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 训 手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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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滢蛤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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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raining Mamual 培 训 手 册
2 目 录 要 迅 速 融 会 企 业 理 念 ( 4 ) 工 艺 专 业 介 绍 ( 6 ) 管 道 专 业 介 绍 ( 42 ) 结 构 专 业 介 绍 ( 70 ) 建 筑 专 业 介 绍 ( 76 ) 电 气 专 业 介 绍 ( 81 ) 仪 表 专 业 介 绍 ( 86 ) 设 备 专 业 介 绍 ( 91 ) 技 术 经 济 概 算 专 业 介 绍 ( 95 ) 暖 通 专 业 介 绍 (124) 水 道 专 业 介 绍 (126) 技 术 发 展 思 路 (128) 总 图 专 业 介 绍 (132) 质 量 控 制 岗 位 职 责 (148) 设 计 管 理 程 序 (161) 计 算 机 网 络 基 础 知 识 公 司 局 域 网 管 理 (166)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178)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流 程 (191) 新 生 成 长 谈 (196)
3 第 二 讲 工 艺 专 业 介 绍 1 工 艺 系 统 设 计 概 念 1.1 专 业 划 分 工 艺 系 统 管 道 机 泵 设 备 布 置 管 道 机 械 材 料 化 学 分 析 我 公 司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新 出 台 了 第 1 版 一 系 列 技 术 质 量 规 定, 其 中 的 设 计 工 作 专 业 分 工 规 定 中 有 关 工 艺 专 业 设 计 分 工 中 规 定 : 化 工 工 艺 工 艺 系 统 机 泵 粉 体 专 业 1.2 工 艺 专 业 设 计 工 作 内 容 基 本 概 念 工 艺 设 计 : 作 出 详 尽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 简 称 PFD), 并 据 以 作 出 物 料 衡 算 能 量 衡 算 设 备 计 算 等 系 统 设 计 : 作 出 详 尽 的 管 道 和 仪 表 流 程 图 (P&ID); 算 出 所 有 工 艺 和 公 用 工 程 管 道 的 规 格 并 汇 总 成 表 ; 决 定 控 制 方 案 并 选 定 仪 表 ; 作 出 平 面 布 置 方 案 目 的 : 满 足 正 常 生 产 开 停 车, 以 及 事 故 情 况 的 操 作 与 安 全 的 需 要 机 泵 专 业 : 负 责 工 艺 装 置 范 围 内 的 全 部 定 型 机 泵 的 选 型 粉 体 专 业 : 固 体 物 料 的 工 艺 设 计 设 计 工 作 内 容 1) 参 加 工 艺 装 置 的 项 目 建 议 书, 预 可 行 性 与 可 行 性 研 究 或 总 体 设 计 2) 当 需 要 购 买 国 内 外 专 利 技 术 或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时, 工 艺 参 加 审 查 评 定 和 技 术 谈 判, 并 在 工 程 项 目 批 准 后 负 责 将 其 转 换 成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并 对 选 用 技 术 的 合 理 性 和 可 靠 性 负 责 3) 全 厂 性 空 气 站 氮 气 站 的 工 艺 设 计 4) 承 担 老 厂 的 革 新 改 造 挖 潜 以 及 工 程 项 目 三 废 预 治 理 中 的 工 艺 系 统 设 计 工 作 5) 工 艺 专 业 负 责 承 担 过 化 工 生 产 装 置 的 工 艺 设 计, 包 括 完 成 图 纸 目 录 工 艺 设 计 说 明 书 工 艺 流 程 图 (PFD) 物 料 平 衡 表 管 道 仪 表 流 程 图 (PID) 伴 热 流 程 图 汽 水 系 统 图 管 道 命 名 表 及 索 引 界 区 条 件 表 工 艺 设 备 表, 负 责 提 出 控 制 阀 的 压 差 及 流 量 测 量 节 流 的 允 许 压 力 损 失 及 有 关 数 据 表 并 负 责 确 定 工 艺 生 产 单 元 内 所 有 设 备 的 设 计 条 件 6)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负 责 化 工 工 艺 生 产 单 元 内 的 管 道 水 力 计 算 并 确 定 阀 类 别 7)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负 责 计 算 和 选 择 PID 中 所 有 的 安 全 阀 爆 破 膜 限 流 孔 板 小 型 消 音 器 疏 水 器 以 及 其 他 特 殊 管 件, 并 编 制 汇 总 表 及 采 购 数 据 表, 并 绘 制 非 标 特 殊 管 件 图 8)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负 责 提 出 设 备 标 高 和 泵 的 NPSH( 净 正 吸 入 压 头 ), 计 算 及 确 定 机 泵 压 差 要
4 求, 并 负 责 确 定 设 备 管 道 保 温 ( 冷 ) 类 型 及 管 道 阀 门 等 的 噪 声 控 制 设 计 2 工 艺 设 计 过 程 2.1 设 计 工 作 基 本 程 序 接 受 任 务 厂 址 选 择 技 术 考 察 编 制 项 目 建 议 书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复 查 厂 址 初 步 设 计 初 步 设 计 设 备 采 购 配 合 施 工 配 合 施 工 试 车 考 核 竣 工 验 收 工 程 总 结 设 计 回 访 项 目 最 后 评 价 2.2 设 计 阶 段 图 1 设 计 工 作 基 本 程 序 设 计 前 期 工 作 初 步 设 计 和 施 工 图 设 计 三 个 阶 段 设 计 阶 段 的 划 分, 一 般 按 工 程 规 模 的 大 小 工 程 的 重 要 型 技 术 的 复 杂 性 设 计 条 件 的 成 熟 程 度 以 及 设 计 水 平 的 高 低 可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和 三 个 阶 段 两 种 情 况 凡 属 重 要 的 大 型 企 业 技 术 比 较 复 杂 以 及 生 产 比 较 新 型 的 工 厂 或 车 间, 一 般 分 三 个 阶 段 进 行 设 计, 即 设 计 前 期 工 作 初 步 设 计 和 施 工 图 设 计 三 个 阶 段
5 在 技 术 上 比 较 简 单 和 比 较 成 熟 生 产 规 模 较 小 的 工 厂 个 别 车 间 或 技 术 改 造 及 技 术 措 施 比 较 成 熟 者, 为 了 简 化 设 计, 缩 短 设 计 时 间, 可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设 计, 即 设 计 前 期 工 作 和 施 工 图 2.3 设 计 前 期 工 作 设 计 前 期 工 作 的 任 务 是 对 设 计 项 目 进 行 全 面 分 析, 着 重 研 究 : a. 市 场 分 析 与 价 格 预 测 b. 技 术 上 的 成 熟 程 度 ; c. 工 程 的 外 部 条 件 成 熟 与 否, 包 括 : 城 市 规 划 环 保 消 防 原 料 的 供 应 与 成 品 的 销 售 的 可 能 性 ; d. 基 建 征 地 面 积 及 投 资 来 源 或 组 成 ( 国 家 拨 款 中 央 与 地 方 合 资 中 外 合 资 各 种 贷 款 自 筹 资 金 等 ); e. 经 济 效 益 投 资 回 收 期 等 项 目 建 议 书 有 些 大 型 项 目 或 引 进 项 目, 要 先 编 制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作 为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附 件
6 接 受 委 托 确 定 负 责 人 组 织 班 子 准 备 工 作 基 础 资 料 调 查 确 定 生 产 路 线 编 制 工 作 主 导 专 业 工 作 项 目 负 责 人 汇 总 编 制 成 品 审 核 其 他 专 业 工 作 复 制 归 档 发 送 各 专 业 开 展 编 制 工 作 厂 址 踏 勘 图 2 项 目 建 议 书 编 制 程 序 总 图 设 想 (1) 设 计 前 期 工 作 基 础 资 料 收 集 提 纲 工 艺 工 厂 ( 装 置 ) 规 模 产 品 品 种, 原 料 燃 料 及 辅 助 材 料 来 源, 动 力 ( 水 电 ) 供 应 情 况 工 厂 内 原 有 装 置 情 况,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与 能 力 国 内 外 产 品 需 求 情 况 市 场 调 查 上 级 部 门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有 关 文 件 ( 或 对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文 ) 对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的 委 托 书 各 级 主 管 部 门 对 投 资 来 源 的 批 文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落 实 的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批 文, 关 键 原 材 料, 如 煤 石 油 天 然 气 等 应 尽 量 要 求 有 原 材 料 供 应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水 电 ( 包 括 弱 电 ) 气 供 应 落 实 的 批 文 环 保 消 防 部 门 的 批 文 大 量 固 体 废 渣 排 放 地 点 的 批 文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的 文 件 (2) 各 专 业 条 件 表 1 设 计 条 件 表 目 录 序 号 编 号 表 格 名 称 用 途 1 B1-03 建 构 筑 物 特 征 条 件 表 工 艺 各 专 业
7 2 流 程 图 或 流 程 说 明 或 流 程 方 框 图 工 艺 各 专 业 3 设 备 布 置 图 工 艺 各 专 业 4 B1-04 定 员 表 工 艺 相 关 专 业 5 B1-05 原 料 燃 料 催 化 剂 产 品 副 产 品 化 学 品 条 件 表 工 艺 总 图 技 术 经 济 6 B1-07 用 电 条 件 表 工 艺 电 气 7 B1-08 给 排 水 条 件 表 工 艺 给 排 水 8 B1-40 消 防 数 据 表 工 艺 消 防 9 B1-09 软 水 及 脱 盐 水 条 件 表 工 艺 热 工 10 B1-11 蒸 汽 及 冷 凝 水 条 件 表 工 艺 热 工 11 B1-12 采 暖 通 风 空 调 条 件 表 工 艺 采 通 12 B1-14 用 冷 条 件 表 工 艺 采 通 13 B1-18 仪 表 条 件 表 ( 调 节 阀 ) 工 艺 自 控 14 大 型 设 备 基 础 条 件 表 工 艺 结 构 15 三 废 排 放 条 件 表 工 艺 环 保 16 设 备 一 览 表 工 艺 设 备 概 算 4) 编 制 项 目 建 议 书 ( 见 附 录 1)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准 备 工 作 确 定 项 目 负 责 人 组 织 编 制 班 子 各 专 业 开 展 调 研 工 作 进 行 厂 址 选 择 开 工 报 告 安 排 编 制 进 度 确 定 总 图 方 案 签 协 作 表 编 制 工 作 工 艺 专 业 编 制 其 他 专 业 编 制 汇 总 编 制 经 济 评 价 投 资 分 析 (1) 设 计 前 期 工 作 基 础 资 料 收 集 提 纲 审 定 图 3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程 序 复 制 归 档 发 送
8 (2) 各 专 业 条 件 表 2 设 计 条 件 表 目 录 序 号 编 号 表 格 名 称 用 途 1 B1-03 建 构 筑 物 特 征 条 件 表 工 艺 各 专 业 2 流 程 图 或 流 程 说 明 或 流 程 方 框 图 工 艺 各 专 业 3 设 备 布 置 图 工 艺 各 专 业 4 B1-04 定 员 表 工 艺 相 关 专 业 5 B1-05 原 料 燃 料 催 化 剂 产 品 副 产 品 化 学 品 条 件 表 工 艺 总 图 技 术 经 济 6 B1-07 用 电 条 件 表 工 艺 电 气 B1-16 电 信 用 户 条 件 表 工 艺 电 信 7 B1-08 给 排 水 条 件 表 工 艺 给 排 水 8 B1-40 消 防 数 据 表 工 艺 消 防 9 B1-09 软 水 及 脱 盐 水 条 件 表 工 艺 热 工 10 B1-11 蒸 汽 及 冷 凝 水 条 件 表 工 艺 热 工 11 B1-12 采 暖 通 风 空 调 条 件 表 工 艺 采 通 12 B1-14 用 冷 条 件 表 工 艺 采 通 B1-13 局 部 通 风 条 件 表 工 艺 采 通 13 B1-18 仪 表 条 件 表 ( 调 节 阀 ) 工 艺 自 控 14 大 型 设 备 基 础 条 件 表 工 艺 结 构 15 三 废 排 放 条 件 表 工 艺 环 保 16 设 备 一 览 表 工 艺 设 备 概 算 (3) 编 制 内 容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炼 油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规 定 工 艺 2.4 初 步 设 计 和 施 工 图 设 计 初 步 设 计 和 施 工 图 设 计 基 本 程 序
9 模 型 设 计 外 部 管 线 草 图 外 管 专 业 绘 制, 水 电 汽 和 工 艺 工 修 正 主 项 表, 编 制 车 间 布 置 方 案, 修 订 总 平 面 进 行 方 案 讨 论 设 备 接 受 工 艺 条 件 确 定 车 间 布 置 草 图 各 专 业 完 成 设 计 文 件 总 图 专 业 划 分 各 专 业 管 线 区 域 各 专 业 过 错 成 施 工 图 艺 计 算 1) 物 料 衡 算 物 复 杳 工 艺 流 程 提 出 设 备 自 控 条 件 负 责 人 安 排 准 备 工 作 计 划 落 实 设 计 班 子 成 员 主 导 专 业 准 备 设 计 条 件 总 图 专 业 提 出 初 步 方 案 安 排 工 程 进 度 完 成 设 备 施 工 图 完 成 设 备 总 图 各 专 业 互 提 一 次 条 件 土 建 绘 制 布 置 草 图 主 项 专 业 提 出 一 次 条 件, 总 图 专 业 提 出 方 案 主 项 绘 制 配 管 图 各 专 业 互 提 二 次 条 件 各 专 业 完 成 施 工 图 总 图 专 业 完 成 总 平 面 图 及 管 线 综 合 图 施 工 图 预 算 图 5 施 工 图 设 计 的 基 本 程 序 料 计 算 意 味 着 设 计 工 作 由 定 性 转 向 定 量 依 设 计 准 备 开 工 报 告 签 协 作 表 开 展 施 工 图 设 计 校 审 会 签 复 制 归 档 发 送 设 计 总 结 据 是 质 量 守
10 恒 定 律 结 果 PFD 内 容 : 物 料 各 组 份 的 名 称 重 量 百 分 组 成 密 度 体 积 压 力 温 度 等 ( 例 子 ) 根 据 物 料 衡 算 结 果 可 以 进 行 如 下 工 作 : 确 定 设 备 的 容 量 套 数 和 主 要 尺 寸 ; 设 计 工 艺 流 程 草 图 ; 进 行 热 量 衡 算 ; 确 定 设 备 的 材 料 ; 计 算 化 工 管 道 等 成 品 : 工 艺 流 程 图 (PFD) 物 料 平 衡 表 2) 热 量 衡 算 能 量 守 恒 定 律 热 量 衡 算 的 结 果, 可 以 确 定 传 入 或 传 出 的 热 量, 从 而 求 出 加 热 剂 或 冷 却 剂 的 消 耗 量 并 且 可 以 求 出 传 热 面 积 的 大 小 水 蒸 气 电 制 冷 剂 等 成 品 : 公 用 工 程 流 程 图 (UFD) 3) 设 备 设 计 与 选 择 确 定 所 有 工 艺 设 备 的 台 数 型 式 和 主 要 尺 寸 计 量 和 贮 存 设 备 的 容 积 计 算 和 选 定 ; 某 些 定 型 设 备 和 标 准 设 备 的 选 定 ( 多 属 容 积 型 ) 某 些 属 容 积 型 的 非 定 型 设 备 的 型 式 台 数 和 主 要 尺 寸 的 决 定 成 品 : 工 艺 设 备 表, 设 备 的 设 计 条 件 ( 设 备 布 置 ) 4) 管 径 的 计 算 管 道 水 力 计 算 并 确 定 阀 类 别, 泵 的 NPSH( 净 正 吸 入 压 头 ) 计 算 及 确 定 机 泵 压 差 要 求, 保 温 计 算 提 出 控 制 阀 的 压 差 及 流 量 测 量 节 流 的 允 许 压 力 损 失 及 有 关 数 据 表 确 定 设 备 管 道 保 温 ( 冷 ) 类 型 及 管 道 阀 门 等 的 噪 声 控 制 设 计 半 成 品 : 管 道 特 性 表 仪 表 条 件 5) 计 算 和 选 择 安 全 阀 爆 破 膜 限 流 孔 板 小 型 消 音 器 疏 水 器 以 及 其 他 特 殊 管 件, 并 编 制 汇 总 表 及 采 购 数 据 表, 并 绘 制 非 标 特 殊 管 件 图 设 计 条 件 ( 总 图 会 议 )KICK OFF MEETING 签 协 作 表 表 3 施 工 图 一 次 设 计 条 件 表 目 录 序 号 编 号 表 格 名 称 用 途 1 B1-03 建 构 筑 物 特 征 条 件 表 工 艺 各 专 业 2 管 道 及 仪 表 流 程 图 ( 初 步 PID) 工 艺 各 专 业 3 设 备 布 置 图 工 艺 各 专 业 4 非 标 设 备 条 件 表 工 艺 设 备 5 B1-18 仪 表 条 件 表 (T,P,L) 工 艺 自 控 6 B1-19 * 调 节 阀 计 算 条 件 表 工 艺 自 控
11 7 B1-21 * 节 流 装 置 计 算 条 件 表 工 艺 自 控 8 B1-15 * 联 锁 条 件 表 主 体 自 控 电 气 9 B1-07 用 电 条 件 表 工 艺 电 气 10 B1-16 电 信 用 户 条 件 表 工 艺 电 信 11 B1-06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划 分 条 件 表 避 雷 条 件 表 12 B1-16 电 信 用 户 条 件 表 主 体 电 信 13 B1-08 给 排 水 条 件 表 工 艺 给 排 水 14 B1-40 消 防 数 据 表 工 艺 消 防 15 B1-09 软 水 及 脱 盐 水 条 件 表 工 艺 热 工 16 B1-11 蒸 汽 及 冷 凝 水 条 件 表 工 艺 热 工 17 B1-12 采 暖 通 风 空 调 条 件 表 工 艺 采 通 18 B1-13 局 部 通 风 条 件 表 工 艺 采 通 19 B1-14 用 冷 条 件 表 工 艺 采 通 20 B1-13 局 部 通 风 条 件 表 工 艺 采 通 21 B1-25 管 道 特 性 表 工 艺 管 道 22 土 建 一 次 条 件 ( 设 备 及 机 泵 荷 载 ) 工 艺 结 构 23 B1-39 分 析 化 验 条 件 表 工 艺 分 析 化 验 24 外 管 条 件 表 及 外 管 出 入 位 置 图 25 三 废 排 放 条 件 表 工 艺 环 保 26 B1-38 噪 声 治 理 一 览 表 27 应 力 分 析 管 线 条 件 工 艺 应 力 28 设 备 一 览 表 工 艺 设 备 概 算 序 号 编 号 表 4 施 工 图 二 次 设 计 条 件 表 目 录 表 格 名 称 用 途 1 土 建 二 次 条 件 管 道 建 筑 结 构 设 备 基 础 详 细 条 件 楼 面 墙 面 预 留 孔 预 埋 件 大 管 道 荷 重 点 位 置 等 独 立 的 小 操 作 平 台 爬 梯 污 水 池 等 条 件 小 地 沟 地 坑 二 次 条 件 2 局 部 照 明 和 特 殊 照 明 条 件 管 道 电 气 3 插 座 条 件 管 道 电 气 4 设 备 上 的 操 作 平 台 条 件 管 道 设 备
12 设 计 成 品 初 步 设 计 成 品 : 初 步 设 计 说 明 书 : 2 工 艺 3 设 备 16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初 步 设 计 成 品 表 格 1 工 艺 设 备 一 览 表 2 工 艺 管 道 特 性 表 3 非 标 设 备 数 据 表 4 定 型 设 备 数 据 表 5 综 合 材 料 表 6 管 道 材 料 等 级 设 计 规 定 7 管 道 应 力 分 析 初 步 设 计 成 品 图 纸 : 工 艺 物 料 流 程 图 公 用 工 程 物 料 流 程 图 管 道 及 仪 表 流 程 图 公 用 工 程 管 道 及 仪 表 流 程 图 设 备 布 置 图 配 管 研 究 图 施 工 图 设 计 成 品 : 成 品 目 录 资 料 图 纸 目 录 施 工 图 设 计 说 明 书 管 道 及 仪 表 流 程 图 设 备 一 览 表 设 备 布 置 图 设 备 地 脚 螺 栓 表 管 道 布 置 图 管 架 表 管 段 表 管 道 特 性 表 安 全 阀 数 据 表 限 流 孔 板 表 6 施 工 图 设 计 成 品 表 出 图 专 业 工 艺 系 统 工 艺 系 统 设 计 经 理 工 艺 系 统 工 艺 系 统 工 艺 系 统 管 道 管 道 管 道 管 道 管 道 工 艺 系 统 工 艺 系 统 工 艺 系 统
13 弹 簧 汇 总 表 综 合 材 料 表 管 口 方 位 图 设 备 隔 热 材 料 一 览 表 管 道 隔 热 材 料 一 览 表 管 道 机 械 管 道 管 道 工 艺 系 统 管 道 3 P& ID 和 设 备 布 置 图 3.1 P&ID PFD: 物 料 流 程 图 (Process Flow Diagram); PCD: 将 控 制 点 标 在 PFD 上, 就 是 PCD(Process Control Diagram); PID: 带 控 制 点 管 道 流 程 图 (Piping and Instrumentation) 在 仪 表 专 业 配 合 下, 把 仪 表 符 号 表 示 在 PI 图 上, 还 补 充 检 测 现 实 控 制 及 报 警 系 统 根 据 管 道 系 统 压 力 降 的 计 算 和 设 备 设 计 压 力 的 确 定, 维 持 系 统 安 全 压 力, 应 增 添 有 关 控 制 检 测 点 及 报 警 系 统 根 据 泵 或 压 缩 机 的 类 型 和 泵 及 压 缩 机 压 差 的 计 算, 需 要 时 应 增 设 某 些 检 测 显 示 和 控 制 点 在 公 用 物 料 系 统, 如 蒸 汽 氮 气 压 缩 空 气 水 等 主 管 上, 应 设 置 必 要 的 控 制 测 量 垫 计 量 仪 表 及 报 警 系 统 对 某 些 公 用 物 料 辅 助 设 备 ( 如 装 置 内 的 安 全 用 氮 储 罐 等 ), 增 设 必 要 的 控 制 检 测 点 及 报 警 系 统 参 与 专 业 : 工 艺 系 统 仪 表 管 道 机 械 材 料 管 道 布 置 1) 工 艺 专 业 与 自 控 专 业 的 设 计 分 工 a) 自 控 专 业 在 PID 图 上 根 据 工 艺 专 业 提 出 的 要 求 表 示 所 有 控 制 测 量 仪 表 及 其 编 号 和 仪 表 测 量 要 求 局 部 改 变 管 径 的 大 小 头, 自 控 专 业 要 对 其 可 靠 性 完 整 性 负 责 b) 工 艺 管 道 及 仪 表 流 程 图 的 图 例 符 号 图 中 仪 表 图 例 符 号 部 分 由 自 控 专 业 负 责 c) 与 工 艺 参 数 有 关 的 连 锁 要 求, 由 工 艺 专 业 会 同 自 控 专 业 提 出, 自 控 专 业 负 责 选 型 d) 工 艺 设 备 数 据 表 简 图 中 的 仪 表 开 口 由 自 控 专 业 根 据 工 艺 要 求 提 出 数 量 规 格 尺 寸 连 接 方 式 及 标 高 3.2 设 备 布 置 图 布 置 要 点 工 艺 及 流 程 的 要 求 环 境 保 护 防 火 及 其 它 安 全 生 产 的 要 求 方 便 操 作 便 于 安 装 和 维 修 经 济 合 理 的 要 求 净 距 净 空 及 有 关 标 高
