154 的 基 礎 上 從 事 宏 篇 巨 制 的 創 作, 後 有 馮 夢 龍 那 樣 富 於 文 學 修 養 和 藝 術 才 能 的 作 家 對 話 本 進 行 整 理 加 工 和 再 創 造, 又 有 凌 蒙 初 等 文 人 作 家 熱 心 寫 作 擬 話 本, 致 使 長 篇 短 制 齊 足 比 肩 地 向 前 發 展, 造 成 擬 實 故 事 小 說 空 前 絕 後 的 大 繁 榮, 一 大 批 名 篇 佳 作 把 這 種 形 態 的 小 說 藝 術 推 向 高 峰 103 而 由 說 話 模 式 所 形 成 的 情 節 性 小 說, 其 佳 作 名 著, 於 明 清 長 篇 如 三 國 水 滸, 短 篇 如 三 言 二 拍, 亦 以 其 奇 奇 正 正 欽 異 拔 新, 甚 至 動 心 駭 目 達 其 審 美 極 致 而 回 頭 審 視 晚 清, 若 論 其 怪 怪 奇 奇, 其 高 峰 則 可 上 溯 至 六 朝 志 怪 唐 人 傳 奇 ; 而 相 關 於 神 怪 妖 魔 之 現 形, 則 可 以 封 神 榜 與 西 遊 記 為 範 例 : 怪 現 狀 與 現 形 記 這 兩 部 小 說 的 標 題 值 得 重 新 審 視 怪 現 狀 之 怪 可 以 連 鎖 到 傳 統 的 誌 怪 故 事 另 一 方 面, 現 形 記 的 現 形 則 可 根 據 魯 迅 所 謂 的 神 魔 小 說 傳 統 加 以 定 義 該 傳 統 最 可 矚 目 的 範 例 包 括 封 神 榜 與 西 遊 記, 而 這 兩 部 作 品 李 伯 元 在 官 場 現 形 記 的 結 尾 部 分 皆 有 所 援 引 104 傳 統 章 回 小 說, 從 情 節 之 奇 到 人 物 之 奇, 是 成 就 不 朽 鉅 著 藝 術 光 輝 之 主 因 : 造 成 這 種 情 節 奇 觀 的 因 素 自 然 很 多, 傳 奇 性 就 是 其 中 之 一 那 裡 所 寫 的 不 是 尋 常 的 人 物 行 動 生 活 事 體, 而 是 特 出 的 英 雄 業 跡, 令 人 驚 奇, 不 同 凡 響 清 代 人 認 為 : 三 國 者, 乃 古 今 爭 天 下 之 一 大 奇 局, 羅 貫 中 以 文 章 之 奇 而 傳 其 事 之 奇 105 以 三 國 演 義 而 言, 雖 為 歷 史 小 說, 然 情 節 起 伏, 人 物 鮮 明 ; 不 論 是 關 羽 五 關 斬 將 張 飛 喝 退 曹 兵 趙 雲 單 騎 救 主 或 是 孔 明 草 船 借 箭 曹 操 割 鬚 棄 袍 等, 都 帶 有 濃 重 的 傳 奇 色 彩 而 由 情 節 之 奇 所 促 成 之 人 物 之 奇, 不 論 是 擬 實 的 歷 史 人 物 或 幻 化 的 妖 魔 精 怪, 其 傳 奇 情 節 之 生 動 性 所 閃 耀 的 藝 術 光 輝, 其 實 是 來 自 作 者 敘 寫 之 際 的 理 想 浪 漫 傾 向 : 不 是 平 實 的 反 映 和 表 現, 而 是 經 過 顯 著 的 藝 術 誇 張, 把 生 活 理 想 化 了 這 樣, 既 有 深 厚 的 現 實 主 義 基 礎, 又 閃 著 強 烈 的 浪 漫 主 義 光 輝, 突 出 了 生 活 的 某 種 本 質 人 物 的 思 想 性 格, 不 但 傳 奇, 而 且 傳 神, 奇 中 有 常, 親 切 動 人 如 武 松 殺 嫂, 十 分 出 奇, 但 又 有 濃 郁 的 生 活 氣 息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155 以 真 實 世 界 之 情 理 為 基 礎, 又 經 過 顯 著 的 藝 術 誇 張, 把 生 活 理 想 化, 傳 統 小 說 之 奇, 不 論 歷 史 人 物 或 神 魔 精 怪, 所 呈 顯 者 是 文 學 藝 術 之 奇 美 然 而, 時 至 晚 清, 雖 則 名 現 形 言 怪 現 狀, 卻 有 了 不 同 之 展 衍 現 形 一 詞 亦 有 佛 教 來 源, 指 的 是 我 佛 顯 靈 之 一 瞬, 為 的 是 凸 顯 其 原 形 的 空 無, 或 是 相 反 地, 展 現 其 多 變 的 身 影 但 在 神 魔 敘 事 傳 統 中, 現 形 或 現 出 原 形, 乃 是 編 排 好 的 情 節 設 置 的 一 部 分 ; 通 常 在 情 節 的 高 潮, 一 個 偽 裝 人 形 的 魔 怪 妖 精 或 者 超 自 然 的 生 物 終 於 暴 露 原 形 107 傳 統 小 說 神 魔 精 怪 之 現 形, 常 是 在 面 臨 強 大 敵 對 力 量 的 壓 迫 下, 不 得 不 然 之 舉 而 原 形 暴 露, 通 常 亦 預 示 其 敗 亡 降 服 但 晚 清 小 說 之 現 形, 卻 是 原 義 的 戲 仿 : 現 形 記 的 現 形 一 詞 的 複 雜 含 義, 值 得 在 此 重 申 現 形 指 的 是 對 被 敘 述 的 物 件 其 本 來 面 目 的 揭 示, 在 原 本 的 佛 教 語 境 中, 指 的 是 一 種 天 啟,( 佛 之 ) 原 形 的 多 重 變 貌 或 者 空 無 之 相 借 此 得 以 呈 現 如 果 說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的 寫 實 基 礎, 乃 是 關 於 現 形 的 辯 證, 那 麼 我 們 必 須 思 考 這 些 譴 責 小 說 如 何 戲 仿 現 形 一 詞 之 佛 學 內 涵 的 方 式 : 先 是 指 出 那 些 人 面 獸 心 的 角 色 根 本 毫 無 人 味, 同 時 又 渲 染 他 們 變 化 多 端, 魔 力 無 邊, 也 因 此, 他 們 到 底 是 人 還 是 非 人 已 成 不 堪 聞 問 的 問 題 108 在 晚 清 小 說 現 形 的 諸 多 醜 怪 面 目, 仍 舊 持 續 其 無 邊 魔 力, 小 丑 跳 樑, 魑 魅 獰 笑, 並 且 勾 結 串 連, 妖 氛 瀰 漫, 無 時 或 已 ---- 晚 清 小 說 四 大 家 皆 以 影 射 小 說 的 方 式 從 事 寫 作 在 吳 趼 人 或 李 伯 元 極 力 描 摹 怪 現 狀 之 餘, 反 倒 讓 我 們 想 起 了 世 俗 見 怪 不 怪 一 說 ; 一 個 已 然 看 到 許 多 怪 現 狀 的 人, 開 始 視 怪 異 為 平 常 109 晚 清 以 現 實 社 會 為 基 礎, 影 射 點 名 以 逼 近 真 實, 如 孽 海 花 以 名 妓 傅 彩 雲 影 射 現 實 社 會 中 聲 名 狼 藉 的 賽 金 花 ; 老 殘 遊 記 中 的 酷 吏 玉 賢 與 剛 弼 遙 則 是 直 指 朝 廷 命 官 毓 賢 和 剛 毅, 其 呈 現 於 小 說 者, 多 是 醜 穢 畢 露, 怪 邪 常 現, 其 多 其 常, 至 於 見 怪 不 怪 而 造 成 此 一 亂 象 之 主 因 則 是 : 惡 居 善 上, 邪 常 勝 正 米 列 娜 指 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充 斥 著 道 高 一 尺, 魔 高 一 丈 的 虛 無 感 ; 並 將 之 歸 納 成 邪 必 勝 正 大 邪 勝 小 惡 兩 種 現 象 而 王 德 威 則 由 此 做 進 一 步 之 推 論 : 107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156 這 種 認 知 與 其 說 是 來 自 主 角 抗 爭 殘 酷 現 實 的 挫 敗, 不 如 說 來 自 她 承 認 世 界 的 浮 誇 混 亂 從 來 如 此, 不 足 為 怪 對 讀 者 來 說, 主 角 對 這 個 世 界 的 認 知 啟 蒙, 不 啻 是 個 反 面 教 材 我 們 學 到 的 是, 社 會 罪 惡 其 實 並 非 躲 在 暗 處 伺 機 而 動, 而 是 根 本 一 直 與 我 們 長 相 左 右 110 集 中 暴 露 醜 怪 主 題 的 結 構, 無 形 中 弱 化 虛 化 了 縱 向 的 情 節 直 線, 而 其 集 錦 式 的 片 段, 卻 多 數 是 善 不 敵 惡 正 難 勝 邪 的 反 轉 敘 述, 因 此 直 面 社 會 的 醜 怪 瑣 聞, 至 此 成 為 反 面 教 材 小 說 從 反 轉 的 教 材 到 反 轉 的 表 述, 最 後 形 成 反 轉 的 結 局 這 是 由 取 材 開 始, 而 後 沿 反 諷 手 法 呈 現 反 轉 場 面 而 下 的 黑 暗 終 點 :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幫 助 揭 開 了 一 種 可 說 是 主 要 晚 清 小 說 的 典 型 故 事 其 語 意 模 式 可 以 簡 化 成 邪 惡 總 是 擊 敗 善 良 以 及 小 巫 鬥 不 過 大 巫, 其 中 邪 惡 或 以 人 物 或 以 歷 史 為 代 表 這 種 語 意 模 式 與 儒 家 的 倫 理 道 德 自 然 產 生 極 尖 銳 的 衝 突, 與 黑 夜 過 後 黎 明 必 將 來 臨 的 信 念 亦 有 極 大 的 矛 盾 不 可 避 免, 在 上 面 分 析 的 這 些 主 要 小 說 中, 必 然 會 產 生 消 極 性, 甚 或 悲 劇 性, 尤 以 主 要 角 色 的 理 念 與 結 尾 的 收 場 最 能 表 達 這 種 性 質 111 人 物 或 事 件 的 瑣 聞 記 述, 小 說 忠 於 傳 聞 的 堅 持 與 強 調, 形 成 晚 清 以 怪 為 常 之 反 轉, 以 及 不 同 於 儒 家 思 維 否 極 泰 來 撥 亂 反 正 之 顛 倒, 米 列 娜 特 別 指 出 這 種 翻 轉 顛 倒 的 矛 盾 衝 突 尤 其 在 結 尾 的 收 場 可 以 得 到 明 證 回 到 本 文 所 聚 焦 之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從 流 言 蜚 語 之 傳 聞 被 呈 現 為 親 眼 目 睹 的 明 證, 到 怪 現 狀 成 為 司 空 見 慣 的 事 件 時, 整 體 表 述 系 統 產 生 滑 移, 這 是 價 值 觀 道 德 標 準 在 敘 事 結 構 的 反 轉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作 者 吳 趼 人 強 調 了 目 睹 這 一 新 的 寫 作 與 閱 讀 觀 念 眼 見 為 憑, 因 此 有 別 傳 統 說 話 人 道 聽 途 說 的 姿 態 目 睹 與 怪 現 狀 兩 個 詞 並 置 一 處, 提 示 了 吳 趼 人 假 定 的 雙 重 姿 態 ; 他 試 圖 以 新 聞 式 的 直 觀 性, 報 導 過 去 二 十 年 來 的 日 常 體 驗, 但 他 同 樣 著 迷 於 那 些 悖 離 日 常 生 活 與 常 規 知 識 的 怪 異 不 俗 的 事 物 當 流 言 蜚 語 被 呈 現 為 親 眼 目 睹 的 明 證, 當 怪 現 狀 成 為 司 空 見 慣 的 事 件 時, 該 表 述 系 統 已 然 發 生 一 種 滑 移 但 這 一 滑 移 卻 為 晚 清 對 醜 怪 的 寫 實 想 像 留 下 了 空 間 112 吳 趼 人 借 慧 眼 之 助, 透 視 日 常 熟 悉 事 物 之 表 面, 而 顯 露 其 怪 醜 偽 之 本 來 面 目 學 者 認 為 目 睹 之 真 實 親 見 與 非 正 常 不 自 然 之 怪 現 狀 二 者 並 置, 致 使 小 說 在 笑 110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收 於 <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敘 事 模 式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157 料 流 言 軼 事 等 素 材 大 量 使 用 下, 價 值 標 準 產 生 改 變 而 如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所 觀 察 及 斷 言, 結 尾 之 收 場 尤 其 是 此 反 轉 之 鮮 明 表 徵 傳 統 小 說 慣 有 之 結 尾 收 場 是 眾 所 熟 悉 之 圓 滿 的 結 局 : 舊 有 小 說 結 構, 必 然 遵 循 開 端 發 展 結 局 的 縱 向 路 徑, 按 故 事 的 時 空 進 展 安 排 故 事 情 節, 並 竭 力 在 小 說 發 展 之 中 突 出 曲 折 性 傳 奇 性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家, 在 此 之 外, 還 特 別 講 究 故 事 的 圓 滿 性 為 使 故 事 有 一 個 圓 滿 的 結 局, 常 常 人 為 地 將 小 說 安 排 為 一 個 閉 合 式 結 構 或 跳 躍 式 結 構 : 不 引 起 傷 痛 與 反 思 的 皆 大 歡 喜 113 雖 無 法 完 全 符 合 大 團 圓 之 期 望 ; 然 大 抵 而 言, 其 結 局 仍 能 為 讀 者 帶 來 啟 悟 與 安 慰, 把 持 住 儒 家 或 道 家 或 二 者 兼 有 之 價 值 系 統 然 而, 價 值 系 統 已 產 生 滑 移 之 晚 清, 其 竭 力 描 繪 醜 怪 且 安 之 若 素 的 荒 謬 可 笑, 開 創 小 說 結 構 之 新 模 式 : 敬 梓 尚 能 把 持 住 儒 家 的 價 值 系 統, 不 管 這 一 系 統 是 多 麼 問 題 重 重, 那 麼, 晚 清 作 者 們 所 面 對 的 世 界, 則 是 各 種 價 值 系 統 紛 亂 雜 陳, 眾 聲 喧 嘩 吳 敬 梓 至 少 尚 能 保 持 一 安 穩 的 距 離, 由 之 出 發, 去 嘲 弄 那 些 可 憐 可 笑 的 士 子 但 是, 晚 清 小 說 的 醜 怪 色 彩 卻 超 出 前 人 的 反 諷 特 色 在 晚 清 作 者 眼 中, 荒 謬 成 為 理 所 當 然, 正 常 的 反 倒 成 為 不 正 常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作 者 在 人 與 非 人 以 及 高 蹈 與 低 鄙 的 價 值 系 統 之 間, 建 立 了 一 種 詭 異 的 類 比, 從 而 開 創 了 又 一 種 小 說 新 模 式 114 學 者 認 為 吳 趼 人 和 李 伯 元 對 價 值 觀 念 提 出 公 然 挑 釁, 其 方 法 是 從 原 本 不 被 允 許 的 方 式 和 素 材 中, 捕 捉 與 描 摹 現 實, 並 以 此 質 疑 時 人 所 憑 藉 的 理 性 和 美 學 禮 儀 相 較 於 儒 林 外 史 旁 敲 側 擊 之 反 諷 模 式, 醜 怪 則 是 將 本 不 相 容 的 角 色 行 為 和 主 題 糅 合 成 一 種 奇 詭 的 和 諧 以 展 現 其 嘲 諷 力 量 而 從 吳 敬 梓 由 保 持 安 穩 距 離 所 發 出 之 嘲 諷, 到 晚 清 直 面 社 會 直 錄 見 聞 之 醜 怪 暴 露, 恰 可 見 得 傳 統 價 值 體 系 在 小 說 敘 事 之 不 同 呈 現 儒 林 外 史 尚 能 把 持, 而 晚 清 卻 已 崩 潰 :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的 笑 聲 脫 胎 自 一 種 更 為 深 層 的 喜 劇 策 略, 在 那 裡, 反 轉 與 顛 倒 並 不 ( 像 巴 赫 金 所 謂 ) 導 致 既 定 體 制 的 循 環 再 生, 而 是 使 該 體 制 完 全 崩 潰 115 不 同 於 傳 統 小 說 之 憧 憬 黎 明 心 懷 理 想, 晚 清 小 說 結 構 之 末 端, 是 不 知 希 望 所 在 113 饒 芃 子 等, 中 西 小 說 比 較 合 肥 : 安 徽 教 育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二 段 引 文 見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158 的 黑 暗 深 淵 三 章 回 之 鬆 動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俱 為 章 回 小 說, 其 保 留 章 回 之 回 目 形 式, 已 見 前 述, 然 其 中 已 成 定 型 之 傳 統 形 式 已 漸 鬆 動 就 回 目 文 字 言, 雖 則 對 仗 用 典 如 故, 但 亦 有 極 白 話 者 如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八 回 回 目 之 挖 腰 包 賣 關 節, 第 三 十 回 之 當 場 露 馬 腳 等 又 如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八 十 三 回 之 鬧 意 見 第 八 十 六 回 之 撒 大 謊 以 及 第 二 十 四 回 之 釀 出 三 條 性 命 第 六 十 二 回 之 也 算 商 人 團 體 等 而 在 回 目 內 容 概 括 上, 晚 清 亦 有 呈 現 出 與 傳 統 章 回 不 同 之 痕 跡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的 章 回 回 目, 大 都 似 一 副 對 聯, 上 聯 概 括 一 段 情 節, 下 聯 特 表 另 一 情 節, 全 章 由 相 關 相 聯 的 二 段 故 事 組 成 116 西 方 小 說 的 章 節 題 目, 通 常 是 概 括 本 章 主 要 的 情 節 事 件, 或 地 點, 或 性 質, 或 結 果 晚 清 小 說 不 少 作 品 的 回 目 便 與 後 者 相 類 117 以 老 殘 遊 記 第 五 回 烈 婦 有 心 殉 節 鄉 人 無 意 逢 殃 為 例, 二 聯 所 指 俱 是 于 蒙 冤 站 籠 而 死 一 事 而 其 第 十 四 回 大 縣 若 蛙 半 浮 水 面 小 船 如 蟻 分 送 饅 頭 亦 同 指 廢 民 埝 成 水 災 一 事 至 於 各 回 串 接 之 間, 雖 有 老 殘 遊 記 通 書 之 且 聽 下 回 分 解, 然 亦 見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通 篇 之 且 待 下 回 再 記 而 官 場 現 形 記 則 兼 而 有 之 既 言 話 說 又 有 要 知 端 的, 且 看 下 回 分 解 118 第 二 十 八 回 開 頭 接 續 處 做 書 的 人, 一 枝 筆 不 能 寫 兩 樁 事, 一 張 嘴 不 能 說 兩 處 話, 總 得 有 個 先 後 次 序 119 說 寫 並 陳, 可 以 見 得 由 說 書 形 式 至 其 漸 次 隱 沒 之 過 渡 痕 跡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尤 其 在 小 說 第 一 回 之 楔 子 已 表 明 全 書 為 九 死 一 生 其 人 所 作 之 筆 記, 故 而 通 篇 以 且 待 下 回 再 記 呼 應 楔 子 之 說, 於 此 擺 脫 說 書 之 餘 痕 而 從 人 物 事 件 之 醜 怪 即 時 暴 露 的 敘 寫, 使 得 傳 統 小 說 原 本 清 楚 的 敘 事 縱 線 弱 化 虛 化, 直 線 式 之 結 構 由 集 錦 式 串 連 式 所 取 代, 甚 至 影 響 到 原 先 慣 見 之 封 閉 式 結 構 : 其 標 誌 之 一, 是 縱 式 結 構 或 稱 封 閉 式 結 構 零 散 化, 由 串 連 式 結 構 或 跳 躍 式 116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見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二 回 回 末,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二 十 八 回, 頁
159 結 構 取 而 代 之 120 由 取 材 之 始 即 有 之 直 面 社 會 廣 泛 記 述 各 類 現 象 之 企 圖, 延 伸 至 全 書 之 末, 形 成 了 開 放 式 結 構 : 晚 清 小 說 大 都 屬 於 開 放 式 結 構, 其 共 同 的 特 點, 是 延 續 性 和 伸 縮 性, 適 應 於 較 為 廣 泛 地 直 接 描 寫 現 實 生 活 這 一 特 點 的 形 成, 首 先 是 由 作 品 所 要 表 達 的 思 想 內 容 決 定 的 晚 清 小 說 家 視 野 開 闊, 對 社 會 政 治 思 想 風 氣, 密 切 關 注, 竭 力 想 使 自 己 的 作 品 盡 可 能 地 攝 入 更 多 的 社 會 現 象, 在 他 們 看 來, 封 閉 式 或 無 彈 性 的 結 構 是 難 以 實 現 創 作 目 的 的 因 而 絕 大 多 數 作 品 採 取 了 開 放 式 結 構 121 李 伯 元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結 尾 聲 稱 被 火 燒 掉 下 半 部, 老 殘 遊 記 則 繼 首 編 之 後 續 作 二 編, 至 於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書 末 主 人 翁 之 逃 離 濁 世, 卻 在 類 似 續 作 之 另 一 書 近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進 行 重 返 當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九 死 一 生 規 避 濁 世 之 際, 他 所 踐 行 的 既 非 精 神 的 超 越, 亦 非 本 真 地 位 的 保 存 他 所 得 到 的 反 而 是 一 種 雙 重 的 眼 力, 這 眼 力 令 他 及 其 筆 下 的 理 想 讀 者 能 看 出 晚 清 社 會 既 是 無 辜 者 的 牢 獄, 也 是 魍 魎 的 樂 園 此 外, 盡 管 九 死 一 生 斷 然 決 定 退 隱, 吳 趼 人 卻 在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續 作 近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讓 昔 日 的 主 人 公 重 回 上 海 的 花 花 世 界 122 在 續 作 近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吳 趼 人 讓 昔 日 的 主 人 公 九 死 一 生, 在 兩 個 天 真 無 邪 的 表 親 陪 伴 下 重 回 上 海, 並 由 其 耳 聞 目 睹 暴 露 更 多 的 怪 現 狀 對 此, 學 者 以 儒 林 外 史 之 王 冕 重 返 官 場 為 假 設 做 一 類 比, 認 為 此 一 重 返 直 可 視 為 小 說 對 整 個 道 德 結 構 與 敘 事 框 架 的 全 面 背 叛 而 開 放 式 的 結 構, 則 具 備 了 相 當 的 自 由 性, 此 自 由 性 乃 來 自 於 時 代 的 氛 圍 如 孽 海 花 全 書 原 定 六 十 回, 但 只 完 成 三 十 五 回 發 行 之 後, 仍 熱 烈 銷 售 五 萬 本, 傳 統 小 說 對 於 結 尾 的 要 求, 晚 清 讀 者 似 未 在 意 : 晚 清 小 說 結 構 的 多 樣 及 其 特 點, 與 時 代 精 神 風 尚 是 分 不 開 的 晚 清 處 於 新 舊 觀 念 交 替 中 西 文 化 合 流 開 放 與 保 守 思 想 力 敵 進 步 與 落 後 勢 力 並 存 的 特 殊 時 期, 封 建 思 想 統 治 的 專 制 劃 一 已 趨 崩 潰, 人 們 無 意 於 百 家 爭 鳴, 也 無 意 於 規 範 一 體 這 為 小 說 家 提 供 了 自 由 創 作 的 思 想 氛 圍 和 環 境 條 件 120 饒 芃 子 等, 中 西 小 說 比 較,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292 學 者 此 處 所 言 開 放 式 乃 指 小 說 結 局 存 在 相 當 大 的 接 續 發 展 空 間, 而 非 未 寫 出 結 局, 存 在 各 種 可 能, 留 與 讀 者 決 定 122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160 傳 統 的 繼 承 和 外 來 的 接 受, 或 兩 者 的 滲 透 和 並 融, 促 使 小 說 結 構 方 式 和 形 態 朝 多 樣 化 方 向 發 展 123 晚 清 小 說 大 多 數 為 開 放 式 結 構 類 型, 正 與 開 放 趨 於 主 導 的 時 代 精 神 相 合 至 於 回 評, 雖 則 一 如 傳 統 回 評 多 言 文 法 理 論 或 品 評 內 容, 然 亦 有 諸 多 評 點 融 入 了 新 觀 點 新 形 式, 呈 現 晚 清 之 時 代 新 味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保 留 回 評 者 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及 老 殘 遊 記 綜 觀 二 書 回 評, 其 表 現 晚 清 時 代 特 色 之 共 通 特 點, 包 括 作 者 之 著 述 用 心 時 人 時 事 怪 奇 真 實 之 強 調 等 項, 以 下 依 序 述 之 小 說 回 評 最 能 呈 顯 晚 清 之 特 色 者 莫 如 評 時 人 論 時 事 : 劉 鶚 也 為 老 殘 遊 記 作 過 評 點 如 第 十 六 回 自 評 揭 發 清 官 的 罪 惡, 劉 鶚 自 負 其 前 所 未 有, 常 為 研 究 者 所 引 用 124 中 國 歷 代 政 綱, 貪 官 污 吏 不 乏 其 人, 小 說 針 砭 世 情, 自 不 免 此 輩 之 形 容 描 繪 ; 至 於 清 官 則 為 清 廉 自 持 仁 民 愛 物 之 君 子, 而 晚 清 卻 有 殘 賊 百 姓 更 甚 於 貪 官 之 清 官 : 清 官 尤 可 恨, 人 多 不 知 贓 官 可 恨, 人 人 知 之 ; 清 官 尤 可 恨, 人 多 不 知 蓋 贜 官 自 知 有 病, 不 敢 公 然 為 非 ; 清 官 則 自 以 為 我 不 要 錢, 何 所 不 可, 剛 愎 自 用, 小 則 殺 人, 大 則 誤 國 吾 人 親 目 所 睹, 不 知 凡 幾 矣 作 者 苦 心, 願 天 下 清 官 勿 以 不 要 錢 便 可 任 性 妄 為 也 歷 來 小 說 皆 揭 贜 官 之 惡, 有 揭 清 官 之 惡 者, 自 老 殘 遊 記 始 125 小 說 所 言 清 官, 乃 書 中 玉 賢 剛 弼 者 名 為 清 官 實 為 酷 吏, 所 指 即 是 時 人 毓 賢 及 剛 毅 所 謂 苛 政 猛 於 虎, 小 說 中 百 姓 對 於 動 輒 站 籠 置 民 死 地 之 此 類 清 官, 雖 怨 懼 極 深 而 未 敢 直 言 ; 回 評 則 直 批 罪 不 容 誅 : 玉 賢 對 稿 案 所 發 議 論, 罪 不 容 誅 此 二 人 之 外, 對 時 人 之 臧 否, 尚 包 括 莊 勤 果 亦 即 莊 宮 保 其 人 : 莊 勤 果 公 撫 東 時, 內 文 案 一 百 三 十 餘 人, 隨 工 差 遣 者 三 百 餘 人, 有 戰 國 四 公 子 之 風 然 而 雞 鳴 狗 盜 間 出 其 間, 國 士 羞 之 玉 賢 撫 山 西, 其 虐 待 教 士, 並 令 兵 丁 強 姦 女 教 士, 種 種 惡 狀, 人 多 知 之 至 其 守 曹 州, 大 得 賢 聲, 123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劉 良 明 等, 近 代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流 派 研 究,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六 回 回 評,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五 回 回 評, 頁 宮 保 蓋 其 官 職, 為 東 宮 太 子 少 保 153
161 當 時 所 為, 人 多 不 知 128 莊 勤 果 所 指 為 當 時 巡 撫 張 曜, 小 說 第 三 回 回 評 莊 勤 果 公 延 欖 海 內 名 士, 有 見 善 若 不 及 之 勢 129, 其 為 官 有 求 賢 若 渴 之 譽 130, 除 門 下 雞 鳴 狗 盜 之 輩, 清 官 玉 賢 亦 出 其 保 舉 因 此, 雖 是 竭 力 為 朝 廷 舉 才, 卻 見 識 人 不 清, 用 人 不 當 之 病 其 中 為 禍 甚 大 者 除 玉 賢 之 酷 虐, 尚 有 山 東 廢 民 埝 一 事 廢 濟 陽 以 下 民 埝, 是 光 緒 己 丑 年 事 其 時 作 者 正 奉 檄 測 量 東 省 黃 河, 目 睹 屍 骸 逐 流 而 下, 自 朝 至 暮, 不 知 凡 幾 山 東 村 居 屋 皆 平 頂, 水 來 民 皆 升 屋 而 處 一 日, 作 者 船 泊 小 街 子, 見 屋 頂 上 人 約 八 九 十 口, 購 饅 頭 五 十 斤 散 之 值 夜 大 風 雨, 耳 中 時 聞 坍 屋 聲, 天 微 明, 風 息 雨 未 止, 急 開 船 窗 視 之, 僅 十 餘 人 矣! 不 禁 痛 哭 作 者 告 予 云 : 生 平 有 三 大 傷 心 事, 山 東 廢 民 埝, 是 其 傷 心 之 一 也 131 回 評 呼 應 小 說 中 莊 公 保 因 聽 信 史 觀 察 之 言, 因 廢 山 東 黃 河 兩 岸 民 埝 民 埝 可 不 廢 132, 不 須 廢 ; 即 廢, 原 已 籌 款 協 助 居 民 搬 遷, 卻 不 知 為 何 未 照 計 劃 實 施, 造 成 水 漫 村 莊, 無 數 百 姓 枉 死 回 評 記 述 歷 歷, 屍 骸 逐 流 而 下, 自 朝 至 暮, 不 知 凡 幾, 是 耳 聞 親 見 之 時 事 至 於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回 評 涉 及 戰 爭 科 場 官 場 實 業 世 風 等 等 時 事, 較 諸 老 殘 遊 記, 所 論 尤 多 甲 申 馬 江 之 役, 輿 論 多 咎 某 欽 使 繼 之 一 席 話, 可 謂 評 論 之 評 論 133 科 場 校 士, 防 範 之 嚴 未 幾 即 仍 其 舊 至 今 年, 彼 裝 瘋 者, 已 封 疆 矣 今 年 光 緒 三 十 一 年 也, 彼 之 封 疆 且 已 在 數 年 前 134 小 說 中 為 人 通 關 節 之 官 員 佯 狂 裝 瘋 以 避 人 追 究, 最 後 不 了 了 之 對 於 後 續 發 展, 回 評 在 此 作 一 補 述, 方 之 其 人 因 善 於 官 場 操 作 之 術, 已 然 一 路 高 升, 早 為 封 疆 大 吏 聞 諸 老 人 言, 奔 競 之 風, 京 師 素 盛 夤 緣 大 老 之 門, 諱 為 拜 們 ; 凡 有 賄 賂, 諱 為 贄 敬 然 光 緒 初 葉 以 前, 一 贄 敬 之 費, 僅 二 百 金 耳, 其 尤 者 終 不 逾 千 金 128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四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三 回 回 評, 頁 參 見 小 說 第 四 回 回 目 宮 保 愛 才 求 賢 若 渴 太 尊 治 盜 疾 惡 如 仇 131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四 回, 頁 小 說 中 老 殘 主 張 束 水 刷 沙 法, 築 提 控 制 水 勢, 使 水 不 漫 溢 兩 岸, 再 以 水 攻 沙, 直 刷 河 底 此 為 清 淤 加 深 河 道 之 法, 而 民 埝 亦 可 不 廢 133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十 六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四 十 二 回 頁
162 觀 此 一 筆 一 墨, 已 達 萬 金 之 外, 其 他 可 想 已 135 贄 敬 之 數, 僅 光 緒 一 朝 即 由 數 百 進 至 萬 金 之 外 回 評 詳 述 數 據, 使 晚 清 奔 競 夤 緣 之 況 更 為 具 體 地 呈 現 除 此 之 外, 小 說 所 記 種 種 官 場 醜 態, 回 評 亦 述 時 事 以 應 之 : 昔 年 晤 余 晉 珊 中 丞, 言 任 瀘 道 時 某 甲 附 車 事, 猶 吃 吃 笑 不 休 136 小 說 中 小 官 急 於 攀 附, 卻 陰 錯 陽 差, 霸 上 大 員 車 駕 結 果, 進 退 狼 狽, 騰 笑 一 時 137 回 評 則 明 示 其 人 其 事 為 晚 清 官 員 余 晉 珊 任 瀘 道 時 事 天 下 未 有 內 訌 不 已 而 外 援 可 恃 者 也 雖 然, 今 之 士 大 夫, 猶 有 倡 言 借 外 債 138 以 興 實 業, 聘 客 卿 以 修 內 政 者 此 則 評 議 晚 清 借 外 債 以 興 實 業 聘 客 卿 以 修 內 政 之 論, 對 於 時 代 風 尚, 小 說 回 評 尤 其 指 出 新 聞 媒 體 不 可 思 議 之 影 響 力 : 後 半 回 形 容 上 海 名 士, 閱 者 必 當 疑 為 過 於 刻 薄, 不 知 皆 當 日 實 情 也 蓋 報 館 實 有 轉 移 風 氣 之 力 當 日 報 館 提 倡 詞 章, 故 上 海 遍 地 名 士 ; 年 來 報 館 提 倡 民 氣, 故 上 海 又 遍 地 志 士 昔 日 狙 獪 皆 名 士, 今 日 屠 沽 皆 志 士 報 館 實 有 轉 移 風 氣 之 力, 而 所 轉 移 者, 乃 如 此, 乃 如 此 139 上 回 作 兩 篇 論 去 登 報, 便 藏 著 一 個 賭 徒 此 回 作 兩 句 詩 去 登 報, 便 養 成 一 班 狂 士 回 想 甲 申 乙 酉 年 之 上 海 社 會, 如 在 目 前 140 新 聞 業 之 興 盛 始 自 晚 清 回 評 議 論 所 及, 感 慨 隨 之 以 上 時 人 時 事 之 記 述, 呈 顯 小 說 回 評 之 晚 清 特 色, 而 所 謂 時 人 時 事, 其 中 特 多 亂 象 怪 事, 可 謂 前 所 未 有, 以 下 就 其 回 評 之 怪 奇 特 色 略 述 之 十 餘 家 之 村 落, 且 無 行 沽 處, 而 煙 館 乃 有 兩 家 真 是 一 舉 目 一 投 足, 無 非 怪 現 狀 租 界 之 繁 盛, 又 以 大 馬 路 四 馬 路 為 首 屈 一 指 其 間 鴉 片 煙 館, 大 小 不 知 其 數, 幾 為 各 種 行 業 之 冠 獨 於 此 兩 馬 路 之 中, 欲 求 一 米 肆 而 不 可 得 ---- 嗚 呼, 怪 現 狀 可 勝 僂 指 計 哉!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七 十 五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一 百 回 頁 參 見 < 致 余 晉 珊 觀 察 >, 救 濟 文 牘 卷 四, 頁 二 十 七 138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一 百 二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三 十 五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二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六 十 九 回 頁
163 晚 清 怪 現 狀 之 一 為 鴉 片 館 之 多, 幾 為 各 種 行 業 之 冠, 從 荒 村 僻 野 到 繁 華 租 界, 煙 館 不 僅 無 處 不 在, 並 且 以 懸 殊 之 比 例, 居 各 行 各 業 之 冠 至 此, 忽 插 入 騷 人 墨 客, 怨 女 癡 男, 可 見 無 處 無 怪 現 狀 之 可 紀 也 142 千 奇 百 怪 之 現 狀, 茍 為 之 特 立 一 傳, 吾 恐 南 山 之 竹 為 之 罄 也 143 從 一 舉 目 一 投 足 無 非 怪 現 狀 無 處 無 怪 現 狀 到 現 狀 可 勝 僂 指 計 哉 之 嘆, 晚 清 奇 事 怪 狀, 果 真 是 罄 竹 難 書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所 述 從 朝 廷 官 場 至 升 斗 小 民, 內 政 外 交, 怪 惡 醜 弊, 亂 象 紛 陳 如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二 回 評 語 道 : 扮 官 作 賊, 真 是 不 可 思 議 記 者 乃 謂 其 玷 辱 官 場, 吾 則 謂 官 場 皆 強 盜 官 場 皆 強 盜, 何 等 大 膽 的 指 斥! 書 中 除 了 以 大 量 篇 幅 暴 露 官 場 醜 態 外, 第 九 回 評 語 又 指 出 : 一 路 寫 來, 多 是 官 場 醜 態 至 此 忽 插 入 騷 人 墨 客, 怨 女 痴 男, 可 見 無 處 無 怪 現 狀 之 可 記 也 由 此 不 難 看 出 譴 責 小 說 暴 露 現 實 社 會 的 弊 端 是 極 其 廣 泛 的 144 晚 清 社 會 之 病 不 但 既 多 且 廣, 並 且 深 及 家 庭 骨 肉, 親 情 倫 理 : 此 乃 進 骨 肉 之 讒 言 於 外 人, 真 是 變 態 百 出, 令 人 不 可 思 議 145 不 圖 于 此 更 見 以 陰 險 詐 騙 之 術, 施 之 於 于 家 庭 骨 肉 間 者, 真 是 咄 咄 怪 事! 146 宗 族 倫 理 向 為 中 國 精 神 之 根 基, 命 脈 之 所 繫, 尊 尊 親 親 之 義 至 晚 清 而 親 疏 反 轉, 怪 離 顛 倒 忽 然 欲 其 姪 之 兼 祧, 而 哀 求 之, 恭 維 之, 不 自 憶 其 揮 諸 門 外 時, 已 是 醜 怪 萬 狀, 誰 料 後 文 更 有 於 此 作 反 對 147 小 說 中 之 伯 欺 姪, 是 作 者 自 家 親 歷 伯 父 至 親, 又 是 當 朝 官 員, 然 兄 死 欺 孤, 猶 滿 口 仁 義 : 142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九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十 回 頁 劉 良 明 等, 近 代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流 派 研 究 武 漢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三 十 六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十 六 回 頁
164 嗚 呼, 何 家 庭 怪 狀 之 多 也 家 庭 之 怪 狀, 吾 蓋 睹 之 熟, 幾 於 司 空 見 慣 矣! 所 最 怪 者, 滅 倫 背 親 之 事, 乃 出 於 日 講 孝 悌 忠 信 仁 義 道 德 之 人 148 所 最 奇 者, 愈 是 大 人 先 生, 愈 多 此 種 丑 態, 此 則 令 人 不 解 者 矣! 149 回 評 點 出 千 奇 萬 怪 之 最 高 峰, 則 大 人 先 生 在 位 所 謂 上 行 下 效, 朝 政 所 以 日 非, 世 風 所 以 日 下 而 由 大 人 君 子 所 言 孝 悌 忠 信, 所 行 背 親 滅 倫 之 虛 偽, 至 於 小 人 庶 民 則 成 騙 術 圈 套 之 種 種 一 部 怪 現 狀, 記 騙 術 之 事 為 多, 而 觀 於 各 種 行 騙 之 術, 無 非 動 之 以 利, 而 使 之 足 蒙 其 害 150 位 高 權 重 滿 腹 經 綸 然 滅 倫 背 親 寡 廉 鮮 恥 者 為 財 利 故 競 逐 財 利, 蔚 然 成 風, 君 子 小 人 上 官 下 民, 行 偽 施 騙, 層 出 不 窮 : 京 師 經 手 賄 賂 之 人, 最 是 精 明 強 幹, 而 尚 有 車 文 琴 其 人 者, 從 而 傀 儡 之 可 見 狡 詐 欺 騙 之 術, 真 是 層 出 不 窮 151 官 場 挾 妓 飲 酒, 納 妓 作 妾, 已 等 於 司 空 見 慣 矣, 豈 猶 以 為 怪 而 記 之 耶! 雖 然, 舒 淡 湖 之 作 用, 真 可 謂 鬼 神 不 測 之 機, 能 使 墮 其 術 中 者, 渾 不 自 覺 吁! 可 畏 也 152 由 圖 貪 利 而 行 詐 騙, 騙 術 層 出 不 窮, 車 文 琴 舒 淡 湖 者 可 謂 其 中 佼 佼, 所 謂 神 鬼 不 測, 不 特 官 場 京 師, 民 間 江 湖 亦 所 在 多 有 以 東 家 而 騙 伙 友, 現 狀 之 怪, 當 無 有 過 於 此 者 153 騙 珠 寶 店 一 節, 圈 套 完 密, 能 令 人 不 知 不 覺, 自 然 墮 其 術 中 154 騙 術 亦 講 求 佈 局 巧 妙, 才 能 使 人 墮 其 圈 套 而 渾 然 不 覺 而 小 說 狀 其 光 怪 陸 離, 從 而 在 內 容 形 式 上 亦 現 其 怪 詐 之 跡 : 148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七 十 三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五 十 五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六 十 三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七 十 六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六 十 六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六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五 回 頁
165 此 一 回 全 是 機 詐 文 章 非 具 有 機 械 者, 不 足 以 存 立 於 社 會 中 也 155 現 狀 怪, 筆 墨 亦 不 得 謂 之 非 怪 156 所 謂 筆 墨 之 怪, 包 括 回 目 內 文 以 及 結 構 射 獵 武 事, 此 乃 於 文 闈 中, 標 目 亦 奇 157 由 於 取 材 之 怪 奇, 小 說 筆 墨 亦 以 怪 奇 應 之 第 四 十 二 回 回 目 露 關 節 同 考 裝 瘋 入 文 闈 童 生 射 獵, 文 闈 中 而 須 射 獵, 逗 引 讀 者 無 限 好 奇 宗 室 之 舉 動, 猶 有 不 堪 於 此 者 上 半 回 臬 台 大 人 四 字 之 下, 緊 接 飛 簷 走 壁, 下 半 回 小 的 二 字 之 下, 緊 接 今 天 是 鎮 國 公, 都 是 出 人 意 表 之 詞 158 第 二 十 七 回 上 半 回 中 原 文 作 臬 台 大 人 飛 簷 走 壁 的 工 夫 很 利 害 159, 下 半 回 小 的 今 天 是 鎮 國 公 了! 160 車 夫 一 夕 之 間 便 成 王 公, 臬 台 居 然 為 盜, 並 且 功 夫 了 得, 呈 之 於 文 字 語 言, 耳 聞 目 見, 著 實 突 兀, 可 愕 可 怪 翰 林 在 上 海 打 把 勢 一 節, 已 極 寫 現 狀 之 怪 不 期 福 州 打 把 式 一 節, 其 怪 更 出 人 意 表 161 寫 官 員 打 把 勢 在 結 構 上 亦 怪 怪 奇 奇, 層 層 追 高 小 說 從 取 材 之 怪 奇 到 文 字 結 構 之 怪 奇, 在 在 出 人 意 表 就 回 評 本 身 言, 亦 見 其 怪 奇 : 扮 官 作 賊, 真 是 不 可 思 議 記 者 乃 謂 其 玷 辱 官 場 吾 則 謂 官 場 皆 強 盜, 此 賊 舍 強 盜 而 不 為, 甘 為 扒 竊, 不 算 玷 辱 官 場, 只 算 辱 沒 強 盜 162 為 官 而 扒 竊, 回 評 竟 謂 不 算 玷 辱 官 場, 只 算 辱 沒 強 盜, 直 是 教 讀 者 錯 愕 失 笑 之 評 諧 謔 之 間, 頗 見 其 反 轉 : 155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十 九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五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四 十 二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七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二 十 七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第 二 十 四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第 二 回 頁
166 隨 缺 定 價, 開 列 價 目 表, 可 謂 公 平 交 易 163 官 場 販 賣 職 缺, 荒 腔 走 版, 而 謂 之 公 平 交 易, 實 是 嘲 謔 反 轉, 怪 奇 驚 愕! 而 回 評 之 怪 奇 反 轉, 其 實 不 單 由 取 材 一 線 而 下, 其 中 猶 有 著 述 之 用 心 為 了 更 加 充 分 地 表 達 旌 善 懲 惡 尤 其 是 懲 惡 之 意, 吳 氏 還 往 往 為 自 己 的 小 說 作 品 加 上 評 點 164 社 會 特 多 豬 狗 不 如 之 輩, 做 出 禽 獸 不 如 之 行, 有 識 者 故 為 憂 慮 深 慟 : 若 此 人 者, 亦 不 必 叩 其 名, 即 視 之 與 茍 才 等, 均 諡 之 狗 才 可 也 雖 然, 吾 為 世 道 憂, 吾 為 倫 常 慟 矣 165 社 會 每 多 茍 才 輩 者, 此 輩 敗 壞 倫 常 目 無 綱 紀, 社 會 乃 混 亂 脫 序 為 世 道 憂 為 倫 常 慟, 語 出 評 者, 實 亦 作 者 之 憂 慟, 因 此 有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作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著 述 之 用 心 在 懲 惡, 老 殘 遊 記 則 為 治 病 : 舉 世 皆 病, 又 舉 世 皆 睡 真 正 無 下 手 處 搖 串 鈴 先 醒 其 睡 無 論 何 等 病 症, 非 先 醒 無 法 治 具 菩 薩 婆 心, 得 異 人 口 訣, 鈴 而 曰 串, 則 盼 望 同 志 相 助, 心 苦 情 切 166 幸 賴 此 書 傳 出, 將 來 可 資 正 史 採 用, 小 說 云 乎 者 167 舉 世 皆 病 舉 世 皆 睡, 由 二 書 評 語 所 透 露 出 之 訊 息, 可 知 晚 清 社 會 之 弊 病 叢 生 罪 惡 橫 溢 著 述 所 以 達 懲 戒 之 意, 其 方 在 反 映 現 狀, 述 其 真 實 因 此, 真 實 之 強 調 亦 屢 見 於 回 評 須 知 前 一 卷 所 寫 是 山 東 黃 河 結 冰 野 史 者, 補 正 史 之 缺 也 名 可 托 諸 子 虛, 事 須 徵 諸 實 在 此 回 所 寫 北 妓, 一 斑 毫 釐 無 爽 推 而 至 於 別 項, 亦 可 知 矣 168 由 著 述 意 識 補 正 史 之 缺 所 興 之 徵 諸 實 在 的 著 述 要 求, 與 時 代 風 俗 變 異 所 提 供 之 資 材, 回 評 亦 以 各 種 形 式, 徵 其 實 在 163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第 五 回 頁 劉 良 明 等, 近 代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流 派 研 究,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一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四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十 三 回 自 評, 頁
167 後 半 回 形 容 上 海 名 士, 閱 者 必 當 疑 為 過 於 刻 薄, 不 知 皆 當 日 實 情 也 169 壬 寅 癸 卯 間 游 武 昌, 曾 親 見 一 典 史 作 劇 盜 者 觀 於 此 臬 司, 直 是 每 下 愈 況, 可 發 一 噱 此 事 聞 諸 蔣 無 等 云 確 是 當 年 實 事, 非 虛 構 者 170 除 力 言 屬 實 外, 目 見 耳 聞 正 為 徵 驗 之 方 吾 聞 諸 人 言, 是 皆 實 事, 非 憑 空 構 造 者 171, 回 想 甲 申 乙 酉 年 之 上 海 社 會, 如 在 目 前 172 皆 是 物 證 則 雖 少 亦 有 : 未 敢 據 以 為 信, 乃 專 購 四 裔 編 年 表 核 對 之, 果 如 所 言 也 173 驗 以 物 證 目 見 耳 聞 之 外, 尤 以 親 身 所 歷 最 為 深 刻 : 上 回 之 覓 弟, 為 著 者 生 平 第 一 快 意 事, 曾 請 畫 師 為 作 赤 屯 得 弟 圖 --- 此 回 之 治 喪, 為 為 著 者 生 平 第 一 懊 惱 事, 當 時 返 棹, 道 出 荊 門, 曾 紀 以 一 律 云 : 此 身 原 似 未 歸 魂, 匝 月 羈 留 滋 淚 痕, 猶 子 窮 途 禮 多 缺, 旁 人 誹 語 舌 難 捫 而 今 真 抱 無 涯 戚, 往 事 翻 成 不 白 冤, 回 首 彝 陵 何 處 是, 一 天 風 雨 出 荊 門 為 錄 於 此, 以 見 此 雖 小 語, 顧 不 盡 空 中 樓 閣 也 174 其 餘 宣 統 己 酉 十 月 有 所 感 記 此 175 光 緒 己 丑 年 事 176 今 年 光 緒 三 十 一 年 也 177 等, 明 標 其 年, 亦 因 真 實 而 有 之 回 評 形 式 而 懲 戒 之 用 心 尤 其 在 評 者 與 讀 者 互 動 之 文 字 形 式 上, 可 以 顯 現 晚 清 之 殊 味 此 無 筆 墨 處 之 筆 墨, 不 可 囫 圇 讀 過 者 也 178 讀 者 試 掩 卷 猜 之 179 讀 者 其 寧 心 以 俟 之 180 及 吾 願 讀 者 以 我 之 眼 讀 之 181 等, 諄 諄 其 言, 肫 肫 其 心, 甚 者, 與 讀 者 問 答 往 來, 論 辯 釋 疑 : 然 則 世 路 雖 險, 究 亦 多 自 蹈 者, 正 不 必 動 輒 尤 人 也 或 曰 : 然 則 人 之 信 我 投 我 者, 即 當 欺 之 耶? 則 應 之 曰 : 如 子 言, 則 怪 現 狀 可 以 不 作 矣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三 十 五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六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三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二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三 十 一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一 百 八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八 十 九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四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四 十 二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六 十 三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十 七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十 六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六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五 十 五 回 頁
168 此 外, 除 與 傳 統 回 評 同 樣 抬 出 經 典 鉅 做 一 比 較, 晚 清 還 與 同 時 小 說 相 互 評 比 較 勁 : 諺 有 之 云 : 拚 死 無 大 害 於 此 縣 丞 見 之 而 筆 墨 又 能 為 之 傳 神, 寫 來 如 頰 上 添 毫 近 人 撰 官 場 現 形 記, 恐 不 及 此 神 彩 也 183 上 半 回 可 抵 得 一 部 官 場 現 形 記 184 回 評 與 讀 者 之 互 動, 與 即 時 記 事 真 實 怪 奇 及 著 述 用 心 等 相 呼 應 以 上 就 小 說 章 回 之 形 式, 觀 其 鬆 動 之 跡 以 下 則 另 就 詩 詞 議 論 再 作 審 視 小 說 為 文 學 之 最 上 乘 這 一 時 代 思 潮, 把 小 說 從 文 學 結 構 的 邊 緣 推 向 中, 無 疑 給 小 說 的 高 雅 化 ( 而 不 是 粗 俗 化 ) 提 供 了 條 件 從 小 處 看, 似 乎 是 白 話 小 說 與 文 言 小 說 的 對 話 ; 從 大 處 看, 卻 是 小 說 在 向 文 學 結 構 中 心 移 動 過 程 中 與 整 個 文 學 傳 統 的 對 話 初 步 完 成 了 敘 事 模 式 轉 變 後 的 中 國 小 說, 不 是 比 以 前 更 民 間 化, 而 是 更 文 人 化 185 學 者 指 出 晚 清 以 小 說 為 文 學 之 最 上 乘 之 思 潮, 將 小 說 推 向 文 學 之 中 心, 其 過 程 及 初 步 結 果, 有 一 文 人 化 之 微 變 軌 跡 由 於 外 國 文 學 的 衝 擊, 中 國 文 學 布 局 進 行 了 內 部 調 整, 把 小 說 推 到 中 心 位 置, 使 其 有 可 能 借 鑒 其 它 文 學 形 式 的 表 現 方 法 ; 又 由 於 小 說 家 原 有 知 識 結 構 的 限 制, 可 能 更 傾 向 於 借 鑒 詩 文 辭 賦 的 技 巧 寫 小 說 ; 再 加 上 小 說 概 念 的 模 糊 造 成 批 評 家 和 讀 者 的 寬 容, 給 作 家 的 探 索 創 造 了 必 要 的 條 件 這 三 者 決 定 了 新 小 說 家 和 五 四 作 家 有 可 能 更 多 接 受 整 個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而 不 只 是 古 典 小 說 的 遺 產 186 所 接 受 的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中, 包 括 吟 詩 填 詞, 以 及 史 傳 議 論 劉 鶚 的 老 殘 遊 記 代 表 了 小 說 的 一 項 突 破, 因 為 他 結 合 了 白 話 小 說 的 公 文 類 及 詩 詞 的 私 文 類, 由 此 凸 顯 出 歷 史 的 關 鍵 時 刻 社 會 與 個 人 間, 或 史 詩 與 抒 情 間 ( 借 用 普 實 克 本 人 的 詞 彙 ) 的 對 話 187 在 章 回 小 說 中, 開 場 或 每 回 回 末 常 見 詩 詞, 已 如 前 述, 此 蓋 傳 統 定 式 所 不 同 者, 183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四 十 六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六 十 回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169 傳 統 章 回 之 詩 詞, 在 提 示 情 節 或 總 結 上 情 提 起 下 文, 旨 在 幫 助 承 轉, 增 強 小 說 之 故 事 情 節 性 然 四 大 小 說, 在 借 鑒 詩 文 辭 賦 的 過 程 中, 亦 見 部 份 詩 詞 乃 以 抒 情 為 務, 非 特 情 節 而 已 老 殘 遊 記 中 之 老 殘, 眼 見 民 生 凋 敝 苛 政 殘 民, 或 時 事 變 遷, 人 老 局 殘, 往 往 有 詩 感 慨 之 際, 出 於 肺 腑, 又 連 帶 影 響 小 說 之 敘 事 詩 詞 之 外, 承 於 章 回 之 史 家 論 贊 傳 統 而 亦 有 變 化 者 為 議 論 新 小 說 家 借 以 衝 擊 中 國 小 說 以 情 節 為 中 心 的 敘 事 結 構 的, 既 不 是 風 土 人 情 自 然 風 光 的 著 意 描 寫, 也 不 是 人 物 心 理 的 精 細 刻 劃, 而 是 大 段 大 段 的 政 治 議 論 和 生 活 哲 理, 作 家 也 講 故 事, 可 不 願 只 講 述 一 個 有 趣 的 故 事, 而 寧 願 以 眾 多 的 故 事 來 說 明 一 個 或 許 是 眾 所 周 知 的 道 理 新 小 說 家 之 所 以 把 長 篇 小 說 寫 成 近 乎 摭 拾 話 柄 的 類 書, 不 在 於 沒 有 講 述 一 個 完 整 的 長 篇 故 事 的 能 力, 而 在 於 對 發 議 論 有 更 大 的 興 趣 188 小 說 之 議 論, 乃 承 自 史 傳, 文 人 小 說 之 聊 齋 志 異 篇 末 之 異 史 氏 曰 為 其 典 型 ; 唐 傳 奇 則 於 首 尾 有 短 暫 之 議 論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亦 有 議 論, 尤 其 時 勢 之 變, 著 述 意 識 之 鼓 盪, 尤 常 大 發 議 論 大 段 大 段 的 議 論 與 道 理, 衝 擊 了 傳 統 之 情 節 結 構 在 晚 清 的 報 刊 雜 誌 中, 常 見 雜 說 雜 評 雜 論 等 文 體 由 於 新 聞 文 學 各 體 尚 未 有 明 確 劃 分 之 界 線, 因 此 大 多 登 載 於 報 刊 之 雜 評 常 被 視 為 新 聞 體 裁 之 一 種 雜 評 十 分 自 由, 既 可 針 對 某 一 社 會 問 題 發 表 議 論, 亦 可 對 某 一 文 學 現 象 加 以 評 論 這 一 文 體 幾 乎 影 響 晚 清 一 代 文 學, 其 中 小 說 尤 為 明 顯 古 代 小 說 中 本 有 議 論 之 傳 統, 常 置 於 篇 首 議 論 說 明 創 作 意 圖, 已 成 格 套, 然 篇 幅 有 限 至 晚 清 則 篇 幅 擴 大, 有 類 雜 評 : 到 了 晚 清, 在 這 種 議 論 傳 統 和 報 刊 雜 評 的 影 響 下, 小 說 家 創 作, 每 每 喜 歡 在 開 卷 楔 子 或 第 一 回, 對 作 品 所 要 表 達 的 思 想, 夾 敘 夾 議 作 一 番 介 紹 評 論, 而 這 段 文 字, 則 類 似 一 篇 雜 評 或 雜 文 雜 論 189 這 類 夾 敘 夾 議 的 評 論, 雖 與 小 說 內 容 相 關, 講 的 是 創 作 緣 由 或 作 品 主 旨, 卻 能 獨 立 存 在, 甚 至 將 之 刪 除 亦 無 害 於 小 說 之 整 體 性, 明 顯 具 備 雜 評 之 特 質 吳 趼 人 之 長 篇 小 說, 開 卷 十 之 八 九 都 有 此 類 於 雜 評 之 議 論, 可 為 一 證 而 晚 清 小 說 之 議 論 大 增, 篇 幅 有 限 之 議 論 傳 統, 得 雜 評 雜 論 流 行 之 助, 乘 風 擴 展, 篇 幅 擴 大, 成 為 稍 別 於 傳 統 之 晚 清 小 說 結 構 特 色 普 實 克 在 論 述 二 十 世 紀 初 中 國 小 說 敘 述 者 作 用 的 變 化 時, 批 評 李 伯 元 的 小 188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170 說 摻 和 大 量 的 議 論, 這 些 都 損 害 了 傳 統 史 詩 的 客 觀 性, 都 與 這 種 確 定 的 敘 述 形 式 相 牴 牾 190 摻 和 大 量 的 議 論 確 實 衝 擊 小 說 注 重 故 事 性 之 傳 統, 與 原 先 敘 述 形 式 有 所 牴 牾 從 另 方 面 言, 小 說 從 傳 統 到 現 代, 其 形 式 結 構 亦 由 固 定 到 鬆 動, 由 制 式 到 豐 富 多 樣 現 代 小 說 中 作 者 的 直 接 抒 議, 內 容 更 加 豐 富 深 刻, 形 式 也 更 加 靈 活 多 樣, 多 數 是 在 敘 述 情 節 和 刻 劃 人 物 過 程 中 直 然 生 發 也 有 暫 時 離 開 人 物 和 情 節 的 長 篇 抒 議, 但 這 類 東 西 很 少 獲 得 讀 者 的 認 可 和 喜 愛 191 作 為 新 舊 轉 變 之 先 聲, 議 論 之 篇 幅 擴 長 是 小 說 形 式 改 變 於 晚 清 起 始 之 初 的 一 小 步 190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頁
171 第 三 節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整 體 結 構 對 於 晚 清 小 說 在 結 構 上 的 變 化, 學 者 不 但 有 所 觀 察, 並 且 更 進 一 步 分 析 其 原 因 乃 受 到 時 代 新 元 素 之 影 響, 此 時 代 新 元 素 即 西 方 翻 譯 小 說 以 及 報 刊 雜 誌 之 連 載 形 式 : 再 次, 報 刊 雜 誌 連 載 小 說 的 特 定 條 件, 驅 使 作 家 創 作 適 合 這 一 載 體 的 結 構 形 式, 以 實 現 創 作 的 社 會 效 果 ; 大 量 西 方 小 說 的 翻 譯 出 版, 使 作 家 得 以 自 覺 借 鑒 和 潛 移 默 化 地 接 受 影 響 這 兩 者 都 促 使 小 說 家 改 變 傳 統 的 結 構 方 式, 探 索 嘗 試 新 的 結 構 方 式 晚 清 小 說 儘 管 並 未 徹 底 擺 脫 傳 統 的 模 式, 但 畢 竟 嶄 露 了 新 的 結 構 藝 術 的 萌 芽 192 在 西 方 小 說 新 形 式 影 響 之 下 的 新 小 說 家 做 了 諸 多 的 嘗 試, 其 嘗 試 之 成 果 至 今 仍 是 褒 貶 不 一, 既 有 前 述 突 破 之 稱 許, 亦 有 損 害 傳 統 之 指 疵 : 普 實 克 在 論 述 二 十 世 紀 初 中 國 小 說 敘 述 者 作 用 的 變 化 時, 批 評 李 伯 元 的 小 說 摻 和 大 量 的 議 論, 這 些 都 損 害 了 傳 統 史 詩 的 客 觀 性, 都 與 這 種 確 定 的 敘 述 形 式 相 牴 牾 ; 並 指 出 曾 樸 把 小 說 人 物 的 個 人 故 事 與 歷 史 事 件 結 合 在 一 起, 這 一 做 法 很 能 說 明 機 械 拼 合 不 同 性 質 的 材 料 最 後 會 如 何 歸 於 失 敗 這 些 批 評 大 體 上 是 對 的 193 見 仁 見 智 之 不 同 批 評 是 目 前 圍 繞 在 晚 清 小 說 之 普 遍 現 象 就 四 大 小 說 之 整 體 結 構 言, 歷 來 幾 成 定 論 者, 首 先 是 承 於 外 史 之 說 : 從 水 滸 傳 到 儒 林 外 史, 不 難 看 出, 多 傳 體 在 轉 變, 由 詳 細 寫 人 物 的 主 要 經 歷 以 顯 其 一 生, 演 變 為 著 重 寫 人 物 經 歷 的 幾 件 事, 以 突 現 人 物 的 性 格 特 徵, 結 構 內 部 的 起 落 間 架 轉 趨 細 密 晚 清 小 說 中 接 力 式 結 構 的 作 品, 基 本 承 襲 了 儒 林 外 史 的 結 構 方 式 194 多 傳 體 從 水 滸 傳 到 儒 林 外 史 之 轉 變, 在 從 詳 寫 貫 穿 到 以 數 筆 突 顯 之 不 同 以 此 而 言, 晚 清 之 接 力 式 結 構 確 乎 近 於 儒 林 外 史 而 雖 可 以 傳 體 稱 之, 其 實, 儒 林 外 史 之 諷 刺 主 旨 不 在 人 物, 而 在 於 世 情 : 其 特 點 是, 形 象 群 主 要 體 現 世 情 世 相 的 某 類 ( 共 同 或 相 似 ) 特 徵, 具 有 較 集 中 的 諷 刺 暴 露 作 用 外 史 的 機 鋒 所 向, 在 士 林 中 人, 其 形 象 192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172 群 缺 乏 特 定 社 會 關 係 和 組 織 形 態 聯 繫, 而 是 通 過 作 者 的 藝 術 構 思, 按 特 徵 相 對 集 中, 前 後 聯 繫, 在 特 定 情 節 框 架 內 活 動, 如 周 進 范 進, 二 嚴 二 王, 諸 名 士 等, 由 於 這 種 形 象 群 不 以 塑 造 個 性 化 形 象 為 目 的, 而 以 暴 露 世 情 世 相 為 重 點, 因 而 較 適 於 外 史 式 雖 云 長 篇, 頗 同 短 製 的 框 架 型 特 殊 長 篇 結 構 195 相 較 於 水 滸 傳 同 類 人 物 之 性 格 差 異 的 精 微 辨 描, 外 史 式 恰 是 不 同 類 人 物 的 共 同 特 徵 之 特 寫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承 於 外 史, 以 揭 露 世 情 為 重 點, 人 物 刻 劃 反 在 其 次 至 於 雖 承 外 史 而 不 同 於 外 史 者, 則 是 另 一 幾 成 定 論 的 鬆 散 之 說 除 了 魯 迅 贊 為 結 構 工 巧 而 為 胡 適 所 疑 的 孽 海 花 之 外, 大 家 咸 認 組 織 鬆 懈 是 晚 清 小 說 其 他 三 部 鉅 著 的 顯 著 特 色 196 唯 一 為 魯 迅 所 讚 許 之 孽 海 花, 不 但 不 得 胡 適 認 可, 且 有 前 述 拼 合 失 敗 之 評 對 於 鬆 散 之 所 由, 學 者 分 析 其 揭 露 世 情 之 主 題 式 寫 法 應 為 主 因 之 一 : 因 為 它 不 像 短 篇 散 文 那 樣 容 易 凝 神, 沒 有 貫 穿 全 書 的 情 節 線 索 和 人 物, 很 難 體 現 長 篇 結 構 的 間 架 骨 骼 而 作 者 一 旦 沒 有 吳 敬 梓 那 樣 刻 畫 人 物 的 怪 手, 作 品 就 易 給 人 很 糟 的 印 象 : 人 物 雜 遝, 互 蔽 光 色, 難 以 凸 現 主 要 人 物 的 立 體 形 象 ; 事 件 枝 蔓, 結 構 臃 腫, 殘 留 無 數 斷 痕 姑 且 不 說 張 春 帆 蘧 園 等 人 的 創 作, 即 如 李 寶 嘉 吳 趼 人 那 樣 的 大 家 所 作 的 這 類 結 構 的 作 品, 都 亦 未 能 避 免 197 接 力 式 結 構 有 其 靈 活 性, 不 定 前 後 順 序, 排 列 可 以 顛 倒 跳 躍, 事 件 多 寡 可 隨 機 增 減, 因 而 可 以 集 中 透 徹 地 表 現 主 題 然 而, 接 力 式 結 構, 亦 有 其 缺 點, 即 長 篇 續 接, 貫 串 凝 聚 不 易, 不 如 短 篇 在 方 圓 之 內 可 以 凝 神 奏 功 四 大 小 說 中, 以 結 構 鬆 散 被 點 名 批 判 者, 以 官 場 現 形 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為 代 表, 成 為 晚 清 小 說 之 制 式 印 象 對 主 題, 晚 清 作 家 不 是 頌 揚 就 是 唾 棄, 不 是 誇 大 就 是 瑣 屑 化, 他 們 無 法 克 制 逾 越 體 制 的 衝 動, 畫 蛇 添 足 卻 還 樂 此 不 疲 他 們 所 建 構 的 論 述 就 像 一 場 狂 歡, 將 好 與 壞 公 與 私, 都 熔 為 一 爐 閱 讀 這 個 時 期 的 作 品, 我 們 難 以 決 定 它 們 是 世 紀 末 能 趨 疲 (entropy) 的 奇 觀, 還 是 世 紀 初 的 警 世 寓 言, 195 劉 尚 生, 中 國 古 老 小 說 藝 術 史,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173 預 言 現 代 性 會 迷 失 到 什 麼 地 步 198 主 題 凌 駕 於 人 物 情 節 之 上, 其 揭 露 世 情 之 手 法 學 者 認 為 既 瑣 屑 又 誇 大, 褒 貶 兩 極, 逾 越 了 正 常 的 尺 度 在 結 構 鬆 散 的 批 評 中, 學 者 更 從 不 同 角 度 析 究 成 因 除 前 述 主 題 式 凝 神 不 易 之 說 外, 發 表 方 式 作 家 能 力 都 在 疵 議 之 列 : 串 連 式 結 構 和 接 力 式 結 構, 從 整 體 上 考 察, 都 不 免 簡 單 和 粗 疏 官 場 現 形 記 文 明 小 史 和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老 殘 遊 記 這 些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一 流 作 品, 整 體 結 構 都 說 不 上 嚴 密 複 雜 其 中 很 重 要 的 原 因, 恐 怕 在 於 許 多 作 品 是 邊 創 作 邊 發 表, 無 暇 對 整 體 結 構 作 更 精 細 的 構 思 就 此 而 言, 晚 清 小 說 無 法 與 紅 樓 夢 水 滸 傳 之 類 宏 偉 而 又 嚴 密 的 建 築 相 匹 199 連 載 於 報 刊 的 發 表 方 式 使 作 者 未 及 就 小 說 結 構 做 整 體 考 量, 這 是 外 在 因 素 所 致 至 於 內 在 因 素, 除 前 述 沒 有 吳 敬 梓 那 樣 刻 畫 人 物 的 怪 手 之 能 力 問 題 外, 尚 有 逾 越 尺 度 之 態 度 問 題 : 作 品 中 過 剩 的 成 分 正 透 露 出 作 品 之 空 白 恐 怖 (horror vacui): 過 與 不 及 正 是 一 體 之 兩 面 晚 清 作 家 太 急 於 說 故 事, 根 本 沒 時 間 好 好 地 發 展 一 個 角 色 或 一 幕 場 景 在 敘 事 正 當 中 他 們 會 轉 向 不 相 干 的 事, 他 們 會 彼 此 剽 竊 或 重 複, 甚 至 連 作 品 完 成 與 否 都 不 放 在 心 上 作 家 之 所 以 不 願 完 成 或 完 成 不 了 一 部 作 品, 或 許 有 其 政 治 經 濟, 甚 至 生 活 的 原 因, 但 是 這 也 同 樣 點 出 他 們 的 恣 縱 及 對 規 範 的 欠 缺 認 知 200 繼 魯 迅 之 後, 王 德 威 對 於 晚 清 小 說 結 構 之 批 評 似 更 為 嚴 厲 他 認 為 以 西 方 亞 里 士 多 德 詩 學 之 標 準, 則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結 構 可 以 乏 善 可 陳 形 容, 而 晚 清 小 說 之 結 構 可 謂 其 中 最 下 者, 即 使 以 中 國 的 標 準 視 之, 其 形 制 也 都 大 有 問 題 其 問 題 包 括 情 節 蕪 蔓 無 序 資 料 偽 飾 堆 砌 主 題 無 聊 炫 耀 角 色 光 怪 陸 離 等 等 ; 整 體 而 言, 故 事 龐 雜 缺 乏 統 一 性, 幾 無 結 構 可 言 他 進 一 步 分 析 致 是 之 由, 從 作 家 心 態 提 出 解 釋, 或 是 操 之 過 急, 或 是 恣 縱 缺 乏 規 範, 以 晚 清 四 大 譴 責 小 說 為 例, 作 者 甚 至 連 作 品 完 成 與 否 都 不 以 為 意,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二 卷 尚 未 寫 出, 曾 樸 接 續 友 人 金 松 岑 所 作 孽 海 花 原 也 一 直 未 能 完 成, 四 書 之 中 僅 二 十 年 目 覩 之 怪 現 狀 堪 稱 完 成 201 不 如 吳 敬 梓 之 描 寫 功 力, 又 兼 有 恣 意 妄 為 之 恣 縱 心 態, 加 之 以 匆 促 發 表, 無 暇 細 審, 種 種 因 素 造 成 小 說 結 構 之 鬆 散, 進 而 影 響 作 品 作 者 之 整 體 評 價 晚 清 小 說, 遂 得 志 大 才 疏 草 198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參 見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174 率 雜 亂 之 惡 評 可 是, 晚 清 不 少 作 家 卻 違 背 這 一 規 律, 無 視 這 一 藝 術 傳 統, 他 們 靠 道 聽 途 說 收 集 小 說 材 料, 有 的 甚 至 登 廣 告 徵 求 小 說 素 材 不 少 作 家 志 大 才 疏, 缺 乏 藝 術 修 養 ; 草 率 成 章, 缺 乏 嚴 肅 的 創 作 態 度 202 學 者 認 為 小 說 長 久 發 展 得 之 不 易 之 優 良 藝 術 傳 統 在 情 節 記 述 及 人 物 描 寫 在 晚 清, 尤 其 宜 沿 紅 樓 夢 之 高 峰, 追 求 人 情 小 說 生 活 化 之 更 精 緻 動 人 作 品 之 創 作 然 而, 事 與 願 違, 從 作 品 結 構 到 作 者 才 能 最 後 到 作 品 價 值, 四 大 小 說 亦 有 被 貼 上 雜 亂 拼 盤 標 籤 者 : 而 晚 清 小 說 家 普 遍 缺 乏 這 種 開 掘 題 材 提 煉 題 材 的 才 能 不 是 缺 乏 提 煉, 致 使 作 品 蕪 雜, 就 是 開 掘 不 深, 以 致 作 品 單 薄 膚 淺 而 且, 一 代 作 家 普 遍 缺 乏 建 構 巨 制 的 能 力, 在 構 思 處 理 眾 多 人 物 和 紛 繁 事 件 的 關 係 上, 顯 得 力 不 從 心 因 之, 他 們 的 作 品 反 映 的 生 活 雖 然 比 較 廣 泛, 但 卻 支 離 破 碎, 無 法 構 成 有 機 的 藝 術 世 界, 如 官 場 現 形 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等 讀 者 彷 彿 品 嘗 了 一 盤 雜 亂 的 拼 盆, 似 有 味 而 難 知 其 何 味 ; 掩 卷 閉 目, 腦 中 並 未 留 下 深 刻 印 象 的 人 物 或 難 以 忘 懷 的 事 件 203 從 作 品 結 構 到 作 者 才 能 最 後 到 作 品 價 值 的 析 因 評 議, 最 終 是 小 說 價 值 甚 低 之 結 論 對 於 慣 常 悅 於 人 物 情 節 之 傳 統 美 感 的 小 說 評 家, 晚 清 之 結 構, 可 能 確 實 構 成 疵 議 的 有 力 論 據 然 而, 不 同 於 傳 統 批 評 的 注 視, 可 能 看 見 不 同 的 結 構 : 比 之 法 國 拉 伯 雷 的 結 構 鬆 散 的 巨 人 傳 稍 後, 西 班 牙 佚 名 氏 的 柯 美 思 河 的 小 拉 撒 路 ( 中 譯 本 名 小 癩 子 ) 問 世, 啟 開 了 流 浪 漢 小 說 的 河 閘 這 類 小 說 的 結 構 特 點 是 通 過 一 個 主 人 翁 的 漫 遊, 展 現 出 各 種 外 界 景 象 和 社 會 現 象 ; 主 人 翁 可 以 不 是 情 節 的 推 動 者, 但 卻 是 情 節 的 組 織 者 ; 自 成 段 落 的 行 狀 軼 事 與 人 物 的 性 格 雖 無 必 然 聯 繫, 但 卻 大 大 擴 展 了 小 說 對 事 物 的 包 容 量 204 不 論 是 法 國 結 構 鬆 散 的 巨 人 傳 或 是 西 班 牙 流 浪 漢 小 說, 西 方 小 說 早 期 發 展 的 樣 貌, 或 許 使 來 自 西 方 的 眼 光, 較 不 被 結 構 之 定 型 標 準 所 困 擾 : 最 近 有 一 些 研 究 論 文 指 出 : 中 國 小 說 的 情 節 結 構, 其 實 比 歷 來 咸 信 的 沒 有 規 律 要 嚴 謹 得 多 ; 而 且 其 情 節 有 如 西 洋 小 說, 皆 受 某 些 特 定 的 組 織 原 則 所 202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4 167
175 支 配, 而 呈 現 出 小 說 的 統 一 體 貌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的 論 點 是 幾 成 定 論 之 外 的 異 聲, 她 甚 至 直 指 批 評 者 未 對 批 評 對 象 作 一 通 盤 了 解, 而 片 段 認 識 以 偏 概 全 的 結 果, 其 價 值 判 斷 可 能 過 於 主 觀 : 這 種 對 晚 清 小 說 情 節 結 構 了 解 的 貧 乏, 對 於 晚 清 小 說 意 義 的 體 會, 自 然 不 免 膚 淺 空 洞, 或 是 導 致 主 觀 的 價 值 判 斷 由 於 小 說 中 尚 未 能 夠 理 出 統 一 性 的 情 節 或 主 題, 因 此 學 者 專 家 常 就 書 中 零 星 角 色 的 說 辭, 或 是 以 單 獨 的 事 件 為 基 礎, 取 捨 無 據, 以 偏 概 全 無 怪 乎 一 些 晚 清 小 說 家 ( 尤 其 是 吳 沃 堯 和 李 寶 嘉 ), 往 往 被 人 定 型 為 健 於 閒 談, 其 文 字 足 供 談 笑 之 資, 其 成 就 僅 止 於 社 會 批 評 而 已 206 對 於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在 結 構 鬆 散 一 病 上 幾 成 箭 靶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學 者 不 但 為 之 鳴 冤, 並 且 將 實 地 以 語 意 連 接 原 則 之 分 析 歸 納 展 示 其 具 體 論 據 207 以 下 就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整 體 結 構, 依 孽 海 花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官 場 現 形 記 及 老 殘 遊 記 之 序 作 一 討 論 一 孽 海 花 之 傘 形 花 序 曾 樸 的 孽 海 花 是 普 遍 評 價 不 高 的 晚 清 小 說 中, 少 數 被 評 者 稱 讚 的 作 品 然 而, 胡 適 與 錢 玄 同 在 新 青 年 雜 誌 的 論 辯, 對 於 這 部 小 說 有 一 流 抑 或 二 流 的 不 同 見 解, 胡 適 所 指 疵 者, 結 構 正 為 一 病 : 譬 如 穿 珠, 儒 林 外 史 等 是 直 穿 的, 拿 著 一 根 線, 穿 一 顆 算 一 顆, 一 直 穿 到 底, 是 一 根 珠 練 ; 我 是 蟠 曲 回 旋 著 穿 的, 時 收 時 放, 東 西 交 錯, 不 離 中 心, 是 一 朵 珠 花 譬 如 植 物 學 裡 的 花 序, 儒 林 外 史 等 是 上 升 花 序 或 下 降 花 序, 從 頭 開 去, 謝 了 一 朵, 再 開 一 朵, 升 到 末 一 朵 為 止 ; 我 是 傘 形 花 序, 從 中 心 幹 部 一 層 一 層 的 推 展 出 各 種 形 象 來, 互 相 連 結, 開 成 一 朵 球 205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517: 本 論 文 將 透 過 聯 綴 (stringing) 的 類 型 原 則 以 及 語 意 分 析 (semantic analysis), 來 說 明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三 個 情 節 結 構 型 式 168
176 一 般 的 大 花 儒 林 外 史 等 是 談 話 式, 談 乙 事 不 管 甲 事, 就 渡 到 丙 事, 又 把 乙 事 丟 了, 可 以 隨 便 進 止 ; 我 是 波 瀾 有 起 伏, 前 後 有 照 應, 有 擒 縱, 有 順 逆, 不 過 不 是 整 個 不 可 分 的 組 織, 卻 不 能 說 它 沒 有 複 雜 的 結 構 208 針 對 胡 適 結 構 同 於 儒 林 外 史 的 評 議, 曾 樸 則 認 為 二 者 雖 然 同 是 聯 綴 多 數 短 篇 以 成 長 篇, 然 而 組 織 方 法 截 然 不 同 他 特 別 以 蟠 曲 回 旋 穿 珠 花 以 及 傘 形 花 序 為 譬, 指 出 自 己 在 小 說 結 構 的 用 心 之 處 由 此 傘 形 花 序 成 為 孽 海 花 之 特 徵, 波 瀾 有 起 伏, 前 後 有 照 應, 曾 樸 之 自 辯 亦 得 到 學 者 之 認 可 孽 海 花 的 結 構 不 但 完 全 不 同 於 儒 林 外 史 及 官 場 現 形 記, 同 時, 也 不 同 於 傳 統 章 回 小 說 那 種 單 向 順 聯 或 花 開 兩 朵 各 表 一 枝 的 平 面 式 構 造 正 如 曾 樸 自 己 作 過 的 解 釋, 譬 如 植 物 學 裡 說 的 花 序, 儒 林 外 史 等 是 上 升 花 序 或 下 降 花 序,---; 我 是 傘 形 花 序, 從 中 心 幹 部 一 層 一 層 的 推 展 出 各 種 形 色 來, 互 相 連 結, 開 成 一 朵 球 一 般 的 大 花 波 瀾 有 起 伏, 前 後 有 照 應, 有 擒 縱, 有 順 逆 曾 樸 這 番 話, 原 本 是 對 十 年 前 胡 適 評 價 的 反 駁 與 申 辯, 其 中 並 無 任 何 誇 飾, 非 常 平 實 209 曾 樸 的 傘 形 花 序 式 結 構, 有 其 貫 串 終 始 的 主 要 人 物, 不 同 於 單 純 之 接 力 式 或 串 連 式 學 者 並 將 此 一 結 構 形 式 上 溯 至 英 雄 傳 奇 小 說 : 傘 形 花 序 式 結 構 亦 非 曾 樸 毫 無 借 鑒 的 獨 創, 古 代 英 雄 傳 奇 派 小 說 已 開 創 了 這 一 結 構 方 式 如 說 岳 全 傳, 全 書 八 十 回 ---- 晚 清 小 說 中 以 孽 海 花 為 代 表 的 傘 形 花 序 式 結 構, 是 在 英 雄 傳 奇 體 結 構 的 基 礎 上 形 成 的 孽 海 花 類 同 英 雄 傳 奇 體 之 結 構, 乃 在 於 以 金 雯 青 和 傅 彩 雲 為 情 節 和 人 物 形 象 群 之 核 心 : 作 者 濃 墨 重 彩 刻 畫 金 雯 青 和 傅 彩 雲, 從 金 雯 青 發 跡 起, 不 僅 寫 他 們 之 間 的 相 識 相 戀 結 合 分 歧 和 雯 青 的 死 彩 雲 的 飄 零 及 慘 局, 而 且 描 寫 了 他 們 在 所 參 預 的 一 系 列 政 治 活 動 政 治 事 件 的 行 為 表 現 210 小 說 寫 金 雯 青 的 浪 蕩 無 知 愚 蠢 和 傅 彩 雲 的 伶 俐 狐 媚 潑 辣 及 殘 忍, 藉 由 金 雯 青 和 傅 彩 雲 之 傳 奇 性, 以 二 人 為 核 心 之 結 構 設 計, 使 作 品 有 了 情 節 的 核 心 和 人 物 形 象 群 的 核 心 211, 人 物 與 情 節 因 之 能 夠 順 當 綰 合 ; 在 情 節 波 瀾 起 伏 中, 208 曾 樸,< 修 改 後 要 說 的 幾 句 話 >, 收 錄 於 孽 海 花. 附 錄 頁 劉 良 明 等, 近 代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流 派 研 究, 頁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以 上 二 段 引 文 見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同 前 注 169
177 人 物 得 其 擒 縱 照 應 著 墨 刻 劃, 熠 然 紙 上, 耀 眼 生 動 金 傅 經 歷 的 傳 奇 性 與 複 雜 性, 使 小 說 的 情 節 富 有 長 篇 敘 事 中 最 有 魅 力 的 故 事 張 力 小 說 以 金 傅 為 中 心, 但 小 說 的 敘 述 空 間, 又 遠 遠 超 過 金 傅 私 生 活 ; 它 以 金 傅 二 人, 勾 連 起 晚 清 整 個 上 層 社 會 官 僚 知 識 界 及 中 國 的 內 政 外 交, 展 現 了 那 個 時 期 的 歷 史 風 雲 與 社 會 風 俗, 結 構 廓 大 而 飽 滿 小 說 的 敘 述, 圍 繞 金 傅 而 自 由 移 動, 生 活 場 景 的 展 示 在 國 內 國 外 家 庭 官 場 主 人 公 名 士 同 僚 間 伸 縮 轉 移, 情 節 成 為 一 種 以 金 傅 為 中 心 向 外 發 散 的 立 體 結 構 212 以 主 要 人 物 之 相 識 相 戀 結 合 分 歧 至 死 離, 勾 連 起 晚 清 上 層 社 會 內 政 外 交 社 會 生 活 種 種, 成 為 各 片 段 史 事 之 縱 貫 核 心 在 時 代 風 貌 的 反 映 要 求 上, 匠 心 獨 運 地 從 結 構 上, 兼 顧 情 節 人 物 發 展 之 小 說 傳 統 因 此, 可 說 是 接 力 式 串 連 式 結 構 之 之 改 良 與 發 展 然 而, 核 心 人 物 雖 言 貫 穿 終 始, 在 一 些 主 角 並 未 親 身 參 的 歷 史 事 件 中, 則 以 間 接 轉 述 呈 現, 有 評 者 對 此 仍 覺 人 物 刻 劃 不 足, 並 影 響 了 結 構 的 緊 密 : 傘 形 花 序 式 結 構 通 過 人 物 經 歷 串 連 眾 多 生 活 事 件 的 結 構 方 式, 較 之 串 連 式 接 力 式 更 有 優 點 其 整 體 結 構 不 但 貫 穿 了 人 物, 有 一 條 發 展 脈 絡, 且 突 現 了 主 人 公 的 造 型 ; 同 時, 又 因 宕 開 筆 墨, 勾 連 它 事, 而 同 樣 體 現 了 反 映 生 活 廣 闊 的 特 點 213 不 過 由 於 小 說 未 能 全 力 集 中 刻 畫 主 要 人 物, 而 分 散 筆 墨 於 關 係 複 雜 的 種 種 事 件, 214 因 此 學 者 亦 同 時 指 出 其 頭 緒 繁 多, 難 以 寫 深 寫 透 存 在 喧 賓 奪 主 或 羅 列 瑣 事 之 弊 病 然 而 學 者 認 為 的 羅 列 瑣 事, 其 實 可 能 是 作 者 超 越 人 物 刻 劃 之 上 的 著 述 主 旨 ; 而 所 謂 的 主 人 公 核 心 人 物 綰 結 史 事 之 傘 形 花 序 之 結 構, 乃 是 為 完 成 此 一 宗 旨 而 採 用 之 方 法 換 言 之, 所 謂 喧 賓 奪 主, 其 主 宜 是 賓 而 其 賓 本 是 主 如 此, 賓 仍 居 賓 位, 而 主 亦 仍 為 主 導, 則 無 喧 奪 之 病 相 較 於 其 他 譴 責 小 說, 孽 海 花 呈 現 時 代 之 真 實 風 貌 的 企 圖 重 些, 針 砭 懲 戒 的 氣 味 淡 薄 些 雖 則 傘 形 花 序 結 構 本 為 實 現 宗 旨 之 策 略, 但 插 柳 成 蔭, 傘 形 花 序 之 核 心 結 構 卻 成 為 小 說 藝 術 品 評 的 美 麗 鑲 鑽 它 在 敘 事 方 式 和 敘 事 觀 念 上 有 違 傳 統 的 陌 生, 又 常 常 不 為 時 人 理 解 孽 海 花 超 越 譴 責 的 更 深 切 的 情 緒, 在 糾 彈 之 外 的 更 複 雜 的 意 蘊, 以 及 212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178 完 全 不 同 於 儒 林 外 史 的 敘 事 結 構 和 透 露 著 現 代 審 美 意 識 的 新 鮮 氣 息, 這 種 種 獨 立 於 譴 責 小 說 整 體 概 念 之 外 的 個 性, 卻 幾 乎 完 全 被 漠 視 或 忽 略 了 215 作 為 核 心 之 主 要 人 物, 由 於 縱 貫 全 篇, 自 然 得 到 更 多 的 描 寫 刻 劃, 類 於 羽 狀 式 結 構 216, 呈 現 身 為 小 說 主 人 公 之 特 有 光 澤 金 雯 青 對 外 系 聯 官 場 名 士, 向 內 深 掘 其 心 理 意 識 ; 傅 彩 雲 尤 其 形 象 鮮 明, 以 此 為 核 心 主 軸, 交 纏 著 諸 多 人 情 史 事, 從 中 心 幹 部 層 層 推 展, 互 相 連 結 而 成 的 大 花 球, 是 一 繽 紛 複 雜 的 立 體 交 叉 結 構 小 說 以 金 雯 青 聯 繫 國 內 的 名 士 高 官, 展 現 主 流 文 化 風 貌, 在 科 場 考 試 聚 會 交 遊 家 庭 逸 聞 政 治 外 交 等 一 系 列 場 景 中, 展 現 出 清 末 上 層 社 會 的 生 活 圖 景, 刻 畫 了 一 系 列 個 性 鮮 明 的 名 士 官 僚 形 象 中 國 士 大 夫 汲 汲 於 辭 章 與 考 據 科 名 之 外 無 所 作 為, 在 晚 清 之 際 因 中 西 時 空 交 疊, 無 形 中 對 比 凸 顯 出 其 狹 隘 與 局 限 而 除 了 士 大 夫 階 層 之 所 思 所 為, 小 說 更 記 述 中 國 1870 至 1890 年 間 政 治 文 化 領 域 的 特 殊 氛 圍 和 主 要 事 件, 其 中 包 括 國 內 如 興 中 會 陳 千 秋 孫 汶 ( 即 孫 文 ) 之 革 命 活 動 梁 超 如 ( 即 梁 啟 超 ) 等 之 維 新, 國 外 俄 國 虛 無 黨 之 民 主 風 潮 等, 內 容 豐 富, 展 現 了 清 朝 政 治 和 文 化 大 變 動 到 來 之 前 的 社 會 思 想 狀 況 波 譎 雲 詭 的 時 代 與 形 形 色 色 的 人 物, 構 成 小 說 氣 度 不 凡 的 史 詩 結 構 可 貴 的 是, 小 說 紛 繁 的 事 件 眾 多 的 人 物 均 處 於 環 繞 男 女 主 人 公 的 眾 星 拱 月 的 張 力 秩 序 中, 主 人 公 性 格 鮮 明, 而 社 會 與 時 代 的 大 背 景 又 充 實 宏 大 ; 史 詩 的 風 雲 與 生 活 細 節 的 生 動 幽 默, 都 使 小 說 富 於 動 人 心 魄 的 審 美 力 度, 並 形 成 這 部 小 說 一 種 立 體 交 叉 的 結 構 形 式 217 總 而 言 之, 在 整 體 結 構 一 項, 孽 海 花 展 示 一 個 進 步 的 新 里 程, 面 對 多 傳 體 必 然 分 散 之 弊, 在 長 篇 短 制 的 結 構 上, 伸 展 巧 思, 開 出 更 富 藝 術 性 的 傘 形 花 序 傘 形 花 序 式 結 構 遠 較 接 力 式 串 連 式 結 構 更 富 藝 術 性, 也 更 接 近 現 代 小 說 的 結 構 特 點 因 為 把 眾 多 事 件 人 物 串 連 一 體, 本 已 不 易, 而 在 其 中 又 能 突 出 中 心 人 物 和 中 心 事 件, 使 作 品 既 見 整 體 結 構 渾 然 一 體, 又 見 清 晰 的 層 次 骨 節, 這 不 能 不 說 比 上 述 二 種 結 構 更 巧 妙, 更 能 體 現 小 說 家 的 藝 術 匠 215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不 難 看 出, 羽 狀 式 結 構 的 作 品 都 以 一 二 個 主 人 公 為 結 構 中 心, 情 節 都 是 圍 繞 主 人 公 展 開 的, 因 而 這 類 作 品 的 主 人 公 特 有 光 澤 參 見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以 上 引 文 見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179 心 218 曾 樸 之 花 序 結 構, 不 但 使 小 說 整 體 綰 合 較 為 緊 密, 呈 現 交 叉 立 體 之 豐 富 結 構, 並 且 在 晚 清 風 物 之 敘 寫 中, 枝 葉 掩 映, 搖 曳 生 姿, 成 為 晚 清 之 小 說 佳 作 二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一 線 串 連 散 而 有 脈 相 較 於 孽 海 花 井 然 有 序 之 球 花,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在 幾 成 定 論 的 散 漫 指 疵 之 外, 較 先 被 察 覺 的, 是 其 一 條 鎖 鏈 式 的 主 角 敘 事 結 構 : 歷 來 咸 認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材 料 缺 乏 組 織, 絲 毫 未 見 藝 術 性 的 精 心 巧 思, 直 到 最 近 才 有 V.I. Semanov 其 人 向 這 種 廣 為 流 傳 的 意 見 提 出 挑 釁 Semanov 氏 的 說 法 是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複 雜 組 織, 實 乃 其 藝 術 成 就 之 一, 而 且 把 這 種 結 構 章 法 比 喻 成 一 條 鎖 鏈, 鐵 絲 ( 即 中 心 人 物 ) 交 織 纏 錯, 以 增 強 其 力 量 219 九 死 一 生 這 位 主 角 正 如 一 鍊 貫 穿 全 書, 學 者 對 小 說 此 一 結 構 特 點, 有 不 同 之 觀 察 魯 迅 認 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類 同 於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風 格, 胡 適 則 視 之 為 儒 林 外 史 之 後 裔, 二 人 認 為 光 是 主 角 上 場, 對 於 情 節 的 統 一 性 並 無 多 大 助 益 220, 並 不 表 肯 定 ;Semanov 卻 認 為 交 織 纏 錯, 可 以 增 強 力 量 小 說 同 於 孽 海 花 者, 在 於 以 一 人 縱 貫 全 書 之 結 構 安 排, 乃 出 自 作 者 本 身 精 心 之 策 劃 吳 趼 人 則 自 覺 運 用 這 種 敘 事 技 巧 來 創 作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 此 書 舉 定 一 人 為 主, 如 萬 馬 千 軍, 均 歸 一 人 操 縱, 處 處 有 江 漢 朝 宗 之 妙, 遂 成 一 團 結 之 局 221 由 小 說 總 評 看 來, 作 者 在 結 構 上 著 力 頗 深, 期 望 能 成 一 團 結 之 局 不 過, 歷 來 四 大 小 說 結 構 散 漫 之 代 表,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常 列 名 其 一, 評 者 對 其 用 心, 體 察 恐 怕 不 多 至 於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則 從 西 方 結 構 理 論, 分 聯 綴 式 小 說 之 結 構 為 四 個 層 面, 包 括 主 要 角 色 的 故 事 串 線 次 要 角 色 ( 可 有 可 無 ) 的 故 事, 與 主 要 角 色 的 故 事 平 行 發 展 自 成 單 元 的 軼 聞 事 218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72 所 引 為 小 說 之 總 評 172
180 件 以 純 文 學 形 式 展 現 的 靜 態 素 材 ; 而 軼 聞 事 件 與 靜 態 素 材 乃 由 穿 針 引 線 人 ( 串 線 ) 提 挈 在 一 起 接 著 她 並 根 據 捷 克 結 構 主 義 學 家 Jan Mukarosvsky 之 說, 在 Slovskij 情 節 結 構 的 形 式 (formal) 概 念 上, 配 合 語 意 組 織 之 考 慮, 結 合 形 式 概 念 與 語 意 組 織 二 者, 對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再 作 考 察 : 情 節 結 構 不 再 是 構 築 之 事 ( 各 部 分 的 比 例 和 銜 接 ), 而 是 作 品 在 語 意 方 面 的 組 織 之 事 ; 是 一 組 方 式, 以 描 述 文 學 作 品 為 一 語 意 的 整 體 換 言 之, 必 須 從 這 些 聯 綴 式 情 節 的 事 件, 來 判 斷 它 們 在 意 義 上 是 否 具 有 共 通 性, 而 決 定 其 結 構 如 果 諸 事 件 可 以 歸 納 出 語 意 的 普 遍 統 一 性, 則 小 說 的 首 尾 一 貫, 不 止 有 賴 於 聯 綴 的 方 式, 亦 且 仰 仗 於 事 件 中 比 較 深 奧 的 語 意 統 一 性 222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在 形 式 概 念 的 考 察 上, 歸 納 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結 構 上 的 四 個 層 面, 包 括 第 一 主 角 九 死 一 生 第 二 主 角 苟 才 社 會 軼 聞 以 及 正 面 人 物 之 評 論 223 而 此 四 個 層 面 並 有 其 共 通 之 語 意 類 型, 其 中 又 可 以 第 一 層 面 之 主 角 自 身 情 節, 作 為 小 說 整 體 形 式 和 語 意 組 織 之 原 始 類 型 : 主 角 自 己 的 情 節 與 其 伯 父 的 衝 突 可 說 是 小 說 整 體 形 式 和 語 意 組 織 的 原 始 類 型 224 此 語 意 類 型 為 一 認 知 過 程, 是 從 錯 誤 認 知 到 獲 知 真 相 的 歷 程 : 主 角 自 身 的 故 事 具 有 一 認 知 過 程 (a cognitive process) 的 特 徵, 即 認 知 的 故 事 (an epistemic story)---- 形 式 上, 主 角 的 故 事 乃 是 根 據 一 眾 所 周 知 的 公 案 故 事 原 則 組 織 而 成, 也 就 是 賣 關 子 (delayed information) 的 原 則 賣 關 子 的 原 則, 因 分 割 主 角 故 事 成 段 落 而 實 現 ; 個 別 的 段 落 為 一 連 串 的 軼 聞 ( 他 人 的 故 事 ) 所 隔 開 225 認 知 過 程 (a cognitive process) 乃 由 錯 誤 的 信 念 (a false belief) 出 發, 在 事 件 222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我 們 可 以 證 明,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表 面 看 來 毫 無 章 法, 而 情 節 結 構 也 若 斷 若 續, 不 過 是 一 種 表 象 而 已 其 情 節 結 構 實 由 四 層 面 組 成, 如 上 所 述, 即 第 一 主 角 九 死 一 生 ; 第 二 主 角, 即 旗 人 苟 才 ; 將 中 國 社 會 形 貌 表 露 無 遺 的 一 些 軼 聞 ; 以 及 幾 個 正 面 人 物 之 間 非 行 動 的 言 論, 他 們 批 評 現 狀, 且 建 議 一 些 解 決 中 國 問 題 的 辦 法 參 見 Milen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181 發 展 過 程 中, 獲 知 真 相 (a true knowledge) 而 在 事 件 發 展 過 程 中, 逐 漸 知 曉 原 先 隱 藏 面 貌 的 模 式, 使 得 小 說 類 同 於 公 案, 故 事 本 身 是 個 變 相 的 公 案 小 說 ( 偵 探 小 說 ) 就 主 角 言, 其 伯 父 之 真 實 面 目, 包 括 人 品 地 位 行 為 等, 隨 情 節 發 展 逐 步 暴 露 出 來 ; 小 說 並 以 此 逐 步 暴 露 之 形 式, 使 真 相 揭 露 時 之 刺 激 與 張 力, 大 大 地 增 強 226 在 真 相 揭 露 之 前 又 安 排 了 包 括 伯 父 拒 見 離 城 假 裝 生 病 等 重 重 阻 礙, 必 須 由 主 角 一 一 克 服 在 層 層 迷 霧 之 後, 真 相 若 隱 若 現 呼 之 欲 出, 獲 知 真 相 的 歷 程, 其 實 就 是 揭 露 ; 而 所 謂 的 賣 關 子 (delayed information), 乃 故 意 延 遲 訊 息, 目 的 在 吸 引 讀 者 之 閱 讀 興 趣 好 的 情 節 結 構 總 是 能 使 讀 者 長 久 地 保 持 濃 厚 的 興 趣 為 什 麼 呢? 因 為 它 有 統 一 性, 不 斷 引 起 你 的 期 待 和 懸 念, 使 你 非 要 知 道 最 後 的 目 標 在 哪 裡 不 可 你 會 為 小 說 中 的 人 物 命 運 牽 腸 掛 肚, 會 被 作 家 精 心 安 排 的 情 節 佈 局 引 導 著, 產 生 越 來 越 想 知 道 高 潮 點 和 結 局 的 欲 望, 並 且 在 閱 讀 過 程 中 不 知 不 覺 地 思 考 著, 激 動 著, 受 到 思 想 上 的 啟 迪 和 美 的 感 染 這 是 因 為 完 美 的 情 節 結 構 總 是 給 讀 者 懸 著 一 個 探 索 追 求 的 目 標, 而 過 眼 的 生 活 現 象 卻 似 乎 不 存 在 這 種 目 標, 儘 管 生 活 也 有 它 的 結 構 和 章 法 227 賣 關 子 其 實 亦 正 在 營 造 懸 疑 性, 但 刺 激 不 至 太 過, 因 為 真 相 的 揭 露 的 謎 底, 是 社 會 不 該 有 然 卻 可 能 氾 濫 成 災 的 某 些 現 象 賣 關 子 的 輕 微 懸 疑 性 成 為 第 一 二 三 層 面 的 相 似 模 式 : 賣 關 子 此 一 原 則, 在 苟 才 的 故 事 中, 比 在 主 角 的 故 事 裡, 運 用 起 來 得 心 應 手 228 第 一 層 面 的 主 角 對 伯 父 認 知 的 逐 步 修 正, 成 為 小 說 其 他 層 面 語 意 結 構 之 藍 本, 229 以 相 同 的 語 意 結 構 對 複 雜 的 小 說 情 節 片 段 進 行 統 整, 在 看 似 雜 亂 的 秩 序 中, 得 到 了 清 楚 的 結 構 如 果 進 一 步 將 焦 點 放 在 第 一 二 層 面 之 比 對 上, 則 第 二 層 面 之 茍 才 可 視 為 主 角 之 映 襯 : 226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Milen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主 角 本 身 的 故 事 是 此 小 說 的 軸 心, 其 語 意 基 礎 ( 認 知 的 轉 化 ) 是 為 情 節 之 其 他 層 面 語 意 結 構 的 藍 本 如 此, 則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前 後 一 貫, 不 只 由 其 事 件 的 組 織 所 賦 予, 且 與 其 奠 定 諸 此 經 驗 的 語 意 基 礎 之 統 一 性, 有 相 當 大 的 關 係 認 知 過 程 把 小 說 的 所 有 事 件 聯 貫 起 來 : 過 去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真 實 性, 逐 漸 地 展 露 於 主 角 的 面 前 174
182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次 要 情 節 以 旗 人 苟 才 為 中 心, 其 故 事 比 其 他 任 何 軼 聞 都 長 而 詳 盡 苟 才 之 於 主 角, 具 有 襯 托 的 作 用 有 關 苟 才 故 事 的 段 落, 集 中 於 小 說 的 前 端 中 段 與 末 尾, 與 主 角 故 事 的 段 落 分 布 情 形 相 同 230 主 角 的 故 事 與 茍 才 之 情 節 雖 由 同 一 語 意 模 式 組 成, 但 並 非 一 成 不 變 二 者 做 一 對 照, 最 能 看 出 所 呈 現 之 氣 氛 大 不 相 同 : 主 角 故 事 主 要 的 氣 氛 是 悲 劇 性 的 平 靜 的, 與 遭 受 迫 害 的 主 角 之 默 從 不 抵 抗 和 正 直 高 潔 十 分 協 調 ; 至 於 構 成 苟 才 故 事 的 事 件 則 時 常 帶 有 喜 劇 性, 滑 稽 詼 諧, 與 苟 才 粗 鄙 的 性 格 相 得 益 彰 231 對 照 映 襯 與 類 比, 之 所 以 仍 須 兵 分 二 層, 乃 因 相 似 語 意 形 成 之 相 同 架 構 得 以 出 現 不 同 景 致, 人 物 情 節 不 但 無 重 覆 之 感, 甚 至 相 互 映 照 之 際, 益 得 鮮 明 之 效 至 於 第 三 層 面 之 社 會 軼 聞, 來 自 社 會 各 階 層, 紛 雜 的 人 物 事 件, 其 亦 統 整 於 認 知 揭 露 之 語 意 類 型, 而 其 人 物 事 件 並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之 代 表 性 : 小 說 的 第 三 個 層 面 由 一 串 敘 述 日 常 生 活 芝 麻 小 事 的 軼 聞 所 組 成 這 些 軼 聞 的 作 用 並 非 是 揭 露 其 中 個 別 人 物 的 假 面 具 這 些 軼 聞 中 的 人 物 其 實 是 代 表 中 國 家 庭 成 員 或 中 國 社 會 各 階 層 的 類 型 : 商 賈 官 僚 兵 卒 半 瓶 醋 的 知 識 分 子 以 及 娼 妓 等 等 這 種 主 題 的 歧 異 性 再 度 為 認 知 的 語 意 結 構 所 統 一 這 些 軼 聞 皆 具 同 一 模 式, 首 先 是 主 角 目 睹 一 樁 事 件 或 是 耳 聞 某 些 閒 話, 之 後 他 發 現 事 件 的 背 景, 而 知 真 相 與 當 初 所 見 所 聞 完 全 是 背 道 而 馳 232 至 於 第 四 層 面 雖 然 亦 是 認 知 過 程, 然 其 結 果 恰 與 前 三 層 面 相 反, 乃 由 反 面 轉 為 正 面 之 認 知 主 角 經 歷 一 認 知 過 程, 由 無 知 轉 為 真 知 ; 然 而 這 種 認 知 過 程 所 產 生 的 最 後 結 果, 則 與 前 述 三 種 層 面 有 極 顯 著 的 差 異 在 所 有 的 行 動 層 面 ( 動 態 層 面 ) 中, 認 知 過 程 引 領 主 角 去 發 現 原 似 正 面 的 某 人 ( 或 某 事 ) 之 反 面 性 質, 在 非 行 動 層 面 ( 靜 態 層 面 ) 中, 原 先 似 是 反 面 的 則 轉 有 正 面 價 值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183 而 此 類 正 面 人 物 之 論 述, 亦 正 是 晚 清 小 說 之 主 要 特 徵 : 通 過 這 種 正 面 人 物 的 對 話 議 論, 具 體 表 達 對 國 家 社 會 的 各 種 改 良 方 針, 這 就 是 晚 清 小 說 的 主 要 特 點 之 一 有 人 曾 經 將 這 些 社 會 改 良 方 案 歸 納 為 五 種 : 第 一 整 頓 澄 清 吏 治 --- 第 二 興 辦 實 業 --- 第 三 廢 除 科 舉, 普 及 教 育, 開 辦 學 校, 興 女 學, 禁 纏 足, 提 倡 識 字 讀 書, 推 廣 開 化 民 智 的 各 種 工 作 第 四 提 倡 傳 統 文 化 道 德, 以 此 來 挽 救 世 道 人 心 第 五, 節 省 虛 糜, 認 真 辦 國 防 外 交 234 不 參 與 行 動 的 靜 態 評 論, 在 由 反 面 轉 為 正 面 的 評 述 結 構 中 呈 現 出 小 說 稍 見 樂 觀 之 一 面 235 而 由 語 意 組 織 統 整 而 成 四 個 層 面 的 整 體 結 構, 讓 讀 者 看 見 不 同 歸 納 所 呈 現 之 簡 明 結 果 如 此 揭 露 真 相, 呈 現 事 實 之 故 事 框 架, 讓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也 有 所 謂 啟 悟 小 說 的 味 道 236 而 透 過 同 一 語 意 組 織 的 四 個 結 構 層 面, 在 不 同 階 層 的 形 形 色 色 表 露, 小 說 遂 有 清 楚 而 豐 富 之 結 構 呈 現 從 社 會 生 活 的 各 層 面 中, 主 角 觀 察 到 一 些 雞 零 狗 碎 的 瑣 事, 因 而 視 野 大 開 廣 增 見 識, 可 是 其 認 知 過 程 的 結 果 則 與 其 自 身 的 故 事 或 旁 襯 者 的 故 事 一 般 悲 慘 這 種 重 複 相 同 語 意 類 型 的 特 色 三 個 層 面 中 的 故 事 皆 以 此 為 基 礎 更 加 強 了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批 判 意 味, 但 是 語 意 模 型 的 表 現 各 呈 其 貌, 則 使 得 小 說 免 於 墮 入 單 調 乏 味 之 境 237 在 此 既 清 楚 復 多 樣 之 四 層 面 結 構 基 礎 上, 回 顧 前 述 無 暇 對 整 體 結 構 作 更 精 細 的 構 思 或 恣 縱 對 規 範 的 欠 缺 認 知 之 說 再 作 一 審 視, 則 吳 趼 人 出 乎 自 覺 所 建 構 此 一 團 結 之 局 的 一 條 索 鍊 式 之 結 構, 即 便 未 必 成 江 漢 朝 宗 之 勢, 但 作 者 對 於 小 說 之 240 結 構 敘 事 起 伏 布 局 亦 不 至 於 欠 缺 認 知 至 於 無 暇 之 臆 測, 若 如 吳 趼 人 所 言 惟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一 書 ---- 皆 二 十 年 前 所 親 見 親 聞 者, 慘 淡 經 營, 234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這 些 例 證 所 顯 示 的 由 反 面 態 度 逆 轉 成 正 面 態 度, 是 靜 態 層 面 之 所 以 較 其 他 三 動 態 層 面 為 樂 觀 的 原 因 這 也 可 以 看 出, 為 什 麼 這 極 少 數 幾 個 擔 當 討 論 之 職 的 角 色 是 小 說 中 唯 一 的 正 面 人 物 為 了 要 超 然 保 持 其 正 面 身 分, 這 些 慎 思 熟 慮 的 人 物 就 不 參 與 實 際 的 行 動 ; 他 們 的 言 論 通 常 是 他 們 在 小 說 發 展 中 的 唯 一 參 與, 也 是 他 們 對 小 說 本 身 意 義 的 唯 一 貢 獻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02: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框 架 故 事 較 強, 還 有 點 啟 悟 小 說 的 味 道 237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如 上 回 要 買 小 火 輪 一 語, 看 來 似 閒 文 耳, 實 乃 可 以 無 有 不 料 乃 於 此 回 中, 引 出 局 員 做 私 貨 一 段 來, 方 悟 為 金 針 引 線 之 法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九 回 回 評, 頁
184 歷 七 年 而 猶 未 盡 殺 青 241, 不 論 小 說 結 構 評 價 如 何, 但 絕 非 倉 促 所 得 則 可 知 論 者 認 為 晚 清 一 代 作 家 普 遍 缺 乏 建 構 巨 制 的 能 力, 在 構 思 處 理 眾 多 人 物 和 紛 繁 事 件 的 關 係 上, 顯 得 力 不 從 心, 尤 其 點 名 官 場 現 形 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支 離 破 碎, 無 法 構 成 有 機 的 藝 術 世 界 讀 者 彷 彿 品 嘗 了 一 盤 雜 亂 的 拼 盆, 似 有 味 而 難 知 其 何 味 242 對 於 作 者 建 構 巨 制 的 能 力, 阿 英 的 晚 清 小 說 史 對 兩 部 小 說 之 比 較 恰 有 一 反 證 : ( 九 命 奇 冤 ) 而 每 一 回 控 告, 寫 來 各 自 不 同, 使 讀 者 毫 無 重 複 之 感 警 富 新 書 則 不 同, 有 時 竟 祇 是 一 個 概 略 而 已 243 這 是 安 和 先 生 ( 梁 天 來 警 富 新 書 ) 所 輕 輕 帶 過 了 的, 在 吳 趼 人 寫 來, 卻 是 有 聲 有 色 的 文 字 在 這 些 地 方, 可 以 看 到 九 命 奇 冤 的 描 寫 能 力 而 從 全 書 中, 更 容 易 體 驗 到 他 對 於 晚 清 貪 官 污 吏, 具 著 怎 樣 憤 慨 的 心 情 24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著 述 觀 念 略 異 於 一 般 小 說 之 概 念, 因 之 其 藝 術 審 美 亦 有 不 同 然 而, 作 者 對 小 說 藝 術 具 備 一 定 程 度 之 認 識, 在 實 作 上 亦 有 其 成 果 為 證 當 其 用 心 與 力, 費 時 既 久, 極 思 慮 於 結 構 布 局, 欲 成 江 漢 朝 宗 之 勢, 以 呈 於 世 然 百 年 而 下, 卻 一 直 有 一 撕 之 不 去 的 結 構 散 漫 雜 亂 拼 盆 之 標 籤, 封 貼 其 上, 思 之 憮 然 如 果 從 小 說 語 意 組 織 的 清 楚 結 構 呈 現 重 新 出 發, 在 蛛 網 遍 佈 的 繁 絲 之 中, 作 者 藉 九 死 一 生 所 吐 出 的 思 絲 文 紋, 在 此 不 同 注 視 目 光 下, 所 呈 顯 的 應 是 散 而 有 脈 的 多 樣 風 貌 : 這 種 首 尾 一 貫 的 形 式 尚 有 一 更 重 要 的 語 意 思 素 : 小 說 中 所 有 的 故 事 皆 是 基 於 同 一 語 意 型 式 它 們 都 是 認 知 的 故 事, 求 取 真 知 的 故 事 同 時, 這 種 共 有 的 語 意 基 礎, 其 表 現 的 風 貌 則 呈 相 當 的 變 化, 因 為 性 格 的 歧 異 不 同 的 社 會 階 層 以 及 聲 口 的 差 別, 而 有 各 種 的 表 現, 所 以 認 知 過 程 亦 饒 富 趣 味 245 同 一 語 意 基 礎 下 之 不 同 階 層 人 物 大 小 事 件 之 穿 插, 乃 小 說 長 篇 經 營 之 所 必 需, 正 如 橫 雲 斷 嶺, 橫 橋 鎖 溪 246, 間 以 他 事, 以 免 冗 長 之 病 241 參 見 本 文 第 貳 章 第 三 節, 及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近 十 年 之 怪 現 狀 自 敘 頁 以 上 引 文 參 見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同 上 注,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毛 宗 崗 在 金 聖 嘆 的 橫 雲 斷 山 法 的 基 礎 上, 進 一 步 分 析 : 橫 雲 斷 嶺, 橫 橋 鎖 溪 比 較 複 雜 的 事 件 則 需 要 與 它 事 間 隔, 以 免 單 調 冗 長 無 變 化 張 健 謝 綉 華, 中 西 小 說 理 論 要 義, 頁
185 小 說 種 種 人 物 事 件 之 歧 異 不 同 差 別, 在 語 意 組 織 之 視 點 下, 可 能 不 是 雜 亂 之 拼 盤, 而 是 饒 富 趣 味 的 多 樣 風 貌 如 果 曾 樸 的 孽 海 花 是 井 然 有 序 的 美 麗 花 球, 吳 趼 人 的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則 應 是 一 株 散 而 有 脈, 風 貌 變 化 的 多 刺 九 重 葛 三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迴 旋 綴 接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中, 另 一 結 構 散 漫 之 代 表 即 是 官 場 現 形 記 小 說 在 結 構 序 敘 事 上, 呈 現 隨 時 間 不 斷 前 進 的 單 一 模 式 : 有 的 好 像 旅 人 坐 火 車 看 風 景, 第 覺 眼 前 景 物 排 山 倒 海 向 後 推 去 耳, 景 與 景 之 間 可 以 沒 有 統 一 的 時 間 尺 度, 可 每 一 景 的 敘 事 時 間 卻 是 連 貫 的, 如 李 伯 元 的 官 場 現 形 記 247 相 較 於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分 作 四 層, 延 伸 至 官 僚 庶 民 家 國 社 會, 官 場 現 形 記 選 擇 了 單 一 軌 道, 在 官 場 上 隨 著 記 述, 不 斷 向 前 行 駛 一 景 綴 繼 著 一 景, 一 站 續 接 著 一 站, 其 類 同 短 制 之 結 構, 雖 招 致 整 體 布 局 結 構 的 漫 不 經 心 之 疵 議, 然 由 其 中 篇 幅 較 長 之 事 件, 仍 可 看 到 大 段 串 連 之 完 整 性 然 而 這 類 小 說 居 然 能 產 生 小 說 的 藝 術 效 果 而 迥 異 於 散 文, 原 因 主 要 還 在 於 結 構 內 部 各 大 故 事 本 身, 仍 然 體 現 了 人 物 事 件 貫 穿 始 終 的 特 點 如 官 場 現 形 記 從 十 二 回 到 十 八 回 寫 胡 統 領 剿 匪 經 過 敘 述 有 序, 較 為 鮮 明 地 刻 畫 了 一 個 狠 毒 貪 婪 好 色 的 封 建 官 僚 形 象 這 些 故 事 有 相 對 的 獨 立 性, 接 力 式 結 構 的 作 品 也 正 是 依 仗 這 一 段 一 段 故 事 本 身 的 完 整 來 吸 引 讀 者, 以 掩 飾 其 整 體 布 局 結 構 的 漫 不 經 心 248 完 整 之 敘 述, 呈 現 出 藝 術 性 較 為 豐 滿 的 人 物 形 象, 從 受 命 統 帶 六 營 防 軍 開 撥 起, 經 爭 妓 吃 醋 設 計 應 差 殘 殺 村 民 請 功 舞 弊 勒 索 錢 財 等 事 件, 至 回 省 交 差 止, 起 訖 完 整, 敘 述 有 序 不 過, 學 者 仍 覺 瑕 疵 過 甚, 有 漫 不 經 心 之 評 對 於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整 體 結 構, 胡 適 有 大 官 佐 雜 之 辨, 並 提 出 其 臆 測 與 建 議 : 官 場 現 形 記 寫 大 官 都 不 自 然, 寫 佐 雜 小 官 卻 都 有 聲 有 色 大 概 作 者 當 初 曾 想 用 全 副 力 氣 描 寫 幾 個 小 官, 後 來 抵 抗 不 住 別 的 話 柄 的 引 誘, 方 才 改 變 方 針, 變 成 一 部 摭 拾 官 場 話 柄 的 類 書 這 是 作 者 的 大 不 幸, 也 是 文 247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186 學 史 上 的 大 不 幸 倘 使 作 者 當 日 肯 根 據 親 身 的 觀 察, 或 親 屬 的 經 驗, 決 計 用 全 力 描 寫 佐 雜 下 僚 的 社 會 249 依 胡 適 所 言, 官 場 現 形 記 筆 下 之 佐 雜 小 官 確 能 繪 寫 生 動 有 聲 有 色 然 而, 在 大 官 的 敘 寫 上, 卻 使 小 說 鉅 著 淪 為 類 書 劄 記, 建 議 當 初 宜 有 棄 大 就 小 之 取 捨 對 於 胡 適 之 建 議, 歐 陽 健 顯 然 有 不 同 之 看 法 胡 適 用 一 種 似 乎 是 純 文 學 的 眼 光 來 責 備 作 者, 恰 好 表 明 他 不 了 解 作 者 站 在 變 革 現 實 的 歷 史 制 高 點 上, 以 縱 覽 全 局 的 氣 勢, 全 面 而 深 入 地 諦 察 官 場 的 宏 觀 視 野 官 場 現 形 記 的 價 值, 首 先 在 於 它 對 官 僚 體 制 的 總 體 考 察 和 剖 析, 從 而 把 握 了 時 代 的 脈 搏 如 果 按 胡 適 設 想 的 那 樣, 李 伯 元 最 終 竟 拋 開 官 場 的 總 體 描 寫, 而 用 全 力 去 寫 一 部 風 趣 的 佐 雜 現 形 記, 那 才 真 是 作 者 的 大 不 幸, 文 學 史 上 的 大 不 幸 呢 250 雖 則 兩 人 論 點 牽 涉 文 學 價 值 觀 之 判 斷, 立 足 點 有 所 不 同 ; 但 歐 陽 健 同 樣 從 小 說 整 體 作 一 諦 視, 看 見 的 是 小 說 的 宏 觀 視 野, 以 及 由 此 對 官 場 所 作 之 總 體 考 察 與 剖 析 除 此 而 外, 歐 陽 健 對 李 伯 元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有 更 深 入 的 十 四 循 環 之 具 體 分 析 在 此 之 前, 先 行 介 紹 Holoch 之 十 循 環 : 作 者 徹 底 深 入 地 描 繪 出 官 場 的 形 形 色 色, 依 此 方 式 組 織 出 一 個 個 的 循 環 周 期, 以 系 統 分 明 地 表 達 出 對 於 中 國 情 勢 的 觀 點 這 些 循 環 周 期 及 其 處 理 方 式 既 然 代 表 主 要 的 情 節 成 分, 這 種 型 式 的 小 說 即 可 稱 為 循 環 式 的 小 說 依 據 Holoch 氏 的 分 析, 官 場 現 形 記 具 有 十 個 循 環 周 期 251 Holoch 分 析 出 的 十 個 週 期, 分 別 是 內 部 人 事 外 交 事 務 官 僚 習 性 系 統 內 需 貪 官 與 洋 人 之 對 比, 最 後 則 是 整 體 看 來, 官 僚 營 私 對 內 行 勒 索 敲 詐, 對 外 則 無 家 國 之 念 之 總 結 其 中, 官 僚 習 性 系 統 內 需 各 有 三 循 環, 全 書 總 計 十 個 循 環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並 指 出 由 此 十 個 循 環 可 以 看 出, 特 別 的 行 動 與 人 物 不 過 是 中 國 官 僚 制 度 中 首 尾 一 致 的 複 雜 故 事 之 插 曲, 其 個 別 性 並 無 重 大 意 義, 他 們 僅 僅 只 是 例 證 而 已 252 小 說 既 以 主 題 為 主, 情 節 人 物 不 在 凸 顯 個 別 之 特 性, 反 在 呼 應 共 同 之 主 題 ; 小 說 看 似 雜 亂 的 大 大 小 小 不 同 事 件, 在 類 似 主 題 的 歸 納 下 出 現 層 次 分 明 起 迄 完 整 之 循 環 結 構, 官 場 之 形 形 色 色 成 為 總 體 察 考 之 呈 現 249 胡 適, 官 場 現 形 記. 序 250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187 十 循 環 之 外, 歐 陽 健 的 十 四 循 環 則 從 時 空 地 理 進 行 歸 納 分 析, 建 構 出 富 於 立 體 感 的 官 場 現 形 圖 他 認 為 官 場 現 形 記 以 最 為 合 適 的 藝 術 結 構 形 式 來 全 面 諦 察 官 場, 其 藝 術 手 法 既 承 於 儒 林 外 史, 又 有 長 足 的 發 展 和 創 新 從 表 面 看 來 其 記 事 遂 率 與 一 人 俱 起, 亦 即 與 其 人 俱 訖, 若 斷 若 續, 小 說 似 乎 漫 不 經 心 地 從 此 一 人 寫 到 彼 一 人, 從 此 一 事 扯 到 彼 一 事 ; 實 則 其 弧 圈 式 的 軌 跡, 正 使 其 形 式 成 為 一 有 機 之 整 體 結 構 : 小 說 絕 不 是 漫 無 準 的 地 隨 意 聯 綴 許 多 話 柄 雜 湊 起 來 的, 它 是 有 一 個 堪 稱 有 機 的 整 體 結 構 的 這 種 弧 圈 式 的 軌 跡 的 轉 移, 把 大 量 散 亂 的 原 始 素 材 ( 所 謂 的 話 柄, 其 實 是 最 能 暴 露 官 僚 體 制 弊 病 的 豐 富 的 生 活 場 景 和 細 節 ), 化 為 有 序 的 藝 術 整 體, 自 然 融 渾, 不 落 痕 跡, 實 在 是 匠 心 獨 運, 妙 不 可 言 253 學 者 認 為 官 場 現 形 記 的 結 構, 是 由 點 推 移 形 成 線, 再 由 線 推 移 形 成 面 ; 而 在 推 移 之 間, 呈 現 出 既 立 體 又 富 於 流 動 感 的 官 場 現 形 圖 其 時 空 推 移, 率 皆 以 北 京 為 中 心, 在 地 方 迴 旋 之 後 又 回 到 北 京 在 此 巡 迴 前 進 中, 一 幕 幕 景 物 排 山 倒 海 向 後 推 去, 橫 軸 遍 及 全 國 各 個 角 落, 而 縱 軸 則 遍 及 官 僚 體 系 各 等 級 ; 整 個 官 僚 體 制 之 形 形 色 色, 官 員 胥 吏 之 行 徑 嘴 臉, 循 著 軌 跡 運 行, 一 一 揭 露 在 往 來 循 環 之 中, 其 立 體 圖 形 之 縱 軸 並 包 含 多 項 尺 標, 大 官 到 小 官, 表 層 到 深 裡, 公 開 到 隱 秘, 合 法 到 非 法 學 者 進 一 步 由 時 間 的 推 移, 指 出 其 層 遞 性 : 這 十 四 個 弧 圈, 並 不 是 同 一 層 面 上 的 堆 積 和 羅 列, 而 是 有 其 層 遞 的 階 段 性 的 : 一 到 九 個 弧 圈 中, 北 京 只 是 科 甲 捐 納 保 舉 人 員 找 門 子 買 官 的 場 所, 重 在 揭 露 官 場 的 貪 污 納 賄 ; 第 十 個 弧 圈 以 後, 北 京 則 是 辦 理 外 交 洋 務 新 政 的 政 治 中 心, 重 在 揭 露 官 僚 體 制 與 開 放 改 革 形 勢 的 不 相 適 應, 最 後 以 維 新 同 保 守 的 尖 銳 衝 突 而 收 束, 更 是 饒 有 深 意 254 學 者 指 出, 小 說 結 構 不 但 有 其 層 遞 之 階 段 性, 並 且 在 層 層 深 入 的 剖 析 中, 幾 乎 每 一 人 物 每 一 事 件, 皆 全 新 而 富 有 個 性 除 第 十 三 弧 圈 寫 甄 學 忠 辦 理 河 工, 與 第 五 弧 圈 寫 賈 潤 孫 在 河 工 之 事 稍 見 雷 同, 其 餘 則 有 其 獨 特 價 值, 他 並 反 駁 魯 迅 官 場 伎 倆, 本 大 同 小 異, 匯 為 長 篇, 即 千 篇 一 律 之 評, 認 為 此 說 並 不 完 全 符 合 作 品 的 實 際 255 而 不 斷 循 環 之 軌 跡, 遍 佈 全 國 重 要 省 份, 牽 涉 株 連 之 官 員, 上 至 軍 機 欽 差 中 堂 等 大 臣, 下 至 胥 員 佐 雜, 從 內 政 到 外 交, 科 考 到 升 遷, 無 不 包 羅 其 內 正 如 253 二 段 引 文 見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188 學 者 所 言, 以 俯 看 全 局 之 勢, 著 成 整 體 之 書, 官 場 積 病, 腐 動 根 本, 不 只 在 胥 員 佐 雜 一 階 如 列 車 循 環 周 行 之 陳 述 軌 跡, 不 斷 前 進 之 中, 是 蔓 延 擴 展 與 漸 層 之 深 入 相 同 循 環 之 不 同 面 貌, 使 得 風 景 人 物 亦 迭 有 變 化, 學 者 之 比 對, 提 供 幾 成 定 論 之 外 值 得 參 考 的 不 同 見 解 四 老 殘 遊 記 之 寫 景 抒 感 遊 記 內 外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其 結 構 略 同 於 二 十 年 目 覩 之 怪 現 狀, 俱 以 主 角 一 人 為 主 軸, 綰 繫 所 有 人 物 情 節 所 不 同 者, 劉 鶚 寫 老 殘 遊 記 之 主 角 老 殘 使 用 第 三 人 稱, 吳 趼 人 寫 二 十 年 目 覩 之 怪 現 狀 為 第 一 人 稱 所 相 似 者, 二 人 同 為 正 面 人 物 怪 現 狀 的 九 死 一 生 也 是 與 老 殘 同 一 類 型 的 理 想 人 物 在 作 者 頌 揚 的 筆 下, 他 被 塑 造 成 生 性 淡 薄 坦 率 耿 直 情 感 豐 沛 幽 默 風 趣, 又 熱 心 公 益 不 茍 同 流 俗 的 典 型 文 人 形 象 256 老 殘 遊 記 中 的 老 殘 淡 泊 正 直 之 外, 還 有 沉 穩 之 睿 智, 憂 國 憂 民 之 胸 襟 較 諸 九 死 一 生, 老 殘 之 形 象 更 深 刻 關 於 老 殘 遊 記 之 敘 事 結 構, 可 謂 兼 取 怪 現 狀 與 官 場 之 特 點 而 聚 焦 於 山 東 一 帶 如 果 官 場 現 形 記 是 一 列 在 軌 道 上 持 續 前 進, 不 斷 循 環 迴 旋 的 火 車, 那 麼 老 殘 遊 記 就 是 體 驗 深 刻 的 自 助 旅 行 官 場 現 形 記 的 風 景 一 幕 幕 在 窗 邊 快 速 掠 過, 老 殘 遊 記 則 一 步 一 腳 印, 場 景 的 捕 捉 與 呈 現 有 更 多 的 著 墨 和 延 伸 官 場 現 形 記 軌 跡 幾 遍 全 國, 體 現 一 總 體 結 構 ; 老 殘 遊 記 則 以 山 東 為 焦 點, 輻 射 整 個 家 國 山 河 老 殘 是 小 說 敘 事 的 主 軸, 山 東 則 是 此 一 主 軸 所 建 構 之 主 要 場 域 山 東 之 風 土 人 文 自 然 美 景, 既 成 為 小 說 之 場 景, 復 舖 陳 為 小 說 的 筋 脈 血 肉 歷 來 對 老 殘 遊 記 之 寫 景, 研 究 尤 多, 肯 定 亦 多 257 從 結 構 而 言, 致 力 於 景 物 之 觀 察 鋪 寫, 是 小 說 發 展 之 新 里 程 : 沈 雁 冰 說 的 對 : 從 近 代 小 說 發 達 的 過 程 看 來, 結 構 ( 指 情 節 引 者 注 ) 是 最 先 發 展 完 成 的, 人 物 的 發 展 較 慢, 環 境 為 作 家 所 注 意 亦 為 比 較 晚 近 的 256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出 現 在 劉 鶚 筆 下 的 山 水 風 景, 都 是 生 動 可 愛, 各 具 特 色 的, 且 看 第 十 二 回 李 裡 黃 河 結 冰 的 一 段 描 述 --- 多 麼 樸 素 簡 潔 的 文 字, 作 者 沒 有 用 一 句 陳 俗 的 套 語, 完 全 是 實 地 的 描 繪, 黃 河 結 冰 的 情 形 便 已 非 常 鮮 活 的 呈 現 在 讀 者 的 眼 前 了 以 上 引 文 見 老 殘 遊 記. 引 言,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頁