14 3.2.3 操 作 平 台 和 梯 子 设 备 布 置 的 其 它 要 求 技 术 规 定 不 同 种 类 的 设 备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布 置 设 备 布 置 图 的 内 容 和 深 度 规 定 工 程 设 计 共 分 两 个 阶 段 :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和 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 1.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共 编 制 三 版 设 备 布 置 图 : a. 初 版 设 备 布 置 : 根 据 工 艺 流 程 建 议 布 置 图 及 布 置 规 定, 结 合 工 程 的 具 体 情 况 形 成 的 初 步 概 念, 编 制 设 备 布 置 图 b. 条 件 版 设 备 布 置 图 c. 初 步 设 计 成 品 版 设 备 布 置 图 2. 施 工 图 阶 段 共 编 制 三 版 设 备 布 置 图 : a. 详 1 版 设 备 布 置 图 在 详 细 设 计 开 始, 各 专 业 开 展 工 作 经 多 方 研 究 改 进 后 的 设 备 布 置 图, 此 布 置 图 已 成 定 局, 将 作 为 下 一 步 设 计 和 提 条 件 的 重 要 依 据 b. 详 2 版 设 备 布 置 图 于 开 展 正 式 施 工 图 设 计, 布 置 图 上 应 标 注 出 全 部 设 备 定 位 尺 寸, 并 表 示 出 所 有 的 操 作 平 台 c. 终 版 设 备 布 置 图 根 据 管 道 设 计 的 要 求 及 其 他 问 题 的 处 理, 对 详 2 版 设 备 布 置 图 作 出 修 改, 成 为 终 版 设 备 布 置 图 设 备 布 置 专 业 设 计 工 程 规 定 1. 布 置 要 点 (1) 工 艺 流 程 的 要 求 如 真 空 重 力 流 固 体 卸 料 等, 一 律 按 管 道 仪 表 流 程 图 (PID) 的 标 高 要 求 布 置 设 备 对 处 理 腐 蚀 性 有 毒 粘 稠 物 料 的 设 备, 宜 按 物 料 性 质 紧 凑 布 置, 必 要 时 还 需 要 采 用 设 隔 离 墙 等 措 施 (2) 环 境 保 护 防 火 及 其 它 安 全 生 产 的 要 求 防 火 间 距 应 符 合 现 行 的 有 关 规 范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电 力 装 置 设 计 规 定 的 要 求 从 设 备 泄 露 出 和 可 燃 气 体 不 应 吹 向 加 热 炉 侧, 故 加 热 炉 应 位 于 上 风 向 或 侧 风 向 控 制 室 宜 布 置 在 装 置 的 上 风 向 方 便 操 作 便 于 安 装 和 维 修 经 济 合 理 的 要 求 (3) 净 距 净 空 及 有 关 标 高 设 备 的 最 小 净 距 应 按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及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的 规 定 净 空 高 度 或 垂 直 距 离 标 高 相 对 应 的 绝 对 标 高 由 总 图 专 业 在 设 计 中 确 定 (4) 操 作 平 台 和 梯 子 在 生 产 中 需 要 操 作 和 经 常 维 修 的 场 所 应 设 置 平 台 和 梯 子, 仅 在 检 修 期 间 操 作 距 地 面 3m 高 度
15 范 围 内 的 人 孔 仪 表 及 阀 可 采 用 带 有 直 梯 或 斜 梯 的 活 动 平 台 平 台 尺 寸 一 般 不 小 于 800mm, 设 备 人 孔 中 心 距 平 台 的 最 适 宜 高 度 为 900mm 平 台 周 围 应 高 栏 杆, 平 台 开 孔 的 周 围 应 设 踏 脚 板 不 需 要 经 常 巡 视 的 操 作 平 台 和 容 器 操 作 平 台 可 设 置 直 梯 从 地 面 起 设 直 梯, 高 度 4m 时, 应 加 安 全 保 护 圈, 从 2.5m 处 向 上 设 置 (5) 设 备 布 置 的 其 它 要 求 设 备 布 置 专 业 设 计 技 术 规 定 (1) 换 热 器 的 布 置 布 置 时 要 考 虑 换 热 器 抽 管 束 或 检 修 所 要 的 场 地 ( 包 括 空 间 ) 和 设 施 (2) 泵 的 布 置 敞 开 半 敞 开 与 室 内 布 置 ; 集 中 或 分 散 布 置 ; 排 列 方 式 (3) 卧 式 容 器 的 布 置 容 器 位 于 泵 前 时, 应 注 意 泵 的 净 正 吸 入 压 头 的 要 求 底 部 排 液 管 最 低 点 与 地 面 或 平 台 距 离 不 小 于 150mm (4) 立 式 容 器 和 反 应 器 的 布 置 大 型 反 应 器 维 修 侧 应 留 有 运 输 和 装 卸 触 媒 的 场 地 (5) 塔 的 布 置 (6) 加 热 炉 的 布 置 (7) 离 心 式 压 缩 机 的 布 置 (8) 往 复 式 压 缩 机 的 布 置 (9) 装 置 内 管 廊 的 布 置 (10) 汽 车 槽 车 和 铁 路 槽 车 装 卸 站 的 布 置 (11) 罐 区 的 布 置 3.3 工 作 方 法 勤 奋 动 脑 钻 研 认 真 仔 细 记 录 总 结 : 纵 向 和 横 向 效 果 附 件 1 项 目 建 议 书 内 容 和 深 度 的 规 定 [ 本 规 定 引 自 化 学 工 业 部 (87) 化 规 字 第 0134 号 文 及 国 家 计 委 (87) 国 环 字 第 002 号 文 ] 1 项 目 建 设 目 的 和 意 义 项 目 提 出 的 背 景 ( 改 建 扩 建 和 更 新 改 造 项 目 要 简 要 说 明 企 业 现 有 概 况 ) 和 依 据 投 资 的 必 要 性 及 经 济 意 义
16 2 产 品 需 求 初 步 预 测 2.1 国 内 外 锦 旗 和 元 气 需 要 量, 主 要 消 费 去 向 的 初 步 预 测 2.2 国 内 外 相 同 或 同 类 产 品 近 几 年 的 生 产 能 力 产 量 情 况 和 变 化 趋 势 的 初 步 预 测 2.3 产 品 进 出 口 情 况 2.4 产 品 在 国 内 市 场 的 销 售 情 况 和 在 国 际 市 场 上 的 竞 争 能 力,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的 前 景 初 步 设 想 及 销 售 价 格 初 步 预 测 3 产 品 方 案 和 拟 建 规 模 主 要 产 品 和 副 产 品 的 品 种 规 格 质 量 指 标 及 拟 建 规 模 ( 以 日 和 年 产 量 计 ) 4 工 艺 技 术 方 案 简 要 概 述 原 料 路 线 生 产 方 法 和 技 术 来 源 对 引 进 技 术 和 进 口 设 备 的 项 目, 要 说 明 国 内 外 技 术 差 距, 必 须 引 进 的 理 由 和 引 进 别 国 厂 商 的 初 步 分 析 5 资 源 主 要 原 料 燃 料 和 动 力 的 供 应 5.1 资 源 储 量 品 位 成 分 以 及 利 用 条 件 的 初 步 评 述 5.2 主 要 原 料 燃 料 和 辅 助 材 料 的 种 类 估 算 年 需 要 量, 来 源 和 可 能 供 应 的 初 步 意 向 5.3 水 电 汽 估 计 需 要 量, 供 应 方 式 和 供 应 条 件 初 步 设 想 6 建 厂 条 件 和 厂 址 初 步 方 案 建 厂 地 区 初 步 设 想, 建 厂 条 件 和 厂 址 方 案 踏 勘 的 初 步 意 见 对 老 厂 改 造 扩 建 和 更 新 改 造 项 目 可 简 要 说 明 承 办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改 扩 建 有 利 条 件 和 厂 址 方 案 初 步 设 想 7 环 境 保 护 7.1 所 在 地 区 的 环 境 现 状 7.2 预 测 拟 建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7.3 提 出 污 染 物 治 理 的 原 则 及 综 合 利 用 的 初 步 设 想 7.4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7.5 存 在 的 问 题 8 工 厂 组 织 和 劳 动 定 员 估 算 9 项 目 实 施 规 划 设 想 10 投 资 估 算 和 资 金 筹 措 设 想 10.1 投 资 估 算 建 设 投 资 估 算 主 体 工 程 和 协 作 配 套 工 程 所 需 的 建 设 投 资 估 算 外 汇 需 要 量 估 算 ( 折 算 为 美 元 计 算, 使 用 非 美 元 外 汇 的 要 注 明 折 算 率 ) 必 要 时 采 用 影 子 价 格 或 修 正 价 格 估 算 建 设 投 资 流 动 资 金 估 算 初 步 计 算 建 设 期 贷 款 利 息
17 老 厂 改 扩 建 和 更 新 改 造 项 目, 简 要 说 明 利 用 原 有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和 净 值 情 况 10.2 资 金 筹 措 设 想 资 金 来 源 筹 措 方 式 及 贷 款 偿 还 方 式 利 用 外 资 项 目 要 说 明 利 用 外 资 的 可 能 性 贷 款 利 率 管 理 费 承 诺 费 等 情 况 逐 年 资 金 筹 措 数 额 和 安 排 使 用 设 想 11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初 步 计 算 11.1 产 品 成 本 估 算 按 国 家 现 行 价 格 估 算 产 品 的 单 位 成 本 必 要 时 采 用 影 子 价 格 估 算 产 品 的 单 位 成 本 11.2 财 务 分 析 静 态 分 析 投 资 利 润 率 投 资 收 益 率 投 资 利 税 率 投 资 净 产 值 率 投 资 回 收 期 ( 建 设 开 始 年 算 起, 如 从 投 产 是 算 起 应 予 注 明 ) 换 汇 成 本 或 节 汇 成 本 借 款 偿 还 期 初 步 测 算 老 厂 改 建 扩 建 和 更 新 改 造 项 目 分 析 老 厂 改 建 扩 建 和 更 新 改 造 项 目 的 财 务 分 析, 原 则 上 宜 采 用 有 无 对 比 法, 计 算 改 扩 建 后 与 不 改 扩 建 相 对 应 的 增 量 效 益 和 增 量 费 用, 从 而 计 算 增 量 部 分 的 分 析 指 标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有 时 也 可 计 算 改 扩 建 后 的 分 析 指 标 11.3 国 民 经 济 分 析 国 民 经 济 分 析 是 从 国 家 角 度 考 察 项 目 的 费 用 和 效 益, 计 算 分 析 静 态 指 标 的 投 资 净 效 益 率, 净 效 益 能 耗 ( 吨 / 万 元 ) 11.4 社 会 效 益 初 步 分 析 社 会 效 益 初 步 分 析, 应 根 据 项 目 特 点 及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分 析 内 容 对 节 能 的 影 响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对 产 品 用 户 的 影 响 对 发 展 地 区 或 部 门 的 影 响 对 减 少 进 口 节 约 外 汇 和 增 加 出 后, 创 造 外 汇 的 影 响 等 应 有 附 件 : 附 件 1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工 作 计 划 如 需 聘 请 外 国 专 家 知 道 或 委 托 咨 询 的, 出 国 考 察 的, 要 附 计 划 附 件 2 邀 请 外 国 厂 商 来 华 进 行 初 步 技 术 交 流 计 划 附 件 3 生 产 装 置 方 框 流 程 图 或 简 略 工 艺 流 程 图 附 件 4 主 要 原 材 料, 燃 料 动 力 供 应 的 有 意 向 书 附 件 5 1/10000~1/25000 的 区 域 位 置 图
18 附 件 2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提 纲 1 总 论 1.1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主 办 单 位 及 负 责 人 1.2 项 目 提 出 的 背 景 ( 如 为 改 建 或 扩 建 项 目 要 说 明 企 业 现 有 情 况 ) 1.3 研 究 报 告 依 据 ( 列 出 各 项 依 据 文 件 名 称 ) 1.4 研 究 报 告 的 范 围 研 究 报 告 涉 及 的 工 程 内 容 范 围 研 究 项 目 与 外 界 的 条 件 关 系 及 分 工 1.5 研 究 报 告 总 的 分 析 概 括 和 论 证 对 下 一 步 正 式 可 行 性 研 究 需 要 解 决 的 主 要 问 题 的 建 议 2 产 品 市 场 预 测 和 建 设 规 模 的 设 想 2.1 国 内 外 对 产 品 需 求 情 况 的 预 测 分 析 2.2 国 内 现 有 工 厂 生 产 能 力 及 供 销 情 况 2.3 国 内 外 产 品 价 格 的 现 状 及 产 品 的 竞 争 能 力 3 资 源 原 材 料 能 源 的 情 况 3.1 经 过 批 准 的 资 源 储 量 品 位 成 分 及 开 采 运 输 条 件 等 评 述 3.2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种 类 需 要 量 的 估 计, 来 源 供 应 的 情 况 3.3 燃 料 的 品 种 数 量 估 计 质 量 要 求, 来 源 供 应 情 况 4 建 厂 条 件 和 厂 址 方 案 4.1 建 厂 地 区 地 理 位 置 气 象 水 文 地 质 地 形 等 条 件 4.2 建 厂 地 区 交 通 运 输 现 状 和 发 展 趋 势 4.3 建 厂 地 区 现 有 工 业 设 施, 社 会 福 利 等 情 况 4.4 水 电 汽 等 公 用 设 施 及 辅 助 设 施 的 现 状 及 将 来 发 展 情 况 4.5 厂 址 方 案 比 较 及 推 荐 意 见 5 工 艺 技 术 方 案 的 论 证 5.1 国 内 外 生 产 技 术 现 状 及 先 进 的 生 产 方 案 5.2 工 艺 生 产 技 术 概 述, 采 用 技 术 方 案 5.3 工 艺 技 术 及 设 备 有 否 待 开 发 中 间 实 验 特 殊 试 制 的 意 见 5.4 需 否 从 国 外 引 进 技 术 或 单 机, 引 进 国 家 及 范 围, 设 备 的 国 内 外 分 交 的 意 见 5.5 产 品 预 期 达 到 的 技 术 指 标 要 求 6 公 用 设 施 需 要 量 估 计 及 解 决 方 案 6.1 供 水 需 要 量 估 计, 取 水 技 术 方 案, 循 环 水 与 直 流 水 方 案, 管 网 设 计 的 方 案, 排 水 的 意 见 6.2 工 厂 电 力 需 要 量 的 估 计, 供 电 解 决 方 案, 主 结 的 建 议, 电 讯 设 施 意 见 6.3 供 热 蒸 汽 量 的 估 计, 供 热 或 供 热 车 间 设 立 方 案, 软 水 设 施 的 建 议 6.4 总 图 方 案 的 概 述 ; 原 材 料 及 产 品 运 输 方 案 6.5 土 建 工 程 量 估 计, 土 建 特 殊 方 案 选 择 6.6 维 修 车 间 及 全 厂 仓 库 的 建 议
19 6.7 能 源 节 约 及 合 理 利 用 能 源 的 说 明 7 环 境 保 护 7.1 调 查 环 境 的 现 状 7.2 三 废 排 放 量 及 三 废 处 理 方 案, 是 否 达 到 国 家 及 当 地 环 保 排 放 标 准 7.3 预 测 项 目 对 环 境 ( 包 括 自 然 及 社 会 ) 的 影 响 8 企 业 组 织 定 员 及 建 设 进 度 的 设 想 9 投 资 估 算 和 资 金 筹 措 9.1 主 体 工 程 和 协 作 配 套 的 初 步 投 资 估 算 9.2 资 金 来 源, 筹 措 方 式 及 贷 款 偿 还 方 式 10 社 会 及 经 济 效 益 初 步 分 析 10.1 财 务 的 预 测 10.2 财 务 及 经 济 效 果 的 初 步 分 析 10.3 社 会 效 益 的 初 步 分 析 11 报 告 的 初 步 结 论 12 主 要 设 备 表 ( 数 量 特 殊 材 质 ) 13 附 件 ( 将 各 种 有 关 附 件 原 文 列 入 ) 14 附 图 14.1 厂 址 地 理 位 置 图 14.2 厂 址 区 域 位 置 图 14.3 简 要 工 艺 流 程 图 附 件 3 设 计 前 期 工 作 基 础 资 料 收 集 提 纲 1 地 形 图 1.1 地 理 位 置 地 形 图 比 例 尺 1:25000~1:100000, 等 高 距 为 5~10 米 1.2 区 域 位 置 地 形 图 比 例 尺 1:5000~1:10000, 等 高 距 为 1~5 米 2 区 域 规 则 2.1 区 域 规 则 资 料 和 规 划 图 2.2 城 市 或 地 区 规 划 图 3 气 象 资 料 ( 就 近 气 象 台 连 续 10 年 以 上 资 料 ) 3.1 气 温 逐 月 平 均 气 温 逐 月 平 均 最 高 气 温 逐 月 平 均 最 低 气 温 绝 对 最 高 气 温 绝 对 最 低 气 温
20 3.1.6 年 平 均 气 温 ( 包 括 最 高 和 最 低 ) 逐 年 日 平 均 温 度 低 于 +15 的 天 数 和 起 止 日 期 或 冬 季 采 暖 天 数 最 冷 月 逐 日 平 均 温 度 及 最 冷 五 天 的 平 均 值 或 冬 季 采 暖 设 计 温 度 一 年 中 连 续 三 次 的 最 热 日 昼 夜 平 均 温 度 3.2 地 温 冻 土 年 平 均 地 面 温 度 年 平 均 最 高 地 面 温 度 年 平 均 最 低 地 面 温 度 极 端 最 高 地 面 温 度 极 端 最 低 地 面 温 度 土 壤 冻 结 最 大 深 度, 结 冻 和 解 冻 日 期, 冰 冻 日 期 (-5 以 下 ) 土 壤 温 度 :-0.7 米 ~ 冻 结 线 以 下 1 米 的 温 度 ( 可 每 隔 1 米 取 一 点 温 度 ) 和 最 热 月 的 月 平 均 土 壤 温 度 3.3 风 风 向 频 率 ( 年 月 日 )( 附 风 玫 瑰 图 )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及 夏 季 和 冬 季 主 导 风 向 的 最 大 和 最 小 平 均 风 速 各 月 最 大 风 速 及 风 向 最 大 风 速 10 分 钟 最 大 持 续 风 速 和 风 压 值 静 风 天 数 逆 温 层 出 现 天 数 次 数 高 度 和 厚 度, 对 山 区 应 了 解 气 体 扩 散 情 况 最 冷 和 最 热 三 个 月 各 月 平 均 风 速 的 平 均 值 冬 季 和 夏 季 最 多 风 向 及 其 频 率,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及 其 频 率 3.4 降 雪 雪 量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和 各 月 降 水 量 年 最 大 最 小 降 水 量 一 昼 夜 最 大 降 水 量 一 次 暴 雨 持 续 时 间 及 最 大 雨 量 最 长 连 续 降 水 日 数 及 其 降 水 量 一 日 一 小 时 十 分 钟 最 大 降 水 量 城 市 雨 量 计 算 公 式 和 当 地 使 用 水 文 手 册 最 大 积 雪 厚 度 平 均 积 雪 厚 度, 基 本 雪 压 值 初 终 雪 日 期 冰 裹 荷 载 3.5 空 气 湿 度 逐 月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和 绝 对 湿 度 逐 月 最 高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逐 月 最 低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逐 月 平 均 最 大 最 小 水 气 压
21 3.5.5 最 热 月 14:00 的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的 平 均 值 3.6 气 压 逐 月 平 均 气 压 绝 对 最 高 最 低 气 压 年 平 均 气 压 3.7 蒸 发 量 逐 月 平 均 蒸 发 量 最 大 最 小 蒸 发 量 3.8 雷 电 全 年 雷 电 日 数 ( 或 小 时 数 ) 土 壤 电 阻 率 ( 可 在 确 定 厂 址 后 测 定 ) 土 壤 热 电 阻 率 ( 可 在 确 定 厂 址 后 测 定 ) 3.9 云 雾 及 日 照 年 日 照 数 及 日 照 百 分 率, 冬 季 日 照 百 分 率 全 年 晴 天 及 阴 天 日 数 雾 天 日 数 及 能 见 度 初 霜 及 终 霜 日 期 3.10 空 气 污 染 度 及 大 气 腐 蚀 情 况 3.11 天 气 日 数 各 月 大 风 ( 8 级 ), 沙 尘 暴 雾 雹 日 数 各 月 雷 暴 日 数 及 初 终 期 4 工 程 地 质 4.1 区 域 地 质 地 貌 地 址 构 造 地 层 岩 石 ( 土 ) 的 类 型 成 因 和 时 代 地 址 地 基 的 稳 定 性 如 断 层 滑 坡 溶 洞 崩 塌 岩 堆 泥 石 流 冲 沟 流 沙 移 动 沙 丘 土 壤 膨 胀 或 湿 陷 性 等 级, 以 及 人 类 活 动 遗 迹, 如 战 壕 坑 道 坟 墓 沙 巷 古 井 等 靠 近 河 流 厂 址, 应 提 供 河 床 演 变 情 况 及 彼 岸 的 稳 定 性 4.3 矿 藏 分 布 和 开 采 评 价 4.4 大 区 地 震 等 级 小 区 地 震 等 级 和 地 震 等 线 图 地 震 烈 度 以 及 因 地 震 可 能 造 成 的 滑 坡 和 液 化 等 现 象 4.5 土 壤 特 征 允 许 地 耐 力 4.6 地 下 水 4.7 对 地 区 工 程 地 质 和 水 文 地 质 的 评 价 和 结 论 意 见 5 水 文 地 质 5.1 洪 水 历 年 最 高 洪 水 水 位, 百 年 五 十 年, 二 十 五 年 一 遇 的 洪 水 位 年 最 高 水 位 常 水 位 枯 水 位 最 大 最 小 及 年 平 均 流 量 和 流 速 需 要 地 点 的 流 域 面 积, 水 域 的 环 境 卫 生 安 全 情 况 及 其 要 求
22 5.1.5 水 利 工 程 规 划, 水 系 将 来 可 能 的 变 化 5.2 水 源 地 下 水 作 为 水 源 时 大 中 型 工 程 提 供 拟 水 源 地 区 的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包 或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部 门 所 做 的 现 场 踏 勘 报 告 ; 相 形 工 程 或 改 扩 建 提 供 已 有 地 下 水 源 的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资 料 ( 包 括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层 数 厚 度 深 度 水 质 水 量 水 温 等 ) 水 量 : 近 十 年 以 上 历 年 逐 月 平 均 流 量 实 测 最 大 洪 水 量 最 小 枯 水 量 及 相 应 的 持 续 时 间 历 史 上 实 测 最 大 最 小 流 量 及 相 应 的 频 率 水 位 : 近 10 年 以 上 历 年 逐 月 平 均 水 位 实 测 最 高 最 低 水 位 及 汛 期 水 位 的 涨 落 速 度 历 史 上 实 测 最 高 最 低 水 位 及 相 应 的 频 率 水 库 取 水 时, 还 应 有 水 库 的 水 位 容 积 曲 线 兴 利 水 位 死 库 容 水 位 最 高 溢 洪 水 位 及 洪 峰 的 水 位 过 程 曲 线 流 速 : 近 10 年 以 上 历 年 逐 月 平 均 流 速 汛 期 最 大 流 速 枯 水 期 最 小 流 速 河 流 ( 水 库 湖 泊 ) 封 冻 和 开 冻 日 期 结 冰 厚 度 6 人 文 及 地 理 情 况 6.1 工 厂 所 在 地 区 工 农 业 概 况 及 其 远 景 发 展 规 划 6.2 工 厂 附 近 居 民 点 城 镇 人 口 发 展 规 划 6.3 邻 近 企 业 的 生 产 性 质 规 模 和 发 展 规 划, 邻 近 企 业 与 本 企 业 相 临 面 生 产 车 间 的 位 置 和 生 产 类 别 6.4 工 厂 用 水 和 周 围 工 厂 用 水 及 农 民 用 水 的 相 互 影 响 6.5 工 厂 排 水 的 综 合 利 用 的 可 能 性 6.6 地 区 传 染 病 情 况 6.7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有 无 有 害 物 质 6.8 厂 址 场 地 目 前 使 用 情 况 有 无 地 上 地 下 建 构 筑 物 和 工 程 管 线 情 况, 需 拆 迁 赔 偿 的 情 况 资 料 6.9 有 关 公 安 地 震 人 防 环 保 航 空 电 台 气 象 台 卫 生 防 疫 等 部 门 对 本 工 厂 的 特 殊 要 求 及 需 要 考 虑 的 设 计 问 题 7 各 专 业 专 用 资 料 7.1 工 艺 工 厂 ( 装 置 ) 规 模 产 品 品 种, 原 料 燃 料 及 辅 助 材 料 来 源, 动 力 ( 水 电 ) 供 应 情 况 工 厂 内 原 有 装 置 情 况,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与 能 力 国 内 外 产 品 需 求 情 况 市 场 调 查 上 级 部 门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有 关 文 件 ( 或 对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文 ) 对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的 委 托 书 各 级 主 管 部 门 对 投 资 来 源 的 批 文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落 实 的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批 文, 关 键 原 材 料, 如 煤 石 油 天 然 气 等 应 尽 量 要 求 有 原 材 料 供 应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水 电 ( 包 括 弱 电 ) 气 供 应 落 实 的 批 文 环 保 消 防 部 门 的 批 文
23 大 量 固 体 废 渣 排 放 地 点 的 批 文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的 文 件 7.2 电 气 供 电 部 门 同 意 向 本 工 厂 供 电 的 协 议 书, 应 包 括 供 电 电 压 等 级 供 电 回 路 和 类 别 ( 电 缆 线 路 或 架 空 线 路 ) 工 厂 总 变 电 所 受 电 端 的 电 力 系 统 最 小 运 行 方 式 和 最 大 运 行 方 式 短 路 数 据 ( 包 括 近 期 和 远 期 ) 电 力 部 门 对 继 电 保 护 的 要 求, 包 括 电 源 供 电 端 的 继 电 保 护 方 式 及 时 限 配 合 关 系 计 量 要 求 及 电 费 收 取 办 法 对 通 讯 和 调 度 的 要 求 及 管 理 分 工 的 意 见 对 改 扩 建 项 目 应 补 充 下 列 资 料 : 企 业 供 配 电 系 统 图 及 线 路 平 面 布 置 图 ; 有 关 变 电 所 和 发 电 厂 平 断 面 图 及 主 结 线 系 统 图 ; 企 业 最 近 三 年 来 各 变 电 所 的 最 大 负 荷 年 耗 电 量 功 率 因 数 ; 老 厂 有 关 竣 工 图 ; 现 有 电 气 维 修 能 力 规 模 ; 供 电 部 门 同 意 增 容 的 书 面 意 见 7.3 概 算 当 地 近 期 建 筑 工 程 平 米 造 价 当 地 近 期 钢 材 ( 含 钢 板 ) 木 材 水 泥 现 行 价 格 提 供 一 套 当 地 ( 省 市 ) 建 筑 工 程 预 算 定 额 ( 或 综 合 预 算 定 额 ) 当 地 ( 省 市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取 费 标 准 建 设 单 位 需 要 列 入 投 资 估 算 中 的 各 项 其 他 费 用 当 地 ( 省 市 ) 除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取 费 标 准 外 的 有 关 费 用 税 收 等 方 面 的 文 件 技 术 经 济 拟 建 项 目 的 性 质 和 经 营 方 式 建 设 资 金 来 源 数 量 和 偿 还 方 式 生 产 流 动 资 金 来 源 和 利 润 各 种 税 率 ( 产 品 税 所 得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附 加 费 ) 各 种 费 率 对 老 厂 老 产 品 提 供 : 老 产 品 的 车 间 经 费 企 业 管 理 费 产 品 销 售 费 用 上 级 核 定 的 企 业 自 留 利 润 固 定 资 产 综 合 折 旧 率 等 对 老 厂 新 产 品 提 供 全 厂 上 述 ( ) 各 项 费 率 对 老 厂 新 产 品 提 供 国 内 同 类 厂 同 产 品 的 上 述 ( ) 各 项 费 率 其 他 费 用 : 能 源 交 通 资 金 电 力 建 设 资 金 退 休 养 老 和 待 业 保 险 基 金 等 价 格 外 购 原 材 料 燃 料 动 力 到 厂 价 和 来 源 地 自 产 原 材 料 燃 料 动 力 生 产 成 本
24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和 销 售 地 区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 与 项 目 负 责 人 商 定 ) 人 均 年 工 资 总 额 和 附 加 费 老 厂 改 造 提 供 可 利 用 原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老 厂 产 量 产 值 利 税 等 经 济 指 标 7.5 机 械 化 运 输 ( 固 体 物 料 运 输 ) 物 料 名 称 与 产 地 物 料 的 物 理 性 质 ( 包 括 初 始 过 程 中 的 最 终 状 态 下 的 ) 含 水 量 ; 粒 度 分 布 颗 粒 形 状 容 重 重 度 安 息 角 外 摩 擦 角 内 摩 擦 角 流 动 性 飞 扬 性 吸 湿 性 磨 耗 性 粉 碎 性 和 承 载 能 力, 其 它 如 粘 性 温 度 等 特 殊 性 质 物 料 的 化 学 性 质 : 成 分 纯 度 及 杂 质 名 称 和 性 质 腐 蚀 性 毒 性 爆 炸 性 其 他 原 料 及 产 品 的 形 态 : 散 装 袋 装 或 箱 装 原 料 及 产 品 的 进 出 厂 的 时 间 ; 贮 存 天 数 及 贮 存 量 原 料 地 与 工 厂 的 距 离 运 量 及 班 制 : 原 料 及 产 品 年 运 量 日 运 量 班 制 7.6 总 图 运 输 铁 路 运 输 邻 近 铁 路 线 车 站 ( 包 括 工 业 编 制 组 站 ) 的 特 征 主 要 技 术 条 件 通 过 能 力 现 有 运 输 负 荷 及 发 展 规 划 情 况 可 能 接 轨 站 的 地 点 距 离 运 输 组 织 机 务 设 施 及 机 车 车 辆 修 理 能 力, 接 受 本 企 业 运 输 后 是 否 会 引 进 线 路 及 车 站 扩 建 铁 路 管 理 部 门 有 关 接 轨 技 术 条 件 运 行 制 度 和 修 理 协 作 等 方 面 的 意 见 邻 近 铁 路 桥 隧 道 情 况 ( 孔 径 和 结 构 形 式 ) 汽 车 运 输 附 近 公 路 情 况 公 路 等 级 交 通 量 和 发 展 规 划 当 地 公 路 运 输 能 力 运 价 当 地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和 运 输 部 门 的 意 见 汽 车 运 输 的 地 区 协 作 意 见 附 近 公 路 桥 涵 情 况 当 地 习 用 的 道 路 结 构 水 运 通 航 河 流 系 统 通 航 里 程 航 运 条 件 及 价 格 通 船 时 间 及 发 展 规 划 航 行 的 最 大 船 舶 吨 位 及 吃 水 深 度 建 设 专 用 码 头 的 地 点 和 情 况 码 头 上 下 游 卫 生 安 全 防 护 要 求 利 用 现 有 港 区 码 头 和 共 建 码 头 的 可 能 性 港 口 码 头 发 生 费 用 当 地 港 务 和 航 运 部 门 的 意 见 大 件 运 输 和 施 工 运 输 超 限 大 件 铁 路 公 路 水 运 运 输 的 可 能 性 施 工 中 利 用 铁 路 公 路 水 运 及 其 它 运 输 方 式 的 条 件
25 7.7 热 工 新 建 锅 炉 房 时 只 提 供 7.7.1~7.7.4, 如 改 扩 建 锅 炉 房 尚 需 提 供 7.7.5~ 热 负 荷 资 料 ( 单 建 锅 炉 房 时 ) 全 厂 各 生 产 车 间 的 蒸 汽 或 水 的 热 负 荷 : 包 括 小 时 最 大 热 荷 小 时 平 均 热 负 荷 全 年 热 负 荷 蒸 汽 或 热 水 参 数 生 产 班 次 和 热 负 荷 特 点 ( 如 使 用 情 况 预 热 时 间 ) 等 生 产 用 热 负 荷 包 括 浴 室 开 水 炉 炊 事 用 的 小 时 热 负 荷 和 使 用 时 间 采 暖 通 风 的 小 时 最 大 热 负 荷 蒸 汽 喷 射 制 冷 用 的 小 时 最 大 热 负 荷 及 其 使 用 时 间 和 使 用 情 况 余 热 利 用 的 最 大 和 平 均 小 时 产 汽 量 蒸 汽 参 数 等 邻 厂 协 作 供 热 资 料 : 包 括 热 源 输 送 距 离 热 负 荷 介 质 参 数 价 格 回 水 要 求 工 厂 用 热 发 展 情 况 : 包 括 工 厂 是 否 要 分 期 建 设 热 负 荷 增 加 情 况 或 附 近 有 发 电 厂 是 否 有 改 为 热 电 厂 供 热 的 可 能 性 回 水 量 及 其 参 数 热 负 荷 曲 线 ( 尽 可 能 提 供 ) 煤 质 资 料 煤 的 产 地 矿 井 名 称 价 格 运 输 距 离 及 运 输 方 式 ( 火 车 汽 车 或 船 舶 ) 煤 的 元 素 分 析 Cy Hy Oy Ny Sy Ay Wy(%) QPH 煤 的 工 业 分 析 水 分 灰 分 挥 发 分 固 定 碳 硫 分 (%) QPH 煤 的 粘 结 性 急 燃 烧 时 的 结 焦 情 况 灰 的 变 形 温 度 软 化 温 度 和 液 化 温 度 煤 的 可 磨 系 数 煤 的 粒 度 燃 料 油 资 料 燃 料 油 的 产 地 价 格 运 输 距 离 及 运 输 方 式 ( 火 车 汽 车 或 船 舶 ) 燃 料 油 的 供 应 情 况, 如 供 应 的 可 靠 性 及 有 无 中 断 情 况 油 的 种 类 品 质 是 否 稳 定 等 燃 料 油 元 素 分 析 Cy Hy Oy Ny Sy Ay Wy(%) Q P H 燃 料 油 的 性 质 指 标 : 粘 度 比 重 比 热 热 焓 凝 点 闪 点 导 热 系 数 发 热 量 硫 分 灰 分 机 械 杂 质 等 水 质 资 料 ( 除 硬 度 碱 度 单 位 为 毫 克 当 量 / 升 外, 其 它 单 位 为 毫 克 / 升 ) 悬 浮 物 溶 解 固 形 物 总 硬 度 Ho 非 碳 酸 盐 硬 度 Hy 碳 酸 盐 硬 度 Hz 钙 硬 度 镁 硬 度 总 碱 度 To 含 油 量 ph 值 溶 解 氧 O2 游 离 二 氧 化 碳 CO2 耗 氧 量 钙 离 子 Ca ++ 镁 离 子 Mg ++ 钾 离 子 K + 钠 离 子 Na + 铁 离 子 Fe ++ Fe +++ 铝 离 子 Al +++ 锰 离 子 Mn ++ 硫 酸 根 SO - 4 碳 酸 根 CO - 3 重 碳 酸 根 HCO - 3 硝 酸 根 NO - 3 氯 根 Cl - 硅 酸 根 SiO 原 锅 炉 房 和 水 处 理 及 库 存 设 备 和 详 细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制 造 厂 使 用 年 限 主 要 尺 寸 运 行 使 用 情 况 及 存 在 的 问 题 等 原 锅 炉 房 水 处 理 有 竣 工 图, 包 括 设 备 布 置 图 管 道 配 置 图 系 统 图 区 域 布 置 图 等 并 核 实 有 关 尺 寸 原 锅 炉 房 及 水 处 理 建 筑 和 结 构 竣 工 图
26 7.7.8 烟 囱 的 结 构 图 高 度 上 口 直 径 烟 道 与 烟 囱 借 口 处 的 开 口 尺 寸 掏 灰 方 式 等 上 煤 除 渣 ( 灰 ) 系 统 竣 工 图 设 备 规 格 使 用 情 况 煤 场 及 灰 场 的 位 置 容 量 等 控 制 测 量 仪 表 系 统 竣 工 图 型 号 规 格 使 用 情 况 原 锅 炉 房 水 处 理 的 运 行 记 录 存 在 总 理 事 故 分 析 等 原 锅 炉 房 系 统 ( 锅 炉 水 处 理 上 煤 除 渣 维 修 等 ) 人 员 级 织 技 术 经 济 定 额 等 7.8 给 排 水 地 下 水 作 为 水 源 时 应 提 供 凿 井 工 程 资 料 和 已 建 地 下 水 源 各 种 设 施 概 况 及 产 水 量 供 水 量 等 工 作 情 况 ( 用 于 改 扩 建 项 目 ) 当 地 地 下 水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和 城 建 部 门 对 建 设 地 下 水 源 的 批 准 文 件 或 协 议 书 利 用 水 库 水 作 为 水 源 时 应 提 供 水 库 管 理 部 门 的 供 水 协 议 书 地 面 水 作 为 水 源 时 应 提 供 河 床 地 形 及 河 流 ( 水 库 湖 泊 ) 规 划 资 料 拟 建 地 面 水 取 水 地 区 流 域 地 形 图, 比 例 尺 1:10000~1: 拟 建 地 面 水 取 水 地 段 河 道 地 形 图, 比 例 尺 1:2000~1:5000 其 范 围 选 取 水 点 上 游 四 公 里 至 下 游 二 公 里 河 流 综 合 利 用 现 状 情 况 以 及 码 头 航 运 木 材 流 放 水 产 养 殖 等 对 河 流 及 取 水 构 筑 物 的 要 求 河 流 ( 水 库 湖 泊 ) 流 域 规 划 城 市 和 环 保 部 门 对 河 流 综 合 利 用 的 规 划 及 对 建 设 取 水 设 施 的 意 见 水 质 资 源 近 五 年 逐 月 河 水 ( 水 库 湖 泊 ) 的 物 理 化 学 微 生 物 细 菌 的 化 验 分 析 近 五 年 丰 枯 水 期 地 下 水 水 质 化 验 全 分 析 资 料 近 十 年 逐 月 河 流 ( 水 库 湖 泊 ) 泥 沙 的 平 均 含 量 和 颗 粒 组 成, 洪 水 季 节 泥 沙 的 最 大 含 量 及 持 续 时 间 近 十 年 河 流 最 大 输 沙 率 和 平 均 输 沙 率, 垂 线 泥 沙 含 量 和 颗 粒 组 成 及 泥 沙 运 动 的 变 化 规 律 河 流 ( 水 库 湖 泊 ) 水 生 植 物 浮 游 生 物 的 繁 殖 和 生 长 的 季 节 和 数 量, 洪 水 期 杂 物 及 平 时 河 流 中 漂 浮 物 的 情 况 气 象 资 料 近 五 ~ 十 年 历 年 最 热 月 (6 7 8 月 ) 日 平 均 干 球 温 度 和 湿 球 温 度 实 测 值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或 已 经 统 计 计 算 用 于 冷 却 塔 计 算 的 干 湿 球 温 度 近 五 ~ 十 年 历 年 最 热 月 (6 7 8 月 ) 日 平 相 对 湿 度, 或 经 统 计 计 算 用 于 冷 却 塔 计 算 的 相 对 湿 度 近 五 ~ 十 年 历 年 最 热 月 (6 7 8 月 ) 平 均 风 速 ( 距 地 面 2 米 高 处 ), 或 经 统 计 计 算 用 于 冷 却 塔 计 算 的 平 均 风 速 其 它 若 水 源 为 城 市 自 来 水, 应 提 供 接 管 点 的 平 面 位 置, 水 压 管 径 管 材 埋 深 标 高 等 老 厂 改 造 工 程, 应 提 供 老 厂 区 的 地 下 管 网 平 面 布 置 图, 注 明 各 类 管 道 的 走 向 用 途 管 径 管 材 埋 深 标 高 平 面 坐 标 等
27 第 三 讲 管 道 专 业 介 绍 一 概 述 国 际 通 用 设 计 体 制 中 的 管 道 专 业 1 专 业 划 分 : 管 道 布 置 管 道 机 械 管 道 材 料 界 外 管 道 2 工 作 量 : 管 道 专 业 在 化 工 厂 设 计 中 的 工 作 量 占 30~40%, 含 所 有 管 道 : 外 管 热 工 水 道 等 合 理 安 全 的 管 道 设 计 是 化 工 厂 设 计 质 量 的 重 要 保 障 3 设 计 周 期 : 一 般 工 程 建 设 期 为 合 同 生 效 后 36 个 月 ( 设 计 采 购 安 装 交 叉 进 行 ), 其 中 : 工 艺 包 ( 基 础 设 计 ):6 个 月 工 程 设 计 : 12 个 月 从 国 外 引 进 工 艺 包 的 设 计 主 要 分 两 个 阶 段 :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和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引 进 工 艺 包 的 设 计 周 期 : 设 计 阶 段 :(1)1~5 周 谈 判 时 间 ;(2)6~21 周 工 艺 专 业 发 表 PFD;(3)22~28 周 PFD 图 (D 版 ) 发 表 平 面 设 计 阶 段 : 管 道 平 面 版 的 设 计,29~53 周 平 面 设 计 成 品 设 计 阶 段 :54~75 周 4 安 装 材 料 费 : 在 工 程 建 设 总 投 资 中, 安 装 材 料 费 占 31% 5 设 计 人 员 比 例 : 工 艺 : 系 统 : 管 道 =1:2:5 二 管 道 布 置 专 业 的 职 责 范 围 与 设 计 各 阶 段 的 任 务 1 职 责 范 围 1.1 负 责 全 部 工 艺 系 统 所 规 定 的 地 上 地 下 的 管 道 布 置 设 计 1.2 负 责 审 查 制 造 厂 先 期 确 认 的 图 纸 资 料 (ACF) 中 有 关 管 道 设 计 的 内 容 1.3 负 责 编 制 收 集 修 改 本 专 业 的 工 程 标 准 规 范 手 册 和 其 它 与 本 专 业 有 关 的 新 技 术 开 发 等 基 础 工 作 1.4 估 算 控 制 本 专 业 的 人 工 时 消 耗 1.5 编 写 本 专 业 的 工 程 设 计 完 工 报 告 1.6 配 合 做 工 程 前 期 的 预 算 报 价 等 工 作 1.7 需 要 时, 向 施 工 现 场 派 驻 设 计 代 表 2 各 阶 段 的 任 务 2.1 阶 段 的 划 分 化 工 装 置 的 工 程 设 计 通 常 分 为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和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在 这 两 个 阶 段 中, 管 道 布 置 专 业 共 需 完 成 四 版 管 道 布 置 图 (1) 在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应 进 行 管 道 走 向 研 究, 并 绘 制 管 道 走 向 图 ( 简 称 初 版 ) (2) 在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应 进 行 管 道 布 置 研 究 和 设 计, 并 依 次 完 成 管 道 布 置 图 的 研 究 版 ( 简 称 E 版 ) 设 计 版 ( 简 称 F 版 ) 施 工 版 ( 简 称 G 版 ) 2.2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的 主 要 任 务 (1) 编 制 项 目 的 专 业 工 程 规 定 (2) 根 据 有 关 文 件 ( 如 合 同 中 工 作 分 工 条 款 工 程 设 计 基 础 数 据 等 ) 确 定 界 区 条 件
28 (3) 根 据 PI 图 和 设 备 布 置 图 A B C D 版 绘 制 管 道 走 向 图, 验 证 设 备 布 置 方 案 吊 装 维 修 方 案, 并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研 究 管 廊 的 宽 度 及 层 数 等 (4) 研 究 地 下 管 道 布 置 方 案 (AFP) (5) 需 要 时, 配 合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进 行 柔 性 分 析 和 应 力 计 算 (6) 配 合 电 气 仪 表 安 全 消 防 土 建 等 专 业 确 定 电 缆 槽 架 走 向 危 险 区 划 分 消 防 设 施 布 置 方 案, 主 要 构 筑 物 的 楼 面 平 台 梯 子 布 置 方 案 等 工 作 (7) 估 算 本 专 业 所 需 设 计 工 时 (8) 参 加 有 关 的 发 布 ( 表 ) 或 审 核 会 议 2.3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的 主 要 任 务 (1) 研 究 版 (E 版 ) 管 道 布 置 图 1) 根 据 PI 图 和 设 备 布 置 图 E 版, 绘 制 研 究 版 管 道 布 置 图 ; 对 设 备 布 置 提 出 调 整 意 见 2) 接 收 有 关 专 业 的 设 计 条 件 并 验 证 是 否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3) 向 相 关 专 业 提 出 条 件, 如 设 备 基 础 楼 面 墙 和 平 台 的 开 孔 设 备 管 口 方 位 预 焊 件 等 4) 确 定 地 下 管 道 布 置 方 案 洗 眼 器 和 软 管 站 位 置 等 5) 配 合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 也 称 管 道 力 学 专 业, 下 同 ) 进 行 应 力 计 算 6) 配 合 仪 表 电 气 专 业 确 定 仪 表 箱 ( 盘 ) 电 气 配 电 柜 和 电 缆 槽 架 位 置 7) 配 合 材 料 控 制 专 业 进 行 第 二 次 材 料 统 计 (2) 设 计 版 (F 版 ) 管 道 布 置 图 1) 根 据 PI 图 和 设 备 布 置 图 F 版 绘 制 设 计 版 布 置 图, 并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2) 在 管 道 布 置 图 上 确 定 仪 表 位 置 3) 配 合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在 管 道 布 置 图 上 确 定 管 道 支 架 位 置 4) 与 相 关 专 业 进 行 图 纸 会 签 5) 绘 制 管 道 轴 测 图 并 配 合 材 料 控 制 专 业 进 行 最 终 材 料 统 计 6) 开 展 伴 热 设 计 工 作 7) 核 查 相 关 专 业 的 最 终 条 件 8) 向 相 关 专 业 提 出 最 终 条 件, 如 管 口 方 位 图 楼 面 平 台 标 高 和 位 置 尺 寸 等 (3) 施 工 版 (G 版 ) 管 道 布 置 图 1) 根 据 会 签 意 见 修 改 管 道 布 置 图 及 相 关 文 件 2) 完 善 遗 留 问 题, 如 某 些 待 定 问 题, 在 绘 制 轴 测 图 时 发 现 的 问 题 等 3) 完 成 因 伴 热 设 计 的 影 响, 而 需 要 进 行 的 修 改 三 管 道 布 置 1 管 道 布 置 设 计 必 须 具 备 的 条 件 : (1) 管 道 布 置 设 计 应 遵 守 的 有 关 设 计 标 准 规 范 和 规 定 ; (2) 配 管 专 业 工 程 设 计 统 一 规 定 ; (3) 工 艺 管 道 及 仪 表 流 程 图 ( 简 称 PID) 公 用 系 统 流 程 图 管 道 命 名 表 安 全 阀 表 ; (4) 设 备 布 置 图 ; (5) 设 备 表 设 备 规 格 及 设 备 图 ; (6) 有 关 专 业 的 设 计 条 件 ;