189 事 258 傳 統 小 說 之 寫 作, 情 節 人 物 最 先 得 到 注 意, 也 有 較 長 足 之 發 展 至 於 環 境 場 景 之 描 寫, 則 遲 至 老 殘 遊 記 才 有 如 此 深 入 之 著 墨 小 說 之 寫 景 固 不 同 於 散 文 散 文 寫 景 以 景 為 主, 或 融 情 入 景, 或 情 景 交 融 ; 小 說 寫 景 則 在 呼 應 小 說, 或 烘 托 人 物, 或 營 造 氣 氛, 甚 至 銜 接 點 綴, 開 頭 結 尾, 成 為 情 節 的 一 部 份 老 殘 遊 記 的 藝 術 成 就 和 特 點 是 突 出 的 人 們 首 先 容 易 注 意 到 的 是 它 的 描 寫 功 夫, 無 論 狀 物 寫 景 敘 事, 都 能 歷 歷 如 繪, 使 人 有 身 臨 其 境 之 感, 如 千 佛 山 大 明 湖 的 景 致, 白 妞 說 書, 桃 花 山 月 下 夜 行, 嶼 姑 黃 龍 子 們 彈 琴 鼓 瑟, 都 能 把 讀 者 帶 進 迷 人 的 藝 術 境 界, 有 品 味 不 盡 之 妙 259 老 殘 遊 記 的 描 寫 功 夫 文 字 藝 術, 大 致 得 到 普 遍 之 稱 許 就 小 說 言, 主 角 遊 蹤 所 至, 推 移 著 情 節 進 展 目 光 游 移 構 設 成 一 幕 幕 場 景, 場 景 成 為 情 節 之 一 部 份, 深 意 盡 在 不 言 之 中 大 明 湖 中 千 佛 山 的 倒 影, 澄 淨 光 彩, 蘆 葦 花 白, 斜 陽 映 照, 景 致 絕 美, 然 而 遊 人 絕 少 荷 池 圓 門, 目 光 所 及 是 破 匾 破 舊 對 聯, 景 雖 無 言, 深 意 盡 在 如 果 官 場 現 形 記 是 一 段 段 情 節 構 設 成 一 幕 幕 之 風 景 ; 老 殘 遊 記 就 是 一 幅 幅 風 景 接 續 成 之 情 節 場 景 之 外, 老 殘 遊 記 另 一 突 出 之 特 點 為 心 理 描 寫 : 老 殘 遊 記 的 心 理 分 析 也 達 到 了 較 高 藝 術 水 平, 作 者 能 夠 深 入 人 物 的 深 邃 心 靈, 用 貼 切 的 語 言 傳 達 出 規 定 情 境 中 人 物 的 內 心 曲 折 隱 微 比 如 老 殘 題 血 染 頂 珠 紅 詩 於 壁 之 後 260 在 四 大 小 說 中, 深 入 到 人 物 心 理 的 例 子 不 多 二 十 年 目 覩 之 怪 現 狀 雖 亦 以 九 死 一 生 為 綰 結 全 篇 之 主 軸, 然 較 之 老 殘 感 慨 之 深, 顯 然 不 及 老 殘 感 時 憂 民, 由 其 感 喟 所 形 成 之 腦 海 景 象, 構 現 出 血 雨 腥 風 偏 執 冷 酷 之 悲 慘 世 界 : 得 失 淪 肌 髄, 因 之 急 事 功 冤 埋 城 闕 暗, 血 染 頂 珠 紅 處 處 鵂 鶹 雨, 山 山 虎 豹 風 殺 民 如 殺 賊, 太 守 是 元 戎! 261 內 心 世 界 之 構 現, 在 小 說 二 編 七 回 尤 其 達 其 極 致 老 殘 在 睡 夢 中 魂 魄 出 竅, 此 258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華 中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六 回 頁
190 刻 站 著 的 是 真 我, 那 床 上 睡 的 就 是 我 的 尸 首 了 262 由 此 遊 入 地 府, 除 了 各 種 報 應 懲 罰 之 景, 也 有 各 店 舖 懸 著 各 色 的 招 牌, 與 陽 世 毫 無 分 別 263 的 市 景 眼 見 心 思 構 成 了 小 說 結 構 之 橫 切 面, 至 於 縱 切 之 脈 絡, 則 是 小 說 另 一 特 徵 偵 探 式 結 構 比 起 二 十 年 老 殘 來, 九 尾 龜 的 偵 探 故 事 顯 然 嫩 多 了 264 較 諸 同 期 小 說 而 言, 老 殘 遊 記 二 十 年 曲 折 懸 疑 之 偵 探 構 線, 見 其 火 候, 較 勝 一 籌 二 十 年 就 前 述 認 知 結 構 之 揭 露 性 而 言, 其 實 已 具 淡 淡 懸 疑 之 偵 探 意 味 其 中 尤 以 龍 光 逆 弒 其 父 之 一 節, 巧 思 設 計, 周 密 佈 局, 可 為 經 典 老 殘 遊 記 則 在 十 五 至 二 十 回 記 述 齊 東 鎮 月 餅 毒 殺 賈 家 十 三 條 人 命 一 案, 山 窮 水 盡 陡 又 柳 暗 花 明, 抽 絲 剝 繭 中 且 暗 藏 玄 機, 確 乎 將 公 案 偵 探 之 技 巧, 發 揮 得 淋 漓 盡 致 然 則, 對 於 老 殘 遊 記 之 偵 案 寫 法, 亦 有 不 表 認 同 之 指 疵 不 表 認 同, 並 非 否 定 其 偵 案 佈 局 之 功 力, 而 在 其 體 例 之 不 完 整 : 借 灑 脫 自 然 的 道 家 理 想 與 冷 豬 肉 味 十 足 的 道 學 面 孔 的 對 立 來 構 建 整 部 小 說, 並 獲 得 一 種 整 體 感 的, 老 殘 已 露 端 倪 ; 只 不 過 作 者 中 途 變 卦, 編 起 福 爾 摩 斯 式 的 探 案 故 事 來 265 以 偵 探 故 事 終 結 全 書, 卻 破 壞 了 前 此 善 為 經 營 游 記 體 裁 的 完 整 性 266 偵 案 與 游 記 之 扞 格 與 否, 其 實 存 在 討 論 空 間 在 每 一 部 小 說 之 結 合 形 式 安 排 之 比 例 可 能 各 有 不 同, 而 其 套 合 之 客 觀 必 需 與 作 者 之 吻 合 功 力 自 然 亦 存 在 種 種 差 異 以 老 殘 遊 記 言, 其 遊 歷 之 進 行 成 為 小 說 之 縱 軸, 目 光 所 及 之 風 土 人 文 自 然 景 致 是 其 橫 切 面 學 者 一 致 認 可 之 寫 景, 屬 於 自 然 景 致 ; 至 於 人 文 所 包, 最 重 要 者 還 在 民 瘼, 即 生 民 之 病 真 實 呈 現 時 代 的 風 貌, 是 四 大 小 說 共 同 之 主 要 特 徵, 在 晚 清 之 特 殊 環 境 中, 時 代 風 貌 中 尤 其 著 其 怪 怪 奇 奇, 甚 至 奇 醜 遠 多 於 奇 美 老 殘 所 構 現 的 自 然 場 景, 絕 美 中 隱 含 著 破 敗, 並 且 遊 人 寥 落 至 於 風 土 人 文 之 見 聞, 當 以 明 湖 湖 邊 美 人 絕 調 之 王 小 玉 說 書 為 極 致 其 中 登 泰 山 煙 火 四 射 之 譬 喻 描 寫, 不 但 提 供 聽 覺 視 覺 轉 換 之 絕 妙 感 官 享 受, 更 是 了 人 文 風 土 奇 美 場 景 之 呈 現 正 如 自 然 景 致 在 絕 美 中 隱 含 著 破 敗, 人 文 奇 美 之 外, 老 殘 真 正 觸 目 入 心 者, 其 實 是 痛 不 可 言, 哀 莫 能 狀, 直 逼 出 英 雄 淚 的 生 民 之 病 家 國 之 弊 小 說 著 述 之 立 意 在 此, 小 說 結 構 之 構 設 分 析 也 可 清 楚 見 此 生 民 之 病, 262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頁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近 代 變 革,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月 一 版, 頁 124 引 夏 志 清,< 老 殘 遊 記 新 論 > 183
191 貪 官 污 吏, 怯 兵 懦 將, 貪 贓 枉 法, 喪 權 辱 國, 人 人 盡 可 唾 棄 怒 罵 口 誅 筆 伐 然 而, 清 官 酷 吏, 假 清 廉 之 名, 誣 陷 草 菅, 凌 遲 殘 殺, 其 痛 亦 甚, 其 苦 難 言 老 殘 遊 記 言 人 之 所 不 能 言, 歷 來 小 說 皆 揭 贓 官 之 惡, 有 揭 清 官 之 惡 者, 自 老 殘 遊 記 始 267, 乃 所 以 宣 生 民 之 痛, 救 家 國 之 弊 因 此, 老 殘 之 遊, 定 調 為 療 救 之 遊, 作 為 小 說 結 構 主 軸 所 在 之 老 殘, 其 身 份 正 是 一 位 醫 生 表 面 上, 老 殘 在 療 治 病 患 ; 事 實 上, 他 是 在 療 救 家 國, 其 法 就 在 指 出 清 官 實 為 酷 吏, 而 誤 用 酷 吏 庸 臣, 正 成 生 民 之 病 自 然 景 致 中, 黃 河 一 景 尤 為 弊 病 之 代 表 作 者 甚 且 還 在 人 文 中 構 現 一 個 渾 身 潰 爛 的 病 患 大 戶 黃 瑞 和 作 為 對 照, 用 心 極 為 明 顯 老 殘 曾 在 夜 間 河 堤, 見 雪 月 交 輝 之 景, 思 國 家 百 事 俱 廢, 不 覺 滴 下 淚 來 268 而 前 述 山 東 黃 河 廢 民 埝 事, 導 致 水 淹 村 莊, 目 睹 屍 骸 逐 流 而 下, 自 朝 至 暮, 不 知 凡 幾 269, 人 命 螻 蟻 之 景 象, 動 魄 怵 目, 尤 為 痛 心 若 究 其 根 由, 不 諳 治 水 而 權 充 專 家 的 誤 國 庸 官, 誤 信 庸 官 之 言 的 朝 廷 大 員 以 及 罔 顧 人 命 未 及 時 疏 散 百 姓 之 下 吏, 聯 手 造 成 此 次 災 禍 天 災 實 是 人 禍, 自 然 之 破 敗 潰 決, 亦 來 自 人 文 論 者 在 指 庛 小 說 偵 案 結 構 之 前, 所 提 出 的 道 家 道 學 對 立 建 構 之 小 說 結 構 可 謂 見 解 精 闢 老 殘 耳 聞 目 見 所 及 成 為 小 說 之 橫 切 面 者, 正 以 自 然 與 虛 矯 呈 現 其 對 立 老 殘 為 道 家 無 疑, 書 中 諸 多 道 家 思 想, 如 治 黃 河 亦 順 其 自 然 水 性 而 濬 深 之 道 學 在 此 則 是 僵 化 的 儒 家 之 學, 包 括 食 古 不 化 的 治 河 之 策, 以 及 清 高 自 許, 廉 名 在 外 的 剛 愎 清 官 廢 埝 害 民, 猶 力 言 小 不 忍 則 亂 大 謀 之 理, 稱 是 長 久 之 計, 可 得 千 載 無 恙 之 功, 結 果 死 民 無 數 清 官 尤 剛 愎 自 用, 自 命 清 廉, 卻 無 知 於 人 性, 自 以 為 行 賄 求 免 必 為 兇 手, 不 知 小 民 見 官 就 怕, 只 求 脫 罪 茍 免 之 心 情 於 是 屈 打 成 招, 猶 沾 沾 自 喜, 甚 至 知 其 無 罪, 猶 迷 惑 : 只 是 卑 職 總 不 明 白, 這 魏 家 既 無 短 處, 為 甚 麼 肯 花 錢 呢? 卑 職 一 生 就 沒 有 送 過 人 一 個 錢 270 可 見 對 於 百 姓 憂 樂 生 民 苦 痛, 甚 有 隔 閡 老 殘 之 道 家 自 是 隨 順 物 性, 貼 近 自 然 人 性 在 編 末 賈 家 一 案, 兩 立 對 決, 抽 絲 剝 繭 之 中, 道 學 之 愚 黯 剛 愎 亦 逐 步 暴 露, 玉 賢 之 站 籠 剛 弼 之 濫 刑, 二 者 異 曲 而 同 工 清 官 之 害 民, 人 之 所 不 能 言, 小 說 不 但 長 篇 言 之, 更 以 懸 疑 出 之, 乃 知 自 矜 自 是, 不 諳 民 情, 無 知 於 人 性, 則 難 於 同 理, 何 況 同 情? 以 結 構 言 之, 偵 案 之 懸 疑, 尤 其 適 於 揭 露 清 官 實 為 害 民 之 官, 此 一 難 為 人 信 之 真 相 就 作 者 而 言, 案 情 之 水 落 石 出, 或 許 遠 不 如 揭 露 清 官 為 酷 吏 之 所 由, 要 來 得 重 要 學 者 認 為 懸 疑 之 佈 局, 宜 是 受 到 翻 譯 小 說 之 影 響 : 劉 鶚 不 懂 外 語 但 喜 閱 翻 譯 小 說, 老 殘 中 回 就 借 鑑 了 西 方 偵 探 小 說 寫 法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十 六 回 自 評,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二 回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四 回 回 評,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八 回 頁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192 實 則, 小 說 中 行 賄 凌 遲 升 堂 辦 案, 本 有 公 案 小 說 之 模 型 至 於 老 殘 風 霜 訪 大 案, 自 然 是 西 方 偵 探 之 手 法 是 了 未 死 的 應 該 救, 已 死 的 不 應 該 昭 雪 嗎? 你 想, 這 種 奇 案, 豈 是 尋 常 差 人 能 辦 的 事? 不 得 已, 纔 請 教 你 這 個 福 爾 摩 斯 呢! 272 小 說 之 懸 疑 鋪 排, 正 在 公 案 之 上, 接 入 偵 探, 成 為 晚 清 特 有 之 偵 案 寫 法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在 結 構 敘 事 上, 其 實 都 有 所 進 展 繼 長 篇 短 制 之 後, 或 迴 旋 綴 接, 或 四 層 之 下 認 知 揭 露, 更 有 傘 形 花 序 之 美 麗 花 球, 都 出 現 了 形 式 上 的 變 化 : 清 末 作 家 大 多 缺 乏 運 用 複 線 展 開 情 節 的 恢 宏 的 結 構 的 魄 力 但 是, 清 末 小 說 家 又 顯 然 比 古 代 一 般 的 小 說 家 更 為 注 重 小 說 的 結 構 他 們 中 的 許 多 人 把 小 說 結 構 看 成 是 布 局 筆 法, 常 常 嘗 試 作 出 新 的 探 索 不 過 他 們 在 探 索 新 結 構 時, 是 借 用 模 仿 多, 而 融 匯 創 造 少 他 們 常 常 要 依 托 某 一 現 成 的 中 外 小 說 結 構, 在 此 基 礎 上 嘗 試 作 一 些 改 進 變 更 273 依 托 現 成 的 中 外 小 說 結 構 為 基 礎, 所 嘗 試 的 改 進 變 更, 使 得 無 論 是 長 篇 小 說 還 是 短 篇 小 說 都 出 現 了 形 式 上 的 變 化 其 中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借 用 儒 林 外 史 之 結 構 ;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之 怪 現 狀 則 在 儒 林 外 史 之 結 構 上, 進 一 步 以 九 死 一 生 為 小 說 之 貫 穿 線 索 ; 曾 樸 孽 海 花 又 續 有 發 展, 乃 以 金 雯 青 傅 彩 雲 為 主 軸, 引 出 一 個 個 歷 史 事 件 274 晚 清 四 大 家 展 現 了 長 篇 經 營 的 能 力, 在 吸 收 化 用 之 間, 呈 現 多 樣 之 變 化 本 節 以 上 分 析 分 由 理 論 實 證, 呈 現 四 大 小 說 之 清 楚 架 構 而 老 殘 遊 記 以 遊 記 面 目, 涵 藏 晚 清 各 種 小 說 熱 門 主 線, 可 謂 有 其 代 表 性 在 清 末 譴 責 小 說 千 部 一 腔, 都 以 模 擬 儒 林 外 史 結 構, 羅 列 人 物 事 件 的 情 況 下, 老 殘 遊 記 敢 於 另 闢 蹊 徑, 以 遊 記 的 形 式, 幾 乎 兼 具 了 晚 清 幾 種 主 要 小 說 類 型 的 型 式 譴 責 政 治 偵 探 公 案 都 是 晚 清 影 響 最 大 的 小 說, 以 一 部 小 說 而 綜 括 上 述 諸 種 小 說 形 式, 在 晚 清 汗 牛 充 棟 的 小 說 中, 老 殘 遊 記 是 僅 見 的 275 小 說 之 諸 種 形 式 包 括 對 清 官 酷 吏 的 刻 畫, 而 歸 入 社 會 譴 責 一 類 ; 申 平 子 桃 花 山 之 游, 在 通 過 人 物 對 話 直 接 表 達 作 者 理 想 的 小 說 形 式 上, 與 改 良 派 革 272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八 回 頁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近 代 變 革,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月 一 版, 頁 參 見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近 代 變 革, 頁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近 代 變 革, 頁
193 命 派 的 理 想 小 說 政 治 小 說 如 出 一 轍 ; 老 殘 私 訪 破 案, 則 出 諸 對 公 案 偵 探 小 說 的 模 仿 全 面 而 論, 譴 責 政 治 為 四 大 小 說 之 基 本 型, 偵 探 懸 疑 則 其 間 使 用 之 手 法, 比 例 輕 重 各 有 不 同 老 殘 遊 記 以 寫 景 著 稱, 其 景 不 特 在 自 然, 且 在 人 文 ; 不 特 在 目 見, 亦 在 其 心 思 ; 不 特 在 其 美, 尤 在 其 病 官 場 的 循 環 火 車, 孽 海 花 的 傘 形 花 序, 二 十 年 的 多 刺 重 葛, 老 殘 遊 記 宜 是 遊 記 內 外 之 醫 者 行 腳 傳 統 長 篇 小 說, 由 說 書 發 展 而 來, 其 形 式 特 徵, 常 包 含 說 書 套 語 及 歷 史 論 述 古 典 白 話 小 說 最 突 出 的 兩 項 特 質 說 話 ( 說 書 人 ) 與 歷 史 論 述 的 框 架 在 晚 清 有 劇 烈 的 改 變 說 書 傳 統 創 造 出 如 茶 肆 酒 樓 等 公 開 場 合 的 仿 真 語 境 (simulated context); 借 著 虛 擬 這 種 場 合, 故 事 召 喚 符 合 說 書 人 / 敘 述 者 與 其 預 期 聽 眾 共 同 擁 護 的 真 理 或 真 實 價 值 歷 史 論 述 也 是 中 國 古 典 白 話 小 說 的 特 點 作 者 借 歷 史 論 述 形 成 一 種 仿 真 的 情 境, 把 所 描 寫 的 任 何 主 題, 不 論 是 純 幻 想 或 是 實 際 經 驗, 遠 在 天 邊 或 近 在 眼 前, 都 連 鎖 到 歷 史 的 環 節, 由 此 確 立 其 在 歷 史 洪 流 中 的 有 意 義 的 地 位 276 時 至 晚 清, 說 書 形 成 之 小 說 形 式 漸 次 鬆 動, 儒 林 外 史 的 長 篇 短 製 之 後, 四 大 小 說 各 有 發 展 就 小 說 意 義 而 言, 歷 史 論 述 的 架 構, 真 相 的 揭 露, 在 看 似 雜 亂 拼 盤 的 呈 現 中, 有 找 到 規 律 的 發 現, 但 也 有 所 謂 過 剩 效 應 之 論 述 : 由 晚 清 小 說 表 現 在 語 法 主 題 角 色 等 方 面 的 過 剩 效 應 視 之, 吾 人 大 可 論 及 敘 事 ( 反 ) 類 型 與 本 能 衝 動 (libidinal) 間 相 對 且 常 互 相 逾 越 的 關 係 情 節 角 色 場 景 情 緒 的 過 剩 在 晚 清 小 說 中 造 成 了 一 種 踵 事 增 華 的 效 果, 此 一 效 果 引 導 我 們 走 入 作 品 的 迷 宮, 感 官 與 感 性 皆 為 之 攪 亂, 而 臨 到 盡 頭 又 沒 有 解 決 之 道 對 作 者 與 讀 者 來 說, 他 們 寫 作 與 閱 讀 的 經 驗 都 同 樣 是 在 奮 力 填 補 作 品 中 心 的 空 白, 欲 求 為 那 無 以 名 狀 又 不 斷 規 避 的 事 物 命 名 換 句 話 說, 讀 者 與 作 者 都 陷 入 一 場 折 磨 人 的 好 戲, 他 們 想 給 意 義 (Meaning) 一 個 固 定 的 形 式, 但 是 他 們 只 能 成 為 該 形 式 或 該 形 式 之 缺 席 的 記 錄 者, 而 非 控 制 者 277 意 義 形 式 之 缺 席, 代 表 晚 清 一 期 之 價 值 混 亂 但 誠 如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之 分 析, 正 面 人 物 之 議 論 仍 努 力 提 供 一 個 正 確 的 方 向, 有 其 樂 觀 之 希 望 不 過 學 者 所 言 的 記 錄 者 控 制 者 之 辨, 倒 也 提 供 了 認 識 晚 清 起 自 取 材 的 小 說 結 構 之 入 門 所 由 小 說 與 其 說 是 創 作 之 呈 現, 毋 寧 說 是 記 述 之 呈 現, 街 談 巷 議 之 取 材 是 作 者 立 276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194 意 所 為, 評 者 摭 拾 話 柄 之 議, 卻 是 作 者 用 心 執 意 之 所 在 作 者 並 非 欠 缺 經 營 長 篇 之 能 力, 或 缺 乏 結 佈 局 之 認 知 取 材 於 庶 民, 盡 可 能 保 留 其 原 味, 是 作 者 致 力 且 自 許 者, 這 也 是 小 說 價 值 所 在 儘 管, 太 習 於 明 清 小 說 注 重 人 物 情 節 之 結 構, 或 極 力 推 崇 小 說 虛 構 想 像 之 後 來 評 者 論 者 並 未 看 見 或 了 解 這 一 價 值 注 意 中 心 是 凝 聚 生 活 積 累 的 焦 點 由 這 焦 點, 決 定 了 組 織 材 料 的 角 度 ; 而 由 組 材 角 度, 又 決 定 了 材 料 的 取 捨 行 文 的 方 向 運 筆 的 虛 實 布 排 的 疏 密 這 是 一 條 虛 擬 的 將 作 品 中 直 接 出 現 的 一 切 導 向 總 目 標 的 中 軸 線, 是 將 題 旨 的 明 確 性 與 內 含 的 豐 富 性 協 調 統 一 起 來 的 保 證 278 小 說 之 取 材 實 不 可 小 覷, 取 材 之 依 據 在 小 說 之 立 意, 乃 是 作 者 之 目 光 焦 點 ; 材 料 取 捨, 影 響 到 後 續 的 行 文 方 向 運 筆 佈 局 四 大 小 說 之 取 材, 其 實 已 透 露 小 說 結 構 及 其 意 義 之 訊 息 以 其 取 材, 因 之 作 者 極 類 記 錄 者, 然 而 記 述 形 式 之 反 轉, 並 不 代 表 價 值 意 義 之 蕩 然 無 存, 價 值 意 義 蕩 然 無 存 之 感 喟, 正 是 價 值 意 義 之 肯 定, 否 則 不 需 感 喟 取 材 後 之 敘 事, 不 重 情 節 而 重 其 主 題, 看 似 散 亂 之 片 段, 有 共 同 之 主 題 以 凝 聚 其 神 理 : 作 品 所 有 的 材 料, 不 在 於 相 互 之 間 互 為 因 果, 合 乎 邏 輯, 而 在 於 能 否 凝 神 主 題 命 意, 借 用 評 論 散 文 的 術 語, 即 形 散 而 神 不 散 所 有 故 事 情 節, 都 將 集 中 地 表 現 作 品 的 主 要 思 想 各 種 人 物 事 件 雖 無 一 線 貫 穿, 但 卻 統 率 在 晚 清 官 僚 階 級 腐 敗, 政 治 黑 暗 而 必 然 崩 潰 的 主 題 命 意 之 下 279 以 官 場 現 形 記 為 例, 其 人 物 形 形 色 色, 包 括 皇 帝 軍 機 大 臣 中 堂 大 人 六 部 官 員 及 府 道 縣 官 佐 雜 滑 吏 姬 妾 娼 妓 教 士 洋 商 等 等 ; 事 件 則 五 花 八 門, 計 有 貪 賄 鬻 爵 賣 地 獻 媚 剿 匪 戮 民 賑 災 發 財 等 等, 都 統 率 於 共 同 之 主 題 之 下 傳 統 故 事 型 長 篇 小 說 以 情 節 獨 勝 於 西 方 和 世 界 各 國 280, 晚 清 之 後 的 現 代 為 迎 合 傳 統 之 口 味, 加 重 情 節 之 成 份 : 作 者 的 主 觀 考 慮 與 讀 者 的 客 觀 要 求, 促 使 中 國 現 代 小 說 家 在 小 說 結 構 的 變 更 中, 既 借 鑒 著 西 方 的 現 代 小 說 構 建 方 式, 又 盡 量 調 整 得 符 合 中 國 讀 者 的 欣 賞 習 慣 不 少 作 家 即 使 在 採 用 串 連 式 結 構 時, 也 還 要 設 法 加 重 其 中 的 故 事 成 份 這 樣, 以 人 物 性 格 為 中 心 的 小 說 結 構, 既 在 中 國 文 壇 取 得 了 主 要 278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225: 縱 觀 我 國 古 今 小 說, 生 活 型 和 心 態 型 都 未 形 成 西 方 那 種 強 手 雲 集 巨 著 林 立 的 隆 盛 氣 象, 惟 獨 故 事 型 遠 勝 西 方 和 世 界 各 國, 有 高 踞 珠 穆 朗 瑪 俯 看 天 下 五 洲 之 勢 187
195 地 位, 又 充 分 展 示 出 經 過 選 擇 與 改 造 的 特 性 281 晚 清 在 時 代 特 殊 環 境 中, 內 憂 外 患 所 激 化 之 原 存 傳 統 著 述 意 識, 配 合 時 代 之 傳 播 新 途 徑, 於 是 出 現 了 前 所 少 見, 後 亦 罕 有 之 著 述 形 式 不 慣 此 一 型 態 之 評 者 論 者, 常 有 較 過 之 指 疵, 或 過 低 之 評 價 然 中 外 小 說 固 有 其 不 同 : 是 源 自 將 兩 種 互 不 相 容 的 本 質 中 國 傳 統 小 說 與 十 九 二 十 世 紀 的 西 洋 小 說 作 了 謬 誤 的 比 較 而 產 生 282 本 質 不 同 之 小 說, 所 呈 現 之 特 色 亦 有 其 差 異, 若 以 此 衡 諸 彼, 或 以 彼 求 諸 此, 自 然 不 得 見 其 真 章 原 因 固 然 多 種 多 樣, 其 中 重 要 者 之 一, 在 於 中 國 民 眾 傳 統 的 欣 賞 習 慣 和 審 美 要 求 小 說 的 創 作 和 創 新, 在 不 斷 提 高 藝 術 水 平 和 探 索 多 種 藝 術 途 徑 的 同 時, 不 得 不 考 慮 和 照 顧 本 民 族 讀 者 的 欣 賞 水 平 和 欣 賞 習 慣 283 以 中 國 讀 者 的 欣 賞 習 慣 和 審 美 要 求 而 言, 大 多 數 讀 者 期 待 在 小 說 中 讀 到 一 個 首 尾 較 完 整 的 故 事 情 節 ; 因 此 在 評 論 欣 賞 作 品 時, 常 以 情 節 曲 折 完 整 之 傳 統, 做 為 衡 量 之 標 準 串 連 式 小 說 在 結 構 上 雖 零 散 化 虛 化, 但 仍 保 留 了 情 節 之 基 本 脈 絡, 因 此 在 跳 躍 之 中, 仍 有 一 條 相 對 穩 定 的 軸 線, 這 亦 是 由 於 將 讀 者 閱 讀 習 慣 納 入 考 慮 之 故 而 不 論 是 來 自 傳 統 審 美 之 要 求, 或 中 西 謬 誤 之 比 較, 並 無 小 說 原 先 著 述 概 念 刻 度 的 衡 量 標 尺, 所 測 得 之 數 值 自 然 偏 低 本 章 論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結 構 敘 事, 就 其 保 留 傳 統 形 式 結 構 以 及 晚 清 之 結 構 展 變 特 色 進 行 論 述 最 後 並 對 四 大 小 說 之 整 體 結 構 作 一 諦 視 俯 察, 將 今 昔 中 外 各 家 疵 議 褒 讚 之 不 同 見 解, 並 陳 列 述, 深 入 究 析, 期 能 具 體 呈 現 四 大 小 說 之 結 構 真 貌, 對 此 一 論 域 提 供 更 清 楚 準 確 之 了 解 281 饒 芃 子 等, 中 西 小 說 比 較 合 肥 : 安 徽 教 育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饒 芃 子 等, 中 西 小 說 比 較, 頁
196 第 伍 章 消 失 的 說 書 人 四 大 小 說 之 結 構 敘 事 ( 二 )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在 形 式 上, 除 了 結 構 之 微 變 所 呈 現 之 時 代 特 徵, 在 敘 事 上 亦 見 其 展 變 最 明 顯 者, 乃 說 書 人 消 失 之 敘 事 模 式 小 說 之 敘 事, 可 大 略 分 為 人 物 語 言 系 統 和 敘 述 語 言 系 統 兩 類 一 般 而 言, 人 物 語 言 變 化 較 大 層 次 性 也 較 為 分 明 ; 敘 述 性 語 言 的 變 化 比 較 緩 慢, 亦 較 不 明 顯 1 小 說 之 敘 事 並 有 其 重 要 決 定 性 地 位, 敘 述 語 言 居 於 作 品 的 積 極 的 領 導 地 位, 作 品 明 快 或 深 沉, 輕 柔 或 粗 獷, 都 在 敘 述 語 言 的 第 一 句 話 中 就 為 全 篇 定 準 基 本 的 格 調 2 晚 清 小 說 除 了 有 結 構 蕪 雜 鬆 散 之 評 外 ; 在 敘 事 上 亦 有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之 論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在 形 式 上 因 種 種 因 素, 在 結 構 上 產 生 了 些 微 之 變 化, 敘 事 亦 有 所 轉 變 本 章 以 下 續 由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敘 事 之 變 化, 包 括 說 書 人 之 消 失 第 一 人 稱 限 知 之 出 現 敘 事 時 空 之 推 移 等 作 一 觀 察, 並 由 此 對 辭 氣 浮 露 之 敘 事 評 價 再 作 審 視 第 一 節 消 失 的 說 書 人 古 典 章 回 小 說, 尤 其 是 通 俗 小 說, 說 書 人 的 敘 事 模 式 已 成 定 式 : 這 表 明 作 家 書 面 文 言 小 說 與 白 話 通 俗 小 說 受 不 同 藝 術 傳 統 的 影 響, 在 敘 事 時 間 模 式 的 運 用 上 的 不 同 選 擇 通 俗 小 說 的 作 家 受 說 書 藝 術 的 影 響, 擬 想 著 是 對 聽 眾 講 故 事, 因 此, 難 以 突 破 連 貫 地 講 述 一 個 以 情 節 為 結 構 中 心 的 故 事 這 一 傳 統 小 說 的 敘 事 模 式 3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明 清 幾 部 著 名 的 長 篇 小 說 比 較 注 意 敘 述 方 式 的 一 致 三 國 水 滸 西 遊 記 金 瓶 梅 儒 林 外 史 和 紅 樓 夢, 其 中 除 了 金 瓶 梅 明 顯 保 存 了 話 本 二 種 敘 述 方 式 並 用 的 特 點, 餘 者 均 以 第 三 人 稱 客 觀 式 敘 述 一 貫 到 底 4 其 中 之 講 史 小 說 在 敘 事 上 並 有 文 白 夾 雜 之 特 殊 語 體 : 1 參 見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臺 北 : 木 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253 與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黃 永 林, 中 西 通 俗 小 說 比 較 研 究,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35 4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197 講 說 者 為 了 造 成 歷 史 的 時 空 感, 往 往 有 意 吸 收 和 運 用 文 言 詞 語 和 句 式, 或 引 用 詮 釋 史 書 原 文, 其 結 果 是 形 成 一 種 半 文 半 白 或 文 白 夾 雜 的 特 殊 語 體, 它 區 別 於 純 粹 的 白 話 語 體, 帶 有 某 種 雅 俗 文 化 交 匯 的 特 色 5 說 書 人 的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除 了 詞 彙 用 語, 在 形 式 上 還 有 回 評 定 場 詩 篇 末 論 評 等 連 帶 影 響 敘 述 人 對 人 物 和 事 件 的 評 價 還 時 常 藉 助 直 接 的 抒 情 和 議 論 來 表 達 許 多 時 候, 抒 議 的 主 體 就 是 作 者 本 身 中 國 古 代 白 話 小 說 中 的 這 類 抒 議 文 字 多 數 安 排 在 開 端 前 的 入 話 或 小 說 的 煞 尾 處, 其 作 用 主 要 是 啟 發 聽 眾 或 讀 者 理 解 正 文 的 題 旨 ; 也 有 放 在 正 文 中 間 的, 多 是 即 景 生 情, 就 事 論 理 6 到 了 晚 清, 說 書 人 消 失 了 ; 而 傳 播 方 式 的 改 變, 是 說 書 人 消 失 的 主 因 之 一 : 從 原 先 統 一 的 說 書 人 腔 調, 到 小 說 中 千 姿 百 態 的 敘 述 者 聲 音, 這 種 變 革 是 相 當 大 的 7 小 說 創 作 不 再 是 藏 之 名 山 傳 之 後 世 的 事 業, 也 很 難 再 披 閱 十 載, 增 刪 五 次 了, 而 是 朝 甫 脫 稿, 夕 即 排 印, 十 日 之 內, 遍 天 下 矣 這 是 一 個 很 大 的 刺 激, 作 家 不 再 擬 想 著 自 己 是 在 說 書 場 中 對 著 聽 眾 講 故 事 9 與 古 代 小 說 家 比 較, 晚 清 小 說 作 者 遲 則 十 天 半 月 快 則 一 天 二 天 就 能 見 到 自 己 的 作 品 與 廣 大 讀 者 見 面 ; 而 古 代 小 說 家 有 許 多 甚 至 無 法 在 有 生 之 年 見 到 自 己 作 品 問 世 造 成 古 今 差 異 之 主 因, 在 於 晚 清 小 說 所 憑 藉 之 傳 播 媒 介 是 古 代 小 說 無 法 望 其 項 背 的 因 為 晚 清 報 刊 書 籍 的 繁 榮, 作 者 與 讀 者 的 關 係 重 新 建 立 起 來 了 : 晚 清 報 刊 書 籍 的 繁 榮, 以 及 出 版 周 期 的 縮 短, 使 作 家 很 難 再 維 持 對 著 聽 眾 講 故 事 的 擬 想 一 旦 明 確 意 識 到 小 說 傳 播 方 式 已 從 說 聽 轉 為 寫 讀, 那 麼 說 書 人 腔 調 就 不 再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了 10 說 書 人 漸 漸 消 失, 說 書 的 形 式 特 徵 也 隨 之 而 逐 漸 消 失 : 5 劉 尚 生, 中 國 古 老 小 說 藝 術 史, 長 沙 : 湖 南 大 學 出 版 社 1993 頁,62 6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高 雄 : 麗 文 出 版 社 1994 一 版, 頁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臺 北 : 麥 田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82 8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頁 82 9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臺 北 : 久 大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198 在 逐 步 取 消 且 聽 下 回 分 解 之 類 的 說 書 套 語 和 楔 子 回 目 等 傳 統 章 回 小 說 的 規 矩 的 同 時, 許 多 原 來 屬 於 禁 區 的 文 學 革 新 的 嘗 試 包 括 敘 事 方 式 的 多 樣 化, 也 就 自 然 解 凍 了 讀 小 說 當 然 不 同 於 聽 說 書 ( 或 者 擬 想 中 的 聽 說 書 ), 不 再 是 靠 聽 覺 來 追 蹤 一 瞬 即 逝 的 聲 音, 而 是 獨 自 閱 讀, 甚 至 掩 卷 沉 思 11 除 了 傳 播 方 式 之 更 新, 造 成 傳 統 章 回 小 說 說 書 形 式 之 消 失 外, 隨 著 歐 美 小 說 之 傳 入, 作 者 對 其 小 說 敘 事 之 借 鏡, 亦 是 促 成 其 改 變 之 主 因 : 從 小 說 體 制 說, 長 篇 章 回 小 說 仍 為 主 要 形 式, 但 受 譯 外 小 說 影 響 ( 如 林 譯 小 說 已 無 回 目 標 題 ), 一 些 在 報 刊 上 連 載 和 出 版 的 小 說 也 開 始 取 消 回 目 對 偶, 如 豬 仔 記 12 隨 著 說 書 人 及 章 回 小 說 特 徵 消 失 之 際, 取 而 代 之 者, 是 新 的 敘 事 形 式 ; 章 回 之 規 矩 逐 步 取 消, 而 敘 事 多 樣 化 之 嘗 試 於 焉 展 開 第 三 人 稱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出 現, 學 者 更 深 入 地 指 出, 人 稱 敘 事 的 引 進 之 外, 旅 行 主 題 見 證 式 之 敘 事, 亦 使 說 書 情 境 所 創 造 出 的 社 會 空 間 改 變 : 說 書 的 敘 事 手 法 在 晚 清 已 是 強 弩 之 末, 這 不 只 是 因 為 更 個 人 的 敘 事 角 度 如 第 一 人 稱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 或 第 三 人 稱 ( 老 殘 遊 記 ) 敘 事 的 引 進, 更 是 由 於 說 書 人 權 威 的 全 面 消 解 即 使 整 部 作 品 的 字 裡 行 間 都 有 他 的 存 在 場 景 與 插 曲 的 不 斷 變 換 ( 海 上 花 列 傳 ) 以 及 旅 行 主 題 的 風 行 ( 老 殘 遊 記 文 明 小 史 鄰 女 語 1904 ), 還 有 見 證 式 小 說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國 現 在 記 1906 ) 都 動 搖 了 傳 統 白 話 小 說 的 空 間 成 規 13 中 國 傳 統 的 說 書 情 境 所 創 造 的 社 會 空 間, 其 價 值 被 圈 定 在 已 設 定 好 的 地 理 及 社 群 範 圍 中, 而 其 論 述 不 論 是 時 間 (temporality) 或 非 時 間 (atemporality) 的 延 續, 亦 是 藉 由 說 書 人 的 敘 事 模 式 所 形 成 ; 此 二 者 其 中 隱 含 的 擬 真 的 基 本 法 則 14 從 未 被 擾 亂 而 隨 著 說 書 人 敘 事 模 式 發 生 變 化, 傳 統 小 說 之 空 間 時 間 成 規 也 隨 之 動 搖 而 人 稱 敘 事 與 旅 遊 見 聞 之 敘 事 形 式 可 謂 晚 清 小 說 敘 事 發 展 之 一 體 兩 面, 二 者 相 輔 相 成 : 老 殘 遊 記 中 的 風 景 描 寫, 也 都 只 有 放 在 書 桌 上 才 能 品 出 味 道, 放 在 說 11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劉 尚 生, 中 國 古 老 小 說 藝 術 史,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199 書 場 中 則 只 會 顯 得 迂 腐 古 板 15 在 譯 外 小 說 影 響 下, 回 目 楔 子 和 說 書 套 語 的 逐 漸 削 弱 以 至 消 失, 使 作 家 得 以 從 說 書 人 全 知 敘 事 的 傳 統 觀 念 中 解 放 出 來, 開 始 了 對 敘 事 角 度 的 自 覺 選 擇 和 限 制 16 老 殘 遊 記 之 風 景 描 寫, 若 以 說 書 人 之 口 語 道 來, 則 顯 得 格 格 不 入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則 透 過 主 要 人 物 九 死 一 生 的 見 聞, 採 用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借 用 旅 行 者 我 的 遊 歷 作 為 敘 事 框 架, 以 容 納 無 限 多 的 人 物 和 故 事 17 因 著 敘 事 形 式 之 改 變, 旅 遊 見 聞 之 敘 事 型 態 提 供 了 以 書 面 文 字, 由 小 說 人 物 之 耳 目 心 思 構 現 風 景 畫 面 之 機 會 而 人 稱 限 制 敘 事, 也 需 要 借 助 旅 遊 見 聞 之 型 態, 以 容 納 更 多 人 物 情 節 說 書 人 消 失, 以 往 為 全 知 敘 事 所 統 轄 之 領 域 讓 出 了 限 知 敘 事 出 現 之 空 間, 這 是 小 說 敘 事 發 展 之 重 要 里 程 碑 : 看 晚 清 小 說, 可 以 明 顯 發 現, 傳 統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的 標 誌 性 特 徵 正 在 一 步 一 步 消 退 你 會 發 現, 沒 有 了 楔 子, 沒 有 了 對 偶 的 回 目, 沒 有 了 有 詩 為 證, 而 接 下 來, 欲 知 後 事 如 何, 且 聽 下 回 分 解 也 丟 了, 小 說 就 這 麼 一 步 步 變 過 來 原 先 那 個 全 知 全 能 的 說 書 人, 正 逐 漸 消 失 ; 而 說 書 腔 調 的 消 失, 是 中 國 小 說 跨 越 全 知 敘 事 的 一 個 重 要 步 驟 取 消 了 這 種 全 知 敘 事, 轉 而 使 用 限 制 敘 事, 獲 得 的 是 真 實 感 18 實 則 敘 事 模 式 在 晚 清 之 突 破 與 改 變, 除 了 域 外 小 說 與 傳 播 媒 體 之 外 顯 因 素, 根 據 學 者 之 觀 察, 尚 包 括 內 在 之 隱 藏 因 素, 如 直 接 抒 議 中 國 古 代 文 言 小 說 在 開 頭 結 尾 常 有 議 論 文 字 ; 聊 齋 志 異 篇 末 之 異 史 氏 曰 即 為 典 型, 此 形 制 幾 已 成 套 式, 並 公 認 是 從 紀 傳 體 史 書 史 記 學 來 的 19 唐 代 傳 奇 首 尾 亦 見 簡 短 議 論, 如 沈 既 濟 任 氏 傳 之 篇 末 議 論, 所 論 為 創 作 的 目 的 和 方 法 而 現 代 小 說 議 論 之 形 式 內 容 則 有 不 同 之 進 展 20 源 自 於 史 傳 小 說, 發 表 於 首 尾 之 議 論, 是 古 典 小 說 形 式 特 徵 之 一 議 論 之 使 用 常 會 中 斷 情 節, 讓 讀 者 感 覺 敘 事 者 橫 亙 於 自 己 和 故 事 之 間 : 就 敘 事 者 的 是 否 介 入 所 敘 故 事 而 言, 可 分 為 主 觀 敘 事 與 客 觀 敘 事 主 觀 敘 事 指 敘 遊 者 在 故 事 的 開 頭 或 結 尾, 在 敘 述 故 事 過 程 中, 中 斷 故 事 敘 述, 插 15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劉 尚 生, 中 國 古 老 小 說 藝 術 史, 頁 劉 尚 生, 中 國 古 老 小 說 藝 術 史, 頁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頁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頁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頁 223: 現 代 小 說 中 作 者 的 直 接 抒 議, 內 容 更 加 豐 富 深 刻, 形 式 也 更 加 靈 活 多 樣, 多 數 是 在 敘 述 情 節 和 刻 劃 人 物 過 程 中 直 然 生 發 也 有 暫 時 離 開 人 物 和 情 節 的 長 篇 抒 議, 但 這 類 東 西 很 少 獲 得 讀 者 的 認 可 和 喜 愛 192
200 入 敘 述 者 的 解 釋 或 評 論 客 觀 敘 事 是 指 敘 事 者 決 不 在 故 事 開 頭 結 尾 或 講 述 過 程 中, 中 斷 情 節, 加 入 解 釋 或 評 說, 讓 讀 者 感 覺 不 到 敘 事 者 橫 亙 在 自 己 和 故 事 之 間 21 人 物 之 直 接 抒 議, 等 於 是 敘 事 者 之 自 我 表 白, 其 敘 事 形 式 已 隱 含 向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前 進 之 先 兆 ; 當 然, 距 離 成 熟 之 人 稱 敘 事 尚 有 一 段 距 離 大 部 份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中 的 議 論 形 同 贅 疣 新 小 說 好 點, 大 談 特 談 的 是 帶 有 啟 蒙 意 味 的 新 政 見 不 過 作 家 的 思 索 仍 沒 有 落 實 在 小 說 敘 事 技 巧 上, 只 是 增 添 幾 個 口 若 懸 河 的 小 說 家 22 人 物 滔 滔 不 絕 之 直 接 抒 議, 使 小 說 暫 時 跳 脫 以 情 節 敘 述 為 主 之 傳 統 然 而 成 熟 之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仍 待 其 後 更 多 之 轉 變, 才 得 竟 其 全 功 ; 議 論 如 此, 詩 詞 亦 然 小 說 中 之 詩 詞 或 是 出 現 數 量 不 多, 如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三 十 八 至 四 十 回, 出 現 的 數 首 題 畫 詩, 對 敘 事 尚 不 能 造 成 影 響 又 或 是 出 現 在 小 說 中 之 詩 詞 能 與 內 容 緊 密 結 合, 巧 妙 融 入 情 節 之 中, 達 到 烘 托 主 角 之 效 果, 如 第 十 二 回 老 殘 之 吟 詩 發 感 慨 23 此 外, 更 重 要 的 原 因 是, 作 者 本 身 對 於 小 說 中 隨 處 出 現 詩 詞 並 不 認 同 : 作 家 有 意 識 地 反 對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中 矯 揉 造 作 的 隨 處 吟 詩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13 回 借 翠 環 之 口 譏 笑 文 人 做 詩 為 不 過 造 些 謠 言 罷 了 ; 二 編 7 回 則 乾 脆 把 做 詩 比 為 放 屁 24 劉 鶚 之 外, 吳 趼 人 在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五 十 回 中 亦 對 小 說 花 月 痕 之 動 輒 吟 詩 亦 大 加 嘲 諷 : 天 下 那 裡 有 這 等 人, 這 等 事! 就 是 掉 文, 也 不 過 古 人 的 成 句, 恰 好 湊 到 我 這 句 說 話 上 來, 不 覺 衝 口 而 出 的, 借 來 用 用 罷 了 ; 不 拘 在 枕 上, 在 席 上, 把 些 陳 言 老 句, 吟 哦 起 來, 偶 一 為 之, 倒 也 罷 了, 卻 處 處 如 此, 那 有 這 個 道 理! 這 部 書 作 得 甚 好, 只 這 一 點 是 他 的 疵 瑕 25 學 者 認 為 晚 清 小 說 本 身 對 詩 詞 的 反 對 態 度, 讓 詩 詞 對 於 敘 事 形 式 之 衝 擊 影 響 力 弱 化, 無 法 達 到 全 面 之 轉 變 然 而, 即 使 被 弱 化, 出 現 於 小 說 中 之 詩 詞 仍 有 其 作 用 : 劉 鶚 的 老 殘 遊 記 代 表 了 小 說 的 一 項 突 破, 因 為 他 結 合 了 白 話 小 說 的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220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參 見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39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39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五 十 回, 頁
201 公 文 類 及 詩 詞 的 私 文 類, 由 此 凸 顯 出 歷 史 的 關 鍵 時 刻 社 會 與 個 人 間, 或 史 詩 與 抒 情 間 ( 借 用 普 實 克 本 人 的 詞 匯 ) 的 對 話 26 章 回 小 說 篇 首 之 詩 詞, 或 引 用, 或 自 撰, 旨 在 點 明 主 題 言 其 大 意, 或 抒 感, 或 烘 托, 27 原 本 是 章 回 小 說 之 形 式 特 徵 然 而 晚 清 各 回 首 尾 或 是 一 回 之 中 所 出 現 之 詩 詞, 其 抒 發 感 慨 之 特 性, 亦 隱 隱 然 存 在 向 限 知 敘 事 靠 攏 之 條 件 從 現 代 敘 事 的 立 足 點 回 頭 望, 老 殘 遊 記 與 此 仍 有 段 距 離 ; 然 而 從 章 回 小 說 長 久 的 歷 史 注 視 晚 清 此 一 轉 捩 點, 則 可 見 得 小 說 轉 變 之 痕 跡 事 實 上, 章 回 小 說 本 身 就 潛 藏 諸 多 現 代 化 之 可 能 因 子 議 論 詩 詞 之 外, 軼 聞 日 記 書 信 等 亦 是 學 者 認 為, 這 些 乃 由 中 國 舊 文 類 中 汲 取 而 來 : 陳 提 醒 我 們 只 要 細 心, 讀 者 自 可 以 晚 清 作 家 對 白 話 小 說 傳 統 中 修 辭 類 型 時 空 主 題 呈 現 閱 讀 情 緒 反 應 中 得 到 啟 發 晚 清 小 說 家 從 所 謂 高 尚 的 文 類 中 如 詩 詞 政 論 演 說 散 文 等 汲 取 養 分, 但 他 們 也 從 所 謂 小 道 文 類 中, 如 筆 記 速 寫 笑 話 遊 記 軼 聞 日 記 等 獲 得 靈 感, 並 且 將 這 種 種 收 編 到 自 己 新 的 話 語 中 28 詩 詞 政 論 演 說 散 文 筆 記 速 寫 笑 話 遊 記 軼 聞 日 記, 在 說 書 人 統 轄 敘 事 的 全 盛 時 代, 雖 在 敘 事 上 造 成 轉 變 之 功 效 不 大, 倒 也 提 供 之 後 敘 述 轉 變 所 需 之 養 分 ; 只 是 這 樣 的 養 分 還 不 足 以 在 晚 清 就 產 生 全 面 轉 換 之 效 應 : 正 如 批 評 家 所 論, 這 些 都 只 不 過 是 比 照 西 方 有 樣 學 樣 的 浮 泛 模 仿 而 已 所 謂 真 正 的 或 革 命 性 的 改 變, 尚 待 其 時 29 直 到 吳 趼 人 寫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王 濬 卿 作 冷 眼 觀, 還 是 寧 願 交 代 當 事 人 得 信, 然 後 用 說 書 口 吻 把 信 的 內 容 演 化 成 情 節, 而 不 願 直 錄 來 信 30 不 論 做 了 多 少 革 新, 晚 清 仍 未 能 改 變 傳 統 敘 事 的 結 構, 這 是 學 界 普 遍 之 定 論, 而 革 命 性 的 改 變, 所 待 之 時, 指 的 是 繼 晚 清 之 後 的 五 四 時 期 晚 清 時 期, 詩 詞 或 是 書 信 日 記 等 等 雖 在 小 說 敘 事 發 展 上, 提 供 了 便 利 的 展 變 條 件 ; 然 而 全 面 的 轉 變 仍 待 五 四 小 說 之 完 成 中 國 古 代 日 記 書 信 的 著 述 化 傾 向, 幫 助 新 小 說 家 初 步 接 受 了 外 國 日 26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參 見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02 記 體 書 信 體 小 說 ; 可 也 正 是 這 種 著 述 化 傾 向, 使 新 小 說 家 容 易 忽 略 了 日 記 體 書 信 體 小 說 的 心 理 化 與 個 性 化 特 點, 而 只 是 模 仿 其 表 面 的 文 體 特 徵 而 只 有 到 了 五 四 時 代, 伴 隨 著 個 性 解 放 思 潮 與 外 國 文 學 的 大 量 譯 介 與 積 極 借 鑒, 日 記 體 書 信 體 小 說 才 真 正 成 為 突 破 傳 統 小 說 敘 事 時 間 敘 事 角 度 敘 事 結 構 的 有 力 武 器 31 陳 平 原 更 進 一 步 清 楚 地 指 出 二 者 在 敘 事 模 式 轉 變 上, 所 擔 負 任 務 之 區 別 : 如 果 說 新 小 說 家 只 是 借 日 記 書 信 體 小 說 實 現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角 度 的 轉 換, 五 四 作 家 則 是 以 之 實 現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時 間 敘 事 角 度 敘 事 結 構 的 全 面 轉 變 32 不 過, 說 書 人 的 消 失, 敘 事 角 度 有 所 轉 換 ; 人 稱 敘 事 之 使 用 全 知 限 知 之 選 擇, 仍 使 晚 清 小 說 與 傳 統 章 回 小 說 有 所 區 隔 曾 樸 孽 海 花 傘 形 花 序 式 的 敘 述 方 法,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偵 探 小 說 技 巧 的 運 用, 尤 其 是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的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33, 都 是 晚 清 在 小 說 敘 事 上, 不 同 於 以 往 的 具 體 表 現 下 節 將 再 就 此 針 對 人 稱 敘 事, 全 知 限 知 等 議 題 續 做 論 述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12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15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203 第 二 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說 書 人 的 消 失, 敘 事 角 度 有 所 轉 換, 第 一 人 稱 第 三 人 稱 敘 事 取 而 代 之, 二 者 之 中 第 三 人 稱 是 古 典 小 說 較 習 見 的 敘 事 模 事 以 往 由 說 書 為 主 要 敘 事 形 式 發 展 而 成 之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為 講 故 事 時 敘 述 方 便, 多 用 第 三 人 稱, 第 一 人 稱 並 不 多 見 : 由 於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多 列 傳 式, 西 方 古 典 小 說 多 自 傳 式 ; 更 由 於 中 國 白 話 小 說 的 源 起 就 是 說 話 人 的 底 本, 為 講 故 事 時 敘 述 方 便, 多 用 第 三 人 稱, 所 以, 第 一 人 稱 角 度 在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創 作 中 並 不 盛 行, 而 用 第 一 人 稱 寫 成 的 優 秀 長 篇, 更 不 多 見 34 第 三 人 稱 全 知 敘 事 能 掌 控 所 有 線 索, 知 過 去 明 未 來, 對 人 物 之 過 去 現 在 和 將 來, 外 貌 動 作 和 心 理, 事 件 的 起 始 發 展 和 終 結 全 然 知 曉, 有 其 敘 述 上 之 方 便 : 全 聚 焦 模 式, 對 作 品 中 已 發 生 正 在 發 生 和 將 要 發 生 的 一 切 全 知 全 曉,----- 用 羅 朗 巴 爾 特 的 話 來 說 : 敘 述 者 既 在 人 物 之 內 又 在 人 物 之 外, 知 道 他 們 身 上 所 發 生 的 一 切 但 又 從 不 與 其 中 的 任 何 一 個 人 物 認 同 35 用 第 三 人 稱 作 敘 述, 可 用 全 知 角 度,---- 可 以 根 據 需 要 隨 時 變 換, 時 而 寫 甲, 時 而 寫 己, 時 而 又 寫 別 的 人 36 然 而 第 三 人 稱 全 知 敘 事 亦 有 其 缺 點, 其 中 之 一 即 是 妨 礙 早 期 作 家 使 用 第 一 人 稱 的 表 達 模 式 : 從 這 個 角 度 來 看, 吳 沃 堯 的 小 說 與 歷 來 關 心 政 治 社 會 的 白 話 小 說 傳 統, 有 很 清 楚 的 淵 源 關 係 中 國 小 說 幾 乎 從 來 都 不 是 一 發 抒 作 者 內 心 情 感 和 經 驗 的 媒 介 ( 紅 樓 夢 例 外 ), 也 不 是 讓 作 者 對 個 人 存 在 的 基 本 問 題 作 哲 學 沉 思 的 壇 坫, 而 是 小 說 家 發 表 對 社 會 狀 況 的 個 人 觀 感 的 管 道 歷 來 使 用 第 三 人 稱 敘 事 的 習 慣, 卻 妨 礙 了 早 期 作 家 以 較 個 人 的 較 具 說 服 力 的 第 一 人 稱 模 式 來 表 達 他 們 的 主 觀 思 想 37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中, 官 場 現 形 記 老 殘 遊 記 孽 海 花 雖 沿 襲 傳 統 之 第 三 人 稱 敘 事, 卻 時 時 以 議 論 突 破 之 : 34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黃 永 林, 中 西 通 俗 小 說 比 較 研 究, 頁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敘 事 模 式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204 晚 清 小 說 相 當 一 部 分 作 品 沿 襲 了 傳 統 的 第 三 人 稱 客 觀 方 式, 如 官 場 現 形 記 老 殘 遊 記 孽 海 花 九 命 奇 冤 恨 海 等 等 不 過, 晚 清 小 說 並 不 像 古 代 名 著 那 樣, 堅 持 第 三 人 稱 客 觀 式 敘 述 的 一 貫 性, 讓 敘 事 結 構 成 分 表 示 傾 向, 而 是 一 方 面 通 過 象 徵 比 喻 透 露 題 旨, 另 一 方 面 則 抑 制 不 住 地 讓 敘 事 人 出 場 議 論, 表 示 主 觀 看 法 38 通 過 象 徵 比 喻 透 露 題 旨 還 能 保 持 第 三 人 稱 客 觀 敘 事, 議 論 則 轉 用 第 三 人 稱 修 辭 方 式 晚 清 小 說 這 類 雜 糅 之 敘 事 方 式, 一 般 運 用 於 介 紹 事 物 解 釋 情 節 以 及 議 論 39 等 方 面 介 紹 事 物 如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六 回 由 敘 事 者 出 面 說 明, 妓 女 鋪 蓋 之 搬 放, 必 由 其 伙 計, 不 可 假 手 他 人 ; 解 釋 情 節 是 恐 因 頭 緒 紛 繁, 難 以 交 代 清 楚, 故 由 敘 事 者 出 聲 提 醒 讀 者 情 節 聯 繫 而 所 謂 第 三 人 稱 修 辭 方 式, 乃 指 敘 述 人 稱 有 主 觀 之 敘 事, 然 無 實 際 參 與 之 行 動, 距 離 主 觀 敘 事 極 近, 但 仍 與 之 有 別 這 種 類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之 使 用,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主 要 以 說 明 解 釋 與 議 論 為 主 而 真 正 可 以 稱 得 上 是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者, 在 四 大 小 說 中, 當 推 吳 趼 人 之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 譬 如 吳 趼 人 的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在 四 大 譴 責 小 說 中 是 唯 一 的 一 部 不 襲 傳 統 敘 述 方 式 而 試 以 第 一 人 稱 親 歷 方 式 敘 述 的 作 品 從 整 體 觀 之, 作 者 的 構 思 企 圖 通 過 九 死 一 生 二 十 年 的 經 歷 囊 括 約 一 百 八 十 多 件 怪 事, 把 這 些 故 事 組 織 在 九 死 一 生 的 耳 目 之 內 足 跡 之 中, 由 九 死 一 生 作 為 敘 事 人 陳 述 其 經 歷 如 此 繁 富 的 內 容 紛 雜 的 事 件 眾 多 的 人 物, 以 第 一 人 稱 敘 述 方 式 敘 述 和 結 構, 應 該 說 在 中 國 小 說 史 上 算 是 首 創, 即 使 在 西 方 小 說 中 亦 為 少 見 40 對 於 吳 趼 人 選 擇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之 創 舉, 陳 平 原 分 析 其 原 因 為 敘 事 之 方 便 : 新 小 說 家 主 要 從 便 於 敘 事 的 角 度 五 四 作 家 則 主 要 從 便 於 抒 情 的 角 度 選 擇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41 以 第 一 人 稱 之 遊 歷 作 為 框 架, 便 於 引 出 其 他 故 事 ( 或 生 活 片 段 ) 的 敘 事 方 法, 學 者 認 為 這 種 敘 事 方 法 表 面 上 挺 新, 骨 子 裡 卻 很 舊, 不 可 能 對 傳 統 中 國 小 說 視 角 造 成 大 的 衝 擊 42 第 一 人 稱 見 聞 式 之 小 說, 雖 是 創 舉, 然 而 未 對 小 說 視 角 造 成 大 衝 擊 之 原 因,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05 乃 在 於 其 見 聞 方 式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一 則 並 非 主 角, 二 則 其 所 遇 所 聞 和 所 見, 主 要 仍 以 所 聞 為 主 : 當 然, 在 晚 清 第 一 人 稱 親 歷 式 的 作 品 中, 最 多 的 是 以 我 作 為 親 歷 的 人 物, 在 各 種 事 件 中, 並 不 充 當 主 角, 主 要 是 敘 我 的 所 遇 所 聞 和 所 見 43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大 小 一 百 八 十 九 個 故 事, 大 部 分 是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者 聽 來 後 講 出 的 44 雖 是 親 歷, 然 諸 多 事 件 中, 第 一 人 稱 並 非 主 角, 時 時 要 透 過 他 人 轉 述, 因 此, 雖 為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卻 難 遽 以 發 展 到 全 面 而 成 熟 之 程 度 相 對 於 這 類 評 論,Milena 另 從 對 讀 者 的 影 響 以 及 主 觀 性 和 個 別 性 之 增 強 肯 定 其 意 義 : 吳 沃 堯 企 圖 打 破 僅 由 第 三 人 稱 敘 事 體 構 成 的 傳 統 所 作 的 努 力, 不 能 逕 斥 為 虛 有 其 表 故 作 姿 態, 或 是 不 具 作 用 的 變 化 從 第 三 人 稱 轉 換 至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模 式, 其 意 義 遠 在 形 式 外 表 之 上 誠 如 歐 洲 批 評 家 所 指 出 的, 這 種 嬗 變 對 於 小 說 的 結 構 和 讀 者 的 反 應, 都 產 生 極 大 的 反 響 45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選 擇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由 第 一 人 稱 擔 任 包 括 批 評 社 會 政 治 的 敘 述 重 任, 是 在 小 說 發 展 過 程 中, 往 前 跨 出 了 意 義 重 大 的 一 步 更 由 於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所 陳 述 之 言 辭, 可 以 給 讀 者 更 真 實 可 信 的 印 象, 因 此 對 讀 者 的 影 響 也 較 大 而 小 說 中 作 者 與 敘 事 者 意 識 型 態 上 的 類 似, 更 使 作 者 可 透 過 敘 事 者 表 達 自 己 : 作 者 與 敘 事 者 意 識 型 態 上 的 類 似, 使 得 吳 沃 堯 可 以 透 過 他 書 中 的 敘 事 者, 來 表 達 自 己 的 世 界 觀 就 此 點 而 論, 吳 沃 堯 創 新 的 敘 事 技 巧, 可 以 說 是 主 觀 性 和 個 別 性 逐 漸 在 小 說 中 增 強 的 明 證 依 照 Prusek 和 Kral 的 說 法, 此 代 表 了 清 代 中 國 小 說 的 一 基 本 發 展 46 對 讀 者 的 影 響 強 調 的 是 真 實 性 ; 主 觀 性 和 個 別 性 之 增 強, 乃 從 古 典 到 現 代, 對 晚 清 與 五 四 之 接 續 脈 絡 所 做 之 觀 察 43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敘 事 模 式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敘 事 模 式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206 不 論 如 何,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有 其 特 色 與 優 點 : 不 但 作 者 與 敘 述 者 較 易 統 一, 並 且 兼 有 書 面 語 與 作 家 語 言 風 格 之 優 點 : 作 者 與 敘 述 者 較 易 統 一 有 人 把 此 種 寫 法 稱 作 體 驗 派, 恐 怕 多 少 也 有 點 道 理 47 第 一 人 稱 的 敘 述 人 語 言, 並 不 等 同 於 人 物 語 言 它 往 往 不 像 我 在 講 話, 而 像 我 在 寫 作, 確 切 地 說, 是 作 者 為 人 物 代 筆, 抒 寫 其 見 聞 和 感 受, 因 此, 既 可 適 當 用 書 面 語, 又 有 作 家 語 言 的 風 格 我 是 作 者 的 自 不 必 說, 我 不 是 作 者, 語 言 也 有 這 一 特 點 48 此 外, 敘 述 者 與 人 物 合 一, 敘 述 更 為 生 動 真 切, 可 以 達 成 作 者 與 人 物 讀 者 之 間 交 流 的 最 大 值 : 作 者 與 人 物 讀 者 之 間 的 交 流 可 達 最 大 值 因 敘 述 者 與 人 物 合 一, 就 使 讀 者 如 聽 當 事 人 侃 侃 而 談, 內 容 均 為 敘 述 者 ( 也 是 人 物 ) 的 親 見 親 聞 親 感, 故 鮮 明 生 動 真 切 感 人 並 可 自 然 地 將 外 部 世 界 與 人 物 的 內 心 世 界 合 為 一 體, 將 描 寫 敘 述 抒 情 議 論 融 於 一 爐 讓 我 在 文 中 穿 針 引 線, 易 使 散 亂 材 料 歸 於 統 一 49 學 者 對 於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之 研 究 認 識, 包 括 敘 事 者 在 小 說 中 之 身 份 地 位 及 其 敘 述 方 式 等 : 用 第 一 人 稱 作 敘 述, 敘 述 角 度 與 敘 述 人 是 一 致 的 我 起 著 代 理 作 者 的 作 用, 有 的 就 是 作 者 自 己, 所 以 大 多 不 是 作 品 主 人 公, 只 有 一 小 部 分 是 主 人 公 與 此 相 反, 以 第 三 人 稱 作 敘 述, 敘 述 角 度 與 敘 述 人 是 兩 回 事 充 作 敘 述 角 度 的 人 物 完 全 不 是 敘 述 者, 而 只 是 敘 述 描 寫 的 對 象, 加 之 處 在 正 面 位 置, 便 於 得 到 充 分 表 現, 因 而 大 多 是 主 人 公 50 第 一 人 稱 敘 述, 根 據 敘 述 者 在 作 品 中 所 佔 據 的 位 置, 又 分 由 主 要 人 物 自 敘 次 要 人 物 側 敘 局 外 人 物 旁 敘 三 種 51 至 於 第 一 人 稱 之 敘 述 方 式, 馬 振 方 有 其 四 分 法 之 介 紹 :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209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204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210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339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207 關 於 第 一 人 稱 的 敘 述 方 式, 我 曾 在 一 篇 短 文 中 歸 納 為 以 下 四 種 : 講 述 式 臆 想 式 書 寫 式 和 無 定 式 52 講 述 式 是 敘 事 者 對 人 講 話, 大 多 是 講 別 人 的 事 ; 臆 想 式 則 是 由 敘 事 者 之 心 理 活 動, 主 人 公 多 為 敘 述 人 自 己 ; 書 寫 式 以 敘 事 者 數 篇 以 上 之 日 記 書 信 連 輟 而 成 至 於 無 定 式, 乃 與 前 三 種 有 定 式 相 對, 無 一 定 方 式 53, 看 不 出 我 是 在 說, 在 想, 還 是 在 寫 ; 較 諸 有 定 式 運 用 更 為 靈 活 除 了 有 定 無 定 之 分, 學 界 更 為 熟 悉 的 是 全 知 限 知 之 別 晚 清 小 說 在 人 稱 敘 事 上 之 使 用, 雖 已 不 同 於 傳 統 習 見 之 模 式, 然 仍 見 生 澀 ; 而 較 諸 人 稱 上 第 一 第 三 之 分 別, 全 知 觀 點 與 限 知 之 觀 點 對 於 小 說 敘 事 言, 更 為 重 要 限 知 敘 事 之 敘 事 觀 點 有 其 特 定 角 度, 乃 從 敘 事 者 的 眼 裡 心 裡 觀 看 外 在 事 物 : 所 謂 特 定 角 度, 也 稱 限 制 性 第 三 人 稱, 就 是 選 取 一 個 特 定 人 物 作 為 敘 述 的 固 定 視 角, 始 終 不 變, 從 他 的 眼 裡 心 裡 看 取 感 受 作 品 的 一 切 --- 敘 述 雖 取 第 三 人 稱, 卻 有 第 一 人 稱 的 許 多 長 處 和 特 點, 不 但 角 度 固 定 不 變, 感 情 色 彩 也 異 常 鮮 明, 實 是 兩 種 敘 述 形 式 的 巧 妙 結 合 54 限 知 敘 事 在 唐 傳 奇 小 說 已 出 現 過, 至 唐 傳 奇 開 始, 第 一 第 三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開 始 採 用, 而 且 開 始 採 用 第 三 人 稱 之 全 知 視 角 與 限 知 視 角 之 轉 換 使 用 55 唐 傳 奇 後 之 話 本 章 回 小 說, 習 於 說 書 人 模 式 的 套 式, 大 多 為 第 三 人 稱 全 知 視 角 我 或 他 在 某 一 特 定 情 景 下 聽 某 人 講 他 自 己 或 別 人 過 去 的 故 事 若 把 這 些 小 穿 插 隸 屬 於 某 一 特 定 人 物 之 口 之 耳, 而 不 是 由 作 家 隨 意 鋪 敘, 那 實 際 上 已 在 使 用 限 制 視 角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正 是 如 此 打 破 傳 統 的 全 知 敘 事 的 56 老 殘 遊 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冷 眼 觀 鄰 女 語 上 海 遊 驂 錄 劍 腥 錄 等 小 說 之 所 以 令 人 耳 目 一 新, 還 不 在 以 上 所 舉 的 布 局 技 巧, 而 在 於 它 們 借 用 記 遊 的 方 法, 不 知 不 覺 限 制 了 敘 事 者 的 視 野 57 晚 清 小 說 吸 收 譯 外 小 說 之 敘 事 形 式 特 點, 加 之 以 傳 播 方 式 之 改 變, 說 書 人 漸 漸 消 失, 取 而 代 之 者 是 限 知 人 稱 敘 事 採 用 第 三 人 稱 限 制 敘 事 的 是 老 殘 遊 記, 不 過, 學 者 也 指 出, 其 限 知 敘 事 與 西 洋 小 說 之 限 制 敘 事 仍 有 不 同 : 52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無 定 式 於 七 世 紀 的 唐 傳 奇 早 期 作 品, 王 度 的 古 鏡 記 和 張 的 游 仙 窟 兩 篇, 以 及 我 國 古 代 其 它 幾 篇 第 一 人 稱 短 篇 小 說 都 曾 使 用 過 參 見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08 新 小 說 家 並 沒 有 直 接 模 仿 西 洋 小 說 第 三 人 稱 限 制 敘 事, 而 是 借 鑒 其 一 人 一 事 貫 串 到 底 的 布 局 技 巧, 並 摻 和 中 國 筆 記 小 說 錄 見 聞 的 方 法, 力 圖 把 整 個 故 事 納 入 貫 串 始 終 的 主 人 公 視 野 之 內, 由 此 形 成 新 小 說 家 的 獨 特 的 第 三 人 稱 限 制 敘 事 意 識 58 晚 清 小 說 限 知 敘 事 之 獨 特 處, 也 正 是 其 生 澀 處 在 未 及 熟 練 的 限 知 運 用 下, 限 知 敘 事 或 有 不 夠 流 暢 之 病 ; 而 由 於 第 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較 諸 第 三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之 限 制 角 度 和 範 圍 更 加 明 確 之 故, 當 時 亦 有 第 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較 易 貫 徹 終 始 之 心 得 : 第 三 人 稱 限 制 敘 事, 在 沒 有 得 到 理 論 明 確 指 引 和 支 持 的 情 況 下, 作 家 容 易 回 復 到 非 限 制 的 觀 點 或 第 一 人 稱 的 觀 點 對 此, 當 時 已 有 較 清 醒 的 自 覺 : 若 以 第 三 人 稱 來 寫 出, 則 時 常 有 不 自 覺 的 誤 成 第 一 人 稱 的 地 方 反 過 來 若 以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只 要 稍 加 留 意, 一 般 都 不 會 造 成 因 敘 述 者 越 位 而 使 文 學 的 真 實 性 消 失 的 感 覺 59 比 較 第 一 人 稱 與 第 三 人 稱 之 限 知 敘 事, 若 以 一 貫 之 堅 持 言, 第 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顯 然 較 容 易 達 成 第 三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則 容 易 轉 為 全 知 或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如 此 則 不 免 降 低 限 知 原 有 之 真 實 性 : 老 殘 遊 記 一 編 第 5 回 老 董 講 述 完 那 移 贓 的 強 盜 後 來 也 後 悔, 嘆 息 不 該 無 意 中 連 傷 四 條 人 命, 老 殘 趕 忙 追 問 : 這 強 盜 所 說 的 話 又 是 誰 聽 見 的 呢? 補 充 了 可 靠 的 消 息 來 源, 作 者 也 就 堵 住 了 可 能 出 現 的 漏 洞, 避 免 了 全 知 敘 事 的 嫌 疑 可 見 新 小 說 家 把 描 寫 局 限 於 旅 人 視 野 之 內, 也 不 無 借 此 獲 得 小 說 的 真 實 感 之 意 60 對 於 可 能 降 低 敘 事 真 實 性 之 憂 慮, 小 說 防 範 之 道 是 在 人 物 一 問 一 答 中, 先 發 制 人, 預 作 補 充 老 殘 遊 記 在 一 編 八 至 十 一 回, 二 編 三 至 五 回, 老 殘 兩 度 避 席, 申 子 平 聽 璵 姑 黃 龍 子 講 三 教 合 一 的 宏 論, 德 夫 人 環 翠 聽 逸 雲 講 悟 道 過 程, 都 在 老 殘 耳 目 之 外 對 於 小 說 限 知 敘 事 這 類 未 能 一 貫 到 底 之 處, 學 者 另 有 耳 目 延 伸 之 說 : 可 我 們 仍 可 把 申 子 平 德 夫 人 看 作 老 殘 耳 目 的 延 伸, 作 家 用 的 仍 是 記 見 聞 的 遊 記 體 除 一 編 15 至 20 回 插 入 福 爾 摩 斯 式 的 破 案 故 事 外, 老 殘 在 場 時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76 饒 芃 子 等, 中 西 小 說 比 較 合 肥 : 安 徽 教 育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162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09 心 理 活 動 限 於 老 殘 (13 回 翠 環 一 小 段 心 理 活 動 例 外 ); 老 殘 不 在 場 時, 也 限 於 寫 老 殘 延 伸 的 耳 目 ( 申 子 平 對 音 樂 的 感 受 德 夫 人 對 逸 雲 的 思 念 ), 其 他 人 則 只 錄 其 言 記 其 行 61 學 者 對 於 敘 事 觀 點 又 有 視 點 之 說 其 中 視 點 人 物, 是 作 者 寫 作 時, 所 找 的 替 身, 這 替 身 有 時 像 是 作 者, 有 時 是 作 品 中 的 人 物, 有 時 又 可 面 對 讀 者 侃 侃 而 談 62 ; 其 視 點 則 有 局 外 視 點 與 局 內 視 點 直 接 視 點 與 間 接 視 點 之 分 別 : 根 據 敘 述 者 是 否 介 入 作 者, 是 否 充 當 一 個 人 物 去 觀 看 或 借 用 一 個 人 物 的 眼 睛 去 觀 看, 則 可 以 有 局 外 視 點 與 局 內 視 點 之 分 ; 在 敘 述 者 介 入 作 品? 的 情 況 下, 根 據 所 敘 說 的 是 他 的 視 線 直 接 所 及 還 是 轉 述 旁 人 的 視 線 所 及, 則 又 有 直 接 視 點 與 間 接 視 點 之 別 63 由 此 看 來, 局 內 視 點 極 近 於 限 知 觀 點 現 代 小 說 重 視 視 點 之 選 取, 對 視 點 之 運 用 亦 有 更 多 之 認 識 : 這 就 因 為 儘 管 是 同 一 種 人 稱, 如 果 充 當 敘 述 者 的 人 物 不 同, 所 取 的 視 點 還 是 不 會 相 同, 而 作 品 的 藝 術 效 果 當 然 更 不 相 同 因 此 視 點 的 選 擇 較 之 人 稱 的 選 擇 更 具 實 質 意 義 64 除 了 視 點 之 重 要 性 現 代 小 說 對 於 內 外 視 點 的 運 用 調 換 已 臻 靈 活 自 然, 並 有 由 外 向 內 轉 移 之 趨 勢 : 局 外 視 點 視 域 廣 闊, 組 織 材 料 極 為 自 由, 多 作 為 長 篇 小 說 的 基 本 視 點, 而 且 它 和 例 二 形 式 的 局 內 間 接 視 點 之 間, 可 以 極 靈 活 地 調 來 換 去, 並 且 不 留 下 轉 換 之 痕 局 內 視 點 的 優 點 更 多, 可 以 說, 小 說 創 作 的 視 點, 以 前 是 這 樣, 現 在 更 是 這 樣 正 愈 來 愈 由 局 外 向 局 內 轉 移 65 視 點 之 選 擇 雖 較 人 稱 具 決 定 性 之 意 義, 然 而 良 好 之 敘 事 仍 需 二 者 之 適 當 配 合 : 人 稱 與 視 點 的 配 合, 首 先 還 是 被 需 要 表 達 的 內 容 所 決 定 的 沿 著 組 材 角 度, 注 意 中 心 的 中 軸 線 將 作 者 導 向 總 目 標, 這 就 使 得 不 但 不 同 的 小 說 家 會 有 各 自 的 選 擇, 即 使 同 一 小 說 家, 在 創 作 不 同 內 容 時 也 會 有 不 同 的 選 擇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199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201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201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210 66 人 稱 視 角 之 配 合 選 用 乃 以 符 合 內 容 所 需 為 依 據, 方 能 收 最 佳 之 效 果 至 於 視 點 之 靈 活 運 用, 尤 其 是 視 點 間 之 轉 換 則 須 求 其 清 晰 自 然, 務 使 主 要 視 點 與 輔 助 視 點 能 相 輔 相 成, 多 重 視 點 在 結 尾 處 尤 宜 還 原, 以 與 開 頭 對 應 67 限 知 觀 點 雖 有 助 於 小 說 之 表 達, 增 強 其 真 實 性 ; 然 而 晚 清 小 說 在 運 用 上, 仍 見 生 澀 論 者 特 別 指 其 未 能 一 以 貫 之 : 到 了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冷 眼 觀 ( 王 濬 卿 ) 老 殘 遊 記 鄰 女 語 ( 連 夢 青 ) 等 可 就 大 不 一 樣 了 作 家 力 圖 把 故 事 限 制 在 我 或 老 殘 金 不 磨 的 視 野 之 內, 靠 主 人 公 的 見 聞 來 展 現 故 事 盡 管 前 兩 者 顯 得 鬆 散 臃 腫, 後 兩 者 又 都 半 途 而 廢, 這 種 藝 術 探 索 仍 很 有 價 值 68 不 論 是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或 是 老 殘 遊 記, 若 以 限 知 一 以 貫 之 與 否 之 標 準 做 一 檢 視, 其 實 都 未 竟 其 功 學 者 分 析 其 原 因, 認 為 是 作 者 矛 盾 心 態 所 致 : 在 一 系 列 中 西 小 說 敘 事 角 度 的 對 話 中, 限 制 敘 事 不 斷 演 化, 不 斷 擴 大 影 響, 也 不 斷 腐 蝕 自 己 的 稜 角, 以 致 我 們 不 能 不 讚 嘆 限 制 敘 事 對 新 小 說 的 改 造, 可 又 很 難 找 到 這 種 改 造 的 成 功 範 例 也 許, 這 跟 新 小 說 家 的 矛 盾 心 態 有 關 69 其 矛 盾 心 態 包 括 三 方 面, 一 是 想 學 西 方 小 說 限 制 敘 事 的 表 面 特 徵, 用 一 人 一 事 貫 串 全 書, 卻 又 捨 不 得 傳 統 小 說 全 知 視 角 自 由 轉 換 時 空 的 特 長 ; 二 是 想 用 限 制 視 角 來 獲 得 感 覺 的 真 實, 卻 又 想 用 引 進 史 實 來 獲 得 歷 史 的 真 實 ; 三 是 追 求 藝 術 價 值, 靠 限 制 視 角 來 加 強 小 說 的 整 體 感, 卻 又 追 求 歷 史 價 值 ( 補 史 ), 借 全 知 視 角 來 容 納 盡 可 能 大 的 社 會 畫 面 70 學 者 所 指 三 方 面 之 對 立 矛 盾, 包 含 了 真 實 感 與 大 容 量 ; 但 更 多 是 以 敘 事 的 進 步 企 圖 與 無 法 一 以 貫 之 來 作 審 視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中, 老 殘 遊 記 使 用 了 第 三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則 使 用 第 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以 老 殘 遊 記 之 限 知 敘 事 言, 許 多 研 究 都 注 意 到 其 限 知 敘 事 之 特 點 : 66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232: 一 視 點 間 的 變 換 過 渡 要 自 然, 以 保 證 線 索 貫 穿 的 清 晰 可 以 通 過 一 些 銜 接 語 加 以 承 接, 或 用 一 些 人 名 代 詞 來 加 以 標 示 二 多 重 視 點 或 多 元 視 點 之 中, 往 往 有 主 要 視 點 與 輔 助 視 點 之 分, 要 使 兩 者 互 相 配 合, 互 相 補 充, 充 分 發 揮 各 自 的 長 處 以 補 對 方 之 不 足 三 視 點 變 化 後, 尤 其 是 多 重 視 點, 往 往 在 結 尾 處 要 視 點 還 原, 以 與 開 頭 對 應 這 又 往 往 統 一 在 最 外 圍 的 視 域 最 為 開 闊 的 視 點 上 68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臺 北 : 久 大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11 老 殘 遊 記 的 敘 述 方 式, 歷 來 頗 為 研 究 者 所 重 視 早 在 二 十 年 代, 魯 迅 就 指 出 : 其 書 即 借 鐵 英 號 老 殘 者 之 遊 行, 而 歷 記 其 言 論 聞 見 六 十 年 代 夏 志 清 進 一 步 指 出 劉 鶚 脫 掉 傳 統 的 小 說 家 那 件 說 故 事 的 外 衣, 又 把 沿 習 下 來 的 說 故 事 的 所 有 元 素, 下 隸 於 個 人 的 識 見 之 內, 而 為 其 所 用 七 十 年 代 樽 本 照 雄 更 斷 言 作 者 的 視 點 基 本 固 定 在 老 殘 身 上 三 位 研 究 者 所 用 術 語 不 同, 但 都 指 向 本 文 所 論 述 的 第 三 人 稱 限 制 敘 事 71 對 於 老 殘 遊 記 限 知 敘 事 之 未 能 一 以 貫 之, 除 了 申 子 平 德 夫 人 對 音 樂 的 感 覺 與 對 逸 雲 的 思 念 歸 為 耳 目 延 伸 以 及 第 十 三 回 翠 環 心 理 描 寫 一 段 之 外 ; 陳 平 原 還 詳 細 指 出 十 五 至 二 十 回 轉 為 全 知 敘 事 之 處, 並 且 推 論 其 原 因 為 作 者 太 急 於 偵 探 故 事 之 講 述 所 致 : 盡 管 偶 爾 跳 出 個 別 全 知 敘 事 的 段 落, 仍 可 明 顯 看 出 作 者 是 有 意 識 把 描 寫 局 限 在 視 角 人 物 的 視 野 之 內 可 惜 這 種 創 作 意 圖 沒 能 貫 徹 到 底, 也 許 其 時 偵 探 小 說 的 誘 惑 實 在 太 大 了, 作 者 也 想 過 過 福 爾 摩 斯 癮 而 一 旦 轉 入 故 事 的 講 述 (15-20 回 ), 傳 統 說 書 人 腔 調 又 重 現 了 一 會 兒 翠 環 又 喜 又 憂, 一 會 兒 白 太 守 斷 案 神 速, 一 會 兒 許 亮 取 口 供, 一 會 兒 人 瑞 得 佳 信, 視 角 人 物 老 殘 則 不 時 被 擱 在 一 邊, 小 說 又 回 到 全 知 敘 事 的 傳 統 模 式 72 對 於 晚 清 敘 事 之 轉 變, 學 者 觀 察 到 晚 清 至 五 四 不 同 於 傳 統 章 回 敘 事 之 轉 變, 確 是 洞 見 然 而 將 限 知 敘 事 之 一 以 貫 之 作 為 晚 清 小 說 敘 事 努 力 之 終 極 目 標, 或 推 論 晚 清 小 說 作 者 極 力 要 堅 持 限 知 觀 點 之 敘 事, 恐 還 需 再 做 商 榷 其 次 是 作 家 學 習 西 方 小 說 的 敘 述 方 式, 光 從 藝 術 技 巧 角 度 考 慮, 而 對 於 藝 術 構 思 作 品 內 容 和 布 局 結 構 與 敘 述 方 式 的 關 係, 認 識 並 不 透 徹, 往 往 在 整 體 構 思 上, 對 故 事 內 容 和 情 節 結 構 是 否 適 應 運 用 新 的 敘 述 方 式, 尚 缺 乏 慎 密 細 致 的 考 慮, 因 而 在 創 作 時, 不 但 表 現 出 特 定 敘 述 方 式 運 用 與 作 品 內 容 的 不 協 調, 而 且 還 會 不 知 不 覺 地 改 變 原 來 的 敘 述 方 式, 以 致 出 現 多 種 方 式 雜 糅 並 存 的 現 象 73 小 說 敘 事 方 式 確 有 雜 糅 並 存 之 現 象, 而 對 敘 事 結 構 之 認 識 不 夠 透 徹 之 推 論 亦 稱 合 理 只 是 所 謂 老 殘 之 遊 記, 乃 在 記 老 殘 之 遊 歷, 小 說 使 用 限 知 觀 點 敘 事 的 用 意, 主 要 在 增 其 真 實 ; 至 於 敘 事 形 式 革 新 之 完 成, 未 必 是 作 者 掛 意 之 所 在 換 言 之, 限 知 敘 事 是 手 段 而 非 目 的 尤 其 一 以 貫 之 的 限 知 敘 事 是 否 就 是 遊 記 之 最 佳 敘 事? 從 敘 事 角 度 之 運 用 言, 配 合 內 容 靈 活 運 用 才 能 達 成 良 好 之 敘 事 效 果, 其 中 也 包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78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212 括 視 角 轉 換 之 自 然 以 此 而 言, 一 以 貫 之 的 限 知 敘 事 並 非 唯 一 選 擇 若 以 小 說 之 內 容 論, 限 知 敘 事 確 能 增 加 遊 歷 之 真 實 性 ; 至 於 老 殘 不 能 親 見 處, 由 耳 聞 得 之, 或 限 知 不 能 及 之 處, 跳 出 為 全 知 敘 事, 都 仍 在 老 殘 遊 歷 之 時 空, 仍 符 於 題 文 之 限 定, 依 然 合 於 情 理, 亦 未 嘗 不 可 類 似 之 批 評 亦 見 諸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 然 而 作 者 對 於 所 述 的 全 部 怪 事 及 活 動 其 間 的 人 物, 是 否 都 能 由 九 死 一 生 挈 領, 是 否 都 能 貫 穿 於 我 之 耳 目 足 跡, 卻 缺 乏 仔 細 的 辨 別 和 慎 重 的 挑 選, 結 構 上 也 並 未 真 正 把 全 部 人 物 事 件 組 織 在 我 的 經 歷 之 中, 由 我 來 左 右 或 聯 繫 因 此, 作 品 第 一 人 稱 親 歷 方 式 也 就 很 難 貫 徹 到 底 74 吳 趼 人 第 一 人 稱 無 法 一 以 貫 之 之 處, 如 以 客 觀 敘 事 寫 葉 伯 芬 ; 後 幾 十 回 又 離 開 限 知 敘 事, 於 是 不 得 不 以 第 一 人 稱 修 辭 的 方 式, 出 面 作 些 解 釋, 包 括 第 九 十 六 回 對 苟 才 事 跡 的 敘 述, 以 及 第 九 十 七 回 至 一 百 零 一 回 之 第 三 人 稱 客 觀 敘 事 : 苟 才 和 繼 之 談 的, 就 是 這 麼 一 樁 故 事 我 分 兩 橛 聽 了, 便 拿 我 的 日 記 簿 子 記 了 起 來 75 且 慢! 從 九 十 七 回 的 下 半 回 起 敘 這 個 事, 是 我 說 給 金 子 安 他 們 聽 的, 直 到 此 處 一 百 一 回 的 上 半 回, 方 才 煞 尾 且 莫 問 有 幾 句 說 話, 就 是 數 數 字 數, 也 一 萬 五 六 千 了 一 個 人 那 裡 有 那 麼 長 的 氣? 又 哪 個 有 那 麼 長 的 功 夫 去 聽 呢? 不 知 非 也, 我 這 兩 段 故 事, 是 分 了 三 四 天 和 子 安 們 說 的, 不 過 當 中 說 說 停 住 了, 那 些 節 目, 我 懶 得 敘 上, 好 等 這 件 事 成 個 片 段 罷 了 76 上 論 並 細 數 小 說 跳 出 限 知 敘 事 之 脫 軌 處, 如 第 八 十 六 回 末, 第 一 人 稱 藉 由 與 繼 之 談 話, 談 及 苟 才, 才 接 上 前 面 的 故 事 ; 第 八 十 七 回, 轉 用 第 三 人 稱 敘 述 苟 才 媳 婦 被 逼 改 嫁 和 苟 才 的 惡 行 ; 第 九 十 二 回 開 頭, 又 改 以 第 三 人 稱 修 辭 方 式, 讓 敘 事 人 發 議 論 學 者 指 疵 之 標 準 亦 是 未 能 一 以 貫 之 使 用 限 知 敘 事, 顧 不 得 敘 述 方 式 一 以 貫 之 至 於 小 說 中 之 補 充 說 明, 我 分 兩 橛 聽 了, 便 拿 我 的 日 記 簿 子 記 了 起 來, 這 應 是 來 源 為 耳 聞 之 說 的 說 明, 意 在 強 調 真 實 ; 我 這 兩 段 故 事, 是 分 了 三 四 天 和 子 安 們 說 的, 則 扣 住 怪 現 狀 之 書 題, 乃 一 生 目 覩 所 記 作 者 之 補 充 說 明, 同 時 亦 點 出 小 說 敘 事 未 盡 周 延 之 病, 在 敘 事 模 式 轉 變 之 初 期, 作 者 或 仍 習 於 全 知 敘 事, 敘 事 觀 點 之 運 用 仍 未 熟 練 順 暢 74 二 段 引 文 見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九 十 六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一 百 一 回, 頁
213 說 是 近 乎 見 聞 錄, 當 然 意 味 著 作 家 創 作 的 並 非 真 的 就 是 見 聞 錄 一 方 面 不 能 不 借 用 見 聞 錄 形 式 以 獲 得 視 角 的 統 一 ( 從 這 四 部 小 說 的 標 題 可 見 一 斑 ); 另 一 方 面 又 嫌 其 無 法 自 由 發 表 政 見 並 表 現 廣 闊 的 歷 史 畫 面, 不 得 不 時 時 突 破 見 聞 錄 形 式 後 人 可 能 惋 惜 作 家 不 曾 把 獨 一 的 視 角 貫 徹 到 底, 時 人 則 似 乎 對 那 些 離 開 主 人 公 視 野 的 歷 史 事 件 的 全 知 敘 述 更 感 興 趣 徘 徊 於 新 技 巧 的 誘 惑 與 舊 趣 味 的 牽 制 之 間, 新 小 說 家 不 得 不 採 用 折 衷 的 辦 法, 虛 擬 一 連 串 人 物, 或 表 其 家 國 身 世 之 感 或 相 與 討 論 社 會 之 狀 況, 或 借 以 勾 勒 事 變 的 全 貌 77 著 眼 於 一 以 貫 之 的 論 點, 惋 惜 作 家 不 曾 把 獨 一 的 視 角 貫 徹 到 底, 設 定 小 說 作 者 著 意 在 實 現 敘 事 新 技 巧, 因 此 將 小 說 中 的 議 論 對 談 都 視 為 實 現 敘 事 轉 變 的 折 衷 辦 法 補 救 之 道 採 取 第 一 人 稱 敘 述, 也 有 變 換 角 度 的 方 法, 那 就 是 改 變 敘 述 人 78 多 觀 點 限 制 性 敘 述, 即 由 幾 個 人 分 別 承 擔 敘 述 任 務, 形 成 移 動 和 交 叉 的 敘 述 角 度 方 式, 也 不 斷 出 現 台 靜 農 的 拜 堂 即 選 取 了 三 個 不 同 視 點 79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可 以 有 許 多 選 擇, 在 運 用 上 也 可 更 自 由 靈 活, 未 必 拘 於 一 人 一 點 如 前 所 述, 內 視 點 外 視 點 之 出 入, 全 知 限 知 之 運 用, 人 稱 視 角 之 配 合, 一 依 於 內 容 之 所 需 因 此, 晚 清 一 以 貫 之 的 限 知 敘 事 要 求 是 否 有 其 必 要 性, 值 得 再 思 考 此 外, 小 說 在 運 用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之 際, 採 用 第 一 人 稱 自 敘, 提 供 了 一 種 借 用 旅 行 者 我 的 游 歷 作 為 敘 事 框 架, 來 容 納 更 多 的 人 物 和 故 事 80 小 說 使 用 旅 遊 見 聞 之 形 式, 合 於 耳 聞 目 見 之 原 則 ; 摭 拾 見 聞 以 問 謗 於 道, 旅 行 是 很 好 的 選 擇 小 說 著 意 於 見 聞 之 真 實, 較 諸 特 定 空 間 之 過 濾 性 接 收, 旅 遊 之 隨 機 性 更 能 證 其 真 81 實 因 此, 視 點 方 位 必 須 流 動, 不 能 固 定, 時 空 推 移 遂 成 為 小 說 重 要 議 題 77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饒 芃 子 等, 中 西 小 說 比 較, 頁 劉 尚 生, 中 國 古 老 小 說 藝 術 史,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199: 視 點 方 位 的 選 擇 可 有 三 種 類 型 : 定 點 換 景 定 景 換 點 與 點 動 景 移 206
214 第 三 節 敘 事 之 時 空 推 移 時 空 常 並 稱, 二 者 關 係 密 切 中 國 古 代 常 把 時 間 和 空 間 連 在 一 起, 對 於 時 間 空 間 自 有 其 定 義 與 邏 輯 : 莊 子 庚 桑 楚 : 有 實 而 無 乎 處 者, 宇 也 ; 有 長 而 無 本 剽 者, 宙 也 淮 南 子 齊 俗 云 : 往 古 來 今 謂 之 宙, 四 方 上 下 謂 之 宇 後 漢 書 二 八 下 馮 衍 傳 顯 志 賦 論 : 遊 精 宇 宙, 流 目 八 紘 注 : 尹 文 子 曰 : 四 方 上 下 曰 宇 其 次 是 時 空 可 以 轉 換, 距 離 用 時 間 表 示, 如 兩 地 之 距 離 謂 之 幾 天 的 路 程 82 這 種 獨 特 的 時 空 觀 念 是 古 今 同 在 天 上 地 下 無 殊 陰 間 陽 間 相 同 人 鬼 無 別, 神 人 共 處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沿 續 此 一 時 空 觀 念 ; 至 於 六 朝, 出 現 變 化, 其 變 化 一 在 向 內 之 開 拓, 包 括 人 的 內 心 世 界 ; 二 在 天 上 人 間 時 間 之 不 同 83 時 間 空 間 是 構 成 小 說 之 重 要 因 素 : 故 事 是 按 時 間 順 序 講 述 的 事 件, 而 情 節 是 精 心 結 合 起 來 的 具 有 嚴 密 因 果 關 係 的 事 件, 是 一 個 有 開 端 中 間 和 結 尾 的 完 美 的 整 體 這 小 說 結 構, 是 以 細 節 為 最 小 單 位, 縱 可 以 事 件 為 結 構 重 心, 沿 事 件 的 時 間 關 係 串 聯 細 節, 體 現 各 種 社 會 現 象 之 間 的 因 果 聯 繫 ; 橫 可 以 場 面 為 結 構 重 心, 按 場 面 的 穴 間 關 係 並 聯 細 節, 突 出 各 種 社 會 現 象 之 間 的 特 徵 對 應 ; 還 可 縱 橫 交 錯, 在 時 空 並 進 人 物 與 情 節 的 交 相 發 展 中, 上 下 幾 千 里, 縱 橫 數 萬 里, 自 由 地 表 現 社 會 生 活 的 各 個 方 面 84 根 據 時 間 與 情 節 的 關 係, 小 說 時 間 可 又 有 內 部 時 間 與 外 部 時 間 之 分 內 部 時 間 是 小 說 內 部 情 節 連 結 相 續 之 時 間 ; 外 部 時 間 則 在 情 節 之 外, 雖 與 情 節 無 直 接 關 聯, 卻 仍 有 其 不 可 取 代 之 重 要 性, 二 者 各 有 其 功 能 : ( 外 部 時 間 ) 像 氣 候 或 大 氣 層 一 樣 包 圍 著 情 節, 是 情 節 與 使 之 得 以 產 生 發 展 的 廣 闊 無 邊 的 現 實 生 活 之 間 的 通 道 或 橋 梁 它 不 直 接 進 入 情 節, 卻 是 情 節 的 土 壤 ; 它 不 直 訴 讀 者, 讀 者 卻 要 據 其 檢 驗 作 品 與 經 驗 世 界 的 向 背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214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214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7 207
215 內 部 時 間 就 是 作 品 中 情 節 運 動 的 順 序 性 與 連 貫 性, 它 以 心 理 時 間 為 基 礎 而 外 部 時 間 卻 以 物 理 時 間 為 基 礎 就 晚 清 小 說 與 外 部 時 間 的 繫 聯 而 言, 四 大 小 說 中 官 場 現 形 記 限 定 於 晚 清,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更 限 縮 於 二 十 年 之 內, 老 殘 遊 記 寫 庚 子 之 變 前, 至 於 孽 海 花 以 主 角 金 雯 青 繫 聯 三 十 年 史 事, 中 法 之 戰 甲 午 之 戰 乙 未 抗 日 國 父 革 命 等 等, 小 說 敘 事 所 形 成 之 內 部 時 間 與 外 部 時 間 之 對 應 繫 聯 十 分 清 楚 明 確 小 說 敘 事 同 時 推 動 小 說 之 時 間 與 空 間 ; 而 限 制 敘 事 雖 有 助 於 真 實 性 的 獲 得, 卻 也 限 縮 了 空 間 此 時 藉 由 旅 遊 以 利 空 間 之 推 展 是 可 行 之 方 : 限 制 敘 事 有 利 於 真 實 性 的 獲 得, 但 是 限 制 敘 事 可 能 失 去 廣 闊 的 生 活 場 景 在 晚 清 人 看 來, 藝 術 價 值 與 歷 史 視 野, 很 可 能 就 像 魚 與 熊 掌 那 樣, 很 難 兼 而 得 之 但 是, 在 這 個 變 革 過 程 中, 主 要 是 靠 旅 行 者 的 形 象, 來 建 立 一 個 統 一 的 敘 事 角 度, 以 便 能 更 好 地 描 述 廣 闊 的 社 會 生 活 場 景 85 如 老 殘 遊 記 與 斷 鴻 零 雁 記 都 藉 由 旅 行 來 擴 展 空 間 86, 差 別 在 於 後 者 逐 漸 走 向 內 心, 拓 展 的 是 心 理 空 間 ; 老 殘 遊 記 則 以 旅 行 所 具 有 之 流 動 性, 走 向 社 會, 展 示 廣 闊 的 社 會 生 活 面 以 旅 行 為 手 段 之 敘 事, 不 斷 地 推 展 小 說 空 間 ; 以 老 殘 遊 記 而 言, 隨 老 殘 之 足 跡, 由 高 范 到 濟 南, 經 董 家 口 馬 村 集 曹 州 府 城 至 齊 河 縣, 又 回 到 省 城, 使 用 串 連 式 結 構 在 山 東 附 近 開 展 其 社 會 空 間 : 以 人 物 串 連 的 結 構 承 遊 記 體 結 構 形 式 而 來, 具 有 遊 記 體 結 構 的 優 點, 能 夠 異 常 廣 闊 地 展 現 不 同 地 域 的 生 活 風 貌, 根 據 作 品 題 旨, 在 有 限 的 篇 章 中 直 接 描 寫 具 有 社 會 性 普 遍 性 意 義 的 政 治 狀 態 和 生 活 現 象, 從 而 反 映 社 會 本 質 的 某 些 特 點 87 其 中 地 域 之 不 同, 清 官 與 貪 官 之 差 異, 兩 相 映 照, 正 是 對 封 建 官 僚 政 治 的 黑 暗 和 統 治 階 級 的 酷 毒 殘 忍, 最 有 力 之 控 訴 二 種 官 僚 同 樣 殺 人 如 麻, 百 姓 怨 聲 載 道 掙 扎 在 死 亡 線 上, 官 僚 政 治 之 黑 暗 殘 忍 並 非 局 部 單 一 之 現 象, 而 是 嚴 重 而 普 遍 存 在 之 社 會 問 題, 是 處 於 崩 潰 前 夕 的 晚 清 黑 暗 社 會 政 治 腐 敗 的 本 質 特 徵 之 一 88 劉 鶚 採 用 串 連 式 結 構 正 因 串 連 式 結 構 有 其 優 點, 一 是 內 部 結 構 富 有 彈 性, 如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寫 了 一 百 七 八 十 件 怪 事, 結 構 層 次 多 與 少, 並 不 影 響 整 體 結 構 的 特 徵 ; 二 是 結 構 的 適 應 性 強 如 老 殘 遊 記 僅 展 現 山 東 濟 南 附 近 幾 個 縣 的 風 貌 85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臺 北 : 麥 田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同 上 注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216 這 類 作 品 儘 管 由 於 描 寫 的 具 體 內 容 不 同 而 造 成 內 部 結 構 的 千 275 差 萬 別, 但 是, 企 圖 通 過 不 同 地 域 人 物 風 土 的 描 寫, 表 現 同 一 命 題, 形 成 散 而 有 脈 的 結 構 特 點, 則 無 二 致 89 隨 著 旅 行 展 開 之 開 闊 空 間, 甚 至 有 助 於 小 說 敘 事 歷 史 場 景 之 表 現, 開 拓 小 說 之 視 野, 提 高 小 說 之 客 觀 性 及 其 價 值 : 作 家 想 要 表 現 盡 可 能 廣 闊 的 歷 史 場 景, 當 事 人 的 見 聞 反 而 有 限, 不 及 作 為 旅 人 的 旁 觀 者 ---- 晚 清 小 說 家 很 自 信, 認 為 自 己 的 創 作, 超 越 傳 統 小 說 ---- 作 為 旁 觀 者, 如 此 可 以 超 越 個 人 命 運, 更 多 關 注 歷 史 事 件 本 身 90 林 紓 劍 腥 錄 之 邴 仲 光, 或 曾 樸 孽 海 花 之 傅 彩 雲, 在 小 說 中 是 一 旁 觀 者 ; 而 孔 尚 任 寫 桃 花 扇, 以 李 香 君 為 主 角, 自 然 多 寫 男 女 情 事 晚 清 小 說 家 之 所 以 認 為 自 己 能 超 越 傳 統 小 說, 正 在 於 作 為 旁 觀 者, 可 以 多 關 注 歷 史 事 件, 而 不 局 限 於 個 人 命 運 旅 遊 形 式 之 外, 敘 事 還 常 用 倒 敘 插 敘 等 拓 展 情 節 空 間 在 古 典 文 學 中, 倒 裝 敘 述 之 使 用 不 乏 其 例 : 杜 甫 的 兵 車 行 白 居 易 的 琵 琶 行 以 至 浩 歌 子 的 遼 東 客 和 邦 額 的 梨 花 則 使 用 倒 裝 敘 述 91 晚 清 譯 外 小 說 常 見 之 預 敘 補 述 插 敘, 可 能 是 看 慣 傳 統 小 說 之 讀 者 所 陌 生 的 : 以 林 紓 對 敘 事 時 間 的 理 解 為 例 在 塊 肉 餘 生 述 迦 茵 小 傳 和 哀 吹 錄 獵 者 斐 里 樸 等 譯 作 的 批 注 中, 林 紓 不 斷 地 提 醒 讀 者 注 意 那 些 不 同 於 傳 統 小 說 連 貫 敘 述 的 預 敘 筆 法 補 述 筆 法 和 插 敘 筆 法 92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中, 運 用 插 敘 表 現 敘 事 之 立 體 交 叉 結 構 者 為 孽 海 花 : 然, 作 為 長 篇 小 說, 孽 海 花 的 結 構 遠 非 已 經 圓 滿, 章 回 體 制 畢 竟 限 制 了 作 品 敘 事 結 構 的 自 由, 作 品 中 場 景 與 時 空 的 轉 換 總 是 發 生 在 某 一 章 回 的 內 部, 難 免 顯 得 侷 促, 有 時 甚 至 生 硬 但 無 論 如 何, 孽 海 花 在 敘 事 結 構 上 嘗 試 了 傳 統 中 國 小 說 從 未 有 過 的 立 體 交 叉 結 構, 這 在 晚 清 小 說 中, 是 89 參 見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17 獨 步 一 時 的 93 孽 海 花 在 回 目 之 內 進 行 交 叉 敘 事 與 時 空 的 轉 移 如 第 十 三 回 空 間 由 歐 洲 移 轉 至 北 京, 二 地 情 節 交 叉 展 開 : 譬 如 第 十 三 回 ( 小 說 林 本 ), 開 頭 是 接 續 前 回, 寫 傅 彩 雲 與 維 亞 太 太 ( 隨 後 才 知 道 是 德 國 皇 后, 也 是 英 國 女 王 之 妹 ) 會 面 合 影 回 到 公 使 館, 見 俄 國 人 畢 葉 正 在 向 雯 青 兜 售 中 俄 交 界 圖 ; 隨 後 金 雯 青 給 國 內 同 鄉 官 陸 蓁 如 去 信, 報 告 獲 得 地 圖 一 事 由 此 敘 述 由 歐 洲 轉 移 到 了 北 京, 由 陸 蓁 如 引 出 名 流 宗 匠, 文 學 斗 山 潘 尚 書 及 在 京 其 他 名 士, 描 繪 這 些 沉 迷 於 科 名 的 讀 書 人 結 識 名 流 攀 附 朝 官 以 求 通 途 的 精 神 狀 態 與 生 活 方 式 94 若 是 傳 統 章 回 體, 遇 此 時 空 人 物 之 大 轉 換, 通 常 是 另 起 一 回 ; 曾 樸 之 孽 海 花 打 破 傳 統 章 回 小 說 之 敘 述 模 式, 暫 停 原 來 歐 洲 之 敘 事, 以 主 角 之 去 信 帶 入 北 京 情 節, 以 插 敘 筆 法 成 功 進 行 時 空 之 推 移 而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則 是 以 其 中 之 偵 探 敘 事 形 式 進 行 : 老 殘 遊 記 還 顯 露 出 不 少 受 新 文 化 及 外 來 文 化 的 影 響 而 產 生 的 小 說 新 因 素, 英 國 人 注 意 到 作 品 中 包 含 了 夏 洛 克 福 爾 摩 斯 式 的 故 事 ( 大 英 百 科 全 書 ), 提 醒 我 們 應 注 意 這 些 新 信 息 95 偵 探 敘 事 重 視 懸 疑 效 果, 常 以 插 敘 造 成 懸 念, 增 加 讀 者 興 趣 : 要 使 情 節 能 適 應 讀 者 的 欣 賞 心 理, 往 往 離 不 開 設 置 懸 念 巧 用 延 宕 組 織 高 潮 這 些 手 法, 它 們 時 分 時 會 相 互 配 合 共 同 產 生 情 緒 的 感 染 力 96 在 敘 事 時 間 之 疏 密 與 情 節 時 間 之 疏 密 關 係 問 題 上,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不 僅 採 用 有 話 則 長, 無 話 則 短 的 敘 事 方 式, 而 且 有 意 中 斷 故 事, 穿 插 進 別 的 內 容, 以 造 成 懸 念, 吸 引 讀 者 這 方 面 比 較 為 人 稱 道 的 典 型 事 例 不 少 97 老 殘 遊 記 於 第 十 五 回 說 起 齊 東 鎮 賈 家 奇 命 案, 說 到 一 半, 插 入 廂 房 失 火 救 火 一 節 ; 再 說 下 去, 到 第 十 六 回 又 插 入 收 拾 鋪 蓋 一 段, 敘 者 還 道 : 你 越 著 急, 我 93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華 中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218 越 不 著 急! 98 分 明 運 用 插 敘, 吊 足 讀 者 胃 口 至 於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打 破 順 序 結 構, 敘 述 方 式 則 變 化 多 樣 : 如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的 苟 才, 占 了 許 多 篇 幅, 但 作 者 集 中 描 寫 的 也 就 是 他 宦 途 中 二 上 二 下 的 幾 段 醜 聞, 並 不 著 意 顯 示 其 相 對 完 整 的 一 生 經 歷 至 於 敘 述 方 式 的 多 樣, 倒 敘 插 敘 的 變 化, 以 致 順 序 結 構 的 打 破, 都 說 明 了 晚 清 小 說 故 事 體 逐 漸 淡 化, 小 說 家 正 在 多 方 面 嘗 試 突 破 故 事 體 99 對 於 茍 才 之 敘 述, 特 選 其 幾 段 醜 聞, 而 不 著 意 在 其 經 歷 之 完 整 對 於 推 展 敘 事 時 間 形 成 情 節, 伊 利 莎 白 鮑 溫 有 折 攏 的 扇 子 之 喻 : 伊 利 莎 白 鮑 溫 把 這 種 時 值 處 理 形 象 地 比 作 一 把 可 以 打 開 或 者 折 攏 的 扇 子 : 從 某 個 角 度 上 看, 小 說 家 在 寫 書 時 可 以 像 一 把 扇 子 似 地 把 時 間 打 開 或 者 折 攏 既 然 每 一 篇 故 事 根 據 自 己 的 輕 重 緩 急, 都 需 要 一 種 特 殊 的 計 算 時 間 的 方 法, 所 以 作 者 如 何 計 算 時 間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100 時 值 的 長 短 與 現 在 過 去 將 來 三 時 式 關 係 密 切 拉 長 描 寫 的 時 間 段, 即 使 是 幾 百 年 前 所 發 生 之 事, 仍 被 當 作 剛 發 生 的 現 在 來 進 行 描 寫 ; 而 縮 短 的 時 間 段, 儘 管 是 才 發 生, 卻 被 當 作 已 遠 逝 的 過 去 來 敘 述 因 此, 為 加 強 時 間 之 作 用, 小 說 家 對 於 時 間 必 須 善 於 調 整 分 配 101 時 間 推 移 開 展 亦 一 以 小 說 內 容 輕 重 緩 急 之 所 需 為 依 據 在 緊 要 處 開 展, 不 緊 要 處 收 攏 重 要 關 鍵 甚 至 可 以 進 行 微 觀 分 析 凡 是 人 物 命 運 的 轉 折 關 頭 關 鍵 時 刻, 讀 者 在 心 理 上 都 會 產 生 巨 大 的 期 待, 他 們 想 把 這 一 現 在 這 一 時 刻 這 一 瞬 息 拴 住 釘 牢, 甚 至 從 宏 觀 世 界 中 摘 除 出 來 進 行 微 觀 分 析 102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雖 出 現 倒 敘 插 敘 之 敘 事 方 式, 仍 未 及 熟 練 成 功 : 新 小 說 家 ---- 卻 很 難 找 到 熟 練 使 用 倒 裝 敘 述 甚 至 交 錯 敘 述 的 成 功 之 作 103 可 偵 探 小 說 先 製 造 懸 念, 然 後 借 助 倒 裝 敘 述 逐 步 解 開 秘 密 的 方 法,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參 見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19 突 出 懸 念, 加 強 小 說 的 結 構 感 這 些 方 面, 五 四 作 家 只 是 把 新 小 說 家 怯 生 生 地 嘗 試 的 技 巧 熟 練 化 104 晚 清 敘 事 之 轉 變 雖 未 及 熟 練 成 功, 但 嘗 試 突 破 之 活 潑 多 樣, 仍 有 其 特 色 與 重 要 性 在 敘 事 之 時 空 推 移 上, 限 知 以 旅 行 作 為 手 段, 拓 展 其 空 間 全 知 敘 事 則 自 由 許 多, 以 官 場 現 形 記 而 言, 縱 覽 全 局 全 面 諦 察 官 場, 具 有 宏 觀 之 視 野 官 場 現 形 記 的 結 構 特 點 是 : 借 助 於 時 空 的 轉 移, 由 一 點 推 移 開 去, 形 成 為 線 ; 再 由 線 推 移 開 去, 形 成 為 面 ; 而 在 這 點 線 面 的 推 移 中, 隱 隱 然 呈 現 出 一 幅 幅 富 於 立 體 感 流 動 感 的 官 場 現 形 圖 具 體 地 說, 小 說 中 這 種 時 空 的 推 移, 每 每 以 地 方 為 起 點, 而 以 北 京 為 終 點 ( 同 時 又 是 新 的 起 點 ) 不 斷 地 畫 出 弧 圈, 構 成 地 方 北 京 地 方 北 京 地 方 的 軌 跡, 從 而 將 筆 觸 涉 及 從 地 方 到 中 央 從 胥 吏 到 大 臣, 亦 即 從 橫 的 平 面 圖 上 遍 及 了 全 國 的 各 個 角 落, 從 縱 的 軸 線 上 遍 及 了 官 僚 體 系 的 各 個 等 級 105 此 一 官 場 現 形 圖 包 括 十 四 個 弧 圈 : 第 一 個 弧 圈 ( 第 一 至 二 回 ): 陝 西 北 京 第 二 個 弧 圈 ( 第 三 至 六 回 ): 北 京 江 西 北 京 第 三 個 弧 圈 ( 第 六 至 十 回 ): 北 京 山 東 上 海 第 四 個 弧 圈 ( 第 十 一 至 二 十 二 回 ): 上 海 浙 江 ( 北 京 ) 第 五 個 弧 圈 ( 第 二 十 二 至 二 十 九 回 ): 浙 江 ( 北 京 ) 河 南 北 京 第 六 個 弧 圈 ( 第 二 十 九 至 三 十 四 回 ): 北 京 天 津 南 京 上 海 第 十 一 個 弧 圈 ( 第 五 十 三 至 五 十 六 回 ): 北 京 南 京 外 國 北 京 第 十 二 個 弧 圈 ( 第 五 十 六 至 五 十 八 回 ): 湖 南 北 京 第 十 三 個 弧 圈 ( 第 五 十 八 至 六 十 回 ): 山 東 北 京 山 東 北 京 第 十 四 個 弧 圈 ( 第 六 十 回 ): 北 京 保 定 106 十 四 個 弧 圈 所 及, 已 將 中 國 重 要 的 地 點, 都 包 括 在 內 而 十 四 個 弧 圈 的 中 心 交 接 點, 則 是 北 京 和 上 海, 一 為 政 治 中 心, 一 為 經 濟 中 心 北 京 為 滿 清 政 治 樞 紐, 其 重 要 性 自 不 待 言 ; 至 於 上 海, 可 謂 西 方 文 明 的 櫥 窗 由 蘇 報 案 可 見 清 廷 對 新 聞 言 論 自 由 打 壓 之 一 斑 ; 晚 清 作 家 激 烈 抨 擊 官 場, 而 竟 能 安 然 無 事, 對 於 滿 清 朝 廷 之 容 忍, 學 者 除 認 為 是 朝 廷 失 去 威 信, 令 不 行 禁 不 止 所 致 之 外, 又 提 出 兩 點 解 釋 : 第 一, 清 廷 確 實 已 經 是 風 雨 飄 搖 ; 第 二, 上 海 有 租 界, 朝 廷 管 不 著 我 曾 經 說 過, 租 界 對 於 中 國 人 來 說, 既 是 恥 辱 的 印 記, 也 是 展 覽 西 方 文 明 的 櫥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49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浙 江 古 籍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參 見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220 窗 我 們 看 近 代 史, 很 容 易 發 現, 革 命 家 老 在 租 界 裡 活 動 在 那 裡 策 畫 革 命, 危 險 指 數 大 大 降 低 107 尤 其 將 上 海 與 北 京 做 一 對 照 時, 更 容 易 看 出 此 一 差 別 : 大 家 對 照 上 海 與 北 京 的 報 紙 雜 誌, 就 會 發 現, 上 海 比 北 京 激 進 多 了 北 京 的 日 報 畫 報 小 說 書 籍 等, 主 要 是 提 倡 改 良 群 治, 天 子 腳 下, 控 制 比 較 嚴, 不 敢 隨 便 辱 罵 皇 上 不 是 說 上 海 人 思 想 就 一 定 比 北 京 人 激 進, 或 者 說 政 治 上 更 叛 逆, 而 是 朝 廷 的 控 制 力 相 對 薄 弱 108 除 了 朝 廷 控 制 力 較 薄 弱, 成 為 西 方 文 明 展 覽 櫥 窗 的 上 海, 正 是 最 早 接 受 西 方 文 明 新 舊 文 化 雜 糅 並 陳 之 地 這 是 它 成 為 小 說 時 空 推 移 之 兩 大 中 心 之 主 因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以 其 全 知 敘 事, 進 行 時 空 的 轉 移, 不 同 地 域 之 轉 移 接 續 較 為 自 由 輕 易, 有 助 於 完 成 官 場 之 全 面 諦 察 至 於 敘 事 之 時 空 推 移 亦 能 形 成 空 間 美 學 : 時 間 所 給 的 感 情, 正 如 景 物, 夜 間 與 白 天 不 同, 春 天 與 秋 天 不 同, 雨 天 與 晴 天 不 同 109 傳 統 小 說 對 景 物 著 墨 不 深,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之 寫 景, 常 常 因 人 而 宜, 因 事 而 宜, 景 物 描 寫 並 不 是 作 家 構 思 時 所 考 量 之 重 點 晚 清 小 說 則 視 景 物 描 寫 為 重 要 的 藝 術 手 段 ; 在 構 思 之 時, 不 但 考 量 景 物 描 寫, 並 且 將 之 視 為 作 品 重 要 成 分 110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更 出 現 突 破 性 之 成 就 : 隨 時 注 意 描 寫 人 物 活 動 環 境 的 景 色, 是 晚 清 小 說 景 物 描 寫 的 又 一 特 點 如 老 殘 遊 記, 作 者 就 很 注 意 隨 處 描 寫 老 殘 經 歷 之 地 的 景 色, 諸 如 千 佛 山 的 奇 觀, 大 明 湖 的 倒 影, 桃 花 山 的 色 彩, 齊 河 縣 的 月 夜, 蒿 里 山 的 古 廟, 以 及 黃 河 冬 景 泰 山 風 光 等 等, 幾 乎 老 殘 足 跡 所 到 的 主 要 地 方 都 有 景 物 描 寫, 既 突 出 了 遊 記 的 特 點, 也 增 添 了 作 品 的 生 活 氣 息, 而 這 在 以 往 的 寫 實 小 說 中 是 不 可 能 見 到 的 111 除 了 空 間 美 學 的 展 現, 老 殘 遊 記 之 景 語 常 是 情 語, 投 射 出 人 物 內 心 世 界, 如 第 二 回 寫 老 殘 遊 大 明 湖 : 107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頁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參 見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221 先 從 鵲 華 橋 下 船, 遊 過 歷 下 亭, 才 至 鐵 公 祠 到 了 鐵 公 祠 前, 先 望 見 對 面 如 數 十 里 屏 風 的 千 佛 山, 又 低 頭 觀 賞 澄 淨 如 同 鏡 子 的 明 湖, 再 平 視 南 岸 的 街 市, 轉 身 才 見 四 面 荷 花 三 面 柳, 一 城 山 色 半 城 湖 的 對 聯 仍 舊 上 船 才 見 兩 邊 荷 花 將 船 夾 住, 水 鳥 被 人 驚 起, 終 於 吃 著 蓮 蓬 又 回 到 鵲 華 橋 畔 整 段 描 寫 沒 有 一 個 自 然 呈 現 的 全 景 鏡 頭, 都 是 隨 著 老 殘 的 腳 步 與 眼 睛, 一 步 一 景, 既 不 提 前 也 不 落 後, 既 不 貪 多 也 不 減 少, 不 單 寫 出 了 明 湖 景 致, 更 寫 出 了 老 殘 遊 湖 的 情 致 112 透 過 老 殘 耳 目 所 構 現 之 景 致, 回 過 頭 又 能 從 中 窺 見 人 物 之 心 理 空 間 而 除 了 時 空 推 移 所 展 示 之 小 說 敘 事 美 學 外, 下 節 將 繼 續 進 行 敘 事 修 辭 藝 術 之 討 論 112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22 第 四 節 敘 事 修 辭 之 藝 術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家 中, 曾 樸 是 最 早 系 統 地 翻 譯 介 紹 法 國 文 學 的 人 在 小 說 林 時 期 ( 年 ), 翻 譯 雨 果 譯 介 大 仲 馬 後 又 於 上 海 開 書 店 辦 雜 誌, 繼 續 系 統 地 翻 譯 雨 果 和 法 國 文 學, 法 國 文 學 成 為 曾 樸 創 作 小 說 的 豐 富 資 源, 使 他 的 小 說 在 晚 清 小 說 中 獨 樹 一 幟 孽 海 花 之 文 字 藝 術 迭 受 注 意 與 肯 定 : 孽 海 花 的 歷 史 小 說 意 識 顯 然 更 多 吸 收 了 法 國 19 世 紀 小 說 的 敘 事 觀 念, 即 將 焦 點 對 準 當 代, 以 包 羅 萬 象 的 世 態 風 俗 描 繪 展 示 時 代 的 風 雲 變 幻 與 社 會 歷 史 進 程, 而 在 女 主 人 公 的 刻 畫 和 審 美 評 價 及 道 德 評 價 上, 明 顯 與 傳 統 小 說 觀 念 不 同, 體 現 著 法 國 19 世 紀 文 學 的 人 文 精 神 113 胡 適 亦 曾 讚 揚 老 殘 遊 記 之 描 寫 藝 術 : 並 且 刻 劃 了 像 莊 勤 果 這 樣 禮 賢 下 士 的 循 吏, 也 不 得 不 庇 護 酷 吏 玉 賢 的 事 實 胡 適 讚 揚 老 殘 遊 記 最 擅 長 的 是 描 寫 的 技 術 ; 無 論 寫 人 寫 景, 作 者 都 不 肯 用 套 語 濫 調, 總 想 鎔 鑄 新 詞, 作 實 地 的 描 寫 在 這 一 點 上, 這 部 書 可 算 是 前 無 古 人 了 ( 胡 適, 亞 東 版 老 殘 遊 記 序, 三 民 本 附 錄, 頁 365 ) 114 然 而 晚 清 小 說 敘 事 修 辭 之 整 體 印 象 仍 是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這 是 早 年 魯 迅 譴 責 小 說 之 評, 近 來 王 德 威 則 有 醜 怪 美 學 之 論 本 節 以 下 就 此 二 者 略 做 討 論 王 德 威 以 吳 趼 人 小 說 在 短 短 兩 回 中 濃 縮 了 諸 多 滑 稽 成 規 為 例, 此 成 規 包 括 將 錯 就 錯 的 身 份 通 姦 性 向 顛 倒 投 機 主 義 懼 內 的 丈 夫 與 潑 婦 式 的 妻 子 秘 密 的 交 易 以 及 雙 重 的 偽 裝 等 等 經 吳 趼 人 之 特 殊 安 排, 各 種 成 規 層 層 累 積, 讀 者 對 丑 角 在 小 說 中 所 玩 弄 的 多 重 詭 計 與 交 易 亦 難 以 招 架 115 其 醜 怪 美 學 之 論, 以 醜 怪 的 觀 點 對 小 說 進 行 全 面 性 的 審 視, 得 到 的 結 論 是, 讀 者 於 此 見 識 到 了 一 種 最 奇 特 最 醜 怪 的 敘 事 美 學 : 這 段 故 事 中 有 太 多 的 扭 曲 與 變 形, 力 道 十 足, 頗 值 讀 者 玩 味 我 們 與 其 說 被 引 領 到 潛 藏 於 該 故 事 中 的 道 德 教 訓 中, 不 如 說 被 帶 至 吳 趼 人 對 這 些 教 訓 的 搬 弄 利 用, 而 為 之 著 迷 不 已 與 此 同 時, 我 們 還 被 導 向 一 個 異 性 婚 姻 孝 悌 忠 信 政 治 網 絡 家 庭 關 係, 種 種 價 值 相 互 消 長 合 縱 的 世 界, 因 此 見 識 了 一 種 最 奇 特 最 醜 怪 的 敘 事 美 學 就 此 意 義 而 言, 吳 趼 人 本 身 要 命 113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近 代 變 革,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月 一 版, 頁 參 見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223 的 (devilishly) 想 像 力, 正 一 如 他 故 事 中 的 人 物 一 般 116 在 全 面 的 審 視 之 後, 學 者 舉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做 為 醜 怪 美 學 之 證 的 實 例 這 是 一 個 淋 漓 盡 致 的 例 子 短 短 兩 回 中, 讀 者 立 即 看 到 諸 多 醜 怪 的 面 目, 荒 謬 的 事 端, 恍 若 瞬 間 掉 入 罪 惡 的 淵 藪, 聽 見 群 妖 的 獰 笑 不 斷 在 坑 谷 間 迴 盪 王 德 威 對 小 說 的 審 視, 包 括 核 心 價 值 敘 事 結 構 作 者 寫 作 方 式 敘 事 模 式 人 物 事 件 等 等 他 首 先 宣 告 小 說 的 核 心 價 值 已 泡 沫 化 : 在 晚 清 作 家 所 描 繪 的 世 界 中, 任 何 事 物 都 可 以 透 過 一 個 怪 異 的 交 換 機 制 予 以 占 有 或 取 代, 因 此 他 們 投 射 出 一 個 對 現 實 真 正 荒 涼 的 看 法 價 值 之 形 成 與 渙 散 有 如 泡 沫, 道 德 則 不 過 是 逢 場 作 戲 現 實 的 深 度 結 果 竟 是 表 面 文 章 的 延 伸 罷 了 若 與 五 四 作 家 相 較, 魯 迅 等 人 之 作 品 的 力 量 來 自 對 失 去 的 生 命 意 義 的 無 望 追 求, 以 及 對 新 舊 再 現 系 統 之 矛 盾 所 感 受 的 道 德 痛 苦 ; 然 而 晚 清 作 家 所 聲 言 維 護 之 傳 統 價 值, 最 後 卻 發 現 徹 頭 徹 尾 都 是 空 洞 的 事 物 之 核 心 價 值 早 已 消 失 不 存, 只 有 更 多 徒 有 其 表 的 表 面 事 物 學 者 得 自 於 晚 清 小 說 之 概 念 是, 道 德 核 心 價 值 已 然 不 存 在, 到 處 是 空 洞 虛 假 與 黑 暗 因 此 對 於 Milena 所 謂 揭 發 罪 惡 之 敘 事 形 式 說, 他 難 以 認 同, 另 提 出 確 認 熟 悉 之 說 : 對 讀 者 來 說, 主 角 對 這 個 世 界 的 認 知 啟 蒙, 不 啻 是 個 反 面 教 材 我 們 學 到 的 是, 社 會 罪 惡 其 實 並 非 躲 在 暗 處 伺 機 而 動, 而 是 根 本 一 直 與 我 們 長 相 左 右 因 此, 除 了 少 數 的 例 子 之 外, 吾 人 實 不 宜 以 19 世 紀 歐 洲 小 說 情 節 的 標 準 讀 者 由 含 混 或 無 知 的 狀 態 到 對 真 理 的 認 知 的 漸 進 主 義 來 了 解 晚 清 小 說 的 情 節 晚 清 小 說 中 對 並 不 是 要 告 訴 讀 者 什 麼 新 鮮 事, 而 是 要 讓 讀 者 再 次 確 認 他 們 已 經 熟 悉 不 過 的 事 對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而 言, 敘 事 在 揭 露 真 相, 而 王 德 威 則 認 為 敘 事 在 確 認 罪 惡, 因 此, 由 敘 事 所 構 成 之 情 節 組 合 為 醜 聞 和 鬧 劇 的 長 串 組 合, 極 為 散 漫 : 就 結 構 而 言, 譴 責 小 說 常 為 眾 多 諷 刺 漫 畫 式 速 寫 醜 聞 和 鬧 劇 的 長 串 組 合 但 各 片 段 間 產 生 的 效 果 與 其 說 是 起 承 轉 合, 循 序 漸 進, 不 如 說 是 零 碎 蕪 蔓, 僵 滯 停 頓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252 以 上 引 文 見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224 從 譴 責 小 說 之 英 譯 名 稱 檢 視 其 內 涵, 則 tales that chastise or excoriate 與 novels of exposure 118 ( 暴 露 小 說 ) 正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涵 蓋 了 譴 責 小 說 研 究 的 傳 統 模 式, 其 所 強 調 的 是 小 說 影 射 與 批 判 現 實 的 能 力 : 這 些 傳 統 模 式 強 調 譴 責 小 說 影 射 與 批 判 現 實 的 能 力, 並 進 一 步 視 該 文 類 為 五 四 批 判 現 實 主 義 的 先 河 事 實 上, 所 謂 的 晚 清 四 大 名 著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官 場 現 形 記 老 殘 遊 記 孽 海 花, 之 所 以 被 推 許 為 譴 責 小 說, 主 要 著 眼 點 都 在 於 它 們 折 射 並 批 判 了 危 機 深 重 的 社 會 現 實 119 以 譴 責 之 姿 態, 暴 露 揭 露 之 方 式 所 進 行 之 小 說 敘 事, 讓 諸 多 人 物 現 其 虛 偽 面 目, 包 括 自 吹 自 擂 者 冒 名 頂 替 者 江 湖 郎 中 與 跳 樑 小 丑, 小 說 空 間 於 是 成 為 充 斥 行 騙 者 與 受 騙 者 之 世 界 其 敘 事 模 式 則 通 過 戲 弄 反 轉 扭 曲 其 主 題 來 表 述 故 事 ; 學 者 並 大 膽 論 斷 小 說 的 敘 事 模 式 本 身, 就 是 這 深 重 危 機 的 一 部 分 換 言 之, 這 是 認 同 罪 惡 的 敘 事 模 式 不 僅 止 於 此, 譴 責 小 說 家 只 有 在 有 利 可 圖 的 前 提 下, 他 們 才 更 顯 得 興 致 勃 勃, 並 且 剽 竊 誇 大 偽 造, 作 者 及 其 著 作 歷 程 亦 難 免 罪 惡 小 說 世 界 不 但 罪 惡 充 斥, 並 且 還 善 惡 顛 倒 縱 欲 而 死, 卻 得 到 孝 子 美 名, 淫 婦 被 謚 為 貞 婦 相 反 的, 小 說 收 煞 處, 九 死 一 生 被 迫 逃 離, 最 終 結 局 好 人 仍 是 失 敗 收 場 於 是 我 將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視 為 中 國 牌 的 醜 怪 (grotesque) 現 ( 寫 ) 實 主 義 120 就 挖 掘 真 相 與 確 認 罪 惡 言, 二 者 並 非 就 必 然 對 立 衝 突 晚 清 小 說 龐 大 讀 者 群 中, 對 於 罪 惡 人 物 罪 惡 情 節 罪 惡 原 委 之 認 知, 當 有 已 知 未 知 之 分 已 知 當 中 又 當 有 知 之 甚 詳 一 知 半 解 只 知 其 一 不 知 其 二 種 種 對 已 知 者, 小 說 敘 事 自 是 一 確 認 之 歷 程, 但 對 未 知 被 蒙 在 鼓 裡, 或 僅 耳 聞 一 二, 知 之 不 詳 者, 小 說 敘 事 則 是 發 掘 真 相 之 歷 程 實 則 小 說 敘 事 中 譴 責 之 姿 態, 暴 露 揭 露 之 方 式, 乃 是 手 段 而 非 最 終 目 的 佔 大 多 數 之 反 面 人 物 雖 多 虛 假 醜 惡, 然 正 面 人 物 仍 真 實 誠 懇, 貼 近 百 姓 表 面 上, 反 面 人 物 盡 得 好 處, 似 已 反 轉 了 社 會 價 值 ; 但 小 說 藉 敘 事 語 氣 之 反 轉, 將 反 轉 之 世 界 再 次 反 轉 回 來 社 會 核 心 價 值 正 隱 藏 在 此 反 諷 之 中, 而 非 渙 散 如 泡 沫 醜 怪 敘 事 美 學 之 效 果, 仍 只 是 手 段, 而 非 小 說 實 際 目 的 至 於 魯 迅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之 評, 長 久 以 來 深 中 人 心, 加 上 胡 適 阿 英 之 論, 奠 定 了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半 個 世 紀 的 批 評 基 調 : 按 照 魯 迅 的 觀 點, 譴 責 小 說 受 到 吳 敬 梓 ( ) 儒 林 外 史 之 類 的 小 說 啟 發, 但 無 論 在 修 辭 還 是 在 人 物 刻 畫 層 面, 這 些 晚 清 作 品 皆 遠 遜 於 楊 憲 益 戴 乃 迭,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的 英 譯 本 所 譯 以 上 引 文 見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以 上 引 文 見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225 儒 林 魯 迅 的 著 名 論 斷 是 : 雖 命 意 在 於 匡 世, 似 與 諷 刺 小 說 同 倫, 而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甚 且 過 甚 其 辭, 以 合 時 人 嗜 好 胡 適 亦 回 應 魯 迅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的 批 評, 譏 評 譴 責 小 說 作 家 可 堪 比 做 一 群 餓 狗 嚷 進 嚷 出 而 已 阿 英 則 從 左 翼 視 角 出 發, 認 為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之 所 以 仍 值 得 注 目, 不 外 因 為 它 詳 細 記 錄 了 大 清 皇 朝 傾 頹 前 的 百 態 這 些 學 者 的 觀 點, 為 以 後 半 個 世 紀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的 批 評 研 究, 奠 定 了 基 調 121 晚 清 小 說 辭 氣 浮 露 之 評 價, 根 源 在 於 以 儒 林 為 標 尺, 用 以 丈 量 晚 清 一 般 咸 認 為 晚 清 敘 事 學 習 儒 林 而 遠 遜 於 儒 林, 尤 以 辭 氣 為 最 不 但 如 此, 在 與 五 四 小 說 相 比 時, 晚 清 亦 見 不 如 : 這 跟 新 小 說 家 忙 於 講 故 事 發 議 論 忽 略 對 小 說 藝 術 個 性 的 追 求 形 成 鮮 明 對 比 五 四 小 說 的 題 材 並 不 廣, 在 展 示 廣 闊 的 社 會 生 活 圖 景 方 面 甚 至 不 如 新 小 說, 但 作 家 靠 藝 術 感 覺 而 不 靠 故 事 情 節 取 勝, 反 而 不 像 新 小 說 老 給 人 以 似 曾 相 識 的 感 覺 122 對 於 小 說 好 發 議 論, 若 以 說 明 (telling) 與 呈 現 (showing) 兩 種 敘 事 修 辭 來 作 察 考, 也 許 對 於 直 露 之 譴 責 會 有 不 同 之 認 識 : 布 斯 (Wayne.C.Booth) 在 小 說 的 修 辭 學 The Rhetoric of Fiction 一 書 中, 將 小 說 的 敘 事 方 法 分 成 說 明 (telling) 與 呈 現 (showing) 兩 種 方 式 說 明 方 式 就 是 作 者 通 過 敘 事 者 或 作 者 代 言 人 的 陳 述, 表 達 其 主 觀 的 評 斷 與 觀 察 呈 現 方 式 則 為 敘 事 人 並 不 直 接 向 讀 者 說 明 評 價, 而 是 以 情 節 的 推 動 來 揭 示 作 者 的 寫 作 主 題 123 若 進 一 步 借 用 此 二 種 標 準, 則 可 將 諷 刺 小 說 之 敘 事 模 式 分 成 客 觀 呈 現 敘 事 模 式 與 主 觀 說 明 敘 事 模 式 兩 類 ; 就 客 觀 呈 現 敘 事 模 式 與 主 觀 說 明 敘 事 模 式 而 論,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當 屬 後 者, 這 亦 是 晚 清 與 儒 林 外 史 之 別 學 者 引 米 列 娜 (Milena ) 在 < 晚 清 小 說 的 敘 事 模 式 > 中, 敘 事 方 式 對 諷 刺 風 格 的 影 響 之 說, 指 出 部 份 晚 清 小 說 與 清 朝 中 葉 諷 刺 小 說 大 相 徑 庭, 並 不 在 於 暴 露 譴 責 的 主 題, 而 是 在 於 其 敘 事 晚 清 之 結 構 敘 事, 承 於 儒 林 外 史 而 異 於 儒 林 外 史 者, 正 在 此 公 然 批 判 之 敘 事 模 式 : 較 早 的 儒 林 外 史, 畢 竟 也 是 暴 露 出 官 場 的 諂 媚 阿 諛 妄 偽 與 傾 軋, 121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臺 北 : 久 大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上 海 : 復 旦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105 參 見 布 斯 (Wayne.C.Booth), 小 說 修 辭 學 第 一 章 講 述 與 展 示,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226 稍 後 的 官 現 形 記 中 中, 我 們 對 此 皆 是 耳 熟 能 詳, 因 而 我 們 要 區 分 這 兩 個 時 期 的 諷 刺 小 說, 應 著 眼 於 諷 刺 手 法 的 運 用 方 式, 亦 即 全 本 的 修 辭 形 式 以 及 敘 事 者 公 然 批 判 的 敘 事 模 式 124 晚 清 小 說 所 用 之 公 然 批 判 敘 事 模 式, 雖 辭 氣 直 露, 不 同 於 儒 林 外 史 ; 然 其 可 貴 處, 不 在 委 婉 ; 楊 聯 芬 看 出 晚 清 作 家 追 求 的 非 藝 術 化 :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連 綴 短 篇, 摭 拾 話 柄, 是 五 四 對 晚 清 社 會 小 說 的 基 本 特 徵 的 批 評 ; 這 些 批 評, 是 藝 術 批 評, 而 潛 在 的 標 準, 是 儒 林 外 史 式 的 藝 術 境 界 如 果 我 們 從 晚 清 新 小 說 家 的 存 在 方 式 和 他 們 對 小 說 的 預 設 目 標 去 考 察, 那 麼, 其 辭 氣 浮 露 摭 拾 話 柄 的 缺 陷, 本 身 就 意 味 著 作 家 追 求 的 非 藝 術 化 125 摭 拾 話 柄 一 向 是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的 重 要 方 法, 這 也 是 著 述 與 創 作 區 別 之 處 有 學 者 認 為 晚 清 小 說 家 並 未 真 正 認 識 敘 述 方 式 對 於 作 品 結 構 的 重 要 性 : 再 次 是 晚 清 小 說 家 並 未 真 正 認 識 敘 述 方 式 作 為 故 事 情 節 的 媒 介, 在 作 者 與 故 事 中 間 的 恰 當 位 置, 以 及 對 於 作 品 結 構 的 重 要 性, 僅 僅 作 為 與 作 品 內 容 結 構 無 甚 關 係 的 一 種 技 巧 126 晚 清 小 說 家 對 敘 述 方 式 之 重 要 性 的 認 識, 如 果 從 作 家 譴 責 類 型 以 外 的 小 說 作 品 去 探 求 答 案, 則 可 見 到 他 們 在 言 情 敘 事 之 間 的 委 婉 曲 折 以 及 心 理 描 寫 不 過, 儘 管 他 們 具 備 敘 事 方 式 重 要 性 之 認 識 以 及 運 用 之 才 能, 譴 責 小 說 仍 出 現 許 多 的 議 論 辯 證 與 說 明, 適 與 婉 曲 背 道 而 馳 如 果 作 家 並 非 不 知, 以 故 不 能 為, 而 是 雖 知 而 有 所 不 為, 那 麼, 學 者 認 為 作 家 追 求 的 非 藝 術 化 之 非 藝 術 化, 應 就 是 知 而 不 為 的 成 果 換 言 之, 作 家 盡 可 能 不 去 改 造 所 摭 拾 話 柄 之 原 貌, 不 做 過 多 加 工 晚 清 小 說 家 大 多 是 報 人, 他 們 的 敘 述 立 場 與 話 語, 不 自 覺 地 選 擇 了 新 聞 記 者 的 角 色 官 場 現 形 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老 殘 遊 記, 專 撿 廣 泛 的 社 會 生 活 中 那 些 具 有 新 聞 價 值 的 事 件 寫, 內 中 的 原 因, 乃 是 晚 清 的 小 說 雜 誌, 代 為 履 行 了 新 聞 報 刊 的 職 責 這 是 中 國 文 化 和 文 學 在 現 代 化 轉 型 過 程 中 最 獨 特 的 地 方, 這 庶 幾 也 是 我 們 不 能 單 純 用 文 學 去 衡 量 晚 清 文 學 的 原 因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227 摭 拾 話 柄 其 實 是 在 實 行 問 謗 於 道 的 古 代 小 說 家 傳 統, 卻 在 晚 清 之 際, 與 新 興 之 新 聞 傳 播 恰 能 合 拍 而 不 能 單 純 用 文 學 去 衡 量 晚 清 文 學 的 原 因, 正 在 小 說 之 新 聞 特 性 : 新 的 事 實, 新 的 信 息 和 普 遍 興 趣 是 體 現 新 聞 報 導 的 新 聞 價 值 的 三 大 要 素 --- 晚 清 小 說 的 新 聞 特 點, 不 僅 表 現 在 具 有 一 定 的 新 聞 價 值, 而 且 還 表 現 在 作 品 的 構 思 剪 裁 結 構 設 計 和 情 節 安 排 上, 明 顯 講 究 新 聞 角 度 和 作 家 的 記 者 態 度 128 雖 不 同 於 一 般 文 學 之 文 學 性, 然 仍 在 構 思 剪 裁 結 構 設 計 和 情 節 安 排 上 有 用 心 之 處 ; 晚 清 小 說 追 求 的 非 藝 術 化, 可 能 只 是 不 同 於 一 般 傳 統 之 文 學 藝 術 而 除 了 構 思 剪 裁 結 構 設 計 和 情 節 安 排 上 的 不 同 考 量, 晚 清 小 說 所 要 追 求 者, 是 新 聞 特 徵 中 之 真 實 性 129 : 所 謂 新 聞 角 度, 包 括 了 作 者 觀 察 事 實 接 觸 事 實 解 剖 事 實 裁 選 事 實 挖 掘 事 實 和 表 現 事 實 的 角 度 新 聞 角 度 的 最 佳 選 擇, 目 的 當 然 在 於 追 求 新 聞 的 新 聞 價 值 晚 清 小 說 家 當 然 不 同 於 新 聞 記 者 以 追 求 新 聞 價 值 為 目 的, 但 力 圖 使 其 創 作 和 新 聞 一 樣 引 起 廣 大 讀 者 的 注 意 和 關 心, 則 無 二 致 因 之, 小 說 家 在 創 作 過 程 中, 也 就 比 較 注 意 觀 察 接 觸 解 剖 和 裁 選 事 件 的 角 度 130 關 於 真 實 性, 林 紓 於 晚 清 的 一 番 分 辨 可 做 為 參 考 : 想 鉏 麑 之 來, 懷 中 必 帶 匕 首 觸 槐 之 事, 確 也 因 匕 首 而 知 其 為 刺 客, 因 觸 槐 而 知 其 為 不 忍, 故 隨 筆 粧 點 出 數 句 慷 慨 之 言, 令 讀 者 不 覺 耳 131 強 調 作 家 藝 術 虛 構 之 合 理 性, 這 無 疑 是 對 的 ; 但 倘 若 使 用 第 三 人 稱 限 制 敘 事, 作 家 又 實 在 無 權 拋 開 視 角 人 物 隨 筆 粧 點 出 數 句 慷 慨 之 言 用 古 文 筆 法 來 寫 第 三 人 稱 限 制 敘 事 小 說, 林 紓 注 意 到 了 筋 脈 一 致, 努 力 把 所 有 人 事 都 納 於 視 角 人 物 的 耳 目 之 內, 但 忽 略 了 可 能 破 壞 小 說 真 實 感 的 若 干 細 節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參 見 付 建 舟,< 論 晚 清 直 面 现 實 針 砭 時 弊 的 社 會 小 说 >, 南 陽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 社 會 科 學 版 ) 2006 年 第 5 期,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林 琴 南, 左 傳 擷 華 卷 上 < 晉 靈 公 不 君 >, 商 務 印 書 館 月 一 版,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28 左 傳 宣 公 二 年 記 述 刺 客 鉏 麑 自 殺 前 之 自 言 自 語, 而 林 紓 評 論 此 段 描 寫 之 真 實 性 時, 以 提 問 方 式 是 誰 聞 之? 提 供 其 看 法 : 初 未 計 此 二 語 是 誰 聞 之 宣 子 假 寐, 必 不 之 聞 ; 果 為 舍 人 所 聞, 則 鉏 麑 之 臂, 久 已 反 翦, 何 由 有 閑 暇 工 夫 說 話, 且 從 容 以 首 觸 槐 而 死? 文 字 中 諸 如 此 類 甚 眾 133 其 他 類 此 者 如 柳 下 惠 之 坐 懷 不 亂, 言 出 何 人? 言 出 自 己, 則 一 錢 不 值 ; 言 出 諸 女, 則 萬 無 其 事 又 如 黃 仲 則 之 焦 節 婦 吟, 夜 靜 人 眠, 節 婦 見 鬼, 與 鬼 作 語, 是 誰 在 旁 作 證? 以 上 分 辨 頗 能 用 以 分 判 文 學 之 真 與 新 聞 問 謗 之 真 對 鉏 麑 之 自 白, 林 紓 著 眼 於 文 勢, 求 其 合 於 文 理, 而 非 由 真 實 感 之 角 度 以 言 第 三 人 稱 限 敘 事, 因 此 未 及 於 敘 事 形 式 之 深 究 隨 筆 粧 點 出 數 句 慷 慨 之 言, 目 光 略 過 了 人 物 自 道 之 限 知 敘 事 效 果, 其 結 果 是, 雖 在 小 說 敘 事 角 度 上 用 力 甚 大, 卻 收 效 甚 微 很 難 說 有 多 少 突 破 若 以 文 中 之 例 來 檢 視 上 述 之 真 實 性, 則 隨 筆 粧 點 出 數 句 慷 慨 之 言 是 文 學 之 真 而 非 新 聞 問 謗 之 真 小 說 作 者 盡 量 不 加 工 粧 點, 以 追 求 真 實 性 新 小 說 家 也 很 注 重 小 說 的 真 實 性, 但 囿 於 以 讀 史 的 眼 光 來 讀 小 說 的 傳 統 偏 見, 這 種 真 實 性 更 多 落 實 為 素 材 的 真 實 134 他 們 不 像 古 代 成 熟 的 小 說 家 那 麼 注 意 刻 畫 人 物, 圍 繞 人 物 來 鋪 敘 事 件 ; 情 節 的 跌 宕 起 伏 主 要 由 人 與 人 糾 葛 的 變 化 所 致 而 是 首 先 考 慮 到 裁 選 小 說 素 材, 是 否 屬 於 多 層 次 廣 大 讀 者 所 喜 聞 樂 聽 的 事 實 ; 挖 掘 表 現 的 事 實, 能 否 吸 引 讀 者 所 以, 晚 清 小 說 家 雖 然 也 以 人 物 為 描 寫 對 象, 但 取 材 的 角 度, 往 往 是 讀 者 比 較 敏 感 而 感 興 趣 的 事 實 諸 如 官 場 的 腐 敗 ( 官 場 現 形 記 ) 晚 清 小 說 作 者 著 眼 於 真 實 性, 其 真 實 乃 新 聞 之 真, 亦 即 素 材 之 真 對 於 以 素 材 之 真 追 求 小 說 之 真 實 性, 若 以 傳 統 文 學 之 角 度 而 論, 或 許 很 難 贊 同 稱 是 一 般 而 言, 傳 統 文 學 之 真 實 乃 在 表 現 之 真, 而 非 素 材 之 真 : 曾 樸 林 紓 的 徵 用 史 實, 梁 啟 超 吳 趼 人 的 自 加 評 語 說 明 其 言 之 有 據, 以 及 新 小 說 家 常 用 的 穿 插 報 紙 新 聞, 渲 染 異 人 贈 書 等 等, 無 非 想 說 服 讀 者 相 信 小 說 素 材 的 真 實 可 靠 可 說 實 話 的 是 歷 史 家, 說 假 話 的 才 是 小 說 133 林 琴 南, 左 傳 擷 華 卷 上 < 晉 靈 公 不 君 >,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229 家 歷 史 家 用 的 是 記 憶 力, 小 說 家 用 的 是 想 像 力 小 說 家 需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忠 實 於 主 觀 可 以 討 論, 可 沒 必 要 也 不 可 能 絕 對 忠 實 於 客 觀 有 本 事 的 小 說 也 許 讀 起 來 有 趣, 更 適 合 有 索 隱 癖 的 中 國 人 的 口 味, 但 無 法 保 證 增 加 小 說 的 真 實 性 ---- 五 四 作 家 強 調 的 是 小 說 表 現 的 真 實 而 不 是 素 材 的 真 實 136 陳 平 原 說 實 話 的 是 歷 史 家, 說 假 話 的 才 是 小 說 家 歷 史 家 用 的 是 記 憶 力, 小 說 家 用 的 是 想 像 力, 正 是 創 作 小 說 之 觀 念 ; 而 看 似 索 隱 癖 的 真 實 有 據, 卻 正 是 著 述 小 說 之 一 貫 用 心 所 致 不 同 的 小 說 觀 念, 呈 現 不 同 的 作 品 特 色 五 四 作 家 不 過 分 倚 重 記 憶 力, 借 影 射 歷 史 上 的 真 人 或 記 錄 現 實 中 的 真 事 來 獲 得 真 實 感, 強 調 小 說 表 現 的 真 實 而 非 素 材 的 真 實, 因 此 在 故 事 情 節 人 物 語 言 的 合 乎 情 理, 切 近 生 活 之 外, 又 能 借 助 限 制 敘 事 和 純 客 觀 敘 事 來 突 出 小 說 的 真 實 感, 破 除 全 知 敘 事 造 成 的 虛 假 的 感 覺 137 五 四 作 家 強 調 的 小 說 表 現 之 真 而 非 素 材 之 真, 不 但 較 合 於 文 學 藝 術 之 要 求, 並 且 由 此 借 助 敘 事 之 真, 完 成 了 敘 事 之 現 代 化 不 過, 不 同 於 文 學 創 作 概 念 的 晚 清 真 實 性, 目 的 在 能 給 人 深 刻 印 象 之 閱 讀 效 果 : 晚 清 小 說 明 顯 不 同 在 縱 切 人 物 生 活 面 的 作 品 中, 作 者 取 材 的 新 聞 角 度 表 現 在 仍 像 橫 切 事 件 的 作 品, 注 重 的 是 所 需 表 現 的 事 實, 而 省 略 與 之 相 關 聯 的 其 它 事 實 ; 完 整 地 描 寫 人 物 在 選 定 的 事 實 中 的 活 動 情 況, 而 不 涉 及 其 它 活 動 ---- 晚 清 小 說 取 材 的 新 聞 角 度, 使 作 者 集 中 筆 墨 著 重 描 寫 切 剖 的 生 活 事 實, 卻 也 能 給 人 深 刻 的 印 象 138 從 晚 清 暴 露 真 實 之 淋 漓 盡 致, 破 解 真 相 之 匪 夷 所 思, 直 言 不 諱 之 大 膽 披 露, 真 可 謂 有 真 實 深 刻 而 震 撼 之 美 至 於 由 選 材 直 至 連 綴 成 篇, 整 個 小 說 組 織 的 接 續 敘 事 原 則, 所 依 據 的 是 主 題, 集 中 表 現 選 定 之 主 題 而 省 略 其 他 此 一 汰 選 接 續 之 法 若 究 其 根 源, 則 為 儒 林 外 史 與 晚 清 勃 興 的 新 聞 事 業 : 晚 清 小 說 則 不 然, 不 少 作 家 選 定 取 材 角 度, 則 無 意 願 及 其 它, 筆 墨 集 中 於 某 一 題 材, 把 這 一 題 材 的 不 同 人 物 故 事, 盡 可 能 收 入 一 書, 從 不 同 角 度, 盡 可 能 充 分 地 展 示 這 一 題 材 的 具 體 內 容 作 者 裁 選 事 實 表 現 事 實 的 角 度, 不 外 乎 記 者 所 採 取 的 橫 剖 面 和 縱 切 面 所 謂 橫 切 法, 即 如 近 代 短 篇 小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94 同 上 注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230 說 取 材 法, 截 取 人 物 生 活 一 個 橫 斷 面, 集 中 有 效 地 表 現 作 品 主 題 ; 而 不 少 長 篇 小 說 則 由 同 一 題 材 不 同 人 物 生 活 橫 切 面 的 事 件 連 綴 而 成 這 一 方 法 承 於 儒 林 外 史, 而 主 要 還 受 之 於 晚 清 勃 興 的 新 聞 事 業 的 影 響 139 雖 則 因 合 於 同 一 主 題, 不 同 人 物 事 件 或 有 其 相 似 性 ; 實 則 一 一 細 究, 仍 能 見 其 同 中 有 異 之 千 差 萬 別 學 者 曾 指 出 晚 清 風 格 在 小 說 敘 事 發 展 中 的 特 殊 之 處 五 四 小 說 家 追 求 現 代 性, 表 現 與 前 此 完 全 不 同 的 話 語, 而 且 為 小 說 家 開 啟 了 新 的 視 野 然 而 借 用 西 方, 卻 也 阻 礙 向 現 代 再 跨 進 一 步 之 發 展, 因 為 堅 持 所 成 之 範 例 經 典 樣 板, 正 與 現 代 不 斷 突 破 創 新 之 精 神 背 道 而 馳 相 較 之 下, 晚 清 卻 有 意 想 不 到 之 發 明 : 晚 清 作 家 之 誤 讀 外 來 作 品, 雖 然 粗 糙 荒 謬, 卻 導 致 一 連 串 意 想 不 到 的 創 造 發 明 只 要 看 看 晚 清 作 家 為 其 作 品 集 合 的 各 種 標 籤 從 冒 險 小 說 到 偵 探 小 說 : 從 政 治 小 說 到 哀 情 小 說 我 們 已 經 可 見 這 些 作 家 投 入 文 學 活 動 的 想 像 ( 或 真 實 的 ) 活 力 除 開 政 治 小 說, 晚 清 作 家 還 滋 養 了 許 多 可 能 性 這 些 可 能 若 非 被 自 命 現 代 化 的 後 來 者 橫 加 貶 抑 為 低 等 文 學 或 索 性 連 根 拔 起, 本 可 以 形 成 中 國 現 代 文 學 中 迥 然 不 同 的 作 品 140 晚 清 小 說 在 古 典 與 現 代 之 間 承 襲 探 索 吸 收 嘗 試 碰 撞, 並 由 中 蓄 積 了 能 量, 蘊 藏 了 許 多 的 可 能 性 較 諸 五 四 之 現 代 敘 事, 古 典 章 回 之 全 知 敘 事, 處 於 二 者 之 間 的 晚 清 正 如 寒 熱 洋 流 之 交 會, 迴 旋 激 盪 卻 也 生 機 無 限 就 堅 持 敘 事 一 以 貫 之 而 言, 高 行 健 在 現 代 文 學 的 敘 事 表 現 或 能 提 供 一 些 參 考 在 其 中 篇 小 說 有 隻 鴿 子 叫 紅 唇 兒 中, 理 論 之 探 索 與 實 踐 兼 行, 呈 現 多 樣 的 敘 事 組 合 : 試 驗 性 地 將 人 物 自 敘 敘 述 者 旁 敘 人 物 與 敘 述 者 對 敘 人 物 各 自 獨 敘 人 物 共 同 合 敘 人 物 與 自 我 對 敘 等 多 種 敘 述 角 度 組 合 在 一 起, 穿 插 交 錯 聚 合 起 伏, 形 成 了 立 體 效 應 至 於 國 外 的 現 代 派, 在 人 稱 與 視 點 的 變 化 上 那 更 是 千 奇 百 怪 花 樣 翻 新, 內 中 有 引 鑒 價 值 的, 當 然 可 以 為 我 所 用 141 而 作 家 為 豐 富 小 說 之 表 現 力, 可 以 使 用 多 種 多 樣 的 敘 述 角 度, 並 研 究 其 間 之 配 合, 以 掌 握 用 文 字 來 進 行 拍 攝 的 升 降 推 拉 俯 仰 搖 移 等 技 巧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二 段 引 文 見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臺 北 : 木 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同 上 注 223
231 根 據 作 品 內 容 來 靈 活 運 用 各 種 敘 事, 應 是 古 今 皆 然 的 不 變 之 道 而 晚 清 小 說 之 豐 富 養 分, 如 譴 責 敘 事 或 醜 怪 美 學, 或 亦 能 提 供 後 世 創 作 以 啟 發 之 功 : 不 過 如 果 我 們 細 讀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的 若 干 佳 例, 如 文 明 小 史 與 官 場 現 形 記 等, 所 見 恐 怕 不 止 於 此 晚 清 作 家 的 譴 責 姿 態 也 許 呼 應 了 當 時 新 小 說 提 倡 者 針 砭 世 事 的 傾 向, 並 因 而 預 示 了 五 四 作 家 的 道 德 抱 負 另 一 方 面, 譴 責 小 說 作 家 為 圖 記 錄 風 起 雲 湧 的 社 會 與 政 治 事 件, 這 種 種 嘗 試, 或 許 已 然 預 示 了 日 後 將 興 起 的 模 擬 式 現 實 主 義 形 式 143 學 者 認 為 晚 清 小 說 同 時 容 納 至 少 三 種 敘 事 模 式, 明 顯 與 傳 統 小 說 不 同 ; 由 此 顯 示 傳 統 文 體 的 種 種 限 制, 其 崩 潰 已 迫 在 眉 睫 144 晚 清 之 前, 小 說 敘 事 受 到 傳 統 美 學 的 許 多 限 制 ; 此 後 將 大 不 相 同 : 從 這 些 束 縛 中 解 脫 出 來, 現 在 個 別 的 作 家 可 以 根 據 自 己 的 目 標 來 選 擇 可 能 的 敘 事 模 式 中 國 現 代 小 說 中 所 表 現 的 範 圍 寬 廣 的 個 人 敘 述 風 格, 可 說 是 繼 續 這 些 晚 清 小 說 業 已 萌 生 的 趨 勢 145 至 於 敘 事 之 評 價, 學 者 亦 提 出 各 有 優 劣 利 弊 以 及 民 族 審 美 習 慣 之 宏 觀 見 解 : 單 從 敘 事 角 度 出 發 來 評 價 一 國 乃 至 一 部 小 說 之 優 劣, 實 難 231 得 出 公 正 科 學 的 結 論, 因 為 這 裡 至 少 牽 扯 到 兩 個 問 題, 一 是 各 種 敘 事 角 度 各 有 優 劣 利 弊, 二 是 民 族 審 美 習 慣 或 傳 統 第 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容 易 營 造 真 實 感, 獲 得 讀 者 之 認 同 ; 缺 點 是 視 點 受 到 限 制 而 三 人 稱 全 知 敘 事, 無 所 不 知, 方 便 於 敘 事, 然 不 如 第 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之 真 實, 易 於 打 動 讀 者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則 第 三 人 稱 全 知 限 知 靈 活 運 用 : 而 如 上 所 述,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則 往 往 採 用 以 第 三 人 稱 全 知 敘 事 為 主, 但 也 可 以 靈 活 地 轉 變 為 第 三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 如 上 舉 紅 樓 夢 中 的 例 證 ), 甚 至 第 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146 由 於 優 劣 各 見, 因 此 敘 事 運 用 之 原 則, 宜 因 作 品 所 需 作 家 所 好, 自 由 運 用 ; 而 在 品 評 之 際, 亦 宜 以 開 闊 之 眼 光 審 視 理 解 接 納 欣 賞 之 如 此, 審 評 之 際, 143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Milen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敘 事 模 式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敘 事 模 式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以 上 引 文 見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232 才 能 不 失 公 允, 又 盡 得 其 妙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受 史 傳 文 學 影 響 很 大, 長 篇 小 說 則 又 源 於 以 講 故 事 講 歷 史 的 民 間 說 唱, 因 此 形 成 了 自 己 的 傳 統 這 正 是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的 突 出 特 點, 引 用 西 方 小 說 觀 念 與 審 美 標 準 加 以 褒 貶, 則 失 之 公 允 從 世 界 文 學 的 範 圍 來 看, 正 是 這 各 具 特 色 的 文 學, 才 構 成 了 百 花 鬥 妍 的 奇 觀 147 各 種 敘 事 角 度 各 有 優 勢 與 缺 點, 亦 與 作 家 之 審 美 及 習 慣 偏 好 相 關 以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審 美 習 慣 與 傳 統 言, 其 由 說 書 講 唱 而 來 的 敘 事 習 慣, 正 形 成 其 獨 有 之 特 色, 亦 不 必 急 於 貶 抑 否 定, 更 宏 觀 的 敘 事 美 學, 可 以 見 得 百 花 爭 妍 之 繁 盛 佳 妙, 所 論 亦 更 見 客 觀 本 章 討 論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結 構 敘 事, 包 括 說 書 人 消 失, 第 三 人 稱 與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由 全 知 到 限 知, 以 及 敘 事 之 時 空 推 移 等 ; 最 後 並 就 敘 事 修 辭 之 評 再 作 審 視 期 望 能 藉 此 得 到 對 晚 清 小 說 敘 事 更 客 觀 全 面 之 理 解 與 認 識 147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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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第 陸 章 照 鏡 入 鏡 亦 是 鏡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讀 者 與 人 物 對 於 晚 清 小 說 之 研 究, 學 者 曾 指 出 面 對 日 漸 緊 迫 的 社 會 與 政 治 危 機, 作 家 也 迫 切 地 想 要 記 下 眼 前 的 經 驗 與 事 物, 而 被 敘 述 的 主 題 與 敘 事 本 身 之 間 的 時 間 距 離 卻 迅 速 消 失 與 作 者 激 越 澎 湃 之 著 述 意 識, 共 同 形 成 了 小 說 的 鑒 照 特 色, 諸 多 書 名 尤 能 表 現 此 一 特 性 : 他 們 對 當 下 每 一 刻 飛 逝 的 時 光 緊 張 的 凝 視, 以 及 他 們 迫 切 想 要 銘 刻 眼 下 經 驗 的 衝 動, 都 可 由 其 作 品 的 題 目 看 出 來, 如 聲 稱 要 鑒 照 社 會 的 病 態, 如 立 憲 鏡 (1906) 青 樓 鏡 (1909) 醫 界 鏡 (1908) 新 孽 鏡 (1906) 等, 或 者 如 暗 示 要 揭 發 社 會 的 現 狀, 比 方 官 場 現 形 記 學 生 現 形 記 (1906) 家 庭 現 形 記 (1907) 革 命 鬼 現 形 記 (1909) 等 即 使 最 正 統 的 歷 史 小 說, 如 吳 趼 人 寫 南 宋 覆 亡 的 痛 史 黃 小 配 寫 太 平 天 國 之 亂 的 洪 秀 全 演 義 (1908), 也 都 明 顯 地 與 當 時 的 國 事 有 關 1 時 事 危 機 的 急 迫 性 以 及 其 取 之 不 竭 隨 處 可 得 之 豐 富 性 與 便 利 性, 使 得 小 說 作 者 之 傳 統 著 述 意 識 在 晚 清 有 一 新 的 呈 顯 與 發 揮 對 時 事 的 緊 張 凝 視, 取 消 了 作 者 讀 者 與 作 品 間 的 時 間 距 離 取 時 事 入 小 說, 正 如 攝 萬 象 入 鏡, 即 時 反 映, 毫 釐 不 差 鑒 照 之 作 用, 現 形 之 結 果, 是 一 種 力 量 的 展 現, 目 的 在 收 懲 戒 之 效 建 覺 知 之 功 鑒 照 現 形 並 非 新 品, 溫 嶠 燃 犀 2 3 神 禹 鋳 鼎 之 說, 自 來 小 說 作 者 常 借 為 使 民 知 神 姦 4, 使 魍 魎 避 影 魑 魅 夜 哭 之 著 作 使 命, 意 在 發 揮 小 說 兼 有 覺 知 與 懲 戒 之 功 效 鑒 照 現 形 雖 是 其 來 有 自, 非 自 晚 清 始, 鏡 之 意 象, 鏡 之 作 用, 影 響 小 說 之 取 材 表 達 與 風 格, 其 所 形 成 之 反 映 與 揭 露 之 特 性 遂 成 為 晚 清 作 品 在 傳 統 小 說 中 區 以 別 之 的 主 要 特 色 之 一 而 時 間 距 離 之 取 消 更 使 作 者 讀 者 與 作 品 間 出 現 不 同 以 往 之 互 動 景 況 以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而 言, 官 場 現 形 記 被 視 為 一 面 救 世 佛 之 菩 提 鏡 : 嗟 嗟! 神 禹 鋳 鼎, 魑 魅 夜 哭 ; 溫 嶠 燃 犀, 魍 魎 避 影 中 國 官 場 久 為 全 球 各 國 不 齒 於 人 類, 而 若 輩 窮 奇 渾 沌, 跳 舞 拍 張, 方 且 謂 行 莫 予 泥, 令 莫 與 違, 一 若 睥 睨 自 得 也 者 而 不 意 有 一 救 世 佛 焉 為 之 放 大 千 之 光, 攝 世 界 之 影, 使 一 般 之 嚅 嚅 而 動, 蠢 蠢 以 爭 者, 咸 畢 現 於 菩 提 鏡 中, 此 若 輩 所 意 料 不 到 者 也 5 1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49 2 晉 書 卷 六 十 七 < 溫 嶠 列 傳 >, 見 楊 家 駱, 晉 書 臺 北 : 鼎 文 書 局 月 七 版, 頁 竹 添 光 鴻, 左 傳 會 箋 左 傳 宣 公 三 年, 臺 北 : 天 工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同 上 注 5 官 場 現 形 記. 敘 作 者 署 佚 名,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235 針 對 跳 舞 拍 張 睥 睨 自 得 之 官 場 人 物, 小 說 特 放 大 千 之 光, 攝 世 界 之 影, 將 其 嚅 嚅 蠢 蠢 之 醜 陋 怪 狀 畢 現 於 鏡 中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外,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則 為 一 顯 微 鏡 : 上 半 回 是 演 說 官 場 之 失 意 者, 下 半 回 是 演 說 官 場 之 得 意 者, 繪 影 繪 聲, 神 情 畢 現, 無 殊 抉 此 輩 之 心 肝 而 表 爆 之 指 陳 弊 竇 處, 竟 是 一 面 顯 微 鏡 6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所 以 被 視 為 顯 微 鏡 者, 在 其 指 陳 社 會 病 態, 人 事 表 裡, 醜 態 畢 現 相 較 於 怪 現 狀 之 曲 盡 幽 微, 老 殘 遊 記 集 中 光 束 照 向 人 所 不 知 的 清 官 高 台 用 許 多 無 辜 百 姓 性 命 堆 疊 而 成 的 清 廉 令 名, 在 光 束 透 照 下, 現 出 閻 羅 催 命 的 恐 怖 原 形, 老 殘 遊 記 是 一 面 剝 揭 清 官 假 忠 偽 義 面 皮 的 顯 偽 鏡 劉 鶚 認 為 贓 官 可 恨, 人 人 知 之, 然 清 官 之 可 恨, 人 多 不 知 尤 其 贜 官 自 知 操 守 有 失, 心 虛 氣 弱, 不 敢 公 然 為 非 作 歹 ; 清 官 則 否, 自 標 清 廉, 心 高 氣 傲 剛 愎 自 用, 因 此 何 所 不 可 為 所 欲 為, 至 於 凌 虐 百 姓 而 猶 自 命 清 高 小 說 乃 透 視 其 虛 忠 假 義, 揭 其 偽 以 訐 其 非 攻 其 惡, 作 者 苦 心, 願 天 下 清 官 勿 以 不 要 錢 便 可 任 性 妄 為 也, 這 正 是 作 者 用 心, 亦 是 小 說 主 要 價 值 所 在 : 歷 來 小 說 皆 揭 贜 官 之 惡, 有 揭 清 官 之 惡 者, 自 老 殘 遊 記 始 7 至 於 四 大 小 說 中 的 孽 海 花, 作 者 曾 樸 將 小 說 筆 頭 喻 為 攝 影 機 的 鏡 頭, 將 三 十 年 的 文 化 政 治 變 動, 收 攝 成 一 幕 幕 影 像, 讓 讀 者 如 親 眼 目 擊 : 這 書 主 幹 的 意 義, 祇 為 我 看 著 這 三 十 年, 是 我 中 國 由 舊 到 新 的 一 個 大 轉 關, 一 方 面 文 化 的 推 移, 一 方 面 政 治 的 變 動, 可 驚 可 喜 的 現 象, 都 在 這 一 時 期 內 飛 也 似 的 進 行 我 就 想 把 這 些 現 象, 合 攏 了 他 的 側 影 或 遠 景, 和 相 連 繫 的 一 些 細 事, 收 攝 在 我 筆 頭 的 攝 影 機 上, 叫 他 自 然 地 一 幕 一 幕 的 展 現, 印 象 上 不 啻 目 擊 了 大 事 的 全 景 一 般 例 如 : 這 書 寫 政 治, 寫 到 清 室 的 亡, 全 注 重 德 宗 和 太 后 的 失 和, 所 以 寫 皇 家 的 婚 姻 史, 寫 魚 陽 伯 余 敏 的 買 官, 東 西 宮 爭 權 的 事, 都 是 後 來 戊 戌 政 變 庚 子 拳 亂 的 根 原 寫 雅 聚 園 含 英 社 談 瀛 會 臥 雲 園 強 學 會 蘇 報 社, 都 是 一 時 文 化 過 程 中 的 足 印 8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鏡 之 意 念 或 為 菩 提 鏡 顯 微 鏡 顯 偽 鏡, 或 為 攝 影 機 之 鏡 頭 在 鏡 之 意 象 下, 即 時 攝 入 的 近 距 離 時 空 中, 讀 者 作 者 直 面 時 代 環 境, 不 但 讀 者 與 作 者 互 動 密 切, 小 說 人 物 亦 極 貼 近 讀 者 本 章 以 下 由 讀 者 之 角 度 切 入, 酌 分 三 節 論 述 6 7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第 十 四 回 回 評, 頁 101 本 段 之 引 文 見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台 北 : 三 民, 月 二 版, 第 16 回 評 頁 曾 樸, < 修 改 後 要 說 的 幾 句 話 > 收 於 三 民 孽 海 花. 附 錄, 頁
236 第 一 節 小 說 與 讀 者 晚 清 之 譴 責 小 說, 可 謂 呈 現 質 變 量 增 之 發 展 質 變 指 其 反 轉 揭 露 之 寫 法, 量 增 則 是 印 刷 數 或 出 版 數 之 大 量 增 加 若 就 小 說 之 所 以 出 現 此 一 質 變 量 增 之 發 展 進 行 分 析, 則 讀 者 實 有 其 重 要 性 一 讀 者 設 定 中 國 小 說 之 著 述 意 識, 可 以 上 推 至 上 古 之 風 聽 臚 言 於 市 問 謗 譽 於 路 9, 目 的 在 正 邪 盡 戒 此 時 所 設 定 之 讀 者 是 君 主 聖 王 士 人 采 記 來 自 商 旅 庶 民 的 道 謗 巷 議, 可 使 君 上 知 朝 論 之 所 不 知, 聞 廷 論 之 所 未 聞 ; 因 此, 雖 可 能 夾 有 怨 誹, 是 為 謗 議, 然 仍 重 視 其 價 值, 以 知 戒 正 邪, 益 於 治 道 古 者 聖 王 之 制 : 史 在 前 書 過, 工 誦 箴 諫, 瞽 訟 詩 諫, 公 卿 比 諫, 士 傳 言 諫 過, 庶 人 謗 於 道, 商 旅 議 於 市, 然 後 君 得 聞 其 過 失 也 10 隨 著 後 世 傳 諫 制 度 之 泯 沒, 出 現 小 說 家 者 流, 讀 者 之 設 定 下 降 至 士 人 君 子, 在 君 子 的 養 成 教 育 上, 孔 子 以 小 說 小 道, 必 有 可 觀 致 遠 恐 泥 11, 得 失 互 見, 並 未 加 以 重 視 至 於 魏 晉, 小 說 勸 懲 之 功 特 被 重 視, 並 且 運 用 遊 心 寓 目 之 技 巧 提 高 作 品 的 可 讀 性, 強 調 真 實 以 增 加 對 讀 者 之 說 服 力, 最 後 在 達 成 明 神 道 之 不 誣 12 的 閱 讀 效 果 晚 清 時 代 之 危 機 感, 尤 其 使 作 者 之 著 述 意 識 激 越 澎 湃 梁 啟 超 借 鏡 所 謂 歐 美 之 變 革 經 驗, 特 別 將 兵 丁 市 儈 農 氓 工 匠 車 夫 馬 卒 與 婦 女 童 孺 等 設 定 為 讀 者 : 在 昔 歐 洲 變 革 之 始, 其 魁 儒 碩 學, 仁 人 志 士, 往 往 以 其 身 之 所 經 歷, 及 胸 中 所 懷, 政 治 之 議 論, 一 寄 之 於 小 說, 於 是 彼 中 綴 學 之 子, 黌 塾 之 暇, 手 之 口 之, 下 而 兵 丁 而 市 儈 而 農 氓 而 工 匠 而 車 夫 馬 卒 而 婦 女 而 童 孺, 靡 不 手 9 國 語. 晉 語 ( 六 ), 韋 昭 注 : 風, 采 也 ; 臚, 傳 也 台 北 : 九 思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410: 吾 聞 古 之 言 : 王 者 德 政 既 成, 又 聽 於 民, 於 是 乎 使 工 瞽 誦 諫 於 朝, 在 列 者 獻 詩, 使 勿 兜, 風 聽 臚 言 於 市, 辨 祆 祥 於 謠, 考 百 事 於 朝, 問 謗 譽 於 路, 有 邪 而 正 之, 盡 戒 之 術 也 10 漢. 賈 山 至 言 見 蔣 凡 編, 古 代 十 大 散 文 流 派 第 一 卷 之 秦 論 辯 文, 頁 長 沙 : 湖 南 文 藝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11 班 固, 漢 書. 藝 文 志 唐. 顏 師 古 注, 清. 王 先 謙 補 注, 台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0873: 小 說 家 者 流, 蓋 出 於 稗 官, 街 談 巷 語, 道 聽 途 說 者 之 所 造 也 孔 子 曰 : 雖 小 道 必 有 可 觀 焉 ; 致 遠 恐 泥, 是 以 君 子 弗 為 也 此 處 漢 書 誤 子 夏 為 孔 子 12 晉 書. 干 寶 傳 臺 北 : 鼎 文 書 局, 頁
237 之 口 之, 往 往 每 一 書 出, 而 全 國 之 議 論, 為 之 一 變 彼 美 英 德 法 奧 義 日 本 各 國 政 界 之 日 進, 則 政 治 小 說 為 功 最 高 焉 英 名 士 某 君 曰 : 小 說 為 國 民 之 魂, 豈 不 然 哉? 豈 不 然 哉? 13 梁 啟 超 率 先 呼 籲 外, 邱 煒 萲 蔡 奮 夏 曾 佑 陳 光 輝 等 亦 有 相 類 之 主 張 : 把 小 說 的 讀 者 自 然 而 然 地 定 之 為 接 受 他 們 啟 蒙 教 育 的 下 層 愚 民 梁 啟 超 率 先 將 讀 者 的 範 圍 定 在 兵 丁 市 儈 農 氓 工 匠 車 夫 馬 卒 婦 女 童 孺 之 內, 邱 煒 萲 則 定 位 於 農 工 商 販, 蔡 奮 將 小 說 的 作 用 限 制 為 醒 齊 民 之 耳 目, 勵 眾 庶 之 心 志, 夏 曾 佑 則 乾 脆 呼 小 說 的 讀 者 為 婦 人 與 粗 人 直 到 1916 年, 還 有 人 堅 持 認 為 小 說 者, 所 以 供 中 下 層 社 會 者 也 近 代 早 期 的 小 說 理 論 批 評 家 大 都 採 用 了 這 種 居 高 臨 下 的 說 教 態 度, 理 由 也 非 常 簡 單, 先 知 有 覺, 覺 後 是 任 14 從 聖 王 君 主 到 士 人 君 子, 晚 清 將 兵 丁 市 儈 農 氓 工 匠 車 夫 馬 卒 婦 女 童 孺 納 入, 範 圍 明 顯 擴 大 而 此 類 以 民 間 眾 庶 為 對 象 之 小 說, 除 了 使 用 白 話 外, 在 著 作 數 量 及 行 銷 速 度 上, 亦 建 立 了 新 的 里 程 碑 : 據 小 說 林 所 刊 東 海 覺 我 編 < 丁 未 年 (1907) 小 說 界 發 行 書 目 調 查 表 > 一 文, 單 單 一 年 之 內, 著 譯 統 計 即 有 一 百 二 十 餘 種 ; 涵 芬 樓 類 書 分 類 目 錄 至 宣 統 三 年 (1911), 文 學 一 類, 翻 譯 小 說 近 四 百 種, 創 作 約 一 百 二 十 種 15 近 人 楊 家 駱 總 計 晚 清 刊 行 的 小 說 晚 清 小 說, 單 創 作 即 有 四 百 六 十 一 種 (462 扣 掉 雙 指 印 為 翻 譯, 剩 461), 翻 譯 作 品 共 有 六 百 零 八 部 16 在 此 著 述 風 潮 下, 四 大 小 說 亦 受 其 影 響 17 吳 趼 人 光 緒 三 十 二 年 發 表 於 月 月 小 18 說 之 序 文 即 直 言 自 己 對 梁 氏 之 說 有 所 感 焉 : 吾 執 吾 筆, 將 編 為 小 說, 即 就 小 說 以 言 小 說 焉, 可 也, 奈 之 何 舉 社 會 如 是 13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頁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上 海 : 華 東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香 港 太 平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1 16 楊 家 駱, 民 國 以 來 出 版 新 書 總 目 提 要. 附 錄, 臺 北 : 中 國 辭 典 館,60 年 1 月 17 參 見 本 論 文 第 貳 章 頁 31; 參 酌 林 瑞 明,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的 歷 史 意 義 之 第 二 章 晚 清 小 說 界 革 命, 頁 54: 截 至 光 緒 三 十 三 年 (1907) 小 說 林 發 行 之 時, 不 數 年 之 間, 李 寶 嘉 官 場 現 形 記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初 編 都 已 寫 成,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亦 已 完 成 大 半 部, 而 孽 海 花 則 出 版 二 編 二 十 回 18 梁 啟 超 之 清 文 學 叢 鈔 晚 頁 151, 署 作 者 失 名 ; 陳 平 原 夏 曉 虹, 二 十 世 紀 中 國 小 說 理 論 資 料 則 署 作 者 為 吳 沃 堯 陳 平 原 夏 曉 虹, 二 十 世 紀 中 國 小 說 理 論 資 料 (1897 年 年 ), 頁
238 種 種 之 醜 態 而 先 表 暴 之? 吾 蓋 有 所 感 焉 吾 感 乎 飲 冰 子 < 小 說 與 群 治 之 關 係 > 之 說 出, 提 倡 改 良 小 說, 不 數 年 而 吾 國 新 著 新 譯 之 小 說, 幾 於 汗 萬 牛 充 萬 棟, 猶 復 日 出 不 已 而 未 有 窮 期 也 19 李 伯 元 則 明 白 指 出 假 遊 戲 之 說 以 隱 喻 勸 懲, 其 讀 者 設 定 在 農 工 商 賈 婦 人 豎 子 等 : < 遊 戲 報 > 之 命 名 仿 自 泰 西, 豈 真 好 為 遊 戲 哉? 蓋 有 不 得 已 之 深 意 存 焉 者 也 故 不 得 不 假 遊 戲 之 說 以 隱 喻 勸 懲, 亦 覺 世 之 一 道 也 或 託 諸 寓 言, 或 涉 諸 諷 詠, 無 非 欲 喚 醒 癡 愚, 破 除 煩 惱, 意 取 其 淺, 言 取 其 俚, 使 農 工 商 賈 婦 人 豎 子, 皆 得 而 觀 之 庶 天 地 間 之 千 態 萬 狀, 真 一 遊 戲 之 局 也 20 不 過, 真 正 饒 富 興 味 者, 是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直 接 在 小 說 中 點 出, 所 設 定 之 讀 者 是 在 書 中 照 出 原 形 的 一 幫 官 員 : 中 國 一 般 的 人 民, 他 們 好 像 生 來 都 是 見 官 害 怕 的, 只 要 官 怎 麼, 百 姓 就 怎 麼, 所 謂 上 行 下 效 為 此 拿 定 了 主 意, 想 把 這 些 做 官 的, 先 陶 鎔 到 一 個 程 度, 好 等 他 們 出 去, 整 躬 率 物, 救 國 救 民 又 想 : 中 國 的 官, 大 大 小 小, 何 止 幾 千 百 個 至 於 他 們 的 壞 處, 很 像 是 一 個 先 生 教 出 來 的 因 此 就 悟 出 一 個 新 法 子 來 : 摹 仿 學 堂 裡 先 生 教 學 生 的 法 子, 編 幾 本 教 科 書, 教 導 他 們 並 且 仿 照 世 界 各 國 普 遍 的 教 法 : 從 初 等 小 學 堂 中 學 堂 高 等 學 堂 等 到 到 了 高 等 卒 業 之 後, 然 後 再 放 他 們 出 去 做 官, 自 然 都 是 好 官 二 十 年 之 後, 天 下 還 愁 不 太 平 嗎? 21 在 此, 小 說 是 一 本 教 科 書, 小 說 人 物 與 讀 者 合 而 為 一 : 原 來 這 部 教 科 書 前 半 部 是 專 門 指 摘 他 們 做 官 的 壞 處, 好 叫 他 們 讀 了 知 過 必 改 後 半 部 方 是 教 導 他 們 做 官 的 法 子 22 官 員 是 小 說 所 設 定 的 主 要 讀 者 群, 而 當 這 些 讀 者 閱 讀 小 說 之 際, 往 往 於 其 中 照 見 自 己 面 目 在 晚 清, 讀 者 不 但 是 讀 者, 還 時 時 現 身 小 說 鏡 光 之 中, 成 為 人 物 19 陳 平 原 夏 曉 虹, 二 十 世 紀 中 國 小 說 理 論 資 料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報 錄. 遊 戲 報 附 < 論 遊 戲 報 之 本 意 >, 收 於 阿 英 全 集 ( 六 )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二 版,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239 二 傳 播 方 式 其 次, 就 小 說 之 傳 播 方 式 言, 傳 統 之 傳 播 方 式 速 度 較 為 緩 慢, 層 面 亦 有 一 定 限 制 讀 者 之 閱 讀 趣 味 建 立 在 回 味 與 咀 嚼, 說 書 聽 書 是 達 成 此 一 趣 味 的 主 要 活 動 : 古 代 小 說 的 這 個 特 點 與 中 國 古 代 戲 曲 的 存 在 有 極 大 的 共 通 之 處 : 小 說 或 戲 曲 裡 的 故 事 人 物, 聽 ( 觀 ) 眾 往 往 從 小 到 大 耳 濡 目 染, 即 便 不 是 耳 熟 能 詳, 起 碼 也 是 知 道 大 概 的, 如 曹 劉 諸 葛, 梁 山 好 漢, 崔 張 西 廂, 楊 家 將, 岳 家 軍, 等 等 無 論 是 俠 客 義 士 清 官 忠 臣, 還 是 狐 鬼 妖 媚 怪 異 神 魔, 那 些 虛 虛 實 實 亦 真 亦 幻 的 故 事, 都 在 一 成 不 變 的 忠 奸 邪 良 善 惡 因 果 的 道 德 模 式 中 循 環 再 現 人 們 聽 書 看 戲, 往 往 不 是 了 解 未 知, 而 是 重 溫 故 舊 審 美 的 快 感 就 在 這 一 遍 遍 的 回 味 與 咀 嚼 中 魯 迅 說, 詩 歌 起 源 於 勞 動 和 宗 教, 而 小 說 起 源 於 休 息 中 國 傳 統 小 說, 以 其 特 殊 的 傳 播 方 式, 為 人 們 提 供 了 一 個 公 共 休 憩 與 娛 樂 的 空 間 23 讀 者 閱 讀 的 趣 味, 有 一 部 份 是 來 自 於 說 書 人 用 心 構 思, 經 營 細 節 24 的 生 動 表 演 ; 而 小 說 內 容, 泰 半 已 知 大 概 晚 清 之 小 說 傳 播 方 式 則 有 極 大 之 改 變, 報 章 雜 誌 的 發 行, 使 得 小 說 的 傳 播 如 乘 風 而 行, 不 但 速 度 大 為 提 升, 其 廣 度 深 度 亦 增 加 多 倍 梁 啟 超 等 人 是 以 新 聞 媒 介 來 進 行 小 說 推 廣 工 作 的, 當 時 報 業 興 盛, 一 般 附 刊 都 闢 有 小 說 園 地, 再 加 上 專 門 刊 載 小 說 的 雜 誌 亦 紛 紛 創 辦, 如 此 將 小 說 的 推 廣 以 新 聞 報 章 之 道 處 理 之, 不 僅 能 收 及 時 之 效 而 且 更 因 其 密 集 安 打 的 方 式, 幾 乎 改 變 了 以 往 的 小 說 閱 讀 習 慣, 讀 小 說 是 讀 報 章 雜 誌 的 一 部 份, 甚 且 成 為 日 常 生 活 的 必 要 項 目, 其 影 響 自 不 待 言 25 小 說 傳 播 方 式 的 及 時 性 密 集 性, 提 高 了 影 響 力, 對 讀 者 與 作 者 而 言, 同 樣 是 震 撼 性 的 改 變 : 在 我 看 來, 近 代 報 刊 的 出 現, 是 整 個 晚 清 文 學 與 文 化 變 革 的 重 要 基 石 可 以 這 麼 說, 報 章 作 為 一 種 傳 播 媒 介, 既 是 物 質 的, 也 是 精 神 的 稍 微 認 真 觀 察, 我 們 便 很 容 易 注 意 到, 從 明 清 版 刻 到 近 代 報 章, 這 一 轉 折, 不 僅 僅 是 技 術 問 題, 還 牽 涉 到 傳 播 形 式 寫 作 技 能 接 受 者 的 心 態 寫 作 者 的 趣 味 等, 實 在 是 關 係 重 大 文 人 著 述, 不 再 是 藏 之 名 山, 傳 之 後 世, 23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康 來 新, 晚 清 小 說 理 論 研 究, 臺 北 : 大 安 出 版 社, 初 版, 頁 4 232
240 也 不 再 追 求 十 年 磨 一 劍, 而 是 朝 甫 脫 稿, 夕 即 排 印, 十 日 之 內, 遍 天 下 矣 這 種 文 學 生 產 及 傳 播 方 式 的 巨 大 改 變, 讓 當 時 中 國 的 讀 書 人, 既 興 奮, 也 惶 惑 26 根 據 統 計, 原 先 發 展 緩 慢 之 報 紙 雜 誌 在 一 八 六 一 年 後 逐 漸 增 加, 晚 清 已 不 下 百 餘 種 : 一 八 一 五 年, 馬 禮 遜 (Robert Morrison) 在 馬 六 甲 出 版 第 一 個 中 文 雜 誌 察 世 俗 每 月 統 紀 傳, 此 後, 中 文 報 刊 陸 續 出 現, 但 發 展 速 度 很 慢 一 八 一 五 至 一 八 六 一 年 間, 現 在 還 能 找 得 到 的 中 文 報 刊, 總 共 也 就 八 種 而 且, 都 是 斷 斷 續 續 出, 一 下 子 就 沒 了 一 八 六 一 年 之 後 的 三 四 十 年 間, 中 文 報 紙 雜 誌 逐 漸 增 加, 到 一 九 二 年 梁 啟 超 做 統 計 的 時 候, 全 國 共 有 一 百 二 十 四 種 報 刊 你 可 以 想 像, 他 的 統 計 肯 定 不 夠 詳 盡, 日 後 發 現 有 不 少 闕 漏 的 27 此 後 報 章 雜 誌 隨 時 代 而 益 見 興 盛 晚 清 當 代 文 人 作 者, 梁 啟 超 之 外, 李 伯 元 曾 樸 等 不 但 出 產 作 品, 更 自 辦 報 章 雜 誌 或 擔 任 編 輯 ; 李 伯 元 歐 陽 巨 源 編 繡 像 小 說 ; 吳 趼 人 周 桂 笙 編 月 月 小 說 ; 曾 樸 徐 念 慈 編 小 說 林, 而 其 小 說 作 品 亦 常 以 連 載 形 式 面 世 : 連 載 於 雜 誌 的 有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東 歐 女 豪 傑 黃 繡 球 ( 以 上 刊 新 小 說 ) 老 殘 遊 記 文 明 小 史 鄰 女 語 ( 以 上 刊 繡 像 小 說 ) 上 海 遊 驂 錄 ( 刊 月 月 小 說 ) 孽 海 花 ( 刊 小 說 林 ) 碎 琴 樓 ( 刊 東 方 雜 誌 ) 雪 鴻 淚 史 ( 刊 小 說 叢 報 ) 等 ; 連 載 於 報 紙 的 文 藝 副 刊 的 有 官 場 現 形 記 糊 塗 世 界 ( 以 上 刊 世 界 繁 華 報 ) 洪 秀 全 演 義 ( 刊 香 港 少 年 報 )----- 等 可 以 毫 不 誇 張 地 說, 這 是 一 個 以 刊 物 為 中 心 的 文 學 時 代 這 就 使 得 新 小 說 家 和 五 四 作 家 在 創 作 時 不 能 不 考 慮 報 刊 刊 載 或 連 載 這 一 傳 播 方 式 本 身 的 特 點 為 適 應 這 一 特 點, 新 小 說 和 五 四 小 說 發 生 了 一 些 並 不 細 微 的 變 化 28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全 數 都 曾 在 報 章 雜 誌 上 連 載 過, 除 劉 鶚 外, 其 餘 三 人 都 參 與 報 刊 雜 誌 事 務 不 過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和 老 殘 遊 記 是 先 寫 成 書 稿 再 分 回 發 表 前 述 四 大 小 說 中, 保 留 了 較 完 整 的 回 評 等 形 式 的, 也 恰 是 這 兩 本 作 品 由 此 或 可 窺 見 報 刊 雜 誌 形 式 對 作 品 之 影 響 所 產 生 的 變 化 學 者 並 由 讀 者 心 理 來 推 想 分 析 並 刊 於 報 紙 的 小 說 與 新 聞 之 差 異 : 26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臺 北 : 麥 田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晚 清 文 學 教 室 陳 平 原 主 講 梅 家 玲 編 訂, 頁 二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臺 北 : 久 大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241 之 所 以 希 望 在 小 說 中 讀 到 事 實, 很 大 原 因 是 社 會 新 聞 渠 道 不 暢 通, 許 多 本 可 以 作 為 社 會 新 聞 刊 出 的 史 實 和 軼 聞, 卻 因 觸 犯 時 忌, 不 得 不 以 小 說 形 式 表 現, 在 求 真 的 形 式 ( 新 聞 ) 中 讀 出 假 的 味 道, 反 過 來 希 望 在 求 假 的 形 式 ( 小 說 ) 中 讀 出 真 的 故 事 來 29 或 許 由 於 有 報 導 國 事 而 被 追 捕 或 下 獄 死 之 前 例 30, 因 此 藉 由 虛 構 的 小 說 來 呈 現 事 實 確 實 可 以 大 大 降 低 被 究 責 入 罪 的 危 險 尤 其 小 說 中 的 人 物 大 多 略 化 其 名, 又 或 雜 以 戲 謔, 官 府 即 便 容 易 對 號 入 座, 知 其 所 指 為 何, 亦 難 以 定 罪 不 過 相 對 於 新 聞 中 讀 出 假 味 道 的 不 得 不 然, 此 際 之 小 說 倒 不 在 求 假, 作 者 標 榜 其 真, 力 證 其 不 假, 即 便 是 讀 者 亦 多 知 其 所 言 不 虛, 因 為 生 活 其 間 的 讀 者 每 日 每 事 都 在 印 證 中 至 於 報 刊 連 載 方 式 除 了 對 小 說 形 式 產 生 影 響 外, 更 有 可 能 進 一 步 由 形 式 連 帶 影 響 到 情 節 起 訖 及 作 者 構 思 報 紙 雜 誌 篇 幅 有 限 長 篇 小 說 常 須 分 多 次 刊 載, 在 此 情 況 下 適 應 讀 者 趣 味 的 辦 法 有 二 : 一 是 刊 出 部 分 章 節 引 起 讀 者 注 意, 然 後 中 途 煞 車, 另 出 單 行 本 ---- 一 是 保 證 每 次 刊 出 的 一 兩 回 情 節 相 對 完 整, 能 自 成 起 訖 海 上 花 列 傳 這 一 各 章 相 對 獨 立 的 傾 向 還 不 甚 明 顯, 到 了 官 場 現 形 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等 穿 插 大 量 軼 事 的 譴 責 小 說, 這 一 傾 向 可 就 顯 得 十 分 突 出 第 一 種 辦 法 常 常 成 了 中 斷 連 載 的 藉 口, 讀 者 往 往 等 不 到 翹 首 以 待 的 續 作 ; 第 二 種 辦 法 不 但 切 實 可 行, 且 明 顯 影 響 作 家 的 創 作 構 思 31 或 訴 諸 媒 體 傳 播 以 吸 引 讀 者 注 意, 或 考 量 一 日 連 載 篇 幅, 便 於 讀 者 理 解, 既 快 且 廣 的 傳 播 媒 介, 增 強 了 作 者 小 說 與 讀 者 間 的 互 動 頻 率, 連 帶 影 響 小 說 形 式 乃 至 其 內 容 架 構, 從 中 可 以 看 出, 讀 者 重 要 性 逐 漸 上 升 三 作 者 讀 者 互 動 晚 清 讀 者 層 面 的 擴 大, 傳 播 方 式 的 改 變, 連 帶 使 作 者 讀 者 間 的 互 動 也 產 生 變 化 重 新 建 立 作 者 與 讀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小 說 創 作 不 再 是 藏 之 名 山 傳 之 後 世 的 29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如 光 緒 二 十 九 年 方 藥 雨 沈 藎 等 31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42 事 業, 也 很 難 再 披 閱 十 載, 增 刪 五 次 了, 而 是 朝 甫 脫 稿, 夕 即 排 印, 十 日 之 內, 遍 天 下 矣 古 代 小 說 家 好 多 生 前 不 曾 刊 印 自 己 的 作 品, 而 新 小 說 家 遲 則 十 天 半 月 快 則 一 天 二 天, 就 能 見 到 自 己 的 精 神 產 品 以 書 面 形 式 與 廣 大 讀 者 見 面 這 是 一 個 很 大 的 刺 激, 作 家 不 再 擬 想 著 自 己 是 在 說 書 場 中 對 著 聽 眾 講 故 事 32 隨 著 時 代 的 進 步, 印 刷 出 版 日 益 興 盛, 小 說 因 利 乘 便 假 報 章 雜 誌 之 發 行 而 流 佈 各 地, 於 是 能 夠 朝 成 夕 印, 十 日 之 內, 遍 及 天 下 以 往 作 者 和 作 品, 尤 其 和 讀 者 間 之 互 動 幾 近 於 零, 現 今 由 於 讀 者 的 即 時 回 應 包 括 購 買 閱 讀 談 論 反 映 等 等, 二 者 互 動 達 到 前 所 未 有 之 熱 烈 傳 播 的 快 速, 小 說 的 大 量 出 版, 形 成 一 個 較 從 前 量 大 速 增 的 作 品 生 產 對 此, 學 者 則 有 快 工 粗 活 濫 造 粗 製 之 評 : 譴 責 小 說 則 是 把 分 散 在 各 類 報 紙 上 的 話 柄 聯 綴 起 來, 作 一 些 簡 單 的 變 形 加 工, 便 可 在 報 刊 上 發 表, 並 引 起 轟 動 這 些 作 家 並 沒 有 新 穎 深 刻 的 小 說 思 想, 即 使 像 吳 趼 人 這 樣 重 視 小 說 理 論 建 設 的 作 家, 也 沒 有 什 麼 理 論 建 樹 ---- 譴 責 小 說 通 常 用 一 些 誇 張 顯 露 的 筆 墨 來 揭 發 伏 藏, 顯 其 弊 惡, 而 於 時 政, 嚴 加 糾 彈, 這 一 派 小 說 家 和 理 論 批 評 家 多 是 辦 小 報 出 身 的, 如 吳 趼 人 李 伯 元 歐 陽 鉅 源 等 33 學 者 認 為, 報 刊 的 大 量 需 用 小 說, 形 成 小 說 大 量 的 生 產, 譴 責 小 說 的 繁 榮, 很 大 程 度 也 因 為 報 刊 的 需 要 當 時 之 報 刊, 並 強 烈 攻 訐 社 會 亂 象, 尤 以 官 場 商 場 妓 場 為 最 學 者 直 指 晚 清 小 說 之 生 產 方 式, 來 自 摭 拾 話 柄 各 式 各 樣 的 官 場 之 類 話 柄 的 搜 羅 成 了 大 小 報 紙 吸 引 讀 者 的 一 個 重 要 手 段, 因 為 要 吸 引 廣 大 讀 者 創 造 銷 售 數 量 以 獲 取 盈 利, 不 得 不 遷 就 讀 者 閱 讀 習 慣, 向 大 眾 的 口 味 靠 攏 而 吳 趼 人 李 伯 元 歐 陽 鉅 源 等, 早 年 曾 在 上 海 辦 報, 了 解 市 民 的 口 味, 其 結 果 是, 雖 寫 出 貼 近 社 會, 貼 近 民 眾 之 作 品, 然 學 者 亦 由 此 析 論 作 者 無 深 刻 的 小 說 思 想 34 實 則 除 報 刊 量 需 因 素 之 外, 作 者 著 述 的 用 心 及 熱 誠 更 為 主 因 至 於 蒐 集 傳 說 話 柄, 特 別 將 原 音 重 現, 所 持 的, 正 是 記 述 傳 戒 的 著 述 態 度 在 此 類 懲 戒 鏡 照 小 說 中, 作 者 不 著 意 自 顯 功 力, 話 柄 傳 說 的 鏡 照 之 中, 魑 魅 自 動 現 形 讀 者 毋 須 分 心 太 多 在 作 者 之 為 文 技 巧 上, 人 物 並 非 作 者 創 造 想 像 而 來, 他 們 真 實 存 在, 從 現 實 社 會 攝 入 鏡 中 至 於 辦 報 因 而 了 解 大 眾 口 味, 進 而 向 大 眾 口 味 靠 攏 一 論, 如 果 從 小 說 來 源 即 是 社 會 流 傳 之 見 聞 看 來, 則 所 謂 話 柄 本 身, 其 實 便 存 在 極 強 之 大 眾 口 味 特 質, 而 32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上 海 : 華 東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同 上 注 235
243 作 者 則 保 留 此 一 原 汁 原 味 當 然, 在 裝 盤 修 飾 的 過 程 中, 由 於 辦 報 的 經 驗, 對 庶 民 生 活 感 受 及 期 待 的 了 解, 其 拌 炒 裝 盤 亦 自 有 吸 引 讀 者 之 安 排 與 考 量 學 者 在 讀 者 作 者 互 動 的 討 論 上, 以 作 品 來 作 一 檢 視 時, 較 傾 向 讀 者 對 作 者 的 影 響 力, 形 成 作 品 的 特 色 或 使 作 品 產 生 變 化 政 治 小 說 把 小 說 當 論 文 寫, 使 用 大 量 科 學 法 律 軍 事 政 治 問 題 和 術 語, 目 的 在 成 為 思 想 啟 蒙 的 教 科 書 ; 然 考 慮 讀 者 之 閱 讀 趣 味, 卻 不 得 不 做 一 調 整 : 可 這 種 理 想 的 新 小 說 很 快 就 面 臨 讀 者 趣 味 的 嚴 重 挑 戰 書 商 說 它 開 口 見 喉 嚨, 賣 不 出 去 ; 作 家 說 它 議 論 多 而 事 實 少, 不 合 小 說 體 裁 要 求 讀 者 讀 小 說 如 讀 經 史, 立 意 不 可 謂 不 高, 只 是 嚴 重 脫 離 一 般 讀 者 的 閱 讀 趣 味, 把 小 說 推 上 了 危 險 的 懸 崖 既 要 保 持 教 誨 色 彩, 又 要 增 強 可 讀 性, 新 小 說 自 我 調 整 的 結 果, 是 由 教 科 書 變 為 鏡 子 還 是 講 故 事, 但 並 非 為 故 事 而 講 故 事, 而 是 為 教 誨 而 講 故 事 最 時 髦 的 成 語 是 燃 犀 鑄 鼎, 要 求 讀 者 在 鑑 賞 故 事 的 愉 悅 中 自 省 自 悟 35 從 梁 氏 的 政 治 小 說 到 四 大 家 的 譴 責 小 說, 立 意 其 實 相 同 至 於 教 科 書 變 為 鏡 子, 以 四 大 小 說 言, 官 場 現 形 記 既 是 救 世 佛 的 一 面 菩 提 鏡, 又 是 一 部 教 導 官 員 為 官 之 道 的 教 科 書 而 燃 犀 鑄 鼎 更 是 源 自 上 古, 一 脈 而 下, 終 始 未 變 的 一 貫 用 心 晚 清 讀 者 作 者, 可 能 存 在 較 多 共 通 之 處 ; 最 有 力 的 說 明 是, 讀 者 不 但 是 小 說 的 購 買 者, 更 是 小 說 材 料 的 提 供 者 :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6 回 寫 旗 人 茶 館 吃 燒 餅, 裝 著 寫 字 拍 桌 子, 舔 完 每 一 顆 芝 麻, 此 乃 京 師 熟 語, 然 不 過 借 供 劇 談, 從 無 形 諸 筆 墨 者 36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3 回 文 明 小 史 第 58 回 檮 杌 萃 編 第 10 回, 都 寫 一 大 帥 得 病, 下 僚 荐 夫 人 為 其 按 摩 這 自 然 是 當 時 官 場 上 廣 泛 流 行 的 笑 話 37 從 所 謂 京 師 熟 語 廣 泛 流 行 等 語 可 知, 做 為 提 供 者 的 讀 者 群, 數 目 極 其 龐 大 換 言 之, 有 許 多 讀 者 本 身 就 是 一 面 使 魑 魅 現 形 的 照 妖 鏡, 鏡 光 下 的 種 種 可 笑 可 鄙, 是 透 過 庶 眾 之 眼, 透 視 剝 落 後 的 赤 裸 呈 現, 而 或 怨 憤 直 露 或 出 以 戲 謔, 正 是 庶 眾 口 味 不 同 於 傳 統 作 家 作 品 含 斂 敦 婉 風 格 之 所 在 35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臺 北 市 : 淑 馨 出 版 社 1998 一 版,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臺 北 : 久 大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44 我 認 為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作 家 甚 至 能 將 這 些 無 辜 的 犧 牲 品 納 入 他 們 的 荒 唐 世 界 就 在 苟 才 之 流 無 所 不 用 其 極 地 愚 弄 和 冒 犯 我 們 的 時 候, 無 辜 的 犧 牲 者 聽 任 擺 布, 飽 受 蹂 躪 污 辱, 同 樣 形 成 一 種 對 讀 者 的 冒 犯 作 為 讀 者, 我 們 陷 入 閱 讀 的 兩 難, 一 方 面 是 受 傷 害 的 角 色 死 去 活 來, 另 一 方 面 卻 是 世 故 老 辣 的 敘 事 者 以 事 不 關 己 輕 鬆 愉 快 的 方 式, 報 導 著 最 荒 謬 的 場 景 我 們 當 然 有 羞 惡 惻 隱 之 心, 但 一 旦 發 現 這 些 人 物 的 命 運 竟 然 如 此 不 可 思 議 地 可 憐 亦 可 笑 時, 仍 不 免 好 奇 是 否 可 有 下 回 分 解 38 做 為 後 世 的 讀 者 評 論 者, 如 果 以 創 造 想 像 的 模 式 理 解 晚 清 作 品, 很 難 不 有 笑 謔 太 過 的 所 謂 侵 犯 讀 者 之 感 後 人 推 想 晚 清 此 一 時 代 之 閱 讀 心 理, 在 析 論 上, 自 然 亦 存 在 極 大 風 險 如 果 晚 清 讀 者 確 曾 親 歷 種 種 欺 詐 壓 榨, 則 對 於 在 鏡 光 中, 照 見 假 清 偽 義 之 面 皮 被 剝 下, 謊 言 作 態 之 外 殼 被 戳 破, 其 內 心 有 痛 快 之 感 則 無 足 怪 ; 如 果 僅 是 作 者 虛 撰 之 辭, 並 非 實 錄, 自 不 免 有 太 過 之 感 從 數 部 小 說 同 記 一 事 而 言, 出 自 於 讀 者 提 供 見 聞 或 作 者 經 歷 之 成 份 者 多, 而 純 粹 作 者 虛 構 杜 撰 之 情 況 者 少 老 殘 回 評 玉 賢 撫 山 西, 種 種 惡 狀, 人 多 知 之 ;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回 評 聞 諸 老 人 言 39 吾 聞 諸 人 言, 是 皆 實 事 40 等, 可 為 資 證 而 來 自 於 作 者 經 歷 或 讀 者 見 聞 之 小 說 材 料, 常 提 供 一 般 人 所 不 知 或 知 之 未 詳 的 內 情, 於 是 小 說 閱 讀 便 成 為 彼 此 見 聞 交 流 之 所 憑, 玉 賢 撫 山 西, 種 種 惡 狀, 人 多 知 之 至 其 守 曹 州, 大 得 賢 聲, 當 時 所 為, 人 多 不 知 於 是, 幸 賴 此 書 傳 出, 將 來 可 資 正 史 採 用, 小 說 云 乎 者 41, 小 說 覺 知 之 功 能 再 次 彰 顯 由 於 覺 知 之 功 能 仍 在, 小 說 不 純 是 迎 合 讀 者 之 商 業 考 量 而 已, 因 此, 回 評 中 種 種 對 讀 者 的 期 待 與 提 醒 呼 籲, 就 更 容 易 得 到 了 解 與 認 同 共 和 之 果 良, 專 制 之 果 惡, 均 於 隱 約 間 畢 露 不 知 作 者 是 否 此 意, 吾 願 讀 者 以 我 之 眼 讀 之 42 作 者 苦 心, 願 天 下 清 官 勿 以 不 要 錢 便 可 任 性 妄 為 也 43 有 趣 的 是, 回 評 中 甚 至 出 現 讀 者 與 作 者 之 討 論 : 作 者 告 予 云 : 生 平 有 三 大 傷 心 事, 山 東 廢 民 埝, 是 其 傷 心 之 一 也 44 此 則 由 文 字 上 看, 是 評 者 對 讀 者 之 言 ; 以 下 三 則 為 評 者 與 讀 者 間 之 討 論 然 則 世 路 雖 險, 究 亦 多 自 蹈 者, 正 不 必 動 輒 尤 人 也 或 曰 : 然 則 人 之 信 我 38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民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第 七 十 五 回 回 評 40 同 上, 第 三 回 頁 以 上 引 自 老 殘 遊 記 第 四 回 回 評,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二 十 六 回 頁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六 回 頁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四 回 頁
245 投 我 者, 即 當 欺 之 耶? 則 應 之 曰 : 如 子 言, 則 怪 現 狀 可 以 不 作 矣 45 有 符 最 靈 為 祖, 何 不 使 六 十 九 回 石 映 芝 為 之 孫 ; 有 六 十 九 回 石 映 芝 之 母, 何 不 使 有 符 彌 軒 為 之 子 或 曰 : 子 為 是 言, 得 毋 倡 父 不 慈 子 不 孝 之 說 乎? 則 應 之 曰 : 惡 是 何 言! 吾 之 此 言, 就 人 情 一 面 言, 不 就 倫 常 一 面 言 也, 何 可 以 辭 害 意 哉? 46 或 謂 王 太 尊 論 讀 書 人 一 段, 毋 乃 太 虐 應 之 曰 : 虐 乎 哉? 猶 恕 詞 也! --- 然 而 士 林 羞 矣! 47 或 辯 駁, 或 討 論, 其 中 評 者 假 託 為 讀 者, 其 實 是 作 者, 於 是 讀 者 間 之 辯 駁, 其 實 是 作 者 與 某 些 讀 者 之 互 動, 寫 評 之 讀 者, 其 實 是 假 面 讀 者 化 身 作 者 出 入 作 品 中 的 讀 者 作 者, 形 成 三 者 前 此 未 有 的 頻 繁 的 有 趣 互 動, 不 可 囫 圇 讀 過 者 也 48 讀 者 試 掩 卷 猜 之 令 人 急 欲 看 下 文 矣 49 對 於 讀 者 與 作 者 的 合 拍, 讀 者 對 作 者 著 述 期 待 的 回 饋, 高 出 以 往 的 再 版 數 與 銷 售 量, 可 視 為 讀 者 作 者 間 又 一 波 的 互 動 至 於 小 說 的 印 數, 由 於 時 人 很 少 涉 及, 如 今 只 能 從 隻 鱗 片 爪 中 勾 出 某 些 輪 廓 新 小 說 中 印 數 最 多 的 大 概 當 推 曾 樸 的 孽 海 花 和 徐 枕 亞 的 玉 梨 魂 1911 年 出 版 的 小 說 時 報 第 9 期 中 小 說 新 語 一 文 說 : 孽 海 花 一 書, 重 印 至 六 七 版, 已 在 二 萬 部 左 右, 在 中 國 新 小 說 中, 可 謂 銷 行 最 多 者 50 一 版 一 版 的 加 印, 正 來 自 讀 者 一 波 又 一 波 的 購 讀 ; 龐 大 的 銷 售 量 帶 來 商 機, 讀 者 熱 烈 反 映 所 產 生 的 經 濟 利 益, 甚 至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提 供 文 人 士 子 一 個 新 的 職 業 選 擇 51 一 個 不 能 忽 略 的 事 實 是,20 世 紀 初 以 上 海 為 中 心 的 江 南 沿 海 城 市 的 商 業 化, 以 及 報 刊 和 印 刷 業 的 繁 榮, 為 這 批 離 經 叛 道 的 讀 書 人, 創 造 了 謀 生 與 價 值 實 現 的 另 一 個 空 間, 使 他 們 在 科 舉 應 試 之 外, 可 以 有 另 一 種 人 生 選 擇 晚 清 這 批 小 說 家, 也 可 以 說 是 主 動 拋 棄 士 大 夫 的 生 活 慣 例 而 進 入 商 業 社 會 的 這 樣 一 批 背 離 傳 統 別 有 懷 抱 的 聰 明 人, 促 進 了 清 末 新 文 化 的 壯 45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五 十 五 回 回 評,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七 十 四 回 回 評,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九 十 八 回 回 評,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六 十 三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 第 十 七 回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可 再 參 見 王 學 鈞,< 李 伯 元 的 功 名 與 選 擇 >, 學 海 2005 年 6 月, 頁
246 大 52 從 作 者 的 著 述 用 心 所 設 定 的 讀 者 群 擴 及 眾 庶 開 始, 傳 播 報 刊 的 興 盛 繁 榮, 讀 者 的 即 時 反 映, 作 者 與 讀 者 的 密 切 互 動, 購 買 與 議 論 促 成 新 的 商 業 經 濟 讀 者 的 影 響 力 增 強 了, 原 先 被 設 定 為 被 覺 知 的 被 動 對 象, 成 為 推 動 作 品 生 產 的 主 力, 甚 至 提 供 作 者 賴 以 維 生 之 職 業 四 讀 者 影 響 力 雖 則 作 品 之 風 格 來 自 作 者 著 述 意 識 與 巷 議 採 集 之 合 拍, 非 特 為 讀 者 口 味 而 調 整 改 變 然 而 廣 大 的 閱 讀 市 場, 熱 烈 的 讀 者 回 應, 甚 而 創 造 士 人 一 安 身 立 命 之 新 選 擇, 仍 不 免 讓 讀 者 之 影 響 力 持 續 上 升 學 者 或 由 商 業 利 益 觀 察, 有 所 謂 白 話 寫 作 者 多 以 牟 利 為 主 之 說 53 實 則 白 話 寫 作 原 是 為 配 合 庶 眾 讀 者 而 定 之 策 略, 然 在 實 行 之 初, 熟 諳 古 文 及 八 股 文 之 文 人, 以 小 說 為 最 上 乘 的 文 學, 雖 把 小 道 的 小 說 當 大 道 的 文 章 做 54, 然 對 於 使 用 尚 不 上 手 之 白 話, 恐 仍 不 如 文 言 來 得 伏 手 順 暢 為 數 不 少 之 小 說 無 論 創 作 或 翻 譯, 仍 為 文 言 文 ; 在 分 析 論 說 小 說 時, 亦 常 套 用 古 文 義 法 尤 其 廣 大 讀 者 群 中, 中 上 階 層 知 識 份 子 常 是 小 說 的 愛 讀 者 : 對 這 些 正 在 轉 變 的 士 大 夫 來 說, 俗 比 雅 難, 用 白 話 遠 不 如 文 言 順 手 當 他 們 強 調 並 追 求 小 說 的 藝 術 價 值 時, 用 文 言 文 寫 作 更 合 乎 他 們 的 趣 味 和 天 性 更 何 況 文 人 舞 文 弄 墨 的 積 習, 青 年 好 綺 語 的 通 病, 使 他 們 更 傾 向 於 優 雅 的 文 言 而 遠 離 粗 鄙 的 白 話 這 裡 還 必 須 考 慮 到 當 年 購 買 ; 閱 讀 新 小 說 者, 大 都 是 出 於 舊 學 界 而 輸 入 新 學 說 者, 他 們 對 古 樸 頑 豔 蒼 勁 瘦 硬 的 筆 墨 的 激 賞, 無 疑 也 會 影 響 作 家 的 文 體 選 擇 55 不 過, 以 採 集 巷 議, 所 謂 摭 拾 話 柄 而 成 的 白 話 小 說, 取 諸 眾 庶, 又 傳 閱 於 眾 庶 作 者 之 所 關 注 與 讀 者 之 所 關 注, 在 零 距 離 的 時 代 空 間 中, 其 實 略 無 二 致 若 以 後 56 續 之 五 四 作 家, 對 照 此 期 之 作 品 讀 者, 則 五 四 之 作 者 抒 情 型 態, 與 晚 清 之 採 集 巷 議, 就 二 者 與 讀 者 之 距 離 言, 自 然 有 其 差 別 52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有 一 點 很 可 能 使 文 學 史 家 感 到 疑 惑 : 這 一 時 期 政 治 上 傾 向 革 命 文 學 上 主 張 革 新 而 且 藝 術 趣 味 較 高 的 作 家, 好 多 反 而 採 用 文 言 寫 作 ; 而 創 作 態 度 不 大 嚴 肅 以 牟 利 為 主 要 目 的 而 且 藝 術 趣 味 不 高 的 作 家, 倒 是 基 本 採 用 白 話 寫 作 見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新 小 說 汲 汲 於 史 實 和 軼 聞, 一 直 發 展 到 後 來 的 黑 幕 小 說, 到 五 四 才 被 抒 情 性 的 詩 化 和 散 文 化 的 小 說 所 代 替 見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247 與 其 說 此 期 小 說 較 諸 五 四 小 說 更 多 地 受 制 於 讀 者 趣 味 與 書 刊 市 場 57, 毋 寧 說 是 讀 者 引 領 或 推 動 此 一 路 著 述 熱 線, 在 時 代 的 疾 風 與 作 者 的 合 拍 下, 眾 流 匯 聚 水 到 渠 成, 遂 為 風 潮 以 四 大 小 說 之 作 者 言, 著 作 較 豐 的 吳 趼 人 及 曾 樸, 小 說 之 題 材 範 圍 方 式 並 非 單 此 一 類, 亦 見 言 情 抒 感 之 作 至 於 蔚 為 風 潮 的 著 述 走 向, 確 實 促 成 了 許 多 甚 且 是 過 多 的 類 型 作 品 : 如 聲 稱 要 鑒 照 社 會 的 病 態, 如 立 憲 鏡 (1906) 青 樓 鏡 (1909) 醫 界 鏡 (1908) 新 孽 鏡 (1906) 等, 或 者 如 暗 示 要 揭 發 社 會 的 現 狀, 比 方 官 場 現 形 記 學 生 現 形 記 (1906) 家 庭 現 形 記 (1907) 革 命 鬼 現 形 記 (1909) 等 58 ( 九 尾 龜 ) 作 者 明 明 屬 意 於 青 樓, 卻 又 不 時 拉 扯 上 官 場, 來 幾 句 現 在 的 嫖 界, 就 是 今 日 的 官 場 之 類 挺 解 恨 的 警 句 (16 回 ), 這 自 然 是 受 官 場 現 形 記 等 一 打 批 譴 責 小 說 的 影 響 官 場 現 形 記 開 啟 了 一 個 新 的 文 學 時 代, 一 時 間 此 類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的 譴 責 小 說 大 受 歡 迎, 各 類 學 界 現 形 記 商 界 現 形 記 女 界 現 形 記 紛 至 沓 來 59 四 大 小 說 除 了 在 當 代 投 石 泛 波 的 漣 漪 式 影 響 外, 後 續 的 翻 作 與 發 展 亦 受 時 代 讀 者 之 影 響 如 曾 樸 孽 海 花 之 金 雯 青, 以 其 為 科 舉 狀 元, 又 榮 膺 出 使 西 方 四 國 之 殊 榮, 本 身 一 方 面 具 備 舊 與 新 昔 與 今 之 過 渡 特 色, 一 方 面 又 為 朝 廷 重 臣, 地 位 重 要 ; 曾 樸 以 之 組 織 三 十 年 的 文 化 推 移 史, 乃 為 小 說 之 核 心 人 物 至 於 傅 彩 雲, 原 只 為 配 角 : 傅 彩 雲 則 確 實 是 一 個 局 外 人, 在 中 國 由 舊 到 新 的 大 轉 關 的 舊 學 時 代, 本 來 是 沒 有 她 的 歷 史 位 置 的 60 金 傅 二 人 雖 說 同 是 小 說 的 主 人 公, 如 再 嚴 加 區 分, 傅 彩 雲 又 只 是 主 中 之 賓, 是 金 雯 青 的 一 個 配 角, 一 個 具 有 特 殊 作 用 打 上 了 時 代 烙 印 的 配 角 61 曾 樸 作 孽 海 花, 以 當 代 狀 元 金 雯 青 為 樞 紐, 綰 結 三 十 年 史 事 小 說 一 出, 一 二 年 之 間 即 再 版 十 五 次, 銷 行 至 五 萬 部 62, 由 此 可 見 讀 者 反 應 之 熱 烈 57 從 新 小 說 開 始, 每 批 作 家 每 個 文 學 團 體 都 是 通 過 籌 辦 自 己 的 刊 物 來 實 踐 其 藝 術 主 張 晚 清 文 學 團 體 不 多, 其 文 學 主 張 也 比 較 朦 朧, 同 一 時 期 不 同 雜 誌 之 間 的 差 別 不 大 明 顯, 更 多 地 受 制 於 讀 者 趣 味 與 書 刊 市 場 五 四 可 就 大 不 一 樣 了 見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歐 陽 健, 曾 樸 與 孽 海 花, 頁 歐 陽 健, 曾 樸 與 孽 海 花, 頁 年 孽 海 花 二 十 回 本 推 出, 一 二 年 之 間 即 再 版 十 五 次, 銷 行 至 五 萬 部 之 多 見 晚 240
248 有 意 思 的 是, 小 說 內 容 之 走 向 因 讀 者 之 關 注 而 在 後 來 有 所 調 整, 書 中 人 物 之 地 位 亦 呈 現 升 降 : 從 接 受 的 角 度 看, 孽 海 花 中 最 有 吸 引 力 的 人 物 是 傅 彩 雲 ( 賽 金 花 ), 以 至 許 多 讀 者 把 她 看 作 小 說 的 主 人 公, 對 她 傾 注 了 過 份 的 熱 情 據 時 萌 孽 海 花 評 價 與 考 證 集 所 輯 錄 的 現 存 散 見 於 諸 家 筆 記 及 報 章 雜 誌 有 關 孽 海 花 評 議 與 考 證 的 二 十 一 條 資 料 中, 涉 及 賽 金 花 的 有 十 三 條, 專 為 賽 金 花 而 發 的 有 十 條, 就 充 份 證 明 了 這 一 點 63 金 雯 青 與 傅 彩 雲 在 小 說 中 之 地 位, 由 初 始 的 金 為 主 傅 為 配 ; 到 後 來, 傅 彩 雲 反 賓 為 主, 有 後 來 居 上 之 趨 勢 與 此 同 時, 金 雯 青 則 不 知 不 覺 間, 漸 被 讀 者 忽 略 阿 英 在 小 說 四 談 中 提 及 清 末 以 來 賽 金 花 在 小 說 作 品 中 出 現 的 三 期 : 一 則 是 孽 海 花, 用 以 貫 串 晚 清 史 事 ; 第 二 是 中 日 戰 爭 時, 期 待 有 為 國 出 力 如 賽 金 花 者, 故 藉 她 諷 刺 當 局 ; 第 三 則 是 夏 衍 劇 作 賽 金 花 以 她 為 主 幹, 寫 當 時 史 事, 以 完 成 反 帝 國 主 義, 反 漢 奸 的 任 務 後 代 作 者 依 據 讀 者 趨 向 時 代 需 要, 對 小 說 人 物 有 不 同 之 著 墨 時 至 今 日, 傅 彩 雲 由 上 海 妓 女 一 躍 而 為 公 使 夫 人 的 傳 奇 事 蹟, 更 成 為 小 說 吸 引 讀 者 的 主 要 賣 點 從 金 雯 青 為 主 軸 的 孽 海 花 以 降, 陸 續 出 現 各 類 的 賽 金 花 如 : 北 海 賽 金 花 64, 從 五 十 歲 的 洪 鈞 初 見 傅 彩 雲 寫 起 趙 淑 俠 賽 金 花 65, 由 賽 金 花 晚 年 寫 起 ; 柯 興 賽 金 花 傳 奇 66, 從 傅 金 二 人 出 使 四 國 寫 起 從 晚 清 選 定 讀 者 為 眾 庶 開 始, 在 覺 知 活 動 的 模 式 中, 讀 者 漸 漸 轉 被 動 為 主 動, 藉 由 快 速 傳 播 的 即 時 互 動, 牽 動 後 續 小 說 內 容 的 走 向 人 物 地 位 的 升 降 在 此 轉 變 模 式 中, 讀 者 漸 漸 展 現 力 量, 彰 顯 自 身 的 重 要 性 清 小 說 大 系. 孽 海 花. 提 要 ( 台 北 : 廣 雅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3 月, 一 版 ), 頁 3 63 歐 陽 健, 曾 樸 與 孽 海 花, 頁 北 海, 賽 金 花,( 台 北 : 海 風 出 版 社,1991 年 8 月, 一 版 ) 65 趙 淑 俠, 賽 金 花 ( 台 北 : 九 歌 出 版 公 司,1990 年 1 月, 一 版 ) 66 柯 興, 賽 金 花 傳 奇,( 台 北 : 國 際 村 文 庫 書 店,1994 年 2 月, 一 版 ) 241
249 第 二 節 人 物 入 鏡 快 速 傳 播 的 即 時 互 動, 形 成 讀 者 與 作 者 作 品 在 時 代 空 間 之 零 距 離 被 敘 述 的 主 題 與 敘 事 本 身 之 間 的 時 間 距 離 卻 迅 速 消 失 67 諸 多 時 代 人 物 入 鏡, 其 多 其 廣, 使 得 晚 清 讀 者 不 只 為 讀 者, 照 鏡 之 際, 赫 然 發 現 其 中 其 實 正 有 自 己 面 目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篇 末 指 出, 書 的 前 半 部 是 專 門 指 摘 他 們 做 官 的 壞 處, 好 叫 他 們 讀 了 知 過 必 改, 並 且 這 前 半 部 書 是 妖 魔 鬼 怪, 一 齊 都 有 68 可 見 官 場 中 的 魑 魅 魍 魎, 一 起 入 鏡, 小 說 撰 寫 目 的 也 正 是 為 這 一 群 妖 魔 鬼 怪 而 寫 晚 清 小 說 與 時 代 之 強 力 聯 結, 其 入 鏡 人 物 非 但 真 有 其 人, 人 物 背 後 並 且 附 帶 讀 者 平 日 所 未 知 之 有 趣 軼 事, 或 可 以 滿 足 讀 者 索 隱 癖 之 閱 讀 心 理 : 中 國 人 喜 歡 在 小 說 中 讀 出 史 的 味 道 ---- 談 西 方 小 說 可 以 從 史 詩 談 起, 談 中 國 小 說 卻 只 能 從 史 傳 談 起 不 只 是 中 國 的 小 說 技 巧 受 制 於 史 傳 文 學, 更 重 要 的 是 史 傳 文 學 的 強 大 影 響, 養 成 了 中 國 小 說 讀 者 的 索 隱 癖 蔡 元 培 有 一 句 話 很 能 代 表 中 國 小 說 讀 者 的 閱 讀 心 理 : 因 為 有 影 事 在 後 面, 所 以 讀 起 來 有 趣 一 點 69 有 影 事 在, 閱 讀 上 自 然 更 添 趣 味 ; 不 過, 小 說 攝 時 人 入 鏡 之 徵 實 性, 其 意 義 並 不 止 於 此 整 體 而 言, 晚 清 時 代 氛 圍 的 急 迫 性, 作 家 之 強 烈 著 述 意 識, 摭 拾 話 柄 之 方 式, 覺 知 傳 戒 之 目 的, 到 讀 者 市 場 之 熱 烈 反 應, 即 時 之 傳 播, 因 此 大 量 當 代 人 物 入 鏡, 形 成 晚 清 小 說 之 一 大 特 色 當 代 或 時 代 相 近 之 讀 者, 對 於 入 鏡 人 物 形 諸 於 筆 墨 之 種 種, 或 耳 熟 或 已 有 所 聞, 因 此 閱 讀 之 際, 自 能 產 生 心 領 神 會 之 樂 趣 至 於 時 移 境 往 的 後 代 讀 者, 恐 需 參 照 考 證 索 隱 之 說 明, 才 能 深 入 瞭 解 就 四 大 小 說 言, 其 記 述 人 物 各 有 所 長, 而 其 入 鏡 人 物 亦 分 佈 於 各 階 層, 以 下 分 述 之 一 官 場 現 形 記 官 場 現 形 記 所 攝 入 之 當 代 人 物 以 官 場 人 物 為 主 軸, 從 府 道 縣 官 佐 雜 滑 吏 到 朝 廷 大 員 甚 至 皇 帝 此 外, 周 邊 相 關 人 物 亦 一 併 入 鏡, 包 括 姬 妾 娼 妓 教 士 洋 商 等 : 67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964 這 部 教 科 書 前 半 部 是 專 門 指 摘 他 們 做 官 的 壞 處, 好 叫 他 們 讀 了 知 過 必 改 後 半 部 方 是 教 導 他 們 做 官 的 法 子 如 今 把 這 後 半 部 燒 了, 只 賸 得 前 半 部 光 有 這 前 半 部, 不 像 本 教 科 書, 倒 像 個 封 神 榜 西 遊 記 ; 妖 魔 鬼 怪, 一 齊 都 有 69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250 如 官 場 現 形 記 寫 了 形 形 色 色 的 人 物, 從 皇 帝 軍 機 大 臣 中 堂 大 人 六 部 官 員 及 至 府 道 縣 官 佐 雜 滑 吏 姬 妾 娼 妓 教 士 洋 商 等 等 ; 五 花 八 門 的 事 件, 貪 賄 鬻 爵 賣 地 獻 媚 剿 匪 戮 民 賑 災 發 財 等 等 70 筆 觸 涉 及 從 地 方 到 中 央 從 胥 吏 到 大 臣, 亦 即 從 橫 的 平 面 圖 上 遍 及 了 全 國 的 各 個 角 落, 從 縱 的 軸 線 上 遍 及 了 官 僚 體 系 的 各 個 等 級 71 在 小 說 中 出 現 之 官 場 人 物 舉 其 較 著 者 有 沈 中 堂 甄 閣 學 徐 大 軍 機 山 東 巡 撫 河 南 按 察 使 欽 差 大 臣 蘄 州 知 州 區 奉 人 戶 部 尚 書 童 子 良 巡 撫 蔣 中 丞 統 領 胡 若 華 總 督 布 政 使 按 察 使 道 台 知 府 知 州 知 縣 以 及 如 錢 典 史 之 各 佐 雜 人 等 有 學 者 認 為 四 大 小 說 中, 官 場 現 形 記 和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較 能 區 分 軼 聞 與 小 說 之 不 同, 在 處 理 軼 聞 上 較 能 彰 顯 小 說 的 一 面 : 軼 聞 與 小 說 的 分 化, 使 作 家 對 軼 聞 的 性 質 特 徵 有 比 較 清 晰 的 認 識, 寫 小 說 時 不 是 直 接 記 載 軼 聞, 而 是 把 軼 聞 作 為 小 說 的 要 素 或 片 段, 納 入 長 篇 小 說 的 整 體 框 架 ---- 官 場 現 形 記 和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才 真 正 代 表 本 文 所 論 述 的 引 軼 聞 入 小 說 72 所 謂 的 引 軼 聞 入 小 說, 比 較 是 站 在 肯 定 小 說 將 軼 聞 做 了 包 括 形 式 或 內 容 的 加 工 將 軼 聞 僅 僅 視 為 要 素 或 片 段, 由 軼 聞 到 成 為 小 說 留 有 一 距 離 空 間, 作 者 以 其 創 作 藝 術 將 此 距 離 空 間 填 滿 換 言 之, 其 小 說 概 念 乃 是 創 作 小 說 之 概 念, 而 不 是 著 述 小 說 之 概 念 不 過 在 形 式 或 內 容 的 加 工 過 程 中, 真 實 人 物 與 小 說 人 物 之 間 倒 真 是 拉 開 了 一 段 距 離 例 如 在 人 物 姓 名 上, 或 不 言 其 名 姓, 或 僅 示 以 姓 氏, 或 雖 有 名 有 姓, 卻 經 大 幅 度 變 造 因 此, 除 非 將 小 說 內 容 與 筆 記 軼 事 逐 條 過 濾 一 一 對 照, 否 則 一 般 讀 者, 較 難 一 望 而 知 所 指 何 事, 所 攝 者 誰, 當 代 讀 者 尚 且 如 此, 遑 論 後 世 讀 者 了 就 李 伯 元 的 官 場 現 形 記 而 言, 最 直 接 的 軼 聞 來 源 自 然 是 作 者 自 己 蒐 羅 記 載 的 南 亭 筆 記 有 學 者 曾 根 據 南 亭 筆 記 對 照 官 場 現 形 記, 找 出 其 間 相 應 的 片 段 73 ; 但 為 數 不 多, 僅 有 九 則 74 例 如 第 十 九 二 十 回 之 副 欽 差 傅 理 堂 暫 行 署 理 巡 撫 時 之 情 節, 即 符 於 南 亭 筆 記 卷 十 一 關 於 時 人 游 智 開 的 一 則 軼 聞 : 70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浙 江 古 籍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參 見 周 貽 白,< 官 場 現 形 記 索 隱 >, 文 史 雜 誌 6 卷 2 期,1948 年 74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180: 實 際 上 四 十 年 代 周 貽 白 就 曾 根 據 李 伯 元 的 南 亭 筆 記 對 照 官 場 現 形 記, 鉤 出 小 說 中 九 則 軼 聞 243
251 游 智 開 在 粵 時 每 見 客 必 穿 布 袍 褂, 僚 屬 有 服 麗 都 者, 游 必 逆 目 而 送 之 省 城 四 牌 樓 估 衣 鋪 之 舊 袍 褂 為 之 一 空, 且 有 出 重 金 而 不 能 得 者 75 軼 聞 中 直 書 名 姓, 小 說 中 則 改 易 為 傅 姓 號 理 堂 此 外, 小 說 之 敘 寫 形 容 更 為 生 動 有 趣 : 只 見 署 院 穿 的 是 灰 色 搭 連 布 袍 子 天 青 哈 喇 呢 外 褂, 掛 了 一 串 木 頭 朝 珠, 補 子 雖 是 畫 的, 如 今 顏 色, 也 不 大 鮮 明 了, 腳 下 一 雙 色 色 的 破 靴, 頭 上 一 頂 帽 子, 還 是 多 年 的 老 式, 帽 纓 子 都 發 了 黃 了 各 官 進 去 打 躬 歸 座, 左 右 伺 候 的 人, 身 上 都 是 打 補 釘 的 76 小 說 用 發 黃 老 舊 褪 色 等 等 形 容, 堆 疊 出 署 院 大 人 的 寒 酸 形 象, 再 加 上 左 右 兩 排 補 釘, 形 成 一 幅 奇 異 的 景 象 署 院 舉 目 一 看, 見 他 二 人 穿 的 都 是 簇 新 袍 褂 當 下 也 不 問 話, 先 拿 眼 睛 釘 住 他 倆, 從 頭 上 直 看 到 腳 下, 看 來 看 去, 看 個 不 了 77 上 有 所 好 必 然 引 起 在 下 位 者 之 反 應, 但 結 果 卻 是 誇 張 意 外, 顛 倒 常 理 : 大 家 得 了 這 個 捷 徑, 索 性 於 公 事 上 全 不 過 問, 但 一 心 一 意 穿 破 衣 服 所 有 杭 州 城 裡 的 估 衣 鋪, 破 爛 袍 褂, 一 概 賣 完, 古 董 攤 上 的 舊 靴 舊 帽, 亦 一 律 收 買 淨 盡 大 家 都 知 道 官 場 上 的 人, 專 門 搜 羅 舊 貨, 因 此 價 錢 飛 騰, 竟 比 新 貨 還 要 價 昂 一 倍 78 上 引 第 一 則 小 說 文 字 演 自 每 見 客 必 穿 布 袍 褂 ; 第 二 則 當 是 僚 屬 有 服 麗 都 者, 游 必 逆 目 而 送 之 ; 省 城 四 牌 樓 估 衣 鋪 之 舊 袍 褂 為 之 一 空, 且 有 出 重 金 而 不 能 得 者 則 為 第 三 則 所 據 學 者 認 為 李 伯 元 的 小 說 在 增 演 之 際, 波 瀾 曲 折 頗 異 於 軼 聞 : 簡 潔 生 動 寥 寥 數 語, 頗 為 傳 神, 頗 有 世 說 之 風 可 演 成 小 說, 則 成 了 字 的 整 整 兩 回 ( 官 場 現 形 記 回 ), 添 上 劉 大 侉 子 黃 三 溜 子 老 知 縣 藩 台 洋 商 等 諸 多 人 物, 蕩 出 九 曲 十 八 彎 諸 多 波 瀾 79 又 如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26 回 寫 人 稱 琉 璃 蛋 之 徐 大 軍 機, 同 於 南 亭 筆 記 75 李 伯 元, 南 亭 筆 記 太 原 : 山 西 古 籍 出 版 社, 卷 十 一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九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52 第 十 卷 第 三 五 則 之 琉 璃 蛋 筆 記 明 白 直 記 其 人 即 王 仁 和 相 國 文 韶 80, 並 言 琉 璃 蛋 之 所 由 : 王 入 軍 機 後, 耳 聾 愈 甚 一 日, 榮 鹿 爭 一 事, 相 持 不 下, 西 太 后 問 王 意 如 何, 王 不 知 所 云 只 得 莞 爾 而 笑, 西 太 后 再 三 垂 問, 王 仍 笑 西 太 后 曰 : 你 怕 得 罪 人, 真 是 個 琉 璃 蛋 王 笑 如 前 81 小 說 言 其 人 只 謂 徐 大 軍 機, 至 於 對 他 尸 位 素 餐 的 無 害 特 色 則 語 多 調 侃 : 這 位 徐 大 人, 上 了 年 紀, 兩 耳 重 聽, 就 是 時 候 聽 得 兩 句, 也 裝 作 不 知 他 生 平 最 講 究 養 心 之 學, 有 兩 個 訣 竅 : 一 個 是 不 動 心 ; 一 個 是 不 操 心 所 謂 的 不 動 心, 竟 是 朝 政 大 事, 蒙 上 垂 詢 之 際, 跟 著 眾 人 隨 隨 便 便, 把 事 情 敷 衍 過 去 而 不 用 心 則 是 蒙 上 召 見 之 時, 上 頭 說 東, 他 也 東, 上 頭 說 西, 他 也 西, 一 味 地 是 是 是 者 者 者 倘 若 碰 著 上 頭 要 他 出 主 意, 他 怕 用 心, 便 推 著 聽 不 見, 只 在 地 下 亂 碰 頭 上 頭 見 他 年 紀 果 然 大 了, 鬍 鬚 也 白 了, 也 不 來 苛 求 他 往 往 把 事 情 交 給 別 人 去 辦 後 來 他 這 個 訣 竅, 被 同 寅 都 看 穿 了, 大 家 就 送 他 一 個 外 號, 叫 他 做 琉 璃 蛋 82 琉 璃 蛋 遇 事 滑 溜 不 沾, 亦 萬 事 不 關 心, 回 家 去, 依 舊 吃 他 的 酒, 抱 他 的 孩 子 在 人 物 的 呈 現 上, 小 說 確 乎 細 膩 生 動, 更 見 敘 寫 之 功 綽 號 之 所 由, 一 自 西 太 后, 一 自 同 僚, 亦 有 出 入 至 於 其 人 性 格 特 徵 行 事 風 格 故 事 梗 概 則 大 致 吻 合 相 較 於 小 說 入 鏡 人 物 的 分 佈 之 廣 數 量 之 多, 區 區 九 則 顯 然 相 去 懸 殊, 比 例 過 低 學 者 認 為 如 果 不 限 於 以 作 家 本 人 筆 記 對 勘 本 人 小 說, 亦 即 擴 大 範 圍 比 對 當 世 所 有 筆 記, 則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索 隱 將 大 有 可 為 83 此 言 固 然 不 虛, 然 則, 李 伯 元 既 模 糊 入 鏡 人 物 之 姓 字, 有 時 是 撮 合 軼 事 而 成 84, 則 知 揭 露 其 事 為 其 首 要, 並 不 刻 意 揭 露 其 人 其 寫 成 小 說, 即 在 書 中 明 言, 以 官 吏 為 其 設 定 讀 者, 期 望 為 官 者 讀 小 說 而 自 知 其 惡 其 非, 以 此 自 戒 自 警 此 外, 就 筆 記 與 小 說 之 兩 相 對 照 下, 亦 可 看 出 二 者 差 異 周 貽 白 就 提 出 較 之 平 板 記 事, 自 然 遠 勝 能 傳 其 真 實 的 精 準 觀 察 : 80 李 伯 元, 南 亭 筆 記, 第 十 卷 三 五 琉 璃 蛋, 頁 李 伯 元, 南 亭 筆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二 十 六 回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181: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26 回 寫 徐 大 軍 機 平 生 講 究 不 動 心 不 操 心, 人 稱 琉 璃 蛋 教 給 賈 大 少 爺 禮 節 是 : 應 得 碰 頭 的 時 候 你 碰 頭 ; 不 應 得 碰 頭 的 時 候, 還 是 不 必 碰 的 為 妙 此 乃 撮 合 王 仁 和 張 子 青 軼 事 而 成 245