29 (7) 管 道 材 料 等 级 规 定 配 管 材 料 数 据 库 2 管 道 布 置 设 计 的 基 本 要 求 : (1) 符 合 管 道 及 仪 表 控 制 流 程 设 计 的 要 求 ; (2) 应 符 合 有 关 的 标 准 规 范 和 规 定 ; (3) 管 道 布 置 应 统 筹 规 划, 做 到 安 全 可 靠 经 济 合 理 整 齐 美 观 ; (4) 满 足 施 工 操 作 和 维 修 等 方 面 要 求 ; (5) 在 确 定 进 出 装 置 的 管 道 方 位 与 敷 设 方 式 时, 应 做 到 内 外 协 调 ; (6) 厂 区 内 的 全 厂 性 管 道 的 敷 设, 应 与 厂 区 内 的 装 置 ( 单 元 ) 道 路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等 协 调, 避 免 管 道 包 围 装 置 ( 单 元 ), 减 少 管 道 与 铁 路 道 路 的 交 叉 3 管 道 敷 设 的 方 式 及 其 优 缺 点 : 管 道 敷 设 方 式 有 地 面 以 上 和 地 面 以 下 两 大 类 (1) 地 面 以 上 通 称 架 空 敷 设, 是 石 化 装 置 管 道 敷 设 的 主 要 方 式 具 有 便 于 施 工 操 作 检 查 维 修 及 经 济 等 优 点 (2) 地 下 敷 设 1) 埋 地 敷 设 : 其 优 点 是 利 用 地 下 的 空 间, 使 地 面 以 上 空 间 较 为 简 洁, 并 不 需 支 承 措 施 ; 其 缺 点 是 管 道 腐 蚀 性 较 强, 检 查 和 维 修 困 难, 在 车 行 道 处 有 时 需 特 别 处 理 以 承 受 大 的 载 荷, 低 点 排 液 不 便 及 易 凝 油 品 凝 固 在 管 内 时 处 理 困 难, 带 隔 热 层 的 管 道 很 难 保 持 其 良 好 的 隔 热 功 能 等, 故 只 有 在 架 空 敷 设 不 可 能 时, 才 予 以 采 用 ; 2) 管 沟 敷 设 : 可 充 分 利 用 地 下 空 间, 并 提 供 了 较 方 便 的 检 查 维 修 条 件 ; 还 可 敷 设 隔 热 层 的 高 温 易 凝 介 质 或 腐 蚀 性 介 质 的 管 道 ; 其 缺 点 是 费 用 高, 占 地 面 积 大, 需 设 排 水 点, 易 积 聚 或 串 入 油 气, 增 加 不 安 全 因 素, 污 物 清 理 困 难 等 例 1: 可 燃 液 体 可 燃 气 体 液 化 烃 的 管 道 设 计 的 原 则 (1) 管 道 不 得 穿 越 与 其 无 关 的 建 筑 物 ; (2) 管 道 应 架 空 或 沿 地 敷 设 ; (3) 必 须 采 用 管 沟 敷 设 时, 应 采 取 防 止 气 体 或 液 体 在 管 沟 内 积 聚 的 措 施 ; 并 在 进 出 装 置 及 厂 房 处 密 封 隔 断 ; (4) 管 沟 内 的 污 水, 应 经 水 封 井 并 排 入 生 产 污 水 管 道 ; (5) 取 样 管 道 不 应 引 入 化 验 室 ; (6) 金 属 管 道 除 特 殊 需 用 法 兰 连 接 外, 均 应 采 用 焊 接 连 接 例 2: 低 温 管 道 布 置 设 计 时 应 注 意 的 事 项 (1) 低 温 管 道 的 布 置 设 计 要 考 虑 整 条 管 道 有 足 够 的 柔 性, 要 充 分 利 用 管 道 的 自 然 补 偿 当 设 计 温 度 很 低 又 无 法 自 然 补 偿 时, 应 设 置 补 偿 器 ; (2) 布 置 低 温 管 道 时, 应 避 免 管 道 振 动, 尤 其 泵 压 缩 机 和 排 气 管, 必 须 防 止 整 条 管 道 的 振 动 若 有 机 械 的 振 源, 应 采 用 消 振 设 施, 在 接 近 振 源 处 的 管 道 应 设 置 弹 性 元 件, 如 波 纹 补 偿 器 等, 以 隔 断 振 源 ; (3) 在 碳 素 钢 低 合 金 钢 的 低 温 管 道 上, 装 有 安 全 阀 或 排 气 排 污 物 的 支 管 时, 需 注 意 该 低 温 液 体 介 质 排 出 后 是 否 立 即 气 化, 若 气 化 就 需 大 量 吸 热, 就 要 结 霜 直 至 结 冰, 使 管 道 温 度 降 到 很 低, 故 此 类 支 管 在 容 易 结 冰 范 围 内 应 采 用 奥 氏 体 不 锈 钢 材 料, 然 后 再 使 用 法 兰 连 接 不 同
30 材 质 的 支 管 ; (4) 低 温 管 道 不 应 采 取 焊 接 支 吊 架 ; (5) 低 温 保 冷 管 道 的 支 架, 必 须 有 防 止 产 生 冷 桥 的 措 施, 如 在 水 平 敷 设 的 管 道 底 部 垫 有 木 块 或 硬 质 隔 热 材 料 块, 以 免 管 道 中 冷 量 损 失 例 3: 直 管 段 上 两 相 邻 环 焊 缝 的 最 小 中 心 间 距 ; 环 焊 缝 及 需 要 热 处 理 的 焊 缝 距 支 吊 架 边 缘 的 最 小 净 距 离 直 管 段 上 两 相 邻 环 焊 缝 的 中 心 间 距 : (1) 对 于 公 称 直 径 小 于 150mm 的 管 道, 不 应 小 于 外 径, 且 不 应 小 于 50mm; (2) 对 于 公 称 直 径 大 于 或 等 于 150mm 的 管 道, 不 应 小 于 150mm 环 焊 缝 距 支 吊 架 边 缘 的 净 距 不 应 小 于 50mm; 需 要 热 处 理 的 焊 缝 距 支 吊 架 边 缘 的 最 小 净 距 离 应 大 于 焊 缝 宽 度 的 5 倍, 且 不 得 小 于 100mm 例 4: 阀 门 安 装 的 一 般 要 求 (1) 阀 门 应 设 在 容 易 接 近 便 于 操 作 维 修 的 地 方 成 排 管 道 ( 如 进 出 装 置 的 管 道 ) 上 的 阀 门 应 集 中 布 置, 并 考 虑 设 置 操 作 平 台 及 梯 子 平 行 布 置 管 道 上 的 阀 门, 其 中 心 线 应 尽 量 取 齐 手 轮 间 的 净 距 不 应 小 于 100mm, 为 了 减 少 管 道 间 距, 可 把 阀 门 错 开 布 置 ; (2) 隔 断 设 备 用 的 阀 门, 在 条 件 允 许 时 宜 与 设 备 管 口 直 接 相 接, 或 尽 量 靠 近 设 备 这 样 在 系 统 水 压 试 验 时 可 试 验 较 多 的 管 道, 检 修 时 也 可 拆 下 ( 或 隔 开 ) 设 备 而 不 影 响 系 统 ; (3) 事 故 处 理 阀 如 消 防 水 用 阀 消 防 蒸 汽 用 阀 等 应 分 散 布 置, 且 要 考 虑 到 事 故 时 的 安 全 操 作 这 类 阀 门 要 布 置 在 控 制 室 后 安 全 墙 后 厂 房 门 外 或 与 事 故 发 生 处 有 一 定 安 全 距 离 的 地 带, 以 使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时, 操 作 人 员 可 以 安 全 操 作 ; (4) 塔 反 应 器 立 式 容 器 等 设 备 底 部 管 道 上 的 阀 门, 不 得 布 置 在 裙 座 内 ; (5) 从 干 管 上 引 出 的 支 管, 一 般 要 靠 近 根 部 且 水 平 管 段 上 设 切 断 阀 ; (6) 升 降 式 止 回 阀 应 装 在 水 平 管 道 上, 立 式 升 降 止 回 阀 可 装 在 管 内 介 质 自 下 而 上 流 动 的 垂 直 管 道 上 旋 启 式 止 回 阀 应 优 先 安 装 在 水 平 管 道 上, 也 可 装 在 管 内 介 质 自 下 而 上 流 动 的 垂 直 管 道 上 ; 底 阀 应 装 在 离 心 泵 吸 入 管 的 立 管 端 ; (7) 布 置 在 操 作 平 台 周 围 的 阀 门 的 手 轮 中 心 距 操 作 平 台 边 缘 不 宜 大 于 450mm, 当 阀 杆 和 手 轮 伸 入 平 台 上 方 且 高 度 小 于 2 米 时, 应 使 其 不 影 响 操 作 人 员 的 操 作 和 通 行 ; (8) 地 下 管 道 的 阀 门 应 设 在 管 沟 内 或 阀 井 内, 必 要 时, 应 设 阀 门 延 伸 杆 消 防 水 阀 井 应 有 明 显 的 标 志 阀 门 最 适 宜 的 安 装 高 度 是 距 离 操 作 面 1.2 米 左 右 水 平 管 道 上 的 阀 门, 阀 杆 方 向 可 按 下 列 顺 序 确 定 : 垂 直 向 上 ; 水 平 ; 向 上 倾 斜 45 ; 向 下 倾 斜 45 ; 应 避 免 垂 直 向 下 水 平 安 装 的 明 杆 式 阀 门, 当 阀 门 开 启 时, 阀 杆 不 得 影 响 通 行 例 5: 管 道 上 孔 板 法 兰 的 设 计 要 求 答 : 孔 板 法 兰 前 直 管 段 一 般 为 15~20DN, 孔 板 法 兰 后 直 管 段 为 5DN 在 水 平 管 道 上 孔 板 法 兰 取 压 口 的 安 装 方 位 如 下 所 示 : 例 6: 调 节 阀 组 安 装 的 一 般 要 求
31 (1) 调 节 阀 应 尽 量 正 立 垂 直 安 装 于 水 平 管 道 上 ; (2) 为 便 于 操 作 和 维 修, 调 节 阀 组 应 尽 量 布 置 在 地 面 或 平 台 上, 且 易 于 接 近 的 地 方 调 节 阀 距 地 面 或 平 台 面 的 净 高 应 不 小 于 400mm; (3) 调 节 阀 的 膜 头 与 旁 通 管 外 壁 ( 或 隔 热 层 外 壁 ) 净 距 应 大 于 200mm; (4) 调 节 阀 与 隔 断 阀 的 直 径 不 同 时, 异 径 管 应 尽 量 靠 近 调 节 阀 安 装 ; (5) 隔 断 阀 的 作 用 是 当 调 节 阀 检 修 时 关 闭 管 道 用, 故 应 选 用 闸 阀 ; 旁 通 阀 是 为 调 节 流 量 之 用, 一 般 选 用 截 止 阀, 但 旁 通 阀 DN 150 时, 可 选 用 闸 阀 ; (6) 热 管 道 上 的 调 节 阀 组 的 支 架, 两 个 支 架 中 应 有 一 个 是 固 定 支 架, 另 一 个 是 滑 动 支 架 ; (7) 在 一 个 区 域 内, 有 较 多 调 节 阀 时, 在 满 足 操 作 检 修 和 安 全 通 道 的 条 件 下, 应 考 虑 形 式 一 致, 整 齐 美 观 ; (8) 要 注 意 工 艺 过 程 对 调 节 阀 位 置 有 无 特 殊 要 求 例 7: 全 厂 性 管 道 跨 越 铁 路 道 路 时 应 符 合 的 规 定 (1) 管 道 跨 越 铁 路 时, 轨 面 以 上 的 净 空 高 度 不 应 小 于 5.5m; (2) 管 道 跨 越 厂 内 主 干 道 路 时, 路 面 以 上 净 空 高 度 不 应 小 于 5m, 跨 越 一 般 道 路 时, 路 面 以 上 净 空 高 度 不 应 小 于 4.5m; (3) 管 架 立 柱 边 缘 距 铁 路 中 心 线 不 应 小 于 3m, 距 道 路 路 肩 不 应 小 于 1m 4 管 道 布 置 设 计 技 术 规 定 本 规 定 包 括 塔 的 配 管 卧 室 容 器 的 配 管 换 热 器 的 配 管 空 冷 器 的 配 管 加 热 炉 的 配 管 反 应 器 的 配 管 泵 的 配 管 压 缩 机 的 配 管 设 备 管 口 方 位 设 计 槽 车 装 卸 站 的 配 管 罐 区 的 配 管 管 廊 上 的 配 管 地 下 管 道 的 布 置 安 全 阀 的 配 管 疏 水 阀 组 的 配 管 调 节 阀 组 的 配 管 软 管 站 的 配 管 取 样 点 的 配 管 管 道 上 高 点 排 气 及 低 点 排 液 设 计 规 定 管 道 上 仪 表 接 口 设 计 规 定 蒸 汽 管 道 上 的 集 液 包 及 其 配 管 伴 管 加 热 系 统 夹 套 加 热 系 统 及 电 伴 热 系 统 下 面 仅 以 泵 的 配 管 为 例 进 行 说 明 参 见 化 工 装 置 管 道 布 置 设 计 规 定 HG/T 第 7 节 泵 的 配 管 5 伴 热 系 统 5.1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常 用 的 伴 热 介 质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常 用 的 伴 热 介 质 有 四 种 : (1) 热 水 : 选 用 于 在 操 作 温 度 不 高 或 不 能 采 用 高 温 伴 热 的 介 质 的 条 件 下, 作 为 伴 热 的 热 源 ; (2) 蒸 汽 : 一 般 用 于 管 内 介 质 的 操 作 温 度 小 于 150 的 伴 热 ; (3) 热 载 体 : 一 般 用 于 是 管 内 介 质 的 操 作 温 度 大 于 150 的 夹 套 伴 热 系 统 常 用 的 热 载 体 有 重 柴 油 或 馏 程 大 于 300 馏 分 油, 联 苯 - 联 苯 醚 或 加 氢 联 三 苯 等 ; (4) 电 热 : 电 伴 热 不 但 适 用 于 蒸 汽 伴 热 的 各 种 情 况, 而 且 适 用 于 热 敏 性 介 质 管 道, 能 有 效 地 进 行 温 度 控 制, 防 止 温 度 过 热 ; 适 用 于 分 散 或 远 离 供 汽 点 的 管 道 或 设 备 以 及 无 规 则 外 型 的 设 备 ( 如 泵 ) 的 伴 热 5.2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工 艺 管 道 的 伴 热 方 式 工 艺 管 道 伴 热 方 式 有 四 种 : (1) 内 伴 热 管 道 伴 热 : 伴 热 管 安 装 在 工 艺 管 道 ( 即 主 管 ) 内 部, 伴 热 介 质 释 放 出 来 的 热 量,
32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主 管 内 介 质 的 热 损 失 ; (2) 外 伴 热 管 伴 热 : 伴 热 管 安 装 在 工 艺 管 道 外 部, 伴 热 管 放 出 的 热 量, 一 部 补 充 主 管 ( 即 被 伴 热 管 ) 内 介 质 的 热 损 失, 另 一 部 分 通 过 保 温 层 散 失 到 四 周 大 气 中 当 伴 热 所 需 的 传 热 量 较 大 ( 主 管 温 度 大 于 150 ) 或 主 管 要 求 有 一 定 的 温 升 时, 需 要 多 管 伴 热, 或 采 用 传 热 系 数 大 的 传 热 胶 坭, 填 充 在 常 规 的 外 伴 热 管 与 主 管 之 间, 使 它 们 形 成 一 个 连 续 式 的 热 结 合, 这 样 的 直 接 传 热 优 于 一 般 靠 对 流 与 辐 射 的 传 热 ; (3) 夹 套 伴 热 : 夹 套 伴 热 管 即 在 工 艺 管 道 的 外 面 安 装 一 套 管, 类 似 管 套 式 换 热 器 进 行 伴 热 ; (4) 电 伴 热 : 电 伴 热 带 安 装 在 工 艺 管 道 外 部, 利 用 电 阻 体 发 热 来 补 充 工 艺 管 道 的 散 热 损 失 5.3 应 考 虑 伴 热 的 管 道 下 列 管 道 应 采 取 保 温 伴 热 : (1) 在 环 境 温 度 下, 需 从 外 部 补 充 管 内 介 质 的 热 损 失, 以 维 持 输 送 液 体 温 度 的 管 道 ; (2) 在 输 送 过 程 中, 由 于 热 损 失 产 生 凝 液 而 引 起 腐 蚀 或 影 响 正 常 操 作 的 气 体 管 道 ; (3) 在 操 作 过 程 中, 由 于 压 力 突 然 下 降 而 自 冷, 可 能 导 致 结 冰 堵 塞 或 管 道 剧 冷 脆 裂 的 管 道 ; (4) 在 切 换 操 作 或 间 歇 停 输 期 间, 管 内 介 质 由 于 热 损 失 造 成 温 度 下 降, 又 不 能 放 空 或 扫 线 而 影 响 下 次 输 送 的 管 道 ; (5) 在 输 送 过 程 中, 由 于 热 损 失 造 成 降 温, 导 致 析 出 结 晶 体 的 管 道 ; (6) 在 输 送 高 粘 度 介 质 时, 由 于 热 损 失 导 致 介 质 温 降 后 粘 度 剧 增, 使 系 统 阻 力 突 增, 输 送 量 下 降, 达 不 到 工 艺 最 小 允 许 量 的 管 道 5.4 蒸 汽 外 伴 热 管 安 装 的 一 般 要 求 (1) 伴 热 管 必 须 从 主 蒸 汽 管 或 蒸 汽 分 配 管 顶 部 引 出, 并 靠 近 引 出 处 设 切 断 阀 ; (2) 每 根 伴 热 管 宜 设 疏 水 阀 ; (3) 在 3 米 半 径 范 围 内 如 有 三 个 或 三 个 以 上 供 汽 点 或 排 凝 点 时, 则 应 在 该 处 设 蒸 汽 分 配 管 或 冷 凝 水 集 合 管, 并 应 在 分 配 管 或 集 合 管 上 设 置 接 头 ; (4) 通 过 疏 水 阀 后 不 回 收 的 冷 凝 水, 宜 集 中 引 入 一 汽 水 分 离 器 内, 将 废 汽 高 空 排 放, 冷 凝 水 应 引 至 排 水 沟 ; (5) 每 根 伴 热 管 应 尽 量 高 点 供 汽, 沿 工 艺 管 道 由 高 向 低 敷 设, 在 最 低 点 排 凝 ; 并 尽 量 减 少 液 袋, 以 防 止 产 生 液 阻 和 气 阻 ; (6) 伴 热 管 可 不 设 低 点 排 液 阀 ; (7) 被 伴 管 为 水 平 敷 设 时, 伴 管 应 安 装 在 被 伴 管 下 方 一 侧 或 两 侧 ; 被 伴 管 为 垂 直 敷 设 而 伴 管 等 于 或 多 于 二 根 时, 宜 沿 被 伴 管 四 周 均 匀 敷 设 ; (8) 伴 热 管 经 过 阀 门 管 件 时 应 沿 其 外 形 敷 设, 且 宜 避 免 或 减 少 袋 形 ; (9) 伴 热 管 连 接 应 采 用 焊 接, 在 经 过 被 伴 管 的 阀 门 法 兰 等 处 可 采 用 法 兰 连 接 ; (10) 当 主 管 要 求 伴 热 而 支 管 不 要 求 伴 热 时, 该 支 管 上 的 第 一 个 切 断 阀 ( 靠 近 主 管 处 ) 应 予 伴 热 被 伴 热 的 管 道 上 的 取 样 阀 放 气 阀 扫 线 阀 和 排 液 阀 等 均 应 伴 热 ; (11) 当 伴 热 管 在 允 许 伴 热 长 度 内 出 现 袋 形 弯 时, 以 米 计 的 累 计 上 升 高 度, 不 宜 大 于
33 蒸 汽 压 力 与 疏 水 阀 出 口 压 力 差 值 ( 以 MPa 计 ) 的 40 倍 6 管 道 支 吊 架 6.1 管 道 支 吊 架 的 种 类 和 型 式 管 道 支 吊 架 可 分 为 以 下 几 类 : 序 号 大 分 类 小 分 类 1 承 重 支 吊 架 1) 刚 性 支 吊 架 2) 可 调 刚 性 支 吊 架 3) 弹 簧 支 吊 架 4) 恒 力 支 吊 架 2 限 制 性 支 吊 架 4) 5) 固 定 支 架 6) 限 位 支 架 7) 导 向 支 架 3 防 振 支 架 8) 减 振 器 9) 阻 尼 器 6.2 管 道 支 吊 架 选 用 的 原 则 (1) 在 选 用 管 道 支 吊 架 时, 应 按 照 支 承 点 所 承 受 的 荷 载 大 小 和 方 向 管 道 的 位 移 情 况 工 作 温 度 是 否 保 温 或 保 冷 管 道 的 材 质 等 条 件 选 用 合 适 的 支 吊 架 ; (2) 设 计 管 道 支 吊 架 时, 应 尽 可 能 选 用 标 准 管 卡 管 托 和 管 吊 ; (3) 焊 接 型 的 管 托 管 吊 比 卡 箍 型 的 管 托 管 吊 省 钢 材, 且 制 作 简 单, 施 工 方 便 因 此, 除 下 列 情 况 外, 应 尽 量 采 用 焊 接 型 的 管 托 和 管 吊 ; 1) 管 内 介 质 温 度 等 于 或 大 于 400 的 碳 素 钢 材 质 的 管 道 ; 2) 低 温 管 道 ; 3) 合 金 钢 材 质 的 管 道 ; 4) 生 产 中 需 要 经 常 拆 卸 检 修 的 管 道 ; 5) 架 空 敷 设 且 不 易 施 工 焊 接 的 管 道 ; 6) 非 金 属 衬 里 管 道 (4) 为 防 止 管 道 过 大 的 横 向 位 移 和 可 能 承 受 的 冲 击 荷 载, 一 般 在 下 列 位 置 设 置 导 向 管 托, 以 保 证 管 道 只 沿 着 轴 向 位 移 ; 1) 安 全 阀 出 口 的 高 速 放 空 管 道 和 可 能 产 生 振 动 的 两 相 流 管 道 ; 2) 横 向 位 移 大 可 能 影 响 邻 近 管 道 时 ; 固 定 支 架 之 间 的 距 离 过 长, 可 能 产 生 横 向 不 稳 定 时 ; 3) 为 防 止 法 兰 和 活 接 头 泄 漏 要 求 管 道 不 宜 有 过 大 的 横 向 位 移 时 (5) 当 架 空 敷 设 的 管 道 热 胀 量 超 过 100mm 时, 应 选 用 加 长 管 托, 以 免 管 托 滑 到 管 架 梁 下 ; (6) 凡 支 架 生 根 在 需 整 体 热 处 理 的 设 备 上 时, 应 向 设 备 专 业 提 出 所 用 垫 板 的 条 件 ; (7) 对 于 荷 载 较 大 的 支 架 位 置 要 事 先 与 有 关 专 业 设 计 人 联 系, 并 提 出 支 架 位 置 标 高 和 荷 载 情 况 ; (8) 凡 需 要 限 制 管 道 位 移 量 时, 应 考 虑 设 置 限 位 架 例 8: 泵 管 道 支 架 设 置 的 要 点 各 类 泵 嘴 均 有 荷 载 限 制, 支 架 设 置 时 应 考 虑 这 一 因 素
34 (1) 在 靠 近 泵 的 管 段 上 设 置 支 吊 架 或 弹 簧 支 吊 架 ; (2) 泵 出 口 嘴 垂 直 向 上 时, 在 距 泵 最 近 拐 弯 处, 于 泵 基 础 以 外 的 位 置 设 置 支 架 ; 也 可 在 泵 嘴 正 上 方 的 拐 弯 处 设 吊 架 ; (3) 对 大 型 机 泵 的 高 温 进 出 口 管 道, 为 减 轻 泵 嘴 受 力 而 设 置 的 支 架, 应 尽 量 使 约 束 点 和 泵 嘴 之 间 的 相 对 热 伸 缩 量 最 小 ; (4) 泵 的 水 平 吸 入 管 道 宜 在 靠 近 泵 的 管 段 上 设 置 可 调 支 架, 也 可 采 用 吊 架 或 弹 簧 吊 架 ; (5) 为 防 止 往 复 泵 管 道 的 脉 动, 应 缩 短 管 道 支 架 之 间 的 距 离, 尽 量 采 用 管 卡 型 支 架, 不 宜 采 用 吊 架 ; (6) 泵 的 管 道 为 常 温 时, 应 在 泵 嘴 最 近 处 设 固 定 支 架 或 导 向 架 ; (7) 泵 附 属 小 管 道 尽 量 成 组 布 置, 以 便 安 装 支 架 ; (8) 未 经 泵 制 造 厂 许 可, 不 得 在 泵 底 座 上 安 装 支 架 7 设 备 和 管 道 的 隔 热 防 腐 7.1 隔 热 目 的 (1) 减 少 设 备 和 管 道 在 工 作 中 的 热 量 和 冷 量 损 失, 以 节 约 能 源 ; (2) 满 足 工 艺 生 产 要 求, 避 免 限 制 或 延 迟 设 备 或 管 道 内 介 质 的 凝 固 冻 结, 以 维 持 正 常 生 产 ; (3) 减 少 生 产 过 程 中 介 质 的 温 升 或 温 降, 以 提 高 设 备 的 生 产 能 力 ; (4) 防 止 设 备 和 管 道 表 面 结 露 ; (5) 降 低 和 维 持 工 作 环 境 温 度, 改 善 劳 动 条 件, 防 止 因 热 表 面 导 致 火 灾 和 防 止 操 作 人 员 烫 伤 7.2 不 保 温 设 备 和 管 道 的 表 面 防 烫 不 保 温 设 备 和 管 道 的 表 面 防 烫 温 度 为 60, 应 对 下 列 范 围 内 的 设 备 和 管 道 设 置 防 烫 隔 热 层 : (1) 距 地 面 或 操 作 平 台 高 2.1m 以 内 ; (2) 距 操 作 面 0.75m 以 内 7.3 设 备 和 管 道 的 隔 热 结 构 设 备 和 管 道 的 隔 热 结 构 可 以 分 为 保 温 结 构 和 保 冷 结 构 两 种 型 式 保 温 结 构 由 保 温 层 + 保 护 层 构 成 ; 保 冷 结 构 由 保 冷 层 + 防 潮 层 + 保 护 层 构 成 保 温 层 或 保 冷 层 对 维 护 介 质 温 度 稳 定 起 主 要 作 用 保 护 层 包 复 在 隔 热 层 ( 保 温 层 或 保 冷 层 ) 的 外 面, 起 保 护 和 防 止 大 气 风 雨 雪 致 使 隔 热 层 破 坏 的 作 用, 延 长 隔 热 层 的 使 用 寿 命, 并 使 隔 热 结 构 外 形 美 观 防 潮 层 是 保 冷 结 构 用 于 防 水 防 潮, 维 护 保 冷 层 保 冷 效 果 的 关 键 7.4 设 备 和 管 道 的 外 部 防 腐 涂 料 选 用 涂 料 的 选 用 应 遵 守 下 列 原 则 : (1) 与 被 涂 物 的 使 用 条 件 相 适 应 ; (2) 与 被 涂 物 表 面 的 材 质 相 适 应 ; (3) 底 漆 与 面 漆 正 确 配 套 ; (4) 经 济 合 理 ;