253 周 貽 白 ( ) 官 場 現 形 記 索 隱 則 對 胡 適 只 肯 定 該 書 的 史 料 價 值 而 否 定 其 文 學 價 值 的 論 斷 提 出 質 疑, 認 為 : 其 撰 作 態 度 雖 近 於 譴 責, 而 於 反 映 時 代 一 層, 在 小 說 的 功 能 上, 似 未 完 全 失 其 意 義, 而 且 其 宗 旨 之 鮮 明, 筆 墨 之 恣 肆, 自 非 同 時 一 般 以 小 說 名 家 者 所 能 企 及 周 貽 白 雖 亦 同 意 官 場 現 形 記 乃 由 話 柄 匯 集 而 成, 然 在 將 小 說 相 關 人 物 故 事, 與 李 伯 元 撰 南 京 筆 記 所 記 史 實 兩 相 對 照 後, 覓 出 人 物 原 型 共 有 八 則, 可 以 一 一 對 號 入 座 周 氏 遂 加 評 議 曰 : 雖 皆 屬 於 話 柄, 但 敘 次 並 不 拘 泥 縱 然 不 能 作 為 實 錄, 至 少 亦 當 為 活 文 學 的 寫 法 較 之 平 板 記 事, 自 然 遠 勝 進 而 認 為 該 書 最 大 的 價 值 是 在 能 傳 其 真 實, 即 令 都 是 一 些 話 柄, 然 皆 端 自 有 來, 鑒 古 知 今, 或 不 止 於 反 映 時 代 而 已 這 些 意 見 皆 與 胡 適 相 左, 然 亦 有 相 當 的 說 服 力 85 胡 適 繼 魯 迅 之 後, 提 出 修 正 看 法, 肯 定 晚 清 四 大 之 社 會 功 能 思 想 價 值, 然 對 其 文 學 性 則 持 不 同 態 度 周 貽 白 則 又 對 胡 適 意 見 再 作 修 正 補 充, 清 楚 點 出 官 場 現 形 記 筆 墨 恣 肆 以 及 宗 旨 鮮 明 傳 其 真 實 之 重 要 特 色 除 此 之 外, 若 就 筆 記 與 小 說 兩 相 對 照 下 所 呈 顯 之 特 色, 進 一 步 對 介 於 純 粹 記 錄 之 筆 記 與 創 作 小 說 間 之 著 述 小 說 作 一 觀 測, 以 三 者 特 色 所 在, 置 入 標 尺 作 一 丈 量, 則 居 其 間 的 著 述 小 說 與 兩 邊 的 距 離, 恐 距 想 像 虛 構 遠 些, 而 較 近 於 筆 記 此 亦 即 學 者 所 言, 擴 大 範 圍 比 對 當 世 所 有 筆 記, 則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索 隱 將 大 有 可 為 86 小 說 依 據 傳 聞 的 構 成 條 件, 使 得 為 數 不 少 的 時 人 時 事 紛 紛 入 鏡, 若 擴 大 範 圍 深 入 考 索, 所 獲 必 多 眾 多 當 代 人 物 入 鏡, 讓 小 說 較 貼 近 筆 記, 拉 開 了 與 創 作 小 說 之 距 離 二 二 十 年 目 覩 之 怪 現 狀 前 述 學 者 認 為, 把 軼 聞 當 作 小 說 的 要 素 或 片 段, 納 入 長 篇 小 說 的 整 體 框 架 者, 除 了 官 場 現 形 記 外, 尚 有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對 晚 清 小 說 有 專 門 研 究 之 學 者, 在 四 大 之 中 亦 常 將 二 者 並 舉 : 他 和 李 伯 元, 猶 如 雙 子 星 座, 在 晚 清 新 小 說 璀 璨 的 群 星 中, 閃 爍 著 耀 眼 的 85 以 上 引 文 見 胡 從 經, 中 國 小 說 史 學 史 長 編, 上 海 藝 文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54 光 芒 87 與 官 場 現 形 記 相 較,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雖 亦 以 官 場 醜 惡 為 描 述 重 點, 但 題 材 範 圍 更 廣, 包 括 科 場 戰 場 商 場 洋 場 以 及 鄉 黨 家 庭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主 要 是 描 寫 官 場 的 腐 朽 庸 俗 和 醜 惡, 但 反 映 面 更 為 廣 闊, 科 場 戰 場 商 場 洋 場 乃 至 官 僚 家 庭 以 及 醫 卜 星 相 三 教 九 流 的 種 種 鄙 陋 齷 齪 無 不 收 入 視 野 之 內, 這 些 形 形 式 式 的 怪 現 狀, 真 實 地 揭 露 了 1884 年 中 法 戰 爭 前 後 到 1904 年 前 後 二 十 多 年 間 的 社 會 現 實, 具 有 較 高 的 認 識 價 值 88 更 寬 廣 的 場 域, 入 鏡 人 物 更 為 繁 夥, 包 括 太 后 王 爺 宗 室 總 督 巡 撫 太 監 幕 客 書 記 名 士 山 人 馬 弁 差 役, 以 及 外 交 官 傳 教 士 洋 商 洋 兵 等 : 第 一 回 便 切 入 作 品 要 描 寫 的 怪 現 狀, 通 過 九 死 一 生 的 經 歷 足 跡 : 直 接 耳 聞 目 睹 或 間 接 旁 聽, 連 接 一 個 又 一 個 故 事 在 大 大 小 小 的 事 件 中, 作 者 分 別 以 不 同 人 物 為 描 寫 中 心, 如 賣 官 鬻 爵 的 周 中 堂 夤 緣 攀 附 的 焦 侍 郎 聞 風 沉 船 的 管 帶 卑 鄙 絕 倫 的 苟 才, 上 自 慈 禧 太 后 王 爺 宗 室 總 督 巡 撫, 下 至 大 小 太 監 幕 客 書 記 名 士 山 人 馬 弁 差 役, 以 及 外 交 官 傳 教 士 洋 商 洋 兵 等 等 89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以 主 要 人 物 九 死 一 生 之 二 十 年 經 歷 為 貫 穿 全 書 之 主 線, 串 起 小 說 一 百 七 八 十 件 怪 現 狀 小 說 雖 在 開 頭 即 交 代 九 死 一 生 之 情 況, 然 而 九 死 一 生 與 一 般 遊 記 小 說 如 西 遊 記 西 洋 記 等 之 主 角 人 物 不 同 ; 他 並 非 小 說 要 著 力 刻 畫 的 人 物, 而 只 是 在 結 構 上 扮 演 穿 針 引 線 之 角 色 他 以 正 面 人 物 面 目 出 現, 部 份 事 件 亦 參 與 其 事, 但 情 節 並 不 圍 繞 此 一 串 連 故 事 的 角 色 展 開, 只 是 憑 其 耳 目 足 跡 經 歷, 引 出 一 段 一 段 的 故 事 ; 而 每 個 故 事 其 實 另 有 情 節 的 核 心 人 物 換 言 之, 小 說 主 要 的 記 述 對 象, 不 是 貫 穿 全 書 情 節 的 九 死 一 生, 而 是 各 個 故 事 中 的 角 色 而 以 人 物 串 連 雖 亦 接 近 遊 記 體, 但 不 同 於 一 般 遊 記 小 說 致 力 於 經 歷 事 由 之 說 明 介 紹, 而 是 全 由 人 物 經 歷 的 故 事 為 結 構 主 體 小 說 中 貫 穿 全 書 的 人 物 九 死 一 生, 其 實 正 是 由 作 者 自 己 入 鏡, 其 中 父 親 死 後 遭 其 親 伯 父 誆 騙 侵 吞 遺 產, 亦 是 作 者 親 身 經 歷 在 眾 多 入 鏡 人 物 的 考 索 上, 以 作 者 自 己 輯 作 之 筆 記 作 一 比 對, 則 有 相 應 軼 聞 五 則 : 87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華 中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255 劉 葉 秋 則 根 據 趼 廛 筆 記 和 他 人 筆 記 鉤 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軼 聞 五 則 90 五 則 之 中 包 括 李 鴻 章 入 鏡 的 < 金 龍 四 大 王 > 以 及 < 果 報 >, 這 兩 則 同 樣 是 作 者 親 身 經 歷 < 金 龍 四 大 王 >: 方 几 一, 上 設 漆 盤, 盤 中 一 小 蛇 踞 焉 審 之 無 異 常 蛇, 惟 其 首 方, 如 蘄 州 產 以 其 盤 屈 故, 不 辨 其 修 短, 細 纔 如 指 耳 乘 友 不 備, 捉 其 尾, 將 提 起 之, 方 及 半, 友 大 驚, 力 掣 余 肘, 乃 置 之 ; 迨 一 脫 手, 而 盤 屈 如 故 矣 時 李 文 忠 督 直 隸, 委 員 來 拈 香 神 輒 附 於 營 卒, 數 其 無 禮 ; 文 忠 聞 之, 乃 親 至 謝 過 云 91 據 此 寫 成 的 情 節 梗 概 大 致 相 同, 只 是 更 細 膩 詳 盡 趣 味 生 動 : 我 進 去 看 時, 只 見 一 張 紅 木 八 仙 桌, 上 面 放 著 一 個 描 金 硃 漆 盤 ; 盤 裡 面 盤 了 一 條 小 小 花 蛇, 約 摸 有 二 呎 來 長, 不 過 小 指 頭 粗 細, 緊 緊 盤 著, 猶 如 一 盤 小 盤 香 模 樣 那 蛇 頭 去 在 當 中, 直 昂 起 來 我 低 頭 細 看 時, 那 蛇 頭 和 那 蘄 蛇 差 不 多, 是 個 方 的 ; 周 身 的 鱗, 濕 膩 且 滑 ; 映 著 燭 光, 顯 出 了 紅 藍 黃 綠 各 種 顏 色 ; 其 餘 沒 有 什 麼 奇 怪 的 去 處 心 中 暗 想 為 了 這 一 點 點 小 么 魔, 便 鬧 的 勞 師 動 眾, 未 免 過 於 荒 唐 了, 我 且 提 他 起 來, 看 是 個 甚 麼 樣 子 想 定 了 主 意, 便 仔 細 看 準 了 蛇 尾 所 在, 伸 手 過 去, 捏 住 了, 提 將 起 來 - 凡 捕 蛇 之 法 : 提 其 尾 而 抖 之, 雖 至 毒 之 品, 亦 不 能 施 其 惡 力 矣 ; 此 老 於 捕 蛇 者 所 言 也 - 還 沒 提 起 一 半,, 杏 農 在 旁 邊, 慌 忙 在 我 肘 後, 用 力 打 了 一 下 我 手 臂 便 震 了 一 震, 那 蛇 是 滑 的 便 捏 不 住, 仍 舊 跌 到 盤 裡 去 杏 農 道 : 你 不 知 道, 今 天 早 上 才 鬧 了 事 呢 昨 天 晚 上 四 更 時 候, 排 隊 接 了 進 來 ; 破 天 亮 時, 李 中 堂 便 委 了 委 員 來 敬 代 拈 香 誰 知 這 委 員 才 叩 下 頭 去, 旁 邊 一 個 兵 丁, 便 昏 倒 在 地 ; 一 會 兒 跳 起 來, 亂 跳 亂 舞 ; 原 來 大 王 附 了 他 的 身, 嘴 裡 大 罵 李 鴻 章 沒 有 規 矩, 好 大 架 子 ; 我 到 了 你 營 裡, 你 還 裝 了 大 模 大 樣, 不 來 叩 見, 委 甚 麼 委 員 恭 代 ;----- 此 刻 中 堂 已 傳 了 出 來, 明 天 早 起, 起 來 拈 香 呢 92 以 描 寫 之 精 粗 而 言, 筆 記 細 纔 如 指 衍 為 小 說 不 過 小 指 頭 粗 細 外, 尚 有 猶 如 一 盤 小 盤 香 模 樣, 以 及 蛇 頭 形 狀 周 身 鱗 片 等 等 形 容 描 繪, 相 差 頗 大 ; 而 李 鴻 章 的 反 應, 水 師 營 兵 丁 的 演 出, 尤 其 作 者 親 身 的 驗 證, 讓 一 代 人 物 在 小 說 中 90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180 劉 葉 秋 所 作 < 讀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 收 於 古 典 小 說 筆 記 論 叢, 南 開 大 學 出 版 社 1985 年, 一 版 91 吳 趼 人, 我 佛 山 人 筆 記 臺 北 : 文 海 出 版 社, 一 版,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六 十 八 回 笑 荒 唐 戲 提 大 王 尾 恣 囂 威 打 破 小 子 頭, 頁
256 有 不 同 於 正 史 的 面 目 呈 現 < 金 龍 四 大 王 > 可 說 是 末 世 國 事 亂 象 的 一 個 翦 影 ; 而 < 果 報 > 則 是 一 齣 家 庭 悲 劇 < 果 報 >: 臨 桂 某 甲, 諱 其 姓 名, 本 宦 家 子 瞰 其 弟 之 私 蓄 惑 於 婦 言, 密 達 書 於 父, 誣 其 弟 以 穢 事 父 得 書, 大 怒! 馳 書 促 其 少 子 死 甲 得 父 書, 持 以 迫 其 弟 ; 弟 泣 求 免, 不 可, 遂 仰 藥 甲 即 謀 鬻 其 弟 婦 ; 弟 婦 懼 奔 余 求 救 ; 余 許 以 明 日 往 責 甲 及 明 日 往, 其 弟 婦 已 在 妓 院 矣 ; 即 走 妓 院, 威 其 鴇, 迫 令 退 還, 為 之 擇 配 93 筆 記 簡 要 的 記 述, 在 小 說 中 成 為 斷 斷 續 續 貫 穿 七 八 回 之 情 節, 從 第 三 十 二 回 輕 性 命 天 倫 遭 慘 變 豁 眼 界 北 里 試 嬉 遊 開 始, 較 為 詳 細 地 說 明 黎 景 翼 其 人 的 身 家 背 景 : 你 道 那 人 是 誰? 原 來 是 我 父 親 當 日 在 杭 州 開 的 店 裡 一 個 小 夥 記 姓 黎, 表 字 景 翼, 廣 東 人 氏 他 的 父 親, 是 個 做 官 的 ; 官 名 一 個 逵 字 表 字 鴻 甫, 本 來 是 福 建 的 一 個 巡 檢 --- 加 捐 了 一 個 知 縣 ; 進 京 辦 了 引 見, 指 省 浙 江, 又 到 杭 州 候 補 去 了 94 黎 景 翼 是 家 中 三 兄 弟 的 老 二 其 時 大 哥 已 死, 他 無 錢 花 用, 覬 覦 弟 弟 希 銓 的 錢 財, 竟 至 逼 死 得 癱 病 的 弟 弟, 希 銓 又 得 了 個 癱 瘓 的 病, 總 醫 不 好 而 其 弟 之 些 許 錢 財 乃 來 自 親 人 贈 與 之 遺 財, 去 年 那 老 姨 太 太 不 在 了, 就 把 自 己 的 幾 口 皮 箱, 都 給 了 希 銓 95 筆 記 所 指 穢 事, 小 說 道 其 原 委, 乃 是 未 經 證 實 的 斷 袖 之 癖 : 娶 了 親 來, 並 不 曾 圓 房, 卻 同 一 個 朋 友 同 起 同 臥 只 知 道 名 字 叫 阿 良 家 裡 人 都 說 希 詮 和 那 阿 良, 有 甚 曖 昧 的 事 誰 知 這 位 景 翼, 竟 有 別 有 肺 腸 的, 他 的 眼 睛, 只 看 著 老 姨 太 太 幾 口 皮 箱, 那 裡 還 有 甚 麼 兄 弟, 竟 然 親 自 去 買 了 鴉 片 煙 來, 立 逼 著 希 銓 吃 了, 一 頭 咽 了 氣, 他 便 去 開 那 皮 箱, 誰 知 竟 是 幾 口 空 箱 子, 裡 面 塞 滿 了 許 多 字 紙 磚 頭 瓦 石 96 小 說 中 黎 景 翼 賦 閒 無 事, 缺 錢 花 用, 曾 向 其 弟 希 銓 開 口 言 借, 卻 遭 一 毛 不 拔 的, 弟 弟 拒 絕, 兄 弟 間 自 此 不 對 盤 ; 最 後 在 貪 婪 之 念 驅 使 下, 逼 弟 吞 煙, 隨 即 霸 佔 其 財 物 身 為 官 宦 之 子, 卻 為 謀 財 而 害 命, 對 象 還 是 自 己 親 兄 弟, 殘 忍 愚 昧, 卻 真 有 其 人, 黎 景 翼 是 作 者 舊 識 他 害 命 謀 財 之 外, 還 試 圖 將 弟 媳 以 一 百 元 賣 入 妓 院 : 93 吳 趼 人, 我 佛 山 人 筆 記,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頁
257 景 翼 這 東 西, 真 是 個 畜 生! 豈 有 此 理! 我 忙 問 甚 麼 事 端 甫 道 : 希 銓 才 死 了 有 多 少 天, 他 居 然 把 他 的 弟 媳 賣 了 我 道 : 這 還 了 得! 賣 到 了 什 麼 地 方 去 了? 端 甫 道 : 賣 到 妓 院 裏 去 了 97 在 第 三 十 三 回 假 風 雅 當 筵 呈 醜 態 真 俠 義 拯 人 出 火 坑 第 三 十 四 回 蓬 篳 中 喜 逢 賢 女 子 市 井 上 結 識 老 書 生 兩 回 中, 作 者 為 救 此 弟 媳 奔 走 打 探, 在 第 三 十 五 回 聲 罪 惡 當 面 絕 交 聆 怪 論 笑 腸 幾 斷, 以 手 中 所 握 有 的, 黎 景 翼 與 老 鴇 簽 訂 之 買 賣 契 約 作 為 證 據, 對 老 鴇 與 黎 景 翼 發 出 警 告, 將 告 發 其 賣 良 為 賤 之 罪, 使 他 們 不 敢 再 迫 良 為 娼, 作 者 並 與 黎 景 翼 當 面 絕 交 至 於 筆 記 中 黎 景 翼 所 娶 之 婦 為 人 誘 拐, 則 見 諸 第 三 十 六 回 阻 進 身 兄 遭 弟 譖 破 奸 謀 婦 棄 夫 逃 ; 第 三 十 九 回 則 點 出 當 初 逼 死 兄 弟, 圖 賣 弟 婦 乃 惑 於 婦 言, 一 切 都 是 他 老 婆 的 主 意 至 於 出 家 為 僧 則 見 於 第 四 十 五 回 開 頭 一 段, 小 說 言 其 出 家 後 仍 六 根 未 淨, 偷 盜 貪 色, 弄 得 無 處 掛 單 在 本 則 軼 聞 末 尾, 作 者 標 明 此 事 余 引 入 所 撰 之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而 變 易 其 姓 名, 彰 其 惡 ; 而 諱 其 人, 存 厚 道 也 則 人 物 入 鏡, 其 名 姓 是 經 過 變 換 至 於 情 節 雖 梗 概 相 符 亦 略 見 出 入, 弟 媳 秋 菊 在 現 實 中 曾 親 來 求 救 於 作 者, 小 說 中 則 是 經 友 人 相 告 才 展 開 營 救 作 者 的 佈 局 穿 插, 橫 跨 數 回, 而 黎 景 翼 其 人 愈 顯 真 實 前 述 學 者 認 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一 如 官 場 現 形 記, 若 擴 大 範 圍 比 對 當 世 所 有 筆 記, 則 其 索 隱 將 大 有 可 為 98 除 此 之 外, 若 就 小 說 貫 穿 全 書 之 主 角 人 物 九 死 一 生 即 作 者 本 人, 小 說 情 節 亦 多 有 作 者 本 身 之 經 歷 而 言, 則 若 有 深 知 作 者 身 世 之 人, 循 小 說 作 一 考 索, 所 得 亦 當 不 少 至 於 聞 士 名 人, 所 知 則 包 括 有 邵 友 濂 梁 鼎 芬 文 廷 式 衛 汝 貴 等 : 我 佛 山 人 所 著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一 書, 誠 近 日 社 會 小 說 中 傑 作 也 書 中 隱 託 人 名, 凡 著 者 親 屬 知 友, 則 非 深 悉 其 身 世 者 莫 辨 他 如 當 代 名 人, 如 張 文 襄 張 彪 盛 杏 蓀 及 其 繼 室, 聶 仲 芳 及 其 夫 人 ( 即 曾 文 正 之 女 ) 太 夫 人 曾 惠 敏 邵 友 濂 梁 鼎 芬 文 廷 式 鐵 良 衛 汝 貴 洪 述 祖 等, 茍 99 細 繹 之, 不 難 按 圖 而 索 也 作 者 變 易 其 姓 名, 彰 其 惡 ; 而 諱 其 人, 存 厚 道 的 用 心, 或 不 期 人 物 之 真 實 名 姓 公 諸 於 世 ; 然 以 其 鏡 照 之 做 法, 在 當 代 仍 有 諸 多 線 索 可 供 察 考 至 於 後 世 研 究, 擴 大 比 對 範 圍, 亦 應 有 所 得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 怪 現 狀 隱 託 人 名 > 收 於 清 朝 野 史 大 觀, 頁 張 文 襄 即 張 之 洞, 張 彪 ( ) 乃 張 之 洞 武 昌 新 建 陸 軍 第 八 鎮 統 制 盛 杏 蓀 即 盛 宣 懷, 曾 任 鐵 路 公 司 總 辦 大 臣 ; 聶 仲 芳 之 夫 人 乃 曾 文 正 之 女 ; 上 海 道 臺 娶 曾 國 藩 最 小 女 兒 曾 紀 芬, 曾 惠 敏 即 曾 紀 澤, 邵 友 濂 曾 於 中 法 戰 爭 主 辦 台 灣 防 務, 中 日 戰 爭 至 日 簽 甲 午 和 約 梁 鼎 芬 250
258 三 老 殘 遊 記 在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中, 老 殘 遊 記 的 作 者 本 人, 即 是 當 代 的 風 雲 人 物, 他 因 盜 賣 倉 米 的 罪 名, 發 配 新 疆, 後 病 死 於 迪 化 : 在 光 緒 三 十 三 年 (1907) 十 一 月, 三 十 四 年 (1908) 正 月, 都 有 要 逮 捕 劉 鶚 的 風 聲, 但 未 實 行 三 十 四 年 六 月, 軍 機 大 臣 兼 外 務 尚 書 袁 世 凱 打 電 報 給 兩 江 總 督 端 方, 以 勾 結 外 人, 盜 賣 倉 米 的 罪 名, 將 其 逮 捕, 發 配 新 疆 宣 統 元 年 七 月 初 八 日 ( 年 8 月 23 日 ), 病 逝 於 迪 化 ( 今 烏 魯 木 齊 ) 101 不 同 於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主 角 九 死 一 生 多 半 負 責 情 節 之 串 聯, 老 殘 遊 記 中 之 老 殘 - 即 作 者 本 人, 擔 負 故 事 之 主 線 真 實 世 界 的 劉 鶚 無 意 於 科 名, 但 有 救 世 之 心 隱 然 有 天 下 己 任 意, 老 殘 在 小 說 中 的 一 番 話, 正 可 謂 劉 鶚 的 夫 子 自 道 : 老 殘 道 : 我 二 十 幾 歲 的 時 候, 看 天 下 將 來 一 定 有 大 亂, 所 以 極 力 留 心 將 才, 談 兵 的 朋 友 極 多, 相 約 倘 若 國 家 有 用 我 輩 的 日 子, 凡 我 同 人, 俱 要 出 來 相 助 辦 理 的 其 時 講 輿 地 講 陣 圖 講 製 造 講 武 功 的, 各 樣 朋 友 都 有, 確 為 劉 鶚 的 夫 子 自 道 102 劉 鶚 二 十 歲 赴 南 京 參 加 鄉 試 正 在 光 緒 二 年 (1876) 雖 科 舉 不 第, 然 在 揚 州 加 入 空 同 教 師 事 李 光 昕 並 因 其 教 誨, 樹 了 以 出 世 之 心 做 入 世 的 事 業, 於 拯 民 於 水 火 中 而 得 解 脫 之 理 想 此 時 劉 鶚 蒿 目 時 艱, 隱 然 有 天 下 己 任 意, 故 所 在 輒 交 其 才 俊, 各 治 一 家 言 ; 小 說 第 七 回 講 輿 地 講 陣 圖 講 製 造 講 武 功 的, 各 樣 朋 友 都 有, 正 見 此 意 至 於 其 本 人 治 河 不 但 家 學 淵 源, 並 有 獨 到 之 研 究, 劉 鶚 真 正 大 顯 身 手 的 事 業, 是 他 繼 承 父 親 之 長 的 治 黃 工 作 他 治 河 的 功 績 包 括 : 久 不 能 合 龍, 已 數 易 督 工 之 光 緒 十 三 年 鄭 州 黃 河 決 口, 在 其 指 揮 策 勵 下, 順 利 平 復 合 龍 其 次 為 受 吳 大 澂 之 任 命 主 導 繪 三 省 河 圖, 於 1890 年 3 月 繪 成 豫 魯 直 三 省 黃 河 圖, 計 一 百 五 十 圖, 分 為 五 冊, 合 一 則 為 一 圖 至 於 小 說 莊 宮 保 治 河 之 事, 亦 真 實 有 據, 其 時 為 光 緒 十 七 年 : ( ), 為 張 之 洞 幕 僚, 反 強 學 會, 喜 魚 翅 文 廷 式 為 四 大 公 車 之 一, 鐵 良 ( ) 乃 滿 人,1905 入 軍 機 洪 述 祖 ( ) 勾 結 洋 人, 曾 偽 造 地 契 賣 給 洋 人 造 成 外 事 交 涉 衛 汝 貴 曾 任 平 壤 統 領, 李 鴻 章 去 函 責 其 恇 怯 無 能, 性 情 卑 鄙, 平 日 剋 扣 軍 餉, 不 得 軍 心, 沿 途 騷 擾, 必 至 敗 事 ( 楊 家 駱, 中 日 戰 爭 文 獻 彙 編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 一 版, 頁 274 ) 101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259 光 緒 十 七 年 (1891), 山 東 巡 撫 張 曜 ---- 檄 調 劉 鶚 以 同 知 任 魯 河 下 游 提 調, 這 是 劉 鶚 入 宦 之 始 其 時, 張 曜 幕 中 有 妄 人 某, 假 賈 讓 不 與 河 爭 地 為 說, 謂 須 放 寬 河 身 ; 上 海 籌 賑 紳 士 施 少 欽 等 至, 欲 以 賑 餘 收 買 河 旁 民 地, 以 益 河 身 劉 鶚 作 治 河 七 說 上 之, 根 據 他 水 之 性, 皆 首 弱 而 尾 強, 故 順 勢 而 易 治 ; 獨 河 之 性, 首 尾 弱 而 中 強 的 不 同 特 點, 提 出 修 縷 堤 以 攻 積 沙 播 支 河 以 消 盛 漲 改 河 門 以 就 便 捷 ( 河 性 說 ) 三 項 具 體 切 實 的 措 施, 顯 示 了 卓 越 的 才 能 他 在 山 東 三 年, 河 工 冠 於 諸 省, 積 勞 異 得 保 知 府 銜 103 由 於 善 於 治 河 而 立 功 見 用, 在 小 說 中 亦 力 陳 束 水 攻 沙 之 見 至 於 所 謂 的 妄 人 某, 在 小 說 中 曾 指 出 應 是 史 鈞 甫 據 說 是 史 鈞 甫 史 觀 察 創 的 議, 拿 的 就 是 賈 讓 的 治 河 策 104 採 取 放 寬 河 身 之 方 法, 以 故 有 廢 民 埝 之 舉, 造 成 水 漫 村 莊, 死 傷 無 數 至 於 小 說 中 採 用 史 鈞 甫 廢 民 埝 之 議 的 主 事 官 員 莊 宮 保 正 為 張 曜 山 東 巡 撫 莊 宮 保, 是 以 劉 鶚 的 恩 公 張 曜 為 原 型 的 105 較 諸 其 他 三 部 小 說, 學 者 認 為 劉 鶚 的 老 殘 遊 記 影 射 真 人 者 不 多, 大 部 分 人 物 多 為 虛 構, 可 索 隱 者 僅 莊 宮 保 玉 賢 等 三 兩 位 :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中 影 射 真 人 者 不 多, 可 也 於 評 語 中 點 明 所 寫 殘 民 以 逞 的 清 官 玉 大 人 即 曾 撫 山 西 的 毓 賢, 以 備 將 來 可 資 正 史 採 用 ( 第 4 回 評 語 ) 老 殘 遊 記 大 部 分 人 物 情 節 純 屬 虛 構, 只 有 莊 宮 保 玉 賢 等 寥 寥 三 兩 位 值 得 索 隱 106 玉 賢 即 毓 賢, 與 剛 弼 在 小 說 中 名 為 清 官 實 則 酷 吏, 名 列 清 史 列 傳 : 毓 賢 : 善 治 盜, 不 憚 斬 戮 107 剛 弼 : 以 筆 帖 式 累 遷 刑 部 郎 中, 諳 悉 例 案 108 庚 子 之 亂, 剛 毅 曾 經 上 奏 劉 鶚 之 罪 : 早 在 光 緒 二 十 四 年 (1898) 四 月, 劉 鶚 就 被 以 壟 斷 礦 利, 貽 禍 晉 沂 之 罪 名 參 奏, 要 將 其 查 看 遞 解 原 籍, 交 地 方 官 嚴 加 管 束 庚 子 (1900) 103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四 回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清 史 稿 列 傳 卷 252< 毓 賢 傳 >, 頁 清 史 稿 列 傳 卷 252 頁
260 之 亂, 剛 毅 又 奏 劉 鶚 通 洋, 請 明 正 典 刑 以 在 瀘 上, 倖 免 109 劉 鶚 在 小 說 引 言 中 特 別 點 出 攝 此 二 人 入 鏡 之 緣 由 : 毓 賢 剛 毅 是 拳 匪 之 亂 的 罪 魁 禍 首, 人 人 皆 知 ; 但 是 他 們 在 早 期 做 官 時 有 廉 臣 能 吏 之 稱, 何 以 日 後 會 誤 國, 則 人 多 不 知 劉 鶚 就 是 要 寫 出 他 們 早 期 的 種 種 虐 政, 好 讓 後 人 知 曉 他 們 的 誤 國 是 其 來 有 自 的 110 至 於 張 曜 毓 賢 與 剛 弼 等 二 三 位 之 外, 另 有 前 述 之 史 鈞 甫 為 施 少 卿, 另 有 時 人 王 子 展 杜 秉 國 楊 少 和 以 及 曾 任 泰 安 知 府 的 姚 松 雲 等 入 鏡 : 小 說 中 所 寫 的 人 物 和 事 件 有 些 是 實 有 其 人 實 有 其 事 的 如 玉 賢 指 毓 賢, 剛 弼 指 剛 毅, 張 宮 保 ( 有 時 寫 作 莊 宮 保 ) 為 張 曜, 姚 雲 松 為 姚 松 雲, 王 子 謹 為 王 子 展, 申 東 造 為 杜 秉 國, 柳 小 惠 為 楊 少 和, 史 鈞 甫 為 施 少 卿 等, 或 載 其 事 而 更 其 姓 名, 又 或 存 姓 改 名 存 名 更 姓 黑 妞 白 妞 為 當 時 實 有 之 伎 人, 白 妞 一 名 王 小 玉, 于 明 湖 居 奏 伎, 傾 動 一 時, 有 紅 妝 柳 敬 亭 之 稱 廢 濟 陽 以 下 民 埝, 乃 光 緒 十 五 年 (1889) 實 事, 當 時 作 者 正 在 山 東 測 量 黃 河, 親 見 其 慘 狀 111 入 鏡 人 物 若 是 當 代 名 人 則 所 謂 按 圖 索 驥, 應 有 所 得 至 於 作 者 親 友 左 鄰 舊 交, 則 另 須 熟 知 作 者 生 活 經 歷 者 才 能 道 其 一 二 如 劉 大 紳 為 劉 鶚 之 子, 對 於 小 說 之 入 鏡 人 物, 依 據 其 對 父 親 的 瞭 解, 提 供 諸 多 佐 證 : 小 布 政 司 街, 確 有 其 處 為 當 年 寓 山 東 時 居 址 街 名 高 陞 店 有 無 不 可 知 黑 妞 白 妞 確 有 其 人, 所 寫 捧 角 情 形, 亦 為 當 時 實 況 高 紹 殷 姚 雲 松 劉 仁 甫 王 子 謹 均 有 其 人, 惟 姓 是 而 名 非 高 姚 當 時 撫 幕 人 物 ; 劉 則 候 補 官 ; 我 家 寓 鸚 鵡 廟 街 時, 對 門 而 居 者 也 ; 王 則 同 寅, 治 喉 病 亦 確 有 其 事, 以 先 君 本 精 於 醫 莊 宮 保 為 張 勤 果 公 曜 字 漢 仙 112 從 店 號 街 名 到 人 物 職 業 情 節, 出 自 作 者 至 親 之 指 陳, 具 有 相 當 高 的 可 信 度 與 說 服 力 大 紳 知 之 則 言 知 之, 不 知 亦 坦 承 不 知, 可 信 度 較 高 除 此 之 外, 作 者 劉 鶚 亦 極 言 其 徵 實 作 法 : 野 史 者, 補 正 史 之 缺 也 名 可 託 諸 子 虛, 事 須 徵 諸 實 在 此 兩 回 所 寫 北 妓, 109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老 殘 遊 記. 引 言,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序 言, 太 白 文 藝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112 劉 大 紳,< 老 殘 遊 記 之 影 射 > 收 於 老 殘 遊 記. 附 錄, 頁
261 一 斑 毫 釐 無 爽, 推 而 至 於 別 項, 亦 可 知 矣 113 推 而 至 於 別 項, 亦 可 知 矣 若 由 此 言, 則 劉 鶚 小 說 之 人 物 容 有 更 其 姓 名 存 姓 改 名 存 名 更 姓 等 隱 諱 作 法 -- 名 可 託 諸 子 虛, 然 事 須 徵 諸 實 在, 其 取 諸 實 人 實 事, 不 論 是 當 代 名 人 抑 或 各 職 人 等, 其 中 有 許 多 是 作 者 自 身 之 生 活 經 歷 : 更 能 使 我 感 到 趣 味 的 第 二 部 份, 是 書 裡 很 多 正 當 而 光 明 的 描 寫 自 己 各 種 生 活 經 驗 的 地 方 這 種 坦 白 的 自 我 描 寫, 就 是 在 西 洋 作 品 中 也 是 比 較 的 難 得 見 到 的 第 二 章 裡, 關 於 王 小 玉 說 書 的 描 寫, 據 我 的 觀 察 也 是 當 時 作 者 設 身 處 地 的 真 實 感 覺 114 在 作 者 筆 下 之 王 小 玉 說 書, 真 可 謂 出 神 入 化 極 視 聽 之 娛 白 妞 其 人 經 劉 大 紳 確 認, 真 有 其 人 ; 前 述 序 言 更 指 其 稱 號 為 紅 妝 柳 敬 亭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篇 幅 較 短, 又 以 山 東 為 主 要 範 圍, 牽 涉 人 物 自 較 其 他 三 部 為 少 但 以 人 物 虛 實 而 論, 則 徵 實 比 例 極 高, 率 皆 真 人 實 事, 雖 變 其 名 姓, 仍 能 一 一 考 索 四 孽 海 花 四 書 之 中 考 索 最 詳 者, 仍 推 曾 樸 孽 海 花 曾 樸 綰 結 三 十 年 史 事 之 雄 心, 兼 以 海 內 外 之 記 述 範 圍, 使 其 入 鏡 人 物 之 多, 為 四 大 小 說 之 最 : 在 魯 迅 重 點 評 述 的 晚 清 四 大 譴 責 小 說 中, 隨 處 可 見 當 時 流 傳 的 各 種 軼 聞, 以 致 有 考 證 癖 的 讀 者 不 難 從 中 讀 出 隱 事 曾 樸 把 孽 海 花 當 隱 去 真 名 保 留 軼 聞 的 準 歷 史 小 說 寫, 後 人 做 索 隱 表 可 收 小 說 中 人 物 二 百 七 八 名 之 多 115 學 者 認 為 孽 海 花 圍 繞 重 大 歷 史 事 件, 半 真 半 假 創 作 歷 史 小 說 116, 從 重 大 歷 史 事 件 中 可 據 以 考 索, 一 一 對 號 入 座 由 於 橫 跨 三 十 年, 兼 及 海 內 外, 最 後 總 數 逼 近 二 三 百 人 之 多 其 中 主 要 是 以 主 人 公 金 雯 卿 傅 彩 雲 為 情 節 主 線 以 記 述 史 事 : 113 老 殘 遊 記. 十 三 回 自 評, 頁 H.E.Sha dick( 謝 迪 克 ) 著, 柳 存 仁 譯 < 西 洋 文 人 對 於 老 殘 遊 記 的 印 象 >, 收 於 老 殘 遊 記. 附 錄,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62 趙 景 深 曾 孟 樸 的 孽 海 花 ( 載 小 說 閑 話, 北 新 書 局,1937 年 1 月 初 版 ) 認 為 作 者 對 主 人 公 金 雯 卿 傅 彩 雲 以 及 其 他 人 物 的 描 寫 都 很 生 動, 留 下 深 刻 的 印 象 其 他 較 重 要 的 文 章 有 : 拙 軒 談 孽 海 花 ( 刊 中 和 2 卷 1 期,1941 年 1 月 ) 再 談 孽 海 花 ( 刊 中 和 2 卷 4 期,1941 年 4 月 ), 瞿 兌 之 關 於 孽 海 花 ( 刊 古 今 32 期,1943 年 10 月 ) 等 117 雖 則 許 多 學 者 以 歷 史 小 說 準 歷 史 小 說 或 民 史 小 說 視 之, 態 度 似 有 幾 分 嚴 肅, 然 而 小 說 之 軼 事 趣 聞, 在 索 考 評 閱 之 際, 卻 平 添 無 限 興 味 : 孽 海 花 出 版 之 後, 覺 得 最 配 我 的 胃 口 了, 他 不 但 影 射 的 人 物 與 軼 事 之 多, 為 從 前 小 說 所 沒 有, 就 是 可 疑 的 故 事, 可 笑 的 迷 信 也 都 根 據 當 時 一 種 傳 說, 並 非 作 者 捏 造 的 加 以 書 中 的 人 物, 半 是 我 們 所 見 過 的, 書 中 的 事 實, 大 半 是 我 們 習 聞 的, 所 以 讀 起 來 更 有 趣 118 曾 樸 能 將 軼 聞 調 和 史 事, 寫 得 流 暢 生 動, 趣 味 盎 然, 可 能 與 其 家 世 背 景 生 活 經 歷 相 關 十 三 四 歲 時, 經 名 儒 潘 子 昭 指 導, 研 討 課 藝, 然 篤 好 文 藝, 每 背 人 偷 偷 閱 讀 名 家 說 部 及 筆 記 雜 集, 由 此 奠 定 了 文 學 基 礎 又 遍 求 名 師, 先 後 隨 其 父 老 友 李 慈 銘 ( 客 ) 內 母 舅 吳 大 澂 ( 齋 ) 等 受 業 十 九 歲 中 秀 才, 二 十 歲 中 舉 人 二 十 一 歲 捐 內 閣 中 書, 在 京 供 職, 寄 寓 在 岳 父 汪 鳴 鑾 ( 柳 門 ) 宅 內, 因 得 常 出 入 於 洪 鈞 宅 中, 並 初 識 賽 金 花 於 北 京 119 曾 樸 為 江 蘇 常 熟 人, 父 親 曾 之 撰 為 時 文 名 手, 乃 光 緒 乙 亥 (1875) 舉 人, 官 刑 部 郎 中 來 自 於 身 家 背 景 的 人 際 關 係, 讓 曾 樸 可 以 親 接 於 洪 鈞 以 及 傳 奇 人 物 賽 金 花 有 關 賽 金 花 其 人 其 事 以 及 與 作 者 曾 樸 之 關 係 互 動, 歷 來 之 考 索 亦 多, 包 括 : 崔 萬 秋 東 亞 病 夫 自 述 與 賽 金 花 之 關 係 ( 刊 1934 年 11 月 日 時 事 新 報 ), 申 報 記 者 賽 金 花 之 一 生 (1934 年 11 月 17 日 刊 ), 商 鴻 逵 曾 孟 樸 與 賽 金 花 ( 刊 宇 宙 風 2 期,1935 年 10 月 ), 子 矜 訪 賽 金 花 ( 刊 1934 年 6 月 8 日 364) 申 報 副 刊 自 由 談 ), 潘 柱 人 賽 金 花 ( 刊 新 時 代 7 卷 2 期, 1937 年 2 月 ), 世 界 日 報 記 者 賽 金 花 之 死 (1936 年 12 月 5 日 刊 ), 潘 毓 桂 賽 金 花 墓 表 ( 刊 月 報 1 卷 1 期,1937 年 1 月 15 日 ) 等 等 ; 商 鴻 逵 並 撰 有 117 胡 從 經, 中 國 小 說 史 學 史 長 編, 上 海 藝 文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蔡 元 培 < 追 悼 曾 孟 樸 先 生 > 原 載 宇 宙 風 合 訂 本 第 二 期, 收 於 世 界 書 局 版 孽 海 花 卷 首 之 五,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263 賽 金 花 本 事 ( 北 平 星 雲 堂,1934 年 出 版 ) 120 賽 金 花 在 晚 清 軼 事 傳 聞 極 多, 曾 樸 以 其 自 身 背 景, 以 故 知 之 甚 詳 ; 對 於 小 說 人 物 諸 多 軼 事 瑣 聞, 可 以 信 手 拈 來, 言 之 歷 歷 身 家 背 景 之 外, 曾 樸 亦 積 極 參 與 時 事, 包 括 甲 午 戰 爭 間 出 入 翁 相 同 龢 之 門 入 總 理 衙 門 開 設 之 同 文 館 特 班 學 習 法 文 參 加 總 理 衙 門 考 試 未 獲 錄 取 等 他 承 父 親 遺 志 到 上 海 欲 發 展 實 業, 與 戊 戌 六 君 子 過 從 甚 密 : 1898 年, 林 旭 等 得 康 梁 電, 入 都 共 成 大 業, 約 曾 樸 同 行 曾 樸 以 父 親 喪 葬 尚 未 料 理, 而 濾 上 事 業 更 難 立 時 擺 脫, 因 約 數 月 後, 必 北 上 參 加, 並 為 之 餞 行, 議 論 時 政, 慷 慨 激 昂 曾 樸 為 此 未 罹 戊 戌 政 變 之 難 他 所 撰 哀 楊 叔 嶠 文 一 文 中, 有 元 伯 告 亡, 巨 卿 長 懷 之 句, 把 楊 銳 比 作 東 漢 的 張 劭 ( 元 伯 ), 自 己 比 作 張 劭 的 好 友 范 式 ( 巨 卿 ), 對 戊 戌 六 君 子 之 一 的 楊 銳 的 慘 死, 表 示 了 極 大 的 悲 悼 之 情 譚 嗣 同 林 旭 楊 深 秀 等 原 為 曾 樸 的 舊 識, 康 梁 提 倡 新 政, 譚 楊 等 聚 集 上 海, 於 是 時 相 過 從, 戊 戌 政 變 時 甚 至 險 些 罹 難, 撰 文 哀 悼 之 際, 尤 見 其 革 新 之 思 變 法 失 敗, 曾 樸 轉 與 新 派 人 物 丁 芝 孫 徐 念 慈 等 創 中 西 學 社, 自 任 校 長 : 曾 樸 自 任 校 長, 與 其 姑 丈 地 方 守 舊 派 代 表 人 物 楊 崇 伊 堅 決 鬥 爭, 爭 得 一 部 分 水 利 公 產 款 項 與 修 塔 專 款 為 辦 學 經 費 1900 年 1 月, 慈 禧 太 后 召 親 貴 王 公 大 臣 議 詔 立 端 王 載 漪 子 溥 雋 為 大 阿 哥, 擬 廢 光 緒 皇 帝 上 海 電 報 局 總 辦 經 元 善 聯 名 一 千 二 百 三 十 一 人 電 請 勿 廢 光 緒, 曾 樸 亦 參 與 此 事 121 細 數 其 經 歷, 科 考 舉 業 新 式 教 育, 當 代 人 物 之 瓜 葛, 重 大 國 事 之 議 論 抗 爭, 甚 至 險 入 戊 戌 政 變 成 仁 之 列 凡 此 總 總, 自 然 有 利 於 他 記 述 之 際 的 徵 引 運 用 孽 海 花 在 四 書 之 中, 對 革 命 人 物 記 述 較 多, 態 度 亦 較 為 肯 定, 此 亦 與 其 經 歷 相 關 他 時 時 參 與 政 治 活 動, 並 曾 為 革 命 黨 人 而 遭 清 廷 密 電 拘 捕 : 其 時 張 蹇 等 的 立 憲 運 動 興 起, 曾 樸 參 與 其 事, 並 且 是 中 堅 分 子 後 參 加 反 對 清 廷 搜 殺 革 命 黨 人 的 活 動, 清 廷 曾 密 電 拘 捕 他 1909 年 入 為 主 張 新 政 的 兩 江 總 督 端 方 幕 賓, 後 端 方 北 調, 他 以 候 補 知 府 分 發 浙 江 122 呈 現 在 小 說 中, 孫 中 山 馮 子 材 劉 永 福 鄭 姑 姑 等 人 物 俄 國 虛 無 黨 人 一 一 入 鏡, 曾 樸 對 其 人 其 事 亦 採 正 面 看 法, 多 表 肯 定 : 120 參 見 胡 從 經, 中 國 小 說 史 學 史 長 編, 頁 以 上 二 則 引 文 見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264 作 品 寫 到 了 孫 中 山 領 導 的 民 主 革 命 鬥 爭, 並 且 用 霹 靂 一 聲 革 命 團 特 起 來 加 以 贊 美 123 不 單 寫 馮 子 材 劉 永 福 鄭 姑 姑 等 抗 敵 英 雄 如 此, 寫 陳 千 秋 等 革 命 者 是 如 此, 寫 俄 國 虛 無 黨 人 夏 麗 雅 捨 身 炸 俄 帝 的 恐 怖 行 動 也 是 如 此, 甚 至 寫 到 日 本 間 諜 冒 死 偷 盜 中 國 海 軍 地 圖 的 可 恥 行 動 時, 作 者 也 流 露 出 一 絲 贊 許 124 來 自 於 身 家 背 景 之 豐 富 人 際 脈 絡, 再 加 上 作 者 本 身 之 閱 歷, 當 作 者 擬 定 小 說 方 向 內 容 之 時, 必 有 得 心 應 手 之 感, 學 者 以 發 現 自 己 一 下 子 掘 開 了 一 座 蘊 藏 極 豐 的 礦 床 形 容 之 : 當 曾 樸 懷 著 回 首 歷 史 的 動 機 進 入 創 作 過 程 的 時 候, 他 發 現 自 己 一 下 子 掘 開 了 一 座 蘊 藏 極 豐 的 礦 床 孽 海 花 所 要 描 寫 的 形 形 色 色 的 名 士, 就 是 他 的 同 類, 曾 樸 本 人 就 是 那 一 時 代 的 名 士 堆 中 養 育 出 來 的 他 筆 下 的 當 代 名 士, 大 都 是 他 的 尊 長 和 師 友 尊 長 和 師 友 包 括 主 角 人 物 金 雯 青, 曾 樸 須 尊 稱 為 太 老 師 的 洪 鈞 ; 李 慈 銘 吳 大 澂 是 其 業 師, 在 小 說 中 化 身 為 重 要 的 人 物 李 純 客 何 太 真 ; 來 往 名 士 如 李 石 農 文 芸 閣 江 建 霞, 在 小 說 中 化 名 為 黎 石 農 聞 韻 高 姜 劍 雲, 甚 至 岳 父 汪 鳴 鑾, 亦 改 稱 錢 端 敏, 寫 入 小 說 中 曾 樸 熟 悉 他 們 的 生 活 和 情 感, 誠 如 魯 迅 所 說 : 親 炙 者 久, 描 寫 當 能 近 實 洪 文 卿 的 題 材 既 為 曾 樸 所 異 常 熟 悉, 此 一 題 材 所 蘊 含 的 題 旨 又 與 曾 樸 的 救 世 之 志 異 常 投 合, 所 以 當 他 接 受 續 完 全 書 的 任 務 以 後, 以 高 度 的 熱 情, 一 面 點 竄 塗 改, 一 面 進 行 不 息, 三 個 月 功 夫, 一 氣 呵 成 了 二 十 回 於 光 緒 乙 巳 (1905) 正 月 和 八 月 分 成 兩 編, 由 小 說 林 社 發 行 125 因 是 熟 悉 的 親 朋 師 友, 小 說 不 但 符 合 金 松 岑 為 時 代 號 筒 之 目 標, 並 且 由 曾 樸 從 126 生 活 積 蘊 的 深 層 去 挖 掘 其 豐 富 內 涵 以 洪 鈞 賽 金 花 為 樞 紐, 不 僅 旁 及 師 友 戚 舊, 孽 海 花 也 描 寫 了 當 代 之 開 明 知 識 分 子, 其 中 包 括 馮 桂 芬 黃 遵 憲 馬 建 中 容 閎 薛 福 成 等 127 對 於 全 書 人 物 的 考 證, 學 者 注 力 極 多, 成 果 豐 碩 : 由 於 孽 海 花 的 作 言 曾 言 故 事 俱 係 先 輩 及 友 人 軼 事, 因 而 索 隱 考 證 的 文 章 頗 多, 早 年 望 雲 山 房 版 孽 海 花 即 附 有 孽 海 花 人 物 故 事 考 證 123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以 上 二 段 引 文 見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同 上 注 127 參 閱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265 (1916), 同 年 擁 白 書 局 本 亦 附 有 強 作 解 人 撰 孽 海 花 人 名 索 引 孽 海 花 人 物 考 證 等 128 其 他 專 文 考 證 之 文 章 則 有 : 錢 基 博 孽 海 花 考 信 錄 ( 刊 子 曰 叢 刊 第 5 輯, 1948 年 10 月 25 日 ), 周 黎 庵 孽 海 花 人 物 世 家 ( 刊 古 今 37 期,1943 年 12 月 ), 昌 鶴 亭 孽 海 花 閑 話 ( 刊 古 今 41 至 50 期,1944 年 2 7 月 ) 孽 海 花 人 物 索 隱 表 ( 刊 古 今 51 期,1944 年 7 月 ), 思 仿 孽 海 花 考 證 ( 刊 中 和 6 卷 1 期,2 期,3 4 期 合 刊 ;1945 年 1 月 20 日,2 月 20 日,4 月 20 日 ), 陳 汝 衡 關 於 孽 海 花 ( 刊 1947 年 3 月 31 日 大 晚 報 副 刊 通 俗 文 學 23 期 ), 范 煙 橋 孽 海 花 造 意 者 金 一 先 生 訪 問 記 ( 署 名 含 涼 生, 刊 1943 年 11 月 30 日 蘇 州 明 報 副 刊 明 晶 ), 金 松 岑 為 賽 金 花 墓 碣 事 答 高 二 適 書 ( 刊 江 蘇 國 學 會 編 衛 星 1 卷 1 期,1937 年 1 月 ), 包 天 笑 關 於 孽 海 花 ( 刊 小 說 月 報 15 期,1941 年 12 月 ), 紀 果 庵 孽 海 花 人 物 漫 談 ( 刊 古 今 期 合 刊,1934 年 7 月 ) 129 等 現 坊 間 發 行 之 孽 海 花, 入 鏡 人 物 依 次 逐 回 表 列 二 百 多 人, 人 物 濟 濟, 堪 為 晚 清 四 大 之 冠 就 人 物 言, 如 果 官 場 現 形 記 重 在 污 吏 貪 官, 則 老 殘 遊 記 專 寫 清 官 酷 吏 ; 至 於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與 孽 海 花, 學 者 認 為 其 特 出 者 一 在 洋 場 才 子, 一 在 作 態 名 士 : 吳 趼 人 很 擅 長 於 寫 洋 場 才 子, 曾 孟 樸 則 活 生 生 的 刻 畫 出 許 多 作 態 名 士 130 四 大 小 說 所 取 所 演 或 各 有 所 重 各 顯 特 色, 但 取 諸 時 人 時 事, 人 真 事 實 之 共 同 特 點, 乃 能 就 其 影 像 考 其 實 體, 見 到 諸 多 入 鏡 之 當 代 人 物 128 胡 從 經, 中 國 小 說 史 學 史 長 編, 頁 同 上 注 130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香 港 太 平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266 第 三 節 人 物 顯 影 現 形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入 鏡 人 物, 在 攝 入 之 後, 通 常 通 過 事 件 情 節 發 展, 將 其 面 目 一 一 顯 露 Milena 認 為 這 一 歷 程 及 其 表 現 有 各 種 的 變 化, 饒 富 趣 味 : 這 種 首 尾 一 貫 的 形 式 尚 有 一 更 重 要 的 語 意 思 素 : 小 說 中 所 有 的 故 事 皆 是 基 於 同 一 語 意 型 式 它 們 都 是 認 知 的 故 事, 求 取 真 知 的 故 事 同 時, 這 種 共 有 的 語 意 基 礎, 其 表 現 的 風 貌 則 呈 相 當 的 變 化, 因 為 性 格 的 歧 異 不 同 的 社 會 階 層 以 及 聲 口 的 差 別, 而 有 各 種 的 表 現, 所 以 認 知 過 程 亦 饒 富 趣 味 131 這 一 歷 程 既 是 認 知 發 現 真 相 的 歷 程, 也 是 揭 發 暴 露 的 歷 程 就 人 物 言, 目 的 在 使 角 色 現 其 原 形, 露 出 真 面 目 就 小 說 藝 術 言, 乃 屬 人 物 描 寫 之 一 環 而 在 人 物 描 寫 這 一 方 面, 歷 來 之 古 典 小 說 有 所 謂 傳 神 寫 意 之 特 點 : 綜 觀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在 描 寫 方 面, 似 乎 大 致 至 少 有 如 下 一 些 突 出 特 點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以 講 故 事 為 主, 其 於 人 物 與 環 境 之 描 寫, 所 佔 比 例 較 小, 一 般 採 用 粗 線 條 的 白 描 式 的 勾 勒 手 法, 似 寫 意 山 水 畫, 寥 寥 幾 筆, 以 顯 其 神 態 特 點 而 已, 與 西 方 之 工 筆 畫 寫 法 不 同 132 描 寫 之 簡 細 筆 法 有 異, 效 果 亦 自 不 同 或 謂 細 節 描 寫 正 是 小 說 生 命 力 藝 術 魅 力 的 關 鍵 所 在 缺 乏 真 切 的 有 意 義 的 細 節, 小 說 就 不 會 有 旺 盛 的 生 命 和 迷 人 的 藝 術 魅 力 細 節 描 寫 是 喚 起 讀 者 親 切 聯 想, 縮 短 讀 者 和 人 物 之 間 距 離 的 有 效 藝 術 手 段 之 一 一 個 有 份 量 的 細 節 能 抵 得 過 長 篇 大 論 的 敘 述 和 介 紹 133 整 體 而 言, 引 進 西 方 小 說 後, 晚 清 小 說 確 乎 產 生 了 取 捨 變 化 在 諸 種 取 捨 變 化 中, 有 學 者 認 為 仍 保 留 了 傳 統 重 視 情 節 的 審 美 特 徵, 改 變 則 以 形 式 結 構 最 為 明 顯 至 於 環 境 氛 圍 心 理 描 寫 等, 進 展 仍 然 不 多 : 實 際 上 真 正 為 這 個 時 代 讀 者 所 接 受 的, 不 是 托 爾 斯 泰, 也 不 是 雨 果, 而 是 哈 葛 德 麥 孟 華 說 得 對 : 往 往 有 甲 國 最 著 名 之 小 說, 譯 入 乙 國, 殊 不 能 覺 其 妙 托 雨 之 所 以 不 如 哈 受 歡 迎 ( 清 末 民 初, 柯 南 道 爾 的 小 說 翻 譯 介 紹 進 來 的 最 多, 其 次 就 是 哈 葛 德 ), 很 多 取 決 於 中 國 讀 者 舊 的 審 美 趣 味 Milen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高 雄 : 麗 文 出 版 社 1994 一 版, 頁
267 善 於 鑑 賞 情 節 而 不 是 心 理 描 寫 或 氛 圍 渲 染 134 新 小 說 家 的 類 型 理 論, 在 建 立 規 則 以 指 導 具 體 創 作 方 面 很 難 說 有 多 大 建 樹 ; 但 在 引 進 新 類 型, 並 因 此 改 造 中 國 小 說 的 總 體 布 局 方 面 卻 成 績 突 出 135 清 末 小 說 四 大 雜 誌, 其 中 三 家 在 其 創 刊 號 封 面 登 西 洋 小 說 家 照 片, 可 視 為 各 社 之 表 徵, 當 然 有 作 為 旗 幟 的 味 道 新 小 說 為 托 爾 斯 泰 (Leo Tolstoy, ), 小 說 林 為 雨 果 (Victor Hugo,1802 一 1885), 月 月 小 說 則 是 哈 葛 德 (Hennry Rider Haggaed, ) 就 三 者 受 歡 迎 程 度, 仍 以 哈 葛 德 之 冒 險 小 說 為 勝 由 此 觀 之, 則 其 時 從 作 者 角 度 到 評 論 家 角 度, 所 著 重 者 仍 以 情 節 為 主 : 小 說 批 評 家 注 重 的 也 是 敘 述 的 技 巧 而 不 是 描 寫 的 技 巧 情 節 曲 折 則 是 大 部 分 作 家 理 解 的 藝 術 性 或 吸 引 讀 者 的 靈 丹 妙 藥 136 並 且 其 情 節 是 點 點 滴 滴 的 風 物, 寫 成 瑣 瑣 屑 屑 之 怪 事 137 至 於 人 物 則 有 不 夠 細 膩 缺 乏 心 理 描 寫 之 評, 因 此 有 直 言 晚 清 四 大 諷 刺 小 說 筆 下 的 人 物 幾 乎 都 是 扁 平 人 物 138 者 不 論 是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所 言 性 格 歧 異 聲 口 差 別, 或 是 吳 淳 邦 扁 平 人 物 的 觀 察,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人 物 現 形 顯 象 之 際, 值 得 我 們 再 作 深 究 以 下 將 逐 一 論 述 之 一 官 場 現 形 記 就 晚 清 小 說 之 改 良 派 與 革 命 派 作 一 比 較, 則 人 物 描 寫 上, 改 良 派 小 說 顯 然 略 勝 一 籌 : 革 命 派 小 說 這 方 面 的 抨 擊, 重 在 於 議 論 作 品 一 般 借 人 物 之 口 加 以 揭 露 控 訴, 在 形 象 描 寫 上 則 遠 比 改 良 派 小 說 遜 色 改 良 派 小 說 更 注 重 通 過 形 象 描 寫, 揭 露 封 建 統 治 階 級 在 高 唱 三 綱 五 常 的 同 時, 自 身 對 倫 理 道 德 的 踐 踏 134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以 上 兩 則 引 文 見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上 海 : 復 旦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268 139 學 者 並 指 出, 其 形 象 描 寫 乃 是 群 像 描 寫 : 晚 清 作 家 無 意 使 筆 下 人 物 一 個 代 表 一 種 類 型 特 徵, 而 是 通 過 群 像 描 繪, 寫 出 一 類 人 物 的 不 同 特 徵 作 者 顯 然 認 為, 一 個 人 物 代 表 一 類 人 的 方 式, 遠 不 能 滿 足 作 家 對 這 一 類 人 認 識 的 表 達 ; 讀 者 一 般 也 較 難 從 一 二 個 人 形 象 身 上 深 刻 地 認 識 其 所 代 表 的 類 型 人 物 的 本 質 特 徵 只 有 通 過 群 像 中 各 個 人 物 性 格 的 揭 示, 使 一 群 人 組 合 一 體, 那 麼 讀 者 對 於 這 一 類 人 才 會 有 比 較 全 面 深 刻 的 認 識 和 把 握 140 官 場 現 形 記 以 官 場 為 其 舞 台, 刻 劃 大 大 小 小 諸 多 官 員 的 不 同 特 點 如 童 子 良 的 迂 腐 頑 鈍 羊 統 領 的 懼 洋 媚 骨 尹 子 崇 的 愚 昧 無 知 徐 大 軍 機 的 昏 聵 麻 木 胡 統 領 的 殘 酷 狼 毒 冒 得 官 的 下 流 無 恥 瞿 耐 庵 的 卑 污 腌 臢 傅 理 堂 的 巧 取 豪 奪 141 讀 者 由 官 僚 各 類 行 徑 不 同 面 目, 一 再 循 環 之 事 件, 可 以 進 一 步 掌 握 其 貪 婪 腐 敗 之 共 同 特 徵 與 一 般 小 說 之 人 物 描 寫 相 比 無 疑 不 及 諸 葛 亮 曹 操 等 類 型 形 象 那 麼 鮮 明, 然 而 綜 合 整 體 之 群 像 描 寫 則 有 獨 到 之 處 : 但 就 人 物 類 型 而 言, 群 像 組 合 顯 示 的 一 類 人 特 徵, 則 有 其 豐 富 全 面 突 出 的 特 點, 不 失 為 一 種 塑 造 人 物 的 方 式 142 對 於 官 場 現 形 記 在 官 場 官 僚 之 描 寫, 學 者 大 多 持 肯 定 之 態 度 阿 英 特 別 指 出 佐 雜 小 吏 之 描 寫 是 其 長 處 : 在 人 物 描 寫 方 面, 長 處 在 於 小 官 僚 佐 雜 的 描 寫 從 他 們 個 人, 一 直 寫 到 家 庭, 寫 到 他 們 的 際 遇 和 社 會 關 係 能 寫 到 李 伯 元 這 樣 深 刻 的, 在 當 時 沒 有 第 二 個 人 143 其 中 如 申 守 堯 一 角 申 守 堯 為 佐 雜, 他 因 即 日 起 可 以 在 制 台 大 人 跟 前, 得 到 一 個 座 位, 凡 是 佐 班, 一 概 有 個 坐 位, 再 不 必 旁 侍 如 同 罰 站 一 般, 因 此 沾 沾 自 喜, 甚 至 與 原 本 有 座 之 藩 台 相 比 並 論, 如 今 我 們 佐 班 竟 同 藩 台 一 樣, 你 想 這 一 跳 跳 的 多 高! 然 而 其 妻 的 疑 問 卻 戳 破 這 班 佐 雜 人 物 一 貫 自 我 膨 脹 之 吹 噓 不 實 : 太 太 聽 了, 尋 思 了 半 天, 說 道 : 慢 著, 你 從 前 不 是 對 我 說, 你 們 做 官 的 139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同 上 註, 頁 同 上 註,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269 並 不 分 什 麼 大 小, 同 制 台 就 同 哥 兒 兄 弟 一 樣, 怎 麼 你 今 兒 又 說 從 前 都 是 站 著 見 他 呢? 站 著 見 他, 不 就 合 他 的 二 爺 一 樣 嗎? 申 守 堯 臉 上 一 紅, 一 時 回 答 不 出 144 對 於 制 台 大 人 的 賜 坐, 申 守 堯 表 現 了 小 人 物 的 卑 微 情 狀 ; 尤 其 透 過 申 妻 的 質 疑, 似 有 意 無 意 卻 一 語 破 佐 雜 人 物 自 卑 復 自 大 的 可 悲 虛 矯, 豈 不 正 如 孟 子 中 驕 其 妻 妾 一 類 的 人 物? 小 說 形 容 這 一 班 佐 雜 一 方 面 都 興 頭 的 了 不 得, 尤 其 是 申 守 堯 一 時 樂 得 手 舞 足 蹈, 心 花 都 開 ; 另 方 面 從 清 早 等 到 十 二 點, 一 蒙 接 見 的 時 候 又 由 不 得 戰 戰 兢 兢, 上 下 三 十 六 個 牙 打 對 而 申 守 堯 居 然 就 在 制 台 送 客 的 最 後 關 頭 打 翻 茶 碗 把 茶 碗 跌 在 地 下, 碰 得 粉 碎, 把 茶 潑 了 一 地, 甚 至 連 制 台 的 開 氣 袍 子, 都 濺 潮 了 弄 得 最 後 這 一 班 佐 雜 又 打 回 原 位, 以 後 還 是 照 舊 罷, 由 制 台 口 中 這 些 人 是 不 上 不 得 臺 盤, 抬 舉 不 來 的 以 及 制 台 跟 班 的 冷 嘲 熱 諷 : 還 想 大 人 再 出 來 送 你 們 嗎? 倒 合 了 一 句 俗 話, 鼻 子 上 掛 鯗 魚, 叫 做 休 想, 剛 才 大 人 的 話, 可 聽 見 了 沒 有? 這 廳 上 的 椅 子, 除 了 今 天, 明 天 又 沒 的 坐 了 如 果 捨 不 得, 不 妨 再 進 來 多 坐 一 會 去 可 以 想 見 這 一 干 人 等 在 他 人 眼 中 可 憐 復 可 鄙 的 形 象 出 錯 的 申 守 堯 自 然 成 為 眾 矢 之 的, 而 僚 友 隨 鳳 占 雖 為 他 緩 頰, 但 一 番 解 圍 自 釋 之 論 又 教 讀 者 哭 笑 不 得 : 惟 其 只 有 今 天 坐 得 一 次, 越 顯 得 是 難 得 之 機 會 將 來 我 們 這 輩 子 千 秋 之 後, 這 件 事, 行 述 上 都 刻 得 的, 老 前 輩 以 為 何 如? 145 論 者 認 為 正 是 這 些 地 方 最 足 見 李 伯 元 描 寫 能 力, 也 就 是 最 足 見 官 場 現 形 記 的 出 色 146 從 賜 座 之 喜 不 自 勝 到 摔 破 茶 盞 之 驚 惶 失 措, 再 回 到 候 補 受 氣 的 原 樣, 以 申 守 堯 為 代 表 的 一 干 小 吏 之 集 體 反 應, 以 及 其 自 寬 自 免 之 辭, 表 現 了 他 們 的 可 笑 可 悲 復 可 鄙 ; 制 台 的 怒 罵, 申 妻 的 質 疑, 或 直 接 或 間 接, 官 場 佐 雜 群 象 有 瞬 間 極 鮮 明 之 呈 現 晚 清 小 說 大 都 是 經 報 刊 雜 誌 刊 登 或 連 載, 作 家 創 作 時 也 就 不 得 不 考 慮 連 載 形 式 的 特 殊 性, 即 不 僅 使 從 頭 讀 到 尾 的 讀 者 能 夠 理 解 人 物, 而 且 得 使 偶 爾 讀 到 其 中 幾 個 章 節 的 讀 者, 也 能 即 時 把 握 人 物 的 形 象 特 徵 因 而, 作 者 刻 畫 人 物 也 就 勢 必 與 古 代 小 說 有 所 不 同 : 不 管 是 人 物 貫 穿 始 終 的 作 品, 還 是 人 物 逐 個 出 場 進 場 匯 成 群 像 組 合 的 作 品, 作 家 都 企 圖 迅 速 集 中 地 表 現 人 物 特 徵 或 以 接 二 連 三 的 事 件, 集 中 突 出 人 物 的 主 要 性 格 ; 或 一 開 卷 便 揭 示 人 物 特 徵, 然 後 由 其 性 格 所 必 然 引 發 的 事 件 證 實 這 一 特 徵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四 十 四 回, 頁 以 上 小 說 引 文 見 第 四 十 四 回,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270 不 論 是 個 別 或 群 像 描 寫, 小 說 以 迅 速 集 中 的 手 法 表 現 其 特 徵 論 者 並 分 析 其 主 因 乃 在 連 載 形 式 之 篇 幅 有 限, 為 使 讀 者 易 於 瞭 解 便 於 掌 握, 故 必 須 採 取 此 一 迅 速 而 集 中 之 手 法 前 述 傳 統 小 說 重 情 節 而 少 心 理 描 寫 ; 實 則 其 心 理 描 寫 大 多 借 助 外 在 行 動 來 作 呈 現 : 民 間 的 說 話 藝 人 正 是 借 助 在 各 種 境 遇 中 人 物 的 行 動 糾 葛 矛 盾, 以 構 成 環 環 相 扣 波 瀾 起 伏 急 速 推 進 的 故 事 情 節, 使 聽 話 者 為 之 吸 引, 欲 罷 不 能 沒 有 人 物 行 動, 就 失 去 了 說 話 藝 術 的 精 髓, 也 失 去 了 中 國 小 說 的 精 髓 如 果 用 一 句 話 來 概 括, 行 動 性 正 是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民 族 特 色 的 集 中 表 現 148 藉 由 外 在 行 動 以 呈 現 內 在 心 理, 亦 為 說 書 模 式 對 傳 統 古 典 小 說 重 要 影 響 之 一, 人 物 之 行 動 是 吸 引 廣 大 聽 書 民 眾 或 讀 者 之 主 要 賣 點 李 伯 元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取 諸 讀 者 又 陳 諸 讀 者, 小 說 本 身 即 充 滿 濃 厚 的 庶 民 趣 味 ; 在 此 庶 民 趣 味 上, 又 加 以 晚 清 作 者 憂 國 憤 世 之 心 以 成 李 伯 元 每 脫 一 稿, 莫 不 受 世 人 之 歡 迎 ---- 說 明 李 伯 元 創 作 的 小 說, 十 分 注 意 反 映 社 會 具 有 廣 泛 興 趣 的 事 實 李 伯 元 的 作 品 集 中 表 現 了 這 一 點 149 吳 沃 堯 李 伯 元 傳 云, 是 以 痛 哭 流 涕 之 筆, 寫 嬉 笑 怒 罵 之 文 150 小 說 雖 經 潤 飾 組 織, 在 鎖 定 廣 大 讀 者 之 立 意 上, 仍 保 留 話 柄 傳 說 之 特 色, 因 此 作 者 雖 是 憂 國 憂 民, 哀 時 傷 世, 仍 以 嘻 笑 怒 罵 出 之 ; 雖 有 心 理 描 寫 然 未 及 細 膩 深 入, 人 物 之 內 在 心 理 仍 較 多 由 行 動 言 語 表 現 如 第 二 回 中 錢 典 史 之 趨 好 盤 算 即 藉 由 談 話 呈 現 : 錢 典 史 道 : 趙 世 兄! 你 不 要 看 輕 了 這 典 史, 比 別 的 官 都 難 做 到 做 順 了 手, 那 時 候 給 你 狀 元, 你 還 不 要 呢! 151 錢 典 史 之 言 既 是 佐 雜 人 物 自 關 場 面 的 吹 牛, 也 可 以 說 是 當 時 官 場 實 利 主 義 者 的 自 白, 由 此 更 可 見 出 其 為 佐 雜 小 吏 之 心 態, 由 於 可 以 不 假 手 他 人 直 接 的 弄 錢 152, 因 此 言 語 之 間 沾 沾 自 喜, 頗 為 自 得 錢 典 史 之 外, 自 第 十 一 回 窮 佐 雜 夤 緣 說 差 使 紅 州 縣 傾 軋 鬥 心 思 綿 延 至 148 饒 芃 子 等, 中 西 小 說 比 較 合 肥 : 安 徽 教 育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見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271 第 十 八 回 之 周 因 與 戴 大 理 二 人 之 鬥 法, 尤 為 精 彩, 寫 出 了 佐 雜 間 的 恩 怨 糾 葛 與 表 裡 面 目 周 因 本 是 山 東 試 用 府 經, 因 同 鄉 合 力 集 資, 才 捐 了 個 縣 班, 居 然 集 腋 成 裘, 立 刻 到 捐 局 裡, 填 了 部 照 出 來 153 戴 大 理 則 是 一 辦 文 案 的 佐 雜 兩 人 一 是 中 丞 的 舊 交, 一 是 劉 中 丞 身 邊 天 字 第 一 號 的 紅 人 : 同 時 院 上 有 一 個 辦 文 案 的, 姓 戴 名 大 理, 是 個 一 榜 出 身, 真 正 是 天 字 第 一 號 的 紅 人 周 老 爺 雖 是 中 丞 的 舊 交, 無 奈 戴 大 理 總 是 以 老 前 輩 自 居, 不 把 周 老 爺 放 在 眼 裡 154 對 於 戴 大 理 的 無 禮 莫 可 如 何 的 周 老 爺, 有 一 天 終 於 逮 到 了 出 氣 的 機 會 : 有 一 天, 出 了 一 個 甚 麼 知 縣 缺, 劉 中 丞 的 意 思, 想 教 戴 大 理 去 署 理 155 那 日 中 丞, 說 得 明 明 白 白, 是 委 你 老 先 生 去 的 怎 的 同 周 某 人 談 半 天, 就 變 了 卦 156 戴 大 理 在 獲 悉 從 中 作 梗 的 是 他 素 來 不 放 在 眼 底 的 周 老 爺 之 後, 接 著 是 城 府 極 深, 深 不 可 測 的 報 復 行 動 : 想 罷, 不 由 咬 牙 切 齒, 恨 個 不 止 : 一 定 要 報 復 他 一 番, 纔 顯 得 我 的 本 事 157 他 一 見 憲 眷 比 從 前 差 了 許 多, 曉 得 其 中 一 定 有 人 下 井 投 石, 說 他 的 壞 話 ; 他 也 不 動 聲 色, 勤 勤 慎 慎 辦 他 的 公 事 一 句 話 也 不 多 說, 一 步 路 也 不 多 走 見 了 同 事 周 老 爺 一 幫 人, 格 外 顯 得 殷 勤, 稱 兄 道 弟, 好 不 熱 鬧, 並 且 有 時 還 稱 周 老 爺 為 老 夫 子, 說 : 周 老 爺 是 從 前 中 丞 請 的 西 賓 ; 中 丞 尚 且 另 眼 看 待, 我 等 豈 可 怠 慢 於 他? 他 不 時 到 周 老 爺 屋 子 裡 坐 坐 談 談 天, 還 時 常 從 公 館 裡 做 好 幾 件 家 常 小 菜, 自 己 帶 來 給 周 老 爺 吃, 說 是 小 妾 親 手 做 的 158 戴 大 理 面 對 仇 人 非 但 不 動 聲 色, 甚 且 還 著 意 巴 結, 用 心 示 好 坐 坐 談 談 之 外, 又 帶 來 說 是 小 妾 親 手 做 的 家 常 小 菜 如 此 柔 軟 身 段, 真 是 任 誰 都 難 以 抵 擋 ; 而 如 此 153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一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二 回 頁
272 柔 軟 身 段, 與 前 此 的 素 來 不 將 周 老 爺 放 在 眼 底 的 行 止 相 較, 真 有 天 壤 之 別 另 一 方 面, 他 又 伺 機 而 動 在 朝 廷 派 兵 征 剿 亂 匪 之 時, 特 別 請 有 同 鄉 同 年 之 誼 的 胡 統 領 必 要 指 明 周 老 爺 隨 同, 一 舉 將 周 老 爺 推 入 凶 險 之 地 此 猶 未 足, 臨 行 甚 且 建 議 周 老 爺 在 胡 統 領 底 下 必 要 獨 斷 獨 行 由 於 周 老 爺 被 他 柔 軟 身 段 所 騙, 已 然 信 他 不 疑, 對 於 這 樣 的 反 建 議, 居 然 是 打 心 底 感 激 不 已 : 就 是 稟 請 你 的 那 位 胡 統 領, 他 這 人 同 兄 弟 不 但 同 鄉, 而 且 同 年, 從 前 又 同 過 事 這 位 胡 統 領, 最 是 膽 小 ; 凡 百 事 情, 優 柔 寡 斷 你 在 他 手 下 辦 事, 祇 可 以 獨 斷 獨 行, 倘 若 都 要 請 過 他 再 做, 那 是 一 百 年 也 不 會 成 功 的 倘 或 事 事 讓 他, 他 一 定 拿 你 看 得 半 文 不 值 我 同 他 頓 在 一 塊 兒 這 許 多 年, 還 有 什 麼 不 知 道 的? 周 老 爺 聽 了 他 的 言 語, 果 真 感 激 的 了 不 得, 而 且 是 心 上 發 出 來 的 感 激 如 此 用 心 布 置, 卻 天 不 從 人 願, 非 但 害 周 老 爺 不 成, 反 倒 誤 打 誤 撞, 讓 他 名 躋 記 功 之 列 : 戴 大 理 接 在 手 裡 一 看, 單 子 上 頭 一 個, 就 是 周 老 爺 的 名 字, 心 上 便 覺 得 一 個 刺 160 趕 忙 寫 了 一 封 信 給 胡 統 領, 隱 隱 的 說 他 上 來 的 稟 帖, 不 該 胡 統 領 接 到 此 信,----- 因 為 上 次 稟 帖, 是 周 老 爺 擬 的 底 子, 就 疑 心 : 周 老 爺 有 心 賣 弄 自 己 的 好 處, 並 不 歸 功 於 上 看 來 此 人 也 不 是 可 靠 的 從 此 以 後, 就 同 周 老 爺 冷 淡 下 來, 不 如 先 前 的 信 任 了 161 面 對 始 料 未 及 的 結 果, 戴 大 理 立 即 去 信 好 友 胡 統 領, 名 為 通 風 報 信, 實 是 提 供 錯 誤 訊 息, 暗 地 裡 伸 腿 絆 周 老 爺 一 腳 在 這 貫 穿 數 回 的 恩 怨 鬥 爭 中, 戴 大 理 的 面 目 表 裡, 真 可 謂 刻 畫 得 入 木 三 分 從 言 語 之 或 阿 諛 或 挑 撥, 行 止 上 或 不 理 不 睬 或 稱 兄 道 弟, 前 倨 後 柔 對 比 明 顯, 以 其 行 動 言 語, 刻 劃 鋪 陳 出 令 人 咋 舌 之 陰 沉 城 府 言 語 行 動 之 外, 學 者 評 晚 清 小 說 有 直 筆 心 理 描 寫 之 論 : 古 代 小 說 心 理 描 寫 的 基 本 方 式 這 些 方 式 的 共 同 特 點, 不 同 於 西 方 小 說 大 段 直 筆 細 膩 的 心 理 分 析, 而 是 把 人 物 外 在 行 為 動 態 和 內 在 心 理 活 動 結 合 描 寫 儘 管 有 些 作 品 也 運 用 直 接 的 心 理 描 寫, 但 藝 術 技 巧 顯 然 幼 稚, 並 不 熟 練 162, 159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二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六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273 古 代 小 說 心 理 描 寫 的 包 括 : 捕 捉 人 物 瞬 間 神 態 變 化 來 揭 示 人 物 的 心 理 通 過 外 在 動 作 與 內 心 活 動 交 替 描 寫 揭 示 人 物 心 理 在 事 件 發 展 和 人 物 關 係 糾 葛 中 有 層 次 地 描 寫 人 物 心 理 活 動 及 變 化 過 程, 顯 示 人 物 思 想 感 情 漸 漸 轉 變 的 歷 程 以 及 描 寫 人 與 人 的 心 理 較 量 等 至 於 直 接 心 理 描 寫 為 數 既 少, 技 巧 亦 顯 幼 稚, 此 一 尚 不 成 熟 之 直 筆 心 理 描 寫, 到 了 晚 清 因 借 鑒 了 西 方 小 說 而 頗 見 成 績 : 晚 清 小 說 吸 取 了 古 代 小 說 心 理 描 寫 技 巧 的 藝 術 營 養, 同 時 又 借 鑒 了 西 方 小 說 的 藝 術 技 巧, 兼 收 並 蓄, 形 成 了 不 同 於 前 輩 的 特 點 整 體 觀 之, 晚 清 小 說 轉 以 直 筆 心 理 描 寫 為 主 儘 管 古 代 小 說 心 理 描 寫 的 幾 種 方 式 都 被 晚 清 小 說 家 接 受 並 運 用 於 創 作, 但 晚 清 小 說 迥 異 前 輩 而 在 小 說 藝 術 技 巧 發 展 歷 史 中 值 得 一 談 的 則 是 直 筆 心 理 描 寫 的 藝 術 成 就 163 與 學 者 所 列 舉 的 數 本 小 說 相 較,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直 筆 心 理 描 寫 雖 有 而 篇 幅 不 長 如 戴 大 理, 此 刻 他 的 心 上, 想 想 : 自 己 的 憲 眷, 是 靠 得 住 的, 既 然 有 了 這 個 意 思, 是 不 會 漂 的 後 又 咬 牙 切 齒, 恨 個 不 止 : 一 定 要 報 復 他 一 番, 纔 顯 得 我 的 本 事 以 及 胡 統 領 疑 心 : 周 老 爺 有 心 賣 弄 自 己 的 好 處, 並 不 歸 功 於 上 看 來 此 人 也 不 是 可 靠 的 等 等 都 是 直 筆 心 理 描 寫 亦 即 人 物 之 內 心 獨 白 在 晚 清 小 說 中, 官 場 現 形 記 人 物 內 心 獨 白 之 未 盡 深 刻 淋 漓, 個 人 以 為 與 其 平 民 審 美 要 求 有 關 : --- 愛 以 俗 而 不 雅 的 戲 謔 作 為 逗 引 讀 者 興 味 的 手 段 詩 經 衛 風 淇 奧 有 善 戲 謔 兮, 不 為 虐 兮 之 句, 鄭 箋 云 : 君 子 之 德, 有 張 有 弛, 故 不 常 矜 莊 而 時 戲 謔 這 尚 是 將 戲 謔 作 為 調 劑 矜 莊 而 偶 一 為 之 的 補 充 在 世 俗 化 的 明 清 說 部 中, 戲 謔 筆 墨 層 出 不 窮, 其 中 固 寓 有 勸 懲 之 意, 更 主 要 的 卻 是 這 種 遊 戲 筆 墨 更 符 合 平 民 對 歷 史 的 理 解, 更 適 合 平 民 對 審 美 的 要 求 他 們 不 懂 得 高 層 的 處 於 隱 蔽 狀 態 中 的 政 治 鬥 爭, 往 往 按 自 己 的 理 解 和 想 像, 將 神 秘 大 幕 背 後 的 政 治 以 十 分 幼 稚 的 形 式 表 現 出 來, 從 而 製 造 出 令 人 發 噱 的 喜 劇 效 果 164 既 是 摭 拾 話 柄, 取 諸 市 井 傳 言, 並 且 為 了 存 其 真 實, 作 者 雖 加 潤 飾, 但 大 體 保 留 原 意 因 此, 此 類 記 述 小 說, 思 想 是 庶 民 的, 趣 味 也 是 庶 民 的 以 庶 民 大 眾 的 理 解 和 想 像, 則 悲 天 憫 人 較 少, 激 憤 不 平 為 多 如 是 悲 憫 為 懷, 則 設 身 處 地, 憐 其 無 知 昏 眛, 則 心 理 描 摹 可 委 曲 而 深 細 然 眾 庶 激 於 義 憤, 千 夫 所 指, 自 然 暴 其 陰 狠, 數 其 罪 狀, 未 及 其 他 雖 略 及 於 心 理, 亦 未 能 深 入, 眾 庶 對 於 貪 官 狠 夫, 畏 懼 厭 恨 有 之, 悲 憫 同 情 較 鮮 有 以 此 之 故, 羔 羊 自 不 可 能 傾 心 力 於 體 會 虎 豹 豺 狼 163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歐 陽 健, 歷 史 小 說 史, 頁
274 之 心 理, 甚 至 同 情 虎 豹 豺 狼 之 不 得 不 然 此 外, 庶 民 之 傳 述, 添 醋 加 油 者 有 之, 插 科 打 諢 亦 有 之 ; 尤 其 能 言 朝 廷 正 史 之 所 不 能 言, 乃 以 其 能 見 朝 廷 正 史 之 所 未 見 言 之 無 罪, 在 使 聞 者 足 戒 ; 寫 情 婉 曲, 說 理 高 妙 的 文 人 情 調, 並 非 著 述 小 說 之 本 色 阿 英 承 胡 適 對 官 場 現 形 記 對 於 當 代 社 會 黑 暗 之 反 映 表 示 肯 定, 但 認 為 報 章 連 載 之 催 迫, 小 說 因 須 每 日 出 稿 過 於 匆 促, 因 此 品 質 優 劣 不 一 胡 適 認 為 官 場 現 形 記 寫 佐 雜 勝 於 寫 大 官 ; 阿 英 則 認 為 後 半 部 不 如 前 半 部, 而 全 書 宜 再 加 刪 汰 寫 作 得 太 匆 匆, 而 又 必 須 按 日 寫 作, 於 是 成 績 遂 或 好 或 壞 165 即 官 場 現 形 記, 如 伯 元 能 於 成 書 時, 大 加 刪 汰, 使 更 接 觸 真 實, 則 其 成 就 也 當 更 大 官 場 現 形 記 也 是 一 樣, 前 半 比 較 後 半 寫 得 好, 而 敘 胡 統 領 嚴 州 剿 匪 數 回, 尤 是 全 書 精 粹 處 166 然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後 半 部 又 是 寫 大 官 者, 恰 有 一 大 員 文 制 臺 者, 在 敘 寫 上 卻 能 使 人 印 象 鮮 明 : 只 聽 那 巡 捕 嘴 裡, 嘰 哩 咕 嚕 的 說 道 : 我 的 爺! 早 不 來, 晚 不 來, 偏 偏 這 時 候, 他 老 人 家 吃 著 飯, 他 來 了 到 底 上 去 回 的 好, 還 是 不 上 去 回 的 好? 因 為 文 制 臺 一 到 任, 就 有 吩 咐 過 的 : 凡 是 吃 飯 的 時 候, 無 論 什 麼 客 人 來 拜, 或 是 下 屬 稟 見, 統 通 不 准 巡 捕 上 來 回 因 此 拿 了 名 帖, 只 在 廊 下 盤 旋, 要 進 又 不 敢 進, 要 退 又 不 敢 退 167 小 小 巡 捕 在 此 是 一 映 襯 角 色, 藉 由 他 的 為 難, 凸 顯 制 臺 作 威 作 福 的 紙 老 虎 形 象 : 正 在 為 難 的 時 候, 文 制 臺 早 已 瞧 見 了, 忙 問 一 聲 : 什 麼 事? 巡 捕 見 問 有 客 來 拜 話 言 未 了, 只 見 啪 的 一 聲 響, 那 巡 捕 臉 上, 早 被 大 帥 打 了 一 個 耳 刮 子 接 著 聽 制 臺 罵 道 : 混 帳 忘 八 蛋! 我 當 初 怎 麼 吩 咐 的 : 凡 是 我 吃 著 飯, 無 論 什 麼 客 來, 不 准 上 來 回 你 沒 有 耳 朵? 沒 有 聽 見? 尚 未 來 得 及 稟 明 原 委, 巡 捕 倒 先 挨 了 頓 拳 打 腳 踢, 等 到 把 話 稟 完 : 回 大 帥 : 來 的 不 是 別 人, 是 洋 人 原 以 為 會 得 上 司 之 理 解 體 念, 殊 不 料 仍 是 一 頓 拳 打 腳 踢 : 165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五 十 三 回 頁
275 那 制 臺 一 聽 洋 人 二 字, 不 知 為 何 頓 時 氣 焰 矮 了 大 半 截, 怔 在 那 裡 半 天 後 首 想 了 一 想, 驀 地 起 來, 拍 撻 一 聲 響, 舉 起 手 來, 又 打 了 巡 捕 一 個 耳 刮 子 接 著 罵 道 : 混 帳 忘 八 蛋! 我 當 是 誰, 原 來 是 洋 人! 洋 人 來 了, 為 什 麼 不 早 回, 叫 他 在 外 面 等 了 這 半 天? 巡 捕 道 : 原 本 趕 著 上 來 回 的, 因 見 大 帥 吃 飯, 所 以 在 廊 下 等 了 一 回 制 臺 聽 完, 舉 起 腳 來, 又 是 一 腳, 說 道 : 別 的 客 不 准 回 洋 人 來, 是 有 外 國 公 事 的, 怎 麼 好 叫 他 在 外 頭 老 等? 糊 塗! 混 帳! 還 不 快 請 進 來! 168 制 臺 在 規 定 之 外 未 曾 言 明 的 特 例, 卻 責 怪 下 屬 的 判 斷 錯 誤, 一 再 無 理 地 打 罵 ; 巡 捕 的 委 屈 難 為, 更 映 襯 出 制 臺 膽 小 又 跋 扈 之 矛 盾 形 象 最 後, 再 借 小 小 巡 捕 之 口 點 出 制 臺 的 色 厲 內 荏 懼 洋 媚 外 的 嘴 臉 : 回 又 不 好, 不 回 又 不 好 不 說 人 頭, 誰 亦 沒 有 他 大 只 要 聽 見 洋 人 兩 個 字, 一 樣 嚇 的 六 神 無 主 了 但 是 我 們 何 苦 來 呢! 掉 過 去, 一 個 巴 掌, 翻 過 來, 又 是 一 個 巴 掌 ; 東 邊 一 條 腿, 西 邊 一 條 腿 官 場 現 形 記 這 一 經 典 戲 碼, 常 在 後 來 之 小 說 電 視 電 影 中 出 現 在 短 短 的 文 字 描 述 中, 舞 爪 張 牙 之 大 官 對 比 委 屈 受 氣 之 小 吏 ; 大 官 員 強 詞 奪 理 畏 強 欺 弱 的 紙 老 虎 形 象, 裝 腔 作 勢 中 隱 含 著 滑 稽 突 兀, 既 可 厭 又 可 笑 讀 者 讀 來, 正 如 一 碟 酸 辣 微 甜 帶 鹹 的 涼 拌 小 菜 入 口, 諸 味 雜 陳 在 舌 齒 間 瞬 間 迸 發 的 特 色, 頗 能 滿 足 庶 民 趣 味 的 需 求 此 外, 更 有 學 者 將 此 兩 巴 掌 兩 腿 與 儒 林 外 史 的 一 個 耳 光 相 比 : 前 後 不 同 的 兩 巴 掌 兩 腿, 活 靈 活 現 地 畫 出 了 制 台 大 人 醜 陋 骯 髒 的 靈 魂, 這 可 以 和 儒 林 外 史 中 胡 屠 戶 打 範 進 耳 刮 子 的 描 寫 對 讀 而 各 顯 其 妙 官 場 現 形 記 在 諷 刺 藝 術 方 面 師 承 儒 林 外 史 而 又 自 有 發 揮, 取 得 了 不 可 否 認 的 成 就 情 節 構 思 巧 妙, 語 言 風 趣 詼 諧, 嬉 笑 怒 罵, 皆 成 文 章 170 由 此 看 來, 李 伯 元 潤 飾 組 織 之 筆, 亦 頗 見 功 力 阿 英 曾 舉 李 伯 元 自 道 之 辭 以 證 其 作 品 寫 作 力 有 未 逮 或 許 匆 促 有 之, 自 謙 有 之, 自 我 期 許 更 高 亦 有 之 : 談 瀛 室 隨 筆 曾 記 伯 元 自 己 的 話 道 : 未 作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先, 覺 胸 中 有 無 限 蘊 蓄, 可 以 藉 此 發 抒 迨 一 涉 筆, 又 覺 描 繪 世 情, 不 能 盡 肖, 頗 自 愧 閱 歷 未 廣 倘 再 閱 十 年 而 有 所 撰 述, 或 可 免 此 病 矣 ( 見 小 說 考 證 續 編 )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276 實 則 入 鏡 人 物 之 現 形, 呈 顯 之 際, 筆 法 多 端 來 自 庶 民 或 迎 合 庶 民 之 特 有 趣 味, 形 成 此 類 小 說 人 物 之 特 色 : 晚 清 小 說 描 寫 人 物 肖 像, 手 法 多 樣, 或 借 人 物 的 說 話 感 受, 間 接 描 寫 人 物 特 點, 或 以 比 喻 照 應 等 手 法 虛 繪 肖 像, 或 者 並 不 刻 意 寫 出 人 物 具 體 肖 像, 僅 僅 抓 住 某 一 時 刻 特 定 的 神 態 舉 止 加 以 描 繪, 或 將 虛 寫 和 實 寫 的 筆 墨 融 合 一 體, 直 接 描 寫 與 間 接 描 寫 互 補 結 合, 以 顯 人 物 的 肖 像 特 點 172 文 制 臺 之 形 象 雖 未 及 清 楚 詳 細, 然 抓 住 一 點 加 以 描 繪 倒 也 生 動 鮮 明, 讓 讀 者 印 象 深 刻 文 制 臺 之 外, 胡 統 領 剿 匪 一 節 中 有 一 案 外 案, 其 中 江 山 船 上 的 妓 女 蘭 仙 一 角, 亦 頗 值 一 看 情 節 在 隨 行 征 匪 的 文 七 爺 發 現 洋 錢 金 飾 失 竊 時 興 起 波 瀾, 靠 岸 後 衙 役 拘 捕 相 關 人 等, 並 逐 一 搜 查, 結 果 在 蘭 仙 牀 上, 搜 出 一 封 洋 錢, 對 一 下 圖 章, 完 全 相 符 : 捕 快 道 : 贓 在 這 裡 了! 眾 人 聽 了 一 驚 蘭 仙 急 攘 攘 的 說 道 : 這 是 趙 師 爺 交 給 我, 託 我 替 他 買 東 西 的 捕 快 道 : 趙 師 爺 沒 人 託 了, 會 託 到 你? 這 話 只 好 騙 三 歲 孩 子 蘭 仙 道 : 如 果 不 相 信, 好 去 請 了 趙 師 爺 來 對 的 捕 快 道 : 真 贓 實 據, 你 還 要 賴? 一 面 說, 一 伸 手 就 是 一 巴 掌 ---- 這 一 封 五 十 塊 洋 錢, 是 趙 不 了 趙 師 爺 向 文 七 爺 借 來 送 給 蘭 仙, 因 此, 上 頭 圖 章 相 符, 只 是 收 受 之 際, 二 人 特 意 瞞 住 蘭 仙 的 娘, 因 此 當 錢 被 搜 出 時, 蘭 仙 不 敢 就 一 人 決 定 說 出 與 否, 才 會 略 微 模 糊 其 辭, 只 說 請 趙 師 爺 對 質 : 等 到 抄 了 出 來, 所 以 他 娘 也 摸 不 著 頭 腦 蘭 仙 又 不 是 親 生 女 兒, 是 買 來 做 媳 婦 的, 一 時 氣 頭 上, 也 不 分 青 紅 皂 白, 趕 過 來 狠 命 的 幫 著, 把 蘭 仙 一 頓 的 打 ; 嘴 裡 還 罵 道 : 不 要 臉 的 小 娼 婦! 偷 人 家 的 錢, 帶 累 別 人! 不 等 上 堂 老 爺 打 你, 我 先 要 了 你 的 命! 捕 快 的 巴 掌, 鴇 母 的 亂 打, 凸 顯 妓 女 蘭 仙 被 粗 暴 對 待 的 弱 勢 情 態 辯 白 全 然 不 被 採 信 的 蘭 仙, 裹 著 小 腳, 一 路 被 又 打 又 罵 拖 到 衙 門 口 : 捕 快 催 問 蘭 仙 別 的 東 西 ; 蘭 仙 只 是 哭, 沒 有 話 捕 快 道 : 他 不 說, 亦 不 要 他 說 了, 且 把 他 帶 到 城 裡 再 講 於 是 拖 了 就 走 那 捕 快 還 拉 著 老 板 奶 奶, 同 著 一 塊 兒 去, 老 板 奶 奶 嚇 的 索 索 抖 不 敢 去, 又 被 他 們 罵 了 兩 句, 只 好 跟 著 同 去 一 頭 走, 一 頭 罵 蘭 仙 172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三 回 頁
277 蘭 仙 此 時 被 眾 人 拖 了 就 走 上 岸 之 後, 可 憐 他 小 腳 難 行 走 三 步, 捱 一 步, 捕 役 還 不 時 的 催 ; 恨 的 他 娘 一 路 拿 巴 掌 打 她 好 容 易 捱 到 衙 門 口 到 了 衙 門, 暫 行 收 押, 衙 門 看 守 的 官 媒 婆 也 來 欺 壓, 先 是 硬 誣 二 人 身 上 所 穿 大 厚 棉 襖 為 偷 來 的 賊 贓, 強 迫 他 們 脫 下, 母 女 倆 在 寒 冬 中 凍 的 索 索 的 抖 除 此 之 外, 官 媒 婆 對 付 犯 婦 還 有 諸 多 凌 虐 手 法 : 凡 初 到 官 媒 婆 那 裡 的 人, 總 得 服 他 的 規 矩, 先 餓 上 兩 天, 再 捱 上 幾 頓 打, 晚 上 不 准 睡, 沒 有 把 你 弔 起 來, 還 算 是 便 宜 你 的 至 於 做 賊 的 女 犯, 他 們 相 待, 更 是 與 眾 不 同 : 白 天 把 你 栓 在 牀 腿 上, 叫 你 看 馬 桶, 聞 臭 氣 ; 等 到 晚 上, 還 要 把 他 綑 在 一 扇 板 門 上, 要 動 不 能 動, 擱 在 一 間 空 屋 子 裡, 明 天 再 放 你 出 來 175 平 常 百 姓 已 常 受 官 府 欺 凌, 成 為 在 押 人 犯 更 無 人 權 可 言 小 說 接 著 交 待 蘭 仙 原 先 隱 匿 的 苦 衷, 並 說 明 蘭 仙 的 性 格 與 想 法 : 可 憐 蘭 仙 雖 然 落 在 船 上, 做 了 這 賣 笑 生 涯, 一 樣 玉 食 錦 衣, 那 裡 受 過 這 樣 的 苦 楚? 只 因 他 生 性 好 強, 又 極 有 情 義 ; 趙 不 了 給 他 錢 的 時 候, 曾 對 他 說 過 : 不 要 同 你 媽 說 起, 是 我 送 的 ; 怕 傳 在 統 領 耳 朵 裡 所 以 他 牢 記 在 心 等 到 捕 役 搜 到 之 後, 他 一 時 情 急, 只 說 的 一 句 是 : 趙 師 爺 託 我 買 東 西 的 後 來 被 他 們 拉 了 上 岸, 早 已 知 道, 此 去 沒 有 活 路, 與 其 零 碎 受 苦, 何 如 自 己 尋 個 下 場 對 江 山 船 妓 女 蘭 仙 而 言, 活 著 在 船 上 討 生 活, 這 碗 船 上 的 飯, 也 不 是 好 吃 的, 生 有 何 歡? 及 今 被 誣 為 賊, 眼 看 要 入 衙 門 受 人 百 般 凌 虐, 即 便 熬 得 過, 終 也 只 是 無 指 望 之 船 妓 生 活, 更 何 況 屈 打 成 招, 凌 虐 至 死 的 可 能 性 還 更 高, 因 此 早 已 萌 了 死 志 : 順 手 把 炕 上 煙 盤 裡 的 一 個 煙 盒, 拿 在 手 中 等 到 官 媒 婆 搜 的 時 候, 要 藏 沒 處 藏 就 往 嘴 裡 一 送, 熬 熬 苦, 吞 了 下 去, 趁 空 把 盒 子 丟 掉 一 時 官 媒 搜 過, 他 便 對 他 娘 說 道 : 媽! 你 亦 不 必 埋 怨 我, 亦 不 必 想 我 這 個 苦, 我 是 受 不 來 的, 早 也 是 一 死, 晚 也 是 一 死, 倒 不 如 早 死 乾 淨 我 死 之 後, 你 老 人 家 到 堂 上, 只 要 一 口 咬 定, 請 趙 師 爺 對 審 我 的 冤 就 可 以 伸, 你 老 人 家 或 不 至 於 受 苦 了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278 因 難 忍 粗 暴 欺 凌, 被 逼 迫 而 死 的 蘭 仙, 卻 萬 想 不 到 以 死 明 志, 救 得 鴇 母, 期 待 當 庭 昭 雪 冤 屈, 到 頭 來 卻 落 空 了 因 人 犯 自 盡, 官 員 怕 於 己 有 礙, 急 於 結 案, 最 佳 方 式 自 然 是 將 所 有 罪 責 都 推 給 已 死 之 人, 其 他 人 等 可 以 撇 得 一 乾 二 淨, 大 家 相 安 無 事 蘭 仙 的 娘 亦 求 自 保, 全 不 掛 意 蘭 仙 的 清 白 以 及 死 前 那 一 份 護 她 慰 她 的 至 情 真 心 : 老 婆 子 巴 不 得 這 一 聲, 老 爺 開 恩 放 他, 立 刻 下 去 具 結, 無 非 是 : 媳 婦 羞 忿 自 盡, 並 無 凌 虐 情 事 等 話 頭 現 在 蘭 仙 已 經 畏 罪 自 盡, 千 個 罪 併 成 一 個 罪, 等 他 死 的 人 承 當 了 去 餘 下 少 的 東 西, 我 去 替 你 們 求 求 文 大 老 爺, 請 他 不 必 追 究, 可 以 開 脫 你 們 眾 人 聽 了, 自 然 感 激 不 盡 177 一 干 人 等 安 然 無 事, 感 激 之 外 更 互 助 合 作, 幫 著 了 事 只 有 文 七 爺 內 心 存 疑, 本 來 還 想 再 追 究, 不 過 他 也 清 楚 辦 案 的 莊 大 老 爺 如 此 快 速 結 案, 全 因 擔 心 可 能 擔 負 逼 死 良 民 之 罪, 意 在 借 此 開 脫 自 己 的 干 係 在 顧 念 二 人 友 好 情 誼 之 下, 不 想 與 之 為 難, 因 此 同 意 就 此 結 案 而 因 著 眾 人 的 自 私 自 利 官 吏 的 昏 聵 茍 且, 蘭 仙 之 死 非 但 沒 能 爭 取 到 冤 情 得 申 的 機 會, 反 被 定 為 畏 罪 自 盡 文 七 爺 雖 有 疑 義, 然 因 私 誼 之 故, 亦 只 闕 而 弗 論, 輕 輕 放 過 人 命 關 天, 卻 草 草 了 結 ; 蘭 仙 含 冤 莫 白, 恨 何 如 之! 然 而 最 令 人 心 酸 處, 是 她 生 時 情 義 相 挺 因 而 蒙 冤 受 屈, 臨 死 寄 望 藉 以 申 冤 的 趙 師 爺, 不 但 不 知 究 裡, 卻 想 不 到 是 自 己 五 十 塊 洋 錢, 將 他 害 的, 竟 還 當 他 果 真 是 賊 178 這 樁 竊 案 其 後 有 偵 探 性 之 發 展, 最 終 查 出 竊 取 財 物 者 是 當 時 同 在 船 上 的 魯 總 爺 當 捕 快 找 到 物 證 託 二 爺 往 上 呈 報 時, 上 頭 大 老 爺 卻 冷 言 相 應 : 這 件 案 子, 早 已 結 好 的 了 ; 他 又 不 是 死 的 婊 子 什 麼 親 人, 要 他 來 翻 甚 麼 案! 對 此, 不 由 得 捕 快 感 嘆 : 我 們 大 老 爺, 先 護 在 裡 頭, 連 問 也 不 叫 我 問 一 聲 兒, 可 見 他 們 官 官 相 護 這 才 是 只 准 州 官 放 火, 不 許 百 姓 點 燈 179 最 後 卒 賴 捕 快 由 真 贓 查 得 實 犯, 魯 總 爺 亦 親 口 承 認 ; 但 官 府 員 吏 們 掛 意 的 卻 是 一 來 關 於 統 領 面 子, 二 來 我 們 同 寅 也 不 好 看 180, 算 盤 一 撥, 不 但 不 還 蘭 仙 一 個 清 白, 還 不 要 他 們 聲 張 出 來, 對 魯 總 爺 亦 只 輕 輕 發 落, 賠 錢 了 事 蘭 仙 仍 舊 沉 冤 莫 雪, 徒 然 枉 送 性 命, 生 命 人 格 同 時 被 踐 踏, 曾 不 慘 然! 生 性 好 強, 又 極 有 情 義 的 蘭 仙, 小 說 對 其 形 容 不 多 著 墨 不 深, 然 而 隨 之 現 形 的 大 大 小 小 人 物, 呈 現 出 社 會 人 性 自 私 陰 暗 的 一 面, 與 官 官 相 護 的 官 僚 體 系 中, 可 恥 可 恨 的 官 僚 嘴 臉 相 比 之 下, 對 這 位 柔 弱 無 辜 有 情 有 義 的 妓 女, 作 者 雖 無 一 句 同 情 憤 慨 之 評, 但 讀 者 讀 之 思 之, 不 能 不 為 之 惻 然 177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四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以 上 二 則 引 文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五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六 回, 頁
279 前 述 學 者 曾 言 李 伯 元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情 節 構 思 巧 妙, 語 言 風 趣 詼 諧, 嬉 笑 怒 罵, 皆 成 文 章, 然 亦 認 為 其 缺 點 在 唯 其 誇 張 過 甚, 蘊 藉 不 足 181 ; 魯 迅 阿 英 亦 有 類 似 評 議 :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論 此 書 道 : 凡 所 敘 述, 皆 迎 合 鑽 營 朦 混 羅 掘 傾 軋 等 故 事, 兼 及 士 人 之 熱 心 於 作 吏, 及 官 吏 閨 中 之 隱 情 頭 緒 既 繁, 腳 色 復 夥, 其 記 事 遂 率 與 一 人 俱 起, 亦 即 與 其 人 俱 訖 若 斷 若 繼, 與 儒 林 外 史 略 同 然 臆 說 頗 多, 難 云 實 錄, 無 自 序 所 謂 含 蓄 蘊 釀 之 實, 殊 不 足 望 文 木 老 人 後 塵 持 論 頗 是 精 當 182 學 者 或 有 所 據, 然 以 妓 女 蘭 仙 一 角 論 之, 在 小 說 直 來 直 往 直 述 其 事 的 庶 民 趣 味 中, 倒 也 見 得 幾 分 未 予 道 破, 留 與 讀 者 自 評 自 感 的 蘊 藉 之 意 忠 於 職 守 的 小 捕 快, 無 權 發 聲 的 可 憐 妓 女, 在 黑 暗 官 場 冷 酷 官 僚 群 像 中, 恰 如 其 份 地 發 揮 烘 托 映 照 的 效 果, 是 鏡 面 上 並 不 誇 張 的 身 影 二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吳 趼 人 之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擴 大 敘 寫 空 間, 由 官 場 延 伸 至 社 會 各 階 層 然 而 學 者 以 為, 在 官 場 一 處, 吳 不 及 李, 其 餘 李 伯 元 筆 鋒 未 觸 及 處, 是 吳 趼 人 之 獨 到 處 吳 趼 人 寫 官 僚, 特 殊 是 旗 人, 雖 也 窮 形 盡 相, 究 竟 是 趕 不 上 李 伯 元 文 明 小 史 官 場 現 形 記 的, 無 論 是 大 官 還 是 佐 雜 苟 夫 人 就 是 一 個 例 吳 趼 人 寫 這 些 人 物, 也 是 從 私 閫 寫 到 公 幹, 但 始 終 不 能 及 李 伯 元 那 樣 的 精 彩 但 有 一 點, 是 李 伯 元 所 不 曾 寫 到 的, 即 是 暴 露 中 國 當 時 的 海 軍 內 幕, 以 及 一 些 最 可 恥 的 畏 懼 帝 國 主 義 的 事 183 中 國 海 軍 內 幕 所 指 如 小 說 第 十 四 回 烽 煙 渺 渺 兵 艦 先 沉 言 報 紙 報 導 馭 遠 兵 輪, 遙 見 海 平 線 上, 一 縷 濃 煙, 疑 為 法 國 兵 艦, 管 帶 驚 懼 之 下, 開 足 機 器, 盡 速 逃 竄, 因 覺 來 艦 速 度 極 快, 害 怕 之 餘 自 開 放 水 門, 將 船 沉 入 海, 率 下 屬 登 岸 後, 捏 報 倉 卒 遇 敵, 致 被 擊 沉, 除 此 之 外 更 有 諸 多 欺 民 畏 洋 之 事 181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280 除 暴 露 晚 清 中 國 的 海 軍 內 幕, 反 映 實 情 受 到 肯 定 外, 對 洋 場 才 子 的 描 寫 亦 受 肯 定 : 吳 趼 人 寫 官 僚, 未 必 有 超 越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成 就, 但 在 寫 當 時 的 洋 場 才 子 上, 確 是 成 功, 雖 溢 惡 違 真, 不 免 成 為 闕 典 如 他 寫 一 個 蘇 州 的 畫 家, 專 門 偷 人 家 的 詩 題 畫, 算 是 自 己 的 著 作 從 來 和 他 不 曾 謀 過 面, 他 偏 要 題 上 同 遊 某 處 作 此 一 類 的 字 句 甚 至 題 畫 送 人 的 詩, 就 是 偷 的 那 人 著 作, 他 都 一 概 不 管 十 足 的 寫 出 了 一 班 胸 無 點 墨, 冒 充 雅 士 的 文 人 的 醜 態 184 胡 適 曾 從 形 式 論 斷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還 是 儒 林 外 史 的 產 兒 ; 就 內 容 而 言,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更 是 一 部 新 儒 林 外 史 185 這 自 是 指 其 描 情 寫 狀 由 晚 清 人 物 構 現 的 鏡 面 景 況, 有 大 不 同 於 前 之 特 色 苟 夫 人 之 例, 可 再 深 入 探 究 ; 除 此 之 外, 對 於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學 者 尚 有 筆 墨 分 散, 乃 至 群 像 黯 然 失 色 之 評 : 由 於 作 品 筆 墨 分 散, 沒 能 著 力 刻 畫 一 組 人 物, 乃 至 群 像 黯 然 失 色, 其 藝 術 效 果 並 不 強 烈, 但 作 品 的 構 思 重 點 還 在 人, 大 都 事 件 是 因 人 而 生 而 展 開 讀 者 不 難 看 出 活 躍 其 間 的 是 人, 一 說 及 其 中 的 某 一 故 事, 人 物 便 能 浮 現 於 眼 前 因 之, 整 部 作 品 給 人 印 象 不 是 簡 單 的 怪 現 狀, 而 是 晚 清 社 會 的 芸 芸 眾 生 : 一 幅 場 面 宏 闊 人 物 繁 多 的 群 丑 圖 186 就 上 述 所 論, 顯 然 群 丑 圖 之 印 象 深 於 怪 現 狀 之 印 象 ; 人 物 現 形 之 醜 怪 勝 於 情 節 事 件 之 醜 怪 至 於 未 能 著 力 刻 畫 藝 術 效 果 不 強 烈, 黃 清 泉 等 由 小 說 之 形 式 提 出 說 明 : 這 部 作 品 在 小 說 發 展 史 上 也 有 幾 點 值 得 注 意 第 一,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多 半 承 續 儒 林 外 史 的 結 構 方 法, 沒 有 貫 穿 全 書 的 人 物 和 情 節, 採 取 短 篇 連 綴 式 的 藝 術 結 構, 這 種 結 構 在 反 映 社 會 生 活 的 廣 度 方 面 有 其 長 處, 但 是 卻 難 以 深 入 地 挖 掘, 也 難 以 塑 造 比 較 完 整 的 人 物 形 象, 影 響 到 作 品 思 考 生 活 的 深 度 187 從 客 觀 形 式 分 析 短 篇 連 綴 易 於 擴 編 人 物, 卻 不 易 深 入 刻 畫 人 物, 因 此 小 說 具 備 了 廣 度, 卻 缺 少 其 深 度 陳 平 原 另 從 主 觀 因 素 提 出 其 觀 察 :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17 同 上 注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273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281 並 非 只 有 劉 鶚 獨 具 才 華, 其 他 新 小 說 家 也 許 並 不 缺 乏 景 物 描 寫 的 才 能, 只 是 不 願 過 多 著 墨 起 碼 吳 趼 人 就 是 有 意 迴 避 此 類 抒 情 色 彩 太 濃 的 場 面 描 寫, 以 便 突 出 全 書 的 諷 刺 意 味 : 他 種 小 說, 於 遊 歷 名 勝, 必 有 許 多 鋪 張 景 致 之 處 此 獨 略 之 者, 以 此 書 專 注 於 怪 現 狀, 故 不 以 此 為 意 也 新 小 說 中 不 乏 記 主 人 公 遊 歷 之 作, 每 遇 名 山 勝 水, 多 點 到 即 止, 不 作 鋪 敘 除 可 能 有 藝 術 修 養 的 限 制 外, 更 主 要 的 是 作 家 突 出 人 事 的 政 治 層 面 含 意 的 創 作 意 圖, 決 定 了 景 物 描 寫 在 小 說 中 無 足 輕 重, 因 而 被 自 覺 地 遺 忘 188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在 第 二 三 回 寫 大 明 湖 與 濟 南 名 泉 第 八 回 寫 桃 花 山 月 夜 第 十 二 回 寫 黃 河 冰 凍 與 雪 月 交 輝, 備 受 讚 賞, 其 描 寫 景 物 功 力 亦 普 受 肯 定 學 者 認 為 吳 趼 人 亦 不 缺 乏 景 物 描 寫 之 才 能, 然 可 能 為 著 凸 出 作 品 之 諷 刺 意 味, 因 此 自 覺 地 遺 忘 了 抒 情 寫 景 之 描 寫 換 言 之, 是 作 者 有 意 地 忽 略, 不 願 過 多 的 文 字 藝 術 糢 糊 了 焦 點 其 實 諷 刺 與 抒 情 未 必 不 能 兼 顧, 只 是 來 自 巷 議 街 談 的 謗 語 謫 言, 多 以 嘻 笑 怒 罵 為 尚, 較 少 對 反 面 人 物 做 悲 憫 之 注 視 吳 趼 人 蒐 集 來 自 民 間 社 會 之 諸 多 傳 言, 小 說 充 滿 濃 厚 之 庶 民 趣 味, 故 不 同 於 純 粹 作 家 作 品 之 文 人 風 格 抒 情 寫 景 之 外, 心 理 之 描 寫 亦 未 稱 成 熟 小 說 對 人 物 心 理 之 描 寫, 發 展 較 晚 開 始 多 是 人 物 在 心 裡 同 自 己 說 話, 是 純 粹 的 內 心 獨 白 189 小 說 後 來 之 發 展 逐 漸 加 強 心 理 描 寫, 筆 致 亦 趨 於 細 膩 多 樣 : 生 活 小 說 的 勃 興 和 發 展 使 直 接 的 心 理 描 寫 大 大 加 強, 筆 墨 日 趨 細 膩, 內 容 多 種 多 樣, 內 心 獨 白 心 理 分 析 感 覺 摹 寫 情 緒 渲 染, 不 時 可 見, 不 一 而 足, 但 與 生 活 外 觀 的 描 寫 相 比, 數 量 還 是 少 的, 而 且 被 嵌 在 情 節 發 展 的 框 架 中, 只 是 作 品 的 一 個 組 成 部 分, 沒 有 造 成 新 的 形 態 190 就 小 說 的 發 展 言, 心 理 描 寫 由 初 始 之 筆 墨 粗 略 到 後 來 之 日 趨 細 膩, 有 逐 漸 增 強 之 勢 然 與 外 在 之 語 言 行 動 相 較, 描 寫 筆 墨 顯 然 遠 遠 不 及, 晚 清 之 譴 責 小 說 尤 是 如 此 小 說 人 物 之 描 寫, 有 內 心 世 界 外 觀 世 界 之 分 外 觀 世 界 有 聲 有 色, 可 見 可 聞, 容 易 捕 捉, 也 便 於 模 擬 ; 至 於 內 心 世 界 則 顯 有 不 同 : 內 心 世 界, 無 影 無 形, 無 聲 無 臭, 是 看 不 見 聽 不 到 摸 不 著 的, 既 難 捕 捉 把 握, 更 難 模 仿 再 現 各 種 使 用 自 然 符 號 的 藝 術 都 無 法 將 人 的 意 識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118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234 同 上 注, 頁
282 活 動 狀 態 直 接 呈 現 在 我 們 面 前, 只 能 間 接 傳 達 它 的 信 息 只 有 作 為 語 言 藝 術 的 文 學 有 可 能 摹 寫 這 一 世 界 191 晚 清 小 說 慣 常 以 外 在 動 態 之 描 寫, 表 現 人 物 之 特 性 : 晚 清 小 說 家 大 都 拋 棄 了 人 物 出 場 即 現 靜 態 肖 像 的 作 法, 而 努 力 選 擇 人 物 最 富 於 表 現 力 的 某 一 瞬 間, 刻 畫 人 物 肖 像, 通 過 人 物 短 暫 的 外 形 動 態 描 寫, 充 分 地 概 括 人 物 的 性 格 特 徵, 並 由 此 透 露 人 物 肖 像 形 態 的 心 理 基 因 192 人 物 外 在 之 描 寫, 基 本 上 包 括 形 貌 語 言 與 動 作 其 中 語 言 演 進 有 其 軌 跡, 對 話 自 無 而 有 至 於 多 ; 形 式 上 由 間 接 敘 事 而 至 於 直 接 引 言 193 有 學 者 將 小 說 語 言 視 為 語 言 的 活 化 石, 小 說 的 語 言 來 自 民 間 是 中 國 歷 史 語 言 的 活 化 石 194 就 前 後 期 小 說 同 一 人 物 情 節 之 比 對, 則 對 話 引 語 之 從 無 到 有 到 多, 可 以 見 得 人 物 語 言 的 演 進 之 跡 至 晚 清 時, 讀 者 設 定 範 圍 擴 大 充 滿 庶 民 趣 味 的 小 說 語 言, 也 融 入 了 新 詞 語 新 文 法, 表 現 時 代 特 色 新 小 說 家 的 理 論 和 實 踐, 已 經 初 步 選 擇 了 調 入 一 種 方 言 土 語 文 言 韻 語 乃 至 新 詞 語 新 文 法 的 嶄 新 的 白 話 文, 作 為 二 十 世 紀 中 國 小 說 的 主 要 文 體 195 綜 合 晚 清 白 話 文 的 口 語 新 文 體 的 新 名 詞 章 回 小 說 中 的 方 言 土 語, 以 及 從 古 典 詩 文 中 吸 取 古 語, 從 西 洋 文 學 中 借 鑒 西 洋 文 法, 熔 鑄 成 一 種 新 型 的 小 說 語 言 196 以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而 言, 學 者 既 肯 認 其 為 語 言 藝 術 成 就 的 代 表, 然 亦 指 出 其 中 李 伯 元 及 吳 趼 人 之 譴 責 小 說, 其 語 言 仍 為 說 書 人 口 吻, 缺 乏 個 性 描 摹 : 報 刊 連 載 的 白 話 小 說, 是 晚 清 白 話 語 體 小 說 的 主 流 四 大 譴 責 小 說 作 家 也 是 語 言 藝 術 成 就 的 代 表 李 伯 元 的 語 言 淺 白 直 率, 但 基 本 上 是 說 書 人 口 吻, 缺 乏 個 性 描 摹 ; 吳 趼 人 的 譴 責 小 說 與 其 相 似, 但 他 的 寫 情 小 說 對 人 物 心 理 刻 劃, 充 分 發 揮 了 白 話 語 體 的 直 接 描 摹 功 能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參 見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197: 將 宣 和 遺 事 和 水 滸 傳 中 的 楊 志 牛 二 交 口 廝 爭 的 描 寫 稍 作 比 較, 我 們 不 難 看 出 : 第 一, 宣 和 遺 事 中 無 人 物 對 話, 且 寫 得 極 簡, 一 筆 帶 過 而 水 滸 傳 則 敷 演 成 如 上 一 大 段 文 字, 且 對 話 極 多 第 二, 宣 和 遺 事 雖 云 楊 志 把 賣 刀 殺 人 的 事, 一 一 說 與 孫 立, 實 則 並 無 一 句 直 接 引 語, 只 敘 事 而 已 兩 相 對 比, 人 物 語 言 演 進 之 跡 甚 明 194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劉 尚 生, 中 國 古 老 小 說 藝 術 史, 長 沙 : 湖 南 大 學 出 版 社 1993, 頁
283 上 評 既 指 出 吳 李 的 共 同 性, 也 指 出 吳 趼 人 的 特 殊 之 處 寫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缺 乏 個 性 描 摹 ; 寫 言 情 小 說 卻 能 對 人 物 心 理 有 所 刻 畫 對 照 前 述 所 謂 刻 意 忽 略 自 覺 遺 忘 之 論, 則 吳 趼 人 對 於 小 說 所 輕 所 重 自 有 清 楚 之 概 念, 亦 有 其 堅 持 ; 不 深 入 刻 劃, 非 藝 術 修 養 所 限, 非 不 能, 是 不 為 也 至 於 方 言 土 語 的 融 入, 則 為 增 加 真 實 感 : 後 人 也 許 覺 得 可 惜, 新 小 說 家 卻 並 不 反 悔 在 他 們 看 來, 風 土 人 情 的 表 現 並 沒 有 獨 立 的 審 美 價 值, 只 是 為 了 增 加 小 說 的 真 實 感, 免 得 出 現 混 淆 南 北 習 俗 的 笑 話 吳 趼 人 喜 歡 在 小 說 中 加 點 方 音 鄉 俗 ( 如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72 回 釋 京 師, 你 佇, 糊 塗 世 界 卷 三 寫 北 方 小 店 名 菜 ), 可 都 是 小 點 綴 198 實 則 方 音 土 語 確 能 使 人 物 更 加 生 動 傳 神, 在 人 物 對 話 中, 偶 用 方 言, 則 能 顯 人 物 之 生 動, 趣 味 橫 生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趙 憲 台 的 太 太 與 葉 伯 芳 的 對 白, 用 的 是 蘇 州 話 : 這 位 憲 太 太 是 蘇 州 人, 從 未 見 過 如 此 場 面, 還 以 為 是 攔 路 告 狀 的, 到 院 後 便 對 葉 伯 芬 說 : 劃 一 ( 劃 一, 吳 諺 有 此 語 惟 揣 其 語 意, 當 非 此 二 字 近 人 著 海 上 花 列 傳, 作 此 二 字, 姑 從 之 ) 今 早 奴 進 城 格 辰 光, 倒 說 有 兩 三 起 攔 輿 喊 冤 格 呀! 伯 芬 吃 了 一 驚 道 : 來 浪 啥 場 化? 憲 太 太 道 : 就 來 浪 路 浪 向 噲 問 倪 啥 場 化, 倪 是 弗 認 得 格 噲 伯 芬 道 : 師 母 阿 曾 收 俚 格 呈 子? 憲 太 太 道 : 是 打 算 收 俚 格, 轎 子 跑 得 快 弗 過 咯, 來 弗 及 哉 伯 芬 道 : 是 格 啥 底 樣 格 人? 憲 太 太 道 : 好 笑 得 勢! 俚 告 到 狀 子 哉, 還 要 箭 衣 方 馬 褂, 還 戴 著 仔 紅 纓 帽 子 伯 芬 恍 然 大 悟 道 : 格 個 弗 是 告 狀 格, 是 營 裡 格 哨 官 來 接 師 母, 跪 來 浪 唱 名, 是 俚 篤 格 規 矩 ( 九 十 一 回 ) 199 熟 悉 蘇 州 話 的 讀 者, 由 此 問 答 必 能 在 腦 海 勾 勒 這 位 稍 嫌 見 識 不 足 之 官 太 太 的 神 態 個 性 要 將 小 說 人 物 語 言 表 現 得 恰 到 好 處, 寫 得 精 準, 尚 須 去 其 蕪 雜, 掌 握 性 格 特 徵, 才 能 使 人 物 語 氣 適 切 200, 形 象 生 動 總 之, 小 說 作 家 在 致 力 人 物 語 言 口 語 化 的 同 時, 必 須 易 除 口 語 中 的 種 種 雜 質, 克 服 其 常 見 的 囉 嗦 重 複 殘 缺 含 糊 混 亂 蕪 雜 等 毛 病, 把 人 物 198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187: 要 達 到 人 物 語 言 個 性 化, 作 者 還 須 在 全 面 了 解 人 物 的 基 礎 上, 把 握 其 語 言 個 性 的 基 本 特 徵 如 賈 寶 玉 語 言 的 書 生 氣, 賈 政 語 言 的 道 學 氣, 林 黛 玉 語 言 的 伶 俐 尖 刻, 薛 寶 釵 語 言 的 圓 轉 平 和 276
284 語 言 寫 得 準 確 簡 煉 鮮 明 生 動 緊 湊 順 暢 純 淨 精 美, 富 於 表 現 力 和 藝 術 美 感 201 人 物 語 言 不 但 表 現 人 物 形 象, 還 聯 繫 人 物 心 理 簡 化 人 物 心 理 刻 畫 的 譴 責 小 說 尤 常 慣 用 人 物 語 言 來 表 現 其 心 理 因 為 由 人 物 語 言 可 以 窺 見 人 物 諸 多 未 言 明 然 而 事 實 存 在 的 特 徵, 包 括 : 身 世 背 景 經 歷 教 養 思 想 性 格 等 等, 自 覺 不 自 覺 流 露 其 好 惡, 聯 結 著 人 物 之 心 理 人 物 語 言 中 之 對 話 尤 能 迅 速 顯 露 人 物 風 貌, 呈 現 其 主 要 特 徵, 符 合 晚 清 新 小 說 的 需 求 溫 月 江 教 訓 門 生 即 是 一 例 : 晚 清 小 說 繼 承 發 揚 了 古 代 小 說 對 話 藝 術 的 優 良 傳 統 不 少 作 品 不 求 故 事 結 構 的 完 整, 或 由 中 短 篇 集 成, 因 而 運 用 對 話 迅 速 顯 露 人 物 風 貌, 便 成 了 小 說 家 較 為 常 用 的 藝 術 手 法 如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描 寫 那 位 最 惱 洋 貨 的 溫 月 江, 教 訓 門 生 不 該 用 洋 布 制 服 小 說 在 人 物 對 話 之 際, 迅 速 戳 破 溫 月 江 此 一 人 物 之 虛 偽 矯 揉, 頗 見 精 采 生 動 : 那 位 門 生 去 見 他 時, 穿 了 一 件 天 青 呢 馬 褂, 他 便 發 話 了, 說 甚 麼 孟 子 說 的 : 吾 聞 用 夏 變 夷 者, 未 聞 變 於 夷 者 門 生 要 告 稟 老 師 一 句 話, 不 知 怕 失 言 不 怕? 溫 月 江 道 : 請 教 是 甚 麼 話? 但 是 道 德 之 言, 我 們 儘 談 那 門 生 道 : 門 生 前 天 託 人 送 進 來 的 贄 禮 一 百 元, 是 洋 貨! 溫 月 江 聽 了, 臉 紅 過 耳, 張 著 口 半 天, 才 說 道 : 這, 這, 這, 這, 這, 可, 可, 可, 可, 可 不 是 麼? 我, 我, 我 馬 上 就 叫 人 拿 去 換 了 銀 子 來 了 自 從 那 回 之 後, 人 家 都 說 他 是 個 臭 貨 203 二 十 年 之 溫 月 江, 臉 紅 過 耳, 張 口 半 天, 期 期 艾 艾 之 情 狀, 在 鏡 面 上 曝 光 ; 小 說 在 三 言 兩 語 之 間, 撕 開 其 清 高 自 視 道 貌 岸 然 之 外 衣, 暴 露 出 其 臭 貨 之 原 形 雖 則 此 後 他 仍 自 視 甚 空 目 空 一 切, 自 以 為 學 問 無 人 能 及, 但 曝 光 之 後 原 形 已 現, 只 能 自 欺 無 法 欺 人, 於 是 有 樑 頂 糞 之 封 號, 取 最 高 不 過 屋 樑 之 頂, 最 臭 不 過 是 糞 之 義 204 就 整 體 而 論,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之 人 物 自 是 以 乖 張 醜 怪 者 居 多 由 於 人 物 極 夥, 因 此 能 貫 穿 全 書 者 為 數 不 多 ; 正 面 人 物 有 九 死 一 生 吳 繼 之 ; 反 面 人 物 則 有 苟 才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 正 面 人 物 如 吳 繼 之 和 九 死 一 生, 反 面 人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184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35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同 上 注, 頁
285 物 如 苟 才, 大 致 上 都 是 從 頭 到 尾 都 在 作 品 中 活 動 的, 所 以 藝 術 形 象 比 較 完 整, 苟 才 塑 造 得 還 比 較 富 於 典 型 意 味, 205 怪 現 狀 的 九 死 一 生 也 是 與 老 殘 同 一 類 型 的 理 想 人 物 在 作 者 頌 揚 的 筆 下, 他 被 塑 造 成 生 性 淡 薄 坦 率 耿 直 情 感 豐 沛 幽 默 風 趣, 又 熱 心 公 益 不 茍 同 流 俗 的 典 型 文 人 形 象 206 小 說 在 此 一 二 人 物 貫 串 下, 雖 則 仍 有 串 連 之 跡 ; 然 在 大 多 數 譴 責 小 說 中, 結 構 較 為 完 整, 亦 見 作 者 用 心 之 處 而 九 死 一 生 雖 然 主 要 在 串 連 情 節, 然 因 貫 穿 全 書, 又 是 以 作 者 為 原 型, 耿 直 富 正 義 感, 不 同 於 書 中 大 多 數 醜 惡 人 物 ; 整 體 形 象 是 既 熱 心 又 淡 泊, 清 廉 不 茍 的 中 國 典 型 文 人 前 述 學 者 以 整 部 小 說 給 人 印 象 不 是 簡 單 的 怪 現 狀, 而 是 場 面 宏 闊 人 物 繁 多 的 群 丑 圖 王 德 威 更 指 出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與 喜 劇 式 鬼 怪 小 說 之 關 聯, 以 及 人 世 間 與 超 自 然 世 界 之 對 應 關 係 : 這 些 小 說 明 顯 嗜 好 黑 色 幽 默, 每 以 人 性 的 弱 點 為 標 靶 喜 劇 式 鬼 怪 小 說 的 旨 趣 與 其 說 在 於 構 想 一 個 自 成 一 格 的 超 自 然 世 界, 不 如 說 在 於 喚 起 彼 世 與 此 世 間, 可 怕 亦 可 笑 的 平 行 對 應 人 性 的 偏 執 與 虛 榮 人 間 的 不 公 與 腐 敗, 得 以 透 過 群 魔 亂 舞 的 角 度 來 審 視, 並 招 來 陣 陣 譏 諷 的 笑 聲 207 他 認 為 晚 清 譴 責 小 說 為 神 魔 小 說 的 一 個 次 文 類 (subgenre), 稱 之 為 喜 劇 式 鬼 怪 小 說 小 說 乃 以 群 魔 亂 舞 的 審 視 角 度, 寫 人 性 的 偏 執 虛 榮 人 間 的 不 公 腐 敗, 寫 鬼 怪 其 實 是 在 審 視 人 性 黑 暗 ; 換 言 之, 人 心 偏 執 虛 榮, 行 事 不 公 腐 敗, 遂 使 人 逐 漸 成 其 猙 獰 面 目, 名 則 為 人, 實 已 成 鬼 成 怪 不 論 是 群 丑 還 是 群 魔, 人 物 之 現 形, 不 在 其 外 在 靜 態 神 貌, 而 是 種 種 作 為 透 過 人 物 荒 唐 言 論 荒 謬 行 為, 以 及 彼 此 間 的 算 計 勾 結 陷 害 傾 軋, 所 呈 顯 之 人 物 才 更 顯 淋 漓 盡 致, 精 彩 生 動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 作 者 並 不 以 漫 畫 式 的 勾 勒 醜 惡 形 象 為 滿 足, 它 還 像 解 剖 刀 一 樣 剖 露 出 那 個 道 德 淪 喪 的 社 會 裡 人 與 人 之 間 爾 虞 我 詐, 你 死 我 活, 而 且 錯 綜 複 雜 的 矛 盾 衝 突 208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群 丑 中, 苟 才 是 極 少 數 貫 穿 全 書 的 反 面 人 物, 而 苟 才 一 家 的 矛 盾 衝 突 特 別 富 於 戲 劇 性 也 更 有 典 型 意 義 209 前 述 阿 英 曾 舉 茍 夫 人 做 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官 場 人 物 描 寫 不 如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例 証 實 則 以 茍 夫 人 論, 其 行 為 乖 張, 確 乎 多 有 違 於 人 情 者 新 媳 入 門 三 天, 請 安 來 早 嫌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329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87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235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327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286 早, 來 晚 嫌 晚, 詈 罵 更 是 粗 野 不 留 情 面 : 假 惺 惺 摟 著 漢 子 睡 到 這 時 210 聽 說 兒 子 勸 慰 媳 婦, 叫 來 兒 子 伸 手 在 他 臉 蛋 上 劈 劈 拍 拍 的 先 打 了 十 多 下 211, 並 給 他 冠 上 寵 妻 滅 母 的 罪 名 尤 其 無 視 親 生 兒 子 病 重, 仍 執 意 折 磨 子 媳 夫 婦, 終 致 兒 子 喪 命, 可 謂 極 不 近 於 人 情 阿 英 舉 茍 夫 人 為 例, 宜 是 認 為 其 身 為 人 母, 竟 泯 滅 母 子 天 性, 筆 法 似 嫌 溢 惡 違 真, 誇 張 太 過 然 而 苟 才 一 家 的 矛 盾 衝 突 本 非 人 情 之 常, 不 入 倫 理 之 列 將 相 王 侯 骨 肉 相 殘 者, 不 乏 其 例, 其 乃 出 於 縝 密 冷 靜 之 算 計, 尚 在 意 識 之 中 ; 而 茍 夫 人 變 態 扭 曲 猶 深 於 此, 乃 入 於 潛 意 識, 故 潑 辣 乖 張, 無 理 可 講 晚 清 家 庭 變 態 之 人 物 變 態, 不 止 一 例, 而 其 情 態 亦 幾 乎 由 變 態 入 於 病 態 與 茍 夫 人 相 較, 小 說 對 茍 家 長 媳 倒 用 了 較 多 的 筆 墨 描 繪 其 心 理 轉 折 : 這 裏 的 大 帥, 前 個 月 沒 了 個 姨 太 太, 心 中 十 分 不 樂 常 對 人 說, 怎 生 再 得 一 個 家 人, 方 才 過 活 我 想 媳 婦 生 就 的 沉 魚 落 雁 之 容, 閉 月 羞 花 之 貌, 大 帥 見 了, 一 定 歡 喜 的 所 以 我 前 兩 天 託 人 對 大 帥 說 定, 將 媳 婦 送 去 給 他 做 了 姨 太 太 大 帥 已 經 答 應 下 來, 務 乞 媳 婦 屈 節 順 從, 這 便 是 救 我 一 家 性 命 了 少 奶 奶 聽 了 這 幾 句 話, 猶 如 天 雷 擊 頂 一 般, 頭 上 轟 的 響 了 一 聲, 兩 眼 頓 時 漆 黑, 身 子 冷 了 半 截, 四 肢 頓 時 麻 木 起 來 212 自 來 謹 守 閨 閣 禮 教 的 茍 家 大 少 奶 奶, 初 聞 公 婆 驚 世 駭 俗 的 請 求, 其 反 應 正 如 一 般 良 家 婦 女, 是 既 難 以 置 信 又 驚 且 憤 作 者 連 用 天 雷 擊 頂 兩 眼 漆 黑 冷 了 半 截 四 肢 麻 木 等 感 官 知 覺 形 容 其 主 觀 感 受, 可 謂 深 刻 貼 切 隨 後, 茍 才 夫 婦 及 姨 媽 等 分 從 生 理 心 理 明 裡 暗 裡, 扮 正 扮 反, 施 軟 耍 陰, 十 面 圍 攻, 把 一 個 貞 德 自 持 的 官 宦 節 婦, 終 究 逼 迫 得 自 棄 自 暴, 隱 隱 然 現 其 獠 牙 青 面 苟 才 重 新 起 來, 把 了 一 盞, 憲 太 太 接 杯 在 手, 往 桌 上 一 擱 道 : 從 古 用 計, 最 利 害 的 是 美 人 計 你 們 要 拿 我 去 換 差 換 缺, 自 然 是 一 條 妙 計, 但 是 你 們 知 其 一, 不 知 其 二, 可 知 道 古 來 禍 水 也 是 美 人 做 的? 我 這 回 進 去 了, 得 了 寵, 哼! 不 是 我 說 甚 麼 苟 才 連 忙 接 著 說 : 總 求 憲 太 太 栽 培! 憲 太 太 道 : 看 著 罷 咧! 碰 了 我 高 興 的 時 候, 把 這 件 事 的 始 末, 哭 訴 一 遍, 怕 不 斷 送 你 們 一 輩 子! 說 著, 拿 苟 才 把 的 一 盞 酒, 一 吸 而 盡 苟 才 聽 了 這 個 話, 猶 如 天 雷 擊 頂 一 般 ; 苟 太 太 早 已 當 地 跪 下 213 從 大 少 奶 奶 到 憲 太 太, 也 就 從 常 理 走 向 變 態 充 斥 在 社 會 家 庭 的 沉 淪 妖 氛, 讓 節 婦 淪 為 慾 女, 從 純 真 乖 順 的 水 袖 間, 伸 出 銳 利 傷 人 的 爪 牙 看 著 罷 咧! 碰 了 我 高 興 的 時 候, 把 這 件 事 的 始 末, 哭 訴 一 遍, 怕 不 斷 送 你 們 一 輩 子! 210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287 同 為 官 宦 人 家 的 大 少 奶 奶, 小 說 中 另 一 位 迂 奶 奶 則 是 不 同 類 型, 他 嫁 入 官 宦 之 家, 其 夫 為 汪 中 堂 之 長 子, 卻 不 幸 早 逝 她 持 節 守 寡, 侍 奉 翁 長, 教 養 兒 子 娶 妻 成 家, 亦 有 賢 名 治 家 之 拘 謹, 極 嚴 男 女 之 別 內 外 之 防, 男 僕 不 得 進 上 房, 丫 頭 們 亦 不 准 無 事 出 上 房 一 步, 有 事 出 房 亦 不 許 單 獨 一 人, 迂 奶 奶 之 徽 號 即 由 此 而 來 自 從 中 堂 接 了 姑 太 太 來 家 之 後, 迂 奶 奶 把 他 待 得 如 婆 婆 一 般, 萬 事 都 稟 命 而 行 教 訓 兒 子, 也 極 有 義 方 因 此 內 外 上 下, 都 有 個 賢 名 只 有 一 樣 未 能 免 俗 之 處, 是 最 相 信 的 菩 薩 除 了 家 中 香 火 之 外, 還 天 天 要 入 廟 燒 香 ; 別 的 婦 女 燒 香 起 來, 是 無 論 甚 麼 都 要 到 的 ; 迂 奶 奶 卻 不 然, 只 認 定 了 一 個 甚 麼 寺, 是 他 燒 香 的 所 在 ; 其 餘 各 廟, 他 是 永 遠 不 去 的 214 小 說 鋪 陳 迂 奶 奶 初 始 的 節 婦 形 象, 除 了 侍 奉 翁 姑 教 子 有 方 外, 並 極 嚴 男 女 之 防, 號 為 迂 奶 奶 之 形 象 於 此 躍 然 而 出 然 這 稍 嫌 過 度 的 男 女 規 制, 連 著 下 面 的 專 選 寺 廟 燒 香 卻 是 一 條 伏 筆 引 線 入 道 內 進, 只 見 一 律 都 是 紅 木 傢 伙, 擺 設 的 都 是 夏 鼎 商 彜 ; 牆 上 的 字 畫, 十 居 其 九, 是 汪 中 堂 的 上 款 再 到 房 裏 看 時, 紅 木 大 床, 流 蘇 熟 羅 帳 子 ; 妝 奩 器 具, 應 有 盡 有 ; 甚 至 便 壺 馬 桶, 也 不 遺 一 件 衣 架 上 掛 著 一 領 袈 裟, 一 頂 僧 帽 ; 床 下 又 放 著 一 雙 女 鞋, 還 有 一 面 小 鏡 架 子, 掛 著 一 張 小 照 仔 細 一 看, 正 是 那 個 迂 奶 奶 215 妝 奩 和 袈 裟 同 陳, 僧 帽 與 女 鞋 並 置, 突 兀 的 場 景 中, 小 照 中 的 迂 奶 奶 赫 然 入 目 則 前 此 極 嚴 男 女 之 防, 以 儉 樸 自 許 的 形 象, 在 此 突 兀 奢 華 的 場 景 對 照 下, 顯 得 荒 謬 可 笑 姦 情 敗 露 的 迂 奶 奶, 小 說 在 暴 其 面 目 時, 從 內 心 的 交 戰 煎 熬, 到 形 貌 的 陰 晴 變 化, 極 為 淋 漓 : 老 爺 好 古 怪! 問 了 小 和 尚 的 話, 卻 拿 一 個 大 和 尚 打 起 來, 此 刻 打 的 要 死 快 了! 迂 奶 奶 聽 了, 更 是 心 如 刀 刺, 又 是 羞, 又 是 惱, 又 是 痛, 又 是 怕 : 羞 的 是 自 己 不 合 到 這 裡 來 當 場 出 糗 ; 惱 的 是 這 個 狗 官, 不 知 聽 了 誰 的 唆 使, 毫 不 留 情 ; 痛 的 是 那 和 尚 的 精 皮 嫩 肉, 受 此 毒 刑 ; 怕 的 是 那 知 縣 雖 然 不 敢 拿 我 怎 樣, 然 而 他 退 堂 進 來, 著 實 拿 我 挖 苦 一 頓 ; 又 何 以 為 情 呢? 有 了 這 幾 個 心 事 不 覺 愈 抖 愈 利 害, 越 見 得 臉 青 脣 白, 慢 慢 的 通 身 抖 動 起 來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288 在 彈 指 之 間, 迂 奶 奶 之 思 潮 起 伏, 瞬 息 千 變, 心 情 曲 折, 忽 冷 忽 熱, 由 內 而 外, 心 驚 身 颤, 竟 至 面 無 血 色, 臉 青 脣 白 昔 時 賢 德 雍 容 端 莊 自 矜, 而 今 荒 急 羞 恨 進 退 狼 狽 除 了 由 貞 定 而 至 淫 佚 的 兩 種 節 婦 之 不 同 呈 現, 對 於 本 夫 小 說 也 有 不 同 之 描 寫 忽 然 看 見 五 香 樓 從 自 己 夫 人 臥 室 裏 出 來, 向 外 便 走 溫 月 江 直 跳 起 來, 跑 到 院 子 外 面, 把 五 香 樓 一 把 捉 住 嚇 得 香 樓 魂 不 附 體, 頓 時 臉 色 泛 清, 心 裏 便 突 突 兀 兀 的 跳 個 不 住, 身 子 都 抖 起 來 溫 月 江 把 他 一 把 拖 到 書 房 裏, 捺 他 坐 下 ; 然 後 在 考 籃 裏, 取 出 一 個 護 書 ; 在 護 書 裏 取 出 一 疊 場 稿 來 道 : 請 教 請 教 看! 還 可 以 有 望 麼? 217 溫 月 江 為 求 功 名 仕 進, 情 願 廉 恥 拋 諸 腦 後, 面 對 佔 妻 的 姦 夫, 一 把 捉 住 又 一 把 拖 到 之 後, 居 然 是 卑 躬 地 向 其 請 教, 大 出 讀 者 意 料 之 外 五 香 樓 的 恐 懼 情 狀, 接 以 溫 月 江 恬 不 知 恥 之 怡 然 懇 切, 益 覺 突 兀 荒 謬 小 說 第 五 十 六 回 寫 另 一 本 夫, 則 頗 見 差 異 越 發 膽 壯 得 意, 以 為 自 己 平 日 的 威 福, 足 以 懾 服 人 --- 那 婆 娘 暗 想 : 這 個 烏 龜, 自 己 情 願 拿 綠 帽 子 往 腦 袋 上 嗑 ; 我 一 向 倒 是 白 擔 驚 怕 了 於 是 也 有 說 有 笑 起 來 218 小 說 回 目 為 : 施 奇 計 姦 夫 變 兇 手, 翻 新 樣 淫 婦 建 牌 坊 李 壯 發 現 妻 子 與 人 私 通, 不 動 聲 色, 心 中 卻 已 定 好 謀 略 要 來 姦 夫 夏 作 人 割 下 的 髮 辮, 隨 即 殺 掉 妻 子, 並 將 割 下 的 髮 辮 塞 入 妻 子 的 手 中, 布 置 成 強 姦 殺 人 之 狀 夏 作 人 隨 即 被 捕, 百 口 莫 辯, 姦 夫 變 兇 手, 淫 婦 成 節 婦, 李 壯 嚴 懲 茍 且 一 吐 怨 氣, 可 謂 痛 快 兩 個 本 夫, 一 個 看 似 綠 帽 烏 龜, 卻 竟 見 丈 夫 本 色 ; 一 個 則 是 滿 嘴 德 操 道 貌 岸 然 的 夫 子, 不 料 卻 有 厚 顏 無 恥 的 面 目 小 說 有 由 良 而 淫 的 節 婦, 然 亦 有 從 良 之 娼 妓 昔 日 鹹 水 妹 自 美 歸 國, 遇 見 樸 實 忠 厚 之 惲 老 亨 父 子, 於 是 自 媒 願 嫁 初 始 由 惲 老 亨 之 疑 慮, 拼 湊 其 模 糊 之 輪 廓, 女 子 極 有 錢 財 而 未 知 其 性 情 如 何? 惲 老 亨 聽 了, 心 中 不 覺 十 分 詫 異, 他 何 以 看 上 了 我 們 鄉 下 人 娶 了 她 做 媳 婦, 馬 上 就 變 了 個 財 主 了 只 是 他 帶 了 偌 大 的 一 分 家 當 過 來, 不 知 要 鬧 甚 麼 脾 氣 ; 倘 使 隨 到 一 家 人 都 要 聽 他 號 令 起 來, 豈 不 討 厭! 心 中 在 那 裡 躊 躇 217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289 不 定 219 後 由 旁 人 之 議 論, 側 寫 女 子 之 不 凡, 與 惲 老 亨 父 子 之 忠 厚 兩 相 映 照, 相 得 益 彰 : 那 女 子 在 美 國 多 年, 那 洋 貨 的 價 錢, 都 知 道 的 到 了 香 港, 看 見 香 港 賣 的 價 錢, 以 為 有 利, 便 拿 出 本 錢, 開 了 這 家 洋 貨 店 我 打 聽 得 這 件 事, 覺 得 官 場 士 類 商 家 等, 都 是 鬼 蜮 世 界 ; 倒 是 鄉 下 人 當 中, 有 這 種 忠 厚 君 子, 實 在 可 嘆! 那 女 子 擇 人 而 事, 居 然 能 賞 識 在 牝 牝 驪 黃 以 外, 也 可 算 得 一 個 奇 女 子 了 220 與 官 場 之 蘭 仙 相 較,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這 位 自 美 歸 國 的 妓 女 聰 慧 獨 立 有 膽 識, 大 不 類 於 蘭 仙 或 許 因 為 閱 人 無 數, 看 遍 人 世 炎 涼, 特 別 能 珍 惜 鄉 下 惲 老 亨 父 子 的 渾 厚 樸 實 古 道 古 風 所 謂 禮 失 求 諸 野, 晚 清 社 會 從 上 而 下 的 貪 婪 腐 敗, 迅 速 製 造 出 大 批 似 人 非 人 食 人 害 人 的 兇 怪 猛 獸 在 滿 坑 滿 谷 人 心 不 古 的 魑 魅 鬼 眾 之 中, 惲 老 亨 等 的 善 良 誠 懇 廉 潔 自 重, 成 為 道 德 僅 存 的 根 柢 在 人 物 現 形 的 小 說 鏡 面 上, 他 們 的 溫 厚 篤 實 有 為 有 守, 越 發 映 襯 出 一 窩 蛇 鼠 人 等 的 面 目 卑 鄙 以 及 勢 利 涼 薄 三 老 殘 遊 記 學 者 曾 以 老 殘 遊 記 與 官 場 現 形 記 作 一 比 較, 認 為 官 場 現 形 記 嬉 笑 怒 罵, 風 趣 詼 諧, 而 劉 鶚 則 較 多 散 文 家 特 色, 二 者 一 以 喜 劇 罵 世, 一 以 悲 劇 憤 世, 各 有 所 臻 221 老 殘 遊 記 的 散 文 特 色 可 以 明 湖 居 說 書 的 白 妞 王 小 玉 為 例 明 湖 居 王 小 玉 說 書 一 段 被 選 為 中 學 教 學 範 文, 劉 鶚 為 突 顯 王 小 玉 貌 不 驚 人 卻 技 藝 超 越 群 倫 的 獨 特 魅 力, 用 的 是 周 圍 眾 人 的 諸 多 議 論 品 評, 以 深 刻 形 繪 其 令 人 驚 豔 讚 嘆 的 鮮 明 藝 術 形 象 老 殘 遊 記 中 通 過 許 多 人 的 神 態 議 論 來 表 現 王 小 玉 風 靡 歷 下 傾 城 傾 國 的 攝 人 魅 力 222 王 小 玉 之 外, 老 殘 遊 記 續 編 中 泰 山 斗 姥 宮 的 尼 姑 逸 雲, 則 是 由 人 物 心 理 的 分 219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臺 北 : 木 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290 析 和 描 述 顯 現 其 人 : 尼 姑 逸 雲 所 講 的 自 己 的 戀 愛 故 事, 雖 音 旨 在 闡 揚 如 何 體 真 悟 道 的 佛 理, 但 所 述 戀 愛 過 程 中 心 理 活 動 瞬 息 萬 變 的 複 雜 情 形, 很 長 的 一 大 段 自 述 隱 微, 則 生 動 地 分 析 了 一 個 尼 姑 在 追 求 愛 情 時 所 遭 遇 的 種 種 現 實 困 難 和 心 理 障 礙, 這 說 明 劉 鶚 在 小 說 中 進 行 人 物 心 理 的 分 析 和 描 述 的 技 藝, 已 經 攀 上 了 很 高 的 藝 術 境 地 223 二 編 第 4 第 5 回 逸 雲 訴 說 悟 道 過 程, 用 獨 白 手 法 表 現 人 物 心 理 的 起 伏 變 化, 其 精 確 細 膩, 在 傳 統 中 國 小 說 中 絕 難 找 到 224 在 人 物 形 現 小 說 鏡 面 之 際, 其 形 現 技 術 包 括 外 形 描 寫 與 心 態 描 寫 225 心 態 描 寫 尚 未 及 於 心 理 分 析 或 內 心 獨 白, 小 說 後 續 發 展 使 得 人 物 心 理 之 描 寫 更 為 深 入, 然 初 期 數 量 仍 少, 並 且 大 多 嵌 在 情 節 發 展 的 框 架 中, 並 未 創 造 出 新 形 態 至 於 人 物 心 理 意 識 之 描 寫, 主 要 在 揭 示 人 物 行 為 之 思 想 動 機, 數 量 少, 筆 墨 亦 粗 略 : 作 家 就 把 筆 伸 到 意 識 領 域, 但 那 是 為 了 揭 示 人 物 行 為 的 思 想 動 機, 不 僅 數 量 很 少, 筆 墨 粗 略, 形 式 上 也 與 對 話 無 大 分 別, 是 人 物 在 心 裡 同 自 己 說 話, 是 純 粹 的 內 心 獨 白 226 不 論 是 外 形 或 內 心 之 描 寫, 都 需 要 對 人 物 的 觀 察, 內 心 描 寫 還 須 加 上 體 驗 227 逸 雲 的 心 理 分 析 是 由 他 本 人 對 旁 人 的 自 述, 是 獨 白 然 非 內 心 獨 白 ; 雖 非 內 心 獨 白, 然 自 述 自 嘆 之 間, 同 具 內 心 獨 白 深 入 人 物 情 思, 引 發 讀 者 共 鳴 之 藝 術 效 果 至 於 作 家 把 筆 伸 到 意 識 領 域 的 粗 略 描 寫 初 期, 除 交 代 情 節 發 展 之 外 更 致 力 於 發 掘 人 物 行 動 的 內 在 動 機, 老 殘 遊 記 中 的 心 理 描 寫, 被 認 為 是 意 識 流 技 巧 的 初 步 嘗 試 : 223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頁 97: 對 於 人 物 面 貌 身 體 姿 態 服 飾 等 所 作 的 形 象 化 描 寫 是 肖 像 描 寫, 也 叫 外 形 描 寫 純 屬 間 接 表 現 法 的 肖 像 描 寫, 應 該 是 敘 述 者 不 加 任 何 解 說, 只 靠 肖 像 本 身 顯 示, 不 過 這 種 寫 法 較 為 少 見, 多 數 是 在 具 體 描 摹 刻 劃 中 插 入 少 許 解 說 性 文 學 頁 114: 所 謂 心 態 描 寫, 實 際 上 就 是 寫 人 物 心 理 活 動 的 狀 態 及 其 變 化 過 程, 它 呈 現 給 讀 者 的 是 人 物 的 心 理 形 象, 而 不 是 敘 述 人 針 對 人 物 心 理 活 動 所 作 的 分 析 心 態 描 寫 的 豐 富 內 涵 必 須 由 讀 者 獨 自 揣 摩, 而 不 是 靠 敘 述 人 提 示 226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頁 205: 寫 外 形, 寫 具 體 的 事 物, 主 要 靠 觀 察 ; 寫 內 心, 寫 抽 象 的 事 物, 就 是 主 要 靠 體 驗 體 驗, 也 離 不 開 觀 察, 但 這 時 的 觀 察 是 間 接 的, 因 此 更 需 要 透 闢 入 裡 的 眼 光 和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聯 想 力 譬 如 寫 各 種 人 物 的 內 心 活 動, 寫 同 一 人 物 在 不 同 場 合 下 的 內 心 活 動, 就 必 須 全 面 了 解 人 物, 並 且 善 於 根 據 豐 富 的 經 驗 來 準 確 揣 度 而 不 是 憑 主 觀 捏 造 人 物 的 心 理 活 動 的 內 容 和 特 徵 283
291 劉 鶚 不 懂 外 語 但 喜 閱 翻 譯 小 說 老 殘 中 回 就 借 鑑 了 西 方 偵 探 小 說 寫 法 而 書 中 多 處 精 細 的 心 理 描 寫 甚 至 被 研 究 者 稱 為 意 識 流 技 巧 的 初 步 嘗 試 228 其 中 第 十 二 回 中 關 於 老 殘 雪 夜 情 思 的 描 寫, 在 深 入 人 物 意 識 之 際, 一 方 面 表 現 小 說 的 類 散 文 特 色, 所 謂 借 景 抒 情, 由 景 物 烘 托 人 物 ; 另 方 面 則 完 成 形 塑 主 要 人 物 的 任 務 : 如 果 說 老 殘 遊 記 第 6 回 由 題 詩 引 起 的 聯 想, 第 12 回 雪 夜 不 羈 的 思 緒, 都 有 點 多 愁 善 感 的 騷 人 墨 客 借 景 抒 情 的 味 道 229 這 段 描 寫 動 人 地 體 現 了 作 者 以 小 說 代 哭 泣 的 文 學 思 想, 是 塑 造 老 殘 形 象 的 重 要 文 字 230 至 於 小 說 第 六 回 由 題 詩 引 起 的 聯 想, 亦 可 謂 以 簡 潔 文 字, 傳 達 人 物 內 心 之 曲 折 隱 微 : 老 殘 遊 記 的 心 理 分 析 也 達 到 了 較 高 藝 術 水 平, 作 者 能 夠 深 入 人 物 的 深 邃 心 靈, 用 貼 切 的 語 言 傳 達 出 規 定 情 境 中 人 物 的 內 心 曲 折 隱 微 比 如 老 殘 題 血 染 頂 珠 紅 詩 於 壁 之 後 231 老 殘 的 題 詩, 乃 發 自 於 對 虛 偽 清 官 以 理 殺 人 以 法 虐 民 之 憤 慨 與 不 忍, 是 對 清 官 最 有 力 而 嚴 厲 的 控 訴 : 胡 適 老 殘 遊 記 序,---- 老 殘 遊 記 是 作 者 發 表 對 於 身 世 家 國 宗 教 的 見 解 的 書, 不 僅 要 寫 官 吏 的 罪 惡, 而 且 要 寫 清 官 的 可 怕, 因 這 伙 受 宋 明 理 學 陶 鑄 的 頑 愚 之 輩, 高 談 天 理 人 欲 之 辨, 其 愚 見 妄 行 小 則 殺 人, 大 則 誤 國, 在 在 表 現 了 作 者 對 宋 明 理 學 所 持 的 懷 疑 與 批 判 的 態 度, 認 為 這 位 敢 於 描 寫 以 理 殺 人 的 作 家, 確 然 遠 勝 至 今 世 恭 維 宋 明 理 學 為 內 心 生 活 精 神 修 養 的 許 多 名 流 學 者 了 以 上 分 析, 比 當 時 若 干 泛 泛 之 論 高 明 得 多 232 胡 從 經 贊 同 胡 適 之 評 論, 在 理 學 思 想 之 觀 察 辨 析 上, 有 其 更 勝 獨 到 之 處 不 同 於 228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287 轉 引 自 夏 志 清, 老 殘 遊 記 新 論,< 劉 鶚 及 老 殘 遊 記 資 料 >,485 頁 229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胡 從 經, 中 國 小 說 史 學 史 長 編, 頁
292 其 他 譴 責 小 說 對 貪 官 污 吏 的 大 範 圍 多 層 面 描 寫, 劉 鶚 針 對 清 官 之 害 民 深 入 刻 畫, 此 一 針 對 性 選 擇 來 自 於 他 對 史 事 時 局 的 觀 察 跟 認 識 而 這 樣 的 觀 察 認 識 亦 自 與 他 個 人 的 師 友 閱 歷 相 關 : 從 人 際 關 係 看, 劉 鶚 一 生 最 大 的 官 銜 是 候 補 同 知, 在 晚 清 社 會, 可 以 說 是 多 如 牛 毛 但 在 當 時 一 些 活 動 中, 劉 鶚 卻 頗 為 活 躍, 與 劉 鶚 交 往 的 上 層 官 員 中, 有 相 當 數 量 的 人, 與 劉 成 忠 也 曾 有 過 交 往 如 李 鴻 藻 倪 文 蔚 王 文 韶 等, 均 與 劉 成 忠 同 一 年 考 中 進 士, 還 有 李 鴻 章 張 曜 等 人, 也 與 劉 成 忠 有 上 下 級 的 關 係 這 些 對 劉 鶚 日 後 的 事 業 都 產 生 了 一 定 的 影 響 233 官 職 雖 不 高, 然 交 游 往 來 則 不 乏 當 時 要 員, 對 政 經 時 事 等 等 之 掌 握 自 有 其 讀 到 處 劉 鶚 年 輕 時 曾 赴 南 京 參 加 鄉 試 不 第, 後 到 揚 州 拜 入 空 同 教 李 光 昕 門 下 : 其 學 尊 良 知, 尚 實 行, 於 陸 王 為 近, 又 旁 通 老 佛 諸 說 光 緒 六 年 (1880), 劉 鶚 正 式 行 謁 師 禮 據 說 劉 鶚 拜 師 時, 李 光 昕 給 他 的 訓 言 是 超 凡 入 聖 234 由 於 師 友 交 往 的 人 際 關 係, 讓 他 熟 知 官 場 人 物, 能 見 人 之 所 不 能 見, 以 故 能 言 人 之 所 不 能 言 ; 遵 行 正 道 超 凡 入 聖 的 期 許, 使 他 在 別 人 未 能 言 其 所 以 的 清 官 虐 民 誤 國 上, 能 一 針 見 血 指 出 弊 害 所 由, 並 以 無 辜 冤 死 之 百 姓, 凸 顯 清 官 之 可 恨 可 怖, 字 裡 行 間 盡 是 傷 痛 憤 喟 這 些 鳥 雀 雖 然 凍 餓, 卻 沒 有 人 放 槍 傷 害 他, 又 沒 有 什 麼 網 羅 來 捉 他, 不 過 暫 時 飢 寒, 撐 到 明 年 開 春, 便 快 活 不 盡 了 若 像 這 曹 州 府 的 百 姓 呢, 近 幾 年 的 年 歲 也 就 很 不 好, 又 有 這 麼 一 個 酷 虐 的 父 母 官, 動 不 動 就 捉 了 去 當 強 盜 待, 用 站 籠 站 殺, 嚇 得 連 一 句 話 也 說 不 出 來, 於 飢 寒 之 外, 又 多 一 層 懼 怕, 豈 不 比 這 鳥 雀 還 要 苦 嗎? 235 清 官 治 下 哀 告 無 門 的 可 憐 百 姓, 生 活 在 全 無 預 警 的 密 佈 羅 網 之 中, 其 處 境 還 不 如 冰 雪 中 飢 寒 凍 餒 之 鳥 雀 官 場 之 中, 時 見 一 些 以 清 官 能 士 自 命 之 輩, 位 居 要 津, 卻 常 是 禍 國 殃 民, 為 害 甚 深 劉 鶚 追 索 此 輩 之 任 用 之 所 由, 卻 發 現 官 場 善 惡 交 疊 之 灰 色 地 帶 山 東 巡 撫 莊 宮 保, 是 以 劉 鶚 的 恩 公 張 曜 為 原 型 的 從 總 體 上 講, 這 是 一 個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老 殘 遊 記 第 六 回 頁
293 很 不 錯 的 好 官 他 思 賢 若 渴, 延 攬 海 內 名 士, 有 見 善 若 不 及 之 勢 一 旦 聞 知 老 殘 人 品 學 問, 就 抓 耳 撓 腮, 十 分 歡 喜, 立 刻 要 請 老 殘 搬 到 衙 門 裡 來, 以 便 隨 時 請 教 聽 說 自 己 信 用 的 曹 州 知 府 玉 賢 酷 虐, 莊 宮 保 難 受 了 好 幾 天 他 還 果 斷 地 制 止 了 剛 弼 在 齊 河 縣 的 濫 刑, 使 冤 案 得 到 了 平 反 然 而, 莊 宮 保 這 位 勤 政 正 直 尊 賢 惜 才 的 好 官, 卻 犯 下 大 錯 小 說 第 十 四 回 寫 其 錯 誤 決 策, 造 成 空 前 的 災 情 他 不 聽 老 殘 之 勸 告, 卻 誤 信 觀 察 史 鈞 甫 以 漢 人 賈 讓 治 河 策 為 依 據 的 治 河 方 法, 擬 廢 民 埝, 認 為 不 與 河 爭 地 就 可 河 定 民 安 賈 讓 並 未 有 治 河 經 驗 擬, 莊 宮 保 不 但 用 其 法, 更 可 議 的 是 為 了 怕 民 眾 抗 爭, 居 然 未 事 先 知 會 百 姓, 造 成 眾 多 無 辜 百 姓 身 家 性 命 的 損 失 : 莊 宮 保 開 始 時 也 曾 顧 慮 : 這 夾 堤 裡 面 盡 是 村 莊, 均 屬 膏 腴 之 地, 豈 不 要 破 壞 幾 萬 家 的 生 產 嗎? 又 說, 這 是 一 件 要 緊 的 事, 只 是 我 捨 不 得 這 十 幾 萬 百 姓 現 在 的 身 家, 一 度 準 備 籌 集 三 十 萬 銀 子 把 百 姓 遷 徙 出 去 但 當 總 辦 提 出 如 果 叫 百 姓 知 道 了, 這 幾 十 萬 人 守 住 民 埝, 那 還 廢 得 掉 嗎 時, 莊 宮 保 只 好 點 頭 嘆 氣, 還 落 了 幾 點 眼 淚 他 下 令 修 的 大 堤 和 隔 堤, 就 這 樣 成 了 殺 這 幾 十 萬 人 的 一 把 大 刀! 236 殺 一 不 辜 而 得 天 下 為 不 仁, 為 治 河 患 而 罔 顧 數 十 萬 人 命, 功 過 如 何 自 然 可 知 重 用 玉 賢 與 廢 民 埝 都 造 成 重 大 傷 亡, 而 兩 事 之 重 要 關 係 人 即 是 莊 宮 保 莊 宮 保 乃 攝 時 人 張 曜 入 鏡, 是 一 正 直 好 官 然 而 對 偽 清 官 假 能 士 之 認 識 不 清 卻 造 成 了 眾 多 百 姓 的 冤 死 莊 宮 保 現 形 於 鏡 面 之 際, 是 功 過 並 陳 既 仁 復 忍 的 複 雜 形 象 偽 清 官 連 結 著 好 官, 血 染 頂 珠 紅 的 題 詩 既 呈 顯 主 角 老 殘 濟 世 悲 憫 之 形 象, 同 時 也 對 照 出 玉 賢 自 命 清 廉 卻 實 際 惡 甚 於 污 吏 的 真 正 面 目 : 劉 鶚 是 學 術 淵 深, 通 曉 洋 務 的 人 才, 而 在 老 殘 遊 記 中, 卻 絕 少 正 面 描 述 洋 務, 甚 至 也 極 少 使 用 新 概 念 新 名 詞, 唯 有 在 寫 到 剛 弼 與 玉 賢 的 時 候, 卻 標 舉 了 福 爾 摩 斯 和 言 論 自 由 他 的 主 旨, 就 是 嚮 往 法 治, 嚮 往 民 主 因 此 他 可 以 寬 恕 莊 宮 保, 甚 至 寬 恕 剛 弼, 對 玉 賢 卻 毫 不 寬 恕, 原 因 就 在 這 個 酷 吏, 是 靠 萬 民 流 血 來 染 紅 自 己 的 頂 珠 的! 237 中 國 的 嚴 刑 逼 供 殘 忍 刑 具, 都 是 助 長 官 員 酷 虐 的 最 佳 工 具, 相 較 於 西 方 的 尊 重 人 權 講 求 法 治, 小 說 作 者 自 有 無 限 感 慨, 晚 清 福 爾 摩 斯 偵 探 小 說 大 受 讀 者 歡 迎, 除 開 懸 疑 曲 折 之 特 色, 其 不 同 於 中 國 古 老 的 刑 訊 逼 供 的 辦 案 方 式, 讓 中 國 讀 者 產 生 相 當 深 刻 的 感 受, 應 該 也 是 原 因 之 一 揭 示 清 官 的 罪 惡, 並 不 是 劉 鶚 之 最 終 目 的 老 殘 濟 世 之 初 衷 方 是 作 者 揭 惡 之 以 上 引 文 見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294 用 心 : 老 殘 遊 記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就 是 一 部 教 導 做 官 的 書 在 劉 鶚 看 來, 做 官 的 法 子 的 關 鍵, 就 在 於 有 濟 於 世 道 ; 而 有 濟 於 世 道 的 關 鍵, 又 在 於 有 濟 於 民 第 七 回 寫 申 東 造 向 老 殘 請 教 為 官 之 策, 老 殘 答 道 : 若 求 在 上 官 面 上 討 好, 做 得 轟 轟 烈 烈, 有 聲 有 色, 則 只 有 依 玉 公 辦 法, 所 謂 逼 民 為 盜 也 ; 若 要 顧 念 父 母 官 三 字, 求 為 民 除 害, 亦 有 化 盜 為 民 之 法 238 官 場 現 形 記 在 末 章 結 尾 處 指 出, 小 說 前 半 部, 專 門 指 責 他 們 做 官 的 壞 處, 後 半 部 則 是 教 育 他 們 做 官 的 法 子, 然 後 半 部 被 大 火 焚 燬 不 存, 以 故 官 場 現 形 記 並 未 述 及 正 確 為 官 之 道 有 心 革 新 濟 世 之 劉 鶚, 其 老 殘 遊 記 則 不 止 於 此, 不 但 揭 露 與 抨 擊 為 官 之 惡, 甚 且 展 示 了 父 母 官 的 胸 懷 與 作 為 他 深 入 訪 查, 屈 打 成 招 者 冤 情 乃 得 以 昭 雪 ; 又 深 諳 民 情 貼 近 民 心, 以 致 遇 案 不 致 私 臆 妄 斷, 誤 殺 無 辜 學 者 認 為 李 伯 元 雖 已 想 到 而 未 寫 到 的 更 為 深 層 的 問 題, 劉 鶚 卻 思 考 到 了, 這 是 他 勝 過 同 時 代 作 家 的 地 方 239 小 說 < 自 敘 > 之 不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在 求 其 力 之 勁, 其 行 之 彌 遠 小 說 第 一 編 從 開 頭 的 為 大 船 送 方 向 盤 到 最 後 的 行 九 曲 山 路 240, 都 在 在 顯 示 其 走 兩 步, 回 頭 看 看 之 固 有 傳 承 與 新 式 羅 盤 並 進 的 濟 世 之 方 不 過, 世 人 將 熱 心 路 礦 的 劉 鶚 目 為 漢 奸, 正 與 船 上 眾 人 對 老 殘 的 誤 解 如 出 一 轍 他 們 用 的 是 外 國 向 盤, 一 定 是 洋 鬼 子 遣 來 的 漢 奸 ; 他 們 將 這 只 大 船 已 經 賣 與 洋 鬼 子 了, 所 以 才 有 這 個 向 盤 ; 倘 與 他 們 多 說 幾 句 話, 再 用 了 他 的 向 盤, 就 算 收 了 洋 鬼 子 的 定 錢, 他 們 就 要 來 拿 我 們 的 船 了! 然 則, 浮 現 在 小 說 鏡 面 上 的 身 影, 不 論 是 主 人 翁 老 殘 或 就 是 作 者 本 人, 都 應 當 是 無 奈 孤 單 而 淒 然 無 已 的 吧! 在 小 说 中, 老 殘 的 救 世 情 懷, 除 透 過 題 詩 之 外, 尚 有 意 識 流 之 表 現 其 方 式 常 是 由 景 生 情 借 景 抒 情, 進 而 情 景 交 融 老 殘 見 雪 月 交 輝 之 際, 情 轉 思 湧, 不 禁 流 下 淚 來 一 年 又 盡, 棋 局 已 殘, 其 人 將 老, 在 小 說 鏡 面, 老 殘 遊 記 之 人 物 面 目 在 鮮 明 景 物 的 烘 托 下 呈 現, 極 富 詩 意, 是 其 特 色 在 論 及 文 學 技 術 時, 胡 適 斷 言 該 書 在 中 國 文 學 史 上 的 最 大 貢 獻 在 於 作 者 描 寫 風 景 人 物 的 能 力, 贊 賞 其 無 論 寫 人 寫 物, 都 不 用 套 語 爛 調, 而 總 想 熔 鑄 新 詞, 而 且 其 描 寫 全 靠 有 實 地 觀 察 作 根 據, 並 用 樸 素 新 鮮 的 活 文 字 表 現 之 同 上 注, 頁 同 上 注 240 老 殘 遊 記 第 20 回 頁 209: 這 山 裡 的 路, 天 生 成 九 曲 珠 似 的, 一 步 一 曲 若 一 直 向 前, 必 走 入 荊 棘 叢 了 ; 卻 又 不 許 有 意 走 曲 路, 有 意 曲 便 陷 入 深 阱, 永 不 出 來 了 我 告 訴 你 個 訣 竅 罷 : 你 這 位 先 生 頗 虛 心, 我 對 你 講, 眼 前 路 都 是 從 過 去 的 路 生 出 來 的, 你 走 兩 步, 回 頭 看 看, 一 定 不 會 錯 了 241 胡 從 經, 中 國 小 說 史 學 史 長 編, 頁
295 在 新 小 說 家 中, 像 劉 鶚 這 樣 注 重 景 物 的 個 性, 並 用 生 動 活 潑 的 口 語 把 它 表 現 出 來 的, 可 說 是 絕 無 僅 有 242 所 謂 一 切 景 語, 皆 情 語 也 243 劉 鶚 在 小 說 自 評 曾 向 讀 者 指 出 水 流 結 冰 有 止 水 結 冰 流 水 結 冰 小 河 結 冰 大 河 結 冰 之 不 同 情 狀 ; 而 河 南 黃 河 結 冰 又 不 同 於 山 東 黃 河 結 冰 觀 察 可 為 細 膩 獨 到, 亦 足 見 其 對 景 物 描 寫 之 用 心 注 重 陳 平 原 認 為 劉 鶚 之 小 說 語 言 堪 稱 第 一 流, 244 燕 京 大 學 英 文 系 主 任 哈 羅 德 謝 迪 克 (H. E. Shadick) 林 語 堂 楊 憲 益 等 都 曾 將 老 殘 遊 記 譯 成 英 文, 謝 迪 克 並 於 三 十 年 代 撰 文 評 論 該 書, 評 價 甚 高 245 小 說 鏡 面 上 人 物 風 景 並 陳 的 筆 法 持 續 發 展, 到 五 四 時 期 以 場 景 構 成 氛 圍 成 為 該 期 之 重 要 特 色 : 在 五 四 作 家 批 評 家 看 來, 這 小 說 中 獨 立 於 人 物 與 情 節 以 外 而 又 與 之 相 呼 應 的 環 境 (enviroment) 或 背 景 (setting), 既 可 以 是 自 然 風 景, 也 可 以 是 社 會 畫 面 鄉 土 色 彩, 還 可 以 是 作 品 的 整 體 氛 圍 乃 至 情 調 246 五 四 作 家 後 續 之 發 展 不 同 於 新 小 說, 其 著 眼 主 要 在 氛 圍 而 不 在 情 節, 散 文 化 傾 向 明 顯, 抒 情 色 彩 亦 濃 厚, 具 備 更 多 的 同 情 心 與 審 美 眼 光, 與 古 典 小 說 相 較, 有 較 多 鄉 村 風 情 描 寫 之 轉 變 : 只 是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與 新 小 說 中 偶 爾 出 現 的 風 俗 描 寫 多 是 都 市 風 情, 而 五 四 作 家 筆 下 卻 多 為 鄉 村 風 情 247 做 為 晚 清 新 小 說 的 代 表, 四 大 小 說 自 有 其 相 應 於 時 代 之 開 發 性 創 舉, 亦 有 其 不 同 於 前 後 期 小 說 之 獨 特 性 從 黃 河 結 冰 到 王 小 玉 說 書, 從 逸 雲 心 理 自 白, 到 老 殘 題 詩, 小 說 攝 人 物 景 物 入 鏡, 在 鏡 面 之 上 呈 現 了 景 以 映 人 情 景 交 融 的 動 人 畫 面, 標 示 著 白 話 小 說 的 重 要 里 程 : 還 有 第 12 回 寫 黃 河 結 冰 的 景 象, 第 2 回 寫 明 湖 居 聽 王 小 玉 說 書, 以 及 遺 集 續 稿 中 逸 雲 的 長 篇 心 理 自 白, 都 是 古 代 小 說 史 上 從 未 有 過 的 筆 墨, 它 們 都 已 經 達 到 明 白 如 話 的 程 度 從 一 定 意 義 上 說, 這 些 成 就 是 對 紅 樓 夢 儒 林 外 史 的 發 展 它 們 標 誌 著, 中 國 古 代 白 話 小 說 語 體 隨 著 時 代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118 可 參 見 金 健 人, 小 說 結 構 美 學, 頁 76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289 參 見 胡 從 經, 中 國 小 說 史 學 史 長 編, 上 頁 361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108 同 上 注, 頁
296 的 進 步, 離 成 為 現 代 小 說 語 體 的 變 革 已 經 已 經 不 遠 了 248 小 說 由 古 典 而 現 代, 繼 晚 清 而 有 五 四, 由 人 物 景 物 之 呈 現 觀 其 發 展 脈 絡, 清 楚 而 具 體 四 孽 海 花 學 者 論 晚 清 小 說 在 心 理 景 物 等 方 面 的 描 寫, 在 不 同 的 書 中 有 不 同 的 突 破 與 發 展 249 其 中 老 殘 遊 記 以 其 景 物 描 寫 與 音 樂 描 寫 最 受 矚 目 ; 其 次 則 是 孽 海 花 之 心 理 描 寫 250 換 言 之, 入 鏡 人 物 現 形 之 際, 小 說 鏡 光 也 同 時 透 視 其 心 理 前 節 提 及 孽 海 花 作 者 曾 樸 之 家 世 背 景, 使 其 能 因 利 乘 便 將 晚 清 時 代 人 物 以 金 汮 與 其 妾 賽 金 花 為 軸 心, 一 一 地 攝 入 小 說 之 中 家 世 背 景 與 師 友 交 游 之 外, 其 於 中 外 文 藝 之 涵 養, 尤 為 其 小 說 創 作 打 下 根 基 : 曾 樸 自 幼 就 奠 定 了 堅 實 的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的 素 養, 至 1900 年, 二 十 八 歲 的 曾 樸 已 先 後 撰 寫 了 詩 集 未 理 集 羌 無 集 沫 集 毗 輞 集, 文 集 推 十 合 一 室 文 存, 讀 書 札 記 執 丹 瑣 語, 史 學 考 證 補 後 漢 書 藝 文 誌 並 考 證 歷 代 別 傳, 曲 本 雪 縣 夢 院 本 等, 可 見 他 於 傳 統 文 化 涉 獵 之 廣, 造 詣 之 深 251 深 厚 的 傳 統 文 化 素 養 之 外, 更 因 陳 季 同 之 故, 對 西 洋 文 學 有 了 深 入 的 瞭 解 陳 季 同 在 法 僑 居 多 年, 深 通 法 國 文 學 並 與 法 國 文 學 家 佛 朗 士 等 相 與 往 來 ; 曾 樸 因 林 旭 而 與 其 相 識, 進 而 啟 發 對 於 法 國 文 學 之 愛 好 在 其 指 導 下, 曾 樸 不 但 對 文 藝 復 興 古 典 和 浪 漫 的 區 別, 自 然 派 象 徵 派 和 近 代 各 派 自 由 進 展 的 趨 勢 有 所 了 解, 更 閱 讀 了 古 典 派 拉 勃 來 的 巨 人 傳 龍 沙 爾 的 詩 拉 辛 和 莫 里 哀 的 悲 喜 劇 白 羅 瓦 的 詩 法 巴 斯 卡 的 沉 思 錄 孟 丹 尼 的 小 論 ; 浪 漫 派 服 爾 德 的 歷 史 盧 梭 的 論 文 雨 果 的 小 說 威 尼 的 詩 大 仲 馬 的 戲 劇 米 顯 雷 的 歷 史 ; 自 然 派 福 樓 拜 左 拉 莫 泊 桑 的 小 說 李 爾 的 詩, 小 仲 馬 的 戲 劇, 泰 恩 的 批 評 以 及 近 代 白 侖 內 甸 文 學 史 杜 丹 蒲 爾 善 佛 朗 士 陸 悌 的 作 品 甚 至 意 西 德 各 國 作 家 名 著 248 劉 尚 生, 中 國 古 老 小 說 藝 術 史, 頁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葉 桂 桐,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概 論, 頁 235: 至 晚 清 小 說, 則 在 心 理 景 物 等 方 面 的 描 寫, 在 不 同 的 書 中 有 不 同 的 突 破 與 發 展 如 孽 海 花 之 心 理 描 寫, 老 殘 遊 記 之 景 物 描 寫 與 音 樂 描 寫 等 等 251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297 之 法 譯 本 252 曾 樸 因 此 廣 泛 地 涉 獵 了 法 國 文 學 的 各 個 流 派, 深 得 個 中 真 諦 這 些 都 為 他 日 後 的 小 說 創 作 打 下 了 根 基 253 有 利 的 客 觀 環 境 加 上 本 身 的 學 養 能 力, 撰 寫 小 說 遂 如 開 發 礦 床 一 般, 帶 來 豐 富 的 驚 喜 當 曾 樸 懷 著 回 首 歷 史 的 動 機 進 入 創 作 過 程 的 時 候, 他 發 現 自 己 一 下 子 掘 開 了 一 座 蘊 藏 極 豐 的 礦 床 254 而 涉 獵 了 法 國 文 學 的 各 個 流 派, 深 得 個 中 真 諦 尤 能 為 其 心 理 描 寫 之 特 色 提 供 助 力 諸 多 時 代 人 物 現 形 於 鏡 面, 阿 英 特 別 點 出 曾 樸 刻 畫 名 士 之 生 動 吳 趼 人 很 擅 長 於 寫 洋 場 才 子, 曾 孟 樸 則 活 生 生 的 刻 畫 出 許 多 作 態 名 士 255 擅 長 寫 當 代 名 士 的 曾 樸, 事 實 上, 本 人 亦 來 自 於 名 士 堆 中 : 孽 海 花 所 要 描 寫 的 形 形 色 色 的 名 士, 就 是 他 的 同 類, 曾 樸 本 人 就 是 那 一 時 代 的 名 士 堆 中 養 育 出 來 的 256 因 此, 鏡 光 所 至, 除 了 主 軸 金 汮 之 外, 他 的 老 師 李 慈 銘 吳 大 澂, 岳 父 汪 鳴 鑾, 以 及 在 京 中 名 士 同 游 李 石 農 文 芸 閣 江 建 霞 等, 都 分 別 現 影 為 小 說 人 物 李 治 民 何 太 真 錢 端 敏 ( 唐 卿 ) 黎 石 農 聞 韻 高 姜 劍 雲 師 友 之 外, 當 代 人 物 馮 桂 芬 黃 遵 憲 馬 建 中 容 閎 薛 福 成 亦 在 小 說 鏡 面 現 其 身 影, 他 們 都 是 開 明 先 進 一 類 的 人 物 晚 清 之 際, 雖 亦 不 乏 此 類 有 識 之 士, 然 而 為 數 更 多 的, 卻 是 各 類 名 士 與 保 守 士 大 夫 小 說 第 十 八 回 寫 薛 淑 雲 等 海 外 歸 來 的 維 新 人 物 邀 雯 青 參 加 談 瀛 會, 討 論 國 際 國 內 形 勢, 充 滿 理 想 氣 息 和 新 鮮 感 但 是, 這 都 只 是 小 說 情 節 中 的 一 些 作 為 歷 史 背 景 的 小 插 曲, 整 部 小 說 描 寫 的 主 要 對 象, 並 不 是 這 些 少 數 開 明 的 知 識 分 子, 而 是 大 多 數 仍 然 拘 泥 於 傳 統 文 化 的 士 大 夫 257 小 說 中 之 名 士 虛 矯 作 態, 常 被 點 名 討 論 的 首 推 曾 樸 業 師 李 慈 銘, 在 小 說 中 為 李 純 客, 是 身 為 三 朝 耆 碩, 文 章 為 四 海 宗 師 的 老 名 士 小 說 先 介 紹 他 古 怪 之 性 格 : 這 個 老 頭 相 貌 清 癯, 脾 氣 古 怪, 誰 不 合 了 他 意, 不 論 在 大 廷 廣 坐, 也 不 管 是 名 公 鉅 卿, 頓 時 瞪 起 一 雙 穀 秋 眼, 豎 起 三 根 曉 星 鬚, 肆 口 謾 罵, 不 留 餘 參 見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189 同 上 注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197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23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197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298 地 他 喜 歡 鬧 鬧 相 公, 又 不 肯 出 錢 ---- 素 雲 是 袁 尚 秋 替 他 招 呼, 怡 雲 是 成 伯 怡 代 為 道 地, 老 先 生 還 自 鳴 得 意, 說 是 風 塵 知 己 哩! 258 同 輩 間 之 所 以 願 意 為 他 買 帳, 原 因 在 看 準 其 人 未 來 在 宦 途 舉 足 輕 重 之 重 要 職 位 : 他 的 權 勢 大 著 哩! 你 不 知 道, 君 相 的 斧 鉞, 威 行 百 年, 文 人 的 筆 墨 威 行 千 年, 我 們 的 是 非 生 死, 將 來 全 靠 這 班 人 的 筆 頭 上 定 的 況 且 朝 廷 不 日 要 考 御 史, 聽 說 潘 龔 兩 尚 書, 都 要 勸 純 客 去 考 純 客 一 到 台 諫, 必 然 是 個 鐵 中 錚 錚, 我 們 要 想 在 這 個 所 在 做 點 事 業, 臺 諫 的 聲 氣, 總 要 聯 絡 通 靈 方 好, 豈 可 不 燒 燒 冷 灶 呢! 259 因 畏 懼 其 日 後 成 了 御 史, 彈 劾 糾 舉 口 誅 筆 伐 之 際, 於 之 己 仕 途 聲 名 大 有 關 係, 因 此 一 干 官 員 預 先 巴 結 拍 馬, 即 所 謂 燒 燒 冷 灶, 因 而 有 一 番 虛 偽 矯 情 之 攻 防 往 還 ; 小 說 透 過 同 儕 間 的 互 動, 揭 露 其 虛 矯 的 面 目 : 只 見 純 客 穿 著 件 半 舊 熟 羅 半 截 衫, 踏 著 草 鞋, 本 來 好 好 兒 一 手 捋 著 短 鬚, 坐 在 一 張 舊 竹 榻 上 看 書 看 見 小 燕 進 來, 連 忙 和 身 倒 下, 伏 在 一 部 破 書 上 發 喘, 顫 聲 道 : 呀! 怎 麼 小 燕 翁 來 了 老 夫 病 體, 竟 不 能 起 迓 怎 好? 小 燕 道 : 純 老 清 恙 幾 時 起 的? 怎 麼 兄 弟 連 影 兒 也 不 知? 純 客 道 : 就 是 諸 公 議 定 替 老 夫 做 壽 那 天 起 的 分 明 好 好 兒 坐 在 竹 榻 上 看 書, 一 見 來 客 即 倒 下 發 喘, 並 清 楚 點 明 就 是 從 議 定 做 壽 那 天 病 起, 其 一 言 一 動 無 非 是 在 大 聲 宣 告 自 己 避 壽 之 清 高 子 珮 道 : 純 老 仔 細, 莫 要 忘 了 病 體, 跌 了 不 是 耍 處 純 客 連 忙 坐 下, 叫 童 兒 快 端 藥 碗 來 尚 秋 道 : 子 珮 好 不 知 趣! 純 老 那 裡 有 病! 261 為 假 意 避 壽, 故 意 稱 病, 其 目 的 在 故 示 清 高, 謙 辭 壽 宴 之 慶, 營 造 自 身 眾 所 仰 望 之 身 價 以 及 清 廉 謙 抑 之 形 象 透 過 友 朋 目 光 的 觀 察, 先 是 由 言 語 動 作 透 露 出 其 稱 病 避 壽 的 種 種 矯 揉 造 作 姿 態, 此 處 可 見 得 幾 分 調 侃 諷 刺 最 後, 則 略 不 留 情, 指 明 其 人 隱 匿 在 假 意 推 托 行 止 下 的 真 實 心 理 : 小 燕 暗 暗 地 看 他, 雖 短 短 身 材, 棱 棱 骨 格, 而 神 宇 清 嚴, 步 履 輕 矯, 方 知 道 剛 纔 病 是 裝 的, 就 低 問 子 珮 道 : 今 天 雲 臥 園 一 局, 到 底 去 得 成 嗎? 子 珮 笑 道 : 此 老 脾 氣 如 此, 不 是 人 家 再 三 勸 駕, 那 裡 肯 就 去 呢? 其 實 心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225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299 裡 要 去 得 很 哩! 262 一 句 其 實 心 裡 要 去 得 很 哩! 對 照 前 此 種 種 矯 揉 情 態, 則 其 人 假 清 高 真 混 濁 面 目, 躍 然 而 出 李 慈 銘 之 外, 莊 崙 樵 亦 是 指 私 發 惡 一 類 之 名 士 忽 聽 得 門 口 大 吵 大 鬧 起 來, 崙 樵 臉 上 忽 紅 忽 白 雯 青 問 是 何 事, 崙 樵 尚 未 回 答, 忽 聽 外 面 一 人 高 聲 道 : 你 們 別 拿 官 勢 嚇 人, 別 說 個 把 窮 翰 林, 就 是 中 堂 王 爺, 吃 了 人 家 米, 也 得 給 銀 子 原 來 崙 樵 欠 了 米 店 兩 個 月 米 帳, 沒 錢 還 他, 那 店 夥 天 天 來 討 263 莊 崙 樵 即 張 佩 綸 264, 小 說 寫 他 初 入 仕 途, 不 諳 為 官 之 道, 生 財 無 術, 以 致 饘 粥 餬 口 窮 苦 度 日, 甚 至 還 不 出 賒 欠 米 錢, 遭 人 登 門 逼 討, 可 謂 窮 困 窘 迫, 狼 狽 不 堪 這 日 一 早 起 來, 喝 了 半 碗 白 粥, 肚 中 實 在 沒 飽 發 恨 道 : 這 瘟 官 做 他 幹 嗎? 我 看 如 今 那 些 京 裡 的 尚 侍, 外 省 的 督 撫, 有 多 大 能 耐 呢? 不 過 頭 兒 尖 些, 手 兒 長 些, 心 兒 黑 些, 便 一 個 個 高 車 大 馬 鼎 烹 肉 食 起 來! 我 那 一 點 兒 不 如 人? 就 窮 到 如 此! 沒 頓 飽 飯 吃, 天 也 太 不 平 了! 越 想 越 恨, 忽 然 想 起 前 兩 天, 有 人 說 浙 閩 總 督 納 賄 買 缺 一 事, 又 有 貴 州 巡 撫 侵 占 餉 項 一 事, 還 有 最 赫 赫 的 直 隸 總 督 李 公 許 多 驕 奢 罔 上 的 款 項, 卻 趁 著 胸 中 一 團 饑 火, 夾 著 一 股 憤 氣, 直 沖 上 喉 嚨 裡 來, 就 想 趁 著 現 在 官 階, 可 以 上 摺 子 的 當 兒, 把 這 些 事 情, 統 做 一 個 摺 子, 著 實 參 他 們 一 本, 出 出 惡 氣, 又 顯 得 我 不 畏 強 禦 的 膽 力 便 算 因 此 革 了 官, 那 直 聲 震 天 下, 就 不 怕 沒 人 送 飯 來 吃 了, 強 如 現 在 庸 庸 碌 碌 的 乾 癟 死! 265 小 說 在 此 照 見 人 物 之 心 理 轉 折, 由 悲 而 憤, 由 憤 而 怨, 於 是 奮 力 一 搏, 就 連 直 隸 總 督 也 照 參 不 誤 半 年 間 那 一 個 筆 頭 上, 不 知 被 他 撥 掉 了 多 少 紅 頂 兒, 滿 朝 人 人 側 目, 個 個 驚 心 266 常 常 有 人 家 房 闈 祕 事, 曲 室 祕 談, 不 知 怎 地 被 他 囫 囫 圇 圇 的 全 探 出 來, 於 是 愈 加 神 鬼 一 樣 的 怕 他 說 也 奇 怪, 人 家 愈 怕, 崙 樵 卻 愈 得 意, 米 也 不 愁 沒 了, 錢 也 不 愁 少 了, 車 馬 衣 服 也 華 麗 了, 房 屋 也 換 了 高 大 的 了 正 是 堂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230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46 張 佩 綸 後 取 李 鴻 章 之 女, 為 小 說 家 張 愛 玲 之 祖 父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47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300 上 一 呼, 堂 下 百 諾, 氣 燄 薰 天, 公 卿 倒 屣, 門 前 車 馬, 早 晚 填 塞, 雯 青 有 267 時 去 拜 訪, 十 回 倒 有 九 回 道 乏, 真 是 今 昔 不 同 了 奮 力 一 搏 的 結 果, 居 然 直 聲 動 天 下, 成 了 一 呼 百 諾 公 卿 倒 屣 的 重 要 人 物 果 然 米 也 不 愁 沒 了 錢 也 不 愁 少 了, 莊 崙 樵 今 非 昔 比, 氣 燄 排 場 亦 大 不 相 同 聲 勢 日 隆 的 莊 崙 樵, 最 後 由 內 政 而 軍 事, 在 中 法 之 戰 中, 夸 夸 大 言, 信 心 滿 滿, 被 推 上 閩 疆 戰 場, 親 自 面 對 法 將 孤 拔 來 勢 洶 洶 之 進 攻 : 目 下 我 們 兵 力 雖 不 充, 還 有 幾 個 中 興 老 將, 如 馮 子 材 蘇 元 春 都 是 百 戰 過 來 的 我 想 法 國 地 方, 不 過 比 中 國 二 三 省, 力 量 到 底 有 限, 用 幾 個 能 征 慣 戰 之 人, 死 傷 一 場, 必 能 大 振 國 威, 保 全 藩 屬, 也 叫 別 國 不 敢 正 視 268 海 疆 處 處 戒 嚴, 又 把 莊 佑 培 放 了 會 辦 福 建 海 疆 事 宜 269 此 時 的 莊 崙 樵, 站 在 人 生 際 遇 的 峰 頂, 以 台 諫 而 出 戰, 氣 吞 山 河, 大 軍 逼 境 亦 不 在 其 眼 下, 真 是 說 不 盡 的 得 意 風 光, 他 由 貧 而 貴, 卻 也 由 貴 而 傲 然 而 恃 才 適 足 以 驕 人, 卻 難 以 得 人 他 到 福 建 以 後, 不 改 其 性, 仍 舊 眼 高 於 頂, 自 認 是 紅 京 官 大 名 士, 根 本 未 將 督 撫 放 在 眼 裡 閩 督 吳 景, 閩 撫 張 昭 同, 久 在 官 場, 玲 瓏 世 故, 樂 得 把 千 斤 重 擔, 卸 在 他 身 上 他 不 但 與 船 廠 大 臣 面 和 心 不 和, 甚 至 與 將 領 兵 士 亦 不 熟 悉, 更 別 說 是 生 死 與 共 的 同 袍 之 情 ; 然 不 慮 此, 他 卻 大 權 獨 攬, 祇 弄 些 小 聰 明, 鬧 些 空 意 氣 面 對 善 於 作 戰 的 法 將 孤 拔, 奇 兵 突 出, 在 大 風 雨 裡 架 著 大 砲 打 來, 莊 崙 樵 毫 無 招 架 之 力, 倉 皇 逃 匿, 狼 狽 不 堪 : 崙 樵 左 思 右 想, 筆 管 兒 雖 尖, 終 抵 不 過 槍 桿 兒 的 凶 ; 雖 多, 總 擋 不 住 堅 船 大 炮 的 猛, 祇 得 冒 了 雨, 赤 了 腳, 也 顧 不 得 兵 船 沉 了 多 少 艘, 兵 士 死 了 多 少 人, 暫 時 退 了 二 十 里, 在 廠 後 一 個 禪 寺 裡 躲 避 一 下 等 到 四 五 日 後 調 查 清 楚 了, 纔 把 實 情 奏 報 朝 廷 朝 廷 大 怒, 不 久 就 把 他 革 職 充 發 了 270 儘 多 的 崇 論 宏 議, 敵 不 過 法 將 孤 拔 的 奇 謀 善 戰 書 生 用 兵, 終 落 得 一 敗 塗 地, 不 但 失 地 革 職, 甚 且 擔 上 陣 前 畏 葸 之 罪 名, 終 生 受 人 恥 笑 從 落 魄 憤 世 到 傲 物 恃 才, 莊 崙 憔 的 形 貌 亦 由 寒 愴 而 光 鮮 然 而 這 位 名 震 公 卿 的 紅 京 官 大 名 士, 前 一 刻 還 立 足 雲 端, 忘 其 所 以 大 放 厥 辭, 下 一 刻 已 跌 落 泥 淖, 背 負 臨 戰 畏 怯 的 罵 名 從 發 陰 摘 奸 到 轉 為 千 夫 所 指, 從 擺 架 子 眼 睛 插 在 額 角 上, 到 赤 足 淋 雨 避 於 禪 寺 ; 莊 崙 樵 由 貧 而 貴 而 驕 而 敗, 活 脫 是 當 日 名 士 重 臣 宦 途 起 伏 之 最 佳 寫 照 小 說 仍 借 主 角 金 雯 青 綰 結 史 事 人 物 之 便, 指 出 人 物 前 後 不 同 之 現 形 雯 青 知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49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51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56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301 道 這 事, 不 免 生 了 許 多 感 慨 在 崙 樵 本 身 想, 前 幾 年 何 等 風 光, 如 今 何 等 頹 喪, 安 安 穩 穩 的 翰 林 不 要 當, 偏 要 建 什 麼 業, 立 什 麼 功, 落 得 一 場 話 柄 271 不 過, 孽 海 花 引 人 入 勝 之 處, 更 在 於 其 趣 味 ; 人 物 在 小 說 鏡 面 之 現 形, 伴 隨 著 真 實 之 歷 史 事 件 出 現 的, 是 尚 不 為 人 知 之 軼 聞 瑣 事 賒 欠 米 帳, 以 及 與 李 鴻 章 成 為 翁 婿 等, 讀 來 饒 富 興 味 : 崙 樵 見 召, 就 一 逕 到 上 房 而 來 剛 一 腳 跨 進 房 門, 忽 覺 眼 前 一 亮, 心 頭 一 跳 卻 見 威 毅 伯 床 前, 立 個 不 長 不 短 不 肥 不 瘦 的 小 姑 娘 272 小 姑 娘 正 是 威 毅 伯 之 女, 她 評 史 論 人, 題 詩 發 議, 獨 有 見 地, 使 得 崙 樵 一 讀 銘 感 涕 零 : 焚 車 我 自 寬 房 琯, 乘 障 誰 教 使 狄 山 宵 旰 甘 泉 猶 望 捷, 群 公 何 以 慰 龍 顏 痛 哭 陳 詞 動 聖 明, 長 孺 長 揖 傲 公 卿 論 材 宰 相 籠 中 物, 殺 賊 書 生 紙 上 兵 宣 室 不 妨 留 賈 席, 越 臺 何 事 請 終 纓! 豸 冠 寂 寞 犀 渠 盡, 功 罪 千 秋 付 史 評 當 下 崙 樵 看 完 了, 不 覺 兩 股 熱 淚, 骨 碌 碌 的 落 了 下 來 273 李 家 小 姐 之 作 詩 評 議, 流 露 惜 才 愛 才 之 意, 終 使 孤 傲 名 士 落 魄 罪 臣 熱 淚 直 流 從 前 參 過 威 毅 伯 驕 奢 罔 上, 卻 不 料 當 日 所 參 奏 之 威 毅 伯, 最 後 成 為 自 己 之 泰 山 大 人 鏡 面 上 莊 崙 樵 的 面 目 姿 態, 迭 經 轉 變, 既 諷 且 謔, 趣 味 盎 然 莊 崙 樵 之 外, 知 名 人 物 龔 自 珍 父 子 之 軼 聞 亦 有 可 觀 小 說 人 物 龔 孝 琪 乃 思 想 家 龔 自 珍 之 子 藉 由 龔 孝 琪 侍 妾 愛 林 轉 述 龔 孝 琪 之 言, 記 龔 自 珍 為 情 遭 害 龔 孝 琪 為 父 報 仇 之 軼 事 愛 林 道 : 他 說 他 的 主 張 燒 圓 明 園, 全 是 替 老 太 爺 報 仇 274 我 老 子 和 我 犯 了 一 樣 的 病, 喜 歡 和 女 人 往 來 他 一 生 戀 史 裡 的 人 物, 差 不 多 上 至 王 妃, 下 至 乞 丐, 無 奇 不 有 275 那 日, 天 正 下 著 大 雪, 遇 見 明 善 和 太 清 並 轡 從 林 子 裡 出 來, 太 清 內 家 裝 束, 外 披 著 一 件 大 紅 斗 篷, 映 著 雪 光, 紅 的 紅, 白 的 白, 豔 色 嬌 姿, 把 他 老 人 家 的 魂 攝 去 了 從 此 日 夜 相 思, 甘 為 情 死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57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158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159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25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26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302 龔 自 珍 曾 任 宗 人 府 主 事, 其 時 屬 明 善 王 爺 所 管, 而 太 清 西 林 春 則 是 王 爺 側 室 小 說 寫 龔 自 珍 眼 中 雪 裡 佳 人 的 豔 色 嬌 姿, 又 寫 一 代 名 士 攝 魂 失 魄 的 風 流 情 狀 然 而 一 樁 風 流 韻 事, 卻 不 想 在 這 上 頭 竟 枉 送 了 名 士 性 命, 當 真 出 人 意 料 匪 夷 所 思 先 試 探 昨 夜 的 事 太 清 笑 而 不 答 後 來 被 他 問 急 了, 才 道 : 假 使 真 是 我, 你 怎 麼 樣 呢? 他 答 道 : 那 我 就 登 仙 了! 但 是 仙 女 的 法 術 太 大, 把 人 捉 到 雲 端 裡, 有 些 害 怕 了! 太 清 笑 道 : 你 害 怕, 就 不 來 他 也 笑 道 : 我 便 死, 也 要 來 從 此 月 下 花 前, 時 相 來 往 277 箋 上 寫 著 娟 秀 的 行 書 數 行, 認 得 是 太 清 筆 跡 : 我 曹 事 已 洩, 妾 將 被 禁, 君 速 南 行, 遲 則 禍 及 附 上 毒 藥 粉 一 小 瓶, 酖 人 無 跡, 入 水, 色 紺 碧, 味 辛, 刺 鼻, 慎 茲 色 味, 勿 近, 恐 有 人 酖 君 也 278 已 知 及 禍 的 龔 自 珍 緊 急 南 下 避 難, 卻 仍 不 免 遭 害 收 到 太 清 示 警 便 箋, 他 雖 連 夜 南 下 避 禍, 豈 知 數 年 之 後, 戒 心 漸 無 之 際, 在 丹 陽 縣 衙 遇 見 昔 日 宗 人 府 同 事 兼 賭 友, 二 人 博 戲 敘 舊, 把 酒 言 歡, 詎 料 對 方 竟 於 水 酒 中 動 了 手 腳 : 一 夜 回 來, 覺 得 不 適, 忽 想 起 纔 喝 的 酒 味, 非 常 刺 鼻, 道 聲 不 好, 知 道 中 毒 臨 死, 把 這 事 詳 細 告 訴 了 我, 囑 我 報 仇 我 從 此 就 和 滿 人 結 了 不 共 戴 天 的 深 仇 庚 申 之 變, 我 輔 佐 威 妥 瑪, 原 想 推 翻 滿 清, 手 刃 明 善 的 兒 孫, 雖 然 不 能 全 達 目 的, 燒 了 圓 明 園, 也 算 盡 了 我 做 兒 子 的 一 點 責 任 279 英 法 聯 軍 攻 入 北 京, 火 燒 圓 明 園 ; 龔 孝 琪 投 効 英 人, 被 目 為 漢 奸 然 而 在 小 說 的 鏡 面 上, 漢 奸 的 面 目 交 疊 著 為 父 報 仇 的 孝 子 面 目, 正 如 龔 孝 琪 自 言 : 人 家 說 我 漢 奸 也 好, 說 我 排 滿 也 好, 卻 是 一 個 忠 奸 未 辨 的 形 影 龔 自 珍 的 形 貌 在 史 筆 之 上 添 上 幾 道 緋 彩 小 說 寫 他 日 夜 相 思, 甘 為 情 死, 而 我 便 死, 也 要 來 的 笑 言 謔 語, 生 動 諧 趣, 使 得 在 鏡 面 現 影 的 形 象 與 傳 統 印 象 大 異 其 趣 名 士 之 外, 小 說 攝 時 人 入 鏡, 其 中 大 刀 王 五 為 當 時 傳 奇 人 物 大 刀 王 五 真 有 其 人 其 事, 小 說 中 轉 為 大 刀 王 二 這 位 王 老 爺, 又 是 城 裡 半 壁 街 上 有 名 的 大 刀 王 二, 是 個 好 漢, 江 湖 上 誰 敢 得 罪 他?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四 回 頁 30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四 回 頁 31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303 小 說 藉 無 恥 士 人 欺 凌 孤 寡, 來 對 比 映 襯 大 刀 王 二 的 俠 義 形 象 : 你 看 這 長 江 萬 里 圖, 又 濃 厚, 又 超 脫, 真 是 石 谷 四 十 歲 後 得 意 之 作, 老 爺 子 見 了, 必 然 喜 出 望 外, 你 求 的 事 情, 不 要 說 個 把 海 關 道, 只 怕 再 大 一 點 也 行 剛 纔 從 上 海 趕 來 的 那 個 畫 主 兒, 一 個 是 寡 婦, 一 個 是 小 孩 子, 要 不 是 我 用 絕 情 手 段, 硬 把 他 們 關 到 河 西 務 巡 檢 司 的 衙 門 裡, 你 那 裡 能 安 穩 得 這 幅 畫 呢! 這 婦 人 的 丈 夫, 也 是 個 名 秀 才, 叫 做 張 古 董, 為 了 這 幅 畫, 把 家 產 都 給 了 人, 因 此 貧 病 死 了 臨 死 叮 囑 子 孫 窮 死 不 准 賣 如 今 你 騙 了 他 來, 只 說 看 看 就 還, 誰 知 你 給 他 一 捲 走 了, 怎 麼 叫 她 不 給 你 拼 命 呢! 此 處 由 奸 歹 惡 人 自 白 其 罪 行 強 買 孤 寡 已 是 不 該, 居 然 不 是 強 買 而 是 分 文 未 給 的 騙 取 ; 騙 取 已 極 惡 劣, 居 然 還 入 受 害 者 於 罪 尤 其 此 畫 來 歷, 其 主 張 古 董 曾 為 此 傾 家 蕩 產, 是 以 臨 終 遺 命 叮 囑 決 不 言 售, 一 干 人 等 均 知 之 甚 詳, 卻 仍 冷 酷 絕 情 騙 奪 陷 害 無 行 士 子 之 卑 劣 行 徑, 令 人 不 齒 ; 其 罪 惡 在 鏡 光 照 視 下, 惡 形 惡 狀, 層 層 渲 染, 更 顯 貪 婪 無 恥 卑 污 醜 陋 而 士 人 們 愈 是 卑 劣 無 恥, 就 愈 見 大 刀 王 二 仗 義 之 勇 武 高 尚, 小 說 以 此 烘 托 之 法, 使 得 人 物 露 臉 之 際, 倍 增 光 輝 原 來 他 們 在 那 裡 做 傷 天 害 理 的 事 情 忽 見 西 面 壁 上, 一 片 雪 白 的 燈 光 影 裡, 歘 的 現 出 一 個 黑 人 的 影 子, 彷 彿 手 裡 還 拿 把 刀, 一 閃 就 閃 上 梁 去 了 281 忽 聽 稚 燕 指 著 牆 上 叫 道 : 這 幾 行 字 兒 是 誰 寫 的? 剛 剛 還 是 雪 白 的 牆 雯 青 就 踱 過 來 仰 頭 一 看, 見 幾 筆 歪 歪 斜 斜 的 行 書, 雖 然 粗 率, 倒 有 點 倔 強 之 態 雯 青 就 一 句 一 句 的 照 讀 道 : 王 二 王 二, 殺 人 如 兒 戲 空 際 縱 橫 一 把 刀, 專 削 人 間 不 平 氣! 有 圖 曰 長 江, 王 二 挾 之 飛 出 窗 還 之 孤 兒 寡 婦 手, 看 彼 笑 臉 開 雙 雙! 笑 臉 雙 開, 王 二 快 哉! 回 鞭 直 指 長 安 道, 半 壁 街 上 秋 風 哀! 282 寫 人 物 的 行 動 自 然 也 應 該 使 讀 者 從 中 見 到 人 物 的 性 格 283, 英 風 爽 颯 的 俠 義 之 士, 瀟 灑 快 意 的 扶 弱 懲 惡 之 行 止, 讀 者 拊 掌 稱 快 之 際, 大 刀 王 二 回 鞭 直 指 長 安 道, 半 壁 街 上 秋 風 哀! 仗 義 行 俠 的 傳 奇 形 象, 亦 在 心 目 之 上 奔 騰 躍 動 學 者 認 為 孽 海 花 寫 英 雄 總 飽 蘸 了 熱 情 :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221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劉 世 劍, 小 說 概 說, 頁
304 那 是 一 個 需 要 英 雄 的 時 代, 不 但 需 要 對 外 抵 抗 侵 略 的 豪 傑, 而 且 需 要 對 內 推 翻 舊 制 度 的 志 士 作 品 寫 到 英 雄 總 是 飽 蘸 熱 情 的 284 大 刀 王 五 之 外, 俄 國 虛 無 黨 之 夏 雅 麗, 不 讓 鬚 眉, 尤 見 膽 識 氣 魄 夏 雅 麗 在 由 中 國 返 回 俄 國 船 上 初 遇 主 角 金 雯 青, 其 時 已 顯 露 其 膽 氣 與 識 見 回 到 俄 國, 她 與 同 為 虛 無 黨 人 之 克 蘭 斯 相 愛 至 深, 卻 為 了 完 成 革 命 宗 旨, 暫 捨 私 情 忍 嫁 貌 粗 性 鄙 的 表 哥 加 克 奈 夫 不 知 詳 情 的 克 蘭 斯 傷 心 憤 怒, 去 至 夏 加 婚 後 居 處, 正 看 到 人 後 垂 淚 的 夏 雅 麗 : 呀, 那 不 是 夏 雅 麗 嗎? 只 見 她 手 裡 拿 著 個 小 照 兒, 看 看 小 照, 又 看 看 鏡 子 裡 的 影 兒, 眼 眶 裡 骨 溜 溜 的 滾 下 淚 來 285 小 說 以 簡 單 數 筆, 由 克 蘭 斯 所 見 側 寫 其 不 為 人 知 的 痛 苦 當 晚 她 手 刃 助 紂 為 虐 的 夫 婿 加 克 奈 夫, 並 助 仍 然 未 明 究 裡 的 克 蘭 斯 逃 離 現 場 次 日 即 傳 出 她 驚 天 動 地 的 壯 舉 : 本 日 皇 帝 在 溫 宮 讌 各 國 公 使, 開 大 跳 舞 會, 車 駕 定 午 刻 臨 場, 方 出 內 宮 門, 突 有 一 女 子, 從 侍 女 隊 躍 出, 左 手 持 炸 彈, 右 手 揕 帝 胸, 叱 曰 : 咄! 爾 速 答 我, 能 實 行 一 千 八 百 八 十 一 年 二 月 十 二 日 民 意 黨 上 書 要 求 之 大 赦 國 事 犯, 召 集 國 會 兩 大 條 件 否? 不 應 則 炸 爾! 帝 出 不 意, 不 知 所 云, 連 呼 衛 士 安 在 衛 士 見 彈 股 慄, 莫 敢 前 相 持 間, 女 子 舉 彈 欲 擲, 帝 以 兩 手 死 抱 之, 其 時 適 文 部 大 臣 波 別 士 立 女 子 後, 呼 曰 : 陛 下 莫 釋 手! 即 拔 衛 士 佩 刀, 猝 砍 女 子 臂 臂 斷, 血 溢, 女 子 踣 帝 猶 死 池 彈 不 敢 釋 : 衛 士 前 擒 女 子, 女 子 猶 蹶 起, 摳 一 衛 士 目, 乃 被 捕, 送 裁 判 所 286 被 押 送 裁 判 所 之 夏 雅 麗, 旋 即 被 處 決 她 為 爭 取 同 胞 之 平 等 自 由, 甘 心 犧 牲 愛 情 奉 獻 生 命, 臂 斷, 血 溢 猶 蹶 起, 摳 一 衛 士 目 在 危 急 之 際, 生 死 一 線, 猶 勇 毅 過 人, 奮 力 不 已 其 壯 烈 之 風, 聖 潔 之 美, 塑 造 了 罕 見 的 巾 幗 形 象 小 說 中 的 英 雄 人 物 豪 氣 干 雲, 深 印 讀 者 心 目 ; 寫 英 雄 的 小 說 作 者, 甘 冒 朝 廷 禁 忌, 頌 揚 革 命, 亦 見 膽 識 勇 氣 : 孽 海 花 不 比 當 時 秘 窗 發 行 的 文 學 作 品, 是 公 開 發 賣 的 在 清 室 的 淫 威 之 下, 作 如 此 描 寫, 作 者 之 思 想 膽 識, 也 就 可 見 了 這 些, 在 官 場 現 形 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裡, 何 嘗 能 夠 得 到?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305 曾 樸 的 勇 氣, 使 他 敢 於 寫 革 命 也 敢 於 寫 自 家 師 友 親 朋 余 作 孽 海 花 第 一 冊 既 竟, 岳 父 沈 梅 孫 見 之, 因 內 容 俱 係 先 輩 及 友 人 軼 事, 恐 余 開 罪 親 友, 乃 藏 之 不 允 出 版 288 他 將 小 說 視 為 鏡 子 289 攝 影 機 290, 收 攝 三 十 年 之 時 事 人 物, 即 如 其 父 曾 之 撰 亦 如 實 攝 入, 而 太 老 師 金 汮 則 成 為 小 說 主 角 : 馮 桂 芬 是 老 一 輩 官 僚 中 的 先 覺 者, 極 力 主 張 辦 同 文 館, 鼓 勵 士 人 精 通 外 語 學 習 西 方 文 化 在 小 說 第 三 回, 他 告 誡 剛 剛 蟾 宮 折 枝 的 金 雯 青 應 以 周 知 四 國, 通 達 時 務 更 上 一 層 為 目 標 第 四 回, 雲 仁 甫 等 議 論 西 國 政 法 學 藝, 使 毫 不 懂 西 學 的 金 雯 青 茫 無 把 握, 暗 暗 慚 愧 ; 仁 甫 關 於 興 學 堂 廢 科 舉 的 過 人 見 解 與 其 得 一 兩 個 少 數 傑 出 的 人 才, 不 如 養 成 多 數 完 全 人 格 的 百 姓 都 相 當 深 刻 291 與 新 派 人 物 的 接 觸, 使 得 金 汮 自 知 不 足, 馮 桂 芬 對 外 語 能 力 的 強 調, 雲 仁 甫 ( 即 容 閎 ) 對 西 方 政 法 之 見 解, 都 成 為 這 位 狀 元 郎 四 國 公 使 的 努 力 目 標 然 而 做 為 士 大 夫 代 表 的 金 雯 青 卻 是 有 心 無 方, 傳 統 的 名 士 心 態, 仍 是 求 新 求 變 之 阻 礙 如 第 八 回 何 玨 齋 所 言 吉 林 勘 界, 其 事 在 光 緒 十 一 年, 何 玨 齋 即 吳 大 澂 他 奉 詔 赴 吉 林, 會 同 副 都 統 伊 克 唐 阿 與 俄 使 勘 侵 界, 即 所 侵 琿 春 黑 頂 子 地 最 後 援 引 咸 豐 十 一 年 舊 界 圖 立 石 碑 建 銅 柱, 並 自 篆 銘 刻 疆 域 有 表 國 有 維, 此 柱 可 立 不 可 移, 使 侵 界 復 歸 中 國 292 金 雯 青 聞 此, 卻 不 思 取 法 請 益 : 金 雯 青 本 該 虛 心 向 何 玨 齋 討 教 他 是 如 何 不 畏 強 敵, 通 過 艱 巨 的 勘 界 談 判, 收 復 被 俄 國 非 法 占 據 的 黑 頂 子 地 方 的 成 功 經 驗, 以 為 日 後 折 衝 樽 俎 的 借 鑒, 但 他 不 僅 未 留 意 於 此, 卻 單 單 注 意 到 銅 柱 拓 本 的 古 雅, 從 書 法 藝 術 角 度 稱 贊 銅 柱 銘 將 來 定 可 與 闕 特 勒 碑 好 大 王 碑 並 傳 千 古, 正 是 這 種 名 士 的 心 態, 預 示 了 金 雯 青 的 西 方 之 行, 將 會 所 獲 無 多 293 金 雯 青 的 西 方 之 行, 從 一 開 始 原 配 夫 人 將 隨 行 出 使 之 任 務, 推 給 傅 彩 雲 開 始, 就 一 再 對 照 出 金 雯 青 在 科 舉 功 名 以 外 的 庸 弱 與 無 知 夫 人 張 氏 對 丈 夫 包 養 名 妓 早 已 了 然 於 胸, 順 勢 推 舟 就 叫 她 跟 隨 出 洋, 自 己 可 以 在 家 過 清 閒 日 子 三 言 兩 語 把 個 狀 元 公 弄 得 局 促 不 安, 雯 青 忸 怩 了 半 天 這 事 原 是 下 官 一 時 糊 塗 ----, 吞 吐 了 半 天, 最 後 得 了 夫 人 的 命 294, 放 膽 娶 回 傅 彩 雲 以 隨 行 出 使 288 魏 紹 昌 編 孽 海 花 資 料 中 華 書 局 1962, 頁 時 萌, 曾 樸 研 究,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84: 曾 樸 反 對 將 小 說 看 作 茶 餘 酒 後 的 消 遣 物, 而 是 把 它 看 成 為 時 代 的 鏡 子 290 曾 樸, < 修 改 後 要 說 的 幾 句 話 > 收 於 三 民 孽 海 花. 附 錄 頁 457: 合 攏 了 他 的 側 影 或 遠 景, 和 相 連 繫 的 一 些 細 事, 收 攝 在 我 筆 頭 的 攝 影 機 291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參 見 清 史 稿 列 傳 二 百 三 十 七 293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一 版, 頁 以 上 引 文 見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306 至 於 活 潑 豔 麗 的 侍 妾 傅 彩 雲, 更 非 金 雯 青 所 能 招 架 她 除 了 學 習 能 力 強, 外 交 手 腕 尤 為 金 雯 青 所 不 及 ; 此 外, 風 流 美 麗 到 處 留 情, 是 西 方 人 眼 中 的 放 誕 美 人 : 與 金 汮 這 個 朽 物 相 比, 傅 彩 雲 卻 是 一 個 時 刻 都 不 能 安 靜 的 活 躍 人 物, 可 以 用 維 多 利 亞 皇 后 的 話 來 評 價, 這 不 是 一 個 泥 美 人, 而 是 一 個 放 誕 的 美 人 她 之 美, 使 她 從 一 個 妓 女 成 為 狀 元 侍 妾 和 公 使 夫 人, 但 她 的 放 誕 卻 是 本 性 難 移 作 品 裡 寫 了 她 不 少 的 風 流 韻 事, 而 以 他 與 德 國 中 尉 瓦 德 西 的 艷 情 最 有 傳 奇 色 彩 295 在 曾 樸 的 孽 海 花 中, 傅 彩 雲 既 是 肆 無 忌 憚 的 妖, 又 是 自 我 解 放 的 新 女 性 ; 既 是 駭 人 聽 聞 的 悍 婦, 又 是 革 命 女 英 雄 296 在 西 方 為 充 滿 活 力 之 放 誕 美 人, 在 中 國 卻 視 為 妖 孽 潑 婦 小 說 中 的 傅 彩 雲 成 為 對 照 主 角 金 雯 青 最 有 力 的 女 角, 作 者 並 未 將 她 寫 成 反 面 人 物, 這 是 中 國 傳 統 小 說 中 所 罕 見 她 與 桃 花 扇 之 李 香 君 雖 皆 風 流 美 麗, 亦 同 出 風 塵, 然 卻 不 類 其 識 大 局 明 大 義, 即 詩 書 琴 畫 歌 舞, 亦 形 遜 色 : 但 傅 彩 雲 並 非 李 香 君, 不 是 那 種 參 與 了 士 大 夫 精 神 活 動 而 又 具 備 識 大 局 明 大 義 關 鍵 時 刻 代 表 正 義 挺 身 而 出 的 巾 幗 女 傑, 她 更 像 法 國 小 說 中 那 些 活 躍 於 上 流 社 會 社 交 場 所 缺 少 道 德 約 束 而 更 體 現 赤 裸 人 性 的 女 主 人 公 297 在 傅 彩 雲 對 照 之 下 的 金 雯 青, 面 目 立 體 而 多 面 小 說 在 其 生 命 彌 留 之 際 的 描 繪, 尤 見 精 彩, 藉 由 幻 覺, 他 以 語 言 具 現 所 憂 所 思 : 你 們 看 一 個 雄 糾 糾 的 外 國 人, 頭 頂 銅 兜 身 掛 勳 章, 他 多 管 是 來 搶 我 彩 雲 的 呀! 298 阿 福 這 狗 才, 今 兒 我 抓 住 了, 一 定 要 打 死 他! 我 明 明 看 見 他 笑 嘻 嘻 手 裏 還 拿 了 彩 雲 的 一 支 鑽 石 蓮 蓬 簪, 一 閃 就 閃 到 床 背 後 去 了 299 那 簪 兒 是 一 對 兒 呢, 花 了 五 千 馬 克, 在 德 國 買 來 的 你 不 見 如 今 只 賸 了 一 295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晚 清 小 說 大 系. 孽 海 花, 頁 晚 清 小 說 大 系. 孽 海 花, 頁
307 支 嗎? 這 一 支, 保 不 定 明 兒 還 要 落 到 戲 子 手 裏 去 呢! 300 以 上 歷 數 德 將 瓦 德 西 家 僕 阿 福 以 及 戲 子 孫 三 兒, 一 則 見 傅 彩 雲 之 放 誕 不 羈, 一 則 顯 金 雯 青 之 狼 狽 無 措 尤 其 與 傅 彩 雲 的 一 個 照 面, 今 昔 交 疊, 遭 棄 自 盡 的 薄 命 紅 顏 梁 新 燕 隱 隱 浮 現, 金 雯 青 心 底 最 不 敢 正 視 的 卑 鄙 無 情, 一 下 逼 進 到 眼 前 來 : 彩 雲 說 時 已 到 床 前, 鑽 進 帳 來, 剛 與 雯 青 打 個 照 面 誰 知 這 個 照 面 不 打, 倒 也 罷 了, 這 一 照 面, 頓 時 雯 青 鼻 搧 脣 動, 一 手 顫 索 索 拉 了 張 夫 人 的 袖, 一 手 指 著 彩 雲 道 : 這 是 誰? 張 夫 人 道 : 是 彩 雲 呀! 怎 麼 也 不 認 得 了? 雯 青 咽 著 嗓 子 道 : 你 別 冤 我, 那 裏 是 彩 雲? 這 個 人 明 明 是 贈 我 盤 費 進 京 趕 考 的 那 個 煙 台 妓 女 梁 新 燕, 我 不 該 中 了 狀 元, 就 背 了 舊 約, 送 她 五 百 兩 銀 子, 趕 走 她 的 說 到 此, 咽 住 了, 倒 只 管 緊 靠 了 張 夫 人 道 : 你 救 我 呀! 我 當 時 只 為 了 怕 人 恥 笑, 想 不 到 她 竟 會 吊 死, 她 是 來 報 仇 的! 一 言 未 了, 眼 睛 往 上 一 翻, 兩 腳 往 下 一 伸, 一 口 氣 接 不 上, 就 厥 了 過 去 301 到 此, 出 國 公 使 金 裝 狀 元 的 形 象 模 糊 了, 綠 雲 罩 頂 的 憤 恨 與 薄 倖 負 心 的 面 目 交 疊, 而 傅 彩 雲 的 面 目 形 象 亦 與 梁 新 燕 交 疊 纏 繞 此 刻 用 以 逼 顯 金 雯 青 自 身 心 目 間 自 我 形 象 的 傅 彩 雲, 作 者 對 她 的 形 塑 自 不 同 於 傳 統 之 模 式 : 雯 青 生 命 彌 留 之 際, 幻 覺 中 仍 擔 心 外 國 人 來 搶 他 的 彩 雲 孽 海 花 的 人 物 塑 造, 彩 雲 的 形 象 及 作 者 對 她 的 態 度, 顯 然 大 大 出 乎 傳 統 小 說 的 道 德 模 式 302 而 在 此 映 照 之 下, 緞 面 金 裝 的 狀 元 郎, 遂 現 影 為 闇 弱 無 能 的 庸 才 : 金 汮 和 傅 彩 雲 是 很 見 作 者 筆 墨 功 夫 的 兩 個 藝 術 形 象 金 汮 出 身 狀 元, 又 是 中 國 公 使, 學 問 文 章 及 德 行 都 儼 然 是 一 朝 棟 梁, 然 而 順 著 作 者 的 描 寫 看 下 去, 卻 是 一 個 嫖 妓 好 色 醜 陋 虛 偽 愚 蠢 無 能 的 庸 才 303 嫖 妓 好 色 醜 陋 虛 偽 愚 蠢 無 能 的 指 責 不 免 稍 覺 沉 重 實 則, 在 晚 清 特 殊 的 文 化 氛 圍 中, 小 說 旨 在 真 實 地 呈 現 中 西 文 化 對 比 中, 士 大 夫 的 尷 尬 處 境 : 300 晚 清 小 說 大 系. 孽 海 花, 同 上 註 301 晚 清 小 說 大 系. 孽 海 花, 頁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308 作 者 將 主 人 公 金 雯 青 放 置 在 中 西 文 化 的 對 比 中, 金 的 境 遇, 代 表 著 傳 統 士 大 夫 在 新 的 文 化 潮 流 猛 烈 侵 襲 時 的 尷 尬 處 境 304 孽 海 花 描 摹 時 代 人 物 有 讚 美 有 諷 刺, 其 實 表 現 了 更 多 屬 於 作 者 本 人 的 文 字 趣 味 如 清 代 大 考 閱 卷 注 重 書 法, 除 必 求 字 體 大 小 粗 細 之 整 齊 一 致, 尚 須 求 其 珠 圓 玉 潤, 講 究 墨 色 ; 小 說 寫 金 雯 青 在 保 和 殿 大 考 前 調 了 一 壺 極 勻 稱 的 墨 漿, 作 者 對 此 並 發 了 一 番 極 有 機 鋒 的 議 論 305 : 原 來 調 墨 漿 這 件 事, 是 清 朝 做 翰 林 的 絕 大 經 濟, 玉 堂 金 馬, 全 靠 著 墨 水 翻 身 墨 水 調 得 好, 寫 的 字 光 潤 圓 黑, 主 考 學 台 放 在 荷 包 裡 ; 墨 水 調 得 不 好, 寫 的 字 便 晦 蒙 否 寒, 只 好 一 世 當 窮 翰 林, 沒 得 出 頭 所 以 翰 林 調 墨, 與 宰 相 調 羹, 一 樣 的 關 係 重 大 哩 306 此 外, 小 說 第 二 十 八 回 記 中 日 馬 關 議 和, 李 鴻 章 遭 日 人 六 之 介 刺 殺, 卻 言 威 毅 伯 雖 耗 了 一 袍 袖 的 老 血, 和 議 的 速 度 卻 添 了 滿 鍋 爐 的 猛 火, 只 再 議 了 兩 次, 馬 關 條 約 的 大 綱 差 不 多 快 都 議 定 了 307, 亦 自 然 流 露 其 巧 譬 善 喻 的 揶 揄 諷 刺 風 格 作 者 還 表 現 出 文 人 作 風 和 興 趣, 除 留 心 文 句 辭 藻 外, 還 常 常 把 些 典 故 學 問 明 徵 暗 引, 有 的 地 方 增 加 了 情 節 的 品 味 厚 度, 有 的 地 方 則 難 免 有 書 袋 之 嫌 例 如 金 汮 之 死, 被 寫 成 卻 把 個 文 圓 病 渴 的 司 馬 相 如, 竟 做 了 玉 樓 赴 台 的 李 長 吉 了, 比 較 適 合 死 者 身 份, 而 又 有 發 人 深 想 其 人 醜 陋 一 生 的 幽 默 在 內 308 挪 揄 之 筆 極 有 機 鋒 之 論, 小 說 所 表 現 出 的 掉 書 袋 文 人 趣 味, 正 是 曾 樸 的 文 人 特 色 然 而 不 論 庶 民 趣 味 或 文 人 特 色, 人 物 的 形 塑 與 軼 事 的 流 傳, 常 常 融 合 了 傳 播 者 的 經 驗 和 見 聞 : 特 別 是 那 些 英 雄 故 事, 流 傳 的 過 程 也 就 是 人 物 的 創 造 過 程, 傳 播 者 幾 乎 總 是 將 自 己 有 關 的 經 驗 和 見 聞 或 多 或 少 地 融 合 進 去, 為 英 雄 添 枝 添 葉, 增 加 光 彩, 使 其 某 種 性 格 特 徵 日 趨 顯 著 和 完 善 309 曾 樸 寫 革 命 志 士 寫 戚 友 親 長, 又 寫 不 符 傳 統 道 德 的 傅 彩 雲 ; 不 但 寫, 還 出 之 以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190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340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五 回 頁 44 曾 樸, 孽 海 花 第 二 十 八 回 頁 351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309 歌 頌 讚 美 310 調 侃 諷 刺, 具 見 其 膽 識 氣 魄 其 歌 頌 讚 美 調 侃 諷 刺 又 間 以 駢 偶 譬 喻 文 史 典 故, 表 現 較 多 的 文 人 色 彩 四 大 小 說 之 中, 李 伯 元 吳 趼 人 有 較 多 巷 議 街 譚 的 蒐 集, 表 現 較 多 的 庶 民 趣 味, 因 而 抑 制 自 身 的 文 人 特 色 相 對 於 此, 劉 鶚 與 曾 樸 則 表 現 了 較 多 的 自 身 特 色 劉 鶚 小 說 中 的 老 殘 即 是 劉 鶚 本 人 之 化 身 老 殘 之 見 聞, 從 人 物 到 景 物, 即 是 劉 鶚 之 見 聞 因 此, 小 說 字 裡 行 間 表 現 的 特 色 自 然 是 劉 鶚 的 偏 文 人 特 色 至 於 曾 樸 更 不 待 言, 來 自 於 親 朋 師 友 的 見 聞, 信 手 拈 來, 熟 悉 而 順 暢 出 自 於 自 身 的 見 聞, 表 現 了 曾 樸 的 個 人 特 色, 包 括 受 法 國 文 學 影 響 之 批 判 現 實 主 義 : 孽 海 花 以 歷 史 小 說 的 宏 大 背 景, 竟 將 金 雯 青 這 樣 一 個 喪 失 了 道 德 元 氣 的 怯 儒 者 和 傅 彩 雲 這 樣 一 個 不 道 德 的 女 性 作 主 人 公, 這 部 小 說 便 成 為 一 部 沒 有 英 雄 和 失 去 道 德 楷 模 的 歷 史 小 說 在 這 裡, 我 們 看 到 的 是 曾 樸 對 中 國 傳 統 歷 史 小 說 的 背 離, 卻 捕 捉 到 了 法 國 19 世 紀 那 些 沒 有 理 想 形 象 的 批 判 現 實 主 義 小 說 的 影 子 311 有 將 藝 術 誇 張 分 為 四 層 次 者 : 第 一 層 次 為 神 異 的 幻 想 性 誇 張 如 夸 父 逐 日 孫 悟 空 大 鬧 天 宮 ; 第 二 層 次 為 變 態 的 幻 想 性 誇 張 如 守 株 待 兔, 堂 吉 訶 德 大 戰 風 車 之 ; 第 三 層 次 為 顯 揚 的 現 實 性 誇 張, 即 現 實 可 能 範 圍 內 的 極 度 誇 張, 常 由 許 多 同 類 事 跡 聚 合 而 成 如 西 洋 小 說 人 物 之 惰 性 事 跡 貪 財 事 跡 等 ; 第 四 層 次 為 隱 蔽 的 現 實 性 誇 張, 即 作 者 自 知 讀 者 不 覺 的 誇 張, 多 用 以 刻 畫 圓 形 人 物, 或 用 以 表 現 尖 形 人 物 的 非 尖 端 特 徵 312 綜 觀 四 大 小 說 人 物 之 顯 影 現 形, 可 以 見 得 人 物 顯 影 現 形 之 際 的 尖 形 特 徵 扁 形 人 物 單 用 第 一 第 二 兩 個 層 次 的 幻 想 性 誇 張 ; 尖 形 人 物 則 運 用 第 三 層 次 顯 揚 的 現 實 性 誇 張 ; 圓 形 人 物 則 逼 似 生 活 中 的 真 人, 有 明 顯 的 多 面 性 和 複 雜 性 而 以 特 徵 型 扁 形 人 物 為 主 人 公 的 作 品, 只 要 加 入 一 段 切 實 有 效 的 現 實 性 描 寫, 人 物 就 有 了 立 體 感, 一 變 而 為 尖 形 人 物 313 曾 樸 一 生, 參 與 立 憲 運 動 曾 以 候 補 知 府 分 發 浙 江, 並 在 民 國 成 立 後 擔 任 過 官 產 處 處 長 財 政 廳 長 政 務 廳 長 等 職, 政 治 閱 歷 可 謂 豐 富 而 真 正 為 世 人 所 知, 卻 是 因 為 孽 海 花 一 書 : 曾 樸 的 一 生 是 文 學 家 ( 兼 出 版 家 ) 與 政 治 家 交 替 發 展 的 一 生, 而 使 他 傳 名 後 世 的 卻 只 是 他 的 文 學 活 動, 也 就 是 那 部 斷 斷 續 續 修 修 改 改 寫 了 二 十 多 年 的 長 篇 小 說 孽 海 花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340: 作 品 寫 到 了 孫 中 山 領 導 的 民 主 革 命 鬥 爭, 並 且 用 霹 靂 一 聲 革 命 團 特 起 來 加 以 贊 美 311 楊 聯 芬, 晚 清 至 五 四 : 中 國 文 學 現 代 性 的 發 生, 頁 參 見 馬 振 方 小 說 藝 術 論 稿, 頁 同 上 注, 頁 黃 清 泉 蔣 松 源 譚 邦 和, 明 清 小 說 的 藝 術 世 界, 頁
310 實 則 豐 富 的 政 治 閱 歷, 法 國 文 學 的 汲 取 涵 養, 甚 至 士 大 夫 文 化 的 濡 染, 都 是 完 成 此 一 具 備 晚 清 色 彩 之 傳 世 著 作 的 必 要 因 素 儘 管 晚 清 小 說 家 偏 重 創 作 內 容 的 政 治 性, 而 無 意 加 強 作 品 的 藝 術 性 315, 四 大 小 說 人 物 現 形 顯 影 之 際, 來 自 真 實 見 聞 之 時 人 時 事 雖 有 庶 民 與 偏 文 人 之 些 微 差 異, 卻 仍 具 備 特 有 之 風 格 與 趣 味 對 於 晚 清 小 說 作 品 讀 者 與 作 者 間 的 互 動, 若 與 其 後 的 五 四 小 說 作 一 對 照, 尤 能 藉 由 其 間 之 差 別, 看 出 晚 清 之 特 色 : 魯 迅 等 人 的 藝 術 探 索, 無 疑 為 中 國 小 說 發 展 開 拓 了 一 個 新 天 地, 可 也 以 拋 棄 大 多 數 中 下 階 層 讀 者 為 代 價 而 新 時 期 小 說 家 藝 術 探 索 的 步 伐 邁 得 更 大 更 快, 必 然 甩 下 更 多 的 一 般 讀 者, 這 就 難 怪 通 俗 小 說 要 走 大 紅 運 316 抒 情 式 的 文 人 創 作 小 說, 有 更 深 入 之 藝 術 探 索, 然 而 亦 必 然 甩 下 更 多 的 一 般 讀 者 晚 清 讀 者 範 圍 之 擴 大, 讀 者 地 位 之 提 昇, 作 者 作 品 與 讀 者 之 互 動 密 切, 前 所 未 有 小 說 成 為 攝 影 照 妖 之 鏡, 小 說 之 世 界, 不 止 於 作 者 之 想 像 世 界, 更 是 讀 者 眼 中 之 世 界, 即 時 傳 播, 不 但 取 消 讀 者 作 者 之 距 離, 即 時 回 應, 又 使 作 品 作 者 與 讀 者 之 界 域 相 互 滲 透 延 伸 本 章 由 讀 者 與 人 物 之 視 角 切 入, 正 期 呈 現 此 一 由 著 述 意 識 與 時 代 風 潮 沿 續 而 下 的 晚 清 小 說 特 色, 頭 緒 雖 繁, 角 色 亦 夥, 而 耙 梳 析 論 之 際, 期 能 提 供 不 同 之 研 究 視 野 參 見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356 陳 平 原, 小 說 史 : 理 論 與 實 踐,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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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第 柒 章 嘲 諷 譴 責 與 省 思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文 學 與 思 想 關 於 晚 清 小 說, 阿 英 曾 指 出 其 特 徵 : 包 括 廣 泛 的 從 各 方 面 刻 劃 出 社 會 每 一 個 角 度 以 小 說 作 為 了 武 器, 不 斷 對 政 府 和 一 切 社 會 惡 現 象 抨 擊 利 用 小 說 形 式, 從 事 新 思 想 新 學 識 貫 輸, 作 啟 蒙 運 動 以 及 雜 誌 新 小 說 繡 像 小 說 所 刊 載 作 品, 幾 無 不 與 社 會 有 關 1 兒 女 情 長 之 作 較 不 為 社 會 所 重 等 等 以 小 說 為 武 器, 對 社 會 惡 現 象 進 行 抨 擊 即 是 譴 責 ; 而 利 用 小 說, 灌 輸 新 思 想 新 學 識, 作 啟 蒙 運 動 則 與 譴 責 成 一 體 之 兩 面 所 謂 知 其 是 明 其 非, 有 了 正 確 之 認 知, 才 知 非 之 所 以 為 非, 是 之 所 以 為 是 換 言 之, 正 確 認 知 是 譴 責 之 基 礎, 以 譴 責 出 之 的 小 說, 思 想 之 啟 蒙 成 為 必 需 之 基 礎 在 晚 清, 小 說 對 社 會 之 刻 劃 抨 擊, 其 中 之 思 想 要 素 佔 相 當 大 之 比 例 小 說 從 各 方 面 刻 畫 出 社 會 每 一 個 角 度, 或 不 斷 對 政 府 和 一 切 社 會 惡 現 象 抨 擊, 其 實 正 源 於 新 思 想 新 學 識 之 啟 蒙 細 究 之, 無 論 任 何 文 學 形 式, 皆 或 多 或 少 有 其 思 想 成 份, 然 就 晚 清 小 說 而 言, 源 於 上 古 之 著 述 意 識, 與 時 代 背 景 風 狂 雨 驟 之 衝 擊, 使 得 此 一 能 量 幾 達 於 頂 端, 晚 清 小 說 可 謂 是 思 想 性 極 強 之 小 說 議 論 不 但 出 現 於 篇 章 中, 並 且 長 篇 大 論, 滔 滔 不 絕, 非 止 一 處, 尤 為 明 顯 晚 清 小 說 之 思 想 性, 不 但 是 作 品 產 生 之 動 機, 亦 牽 動 整 體 作 品 之 走 向, 甚 至 影 響 其 評 價 晚 清 小 說 文 學 與 思 想 關 係 如 此 緊 密, 則 對 於 晚 清 小 說 文 學 與 思 想 之 探 究 便 有 其 必 要 因 此 本 章 特 就 此 一 議 題, 分 從 笑 與 哭 文 學 之 嘲 笑 諷 刺 與 譴 責 與 思 想 之 衝 擊 腐 蝕 剝 落 與 省 思 三 節 以 論 述 之 1 參 見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香 港 太 平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313 第 一 節 笑 與 哭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被 魯 迅 歸 為 譴 責 一 類 譴 責 確 為 小 說 之 成 份, 亦 為 有 別 於 前 此 小 說 之 特 色 然 而 此 譴 責 乃 廣 義 之 譴 責, 包 括 嘲 笑 戲 謔 諷 刺 譴 責 怒 罵 甚 至 詛 咒 其 中 嘲 謔 最 受 讀 者 注 目, 亦 廣 為 學 者 討 論 作 品 中 所 顯 現 之 笑 謔 特 質, 其 實 來 自 哭 泣, 百 姓 哭 而 作 者 哭 林 紓 述 譯 小 說 黑 奴 籲 天 錄, 且 泣 且 譯, 且 譯 且 泣, 非 僅 悲 黑 人 之 苦 況, 實 悲 四 百 兆 黃 人 2 ; 其 譯 述 小 說 埃 司 蘭 情 俠 傳, 乃 在 冀 以 救 吾 種 人 之 衰 憊, 而 自 厲 於 勇 敢 者 矣 3 凡 此, 都 道 出 晚 清 時 代 之 危 亂 背 景 下, 發 自 作 者 憂 國 憂 民, 至 於 哭 泣 隨 之 的 著 作 心 懷 然 林 紓 之 哭, 其 文 亦 哀, 文 長 於 敘 悲, 巧 曲 哀 梗 4 ; 至 於 劉 鶚 則 有 所 不 同 : 舉 世 皆 病, 又 舉 世 皆 睡 真 正 無 下 手 處, 搖 串 鈴 先 醒 其 睡 無 論 何 等 病 症, 非 先 醒 無 治 法 具 菩 薩 婆 心, 得 異 人 口 訣, 鈴 而 曰 串, 則 盼 望 同 志 相 助, 心 苦 情 切 5 舉 世 皆 病 之 景 況, 著 實 令 人 心 苦 情 切 劉 鶚 於 晚 清 所 見 家 國 之 禍 亂 社 會 之 凋 敝 百 姓 之 苦 痛, 又 兼 以 自 身 之 經 歷, 心 苦 情 切, 潸 然 淚 下, 其 哭 泣 則 來 自 於 靈 性 : 吾 人 生 今 之 時, 有 身 世 之 感 情, 有 家 國 之 感 情, 有 社 會 之 感 情, 有 種 教 之 感 情 其 感 情 愈 深 者, 其 哭 泣 愈 痛 靈 性 生 感 情, 感 情 生 哭 泣 蓋 哭 泣 者, 靈 性 之 現 象 也, 有 一 分 靈 性 即 有 一 分 哭 泣, 而 際 遇 之 順 逆 不 遇 焉 對 於 哭 泣, 劉 鶚 於 小 說 初 編 < 自 敘 > 中, 有 獨 到 之 見 解 : 哭 泣 計 有 兩 類 : 一 為 有 力 類, 一 為 無 力 類 癡 兒 騃 女, 失 果 則 啼, 遺 簪 亦 泣, 此 為 無 力 類 之 哭 泣 城 崩 杞 婦 之 哭, 竹 染 湘 妃 之 淚, 此 有 力 類 之 哭 泣 也 有 力 類 之 哭 泣 又 分 兩 種 :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者, 其 力 尚 弱 ; 不 以 哭 泣 為 哭 泣 者, 其 力 甚 勁, 其 行 乃 彌 遠 也 不 哭 之 哭 卻 是 最 有 力 之 哭 泣 蓋 化 悲 憤 為 力 量 也 劉 鶚 所 舉 不 哭 之 哭 之 實 例 包 括 屈 2 靈 石,< 讀 黑 奴 籲 天 錄 >,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林 紓, 埃 司 蘭 情 俠 傳. 序, 光 緒 二 十 九 年,1908 年, 收 於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濤 園 居 士, 埃 司 蘭 情 俠 傳. 敘 光 緒 三 十 年 1904 年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二 版, 第 一 回 自 評, 頁
314 原 之 寫 離 騷 蒙 叟 之 寫 莊 子 太 史 公 之 寫 史 記 杜 甫 之 作 草 堂 詩 集 以 及 李 後 主 之 作 詞, 八 大 山 人 之 作 畫, 率 皆 作 者 不 哭 之 哭 ; 並 明 白 指 出 其 感 情 愈 深 者, 其 哭 泣 愈 痛, 而 洪 督 百 鍊 生 之 作 老 殘 遊 記, 即 此 愈 痛 一 類 化 情 感 為 文 字, 正 能 使 悲 憤 成 為 力 量 老 殘 遊 記 之 作, 有 身 世 家 國 社 會 種 教 之 種 種 感 情, 感 之 愈 深, 哭 之 愈 痛 ; 至 於 不 哭 之 哭, 則 以 文 字 出 之, 成 為 傳 閱 流 播 之 作 品, 一 則 對 於 舉 世 皆 病, 冀 搖 鈴 以 醒 之 治 之, 二 則 其 匯 聚 而 成 之 力, 必 強 而 深 遠 所 謂 千 芳 一 哭, 萬 豔 同 悲 也 : 棋 局 已 殘, 吾 人 將 老, 欲 不 哭 泣 也 得 乎? 吾 知 海 內 千 芳, 人 間 萬 豔, 必 有 與 吾 同 哭 同 悲 者 焉! 6 作 者 之 哭, 來 自 家 國 之 痛 生 民 之 痛, 這 其 中 當 然 有 自 身 之 痛 百 姓 哭, 作 者 哭 劉 鶚 所 言 之 舉 世 皆 病, 大 多 來 自 官 僚 吏 屬, 包 括 盤 剝 鄉 民 濫 刑 株 累 囹 圄 凌 虐 種 種 晚 清 大 臣 劉 坤 一 張 之 洞 上 奏 指 陳 官 場 弊 害, 包 括 書 吏 把 持 州 縣, 盤 剝 鄉 民 ; 差 役 皆 鄉 里 無 賴 充 任, 其 為 民 害 不 可 殫 數, 包 括 結 案 之 株 連, 過 堂 之 勒 索, 看 管 之 凌 虐, 相 驗 之 科 派, 緝 捕 之 淫 擄, 白 役 之 助 虐 等 等 至 於 州 縣 有 司 及 部 選 之 官 亦 莫 能 發 揮 治 事 之 成 效 : 州 縣 有 司, 政 事 過 繁, 文 法 過 密, 經 費 過 絀, 而 實 心 愛 民 者 不 多, 於 是 濫 刑 株 累 之 酷, 囹 圄 凌 虐 之 弊, 往 往 而 有 ; 部 選 之 官, 皆 系 按 班 依 次 選 用, 查 冊 之 外, 輔 以 掣 簽, 並 無 考 核 賢 否 之 法, 候 選 人 員, 多 係 倩 人 投 供, 必 托 部 吏 查 探 ; 文 法 過 繁, 則 日 力 精 力, 皆 有 不 給, 必 至 疲 勞 於 虛 文, 而 疏 略 於 實 事 ; 吏 治 過 密, 則 賢 者 苦 於 束 縛, 不 能 設 施, 不 肖 者 工 為 趨 避, 仍 難 指 責, 以 致 居 官 者 但 有 奉 法 救 過 之 心, 並 無 愛 國 憂 民 之 誠 意 7 二 人 並 提 出 中 法 之 必 應 整 頓 變 通 者 之 十 二 條 建 議 包 括 崇 節 儉 破 常 格 停 捐 納 課 官 重 祿 去 書 吏 去 差 役 恤 刑 獄 改 選 法 籌 八 旗 生 計 裁 屯 衛 裁 8 綠 營 簡 文 法 等 等 劉 坤 一 張 之 洞 所 言 情 況, 在 小 說 中 比 比 皆 是 寫 官 場 種 種 最 為 淋 漓 者 當 推 李 伯 元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在 第 六 十 回 甄 閣 學 胞 兄 病 中 走 入 深 山 之 夢, 以 寓 言 式 的 說 白, 呈 現 官 場 之 大 體 印 象 : 原 來 這 山 上 並 不 光 是 豺 狼 虎 豹, 連 著 貓 狗 老 鼠 猴 子 黃 鼠 狼, 統 通 都 有, 至 於 豬 羊 牛, 更 不 計 其 數 了 老 鼠 會 鑽, 滿 山 裡 打 洞, 鑽 6 以 上 引 文 見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初 集 自 敘, 頁 參 見 張 之 洞 全 集 卷 五 十 三, 河 北 人 民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參 見 張 之 洞 全 集, 光 緒 二 十 七 年 八 月 楚 江 會 奏 變 法 三 摺 307
315 得 進 的 地 方, 他 要 鑽, 倘 若 碰 見 石 頭, 鑽 不 進 的 地 方, 他 也 是 亂 鑽 ; 狗 是 見 了 人 就 咬, 然 而 又 怕 老 虎 吃 他, 見 了 老 虎 就 搖 頭 搖 尾 的 樣 子, 又 實 在 可 憐 ; 最 壞 不 過 的 是 貓, 跳 上 跳 下, 見 了 虎 豹, 他 就 跳 在 樹 上, 虎 豹 走 遠 了, 他 就 下 來 了 ; 猴 子 是 見 樣 學 樣 ; 黃 鼠 狼 是 顧 前 不 顧 後 的, 後 頭 追 得 緊, 他 就 一 連 放 上 幾 個 臭 屁 跑 了 ; 此 外 還 有 狐 狸, 裝 做 怪 俊 的 女 人, 在 山 上 走 來 走 去, 叫 人 看 見 了, 真 正 愛 死 人 ; 豬 羊 是 頂 無 用 之 物 ; 牛 雖 來 得 大, 也 不 過 擺 樣 子 看 罷 了 我 在 樹 林 裡 看 了 半 天, 我 心 上 想 : 我 如 今 同 這 一 班 畜 生 在 一 塊, 終 究 不 是 個 事 又 想 跳 出 樹 林 子 去, 無 奈 遍 山 遍 地, 都 是 這 般 畜 生 的 世 界, 又 實 在 跳 不 出 去 鑽 營 如 鼠, 亂 咬 如 狗, 狐 狸 精 無 用 豬 羊 等 等, 這 般 畜 生 的 世 界 正 是 官 場 世 界 劉 坤 一 張 之 洞 由 官 僚 體 制 審 視 其 弊 病 叢 之 所 由 ; 小 說 則 由 官 場 之 人 物 事 件, 刻 劃 官 場 百 態 通 過 對 於 官 僚 來 源 和 構 成 的 全 面 揭 露, 小 說 已 經 將 這 些 大 小 官 僚 貪 婪 搜 括 的 無 恥 一 面 暴 露 無 遺 ; 撇 開 這 一 層 不 論, 作 為 一 個 在 官 僚 體 系 中 的 個 體 成 員, 至 少 應 該 具 備 起 碼 的 獨 立 工 作 精 神 和 責 任 感, 而 小 說 通 過 大 量 細 緻 入 微 的 事 件 和 場 面 描 寫, 準 確 傳 神 地 描 畫 出 了 官 僚 個 體 在 政 事 活 動 中 因 循 守 舊, 只 講 形 式, 不 圖 實 效, 辦 事 拖 拉, 不 負 責 任 的 種 種 弊 病 9 官 僚 體 系 之 主 體 為 官 員, 官 員 良 莠 關 係 著 治 績, 官 員 對 自 身 工 作 職 責 之 認 知 成 為 良 莠 之 分 的 基 本 條 件, 而 這 亦 是 小 說 最 先 關 注 的 焦 點 透 過 諸 多 事 件 的 描 寫 場 面 之 構 現, 描 繪 出 晚 清 官 僚 只 講 形 式 不 負 責 任 之 弊 病 此 外, 文 法 過 繁, 官 員 疲 勞 於 虛 文, 造 成 束 縛 賢 官 卻 縱 容 不 肖 官 員, 亦 為 助 長 弊 風 之 因 素 ; 尤 其 無 確 實 考 核 賢 否 之 法, 官 員 為 求 得 任 升 遷, 或 是 免 罪 避 罰, 經 常 走 後 門 行 苞 苴 : 朝 廷 頒 汰 淘 之 法, 定 澄 敘 之 方, 天 子 寄 其 耳 目 於 督 撫, 督 撫 寄 其 耳 目 於 司 道, 上 下 蒙 蔽, 一 如 故 舊 尤 其 甚 者, 假 手 宵 小, 授 意 私 人, 因 苞 苴 而 通 融, 緣 賄 賂 而 解 釋, 而 欲 除 弊 而 轉 滋 之 弊 也 10 因 無 確 實 考 核 之 法, 寄 借 耳 目 的 人 治 之 法, 終 至 於 苞 苴 賄 賂 盛 行 ; 而 此 苞 苴 賄 賂 又 必 取 之 於 民 脂 民 膏, 雖 枉 法 貪 贓, 但 使 錢 即 能 解 釋 通 融, 於 是 有 恃 無 恐, 惡 性 循 環, 甚 且 變 本 加 厲, 肆 無 忌 憚 官 場 現 形 記 於 終 篇 之 際 饒 富 深 意 的 夢 境, 把 一 個 官 場 比 喻 成 畜 牲 的 世 界, 在 這 世 界 中 的 百 姓, 卻 無 處 可 逃 生 民 之 病, 病 在 官 箴, 黎 庶 之 痛, 痛 由 官 9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茂 苑 惜 秋 生, 官 場 現 形 記. 敘 308
316 來 只 要 官 怎 麼, 百 姓 就 怎 麼 11 人 間 已 不 知 安 樂 國 何 在, 作 者 為 家 國 生 民 一 掬 傷 心 淚 之 際, 乃 以 劉 鶚 所 謂 最 有 力 之 哭 泣, 訴 諸 文 字, 形 諸 筆 墨, 寫 成 官 場 現 形 記, 做 為 一 部 教 科 書 : 上 帝 可 憐 中 國, 貧 弱 到 這 步 田 地, 一 心 要 想 救 救 中 國 然 而 中 國 四 萬 萬 多 人, 一 時 哪 能 夠 統 通 救 得 12 原 來 這 部 教 科 書, 前 半 部 是 專 門 指 摘 他 們 做 官 的 壞 處, 好 叫 他 們 讀 了 知 過 必 改 後 半 部 方 是 教 導 他 們 做 官 的 法 子 如 今 把 這 後 半 部 燒 了, 只 剩 得 前 半 部 13 以 救 民 之 心 所 寫 成 的 官 場 現 形 記, 非 但 是 最 有 力 的 不 哭 之 哭, 甚 而 乃 以 滑 稽 諧 謔 出 之, 不 哭 反 笑 : 南 亭 亭 長 有 東 方 之 諧 謔, 與 淳 于 之 滑 稽, 又 熟 知 夫 官 之 齷 齪 卑 鄙 之 要 14 惟 有 以 含 蓄 蘊 釀, 存 其 忠 厚, 以 酣 暢 淋 漓, 闡 其 隱 微, 則 庶 幾 近 矣 窮 年 累 月 計, 殫 精 竭 神, 成 書 一 帙, 名 曰 官 場 現 形 記 15 憤 世 嫉 俗 之 念, 積 而 愈 深, 即 砭 愚 訂 頑 之 心, 久 而 彌 切, 始 學 為 嘻 笑 怒 罵 之 文, 竊 自 儕 於 譎 諫 之 列 16 李 伯 元 之 著 小 說, 砭 愚 訂 頑 即 是 教 導 為 官 之 道 雖 憤 世 嫉 俗, 深 刻 真 切, 卻 以 嘻 笑 怒 罵 出 之 學 者 指 出,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期 刊 所 登 載 的 作 品, 其 主 旨 之 一 即 在 令 人 發 笑 : 據 保 守 估 計, 清 朝 末 年 至 少 有 十 二 種 滑 稽 小 報 與 雜 誌 進 入 市 場, 這 一 勢 頭 在 民 國 初 年 更 為 強 勁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期 刊 所 登 載 的 作 品 許 多 旨 在 令 人 發 笑 17 以 李 伯 元 所 主 辦 的 遊 戲 報 而 言, 雖 在 其 出 版 啟 事 中, 徵 求 各 種 稿 源, 上 自 列 邦 政 治, 下 逮 風 土 人 情 以 及 匪 徒 奸 宄, 倡 優 下 賤 之 儔, 旁 及 神 仙 鬼 怪 之 事 11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六 十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六 十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六 十 回, 頁 吳 趼 人, 官 場 現 形 記. 原 序,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 月 二 版, 頁 3 15 同 上 注 16 吳 趼 人, 近 十 年 之 怪 現 狀. 自 敘 宣 統 二 年 (1910), 見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317 然 以 詼 諧 之 筆, 寫 遊 戲 之 文 卻 是 其 基 本 的 要 求 以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而 論, 官 場 現 形 記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即 以 笑 話 諧 語, 穿 插 各 回 : 官 場 中 的 笑 話, 真 是 千 奇 百 怪, 說 三 年 也 說 不 盡 (14 回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中 繼 之 也 有 類 似 的 說 法 : 其 實 官 場 上 的 笑 話, 車 載 斗 量, 也 不 知 多 少 (47 回 ) 於 是 作 為 貫 串 線 索 的 我 ( 九 死 一 生 ) 就 不 斷 請 人 講 笑 話, 也 不 斷 給 人 講 笑 話,--- 並 且 明 言 是 在 講 笑 話! 18 二 書 不 但 記 述 笑 話, 甚 且 直 接 讓 書 中 人 物 不 斷 講 笑 話, 因 此 笑 話 穿 插 第 6 第 7 第 23 第 26 第 30 第 36 第 43 第 46 第 47 第 53 第 66 第 77 第 78 第 93 等 各 回 其 笑 話 亦 新 舊 並 陳, 老 笑 話 或 來 自 舊 聞 之 轉 錄, 新 笑 話 或 謂 有 杜 撰 之 嫌, 但 實 則 大 多 是 徵 求 採 集 而 來 李 伯 元 之 外, 吳 趼 人 亦 喜 為 嬉 笑 怒 罵 之 文, 其 用 心 在 以 改 良 笑 話 輸 入 新 意 識, 新 趣 味 19 用 陳 平 原 的 話 來 說 : 吳 趼 人 李 伯 元 把 小 說 當 官 場 社 會 笑 話 寫 還 不 過 癮, 而 且 還 真 的 讓 書 中 人 一 再 講 起 官 場 社 會 的 笑 話 來 可 能 是 書 中 人 可 笑, 也 可 能 是 書 中 人 講 的 笑 話 可 笑, 倘 若 書 中 人 可 笑, 可 笑 的 人 講 的 笑 話 也 可 笑, 那 全 書 可 就 真 的 笑 話 連 篇 了 20 二 書 笑 話 連 篇, 吳 趼 人 認 為 小 說 的 諧 語 較 諸 壯 詞, 更 具 改 變 人 心 之 力 量 : 吳 趼 人 指 出, 倘 若 小 說 真 有 傳 奇 般 的 力 量 來 改 變 人 心, 那 並 非 因 為 小 說 的 壯 詞, 而 應 歸 功 於 諧 語 笑 話 之 類 的 喜 劇 性 表 達 方 式 21 吳 趼 人 作 品 中 有 許 多 笑 話 集 如 : 新 笑 史 新 笑 林 廣 記 俏 皮 話 與 滑 稽 談 等 ; 李 伯 元 也 不 遑 多 讓, 其 時 事 新 談 與 滑 稽 新 語 撰 寫 了 數 百 則 笑 話 與 諧 文 學 者 指 出, 吳 李 二 人 對 笑 話 之 概 念 與 運 用, 可 與 明 代 小 說 家 馮 夢 龍 前 後 輝 映 : 就 其 對 人 性 的 矛 盾 虛 榮 與 弱 點 所 懷 抱 的 好 奇 而 言, 吳 李 兩 人 令 我 們 想 起 明 末 偉 大 的 短 篇 小 說 家 馮 夢 龍 雖 然 馮 夢 龍 最 常 被 後 人 憶 為 三 言 的 創 作 編 撰 者, 他 實 際 上 也 是 一 系 列 笑 話 作 品 的 作 者, 包 括 笑 史 雅 謔 與 廣 笑 府 等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臺 北 : 久 大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同 上 注 20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242 吳 趼 人 語 見 吳 趼 人,< 兩 晉 演 義 序 >, 收 於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頁 184: 蓋 以 為 正 規 不 如 譎 諫, 莊 語 不 如 諧 詞 之 易 入 也 22 王 德 威, 被 壓 抑 的 現 代 性 晚 清 小 說 新 論, 頁
318 三 者 共 同 之 處, 即 在 於 認 識 到 笑 話 諧 語 較 諸 莊 言 訓 詞, 更 具 娛 人 耳 目 之 效, 讀 者 在 哈 哈 大 笑 之 際, 更 易 於 心 領 神 會, 印 象 深 刻 實 則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固 多 見 嘲 笑 諧 謔 之 筆, 然 亦 不 乏 啼 淚 哭 泣 之 控 訴 必 須 留 心 者, 其 笑 非 樂 而 笑, 而 是 憤 慨 悲 苦, 有 所 諷 刺 嘲 謔 而 笑 魯 迅 曾 指 出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嘻 笑 怒 罵 效 果 之 所 由 : 它 所 寫 的 事 情 是 公 然 的, 也 是 常 見 的, 平 時 是 誰 都 不 以 為 奇 的, 而 且 自 然 是 誰 都 毫 不 注 意 的 不 過 這 事 情 在 那 時 卻 已 經 是 不 合 理 可 笑 可 鄙 甚 而 至 於 可 惡 但 這 麼 行 下 來 了, 習 慣 了, 雖 在 大 庭 廣 眾 之 間, 誰 也 不 覺 得 奇 怪 現 在 給 它 特 別 一 提, 就 動 人 23 換 言 之, 四 大 小 說 之 取 材 是 人 人 所 公 開 習 見 的 種 種 現 象, 然 於 笑 罵 之 間, 卻 能 動 人 此 一 動 人 效 果 應 至 少 包 含 兩 層 意 義 : 一 是 讀 者 同 作 者 同 感, 感 其 可 笑 ; 一 是 讀 者 對 於 習 而 不 察 習 以 為 常 之 種 種 亂 象, 省 覺 其 怪 四 大 小 說 中 的 笑, 多 是 嘲 笑 笑 謔 之 笑, 慣 以 戲 謔 冷 嘲 熱 諷 的 形 式 出 現 在 其 嘲 諷 譏 刺 中, 諧 趣 是 其 中 的 主 要 因 素 : 劉 勰 與 佛 萊 (Northrop Frye) 雖 地 域 的 東 西 與 時 代 的 前 後 千 差 萬 別, 他 們 卻 不 謀 而 合 地 都 指 出 諧 趣 成 為 諷 刺 文 學 的 特 性 : 精 心 構 思 的 權 譎 與 出 乎 意 料 的 機 智, 都 產 生 諷 刺 的 諧 趣, 強 調 此 兩 者 成 為 諷 刺 最 主 要 的 兩 種 因 素 24 其 諷 刺 亦 可 謂 是 苦 諷, 言 笑 心 苦 : 苦 諷 : 以 一 種 反 諷 的 技 巧, 挖 苦 的 語 諷, 嘲 弄 或 取 笑 的 態 度, 來 表 達 尖 酸 苦 澀 的 情 感 25 本 文 下 節 將 由 嘲 諷 入 手, 由 此 心 苦 情 切, 笑 以 出 之 的 諷 刺 手 法, 探 究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在 嘻 笑 怒 罵 之 際, 所 表 現 的 文 學 特 性 23 魯 迅,< 什 麼 是 諷 刺?> 見 魯 迅, 且 介 亭 雜 文 二 集 台 北 : 風 雲 時 代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319 第 二 節 嘲 笑 諷 刺 譴 責 與 詛 咒 出 之 以 心 苦 情 切 之 嘲 諷, 可 大 別 為 嘲 笑 諷 刺 譴 責 與 詛 咒 四 類 雖 表 現 形 式 呈 現 效 果 各 有 不 同, 然 其 用 心 則 一 以 下 言 小 說 嘲 諷 譴 詛 之 呈 現 並 進 而 做 一 評 析 一 嘲 笑 小 說 嘲 諷 譴 詛 之 呈 現 嘲 笑 方 式 可 略 分 為 自 嘲 與 他 嘲 詩 人 起 可 以 沒 有 別 號? 倘 若 不 弄 別 號, 那 詩 名 就 煙 沒 不 彰 了 所 以 古 來 的 詩 人, 如 李 白 叫 青 蓮 居 士, 杜 甫 叫 玉 溪 生 我 不 禁 撲 嗤 一 聲 笑 了 出 來 忽 然 一 個 高 聲 說 道 : 你 記 不 清 楚, 不 要 亂 說, 被 人 家 笑 話 玉 溪 生 是 杜 牧 的 別 號, 只 因 他 兩 個 都 姓 杜, 你 就 記 錯 了 姓 梅 的 道 : 那 麼 杜 甫 的 別 號 呢? 那 人 道 : 燓 川 居 士 不 是 麼? 我 今 日 看 見 一 張 顏 魯 公 的 墨 跡, 那 骨 董 掮 客, 要 一 千 元, 字 寫 得 真 好 ; 看 了 他, 再 看 那 石 刻 的 碑 帖, 便 毫 無 精 神 了 一 個 道 : 只 要 是 真 的, 就 是 一 千 元 也 不 貴, 何 況 他 總 還 要 讓 點 呢? 但 不 知 寫 的 是 什 麼? 那 一 個 道 : 寫 的 是 蘇 東 坡 前 赤 壁 賦 26 在 書 生 一 來 一 往 的 兩 相 應 答 中, 呈 現 二 人 的 淺 薄 無 知 不 學 無 術 然 其 可 笑 之 處, 不 在 其 無 知, 而 在 其 鬥 強 逞 能, 自 以 為 知 盛 讚 唐 顏 真 卿 之 墨 寶, 似 是 內 行 風 雅 知 之 甚 深, 卻 不 料 唐 人 之 墨 寶, 內 容 竟 是 宋 人 的 文 賦, 他 不 但 不 察, 還 稱 讚 字 佳,, 這 是 讓 見 者 捧 腹 大 笑 的 主 要 笑 點 前 兩 個 禮 拜, 我 就 託 你 查 查 杜 少 陵 是 甚 麼 人, 查 著 了 沒 有? 姓 梅 的 道 : 甚 麼 書 都 查 過, 卻 只 查 不 著 ; 我 看 不 必 查, 一 定 是 杜 甫 的 老 子 無 疑 的 了 那 個 人 道 : 你 查 過 幼 學 句 解 沒 有? 姓 梅 的 撲 嗤 一 聲, 笑 了 出 來 道 : 虧 你 只 知 得 一 部 幼 學 句 解, 我 連 龍 文 鞭 影 都 查 過 了 我 聽 了 這 些 話, 這 回 的 笑, 真 是 忍 不 住 了 ; 任 憑 咬 牙 切 齒, 總 是 忍 不 住 27 小 說 一 路 緊 扣 其 無 術 無 知 之 特 點, 在 二 人 自 矜 自 是, 切 磋 自 得 之 間, 借 旁 觀 之 忍 俊 不 住, 清 楚 呈 現 其 滑 稽 荒 唐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文 化 圖 書 公 司, 頁 18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20 本 來 一 般 的 讀 書 人, 雖 在 亂 離 兵 災 燹, 八 股 八 韻, 朝 考 卷 白 摺 子 的 功 夫 是 不 肯 丟 掉, 況 當 歌 舞 河 山 拜 揚 神 聖 的 時 候 呢! 28 對 於 讀 書 人 之 熱 中 科 舉, 寒 窗 苦 讀, 甚 至 戰 亂 逃 難 仍 是 緊 抱 著 八 股 八 韻 不 放 的 行 徑, 說 者 略 無 煙 火, 僅 在 語 氣 中 隱 約 夾 雜 著 一 絲 嘲 弄 以 上 是 他 人 的 嘲 弄 嘲 笑, 或 是 言 語, 或 是 笑 聲, 或 是 神 態 舉 止 ; 以 此 使 讀 者 明 瞭 其 可 笑 第 五 十 七 回 慣 逢 迎 片 言 矜 奧 秘, 寫 了 單 道 台 對 同 僚 講 的 一 番 話 : 中 庸 上 有 兩 句 話 我 還 記 得, 叫 做 在 下 位, 不 獲 乎 上, 民 不 可 得 而 治 矣 什 麼 叫 獲 上? 就 說 會 巴 結, 會 討 好, 不 叫 上 司 生 氣, 如 果 不 是 這 個 樣 子, 包 你 一 輩 子 不 會 得 缺 ; 不 能 得 缺 那 裡 來 的 黎 民 管 呢? 這 便 是 民 不 可 得 而 治 矣 的 注 解 此 則 則 為 自 嘲 說 者 自 我 戲 謔 嘲 笑, 表 面 上 以 為 中 庸 下 一 新 注 解, 似 為 自 己 之 行 為 找 到 經 典 上 的 支 持 ; 實 則 在 引 經 據 典, 玩 笑 戲 謔 之 際, 點 出 其 逢 迎 巴 結 的 重 點, 順 帶 不 著 痕 跡 地 嘲 弄 一 下 官 員 任 用 之 病, 可 謂 一 箭 雙 鵰 中 舉 之 後, 一 路 上 去, 中 進 士, 點 翰 林, 點 了 翰 林, 就 有 官 做, 做 了 官, 就 有 錢 賺 ; 還 要 坐 堂 打 人, 出 起 門 來, 開 鑼 喝 道, 呵 唷 唷, 這 些 好 處, 不 唸 書, 不 中 舉, 那 裡 來 呢? 29 小 說 對 於 八 股 科 舉 集 中 火 力 加 以 批 判, 用 的 是 笑 中 帶 刺 的 詼 諧 語 言 塾 師 教 孩 童 的 觀 念 是 : 讀 書 目 的 在 中 舉, 中 舉 為 做 官, 做 官 在 得 好 處 有 錢 賺 ; 尤 以 其 理 所 當 然 的 生 動 語 氣, 傳 神 描 繪 芸 芸 諸 生 之 心 態 莊 子 以 其 曼 衍 謬 悠 之 詼 諧 言 語, 表 現 其 正 言 若 反 30 之 特 色 ; 亦 即 所 言 實 為 真 理, 聽 來 卻 像 在 胡 說 八 道 小 說 則 承 其 精 神 反 用 其 法, 分 明 是 錯 誤 的 觀 念, 不 當 的 行 為, 說 者 說 來 卻 理 所 當 然, 甚 至 一 派 合 理 自 得 的 口 吻, 變 莊 子 之 正 言 若 反 為 反 言 若 正, 順 勢 而 為, 恣 意 發 揮, 最 是 淋 漓 對 於 知 識 份 子 在 科 場 中 的 人 心 陷 溺, 宗 族 家 門 社 會 群 眾 對 科 舉 功 名 的 盲 目 熱 衷, 四 大 小 說 立 場 一 致 地 給 予 譏 笑 嘲 謔 在 功 名 利 祿 的 途 徑 上 奔 競 翻 滾 的 芸 芸 眾 生, 有 時 為 達 目 的 不 擇 手 段, 罔 顧 公 平 正 義, 行 險 作 弊 而 滿 紙 仁 義 道 德 ; 另 一 方 面, 他 們 前 仆 後 繼 絡 繹 於 途, 竭 精 耗 慮 銷 磨 青 春, 卻 有 可 能 終 無 所 得, 成 為 科 舉 制 度 最 直 接 的 受 害 者 在 小 說 中 涉 入 科 舉 熱 中 科 舉 的 人 物 面 目 既 是 可 憐, 亦 復 可 恨 在 看 似 茶 餘 飯 後 的 談 笑 之 間, 借 助 小 說 人 物 反 言 若 正 的 趣 味 28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一 回 中 頁 4 30 唐 陸 德 明 撰, 經 典 釋 文 卷 第 一 < 序 錄 >: 莊 子 者, 姓 莊, 名 周 然 莊 生 弘 才 命 世, 辭 趣 華 深, 正 言 若 反, 故 莫 能 暢 其 弘 致 ; 後 人 增 足, 漸 失 其 真 鄧 仕 樑 黃 坤 堯 校 訂 索 引, 臺 北 : 學 海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321 口 吻, 小 說 輕 輕 嘲 弄, 留 白 亦 多 而 比 較 自 嘲 他 嘲 二 種, 前 者 顯 然 更 見 嘲 謔 之 效 自 嘲 猶 如 自 打 巴 掌, 他 嘲 則 略 有 隔 靴 之 感 自 嘲 在 言 語 之 間, 生 動 呈 現 自 身 之 所 思 所 感, 較 為 深 刻 小 說 寫 官 員 之 懼 外 媚 外, 他 嘲 以 小 民 之 口 說 出 我 們 中 國 的 官, 見 了 外 國 人, 比 老 子 還 怕 些 ; 你 和 他 打 官 司, 那 裏 打 得 贏! 31 的 社 會 普 遍 觀 感 ; 自 嘲 則 在 自 道 之 時 更 清 楚 具 體, 呈 現 自 己 的 卑 劣 可 笑, 讀 之 感 觸 尤 深 : 不 要 看 我 是 個 道 臺, 我 的 膽 子 比 沙 子 還 小! 設 或 鬧 點 事 出 來, 你 我 有 幾 個 腦 袋 呢! 也 不 光 我 是 這 樣, 或 是 上 頭 制 臺, 亦 同 我 一 樣 呢! 上 頭 尚 且 如 此, 你 我 更 不 用 說 了 32 平 日 作 威 作 福 的 官 員 們, 面 對 外 人 外 教 時 則 心 態 畏 葸 怯 懦 其 自 嘲 膽 子 比 沙 子 還 小, 上 頭 制 臺, 亦 同 我 一 樣 呢! 讀 者 聞 此, 輕 笑 鄙 薄 之 際, 能 不 深 有 無 奈 之 感? 除 病 官 員 所 作 所 為, 小 說 對 於 整 體 官 僚 制 度, 亦 常 發 出 笑 聲 以 下 一 則 乃 關 於 捐 官 之 浮 濫, 極 盡 戲 謔 之 能 事 藩 台 大 人 為 嫡 妻 之 長 子 花 錢 捐 道 臺 之 官, 本 不 足 奇, 豈 知 不 但 二 姨 太 為 其 七 歲 子 要 求 循 例 辦 理, 連 三 姨 太 也 爭 取 要 為 五 個 月 身 孕 之 胎 兒 捐 官 : 我 們 大 人 說 : 將 來 養 了 下 來, 得 知 是 男 是 女? 倘 若 是 個 女 怎 麼 辦? 二 太 太 不 依, 說 道 : 固 然 保 不 定 是 個 男 孩 子, 然 而 亦 拿 不 穩 一 定 是 個 女 孩 子 姑 且 捐 好 一 個 預 備 著, 就 是 頭 胎 養 了 女 兒, 還 有 二 胎 哩! 大 人 說 他 不 過, 也 替 他 捐 了 ; 不 過 比 道 臺 差 了 一 級, 祇 捐 得 一 個 知 府 二 姨 太 太 才 鬧 完, 三 姨 太 太 又 不 答 應 了 三 姨 太 太 更 不 比 二 姨 太 太, 並 且 連 著 身 孕 也 沒 有, 也 要 替 兒 子 捐 官, 大 人 說 : 你 連 著 喜 都 沒 有, 急 的 那 一 門? 三 姨 太 太 說 : 我 現 在 雖 沒 有 喜, 焉 知 道 我 下 月 不 受 胎 呢? 因 此 也 鬧 著, 一 定 要 捐 個 知 府 聽 說 : 昨 兒 亦 說 好 了 33 莫 說 七 歲 捐 官, 尚 在 娘 胎 也 捐 官, 就 連 沒 個 影 兒 的 也 捐 官 小 說 在 層 遞 的 誇 張 中, 逐 次 地 加 大 笑 聲, 加 重 荒 唐 之 感 從 大 太 太 大 姨 太 二 姨 太 到 三 姨 太, 一 連 捐 了 兩 個 道 臺 兩 個 知 府 ; 官 員 非 但 妻 妾 成 群, 並 且 銀 錢 極 豐, 可 以 隨 意 揮 霍, 何 以 致 之, 不 言 可 喻 小 說 極 盡 挖 苦 之 能 事, 而 大 清 王 朝 的 官 僚 政 治, 就 在 這 看 似 逗 趣 可 笑 的 畫 面 中, 呈 現 出 荒 唐 混 亂 的 景 象 3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第 五 十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六 十 回, 頁