35 (5) 具 备 施 工 条 件 7.5 管 道 的 表 面 色 和 标 志 色 答 : 地 上 管 道 的 表 面 色 和 标 志 色 应 符 合 SHJ43-91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备 管 道 表 面 色 和 标 志 的 规 定,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名 称 表 面 色 标 志 色 字 样 和 箭 头 序 号 名 称 表 面 色 标 志 色 字 样 和 箭 头 1 物 料 管 道 一 般 物 料 酸 碱 银 管 道 紫 大 红 大 红 3 紧 急 放 空 管 大 红 白 ( 管 口 ) 4 消 防 管 道 大 红 白 2 公 用 工 程 管 道 艳 绿 5 电 气 仪 表 保 护 管 黑 水 污 水 蒸 汽 空 气 及 氧 氮 黑 银 天 酞 兰 淡 黄 白 白 大 红 大 红 大 红 6 仪 表 管 道 仪 表 风 管 气 动 信 号 管 导 压 管 天 酞 兰 银 氨 中 黄 大 红 7.6 管 道 须 的 静 电 接 地 可 燃 气 体 液 化 烃 可 燃 液 体 可 燃 固 体 的 管 道 应 设 静 电 接 地 (1) 装 置 区 中 各 个 相 对 独 立 的 建 ( 构 ) 筑 物 内 的 管 道, 可 通 过 与 工 艺 设 备 金 属 外 壳 的 连 接 ( 法 兰 连 接 ), 进 行 静 电 接 地 ; (2) 管 网 内 的 泵 过 滤 器 缓 冲 器 等 处 应 设 置 接 地 连 接 点 ; (3) 管 网 在 进 出 装 置 区 处 不 同 爆 炸 危 险 环 境 的 边 界 管 道 分 岔 处 的 管 道 应 进 行 接 地, 对 于 长 距 离 的 无 分 支 管 道, 应 每 隔 80~100m 与 接 地 体 可 靠 连 接 ; (4) 对 金 属 管 道 中 间 的 非 导 体 管 段 ( 如 聚 氯 乙 烯 管 ), 除 需 屏 蔽 保 护 外, 两 端 的 金 属 管 应 分 别 与 接 地 干 线 相 接, 或 用 6mm 2 多 股 铜 芯 绝 缘 电 线 跨 接 后 接 地 ; (5) 非 导 体 管 段 上 的 金 属 件 应 接 地 每 组 专 设 的 静 电 接 地 体, 其 接 地 电 阻 值, 一 般 情 况 应 小 于 10Ω 在 山 区 等 土 壤 电 阻 率 较 高 场 所, 接 地 电 阻 值 应 小 于 1000Ω 四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其 它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1.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1.1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必 须 完 全 按 照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的 管 道 仪 表 流 程 图 ( 简 称 PID) 进 行 管 道 设
36 计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可 以 更 改 PID 管 道 的 连 接 方 式 ( 对 于 重 要 管 道 则 需 与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商 定 ) 1.2 异 径 管 位 置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根 据 PID 和 管 道 布 置 的 需 要 来 确 定 1.3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必 须 在 界 区 条 件 表 上 列 出 工 业 污 水 排 放 条 件,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有 关 专 业 协 商 决 定 工 业 污 水 排 至 界 区 的 位 置 1.4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要 在 特 殊 管 件 (SP) 的 先 期 确 认 的 图 纸 资 料 ( 简 称 ACF) 和 最 终 确 认 的 图 纸 资 料 ( 简 称 CF) 上 签 署 检 查 意 见 后, 由 管 道 材 料 控 制 专 业 交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使 用 2.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仪 表 专 业 的 设 计 分 工 2.1 仪 表 位 置 仪 表 检 测 元 件, 变 送 器 和 就 地 仪 表 盘 安 装 位 置 在 仪 表 定 位 会 议 中 最 后 确 认 仪 表 专 业 在 仪 表 位 置 图 上 也 应 标 明 上 述 位 置, 并 发 送 一 份 图 纸 给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根 据 仪 表 专 业 发 给 的 仪 表 位 置 图 在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上 标 明 上 述 位 置 2.2 电 缆 和 管 缆 托 架 仪 表 设 计 专 业 在 仪 表 电 缆 管 缆 布 置 图 上 标 明 仪 表 用 电 缆 和 管 缆 托 架 断 面 尺 寸 位 置 走 向 和 标 高 并 向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提 供 仪 表 电 缆 管 缆 布 置 图,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应 将 电 缆 和 管 缆 托 架 标 注 在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上 2.3 仪 表 空 气 管 道 仪 表 空 气 管 道 的 走 向 和 仪 表 空 气 分 配 器 的 位 置 由 管 道 和 仪 表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人 协 商 决 定 分 配 器 前 的 仪 表 空 气 管 道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设 计 分 配 器 后 的 仪 表 空 气 管 道 由 仪 表 专 业 进 行 设 计 2.4 伴 管 仪 表 一 次 元 件 ( 流 量 计 变 送 器 ) 和 就 地 安 装 的 压 力 表 的 伴 管 保 温, 由 仪 表 专 业 提 出 条 件,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进 行 设 计 仪 表 保 温 箱 内 部 伴 管 由 仪 表 专 业 负 责, 而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仪 表 保 温 箱 外 部 的 蒸 汽 和 冷 凝 液 管 道 的 设 计 2.5 仪 表 连 接 管 道 和 仪 表 之 间 的 分 界, 是 以 无 仪 表 时, 管 道 和 管 道, 管 道 和 设 备 应 是 密 闭 系 统 为 基 础 的, 因 此 仪 表 连 接 到 设 备 上 的 阀 门 以 及 设 备 与 仪 表 连 接 所 用 螺 栓 螺 母 垫 片 由 仪 表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并 作 材 料 统 计 仪 表 连 接 到 管 道 上 的 阀 门 以 及 管 道 与 仪 表 连 接 所 用 的 螺 栓 螺 母 垫 片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3.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的 设 计 分 工 3.1 需 要 进 行 力 学 计 算 的 临 界 管 道 由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负 责 人 提 出 具 体 意 见, 再 与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人 协 商 确 定 3.2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应 负 责 绘 制 临 界 管 道 应 力 计 算 轴 测 草 图 ( 包 括 安 装 尺 寸 和 管 件 阀 门 等 ) 送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应 及 时 将 计 算 结 果 通 知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如 果 计 算 通 不 过, 则 双 方 专 业 应 研 究 管 道 走 向 修 改 方 案 直 到 力 学 计 算 通 过 为 止, 并 将 管 道 所 选 用 的 支 架 形 式 及 受 力 情 况 提 供 给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并 填 写 弹 簧 数 据 表 3.3 在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发 表 阶 段,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将 标 有 特 殊 管 架 的 管 道 平 面 布 置 图 提 供 给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负 责 特 殊 管 架 设 计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对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进 行 校 对, 并 在 会 签 栏 上 签 字 3.4 管 道 上 的 支 架 予 焊 件 和 支 管 补 强,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37 3.5 全 部 管 道 支 架 及 其 予 埋 件 条 件,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予 埋 件 条 件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提 交 土 建 专 业 3.6 卧 式 容 器 卧 式 换 热 器 支 座 固 定 点 位 置 由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确 定, 通 知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标 注 在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上 并 及 时 通 知 容 器 换 热 器 设 计 专 业 4.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土 建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4.1 地 面 排 水 地 沟 地 漏 位 置 及 数 量 : 凡 属 工 艺 操 作 排 水 用 地 沟 地 漏,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提 出 地 沟 地 漏 位 置 走 向 及 数 量, 属 于 雨 水 用 地 沟 地 漏 位 置 及 数 量 由 土 建 专 业 提 出, 双 方 最 后 商 定 一 次 由 土 建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4.2 支 于 地 面 的 起 液 封 缓 冲 作 用 的 管 段 支 架 下 面 的 滑 动 垫 片 ( 除 地 脚 螺 栓 垫 片 螺 母 外 )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处 理 4.3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仅 在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上 标 出 设 备 定 位 尺 寸 和 支 座 底 板 底 面 标 高 (BOS) 基 础 尺 寸 及 位 置 由 土 建 专 业 负 责 处 理, 予 埋 地 脚 螺 栓 螺 母 垫 片 由 土 建 专 业 处 理 予 留 孔 的 地 脚 螺 栓 螺 母 垫 片 由 设 备 专 业 负 责 4.4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仅 在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上 标 出 楼 面 开 孔 尺 寸 和 定 位 尺 寸 开 孔 翻 边 上 的 予 埋 件 型 式 由 土 建 专 业 与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研 究 确 定 4.5 吊 杆 位 置 活 动 范 围 和 起 重 能 力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吊 杆 设 计 ( 或 选 型 ), 由 土 建 专 业 负 责, 设 备 上 的 吊 柱 方 位, 活 动 范 围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4.6 建 筑 屋 顶 雨 水 落 水 管 和 地 面 排 水 管 由 土 建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5.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管 道 材 料 控 制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5.1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按 照 管 道 材 料 控 制 专 业 编 制 的 管 道 材 料 等 级 表 及 设 备 管 道 绝 热 设 计 规 定 文 件 和 同 时 发 表 的 规 范 标 准 等 进 行 管 道 设 计 工 作 如 对 这 些 设 计 文 件 有 疑 议, 最 终 解 说 权 在 管 道 材 料 控 制 专 业 5.2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仅 在 工 程 设 计 中 编 制 那 些 按 照 标 准 管 件 组 合 而 成 的 通 用 图 纸 ( 如 低 压 管 道 过 滤 器 疏 水 器 组 ) 非 标 准 管 件 如 :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提 出 的 特 殊 管 件 采 购 不 到 时 由 特 殊 设 备 专 业 负 责 绘 制 制 造 图 ;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提 出 的 非 标 管 件 采 购 不 到 时 由 管 道 材 料 控 制 专 业 负 责 处 理 ( 设 计 和 订 购 ) 5.3 管 道 材 料 控 制 专 业 将 签 署 检 查 意 见 后 的 ACF 和 CF 图 纸 交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使 用 6.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界 外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6.1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工 艺 装 置 界 区 内 部 的 管 道 设 计, 界 区 外 部 的 管 道 由 界 外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6.2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在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上 详 细 绘 出 每 个 界 区 处 的 管 道 连 接 图, 提 交 给 界 外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界 区 处 的 管 架 型 式 ( 活 动 支 架 或 固 定 支 架 ) 由 管 道 设 计 与 界 外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人 共 同 协 商 6.3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界 外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要 在 各 自 的 界 区 图 纸 详 图 上 注 明 双 方 管 道 管 底 标 高 (BOPEL) 尺 寸 6.4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的 临 界 管 道 应 力 计 算 轴 测 图 仅 绘 制 到 界 区 处 为 止, 界 区 外 的 延 续 管 道 应 力 计 算 由 界 外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7.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给 排 水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38 7.1 冷 却 水 两 个 专 业 之 间 生 产 用 冷 却 水 分 界 线 可 在 装 置 界 区 边 界 线 上, 边 界 线 外 和 边 界 线 内 具 体 位 置 由 两 个 专 业 负 责 人 共 同 协 商 解 决, 并 报 设 计 经 理 ( 设 计 总 负 责 人 ) 审 查 批 准 两 个 专 业 之 间 的 给 排 水 分 界 线 一 般 在 地 面 上 500mm 特 殊 尺 寸 另 行 规 定 这 些 数 字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提 出 书 面 条 件 交 给 排 水 专 业 7.2 卫 生 水 ( 生 活 用 水 ) 装 置 内 部 的 厕 所 办 公 室 化 验 室 浴 室 休 息 室 操 作 室 控 制 室 装 置 现 场 用 洗 手 池 拖 布 池 用 卫 生 水, 上 水 和 下 水 全 部 由 给 排 水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装 置 内 部 劳 保 设 施 洗 眼 器 淋 浴 用 水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用 水 接 点 位 置 由 两 个 专 业 负 责 人 共 同 协 商 解 决 7.3 装 置 界 区 内 部 工 业 污 水 排 出 管 道 包 括 地 沟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排 出 管 道 与 污 水 窨 井 连 接 位 置 及 分 界 线 由 双 方 共 同 协 商 解 决, 并 以 备 忘 录 形 式 规 定 下 来, 作 为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设 计 依 据 8.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模 型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8.1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仅 在 E 版 设 计 过 程 负 责 模 型 设 计 的 配 管 工 作, 施 工 模 型 展 览 模 型 基 础 模 型 不 属 于 管 道 设 计 工 作 范 围 8.2 在 E 版 设 计 开 始 时, 模 型 专 业 把 设 备 已 就 位 的 工 艺 单 元 基 础 模 型 移 交 给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配 管, 配 管 结 束 后 再 移 交 给 模 型 专 业 8.3 在 模 型 配 管 的 初 期 中 期 和 后 期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提 请 模 型 专 业 拍 摄 照 片,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保 存 一 套 完 整 的 照 片, 底 片 由 模 型 专 业 保 管 8.4 在 模 型 运 往 现 场 组 装 时, 如 有 必 要,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可 派 人 去 施 工 现 场 指 导 模 型 的 修 补 工 作 8.5 在 模 型 配 管 期 间, 模 型 专 业 要 提 供 给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足 够 用 的 管 道 元 件 粘 合 剂 易 耗 物 品, 并 配 给 必 要 的 工 具 8.6 在 分 析 设 计 过 程,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人 参 与 模 型 专 业 讨 论 基 础 模 型 的 制 作 范 围 比 例 尺 寸 和 分 层 方 法 的 讨 论 8.7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模 型 配 管, 而 框 架 操 作 平 台 栏 杆 梯 子 机 泵 设 备 管 口 吊 车 梁 及 其 它 内 容 由 模 型 专 业 负 责 制 作 8.8 模 型 设 备 就 位 后 的 设 备 固 定 ( 指 胶 结 螺 钉 固 定 ) 时 间 由 两 个 专 业 负 责 人 商 量 确 定 9.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装 置 布 置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9.1 在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协 助 装 置 布 置 专 业 提 出 概 略 布 置 图 9.2 在 分 析 设 计 过 程,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协 助 装 置 布 置 专 业 进 行 主 要 管 道 的 初 步 分 析 研 究 和 配 管 工 作, 必 要 时 绘 制 主 要 管 道 应 力 计 算 空 视 草 图 交 管 道 机 械 专 业 进 行 计 算 9.3 在 E 版 设 计 过 程,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按 照 平 面 版 设 备 布 置 图 进 行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的 设 计, 如 无 设 备 定 位 尺 寸 时, 则 用 比 例 尺 在 布 置 图 上 量 取, 装 置 布 置 专 业 要 在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上 会 签,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如 果 需 要 变 更 布 置 图 上 设 备 定 位 尺 寸 时, 应 与 装 置 布 置 专 业 协 商 解 决, 修 改 尺 寸 记 在 记 录 用 的 图 纸 上, 并 在 修 改 尺 寸 处 签 署 修 改 者 姓 名 和 日 期 10.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采 暖 通 风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10.1 装 置 界 区 内 的 采 暖 空 气 调 节 和 通 风 系 统 的 配 管 由 采 暖 通 风 专 业 负 责 配 管 其 设 备 和 主 要 管 道 走 向 在 E 版 设 计 开 始 时 由 采 暖 通 风 专 业 向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提 出 书 面 条 件