322 二 諷 刺 風 者, 諷 也 中 國 文 學 之 諷 刺, 可 上 溯 至 詩 經 : 毛 詩 序 : 詩 有 六 義 焉, 一 曰 風 二 曰 賦 三 曰 比 四 曰 興 五 曰 雅 六 曰 頌 上 以 風 化 下, 下 以 風 刺 上, 主 文 而 譎 諫, 言 之 者 無 罪, 聞 之 者 足 以 戒, 故 曰 風 至 於 王 道 衰, 禮 義 廢, 政 教 失, 家 殊 俗, 而 變 風 變 雅 作 矣 國 史 明 乎 得 失 之 跡, 傷 人 倫 之 廢, 哀 刑 政 之 苛, 吟 詠 情 性, 以 風 其 上, 達 於 事 變 而 懷 其 舊 俗 者 也, 故 變 風 發 乎 情, 止 乎 禮 義 因 禮 義 廢, 政 教 失, 故 哀 之 傷 之, 以 諷 喻 之 ; 而 發 乎 情, 止 乎 禮 義 為 其 原 則, 達 於 事 變 而 懷 其 舊 俗, 使 衰 廢 復 得 其 正 為 其 目 標 文 心 雕 龍. 隱 秀 有 義 欲 婉 而 正, 辭 欲 隱 而 顯 之 說, 強 調 委 婉 曲 折, 藏 鋒 不 露, 而 意 義 明 確 顯 現 34 源 於 風 詩 之 諷 刺, 在 中 國 文 學 傳 統 慣 以 婉 曲 隱 微 為 其 傳 統, 在 諷 刺 小 說 中 被 推 為 正 宗 極 品 者 即 是 儒 林 外 史 : 迨 儒 林 外 史 出, 乃 秉 持 公 心, 指 摘 時 弊, 機 鋒 所 向, 尤 在 士 林, 戚 而 能 諧, 婉 而 多 諷 於 是 說 部 中 乃 始 有 足 稱 諷 刺 之 書 35 有 清 一 代 小 說 繁 多, 而 諷 刺 小 說 則 是 到 儒 林 外 史 出 現, 才 成 為 清 代 小 說 的 主 流 36 不 同 於 儒 林 外 史 大 多 婉 而 多 諷 之 風 格,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諷 刺 出 現 更 多 的 直 諷 : 當 咸 豐 末 年, 庚 申 之 變, 和 議 新 成, 廷 臣 合 請 回 鑾 的 時 代, 要 安 撫 人 心, 就 有 舉 行 順 天 鄉 試 之 議 那 時 蘇 常 一 帶, 雖 還 在 太 平 軍 掌 握, 正 和 大 清 死 力 戰 爭, 各 處 縉 紳 士 族, 還 是 流 離 奔 避 ; 然 科 名 是 讀 書 人 的 第 二 生 命, 一 聽 見 了 開 考 的 消 息, 不 管 多 壘 四 郊, 總 想 及 鋒 一 試 37 小 說 直 言 科 舉 八 股 功 名 富 貴 是 讀 書 人 的 第 二 生 命, 儘 管 戰 火 方 熾, 流 離 奔 避 之 間 所 掛 懷 者, 不 在 國 事 民 生, 只 在 科 考 中 國 的 大 臣, 都 是 熬 資 格 出 來 的 等 到 頂 子 紅 了, 官 升 足 了, 鬍 子 也 白 了, 耳 朵 也 聾 了, 火 性 也 消 了 ---- 人 人 只 存 著 一 個 省 事 的 心, 能 夠 少 一 樁 事,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15 魯 迅,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香 港 太 平 洋 圖 書 公 司 月 二 版, 頁 230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23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323 他 就 可 以 多 休 息 一 回 ---- 人 人 又 都 存 了 一 個 心, 事 情 弄 好 弄 壞, 都 與 我 毫 不 相 干, 只 求 不 在 我 手 裡 弄 壞 的, 我 就 可 以 告 無 罪 了 38 明 代 之 亡, 人 譏 士 大 夫 平 日 袖 手 談 心 性, 臨 危 一 死 報 君 王 至 若 晚 清 官 員, 只 剩 一 個 省 事 的 心 好 壞 與 我 毫 不 相 干 的 心, 平 日 只 趨 炎 附 勢, 逢 迎 巴 結 上 司 唯 恐 不 及, 至 於 國 事 艱 難 百 姓 疾 苦 等 等 則 一 概 裝 聾 作 啞 頂 子 紅 了, 官 升 足 了, 鬍 子 白 了, 耳 朵 也 聾 了, 火 性 也 消 了 ; 譏 諷 調 侃 之 餘, 直 言 無 心 救 國, 無 意 治 事 較 諸 晚 明 官 員 之 以 身 殉 國, 晚 清 官 員 則 是 自 私 冷 漠 之 心 態 那 外 面 買 傳 遞 的, 不 知 多 少 這 一 張 紙, 你 有 本 事 拿 了 出 去, 包 你 值 得 五 六 百 元 防 這 些 士 子, 就 如 防 賊 一 般 他 們 來 考 試 的, 直 頭 是 來 取 辱 39 小 說 中 記 述 考 場 舞 弊 情 形, 竟 有 飛 鴿 傳 書 之 例, 讀 書 人 為 求 功 名 不 擇 手 段, 因 而 洩 題 價 碼 也 隨 之 水 漲 船 高, 至 於 五 六 百 元 之 譜 更 可 悲 的 是 防 士 子 如 同 防 賊, 考 試 直 是 來 自 取 其 辱, 寥 寥 數 語 之 譏 諷, 卻 點 出 科 舉 取 士 之 矛 盾 荒 謬 不 是 兄 弟 瞧 不 起 捐 班, 實 在 有 叫 我 瞧 不 起 的 道 理 譬 如 , 誰 有 錢, 誰 就 是 個 官, 還 不 同 窯 姐 兒 一 樣 嗎? 40 小 說 記 述 時 人 對 捐 官 之 不 屑, 竟 至 以 窯 姐 兒 相 譬 士 子 如 賊, 捐 官 如 娼, 明 刀 明 槍, 諷 刺 是 直 來 直 往 直 諷 之 外, 誇 飾 亦 是 常 見 之 諷 刺 手 法 : 繼 之 道 : 自 從 開 捐 之 後, 那 些 官 兒, 竟 是 車 載 斗 量 ; 誰 還 去 辨 甚 麼 真 假? 我 看 將 來 是 穿 一 件 長 衣 服 的, 都 是 個 官 41 誰 有 錢, 誰 就 是 個 官, 朝 廷 貪 圖 捐 銀 又 時 而 大 力 勸 捐 之 下, 捐 納 之 官, 極 為 浮 濫, 竟 至 車 載 斗 量 將 來 是 穿 一 件 長 衣 服 的, 都 是 個 官, 雖 稍 嫌 誇 張, 然 頗 見 諷 刺 之 效 猶 有 甚 者, 晚 清 小 說 之 諷 刺 還 常 以 誇 張 鋪 敘 之 型 態 出 現, 官 場 現 形 記 官 場 現 形 記 有 一 段 中 孝 廉 的 描 述 尤 稱 淋 漓 盡 致 中 舉 的 是 趙 老 頭 的 孫 子, 小 說 鋪 寫 趙 老 頭 的 得 意 非 凡, 除 了 對 三 五 成 群 賴 在 他 家 的 報 錄 人 整 天 大 魚 大 肉 的 供 給 鴉 片 煙 侍 候 之 外, 並 且 對 所 有 往 來 的 姻 親 世 誼, 都 寫 了 報 條, 一 家 家 送 去 報 喜 此 外, 祭 宗 祠 請 喜 酒, 卯 足 勁 地 大 肆 慶 祝 : 38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五 十 八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九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24 又 忙 著 看 日 子, 祭 宗 祠, 到 城 裡 雇 的 廚 子, 説 要 整 豬 整 羊 上 供, 還 要 砲 手 樂 工 禮 生 又 忙 著 檢 日 子, 請 喜 酒 ; 一 應 鄉 姻 世 族 誼, 都 要 請 到 還 說 如 今 孫 子 中 了 孝 廉, 從 此 以 後, 又 多 幾 個 同 年 人 家 走 動 了 又 忙 著 叫 木 匠 做 好 六 根 旗 杆 ; 自 家 門 前 兩 根, 墳 上 兩 根, 祠 堂 兩 根 又 忙 著 做 好 一 塊 匾, 要 想 求 位 翰 林 老 先 生, 題 孝 廉 第 三 個 字 想 來 想 去, 城 裏 頭 沒 有 這 位 闊 親 戚 可 以 求 得 的 ; 只 有 墳 鄰 王 鄉 紳, 春 秋 二 季 下 鄉 掃 墓, 曾 經 見 過 幾 面, 因 此 淵 源, 就 送 去 了 一 份 厚 禮, 央 告 他 寫 了 三 個 字 連 夜 叫 漆 匠 做 好, 掛 在 門 前, 好 不 榮 耀! 42 若 是 中 狀 元, 猶 有 可 言 ; 只 是 中 了 孝 廉, 排 場 竟 如 此 鋪 張, 大 魚 大 肉 鴉 片 煙, 祭 祠 請 酒 之 外, 又 是 立 杆, 又 是 題 匾, 他 自 覺 好 不 榮 耀, 讀 者 看 來 卻 好 不 誇 張, 好 不 諷 刺 ; 在 誇 張 的 描 繪 上, 由 此 以 見 作 者 隱 然 藏 伏 不 言 可 喻 的 諷 刺 喜 慶 之 外, 喪 禮 之 鋪 陳 夸 飾 猶 勝 於 此 除 了 沿 途 包 括 油 漆 行 煤 行 洋 貨 行 木 工 行 等 商 號, 衣 冠 濟 濟 擺 設 豬 羊 祭 筵 外, 群 眾 爭 看 熱 鬧, 幾 至 萬 人 空 巷 : 大 馬 路 雖 寬, 卻 也 幾 乎 有 人 滿 之 患 只 見 當 先 是 兩 個 紙 糊 的 開 路 神, 幾 乎 高 與 簷 齊 ; 接 著, 就 是 一 隊 五 彩 龍 鳳 燈 籠 ; 以 後 接 二 連 三 的 旗 鑼 扇 傘, 銜 牌 職 事 ; 那 銜 牌 是 甚 麼 布 政 使, 什 麼 海 關 道, 什 麼 大 臣, 甚 麼 侍 郎, 弄 得 人 目 迷 五 色 ; 以 後 還 有 什 麼 頂 馬, 素 頂 馬, 細 樂, 和 尚, 師 姑, 道 士, 萬 民 傘, 消 遙 傘, 銘 旌 亭, 祭 亭, 香 亭, 喜 神 亭, 功 布, 亞 牌, 馬 執 事 還 有 一 隊 西 樂 43 儀 仗 繁 多 之 外, 居 然 用 奉 天 詔 命, 誥 封 恭 人, 晉 封 夫 人, 累 封 一 品 夫 人 的 素 銜 牌 舉 在 魂 轎 之 前 ; 棺 木 則 開 了 六 十 四 擡, 覆 以 大 紅 緞 子 平 金 大 棺 罩 衣 冠 縞 素 列 隊 送 行 者 不 計 其 數, 內 眷 轎 子 則 足 有 四 五 百 乘 而 路 祭 除 前 述 各 行 號, 沿 路 尚 有 甚 麼 公 司 的, 甚 麼 局 的, 甚 麼 棧 的, 在 長 篇 鋪 敘 之 後, 小 說 畫 龍 點 睛, 機 鋒 突 現 : 犯 了 法 的, 有 遊 街 示 眾 之 條 ; 不 料 這 位 姨 太 太 死 了, 也 給 人 家 抬 了 棺 材 去 遊 街 正 是 : 任 爾 鋪 張 誇 閥 閱, 有 人 指 點 笑 遊 街 鋪 排 喪 禮, 正 顯 示 貪 官 不 法 所 得 之 豐 厚 豪 奢 小 說 描 寫 督 辦 姨 太 太 出 殯, 排 場 極 大, 謂 之 大 出 喪 一 個 小 小 督 辦 姨 太, 喪 禮 窮 奢 極 侈 僭 越 常 儀, 顯 示 督 辦 所 得 豐 厚, 並 且 大 多 是 不 法 所 得 職 是 之 故, 百 姓 的 怨 怒 就 從 一 番 冷 嘲 熱 諷 的 譏 刺 中 宣 洩 而 出, 犯 了 法 的, 有 遊 街 示 眾 之 條 ; 不 料 這 位 姨 太 太 死 了, 也 給 人 家 抬 了 棺 材 去 遊 街 開 路 神 五 彩 龍 鳳 燈 籠 旗 鑼 扇 傘 銜 牌 職 事 等 等 鋪 敘, 強 42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5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25 化 了 讀 者 印 象, 也 深 化 了 諷 刺 之 刻 痕 從 士 子 之 不 學 無 術 讀 書 人 之 熱 中 科 舉, 到 捐 官 之 浮 濫 官 場 之 貪 賄, 甚 至 整 個 官 僚 體 系 之 弊 病,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抨 擊 之 對 象, 交 集 在 官 場 一 域 諷 刺 小 說 的 難 處 有 二 : 一 作 者 筆 鋒 所 指 的 諷 刺 對 象, 必 須 是 一 種 值 得 批 評 或 應 該 打 倒 的 惡 勢 力 ( 譬 如 儒 林 外 史 中 諷 刺 得 最 厲 害 的 便 是 那 害 人 不 淺 的 舉 業 ) 否 則 捉 一 兩 個 自 己 所 不 愜 心 的 人 或 事, 來 諷 刺 譏 嘲 一 番, 其 結 果 只 不 過 變 成 了 私 人 的 攻 訐, 不 足 以 入 諷 刺 小 說 之 列 二 作 者 在 字 行 之 間, 必 須 有 力 量 使 讀 者 明 白, 它 他 之 所 以 將 這 對 象 予 以 諷 刺 的 理 由, 那 理 由 也 必 須 是 光 明 正 大 的 真 理 44 孟 瑤 之 第 二 點 主 張 正 呼 應 文 心 雕 龍 隱 而 顯 之 主 張 至 於 第 一 點, 夏 志 清 有 更 明 確 之 定 義 : 根 據 傳 統 史 家 的 看 法, 一 個 朝 代 的 滅 亡 是 由 於 佞 臣 當 道, 當 政 者 未 能 力 行 儒 家 仁 政 愛 民 的 政 治 理 想 所 致, 因 此, 儒 家 的 政 治 理 想 從 未 成 為 作 家 筆 下 的 諷 刺 對 象 根 據 這 種 理 論, 儒 家 的 政 治 理 想, 異 族 朝 廷 照 樣 也 可 求 之 實 現 所 以 中 國 傳 統 文 學 的 諷 刺 對 象, 只 是 那 些 違 反 聖 賢 遺 教 社 會 法 則 的 人 物 或 風 俗 而 已 45 據 此, 吳 淳 邦 歸 納 晚 清 小 說 諷 刺 對 象, 分 為 十 大 類 型 :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對 象 :1 貪 官 污 吏 2 虛 偽 清 官 3 昏 官 聵 吏 4 窮 官 小 吏 5 酷 官 虐 吏 6 怯 兵 弱 將 7 王 公 大 臣 8 科 舉 奴 隸 9 狐 群 狗 黨 10 名 士 才 子 46 以 上 十 類, 或 是 為 官 前 或 是 為 官 後, 然 皆 在 官 場 出 沒 活 動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抨 擊 之 對 象 不 但 交 集 在 官 場 一 域, 並 且 還 對 整 體 官 僚 制 度 進 行 批 判 諷 刺 小 說 一 而 再 再 而 三 地 重 覆 諷 刺 官 場 的 做 生 意 特 徵, 換 言 之, 其 諷 刺 手 法 乃 暗 用 譬 喻 法, 將 官 場 喻 為 商 場 大 概 要 報 效 多 少 銀 子? 這 銀 子 幾 時 要 交? 黃 胖 姑 道 : 銀 子 繳 的 愈 快 愈 好, 早 繳 早 放 缺 ; 至 於 數 目 看 你 要 得 個 什 麼 缺, 自 然 好 缺 多 些, 壞 缺 少 些 賈 大 少 爺 道 : 向 上 海 這 麼 一 個 缺, 要 報 效 多 少 銀 子 呢? 黃 胖 姑 把 頭 搖 了 兩 搖 道 : 怎 麼 你 想 到 這 個 缺? 這 是 海 關 道, 要 有 人 保 過 記 名, 孟 瑤, 中 國 小 說 史 頁 496 夏 志 清, 中 國 現 代 小 說 史 友 聯 出 版 社, 月, 頁 462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326 以 海 關 道 簡 放 才 輪 的 著 然 而 有 了 錢 呢, 亦 辦 得 到, 隨 便 弄 個 什 麼 人, 保 上 一 保, 好 在 裡 頭 明 白, 沒 有 不 准 的 今 天 記 名, 明 天 就 放 缺, 誰 能 說 我 們 不 是? 至 於 報 效 的 錢, 面 子 上 倒 也 有 限 不 過 這 個 缺, 裡 頭 一 向 當 他 一 塊 肥 肉 ; 從 前 定 的 價 錢, 多 則 十 幾 萬, 少 則 十 萬 也 來 了 ; 現 在 這 兩 年, 聽 說 出 息 也 比 前 頭 好, 所 以 價 錢 也 就 放 大 了 新 近 有 個 什 麼 人, 要 謀 這 個 缺, 裏 頭 一 定 要 他 五 十 萬 他 出 到 三 十 五 萬, 裏 頭 還 不 答 應 賈 大 少 爺 聽 說, 把 舌 頭 一 伸, 道 : 要 報 效 這 許 多 麼? 47 官 員 候 補 放 缺, 就 如 做 生 意 一 般 按 等 級 喊 價 至 於 等 級 之 分 亦 有 依 據, 乃 按 各 缺 未 來 獲 利 之 肥 瘠 調 整 標 價, 並 且 再 難 取 得 的 職 缺, 只 要 有 了 錢 呢, 亦 辦 得 到 ; 被 視 為 一 塊 肥 肉 的 上 海 職 缺, 要 價 五 十 萬 兩, 而 這 當 中 居 然 也 像 生 意 買 賣 一 般 有 討 價 還 價 出 到 三 十 五 萬 的 情 況 官 場 的 光 怪 陸 離 可 愕 可 笑 之 事, 小 說 以 買 官 之 道 出 之, 儼 然 莊 重, 莊 中 帶 謔, 有 識 者 讀 此 內 心 能 不 五 味 雜 陳? 而 以 重 金 購 得 肥 缺, 一 旦 就 任, 必 加 倍 索 還 除 節 禮 例 錢 之 外, 凡 下 屬 下 民 有 所 請 託, 一 概 須 額 外 付 錢 : 現 在 莫 說 家 務, 就 是 我 做 兄 弟 的, 替 你 經 手 的 事 情, 你 算 一 算 ; 玉 山 的 玉 夢 梅, 是 個 一 萬 二 萍 鄉 的 周 小 辮 子 八 千 新 昌 胡 子 根 六 千 上 饒 莫 桂 英 五 千 五 吉 水 陸 子 林 五 千 盧 陵 黃 霑 甫 六 千 四 新 番 趙 苓 州 四 千 五 新 建 王 爾 梅 三 千 五 南 昌 蔣 大 化 三 千 千 山 孔 慶 隔 武 陵 廬 子 庭, 都 是 二 千 還 有 些 一 千 八 百 的, 一 時 也 記 不 清, 至 少 亦 有 二 三 十 注, 我 筆 筆 都 有 帳 的 48 多 至 萬 兩, 少 亦 千 兒 八 百, 一 事 事 一 筆 筆 直 如 做 生 意 一 般 清 楚 記 帳, 有 謂 做 官 的 利 錢 頂 好 49, 果 不 其 然! 把 做 官 視 同 做 生 意, 將 本 求 利 唯 利 是 圖, 牟 利 之 心 尤 甚 於 做 買 賣 的 生 意 人 : 那 捐 班 裡 面, 更 不 必 說 了, 他 們 那 裡 是 做 官, 其 實 也 在 那 裡 同 我 此 刻 一 樣 的 做 生 意 他 那 牟 利 之 心, 比 做 買 賣 的 還 利 害 呢! 50 花 錢 購 缺 不 限 捐 納 候 補, 八 股 進 士 亦 有, 然 仍 以 捐 納 為 多, 不 論 如 何, 就 其 預 計 取 償 之 居 心 言, 任 官 之 後, 必 然 搜 括 更 多 科 舉 考 試 被 視 為 進 入 官 場 的 正 途, 然 已 有 諸 多 弊 端 ; 至 於 捐 納 授 官, 向 被 視 為 入 仕 的 旁 門 左 道, 其 中 種 種 較 諸 科 舉 更 有 過 之 而 無 不 及 而 捐 納 之 浮 濫 固 然 源 於 孜 孜 為 利 的 貪 婪 人 性, 然 問 題 的 癥 結 恐 怕 還 在 朝 廷 治 國 無 方, 頭 痛 醫 頭 腳 痛 47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六 十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頁
327 醫 腳, 無 長 遠 規 劃, 明 知 捐 官 浮 濫, 素 行 低 劣, 計 本 取 利, 禍 害 多 端, 但 一 時 需 用, 仍 開 方 便 之 門, 大 力 勸 捐, 倉 皇 應 付 眼 下 一 時 緊 急, 貽 下 往 後 無 數 禍 患 因 此, 即 使 皇 朝 聖 君 天 子 威 儀, 小 說 硬 是 放 膽 嘲 諷 了 一 下 : 至 於 拿 官 當 貨 物, 這 個 貨 只 有 皇 帝 有, 也 只 有 皇 帝 賣 51 這 一 刮, 也 許 稍 犯 聖 威, 卻 點 出 了 問 題 關 鍵 較 諸 科 舉, 捐 納 進 用 的 人 選 材 質 極 為 低 劣, 品 行 堪 慮, 是 官 場 極 大 的 隱 憂 小 說 對 於 捐 納 嘲 弄 的 笑 聲 較 為 宏 大 響 亮, 對 於 社 會 競 相 捐 納 的 諷 刺 也 更 加 辛 辣, 這 群 摩 拳 擦 掌 磨 刀 霍 霍 的 蟊 蟲, 是 大 清 國 未 來 沉 重 的 負 擔, 而 開 啟 無 窮 禍 患 的 聖 朝 國 君, 也 若 不 經 意 地 納 入 嘲 諷 之 列 補 正 史 之 遺, 收 勸 懲 之 功, 四 大 小 說 的 輕 重 緩 急, 亦 由 此 以 見 皇 室 尚 且 拿 官 當 貨 物 賣, 以 下 臣 民 如 何, 自 然 可 知 ; 所 謂 風 行 草 偃 上 行 下 效, 整 個 官 僚 體 系 更 勝 似 營 利 機 構, 官 員 依 樣 畫 葫 蘆, 以 生 日 壽 禮 之 名 義, 行 買 賣 職 缺 之 實 ; 生 日 壽 禮 其 實 只 是 收 賄 之 藉 口 小 說 中 有 一 段 謔 而 不 虐 的 精 彩 議 論 : 我 也 知 道 打 了 票 子 進 去 最 輕 便 的, 怎 奈 大 人 先 生, 不 願 意 擔 這 個 名 色, 所 以 才 想 法 做 成 這 東 西 送 去 ; 人 家 看 見, 送 的 是 筆 墨, 很 雅 的 東 西 ; 就 是 受 了, 也 不 取 傷 廉 我 道 : 這 是 一 份 贄 禮, 卻 送 的 那 麼 重? 洞 仙 道 : 凡 有 所 為 而 送 的, 無 所 謂 輕 重, 也 和 咱 們 做 買 賣 一 般, 一 分 行 情 一 分 貨 你 還 沒 知 道, 去 年 裡 頭, 大 叔 生 日, 閩 浙 蕭 制 軍 送 的 禮, 還 要 別 緻 呢 是 三 尺 來 高 的 一 對 牡 丹 花, 白 裕 的 花 盆, 珊 瑚 碎 的 泥, 且 不 必 說 ; 用 了 一 對 白 珊 瑚 坐 樹, 配 的 是 瑪 瑙 片 穿 出 來 的 花, 蔥 綠 翡 翠 做 的 葉 子, 都 不 算 數 ; 這 兩 顆 花, 總 共 是 十 二 朵, 那 花 心 卻 是 用 金 絲 鑲 的, 金 剛 鑽 做 的 ; 有 人 估 過 價, 這 一 對 花, 要 抵 得 九 萬 銀 子 送 過 這 份 禮 之 後, 不 上 半 年, 那 位 制 軍 便 調 了 兩 廣 總 督 的 缺 52 分 明 是 一 分 行 情 一 分 貨 生 意 人 的 現 實 嘴 臉, 卻 要 塗 抹 成 風 雅 高 尚 的 清 廉 面 目, 生 日 壽 禮 不 過 是 行 賄 買 缺 慣 用 的 名 目, 口 頭 上 掛 個 不 取 傷 廉 的 說 辭, 實 際 所 代 表 的 是 令 人 咋 舌 的 價 碼 行 情 儘 管 動 輒 十 數 萬 數 十 萬 銀 兩 的 高 價, 令 人 瞠 目, 然 而 不 入 此 賄 上 門 徑, 候 到 七 八 百 年 尚 無 一 職 半 缺 ; 而 送 過 禮 之 後, 升 遷 之 速, 不 上 半 年, 甚 且 可 以 獲 得 軍 機 特 簡 之 高 位, 在 官 僚 體 系 的 陟 升 遷 降 作 業 中, 錢 之 為 用 大 矣 哉! 至 於 小 說 以 示 現 手 法 詳 細 鋪 陳 價 值 不 菲 的 牡 丹 盆 景, 精 巧 雅 緻 之 極, 令 人 目 眩 神 迷 ; 而 要 抵 得 九 萬 銀 子, 卻 在 風 雅 之 中 嗅 到 濃 重 的 銅 臭 味 5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第 五 十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28 學 者 對 於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曾 指 出 懸 殊 的 譬 喻 53 是 其 中 之 一 法, 而 所 謂 懸 殊 即 指 官 場 如 商 場 之 譬 喻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諷 刺, 除 將 官 場 比 作 生 意 場 之 取 譬 運 用 外, 尚 有 反 諷 之 手 法 冤 枉 個 把 鄉 下 人, 有 甚 麼 要 緊! 我 在 上 海 住 了 幾 年, 留 心 看 看 官 場 中 的 舉 動, 大 約 只 要 巴 結 上 外 國 人, 就 可 以 升 官 的 ; 至 於 民 間 疾 苦, 冤 不 冤 枉, 那 個 與 他 有 甚 麼 相 干! 54 中 國 官 員 媚 外 懼 外 之 情 結 嚴 重 若 此, 何 以 致 之? 對 此, 小 說 即 曾 借 官 員 之 口 指 出, 得 罪 外 國 人 要 丟 腦 袋, 而 相 反 地, 巴 結 外 國 人 則 可 升 官 發 財 冤 枉 個 把 鄉 下 人, 有 甚 麼 要 緊! 民 間 疾 苦 那 個 與 他 有 甚 麼 相 干! 運 用 激 問 之 修 辭, 說 者 對 昏 庸 官 員 之 諷 刺, 更 形 生 動 老 把 弟! 你 知 道 我 的 錢 是 那 裡 來 的? 就 是 你 們 山 東 藩 庫 的 銀 子 啊! 我 當 著 糧 臺 差 使 時, 便 偷 著 用 了 幾 顆 印, 印 在 空 白 文 書 上 ;---- 後 來 撤 了 差, 便 做 了 他 提 餉 文 書, 到 這 裡 來 提 去 一 筆 款 55 加 捐 同 知 已 經 指 省 江 蘇 的 捐 官, 以 比 做 買 賣 的 還 利 害 的 牟 利 之 心, 為 官 任 職 之 際, 只 要 一 有 機 會 便 貪 贓 枉 法, 膽 大 包 天 為 所 欲 為 而 他 傳 授 自 己 為 官 生 財 致 富 之 道, 居 然 是 偽 造 公 文, 冒 領 庫 銀, 並 且 言 談 之 間, 自 喜 沾 沾, 自 以 為 高 明 小 說 讓 人 物 自 問 自 答 自 道 自 破, 使 得 一 樁 偽 造 文 書 盜 領 庫 銀 的 罪 行, 竟 似 成 了 瞞 天 過 海, 殊 堪 讚 嘆 的 傑 作 現 在 還 有 難 辦 的 事 情 嗎? 佛 爺 早 有 話 : 通 天 底 下 一 十 八 省, 那 來 的 清 官? 但 御 史 不 說, 我 也 裝 作 糊 塗 罷 了 ; 就 是 御 史 參 過, 派 了 大 臣 查 過, 辦 掉 幾 個 人, 還 不 是 這 們 一 件 事 ; 前 者 已 去, 後 者 又 來, 真 正 能 彀 懲 一 儆 百 嗎? 這 才 叫 明 鑒 萬 里 呢! 56 這 才 叫 明 鑒 萬 里 呢! 對 於 整 個 官 僚 體 系 的 肅 貪 無 功, 官 官 相 護, 罪 魁 禍 首 正 是 統 攬 大 權 的 慈 禧 太 后 位 高 權 重 如 斯, 卻 仍 貪 取 賄 禮, 縱 容 貪 官 污 吏 花 錢 消 災 慨 言 通 天 底 下 一 十 八 省 無 清 官, 其 實 自 身 正 是 帶 頭 貪 污 受 賄 之 人 此 處 有 雙 重 之 自 道 自 破, 太 監 的 自 道 自 破 中 又 包 孕 著 老 佛 爺 的 自 道 自 破 對 於 帶 頭 收 賄, 無 心 澄 清 吏 治 的 慈 禧 太 后 以 明 鑒 萬 里 形 容 之, 足 見 反 諷 之 功 53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117: 一 懸 殊 的 譬 喻 ---- 一 分 行 情 一 分 貨, 你 拼 得 出 大 價 錢, 他 肯 拿 行 貨 給 你 嗎?( 現 形 記 廿 五 回 ) 5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第 六 十 七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18 回, 頁
329 其 實 也 不 過 敷 衍 了 事 而 已, 現 在 的 事 情, 無 論 那 一 樁 那 一 件, 不 是 上 瞞 下, 就 是 下 蹣 上 幾 時 見 查 辦 參 案, 有 壞 掉 一 大 票 的? 非 但 兄 弟 不 肯 做 這 個 惡 人, 就 是 制 台 也 不 肯 失 他 自 己 的 面 子 他 手 下 的 這 些 人 雖 然 不 好, 難 道 他 平 時 是 聾 子 瞎 子, 全 無 聞 見, 必 要 等 到 都 老 爺 說 了 話, 他 才 一 個 個 的 掀 了 出 來, 豈 不 愈 顯 得 他 平 時 毫 無 覺 察 麼? 不 過 其 中, 也 總 得 有 一 兩 個 當 災 的 人, 好 遮 掩 人 家 耳 目 57 行 賄 受 賄 已 成 將 本 求 利 的 為 官 之 道, 諛 上 賄 上 既 成 普 遍 之 風, 行 賄 受 賄 乃 必 然 之 事 ; 至 於 民 瘼 民 怨, 眼 不 見 為 淨 裝 聾 作 啞 不 做 不 錯, 無 利 可 取, 自 不 與 我 相 干 ; 甚 至 等 而 下 之 者, 竟 視 黎 民 為 榨 取 對 象, 千 方 百 計 搜 括 民 脂 民 膏 何 如 我 們 做 典 使 的, 既 不 比 作 州 縣 的, 每 逢 出 門, 定 要 開 鑼 喝 道, 叫 人 家 認 得 他 是 官 ; 我 們 便 衣 就 可 上 街, 什 麼 煙 館 裡 窯 子 裡 賭 場 上, 都 可 去 得 認 得 咱 的, 這 一 縣 之 內, 都 是 咱 的 子 民, 誰 敢 不 來 奉 承? 不 認 得 的, 無 事 便 罷 ; 等 到 有 起 事 情 來, 咱 一 還 他 一 個 鐵 面 無 私 不 上 兩 年, 還 有 誰 不 認 得 咱 的? 一 年 之 內, 我 一 個 生 日, 我 們 賤 內 一 個 生 日, 這 兩 個 生 日, 是 刻 板 要 做 的, 下 來 老 太 爺 生 日, 老 太 太 生 日, 少 爺 作 親, 姑 娘 出 門, 一 年 總 算 有 好 幾 回 58 典 史 為 州 縣 佐 官, 掌 管 全 縣 監 察 和 刑 獄, 因 執 事 有 權 以 致 誰 敢 不 來 奉 承? 其 取 賄 之 道 亦 包 括 生 日 文 章 夫 妻 父 母 的 壽 禮 之 外, 兒 女 婚 喪 喜 慶 也 都 是 收 錢 良 機, 受 賄 在 此 成 了 例 行 普 遍 的 通 則 靠 著 一 連 幾 次 的 收 禮 受 賄, 一 年 上 有 五 六 樁 事 情 就 有 好 兩 千, 接 著 小 說 借 典 史 小 吏 之 口, 自 道 自 破 其 劣 行 : 真 真 大 處 不 可 小 算 不 要 說 我 連 著 兒 子 閨 女 都 沒 有, 就 是 先 父 老 母, 我 做 官 的 時 候, 都 已 去 世 多 年 ; 不 過 託 名 頭 說 在 原 籍, 不 再 任 上, 打 人 家 個 把 式 罷 了 59 兒 女 是 不 存 在 的, 父 母 則 已 然 去 世 多 年, 小 說 借 人 物 之 口, 對 這 荒 謬 的 為 官 之 人 取 財 之 道, 作 了 極 深 刻 之 諷 刺 藩 台 道 : 要 掛 這 張 牌, 至 少 叫 他 們 拿 五 千 現 銀 子 代 理 雖 不 過 兩 三 個 月 ; 現 在 離 著 收 漕 的 時 候 也 不 遠 了, 這 一 接 印, 一 分 到 任 規, 一 分 漕 規, 再 做 一 個 壽, 論 不 定 新 任 過 了 年 出 京, 再 收 一 份 年 禮, 至 少 要 弄 萬 把 銀 子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三 十 三 回,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330 例 行 的 賄 銀 包 括 大 宗 的 到 任 漕 銀 壽 禮 以 及 年 禮 四 項, 因 此 代 理 雖 不 過 兩 三 個 月, 入 帳 已 至 萬 兩 之 普 有 謂 三 年 清 知 縣, 十 萬 雪 花 銀, 以 此 估 算, 其 數 約 略 相 當 小 說 中 官 員 撥 打 著 如 意 算 盤, 賣 缺 計 利 定 價, 由 其 自 道 所 以, 暴 露 行 徑 之 荒 謬 行 賄 受 賄 賣 缺 計 利 之 外, 別 說 民 間 疾 苦 毫 不 掛 意, 即 便 是 興 亡 大 事 也 都 與 官 員 毫 不 相 干 : 將 來 外 國 人, 果 然 得 了 我 們 的 地 方, 他 百 姓 固 然 要, 難 道 官 就 不 要 麼? 沒 有 官, 誰 幫 他 治 百 姓 呢? 所 以 兄 弟 也 決 計 不 愁 這 個 他 們 要 瓜 分, 就 讓 他 們 瓜 分, 與 兄 弟 毫 不 相 干 61 出 自 官 員 口 中 的 荒 唐 之 言, 清 楚 呈 現 其 無 恥 心 態, 作 者 走 筆 之 際, 字 裡 行 間, 應 藏 有 更 多 無 聲 的 譏 刺 之 意 對 於 晚 清 小 說 之 諷 刺, 學 者 指 出 人 物 自 白, 故 意 賣 弄, 自 顯 愚 昧, 出 盡 洋 相, 而 顯 喜 劇 色 彩 62 之 特 點 實 則 藉 人 物 之 自 道 自 破, 更 顯 其 愚 昧, 使 其 丑 相 更 具 體 鮮 明 以 上 之 自 道 由 其 言 自 破 另 有 一 類 則 是 言 偽 行 破, 此 屬 言 語 與 行 為 相 反 之 矛 盾, 並 由 其 矛 盾 寓 寄 作 者 的 反 諷 之 意 這 位 老 中 堂, 他 的 脾 氣, 我 是 曉 得 的, 最 恨 人 家 孝 敬 他 錢 你 若 是 拿 錢 送 他, 一 定 要 生 氣, 說 我 又 不 是 鑽 錢 眼 的 人, 你 們 也 太 瞧 我 不 起 了! 本 來 他 老 人 家, 做 到 這 麼 大 的 官, 還 怕 少 了 錢 用? 你 們 送 他 錢, 豈 不 是 明 明 罵 他 要 錢, 怎 麼 能 不 碰 釘 子 呢? 所 以 他 愛 古 董, 你 送 他 古 董 頂 歡 喜 63 說 是 愛 古 董, 看 似 清 雅 撇 開 了 銅 臭 味, 但 古 董 價 錢 之 高, 令 人 咋 舌, 煙 壺 二 千 兩, 古 鼎 三 千 六, 玉 磐 一 千 三, 掛 屏 三 千 二, 一 共 一 萬 零 一 百 兩 不 但 要 價 高, 並 且 還 定 價 硬, 面 對 一 聲 不 響, 仰 著 頭, 眼 望 到 別 處 去 的 賣 者, 夤 緣 苞 苴 者 也 只 能 吞 聲 忍 痛, 願 打 願 挨 了 而 官 員 吸 血 啃 骨, 分 明 是 獅 子 大 開 口 的 豺 狼 嘴 臉, 卻 硬 是 特 意 以 風 雅 塗 抹 粉 飾 說 是 愛 古 董, 除 了 一 件 件 價 值 不 菲 之 外, 這 送 上 去 的 古 董 甚 且 還 一 再 回 鍋 重 售 因 著 老 中 堂 喜 愛 所 送 一 對 煙 壺, 中 堂 的 意 思, 還 要 你 報 效 他 一 對 呢! 於 是 再 到 古 董 商 處 選 購, 卻 不 料 拿 出 一 看, 分 明 就 是 先 前 所 送, 竟 與 前 頭 的 一 對, 絲 毫 無 二, 卻 不 料 價 格 翻 了 數 倍, 急 漲 至 八 千 兩 與 古 董 商 質 理, 只 自 討 沒 趣 ; 而 掮 客 的 一 番 勸 解, 亦 令 人 聞 之 瞠 目 結 舌 :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五 十 四 回, 頁 861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322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331 黃 胖 姑 便 告 訴 他 道 : 你 既 然 認 得 就 是 前 頭 的 一 對, 人 家 拿 你 當 傻 子, 重 新 拿 來 賣 給 你 你 以 傻 子 自 居, 買 了 下 來, 再 去 孝 敬, 包 定 一 定 得 法 的 就 是 了 說 到 這 裡, 賈 大 少 爺 也 就 恍 然 大 悟 ; 想 了 一 想, 說 道 : 仍 舊 要 我 二 千 也 夠 了, 一 定 要 我 八 千, 未 免 太 貴 了 些 黃 胖 姑 把 頭 一 搖 道 : 不 算 多 他 肯 說 價 錢, 這 事 情 總 好 商 量 對 於 聽 勸 回 轉 要 買 回 煙 壺 的 賈 大 少 爺 而 言, 古 董 商 的 一 番 言 語, 讓 他 更 清 楚 地 看 懂 了 這 番 古 董 買 賣 收 禮 送 禮 的 運 作 脈 絡 : 我 早 曉 得 潤 翁 去 了, 一 定 要 回 來 的 如 今 連 別 的 東 西, 我 都 替 你 配 好 了 取 出 看 時, 乃 是 一 個 搬 指 一 個 翎 管 一 串 漢 玉 件 頭, 總 共 二 千 銀 子, 連 著 煙 壺, 一 共 一 萬 64 官 員 求 索 萬 端, 無 復 天 良 ; 而 被 敲 詐 求 索 者 為 著 補 缺, 明 知 被 人 當 傻 子, 還 是 得 當 傻 子, 並 且 要 毫 無 尊 嚴 地 當 一 個 高 高 興 興 的 傻 子, 肯 說 價 錢, 這 事 情 總 好 商 量, 表 示 門 徑 仍 開, 補 缺 有 望, 錢 有 地 方 使, 還 該 高 興 地 花 一 方 面 是 求 缺 者 卑 汙 苟 賤 的 悲 哀, 一 方 面 又 是 索 賄 者 佯 裝 清 高 風 雅 的 貪 婪 無 恥 我 早 曉 得 潤 翁 去 了, 一 定 要 回 來 的, 被 欺 壓 的 下 層, 早 被 料 定 吃 定, 賣 古 董 與 收 古 董 者, 其 實 是 一 體 運 作 而 分 明 是 原 來 的 煙 壺, 誰 知 竟 與 前 頭 的 一 對, 絲 毫 無 二, 則 醉 翁 之 意 不 在 古 董, 昭 然 可 知 ; 對 照 中 堂 先 前 的 佯 怒 發 威 : 我 又 不 是 鑽 錢 眼 的 人 做 到 這 麼 大 的 官, 還 怕 少 了 錢 用? 則 其 言 行 矛 盾, 以 子 之 矛 攻 子 之 盾, 言 偽 而 自 以 行 破, 反 諷 之 意 盡 寓 其 中 矣 言 偽 行 破 之 反 諷 外, 小 說 之 諷 刺 亦 常 以 對 比 映 襯 行 之 前 述 晚 清 之 獎 懲 機 制 是 貪 贓 受 賄 官 官 相 護 的 共 犯 結 構, 查 參 等 等 不 過 掩 人 耳 目, 應 付 了 事 小 說 在 人 物 言 談 之 間 點 出 官 場 結 構 中 的 生 態 與 食 物 鏈 上 層 的 高 官 心 理 ; 其 中 一 兩 個 當 災 的 人, 通 常 就 是 共 犯 體 制 中, 較 弱 勢 的 一 群, 一 二 小 官 常 成 為 擔 罪 的 犧 牲 品 : 藩 臺 回 省, 查 的 參 案, 預 先 請 過 制 臺 的 示, 無 非 是 事 出 有 因, 查 無 實 據 大 概 的 洗 刷 一 個 乾 乾 淨 淨, 再 把 官 小 的, 壞 上 一 兩 個 什 麼 羊 紫 辰 孫 大 鬍 子 趙 大 架 子 一 干 人, 統 通 無 事 稟 復 上 去, 制 臺 據 詳 奏 了 出 去 凡 有 被 參 的 人, 又 私 底 下 託 人 到 京 裡 打 點, 省 得 都 老 爺 再 說 別 的 閒 話 一 天 大 事 竟 如 此 瓦 解 冰 銷 這 是 中 國 官 場 辦 事, 一 向 大 頭 小 尾 慣 的 65 官 場 現 形 記 中 的 趙 大 架 子 是 制 臺 大 人 的 幕 友, 遭 到 三 位 都 老 爺 的 參 奏, 參 奏 64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388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三 十 三 回, 頁
332 罪 名 是 霸 持 招 搖 收 取 賄 賂 ; 而 告 發 者 甚 至 某 月 某 日, 收 某 人 賄 賂 若 干 66 亦 詳 述 有 據, 然 最 終 仗 著 麻 木 不 靈 的 獎 懲 機 制, 大 事 化 無, 一 干 人 等, 毫 髮 無 傷, 這 是 中 國 官 場 習 見 的 常 態 雷 聲 大 雨 點 小 的 查 賄 作 風, 大 官 與 小 官 的 不 平 等 待 遇, 無 怪 乎 吏 治 難 清 貪 污 常 在 而 大 頭 小 尾 慣 的 再 把 官 小 的, 壞 上 一 兩 個, 大 小 映 襯 之 間, 對 晚 清 官 僚 制 度, 也 深 深 地 挖 苦 了 一 番 學 者 言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有 尖 銳 的 對 比 之 法 : 四 大 諷 刺 小 說 作 家 都 善 用 尖 銳 的 對 比, 這 些 手 法 大 抵 是 把 完 全 相 反 的 兩 象 加 以 比 較, 如 將 欺 凌 屬 下 與 依 順 洋 人 這 兩 種 相 反 的 行 為 集 中 於 制 台 一 身 時, 他 便 成 為 崇 洋 媚 外 的 典 型 人 物 67 除 了 一 人 身 上 兩 種 相 反 行 為 之 反 襯 對 比, 亦 有 兩 種 相 反 人 物 之 映 襯 對 比 在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之 污 濁 社 會 中, 作 為 正 面 人 物, 以 之 對 比 一 般 貪 官 污 吏 跳 樑 小 丑 者, 當 推 蔡 侶 笙 為 代 表 弓 兵 道 : 蔡 大 老 爺 麼? 那 是 一 位 真 正 青 天 佛 菩 薩 的 老 爺! 少 爺 你 和 他 是 朋 友 麼? 那 找 他 一 定 好 的 我 道 : 他 是 鄰 縣 的 縣 大 老 爺, 你 們 怎 麼 知 道 他 好 呢? 弓 兵 道 : 今 年 上 半 年, 這 裡 沂 州 一 帶 起 蝗 蟲, 把 大 麥 小 麥 吃 個 乾 淨 ; 各 縣 的 縣 官, 非 但 不 理, 還 要 徵 收 上 忙 錢 糧 呢 ; 只 有 蔡 大 老 爺 塾 出 款 子, 到 鎮 江 去 販 了 米 糧, 到 蒙 陰 散 賑 非 但 蒙 陰 百 姓, 忘 了 是 個 荒 年, 就 是 我 們 鄰 縣 的 百 姓, 趕 去 領 賑 的, 也 幾 十 萬 人 蔡 大 老 爺 也 一 律 的 散 放 直 到 六 月 裏 方 才 散 完 這 一 下 子, 只 怕 救 活 了 幾 百 萬 人 這 不 是 青 天 佛 菩 薩 麼? 68 一 般 地 方 官 員 枉 為 父 母 官, 遇 上 蟲 災, 想 的 不 是 黎 民 生 計, 掛 意 的 是 壓 榨 稅 賦, 以 求 向 上 交 待 ; 能 夠 放 賑 救 災, 不 分 本 州 他 縣, 人 饑 己 饑, 一 視 同 仁 一 體 救 助, 著 實 難 能 可 貴 小 說 借 鄰 縣 弓 兵 之 口, 說 出 蔡 侶 笙 的 仁 政 德 惠 然 而, 這 樣 的 好 官 在 否 陟 臧 罰 的 獎 懲 機 制 中, 註 定 要 蒙 冤 受 屈 : 四 月 裏 各 屬 鬧 了 蝗 蟲, 十 分 利 害 ; 侶 笙 便 動 了 常 平 倉 的 款 子, 先 行 賑 濟 ; 後 來 又 在 別 的 公 款 項 下, 挪 用 了 點, 統 共 不 過 化 到 五 萬 銀 子 這 一 帶 地 方, 便 處 置 的 安 然 無 事 誰 知 各 鄰 縣, 同 是 被 災 的, 卻 又 匿 災 不 報 ; 鬧 的 上 頭 疑 心 起 來 說 是 蝗 蟲 是 往 往 來 來 無 定 的, 何 以 獨 在 蒙 陰? 就 派 了 查 災 委 員 下 來 查 勘 也 不 知 他 們 是 怎 樣 查 的, 都 報 了 無 災 上 面 說 這 邊 捏 報 災 情, 擅 動 公 款, 勒 令 繳 還 侶 笙 鬧 了 個 典 盡 賣 絕, 連 他 夫 人 的 首 飾 都 變 了 連 66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三 十 三 回, 頁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第 一 百 八 回, 頁
333 我 歷 年 積 蓄 的, 都 借 了 去 ; 我 幾 件 衣 服 也 當 了 ; 七 拼 八 湊, 還 欠 著 八 千 多 銀 子 上 面 便 參 了 出 來, 奉 旨 革 職 上 頭 一 面 委 人 來 署 理, 一 面 委 員 來 守 提, 你 想 這 件 事 冤 不 冤 枉? 69 情 節 對 照, 細 節 誇 張, 寄 寓 諷 刺 意 蘊 70, 匿 災 不 報, 罔 顧 饑 民 生 死 之 官 員 安 然 無 事, 出 錢 出 力, 放 賑 救 災 者 反 倒 革 職 查 辦, 諷 刺 冤 枉 莫 此 為 甚 至 於 兩 種 相 反 的 行 為 集 中 一 人 之 身 的 反 襯 之 法, 可 以 下 一 則 對 同 一 對 象, 前 後 不 同 態 度 之 對 比 為 例 : 就 是 真 正 皇 上 的 法 堂, 咱 來 了 亦 是 不 跪 的 老 耶 被 他 這 一 說, 氣 極 了, 問 他 : 有 幾 個 腦 袋, 敢 不 跪? 他 從 從 容 容 從 懷 裡 掏 出 一 尊 銅 像 來 ---- 頭 上 有 四 個 叉 架 子 委 員 老 爺 一 見 這 個 也 明 白 了, 曉 得 他 是 在 教, 頓 時 臉 上 顏 色, 和 平 了 許 多 這 句 話, 可 把 委 員 老 爺 嚇 死 了, 臉 上 頓 時 失 色!----- 也 顧 不 得 旁 邊 有 人 無 人, 立 刻 走 下 公 案, 滿 臉 堆 著 笑, 拿 手 拉 著 咱 娘 舊 的 袖 子 小 說 寫 官 員 臉 上 氣 色 變 化, 從 有 幾 個 腦 袋, 敢 不 跪? 的 氣 燄 高 張, 到 臉 上 顏 色, 和 平 了 許 多, 以 及 嚇 死 了, 臉 上 頓 時 失 色, 可 謂 層 次 分 明, 尤 其 最 後 滿 臉 堆 笑 以 手 拉 袖 的 情 狀 描 寫, 映 襯 對 照 之 淋 漓, 著 實 深 刻 老 爺 又 親 自 送 茶 ---- 老 爺 道 : 統 通 是 我 不 是, 你 也 不 用 說 了 今 兒 委 屈 了 你 們 的 夥 計, 拿 我 的 四 轎, 送 他 回 去 打 碎 的 傢 伙 統 通 歸 我 賠 闖 事 人, 我 明 天 捉 了 來 辦 給 你 看, 就 枷 在 你 們 店 門 口 你 說 好 不 好? 72 小 說 趁 勢 追 寫 官 員 對 待 庶 民 與 教 民 天 淵 之 別 的 差 異 態 度, 一 般 平 民 百 姓 面 對 官 員, 只 能 飽 受 欺 凌 ; 然 而 一 遇 上 外 教 教 民, 官 員 立 刻 換 上 堆 笑 拉 袖 的 親 熱 模 樣 老 爺 又 親 自 送 茶 就 枷 在 你 們 店 門 口 你 說 好 不 好? 柔 葸 討 好, 無 過 於 此 ; 無 怪 乎 教 民 要 有 幸 虧 在 教, 否 則 只 好 壓 著 頭 受 你 的 氣! 之 慨 嘆 由 於 懼 外 媚 外 之 心 態, 對 於 在 中 國 犯 罪 的 外 國 人 或 是 處 理 百 姓 與 外 人 的 糾 紛, 官 員 們 的 態 度 一 面 倒 地 苛 責 自 家 百 姓, 極 力 為 外 人 開 脫, 萬 萬 不 敢 得 罪 外 國 人 : 一 件 為 了 地 方 上 的 壞 人, 賣 了 塊 地 基 給 洋 人, 開 什 麼 玻 璃 公 司 一 樁 是 一 個 包 討 債 的 洋 人, 到 鄉 下 去, 恐 嚇 百 姓, 現 在 鬧 出 人 命 來 了 ---- 制 臺 說 : 老 哥, 你 還 不 曉 得 外 國 人 的 事, 是 不 好 弄 的 嗎? 地 方 上 百 姓, 不 拿 69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第 一 百 八 回,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334 地 賣 給 他, 請 問 他 的 公 司 到 那 裡 去 開 呢? 就 是 包 討 帳, 他 要 的 錢, 並 非 要 的 是 命 他 自 己 尋 死, 與 洋 人 何 干 呢? 73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中 有 一 段 鄉 下 人 與 牛 的 橋 段 堪 稱 經 典 有 個 鄉 下 農 夫 不 小 心 讓 所 養 的 一 頭 牛 走 脫, 闖 入 一 位 洋 人 宅 院, 踩 壞 了 兩 棵 花, 送 官 之 後, 官 員 一 見 是 得 罪 外 國 人, 處 置 極 重, 不 但 用 五 十 斤 大 枷, 枷 號 在 洋 人 所 居 寓 所 的 馬 路 上 遊 行 示 眾, 並 且 一 個 月 期 滿 後, 還 要 重 責 三 百 板 得 知 消 息 的 洋 人 跑 至 官 府 瞭 解 情 形, 原 以 為 中 國 律 法 較 為 嚴 厲, 不 料 卻 是 官 員 刻 意 重 責 因 為 他 得 罪 了 密 司 脫, 所 以 特 為 重 辦 的, 因 此 要 求 改 判 : 外 國 人 道 : 我 不 是 嫌 辦 的 輕, 倒 是 嫌 太 重 了 那 官 聽 了, 以 為 他 是 反 話, 連 忙 說 道 : 是 是! 兄 弟 本 來 辦 得 太 輕 了, 因 為 那 天 密 司 脫 沒 有 親 到, 兄 弟 暫 時 判 了 枷 號 一 個 月 ; 既 是 密 司 脫 說 了, 兄 弟 明 天 改 判 枷 三 個 月, 期 滿 責 一 千 板 罷! 那 外 國 人 惱 了 道 : 豈 有 此 理!--- 洋 人 斥 責 官 員, 說 明 只 需 罰 他 幾 角 洋 錢, 申 斥 他 兩 句, 警 戒 他 下 次 小 心 點 即 可, 對 於 官 員 為 了 一 點 小 事 凌 辱 一 個 耕 田 安 分 的 人 大 為 生 氣, 官 員 這 一 聽 才 知 道 自 己 馬 屁 拍 到 馬 腳 上 了 : 這 一 下 馬 屁, 拍 在 馬 腳 上 去 了 連 忙 說 道 : 是! 是! 是! 既 是 密 司 脫 大 人 大 量, 兄 弟 明 天 便 把 他 放 了 就 是 外 國 人 道 : 說 過 放, 就 把 他 放 了 ; 為 甚 麼 還 要 等 到 明 天, 再 押 他 一 夜 呢? 那 官 兒 又 連 忙 說 道 : 是! 是! 是! 兄 弟 就 叫 放 他 外 國 人 聽 說, 方 才 一 路 乾 笑 而 去 那 官 兒 便 傳 話 出 去, 叫 把 鄉 下 人 放 了 又 恐 怕 那 外 國 人 不 知 道 他 馬 上 釋 放 的, 於 是 格 外 討 好, 叫 一 名 差 役, 押 著 那 鄉 下 人, 到 那 外 國 人 家 裏 去 叩 謝 面 子 上 是 這 等 說, 他 的 意 思, 是 要 外 國 人 知 道 他 唯 命 是 聽, 如 奉 聖 旨 一 般 74 小 說 在 此 段 對 談 間, 巧 妙 且 自 然 地 運 用 多 重 映 襯 敝 國 法 律 上, 並 沒 有 這 一 條 專 條, 兄 弟 因 為 他 得 罪 了 密 司 脫, 所 以 特 為 重 辦 的 是 中 國 官 員 面 對 外 人 與 自 家 百 姓 厚 彼 薄 此 的 諂 媚 心 態, 這 是 第 一 重 映 襯 ; 用 五 十 斤 大 枷, 枷 號 在 尊 寓 的 一 條 馬 路 上 遊 行 示 眾 ; 等 一 個 月 期 滿 後, 還 要 重 責 三 百 板 與 原 不 過 請 你 申 斥 他 兩 句, 警 戒 他 下 次 小 心 點, 大 不 了 罰 他 幾 角 洋 錢 就 了 不 得 了 是 一 罪 之 刑 罰 認 定 不 同 的 輕 重 對 比, 這 又 是 一 重 映 襯 ; 他 總 是 個 耕 田 安 分 的 人 誰 料 你 為 了 這 點 小 事, 把 他 這 般 凌 辱 起 來 說 過 放, 就 把 他 放 了 ; 為 甚 麼 還 要 等 到 明 天, 再 押 他 一 夜 呢 外 國 人 對 中 國 善 良 百 姓 與 中 國 官 員 對 自 家 百 姓 的 態 度 尤 其 是 極 其 鮮 明 的 對 比, 這 是 第 三 重 映 襯 小 說 以 諧 趣 的 手 法 寫 官 員 馬 屁, 拍 在 馬 腳 上 的 糗 73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第 六 十 七 回, 頁
335 態, 而 良 民 最 終 得 釋 的 收 場, 轉 悲 為 喜, 稍 稍 柔 化 了 譏 刺 的 尖 銳 然 而 在 此 對 比 映 襯 之 際, 懼 外 媚 外 官 員 的 荒 唐 行 徑, 益 顯 諷 刺 可 悲 三 譴 責 晚 清 之 諷 刺 較 諸 儒 林 外 史, 確 乎 較 大 多 數 地 表 現 了 淺 顯 平 直 之 特 點, 與 儒 林 外 史 委 婉 含 蓄 的 諷 刺 藝 術 相 較, 晚 清 小 說 的 譴 責 諷 刺 的 另 一 特 點 是 淺 顯 平 直 75, 其 中 尤 以 譴 責 為 最 魯 迅 將 諷 刺 與 譴 責 區 而 別 之, 但 有 學 者 將 二 者 統 稱 為 諷 刺 : 西 方 有 一 種 諷 刺 叫 霍 雷 斯 式 諷 刺 (Horatian Satire) 以 溫 和 與 廣 泛 憐 憫 的 笑 意 來 糾 正 俗 世 的 錯 誤 與 缺 失 而 魯 迅 的 諷 刺 觀 念 和 這 種 諷 刺 大 抵 相 同 此 外, 還 有 一 種 諷 刺 稱 為 朱 文 諾 爾 式 諷 刺 (Juvenalian Satire) 以 辛 辣 令 人 難 堪 而 激 憤 的 語 調, 挾 以 道 德 性 的 義 憤, 去 攻 擊 人 類 及 社 會 制 度 的 腐 敗 與 罪 惡 - 魯 迅 所 稱 的 譴 責 小 說 的 特 色, 如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和 朱 文 諾 爾 式 諷 刺 大 同 小 異 而 且 西 方 兩 種 諷 刺 手 法 與 中 國 古 代 詩 歌 所 表 現 的 兩 種 諷 刺 風 格 毛 詩 序 所 說 的 不 用 直 言 以 微 辭 托 意 的 諷 刺 手 法 班 固 所 稱 的 怨 刺 詩 直 陳 時 弊, 嚴 厲 指 斥 的 諷 刺 風 格 不 謀 而 合 因 此, 可 說 婉 曲 式 諷 刺, 並 非 諷 刺 小 說 的 不 二 法 門, 其 語 氣 大 抵 歸 於 兩 種 : 婉 曲 與 直 斥 76 對 中 西 諷 刺 之 定 義 作 一 對 照, 則 魯 迅 所 指 譴 責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之 特 點, 同 於 朱 文 諾 爾 式 諷 刺 (Juvenalian Satire), 吳 淳 邦 因 此 納 譴 責 於 廣 義 之 諷 刺 中 將 諷 刺 分 為 婉 曲 與 直 斥 二 類 簡 言 之, 譴 責 即 直 斥 之 諷 刺 諷 刺 與 譴 責 有 其 差 異, 然 亦 有 模 糊 地 帶, 一 如 諷 刺 與 嘲 謔 不 過 嚴 格 細 究, 魯 迅 之 辭 氣 浮 露 筆 無 藏 鋒 其 實 未 必 等 於 班 固 之 直 陳 時 弊, 嚴 厲 指 斥 本 文 認 為 諷 刺 與 譴 責 之 分 野 正 在 於 此 諷 刺 與 譴 責 區 別 之 關 鍵 在 諷 刺 雖 亦 有 對 諷 刺 對 象 之 指 責, 但 在 字 面 上 看 不 到 正 面 指 責 之 文 字 諷 刺 必 使 讀 者 明 白 被 諷 對 象 之 錯 誤, 但 不 在 字 面 上 指 陳 其 錯 誤, 反 諷 甚 至 在 字 面 上 還 似 在 肯 定 其 錯 誤 譴 責 則 常 指 陳 譴 責 對 象 之 錯 誤, 甚 至 加 上 分 析 解 釋 以 及 責 難 咒 罵 等 大 略 言 之, 魯 迅 之 譴 責 含 括 晚 清 之 諷 刺, 而 班 固 之 定 義 則 只 在 譴 責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336 柯 臘 克 (A.Melville Clark) 曾 經 將 諷 刺 語 氣 作 了 詳 細 的 分 類 : 它 又 藉 著 使 用 諷 刺 光 譜 中 的 各 種 語 氣 : 機 智 (wit) 譏 笑 (ridicule) 反 諷 (ironty) 嘲 諷 (sarcasm) 譏 誚 (cynicism) 諷 罵 (the sadonic) 以 及 痛 罵 (invective) 等 以 呈 現 一 種 類 似 變 色 蜥 蝪 般 的 外 表 77 機 智 譏 笑 反 諷 較 溫 和, 它 們 在 攻 擊 對 象 時, 能 讓 讀 者 與 作 品 中 的 人 物 保 持 適 當 的 諷 刺 距 離, 而 朝 諷 譏 誚 諷 罵 痛 罵 則 不 能 維 持 這 種 距 離, 攻 擊 時 也 不 留 餘 地 這 就 是 魯 迅 諷 刺 小 說 與 譴 責 小 說 的 分 野 78 吳 淳 邦 傾 向 於 將 晚 清 風 格 之 諷 刺 納 入, 他 引 柯 臘 克 與 張 宏 庸 之 說 以 指 正 魯 迅 的 諷 刺 觀 念 因 此 其 諷 刺 是 包 含 譴 責 之 廣 義 諷 刺 : 所 以 我 們 討 論 諷 刺 語 氣 時, 其 語 氣 可 歸 于 四 種 : 機 智 譏 笑 苦 諷 直 責 79 本 文 以 下 所 討 論 之 譴 責 是 暫 將 譴 責 由 諷 刺 分 離 出 來 之 狹 義 譴 責 譴 責 有 時 只 是 心 平 氣 和 的 說 明, 然 而 在 說 明 之 中, 自 見 是 非 曲 直 晚 清 捐 官 不 計 其 數, 尤 其 朝 廷 需 款 孔 亟 之 際, 唯 恐 報 捐 的 不 踴 躍, 因 此 特 別 簡 化 發 照 程 序, 以 促 進 買 氣, 因 此 變 通 辦 理, 先 把 填 了 號 數 的 空 白 官 照, 發 給 各 捐 局 去 勸 捐, 報 捐 者 官 照 可 立 捐 立 領 至 於 若 有 剩 餘 未 發 之 官 照, 則 交 由 各 捐 局 自 行 焚 燬, 然 而 此 一 處 理 過 程 卻 出 現 疏 漏, 捐 局 員 吏 雖 將 須 焚 燬 之 剩 餘 官 照 註 明 照 號 呈 報 上 級, 卻 未 必 真 皆 焚 燬, 因 此 出 現 官 照 為 真 印 信 也 為 真 的 作 廢 官 照 在 市 面 流 通, 甚 至 販 賣 : 也 有 就 此 穿 了 那 個 冠 帶, 充 作 有 職 人 員 的, 誰 還 去 追 究 他 ; 也 有 拿 著 這 廢 照 去 騙 錢 的, 聽 說 南 洋 新 加 坡 那 邊 最 多 大 約 一 個 人, 有 了 幾 個 錢, 卻 不 想 去 做 官, 也 想 弄 個 頂 戴 到 新 加 坡 那 邊 發 財 的 人 很 多 那 邊 坐 官, 極 不 容 易, 因 就 有 人 搜 羅 了 許 多 廢 照, 到 那 邊 去 騙 人 80 儘 管 捐 官 不 學 無 術 愛 財 貪 利 人 盡 皆 知, 瀆 職 貪 贜 亦 所 在 多 有, 朝 廷 不 能 不 有 所 耳 聞 ; 但 溺 於 捐 納 所 得 銀 數, 清 廷 仍 無 革 弊 之 意 朝 廷 非 但 沒 有 停 止 捐 納 的 打 算, 並 且 為 方 便 勸 捐, 大 量 印 行 官 照, 於 是 產 生 未 用 完 須 作 廢 的 廢 照 開 了 方 便 之 門 做 為 變 通 之 道 的 結 果, 反 倒 是 讓 宵 小 有 了 可 乘 之 機, 拿 著 註 銷 廢 照 四 處 去 招 搖 撞 騙 小 說 不 但 指 責 朝 廷 政 策 錯 誤, 也 指 出 整 個 官 僚 系 統, 位 居 最 上 位 的 慈 禧 太 后 之 干 政 受 賄 :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一 版, 頁 100 張 宏 庸,< 中 國 諷 刺 小 說 的 特 質 與 類 型 >, 中 外 文 學 第 五 卷 第 七 期, 頁 30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103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37 這 回 耿 義 的 入 軍 機, 原 是 太 后 的 特 簡 祇 為 耿 義 祝 嘏 來 京, 騙 了 他 屬 吏 造 幣 廳 總 辦 三 萬 個 新 鑄 銀 圓, 託 連 公 公 獻 給 太 后, 說 給 老 佛 爺 預 備 萬 壽 時 賞 賜 用 的 太 后 見 銀 色 新, 花 樣 巧, 賞 收 了, 所 以 有 這 個 特 簡 不 知 是 誰, 把 這 話 告 訴 了 今 上, 太 后 和 今 上 商 量 時, 今 上 說 耿 義 是 個 貪 鄙 小 人, 不 可 用 太 后 定 要 用, 今 上 垂 淚 道 : 這 是 親 爺 爺 逼 臣 兒 做 亡 國 之 君 了! 太 后 大 怒, 親 手 打 了 皇 上 兩 個 嘴 巴, 牙 齒 也 打 掉 了 皇 上 就 病 不 臨 朝 了 好 久 恰 好 太 后 的 倖 臣 西 安 將 軍 永 潞 也 來 京 祝 嘏, 太 后 就 把 廢 立 的 事, 和 他 商 量 永 潞 說 : 祇 怕 疆 臣 不 伏 這 是 最 近 的 事 81 三 萬 新 鑄 銀 圓 的 賄 銀 還 是 瞞 騙 上 司 得 來 的 贜 款, 行 賄 對 象 正 是 最 高 層 的 慈 禧 太 后 ; 收 了 賄 銀, 果 然 特 派 官 職, 貪 鄙 小 人 竟 可 入 職 軍 機 重 地 而 貴 為 天 子 之 尊 的 光 緒 皇 帝 知 情 力 爭, 結 果 非 但 無 效, 甚 且 受 辱, 面 臨 被 廢 之 虞 說 者 陳 述 事 由 的 來 龍 去 脈, 亦 同 時 指 陳 了 慈 禧 之 錯 誤 這 防 營 的 統 領 管 帶, 無 論 甚 麼 人, 只 要 有 大 帽 子 八 行 書, 就 可 當 得 ; 真 正 打 過 仗 立 過 功 的 人, 反 都 擱 起 來 沒 有 飯 吃 82 由 於 朝 廷 皇 宮 都 賄 賂 成 習, 整 個 晚 清 官 僚 體 制 的 升 遷 任 用 難 求 其 公 平 有 關 係 引 薦 可 以 居 要 職, 有 能 有 功 者 反 倒 連 個 餬 口 的 差 使 也 得 不 到 剛 才 這 個 是 陳 仲 眉 的 妻 子 ; 仲 眉 是 四 川 人 也 是 個 榜 下 的 知 縣, 而 且 人 也 很 精 明 的 ; 卻 是 沒 有 路 子, 到 了 省 十 多 年, 不 要 說 是 補 缺 署 事, 就 是 差 事 也 不 曾 好 好 補 過 幾 個 83 最 後 足 足 七 年 盼 不 到 一 官 半 職 的 候 補 知 縣 居 然 上 吊 自 盡 了 大 約 一 省 裡 面 的 候 補 人 員, 可 以 分 做 四 大 宗 : 第 一 宗, 是 給 督 撫 同 鄉, 或 是 世 交, 那 不 必 說 是 一 定 好 的 了 ; 第 二 宗, 就 是 藩 臺 的 同 鄉 世 好, 自 然 也 是 有 照 應 的 ; 第 三 宗, 是 頂 了 大 帽 子, 挾 了 八 行 書 來 的 ; 有 了 這 三 宗 人, 你 想 要 多 少 差 事, 才 夠 安 插? 除 了 這 三 宗 之 外, 謄 下 哪 一 宗, 自 然 是 絕 不 相 干 的 了 不 要 說 是 七 八 年, 只 要 他 的 命 儘 長 著, 候 到 七 八 百 年, 只 怕 也 沒 有 人 想 著 他 呢! 84 這 四 大 宗 之 最 大 差 別 即 在 關 係 門 徑 之 有 無 如 果 沒 有 攀 上 門 徑, 七 八 百 年 81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吳 趼 人,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十 二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38 也 沒 有 人 想 著 他, 絕 無 補 缺 署 事 之 望 而 世 交 世 好 八 行 書 即 是 所 謂 的 拜 結 師 生 同 門, 互 通 聲 氣, 主 要 還 是 納 賄 權 勢 之 家 而 來, 假 交 游 往 來 收 受 贄 禮 之 名, 行 攀 附 納 賄 之 實 納 賄 權 勢 還 須 得 有 門 徑, 有 時 門 徑 還 頗 為 曲 折 ; 光 緒 十 九 年 曾 爆 發 一 起 收 賄 糾 紛, 詳 其 始 末 可 以 見 賄 賂 門 徑 之 一 斑 : 十 一 月 丁 未, 內 務 府 大 臣 福 錕 等 奏 : 臣 等 奉 命 派 查 陜 西 正 考 官 丁 惟 禔 於 放 差 後, 有 太 監 數 人 持 票 向 索 謝 銀 案 ---- 據 楊 少 舫 供 : 係 直 隸 淶 水 縣 廩 生, 在 京 教 書, 本 年 五 月, 有 同 鄉 方 小 山 託 我 聲 言, 伊 受 二 酉 堂 書 舖 掌 櫃 饒 丹 詔 所 託, 因 伊 族 兄 饒 士 騰 與 丁 惟 禔 均 係 同 年, 轉 託 饒 丹 詔 代 給 丁 惟 禔 謀 放 四 川 考 官, 方 小 山 教 我 轉 託, 我 隨 找 素 識 之 裁 縫 呂 德 魁 找 得 剃 頭 趙 三 轉 託 太 監 張 三 謀 辦 ---- 又 剃 頭 趙 三 供 : 係 直 隸 殺 河 人, 常 在 內 裡 ( 即 宮 內 ) 挑 擔 剃 頭, 本 年 夏 間 我 素 識 之 裁 縫 呂 德 魁 找 我 說 : 有 教 書 先 生 楊 少 舫 說 給 丁 惟 禔 謀 放 考 官, 我 隨 找 得 御 膳 房 飯 局 掌 案 太 監 張 秀 林 即 張 三 號 張 小 峰 謀 辦 即 在 海 軒 茶 館 會 面, 同 呂 德 魁 在 場, 楊 少 舫 與 張 秀 林 當 面 說 明 : 如 丁 惟 禔 放 四 川 考 官, 謝 給 太 監 張 秀 林 二 千 五 百 兩, 由 二 酉 堂 打 水 印 開 票, 並 應 許 事 成 後 謝 給 大 眾 銀 兩 至 六 月 二 十 六 日, 丁 惟 禔 放 出 陜 西 考 官, 當 日 太 監 張 姓 帶 領 楊 少 舫 數 人 屢 至 舖 內 要 銀 吵 鬧, 聲 稱 無 論 四 川 陜 西 既 係 放 出, 均 須 給 銀 其 中 運 用 的 關 係 有 同 族 同 年 同 鄉 之 誼 等 ; 而 轉 託 各 色 人 等 則 包 括 書 舖 掌 櫃 教 師 裁 縫 師 剃 頭 師 傅, 以 及 內 宮 太 監 ; 門 徑 曲 折, 共 犯 結 構 可 稱 龐 雜 而 御 史 安 維 峻 更 在 奏 摺 中 指 出 為 丁 惟 禔 其 人 者, 指 不 勝 屈, 可 見 未 爆 發 者 為 數 可 能 不 少 不 但 國 內 有 資 格 的 候 補 人 員 得 缺 既 不 易 亦 不 公, 即 便 是 特 別 派 遣 到 外 國 學 成 歸 國 的 需 用 人 才, 也 一 樣 遭 到 閒 置 ; 郭 嵩 燾 曾 紀 澤 等 人 深 悉 西 洋 國 情, 學 有 專 精, 仍 苦 無 一 展 長 才 之 機 會 86 小 說 對 此 亦 記 述 了 時 人 的 觀 感 批 評 : 本 來 為 的 是 要 人 才, 才 教 學 生 ; 教 會 了, 就 應 該 用 他 就 如 從 前 派 到 美 國 去 的 學 生, 回 來 了 也 不 用, 此 刻 有 多 少 在 外 頭 當 洋 行 買 辦, 當 律 師 翻 譯 的 ; 我 化 了 錢, 教 出 了 人, 卻 叫 外 國 人 去 用, 這 才 是 楚 材 晉 用 呢! 87 除 了 職 缺 分 派 之 不 公, 不 懂 珍 用 人 才, 已 任 官 職 者 亦 常 有 官 官 相 護 欺 下 瞞 上 之 情 事 為 求 升 遷 快 速, 早 日 位 居 要 員, 以 求 得 更 大 之 獲 利, 瞞 上 邀 功 是 常 用 之 法, 官 場 現 形 記 就 記 述 了 共 同 欺 瞞 朝 廷 的 治 河 事 例 原 來 黃 河 氾 濫, 一 般 總 在 三 85 吳 相 湘, 晚 清 宮 廷 與 人 物, 頁 參 見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台 北 :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月 一 版,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頁
339 汛 之 時, 此 時 水 漲 不 及 防 堵, 常 能 潰 堤 然 而 水 勢 一 退, 堤 岸 被 水 衝 開 處, 滴 水 不 留, 可 以 輕 易 填 補 合 攏 : 故 而 河 工 報 告 人 員, 只 要 上 頭 肯 收 留, 雖 然 辛 苦 一 兩 個 月, 將 來 保 舉 是 斷 乎 不 會 漂 的 此 時 賈 大 少 爺, 既 然 委 了 這 個 差 使, 任 憑 他 如 何 賺 錢, 只 要 他 肯 拿 土 拿 木 頭, 把 他 該 管 的 一 段 填 滿, 挨 過 來 年 三 汛, 不 出 亂 子, 他 便 可 告 無 罪 就 是 出 了 亂 子, 上 頭 也 不 肯 為 人 受 過, 但 把 地 名 換 上 一 個, 譬 如 張 家 莊 改 作 李 家 莊, 將 朝 廷 矇 過 去, 也 就 沒 有 處 分 了 自 來 辦 大 工 的 人, 都 守 著 這 一 個 訣 竅 所 以 這 回 賈 大 少 爺 的 保 舉, 竟 期 十 拿 九 穩 88 朝 廷 撥 款 治 理 黃 河, 想 不 到 卻 是 虛 而 不 實, 凡 是 黃 河 開 口 子 到 後 來 沒 有 不 合 龍 的, 整 治 與 否 並 無 差 別, 只 平 白 提 供 小 人 工 程 貪 賄 的 賺 錢 良 機, 甚 且 讓 這 些 敷 衍 塞 責 貪 婪 無 恥 的 官 僚, 得 以 謊 報 治 河 有 功, 迅 速 獲 得 拔 擢 升 遷 尤 有 甚 者, 是 更 換 地 名, 瞞 上 避 過 之 行 徑, 小 說 道 出 實 情 以 責 之 ; 而 以 訣 竅 言 之, 荒 唐 之 中 可 見 反 諷 之 意 治 河 之 外, 軍 事 更 為 大 事, 中 日 甲 午 海 戰 之 敗, 有 將 矛 頭 指 向 最 上 位 者 : 中 國 海 軍 在 九 一 年 後 進 入 冬 眠, 最 大 的 損 失, 不 是 裝 備 數 量 的 增 加 受 嚴 重 影 響, 而 是 質 量 級 未 能 及 時 進 步 甲 午 戰 前, 丁 汝 昌 已 感 到 船 炮 老 化 的 問 題 迫 在 眉 睫 他 提 出 了 一 個 花 十 五 萬 兩 銀 子 和 十 年 時 間, 為 二 十 五 條 軍 艦 更 換 鍋 爐 ; 花 六 十 一 萬 兩 銀 子 添 購 二 十 一 尊 克 虜 伯 快 炮 的 補 救 方 案 這 是 一 個 提 高 北 洋 艦 隊 航 速 與 射 速 的 方 案 但 因 慈 禧 六 十 大 壽 在 即, 李 鴻 章 未 敢 奏 咨 瀆 請 為 光 緒 二 十 年 十 月 初 十 慈 禧 太 后 之 六 十 壽 辰, 清 廷 續 修 園 苑, 朝 廷 官 員 並 竭 慮 盡 心, 自 光 緒 十 八 年 起 即 積 極 籌 備, 加 速 趕 工 石 塊 均 起 刨, 椎 鑿 之 聲 盈 野, 匠 卒 幾 數 千 人 矣 91 諸 重 臣 工 匠 全 力 投 入, 其 中 僅 外 圍 點 景 92 一 項, 就 耗 銀 二 百 萬 兩 以 上 93 而 不 到 百 萬 兩 之 數, 可 以 提 高 北 洋 船 速 射 速, 李 鴻 章 身 為 北 洋 大 臣 卻 因 不 敢 得 罪 慈 禧 太 后, 連 上 奏 都 不 敢 甲 午 海 戰 致 敗, 砲 彈 不 足 速 度 過 慢 正 是 主 因 ; 88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錢 鋼, 海 葬 -- 甲 午 戰 爭 100 年 台 北 : 黎 明 文 化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準 備 慶 典 第 一 項 工 作, 就 是 趕 築 頤 和 園 未 完 工 程 重 要 大 臣 如 李 鴻 藻 翁 同 龢 等 都 奉 派 恭 理 此 一 工 作, 見 吳 相 湘,< 癸 巳 談 往 > 收 於 作 者 晚 清 宮 廷 與 人 物 臺 北 : 傳 記 文 學 出 版 社 月 二 版, 頁 所 引 為 翁 同 龢 九 月 二 十 七 日 日 記 所 載, 見 吳 相 湘,< 癸 巳 談 往 > 收 於 作 者 晚 清 宮 廷 與 人 物, 頁 景 點 乃 指 修 葺 自 西 華 門 至 西 直 門 兩 旁 之 街 道 舖 面, 並 搭 蓋 經 壇 戲 台, 分 段 點 設 景 物 93 點 景 費 用 分 別 於 京 內 外 文 武 百 官 俸 餉 內 公 攤 扣 呈, 計 京 內 滿 漢 官 吏 共 報 效 銀 二 十 六 萬 三 千 九 百 兩, 京 外 各 省 共 報 效 銀 九 十 四 萬 三 千 兩, 兩 共 一 百 二 十 萬 六 千 九 百 兩 332
340 怕 有 違 上 意 未 敢 奏 咨 瀆 請, 致 誤 軍 機, 實 屬 不 智 孽 海 花 對 李 鴻 章 未 定 期 汰 舊 換 新 軍 備, 及 時 提 升 戰 鬥 力, 提 供 了 另 種 説 明 : 我 不 是 袒 護 中 堂, 前 幾 個 月, 大 家 發 狂 似 的 主 戰, 現 在 戰 敗 了, 又 動 輒 痛 罵 中 堂 我 獨 以 為 這 回 致 敗 的 原 因, 不 在 天 津, 全 在 京 師 中 堂 思 深 慮 遠, 承 平 之 日, 何 嘗 不 建 議 整 飭 武 備? 無 奈 封 章 一 到, 幾 乎 無 一 事 不 遭 總 署 及 戶 部 的 駁 斥 直 到 高 陞 擊 沉, 中 堂 還 請 撥 巨 帑 購 械 和 倡 議 買 進 南 美 洲 鐵 甲 船 一 大 隊, 又 不 批 准 有 人 說, 蕞 爾 日 本, 北 洋 的 預 備, 已 足 破 敵 他 說 這 話, 大 概 已 忘 卻 了 歷 年 自 己 駁 斥 的 案 子 了! 諸 位 想, 中 堂 的 被 罵, 冤 不 冤 呢? 94 當 時 朝 廷 充 斥 著 諛 上 氛 圍, 官 員 們 公 攤 扣 呈 報 效 壽 慶 銀 錢 之 不 暇, 何 敢 有 礙 太 后 高 興, 要 回 北 洋 軍 備 的 預 算 呢? 小 說 在 此 把 指 責 之 對 象 轉 向 總 署 及 戶 部 之 官 員, 分 辯 說 明 之 外, 他 說 這 話, 大 概 已 忘 卻 了 歷 年 自 己 駁 斥 的 案 子 了! 顯 然 亦 有 諷 刺 之 意 晚 清 吏 治 不 清, 上 行 下 效, 官 衙 僚 屬, 需 索 多 方, 即 如 營 役 兵 丁, 也 仗 勢 欺 人, 白 吃 白 喝 : 忽 聽 得 那 賣 湯 圓 的 高 叫 一 聲 : 賣 圓 子 咧! 接 著, 又 咕 噥 道 : 出 來 還 沒 有 做 著 兩 百 元 的 生 意, 卻 碰 了 這 幾 個 瘟 神 ; 去 了 二 十 多 個 圓 子, 湯 瓢 也 打 斷 了 一 個 一 面 嘮 叨, 一 面 洗 碗 ; 猛 然 又 聽 得 一 聲 怪 叫, 卻 是 那 幾 個 查 夜 的, 在 那 裏 唱 京 調 我 問 那 賣 湯 圓 的 道 : 難 道 他 們 吃 了 不 給 錢 的 嗎? 怎 麼 說 去 了 二 十 幾 個? 賣 湯 圓 的 道 : 給 錢 不 要 說, 只 得 兩 隻 手, 就 再 多 生 兩 隻 手, 也 拿 他 不 動 查 夜 兵 丁 吃 湯 圓 不 給 錢, 對 此 小 說 中 藉 由 與 湯 圓 小 販 的 一 問 一 答, 呈 現 小 人 物 在 被 壓 榨 底 層 的 辛 酸 與 無 奈 : 我 道 : 這 個 何 不 同 他 理 論? 賣 湯 圓 的 道 : 哪 裏 鬧 得 他 過! 鬧 起 來, 他 一 把 辮 子, 拉 到 局 裏 去, 說 你 犯 夜 我 道 : 何 不 到 局 裏 告 他 呢? 賣 湯 圓 的 道 : 告 他! 以 後 還 想 做 生 意 麼? 我 一 想, 此 話 也 不 錯 歎 道 : 那 只 得 避 他 了! 賣 湯 圓 的 道 : 先 生! 你 不 曉 得, 我 們 做 小 生 意 的 難 處 ; 出 來 做 生 意, 要 喊 的, 他 們 就 聞 聲 而 來 了 我 聽 了, 不 覺 嘆 氣 95 賣 湯 圓 的 升 斗 小 民, 遇 上 白 吃 白 喝 的 兵 丁, 只 得 自 認 晦 氣, 敢 怒 不 敢 言 ; 若 要 理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335 二 段 引 文 見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41 論, 一 把 辮 子, 拉 到 局 裏 去, 就 給 安 上 個 犯 夜 的 罪 名 而 即 使 想 要 避 免 損 失, 忍 氣 吞 聲, 卻 因 必 須 叫 賣, 避 無 可 避, 損 失 無 計 可 免, 真 是 聞 之 令 人 心 酸 給 錢 不 要 說, 只 得 兩 隻 手, 就 再 多 生 兩 隻 手, 也 拿 他 不 動 小 生 意 人 在 說 明 指 控 之 外, 亦 夾 有 一 絲 無 奈 之 諷 刺 我 說 起 方 才 冬 防 查 夜 兵 的 情 形 述 農 道 : 你 上 下 江 走 了 這 兩 年, 見 識 應 該 增 長 的 多 了, 怎 麼 還 是 這 樣 少 見 多 怪 的? 他 麼 穿 了 號 衣 出 來, 白 吃 兩 個 湯 圓, 又 算 得 甚 麼? 你 不 知 道 這 些 營 兵, 有 一 個 上 好 徽 號, 叫 做 當 官 強 盜 呢 近 邊 地 方, 有 了 一 個 營 盤, 左 右 那 一 帶 居 民, 就 不 要 想 得 安 逸 ; 田 裏 種 的 菜, 池 裏 養 的 魚, 放 出 來 的 雞 子 鴨 子, 那 一 種 不 是 任 憑 那 些 官 兵 任 意 攜 取, 就 同 是 營 裏 公 用 的 東 西 一 般 來 住 的 鄉 下 婦 女, 任 憑 他 調 笑, 誰 敢 和 他 較 量 一 句 半 句 你 要 看 見 那 種 情 形, 還 不 知 要 怎 樣 大 驚 小 怪 呢? 96 穿 著 長 衣 的 是 官, 穿 上 號 衣 的 是 兵, 說 者 指 陳 其 魚 菜 雞 鴨, 任 意 攜 取 ; 婦 女, 任 憑 他 調 笑 的 囂 張 行 為 ; 誰 敢 和 他 較 量 一 句 半 句? 被 欺 壓 的 善 良 百 姓, 申 告 無 門, 只 能 逆 來 順 受 其 中 少 見 多 怪 白 吃 兩 個 湯 圓, 又 算 得 甚 麼? 以 及 有 一 個 上 好 徽 號, 叫 做 當 官 強 盜 呢 亦 都 是 在 譴 責 之 餘, 所 抒 發 之 諷 刺 無 奈 在 晚 清 官 僚 體 系 中, 下 層 的 小 官 常 成 為 擔 罪 祭 品, 是 被 欺 壓 的 第 一 層, 凡 百 事 情, 都 是 官 小 的 誨 氣 97, 至 於 無 所 憑 恃 的 下 民, 位 在 封 建 體 系 的 底 層, 種 種 傷 害 痛 苦 折 磨 損 失, 經 常 直 接 間 接 地 轉 嫁 到 他 們 身 上 : 此 一 戰 爭 中, 中 國 是 受 侵 略 的 一 方, 所 受 到 的 人 命 財 產 損 失 又 遠 超 過 英 國, 卻 得 單 獨 負 起 賠 償 戰 亂 造 成 的 破 壞 而 真 正 受 害 最 深 的 中 國 人 民 非 但 無 處 求 償, 反 得 承 當 由 賠 款 轉 嫁 來 的 稅 賦 負 擔 98 其 中 最 常 見 者, 是 蠻 橫 無 理 的 不 樂 之 捐 官 場 現 形 記 有 一 上 控 的 事 件, 起 因 即 是 知 府 強 索 超 過 小 生 意 人 所 能 負 擔 的 不 樂 之 捐, 無 力 應 捐 之 下, 竟 以 抗 捐 之 罪 名, 遭 到 監 禁 拘 押 : 他 的 兒 子, 東 也 求 人, 西 也 求 人, 想 求 府 大 人 將 他 父 親 釋 放 府 大 人 道 : 如 要 釋 放 他 父 親, 也 甚 容 易 ; 除 每 年 捐 錢 三 百 弔 之 外, 另 外 叫 再 捐 二 千 弔, 立 刻 繳 進 來, 為 修 理 衙 署 之 費 他 兒 子 一 時 那 能 拿 得 出 許 多 府 大 人 便 將 他 父 親 打 了 二 百 手 心 一 百 嘴 巴 打 完 之 後 仍 押 班 房 --- 兒 子 急 了, 只 得 到 省 上 控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二 十 八 回, 頁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342 無 力 承 擔 的 稅 捐, 卻 硬 被 扣 上 抗 捐 的 罪 名, 孝 順 的 兒 子 前 去 求 情, 卻 反 害 父 親 冤 受 打 手 掌 嘴 的 刑 罰, 並 且 另 外 叫 再 捐 二 千 弔 ; 人 民 的 身 家 財 產, 全 無 保 障, 要 多 少 拿 多 少, 要 拘 禁 要 刑 罰, 全 憑 為 官 者 一 句 話 被 迫 害 的 百 姓 無 法 可 想, 唯 有 上 控 一 途 然 而 晚 清 官 僚 的 共 犯 結 構, 必 然 是 官 官 相 護 : 把 呈 子 大 約 看 了 一 遍, 便 拍 著 驚 堂 罵 道 : 天 底 下 的 百 姓, 刁 到 你 們 河 南 也 沒 有 再 刁 的 了 開 學 堂 是 奉 過 上 諭 的, 原 是 替 你 們 地 方 上 培 植 人 才, 多 捐 兩 個, 有 什 麼 要 緊, 也 值 得 上 控? 你 有 多 大 膽 子, 敢 同 本 司 頂 撞? 替 我 打, 打 他 個 藐 視 官 長, 咆 哮 公 堂 100 下 民 非 但 申 告 不 成, 還 被 冠 上 刁 民 的 惡 名 ; 官 僚 除 一 面 嚇 之 以 威, 替 我 打, 打 他 個 藐 視 官 長, 咆 哮 公 堂, 一 面 還 強 詞 奪 理 原 是 替 你 們 地 方 上 培 植 人 才, 多 捐 兩 個, 有 什 麼 要 緊, 也 值 得 上 控? 小 說 將 過 程 歷 歷 指 陳, 而 曲 直 昭 然 可 知 某 日 某 人 到 你 家 裏 來, 送 給 你 四 千 兩 銀 子 的 票 子, 是 某 家 錢 莊 所 出 的 票, 號 碼 是 第 幾 號, 你 拿 到 莊 上 去 照 票, 又 把 票 打 散 了 一 千 的 一 張, 幾 百 的 幾 張, 然 後 拿 到 衙 門 裡 面 去 你 好 好 的 說 了, 免 得 又 要 牽 累 見 證 你 再 不 招, 我 可 以 叫 一 個 人 來, 連 你 們 在 酒 樓 上 面, 坐 哪 一 個 座, 吃 哪 幾 樣 菜, 說 的 什 麼 話, 都 可 以 一 一 說 出 來 的 呢 那 裁 縫 沒 得 好 賴, 只 好 供 了 說 所 有 四 千 兩 銀 子, 是 某 人 要 補 侯 官 縣 丞 缺 的 使 費, 小 姐 得 了 若 干, 某 姨 太 太 得 了 若 干, 太 太 房 裏 大 丫 頭 得 了 若 干, 孫 少 爺 的 奶 奶 得 了 若 干, 一 一 招 了, 畫 了 供 101 此 處 之 譴 責, 乃 是 以 指 證 之 形 式 呈 現 要 補 一 個 縣 丞, 除 了 官 員 親 屬 外, 連 其 丫 鬟 奶 媽 也 得 一 一 打 點 錢 數 票 號 人 證 一 應 俱 在, 無 可 狡 抵, 而 苞 苴 之 盛, 亦 由 此 可 知 晚 清 索 賄 官 員 正 像 一 個 深 黝 的 坑 谷, 不 斷 地 求 索 填 補 貪 欲 的 賄 銀 更 可 惡 的 是, 來 自 刮 吮 民 脂 的 捐 銀, 官 員 還 要 短 報 私 吞 一 般 為 善 不 欲 人 知 者, 捐 銀 常 署 無 名 氏, 無 恥 官 員 卻 趁 此 吃 沒 銀 錢 : 內 中 總 有 同 是 無 名 氏, 同 是 那 個 數 目 的 ; 倘 使 有 了 這 麼 二 三 十 個 無 名 氏, 同 數 目 的, 他 只 報 出 六 七 個, 或 者 十 個 八 個 來 就 是 捐 錢 的 人, 只 要 看 見 有 了 個 無 名 氏, 就 以 為 是 自 己 了 ; 那 個 肯 為 了 幾 元 錢, 去 追 究 他 呢? 這 個 話, 我 雖 然 不 知 道 是 真 的, 是 偽 的, 然 而 沒 有 一 點 影 子, 只 怕 也 造 不 出 個 謊 言 來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248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43 小 說 將 官 員 短 報 捐 銀 的 手 腳 點 破, 若 非 知 情 者 洩 露, 外 人 恐 難 知 其 所 以 一 經 小 說 披 露, 若 有 其 事, 能 不 警 戒 收 斂? 內 政 之 外, 官 員 們 軍 事 上 的, 怯 懦 懼 戰, 亦 在 指 責 之 列 小 說 中 有 一 守 長 門 砲 台 的 官 兵 藍 寶 堂, 有 勇 有 謀, 臨 事 不 懼 外 國 兵 船 在 戒 嚴 之 時 擅 入 中 國 海 疆, 他 打 旗 號 命 其 停 輪 ; 見 置 之 不 理, 又 打 旗 號 知 照, 再 不 停 輪 便 開 砲 結 果 來 船 仍 前 行, 他 於 是 開 砲 轟 擊 : 轟 的 一 聲, 把 那 船 上 的 望 臺 打 毀 了 ; 吊 橋 打 斷 了 ; 一 個 大 副 受 了 重 傷 ; 只 得 停 了 輪 到 了 岸 上 來, 驚 動 了 他 的 本 國 領 事, 打 官 司 一 時 福 建 的 大 小 各 官, 都 嚇 得 面 無 人 色, 戰 戰 兢 兢 的 出 來 會 審 領 事 官 也 氣 忿 忿 的 來 到 這 藍 寶 堂 卻 從 從 容 容 的, 到 了 法 堂 之 上, 侃 侃 直 談, 據 著 公 理 爭 辯 ; 竟 被 他 贏 得 了 官 司 豈 不 爭 氣? 103 然 而 為 國 爭 氣, 卻 未 得 上 司 肯 定 當 時 閩 省 大 吏, 不 但 不 予 獎 勵, 反 責 其 僥 倖 ; 並 明 令 此 後 不 准 如 此 後 法 船 來 時, 他 只 得 依 令 電 話 請 示, 回 電 不 准 開 砲 ; 等 第 二 艘 來 了, 再 請 示, 仍 舊 不 准 ; 於 是 法 蘭 西 陸 續 來 了 二 十 多 號 船 ; 所 以 才 有 那 馬 江 之 敗 呢 104 一 方 面 是 自 知 訓 練 不 精 實 力 不 足, 未 敢 遽 啟 外 釁 ; 一 方 面 是 累 戰 累 敗, 畏 戰 拒 戰, 竟 成 常 習 在 此 心 態 下, 縱 偶 有 竭 智 盡 慮 忠 勇 可 嘉 之 能 士, 亦 無 用 武 之 地 ;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記 述 官 場 難 得 一 見 的 才 具 膽 識 兼 備 且 能 從 容 立 功 之 人 才, 而 上 司 非 獨 不 獎 他, 反 責 備 他 小 說 具 言 其 事, 一 面 為 能 者 鳴 不 平, 一 面 狠 批 顢 頇 官 員 的 無 能 無 識, 貽 誤 軍 機 官 員 對 國 事 的 無 識 無 能, 不 論 在 內 政 外 交 或 軍 事 都 造 成 國 家 損 失, 百 姓 痛 苦 又 無 心 於 民 瘼, 國 內 的 百 姓 未 獲 照 顧, 國 外 的 百 姓 未 得 保 護 : 那 個 乾 兒 子 呢, 被 他 幽 禁 了 兩 個 月, 便 把 他 賣 豬 仔 到 吉 林 去 了 賣 了 豬 仔 到 那 邊 作 工, 那 邊 管 得 極 為 苛 虐, 一 步 都 不 能 亂 走 的 這 位 先 生, 能 夠 設 法 寄 一 封 信 回 來, 算 是 他 天 大 的 本 領 了 賣 豬 仔 其 實 並 不 是 賣 斷 了 就 是 那 招 工 館, 帶 外 國 人 招 的 工, 招 去 做 工, 不 過 訂 定 了 幾 年 合 同 ; 合 同 滿 了, 就 可 以 回 來 外 國 人 本 來 招 去 做 工, 也 未 必 一 定 要 怎 麼 苛 待 ; 後 來 偶 然 苛 待 了 一 兩 次, 我 們 中 國 政 府, 也 不 過 問 ; 那 沒 有 中 國 領 事 的 地 方, 不 要 說 了, 就 是 設 有 中 國 領 事 的 地 方, 中 國 人 被 苛 虐 了, 那 領 事 就 何 不 見 不 聞, 與 他 絕 不 相 干 的 一 般 外 國 人 從 此 知 道 中 國 人 不 護 衛 自 己 百 姓 的, 便 一 天 苛 似 一 天 起 來 了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同 上 注 105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44 到 了 國 外 的 百 姓 處 境 更 為 不 堪 小 說 中 被 訛 騙 到 國 外 的 中 國 良 民, 受 盡 苛 虐, 小 說 分 析 致 是 之 由, 在 位 者 不 見 不 聞 與 他 絕 不 相 干, 中 國 豬 仔 華 工 血 淚, 不 盡 是 外 國 人 種 族 歧 視 所 產 生, 人 必 自 侮 而 後 人 侮 之, 自 欺 而 後 人 欺 之, 晚 清 之 中 國 官 員, 正 在 欺 民 自 侮, 小 說 指 出 關 鍵, 清 楚 指 出 官 員 失 職 冷 漠 之 不 該, 其 理 當 然 小 說 多 以 指 陳 實 事, 明 其 錯 誤 之 形 式 進 行 譴 責 諷 刺 與 譴 責 之 運 用, 小 說 或 分 頭 進 行, 或 雙 掌 齊 發, 以 下 一 段 感 慨 之 言, 結 合 二 者, 既 譴 且 諷, 可 謂 精 彩 : 這 個 官, 竟 然 不 是 人 做 的 ; 頭 一 件 先 要 學 會 卑 污 苟 賤, 才 可 以 求 的 著 差 使 ; 又 要 把 良 心 擱 過 一 邊, 放 出 那 殺 人 不 見 血 的 手 段, 才 弄 得 著 錢 106 所 謂 的 卑 污 苟 賤 包 括 了 拋 卻 自 尊, 奴 顏 婢 膝, 逢 迎 巴 結, 為 求 補 缺, 吮 癰 舔 痔, 無 所 不 為 共 犯 結 構 中 的 官 員, 一 面 諛 上 行 賄, 一 面 欺 下 索 賄, 學 會 把 良 心 擱 過 一 邊 隱 然 見 其 諷 刺 之 意, 卑 污 苟 賤 殺 人 不 見 血 則 分 明 怒 責 之 言, 小 說 諷 罵 這 批 在 食 物 鏈 中 迷 失 翻 滾 泯 滅 人 性 的 貪 婪 之 輩, 辭 銳 意 傷, 至 為 深 刻 更 為 不 堪 者, 貪 官 污 吏 謀 財 之 外, 還 能 害 命 奉 命 剿 匪 的 胡 統 領, 或 是 在 轎 子 裏 打 瞌 睡 或 是 到 村 莊 中 下 轎 踏 勘 村 中 多 是 十 室 九 空, 因 為 鄉 下 百 姓 沒 見 過 大 場 面, 或 是 嚇 得 逃 走, 或 是 東 躲 西 藏 胡 統 領 見 幾 個 村 莊 俱 無 人 蹤, 就 疑 心 是 土 匪 聞 風 而 逃, 居 然 要 拿 火 燒 房 子 : 這 話 才 傳 出 去, 便 有 無 數 兵 丁, 跳 到 人 家 屋 裏, 四 處 搜 尋 有 些 孩 子 女 人, 都 從 床 後 頭 拖 了 出 來 胡 統 領 定 要 將 他 們 正 法, 幸 虧 周 老 爺 明 白, 連 忙 勸 阻 胡 統 領 吩 咐 待 在 轎 子 後 頭, 回 城 審 問, 口 供 再 辦 107 胡 統 領 奉 旨 剿 匪, 卻 令 無 辜 百 姓 險 被 正 法, 官 員 昏 庸 情 狀 令 人 心 驚 ; 其 後 甚 至 有 洗 滅 村 莊, 姦 淫 婦 女 等 令 人 髮 指 之 行 徑 : 正 在 說 話 之 間, 前 面 莊 子 裏 頭, 已 經 起 了 火 了 不 到 一 刻, 前 面 先 鋒 大 隊 都 得 了 信, 一 齊 縱 容 兵 丁, 搜 掠 劫 搶 起 來 ; 甚 至 洗 滅 村 莊, 姦 淫 婦 女, 無 所 不 至! 胡 統 領 再 要 傳 令 下 去, 阻 止 他 們, 已 經 來 不 及 了 當 下 統 帥 大 隊 走 到 鄉 下, 東 南 西 北 四 鄉 八 鎮, 整 整 兜 了 一 個 大 圈 子 胡 統 領 因 見 沒 有 一 個 人 出 來, 同 他 抵 敵, 自 以 為 得 了 勝 仗, 奏 凱 班 師, 將 到 城 門 的 時 候, 傳 令 軍 士 們, 一 律 擺 齊 隊 伍, 鳴 金 擊 鼓, 穿 城 而 過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345 殺 人 放 火, 無 所 不 至, 屠 戮 善 良 百 姓, 卻 還 自 認 是 打 了 勝 仗 奏 凱 班 師, 犒 賞 殺 害 良 民 的 兵 丁 每 棚 兵 丁, 賞 羊 一 腔 豬 一 頭 酒 兩 罎 饅 頭 一 百 個 109, 大 肆 慶 功 並 且 呈 報 上 級, 等 著 日 後 敘 獎 升 官 統 領 送 客 之 後 一 面 過 癮, 一 面 吩 咐 打 電 報 給 撫 臺, 先 把 土 匪 猖 獗 情 形, 略 述 數 語 ; 後 面 便 報 一 律 肅 清, 好 為 將 來 開 保 地 步 110 前 述 中 日 平 壤 之 戰, 中 國 將 領 事 前 毫 無 布 置, 遇 事 則 畏 葸 走 避, 一 路 潰 敗 仍 上 告 捷 報 者 如 葉 志 超, 沿 途 甚 且 騷 擾 百 姓 者 如 衛 汝 貴 ; 小 說 中 胡 統 領 卑 鄙 可 憎, 貪 懦 無 勇, 行 事 荒 腔 走 板, 讀 來 甚 覺 荒 謬 絕 倫 111, 誇 張 太 過, 然 對 照 史 事, 不 能 排 除 其 實 有 所 本 而 安 居 無 事 卻 平 白 遭 禍 的 哀 哀 黎 民, 想 要 要 求 公 道 正 義 之 時, 立 刻 受 到 官 場 官 官 相 護 的 阻 撓 : 本 縣 愛 子 如 民, 有 意 要 替 你 們 伸 冤, 怎 麼 倒 來 欺 瞞 本 縣? 這 還 了 得! 現 在 你 們 的 狀 子, 都 在 本 縣 手 裏, 已 經 稟 過 統 領 統 領 問 本 縣 要 見 證, 本 縣 就 得 問 你 們 要 人 你 們 還 不 指 出 人 來, 非 但 退 回 剛 才 發 給 你 們 的 撫 桖 銀 子, 還 要 辦 你 們 反 告 的 罪 112 身 為 父 母 官 不 積 極 為 民 申 冤, 緝 拿 兇 犯, 卻 反 刁 難 百 姓, 要 受 害 者 在 亂 軍 之 中 清 楚 指 認, 負 舉 證 之 責, 並 且 出 言 恐 嚇, 將 羅 織 以 誣 告 之 罪 殘 殺 無 辜 已 是 荒 唐, 又 繼 之 以 恐 嚇 威 脅, 未 撫 之 慰 之, 又 加 重 害 之, 著 實 欺 民 太 甚, 可 惡 之 至 無 怪 乎 小 說 中 百 姓 要 悲 憤 大 喊 : 官 兵 就 是 強 盜, 害 的 我 們 好 苦 呀! 113 整 個 政 府 是 個 上 行 下 效 勒 索 敲 詐 的 組 織, 官 吏 們 比 明 目 張 膽 的 盜 賊 好 不 了 多 少 百 姓 完 全 無 能 與 之 對 抗 官 僚 之 間 瀰 漫 著 買 賣 風 氣, 根 本 114 不 以 國 家 為 前 提, 反 從 公 眾 立 場 轉 向 一 己 之 利 實 則 晚 清 之 官 兵 不 止 於 強 盜 而 有 更 甚 於 強 盜 者 : 109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如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173 所 記 : 我 正 想 先 把 嚴 州 沒 有 土 匪 的 消 息, 連 夜 稟 報 上 頭, 好 叫 上 頭 放 心 周 老 爺 道 : 使 不 得! 使 不 得! 如 此 一 辦, 叫 上 頭 把 事 情 看 輕 將 來 用 多 了 錢, 也 不 好 報 銷 ; 保 舉 也 沒 有 了 如 今 稟 上 去, 越 說 的 凶 越 好 胡 統 一 聽 此 言, 恍 然 大 悟, 連 說 : 老 哥 指 教 的 極 是, 兄 弟 一 準 照 辦 112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謝 碧 霞 譯,<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收 於 林 明 德,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工 公 司, 頁
346 這 些 事 情, 本 縣 知 道 全 是 兵 勇 做 的 但 是 沒 有 憑 據, 怎 樣 可 以 辦 人? 現 在 要 替 你 們 開 脫 罪 名, 除 非 把 這 些 事 情, 一 齊 推 到 土 匪 身 上 你 們 一 家 換 一 章 呈 子, 只 說 如 何 受 土 匪 蹧 蹋, 來 求 本 縣 替 你 們 伸 冤 的 話 再 各 人 據 一 張 領 紙, 寫 明 令 到 本 縣 撫 桖 銀 子 若 干 兩 本 縣 就 拿 著 你 們 這 個, 到 統 領 跟 前, 替 你 們 求 情 倘 若 求 的 下 來, 是 你 們 的 造 化 ; 求 不 下 來, 亦 是 沒 法 的 事 115 強 盜 殺 人 放 火 尚 自 知 罪 孽, 國 法 難 容, 俛 首 包 羞 ; 官 兵 殺 滅 百 姓 宜 是 罪 加 一 等, 到 頭 來 竟 要 受 害 者 硬 生 生 吞 下 冤 屈, 殘 民 程 度, 甚 於 盜 匪 受 害 百 姓 眼 睜 睜 看 著 罪 魁 禍 首 逍 遙 法 外, 並 且 只 能 向 縱 容 真 凶, 瞞 上 欺 下 的 官 僚 委 屈 求 助 晚 清 官 僚 機 制, 助 長 了 虐 民 欺 民 官 員 的 氣 焰, 官 官 相 護, 因 此 有 恃 無 恐 變 本 加 厲 ; 真 正 可 憐 的, 是 申 告 無 門 的 哀 哀 百 姓 小 說 寫 官 員 口 言 施 惠 實 則 欺 壓 的 官 腔, 費 心 思 用 手 段, 盡 在 為 官 脫 罪, 卻 無 視 百 姓 受 屈 受 害 的 官 僚 嘴 臉, 在 生 動 呈 現 中, 以 刀 筆 作 了 最 痛 切 之 譴 責 勦 匪 而 錯 殺 良 民, 或 可 謂 一 時 誤 判 ; 然 而 晚 清 吏 治, 諸 多 是 剛 愎 自 用, 以 致 長 期 苛 虐 百 姓, 百 姓 卻 有 苦 難 言 : 贓 官 可 恨, 人 人 知 之 ; 清 官 尤 可 恨, 人 多 不 知 蓋 贜 官 自 知 有 病, 不 敢 公 然 為 非 ; 清 官 則 自 以 為 我 不 要 錢, 何 所 不 可, 剛 愎 自 用, 小 則 殺 人, 大 則 誤 國 吾 人 親 目 所 睹, 不 知 凡 幾 矣 作 者 苦 心, 願 天 下 清 官 勿 以 不 要 錢 便 可 任 性 妄 為 也 歷 來 小 說 皆 揭 贜 官 之 惡, 有 揭 清 官 之 惡 者, 自 老 殘 遊 記 始 116 老 殘 遊 記 中 最 有 名 的 慘 酷 刑 罰, 是 人 見 人 怕 的 站 籠 有 一 對 父 女, 父 親 做 些 小 生 意, 家 是 三 間 草 房, 一 個 土 牆 院 子 一 日 女 兒 站 在 門 口, 遇 見 府 裡 馬 隊 上 什 長 花 肐 膊 王 三, 居 然 被 他 看 上 並 且 弄 上 手 了 : 過 了 些 時, 活 該 有 事, 被 他 爸 爸 回 來 一 頭 碰 見, 氣 了 個 半 死, 把 他 閨 女 著 實 打 了 一 頓, 就 把 大 門 鎖 上, 不 許 女 兒 出 去 不 到 半 個 月, 那 花 肐 膊 王 三 就 編 了 法 子, 把 他 爸 爸 也 算 了 個 強 盜, 用 站 籠 站 死 後 來 不 但 他 閨 女 算 了 王 三 的 媳 婦, 就 連 那 點 小 房 子 也 算 了 王 三 的 產 業 117 站 籠 一 站 常 死 人, 如 此 酷 刑 須 是 何 等 滔 天 大 罪? 然 而 良 善 百 姓 居 家 教 女, 只 與 官 府 小 員 稍 有 干 礙, 居 然 就 輕 易 被 冤 屈, 站 籠 而 死, 聞 之 令 人 悚 然, 冤 死 者 如 何 瞑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205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16 回 評, 頁 170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頁
347 目? 老 殘 遊 記 中 之 可 怖 清 官, 在 歷 史 中 實 有 其 人, 所 指 正 是 毓 賢 剛 弼 等 : 毓 賢 : 善 治 盜, 不 憚 斬 戮 118 剛 弼 : 以 筆 帖 式 累 遷 刑 部 郎 中, 諳 悉 例 案 119 史 傳 所 記 之 善 治 盜, 不 憚 斬 戮, 思 之, 真 令 人 不 寒 而 慄 毛 髮 皆 豎 ; 而 小 說 中 寫 毓 賢 之 冷 血 殘 酷, 尤 令 人 切 齒 : 玉 大 人 凝 了 一 凝 神, 說 道 : 我 最 恨 這 些 東 西! 若 要 將 他 們 收 監, 豈 不 是 又 被 他 多 活 了 一 天 去 了 嗎? 斷 乎 不 行! 你 們 去 把 大 前 天 站 的 四 個 放 下, 拉 來 我 看 差 人 去 將 那 四 人 放 下, 拉 上 堂 去 大 人 親 自 下 案, 用 手 摸 著 四 人 鼻 子, 說 道 : 是 還 有 點 游 氣 復 行 坐 上 堂 去 說 : 每 人 打 二 千 板 子, 看 他 死 不 死! 那 知 每 人 不 消 得 幾 十 板 子, 那 四 個 人 就 都 死 了 120 對 已 氣 若 游 絲 之 囚 犯, 油 然 不 怪 地 下 令 每 人 打 二 千 板 子, 看 他 死 不 死! 直 把 人 命 視 若 螻 蟻, 言 語 之 間, 毫 無 人 性 不 但 執 法 嚴 酷, 甚 至 還 暗 佈 鷹 犬, 箝 制 言 論 有 酒 醉 者 出 言 批 評 玉 賢 糊 塗 冤 枉 好 人, 居 然 亦 站 籠 而 死 : 被 玉 大 人 心 腹 私 訪 的 人 聽 見, 就 把 他 抓 進 衙 門, 大 人 坐 堂, 只 罵 了 一 句, 說 : 你 這 東 西 謠 言 惑 眾, 還 了 得 嗎! 站 起 站 籠, 不 到 兩 天 就 站 死 了 老 殘 說 : 這 個 玉 賢 真 正 是 死 有 餘 辜 的 人, 怎 樣 省 城 官 聲 好 到 那 步 田 地? 煞 是 怪 事! 我 若 有 權, 此 人 在 必 殺 之 例! 老 董 說 : 你 老 小 點 嗓 子! 你 老 在 此 地, 隨 便 說 說, 還 不 要 緊 ; 若 到 城 裡, 可 別 這 麼 說 了, 要 送 性 命 的 呢! 121 酷 吏 虐 政 下, 不 但 微 罪 重 罰, 活 罪 治 死, 甚 至 是 極 高 壓 的 黑 色 恐 怖, 不 許 批 評 不 許 議 論 至 此, 官 場 如 陰 暗 鬼 域, 官 差 如 魍 魎 魑 魅, 而 太 守 則 是 索 命 閻 王 : 衙 門 口 有 十 二 架 站 籠, 天 天 不 得 空, 難 得 有 天 把 空 得 一 個 兩 個 的! 清 史 稿 列 傳 卷 252 毓 賢 傳, 頁 清 史 稿 列 傳 卷 252,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五 回, 頁
348 俺 們 這 個 玉 大 人 真 是 了 不 得! 賽 過 活 閻 王! 碰 著 了 就 是 個 死! 123 小 說 借 老 殘 之 口, 譴 責 如 此 酷 吏 為 害 之 大, 並 指 出 其 殘 酷 暴 虐 之 動 機, 正 在 過 於 要 做 官 急 於 做 大 官, 為 利 祿 權 勢 而 虐 殺 無 數, 營 造 清 明 吏 治 的 假 象, 以 求 快 速 遞 補 升 官 : 老 殘 道 : 不 然 我 說, 無 才 的 要 做 官 很 不 要 緊, 正 壞 在 有 才 的 要 做 官 你 想, 這 個 玉 太 尊 不 是 個 有 才 的 嗎? 只 為 過 於 要 做 官, 且 急 於 做 大 官, 所 以 傷 天 害 理 的 做 到 這 樣! 而 且 政 聲 又 如 此 其 好, 怕 不 數 年 之 間 就 要 方 面 兼 圻 的 嗎? 官 愈 大, 害 愈 甚 守 一 府 則 一 府 傷 ; 撫 一 省 則 一 省 殘 ; 宰 天 下 則 天 下 死! 124 玉 賢 之 酷 虐, 不 只 老 殘 指 其 行 為 傷 天 害 理, 小 說 更 藉 百 姓 對 於 所 謂 路 不 拾 遺 之 政 績 的 說 明, 譴 責 其 殘 忍 : 席 上 右 邊 上 首 一 個 人 說 道 : 玉 佐 臣 要 補 曹 州 府 了 左 邊 下 首 緊 靠 老 殘 的 一 個 人 道 : 他 的 班 次 很 遠, 怎 樣 會 補 缺 呢? 右 邊 人 道 : 因 為 他 辦 強 盜 辦 得 好, 不 到 一 年 竟 有 路 不 拾 遺 的 景 象, 宮 保 賞 識 非 凡 前 日 有 人 對 宮 保 說 : 曾 走 曹 州 府 某 鄉 莊 過, 親 眼 見 有 個 藍 布 包 袱 棄 在 路 旁, 無 人 敢 拾 某 就 問 土 人 : 這 包 袱 是 誰 的? 為 何 沒 人 收 起? 土 人 道 : 昨 兒 夜 裡 不 知 何 人 放 在 這 裡 的 某 問 : 你 們 為 甚 麼 不 拾 了 回 去? 都 笑 著 搖 搖 頭 道 : 拾 了, 俺 還 有 一 家 兒 性 命 嗎? 如 此, 可 見 路 不 拾 遺, 古 人 竟 不 是 欺 人, 今 日 也 竟 做 得 到 的! 宮 保 聽 著 很 是 喜 歡, 所 以 打 算 專 摺 明 保 他 左 邊 的 人 道 : 佐 臣 人 是 能 幹 的, 只 嫌 太 殘 忍 些 未 到 一 年, 站 籠 站 死 兩 千 多 人 難 道 沒 有 冤 枉 的 嗎? 旁 邊 一 人 道 : 冤 枉 一 定 是 有 的, 自 無 庸 議 ; 但 不 知 有 幾 成 不 冤 枉 的 125 路 不 拾 遺 之 真 象 乃 由 未 到 一 年, 站 籠 站 死 兩 千 多 人 之 殘 酷 手 法 而 來, 真 是 聞 之 既 驚 且 痛 冤 枉 一 定 是 有 的, 自 無 庸 議 ; 但 不 知 有 幾 成 不 冤 枉 的 出 以 沉 痛 之 諷 刺, 更 強 化 了 殘 忍 之 指 責 而 冤 枉 者 多, 不 冤 枉 者 少, 十 二 架 站 籠, 天 天 不 得 空 ; 賽 過 活 閻 王 的 酷 吏, 浮 雲 蔽 日 隻 手 遮 天, 治 下 直 如 屠 場 鬼 域, 處 處 是 腥 風 血 雨 老 殘 壁 上 之 題 詩, 得 失 淪 肌 髄, 因 之 急 事 功 說 明 致 是 之 由, 冤 埋 城 闕 暗, 血 染 頂 珠 紅 既 哀 百 姓, 並 諷 酷 吏, 處 處 鵂 鶹 雨, 山 山 虎 豹 風 殺 民 如 殺 賊, 太 守 是 元 戎! 126 痛 譴 官 員 求 一 己 之 升 遷, 為 政 績 率 衙 役 殺 民, 並 且 殺 之 如 賊, 毫 不 留 情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五 回, 頁 53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頁 65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頁 28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六 回, 頁