39 10.2 如 果 采 暖 汽 源 和 冷 凝 液 需 要 与 工 艺 生 产 用 汽 和 冷 凝 液 相 连 接 时, 由 采 暖 通 风 专 业 与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协 商, 并 绘 制 在 PID 上, 其 连 接 位 置 和 分 界 线 由 采 暖 通 风 专 业 与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人 协 商 确 定 11.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分 析 化 验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11.1 装 置 界 区 内 化 验 室 内 部 所 需 的 氮 气 空 气 煤 气 ( 天 然 气 ) 氧 气 蒸 汽 冷 凝 液 冷 却 水 由 分 析 化 验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按 PID 负 责 化 验 室 墙 外 部 分 管 道 设 计 11.2 装 置 界 区 内 部 的 化 验 室 与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的 分 界 线, 在 化 验 室 离 墙 表 面 500mm 处 11.3 管 道 上 的 取 样 阀 ( 需 要 时 用 伴 管 或 夹 套 保 温 ) 由 分 析 化 验 专 业 提 出 书 面 条 件,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处 理, 取 样 阀 出 口 连 接 管 道 由 分 析 化 验 专 业 负 责 处 理 12.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工 业 炉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12.1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仅 在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和 管 道 平 面 布 置 图 上 绘 出 工 业 炉 的 外 形, 并 给 出 平 面 定 位 尺 寸 12.2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配 管 至 工 业 炉 的 管 道 连 接 口, 连 接 口 处 的 垫 片 螺 栓 螺 母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负 责 ( 特 殊 情 况 由 工 业 炉 专 业 提 出 备 忘 录 ) 13.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与 电 气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工 13.1 在 E 版 设 计 过 程 初 期, 电 气 专 业 向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提 出 电 缆 托 架 及 电 缆 沟 走 向 和 楼 面 开 孔 布 置 图 13.2 电 气 所 需 的 一 切 予 埋 件, 由 电 气 专 业 直 接 向 土 建 专 业 提 出 书 面 条 件 13.3 电 气 专 业 参 照 管 道 E 版 设 计 图 做 出 照 明 和 局 部 照 明 设 计 五 管 道 材 料 及 器 材 管 道 材 料 及 器 材 一 般 包 括 管 道 阀 门 管 件 ( 三 通 弯 头 异 径 管 管 座 管 接 头 等 ) 管 道 连 接 件 ( 法 兰 螺 栓 螺 母 垫 片 ) 及 管 道 特 殊 件 ( 过 滤 器 阻 火 器 视 镜 孔 板 插 板 垫 环 爆 破 片 膨 胀 节 补 偿 器 软 管 ) 等 1 管 道 根 据 制 造 方 法 不 同 钢 管 分 为 无 缝 钢 管 和 焊 接 钢 管 两 大 类 无 缝 钢 管 是 采 用 穿 孔 热 轧 等 热 加 工 方 法 制 造 的 不 带 焊 缝 的 钢 管 必 要 时, 热 加 工 后 的 管 子 还 可 以 进 一 步 冷 加 工 至 所 要 求 的 形 状 尺 寸 和 性 能 焊 接 钢 管 可 以 根 据 焊 缝 的 形 式 和 形 成 方 法 不 同 分 为 下 列 几 类 : (1) 连 续 炉 焊 钢 管 在 加 热 炉 内 对 钢 带 进 行 加 热, 然 后 对 已 成 型 的 边 缘 采 用 机 械 加 压 方 法 焊 接 在 一 起 而 形 成 的 具 有 一 条 直 缝 的 钢 管 ; (2) 电 阻 焊 钢 管 通 过 电 阻 或 电 感 应 焊 接 工 艺 生 产 的, 带 有 一 条 直 焊 缝 的 钢 管 ; (3) 直 缝 埋 弧 焊 钢 管 通 过 一 个 或 几 个 裸 金 属 自 耗 电 极 与 工 件 间 形 成 的 一 个 或 数 个 电 弧, 对 金 属 加 热 而 产 生 金 属 结 合 的, 带 有 一 条 直 焊 缝 的 钢 管, 在 焊 接 过 程 中, 电 弧 和 溶 化 金 属 被 工 件 上 的 易 溶 小 颗 粒 材 料 保 护 起 来 ; (4) 熔 化 极 气 体 保 护 电 弧 焊 钢 管
40 通 过 连 续 的 自 耗 电 极 和 工 件 间 形 成 的 一 个 或 数 个 电 弧 ; 对 金 属 加 热 而 产 生 金 属 结 合, 带 有 一 条 直 焊 缝 的 钢 管, 其 保 护 完 全 由 外 部 提 供 的 气 体 或 混 合 气 体 来 获 得 ; (5) 螺 旋 埋 弧 钢 管 通 过 一 个 或 几 个 裸 金 属 自 耗 电 极 与 工 件 间 形 成 的 一 个 或 数 个 电 弧 对 金 属 加 热, 产 生 金 属 结 合 的, 带 有 一 条 螺 旋 焊 缝 的 钢 管 这 种 钢 管 也 称 为 螺 旋 焊 管 2 阀 门 化 工 厂 常 用 阀 门 一 般 有 闸 阀 截 止 阀 节 流 阀 球 阀 止 回 阀 蝶 阀 隔 膜 阀 旋 塞 阀 安 全 阀 减 压 阀 疏 水 阀 等 2.1 闸 阀 闸 阀 流 动 阻 力 小, 启 闭 省 力, 广 泛 用 于 各 种 介 质 管 道 的 启 闭 闸 阀 的 闸 板 由 阀 杆 带 动, 沿 阀 座 密 封 面 作 升 降 运 动, 可 接 通 或 截 断 流 体 的 通 路 当 闸 阀 部 分 开 启 时, 在 闸 板 背 面 产 生 涡 流, 易 引 起 闸 板 的 冲 蚀 和 振 动, 阀 座 的 密 封 面 也 易 损 坏, 故 一 般 不 作 为 节 流 用 2.2 截 止 阀 和 节 流 阀 截 止 阀 和 节 流 阀 都 是 向 下 闭 合 式 阀 门, 阀 瓣 由 阀 杆 带 动, 沿 阀 座 中 心 线 做 升 降 运 动 截 止 阀 与 节 流 阀 结 构 基 本 相 同, 只 是 阀 瓣 形 状 有 所 不 同, 截 止 阀 的 阀 瓣 是 盘 形 ; 节 流 阀 的 阀 瓣 多 为 圆 锥 形, 可 以 改 变 流 道 截 面 积, 以 调 节 流 量 和 压 力 2.3 止 回 阀 止 回 阀 用 于 防 止 管 道 内 的 流 体 逆 向 流 动, 介 质 顺 流 时 阀 瓣 开 启, 逆 流 时 阀 瓣 自 动 关 闭 根 据 结 构 不 同, 止 回 阀 可 分 升 降 式 止 回 阀 旋 启 式 止 回 阀 压 紧 式 止 回 阀 和 底 阀 等 四 种 升 降 式 止 回 阀 应 安 装 在 水 平 管 道 上 旋 启 式 止 回 阀 一 般 安 装 在 水 平 管 道 上 安 装 在 垂 直 管 道 上 时, 流 体 必 须 是 向 上 流 动 安 装 止 回 阀 时, 应 注 意 介 质 流 动 方 向 与 止 回 阀 上 的 箭 头 方 向 一 致 2.4 球 阀 球 阀 的 阀 瓣 为 一 中 间 有 通 道 的 球 体 球 体 绕 自 身 轴 线 作 90 旋 转, 达 到 启 闭 目 的 有 快 速 启 闭 的 特 点, 流 动 阻 力 最 小 根 据 球 体 结 构 不 同, 可 分 为 浮 动 球 和 固 定 球 两 种, 阀 座 有 软 密 封 和 硬 密 封 两 种 2.5 疏 水 阀 常 用 的 疏 水 阀 有 倒 吊 桶 式 疏 水 阀 杠 杆 浮 球 式 疏 水 阀 自 由 浮 球 式 疏 水 阀 圆 板 双 金 属 式 疏 水 阀 和 圆 盘 式 疏 水 阀 等 倒 吊 桶 式 杠 杆 浮 球 式 及 自 由 浮 球 式 等 三 种 疏 水 阀 属 于 机 械 型 疏 水 阀, 此 种 疏 水 阀 主 要 利 用 蒸 汽 和 凝 结 水 的 密 度 差 的 原 理 工 作 由 于 蒸 汽 和 凝 结 水 的 密 度 相 差 很 大, 其 产 生 的 浮 力 不 同, 使 浮 子 升 降, 从 而 启 闭 阀 门 此 类 疏 水 阀 具 有 排 除 空 气 能 力 强 排 液 能 力 大 等 特 点, 适 用 于 蒸 汽 用 量 大 的 加 热 设 备 的 疏 水 适 用 于 在 水 平 管 道 上 安 装 圆 板 双 金 属 式 疏 水 阀 属 热 静 力 型 疏 水 阀 疏 水 阀 的 感 温 体 是 双 金 属 圆 板, 根 据 凝 结 水 的 温 度 变 化 使 金 属 圆 板 呈 凸 或 凹 形 弯 曲, 以 此 启 闭 疏 水 阀 此 种 疏 水 阀 排 量 大, 体 积 小, 动 作 噪 声 小, 多 用 于 蒸 汽 伴 热 管 道 的 疏 水 圆 盘 式 疏 水 阀 属 于 热 动 力 型 疏 水 阀, 它 是 利 用 蒸 汽 和 凝 结 水 的 温 度 不 同, 使 变 压 室 内 的 压 力 发 生 变 化, 从 而 开 启 疏 水 阀 此 种 疏 水 阀 结 构 简 单 体 积 小 维 修 简 单, 但 空 气 流 入 后 不 能
41 动 作 动 作 噪 声 大 背 压 允 许 度 底 不 能 在 低 压 (0.03MPa 以 下 ) 使 用, 蒸 汽 有 泄 漏, 不 适 用 于 大 排 量 一 般 适 用 于 水 平 安 装 3 管 件 常 用 管 件 包 括 三 通 弯 头 异 径 管 管 座 管 接 头 等 4 法 兰 法 兰 型 式 有 板 式 平 焊 带 颈 平 焊 带 颈 对 焊 整 体 承 插 焊 螺 纹 对 焊 环 松 套 平 焊 环 松 套 法 兰 盖 衬 里 法 兰 等 10 种 密 封 面 型 式 有 突 面 凹 凸 面 榫 槽 面 环 连 接 面 全 平 面 等 5 种 5 垫 片 常 用 法 兰 密 封 垫 片 有 下 列 三 大 类 : (1) 非 金 属 垫 片 : 主 要 包 括 石 棉 橡 胶 板 垫 片, 聚 四 氟 乙 烯 包 覆 垫 片 等 垫 片 型 式 多 为 平 垫, 使 用 压 力 不 高, 一 般 不 高 于 2.5MPa 使 用 温 度 则 取 决 于 垫 片 的 材 料 石 棉 橡 胶 板 使 用 温 度 还 与 垫 片 材 料 牌 号 有 关, 其 极 限 使 用 温 度 范 围 为 -50 ~+400 聚 四 氟 乙 烯 包 覆 垫 片 使 用 温 度 不 高 于 +150 (2) 半 金 属 垫 片 : 这 种 垫 片 由 非 金 属 和 金 属 两 种 材 料 组 成 而 成, 主 要 包 括 缠 绕 垫 片 和 金 属 包 覆 垫 等 此 种 垫 片 密 封 性 能 好 缠 绕 式 垫 片, 最 高 可 用 于 25.0MPa 和 600 的 荷 刻 条 件 (3) 金 属 垫 : 此 类 垫 片 为 金 属 ( 或 合 金 ) 材 料 经 机 械 加 工 制 成 垫 片 型 式 有 平 垫 椭 圆 形 垫 和 八 角 形 垫 等 金 属 垫 的 材 料 根 据 介 质 的 腐 蚀 性 质 和 温 度 选 取, 具 体 有 软 铁 合 金 钢 铜 铝 等 一 般 用 于 高 压, 使 用 温 度 则 根 据 选 用 的 材 料 而 定 各 种 金 属 垫 的 最 高 使 用 温 度 如 下 : 软 铁 Cr Cr18Ni Cr19Ni10 00C17Ni14Mo 管 法 兰 连 接 用 紧 固 件 管 法 兰 连 接 用 紧 固 件 主 要 有 六 角 头 螺 栓 螺 柱 螺 母 六 管 道 应 力 分 析 1 管 道 应 力 分 析 的 内 容 及 目 的 管 道 应 力 分 析 分 为 静 力 分 析 和 动 力 分 析 静 力 分 析 包 括 : (1) 压 力 荷 载 和 持 续 荷 载 作 用 下 的 一 次 应 力 计 算 防 止 塑 性 变 形 破 坏 ; (2) 管 道 热 胀 冷 缩 以 及 端 点 附 加 位 移 等 位 移 荷 载 作 用 下 的 二 次 应 力 计 算 防 止 疲 劳 破 坏 ; (3) 管 道 对 设 备 作 用 力 的 计 算 防 止 作 用 力 太 大, 保 证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 (4) 管 道 支 吊 架 的 受 力 计 算 为 支 吊 架 设 计 提 供 依 据 ; (5) 管 道 上 法 兰 的 受 力 计 算 防 止 法 兰 泄 漏 动 力 分 析 包 括 : (1) 管 道 自 振 频 率 分 析 防 止 管 道 系 统 共 振 ; (2) 管 道 强 迫 振 动 响 应 分 析 控 制 管 道 振 动 及 应 力 ; (3) 往 复 压 缩 机 ( 泵 ) 气 ( 液 ) 柱 频 率 分 析 防 止 气 柱 共 振 ;
42 (4) 往 复 压 缩 机 ( 泵 ) 压 力 脉 动 分 析 控 制 压 力 脉 动 值 2 管 道 上 可 能 承 受 的 荷 载 管 道 上 可 能 承 受 的 荷 载 有 : (1) 重 力 荷 载, 包 括 管 道 自 重 保 温 重 介 质 重 和 积 雪 重 等 ; (2) 压 力 荷 载, 压 力 荷 载 包 括 内 压 力 和 外 压 力 ; (3) 位 移 荷 载, 位 移 荷 载 包 括 管 道 热 胀 冷 缩 位 移 端 点 附 加 位 移 支 承 沉 降 等 ; (4) 风 荷 载 ; (5) 地 震 荷 载 ; (6) 瞬 变 流 冲 击 荷 载, 如 安 全 阀 启 跳 或 阀 门 的 快 速 启 闭 时 的 压 力 冲 击 ; (7) 两 相 流 脉 动 荷 载 ; (8) 压 力 脉 动 荷 载, 如 往 复 压 缩 机 往 复 运 动 所 产 生 的 压 力 脉 动 ; (9) 机 械 振 动 荷 载, 如 回 转 设 备 的 振 动 4 一 次 应 力 二 次 应 力 一 次 应 力 是 指 由 于 外 加 荷 载, 如 压 力 或 重 力 等 的 作 用 而 产 生 的 应 力 一 次 应 力 的 特 点 是 : 它 满 足 与 外 加 荷 载 的 平 衡 关 系, 随 外 加 荷 载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且 无 自 限 性, 当 其 值 超 过 材 料 的 屈 服 极 限 时, 管 道 将 产 生 塑 性 变 形 而 破 坏 二 次 应 力 是 由 于 管 道 变 形 受 到 约 束 而 产 生 的 应 力, 它 不 直 接 与 外 力 平 衡, 二 次 应 力 的 特 点 是 具 有 自 限 制 性, 当 管 道 局 部 屈 服 和 产 生 小 量 变 形 时 应 力 就 能 降 低 下 来 5 管 道 的 柔 性 管 道 的 柔 性 是 反 映 管 道 变 形 难 易 程 度 的 一 个 物 理 概 念, 表 示 管 道 通 过 自 身 变 形 吸 收 热 胀 冷 缩 和 其 它 位 移 变 形 的 能 力 在 管 道 设 计 中, 以 保 证 管 道 具 有 足 够 的 柔 性 来 吸 收 过 量 的 位 移 应 变 为 最 根 本 的 方 法 和 措 施 非 直 管 组 成 件 ( 如 三 通 弯 头 等 ) 所 具 有 的 柔 性, 可 看 成 是 一 种 有 利 因 素 但 防 止 管 道 产 生 过 量 变 形 ( 柔 性 裕 度 很 大 ) 也 是 管 道 设 计 人 员 应 该 考 虑 的 一 个 方 面 管 道 柔 性 分 析 中 常 用 的 基 本 参 数 有 热 膨 胀 数 据 弹 性 模 数 泊 松 比 许 用 应 力 管 子 规 格 等 进 行 管 道 设 计 时, 应 在 保 证 管 道 具 有 足 够 的 柔 性 来 吸 收 位 移 应 变 的 前 提 下, 使 管 道 的 长 度 尽 可 能 短 或 投 资 尽 可 能 少 在 管 道 柔 性 设 计 中, 除 考 虑 管 道 本 身 的 热 胀 冷 缩 外, 还 应 考 虑 管 道 端 点 的 附 加 位 移 设 计 时, 一 般 采 用 下 列 一 种 或 几 种 措 施 来 增 加 管 道 的 柔 性 : (1) 改 变 管 道 的 走 向 ; (2) 选 用 波 形 补 偿 器 套 管 式 补 偿 器 或 球 形 补 偿 器 ; (3) 选 用 弹 性 支 吊 架 6 管 道 的 自 然 补 偿 管 道 的 自 然 补 偿 就 是 管 道 的 走 向 按 具 体 情 况 呈 各 种 弯 曲 形 状, 管 道 利 用 这 种 自 然 的 弯 曲 形 状 所 具 有 的 柔 性 以 补 偿 其 自 身 的 热 胀 和 端 点 位 移 称 为 自 然 补 偿 自 然 补 偿 的 特 点 是 构 造 简 单 运 行 可 靠 投 资 少 7 管 道 柔 性 设 计 的 目 的 答 : 管 道 柔 性 设 计 的 目 的 是 保 证 管 道 在 设 计 条 件 下 具 有 足 够 的 柔 性, 防 止 管 道 因 热 胀 冷 缩 端 点 附 加 位 移 管 道 支 承 设 置 不 当 等 原 因 造 成 下 列 问 题 : (1) 管 道 应 力 过 大 引 起 金 属 疲 劳 和 ( 或 ) 管 道 推 力 过 大 造 成 支 架 破 坏 ;
43 (2) 管 道 连 接 处 产 生 泄 漏 ; (3) 管 道 推 力 或 力 矩 过 大, 使 与 其 相 连 接 的 设 备 产 生 过 大 的 应 力 或 变 形, 影 响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8 哪 些 管 道 应 进 行 详 细 柔 性 设 计 临 界 管 系 的 判 断 原 则 ( 略 ) 9 管 道 柔 性 设 计 的 合 格 标 准 为 : (1) 管 道 上 各 点 的 二 次 应 力 值 应 小 于 许 用 应 力 范 围 ; (2) 管 道 对 设 备 管 口 的 推 力 和 力 矩 应 在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 (3) 管 道 的 最 大 位 移 量 应 能 满 足 管 道 布 置 的 要 求 七 压 力 管 道 1 国 家 技 术 监 督 局 制 定 的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单 位 认 证 与 管 理 办 法 对 压 力 管 道 的 类 别 级 别 的 划 分 1.1 长 输 管 道 为 GA 类, 级 别 划 分 为 : (1)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长 输 管 道 为 GA1 级 : 1) 输 送 有 毒 可 燃 易 爆 气 体 介 质, 且 压 力 P>1.6Mpa 的 管 道 ; 2) 输 送 有 毒 可 燃 易 爆 液 体 介 质, 输 送 距 离 ( 注 1) 200Km 且 管 道 公 称 直 径 DN 300mm 的 管 道 ; 3) 输 送 浆 体 介 质, 输 送 距 离 50Km 且 管 道 公 称 直 径 DN 150mm 的 管 道 (2)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的 长 输 管 道 为 GA2 级 : 1) 输 送 有 毒 可 燃 易 爆 气 体 介 质, 设 计 压 力 P 1.6MPa 的 管 道 ; 2) GA1(2) 范 围 以 外 的 长 输 管 道 ; 3) GA1(3) 范 围 以 外 的 长 输 管 道 1.2 公 用 管 道 为 GB 类, 级 别 划 分 为 : GB1 燃 气 管 道 GB2 热 力 管 道 1.3 工 业 管 道 为 GC 类, 级 别 划 分 为 : (1)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管 道 为 GC1 级 : 1) 输 送 GB5044 职 业 性 接 触 毒 物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中, 毒 性 程 度 为 极 度 危 害 介 质 的 管 道 ; 2) 输 送 GB50160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及 GBJ1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中 规 定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为 甲 乙 类 可 燃 气 体 或 甲 类 可 燃 液 体 介 质 且 设 计 压 力 P 4.0MPa 的 管 道 ; 3) 输 送 可 燃 流 体 介 质 有 毒 流 体 介 质, 设 计 压 力 P 4.0MPa 且 设 计 温 度 大 于 等 于 400 C 的 管 道 ; 4) 输 送 流 体 介 质 且 设 计 压 力 P 10.0MPa 的 管 道 (2)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的 工 业 管 道 为 GC2 级 : 1) 输 送 GB50160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及 GBJ1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中 规 定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为 甲 乙 类 可 燃 气 体 或 甲 类 可 燃 液 体 介 质 且 设 计 压 力 P<4.0MPa 的 管 道 ; 2) 输 送 可 燃 流 体 介 质 有 毒 流 体 介 质, 设 计 压 力 P<4.0MPa 且 设 计 温 度 400 C 的 管 道 ; 3) 输 送 非 可 燃 流 体 介 质 无 毒 流 体 介 质, 设 计 压 力 P<10.0MPa 且 设 计 温 度 400 C 的 管
44 道 ; 4) 输 送 流 体 介 质 设 计 压 力 P<10.0MPa 且 设 计 温 度 <400 C 的 管 道 ; 注 1: 输 送 距 离 指 产 地 储 存 库 用 户 间 的 用 于 输 送 商 品 介 质 管 道 的 直 接 距 离 2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文 件 的 签 署 GA1 GC1 级 压 力 管 道 的 管 道 布 置 图 管 道 材 料 设 计 规 定 及 管 道 应 力 分 析 计 算 书 必 须 设 计 校 核 审 核 审 定 四 级 签 署 ;GB 类 GA2 GC2 级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要 设 计 校 核 审 核 三 级 签 署
45 第 四 讲 结 构 专 业 介 绍 一. 概 述 结 构 是 为 了 实 现 工 艺 或 建 筑 等 专 业 特 定 的 使 用 功 能, 按 照 一 定 的 规 律 而 组 成 的 承 重 体 系, 是 保 障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的 重 要 环 节 结 构 设 计 应 遵 循 四 个 基 本 原 则 安 全 性 实 用 性 耐 久 性 经 济 性 在 这 里, 我 们 重 点 强 调 安 全 性, 因 为 安 全 是 人 民 的 生 命 财 产 最 基 本 的 保 障 我 们 经 常 从 电 视 报 纸 等 媒 体 看 到 房 屋 桥 梁 倒 塌 的 场 面, 造 成 巨 大 的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例 如 四 川 彩 虹 桥 倒 塌, 其 主 要 原 因 就 是 因 为 施 工 质 量 低 劣, 从 而 导 致 结 构 体 系 失 效 还 有 美 国 世 贸 大 厦 的 整 体 崩 塌,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飞 机 撞 击 大 楼 从 而 引 起 爆 炸, 爆 炸 带 来 的 大 火 焚 烧 了 结 构 主 体 的 钢 柱 钢 梁, 导 致 结 构 承 载 体 系 失 效 而 倒 塌 还 有 许 多 案 例 均 能 说 明 如 果 结 构 体 系 的 安 全 性 没 有 保 障, 导 致 结 构 体 系 失 效, 那 么 造 成 的 后 果 是 不 堪 设 想 的 但 是 我 们 也 不 能 过 分 强 调 结 构 的 安 全 性 而 盲 目 扩 大 结 构 设 计 的 安 全 储 备, 一 定 要 实 事 求 是, 按 照 国 家 规 范 规 定 的 安 全 可 靠 度 进 行 设 计, 树 立 信 心, 做 到 胆 大 心 细 二. 结 构 形 式 按 结 构 体 系 的 主 要 材 料 分 : 1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 是 由 钢 筋 和 混 凝 土 两 种 材 料 组 成 共 同 受 力 的 结 构, 混 凝 土 通 常 所 说 的 是 由 水 泥 石 子 砂 水 组 成 的 混 合 物 混 凝 土 抗 压 能 力 强, 抗 拉 能 力 差, 而 钢 筋 抗 压 抗 拉 能 力 均 较 强, 我 们 用 混 凝 土 承 担 压 力, 以 钢 筋 承 担 拉 力, 充 分 利 用 这 两 种 材 料 的 力 学 性 能 优 点 :⑴ 耐 久 性 好, 不 象 钢 结 构 木 结 构 需 要 保 养 和 维 修 ( 防 腐 防 火 ) ⑵ 整 体 好,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整 体 性, 抗 震 抗 振 能 力 强 ⑶ 可 模 性, 可 以 浇 制 成 各 种 形 状 和 尺 寸 的 结 构 ⑷ 耐 火 性 好 ⑸ 可 以 就 地 取 材 ⑹ 降 低 造 价 缺 点 :⑴ 自 重 较 大, 不 利 于 大 跨 度 高 层 建 筑 ⑵ 施 工 周 期 长, 施 工 条 件 受 气 候 限 制 ( 如 雨 天 冬 季 ) ⑶ 辅 助 材 料 用 量 多 ( 如 模 板 脚 手 架 ) ⑷ 抗 裂 性 差, 正 常 使 用 往 往 出 现 裂 缝 可 以 带 裂 缝 工 作, 但 要 注 意 裂 缝 宽 度, 防 止 腐 蚀 钢 筋, 使 之 膨 胀 而 导 致 保 护 层 剥 落, 从 而 引 起 钢 筋 大 面 积 腐 蚀, 影 响 结 构 的 安 全 性 ⑸ 修 补 加 固 和 改 造 均 比 较 困 难 19 世 纪 中 叶 就 开 始 利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目 前 已 经 广 泛 应 用, 如 我 们 的 楼 房 建 筑, 三 峡 工 程 水 坝 2 钢 结 构 : 是 指 用 型 钢 或 钢 板 制 成 构 件, 根 据 使 用 要 求, 通 过 焊 接 或 螺 栓 等 方 法 连 接, 按 一 定 规 律 组 成 的 承 载 结 构 叫 钢 结 构 优 点 :⑴ 自 重 较 轻, 虽 然 钢 结 构 比 重 很 大, 但 强 度 高, 构 件 面 积 较 小, 因 而 自 重 较 轻, 高 层 建 筑 尤 其 是 超 高 层 建 筑 都 普 遍 采 用, 由 于 自 重 较 轻 的 原 因, 其 抗 地 震 作 用 力 也 就 较 小
46 ⑵ 钢 结 构 工 作 的 可 靠 性 较 高, 是 一 种 理 想 的 弹 塑 性 材 料, 具 有 较 大 的 抵 抗 变 形 能 力 ⑶ 钢 材 的 抗 振 性 抗 冲 性 好 具 有 良 好 的 塑 性 和 韧 性 ⑷ 工 业 化 程 度 较 高, 可 成 批 生 产, 精 度 高, 是 目 前 工 业 化 程 度 最 高 的 一 种 结 构 ⑸ 施 工 速 度 快, 工 期 短, 部 件 便 于 更 换 ⑹ 可 以 做 成 密 封 结 构, 可 制 作 各 种 容 器 缺 点 :⑴ 易 腐 蚀 要 采 取 防 锈 防 腐 措 施, 且 需 要 定 期 维 护 ⑵ 钢 结 构 耐 火 性 差 一 般 当 结 构 温 度 达 到 时 强 度 分 别 下 降 1/3 1/2 和 2/3 钢 结 构 虽 然 是 不 燃 体, 但 耐 火 极 限 仅 仅 是 0.25 小 时 也 就 是 说 未 加 保 护 的 钢 结 构 在 20 分 钟 就 被 烈 火 吞 噬 成 麻 花 状 的 废 物 前 面 说 到 的 美 国 9 11 事 件 的 世 贸 大 厦 倒 塌, 就 是 用 钢 结 构 的 防 护 层 被 破 坏 后, 钢 结 构 迅 速 失 效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需 要 在 钢 结 构 表 面 做 防 火 保 护 层, 也 需 要 根 据 使 用 年 限 定 期 维 护 随 着 我 国 钢 结 构 产 业 的 迅 速 发 展, 钢 结 构 已 经 应 用 越 来 越 多, 从 过 去 的 限 制 使 用 到 今 天 的 推 广 使 用 但 目 前 我 国 的 钢 结 构 设 计 整 体 水 平 还 不 高, 远 远 落 后 于 钢 筋 混 凝 土, 有 的 大 学 在 钢 结 构 教 学 和 科 研 方 面 也 重 视 的 不 够 3 砌 体 结 构 ( 砖 石 结 构 ): 是 指 其 承 重 构 体 的 材 料 是 由 块 材 和 砂 浆 砌 筑 而 成 的 结 构 例 如 历 史 悠 久 的 秦 砖 汉 瓦 和 赵 州 桥 ( 石 拱 桥 ) 就 是 属 于 砌 体 结 构 块 材 : 如 石 材 砖 砌 块 等 砂 浆 : 如 天 然 胶 泥 石 灰 砂 浆 水 泥 砂 浆 等 块 材 最 常 用 的 粘 土 砖 ( 即 红 砖 ), 由 于 其 用 量 大 占 用 耕 地, 目 前 已 被 限 制 使 用, 有 些 城 市 已 禁 止 使 用 优 点 :⑴ 取 材 简 单, 可 以 就 地 取 材, 有 一 定 的 抗 压 强 度 ⑵ 施 工 可 以 连 续 进 行, 不 需 要 大 量 的 辅 助 设 备 和 器 材 ⑶ 更 好 的 保 温 隔 热 耐 火 耐 久 以 及 化 学 和 大 气 稳 定 性 ⑷ 比 较 经 济 缺 点 :⑴ 抗 弯 抗 拉 性 能 差 ⑵ 抗 震 抗 振 动 性 差 ⑶ 自 重 较 大 ⑷ 劳 动 量 大, 施 工 质 量 难 以 保 证, 工 期 缓 慢 目 前, 多 层 住 宅 的 墙 体 维 护 墙 烟 囱 等 大 多 采 用 砌 体 结 构 今 后 砌 体 结 构 的 发 展 任 务 : 需 要 大 力 发 展 轻 质 高 强 的 各 种 实 心 的 和 空 心 砖 砌 体 和 高 强 度 砂 浆 ; 需 要 大 力 发 展 各 种 工 业 废 料 和 混 凝 土 砌 块 ; 需 要 大 力 发 展 各 种 配 筋 砖 砌 体 结 构, 进 一 步 推 广 自 动 化 程 度 较 高 的 中 小 型 砌 体 中 大 型 墙 体 4 木 结 构 : 就 是 利 用 木 材 按 一 定 规 律 组 合 而 成 的 结 构 体 系 优 点 : 取 材 容 易, 自 重 轻, 同 时 具 有 一 定 的 抗 拉 和 抗 压 强 度, 加 工 速 度 快, 且 较 为 经 济 缺 点 : 不 耐 火, 强 度 不 够 高 目 前, 我 国 森 林 资 源 贫 乏, 已 限 制 使 用 木 结 构 5 混 合 结 构 : 就 是 利 用 以 上 结 构 体 系 中 的 二 种 或 二 种 以 上 的 结 构 形 式 组 成 的 结 构 体 系 如 : 砖 混 结 构 ( 多 层 住 宅 办 公 楼 房 ); 钢 砼 组 合 体 ( 许 多 高 层 建 筑 桥 梁 ) 按 ( 力 学 原 理 ) 传 力 途 径 分 : ⑴ 排 架 ( 单 排 厂 房 ), 主 要 由 屋 架 柱 基 础 组 成 ⑵ 框 架, 主 要 由 梁 架 柱 基 础 组 成
47 ⑶ 剪 力 墙 ⑷ 框 剪 结 构, 由 框 架 和 剪 力 墙 共 同 组 成 的 结 构 体 系 ⑸ 筒 体 结 构 ⑹ 其 它 特 殊 结 构 三. 结 构 设 计 的 基 本 程 序 1 根 据 其 它 专 业 或 建 设 方 的 使 用 功 能 要 求, 在 与 其 它 专 业 商 议 后 确 定 合 理 的 结 构 方 案 这 是 结 构 设 计 中 最 重 要 的 环 节 结 构 方 案 的 错 误 选 择 可 能 导 致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不 必 要 的 资 金, 甚 至 仍 不 能 满 足 使 用 功 能 的 要 求, 更 有 甚 者 导 致 结 构 体 系 的 破 坏 而 引 起 质 量 事 故 2 根 据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确 定 地 基 处 理 方 案 和 基 础 型 式 地 基 : 天 然 地 基 基 础 直 接 天 然 状 态 下 的 地 基 持 力 层 上 复 合 地 基 ( 又 称 人 工 地 基 ) 通 过 地 基 处 理 方 式 形 成 的 地 基 基 础 形 式 : 无 筋 扩 展 基 础 扩 展 基 础 柱 下 条 形 基 础 筏 形 基 础 桩 基 础 岩 石 锚 杆 基 础 1 根 据 详 细 的 使 用 功 能 要 求 ( 专 业 条 件 ), 不 合 理 的 地 方 应 与 其 余 专 业 商 量 调 整 后 建 立 结 构 计 算 模 型, 进 行 结 构 分 析 计 算 2 计 算 完 毕 后, 将 经 校 审 后 的 梁 柱 布 置 及 截 面 大 小 返 给 其 余 各 专 业 3 绘 制 结 构 图 ( 包 括 结 构 总 说 明 目 录 ) 校 审 后 交 各 所 提 条 件 专 业 会 签 四. 抗 震 设 计 的 基 本 概 念 我 国 抗 震 设 防 的 基 本 原 则 以 三 个 水 准 为 抗 震 设 防 目 标, 小 震 不 坏, 中 震 可 修, 大 震 不 倒 我 国 的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为 6~9 度, 宁 波 地 区 为 6 度 区, 局 部 为 7 度 区 对 于 房 屋 建 筑 设 计 应 符 合 抗 震 概 念 的 设 计 要 求, 不 应 采 用 严 重 不 规 则 的 设 计 方 案 五. 结 构 与 其 它 专 业 的 关 系 建 筑 专 业 在 确 定 建 筑 方 案 时, 应 考 虑 到 方 案 的 可 实 施 性 及 梁 柱 截 面 的 估 算 大 小 对 建 筑 设 计 的 影 响 估 算 结 构 构 件 的 位 置 及 大 小, 这 对 工 程 设 计 是 大 有 益 处 的 工 艺 水 电 等 专 业 应 注 意, 设 备 和 管 道 布 置 时 应 避 开 结 构 的 梁 柱 基 础, 不 与 之 相 碰 当 实 在 无 法 避 开 时, 应 与 结 构 专 业 商 量 解 决 办 法 各 个 专 业 平 时 应 注 意 积 累 其 它 专 业 的 相 关 知 识 例 : 一 个 三 层 的 化 工 厂 房, 没 有 大 型 设 备,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柱 距 6.0m, 层 高 4.0m, 由 此 可 估 算 : 柱 , 梁 下 面 为 各 个 专 业 应 注 意 的 几 个 要 点 : 1 设 备 基 础 开 洞 埋 件 的 平 面 定 位 应 按 建 筑 物 轴 线 定 位, 不 要 以 墙 边 来 定 位, 而 水 池 尺 寸 应 以 内 壁 定 位 2 设 备 基 础 条 件 一 般 设 备 应 注 明 设 备 类 型 底 座 轮 廓 尺 寸 运 行 功 率 转 速 设 备 自 重 ( 含 保 温 ) 充 水 重 介 质 重 附 加 重 量 及 附 加 弯 距 塔 类 设 备 还 需 提 供 重 心 位 置 或 能 计 算 出 重
48 心 的 位 置 的 有 关 参 数 ( 塔 各 段 高 度 壁 厚 直 径 )[ 根 据 石 化 行 业 标 准 ] 压 缩 机 等 较 大 功 率 的 动 力 设 备, 需 做 动 力 计 算, 还 需 提 供 重 心 位 置 及 传 动 方 式, 动 力 计 算 的 有 关 参 数 如 机 器 各 谐 挠 力 及 作 用 位 置 3 提 供 设 备 限 制 结 构 尺 寸 基 础 预 留 孔 预 埋 螺 栓 预 埋 钢 板 螺 栓 ( 丝 扣 长 度 露 头 长 度 ) 如 有 特 殊 要 求, 应 提 供 螺 栓 材 质 丝 距 ( 非 常 规 ) 4 其 它 专 业 的 预 埋 件, 荷 载 超 过 5KN 的 均 要 注 明 5 结 构 专 业 根 据 条 件, 应 尽 量 满 足 条 件 要 求, 合 理 布 置 返 回 条 件 后, 其 余 专 业 所 需 的 开 洞 应 避 开 梁 柱, 埋 件 不 要 落 在 洞 里 如 发 现 与 梁 柱 相 碰, 及 时 与 结 构 商 量 共 同 解 决 问 题 6 其 余 专 业 对 结 构 构 件 施 工 次 序 有 要 求 的 一 定 要 注 明 ( 例 如 设 备 吊 装 方 案 ), 建 筑 物 的 防 腐 区 域 耐 火 等 级 要 明 确 指 出, 防 腐 区 的 腐 蚀 介 质 腐 蚀 程 度 ( 浓 度 ) 应 明 确 指 出 7 其 它 专 业 在 提 供 设 备 荷 载 时, 不 要 放 的 太 大 ( 应 有 真 实 性, 最 大 为 1.05 系 数 ) 经 常 碰 到 这 种 情 况 : 一 台 设 备 很 重 或 有 振 动, 就 将 荷 载 放 得 很 大, 有 的 甚 至 放 大 了 30%~50%, 这 就 很 不 必 要 的, 其 安 全 可 靠 度 应 由 结 构 专 业 掌 握 8 其 余 专 业 在 提 供 楼 层 使 用 活 荷 载 时, 不 应 随 意 提 供,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准 确 提 供
49 第 五 讲 建 筑 专 业 介 绍 为 了 让 大 家 对 建 筑 程 序 方 法 有 一 定 的 了 解, 结 合 专 业 设 计 介 绍 一 设 计 工 作 的 基 本 程 序 首 先 在 基 本 建 设 过 程 中, 根 据 不 同 业 主 的 委 托, 编 制 项 目 建 议 书 ; 并 参 与 厂 址 选 择, 编 制 厂 址 选 择 报 告 ; 然 后 进 行 技 术 考 察, 参 加 环 境 评 价, 并 编 制 初 步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接 着 编 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进 行 厂 址 复 查, 提 出 初 勘 要 求, 并 编 制 初 步 设 计 ; 再 进 行 设 备 和 主 要 材 料 的 采 购, 提 出 详 勘 要 求, 然 后 进 行 施 工 图 设 计, 并 配 合 现 场 施 工 ; 现 场 施 工 结 束 进 行 试 车 考 核,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 结 束 后 进 行 工 程 总 结, 参 加 大 项 目 后 进 行 评 价 报 告 二 设 计 工 作 中 的 关 键 工 序 1> 设 计 方 案 的 制 定 与 评 审 设 计 方 案 是 决 定 设 计 质 量 和 技 术 水 平 的 关 键 对 设 计 中 的 重 大 技 术 问 题, 必 须 认 真 作 多 方 案 的 比 较 和 技 术 经 济 的 论 证, 进 行 充 分 讨 论, 以 便 确 定 先 进 合 理 可 靠 的 设 计 方 案 另 外, 在 确 定 重 大 设 计 方 案, 作 开 工 报 告 之 前, 需 召 开 方 案 评 审 会 2> 开 工 报 告 是 工 程 设 计 全 面 开 展 的 标 志, 一 般 由 设 计 经 理 或 项 目 经 理 评 定 后 编 制 3> 设 计 条 件 设 计 条 件 是 各 专 业 开 展 设 计 的 依 据, 是 专 业 间 密 切 配 合 的 前 提 能 否 及 时 提 出 相 关 的 准 确 的 完 整 的 设 计 条 件, 是 决 定 设 计 质 量 水 平 进 度 和 效 益 的 重 要 因 素 提 条 件 的 专 业 要 对 条 件 的 正 确 性 负 责, 必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并 按 规 定 格 式, 经 校 审 签 署 后 提 出 接 受 条 件 的 专 业 一 般 是 两 天 之 内 确 认 其 合 理 性, 若 有 疑 义, 需 及 时 向 提 条 件 专 业 协 商 解 决,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设 计 完 成 后 需 将 条 件 归 档 若 条 件 不 符 合 规 定 者, 接 受 人 有 权 拒 收 设 计 文 件 的 校 审 汇 签 和 签 署 是 保 证 设 计 质 量 的 重 要 环 节 三 设 计 基 础 资 料 及 其 分 析 场 地 的 选 择 应 考 虑 区 域 地 质 交 通 运 输 自 然 条 件 基 础 设 施 环 境 现 状 环 境 保 护 等 设 计 基 础 条 件, 通 过 调 查 与 分 析, 选 择 基 础 条 件 比 较 好 的 场 地 自 然 条 件 : 1> 地 形 : 不 同 的 地 形 条 件 对 项 目 选 址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 山 谷 山 坡 冲 沟 盆 地 阶 地 等 ) 2) 气 象 : 气 温 和 湿 度 降 雨 量 风 以 及 日 照 对 场 地 的 选 址 有 影 响 3) 水 文 4) 地 质 基 础 设 施 : 1> 给 水 排 水 2> 供 电 3> 通 信 4> 能 源 供 应 景 观 与 环 境 : 1> 文 物 古 迹 及 自 然 景 观
50 2> 周 围 环 境 及 建 筑 物 网 格, 满 足 城 市 规 划 要 求 建 筑 红 线 四 建 筑 专 业 分 工 1. 建 筑 物 设 计 2. 建 筑 装 饰 及 小 品 设 计 3. 围 堰 围 墙 大 门 的 设 计 4. 支 承 于 地 面 及 建 筑 物 上 的 钢 平 台 钢 梯 及 栏 杆 五 专 业 之 间 的 设 计 分 界 1. 凡 属 工 艺 操 作 排 水 用 地 沟 由 管 道 设 计 专 业 提 出 地 沟 位 置 及 管 道 走 向 条 件, 建 筑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2. 围 墙 和 大 门 : 依 据 总 图 专 业 提 供 的 坐 标 和 位 置, 有 建 筑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3. 装 置 内 地 坪 由 建 筑 专 业 设 计, 装 置 外 的 地 坪 由 总 图 专 业 设 计 4. 建 筑 物 的 屋 面 雨 水 斗 外 墙 外 的 落 水 管 及 建 筑 物 周 围 明 沟 由 建 筑 专 业 负 责 5. 砖 墙 上 的 预 留 洞 及 预 埋 件 防 水 套 管 由 建 筑 专 业 设 计, 但 由 给 排 水 专 业 提 出 防 水 套 管 的 标 准 图 号, 建 筑 专 业 将 标 准 图 号 标 注 在 建 筑 专 业 图 纸 的 相 应 位 置 上, 防 水 套 管 的 材 料 由 给 排 水 专 业 设 计 6. 给 排 水 专 业 提 出 排 水 沟 型 式, 断 面 尺 寸 和 长 度 坡 度 等 条 件, 建 筑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7. 暖 通 :1> 采 暖 区 建 筑 物 和 空 气 调 节 建 筑 物 的 热 工 性 能, 由 暖 通 专 业 提 出 条 件, 建 筑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2> 地 沟 排 水 沟 通 风 由 暖 通 专 业 提 出 条 件, 建 筑 专 业 负 责 设 计 3> 供 安 装 和 暖 通 风 设 施 的 墙 ( 柱 梁 ) 上 的 预 埋 件 预 留 孔 爬 梯 栏 杆 及 通 风 百 叶 窗 等 由 暖 通 专 业 提 出 条 件, 建 筑 专 业 设 计 8. 概 算 : 需 作 概 算 时, 建 筑 专 业 向 概 算 专 业 提 出 工 程 量 六 设 计 条 件 1. 设 计 条 件 是 设 计 工 作 的 基 本 文 件, 是 各 专 业 开 展 设 计 工 作 的 依 据 2. 设 计 条 件 提 出 专 业 应 对 所 提 条 件 的 正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负 责, 接 受 条 件 专 业 应 严 格 按 所 提 条 件 进 行 设 计 3. 设 计 条 件 的 提 交 及 返 回 日 期 应 按 设 计 进 度 控 制 计 划 表 签 订 日 期 执 行 4.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各 专 业 提 出 的 条 件 及 返 回 条 件 应 一 次 提 交 完 毕 5. 施 工 图 阶 段 提 出 条 件 及 返 回 条 件 可 分 两 次 提 交 第 一 次 条 件 供 开 展 施 工 图 用, 第 二 次 条 件 供 完 成 施 工 图 用, 设 计 条 件 和 返 回 条 件 凡 可 一 次 提 交 的, 应 一 次 提 交 完 毕, 但 对 接 受 条 件 专 业 开 展 计 算 有 影 响 的 条 件, 应 第 一 次 提 出 七 建 筑 专 业 接 受 的 设 计 条 件 1.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1> 建 构 筑 物 特 征 条 件 表 2> 设 备 布 置 图 ( 平 立 面 ) 3> 全 厂 总 平 面 图 ( 建 筑 物 位 置 及 道 路 ) 2. 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