349 四 詛 咒 由 於 意 在 揭 露 弊 病, 療 其 沉 疴, 因 此 晚 清 不 論 是 諷 刺 或 譴 責, 較 諸 儒 林 外 史 都 更 為 平 直 ; 有 時 怨 怒 迸 發, 至 以 詛 咒 出 之 : 相 士 道 : 因 為 姓 賈 的 這 雜 種, 面 子 上 說 要 說 要 做 好 官, 其 實 暗 地 裏 想 人 家 的 錢 無 論 什 麼 案 件, 縣 裏 口 供 已 經 招 的 了, 到 他 手 裏, 一 定 要 挑 唆 犯 人 翻 供, 他 好 行 文 到 本 縣, 把 原 告 鄰 舍 干 證, 一 齊 提 到, 提 來 了, 又 不 立 時 斷 結, 把 這 些 人 擱 到 省 裏 省 裏 開 銷 很 大, 如 何 支 持 的 住? 雜 種 一 天 不 問, 這 些 人 一 天 不 能 走 就 以 我 們 這 一 案 而 論, 還 是 五 個 月 前 頭 提 了 來 的 ; 一 擱, 擱 到 如 今 他 這 樣 的 狗 官, 真 正 是 害 人! 我 想 這 人, 一 定 不 得 好 死, 將 來 還 要 絕 子 絕 孫 哩! 賈 臬 臺 聽 他 的 話, 氣 的 頓 口 無 言 127 以 好 官 自 命, 因 此 審 案 務 求 明 察 秋 毫 ; 然 而 為 了 自 身 官 聲, 卻 害 得 百 姓 無 法 維 持 生 計 小 說 借 相 士 之 口 來 宣 洩 百 姓 不 勝 其 擾 不 堪 其 害 之 怨 怒, 絕 子 絕 孫 是 極 其 憤 怒 的 詛 咒 與 譴 責 因 此, 主 觀 說 明 敘 事 模 式 所 表 達 的 這 些 作 品, 反 而 予 人 非 常 直 斥 的 感 覺, 直 斥 的 風 格 並 不 是 專 靠 言 辭 的 嚴 厲 攻 擊, 才 能 產 生 出 來 的, 而 是 各 種 敘 事 策 略 所 產 生 的 總 和 結 果 --- 作 者 通 過 故 事 的 中 間 介 人 ( 或 敘 事 人, 或 書 中 人 物 ), 直 接 批 判 議 論 時, 產 生 替 讀 者 發 洩 某 種 鬱 憤 的 淨 化 作 用 128 晚 清 之 諷 刺 較 儒 林 外 史 更 為 平 直 之 風 格, 自 與 晚 清 小 說 種 種 構 成 條 件 有 關, 其 中 之 一, 即 是 采 諸 實 事 生 活 的 庶 民 趣 味 即 令 孽 海 花 是 晚 清 小 說 中 文 字 較 稱 精 麗 者, 學 者 亦 認 為 其 定 位 為 民 史 而 非 君 史 不 論 耳 聞 或 親 見, 晚 清 取 諸 時 代 中 時 事 真 人 之 特 點, 以 及 真 實 感 之 強 調, 從 辭 氣 口 吻 用 語 到 內 心 情 感 想 法, 常 常 保 存 了 傳 說 之 原 汁 原 味, 其 中 雖 未 必 全 無 作 者 編 排 組 織 時 之 潤 飾 加 工, 然 而 較 諸 純 粹 文 人 之 創 作 想 像 小 說, 自 有 不 同, 而 此 亦 成 晚 清 之 特 色 學 者 從 舒 鬱 淨 化 之 作 用, 言 其 諷 刺 效 果, 實 則, 取 諸 社 會, 又 流 傳 於 社 會, 讀 者 與 說 者, 其 實 並 無 截 然 之 分 然 平 直 明 白, 確 乎 是 晚 清 殊 味 晚 清 小 說 的 譴 責 諷 刺, 同 樣 基 於 彼 時 社 會 普 遍 存 在 的 事 實 與 儒 林 外 史 的 差 別 首 先 在 於, 作 家 譴 責 諷 刺 的 對 象 是 那 些 使 人 覺 得 可 鄙 可 惡 和 可 恨 的 事 實 因 為 那 是 一 個 該 詛 咒 的 時 代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328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350 晚 清 社 會 封 建 一 息 尚 存, 滿 清 政 府 腐 敗 不 堪, 外 交 一 蹶 不 振, 軍 事 一 敗 塗 地, 教 育 一 片 混 亂, 社 會 一 團 漆 黑 國 難 當 頭 之 際, 官 員 卻 屈 膝 媚 敵 營 私 舞 弊 ; 投 機 政 客, 沽 名 釣 譽, 中 飽 私 囊 對 此, 學 者 認 為, 善 意 的 諷 刺 已 經 無 濟 於 事 : 小 說 家 對 他 們 改 善 並 不 抱 希 望, 企 圖 以 自 己 的 筆 毫 不 留 情 地 揭 露 無 可 救 藥 的 這 一 群, 強 烈 譴 責, 於 中 加 以 諷 刺 所 以, 假 如 說 儒 林 外 史 是 在 諷 刺 這 一 群 中 略 加 譴 責 的 話, 那 麼 晚 清 小 說 則 是 在 譴 責 這 一 群 中 加 以 諷 刺 129 在 諷 刺 中 略 加 譴 責, 或 是 在 譴 責 中 加 以 諷 刺, 學 者 以 此 對 儒 林 外 史 與 晚 清 之 諷 刺 作 一 簡 明 的 區 別 而 形 成 此 一 區 別 之 重 要 因 素 即 是 晚 清 極 其 危 急 之 時 代 背 景 儒 林 外 史 乃 慼 而 能 諧, 其 諷 刺 假 儒, 旨 在 懲 創 療 救 作 者 嘲 諷 文 人 士 子 可 憐 可 悲, 譴 責 科 舉 制 度 不 合 理 之 際, 並 未 完 全 否 定 科 舉 制 度, 因 此 在 諷 刺 中 滲 透 了 同 情 和 婉 惜 晚 清 小 說 家 則 不 然 : 晚 清 小 說 家 對 筆 下 所 描 繪 的 封 建 官 僚, 則 深 惡 痛 絕 因 為 他 們 對 這 一 群 已 經 徹 底 失 望, 描 寫 這 些 人 物, 主 要 目 的 不 在 於 療 救, 而 是 剖 其 潰 瘍, 揭 其 堂 而 皇 之 的 華 表, 露 其 吃 人 喝 血 的 肺 臟, 以 說 明 這 一 群 不 可 救 藥 他 們 很 少 同 情 惋 惜, 更 多 的 是 憤 怒 痛 恨, 因 而 作 品 的 譴 責 諷 刺, 如 匕 首, 如 刀 槍, 一 摑 一 掌 血, 一 筆 畫 真 形, 從 而 表 現 出 潑 辣 犀 利 的 特 點 130 學 者 從 時 代 背 景 之 衝 擊, 解 釋 晚 清 小 說 與 儒 林 外 史 諷 刺 風 格 之 差 異 以 儒 林 外 史 其 時 之 弊 病 仍 可 療 救, 晚 清 小 說 則 否 實 則 晚 清 小 說 剖 其 潰 瘍 仍 意 在 療 救, 只 是 病 況 危 急, 非 單 藥 石, 還 須 咬 牙 忍 痛 割 腐 肉 去 癰 膿 動 刀 在 去 其 膿 毒, 正 如 掌 摑 在 冀 其 覺 醒 ; 老 殘 搖 鈴 行 醫 就 是 最 好 說 明 因 此, 時 代 背 景 對 諷 刺 風 格 之 轉 變 確 有 影 響, 包 括 政 治 經 濟 外 交 軍 事 教 育 甚 至 社 會 之 種 種 問 題, 以 及 此 一 緊 急 狀 況 對 傳 統 著 述 用 心 之 激 化 此 外, 小 說 取 材 小 說 之 流 播, 雜 誌 報 章 之 盛 行 等 等, 都 使 得 晚 清 小 說 之 諷 刺 風 格 有 不 同 於 以 往 之 表 現 歐 陽 健 曾 指 出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筆 伐 深 刻, 盡 改 遊 戲 報 主 文 而 譎 諫 之 風 格 : 余 以 是 錄 筆 伐 深 刻, 有 傷 風 人 敦 厚 之 旨, 固 謝 之 南 亭 悻 悻 顧 余 曰 : 著 書 不 顯 示 人, 何 苦 枉 拋 心 力 ; 若 謂 筆 伐 深 刻, 吾 所 著 之 書 不 將 飽 盡 蠹 魚 耶?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筆 伐 深 刻, 盡 改 遊 戲 報 主 文 而 譎 諫 的 風 格, 是 李 伯 二 段 引 文 見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314 以 上 引 文 見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351 元 創 作 思 想 的 重 大 飛 躍 131 官 場 現 形 記 固 有 筆 伐 深 刻 之 致, 亦 見 嘲 弄 戲 謔 之 譎 諫, 換 言 之, 不 拘 一 格, 譏 刺 訕 笑 反 諷 詰 問 譴 責 怒 罵 甚 至 詛 咒, 不 一 而 足 在 儒 林 外 史 之 諷 刺 風 格 上, 作 更 多 嚐 試 有 更 多 不 同 之 表 現 就 劉 勰 隱 而 顯 之 顯, 或 海 耶 特 適 當 明 確 的 語 言 文 字 而 言, 晚 清 小 說 為 達 成 覺 醒 療 救 目 的, 所 使 用 之 策 略 即 是 嘲 謔 諷 刺 與 譴 責 此 一 隱 而 顯 之 適 當 明 確 的 語 言 文 字, 有 較 諸 非 諷 刺 文 字 更 為 強 勁 之 力 道 這 亦 正 是 由 劉 鶚 不 哭 之 哭 的 最 有 力 哭 泣, 變 哭 為 笑 的 主 要 原 因 學 者 對 於 晚 清 之 諷 刺 雖 已 指 出 其 懸 殊 的 譬 喻 尖 銳 的 對 比 突 現 的 誇 張 132, 或 是 整 體 構 思 漫 畫 肖 像 情 節 對 照 以 及 人 物 自 白, 故 意 賣 弄, 自 顯 愚 昧, 出 盡 133 洋 相, 而 顯 喜 劇 色 彩 之 特 點 ; 然 亦 有 諸 多 指 疵, 包 括 : 誇 張 失 去 分 寸 作 者 強 134 加 於 人 事 件 非 源 於 生 活 以 及 惡 謔 庸 俗 無 聊 等 缺 失 前 三 項 所 舉 之 例 正 在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第 四 項 則 否 其 中 作 者 強 加 於 人, 乃 以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溫 月 江 為 例 溫 月 江 即 樑 頂 糞, 是 一 假 道 學 人 物, 在 小 說 中 他 為 求 取 功 名, 面 對 妻 子 出 牆 竟 似 視 而 不 見 : 所 謂 強 加 於 人, 即 指 作 者 在 描 述 筆 下 的 人 物 事 件 時, 違 反 人 物 性 格 和 事 物 發 展 的 一 般 規 律, 任 意 驅 使 人 物 去 說 或 者 去 做 違 反 規 定 情 景 或 不 合 常 情 常 理 的 事, 用 意 在 於 諷 刺, 且 有 時 也 能 博 得 一 笑, 但 讀 者 不 難 看 出 這 是 作 者 擅 自 為 之, 而 非 人 物 順 乎 自 然 的 表 演 其 結 果, 同 樣 給 人 不 真 實 的 印 象 如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寫 溫 月 江 迷 戀 功 名, 科 考 三 場 完 畢, 自 鳴 得 意, 以 為 穩 拿 頭 場 首 藝 回 家 後 發 現 武 香 樓 與 自 己 的 老 婆 私 通 後 從 臥 室 裡 出 來 學 者 認 為 不 合 常 理, 當 是 面 對 姦 夫 不 打 不 罵, 反 倒 請 入 書 房 請 教 文 章, 實 在 太 不 合 人 之 常 情 若 謂 不 合 人 之 常 情 自 無 庸 議, 若 謂 作 者 強 加 於 人, 則 可 再 商 榷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所 述, 本 以 時 弊 為 多, 既 病 既 害, 自 非 合 理 現 象 但 此 非 作 者 可 以 恣 意 想 像 隨 意 捏 造 ; 不 論 耳 聞 目 見, 必 有 所 本 以 此 為 不 合 常 理, 實 則 小 說 中 多 不 勝 舉, 甚 至 過 此 遠 甚 者 亦 有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3 回 文 明 小 史 第 58 回 檮 杌 萃 編 第 10 回, 都 寫 一 大 帥 得 病, 下 僚 荐 夫 人 為 其 按 摩 這 自 然 是 當 時 官 場 上 131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浙 江 古 籍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55 李 伯 元 語 見 冷 泉 亭 長 ( 許 伏 民 )< 後 官 場 現 形 記 序 > 132 參 見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133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352 廣 泛 流 行 的 笑 話 三 位 作 家 引 述 這 一 笑 話 時, 藝 術 處 理 各 有 千 秋, 並 不 完 全 重 複 吳 趼 人 的 小 說 在 前, 重 在 嘲 笑 這 荐 夫 人 的 候 補 道 厚 顏 無 恥, 李 伯 元 錢 錫 寶 之 作 在 後, 不 能 不 有 所 出 新 李 伯 元 重 在 黃 世 昌 荐 夫 人 為 制 台 治 病 時 那 一 番 堂 而 皇 之 的 鬼 話 : 卑 府 猶 如 老 帥 的 子 侄 一 樣, 老 帥 猶 如 卑 府 的 父 母 一 樣, 難 道 說 父 母 有 了 病, 媳 婦 就 不 能 上 去 伺 奉 麼? 錢 錫 寶 則 從 此 荒 誕 中 見 出 悲 苦, 緒 元 槙 荐 太 太 是 因 到 省 數 年 未 得 一 件 好 事,177 眼 看 生 活 無 著 才 不 得 已 為 之 136 為 求 升 官 發 財, 官 員 親 自 將 妻 子 送 至 上 司 床 上, 猶 略 無 愧 色 ; 與 此 相 比, 假 道 學 未 中 舉 的 溫 月 江, 為 科 名 利 祿, 直 面 姦 夫 而 無 動 於 衷, 恐 亦 不 足 怪 哉! 小 說 對 於 人 物 之 寡 廉 鮮 恥, 極 盡 嘻 笑 怒 罵 之 能 事, 旨 在 潰 其 癰 臭, 期 其 療 救 第 四 項 惡 謔 庸 俗 無 聊 乃 以 糊 塗 世 界 人 家 是 世 德 傳 家, 老 哥 是 屎 德 傳 家 了 為 例 對 於 檢 查 糞 便 以 驗 其 是 否 冒 領 物 資 之 戲 謔, 固 是 難 登 大 雅 之 堂 ; 但 從 另 一 角 度 看, 其 實 或 許 正 合 於 庶 民 俚 俗 之 趣 味 至 於 誇 張 失 去 分 寸 以 及 事 件 非 源 於 生 活, 同 以 一 旗 人 在 茶 館 喝 茶 吃 芝 麻 餅 為 例, 試 並 而 言 之 作 家 描 寫 這 種 奇 事 怪 事, 若 源 之 於 生 活, 原 無 不 可 小 說 本 來 就 以 生 活 為 描 寫 對 象, 生 活 中 的 美 與 醜, 均 可 聚 集 於 作 者 的 筆 端, 只 要 是 作 者 觀 察 親 聞 或 經 歷 所 得 的 如 果 為 了 追 求 作 品 的 奇 與 怪, 毫 不 在 乎 所 寫 之 事 是 否 屬 於 生 活 中 會 有 的 或 常 有 的 現 象, 甚 至 於 收 邏 道 聽 途 說 的 軼 聞 瑣 事, 或 拼 湊 故 事, 藉 以 出 奇 顯 怪, 那 也 就 失 去 了 諷 刺 的 意 義 和 價 值 而 晚 清 小 說 中 有 許 多 奇 事 怪 事, 就 非 來 自 於 作 者 的 經 驗 學 者 舉 例 以 證, 其 例 乃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旗 人 吃 燒 餅 ; 並 認 為 其 內 容 與 斬 鬼 傳 所 述 大 同 小 異, 顯 然 存 在 因 襲 關 係 更 由 此 進 一 步 指 責 吳 趼 人 寫 怪 現 狀 未 從 現 實 生 活 中 取 材, 即 便 改 造 舊 題 材, 也 未 符 合 實 際 生 活 : 僅 僅 將 人 物 變 換, 來 諷 刺 旗 人 死 要 面 子 而 吝 嗇 出 奇, 但 所 襲 故 事 本 不 符 合 一 般 生 活 現 象, 亦 非 實 有 的 事, 那 就 只 是 一 段 笑 料 而 已 讀 者 的 笑 聲, 也 就 意 味 著 作 品 價 值 的 降 低 137 此 一 情 節 之 描 述 包 括 旗 人 喝 茶 吃 芝 麻 餅 之 過 程 以 及 旗 人 小 孩 到 店 裡 的 父 子 對 話 學 者 前 者 用 為 事 件 非 源 於 生 活 之 例, 後 者 則 是 誇 張 失 去 分 寸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臺 北 : 久 大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頁 以 上 引 文 見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353 看 見 一 個 旗 人 進 來 泡 茶, 卻 是 自 己 帶 的 茶 葉 ; 打 開 了 紙 包, 把 茶 葉 盡 情 放 在 碗 裡 那 堂 上 的 人 道 : 茶 葉 怕 少 了 罷! 那 旗 人 哼 了 一 聲 道 : 你 那 裡 懂 得? 我 這 個 是 大 西 洋 紅 毛 法 蘭 西 來 的 上 好 龍 井 茶 ; 只 要 這 麼 三 四 片 就 夠 了 要 是 多 泡 了 幾 片, 要 鬧 到 成 年 不 想 喝 茶 呢! 堂 上 的 人, 只 好 同 他 泡 上 了 高 升 聽 了, 以 為 奇 怪, 走 過 去 看 看 他 那 茶 碗 中 間, 飄 著 三 四 片 茶 葉, 就 是 平 常 吃 的 香 片 茶 那 一 碗 泡 茶 的 水, 莫 說 沒 有 紅 色, 連 黃 也 不 曾 黃 一 黃 ; 竟 是 一 碗 白 開 水 高 升 心 中, 已 是 暗 暗 好 笑 後 來 又 看 見 他 在 腰 裡 掏 出 兩 個 京 錢 來, 買 了 一 個 燒 餅, 在 那 裡 撕 著 吃 ; 細 細 咀 嚼, 像 很 有 味 的 光 景 吃 了 一 個 多 時 辰, 方 才 吃 完 忽 然 又 伸 了 一 個 指 頭 兒, 蘸 些 唾 沫, 在 桌 上 寫 字 ; 蘸 一 口, 寫 一 筆 高 升 心 中 很 以 為 奇, 暗 想 這 個 人, 何 以 用 功 到 如 此, 在 茶 館 裡 還 背 著 臨 古 帖 呢? 細 細 留 心 去 看 他 寫 甚 麼 字 原 來 他 那 裡 是 寫 字, 只 因 他 吃 燒 餅 時, 雖 然 吃 的 十 分 小 心, 那 餅 上 的 芝 麻, 總 不 免 有 些 掉 在 桌 上 ; 他 要 拿 舌 頭 舐 了, 拿 手 掃 來 吃 了, 恐 怕 叫 人 家 看 見 不 好 看, 失 了 架 子, 所 以 在 那 裡 假 裝 著 寫 字 蘸 來 吃 看 他 寫 了 半 天 字, 桌 上 的 芝 麻 一 顆 也 沒 有 了 他 又 忽 然 在 那 裡 出 神, 像 想 甚 麼 似 的 想 了 一 會, 忽 然 又 像 醒 悟 過 來 似 的, 把 桌 子 狠 狠 的 一 拍, 又 蘸 了 唾 沫 去 寫 字 你 道 為 甚 麼 呢? 原 來 他 吃 燒 餅 的 時 候, 有 兩 顆 芝 麻 掉 在 桌 子 縫 裡, 任 憑 他 怎 樣 蘸 唾 液 寫 字, 總 寫 他 不 到 嘴 裡 ; 所 以 他 故 意 做 成 忘 記 的 樣 子, 故 意 做 成 忽 然 醒 悟 的 樣 子, 把 桌 子 拍 一 拍, 那 芝 麻 自 然 震 了 出 來 ; 他 做 成 寫 字 的 樣 子, 自 然 就 到 了 嘴 了 138 這 是 一 則 記 述 滿 族 宗 親 吃 燒 餅 掉 芝 麻 的 笑 談 這 段 文 字 中, 對 旗 人 在 極 度 窮 困 中 自 我 膨 脹 的 情 狀 描 繪 得 極 其 鮮 明 生 動, 哼 了 一 聲 你 那 裡 懂 得 的 驕 矜 口 吻, 對 照 旁 觀 者 已 是 暗 暗 好 笑 的 反 應 落 差, 讓 旗 人 的 處 境 在 一 言 一 行 的 累 進 中, 愈 見 尷 尬 可 笑 其 中 龍 井 茶 標 榜 來 自 法 蘭 西, 但 是 泡 得 三 四 片 不 見 一 點 茶 色 竟 是 一 碗 白 開 水, 為 了 面 子 還 要 誇 大 一 番 要 是 多 泡 了 幾 片, 要 鬧 到 成 年 不 想 喝 茶 呢 一 個 燒 餅 吃 了 一 個 多 時 辰, 此 處 裝 模 作 樣, 或 是 蘸 唾 寫 字, 或 是 拍 桌 震 案, 費 如 此 大 勁, 吃 幾 粒 掉 桌 芝 麻, 曲 折 細 膩 中 包 藏 著 幾 分 誇 張 荒 謬, 狹 猾 逗 趣 外 又 透 著 一 絲 辛 苦 悲 涼, 讀 之 聞 之 真 是 諸 感 雜 陳 學 者 以 為 此 節 與 斬 鬼 傳 大 同 小 異 顯 然 存 在 因 襲 關 係 ; 另 則 有 此 一 傳 聞 記 述 原 是 當 日 流 傳 極 廣 的 京 師 熟 語 之 說 :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6 回 寫 旗 人 茶 館 吃 燒 餅, 裝 著 寫 字 拍 桌 子, 舔 完 每 一 顆 芝 麻, 此 乃 京 師 熟 語, 然 不 過 借 供 劇 談, 從 無 形 諸 筆 墨 者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354 小 說 不 但 形 諸 筆 墨, 還 針 對 其 中 幾 分 的 誇 張 荒 謬, 以 一 問 一 答 的 方 式 自 問 自 破, 那 裡 有 這 等 事? 只 怕 是 有 心 形 容 他 罷, 自 問 自 破 之 後, 其 用 意 在 引 出 下 文, 亦 即 旗 人 父 子 之 對 答, 作 一 精 彩 分 解 : 忽 然 一 個 小 孩 子 走 進 來, 對 著 他 道 : 爸 爸 快 回 去 吧! 媽 要 起 來 了 那 旗 人 道 : 媽 要 起 來 就 起 來, 要 我 回 去 做 甚 麼? 那 孩 子 道 : 爸 爸 穿 了 媽 的 褲 子 出 來, 媽 在 那 裏 急 著 沒 有 褲 子 穿 呢 那 旗 人 喝 道 : 胡 說! 媽 的 褲 子, 不 在 皮 箱 子 裏 嗎? 說 著, 丟 了 一 個 眼 色, 要 使 那 孩 子 快 去 的 光 景 那 孩 子 不 會 意, 還 在 那 裏 說 道 : 爸 爸 只 怕 忘 了, 皮 箱 子 早 就 賣 了, 那 條 褲 子, 是 前 天 當 了 買 米 的, 媽 還 叫 我 說 : 屋 裏 的 米 只 剩 了 一 把, 餵 雞 兒 也 餵 不 飽 的 ; 叫 爸 爸 快 去 買 半 升 米 來, 才 夠 做 中 飯 呢 那 旗 人 大 喝 一 聲 道 : 滾 你 的 罷! 這 裏 又 沒 有 誰 給 我 借 錢, 要 你 來 裝 這 些 窮 話 做 甚 麼? 那 孩 子 嚇 的 垂 下 了 手, 答 應 了 幾 個 是 字, 倒 退 了 幾 步, 方 才 出 去 那 旗 人 還 自 言 自 語 道 : 可 恨 那 些 人, 天 天 來 給 我 借 錢, 我 那 裏 有 許 多 錢 應 酬 他, 只 得 裝 著 窮, 說 兩 句 窮 話 這 些 孩 子 們 聽 慣 了, 不 管 有 人 沒 人, 開 口 就 說 窮 話 ; 其 實 在 這 裏 茶 館 裏, 那 裏 用 的 著 呢! 老 實 說, 咱 們 吃 的 是 皇 上 家 的 糧, 那 裏 就 窮 到 這 個 份 兒 呢? 140 咱 們 吃 的 是 皇 上 家 的 糧, 那 裏 就 窮 到 這 個 份 兒 呢? 正 點 出 諷 刺 對 象 的 滿 族 宗 親 身 份 ; 小 說 以 父 子 兩 人 的 正 反 諧 趣 來 述 說 滿 族 宗 親 的 窘 迫, 父 親 一 意 用 心 的 膨 脹 包 裝, 被 小 兒 無 心 無 意 間 一 一 戳 破, 父 親 在 兒 子 不 斷 爆 料 中, 雖 一 來 一 往 極 力 格 擋 勉 強 化 解, 仍 時 感 左 支 右 絀 幾 將 慌 張 無 措, 一 場 處 心 刻 意 與 天 真 無 知 的 拉 鋸, 終 在 羞 急 佯 怒 的 斥 喝 下, 孩 子 嚇 的 垂 下 了 手, 退 下 離 開, 做 父 親 的 暫 時 得 以 脫 困 解 圍 學 者 疵 議 此 則 誇 張 失 去 分 寸 事 件 非 源 於 生 活 認 為 其 文 乃 因 襲 斬 鬼 傳 而 稍 變 之, 改 造 舊 題 材, 卻 不 符 合 實 際 生 活 ; 僅 僅 將 人 物 變 換, 來 諷 刺 旗 人 死 要 面 子 而 吝 嗇 出 奇, 但 所 襲 故 事 不 符 生 活 現 象, 亦 非 實 有 小 說 對 旗 人 之 諷 刺 嘲 笑, 其 實 說 來 話 長 旗 人 自 謂 吃 的 是 皇 上 家 的 糧, 那 裏 就 窮 到 這 個 份 兒 呢? 這 恐 怕 也 是 讀 者 們 共 同 的 疑 惑 近 來, 學 者 對 於 晚 清 皇 族 的 研 究, 提 供 了 意 見 : 總 之, 到 咸 豐 年 間 以 後 朝 廷 處 於 內 憂 外 患, 採 取 減 薪 的 措 施, 皇 族 領 到 的 俸 餉 也 逐 漸 減 少 為 了 生 計 問 題, 朝 廷 給 予 王 公 一 百 兩 津 貼 此 外, 王 公 階 層 還 有 地 租 和 當 鋪 等 項 收 入 但 四 品 宗 室 完 全 仰 賴 俸 餉 過 日, 一 旦 俸 餉 被 減 半, 宗 室 為 了 生 活 便 違 例 經 營 一 些 買 賣, 或 者 舉 債 過 日 總 之, 身 為 天 潢 貴 冑 卻 又 生 活 貧 困, 的 確 也 很 可 憐 楊 學 琛 等 認 為 清 代 王 公 貴 族 的 衰 微 到 民 國 成 立 清 帝 遜 位 以 後, 朝 廷 垮 台 後 取 消 俸 銀 俸 米, 王 公 貴 族 的 140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55 權 勢 也 沒 了 事 實 上 從 咸 豐 年 間 以 來 皇 族 的 收 入 明 顯 減 少, 皇 族 面 對 時 局 的 轉 變, 似 乎 無 警 惕 之 心, 亦 無 應 對 之 舉, 到 民 國 政 府 成 立 更 是 坐 以 待 斃, 造 成 衰 亡 的 契 機 141 就 客 觀 環 境 的 改 變 言, 滿 族 宗 親 自 初 入 關 的 人 數 未 多 到 後 來 的 繁 衍 甚 眾, 形 成 財 政 上 日 益 龐 大 的 支 出, 而 朝 廷 面 對 諸 多 內 憂 外 患 所 需 的 多 項 費 用, 更 造 成 經 濟 上 沉 重 的 負 擔, 朝 廷 對 滿 族 宗 親 的 照 顧 必 須 縮 減, 其 中 影 響 最 大 的 便 是 完 全 仰 賴 皇 家 俸 餉 過 日 的 四 品 宗 室, 亦 即 所 謂 的 閒 散 宗 室 他 們 或 是 違 法 買 賣, 或 是 舉 債 過 日, 最 後 出 現 身 為 天 潢 貴 冑 卻 又 生 活 貧 困 的 奇 特 景 況 尤 其 自 入 關 以 來 的 特 殊 照 顧, 多 年 優 渥 富 裕 的 生 活, 形 成 了 宗 親 們 的 奢 華 習 性, 因 此, 就 主 觀 認 知 言, 他 們 無 警 惕 之 心, 不 但 無 法 體 認 時 艱 由 奢 入 儉, 還 處 處 要 臉 時 時 擺 闊, 將 自 己 趕 入 狼 狽 出 醜 的 胡 同 旗 人 講 氣 派 與 排 場 的 習 性, 在 貧 困 的 現 實 的 生 活 裡 非 常 尷 尬 142 小 說 中 自 我 膨 脹 的 滿 族 宗 親, 終 究 逃 不 過 現 實 的 廊 簷, 高 翹 的 頭 眼 終 究 得 垂 首 低 俯, 而 捉 襟 見 肘 破 落 盡 現 之 際, 述 說 者 圍 觀 者 對 於 其 擺 架 子 裝 闊 氣 的 行 止, 慨 嘆 嘲 笑 之 餘, 亦 不 免 有 可 鄙 可 厭 之 感 旗 人 雖 自 道 咱 們 吃 的 是 皇 上 家 的 糧, 那 裡 就 窮 到 這 個 份 兒 呢? 然 而 認 真 的 半 文 都 沒 有 立 起 身 要 走, 堂 上 的 人 向 他 要 開 水 錢, 他 伸 手 掏 了 半 天, 半 根 錢 毛 也 掏 不 出 來 : 任 憑 你 扭 著 他, 他 只 說 明 日 送 來 ; 等 一 會 送 來 ; 又 說 那 堂 上 的 人 不 生 眼 睛, 你 大 爺 可 是 欠 人 家 錢 的 麼? 那 堂 上 說 : 我 只 要 你 一 個 錢 開 水 錢, 不 管 你 甚 麼 大 爺 二 爺 ; 你 還 了 一 文 錢, 就 認 你 是 好 漢 ; 還 不 出 一 文 錢, 任 憑 你 是 大 爺 二 爺, 也 得 要 留 下 個 東 西 來 做 抵 押 你 要 知 道 我 不 能 為 了 一 文 錢, 到 你 府 上 去 收 帳 那 旗 人 急 了, 只 得 在 身 邊 掏 出 一 塊 手 帕 來 抵 押 那 堂 上 抖 開 來 一 看, 是 一 塊 方 方 的 藍 洋 布 ; 上 頭 齷 齪 的 了 不 得 ; 看 上 去 大 約 半 年 沒 有 下 水 洗 過 的 了 因 冷 笑 道 : 也 罷, 你 不 來 取, 好 歹 可 以 留 著 擦 桌 子! 143 連 一 文 錢 也 拿 不 出 的 窘 迫, 卻 還 說 那 些 人, 天 天 來 給 我 借 錢 ; 而 許 多 的 膨 脹 誇 嘴, 抵 不 過 現 實 的 急 迫, 茶 館 夥 計 還 了 一 文 錢, 就 認 你 是 好 漢, 正 是 事 實 勝 於 爭 辯, 至 於 逼 不 得 已 拿 出 來 抵 押 的 一 方 藍 巾 齷 齪 的 了 不 得, 正 呼 應 半 141 賴 惠 敏, 天 潢 貴 冑 清 皇 族 的 階 層 結 構 與 經 濟 生 活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月 一 版, 頁 賴 惠 敏, 天 潢 貴 冑 清 皇 族 的 階 層 結 構 與 經 濟 生 活,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56 文 都 沒 有 的 情 狀 ; 虛 腫 充 胖 擺 闊 端 架 的 滿 人, 在 小 說 筆 下 所 呈 現 的 是 末 路 窮 途 的 狼 狽 可 悲 除 了 擺 架 子 的 可 笑 可 悲, 等 而 下 之 的 閒 散 宗 室 為 了 錢 銀, 在 前 述 違 法 經 營 與 舉 債 之 外, 竟 可 以 為 領 取 補 助 而 裝 死 咸 豐 之 前, 宗 室 凡 娶 妻 聘 女 或 喪 亡 皆 有 恩 賞, 皇 族 經 濟 不 虞 匱 乏 ; 咸 豐 以 後, 因 內 憂 外 患, 財 政 短 絀, 不 但 減 少 俸 餉, 喪 事 卹 銀 亦 減 半, 喜 事 則 停 止 恩 賞 : 貧 窮 的 閒 散 宗 室 人 等 卻 為 了 生 計 以 及 喜 喪 事 件, 宗 室 必 須 典 地 或 賣 地, 或 違 例 經 營 一 些 買 賣, 或 者 舉 債 過 日 乾 嘉 時 期 連 革 退 的 王 公 都 還 可 以 賞 賜 奴 僕 百 畝 土 地, 或 為 舉 喪 而 賣 千 畝 地 至 清 末, 卻 有 宗 室 為 了 領 取 白 事 賞 卹 而 裝 死 總 之, 皇 族 與 清 代 政 權 枯 榮 與 共, 清 初 統 治 中 國 時 分 與 王 公 萬 畝 圈 地, 及 至 清 朝 衰 弱, 皇 族 雖 為 天 潢 貴 冑, 亦 無 法 獲 得 賞 卹, 終 究 是 樹 倒 猢 猻 散 144 乾 嘉 時 期 賞 賜 奴 僕 百 畝 的 豪 奢, 對 照 清 末 為 領 取 白 事 賞 卹 而 裝 死 的 景 況, 真 有 無 限 淒 涼 ; 而 如 此 荒 唐 戲 劇 化 的 情 節 卻 是 晚 清 貴 滿 統 治 政 策 下 的 真 實 世 情 小 說 對 於 這 幫 天 潢 貴 冑 的 滿 族 宗 親 更 為 詳 盡 地 記 述 了 他 們 詐 欺 訛 騙 的 惡 形 惡 狀 京 城 裡, 有 一 種 化 子, 萬 不 能 得 罪, 常 手 裏 拿 一 根 香, 跟 著 車 子 討 錢, 算 是 給 人 送 火 吃 煙 : 得 罪 了 他 時, 他 馬 上 把 外 面 的 衣 服 一 撂, 裡 邊 束 著 的 不 是 紅 帶 子, 便 是 黃 帶 子, 那 就 被 他 訛 一 個 不 得 了 ---- 束 在 裏 層, 好 叫 人 家 看 不 見 ; 得 罪 了 他, 他 才 好 訛 人 呀 倘 使 束 在 外 層, 誰 也 不 敢 惹 他 了 說 是 說 得 好 聽 得 很, 天 潢 貴 冑 呢! 誰 知 一 點 生 機 都 沒 有, 所 以 就 只 能 靠 著 那 帶 子 上 的 顏 色 去 行 詐 的 時 候, 還 裝 死 呢 他 們 死 了 報 到 宗 人 府 去, 照 例 有 幾 兩 殯 葬 銀 子 ; 他 窮 到 不 得 了, 又 沒 有 法 想 的 時 候 便 裝 死 了 ; 叫 老 婆 兒 子 哭 喪 著 臉 去 報, 報 過 之 後, 宗 人 府 還 派 委 員 來 看 呢 委 員 來 看 時, 他 便 直 挺 挺 的 躺 著 ; 老 婆 兒 子 對 他 跪 著 哭 委 員 見 了, 自 然 信 以 為 真 145 為 了 騙 取 補 助 錢 銀, 竟 然 挺 屍 跪 哭 毫 無 避 忌, 當 真 匪 夷 所 思 至 於 變 裝 的 宗 親 叫 化 子, 看 來 讓 京 城 百 姓 是 既 厭 鄙 又 畏 懼, 得 罪 不 起, 一 旦 失 察 招 惹 上 了, 那 就 災 情 慘 重, 被 訛 詐 的 損 失 恐 將 不 小 這 一 班 都 是 好 吃 懶 做 的 人, 你 叫 他 幹 甚 麼 營 生? 只 怕 趕 車 是 會 的, 京 城 裡 趕 車 的 車 夫 裡 面, 這 班 人 不 少 ; 或 者 當 家 人 也 有 的 除 此 之 外, 這 班 人 只 144 賴 惠 敏, 天 潢 貴 冑 清 皇 族 的 階 層 結 構 與 經 濟 生 活,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57 146 帕 幹 得 來 的, 只 有 訛 詐 討 飯 了 種 種 荒 謬 卑 鄙 的 無 賴 行 徑, 其 實 就 是 貴 滿 政 策 下 慣 出 來 的 好 吃 懶 做 習 性, 真 實 檔 案 小 說 記 述 都 載 之 歷 歷 : 皇 族 原 本 奴 僕 成 群, 到 後 來 有 逃 走 的 贖 身 的 變 賣 的, 家 中 無 奴 僕 使 喚 只 好 找 幫 傭, 卻 也 有 找 了 幫 傭 無 錢 付 費 如 張 三 喊 告 宗 室 隆 瑞 欠 錢 事 因 隆 瑞 族 弟 於 道 光 三 十 年 (1850) 病 故, 煩 張 三 幫 忙, 隆 瑞 說 是 完 謝 給 張 三 京 錢 兩 吊, 後 又 因 年 節 仍 煩 張 三 在 家 照 料 至 咸 豐 元 年 (1851) 三 月 間 散 去, 並 未 付 給 錢 文 147 分 明 無 錢 無 銀 卻 仍 要 雇 傭 使 喚, 雇 傭 使 喚 卻 又 付 不 出 錢 費, 因 此 迭 生 糾 紛 小 說 記 述 拿 親 人 作 下 人 充 排 場 之 事 : 都 是 他 那 些 甚 麼 外 甥 咧, 表 姪 咧, 聞 得 他 做 了 官, 便 都 投 奔 他 去 做 官 親 誰 知 他 窮 下 來, 就 拿 著 他 們 做 底 下 人 擺 架 子 我 還 聽 見 說 有 幾 家 窮 候 補 的 旗 人, 他 上 房 裏 的 老 媽 子 ㄚ 頭, 還 是 他 的 丈 母 娘, 小 姨 子 呢 148 在 朝 廷 貴 滿 防 漢 的 統 治 政 策 下, 天 潢 貴 冑 的 滿 族 宗 親 或 是 膨 脹 擺 闊 而 至 狼 狽 不 堪 的 可 笑 可 悲, 又 或 是 訛 騙 欺 詐 無 所 不 至 的 可 畏 可 厭 ; 而 致 使 旗 人 敢 於 要 脅 訛 詐 氣 燄 高 張 的 主 因, 仍 在 於 滿 漢 不 平 等 的 統 治 心 態 : 從 法 制 史 的 觀 點 來 看 清 代 統 治 者 對 其 族 人 的 管 制, 亦 顯 出 其 特 殊 意 義 其 一, 清 代 法 律 對 皇 族 犯 私 罪 時 持 著 寬 宥 態 度, 一 旦 發 生 鬥 毆 殺 人 事 件, 宗 室 頂 多 圈 禁 空 房, 或 發 配 盛 京, 無 其 它 刑 責 如 此 一 來, 養 成 皇 族 倨 傲 習 性, 鬥 毆 殺 人 的 事 故 更 屢 見 不 鮮 因 為 皇 族 出 門 在 外 身 係 黃 帶 子, 有 些 市 井 小 民 分 不 清 他 們 的 身 分, 諂 媚 地 尊 稱 閒 散 宗 室 為 王, 奉 為 事 主, 更 助 長 他 們 驕 奢 氣 燄 149 繫 著 紅 帶 子 黃 帶 子 的 宗 親 表 徵, 代 表 律 法 上 對 滿 人 的 寬 貸, 重 罪 輕 罰 養 成 倨 傲 習 性, 而 市 井 小 民 的 畏 懼 又 助 長 其 氣 燄 於 是 仗 勢 橫 行, 屢 有 衝 突 糾 紛, 學 者 根 據 小 說 記 述, 從 資 料 檔 案 中 取 得 不 少 佐 證 : 閒 散 宗 室 只 領 俸 餉 一 項, 其 收 入 與 兵 丁 無 異 清 末 民 初 的 小 說, 如 吳 趼 人 的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和 老 舍 的 正 紅 旗 下, 描 述 宗 室 生 活 之 困 苦 146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賴 惠 敏, 天 潢 貴 冑 清 皇 族 的 階 層 結 構 與 經 濟 生 活,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賴 惠 敏, 天 潢 貴 冑 清 皇 族 的 階 層 結 構 與 經 濟 生 活, 頁
358 極 為 生 動 我 發 現 檔 案 中 也 有 很 多 宗 室 因 生 活 困 窘 向 人 借 貸 訛 詐 的 不 法 行 為, 故 引 用 若 干 訴 訟 案 件 來 描 述 皇 族 的 城 居 生 活 150 宗 室 皇 族 的 困 境 來 自 於 苦 無 錢 銀 又 想 維 持 衣 著 光 鮮 的 風 光 生 活, 以 至 有 借 衣 借 車 借 高 利 貸 者, 屆 期 又 無 力 償 還 在 其 所 蒐 集 約 一 百 多 件 的 宗 室 與 北 京 市 民 間 的 訴 訟 案 件 中, 包 括 偽 造 文 書 借 貸 不 還, 反 倚 勢 誣 告 等 情 事 以 及 賒 帳 不 成 砸 店 搶 劫 之 惡 行 151 由 於 重 罪 輕 罰 的 特 殊 待 遇, 助 長 了 滿 人 的 驕 恣 氣 燄, 橫 行 的 滿 族 宗 親 成 為 京 城 百 姓 頭 痛 厭 恨 的 對 象, 小 說 記 述 當 日 京 城 流 傳 的 一 副 對 聯 : 他 們 雖 不 識 字, 然 而 很 會 說 話 ; 他 們 那 黃 帶 子, 都 是 四 品 宗 室, 所 以 有 人 送 他 們 一 副 對 聯 是 : 心 中 烏 黑 嘴 明 白, 腰 上 鵝 黃 頂 暗 藍 152 對 聯 簡 潔 生 動 地 描 繪 出 滿 族 宗 親 由 內 到 外 的 形 象, 雖 是 善 於 言 辭 嘴 明 白, 然 則 卻 常 暗 藏 歹 思 居 心 不 良, 故 謂 心 中 烏 黑 這 嘴 白 心 黑 上 藍 下 黃 的 四 色 鮮 明 描 繪, 很 能 代 表 深 受 不 平 待 遇 之 害 的 平 民 百 姓 的 怨 怒 譏 諷 其 中 善 於 言 辭 的 嘴 明 白 尤 其 經 常 表 現 在 強 詞 奪 理 動 輒 喊 告 上 : 這 種 氣 勢 凌 人 的 宗 室 在 檔 案 裡 也 不 少, 我 們 看 到 一 些 宗 室 向 提 督 衙 門 喊 告, 那 些 細 小 瑣 碎 的 事 情 實 在 不 足 掛 齒, 卻 以 搶 奪 借 錢 等 名 目 來 喊 告 153 只 是 瑣 碎 細 微 的 小 事, 卻 大 動 作 告 上 官 府, 甚 至 為 小 題 大 作, 還 誣 指 一 些 子 虛 烏 有 的 情 節, 其 心 著 實 可 議 雖 是 家 道 貧 寒, 仗 著 天 潢 貴 冑, 卻 又 舉 止 乖 張, 無 怪 乎 一 般 百 姓 要 厭 之 恨 之, 敬 而 遠 之 了 閒 散 宗 室 如 此 可 厭 可 恨, 一 旦 襲 封 任 職 為 滿 官, 則 為 害 更 大 : 你 要 知 道 他 得 了 鎮 國 公, 那 訛 人 的 手 段 更 大 ; 他 天 天 跑 到 西 苑 門 裡 去, 在 廊 簷 底 下 站 著, 專 找 那 些 引 見 的 人 去 嚇 唬 那 嚇 唬 不 動 的, 他 也 沒 有 法 子 他 那 嚇 唬 的 話, 總 是 說 這 是 什 麼 地 方, 你 敢 亂 跑 倘 使 被 他 嚇 唬 動 了, 他 150 賴 惠 敏, 天 潢 貴 冑 清 皇 族 的 階 層 結 構 與 經 濟 生 活, 頁 偽 造 文 書 借 貸 不 還, 反 倚 勢 誣 告 等 情 事 參 見 上 注 頁 297: 咸 豐 二 年 (1852), 宗 室 景 華 向 英 三 借 錢 二 十 吊, 原 定 十 月 十 六 日 歸 還 到 期, 因 無 錢 還 他 緩 約 日 子 英 三 不 允, 彼 此 口 角 英 三 說 若 無 錢 歸 還, 下 月 扣 留 錢 糧 景 華 一 急 就 赴 提 督 衙 門, 控 告 英 三 扣 留 錢 糧 加 一 行 息 等 事 景 華 欠 錢 不 還, 且 向 提 督 衙 門 控 告 人 家 扣 伊 錢 糧, 簡 直 是 無 賴 的 行 徑 ; 賒 帳 不 成 砸 店 搶 劫 之 惡 行 則 見 同 書 頁 298: 例 如 道 光 十 年 (1830) 宗 室 萬 濟 邀 同 色 克 慎 楊 四 前 往 德 勝 門 外 太 平 營 地 方 全 祿 茶 館 內 飲 酒, 萬 濟 喝 醉 後 欲 向 全 祿 寫 欠 賬, 全 祿 不 允, 萬 濟 忿 將 桌 上 茶 碗 砸 碎, 並 令 楊 四 將 錢 櫃 砸 破, 又 令 色 克 慎 拿 走 錫 酒 壺 三 十 把, 用 棉 被 包 裹, 連 同 剝 刀 煤 錘 趕 麵 棍 等 物 一 併 攜 回 萬 濟 家 裡 152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賴 惠 敏, 天 潢 貴 冑 清 皇 族 的 階 層 結 構 與 經 濟 生 活, 頁
359 便 說 你 今 日 幸 而 遇 了 我, 還 不 要 緊, 你 謹 慎 點 就 是 了 這 個 人 自 然 感 激 他, 他 卻 留 著 神 看 你 是 第 幾 班 第 幾 名, 記 了 你 的 名 字, 打 聽 了 你 的 住 處, 明 天 他 卻 來 拜 你, 向 你 借 錢 154 仗 著 天 潢 貴 冑, 再 加 上 為 官 的 權 勢, 訛 詐 的 金 額 自 然 更 大, 對 社 會 為 禍 益 烈, 學 者 研 究 晚 清 小 說 對 官 場 社 會 的 譴 責 批 判, 就 曾 指 出 滿 官 比 漢 官 更 昏 庸 的 特 點 : 晚 清 譴 責 官 場 的 小 說, 還 是 有 它 不 同 於 以 往 的 特 點, 比 如 說 罵 大 官 也 罵 小 官, 但 重 點 在 大 官 ; 其 次 是 罵 虛 官 也 罵 實 官, 但 重 在 實 官, 又 雖 寫 漢 官 也 寫 滿 官, 但 不 時 點 出 滿 官 比 漢 官 更 昏 庸 ; 最 重 要 的 結 論 是 : 官 場 裡 面 沒 有 好 人 155 越 是 有 權 有 勢, 就 越 肆 無 忌 憚, 無 惡 不 作, 貪 污 索 賄 無 所 不 在, 京 城 裡 面, 甚 麼 軍 機 處, 內 閣 六 部, 還 有 裡 頭 老 公 們, 那 一 處 不 要 錢 孝 敬? 156 小 說 借 人 物 之 口, 就 批 判 了 這 處 處 要 錢 的 官 場 之 惡 天 潢 貴 冑 嚴 滿 漢 之 防 的 統 治 政 策, 都 在 鞏 固 皇 室 的 領 導 地 位, 杜 絕 漢 人 對 帝 位 的 覬 覦, 防 堵 漢 人 在 政 治 上 的 反 撲 因 此, 不 論 是 在 內 政 上 或 是 軍 事 外 交 上, 滿 清 朝 廷 所 表 現 的 正 是 學 者 所 謂 征 服 王 朝 的 思 維 由 旗 人 吃 燒 餅 掉 芝 麻 一 則 之 評, 探 究 出 小 說 嘲 諷 旗 人 之 所 由, 以 知 晚 清 小 說 寫 旗 人 不 但 真 有 所 本, 並 且 其 嘲 諷 還 關 連 著 極 嚴 肅 的 滿 漢 政 策 若 僅 僅 以 笑 料 視 之, 恐 將 失 之 子 羽 不 論 如 何, 小 說 對 於 晚 清 官 場, 從 官 僚 形 成 之 科 舉 捐 納, 到 官 僚 運 作 之 畏 葸 欺 虐, 種 種 不 堪, 記 述 堪 稱 淋 漓 歷 來 在 傳 統 小 說 之 評 論 上, 晚 清 雖 有 四 大 之 稱, 無 奈 卻 常 以 儒 林 的 砝 碼 稱 量 解 讀, 單 以 諷 刺 的 標 尺 衡 量, 每 有 扞 格, 便 是 晚 清 不 及 晚 清 小 說 之 病 實 則 官 場 諷 刺 確 是 晚 清 小 說 致 力 最 多 著 墨 最 深 之 處, 此 一 部 份 亦 較 為 讀 者 學 者 所 熟 知 就 小 說 記 述 以 言, 其 內 容 可 謂 形 形 色 色 包 羅 萬 象, 而 其 筆 法 亦 隨 事 宛 轉, 不 特 含 蓄 諷 刺 而 已 含 蓄 隱 微 之 筆 固 然 有 之, 其 餘 嘲 弄 打 趣 正 言 若 反 反 言 若 正 挖 苦 哀 嘆 激 問 慷 慨 陳 辭 甚 至 詈 責 怒 罵 詛 咒 者, 亦 隨 機 可 見 若 不 囿 以 含 蓄 為 唯 一 標 準, 則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嘲 謔 諷 罵, 堪 稱 琳 瑯 滿 目 豐 富 多 樣 以 晚 清 雨 暴 風 狂 的 時 代 背 景, 小 說 記 述 的 實 錄 精 神, 以 及 其 中 的 勸 懲 意 識 而 言, 則 作 者 或 憂 或 憤, 且 笑 且 哭, 豈 一 諷 刺 能 盡? 若 真 以 含 蓄 委 婉 自 限, 恐 怕 亦 難 盡 晚 清 之 人 情! 15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第 二 十 七 回, 頁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28, 頁
360 第 三 節 衝 擊 腐 蝕 剝 落 與 省 思 晚 清 面 臨 前 所 未 有 之 危 機 國 族 之 存 亡, 文 化 之 斷 續, 都 受 到 了 挑 戰 西 方 文 明 挾 洋 槍 大 礮 之 威 侵 襲 中 國, 運 會 之 趨, 避 無 可 避, 開 啟 了 晚 清 新 舊 交 疊, 中 西 交 會 之 一 頁 然 而 這 既 是 最 精 彩 熱 鬧 的 一 頁 也 是 最 狼 狽 失 措 的 一 頁 中 國 的 不 堪 一 擊, 中 國 的 苦 思 對 策 苦 苦 掙 扎, 都 載 在 史 頁, 亦 見 諸 野 史 小 說 小 說 之 諷 刺 譴 責, 且 哭 且 笑, 且 笑 且 思 ; 在 衝 擊 挑 戰 之 際, 在 狼 狽 掙 扎 之 間, 表 現 晚 清 斯 土 斯 民 之 議 論 省 思 初 時 中 國 風 氣 未 開, 有 人 討 論 西 學, 就 被 視 為 漢 奸 郭 筠 仙 侍 郎 喜 談 洋 務, 幾 乎 被 鄉 人 驅 逐 ; 曾 劼 剛 襲 侯 學 了 洋 文, 他 的 夫 人 喜 歡 彈 彈 洋 琴, 人 家 就 說 他 吃 教 的 157 對 於 西 方 文 明 之 來, 從 先 前 之 嚴 厲 排 斥, 而 後 如 俞 西 塘 京 卿 在 家 飲 食 起 居, 都 依 洋 派, 公 子 小 姐 出 門 常 穿 西 裝 158, 然 北 京 應 酬 場 上 已 無 人 議 論 ; 中 國 的 感 受 是 複 雜 的, 可 謂 先 驕 復 慚, 既 羨 又 恨 當 小 說 作 者 以 其 眼 光 對 其 時 社 會 做 一 觀 察 時, 在 眾 以 為 常 中, 見 出 其 怪 : 當 吳 趼 人 以 改 革 的 眼 光 掃 描 社 會 的 各 個 方 面 的 時 候, 他 在 那 人 人 習 以 為 常 的 現 狀 中, 看 出 了 與 時 代 潮 流 極 不 相 容 的 怪, 這 些 怪, 不 僅 包 括 那 些 古 已 有 之 的 舊 事 物, 也 包 括 在 歐 風 美 雨 挾 帶 席 捲 的 文 明 伴 隨 來 的 所 謂 新 事 物 : 一 切 稀 奇 古 怪 夢 想 不 到 的 事, 一 切 都 在 上 海 出 現, 於 是 乎 又 把 六 十 年 民 風 淳 樸 的 地 方, 變 了 個 輕 浮 險 詐 的 逋 逃 藪 159 由 落 伍 而 文 明 進 步, 亦 由 淳 樸 變 輕 浮 險 詐, 在 新 舊 交 疊 中 西 交 會 的 衝 擊 下, 小 說 鏡 光 所 及, 有 諸 多 不 同 的 觀 察, 提 供 了 諸 多 面 向 的 省 思 一 西 方 文 明 的 衝 擊 西 方 文 明 可 略 分 為 物 質 文 明 與 精 神 文 明 兩 類 物 質 文 明 包 括 船 堅 礮 利 與 日 用 民 生, 精 神 文 明 則 包 括 學 術 教 育 及 宗 教 文 化 晚 清 之 際, 西 方 挾 強 大 先 進 之 武 力 優 勢, 敲 開 中 國 門 戶 面 對 驚 天 動 地 排 山 倒 海 而 來 的 緊 急 外 患, 斯 土 斯 民, 自 是 震 撼 不 已 曾 樸, 孽 海 花, 頁 211 同 上 注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361 此 一 戰 爭 中, 中 國 是 受 侵 略 的 一 方, 所 受 到 的 人 命 財 產 損 失 又 遠 超 過 英 國, 卻 得 單 獨 負 起 賠 償 戰 亂 造 成 的 破 壞 而 真 正 受 害 最 深 的 中 國 人 民 非 但 無 處 求 償, 反 得 承 當 由 賠 款 轉 嫁 來 的 稅 賦 負 擔 因 此 當 在 南 京 條 約 中 清 政 府 首 次 接 受 對 等 外 交 觀 念 時, 非 常 諷 刺 的, 中 國 已 開 始 陷 入 不 平 等 待 遇 的 桎 梏 中 160 在 不 平 等 待 遇 中 的 中 國, 仍 須 奮 力 自 保, 第 一 步 是 向 西 方 學 習 其 軍 事 文 明 ; 然 而 並 未 達 成 預 期 之 成 績 小 說 中 對 於 中 國 海 軍 學 習 西 洋 船 堅 礮 利, 卻 成 果 不 彰 的 結 果 有 極 尖 刻 的 諷 刺 : 我 們 南 洋 的 兵 船, 早 就 知 道 是 沒 用 的 了 ; 然 而 也 料 想 不 到 這 麼 一 著 161 北 洋 艦 隊 的 潰 敗, 使 得 輿 論 交 相 指 責 ; 中 法 之 戰, 福 建 海 軍 遭 法 軍 襲 擊, 亦 潰 敗 覆 沒, 小 說 中 出 現 自 沉 兵 輪 162 的 說 法, 顯 然 是 針 對 海 戰 情 況 的 憤 懣 反 應 此 外, 自 強 運 動 中 應 當 勵 精 圖 治 的 各 機 關, 卻 竟 有 先 嚴 後 弛 之 現 象 : 製 造 局 開 辦 的 總 辦 是 馮 竹 儒 ; 守 成 的 是 鄭 玉 軒, 李 勉 林 ; 以 後 的 就 平 常 得 很 了 到 了 現 在 這 一 位, 更 是 百 事 都 不 管, 天 天 只 在 家 裡 念 佛 ; 你 想 那 個 局 如 何 會 辦 得 好 呢? 我 道 : 開 創 的 頗 不 容 易 佚 廬 道 : 正 是! 不 講 別 的, 偌 大 的 一 個 局, 定 那 章 程 規 則, 就 很 不 容 易 馮 總 辦 的 時 候, 規 矩 極 嚴, 此 刻 寬 的 不 像 樣 子 了 163 由 於 官 員 天 天 只 在 家 裡 念 佛 百 事 都 不 管, 影 響 所 及, 造 成 用 人 不 當 及 管 理 疏 失 等 弊 病 小 說 曾 指 出 地 方 官 員 一 味 迷 信 洋 人 的 誤 謬 : 梁 桂 生 他 有 多 大 的 本 領! 外 國 人 打 的 樣 子, 還 有 錯 的 麼? 不 信 他 比 外 國 人 還 強 164 小 說 中 的 梁 桂 生, 是 任 職 於 機 器 製 造 局 的 職 員 在 顢 頇 上 司 的 領 導 下, 長 期 未 受 重 視 重 用, 所 提 意 見 不 被 接 納 外, 還 橫 遭 侮 蔑 而 完 全 依 照 洋 人 圖 樣 打 造 的 船 艦, 卻 是 蹩 腳 透 頂 的 兩 光 船, 小 說 對 此 有 一 大 段 極 盡 挖 苦 的 逗 趣 描 寫 : ( 保 民 船 ) 出 了 船 塢, 便 向 閔 行 駛 去 足 足 走 了 六 七 點 鐘 之 久, 才 望 見 閔 160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第 14 回, 頁 同 上 注 163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62 行 的 影 子 及 至 要 回 來 時, 卻 回 不 過 頭 來, 憑 你 把 那 舵 攀 足 了, 那 個 船 只 當 不 知 ; 無 可 奈 何, 只 得 打 倒 車 回 來 那 外 國 人 說 修 得 好 的 誰 知 修 了 個 把 月, 依 然 如 故 桂 生 道 : 這 個 都 是 依 了 外 國 人 圖 樣 做 的 ; 但 不 知 有 走 了 樣 沒 有? 如 果 走 了 樣, 少 不 得 工 匠 們 都 要 受 罰 總 辦 道 : 外 國 人 說 過 並 不 曾 走 樣 桂 生 道 : 那 麼 就 問 外 國 人 總 辦 道 : 他 總 弄 不 好, 怎 樣 呢? 桂 生 道 : 外 國 人 有 通 天 的 本 事, 那 裏 會 做 不 好? 既 然 外 國 人 也 做 不 好, 我 們 中 國 人 更 是 不 敢 做 了! 165 梁 桂 生 的 結 語, 正 言 若 反, 對 迷 信 洋 人 的 昏 庸 官 員, 硬 是 狠 狠 嘲 諷 了 一 下 官 員 對 於 所 用 洋 人, 並 未 考 察 其 專 業 能 力, 只 因 是 洋 人 就 全 然 盲 信, 委 以 重 任 ; 至 於 本 國 人 才, 則 鄙 薄 輕 侮, 所 提 意 見, 不 加 細 究 即 隨 口 否 決, 及 至 成 舟, 後 悔 已 遲 至 於 在 管 理 上, 百 事 都 不 管 的 態 度 正 提 供 了 不 肖 之 徒 可 乘 之 機 小 說 中 有 諸 多 令 人 瞠 目 的 記 述 : 德 泉 道 : 只 要 是 用 得 著 的, 無 一 不 偷 他 那 外 場 面 做 得 時 再 好 看, 大 門 外 面, 設 了 個 稽 查 處, 不 准 拿 一 點 東 西 出 去 呢 誰 知 局 裏 有 一 種 燒 不 透 的 煤, 還 可 以 再 燒 小 爐 子 的, 照 例 是 當 煤 渣 子 的 不 要 的 了, 所 以 准 局 裏 人 拿 到 家 裏 去 燒 這 名 目 叫 做 二 煤, 他 們 整 籮 的 抬 出 去 試 問 那 煤 籮 裏, 要 藏 多 少 東 西? 我 道 : 照 這 樣 說 起 來, 還 不 把 一 個 製 造 局 偷 完 了 麼? 166 從 運 煤 渣 子 的 煤 籮 裏 私 運 局 內 物 資 外, 又 常 以 公 家 材 料 製 造 私 貨 他 這 個 是 拿 皇 上 家 的 錢, 吃 了 皇 上 家 的 飯, 教 會 了 他 本 事, 他 卻 用 了 皇 上 家 的 工 料, 做 了 這 個 私 貨 來 換 錢 做 了 三 千 個 私 貨, 照 市 價 算, 就 是 六 千 洋 錢 了 ---- 其 餘 切 菜 刀, 劈 柴 刀, 杓 子, 總 而 言 之, 是 銅 鐵 東 西, 是 局 裏 人 用 的, 沒 有 一 件 不 是 私 貨 167 或 是 藉 運 二 煤 之 便, 盜 運 貴 重 材 料 ; 或 竟 然 用 公 家 銅 鐵 等 工 料 鑄 造 柴 刀 菜 刀 杓 子 甚 至 精 巧 小 輪 船 等 私 貨, 局 裏 人 用 的, 沒 有 一 件 不 是 私 貨, 自 用 外 尚 且 大 量 販 售 牟 利, 凡 此 種 種, 真 是 教 讀 者 眼 界 大 開 貪 污 舞 弊 之 外, 對 於 西 學 的 無 知, 亦 在 因 應 衝 擊 之 初, 亂 象 疊 出, 煉 煤 提 油 即 是 一 例 由 於 煤 油 價 高, 由 外 國 輸 入, 可 以 賣 到 七 十 多 文 一 斤, 有 人 聲 言 可 買 進 號 稱 一 百 斤 煤, 至 少 可 提 煉 出 五 十 斤 油 之 機 器 ; 外 國 領 事 則 直 言 煤 油 並 非 由 煤 提 煉 而 成 : 165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第 29 回, 頁
363 問 道 : 照 貴 領 事 那 麼 說, 貴 國 用 的 煤 油, 不 是 在 煤 裏 提 出 來 的 麼? 領 事 道 : 豈 但 敝 國 ; 就 是 歐 美 各 國, 都 沒 有 提 油 之 說 所 有 的 煤 油, 都 是 開 礦 開 出 來 的 ; 煤 裡 面 那 裏 提 的 出 油 來? 重 慶 道 大 驚 道 : 照 這 麼 說, 他 簡 直 在 那 裏 胡 鬧 了! 領 事 冷 笑 道 : 本 領 事 久 聞 這 位 某 觀 察, 是 曾 經 某 制 軍 保 舉 過 他 留 心 時 務, 學 貫 中 西 的 ; 只 怕 是 某 觀 察 自 己 研 究 出 來 的, 也 未 可 知 168 因 煤 油 而 望 文 生 義, 謂 是 從 煤 炭 中 提 煉 之 油, 小 說 藉 外 國 領 事 之 口 指 出 其 誤 謬, 嘲 諷 這 樣 不 學 無 術 的 無 知 或 是 一 心 牟 利, 利 令 智 昏 遭 騙, 或 是 無 意 細 究 無 心 學 習 而 受 欺, 西 人 之 冷 言 冷 語 冷 笑, 對 學 貫 中 西 實 際 之 省 思, 當 是 更 深 刻 之 刺 激 四 大 小 說 作 者 中 吳 趼 人 曾 任 職 製 造 局, 使 他 得 真 實 目 睹 自 強 運 動 之 種 種 弊 病 從 製 造 購 買 到 使 用, 無 不 弊 病 叢 生, 更 遑 論 奢 望 其 日 益 精 進 與 時 俱 新 : 他 看 到, 自 從 西 人 挾 其 海 具, 梯 航 而 至 以 後, 炮 火 騰 天, 輪 舶 織 海, 血 肉 飛 縻, 性 命 頃 刻, 開 千 古 未 有 之 奇 局, 亦 開 萬 世 未 有 之 奇 酷 中 國 之 設 立 製 造 局, 為 的 是 自 製 船 只 及 槍 炮 子 藥 而 御 侮 之, 但 徒 以 工 程 浩 大 而 終 不 克 成 事 ( 趼 囈 外 編 水 師 ), 原 因 在 於, 中 國 近 日 非 不 知 講 求 火 器 也, 有 講 求 之 名 者, 無 講 求 之 實 : 對 於 泰 西 來 的 火 器, 只 知 仿 造, 而 不 知 求 其 進, 這 是 製 造 之 弊 ; 轉 為 購 買, 而 採 辦 之 員 或 終 身 未 嘗 睹 火 器 之 面, 則 顯 受 欺 蒙 也, 或 利 心 汩 其 天 良, 則 隱 恣 其 中 飽 也, 這 是 購 買 之 弊 ; 火 器 到 手 以 後, 配 用 不 能 一 律, 訓 練 未 必 精 良, 這 是 御 器 之 弊 ; 偶 然 造 出 或 購 得 一 器, 又 不 知 更 新,129 他 人 已 視 為 窳 朽 之 具, 彼 猶 以 為 此 吾 之 奇 器 也, 這 是 死 守 不 變 不 求 精 進 之 弊 ( 趼 囈 外 編 火 器 ) 不 論 是 徒 有 講 求 之 名, 無 講 求 之 實, 或 是 利 慾 薰 心, 中 飽 私 囊, 或 是 訓 練 不 足, 使 用 未 當, 或 是 死 守 不 變 不 求 精 進, 總 歸 自 強 運 動 失 敗 之 因, 還 在 於 人 心 人 識 光 緒 辛 卯 (1891), 吳 趼 人 仲 父 客 死 北 京, 因 向 製 造 局 預 支 薪 水 北 上 奔 喪, 於 是 順 道 到 天 津, 拜 訪 任 職 於 水 師 營 之 朋 友 其 於 水 師 營 之 見 聞 可 做 為 說 明 : 訪 友 於 水 師 營, 卻 見 營 兵 肅 隊 奏 軍 樂 以 供 奉 金 龍 四 大 王 所 謂 金 龍 四 大 王 者, 不 過 是 一 條 小 蛇, 直 隸 總 督 李 鴻 章 居 然 也 委 員 拈 香 親 至 謝 過 在 近 代 新 型 的 水 師 營 裡, 居 然 發 生 這 種 無 意 識 之 舉 動, 吳 趼 人 慨 然 嘆 道 : 謬 妄 無 理, 一 至 於 此! 公 卿 大 夫, 匪 惟 不 禁, 且 亦 從 而 附 會 之, 復 何 怪 有 識 之 士 竊 笑 於 其 側 也 ( 趼 廛 筆 記 金 龍 四 大 王 ) 168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64 169 在 面 對 西 方 文 明 衝 擊 之 初, 中 國 一 路 奮 力 求 變, 卻 也 漏 洞 百 出 弊 病 產 生 所 由, 尤 在 身 居 高 位 之 士 大 夫, 忝 為 知 識 份 子, 然 其 思 想 行 為 卻 不 但 不 能 為 革 新 精 進 之 表 率, 反 為 迷 信 所 誤, 附 和 無 理, 茍 同 荒 謬 以 此 觀 之, 何 期 由 此 等 士 大 夫 所 領 導 之 自 強 運 動, 果 能 革 新 精 進, 以 達 於 富 國 強 兵? 吳 趼 人 可 謂 觀 察 入 微, 卓 有 見 地 而 歷 史 學 者 對 自 強 運 動 的 檢 討 亦 包 括 貪 污 腐 化 及 心 態 等 : 甲 午 戰 後 ---- 事 實 證 明 日 本 明 治 維 新, 遠 較 中 國 的 自 強 運 動 有 效 率 具 成 果 --- 自 強 運 動 效 果 不 彰 的 原 因 --- 其 一, 無 論 官 辦 官 督 商 辦 官 商 合 辦, 都 與 官 方 脫 不 了 干 係, 難 免 會 導 致 貪 污 腐 化 的 結 果 其 二,-- 諸 事 業, 多 由 地 方 當 局 主 其 事, 清 末 督 撫 掌 握 地 方 財 政 大 權 --- 故 各 行 其 是 --- 其 三,---- 心 態 較 難 調 適, 不 似 日 本 昔 從 中 國 轉 成 西 洋 ( 對 象 改 變 而 已 ) 170 保 守 派 抵 制 以 夷 變 夏 的 頑 固 心 態, 加 上 官 方 的 貪 污 腐 化, 船 堅 礮 利 的 強 兵 政 策 終 是 難 竟 其 功 船 堅 礮 利 之 外, 民 生 日 用 之 影 響 亦 廣, 除 畫 報 報 紙 洋 錢 牙 粉 墨 鏡 等 之 使 用 外, 尚 包 括 西 餐 文 化 文 化 風 潮 中 的 西 餐 文 化 雖 已 東 漸, 但 仍 有 陌 生 隔 閡, 對 此 一 階 段 的 晚 清 飲 食 文 化 衝 擊, 小 說 有 一 節 經 典 的 西 餐 宴 客 描 寫 : 連 夜 又 把 那 位 翻 譯 請 了 來, 留 他 吃 飯, 同 他 商 量, 又 請 他 寫 了 一 張 菜 單, 一 共 開 了 十 幾 樣 菜, 五 六 樣 酒 三 荷 包 接 過 看 時, 直 見 上 面 開 的 是 : 清 牛 湯 炙 鰣 魚 冰 毚 阿 丁 灣 羊 肉 漢 巴 德 牛 排 凍 豬 腳 橙 子 冰 忌 廉 澳 洲 翠 鳥 雞 龜 子 蘆 筍 生 菜 英 腿 加 利 蛋 飯 白 浪 布 丁 濱 格 豬 古 辣 冰 忌 廉 葡 萄 乾 香 蕉 咖 啡 另 外 幾 樣 酒 是 : 白 蘭 地 魏 司 格 紅 酒 八 德 香 檳, 外 帶 甜 水 鹹 水 三 荷 包 看 了, 連 說 : 費 心 得 很! 又 愁 撫 縣 大 人 是 忌 牛 的, 第 一 道 湯, 可 以 改 作 燕 菜 鴿 蛋 湯 這 樣 燕 菜, 是 我 們 這 邊 的 頂 貴 重 的 菜, 而 且 合 了 撫 縣 大 人 的 意 思 免 得 頭 一 樣 上 來, 主 人 就 不 吃, 叫 外 國 人 瞧 著 不 好 那 翻 譯 連 說 : 改 的 好 索 性 牛 排 改 成 豬 排 三 荷 包 道 : 外 國 人 吃 牛 肉, 也 不 可 沒 有 等 到 拿 上 來 的 時 候, 多 做 幾 份 豬 排, 不 吃 牛 的 吃 豬, 你 說 好 不 好? 翻 譯 又 連 說 : 就 是 這 樣 變 通 辦 理 171 冰 忌 廉 即 冰 淇 淋, 魏 司 格 酒 是 威 士 忌, 加 利 蛋 飯 宜 是 咖 哩 蛋 飯, 濱 格 當 是 培 根, 169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365 172, 菜 色 可 謂 琳 瑯 滿 目 一 應 俱 全 其 中 燕 菜 是 中 國 珍 貴 食 品 燕 窩, 因 吃 牛 排 而 起 的 一 番 調 整, 可 以 見 到 面 對 中 西 文 化 衝 突 之 際, 中 國 士 大 夫 因 應 方 法 之 一 斑 然 而 終 究 是 不 諳 其 道, 小 說 將 這 種 文 化 吸 收 接 受 的 陌 生 藉 著 諧 趣 表 現 出 來 : 後 來 不 曉 得 上 到 哪 樣 菜, 三 荷 包 幫 著 作 主 人, 一 分 一 分 的 分 派, 不 知 道 怎 樣, 一 個 調 羹 一 把 刀 沒 有 把 他 夾 好, 掉 了 一 塊 在 他 身 上, 把 簇 心 的 天 青 外 套, 油 了 一 大 塊 他 心 上 一 急, 一 個 不 當 心, 一 隻 馬 蹄 袖, 又 翻 倒 了 一 杯 香 檳 酒 管 家 們 送 上 洗 嘴 的 水, 用 玻 璃 碗 盛 著 營 務 處 洪 大 人 一 向 是 大 營 出 身, 不 知 道 吃 大 菜 的 規 矩, 當 作 荷 蘭 水 之 類, 端 起 碗 來 喝 了 一 口, 嘴 裡 還 說 : 剛 才 吃 的 荷 蘭 水, 一 種 是 甜 的, 一 種 是 鹹 的 ; 這 一 種 是 淡 的, 然 而 不 及 那 先 兩 種 好 他 喝 水 的 時 候, 眾 人 都 不 在 意, 只 有 外 國 人 看 著 他 笑 後 來 聽 他 如 此 一 說, 才 知 道 他 把 的 洗 嘴 水 喝 了 下 去 翻 譯 林 老 爺 拉 了 他 一 把 袖 子, 悄 悄 的 同 他 說 : 這 是 洗 嘴 的 水, 不 好 吃 的! 他 還 不 服, 嘴 裏 說 : 不 是 喝 的 水, 為 甚 麼 要 用 這 好 碗 盛 呢? 173 就 餐 具 使 用 不 伏 手, 以 及 馬 蹄 袖 翻 倒 香 檳 酒 的 笨 拙, 表 現 文 化 觸 撞 的 不 適 應 ; 誤 飲 洗 嘴 水 ( 漱 口 水 ) 則 是 在 出 糗 的 諧 趣 中, 點 出 文 化 認 識 不 足 的 問 題 除 了 在 小 誤 差 中 呈 現 拙 樣 糗 態 的 趣 味 嘲 弄, 對 文 化 西 潮 的 衝 擊, 小 說 亦 記 述 中 國 未 及 適 應 認 識 之 失 當 舉 措 : 這 也 是 我 們 中 國 人 自 取 的 ; 有 一 回, 一 個 甚 麼 軍 門 大 人, 帶 著 家 眷, 坐 了 大 餐 房 ; 那 回 是 夏 天, 那 位 軍 門, 光 著 脊 梁, 光 著 腳, 坐 在 各 座 裏, 還 要 支 起 著 腿, 在 那 裏 鉤 腳 椏 ; 外 國 人 看 著, 已 經 厭 煩 的 不 得 了 ; 大 餐 間 裏, 本 來 備 著 水 廁, 廁 門 上 有 鑰 匙, 男 女 可 用 的 ; 那 位 太 太, 偏 要 用 自 己 的 馬 桶, 用 了, 洗 了, 就 拿 回 他 自 己 房 裏, 倒 也 罷 了 ; 偏 又 嫌 他 濕, 擱 在 客 座 裏 晾 著 洗 了 裹 腳 布, 又 晾 到 客 座 椅 靠 背 上 外 國 人 見 了, 可 大 不 答 應 了, 把 他 們 拿 了 出 來 ; 船 到 了 上 海, 船 主 便 到 行 裏, 見 了 大 班, 回 了 這 件 事 從 此 外 國 人 家 的 船, 便 不 准 中 國 人 坐 大 餐 房 了 你 說 這 是 不 是 中 國 人 自 取 的 麼? 174 現 代 化 的 水 廁 與 舊 有 的 馬 桶 裹 腳 布 對 比 映 照, 在 象 徵 現 代 化 空 間 的 輪 船 上, 中 國 有 些 慣 見 的 生 活 文 化 與 之 扞 格 不 入 因 未 及 認 識 或 無 意 瞭 解 文 化 西 潮 所 產 生 的 不 合 宜, 在 西 方 文 化 公 共 空 間 的 禮 儀 標 準 檢 視 下, 亦 顯 中 國 之 落 伍 無 知 晚 清 以 上 海 租 界 洋 人 聚 居, 最 早 接 受 西 方 文 明 之 洗 禮 上 海 於 1843 年 登 記 172 冰 毚 阿 八 德 酒 龜 子 蘆 筍 待 考 173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66 居 住 之 外 國 人 僅 26 人, 次 年 為 為 50 人,1860 年 增 至 569 人,1865 年 已 高 達 5000 多 人 二 十 年 之 間, 上 海 租 界 迅 速 發 展 ; 被 中 國 人 目 為 蠻 夷 的 西 洋 鬼 子, 在 昔 日 是 荒 涼 蕪 穢, 荒 墳 累 累 禽 獸 出 沒 的 灘 塗 土 地 上, 不 但 建 造 洋 房, 修 築 馬 路, 改 善 交 通 飲 水 照 明 設 備, 並 且 還 建 築 碼 頭, 架 設 橋 樑, 使 之 成 為 一 個 進 步 繁 榮 的 現 代 化 都 市 175 : 西 方 列 強 通 過 貿 易 設 廠 引 進 西 方 先 進 的 城 市 管 理 設 施 和 市 政 管 理 制 度, 使 上 海 這 座 中 世 紀 的 城 鎮 迅 速 過 渡 到 擁 有 聲 光 電 化 馬 路 汽 車 洋 房 花 園 報 紙 雜 誌 醫 院 郵 局 的 近 代 化 城 市, 到 19 世 紀 60 年 代 中 期, 從 南 京 路 到 洋 涇 濱 已 洋 樓 聳 峙, 高 入 雲 霄, 八 面 窗 櫺, 玻 璃 五 色, 鐵 欄 鉛 瓦, 玉 扇 銅 環 ; 其 中 街 衢 弄 巷, 縱 橫 交 錯, 久 於 其 地 者, 亦 易 迷 其 向 相 對 於 此, 上 海 舊 城 卻 仍 舊 持 續 其 狹 窄 擁 擠 骯 髒 破 舊 之 風 貌, 兩 相 對 照, 著 實 令 人 難 堪 汗 顏 : 西 學 的 優 越 性 就 這 麼 明 顯 地 展 現 在 人 們 的 面 前 : 租 界 之 內, 街 道 整 齊, 廊 檐 潔 淨, 一 切 穢 物 褻 衣 無 許 暴 露, 塵 土 垃 雜 無 許 堆 積 炎 天 常 有 燥 土 飛 塵 之 患, 則 長 設 水 車 為 之 澆 灑 ; 慮 積 水 之 淹 浸 也, 則 遍 處 有 水 溝 以 流 其 惡 ; 慮 積 穢 之 熏 蒸 也, 則 清 晨 縱 糞 擔 以 出 其 垢 蓋 工 部 局 之 清 理 街 衢 者, 正 工 部 局 之 加 意 閭 閻 也 試 往 城 中 比 驗, 則 臭 穢 之 氣, 泥 濘 之 途, 正 不 知 相 去 幾 何 耳 176 上 海 舊 城 的 狹 窄 擁 擠 骯 髒 破 舊 與 聲 光 電 化 馬 路 汽 車 洋 房 花 園 報 紙 雜 誌 醫 院 郵 局 的 近 代 化 城 市 的 難 堪 對 比, 似 正 是 傳 統 文 化 與 西 方 文 明 之 對 比 ; 對 比 愈 是 難 堪, 造 成 的 衝 擊 自 然 亦 愈 大 物 質 文 明 之 外, 精 神 文 明 包 含 亦 廣 其 中 法 治 觀 念 一 環, 尤 有 可 取 前 述 鄉 下 人 與 牛 一 例, 除 呈 現 中 國 官 員 之 懼 外 媚 外, 其 中 更 為 重 要 的 是 西 方 法 治 文 明 的 觀 念 前 述 外 國 人 與 鄉 下 人 之 牛 一 例, 官 員 刻 意 重 判 以 討 好 洋 人, 雖 按 洋 人 所 求 立 即 將 鄉 下 人 釋 放, 卻 仍 命 差 役 押 著 鄉 下 人, 到 洋 人 家 裏 叩 謝, 小 說 諷 刺 他 是 要 外 國 人 知 道 他 惟 命 是 聽, 如 奉 聖 旨 一 般, 豈 知 洋 人 卻 不 樂 於 此 : 誰 知 那 外 國 人 見 了 鄉 下 人, 還 把 那 官 兒 大 罵 一 頓, 說 他 豈 有 此 理 ; 又 叫 鄉 下 人 去 告 他 鄉 下 人 嚇 得 吐 出 了 舌 頭 道 : 他 是 個 老 爺, 我 們 怎 麼 敢 告 他? 外 國 人 道 : 若 照 我 們 西 例, 他 辦 冤 枉 了 你, 可 以 去 上 控 的 ; 並 且 你 是 個 清 白 良 民, 他 把 那 辦 地 痞 流 氓 的 刑 法 來 辦 你, 便 是 損 了 你 的 名 譽, 還 可 以 175 參 見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上 海 : 華 東 大 學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以 上 引 文 見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頁
367 叫 他 賠 錢 呢 鄉 下 人 道 : 阿 彌 陀 佛! 老 爺 都 好 告 的 嗎? 那 外 國 人 見 他 著 實 可 憐, 倒 不 忍 起 來, 給 了 他 兩 塊 洋 錢 177 人 民 生 命 財 產 與 名 譽 等 權 益 的 保 障, 在 現 代 社 會 中 是 普 為 大 眾 認 識 與 接 受 之 概 念, 但 對 中 國 晚 清 的 百 姓 而 言, 卻 是 咋 舌 瞠 目, 嚇 得 吐 出 了 舌 頭 覺 得 是 不 可 思 議 的 想 法 與 做 法 郭 嵩 燾 於 1876~1878( 光 緒 2~4 年 ):( 對 西 洋 ) 從 未 敢 懷 輕 視 之 心, 以 吾 心 見 其 不 可 輕 視, 考 覽 其 學 校 風 俗, 益 腆 然 內 自 懷 愧 ( 郭 嵩 燾 詩 文 集. 覆 姚 彥 嘉 ) 嚴 復 ( 光 緒 3~5 年 )--- 在 英 國 留 學, 曾 到 英 國 法 廷 旁 聽 英 人 審 理 案 件 歸 邸 數 日 如 有 所 失, 嘗 語 湘 陰 郭 ( 嵩 燾 ) 先 生 謂 英 國 與 諸 歐 之 所 以 富 強, 公 理 日 伸, 其 端 在 此 一 事, 先 生 深 以 為 然, 見 謂 卓 識 ( 譯 孟 德 斯 鳩 法 意 按 語 上 冊 224 頁 ) 曾 紀 澤 遺 集 倫 敦 覆 丁 雨 生 中 丞 :( 光 榮 四 ~ 十 一 年 任 駐 英 公 使 ) 目 睹 遠 人 政 教 之 有 緒, 富 強 之 有 本, 豔 羨 之 極, 憤 懣 隨 之 ( 郭 所 見 未 全 面 不 知 英 人 在 海 外 與 其 國 內 不 同 曾 則 較 為 全 面 : 惟 西 人 之 赴 華 者 較 少 安 份 守 禮 之 徒 工 商 教 士 之 嗜 利 者 無 足 論 已 即 洋 官 亦 昌 言 於 眾 曰 : 處 東 方 之 人 不 厭 譎 偽, 去 詐 用 誠, 難 以 成 事 ) 曾 紀 澤 遺 集 巴 黎 178 覆 陳 俊 臣 中 丞 留 學 生 對 西 方 法 治 文 明 尤 有 深 刻 之 觀 察 體 會, 然 洋 官 處 東 方 之 人 不 厭 譎 偽 之 言, 聞 此 亦 使 人 感 慨 萬 端 對 於 向 西 方 取 經 小 說 中 有 一 段 中 西 學 比 較 的 論 述 : 我 們 中 國 怎 麼 了 哪! 這 兩 天 你 看 報 紙 沒 有? 小 小 的 一 個 法 蘭 西, 又 是 主 客 易 形 的, 尚 且 打 他 不 過, 這 兩 天 聽 說 要 和 了 此 刻 外 國 人 都 是 講 究 實 學 的, 我 們 中 國 卻 單 講 究 讀 書 讀 書 原 是 好 事, 卻 被 那 一 班 人 讀 了, 便 都 讀 成 了 名 士 179 中 外 學 術 差 異 所 在, 出 自 小 說 人 物 口 中, 是 實 學 與 名 士 之 學 的 差 異, 名 士 口 說 筆 畫 是 紙 上 文 章 的 風 雅 180 ; 實 學 則 重 在 經 世 濟 民, 對 社 會 有 實 質 助 益 學 術 教 育 之 衝 擊 在 著 書 翻 譯 上, 表 現 尤 為 明 顯 : 177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以 上 引 文 見 季 平 子, 從 鴉 片 戰 爭 到 甲 午 戰 爭 臺 北 : 知 書 房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參 見 楊 國 强,< 晚 清 的 清 流 與 名 士 >, 史 林 2006 年 第 4 期, 頁
368 據 統 計, 從 1902 年 到 1904 年 短 短 三 年 之 間, 翻 譯 出 版 西 方 社 會 科 學 方 面 的 書 籍 多 達 136 種, 占 此 期 譯 作 總 數 的 25%; 有 關 歷 史 地 理 方 面 的 書 籍 多 達 128 種, 占 總 數 的 24%; 有 關 哲 學 方 面 的 也 有 了 34 種, 占 到 總 數 的 6.5% 而 有 關 西 方 自 然 科 學 應 用 科 學 的, 比 起 洋 務 運 動 期 間 的 比 例, 已 從 29.8% 和 40.6% 分 別 下 降 到 21% 和 10.5%, 到 民 國 期 間, 這 一 趨 勢 仍 然 如 此 181 小 說 則 記 述 公 家 在 翻 譯 著 述 上 耗 資 費 力 卻 成 效 不 彰 的 誤 謬 : 大 凡 譯 技 藝 上 的 書, 必 要 是 這 門 技 藝 出 身 的 人 去 譯 ; 還 要 中 西 文 字 兼 通 的 才 行 不 然, 必 有 個 詞 不 達 意 的 毛 病 你 想 他 那 裏 譯 書, 始 終 是 這 一 個 人, 難 道 這 個 人 就 能 曉 盡 了 天 文 地 理 機 器 算 學, 聲 光, 電 化 各 門 麼? 外 國 人 單 考 究 一 門 學 問, 有 考 了 一 輩 子 考 不 出 來, 或 是 兒 子, 或 是 朋 友, 去 繼 他 志 才 考 出 來 的 談 何 容 易, 就 胡 亂 可 以 譯 得! 只 怕 許 多 名 目, 還 鬧 不 清 楚 呢! 何 況 又 兩 個 人 對 譯, 這 又 多 隔 了 一 層 膜 了 182 作 者 並 舉 局 裏 所 編 四 裔 編 年 表 為 例 以 見 其 作 品 之 誤 謬 粗 濫 中 國 歷 史 紀 年 向 從 唐 堯 元 年 甲 辰 起, 其 書 則 不 知 如 何 考 證, 卻 從 帝 譽 開 始, 並 且 到 了 周 朝, 竟 然 大 錯 僅 此 年 代 合 年 代, 中 西 合 歷, 只 費 點 翻 檢 功 夫 的 著 作 也 要 出 錯, 其 他 中 國 未 曾 經 見 的 高 深 學 問, 更 毋 庸 贅 言! 小 說 指 出 一 人 兼 譯 天 文 地 理 機 器 算 學, 聲 光, 電 化 各 門 學 問 之 荒 唐 不 當, 並 由 編 年 對 照 之 錯 誤, 以 見 其 編 譯 品 質 之 一 斑 面 對 西 學 之 衝 擊, 晚 清 士 大 夫 自 難 置 身 事 外, 孽 海 花 中 士 大 夫 的 代 表 人 物 金 雯 青 即 曾 有 總 要 學 些 西 法, 識 些 洋 務 之 想, 雖 是 意 識 到 其 重 要 性, 在 西 法 的 學 習 上, 不 論 是 語 言 或 地 理, 甚 至 於 其 外 交 本 職, 做 為 士 大 夫 代 表 人 物 的 金 雯 青, 都 是 失 敗 者, 究 其 因, 亦 在 閉 門 造 車 的 消 極 態 度 晚 清 士 人 更 有 充 作 內 行 招 搖 矇 混 者 : 大 略 看 了 一 遍, 也 有 懂 得 的, 也 有 不 懂 得 的 中 間 還 有 幾 個 外 國 人 的 名 字, 看 了 不 知 出 處, 心 下 躊 躇 道 : 如 果 趙 本 超 謄, 倘 若 撫 縣 傳 問 起 來, 還 不 出 這 幾 個 人 的 出 典, 就 要 露 馬 腳 又 想 把 這 幾 個 人 名 字 拿 掉 不 寫, 又 顯 不 出 我 的 學 問 淵 博 想 來 想 去, 好 在 撫 台 也 是 外 行, 不 如 欺 他 一 欺 倘 若 問 起 來, 隨 便 英 國 也 好 法 國 也 好, 還 他 個 糊 裏 糊 塗, 橫 豎 沒 有 查 考 的 主 意 打 定, 他 又 是 聰 明 絕 頂 的 人, 官 場 款 式, 無 一 不 知 把 頭 尾 些 些 改 了 幾 個 字, 又 添 上 兩 行 先 謄 了 一 張 草 底, 說 是 自 己 打 肚 子 裡 才 做 出 來 的 ; 同 姐 181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69 夫 說 明 原 故, 請 他 指 教 183 相 對 於 後 世 學 者 的 高 評 價, 小 說 特 別 記 述 新 舊 溶 匯 之 際 不 學 無 術 招 搖 撞 騙 的 種 種 亂 象 做 為 補 史 之 遺 或 實 事 之 記 述, 小 說 提 供 在 西 學 衝 擊 之 際, 不 同 視 角 的 觀 察 晚 清 士 大 夫 固 有 如 上 不 學 無 術 之 輩, 然 亦 見 持 續 努 力, 轉 型 成 功 之 例, 形 成 口 岸 知 識 分 子 的 隊 伍 : 他 們 已 拋 棄 了 夷 夏 大 防 的 嫌 隙, 以 一 種 自 由 開 放 的 心 態 在 洋 人 開 辦 的 文 化 機 構 中 發 揮 著 他 們 的 價 值, 改 變 著 自 己 的 觀 念, 形 成 為 被 稱 作 口 岸 知 識 分 子 的 隊 伍 起 初, 他 們 的 工 作 對 中 國 主 流 中 的 種 種 事 件 似 乎 幾 無 影 響, 但 他 們 最 終 所 提 出 的 東 西 卻 與 中 國 的 實 際 需 要 逐 漸 吻 合 直 到 這 時, 他 們 才 漸 次 得 到 一 定 的 社 會 地 位 和 自 尊 據 記 載, 從 1886 年 到 1897 年, 曾 有 86 人 在 上 海 工 藝 學 校 的 論 文 競 賽 中 獲 得 前 三 名, 他 們 中 除 14 人 身 份 不 明 外, 其 餘 57 人 為 秀 才,5 人 為 舉 人 184 在 西 學 的 傳 播 上, 從 以 往 肩 挑 水 運, 翻 山 越 嶺 渡 江 涉 水 的 書 販 模 式, 轉 為 發 行 網 閱 報 所 模 式, 這 自 與 交 通 運 輸 近 代 化 相 關 ; 因 船 運 業 火 車 以 及 郵 政 業 之 興 起, 報 刊 書 籍 的 流 通 速 度 亦 隨 之 加 快 : 各 報 館 印 書 局 為 了 擴 大 銷 售 量, 在 全 國 各 地 自 設 代 銷 處, 組 成 獨 立 的 發 行 網 各 地 的 進 步 人 士 學 堂 報 館 閱 報 所 書 局 書 社 公 館 公 司 民 間 社 團 也 兼 營 代 售 報 刊 雜 誌, 這 些 銷 售 點 分 別 與 各 報 館 書 局 建 立 業 務 聯 繫, 將 報 刊 書 籍 迅 速 地 傳 播 出 去 這 樣, 士 紳 文 人 學 生 商 人 官 吏 一 般 的 市 民 都 能 接 觸 到 報 刊 有 些 開 明 士 紳 在 各 地 城 鄉 還 廣 開 閱 書 報 社, 個 人 出 資 訂 購 報 刊 雜 誌 供 眾 人 閱 讀, 或 集 合 眾 人, 講 解 報 刊 雜 誌 一 些 地 方 還 專 門 為 婦 女 開 設 閱 報 所, 供 她 們 閱 讀, 便 於 她 們 獲 取 新 知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批 評 的 傳 播 面 也 大 為 擴 大 185 至 於 宗 教 文 化, 由 地 方 上 逐 漸 傳 播 滲 透 百 姓 信 教, 不 但 官 員 要 禮 讓 三 分, 教 士 對 教 民 的 照 顧, 更 可 謂 無 微 不 至 : 可 曉 得 我 這 娘 舅, 他 是 做 什 麼 的, 能 夠 眼 睛 裡 沒 有 官? 原 來 他 是 在 教 的 一 吃 了 教, 另 外 有 教 士 管 他, 地 方 官 就 管 他 不 著 而 且 這 教 士, 樣 樣 事 情, 很 肯 幫 他 忙, 真 正 比 自 己 親 人 還 要 來 的 關 切 ; 連 著 生 了 病, 都 是 教 士 帶 了 183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頁 263 引 葉 曉 青, 十 九 世 紀 下 半 葉 的 上 海 平 民 文 化 185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頁
370 醫 生 來 替 他 看, 一 天 來 上 好 幾 趟 所 以 凡 是 我 們 娘 舅 一 個 鎮 上, 沒 有 一 個 不 吃 他 的 教 186 教 民 享 有 一 般 百 姓 難 以 企 望 的 權 利, 地 方 官 員 對 教 民 與 非 教 民 之 態 度 更 是 判 若 天 淵 : 你 想 這 個 老 爺, 不 是 我 說 句 瞧 不 起 他 們 的 話 : 真 正 是 犯 賤 的! 不 拿 吃 教 嚇 嚇 他, 沒 有 五 十 塊 洋 錢, 他 就 肯 同 你 了 嗎! 如 今 非 但 五 十 塊 不 要, 並 且 賠 還 我 們 碗 盞 ; 闖 事 的 人, 還 要 辦 給 我 們 看 187 以 教 民 之 口 詬 詈 執 事 官 員, 足 見 小 說 用 心 西 方 宗 教 文 化 的 強 力 輸 入, 造 成 中 國 不 小 之 衝 擊, 亦 帶 來 不 少 之 改 變 教 會 學 校 培 養 出 諸 多 優 秀 人 才, 神 職 人 員 日 多, 其 生 活 思 想 之 西 化 亦 日 深 至 於 部 份 士 大 夫 藉 由 各 方 管 道 與 西 方 宗 教 文 化 之 接 觸, 不 斷 地 改 變 學 習 ; 而 西 方 教 義 對 教 民 之 影 響, 自 更 帶 來 衝 擊, 造 成 社 會 之 變 化 學 者 論 近 代 風 俗 演 變 之 時 代 特 點, 概 括 為 新 舊 雜 糅 併 存 以 及 中 西 合 璧 之 兼 容 而 不 同 區 域 不 同 年 齡 身 份, 亦 呈 現 個 別 差 異 188, 大 致 而 言, 生 活 習 俗, 衣 食 住 行 和 娛 樂 等 等, 如 辮 子 變 短 髮, 小 腳 改 為 天 足, 變 化 較 大 ; 而 宗 法 社 會 結 構 心 意 民 俗 等 等, 變 化 甚 微 城 市 與 鄉 村 相 較, 通 都 大 邑 如 上 海 廣 州 天 津 青 島 武 漢 等 中 心 城 市, 得 風 氣 之 先, 變 化 迅 速 而 深 遠 ; 邊 遠 農 村 山 區, 尤 其 少 數 民 族 地 區, 變 化 程 度 甚 則 小 各 階 層 如 新 式 知 識 分 子 工 商 界 人 士 和 青 少 年, 較 快 接 受 新 風 尚 ; 而 思 想 保 守 之 封 建 遺 老 地 主 鄉 紳 和 老 年 人 則 較 難 較 慢 189 常 身 著 長 衫 馬 褂, 夏 葛 冬 裘, 頑 固 不 肯 剪 辮 者 則 盤 髮 於 頂, 蓋 以 小 帽, 絕 難 見 其 西 裝 革 履 190 至 於 官 方 之 改 革, 初 期 受 制 於 官 方 系 統, 或 是 各 行 其 是, 或 是 貪 污 腐 化, 成 效 大 打 折 扣 尤 以 官 員 天 朝 心 態 所 限, 革 新 自 難 有 顯 著 成 效 191 小 說 不 但 記 述 中 國 在 受 到 西 方 文 明 衝 擊 之 景 況 與 反 應, 更 在 記 述 之 際, 以 各 種 形 式 進 行 省 思 186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參 見 遲 雲 飛,< 清 末 社 會 的 裂 變 及 各 階 層 分 析 >, 史 學 集 刊 2003 年 10 月 第 4 期, 頁 參 見 蔡 國 斌, 論 鴉 片 戰 爭 以 來 晚 清 社 會 的 變 化, 湖 北 省 社 會 主 義 學 院 學 報 2006 年 2 月 ( 第 1 期 ), 頁 近 代 風 俗 演 變 的 時 代 特 點 概 括 起 來 有 如 下 幾 點 : 第 一 從 傳 統 到 現 代 的 過 渡 特 徵 一 方 面, 古 老 的 傳 統 習 俗 仍 頑 固 地 要 保 住 地 盤 ; 另 一 方 面, 新 的 社 會 習 尚 在 艱 難 地 奪 取 陣 地, 守 舊 勢 力 與 格 新 勢 力 激 烈 鬥 爭 的 結 果, 是 舊 俗 與 新 風 的 併 存 與 雜 糅 第 二 中 西 合 璧 的 兼 容 性 有 兩 件 事 堪 稱 中 西 合 璧 的 範 例 一 是 清 末 民 初 濫 殤 之 文 明 婚 禮 在 西 洋 婚 禮 的 影 響 下, 人 們 參 酌 中 西 禮 法, 吸 收 西 禮 隆 重 熱 烈 簡 便 的 特 點, 根 據 中 國 的 國 情 摒 棄 了 教 堂 宗 教 儀 式 ( 基 督 教 徒 仍 在 教 堂 舉 行 結 婚 儀 式 ), 創 造 了 文 明 婚 禮 這 種 新 俗 另 一 範 例 是 公 曆 與 夏 曆 併 行 使 用 參 見 嚴 昌 洪, 中 國 近 代 社 會 風 俗 史 台 北, 南 天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參 見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371 二 內 在 傳 統 之 腐 蝕 剝 落 中 國 道 德 傳 統 自 堯 舜 禹 湯 而 至 於 晚 清, 定 格 致 誠 正 修 齊 治 平 之 序, 立 三 綱 八 目, 講 忠 迅 速 孝 仁 愛 信 義 和 平 之 德 時 值 古 今 交 替, 新 舊 並 陳 之 晚 清, 面 對 所 未 有 之 狂 風 暴 雨, 中 國 延 續 數 千 年 之 內 在 傳 統, 急 速 腐 蝕 剝 落 家 兄 一 輩 子, 頂 羨 的 是 做 官 自 從 十 六 歲 上 場 鄉 試, 一 直 頂 到 四 十 八 歲, 三 十 年 裡 頭, 連 正 帶 恩, 少 說 下 過 十 七 八 場, 不 要 說 是 舉 人 副 榜, 連 著 出 房 堂 備, 也 沒 有 過 192 科 舉 自 唐 宋 而 下, 至 晚 清 而 至 極 端 小 說 記 述 這 個 五 十 歲 的 讀 書 人, 是 將 三 十 年 的 盛 壯 青 春, 耗 費 在 科 場 考 試 中 的 資 深 考 生, 然 而, 其 結 果 卻 是 卻 屢 試 不 中 孔 曰 成 仁, 孟 云 取 義, 讀 聖 賢 書 所 為 何 事? 晚 清 士 人 之 汲 汲 功 名, 至 死 方 休, 正 是 道 德 崩 解 之 起 始 ( 一 ) 士 風 之 衰 士 人 之 不 學 無 術, 唐 人 書 宋 文, 至 混 商 隱 杜 牧 於 一 爐 前 述 有 書 生 將 李 商 隱 之 玉 溪 生 誤 為 杜 牧 ; 又 將 杜 牧 之 樊 川, 誤 為 杜 甫 ; 不 知 少 陵 即 杜 甫 之 號, 以 為 是 父 子 二 人 而 唐 朝 顏 真 卿 寫 宋 朝 蘇 子 瞻 赤 壁 賦 之 書 墨 外, 明 朝 人 亦 居 然 能 畫 清 朝 小 說 紅 樓 夢 之 情 節 : 我 曾 經 見 過 一 幅 史 相 雲 醉 眠 芍 藥 裀 圖, 那 題 識 上, 就 打 橫 寫 了 這 九 個 字, 下 面 的 小 字 是 : 曾 見 仇 十 洲 有 此 粉 本, 偶 背 臨 之 明 朝 人 能 畫 清 朝 小 說 的 故 事, 難 道 唐 朝 人 不 能 寫 宋 朝 人 的 文 章 麼? 子 安 道 : 你 們 讀 書 人 的 記 性 真 了 不 得, 怎 麼 把 古 人 的 姓 名, 來 歷, 朝 代, 都 記 得 清 清 楚 楚 的 我 道 : 這 個 又 算 甚 麼 呢 侶 笙 道 : 索 性 做 生 意 人 不 曉 得, 倒 也 罷 了, 也 沒 甚 可 恥 ; 譬 如 此 刻 叫 我 做 生 意, 估 行 情, 我 也 是 一 竅 不 通 的, 人 家 可 不 能 說 我 甚 麼 ; 我 原 是 讀 書 出 身, 不 曾 學 過 生 意, 這 不 懂 是 我 分 內 的 事 偏 是 他 們 那 一 班 人, 胡 說 亂 道 的, 鬧 了 個 斯 文 掃 地 ; 聽 了 也 令 人 可 惱 193 胸 無 點 墨 又 滿 嘴 胡 言 之 輩, 固 是 斯 文 掃 地 ; 即 令 有 舞 文 弄 墨 之 能, 為 求 入 晉 仕 途, 192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六 十 回,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72 亦 見 偷 題 換 卷 種 種 不 堪 : 繼 之 道 : 通 了 外 收 掌, 初 十 交 券 出 場, 這 券 先 不 要 解, 在 外 面 請 人 再 作 一 篇, 謄 好 了, 等 進 二 場 時 交 給 他 換 了 廣 東 有 了 圍 姓 一 項, 便 又 有 壓 券 及 私 拆 彌 封 的 毛 病, 廣 東 曾 經 鬧 過 一 回, 一 場 失 了 十 三 本 券 子 的 你 道 這 十 三 個 人 是 那 裡 的 晦 氣 然 而 這 種 毛 病, 都 不 與 房 官 相 干 ; 房 官 只 有 一 個 關 節 是 毛 病 我 道 : 這 個 頑 意 兒, 我 沒 幹 過, 不 知 關 節 怎 麼 通 法? 繼 之 道 : 不 過 預 先 約 定 了 幾 個 字, 用 在 破 題 上, 我 見 了, 便 薦 罷 了 我 道 : 這 麼 說, 中 不 中 還 不 能 必 呢 繼 之 道 : 這 個 自 然, 他 要 中, 去 通 主 考 的 關 節 我 道 : 還 有 一 層 難 處, 比 如 這 一 本 不 落 在 他 房 裡 呢 繼 之 道 : 各 房 官 都 是 聲 氣 相 通 的, 不 落 在 他 那 裡, 可 以 到 別 房 去 找 ; 別 房 落 到 他 那 裡 的 關 節 券 子, 也 聽 人 家 來 找 194 科 場 員 吏 多 被 買 通, 極 少 數 敬 業 守 法 之 人, 反 言 為 拘 迂 古 執 之 輩, 其 所 在 喚 做 黑 房 小 說 並 記 述 事 發 黑 房 之 際, 受 賄 官 員 除 作 揖 打 拱 求 饒 外, 逼 不 得 已, 只 得 裝 瘋 佯 狂, 引 刀 自 刺, 以 避 過 究 責 法 辦 皇 上 家 掄 才 大 典, 怎 容 得 你 們 為 鬼 為 蜮! 士 人 進 身 之 始, 即 以 賄 求 ; 將 來 出 身 做 官 的 品 行, 也 就 可 想 的 了 195, 黑 房 官 員 之 斥, 議 者 之 嘆, 正 點 出 士 風 之 衰 小 說 論 者 感 嘆 然 而 以 八 股 取 士, 那 作 八 股 的 就 何 嘗 都 是 正 人? 以 功 名 利 祿 為 職 志 的 士 人, 恥 惡 衣 惡 食, 未 足 與 議, 自 不 入 正 人 君 子 之 列 ; 非 但 不 入 正 人 君 子 之 列, 還 常 無 所 不 為, 為 所 不 當 為 因 應 講 時 務 之 風 氣, 不 學 無 術 者 亦 計 畫 開 書 局, 聘 人 繙 譯 西 書 只 是 譯 成 之 後, 竟 想 揀 頂 好 的 冒 以 己 名, 權 充 自 己 所 著 譯, 以 此 求 其 名 利 兼 收 日 後 更 想 用 於 官 場 : 到 省 時, 多 帶 幾 部 自 己 出 名 的 書 去 送 上 司, 送 同 寅, 那 時 候 誰 敢 不 佩 服 你 呢? 博 了 個 熟 識 時 務, 學 貫 中 西 的 名 氣, 怕 不 久 還 要 得 明 保 密 保 呢 龍 光 道 : 著 的 書 還 可 以 充 得 ; 我 又 沒 有 讀 過 外 國 書, 怎 樣 好 充 起 繙 譯 來 呢? 彌 軒 道 : 這 個 容 易! 只 要 添 上 一 個 人 名 字, 說 某 人 口 譯, 你 自 己 充 了 筆 述, 不 就 完 了 麼? 龍 光 大 喜, 便 託 彌 軒 開 辦 196 至 若 入 仕 的 官 員, 牟 利 之 心 勝 於 商 賈, 唯 無 心 治 事 以 致 政 務 廢 弛 官 場 現 形 記 有 一 制 臺 大 人 無 為 而 治, 講 求 養 氣 修 道, 每 日 打 坐 三 點 鐘, 萬 事 俱 停, 簽 押 房 後 面, 設 一 間 黑 房 簽 於 押 房 後 面, 供 奉 呂 洞 賓, 設 有 乩 壇 ; 遇 有 疑 難 即 扶 鸞, 依 神 仙 指 示 辦 理 倘, 供 著 呂 洞 賓, 設 著 乩 壇, 遇 有 疑 難 的 事, 他 就 要 扶 鸞, 等 到 壇 上 判 斷 下 來, 他 一 定 要 依 著 先 人 所 指 示 的 去 辦 在 其 治 下 之 屬 員, 不 但 打 麻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220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22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73 雀 打 出 名 聲, 耍 錢 玩 女 人 亦 無 所 避 忌 制 臺 則 一 天 到 壇 好 幾 次 : 他 一 天 也 要 到 壇 好 幾 次, 與 先 人 談 詩 為 樂 一 年 三 百 六 十 日, 日 日 如 此, 倒 也 樂 此 不 疲 所 以 朝 廷 雖 以 三 省 地 方, 叫 他 總 制, 他 竟 其 行 所 無 事, 如 同 臥 治 一 般 所 屬 的 官 員 們, 見 他 如 此, 也 樂 得 逍 遙 自 在 ; 橫 豎 照 例 公 事 不 錯, 餘 下 工 夫 不 是 耍 錢, 便 是 玩 女 人, 樂 得 自 便 私 圖 ; 能 夠 顧 念 大 局 的, 有 幾 個 呢? 197 居 上 者 打 坐 談 詩, 遇 事 扶 鸞, 小 說 調 侃 他 如 同 臥 治 ; 居 下 者 玩 女 人 打 麻 雀, 可 謂 官 箴 散 漫 為 官 為 財, 非 錢 不 行, 並 且 連 成 一 氣, 經 手 過 付, 利 益 均 霑 調 換 營 官, 更 是 統 領 一 件 生 財 之 道 倘 然 出 了 一 個 缺, 一 定 預 先 就 有 人 鑽 門 路, 送 銀 子, 不 是 走 姨 太 太 的 門 路, 就 得 走 天 天 同 統 領 在 一 塊 兒 玩 的 人 的 門 路, 甚 至 於 統 領 的 相 好, 甚 麼 私 門 子 釣 魚 巷 的 婊 子, 這 種 門 路, 亦 都 有 人 走 統 領 是 非 錢 不 行, 他 經 手 過 付 的 人, 所 賺 的 錢 亦 都 不 在 少 處 198 晚 清 官 員 之 散 漫 無 德, 尤 在 荒 淫 一 項 禮 部 堂 官 以 八 十 兩 銀 購 讀 品 花 寶 鑑 肉 蒲 團 金 瓶 梅 三 書 199 御 史 巡 街 在 京 城 窯 姐 兒 處, 一 口 氣 查 獲 侍 郎 京 堂 侍 講 三 嫖 客 200 最 為 諷 刺 者, 官 照 竟 成 嫖 妓 之 護 身 符 : 這 個 雖 是 官 照, 卻 又 是 嫖 妓 的 護 符 ; 這 京 城 裡 面, 逛 相 公 是 冠 冕 堂 皇 的, 甚 麼 王 公, 貝 子, 貝 勒, 都 是 明 目 張 膽 的, 不 算 犯 法 ; 唯 有 妓 禁 極 嚴, 也 極 易 鬧 事, 都 老 爺 查 的 也 最 緊 逛 窵 姐 兒 的 人, 倘 若 給 老 爺 查 著 了, 他 不 問 三 七 二 十 一, 當 街 就 打 ; 若 是 個 官, 就 可 以 免 打 但 是 犯 了 這 件 事, 做 官 的 照 例 革 職 所 以 弄 出 這 個 玩 意 兒 來, 大 凡 逛 鳥 姐 兒 的, 身 邊 帶 上 這 麼 一 張, 倘 使 遇 了 都 老 爺, 只 把 這 一 張 東 西 繳 給 他, 就 沒 事 了 201 為 了 逛 鳥 姐 兒, 先 捐 一 個 功 名, 也 未 免 過 於 張 致 了 朝 廷 名 器, 卻 不 料 拿 來 如 此 用 法! 此 言 恐 亦 是 讀 者 之 感 喟 然 則 荒 唐 官 員 卻 自 有 一 番 道 理, 這 東 西 正 是 要 他 來 保 全 功 名 之 用, 一 旦 遇 查 即 用 上 一 張, 先 可 免 一 頓 打, 又 能 保 全 功 名, 因 此 不 但 必 辦, 還 須 辦 多 張, 為 的 是 宴 客 吃 花 酒, 客 人 知 有 保 障 可 以 放 心 前 來 有 了 這 個 預 備, 不 就 放 心 了 麼 202? 言 之 侃 侃, 卻 絲 毫 不 以 嫖 妓 為 意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428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439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400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420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419 同 上 注 366
374 然 值 此 士 德 淪 喪 之 際, 猶 有 有 志 之 士, 立 意 販 書, 以 期 士 人 回 循 正 軌, 共 圖 經 世 富 國 之 大 業 : 因 為 市 上 的 書 賈, 都 是 胸 無 點 墨 的, 只 知 道 甚 麼 書 銷 場 好, 利 錢 深, 卻 不 知 什 麼 書 是 有 用 的, 什 麼 書 是 無 用 的 所 以 我 立 意 販 書, 是 要 選 些 有 用 之 書 去 賣, 誰 知 那 買 書 的 人, 也 同 書 賈 一 樣 只 有 甚 麼 多 寶 塔, 珍 珠 船, 大 題 文 府 之 類, 是 他 曉 得 的 ; 還 有 那 石 印 能 做 夾 帶 的, 銷 場 最 利 害 至 於 經 世 文 篇, 富 國 策, 以 及 一 切 與 圖 冊 籍 之 類, 他 非 但 不 買, 並 且 連 書 名 也 不 曉 得, 等 我 說 出 來 請 他 買 時, 他 卻 莫 名 其 妙 取 出 書 來, 送 到 他 眼 裡, 他 也 不 曉 得 看 你 說 可 歎 不 可 歎? 這 一 班 混 蛋 東 西, 叫 他 僥 倖 通 了 籍, 做 了 官, 試 問 如 何 得 了! 203 有 識 者 之 激 問, 正 道 出 士 風 衰 微 之 所 由 由 士 而 官, 由 官 而 富, 當 日 曾 文 正 做 兩 江 時, 要 栽 培 兩 個 戚 友, 無 非 是 送 兩 張 鹽 票 ; 等 他 們 憑 票 販 鹽, 這 裡 頭 發 財 的 不 少 204 如 何 得 了? 中 國 傳 統 之 宗 族 戚 黨, 亦 屬 官 僚 運 作 之 一 環, 由 小 見 大, 亦 值 深 思 ( 二 ) 倫 常 之 變 倫 理 綱 常 維 繫 中 國 社 會 之 運 作 數 千 年 時 至 晚 清, 亂 象 紛 乘, 倫 理 綱 常 竟 似 搖 搖 欲 墜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中 最 驚 人 者 首 推 龍 光 之 害 父 謀 財 茍 才 之 子 龍 光, 為 求 能 得 家 產 以 供 還 債 及 揮 霍, 竟 膽 大 包 天 以 二 萬 銀 之 價, 買 通 郎 中, 以 寒 熱 兼 施, 攻 補 並 進 之 法, 崩 潰 其 父 茍 才 之 老 弱 臟 腑 : 從 次 日 起, 她 們 便 如 法 炮 製 起 來 ; 無 非 是 寒 熱 兼 施, 攻 補 並 進 拿 著 茍 才 臟 腑, 做 他 藥 石 的 戰 場 上 了 年 紀 的 人, 如 何 禁 受 的 起? 從 前 年 十 二 月, 捱 到 新 年 正 月 底 邊, 那 藥 石 在 臟 腑 裏 面, 一 邊 要 堅 壁 清 野, 一 邊 要 架 雲 梯 施 火 砲 ; 那 站 場 受 不 住 這 等 蹂 躪, 頓 時 城 崩 池 潰, 蔓 延 起 來 ; 就 此 嗚 呼 哀 哉 了 三 天 成 殮 之 後, 龍 光 就 自 己 當 家 正 是 一 朝 權 在 手, 便 把 令 來 行 205 小 說 另 記 述 一 吃 喝 嫖 賭 的 富 家 子 弟, 竟 率 眾 為 盜 對 自 家 父 母 搶 劫 放 火 對 於 此 等 倫 常 罔 顧 之 逆 子, 小 說 厲 聲 咒 責 :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07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24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75 客 人 看 了 一 遍, 把 借 據 向 桌 子 上 一 拍 道 : 這 是 那 一 個 沒 天 理, 沒 王 法, 不 入 人 類 的 混 帳 畜 生 忘 八 旦 幹 出 來 的! 老 西 兒 未 及 開 口, 票 據 裡 的 先 生, 見 那 客 人 忽 然 如 此 臭 罵, 當 是 一 張 甚 麼 東 西, 連 忙 拿 起 來 再 看 ; 一 面 問 道 : 到 底 寫 的 是 甚 麼? 我 們 看 好 像 是 一 張 借 據 啊! 那 客 人 道 : 可 不 是 個 借 據? 他 卻 拿 老 子 的 性 命 抵 錢 用 了 這 不 是 放 他 媽 的 狗 臭 大 驢 屁! 206 原 來 借 據 上 寫 著 等 他 老 子 死 了 還 錢 票, 這 不 是 拿 他 老 子 性 命 抵 錢 嗎? 小 說 不 但 斥 為 梟 獍, 並 且 諷 刺 說 外 國 人 常 說 雷 打 是 沒 有 的, 不 過 偶 然 觸 著 電 氣 罷 了 ; 咦! 雷 神 爺 爺 不 打 這 種 人, 只 怕 外 國 人 的 話 有 點 意 思 的! 而 大 逆 不 道 謀 害 親 父 之 逆 子, 則 略 無 愧 悔, 還 無 視 服 喪 之 禮, 恣 意 妄 為 : 苟 才 死 了, 好 像 還 不 到 百 日 ; 龍 光 身 上 穿 的 是 棗 紅 摹 本 銀 鼠 袍, 泥 金 寧 綢 銀 鼠 馬 褂, 心 中 暗 暗 稱 奇 席 散 回 去, 和 管 德 泉 說 起 看 見 龍 光, 並 不 穿 孝, 屈 指 計 來, 還 不 滿 百 日, 怎 麼 荒 唐 到 如 此 的 話 德 泉 道 : 你 的 日 子 也 過 糊 塗 了 苟 才 是 正 月 廿 五 死 的, 二 月 三 十 的 五 七 開 弔, 繼 之 還 去 弔 的 ; 初 七 繼 之 動 身, 今 天 才 三 月 初 十, 離 末 七 還 有 三 四 天 呢, 你 怎 便 說 到 百 日 了? 207 所 謂 倫 理 即 倫 常 之 理, 理 寓 諸 禮, 禮 者 理 也 晚 清 綱 常 紊 亂, 至 於 丫 頭 作 娘, 竟 難 以 開 口 稱 謂 : 你 這 一 向 當 的 好 紅 差 使, 大 清 早 起 就 是 堂 官 傳 了, 一 傳 傳 了 三 四 天, 連 老 子 娘 都 不 在 眼 睛 裡 了! 二 爺 道 : 兒 子 的 娘 早 死 了, 兒 子 丁 過 內 艱 來 老 爺 把 桌 子 一 拍 道 : 嚇! 好 利 嘴! 誰 家 的 繼 母 不 是 娘? 二 爺 道 : 老 爺 在 外 頭 娶 一 百 個, 兒 子 認 一 百 個 娘, 娶 一 千 個, 兒 子 認 一 千 個 娘 ; 這 是 兒 媳 婦 房 裡 的 丫 頭, 兒 子 不 能 認 他 做 娘! 208 原 是 丫 環 卻 因 著 意 侍 候 老 爺, 得 其 歡 心 寵 愛 而 收 做 太 太, 甚 麼 丫 頭 不 丫 頭? 我 用 替 你 把 老 子 伺 候 好 了, 就 娘 也 不 過 如 此! 你 出 來! 看 他 認 娘 不 認! 結 果 新 太 太 巴 不 得 一 聲 走 了 出 來, 二 爺 早 一 翻 身 向 外 跑 了 對 二 爺 而 言, 昔 日 調 笑 狎 謔 的 丫 環, 轉 眼 收 為 父 親 繼 室 ; 然 而 終 究 原 是 妻 子 房 裡 的 丫 頭, 如 何 認 他 做 娘? 父 子 之 外, 母 子 之 間 亦 有 難 為 者, 茍 太 太 可 為 一 例 石 映 芝 之 母 亦 不 遑 多 讓, 她 因 不 喜 歡 媳 婦, 連 帶 怪 罪 兒 子, 逢 著 人 便 數 說 兒 子 不 孝, 兒 子 為 此 休 妻 她 又 不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555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60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76 准 ; 至 於 薪 水 更 是 兩 難 : 映 芝 在 招 商 局 領 了 薪 水 回 來, 總 是 先 交 給 母 親 ; 老 太 太 又 說 我 不 當 家, 交 給 我 做 甚 麼? 只 得 另 外 給 老 太 太 幾 塊 錢 零 用, 他 又 不 要 及 至 吵 罵 起 來, 他 總 說 兒 子 媳 婦 沒 有 錢 給 我 用, 我 要 買 一 根 針, 一 條 線, 都 要 求 媳 婦 指 頭 縫 裡 寬 一 寬, 才 流 得 出 來 諸 如 此 類 的 鬧 法, 一 個 月 總 有 兩 三 回 209 石 母 隨 自 己 高 興, 或 是 到 街 坊 鄰 舍, 訴 說 兒 子 不 孝 ; 或 是 找 到 映 芝 朋 友 家 裡, 也 不 管 人 家 認 得 他 不 認 得, 走 進 去 便 把 自 己 兒 子 盡 情 數 落 後 來 生 氣 離 家, 兒 子 尋 著 她 後, 更 加 折 磨 : 可 憐 映 芝 白 天 去 辦 公 事, 晚 上 到 這 裡 來 捱 罵 如 此 一 連 八 九 天, 這 裡 房 飯 錢 又 貴, 每 客 每 天 要 三 百 六 十 文, 五 天 一 結 算 ; 映 芝 實 在 是 窮, 把 一 件 破 舊 熟 羅 長 衫 當 了, 才 開 銷 了 五 天 房 飯 錢 再 一 耽 擱, 又 是 第 二 個 五 天 到 了 昨 天 晚 上, 映 芝 央 求 他 回 通 州 去 不 知 怎 樣 觸 怒 了 他, 便 把 映 芝 的 頭 也 打 破 了 210 母 親 離 家 不 歸, 直 把 一 家 鬧 得 雞 飛 狗 跳, 孝 順 的 兒 子 不 但 無 法 工 作, 還 被 打 得 頭 破 血 流 此 中 家 庭 變 態, 較 諸 茍 太 太, 可 謂 有 過 之 而 無 不 及 不 是 的 父 母 荒 唐 的 子 孫, 晚 清 倫 理 綱 常, 真 是 岌 岌 可 危 小 說 中 有 一 篇 對 死 於 縱 欲 者 的 過 諛 祭 文, 尤 其 夸 誕 荒 唐 : 農 孝 廉, 某 某 方 伯 之 公 子 也 生 而 聰 穎, 從 幼 即 得 父 母 歡 ; 稍 長, 即 知 孝 父 母, 敬 兄, 愛 弟 ; 以 故 孝 弟 之 聲, 聞 於 閭 里 方 伯 歷 仕 各 省, 孝 廉 均 隨 任 ; 服 勞 奉 養 無 稍 間, 以 故 未 得 預 童 子 試 某 科 方 伯 方 任 某 省 監 司, 為 之 援 例 入 監, 令 回 籍 應 鄉 試 孝 廉 雅 不 欲 曰 : 科 名 事 小, 事 親 事 大 ; 兒 不 欲 暫 違 色 笑 也 方 伯 責 以 大 義, 始 勉 強 首 塗 榜 發, 登 賢 書 孝 廉 泣 曰 : 科 名 雖 僥 倖, 然 違 色 笑 已 半 年 餘 矣 其 真 摯 之 情 如 此 : 越 歲, 入 都 應 禮 闈 試 沿 途 作 思 親 詩 八 十 章, 一 時 傳 誦 遍 都 下, 故 又 有 才 子 之 目 及 報 罷, 即 馳 驛 返 署, 問 安 侍 膳 ; 較 之 夙 昔, 益 加 敬 謹 語 人 曰 : 將 以 補 前 此 之 闕 於 萬 一 也 以 故 數 年 來, 非 有 事 故, 未 嘗 離 寢 門 一 步 去 秋, 其 母 某 夫 人 示 疾, 孝 廉 侍 奉 湯 藥, 衣 不 解 帶, 目 不 交 睫 者 三 閱 月 及 冬, 遭 大 故 ; 孝 廉 慟 絕 者 屢, 賴 救 得 蘇 ; 哀 毀 骨 立 潛 告 其 兄 曰 : 弟 當 以 身 殉 母, 兄 宜 善 自 珍 衛, 以 奉 嚴 親 兄 大 驚, 以 告 方 伯 方 伯 復 責 以 大 義, 始 不 敢 言 然 其 殉 母 之 心 已 決 矣 故 今 年 稟 於 方 伯, 獨 任 奉 喪 歸 里, 沿 途 哀 泣, 路 人 為 之 動 容 甫 抵 上 海, 已 哀 毀 成 病, 不 克 前 進 奉 母 夫 人 柩, 209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77 暫 厝 於 某 某 山 莊 ; 己 則 暫 寓 旅 舍 仍 朝 夕 扶 病, 親 至 厝 所 哭 奠, 風 雨 無 間 ; 家 人 苦 勸 力 阻, 不 聽 也 至 某 月 某 日, 竟 遂 其 殉 母 之 志 矣! 臨 終 遺 言, 以 衰 絰 殮 嗚 呼! 如 孝 廉 者, 誠 可 謂 孝 思 不 匱 矣! 查 例 載 : 孝 子 順 孫, 果 有 行 奇 節, 得 詳 具 事 略, 奏 請 旌 表 某 等 躬 預 斯 事, 不 便 湮 沒, 除 具 詳 督 撫 學 憲 外, 謹 草 具 事 略 伏 望 海 內 文 壇, 俯 賜 鴻 文 鉅 製, 以 彰 風 化 無 論 詩 文 詞 誄, 將 來 彙 刻 成 書, 共 垂 不 朽 無 任 盼 切! 211 這 篇 為 陳 穉 農 所 作 之 祭 文, 寫 得 文 情 並 茂, 不 知 內 情 者 還 可 能 為 之 感 動 不 已 ; 實 則 陳 穉 農 是 個 色 癆 212, 死 因 亦 是 縱 慾 過 度, 絕 無 關 於 喪 母 哀 毀 等 等 小 說 荒 唐 諧 謔, 莊 重 出 之, 真 使 知 者 哭 笑 不 得 父 母 子 女 之 外, 小 說 於 祖 孫 之 間, 亦 見 情 節 之 對 比 官 員 符 彌 軒 幼 失 怙 恃, 全 賴 祖 父 扶 養 成 人 得 官 之 後, 不 圖 報 養, 反 竟 羞 辱 虐 待, 食 無 葷 腥 衣 著 污 破 令 人 齒 冷 的 是 他 還 強 為 之 辭, 推 為 祖 父 淡 泊 自 甘, 屢 勸 不 聽 所 致 實 際 卻 是 為 免 受 拖 累, 欲 其 速 死, 一 個 人 活 到 五 六 十 歲, 就 應 該 死 的 了 ; 從 來 沒 見 過 八 十 多 歲 的 人, 還 活 著 的 213 除 使 其 挨 餓 受 凍 之 外, 還 常 恣 意 詈 罵, 甚 至 出 手 砸 打 : 那 老 頭 子 哭 喪 著 臉, 不 之 說 了 一 句 什 麼 話 符 老 爺 頓 時 大 發 雷 霆 起 來, 把 那 獨 角 桌 子 一 掀, 匉 訇 一 聲, 桌 上 的 東 西 翻 了 個 滿 地, 大 聲 喝 道 : 你 便 吃 去 那 老 頭 子 也 太 不 要 臉, 認 真 就 爬 在 地 下 拾 起 來 吃 符 老 爺 忽 的 站 了 起 來, 提 起 那 坐 的 凳 子 對 準 那 老 頭 摔 去, 幸 虧 站 著 旁 邊 的 老 媽 子 搶 過 來 接 了 一 接 ; 雖 然 接 不 住, 卻 擋 去 勢 子 不 少 ; 那 凳 子 還 摔 在 那 老 頭 子 的 頭 上, 卻 只 摔 破 了 一 點 頭 皮 ; 倘 不 是 那 一 接, 只 怕 腦 子 也 磕 出 來 了 214 相 對 於 此, 拜 位 高 權 重 之 太 監 為 祖 父 者, 在 舉 手 投 足 之 間 恭 順 敬 謹, 無 以 復 加 : 只 見 他 乾 祖 父 正 躺 在 一 張 醉 翁 椅 上, 雙 眼 迷 矇, 便 是 要 瞌 睡 的 光 景! 便 不 敢 驚 動, 垂 手 屏 息, 站 在 半 邊 站 了 足 足 半 個 鐘 頭, 才 見 他 乾 祖 父 打 了 個 翻 身, 嘴 裡 含 糊 說 道 : 三 十 萬 便 宜 了 那 小 子 說 著, 又 朦 朧 睡 去 又 睡 了 一 刻 多 鐘, 才 伸 了 伸 懶 腰, 打 個 呵 欠 坐 起 來 受 百 走 近 一 步, 跪 了 下 來, 恭 恭 敬 敬 叩 了 三 個 頭 說 道 : 孫 兒 惠 祿, 請 祖 爺 爺 的 金 安! 215 湍 制 臺 收 九 姨 太 之 大 丫 頭 為 女, 稱 為 寶 小 姐 瞿 耐 庵 夫 婦 為 取 得 升 遷 門 路, 雖 年 長 寶 小 姐 許 多, 臉 上 起 皺 紋 的 老 婆 婆, 再 細 看 看, 頭 髮 也 有 幾 根 白 了, 仍 拜 為 寶 小 姐 的 乾 女 兒, 巴 結 不 已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480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41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412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78 符 彌 軒 之 親 祖 父 茹 苦 含 辛, 恩 比 天 高, 卻 遭 其 孫 兒 虐 待 ; 對 照 太 監 乾 爺 爺 寶 小 姐 乾 娘 之 例, 倫 理 蕩 然 綱 常 顛 倒, 令 人 不 勝 欷 歔 至 於 兄 弟 手 足, 有 耍 無 賴 需 索 無 度 之 輩, 為 逼 使 哥 哥 多 給 錢, 在 其 兄 長 職 所 前 蓬 頭 垢 面 賣 起 煨 山 芋, 任 人 指 點 竊 笑 : 來 來 往 往, 必 定 對 他 看 看 他 哥 哥 知 道 了, 氣 得 暴 跳 如 雷, 叫 了 他 去 罵 他 反 說 道 : 我 從 前 嫖 賭, 你 說 我 不 好 罷 了 ; 我 此 刻 安 分 守 己 的 做 小 生 意, 又 怪 我 不 好, 叫 我 怎 樣 才 好 呢? 氣 得 他 哥 哥 回 答 不 上 來 好 容 易 請 了 同 鄉 出 來 調 停, 許 了 他 多 少 錢, 要 他 立 了 永 不 再 到 上 海 的 結 據, 才 把 他 打 發 回 廣 東 去 你 道 奇 怪 不 奇 怪 呢? 216 黎 景 翼 為 貪 圖 弟 弟 財 物, 逼 其 自 盡, 他 的 兄 弟 死 了, 八 口 皮 箱 裡 的 金 珠 首 飾 細 軟 衣 服, 怕 不 都 是 他 的 麼? 這 不 是 發 了 財 了? 217 亦 有 弟 爭 保 薦, 譖 兄 於 人, 因 他 最 恨 的 是 吃 鴉 片 煙, 舍 弟 便 頭 一 件 說 我 吃 上 了 煙 癮 218, 弟 以 此 得 到 貨 捐 局 瀏 河 釐 局 的 差 使 兄 弟 友 愛 不 存 之 外, 夫 妻 間 更 有 送 妻 為 上 司 按 摩 者, 情 願 拿 命 婦 去 做 婊 子 219 不 想 被 上 司 偷 看 的 姨 太 太, 看 出 不 好 看 的 事 情 來, 拿 門 閂 木 棒 一 擁 上 前, 圍 住 亂 打 結 果 是 花 枝 招 展 的 來, 披 頭 散 髮 的 去 溫 月 江 對 妻 子 偷 情 無 動 於 衷, 還 取 出 科 場 文 稿, 向 姦 夫 請 教 220 可 文 之 妻 原 是 弟 媳, 他 那 位 弟 婦 過 班 的 太 太, 然 拋 頭 露 面 毫 無 避 諱, 越 發 出 落 得 風 騷, 逢 人 都 有 說 有 笑, 可 文 藉 其 與 知 府 帳 房 師 爺 之 往 來, 以 謀 得 職 缺 人 後 嗤 他 他 那 位 夫 人, 一 向 本 來 已 是 公 諸 同 好, 作 為 謀 差 門 路 的 最 後, 其 妻 與 人, 捲 款 而 逃, 不 知 去 向 221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之 吳 趼 人, 父 親 死 後 遺 產 遭 其 伯 父 侵 占 ; 叔 父 有 難, 伯 父 以 兄 弟 分 炊, 禍 福 自 當, 隆 替 無 涉 為 由, 不 聞 不 問 222 至 於 朋 友 金 蘭, 富 貴 負 心, 更 是 不 鮮 之 見 小 說 記 鹽 巡 道 衙 門 外, 一 人 席 地 而 坐 販 賣 帖 子 由 其 面 前 之 訴 詞 可 知, 他 與 朋 友 患 難 相 交, 朋 友 要 做 生 意, 他 為 難 中 籌 借 本 錢, 結 果 虧 折 盡 淨 ; 朋 友 欲 出 門 謀 事, 欠 缺 盤 纏, 他 仍 艱 難 籌 借 盤 費, 助 其 動 身, 因 此 兩 人 義 結 金 蘭 成 為 換 帖 兄 弟, 矢 言 貧 賤 相 為 命, 富 貴 毋 想 忘 金 蘭 兄 弟 一 去 絕 無 音 訊, 亦 無 錢 銀 寄 回, 數 年 之 間, 他 又 辛 苦 代 他 養 家 等 等 ; 及 至 換 帖 兄 弟 補 了 道 臺 實 缺, 卻 全 然 不 念 舊 情 : 那 朋 友 此 刻 闊 了, 做 了 道 臺, 補 了 實 缺 了 ; 他 窮 在 家 鄉, 依 然 如 故 屢 次 寫 信 和 那 朋 友 借 幾 個 錢, 非 但 不 借, 連 信 也 不 回 ; 因 此 湊 了 盤 費, 來 到 南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13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70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8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587 事 見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79 京 衙 門 裡 去 拜 見 誰 知 去 了 七 八 十 次, 一 次 也 見 不 著 可 見 那 朋 友 嫌 他 貧 窮, 不 認 他 是 換 帖 的 了 他 存 了 這 帖 也 無 用, 因 此 情 願 把 那 帖 子 拿 出 來 賣 幾 文 錢 回 去 你 們 有 錢 的 人, 儘 可 買 了 去, 認 一 位 道 臺 是 換 帖 ; 既 是 有 錢 的 人, 那 道 臺 自 然 也 肯 認 是 個 換 帖 朋 友 云 云 223 細 看 所 陳 帖 上 之 姓 名 籍 貫 生 年 月 日 祖 宗 三 代, 即 是 現 任 鹽 巡 道 臺! 鹽 巡 道 衙 門 外 陳 此 一 狀, 諷 刺 可 謂 深 刻! 而 其 三 代 祖 宗, 地 下 有 知, 能 不 愧 煞? 此 外, 亦 見 臨 危 託 付, 卻 遭 欺 詐 吞 佔, 索 討 無 門 者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屈 占 光 之 友 因 案 被 羈 押, 他 欲 侵 占 朋 友 託 寄 財 物, 假 稱 受 託 藏 寄 之 事, 已 為 官 府 發 現, 卻 被 禁 卒 看 見, 倘 若 東 窗 事 發, 一 經 調 審, 各 位 都 是 窩 家, 乃 召 集 一 干 受 託 戚 友, 共 商 大 計 他 開 口 即 求 索 一 萬 八 千 兩 銀 子 做 為 打 點 之 用, 其 實 意 在 串 連 一 氣, 聯 手 侵 吞, 各 得 好 處 : 占 光 呵 呵 大 笑 道 : 虧 你 們! 虧 你 們! 還 當 我 是 壞 人, 要 你 們 掏 腰 呢! 化 了 一 萬 八 千, 把 收 條 取 回 來, 一 個 火 燒 掉 了, 他 來 要 東 西, 憑 據 呢? 請 教 你 們 各 位, 是 得 了 便 宜? 是 失 了 便 宜? 至 於 我 兄 弟, 為 自 己 的 干 係 起 見, 絕 不 與 諸 位 計 較 辦 妥 這 件 事 之 後, 酬 謝 我 呢, 我 也 不 卻 ; 不 酬 謝 我 呢, 我 也 不 怪 ; 聽 憑 各 位 就 是 了 224 受 託 於 人, 卻 乘 機 算 計 朋 友, 利 用 人 性 貪 婪, 聯 手 侵 吞, 眾 人 一 起 賴 個 乾 乾 淨 淨 朋 友 無 信, 主 僕 更 不 待 言 小 說 中 另 一 人 物 賈 沖, 受 命 留 在 客 棧 裡, 代 主 人 看 守 行 李, 他 利 用 此 時 機, 偷 取 主 人 財 物, 並 收 拾 停 當 原 來 他 久 存 不 良 之 心, 早 先 將 主 人 各 箱 財 物 一 一 列 帳 存 記, 主 人 只 略 為 過 目, 並 未 一 一 查 點 他 卻 每 個 衣 箱 騰 出 兩 件 不 入 帳 上, 並 於 此 兩 件 財 物 上 做 記, 又 私 下 配 妥 鑰 匙 趁 此 留 守 之 際, 一 件 件 偷 出 來, 放 進 自 己 箱 裡 : 他 為 人 又 乖 巧 不 過, 此 時 是 四 月 天 氣, 那 單 的 夾 的 紗 的, 他 卻 絲 毫 不 動 ; 只 揀 棉 的 皮 的 動 手 那 棉 皮 東 西, 是 此 時 斷 斷 查 不 著 的 ; 等 到 查 著 時, 已 經 隔 了 半 年 多, 何 況 自 己 又 有 一 篇 帳 交 出 去 的 箱 子 裡 東 西, 只 要 和 帳 上 對 了, 就 隨 便 怎 樣, 也 疑 心 不 到 他 了 你 道 他 的 心 思 細 不 細? 深 不 深? 險 不 險? 225 暗 中 動 手 腳, 監 守 自 盜, 如 此 惡 僕, 心 思 細 密 聰 明 過 人, 卻 絕 無 忠 義 可 言 最 為 不 堪 者, 則 是 紊 亂 人 倫, 如 作 者 至 親 伯 父, 料 不 到 如 今 晚 兒, 人 倫 上 都 有 升 遷 的, 好 好 的 一 個 大 舅 子, 升 做 了 丈 人! 226 固 有 傳 統, 腐 蝕 剝 落, 搖 搖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13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590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57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80 欲 墜 ( 三 ) 婦 女 問 題 古 代 無 婦 女 謀 生 自 立 之 餘 地, 而 依 附 於 男 性 之 弱 勢 地 位, 又 逢 混 亂 時 局, 於 是 常 成 為 被 欺 凌 犧 牲 之 俎 上 肉 黎 景 翼 在 弟 弟 死 後, 逼 良 為 娼, 居 然 把 他 的 弟 媳 賣 了, 賣 到 妓 院 裏 去 了 227 茍 才 夫 婦 則 在 兒 子 死 後, 厚 顏 將 子 媳 獻 給 高 層, 我 前 兩 天 託 人 對 大 帥 說 定, 將 媳 婦 送 去 給 他 做 了 姨 太 太 228, 以 求 榮 華 富 貴 後 營 周 總 爺, 猶 有 過 於 此 者 : 我 聽 見 你 常 提 起 後 營 周 總 爺, 不 是 先 把 他 太 太 孝 敬 了 統 領, 才 得 的 差 使 嗎? 229 言 中 丞 為 討 好 師 帥 侯 制 軍, 幾 將 親 生 女 兒 嫁 與 兔 崽 子 為 妻 : 言 夫 人 怒 道 : 你 便 老 賤, 不 揀 人 家 ; 我 的 女 兒, 雖 是 生 得 十 分 醜 陋, 也 不 至 於 給 兔 崽 子 做 老 婆! 更 不 至 於 去 填 那 臭 丫 頭 的 房! 你 為 什 麼 便 輕 輕 的 把 女 兒 許 了 這 種 人? 幸 而 你 的 師 帥 做 個 媒 人, 不 過 叫 女 兒 嫁 個 兔 崽 子, 倘 使 你 師 帥 叫 你 女 兒 當 娼 去, 你 也 情 願 做 老 烏 龜, 拿 著 綠 帽 子, 往 自 己 頭 上 去 磕 了! 說 話 時, 又 聽 得 那 位 小 姐 在 房 理 嚶 嚶 哭 泣 ---< 移 木 接 花 丫 鬟 充 小 姐 > 230 侯 制 軍 作 主 婚 配 的 對 象, 是 其 下 之 總 兵 以 其 善 於 服 侍 - 但 只 可 憐 他 白 天 雖 然 出 來 當 差 做 官, 晚 上 依 然 要 進 去 伺 候 深 得 侯 制 軍 歡 喜, 念 他 一 點 忠 心, 便 把 一 名 丫 頭 指 給 他 做 老 婆 後 來 丫 頭 病 死, 於 是 有 此 攀 親 之 議 此 議 最 終 以 丫 鬟 充 代 中 丞 小 姐, 移 木 接 花, 瞞 混 過 去 小 說 另 位 獻 女 求 官 之 人, 則 是 冒 得 官, 他 將 親 生 女 兒, 孝 敬 統 領 做 小 : 現 在 除 掉 把 女 兒 孝 敬 統 領 做 小, 沒 有 第 二 條 路, 你 說 我 肯 不 肯! 太 太 小 姐 聽 了 相 對 無 言 冒 得 官 此 時, 反 有 了 精 神, 頂 住 太 太 女 兒 問 道 : 你 們 還 是 要 我 自 盡, 還 是 等 統 領 稟 過 制 臺, 拿 我 參 官 拿 問? 論 不 定 殺 頭 充 軍, 這 要 看 我 的 運 氣 去 碰, 總 而 言 之, 同 你 們 是 不 會 再 在 一 塊 兒 的 了!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62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498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453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81 說 罷, 拿 袖 子 裝 著 擦 眼 淚, 卻 不 時 偷 瞧 著 女 兒 231 冒 得 官 假 吞 鴉 片 自 盡, 拿 煙 抹 了 一 嘴 唇, 弄 出 險 些 吃 糞 催 吐 的 鬧 劇 : 太 太 小 姐 慌 了 手 腳, 連 哭 帶 喊, 把 合 公 館 的 人 都 鬧 了 起 來 一 面 到 善 堂 裡 差 人 去 討 藥, 一 面 弄 糞 給 他 吃 冒 得 官 抵 死 不 肯 吃 糞 ; 太 太 小 姐 親 自 動 手, 要 扒 開 他 的 嘴, 拿 糞 灌 下 去 232 女 兒 在 其 以 死 相 逼 之 下, 大 嘆 : 罷 罷 罷! 你 們 既 不 容 我 死, 一 定 要 我 做 人 家 的 小 老 婆, 只 要 你 老 人 家 的 臉 過 得 下, 不 要 說 是 送 給 統 領 做 姨 太 太, 就 是 拿 我 給 叫 化 子, 我 敢 說 得 一 個 不 字 嗎? 現 在 我 再 不 答 應, 這 明 明 是 我 逼 死 你 老 人 家, 這 個 罪 名 我 卻 擔 不 起 橫 豎 苦 著 我 的 身 子 去 幹, 但 願 從 今 以 後, 你 老 人 家 升 官 發 財 就 是 了! 233 官 宦 千 金 猶 被 當 成 升 官 發 財 之 工 具, 被 逼 嫁 做 小 老 婆, 其 餘 庶 民 之 女 更 無 庸 議 不 要 說 是 送 給 統 領 做 姨 太 太, 就 是 拿 我 給 叫 化 子, 我 敢 說 得 一 個 不 字 嗎? 真 是 一 語 道 破 了 女 性 處 境 之 可 憐, 充 滿 無 奈 與 悲 哀 女 性 或 被 當 成 工 具, 或 被 視 為 商 品, 小 說 寫 販 賣 婦 女, 有 謂 四 川 的 女 人 便 宜 之 說 : 四 川 的 女 人 便 宜, 是 著 名 的 省 城 裡 專 有 那 販 人 的 事 業 ; 並 且 為 了 這 事 業, 還 專 開 了 茶 館 : 要 買 人 的, 只 要 到 那 茶 館 裡 揀 了 個 座, 叫 泡 兩 碗 茶 : 一 碗 自 己 喝, 一 碗 擺 在 旁 邊, 由 他 空 著 那 些 人 販, 看 見 就 知 道 你 要 買 人 了! 就 坐 了 過 來, 問 你 要 買 幾 歲 的 你 告 訴 了 他, 他 便 帶 你 去 看 看 定 了, 當 面 議 價, 當 面 交 價 你 只 告 訴 了 他 住 址, 他 便 給 你 送 到 大 約 不 過 十 吊 八 吊 錢, 就 可 以 買 一 個 七 八 歲 的 了 十 六 七 歲 的, 是 個 閨 女, 不 過 四 五 十 吊 錢 就 買 了 來 如 果 是 嫁 過 人 的, 那 不 過 二 十 來 吊 錢, 也 就 買 來 了 這 位 學 政 大 人 在 任 上, 到 處 收 買, 統 共 買 了 七 八 十 個, 這 回 卸 了 事, 便 帶 著 走 單 是 這 班 丫 頭 就 裝 了 兩 號 大 船 ; 走 到 嘉 定, 被 一 個 釐 局 委 員 扣 住 了! 234 而 私 販 人 口 不 特 學 政 大 人 一 位 ; 其 實 四 川 的 大 員, 無 論 到 任 卸 任, 出 境 入 境, 夾 帶 私 貨, 是 相 沿 成 例 的 了 235 無 怪 乎 小 自 七 八 歲, 大 至 閨 女 人 婦, 都 被 當 作 貨 物, 叫 價 買 賣 幾 十 吊 錢, 就 剝 奪 了 這 些 婦 女 的 尊 嚴 與 自 由, 真 是 令 人 聞 之 不 忍 的 婦 女 悲 歌 隨 著 西 方 文 明 之 到 來, 諸 多 私 密 之 禁 忌 亦 浮 上 檯 面, 打 胎 避 孕 滿 街 可 見 : 231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82 我 聽 說 便 走 了 出 來, 找 萃 文 齋 的 招 貼, 偏 偏 一 時 找 不 著 倒 是 沿 路 看 見 了 不 少 包 打 私 胎 的 招 紙 ; 還 有 許 多 不 倫 不 類 賣 房 藥 的 招 紙 ; 到 處 亂 貼 在 這 輦 轂 之 下, 真 可 為 目 無 法 紀 了 236 在 外 省 各 處, 常 有 聽 見 私 生 孩 子 的 事, 唯 有 京 城 裏 出 了 這 一 種 寶 貨, 就 永 無 此 項 新 聞 了 豈 不 是 維 持 風 化 嗎? 你 還 沒 有 看 見 滿 街 上 貼 的 招 紙, 還 有 出 賣 婦 科 絕 孕 丹 的 呢, 那 更 是 弭 患 於 無 形 的 善 法 子 237 婦 女 的 弱 勢, 在 混 亂 之 晚 清, 處 境 更 為 不 堪 ; 而 西 風 東 漸, 益 使 問 題 複 雜 小 說 種 種 記 述, 為 晚 清 婦 女 唱 出 悲 歌, 一 首 令 人 聞 之 惻 然, 思 之 憮 然 的 弱 女 悲 歌 ( 四 ) 騙 行 天 下 晚 清 社 會, 自 官 場 到 宗 族 鄉 黨, 時 見 凶 殘 虎 豹 醜 怪 魍 魎 君 不 君 臣 不 臣, 父 不 父 子 不 子, 忠 孝 不 存, 信 義 焉 附? 至 於 夫 婦 兄 弟 友 朋, 世 態 炎 涼, 澆 薄 無 情 朝 廷 賣 官 鬻 爵, 捐 官 浮 濫, 車 載 斗 量, 官 箴 不 彰, 貪 瀆 訛 詐, 無 所 不 至 而 上 行 下 效, 蔚 為 風 氣, 爾 虞 我 詐, 騙 行 天 下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記 述 晚 清 光 怪 陸 離 之 種 種 亂 象, 五 花 八 門 之 荒 唐 騙 術, 自 官 方 到 民 間, 或 個 人 或 群 體, 可 謂 琳 瑯 滿 目, 令 人 咋 舌 前 述 言 中 臣 嫁 千 金, 即 以 丫 環 代 替, 論 者 的 一 段 話 頗 能 道 出 時 人 觀 感 : 此 刻 做 官 哪 一 個 不 是 自 欺 欺 人, 掩 耳 盜 鈴 的 故 智? 接 穿 了 底 子, 那 一 個 是 能 見 人 的? 此 刻 武 漢 一 帶, 大 家 都 說 是 言 中 丞 的 小 姐, 嫁 鄖 陽 鎮 臺 ; 就 大 家 知 道 花 轎 裡 面 是 個 替 身, 侯 統 領 縱 使 也 明 知 是 個 替 身, 只 要 言 中 丞 肯 認 他 坐 女 婿, 那 怕 替 身 的 是 個 丫 頭 也 罷, 婊 子 也 罷, 都 不 必 論 的 了 說 的 是 侯 統 領 一 個, 其 實 如 今 做 官 的 人, 無 非 與 侯 統 領 大 同 小 異 罷 了 238 你 欺 我 瞞, 心 照 不 宣, 檯 面 上 風 光 的 官 樣 文 章, 丫 頭 也 罷, 婊 子 也 罷, 實 際 上, 早 被 眾 人 看 透 說 破 做 官 哪 一 個 不 是 自 欺 欺 人, 掩 耳 盜 鈴? 一 句 話, 打 翻 滿 朝 文 官 武 將, 說 來 輕 鬆, 其 實 沉 重 ---- 定 了 主 意, 便 把 那 房 產 田 契, 以 及 金 球 首 飾, 值 錢 的 東 西, 放 在 一 個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402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403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83 水 桶 裡, 上 面 放 了 兩 件 舊 布 衣 服 ; 叫 一 個 心 腹 老 媽 子, 裝 做 到 外 頭 洗 衣 服 的 樣 子, 堂 哉 皇 哉, 拿 出 了 大 門 239 姨 娘 與 大 少 爺 爭 產, 於 是 將 田 契 細 軟, 一 次 次 偷 偷 向 外 運 出, 請 乾 娘, 亦 即 楊 太 史 的 姨 太 太 暫 時 代 為 保 管 但 是, 等 到 要 取 回 財 物 時, 卻 遭 對 方 賴 得 一 乾 二 淨 : 楊 太 史 道 : 嚇! 你 把 房 契 田 契, 金 珠 首 飾, 都 交 給 我 了 好! 好! 你 家 的 東 西, 為 甚 麼 要 交 給 我 呢? 姨 娘 道 : 因 為 我 家 大 少 爺 要 來 霸 佔, 所 以 才 寄 到 乾 爹 這 裡 的 楊 太 史 道 : 那 些 東 西, 一 股 腦 兒 值 多 少 錢 呢? 姨 娘 道 : 那 房 產 是 我 們 老 爺 說 過 的, 置 了 五 萬 銀 子 ; 那 首 飾, 是 陸 續 買 來 的, 一 時 也 算 不 出 來, 大 約 也 總 在 五 六 萬 光 景 楊 太 史 道 : 你 把 十 多 萬 銀 子 的 東 西, 交 給 我, 就 不 要 我 一 張 收 條 ; 你 就 那 麼 放 心 我! 你 就 那 麼 糊 塗! 哼! 我 看 你 也 不 是 甚 麼 糊 塗 人! 你 不 要 想 在 這 裡 撒 賴! 莫 怪 人 情 多 鬼 蜮 ; 須 知 木 腐 始 蟲 生 240 作 者 說 得 是, 木 腐 而 後 蟲 生, 維 繫 道 德 的 機 制 已 然 崩 解, 以 人 言 為 信, 因 此 無 收 條 無 字 據, 這 本 是 信 義 最 古 老 的 模 式, 如 今 這 傳 統 反 成 騙 者 利 用 之 工 具, 反 倒 是 一 念 尚 善 者 的 弱 點 利 用 人 心 之 善 念, 是 行 騙 慣 用 的 手 法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的 我, 偶 遇 一 尋 子 無 著 的 老 婦, 為 她 向 發 牢 騷 的 船 夫 代 付 了 船 資, 又 資 助 老 婦 吃 飯, 卻 萬 想 不 到, 是 騙 局 一 場 : 乙 庚 道 : 你 上 了 他 當 了! 他 那 兩 個 人, 便 是 母 子, 故 意 串 出 這 個 樣 兒 來 騙 錢 的, 下 次 萬 不 要 給 他! 我 不 覺 呆 了 一 呆 道 : 還 不 要 緊, 他 騙 了 去, 也 是 拿 來 吃 飯, 我 只 當 給 了 化 子 就 是 了 但 是 怎 麼 知 道 他 是 母 子 呢? 乙 庚 道 : 他 時 常 在 這 些 客 棧 相 近 的 地 方, 做 這 個 把 戲, 我 也 碰 見 過 好 幾 次 了 241 利 用 他 人 同 心, 母 子 聯 手 行 騙, 養 兒 不 教, 又 從 而 助 虐 之 正 所 謂 官 貪 木 腐, 倫 理 崩 而 根 病 騙 財 物 之 外, 更 嚴 重 者, 是 拐 賣 人 口 小 說 記 一 老 婦, 在 中 國 認 了 一 個 乾 兒 子 兩 房 乾 媳 婦, 並 將 他 們 連 同 其 梳 頭 老 媽 子 兩 名, 一 起 帶 回 新 加 坡 後 來 在 國 內 的 父 親 接 到 兒 子 來 信, 才 知 受 騙 : 你 曉 得 他 在 新 加 坡 開 的 是 甚 麼 行 號? 原 來 開 的 是 娼 寮 那 老 婆 子 便 是 鴇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59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84 婦 一 到 新 加 坡, 他 便 翻 轉 了 面 皮, 把 乾 兒 子 關 在 一 間 暗 室 裡 面, 把 兩 房 乾 媳 婦 和 兩 個 梳 頭 老 媽 子, 都 改 上 名 子, 要 他 們 當 娼 ; 倘 若 不 從, 他 家 裏 有 的 是 皮 鞭 烙 鐵, 便 要 請 你 嚐 這 個 滋 味 可 憐 的 四 個 好 人 家 女 子, 從 此 便 跳 落 火 坑 了 那 個 乾 兒 子 呢, 被 他 幽 禁 了 兩 個 月, 便 把 他 賣 豬 仔 到 吉 林 去 了 242 誤 信 對 方 的 熱 情 親 切, 卻 不 料 竟 是 吃 人 不 吐 骨 頭 之 殘 忍 老 鴇 而 受 騙 下 場 之 悲 慘, 令 人 心 驚 行 騙 天 下, 不 分 民 間 或 官 方 前 述 科 場 考 試, 時 見 夾 帶 舞 弊 偷 題 換 卷 ; 此 外, 還 有 冒 名 代 考 : 最 奇 的 俗 語 常 說 : 沒 有 場 外 舉 子 廣 東 可 鬧 過 不 曾 進 場, 中 舉 人 的 了 述 農 道 : 這 個 奇 了! 不 曾 入 場, 如 何 得 中? 我 道 : 他 們 買 闈 姓 的 賭, 所 鐸 的 只 在 一 姓 半 姓 之 間 ; 倘 能 多 中 了 一 個 姓, 便 是 頭 彩, 那 一 班 賭 棍, 揀 那 最 少 人 的 姓 買 上 一 個, 這 是 大 眾 不 買 的, 他 卻 查 出 這 一 姓 裏 的 一 個 不 去 考 的 生 員, 請 了 槍 手, 或 者 通 了 關 節, 冒 了 他 的 姓 名 進 場 去 考, 自 然 要 中 了 等 到 放 出 榜 來, 報 子 報 到, 那 個 被 人 冒 名 去 考 的, 還 疑 心 是 作 夢, 或 是 疑 心 報 子 報 錯 的 呢 繼 之 道 : 犯 到 了 賭, 自 然 不 會 沒 弊 的 ; 然 而 這 種 未 免 太 胡 鬧 了 243 儒 林 外 史 中 范 進 自 古 沒 有 場 外 舉 子 的 經 典 名 句, 到 了 晚 清 已 被 推 翻 科 場 中 舉 甚 至 與 賭 博 勾 連 244, 晚 清 風 氣 之 敗 壞, 可 見 一 斑 科 考 之 外, 公 家 招 標 亦 見 串 聯 一 氣, 瓜 分 不 當 得 利 若 出 現 公 平 競 標 者, 則 一 夥 人 聯 合 跌 價, 使 人 不 敢 與 之 競 爭 ; 若 無 外 人 競 標, 則 哄 抬 價 格, 獲 取 暴 利 : 他 吃 虧 做 了 的 買 賣, 便 拿 低 貨 去 充 譬 如 今 天 做 的 可 介 子, 他 卻 去 弄 了 蒲 古 來 充 ; 如 果 還 要 吃 虧, 他 便 加 點 石 頭 下 去, 也 沒 人 挑 剔 等 你 明 天 不 去 了, 他 們 便 把 價 錢 掯 住 了, 不 肯 跌 ; 再 不 然, 值 一 兩 銀 子 的 東 西, 他 們 要 價 的 時 候, 卻 要 十 兩 ; 幾 個 人 輪 流 減 跌 下 來, 到 了 五 六 兩, 也 就 成 交 了 那 議 價 委 員, 是 一 點 事 也 不 懂 得, 單 知 道 要 便 宜 他 們 那 賺 頭, 卻 是 大 家 記 了 帳, 到 了 節 下, 照 人 數 公 攤 的 你 想 初 進 去 的 人, 怎 麼 做 得 他 們 過? 245 真 是 上 有 政 策, 下 有 對 策 從 彌 封 報 價 到 改 為 當 場 議 價, 卻 仍 是 弊 端 難 斷 買 242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參 見 鄒 浩 飛, 晚 清 廣 東 科 舉 考 試 槍 替 之 風 初 探, 五 邑 大 學 學 報 ( 社 會 科 學 版 ) 第 8 卷 第 2 期 2006 年 5 月,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85 貨 的 和 那 受 貨 的, 聯 絡 起 來, 壟 斷 制 價, 真 是 道 高 一 尺, 魔 高 一 丈 一 人 舞 弊 已 是 禍 害, 聯 合 舞 弊 為 害 益 烈 非 利 益 集 團 者 承 攬 磚 快 生 意, 交 貨 之 時, 小 工 厚 厚 相 疊 為 十 一 寸, 薄 薄 相 疊 又 只 九 寸 驗 收 司 事 則 擺 出 官 架, 以 尺 寸 不 合, 全 數 退 回, 並 限 時 趕 換 : 害 得 那 家 人 家, 僱 了 他 的 小 工, 一 塊 一 塊 的 揀 起 來 ; 十 成 之 中 不 過 三 成 是 恰 合 二 寸 厚 的 只 得 到 窯 裡 去 商 量, 窯 裡 也 不 能 設 法 一 律 勻 淨 十 萬 磚, 送 了 七 次, 還 揀 不 到 四 萬 一 面 又 是 風 雷 火 砲 的 催 貨 那 家 人 家 沒 了 法, 只 得 不 做 這 個 生 意 把 下 餘 未 曾 交 齊 的 六 萬 多 磚, 讓 給 他 去 交 貨 每 萬 還 貼 還 他 若 干 銀 子, 方 才 了 結 還 要 把 人 家 那 三 萬 多 的 貨 價, 捺 了 五 個 月 才 發 出 來 246 在 公 家, 連 小 工 都 串 連 一 氣 製 造 局 的 驗 收 小 工 ( 上 海 人 稱 籮 間 ) 與 生 意 人 通 同 一 氣, 甚 至 兼 著 做 磚 灰 生 意 他 驗 收 自 家 專, 有 個 小 技 巧 : 厚 的 薄 的 攙 起 來 疊, 則 與 十 寸 的 標 準, 誤 差 值 極 小 然 而 對 於 得 標 的 競 爭 對 手 則 否, 卻 把 厚 的 和 厚 的 疊 在 一 處 ; 薄 的 和 薄 的 疊 在 一 處, 整 得 人 仰 馬 翻, 無 法 完 成 交 貨 此 外, 鹽 商 有 部 帖 者, 每 年 抽 銀 再 加 上 運 腳 費 用 的 得 利 已 不 在 少 數, 卻 還 昧 著 良 心, 做 些 過 籠 蒸 糕, 買 私 鹽 充 數, 以 及 所 謂 放 生, 乾 脆 鑿 沉 鹽 船, 再 向 官 府 謊 報 的 勾 當 247 甚 至 巡 捕 房 之 治 安 抓 賭, 賭 場 神 通 實 在 大, 巡 捕 房 那 等 嚴 密, 卻 拿 他 們 不 著 248, 遇 到 裡 應 外 合 之 通 風 報 信, 也 總 是 徒 勞 無 功 而 最 為 誇 張 者, 應 是 運 棺 走 私 之 戲 碼 攔 截 到 走 私 嫌 疑 隊 伍, 擬 開 棺 查 驗 尤 其 見 孝 子 雖 抱 著 棺 材, 嘴 裡 聲 嘶 力 竭, 眼 睛 裡 卻 沒 有 一 點 眼 淚, 料 定 是 私 貨 無 疑 於 是 拿 斧 子 劈 柴 刀, 把 棺 材 劈 開 : 一 看, 嚇 得 大 眾 面 無 人 色 那 裡 是 甚 麼 私 貨, 分 明 是 直 挺 挺 的 睡 著 一 個 死 人 那 孝 子 便 走 過 來, 一 把 扭 住 了 委 員, 要 同 他 去 見 上 官 不 由 分 說, 拉 了 就 走 幸 得 人 多 攔 住 了 然 而 大 家 終 是 手 足 無 措 的 急 尋 那 眼 線 的, 不 提 防 被 他 逃 走 了 這 裡 便 鬧 到 一 個 天 翻 地 覆, 從 這 天 下 午 起, 足 足 鬧 到 次 日 黎 明 時 候, 方 才 說 妥 當 了 同 他 另 外 買 過 上 好 棺 材, 重 新 收 殮 委 員 具 了 素 服 祭 過 另 外 又 賠 了 他 五 千 兩 銀 子, 這 才 了 事 卻 從 這 一 回 之 後, 一 連 幾 天, 都 有 棺 材 出 口 我 們 是 個 驚 弓 之 鳥, 那 裡 還 敢 過 問 249 關 防 查 緝 走 私, 接 獲 假 運 棺 真 走 私 之 密 報, 於 是 堅 持 發 棺 鬧 了 個 雞 飛 狗 跳 後, 再 不 敢 多 事, 結 果 走 私 者 這 才 認 真 的 運 起 私 貨 來 利 用 人 性 弱 點, 先 用 叫 化 子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24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32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86 屍 首 偽 稱 父 喪, 又 放 出 假 情 報 誤 導 查 緝 ; 一 時 失 察 掉 入 陷 阱 的 官 員, 只 能 吃 了 悶 虧, 奈 何 他 不 得, 最 後 甚 至 眼 睜 睜, 任 其 為 所 欲 為 隨 著 科 技 進 步, 晚 清 之 騙 術 亦 推 陳 出 新 製 假 藥 鑄 假 錢, 不 一 而 足 有 岀 錢 合 資 販 售 藥 水 者, 結 果 全 遭 客 人 退 貨, 原 來 瓶 子 所 裝 竟 只 是 清 水 : 帳 房 大 驚, 連 忙 通 知 荀 鷽 樓, 叫 他 帶 了 懂 洋 文 的 人 來, 查 看 各 種 訂 單 燕 威 士 誰 知 都 是 假 造 出 來 的 忙 看 那 十 萬 銀 子 存 摺 時, 那 裏 是 甚 麼 匯 豐 存 摺, 是 一 個 外 國 人 用 的 日 記 簿 子 這 才 知 道 遇 了 騙 子, 忙 亂 起 來, 派 人 到 香 港 尋 他, 他 已 經 不 知 跑 到 那 裡 去 了 在 查 那 棧 房 裏 的 250 問 他 洋 錢 是 那 裡 來 的, 他 說 是 自 己 做 的 看 著 他 那 雪 亮 的 光 洋 錢, 絲 毫 看 不 出 是 私 鑄 的 這 件 事 叫 古 雨 山 知 道 了, 託 人 買 了 他 二 百 元 ; 請 外 國 人 用 化 學 把 他 化 了, 和 那 真 洋 錢 比 較 ; 那 成 色 絲 毫 不 低 不 覺 動 了 心 251 於 是 送 七 千 兩 銀 子, 訂 做 一 萬 元 ; 還 要 請 吃 館 子, 說 之 再 四, 方 才 應 允 約 定 三 天 可 以 做 好 ; 到 了 第 四 天, 打 發 人 去 取 洋 錢, 詎 料 大 門 緊 閉, 門 上 貼 出 招 租 帖 子, 這 才 知 道 上 當 受 騙 騙 術 之 所 以 得 逞, 部 份 亦 是 因 為 人 性 之 貪 婪, 見 獵 心 喜, 以 為 有 利 可 圖, 豈 知 偷 雞 不 著 蝕 把 米 : 貨 箱 一 箱 箱 裝 的 全 是 磚 頭 瓦 石, 十 萬 銀 子 存 摺 竟 是 日 記 本, 想 七 千 換 一 萬, 只 換 了 一 個 關 門 大 吉 至 於 最 高 明 之 騙 術, 允 推 雙 頭 包 抄, 利 用 利 餌 鉤 得 大 魚, 飽 餐 大 啖 之 餘, 尚 無 任 何 法 律 責 任 小 說 記 一 當 鋪 有 客 來 店 寄 賣, 開 價 卻 高 得 離 譜 後 來 出 現 一 購 送 京 裡 中 堂 壽 禮 的 買 家 : 來 一 次 加 一 點 價 後 來 加 到 了 二 萬 四 我 們 想 連 那 姓 劉 的 所 許 九 五 回 佣, 已 穩 賺 了 五 千 銀 子 了 這 天 就 定 了 交 易 那 人 卻 拿 出 一 張 五 百 兩 的 票 紙 來, 說 是 一 時 沒 有 現 銀, 先 拿 這 五 百 兩 作 定 ; 等 十 天 來 拿 又 說 到 了 十 天 期, 如 果 他 不 帶 了 銀 子 來 拿, 這 五 百 兩 定 銀, 他 情 願 不 追 還, 但 十 天 之 內, 叫 我 們 千 萬 不 要 賣 了 如 果 賣 了 就 是 賠 他 二 十 四 萬 都 不 答 應 我 們 都 應 允 了 他 又 說 交 易 太 大, 恐 怕 口 說 無 憑, 要 立 個 憑 據 我 們 也 依 他, 照 著 所 說 的 話, 立 了 憑 據 ; 他 就 去 了 等 了 五 六 天 不 見 來 當 舖 老 手 收 客 寄 賣, 卻 不 料 賣 者 買 者 卻 是 一 夥 寄 賣 者 藉 口 丁 憂 欲 取 回 寄 賣 物, 受 到 鉅 額 差 價 賺 頭 的 引 誘, 雖 是 當 舖 老 手, 在 此 關 鍵 時 刻 依 然 失 手, 高 價 買 進, 卻 等 不 來 買 者 再 現 身 後 雖 醒 悟, 卻 於 法 無 據, 奈 何 不 得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00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4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87 那 掌 櫃 道 : 我 想 那 姓 劉 的, 說 甚 麼 丁 憂, 都 是 假 話 ; 這 個 人 一 定 還 在 這 裡, 只 是 有 甚 法 子, 可 以 找 著 他? 我 說 道 : 找 著 他 也 是 無 用 ; 他 是 有 東 西 賣 給 你 的 ; 不 過 你 自 家 上 當, 買 貴 了 些 ; 難 道 有 甚 麼 憑 據, 說 他 是 騙 子 麼? 那 掌 櫃 聽 了 我 的 話, 也 想 了 一 想, 又 說 道 : 不 然, 找 著 那 個 來 買 的 人 也 好 我 道 : 這 個 更 沒 有 用, 他 同 你 立 了 憑 據 說 十 天 不 來, 情 願 憑 你 罰 去 定 銀 ; 他 如 今 不 要 那 定 銀 了, 你 能 拿 他 怎 樣? 那 掌 櫃 聽 了 我 的 話, 只 是 歎 氣 253 騙 術 高 明 至 此, 受 騙 者 也 只 能 徒 呼 負 負 至 於 江 湖 間 相 士 算 命, 道 士 作 法, 手 腳 尤 多 小 說 則 一 一 勘 破 其 中 機 關, 報 與 讀 者 知 情 我 的 住 房, 同 牆 壁 的 房, 只 隔 得 一 層 板 壁, 在 板 壁 上 挖 了 一 個 小 小 的 洞, 我 坐 位 的 那 個 抽 屜 桌 子, 便 把 那 小 洞 堵 住, 堵 小 洞 的 那 橫 頭 桌 子 上 的 板, 也 挖 去 了, 我 那 抽 屜, 便 可 以 通 到 隔 壁 房 裡 有 人 來 算 命 時, 他 一 一 告 訴 我 的 話, 隔 壁 預 先 埋 伏 了 人, 聽 他 說 一 句, 便 寫 一 句 這 個 人 筆 下 飛 快, 一 面 說 完 了, 一 面 也 寫 完 了 寫 完 了, 就 從 那 小 洞 口 遞 到 抽 屜 裡 我 取 了 出 來 給 人, 從 來 不 曾 被 人 窺 破 254 道 士 要 求 信 眾 拿 出 金 銀, 由 他 作 法 請 上 界 真 神, 把 金 銀 化 成 仙 丹, 用 開 水 沖 服, 才 能 見 效 先 念 半 天 經, 後 又 通 誠, 並 請 信 眾 把 金 簪 碎 銀 放 在 黃 色 緞 包 中 : 他 捧 到 壇 上 去, 又 念 了 一 回 經 卷, 才 把 他 包 起 來 放 在 桌 子 上, 撤 去 金 漆 盤 子, 道 眾 大 吹 大 擂 起 來, 一 面 取 二 升 米, 撤 在 緞 包 上 面, 二 升 米 撤 完 了, 那 緞 包 也 蓋 沒 了 他 又 戟 指 在 米 上 畫 了 一 道 符, 又 拜 了 許 久, 念 了 半 天 經 咒, 方 才 拿 他 那 牙 笏 把 米 掃 開, 現 出 緞 包 他 捲 起 衣 袖, 把 緞 包 取 來, 放 在 金 漆 盤 子 裡 ; 輕 輕 打 開 ; 說 也 奇 怪, 那 金 簪 銀 子 都 不 見 了 緞 子 上 的 一 道 符, 還 是 照 舊, 卻 多 了 一 個 小 小 的 黃 紙 包 兒 拿 下 來 打 開 看 時, 是 一 包 雪 白 的 末 子 255 真 實 情 況 卻 是 以 一 式 無 異 的 兩 個 紙 包, 反 面 對 反 面 用 膠 水 黏 連 起 來, 於 是 兩 面 都 是 正 面, 都 有 了 包 口 他 在 一 面 先 藏 入 藥 粉, 另 一 面 用 來 包 金 銀 256 相 士 鐵 口 直 斷, 卻 原 來 是 鑿 通 兩 室, 故 弄 玄 虛 道 士 神 奇 化 金, 竟 只 是 紙 包 上 做 了 機 關 騙 者 言 之 鑿 鑿, 受 騙 者 信 之 不 疑 愚 者 損 失 而 不 知, 狡 者 食 髓 而 知 味, 此 所 以 世 風 沉 淪, 騙 行 天 下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2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56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59 參 見 上 注 380
388 三 在 新 舊 之 間 掙 扎 蛻 變 的 文 化 省 思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中, 寫 社 會 亂 象 最 多 者, 當 屬 吳 趼 人 之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上 文 所 舉, 林 林 總 總, 而 中 國 官 場 社 會, 世 風 倫 理, 已 然 腐 敗 不 堪, 一 經 西 來 風 雨, 更 見 紛 飛 剝 落 而 對 虛 幻 世 情 嘲 諷 批 判 最 烈 的 二 十 年 實 等 於 指 出 中 國 社 會 已 到 必 須 對 傳 統 價 值 觀 重 新 全 盤 檢 討 的 地 步 257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作, 正 是 面 對 此 一 家 國 宗 族, 存 亡 絕 續 的 危 殆 景 況, 所 進 行 的 鑒 照 療 救 晚 清 小 說 在 強 調 社 教 功 能 的 認 識 下, 配 合 新 聞 專 業 的 發 達 文 學 潮 流 的 衝 擊 西 方 思 想 的 引 入 等 多 項 因 素, 充 分 將 小 說 根 植 於 現 實 社 會 一 方 面 傳 達 了 民 間 的 心 聲, 流 露 出 危 機 時 局 中 的 各 種 焦 灼 與 企 盼 ; 一 方 面 傳 播 新 思 潮, 而 匯 成 一 股 新 的 強 大 的 輿 論 力 量, 充 分 呈 顯 當 時 求 變 過 渡 的 現 象, 以 及 眾 聲 喧 嘩 的 政 治 與 社 會 變 遷 之 特 質 258 吳 趼 人 為 漢 口 日 報 主 筆 時, 既 要 堅 持 報 館 為 輿 論 之 喉 舌 的 信 條, 又 不 得 不 在 形 勢 的 壓 迫 下 做 出 讓 步 與 妥 協 259 而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作, 正 為 其 寄 托 自 己 心 志 的 最 好 的 形 式 260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前 四 十 五 回, 載 於 新 小 說 ; 新 小 說 停 刊 後, 由 上 海 廣 智 書 局 出 版 單 行 本 261 官 場 現 形 記 於 1903 年 4 月 在 繁 華 報 開 始 連 載, 吳 趼 人 恰 於 同 年 5 月 辭 去 漢 口 日 報 主 筆 的 職 務, 投 身 於 小 說 創 作 ;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1903 年 10 月 在 新 小 說 雜 誌 發 表 的 時 候, 官 場 現 形 記 大 約 已 連 載 至 第 十 四 五 回 262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魯 迅 冠 以 譴 責 之 名, 遂 成 為 其 代 表 特 徵 評 者 並 由 此 詬 病 其 揭 露 257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台 北 : 大 安 出 版 社, 月, 頁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前 四 十 五 回, 載 新 小 說 第 八 至 二 十 四 號 ( 其 中 十 六 號 未 載 ), 因 新 小 說 停 刊, 自 光 緒 三 十 二 年 (1906) 起, 由 上 海 廣 智 書 局 出 版 單 行 本 其 中 光 緒 三 十 二 年 先 後 出 版 甲 卷 ( 第 一 至 十 五 回 ) 乙 卷 ( 第 十 六 至 三 十 回 ) 丙 卷 ( 第 三 十 一 至 四 十 五 回 ) 丁 卷 ( 第 四 十 六 至 五 十 五 回 ) 戊 卷 ( 第 五 十 六 至 六 十 五 回 ), 宣 統 元 年 (1909) 出 版 己 卷 ( 第 六 十 六 至 八 十 回 ), 宣 統 二 年 (1910) 出 版 庚 卷 ( 第 八 十 一 至 九 十 四 回 ) 辛 卷 ( 第 九 十 五 至 一 百 零 八 回 ) 見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歐 陽 健, 晚 清 小 說 史, 頁
389 譴 責 發 人 隱 私, 貶 低 其 文 學 價 值 實 則 譴 責 之 外, 四 大 小 說 猶 有 諸 多 議 論 省 思 ; 或 者 可 以 說, 揭 發 譴 責, 諷 刺 嘲 罵, 最 終 目 的 其 實 在 覺 知 省 思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框 架 故 事 較 強, 還 有 點 啟 悟 小 說 的 味 道 263 這 些 例 證 所 顯 示 的 由 反 面 態 度 逆 轉 成 正 面 態 度, 是 靜 態 層 面 之 所 以 較 其 他 三 動 態 層 面 為 樂 觀 的 原 因 這 也 可 以 看 出, 為 什 麼 這 極 少 數 幾 個 擔 當 討 論 之 職 的 角 色 是 小 說 中 唯 一 的 正 面 人 物 為 了 要 超 然 保 持 其 正 面 身 分, 這 些 慎 思 熟 慮 的 人 物 就 不 參 與 實 際 的 行 動 ; 他 們 的 言 論 通 常 是 他 們 在 小 說 發 展 中 的 唯 一 參 與, 也 是 他 們 對 小 說 本 身 意 義 的 唯 一 貢 獻 264 小 說 中, 評 論 分 析 的 啟 悟 任 務, 正 由 所 謂 的 正 面 人 物 肩 負 而 其 啟 悟 形 式, 或 是 直 評, 或 僅 陳 述, 不 一 而 足 如 批 評 紈 絝 子 弟 為 官, 有 害 吏 治 : 自 己 一 無 本 事, 仗 著 老 人 家 手 裡 有 幾 個 臭 錢, 書 既 不 讀, 文 章 又 不 會 做, 寫 起 字 來, 白 字 連 篇 ; 在 老 子 任 上, 當 少 爺 的 時 候, 一 派 的 紈 絝 習 氣 ; 老 子 死 了, 漸 漸 的 把 家 業 敗 完, 沒 有 事 幹 了, 然 後 出 來 做 官, 不 是 府, 就 是 道 ---- 這 種 人 出 來 做 官, 這 吏 治 怎 麼 會 有 起 色 呢? 265 又 如 析 論 討 好 洋 人 的 龍 都 司 致 是 之 由, 以 省 思 悟 過 : 他 搶 過 馬 棒, 就 是 一 頓 現 在 頭 上, 已 打 破 了 兩 個 大 窟 窿, 流 了 半 碗 的 血 龍 都 司 實 實 在 在 被 洋 人 打 得 可 不 輕, 頭 都 打 破 他 說 的 話, 一 字 兒 不 假, 至 於 他 為 了 甚 麼 捱 打, 卻 要 怪 他 自 己 不 會 說 話 266 論 紈 絝 子 弟 為 官, 責 其 不 學 無 術 ; 議 都 司 挨 打, 嘆 其 硬 充 內 行 別 的 話 一 句 不 會 說, 單 單 會 說 也 司 一 句, 於 是 問 他 是 否 偷 懶 不 早 來 也 也 司, 可 是 有 心 要 弄 壞 行 李 也 也 司, 等 到 頭 已 打 破, 他 嘴 裡 還 在 那 裡 亦 司 亦 司 一 段 陳 述, 道 出 中 西 交 會 之 際, 因 認 識 不 足 而 起 的 衝 突, 以 小 喻 大, 頗 有 深 意 晚 清 處 於 新 舊 交 替 之 際, 舊 有 傳 統 腐 蝕 不 堪, 新 來 西 風 又 扞 格 不 入 晚 清 之 社 會 在 中 西 新 舊 之 間, 跌 撞 翻 滾, 有 刺 激 有 惶 惑, 亦 有 議 論 分 析 之 省 思 而 評 議 所 至, 包 括 亦 多 ; 主 要 在 官 箴 禮 制 世 風, 其 餘 女 性 滿 漢 之 議 題 亦 有 卓 見, 頗 能 引 人 深 思 那 欽 差 秉 旨 之 後, 便 按 省 去 查 這 一 天 到 了 安 慶, 自 撫 臺 以 下 各 官, 無 不 懍 懍 慄 慄 第 一 個 是 藩 臺, 被 他 纏 了 又 纏, 弄 得 走 頭 無 路 甚 麼 釐 金 咧, 陳 平 原, 中 國 小 說 敘 事 模 式 的 轉 變, 頁 202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第 二 十 回, 頁 292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頁
390 雜 捐 咧, 錢 糧 咧, 查 了 又 查, 駁 了 又 駁 後 來 藩 臺 走 了 小 路 子, 向 他 隨 員 當 中 去 打 聽 消 息 ; 才 知 道 他 是 個 色 厲 內 荏 之 流 ; 外 面 雖 是 雷 厲 風 行, 裝 模 作 樣 ; 其 實 說 到 他 的 內 情, 只 要 有 錢 送 給 他, 便 萬 事 全 休 的 了 藩 臺 得 了 這 個 消 息, 便 如 法 泡 製 ; 果 然 那 欽 差 馬 上 就 圓 通 了 回 上 去 的 公 事, 怎 樣 說 怎 樣 好, 再 沒 有 一 件 駁 下 來 的 了 267 欽 差 巡 行 天 下 之 古 制, 到 頭 來 只 是 交 差 了 事 的 官 樣 文 章, 甚 至 成 為 取 賄 行 賄 的 方 便 之 門 只 要 有 錢 送 給 他, 便 萬 事 全 休 於 是 茍 才 化 了 六 十 萬 兩 銀 子, 好 欽 差, 就 是 偃 旗 息 鼓 的 去 了 268 舊 法 不 足 恃, 革 新 又 成 效 未 彰 朝 廷 有 所 建 設 之 際, 又 常 抬 出 天 朝 姿 態, 未 增 民 利, 先 生 民 怨 縣 令 欲 徵 用 土 地 以 建 銀 元 局, 見 業 主 不 肯, 隨 即 出 言 恫 嚇 : 此 刻 要 買 你 的, 是 和 你 客 氣 辦 法 ; 不 啊, 就 硬 拆 了 你 的, 你 往 那 裡 告 去? 那 業 主 慌 道 : 這 不 是 我 一 個 人 的 事 這 是 合 族 的 祠 堂 ; 就 是 賣, 也 要 和 我 族 人 父 老 商 量 妥 了, 才 賣 得 啊! 懷 寧 縣 道 : 那 麼, 限 你 明 天 回 話, 下 去 罷! 那 人 回 去, 只 好 驚 動 了 族 人 父 老 商 量 他 們 以 官 勢 壓 來, 無 可 抵 抗, 只 得 賣 了 含 淚 到 祠 堂 裡, 請 出 神 主 269 開 辦 銀 元 局, 原 是 為 國 謀 利 ; 然 徵 收 土 地 之 時, 卻 無 視 百 姓 苦 痛, 以 官 壓 民, 強 徵 蠻 收, 造 成 民 怨 小 說 在 記 述 揭 露 時, 也 引 發 讀 者 之 感 喟 深 思 官 箴 之 外, 關 於 禮 制, 小 說 對 於 僭 禮 壞 禮 之 輩, 常 加 詈 責 何 況 上 海 是 個 無 法 無 天 的 地 方 曾 經 見 過 一 回, 西 合 興 里 死 了 一 個 老 鴇, 出 殯 起 來, 居 然 也 是 誥 封 宜 人 的 銜 牌 後 來 有 人 查 考 他, 說 他 姘 了 一 個 縣 役 這 個 縣 役, 因 緝 捕 有 功, 曾 經 獎 過 五 品 功 牌 的 這 一 說 雖 是 勉 強, 卻 還 有 勉 強 的 說 法 前 一 回 死 了 一 個 妓 女, 他 出 殯 起 來, 也 用 了 誥 封 宜 人, 晉 封 恭 人 的 銜 牌 你 說 這 還 有 甚 麼 道 理? 270 若 姘 夫 為 五 品 功 牌 捕 役, 可 稱 宜 人 ; 則 妓 女 若 有 四 五 品 嫖 客, 亦 可 稱 宜 人 夫 人 街 市 笑 談, 結 論 是 : 上 海 已 久 無 王 法, 沒 有 學 問 根 柢 之 人, 只 要 到 上 海 租 界 混 過 兩 三 年, 便 成 化 外 野 人 彌 軒 道 : 這 個 閣 下 太 迂 了, 我 並 不 是 要 閣 下 回 候, 但 是 住 在 上 海, 大 可 以 從 權 ; 你 看 兄 弟 也 是 丁 著 承 重 憂, 何 嘗 穿 甚 麼 素? 雖 然, 也 要 看 處 的 是 甚 麼 地 位 ; 如 果 還 在 讀 書 時 候, 或 是 住 在 家 鄉, 那 就 不 宜 過 於 脫 略 如 果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541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542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91 是 在 場 上 應 酬 的 人, 自 己 又 是 個 創 業 的 材 料, 那 就 大 可 以 不 必 守 這 些 禮 節 了 況 且 我 看 閣 下 是 個 有 作 有 為 的 人, 才 隨 時 都 應 該 在 外 頭 碰 碰 機 會 ; 而 且 又 在 上 海, 豈 可 以 過 於 拘 謹, 叫 人 家 笑 話 271 上 海 新 舊 雜 糅 最 為 明 顯, 亂 象 亦 最 多 或 是 藉 口 上 海 繁 榮 進 步 之 地, 豈 可 以 過 於 拘 謹, 大 可 以 從 權 ; 或 是 乘 其 無 法 可 管, 隨 意 晉 封 小 說 直 斥 此 輩 亂 禮 直 是 化 外 野 人 無 法 無 天, 對 於 藉 口 妄 為 之 輩, 自 有 針 砭 然 而, 小 說 亦 非 迂 腐 執 舊 諸 多 虛 矯 自 高 之 輩, 小 說 或 是 戳 破 其 虛 假, 或 是 嘲 笑 其 愚 昧 委 員 道 : 是! 卑 職 辦 著 徒 陽 河 工 程 撫 臺 道 : 我 不 管 徒 羊 也 罷, 徒 牛 也 罷 ; 河 裡 挖 出 來 的 土, 都 給 我 送 到 南 京 去, 因 為 南 京 此 刻 要 修 馬 路, 沒 土 ; 這 裡 挖 出 來 的 土 太 多, 又 沒 個 地 方 存 放, 往 南 京 一 送, 豈 不 是 兩 得 其 便 麼? 委 員 道 : 這 裡 的 土 往 南 京 送, 恐 怕 僱 不 出 那 許 多 船 ; 並 且 船 價 貴 了, 怕 不 合 算 272 小 說 嘲 諷 撫 臺 欲 效 古 人 儉 厲 之 風, 卻 不 諳 事 理, 固 執 不 通 河 土 南 運 的 結 果, 造 成 滿 艙 泥 漿, 船 上 人 一 個 個 跌 得 頭 暈 眼 花, 泥 蛋 似 的 鬧 得 招 商 局 碼 頭, 泥 深 沒 踝, 怨 聲 載 道 另 一 則 譚 中 丞 斷 案, 亦 有 古 風, 卻 教 人 拊 掌 稱 快 : 有 一 個 鄉 下 人, 挑 了 一 擔 糞, 走 過 一 家 衣 莊 門 口, 不 知 怎 樣, 把 糞 桶 打 翻 了, 濺 到 衣 莊 的 裡 面 去 ; 嚇 的 鄉 下 人 情 願 代 他 洗, 代 他 掃, 只 請 他 拿 水 拿 掃 帚 出 來 那 衣 莊 的 人 也 不 好, 欺 他 是 鄉 下 人, 不 給 他 掃 帚, 要 他 脫 下 身 上 的 破 棉 襖 來 揩 ; 鄉 下 人 急 了, 只 是 哭 求, 頓 時 就 圍 了 許 多 人 觀 看 ; 把 一 條 街 都 塞 滿 了 正 在 危 急 僵 持 不 下 之 際, 譚 中 丞 偶 然 乘 轎 路 過, 於 是 當 街 審 理 一 開 始 看 他 怒 罵 鄉 下 人 莫 說 要 你 的 破 棉 襖 來 揩, 就 要 你 舐 乾 淨, 你 也 只 得 舐 了, 還 不 快 點 揩 了 去! 似 是 欺 善 怕 惡 壓 貧 諛 富 之 輩 ; 鄉 下 人 在 其 親 自 督 看 下, 哭 哀 哀 的 脫 下 衣 服 去 揩, 衣 莊 裡 的 人, 卻 是 得 意 洋 洋 正 當 所 有 人 都 以 為 這 是 最 後 結 局 之 時, 殊 不 料 情 勢 大 逆 轉 : 等 那 鄉 下 人 揩 完 了, 他 老 先 生 卻 叫 衣 莊 夥 計 來, 吩 咐 在 你 店 裡 取 一 件 新 棉 襖 賠 還 鄉 下 人 衣 莊 夥 計 稍 為 遲 疑, 他 便 大 怒, 喝 道 : 此 刻 冷 天 的 時 候, 他 只 得 這 件 破 棉 襖 禦 寒, 為 了 你 們 弄 壞 了, 還 不 應 該 賠 他 一 件 麼? 你 再 遲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92 疑, 我 辦 你 一 個 欺 壓 鄉 愚 之 罪 衣 莊 裡 只 得 取 了 一 件 綢 棉 襖, 給 了 鄉 下 人 看 的 人 沒 有 一 個 不 稱 快 273 譚 中 丞 斷 案 看 似 突 兀 無 理, 出 人 意 料, 卻 有 如 西 方 所 羅 們 王 之 智 慧, 深 諳 人 性, 無 理 之 中, 其 實 是 兼 顧 人 情 事 理 看 的 人 沒 有 一 個 不 稱 快, 此 言 正 可 看 出 小 說 深 意 對 於 中 西 雜 糅, 新 舊 拉 鋸, 正 面 人 物 有 所 感 慨 : 述 農 道 : 我 們 上 海 本 是 一 個 極 純 樸 的 地 方, 自 通 商 之 後, 五 方 雜 處, 壞 人 日 見 其 多 了 ; 我 不 禁 有 所 感 慨, 出 一 個 : 良 莠 雜 居, 教 刑 乃 窮 孟 子 二 句 我 接 著 歎 道 : 雖 日 撻 而 求 其 齊 也, 不 可 得 矣 274 對 名 士 虛 矯 科 舉 之 弊 官 員 之 害 多 所 指 責 嘲 諷, 甚 至 揭 露 其 不 堪, 但 值 得 注 意 者, 對 於 古 風 古 義 之 輩, 小 說 亦 有 化 龍 點 睛 之 筆 將 秋 菊 從 妓 院 救 出 的 王 端 甫 等 人, 是 其 中 備 受 肯 定 的 人 物 : 你 自 己 看 見 並 沒 有 出 甚 麼 大 力 量, 又 沒 有 化 錢, 以 為 是 一 件 極 小 的 事 ; 不 知 那 秋 菊 從 那 一 天 以 後 的 日 子, 都 是 你 和 王 端 甫 給 他 過 的 了, 如 何 不 感 激? 莫 說 供 長 生 祿 位, 就 是 天 天 來 給 你 們 磕 頭, 也 是 該 的! 275 此 外, 鄉 下 老 農 惲 老 亨 對 兒 子 偷 回 大 筆 銀 紙 錢, 不 喜 反 怒, 頓 時 三 尸 亂 爆, 七 竅 生 煙, 飛 起 腳 來, 就 是 一 腳 ; 接 連 就 是 兩 個 嘴 巴 大 罵 你 這 畜 生, 並 且 親 自 押 回 鹹 水 妹 家 裡 認 罪 女 子 感 其 忠 厚, 不 但 求 嫁, 還 出 資 經 營 洋 貨 店 論 者 大 嘆 : 我 打 聽 得 這 件 事, 覺 得 官 場 士 類 商 家 等, 都 是 鬼 蜮 世 界 ; 倒 是 鄉 下 人 當 中, 有 這 種 忠 厚 君 子, 實 在 可 嘆! 276 蔡 侶 笙 是 晚 清 少 見 的 好 官, 他 貧 居 未 仕 之 前, 守 份 自 持, 不 願 踰 禮 : 我 封 了 四 元 洋 錢 賀 儀, 叫 出 店 的 送 到 侶 笙 那 裡 去 一 會 仍 舊 拿 了 回 來, 說 他 一 定 不 肯 收 子 安 笑 道 : 這 個 人 倒 窮 得 硬 直! 277 在 朋 友 為 他 安 插 閒 缺 以 濟 其 貧 時, 他 推 辭 不 就, 這 卻 使 不 得! 認 為 : 斷 不 能 多 立 名 目, 以 致 浮 費 朋 友 要 先 支 付 他 銀 錢 安 家 時, 他 亦 辭 謝 不 取 :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198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67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22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14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93 侶 笙 道 : 足 下 盛 情 美 意, 真 是 令 人 感 激 無 地! 但 我 向 來 非 義 不 取, 無 功 不 受 ; 此 刻 便 算 借 了 尊 款 安 家, 萬 一 到 南 京 去 謀 不 著 事, 將 何 以 償 還 呢? 還 求 足 下 聽 我 自 便 的 好 如 果 有 了 機 會, 請 寫 個 信 來 ; 我 接 了 信, 就 料 理 起 程 278 小 説 對 這 類 不 義 不 取 的 節 士 是 語 帶 欽 慕 的, 讀 者 當 有 同 感 雖 則 西 學 當 道, 然 而 仍 有 珍 視 忠 厚 古 義 者 : 但 是 精 明 的 是 正 路, 刻 薄 的 是 邪 路 一 個 人 何 苦 正 路 不 走, 走 了 邪 路 呢! 伯 娘! 你 教 兄 弟, 以 後 總 要 拿 著 這 個 主 意, 情 願 他 忠 厚 些, 萬 萬 不 可 叫 他 流 到 刻 薄 一 路 去, 叫 萬 人 切 齒, 到 處 結 下 冤 家 279 雖 則 豺 狼 遍 野, 瘡 痍 滿 佈, 小 說 仍 伐 惡 揚 善, 深 省 是 非 中 國 諷 刺 小 說 大 抵 有 兩 種 不 同 性 質 的 描 寫 對 象 : 攻 擊 貶 抑 的 諷 刺 對 象 與 頌 揚 讚 美 的 理 想 人 物 280 怪 現 狀 與 老 殘 遊 記 的 理 想 變 化 過 程 雖 然 不 盡 相 同, 可 是 兩 本 都 有 理 想 的 破 滅 過 程 --- 有 了 理 想 的 樹 立 才 會 有 理 想 的 破 滅 ; 有 此 理 想 的 破 綻, 更 能 表 現 只 靠 貶 抑 筆 法 寫 作 時, 難 以 表 達 的 諷 刺 層 面 ---- 所 以 理 想 與 諷 刺 互 為 表 裡, 相 輔 相 成 281 理 想 人 物 在 小 說 中 辛 苦 掙 扎, 晚 清 社 會 亦 在 新 舊 間 往 來 蛻 變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第 二 十 一 回 即 有 對 古 訓 內 言 不 出 於 閫, 外 言 不 出 於 閫 七 年 男 女 不 同 席 以 及 女 子 無 才 便 是 德 之 論 辯 姪 女 認 為 正 經 女 子, 舉 止 大 方, 端 莊 自 持, 走 在 街 上, 並 無 妨 礙 ; 內 言 不 出, 外 言 不 入, 所 言 乃 是 治 家 之 道 : 他 說 的 是 治 家 之 道, 政 分 內 外, 閫 以 內 之 政, 女 子 主 之 ; 閫 以 外 之 政, 男 子 主 之 所 以 女 子 指 揮 家 人 做 事, 不 過 是 閫 以 內 之 事 ; 至 於 閫 以 外 之 事, 就 有 男 子 主 政, 用 不 著 女 子 說 話 了, 這 就 叫 內 言 不 出 於 閫 若 要 說 是 女 子 的 說 話, 不 許 閫 外 聽 見, 男 子 的 說 話, 不 許 閫 內 聽 見 ; 那 就 男 女 之 間, 永 遠 沒 有 交 談 的 時 候 了 試 問 把 女 子 關 在 門 內, 永 遠 不 許 他 出 門 一 步, 這 是 內 言 不 出 做 得 到 的 ; 若 要 外 言 不 入, 那 就 除 非 男 子 永 遠 也 不 許 他 到 內 室 ; 不 然, 到 了 內 室, 也 硬 要 他 裝 做 啞 子 了 一 句 話 說 得 大 家 笑 了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96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11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394 小 說 中 的 姪 女 是 一 年 輕 寡 婦, 卻 是 一 位 有 見 識 思 想 開 明 的 女 性 對 於 伯 母 所 持 年 輕 寡 婦 不 宜 拋 頭 露 面 之 禮 教, 她 侃 侃 而 論, 入 情 入 理 對 於 七 年 男 女 不 同 席 之 古 訓, 她 則 認 為 行 教 化 不 可 只 重 形 跡, 須 讀 書 明 理, 從 心 上 教 起 : 我 道 : 七 年 男 女 不 同 席, 這 總 是 古 訓 姊 姊 道 : 這 是 從 形 跡 上 行 教 化 的 意 思, 其 實 教 化 萬 不 能 從 形 跡 上 施 行 的! 不 信, 你 看 周 公 制 禮 之 後, 自 當 風 俗 丕 變 了, 可 以 國 風 又 多 是 淫 奔 之 詩 呢? 可 見 得 這 些 禮 儀 節 目, 不 過 是 教 化 上 應 用 的 傢 伙, 他 不 是 認 真 可 以 教 化 人 的 要 教 化 人, 除 弄 從 心 上 教 起 要 從 心 上 教 起, 除 了 讀 書 明 理 之 外, 更 無 他 法 至 於 女 子 無 才 便 是 德, 她 認 為 是 誤 盡 了 天 下 女 子 之 言 因 女 子 讀 書 識 字, 卻 無 施 展 之 處 ; 或 看 彈 詞, 或 讀 三 五 文 一 本 的 淫 詞 俚 曲, 滿 腦 子 佳 人 才 子, 贈 帕 遺 金 的 思 想, 自 不 免 潛 伏 著 幽 會 私 奔 等 等 危 機, 然 而 只 需 改 換 讀 物, 便 見 不 同 姊 姊 道 : 初 讀 書 的 時 候, 便 教 他 讀 了 女 誡 女 孝 經 之 類, 同 他 講 解 明 白 了, 自 然 他 就 明 理 ; 明 了 理, 自 然 德 性 就 有 了 基 礎 ; 然 後 再 讀 正 經 有 用 的 書, 那 裡 還 有 喪 德 的 事 幹 出 來 呢? 282 小 說 借 姊 姊 之 口,, 對 三 句 古 訓 重 作 解 釋, 不 但 求 其 合 於 情 理, 並 且 合 於 時 代 變 化 所 需, 活 潑 自 在 有 思 有 識, 不 啻 醒 鐘 覺 迷 兩 派 小 說 家 譴 責 封 建 社 會 迫 害 婦 女 的 態 度 是 一 致 的 不 過, 革 命 派 小 說 很 少 展 示 中 國 女 子 深 受 壓 迫 蹂 躪 的 悲 慘 圖 畫, 多 以 議 論 代 替 藝 術 描 寫, 或 以 理 想 的 婦 女 形 象 表 示 對 婦 女 問 題 的 看 法 而 改 良 派 小 說 則 在 暴 露 社 會 倫 理 道 德 腐 敗 的 同 時, 廣 泛 地 反 映 了 婦 女 遭 受 凌 辱 和 迫 害 的 事 實 小 說 明 白 主 張 女 子 應 當 學 習, 由 讀 書 而 明 理, 才 能 跳 脫 被 人 迫 害 或 阻 礙 社 會 進 步 的 刻 板 命 運 記 述 晚 清 女 性 之 不 堪 遭 遇, 是 在 引 領 讀 者 重 新 審 視, 深 入 思 考, 並 提 供 長 篇 大 論 之 參 考 答 案 一 九 七 年, 清 政 府 頒 布 女 子 小 學 堂 章 程 ---- 不 得 與 男 子 小 學 堂 混 合 值 此 新 舊 觀 念 蛻 變 之 際, 男 女 有 別, 仍 是 女 子 教 育 的 一 項 重 點, 所 以 女 子 師 範 的 < 教 育 總 要 > 中 便 言 明, 對 女 子 師 範 生, 務 時 勉 以 貞 靜 順 良, 慈 淑 端 儉 諸 美 德, 總 期 不 背 中 國 向 來 之 禮 教 與 懿 徽 之 風 俗 其 一 切 放 縱 自 由 之 僻 說 務 須 嚴 切 屏 除, 以 維 風 化 傳 統 禮 教 對 女 性 約 束 尤 深, 故 女 282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95 子 現 代 化 的 步 伐 自 也 較 緩 283 新 舊 觀 念 蛻 變 之 際, 女 性 教 育 雖 漸 受 重 視, 然 束 縛 仍 大 因 此 小 說 雖 借 人 物 之 口, 對 古 訓 有 所 省 思, 然 仍 認 為 應 以 女 誡 女 孝 經 一 類 書 籍, 做 為 女 子 教 育 之 基 礎 教 材, 總 期 不 背 中 國 向 來 之 禮 教 與 懿 徽 之 風 俗 雖 然 如 此, 但 在 掙 扎 剝 落 之 間, 仍 然 可 見 蛻 變 進 步 之 跡 女 性 問 題 外, 宗 教 文 化 亦 受 西 方 之 衝 擊 ; 尤 其 時 代 進 步, 卻 仍 有 迷 信 不 悟 者, 作 者 深 致 感 慨 水 師, 前 述 水 師 營 供 奉 四 大 金 龍, 即 為 一 例 ; 人 雖 自 詡 為 萬 物 之 靈, 卻 向 一 小 蛇 磕 頭 禮 拜, 遠 不 如 上 古 之 大 禹 治 水 : 後 人 治 河, 那 一 個 及 得 到 大 禹 治 水, 你 看 禹 共 上 面, 何 嘗 有 一 點 這 種 邪 魔 怪 道 的 話? 他 卻 實 實 在 在 的 把 水 治 平 了 ; 當 日 敷 土 刋 木, 奠 高 山 大 川, 又 何 嘗 仗 甚 麼 大 王 之 力? 那 奠 高 山 大 川, 明 明 是 測 定 高 低 廣 狹 深 淺, 以 為 納 水 的 地 位, 水 流 的 方 向 ; 孔 穎 達 疏 尚 書 不 該 說 是 以 別 祀 禮 之 崇 卑, 遂 開 後 人 迷 惑 之 漸 ; 大 約 當 日 河 工 極 險 的 時 候, 曾 經 有 人 提 倡 神 明 之 說, 以 壯 那 工 人 的 膽, 未 嘗 沒 有 小 小 效 驗 ; 久 而 久 之, 變 本 加 厲, 就 鬧 出 這 邪 說 誣 民 的 舉 動 來 了 284 儘 管 已 學 習 西 方 之 船 堅 礮 利, 又 購 入 世 界 級 軍 艦, 然 而 中 國 新 式 水 師 仍 迷 信 鬼 神 之 說, 設 壇 恭 祭, 連 李 鴻 章 亦 不 能 免 小 說 正 本 清 源, 究 其 根 本, 言 之 合 理, 可 以 覺 其 迷 思 又 有 那 茅 山 道 士, 探 油 鍋 的 法 子 ; 看 看 他 做 起 法 來, 燒 了 一 鍋 油, 沸 騰 騰 的 滾 著, 放 了 許 多 銅 錢 下 去, 在 伸 手 下 去 一 個 一 個 的 撈 起 來 ; 他 那 隻 手 只 當 不 知 看 了 他, 豈 不 是 仙 人 了 麼? 豈 知 他 把 硼 砂, 暗 暗 的 放 在 油 鍋 裏, 只 要 得 了 些 須 宣 氣, 硼 砂 在 油 裡 面 要 化 水 ; 化 不 開, 便 變 了 白 沫, 浮 到 油 面 人 家 看 了, 就 猶 如 那 油 滾 了 一 般, 其 實 還 沒 有 大 熱 呢 285 科 技 新 進, 不 想 卻 仍 被 用 來 裝 神 弄 鬼 社 會 之 進 步 與 否, 除 了 新 知, 還 在 人 心 小 說 對 於 祭 祀 亦 有 新 見 解 所 謂 先 王 以 神 道 設 教, 設 有 假 設 之 意 : 所 以 神 道 本 來 是 沒 有 的, 先 王 因 為 那 些 愚 民 有 時 非 王 法 所 能 及, 並 且 王 法 只 能 治 其 身, 不 能 治 其 心 ; 所 以 先 王 設 出 一 個 神 道 來, 教 化 愚 民 我 每 想 到 這 裡, 就 覺 得 好 笑 古 人 不 過 閒 閒 的 撒 了 一 個 謊, 天 下 後 世 多 少 聰 明 極 頂 之 人, 一 齊 都 被 他 瞞 住 了, 你 說 可 笑 不 可 笑 呢?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133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75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396 推 思 先 王 以 神 道 設 教, 認 為 是 先 王 化 民 的 權 變 做 法, 非 必 真 有 神 鬼 然 雖 非 必 真 有 神 鬼, 祭 祀 仍 不 可 廢 祭 如 在, 祭 神 如 神 在, 兩 祭 字 其 義 不 同 : 姊 姊 道 : 又 錯 了! 兩 個 祭 字, 是 兩 個 講 法, 上 一 個 祭 字 是 祭 祖 宗, 是 追 遠 的 意 思 ; 鬼 神 可 以 沒 有, 祖 宗 不 可 以 沒 有 ; 雖 然 死 了 一 樣 是 沒 有 的, 但 念 我 身 之 所 自 來, 不 敢 或 忘, 祖 宗 雖 沒 了, 然 而 孝 子 慈 孫, 追 遠 起 來, 便 如 在 其 上, 如 在 其 左 右 下 一 個 祭 字 是 祭 神, 那 才 是 神 道 設 教 的 意 思 呢 大 凡 讀 書, 總 要 體 會 出 古 人 的 意 思 方 不 負 了 古 人 作 書 的 一 番 苦 心 286 祭 如 在 之 新 解, 頗 見 智 慧, 提 供 讀 者 不 同 觀 點 之 省 思 而 讀 書 須 體 會 出 古 人 意 思, 則 立 足 舊 思 想 而 不 為 所 惑 所 執, 尤 能 使 傳 統 歷 久 彌 新 自 我 之 體 悟, 國 民 之 自 省 自 覺, 是 存 家 國 於 傾 亡, 正 社 會 於 危 亂 的 有 效 動 能 小 說 多 處 出 現 對 讀 書 受 教 育 之 議 論, 其 言 諄 諄, 正 在 此 省 思 與 期 望, 如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第 二 十 二 回 記 王 伯 述 對 讀 書 之 論 析, 極 言 正 確 讀 書 之 重 要 : 傳 統 的 讀 書 方 法 只 會 讓 讀 書 人 做 官 的 成 為 書 毒 頭 ( 書 呆 子 ), 根 本 不 能 辦 事 他 聲 稱, 過 去 中 國 優 秀 的 文 化 可 使 入 侵 的 五 胡 同 化, 中 國 現 在 則 無 法 適 應 類 似 的 西 洋 侵 略, 因 為 讀 書 方 式 已 經 落 伍 了 但 是, 正 如 他 在 後 頭 討 論 中 解 釋 給 作 者 的, 他 並 不 反 對 讀 書, 他 之 所 以 立 意 販 書, 正 因 為 他 相 信 讀 書 的 力 量, 正 因 為 他 有 志 要 喚 醒 大 眾, 而 當 前 要 務 就 是 要 去 讀 那 些 適 應 新 局 面 新 環 境 的 書 籍, 亦 即 有 實 用 價 值 的 書 籍 這 樣 讀 書, 中 國 才 會 強 大, 中 國 才 會 有 光 明 的 前 途 287 小 說 之 新 論 點 也 及 於 家 庭 倫 常, 對 父 子 之 親 有 一 番 卓 見 : 你 須 知 我 是 最 恨 的 規 矩, 一 家 人 只 要 大 節 目 上 不 錯 就 是 了 ; 餘 下 來 便 要 大 家 說 說 笑 笑, 才 是 天 倫 之 樂 呢 處 處 立 起 規 矩 來, 拘 束 得 父 子 不 成 父 子, 婆 媳 不 成 婆 媳, 明 明 是 自 己 一 家 人, 卻 鬧 得 同 極 生 的 生 客 一 般, 還 有 甚 麼 樂 處? 你 公 公 在 時, 也 是 這 個 脾 氣 小 說 中 的 公 公 尊 循 禮 經 君 子 抱 孫 不 抱 子 之 訓 對 兒 子 從 來 不 肯 抱 一 抱, 兒 子 長 大 後, 又 正 顏 厲 色 以 待, 一 見 到 兒 子 就 正 其 衣 冠, 尊 其 瞻 視, 見 一 回 教 訓 一 回 幸 虧 這 位 婆 婆 說 之 以 理, 動 之 以 情 : 286 以 上 引 文 見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收 於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397 他 的 理 沒 有 我 長, 他 就 不 得 不 改 他 每 每 說 為 人 子 者, 要 色 笑 承 歡 我 只 問 他, 你 見 了 兒 子, 便 擺 出 那 副 閻 王 老 子 的 面 目 來, 他 見 了 你, 就 同 見 了 鬼 一 般, 如 何 敢 笑? 他 偶 然 笑 了, 你 反 罵 他 沒 規 矩, 那 倒 變 了 色 笑 逢 怒 了, 那 裡 是 承 歡 呢? 古 人 斑 衣 戲 綵 你 想 四 個 字 當 中, 就 著 了 一 個 戲 字, 倘 照 你 的 規 矩, 雖 斑 衣 而 不 能 戲, 那 只 好 穿 了 斑 衣, 直 挺 挺 的 站 著, 一 動 也 不 許 動, 那 不 成 了 廟 裡 的 菩 薩 了 麼? 說 得 眾 人 都 笑 了 288 古 制 的 尊 其 瞻 視 與 新 文 化 的 親 愛 歡 笑, 是 晚 清 為 父 之 道 的 不 同 選 擇, 論 者 說, 眾 人 笑, 亦 莊 亦 諧, 融 議 論 於 小 說, 於 諧 趣 見 省 思, 寓 思 想 於 文 學 雖 則 傳 統 崩 壞 西 學 東 漸, 社 會 不 免 有 些 過 渡 時 期 的 混 亂 現 象, 是 皆 現 代 化 過 速 所 導 致 的 脫 序 現 象 289 然 而 近 代 化 亦 促 進 了 經 濟 的 繁 榮, 不 僅 豐 富 了 中 國 文 化, 而 且 為 改 造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提 供 了 借 鏡 290 在 觀 念 型 態 和 生 活 模 式 不 能 不 有 所 變 化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既 鑑 照 當 代, 又 從 而 嘲 諷 抨 擊, 分 析 省 思, 甚 至 在 滿 漢 議 題 上, 或 立 憲 或 革 命 主 張 雖 有 不 同, 立 論 各 有 依 據, 但 用 心 則 一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就 滿 漢 一 體 的 問 題, 有 如 下 的 看 法 : 入 關 三 百 年 來, 一 律 都 歸 了 中 國 教 化 了, 甚 至 於 此 刻 的 旗 人, 有 許 多 並 不 懂 得 滿 州 話 的 了, 所 以 大 家 都 相 忘 了 (22 回 ) 吳 氏 從 語 言 文 化 的 角 度, 闡 明 滿 人 同 化 的 事 實 證 諸 中 國 歷 代 史 實, 屢 見 不 鮮 291 孽 海 花 記 戴 勝 佛 與 陸 皓 東 之 論 辯 戴 氏 認 為 先 立 憲 而 後 民 主, 已 成 革 命 之 普 遍 公 例 就 事 實 言, 則 立 憲 政 體 有 發 揚 國 權 力 致 富 強 之 效 果 至 於 種 族 問 題, 則 無 甚 關 係 ; 因 為 中 國 具 有 不 可 思 議 之 潛 在 力 量, 外 族 常 受 我 們 同 化 如 滿 人 的 風 俗 和 性 質, 已 與 漢 人 相 同, 再 無 韃 靼 氣 味 陸 皓 東 則 不 以 為 然 : 皓 東 道 : 足 下 的 見 解 差 了 兄 弟 從 前 也 這 樣 主 張 過, 所 以 曾 經 和 孫 先 生 去 游 說 威 毅 伯 變 法 自 強 後 來 孫 先 生 徹 底 覺 悟, 知 道 是 不 可 能 的 立 憲 政 體, 在 他 國 還 可 以 做, 中 國 則 不 可 小 說 中 的 戴 勝 佛 從 學 術 理 論 與 英 日 實 際 經 驗 力 言 立 憲 之 宜, 正 代 表 當 日 立 憲 派 之 大 體 主 張 ; 在 執 行 上, 尤 其 考 慮 國 人 之 尊 君 親 上 思 想, 以 及 士 大 夫 階 層 的 反 彈, 也 叫 一 班 自 命 每 飯 不 忘 的 士 大 夫, 還 有 個 存 身 之 地, 立 憲 恰 可 減 少 因 變 革 所 產 生 的 反 對 力 量, 以 得 到 兩 全 其 美 之 結 果 陸 皓 東 則 具 言 滿 人 滿 漢 分 隔 之 貴 冑 心 態, 力 陳 革 命 之 必 需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頁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134 嚴 昌 洪, 中 國 近 代 社 會 風 俗 史, 頁 351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1895~1911), 頁
398 曾 樸 用 了 不 少 篇 幅 介 紹 孫 中 山 和 同 志 們 的 宗 旨 活 動, 說 孫 先 生 本 來 主 張 耶 教 的 博 愛 平 等, 加 以 日 在 香 港, 接 近 西 洋 社 會, 呼 吸 自 由 空 氣, 俯 瞰 帝 國 主 義 的 潮 流, 養 成 一 種 共 和 革 命 思 想, 而 且 不 尚 空 言, 最 愛 實 行 並 透 過 楊 雲 衢 (1861~1901, 即 楊 衢 雲 ) 之 口 說 : 現 在 中 國 是 少 不 得 革 命 的 了, 但 是 不 能 用 著 從 前 野 蠻 的 革 命, 無 知 識 的 革 命, 從 前 的 革 命, 撲 了 專 制 政 府, 又 添 一 個 專 制 政 府, 現 在 的 革 命, 要 組 織 我 黃 帝 子 孫 民 族 共 和 的 政 府 ( 第 四 回 ) 明 白 點 出 民 族 共 和 的 革 命 理 想, 連 帶 也 敘 述 了 哥 老 會 三 合 會 加 入 革 命 行 動 南 洋 華 僑 與 各 地 志 士 捐 款 贊 助 史 堅 如 (1881~1900) 謀 炸 廣 東 總 督 與 揚 衢 雲 等 奔 走 獻 身 革 命 的 史 實 292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亦 對 滿 漢 革 命 之 議 題, 有 所 論 述 : 黃 龍 子 道 : 這 就 是 北 拳 南 革 了 北 拳 之 亂, 起 於 戊 子, 成 於 甲 午, 至 庚 子, 子 午 一 沖 而 爆 發, 其 興 也 渤 然, 其 滅 也 忽 然, 北 方 之 強 也 其 信 從 者 上 至 宮 闈, 下 至 將 相 而 止 主 義 為 壓 漢 驅 洋 南 革 之 亂 起 於 戊 戌, 成 於 甲 辰, 至 庚 戌, 辰 戌 一 沖 而 爆 發, 然 其 興 也 漸 進, 其 滅 也 漸 消, 南 方 之 強 也 其 信 從 者, 下 至 大 夫, 上 亦 至 將 相 而 止, 主 義 為 逐 滿 興 漢 此 貳 亂 黨, 皆 所 以 釀 劫 運, 亦 皆 所 以 開 文 明 也 北 拳 之 亂, 所 以 漸 漸 逼 出 甲 辰 之 變 法 ; 南 革 之 亂, 所 以 逼 出 甲 寅 之 變 法 甲 寅 之 後, 文 明 大 著, 中 外 之 猜 嫌, 滿 漢 之 疑 忌, 盡 皆 消 滅 293 此 段 北 拳 南 革 之 論 正 是 曾 被 删 除, 後 又 出 現 在 李 伯 元 文 明 小 史 第 五 十 九 回 之 一 段 文 字 學 者 以 劉 鶚 以 亂 黨 劫 運 評 之, 以 為 作 者 對 二 者 持 否 定 態 度 將 北 拳 南 革 並 舉, 用 寓 言 的 方 式 將 兩 者 同 時 否 定 294 其 實 細 察 其 意, 雖 以 亂 黨 劫 運 稱 之, 卻 以 所 以 開 文 明 而 肯 定 之 尤 其 劉 鶚 以 毓 賢 所 支 持 之 義 和 團, 其 主 義 為 壓 漢 驅 洋, 北 拳 扶 清 之 口 號, 劉 鶚 以 壓 漢 言 之, 壓 漢 一 說 似 是 言 簡 意 深 而 革 命 黨 之 以 逐 滿 興 漢 為 主 義, 並 且 逼 出 甲 寅 之 變 法, 造 成 的 影 響 是 文 明 大 著, 此 直 是 明 確 之 肯 定 推 崇 ; 至 於 中 外 之 猜 嫌, 滿 漢 之 疑 忌, 盡 皆 消 滅 更 點 出 滿 清 統 治 政 策 中 疑 忌 之 癥 結 劉 鶚 在 小 說 首 回 以 未 經 大 風 浪 未 有 方 鍼 之 大 船 喻 滿 清 朝 廷, 實 則 滿 清 之 貴 滿 政 策, 使 國 家 之 吏 治 向 滿 傾 斜, 從 中 央 到 地 方, 由 任 用 拔 擢 考 核 獎 懲 到 全 方 面 運 作 弊 端 叢 生, 在 內 政 經 濟 外 交 國 防 軍 事 上, 瘡 痍 滿 目, 船 艙 不 斷 滲 水 下 沉, 船 身 過 度 傾 斜, 傾 覆 在 即, 此 時 風 狂 浪 湧, 大 國 危 矣! 292 林 俊 宏, 晚 清 革 命 思 潮 與 民 間 文 學 傳 播 之 研 究,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月 一 版, 頁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第 十 一 回, 頁 賴 芳 伶, 清 末 小 說 與 社 會 政 治 變 遷, 頁
399 鴉 片 戰 爭 後 的 最 初 二 十 年 中, 清 政 府 的 對 外 態 度 幾 乎 沒 有 顯 著 的 變 化 一 八 六 年 以 降 的 二 十 年 中, 清 廷 漸 有 改 革 的 傾 向, 惟 進 度 遲 緩, 而 侷 限 性 又 大 及 至 十 九 世 紀 末 二 十 年 裡, 由 於 極 度 的 挫 折, 導 致 清 政 府 最 終 選 擇 非 理 性 的 排 外 手 段, 從 此 該 政 府 的 信 譽 已 完 全 破 產, 不 再 為 外 國 政 府 與 本 國 人 民 所 信 任 二 十 世 紀 開 始, 體 制 外 的 革 命 力 量 逐 漸 開 始 主 導 中 國 的 對 外 關 係 295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記 述 了 晚 清 內 憂 外 患 國 事 民 生 種 種, 以 小 說 為 救 亡 圖 存 之 武 器 : 晚 清 處 於 亡 國 即 在 旦 夕 的 時 期 小 說 家 改 變 了 補 正 史 之 不 足 的 觀 念, 轉 而 認 為, 救 亡 圖 存 並 非 僅 恃 一 二 才 士 所 能 為 ; 必 使 愛 國 思 想 普 及 於 最 大 多 數 國 民 而 後 可, 求 其 能 普 及 而 收 速 效 者, 莫 小 說 若 以 小 說 為 救 亡 圖 存 的 武 器, 宣 揚 愛 國 思 想, 而 求 普 及 和 收 速 效 的 實 用 思 想, 更 多 引 導 小 說 家 用 政 治 的 眼 光 來 尋 找 創 作 素 材 ; 以 其 對 時 勢 政 事 的 敏 銳 嗅 覺, 收 集 並 描 寫 當 時 社 會 新 近 發 生 的 事 實 讀 者 能 夠 通 過 閱 讀 小 說 而 了 解 到 當 前 社 會 所 發 生 的 事 件, 及 其 與 國 計 民 生 的 休 戚 關 係 296 其 做 法 則 是 以 報 刊 登 載 小 說, 以 批 判 現 實 影 響 社 會 : 大 量 的 譴 責 小 說 對 黑 暗 官 場 的 暴 露, 對 清 政 府 內 政 外 交 的 批 判, 對 貪 官 污 吏 的 鞭 撻, 對 科 舉 制 度 的 嘲 弄, 對 迷 信 嫖 娼 鴉 片 纏 足 等 社 會 現 象 與 習 俗 的 抨 擊, 其 中 都 有 近 代 報 刊 所 宣 傳 的 思 想 言 論 自 由 的 依 據 297 並 在 小 說 中 通 過 人 物 之 對 話 議 論, 表 達 對 國 家 社 會 的 各 種 改 良 意 見 : 通 過 這 種 正 面 人 物 的 對 話 議 論, 具 體 表 達 對 國 家 社 會 的 各 種 改 良 方 針, 這 就 是 晚 清 小 說 的 主 要 特 點 之 一 有 人 曾 經 將 這 些 社 會 改 良 方 案 歸 納 為 五 種 : 第 一 整 頓 澄 清 吏 治 --- 第 二 興 辦 實 業 --- 第 三 廢 除 科 舉, 普 及 教 育, 開 辦 學 校, 興 女 學, 禁 纏 足, 提 倡 識 字 讀 書, 推 廣 開 化 民 智 的 各 種 工 作 第 四 提 倡 傳 統 文 化 道 德, 以 此 來 挽 救 世 道 人 心 第 五, 節 省 虛 糜, 認 真 辦 國 防 外 交 298 米 列 娜 (Milena Dolezeelova-Velingerova) 指 出 其 意 見 中, 新 思 想 成 份 之 價 值 : 靜 態 事 件 中 所 提 出 的 一 些 慎 思 熟 慮 則 孕 育 著 一 點 希 望 : 價 值 的 危 機 只 是 暫 段 昌 國 林 滿 紅 吳 振 漢 蔡 相 煇 編 著 現 代 化 與 近 代 中 國 的 變 遷, 頁 43 方 正 耀,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223 程 華 平, 中 國 小 說 戲 曲 理 論 的 近 代 轉 型, 頁 262 吳 淳 邦, 晚 清 諷 刺 小 說 的 諷 刺 藝 術, 頁
400 時 性 的 中 國 社 會 必 須 對 傳 統 的 價 值 觀 重 新 作 全 盤 的 檢 討 在 作 適 當 的 詮 釋 及 順 應 時 代 的 危 機 之 後, 這 些 加 入 西 洋 的 實 用 知 識 而 發 揚 光 大 的 價 值 觀, 或 許 可 以 幫 助 中 國 度 過 難 關, 並 且 提 供 新 的 倫 理 基 礎 299 所 謂 靜 態 事 件 即 指 非 情 節 性 之 議 論, 對 傳 統 的 價 值 觀 作 全 盤 的 檢 討 加 入 西 洋 的 實 用 知 識 之 外, 對 於 有 德 君 子 的 肯 定, 亦 暗 示 了 中 國 新 生 的 契 機 本 章 由 哭 與 笑, 思 想 與 文 學 之 角 度, 重 新 審 視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諷 刺 譴 責 與 省 思 思 想 與 文 學, 當 是 相 輔 相 成, 互 為 表 裏 尖 刻 直 露 雖 確 為 其 特 色 之 一, 然 其 背 後 之 深 刻 思 想, 鑑 照 之 冷 靜 與 療 救 之 熱 誠 亦 須 一 併 體 察, 如 此, 才 能 見 其 豐 富 多 樣, 又 知 其 活 潑 深 刻, 由 此 或 可 免 於 一 偏 人 云 亦 云, 而 能 得 其 全 貌 299 Milena,< 晚 清 小 說 中 的 情 節 結 構 類 型 > 林 明 德 編,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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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第 捌 章 結 論 本 文 探 究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 李 伯 元 之 官 場 現 形 記, 吳 趼 人 之 二 十 年 目 睹 怪 現 狀,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以 及 曾 樸 之 孽 海 花, 包 括 著 述 意 識 時 代 背 景 結 構 敘 事 讀 者 與 人 物 以 及 文 學 與 思 想 等 面 向, 得 到 以 下 數 點 結 論 : 一 自 古 以 來, 中 國 有 一 蜿 蜒 而 下 之 著 述 傳 統, 包 括 上 古 採 集 風 謠 傳 說 以 聞 於 天 子 魏 晉 志 怪 強 調 真 實 明 神 道 不 誣 唐 代 傳 奇 有 意 為 之 以 勸 懲 話 本 章 回 小 說 諧 於 里 耳 廓 清 世 風 以 及 清 代 忠 於 實 事 之 史 家 曲 筆 等 ; 其 共 同 焦 點 在 強 調 真 實 以 及 勸 懲 之 功 晚 清 時 期, 梁 啟 超 吹 起 響 亮 號 角, 先 有 嚴 復 夏 曾 祐 之 嚆 矢 先 之, 往 前 又 有 蠡 勺 居 士 之 為 其 先 聲 梁 氏 雖 標 榜 取 法 乎 外, 大 聲 疾 呼 : 故 今 日 欲 改 良 群 治, 必 自 小 說 界 革 命 始 欲 新 民 必 自 小 說 始 究 其 實, 就 其 導 其 根 器 使 日 趨 於 鈍, 日 趨 於 利 者 到 新 人 心 新 風 俗 以 福 億 兆 人 而 言, 梁 氏 的 小 說 界 革 命, 仍 是 立 足 於 著 述 意 識 傳 統 之 上 換 言 之, 晚 清 小 說 以 新 小 說 之 名 與 古 典 小 說 有 所 區 別, 然 其 著 述 意 識, 仍 是 歷 代 一 脈 而 下 之 小 說 著 述 意 識 傳 統 梁 氏 之 號 召, 在 晚 清 形 成 一 股 風 潮, 造 成 晚 清 前 所 未 有 之 著 述 盛 況,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家 起 而 響 應 而 四 大 小 說 家 所 顯 現 之 著 述 意 識, 包 括 李 伯 元 犀 筆 光 照 魑 魅 現 形 的 官 場 現 形 記, 吳 趼 人 慧 眼 洞 察 不 怪 殊 怪 的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劉 鶚 脈 診 清 患 救 殘 圖 存 的 老 殘 遊 記 以 及 曾 樸 孽 海 挽 狂 潮 島 開 自 由 花 的 孽 海 花 李 伯 元 呼 籲 閱 者 勿 以 杜 撰 目 之, 胡 適. 認 為 官 場 現 形 記 裡 大 部 份 的 材 料, 可 以 代 表 當 日 官 場 的 實 在 情 形., 可 以 見 得 李 伯 元 注 重 真 實 之 意 李 伯 元 認 為 歐 美 化 民, 多 由 小 說, 因 此 著 書 以 醒 齊 民 之 耳 目 對 人 群 積 弊 下 砭, 為 國 家 危 險 立 鑑 立 意 在 裨 國 益 民 ; 而 欲 喚 醒 癡 愚, 意 取 其 淺, 言 取 其 俚, 使 農 工 商 賈 婦 人 豎 子, 皆 得 而 觀 之 之 言, 以 及 第 六 十 回 借 書 中 人 物 之 口 點 出 作 者 著 述 用 意 指 摘 做 官 的 壞 處 好 叫 他 們 讀 了 知 過 必 改, 都 清 楚 表 明 李 伯 元 小 說 著 述 意 識 的 勸 懲 用 心 ; 意 取 其 淺, 言 取 其 俚 又 正 是 游 目 寓 心 之 傳 統 著 述 策 略 而 其 友 人 謂 其 小 說 纖 悉 畢 露, 如 地 獄 之 變 相, 醜 態 百 出 不 畏 強 禦, 不 避 斧 鉞, 筆 伐 口 誅, 大 聲 疾 呼, 卒 伸 大 義 於 天 下 並 以 神 禹 鋳 鼎, 魑 魅 夜 哭 ; 溫 嶠 燃 犀, 魍 魎 避 影 謂 作 者 如 救 世 佛 焉 為 之 放 大 千 之 光, 攝 世 界 之 影, 使 一 般 之 嚅 嚅 而 動, 蠢 蠢 以 爭 者, 咸 畢 現 於 菩 提 鏡 中 則 李 伯 元 著 述 意 識 之 發 顯, 乃 在 持 燃 犀 之 筆, 光 照 魑 魅, 使 原 形 畢 現 至 於 吳 趼 人, 蕭 一 山 曾 謂 官 場 現 形 記 及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所 述, 殆 皆 實 錄, 鄭 振 鐸 則 認 為 是 研 究 清 末 社 會 的 絕 好 材 料 ; 所 記 當 代 名 人, 細 繹 則 能 按 圖 而 索, 可 以 見 其 真 實 吳 趼 人 惟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一 書, 部 分 百 回, 都 凡 五 十 萬 言, 借 一 人 為 總 機 捩, 寫 社 會 種 種 怪 狀, 皆 二 十 年 前 所 親 見 親 聞 者, 395
403 慘 淡 經 營, 歷 七 年 而 猷 未 盡 殺 青, 蓋 雖 陸 續 付 印, 已 達 八 十 回, 餘 二 十 回 稿 雖 脫 而 尚 待 討 論 也 蓋 小 說 家 言, 興 味 濃 厚, 易 於 引 人 入 勝 也 之 自 道, 陳 幸 蕙 亦 認 為 怪 現 狀 一 書 之 所 以 形 成, 乃 是 基 於 吳 氏 感 時 憂 國 的 精 神 ( 時 代 背 景 ) 以 及 他 道 義 上 的 使 命 感 ( 心 理 背 景 ); 亦 見 其 著 述 用 心 與 游 目 寓 心 之 著 述 策 略 其 慧 眼 觀 察, 社 會 習 見 而 不 怪 者, 在 其 小 說 照 妖 鏡 中, 一 一 自 顯 其 怪 劉 鶚 自 作 回 評 野 史 者, 補 正 史 之 缺 也 名 可 託 諸 子 虛, 事 須 徵 諸 實 在 H.E.Sha dick( 謝 迪 克 ) 謂 其 書 很 多 描 寫 自 己 生 活 經 驗 的 地 方, 小 說 引 言 亦 指 黃 河 結 冰 的 一 段 描 述 完 全 是 實 地 的 描 繪, 可 見 小 說 描 寫 之 徵 實 小 說 第 一 回 楔 子 自 道 著 述 之 主 旨 到 了 之 後, 送 他 一 個 羅 盤, 他 有 了 方 向, 便 會 走 了 再 將 這 有 風 浪 與 無 風 浪 時 駕 駛 不 同 之 處 告 知 船 主, 他 們 依 了 我 們 的 話, 豈 不 立 刻 就 登 彼 岸 了 嗎?, 自 評 作 者 苦 心, 願 天 下 清 官 勿 以 不 要 錢 便 可 使 性 妄 為 也 歷 來 小 說 皆 揭 贓 官 之 惡, 有 揭 清 官 之 惡 者, 自 老 殘 遊 記 始 舉 世 皆 病, 又 舉 世 皆 睡 真 正 無 下 手 處, 搖 串 鈴 先 醒 其 睡 其 感 情 愈 深 者, 其 哭 泣 愈 痛, 此 洪 督 百 鍊 生 所 以 有 老 殘 遊 記 之 作 也, 具 見 其 為 清 朝 診 脈, 於 棋 殘 人 老 之 際, 意 圖 存 殘 救 亡 之 著 述 意 識 曾 樸 在 小 說 第 十 八 回 後 半 < 借 花 園 開 設 譚 瀛 會 >: 各 國 提 倡 文 學, 最 重 小 說 戲 曲, 因 為 百 姓 容 易 受 他 的 感 化 借 書 中 人 物 之 口 肯 定 小 說 戲 曲 之 價 值 時 萌 謂 曾 樸 把 小 說 看 成 是 時 代 的 鏡 子, 蔡 元 培 則 認 為 小 說 影 射 的 人 物 與 軼 事 極 多, 而 可 疑 的 故 事, 可 笑 的 迷 信 也 都 根 據 當 時 之 傳 說, 並 非 作 者 捏 造 ; 以 及 曾 樸 自 道 欲 將 三 十 年 間 事 一 方 面 文 化 的 推 移, 一 方 面 政 治 的 變 動, 可 驚 可 喜 的 現 象, 合 攏 其 側 影 或 遠 景, 和 相 連 繫 的 一 些 細 事, 收 攝 在 我 筆 頭 的 攝 影 機 上 ; 書 中 隱 託 之 人 名 可 一 一 索 隱 而 出, 達 二 百 餘 人 等 等, 具 見 其 徵 實 特 色 在 所 著 孽 海 花 第 一 回 三 十 年 舊 事, 寫 來 都 是 血 痕 ; 四 百 兆 同 胞, 願 爾 早 登 覺 岸! 正 明 白 標 示 其 孽 海 覺 渡 盡 島 開 自 由 花 之 著 述 意 識 曾 樸 之 真 實, 兼 寫 實 與 浪 漫 而 有 之, 然 因 為 美 的 要 求, 作 者 的 介 入 增 強, 與 傳 統 著 述 意 識 極 力 強 調 真 實 性 有 所 不 同 就 著 述 意 識 言, 曾 樸 在 對 於 社 會 生 活 只 作 照 相 式 的 記 錄 的 基 礎 上 再 加 入 小 說 美 學 的 概 念, 在 反 映 真 實 的 著 述 意 識 上, 更 自 覺 地 展 現 呈 現 作 品 藝 術 效 果 的 企 圖 過 去 著 述 傳 統 的 游 目 寓 心 其 旨 在 達 成 勸 懲 之 功, 藝 術 效 果 附 屬 於 作 品 功 能, 美 附 屬 於 善 ; 到 了 曾 樸, 美 與 真 善 三 者 鼎 足 而 立, 他 認 為 義 理 是 求 善, 考 據 是 求 真, 詞 章 是 求 美 以 真 善 美 並 列 的 文 學 標 準, 將 小 說 由 求 真 求 善 的 傳 統 推 向 現 代, 於 是, 小 說 家 個 人 除 了 改 良 社 會 的 功 能 價 值 外, 還 有 展 現 文 學 技 巧 的 藝 術 價 值, 在 著 述 意 識 上, 明 顯 呈 現 出 傳 統 著 述 向 現 代 創 作 的 過 渡 二 晚 清 前 所 未 有 之 小 說 著 述 盛 況, 與 其 時 代 背 景 密 切 相 關 一 方 面 是 來 自 於 西 方 歐 美 及 東 洋 日 本 包 括 武 力 入 侵 經 濟 略 奪 思 想 文 化 之 刺 激 ; 另 方 面 是 中 國 內 部 的 封 建 政 治 至 此 到 達 極 點, 政 府 官 僚 機 制 嚴 重 僵 化, 弊 害 叢 生 ; 而 官 僚 基 396
404 制 賴 以 維 繫 之 思 想 依 據 - 傳 統 文 化 偏 又 千 瘡 百 孔 內 憂 外 患 交 相 逼 迫, 國 家 岌 岌 可 危, 存 亡 幾 於 一 線 充 滿 危 機 之 時 代 背 景, 一 則 提 供 小 說 著 述 以 豐 富 之 資 材, 二 則 深 化 刺 激 小 說 作 者 以 補 正 史 懲 戒 得 失 之 著 述 意 識 就 晚 清 外 患 言 : 晚 清 外 患 勢 如 驚 雷, 接 連 不 斷 ; 其 較 著 者, 鴉 片 戰 爭 轟 破 中 國 百 年 閉 關, 鴉 片 合 法 入 稅 更 造 成 白 銀 外 流, 影 響 國 家 財 政, 國 民 吸 食 成 癮, 國 力 消 耗 對 於 鴉 片 之 害, 小 說 點 出 鴉 片 煙 館 遍 佈 至 野 店 窮 村 ; 鴉 片 吸 食 人 口 之 多, 造 成 農 業 經 濟 的 傷 害 ; 而 廢 禾 田 為 罌 粟, 一 旦 遭 逢 災 變 將 是 餓 莩 盈 野 民 不 聊 生 中 日 甲 午 戰 爭 是 中 國 變 法 圖 強 成 果 之 驗 收 日 本 明 治 維 新 之 西 化, 與 師 夷 長 技 以 制 夷 之 中 國, 武 備 競 賽, 優 劣 成 敗, 甲 午 一 役 極 具 指 標 性 意 義 其 結 果 是 中 國 慘 敗, 翌 年 簽 訂 之 馬 關 條 約 是 繼 南 京 條 約 之 後 最 嚴 重 的 不 平 等 條 約 ; 兩 億 三 千 萬 兩 賠 款, 是 中 國 舉 外 債 而 償 賠 款 的 開 端, 影 響 中 國 往 後 之 財 政 經 濟 台 灣 割 讓 給 日 本, 全 國 群 情 激 憤, 臺 人 並 誓 死 抗 日 其 中 最 不 堪 者, 衛 汝 貴 潰 走, 猶 沿 途 掠 奪 ; 葉 志 超 遁 逃, 甚 至 謊 報 軍 功 小 說 對 甲 午 之 戰 馬 關 條 約 以 及 臺 人 抗 日 等, 述 之 甚 詳 ; 而 對 將 領 遇 敵 遁 逃, 謊 報 軍 功 之 行 徑, 則 予 以 嘲 謔 諷 刺 俄 人 對 中 國 之 侵 奪 可 分 東 北 與 西 北 兩 方 面 其 乘 鴉 片 戰 爭 英 法 聯 軍 中 國 不 暇 他 顧 之 際, 藉 言 勘 界, 恫 嚇 中 國 代 表 官 員, 獲 得 黑 龍 江 以 北 烏 蘇 里 江 以 東 以 及 西 北 塔 城 地 區 西 部 和 伊 犁 地 區 北 部 ; 面 積 之 大, 實 開 世 界 歷 史 上 土 地 割 讓 之 新 記 錄, 其 總 面 積 由 史 家 比 今 日 之 東 北 九 省 尚 大, 約 等 於 三 十 五 個 台 灣 西 北 則 趁 新 疆 土 回 之 亂 進 佔 伊 犁, 並 經 威 嚇 之 手 段, 取 得 償 金 與 大 片 土 地 小 說 對 俄 人 侵 奪 國 土, 一 方 面 點 出 俄 人 之 狡 詐, 另 方 面 則 歸 因 於 官 員 史 地 知 識 之 不 足 孽 海 花 金 雯 青 出 使, 翻 印 中 俄 交 界 圖, 卻 不 意 中 俄 人 圈 套, 一 紙 書 送 卻 八 百 里, 平 白 將 八 百 里 土 地 拱 手 讓 人 至 於 晚 清 末 年 之 八 國 聯 軍, 載 漪 迷 信 義 和 團, 假 造 洋 人 照 會 激 怒 慈 禧, 慈 禧 對 各 國 宣 戰, 聯 軍 進 入 北 京, 縱 兵 大 掠 後 訂 定 辛 丑 條 約, 中 國 賠 款 四 億 五 千 萬 兩 中 國 轉 嫁 稅 賦 於 百 姓, 苛 稅 繁 多, 聞 所 未 聞 ; 小 說 或 言 賦 稅 之 繁, 或 譏 官 員 任 爾 瓜 分 之 心 態, 對 南 革 北 拳 亦 借 人 物 抒 見 其 中, 劉 鶚 老 殘 遊 記 寫 毓 賢 與 剛 毅 早 年 自 以 為 廉 能, 卻 導 致 日 後 庚 子 事 變 禍 國 殃 民 之 結 果 就 晚 清 官 僚 政 治 言 : 封 建 帝 制, 至 清 代 達 於 極 致, 然 其 體 制 卻 黑 暗 腐 敗 弊 端 叢 生 八 股 取 士 捐 納 授 官 所 形 成 之 官 僚 體 系, 培 養 出 從 科 場 舞 弊 到 官 場 舞 弊, 以 及 將 本 求 利, 視 官 場 如 商 場 之 官 員 官 僚 之 任 免 否 陟 臧 罰, 才 力 較 勝 者, 久 任 不 得 升, 認 真 謀 事 者, 或 遭 閒 置, 或 竟 獲 罪 官 僚 之 運 作 或 瞞 上 諛 上, 或 欺 下 虐 下 懼 外 媚 外 小 說 寫 貪 瀆 無 能 昏 昧 無 知 之 官 員, 逢 迎 苞 苴 欺 虐 下 民 最 是 淋 漓 至 於 朝 廷 滿 漢 隔 離 天 潢 貴 冑 之 統 治 政 策, 不 但 阻 礙 團 結, 尤 造 成 漢 人 不 滿 就 晚 清 社 會 文 化 言 : 西 方 文 明 對 中 國 之 刺 激, 包 括 船 堅 礮 利 日 用 民 生 學 術 教 育 與 宗 教 文 化 等 因 西 方 船 堅 礮 利 之 刺 激 而 發 起 之 自 強 改 革 運 動, 最 終 皆 虎 頭 蛇 尾, 以 失 敗 收 場 吳 趼 人 二 十 年 目 賭 怪 現 狀 寫 製 造 局 之 種 種 弊 病, 為 晚 清 船 堅 礮 利 之 改 革, 作 了 一 個 發 人 深 省 的 注 解 在 日 用 民 生 方 面, 印 刷 技 術 進 步, 新 聞 傳 播 發 達, 促 成 小 說 發 行 之 熱 潮 ; 小 說 則 記 述 民 生 用 品 之 西 風 東 漸, 中 西 並 397
405 陳 為 求 學 術 教 育 之 進 步, 選 派 幼 童 赴 美 留 學, 學 成 又 不 重 用 教 會 學 校 洋 行 買 辦, 形 成 另 一 類 熟 稔 西 方 文 化 之 新 興 階 層, 與 儒 家 文 化 多 少 亦 有 扞 格 小 說 或 嘆 留 學 生 之 楚 材 晉 用, 或 譏 買 辦 之 唯 西 風 是 尚 文 化 外 患 與 政 治 等 時 代 因 素 促 使 小 說 蓬 勃 發 展, 文 化 外 患 與 政 治 種 種 現 象 與 問 題, 又 提 供 小 說 以 豐 富 之 資 材 小 說 著 述 與 時 代 之 關 係 緊 密 遠 勝 前 此 各 代, 這 正 是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特 色 三 四 大 小 說 處 晚 清 中 西 交 會 新 舊 接 續 之 際, 承 傳 統 小 說 之 餘 緒, 又 吸 收 學 習 域 外 小 說 之 技 巧, 其 於 小 說 結 構 敘 事 上, 乃 產 生 微 變 結 構 上, 保 留 回 目 首 章 楔 子 末 回 尾 聲 各 回 之 間 串 接 語 詩 詞 以 及 回 評 等 章 回 小 說 形 式 ; 然 又 舊 醅 新 釀, 出 現 結 構 展 變 之 新 痕 眉 批 側 批 夾 批 等 隨 報 刊 之 排 版 而 廢 用, 敘 事 一 則 呈 現 即 時 記 事 之 新 聞 性, 一 則 虛 化 反 轉, 醜 怪 當 道 而 章 回 亦 見 鬆 動, 回 目 概 括 範 圍 與 西 方 小 說 的 章 節 題 目 相 類, 非 必 謹 守 傳 統 一 章 二 段, 適 對 上 下 二 句 之 定 式 至 於 各 回 串 接 語, 說 記 同 列, 聽 看 並 陳,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通 書 且 待 下 回 再 記, 擺 脫 說 書 之 餘 痕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及 老 殘 遊 記 二 書 回 評, 則 融 入 了 新 觀 點 新 形 式, 呈 現 晚 清 之 時 代 新 味 至 於 四 大 小 說 之 整 體 結 構, 孽 海 花 在 時 代 風 貌 的 反 映 要 求 上, 匠 心 獨 運 地 從 結 構 上, 兼 顧 情 節 人 物 發 展 之 小 說 傳 統, 可 說 是 接 力 式 串 連 式 結 構 之 之 改 良 與 發 展 主 角 金 雯 青 對 外 系 聯 官 場 名 士, 向 內 深 掘 其 心 理 意 識 ; 傅 彩 雲 尤 其 形 象 鮮 明, 以 此 為 核 心 主 軸, 交 纏 著 諸 多 人 情 史 事, 從 中 心 幹 部 層 層 推 展, 互 相 連 結 而 成 的 大 花 球, 是 一 繽 紛 複 雜 的 立 體 交 叉 結 構 吳 趼 人 作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用 心 耗 力, 費 時 七 年, 極 思 慮 於 結 構 布 局, 欲 成 江 漢 朝 宗 之 勢, 然 仍 有 缺 乏 組 織 之 評 若 由 Melena 以 小 說 語 意 組 織 呈 現 之 四 層 結 構 以 觀, 作 者 以 九 死 一 生 貫 穿 全 書, 所 呈 顯 的 應 是 散 而 有 脈 的 多 樣 風 貌 至 於 官 場 現 形 記 類 同 短 制 之 結 構, 雖 招 致 整 體 布 局 結 構 的 漫 不 經 心 之 庛 議, 然 由 其 中 篇 幅 較 長 之 事 件, 仍 可 看 到 大 段 串 連 之 完 整 性 看 似 雜 亂 的 大 大 小 小 不 同 事 件, 在 類 似 主 題 的 歸 納 下 出 現 層 次 分 明 起 迄 完 整 之 循 環 結 構, 在 此 巡 迴 前 進 中, 一 幕 幕 景 物 排 山 倒 海 向 後 推 去, 整 個 官 僚 體 制 之 形 形 色 色, 官 員 胥 吏 之 行 徑 嘴 臉, 亦 循 著 軌 跡 運 行, 一 一 揭 露 小 說 正 如 軌 道 列 車, 在 官 場 上 隨 著 記 述, 不 斷 向 前 行 駛 老 殘 遊 記 之 結 構, 可 謂 兼 取 怪 現 狀 與 官 場 之 特 點 而 聚 焦 於 山 東 一 帶 老 殘 遊 蹤 所 至, 推 移 著 情 節 進 展 目 光 游 移 構 設 成 一 幕 幕 場 景, 場 景 成 為 情 節 之 一 部 份 老 殘 所 構 現 的 自 然 場 景, 絕 美 中 隱 含 著 破 敗, 生 民 之 病 家 國 之 弊, 觸 目 入 心 老 殘 之 遊, 定 調 為 療 救 之 遊, 作 為 小 說 結 構 主 軸 所 在 之 老 殘, 其 身 份 正 是 一 位 醫 生 ; 表 面 上 之 療 治 病 患, 其 實 在 療 救 家 國 外 在 自 然 景 物 與 人 文 之 對 照 以 及 內 在 心 理 世 界 之 描 寫, 老 殘 遊 記 宜 是 遊 記 內 外 之 醫 者 行 腳 398
406 四 晚 清 小 說 因 傳 播 方 式 的 改 變, 以 及 域 外 小 說 敘 事 之 借 鏡, 使 得 說 書 人 消 失, 而 諸 多 說 書 形 式 特 徵 亦 隨 之 而 逐 漸 消 失 取 而 代 之 者, 是 新 的 敘 事 形 式 ; 章 回 之 規 矩 逐 步 取 消, 而 敘 事 多 樣 化 之 嘗 試 於 焉 展 開 古 典 小 說 較 習 見 的 第 三 人 稱 敘 事 模 事 外, 亦 見 使 用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 第 一 人 稱 見 聞 式 之 小 說, 雖 是 創 舉, 然 而 未 對 小 說 視 角 造 成 大 衝 擊 之 原 因, 乃 在 於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之 第 一 人 稱 敘 事 一 則 並 非 主 角, 二 則 其 見 聞, 主 要 仍 以 所 聞 為 主, 時 時 要 透 過 他 人 轉 述 較 諸 人 稱 上 第 一 第 三 之 分 別, 全 知 觀 點 與 限 知 之 觀 點 對 於 小 說 敘 事 言, 更 為 重 要 第 一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可 以 增 加 敘 事 之 真 實 感, 亦 不 易 轉 為 全 知 或 第 三 人 稱 敘 事 論 者 慣 以 一 以 貫 之 的 標 準, 檢 視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是 否 成 功 限 知 敘 事 確 能 增 強 真 實 感, 然 亦 非 必 一 以 貫 之, 通 篇 限 知 不 可 依 內 容 所 需, 靈 活 運 用, 才 能 收 自 然 貼 切 之 妙 小 說 運 用 人 稱 限 知 敘 事, 雖 有 助 於 真 實 性 的 獲 得, 卻 也 限 縮 了 空 間 因 此 藉 由 旅 遊 利 於 空 間 之 推 展, 以 容 納 更 多 的 人 物 和 故 事 旅 遊 見 聞 之 形 式, 既 合 於 耳 聞 目 見 之 原 則, 又 能 摭 拾 見 聞, 問 謗 於 道 ; 其 串 連 式 結 構 亦 更 富 於 彈 性 旅 遊 形 式 之 外, 敘 事 還 常 用 倒 敘 插 敘 等 拓 展 情 節 空 間 孽 海 花 打 破 傳 統 章 回 小 說 之 敘 述 模 式, 在 回 目 之 內 進 行 交 叉 敘 事 與 時 空 的 轉 移 ; 第 十 三 回 以 主 角 之 去 信 帶 入 北 京 情 節, 空 間 由 歐 洲 移 轉 至 北 京, 二 地 情 節 交 叉 展 開, 以 插 敘 筆 法 成 功 進 行 時 空 之 推 移 劉 鶚 之 老 殘 遊 記 則 是 以 其 中 之 偵 探 敘 事 形 式 進 行, 以 插 敘 造 成 懸 念, 增 加 讀 者 興 趣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對 於 茍 才 之 敘 述, 開 展 合 攏, 穿 插 數 回, 倒 敘 插 敘 打 破 順 序 結 構, 敘 述 方 式 變 化 多 樣 至 於 敘 事 修 辭, 二 十 年 目 覩 怪 現 狀 以 暴 露 揭 露 之 方 式 所 進 行 敘 事, 讓 諸 多 人 物 現 其 虛 偽 面 目, 小 說 世 界 不 但 罪 惡 充 斥, 並 且 還 善 惡 顛 倒, 形 成 醜 怪 之 敘 事 美 學 然 小 說 敘 事 中 譴 責 之 姿 態, 暴 露 揭 露 之 方 式, 乃 是 手 段 而 非 最 終 目 的 為 數 眾 多 之 反 面 人 物 雖 多 虛 假 醜 惡, 然 正 面 人 物 仍 真 實 誠 懇, 貼 近 百 姓 表 面 上, 反 面 人 物 盡 得 好 處, 似 已 反 轉 了 社 會 價 值 ; 但 小 說 藉 敘 事 語 氣 之 反 轉, 將 反 轉 之 世 界 再 次 反 轉 回 來 社 會 核 心 價 值 正 隱 藏 在 此 反 諷 之 中, 而 非 渙 散 如 泡 沫 醜 怪 敘 事 美 學 之 效 果, 仍 只 是 手 段, 而 非 小 說 實 際 目 的 論 者 常 以 儒 林 為 標 尺, 用 以 丈 量 晚 清 認 為 晚 清 敘 事 學 習 儒 林 而 遠 遜 於 儒 林, 尤 以 辭 氣 為 最 在 晚 清 譴 責 類 型 以 外 的 小 說 作 品, 可 以 見 到 作 家 言 情 敘 事 的 委 婉 曲 折 以 及 心 理 描 寫 不 過, 儘 管 具 備 敘 事 方 式 重 要 性 之 認 識 以 及 運 用 之 才 能, 他 們 的 譴 責 小 說 仍 出 現 許 多 的 議 論 辯 證 與 說 明, 適 與 婉 曲 背 道 而 馳 與 其 說 小 說 家 追 求 非 藝 術 化, 毋 寧 說 他 們 更 重 視 新 聞 特 徵 中 之 真 實 性, 盡 可 能 不 去 改 造 所 摭 拾 話 柄 之 原 貌, 不 做 過 多 加 工 而 小 說 在 古 典 與 現 代 之 間 承 襲 探 索 吸 收 嘗 試 碰 撞, 並 由 中 蓄 積 了 能 量, 蘊 藏 了 許 多 的 可 能 性 較 諸 五 四 之 現 代 敘 事 古 典 章 回 之 全 知 敘 事, 處 於 二 者 之 間 的 晚 清, 呈 現 出 敘 事 之 多 樣 面 貌, 正 如 寒 熱 洋 流 之 交 會, 迴 旋 激 盪 卻 也 生 機 無 限 399
407 五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攝 影 鑒 照 之 功 能, 在 晚 清 朝 甫 脫 稿, 夕 即 排 印, 十 日 之 內, 遍 天 下 矣 之 快 速 傳 播 方 式 下, 不 但 讀 者 與 作 者 互 動 密 切, 小 說 人 物 與 讀 者 的 距 離 亦 極 為 貼 近 作 者 並 將 讀 者 範 圍 擴 大 到 下 層 民 眾, 而 廣 大 讀 者 群 之 重 要 性 亦 與 日 俱 增 他 們 一 方 面 以 銷 售 量 作 為 回 應, 一 方 面 又 提 供 軼 聞 笑 談 給 作 者, 並 且 影 響 小 說 之 修 辭 風 格 以 及 續 作 小 說 之 敘 事 走 向 ; 而 龐 大 銷 售 量 造 成 之 商 機, 更 使 文 人 在 職 業 上 可 有 功 名 外 之 的 新 選 擇 入 鏡 人 物 若 就 四 大 小 說 之 做 一 察 考, 則 以 孽 海 花 為 最, 考 證 出 之 時 人 多 達 二 百 餘 位 而 官 場 現 形 記 之 入 鏡 人 物 多 經 變 換 或 模 糊 姓 名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亦 然, 率 皆 變 易 其 姓 名, 彰 其 惡, 而 諱 其 人 二 書 在 文 字 上, 敘 述 生 動 較 所 記 筆 記 為 勝, 或 以 為 活 文 學 老 殘 遊 記 人 物 較 其 他 三 部 為 少, 由 劉 鶚 子 劉 大 紳 提 供 佐 證 所 得, 景 物 街 名 俱 有 其 處, 真 實 性 極 高 小 說 攝 時 人 入 鏡, 人 物 顯 影 現 形 之 際, 四 大 小 說 各 有 特 色 官 場 現 形 記 著 重 官 場 群 像 之 描 寫, 不 但 描 寫 胥 吏 佐 雜 有 獨 到 之 處, 寫 大 官 裝 腔 作 勢, 可 厭 可 笑 之 面 目 亦 極 淋 漓 其 中 妓 女 蘭 仙, 好 強 而 有 情 義, 作 者 借 以 帶 動 大 大 小 小 人 物 現 形, 以 呈 現 出 社 會 人 性 自 私 陰 暗 的 一 面, 與 官 官 相 護 的 官 僚 體 系 中, 可 恥 可 恨 的 官 僚 嘴 臉 其 恰 如 其 份 地 發 揮 烘 托 映 照 的 效 果, 是 鏡 面 上 並 不 誇 張 的 身 影 二 十 年 目 睹 之 怪 現 狀 擴 大 敘 寫 空 間, 由 官 場 延 伸 至 社 會 各 階 層 阿 英 稱 其 擅 寫 洋 場 才 子, 能 形 其 胸 無 點 墨 之 醜 態 小 說 對 於 人 物 之 描 寫, 外 在 言 語 行 動 遠 多 於 內 在 心 理 ; 敘 寫 時, 抓 住 最 能 表 現 其 特 徵 之 瞬 間, 而 不 求 其 完 整 在 語 言 上, 有 時 會 使 用 方 言, 使 人 物 更 為 真 實 生 動 描 寫 人 物 如 顯 微 鏡 解 剖 刀 般, 不 僅 止 於 表 面 形 象, 有 其 深 刻 獨 到 之 處 寫 良 婦 失 節, 或 外 貞 實 淫, 或 迫 於 無 奈, 在 貞 淫 轉 換 之 間, 顯 影 現 形 之 際, 各 見 不 同 面 目 而 在 光 怪 陸 離 妖 魔 充 斥 的 十 里 洋 場 中, 寫 出 溫 厚 篤 實 誠 儉 自 重 的 鄉 下 老 者, 在 人 物 現 形 的 小 說 鏡 面 上, 越 發 映 襯 出 一 窩 蛇 鼠 人 等 的 面 目 卑 鄙 以 及 勢 利 涼 薄 老 殘 遊 記 中 對 老 殘 及 逸 雲 的 心 理 描 寫, 受 到 學 者 注 意 精 細 的 心 理 描 寫 被 認 為 是 意 識 流 技 巧 的 初 步 嘗 試 寫 清 官 之 酷 虐, 自 來 未 有, 有 其 獨 到 之 處 老 殘 濟 世 悲 憫 之 形 象, 正 對 照 出 玉 賢 自 命 清 廉 卻 實 際 惡 甚 於 污 吏 的 真 正 面 目 景 物 描 寫 亦 其 成 就, 常 由 景 生 情 借 景 抒 情, 進 而 情 景 交 融 老 殘 見 雪 月 交 輝 之 際, 情 轉 思 湧 而 淚 流, 在 小 說 鏡 面, 人 物 面 目 在 鮮 明 景 物 的 烘 托 下 呈 現, 極 富 詩 意 孽 海 花 對 作 態 名 士 之 描 寫, 有 其 獨 到 處, 作 者 曾 樸 正 是 名 士 中 人 ; 而 現 形 於 鏡 面 之 人 物 泰 半 為 其 親 朋 師 友 其 寫 人 物, 常 以 尚 不 為 人 知 之 軼 聞 瑣 事, 伴 隨 著 真 實 之 歷 史 事 件 出 現, 讀 來 饒 富 興 味 假 意 避 壽 故 意 稱 病 的 李 蒓 客 ; 參 奏 過 李 鴻 章, 後 又 成 為 其 子 婿 的 莊 崙 樵 ; 以 及 多 情 風 流, 竟 因 而 遇 害 之 龔 自 珍 ; 在 鏡 面 現 影 的 形 象 與 傳 統 印 象 大 異 其 趣 寫 英 雄 則 飽 蘸 熱 情, 大 刀 王 二 回 鞭 直 指 長 安 道, 半 壁 街 上 秋 風 哀! 仗 義 行 俠 的 傳 奇 形 象, 奔 騰 躍 動 ; 夏 雅 麗 壯 烈 之 風, 聖 潔 之 美, 則 塑 造 了 罕 見 的 巾 幗 形 象 而 描 寫 主 角 人 物 尤 見 不 凡 之 處, 傅 彩 雲 在 小 說 鏡 面 是 一 充 滿 活 力 的 放 誕 美 人, 而 非 妖 孽 潑 婦 ; 在 傅 彩 雲 對 照 之 下 的 金 雯 青, 面 目 立 體 而 多 面 400
408 四 大 小 說 之 中, 李 伯 元 吳 趼 人 有 較 多 巷 議 街 譚 的 蒐 集, 表 現 較 多 的 庶 民 趣 味, 甚 至 為 保 存 庶 民 趣 味 而 抑 制 自 身 的 文 人 特 色 相 對 於 此, 劉 鶚 與 曾 樸 則 表 現 了 較 多 的 自 身 特 色 六 探 索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文 學 與 思 想, 則 知 哭 笑 之 間, 正 能 窺 見 二 者 之 關 連 劉 鶚 有 力 之 哭, 是 不 哭 之 哭, 化 情 感 為 文 字, 正 能 使 悲 憤 成 為 力 量 ; 李 伯 元 之 笑, 是 不 樂 之 笑, 乃 以 譎 諫 來 砭 愚 訂 頑 嘲 笑 之 諧 言 謔 語 更 具 娛 人 耳 目 之 效, 讀 者 更 易 於 心 領 神 會 其 中 有 變 莊 子 之 正 言 若 反 而 來 的 反 言 若 正, 借 人 物 言 語 顛 倒 是 非 之 荒 謬, 顯 露 其 無 知 醜 陋 諷 刺 則 以 直 諷 為 多, 然 加 入 誇 飾 鋪 陳 譬 喻 映 襯 對 比 等, 除 增 強 其 文 學 性 外, 亦 使 其 諷 刺 更 具 效 果 督 辦 姨 太 喪 禮 之 窮 奢 極 侈 將 官 場 視 為 商 場 之 譬 喻, 查 賄 大 頭 小 尾 之 前 後 映 稱, 筆 致 多 姿, 令 人 印 象 深 刻 譴 責 較 諸 諷 刺 更 為 平 直, 指 陳 得 失 而 責 備 之 除 了 不 幸 後 果 之 呈 現, 亦 常 由 來 龍 去 脈 的 陳 述 中, 指 出 錯 誤 所 由 此 外 尚 見 悲 憤 之 控 訴 與 怨 怒 之 詛 咒 晚 清 之 諷 刺 較 儒 林 外 史 更 為 平 直 之 風 格, 自 與 晚 清 小 說 種 種 構 成 條 件 有 關, 其 中 之 一, 即 是 采 諸 實 事 生 活 的 庶 民 趣 味 不 論 耳 聞 或 親 見, 晚 清 取 諸 時 代 中 時 事 真 人 之 特 點, 以 及 真 實 感 之 強 調, 從 辭 氣 口 吻 用 語 到 內 心 情 感 想 法, 常 常 保 存 了 巷 語 街 言 之 原 汁 原 味, 其 中 雖 未 必 全 無 作 者 編 排 組 織 時 之 潤 飾 加 工, 然 而 較 諸 文 人 小 說, 自 有 不 同 或 謂 小 說 直 諷 之 風 格 來 自 於 晚 清 極 其 危 急 之 時 代 背 景, 以 儒 林 外 史 其 時 之 弊 病 仍 可 療 救, 而 晚 清 則 否 實 則 晚 清 小 說 剖 其 潰 瘍 仍 意 在 療 救, 只 是 病 況 危 急, 非 單 藥 石, 還 須 咬 牙 忍 痛 割 腐 肉 去 癰 膿 有 謂 旗 人 吃 燒 餅 掉 芝 麻 一 則, 誇 張 失 去 分 寸 事 件 非 源 於 生 活 者 實 則 小 說 寫 旗 人 不 但 真 有 所 本, 並 且 其 嘲 諷 還 關 連 著 極 嚴 肅 的 滿 漢 政 策 若 僅 僅 以 笑 料 視 之, 則 將 失 之 子 羽 小 說 對 官 場 政 治 社 會 文 化 種 種 現 象, 嘲 諷 譴 責, 堪 稱 淋 漓 歷 來 論 者 卻 常 以 儒 林 的 標 尺 衡 量, 頗 失 其 短 長 其 內 容 可 謂 包 羅 萬 象, 而 筆 法 亦 隨 事 宛 轉, 不 特 含 蓄 諷 刺 而 已 若 不 囿 以 含 蓄 為 唯 一 標 準, 則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之 嘲 謔 諷 罵, 堪 稱 琳 瑯 滿 目 豐 富 多 樣 ; 以 含 蓄 委 婉 自 限, 則 難 盡 晚 清 之 人 情 總 之, 以 往 學 者 對 晚 清 小 說 著 述 之 繁 榮 晚 清 小 說 與 時 代 之 緊 密 系 聯 多 所 矚 目, 但 對 於 晚 清 小 說 之 評 價 多 半 不 高, 即 使 李 伯 元 官 場 現 形 記 等 被 合 稱 為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者, 仍 有 一 些 矛 盾 說 法, 種 種 問 題 源 自 於 對 稗 官 傳 統 諸 如 著 述 意 識 之 認 識 未 及 完 整, 以 現 代 小 說 或 是 創 作 小 說 的 標 準 評 之 論 之, 自 然 多 有 扞 格 如 果 回 歸 著 述 傳 統, 對 於 著 者 的 著 述 用 心 著 述 標 準 之 堅 持 自 然 了 然 於 心, 那 麼, 對 於 著 者 可 委 婉 而 不 委 婉, 能 細 膩 而 不 細 膩, 就 不 致 產 生 疑 惑 晚 清 梁 啟 超 的 響 亮 號 角 對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當 然 有 強 力 的 啟 發, 而 神 禹 鋳 鼎, 魑 魅 夜 哭 ; 溫 嶠 燃 犀, 401
409 魍 魎 避 影 的 期 許, 如 照 相 攝 影 之 真 實 性 標 榜, 又 在 在 可 見 傳 統 著 述 根 深 柢 固 之 強 韌 力 量 李 伯 元 記 官 場 魑 魅 欲 使 現 形, 吳 趼 人 記 述 種 種 怪 現 狀, 不 怪 殊 怪, 劉 鶚 則 脈 診 清 患, 寫 清 官 之 弊, 是 不 哭 之 哭, 曾 樸 立 意 要 讓 孽 海 漂 流 的 孤 島, 有 朝 一 日 能 開 遍 自 由 花 ; 改 良 社 會 的 勸 懲 之 功, 在 晚 清 到 達 了 極 致, 並 轉 而 趨 向 現 代, 不 論 是 美 與 真 善 並 列, 或 者 以 願 見 之 真 為 真, 做 為 晚 清 小 說 代 表 的 晚 清 四 大 小 說, 沿 源 遠 流 長 的 著 述 傳 統 而 下, 至 於 激 越 澎 湃, 又 對 外 來 的 風 潮 有 所 融 合 取 法, 一 面 過 渡 一 面 提 昇, 在 歷 史 與 未 來 間, 樹 立 起 傳 統 極 致 與 現 代 先 發 的 里 程 碑 402
410 參 考 書 目 專 書 論 語 清. 阮 元 十 三 經 注 疏, 清 嘉 慶 二 十 年 宋 刊 本, 清. 阮 元 用 文 選 樓 藏 本 校 勘, 宏 業 書 局 據 國 防 研 究 院 圖 書 館 藏 書 影 印 禮 記 清. 阮 元 十 三 經 注 疏, 清 嘉 慶 二 十 年 宋 刊 本, 清. 阮 元 用 文 選 樓 藏 本 校 勘, 宏 業 書 局 據 國 防 研 究 院 圖 書 館 藏 書 影 印 春 秋 公 羊 傳 清. 阮 元 十 三 經 注 疏, 清 嘉 慶 二 十 年 宋 刊 本, 清. 阮 元 用 文 選 樓 藏 本 校 勘, 宏 業 書 局 據 國 防 研 究 院 圖 書 館 藏 書 影 印 國 語. 晉 語 ( 六 ), 左 丘 明 撰 ( 吳 ) 韋 昭 注, 台 北 : 九 思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月 一 版 二 十 五 史. 漢 書, 漢. 班 固, 唐. 顏 師 古 注, 清. 王 先 謙 補 注, 台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月, 一 版 二 十 五 史 新 編. 後 漢 書 南 朝 宋. 范 曄 撰, 楊 家 駱 編, 臺 北 : 鼎 文 書 局, 月 四 版 晉. 葛 洪, 西 京 雜 記 影 印 本 臺 北 市 : 廣 文 書 局 月 一 版 梁. 蕭 統, 李 善 注 昭 明 文 選, 台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月, 十 二 版 二 十 五 史 新 編. 隋 書, 李 國 章, 趙 昌 平 主 編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 月 一 版 二 十 五 史 新 編. 晉 書 唐. 房 喬 等 撰, 李 國 章, 趙 昌 平 主 編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 月 一 版 唐. 陸 德 明 撰, 經 典 釋 文, 鄧 仕 樑 黃 坤 堯 校 訂 索 引, 臺 北 : 學 海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唐. 劉 知 幾 史 通 臺 北 : 錦 繡 出 版 社, 月 一 版 唐. 段 成 式, 酉 陽 雜 俎 臺 北 縣 : 漢 京 : 月 一 版 唐. 李 義 山 等, 雜 纂 七 種, 曲 彥 斌 校 注 上 海 市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 一 版 唐. 康 駢 劇 談 錄 影 印 本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71. 版 唐. 蘇 鶚, 杜 陽 雜 編, 臺 北 巿 : 臺 灣 商 務,1979. 臺 一 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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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八 部 將 軍 行 ( 疏 第 二 十 四 篇 二 0 八 集 至 二 一 六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目 錄 第 二 0 八 集 劍 馬 嘶 鳴 第 二 0 九 集 該 當 何 斷 第 二 一 0 集 流 水 落 花 第 二 一 一 集 一 往 情 深 第 二 一 二 集 冷 面 藏 情 第 二 一 三 集 心 海 湖 平
中 國 學 研 究 期 刊 泰 國 農 業 大 學 บ นทอนเช นก น และส งผลก บการด ดแปลงจากวรรณกรรมมาเป นบทภาพยนตร และบทละคร โทรท ศน ด วยเช นก น จากการเคารพวรรณกรรมต นฉบ บเป นหล
วารสารจ นศ กษา มหาว ทยาล ยเกษตรศาสตร การเล อกสรรของย คสม ยท แตกต างก น โดยว เคราะห การด ดแปลง บทละครโทรท ศน หร อบทภาพยนต จากผลงานคลาสส กวรรณกรรม สม ยใหม ของจ น The Choice of Times Film Adaptation of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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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 遲 與 陳 伯 之 書 篇 旨 及 其 藝 術 特 色 探 析 丘 遲 與 陳 伯 之 書 篇 旨 及 其 藝 術 特 色 探 析 國 立 楊 梅 高 中 國 文 科 教 師 章 正 忠 摘 要 本 文 嘗 試 以 章 法 學 的 角 度 切 入, 探 析 丘 遲 < 與 陳 伯 之 書 > 的 文 學 內 涵 章 法 學 對 文 章 結 構 的 分 析 方 式, 較 傳 統 偏 重 於 段 落
盐 田 区 2015 年 社 会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2015 年 是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区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谋 划 之 年 结 合 省 市 年 度 社 会 工 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盐办 2015 3 号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盐田区 2015 年 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区委各部委办 区直各单位 区各人 民团体 驻盐各单位 区属各企业 现将 盐田区 2015 年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印发给你们 请 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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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 名 > 本 經 逢 原 書 名 : 本 經 逢 原 作 者 : 張 璐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17-1700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小 引 內 容 : 醫 之 有 本 經 也, 猶 匠 氏 之 有 繩 墨 也 有 繩 墨 而 後 有 規 矩, 有 規 矩 而 後 能 變 通 變 通 生 乎 智 巧, 又 必 本 諸 繩 墨 也 原 夫 炎 帝 本 經, 繩 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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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 宙 生 灵 学 修 行 者 第 二 部 月 下 行 ( 注 第 10 一 18 篇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前 言 这 是 一 本 什 幺 书? 它 是 讲 人 有 没 有 灵 魂? 灵 魂 的 属 性 和 特 征 : 是 光 音 色 三 种 能 量 的 组 成 进 而 论 述 修 行 修 炼 的 本 质 : 是 提 高 大 灵 的 能 量 并 传 出 绝 世 功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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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魚 作 文 教 學 流 程 與 實 務 文 / 子 魚 1 第 一 節 寫 日 記 一 說 明 : ( 一 ) 日 記 要 領 : 一 日 只 寫 一 件 事, 範 圍 縮 小, 比 較 好 回 想 切 割 生 活, 從 一 天 當 中 設 定 一 個 地 點 時 間, 將 發 生 的 事 情 寫 下 來 印 象 深 刻 做 記 錄 一 件 小 事, 都 值 得 寫 因 為 細 微 末 節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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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 名 > 本 草 求 真 書 名 : 本 草 求 真 作 者 : 黃 宮 繡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44-1911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凡 例 內 容 : 一 本 草 一 書 首 宜 分 其 形 質 氣 味 次 宜 辨 其 經 絡 臟 腑 終 宜 表 其 證 治 功 能 曆 觀 諸 書 無 不 備 載 然 理 道 不 明 意 義 不 疏 徒 將 治 效 彰 著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5 1.1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5 1.2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6 1.3 关 于 银 邮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2012 版 ) 前 言 为 便 于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了 解 掌 握 销 售 管 理 环 节 相 关 规 定, 提 高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从 业 人 员 的 法 律 素 质, 进 一 步 做 好 人 身 保 险 销 售 误 导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切 实 保 护 保 险 消 费 者 合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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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2007 年 10 月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第 1~24 頁 葉 榮 鐘 先 生 早 年 文 集 析 探 : 葉 氏 之 文 學 觀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司 仲 敖 摘 要 葉 榮 鐘 先 生 是 日 治 前 後 出 生 的 二 世 文 人, 漢 文 日 文 俱 佳 因 自 幼 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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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三 部 巫 山 行 ( 第 十 九 篇 一 六 三 集 至 一 七 一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目 錄 第 一 六 三 集 神 女 無 恙 第 一 六 四 集 旅 途 人 生 第 一 六 五 集 天 蒼 野 茫 第 一 六 六 集 虛 空 碧 影 第 一 六 七 集 青 潭 連 天 第 一 六 八 集 碧 霞 擁 日 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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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 名 > 本 草 述 鉤 元 書 名 : 本 草 述 鉤 元 作 者 : 楊 時 泰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44-1911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武 進 陽 湖 合 志 內 容 : 楊 時 泰 字 穆 如 嘉 慶 己 卯 舉 人 工 醫 事 自 明 以 來 江 南 言 醫 者 類 宗 周 慎 齋 慎 齋 善 以 五 行 制 化 陰 陽 升 降 推 人 髒 氣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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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57 61 292 15 25 90 266 274 75 182 1 16 182 173 172 1 4243 253 61 94 63 185 9 245 348 7 323437 173 100 4 1 176 273 173 17 3 17 10 9 35 59 63 163164197 1959 1 1980 5 4 189 13 4 5 30 76 6 36 274 21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国 际 收 支 业 务 办 事 指 南 一 银 行 结 售 汇 业 务...2 ( 一 ) 银 行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和 退 出... 2 ( 二 ) 银 行 经 营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机 构 信 息 变 更 指 南... 3 ( 三 ) 人 民 币 与 外 汇 衍 生 产 品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5 ( 四 ) 合 作 办 理 远 期 结 售 汇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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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5 1 各 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認 列 [6-2] 購 買 擴 建 廠 房 之 建 地 及 機 器 設 備, 相 關 的 各 項 支 出 如 下, 試 計 算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機 器 設 備 之 成 本 支 出 內 容 土 地 成 本 房 屋 及 建 築 成 本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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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東 縣 文 學 研 究 96472010 台 文 碩 一 李 詩 瑩 台 東 縣 簡 介 清 光 緒 元 年 (1875) 於 後 山 番 界 設 卑 南 廳, 廳 治 在 寶 桑 ( 即 今 之 台 東 ) 光 緒 13 年 台 灣 建 省, 因 台 東 地 理 位 置 位 於 台 灣 東 部, 遂 改 卑 南 廳 為 台 東 直 隸 州 日 治 時 期 隸 台 南 縣 設 台 東 支 廳,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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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Book 11 人道行.doc
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十 一 部 人 道 行 ( 疏 第 二 十 七 篇 二 三 五 集 二 四 三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理 整 目 錄 第 二 三 五 集 人 類 天 敵 第 二 三 六 集 唯 我 獨 尊 第 二 三 七 集 人 天 合 第 二 三 八 集 天 羅 地 網 第 二 三 九 集 安 居 度 日 第 二 四 0 集 風 流 一 代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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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 官 ( 士 ) 考 選 歷 屆 試 題 86~100 以 下 資 料料 均 為 網 路 上 搜 尋 整 理 的, 若若 有 錯 誤 之 處, 煩 請 告 知, 謝 謝! 86 ( )1. 下 列列 何 者 非 孫 子 兵 法 的 戰 略略 原 則? A 兵 者, 詭 道 也 B 兵 貴 勝, 不不 貴 久 C 勝 兵 先 戰, 而 後 求 勝 D 上 兵 伐 謀, 其 下 攻 城 ( )4. 韓
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蘇 轍 黃 州 快 哉 亭 記 析 論 撰 寫 人 : 程 美 珍 老 師 壹 前 言 翻 閱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之 散 文 史, 宋 代 文 學 可 謂 最 為 燦 爛 之 扉 頁 ; 而 論 及 古 代 散 文 之 雋, 必 提 唐 宋 古 文 八 大 家 此 八 大 家 中, 除 了 韓 愈 柳 宗 元 為 唐 代 文 人, 餘 者 皆 宋 朝 文 人, 而 蘇 氏 父 子 三 人 更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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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洪 州 禪 法 之 思 想 略 探 以 馬 祖 道 一 與 百 丈 懷 海 為 主 黃 姵 馨 圓 光 佛 學 研 究 所 三 年 級 摘 要 洪 州 禪 由 唐 代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禪 師 所 創, 其 禪 法 特 色 是 禪 師 在 接 引 參 禪 者 時 運 用 活 潑 又 富 有 教 育 義 涵 的 動 作, 讓 他 們 當 下 有 所 體 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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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鸞和懺悔道的哲學
輔 仁 宗 教 研 究 第 二 十 期 (2010 年 春 )127-177 頁 台 灣 宗 教 行 政 研 究 的 回 顧 鄭 志 明 輔 仁 大 學 宗 教 學 系 教 授 提 要 有 關 宗 教 行 政 的 學 術 研 究, 大 約 是 最 近 十 年 來 才 逐 漸 地 發 展, 獲 到 學 者 們 的 關 注 與 重 視, 可 是 成 果 仍 相 當 有 限 本 文 將 對 既 有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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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8 6 1958 3 1963 11 1960 1961 4 1974 1 1972 1 1959 1959 6 1959 10 103 1961 5 1961 11 1973 7 1990 1 1974 5 1972 3 1990 1 1991 5 1985 6 1980 4 1986 5 1964 1 1985 3 1977 3 1961
206 1 1 1913 3 19 1913 12 22 1981 2 1 1 1 1 1 6 1 5 1 6 2 1 2 6 27 1 3 1 1 1 1 1 2 1 3 2 1 1 3 7 8 4 3 4 < > 8 4 5 5 1919 6 14 16 2 15 1 4 1991 5 1984 5 1 1981 6 3 1 3 1 3 1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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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 鲤 城 区 保 留 的 前 置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116 项 ) 序 号 事 项 名 事 项 类 别 实 施 1 选 址 意 见 书 城 乡 规 划 主 管 2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区 发 改 局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 用 海 ) 预 审 意 见 前 置 审 批 实 施 设 定 前 置 审 批 的 法 定 依 据 备 注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主 管 ( 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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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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