51 一 次 条 件 1> 布 置 图 ( 平 剖 ) 房 间 要 求 墙 面 直 径 400mm 以 上 开 孔 设 备 位 置 标 高 地 沟 2> 建 构 筑 物 特 性 条 件 表 3> 全 厂 总 平 面 图 4> 全 厂 竖 向 二 次 条 件 1> 墙 面 直 径 400mm 以 下 预 留 孔 条 件 2> 预 埋 件 条 件 3> 设 备 基 础 ( 二 次 ) 条 件 4> 独 立 的 小 操 作 台 爬 梯 等 条 件 5> 小 地 沟 地 坑 二 次 条 件 6> 通 风 防 腐 室 内 装 修 二 次 条 件 7> 建 筑 物 坐 标 标 高 修 正 条 件 八 建 筑 专 业 设 计 施 工 图 内 容 及 其 深 度 为 了 使 建 筑 施 工 图 设 计 内 容 深 度 表 示 方 法 基 本 统 一, 加 快 设 计 进 度, 提 高 设 计 质 量, 满 足 设 计 施 工 要 求 依 据 :GB/T 建 筑 制 图 标 准 GB/T 房 屋 建 筑 制 图 统 一 标 准 一 般 规 定 : 1) 应 做 到 内 容 完 整, 尺 寸 齐 全 比 例 适 当 布 置 合 理 图 例 正 确 文 字 工 整 语 言 通 顺 意 图 准 确 图 面 清 晰 整 洁 美 观, 力 求 简 明 方 便, 避 免 重 复 繁 琐 ; 2) 图 纸 排 列 顺 序 应 与 施 工 程 序 相 吻 合, 先 施 工 者 在 前, 后 施 工 者 在 后 ; 3) 一 个 项 目 ( 车 间 工 段 或 房 屋 ) 的 图 纸 规 格 应 尽 量 做 到 幅 宽 一 致 长 短 统 一, 特 殊 情 况 可 按 规 定 延 长
52 第 六 讲 电 气 专 业 介 绍 电 气 工 程 设 计 的 原 则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 1 电 气 安 全 它 包 含 三 个 方 面 : 首 先 是 人 身 安 全 ; 另 一 方 面 是 供 电 系 统 供 电 设 备 自 身 的 安 全 ; 再 一 方 面 是 要 保 证 供 电 和 用 电 的 设 备 装 置 楼 宇 及 建 筑 的 安 全 2 可 靠 体 现 在 供 电 电 源 的 可 靠 和 供 电 质 量 的 可 靠 供 电 电 源 的 可 靠 即 供 电 的 不 间 断 性, 亦 即 供 电 的 连 续 性 : 如 根 据 供 电 负 荷 对 不 间 断 供 电 的 要 求 的 严 格 性 分 为 : 一 级 负 荷 : 需 二 个 独 立 电 源 供 电, 特 殊 情 况 还 加 保 安 电 源 二 级 负 荷 : 有 一 备 用 电 源 三 级 负 荷 : 供 电 无 特 殊 要 求 而 供 电 质 量 的 可 靠 又 包 含 二 个 方 面 : 一 个 方 面 是 参 数 指 标, 如 电 压 的 高 低 频 率 的 快 慢 波 形 的 正 弦 规 律 的 误 差 限 定 在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另 一 方 面 是 不 利 成 分, 如 高 次 谐 波, 瞬 态 冲 击 电 压 减 小 到 一 定 的 范 围 3 合 理 一 方 面 要 符 合 要 求 设 计 必 须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和 法 令, 要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行 业 地 方 部 门 的 各 种 规 范 规 程 及 要 求 另 一 方 面 要 符 合 国 情 设 计 在 满 足 使 用 要 求 的 同 时, 也 要 符 合 建 设 方 的 经 济 实 力, 同 时 还 要 考 虑 管 理 与 运 行 维 护 与 修 理 扩 充 与 发 展 的 需 要 4 先 进 一 方 面 要 杜 绝 使 用 落 后 淘 汰 设 备, 特 别 是 国 家 明 令 禁 止 和 淘 汰 的 元 器 件 及 设 备 并 要 在 经 济 合 理 的 前 提 下 面 向 未 来 发 展, 采 用 切 实 可 行, 经 国 家 认 定 成 熟 的 先 进 技 术 和 设 备 另 一 方 面, 未 经 认 定 可 靠 的 技 术 是 不 能 盲 目 在 一 般 工 程 上 试 用 的 在 投 资 费 用 及 技 术 先 进 这 对 矛 盾 中, 注 意 防 止 片 面 强 调 节 约 投 资 的 趋 向 再 一 方 面 还 要 充 分 为 未 来 发 展 考 虑, 兼 顾 运 行 维 护, 预 计 增 容 扩 建 5 实 用 1) 节 能 降 耗 这 是 工 程 设 计 各 专 业 中 与 电 专 业 联 系 最 为 密 切 的 方 面 2) 符 合 实 际 要 求 电 气 工 程 设 计 的 要 求 工 程 设 计 为 工 程 建 设 提 供 的 就 是 绘 制 编 写 的 成 套 图 样 和 文 字 说 明 ( 含 计 算 资 料 ), 称 为 技 术 文 件 根 据 工 程 规 模 大 小 和 实 际 需 要, 其 内 容 繁 简 图 样 多 少 各 异, 但 基 本 要 求 是 相 同 的 1) 正 确 性 全 套 技 术 文 件 必 须 正 确 无 误, 应 能 达 到 规 定 的 性 能 指 标, 满 足 开 展 下 列 工 作 所 需 的 要 求 :
53 编 制 施 工 方 案, 进 行 施 工 和 安 装 编 制 工 程 预 算, 实 施 招, 投 标 安 排 具 体 设 备 材 料 订 货 制 造 加 工 非 标 设 备 2) 完 整 性 整 套 文 件 中 的 图 样 说 明 及 其 他 资 料 必 须 要 满 足 上 述 各 方 面 的 要 求 及 今 后 管 理 维 护 的 需 要 各 行 业 对 设 计 不 同 阶 段 均 有 具 体 的 设 计 深 度 规 定, 不 能 随 意 精 减 3) 统 一 性 文 件 中 的 图 例 符 号 名 称 数 据 标 注 字 体 等 必 须 前 后 一 致, 不 得 中 途 更 改, 丢 失, 尤 其 多 人 分 工 设 计 的 大 项 目, 项 目 负 责 人 更 要 注 意 凡 是 国 家 标 准 的, 尽 可 能 选 用, 其 次 再 选 其 他 标 准 如 没 有 国 家 标 准 或 必 须 用 于 不 同 含 义 时, 必 须 另 加 说 明 同 时 还 得 注 意 共 同 设 计 的 各 专 业 间 密 切 配 合 设 计 的 依 据 和 基 础 资 料 1 基 本 依 据 项 目 批 复 文 件 文 件 应 包 括 来 源 立 项 理 由 建 设 性 质 规 模 地 址 及 设 计 范 围 与 分 界 线 等 内 容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要 依 据 正 式 批 准 的 初 步 设 计 任 务 书 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 依 据 有 关 部 门 对 初 步 设 计 的 审 批 修 改 意 见 及 建 设 单 位 的 补 充 要 求, 此 时 不 得 随 意 增 减 内 容 如 对 某 具 体 问 题 有 不 同 意 见 时, 通 过 双 方 协 商 达 成 一 致 后, 应 以 文 字 形 式 确 定 下 来 为 设 计 依 据 1) 供 电 范 围 总 平 面 图 及 供 电 要 求 这 里 包 括 电 源 电 压 频 率 以 及 防 尘 防 爆 防 腐 等 的 要 求 2) 电 气 设 计 边 界 的 划 分 要 防 止 与 土 建 混 淆 土 建 是 以 国 土 规 划 部 门 划 定 的 红 线 确 定 范 围, 而 电 气 通 常 是 建 设 单 位 ( 俗 称 甲 方 ) 与 有 关 方 面 商 定 的 这 个 边 界 不 是 用 红 线 划 定, 而 是 以 工 程 供 电 线 路 接 电 点 来 确 定, 它 可 能 在 红 线 内, 也 可 能 在 红 线 外 另 一 点 是 与 其 它 单 位 联 合 设 计 电 气 时, 还 必 须 明 确 彼 此 的 具 体 分 工 交 接 界 限 本 单 位 设 计 的 具 体 任 务 及 彼 此 之 间 应 提 供 的 条 件 3) 地 区 供 电 可 能 性 这 里 主 要 是 指 外 部 供 电 条 件 与 要 求 4) 当 地 公 共 服 务 设 置 情 况 如 电 信 及 消 防 等 方 面 5) 气 象 资 料 等 等 2 签 订 合 同 与 当 地 供 电 部 门 签 订 合 同 的 内 容 有 : (1) 可 供 电 源 电 压 及 方 式 ; (2) 电 力 系 统 最 大 及 最 小 运 行 方 式, 供 电 端 的 短 路 参 数 ; (3) 电 能 计 量 方 式 收 费 办 法 电 贴 标 准 ; (4) 区 外 电 源 供 电 线 路 的 设 计 施 工 维 护 责 任 用 法 及 费 用 承 担 ; (5) 区 内 降 / 配 电 所 继 电 保 护 方 式 及 整 定 要 求 等 3 基 础 资 料 指 国 家 部 委 地 方 以 及 行 业 制 定 的 相 关 规 程 规 范 规 定 及 标 准 4 工 具 性 资 料 :
54 1) 设 计 手 册 ; 2) 标 准 图 集 ; 3) 常 用 资 料 集 等 设 计 过 程 的 三 个 阶 段 可 行 性 研 究 ( 方 案 设 计 ): 这 是 基 本 建 设 前 期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是 在 项 目 决 策 前 对 建 设 项 目 在 技 术 经 济 以 及 其 他 方 面 是 否 可 行, 对 多 个 实 施 方 案 作 最 终 选 择 的 研 究 论 证, 是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决 策 的 依 据 初 步 设 计 ( 基 础 设 计 ): 这 是 项 目 决 策 后 根 据 设 计 任 务 书 的 要 求 和 有 关 设 计 基 础 资 料 作 出 实 施 方 案 的 初 稿 施 工 图 设 计 ( 详 细 设 计 ) 电 气 图 形 文 字 符 号 的 规 定 图 形 符 号 的 规 定 : 强 电 部 分 : 国 家 标 准 GB4728 电 气 图 用 图 形 符 号 作 了 系 统 的 规 定 弱 电 部 分 : 中 国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协 会 CECS 工 业 企 业 通 信 工 程 设 计 图 形 文 字 符 号 标 准 及 原 电 子 工 业 部 标 准 SJ 声 音 和 电 视 信 号 的 电 缆 分 配 系 统 图 形 符 号 分 别 作 了 系 统 的 规 定 文 字 符 号 的 规 定 : 国 家 标 准 GB 电 气 技 术 中 的 文 字 符 号 制 定 通 则 作 了 系 统 全 面 的 规 定 该 通 则 采 用 IEC 规 定 的 通 用 英 文 含 义 作 为 基 础 的 文 字 符 号 有 关 专 业 间 互 提 条 件 有 关 校 审 会 签 制 度 的 规 定 有 关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的 规 定 国 家 标 准 GB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作 了 具 体 规 定 建 筑 物 应 根 据 其 重 要 性 使 用 性 质 发 生 雷 电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和 后 果, 按 防 雷 要 求 分 为 三 类 : 1 第 一 类 防 雷 建 筑 物 的 划 分 防 雷 措 施 ; 2 第 二 类 防 雷 建 筑 物 的 划 分 防 雷 措 施 ; 3 第 三 类 防 雷 建 筑 物 的 划 分 防 雷 措 施 有 关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环 境 设 计 的 规 定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环 境 电 力 装 置 设 计 规 范 GB 为 强 制 性 国 家 标 准 1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危 险 区 域 的 划 分 ; 2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危 险 区 域 的 范 围 ; 3 爆 炸 性 气 体 混 合 物 的 分 级 分 组 ; 4 爆 炸 性 粉 尘 环 境 危 险 区 域 划 分 ; 5 爆 炸 性 粉 尘 环 境 危 险 区 域 的 范 围 ; 6 火 灾 危 险 环 境
55 第 七 讲 仪 表 专 业 介 绍 一 仪 表 专 业 的 职 责 范 围 ( 即 设 计 各 阶 段 的 工 作 范 围 ) 1. 设 计 前 期 工 作 ( 又 称 工 艺 设 计 阶 段 ) 专 业 配 合 完 成 下 列 两 项 工 作 : 1) 可 行 性 研 究 ( 包 括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 2) 工 程 报 价 ( 在 此 过 程 中, 将 给 概 算 专 业 提 条 件, 使 概 算 专 业 能 够 汇 总 各 个 专 业 进 行 工 程 估 价 ) 1.1 可 行 性 研 究 仪 表 专 业 要 完 成 以 下 工 作 并 编 制 本 专 业 可 研 报 告 自 动 化 水 平 主 要 仪 表 选 型 原 则 提 出 仪 表 投 资 估 算 或 条 件 向 有 关 专 业 提 出 可 研 报 告 编 制 条 件 1.2 工 程 报 价 仪 表 专 业 要 完 成 以 下 工 作 并 编 制 工 程 报 价 文 件 控 制 方 案 设 计 原 则, 采 用 的 标 准 规 范 仪 表 选 型 配 合 概 算 专 业 做 好 设 备 费 和 材 料 费 估 计 完 成 设 计 和 安 装 工 作 量 及 费 用 的 估 算 向 有 关 专 业 提 出 工 程 报 价 编 制 条 件 1.3 引 进 项 目 参 加 与 外 商 的 技 术 交 流 负 责 合 同 附 件 的 起 草 谈 判 ( 包 括 设 计 原 则 供 货 范 围 设 备 分 交 设 计 分 工 设 计 文 件 组 成 讨 论 外 商 推 荐 的 供 货 厂 商 名 单 ) 参 加 设 计 联 络 设 备 检 验 和 设 计 审 核 工 作 参 加 合 作 设 计, 返 包 设 计 和 DCS 组 态 软 件 组 态 2 设 计 工 作 2.1 基 础 设 计 ( 又 称 初 步 设 计 ) 此 阶 段 的 设 计 可 作 为 以 后 投 资 的 依 据 基 础 设 计 本 阶 段 仪 表 专 业 要 完 成 的 工 作 : 基 础 设 计 设 计 说 明 书 : 拟 定 自 控 系 统 联 锁 系 基 统 础 的 工 技 程 术 设 方 计 案 ( 仪 外 表 商 选 提 型 供 以 工 及 艺 电 包 源 ) 气 源 的 供 给 方 案 完 成 初 步 的 仪 表 清 单 控 制 室 平 面 布 置 及 仪 表 盘 正 面 布 置 完 成 工 艺 控 制 流 程 图 (PID) 提 出 DCS 的 系 统 配 置 方 案 配 合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完 成 初 版 管 道 仪 表 流 程 图 (PID)
56 向 有 关 专 业 提 出 设 计 条 件 2.2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 又 称 施 工 图 ) 完 成 工 程 建 设 所 需 的 一 切 文 件 其 中 包 括 三 种 型 式 : 文 字 类 表 格 类 土 纸 类 这 部 分 是 整 个 设 计 中 包 含 最 多 的 在 设 计 中, 应 多 参 照 仪 表 专 业 的 深 度 规 定, 做 到 每 做 一 步 都 有 理 可 依, 有 据 所 照 2.3 仪 表 采 购 工 作 如 果 设 计 系 统 总 承 包 仪 表 专 业 配 合 工 程 部 做 好 仪 表 采 购, 填 写 各 种 仪 表 采 购 规 格 书, 参 加 合 同 谈 判 等 配 合 建 设 单 位 采 购 3. 施 工 现 场 工 作 ( 又 称 设 计 代 表 ) 设 计 代 表 主 要 是 在 施 工 现 场, 解 决 工 人 在 实 际 安 装 中 所 遇 到 难 以 解 决 的 问 题 4. 设 计 管 理 工 作 5. 基 础 工 作 和 技 术 开 发 二 仪 表 专 业 的 工 作 程 序 根 据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PCD PID 的 进 程 可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PCD 过 程 控 制 图 ( 又 称 带 控 制 点 的 流 程 图 ) 工 艺 系 统 PID A 管 道 仪 表 图 初 版 系 统 专 业 PID B 管 道 仪 表 图 内 审 版 PID C 管 道 仪 表 图 用 户 版 PID D 管 道 仪 表 图 确 认 版 PID E 管 道 仪 表 图 详 1 版 PID F 管 道 仪 表 图 详 2 版 PID G 管 道 仪 表 图 详 3 版 仪 表 专 业 根 据 以 上 的 工 艺 系 统 专 业 的 进 程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1.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一 般 在 PID D( 确 认 版 ) 以 前 的 阶 段 : 仪 表 设 计 统 一 规 定 : 根 据 开 工 报 告, 用 户 对 自 控 要 求, 准 备 工 作 等 编 制 设 计 文 件 目 录 估 算 人 工 时 安 排 设 计 进 度 完 成 PCD 图 : 工 艺 提 供 的 条 件 表 PID 图 编 制 本 专 业 文 件 : 根 据 深 度 规 定 完 成 仪 表 在 基 础 设 计 阶 段 的 任 务 在 完 成 本 专 业 任 务 同 时 向 各 有 关 专 业 提 条 件, 并 配 合 系 统 专 业 完 成 PID 的 A B C 版 经 用 户 审 核 后 完 成 全 部 文 件, 配 合 系 统 专 业 完 成 PID D( 确 认 版 ) 2.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在 系 统 专 业 完 成 PID D( 确 认 版 ) 后 : 开 展 本 专 业 内 部 的 设 计 ( 此 时 依 据 基 础 设 计 内 容 ), 及 与 其 它 专 业 关 系 不 大 的 设 计 文 件 : 安 装 图 选 择 布 置 图 等
57 配 合 系 统 专 业 完 成 PID E 版 评 1 版, 此 版 为 管 道 专 业 画 配 管 图 依 据 向 管 道 专 业 提 供 仪 表 连 接 条 件 表 仪 表 容 器 连 接 图 电 气 条 件 召 开 仪 表 定 位 会 议 : 此 会 上 要 求 内 外 条 件 全 部 落 实 根 据 会 议 内 容 完 成 内 外 条 件 的 接 受 和 提 出, 配 合 系 统 专 业 完 成 PID F ( 评 2 版 ) 完 成 全 部 本 专 业 文 件 会 签 配 合 系 统 专 业 完 成 PID G 版 ( 施 工 版 ) 本 专 业 内 校 审, 入 库 三 仪 表 专 业 的 图 形 符 号 1.PID 上 的 图 形 符 号 和 文 字 代 号 ( 仪 表 中 的 图 形 符 号 均 遵 循 ISA 标 准 ) 文 字 代 号 ( 功 能 字 母 代 号 ) 图 形 符 号 仪 表 连 接 线 PID 上 控 制 点 的 连 接 线 工 艺 在 PFD 图 基 础 上 完 成 PCD 细 实 线 : 注 : 特 殊 情 况 : 与 此 线 交 叉 太 多 时, 可 在 细 实 线 上 加 横 线 工 艺 仪 表 用 气 源 线 系 统 其 它 仪 表 连 线 : 电 动 信 号 线 导 压 毛 细 管 在 PCD 图 基 础 上 完 成 PID 液 压 信 号 线 管 道 * 现 场 仪 表 取 源 及 连 接 部 件 仪 表 电 源 * 现 场 仪 表 在 管 道 平 面 图 上 的 位 置 联 锁 系 统 * 仪 表 主 电 缆 桥 架 在 管 廊 上 的 位 置 电 气 四. 仪 表 专 业 与 仪 其 表 它 接 专 地 业 关 系 * 仪 表 空 气 管 线 与 仪 表 专 业 控 有 制 关 的 室 专 或 业 就 地 盘 等 照 明 * 仪 表 拌 热 蒸 汽 管 线 共 用 盘 ( 台 ) 上 的 位 置 分 配 土 建 : 控 制 室 常 规 仪 表 控 制 室 化 工 厂 控 制 室 建 筑 设 计 规 定 HG DCS 控 制 室 分 散 型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设 计 规 定 HG/T 现 场 框 架 等 埋 件 其 它 专 业 : 暖 通 电 信 机 泵 安 全 等 都 有 来 往 条 件
58 第 八 讲 设 备 专 业 介 绍 1. 设 备 专 业 介 绍 1.1 设 备 专 业 从 事 的 设 计 内 容 设 计 院 设 备 专 业 主 要 从 事 非 标 设 备 设 计 非 标 设 备 大 部 分 是 静 设 备 如 : 塔 器 换 热 器 反 应 器 槽 罐 工 业 炉 等 也 有 部 分 带 传 动 装 置 的 设 备 如 : 带 有 搅 拌 装 置 的 反 应 容 器 ; 自 身 通 过 电 机 减 速 机 传 动 的 干 燥 转 筒 回 转 炉 等 非 标 设 备 设 计 一 般 需 要 经 过 这 样 几 个 程 序 接 受 条 件 确 定 条 件 ( 对 条 件 中 的 所 有 内 容 搞 清 楚, 发 现 问 题 及 早 解 决 ) 定 结 构 ( 介 质 特 性 温 度 压 力 等 ) 选 定 材 料 上 机 计 算 开 始 详 细 设 计 对 于 一 些 定 型 设 备, 比 如 泵 压 缩 机 鼓 风 机 等, 设 备 专 业 是 不 设 计 的, 这 些 设 备 由 专 业 厂 家 或 研 究 所 设 计 研 发, 设 计 院 造 型 1.2 设 备 专 业 工 作 状 态 和 性 质 1) 前 期 工 作 一 般 情 况 设 备 专 业 不 参 与 2)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开 始 后, 设 备 专 业 只 需 1-2 人 参 与 投 资 估 算 3) 基 础 设 计 阶 段, 设 备 专 业 与 工 艺 一 起 调 研, 讨 论 确 认 设 备 结 构 型 式 等 设 备 的 材 质 这 时 也 要 搞 清 楚, 为 详 细 设 计 阶 段 做 好 准 备 设 备 专 业 工 作 比 较 集 中, 从 接 受 工 艺 条 件 到 给 布 置 专 业 条 件 一 般 是 一 个 月 左 右, 完 成 也 不 过 2 个 月 左 右 因 此 对 设 备 人 员 的 素 质 要 求 较 高 要 求 每 个 人 都 能 单 独 完 成 任 务, 经 常 是 来 了 条 件 大 家 分 开 设 计, 交 换 校 审 这 样 才 能 完 成 任 务 1.3 化 工 设 备 的 分 类 主 要 方 面 : 选 材 很 重 要 1. 设 备 的 选 材 材 料 分 为 金 属 和 非 金 属, 金 属 又 分 为 黑 色 金 属 和 有 色 金 属 两 类, 黑 色 金 属 分 为 铸 铁 钢 两 类, 钢 分 为 碳 钢 低 合 金 钢 16MN 15MNVR 35COMO 和 高 合 金 钢 三 种, 高 合 金 钢 有 铁 素 体 奥 氏 体 L 和 珠 光 体 三 类 而 非 金 属 则 分 为 玻 璃 钢 塑 料 和 橡 胶 三 类 2. 选 材 的 原 则 1) 介 质 碳 钢 低 合 金 钢 (Q235-A B C,20R,16MnR) 适 用 一 般 介 质 : 水 空 气 蒸 汽 碱 液 等 介 质 酸 性 介 质, 选 用 耐 酸 不 锈 钢 对 于 要 求 干 净 卫 生 介 质 ( 如 : 医 药, 食 品 行 业 ) 选 用 304 2) 温 度 当 T<475 C 时, 选 用 20R 16MnR 当 T 475 C 时, 选 用 15CrMo 等 耐 热 钢
59 当 T -20 C 时, 选 用 16MnDR 等 低 温 钢 3) 压 力 常 压 Q235-A B C 中 低 压 20R 16MnR. 高 压 高 强 度 钢 18MnMoNibR 4) 原 则 : 尽 量 是 大 众 化 的 材 料 3. 引 用 标 准 GB 钢 制 压 力 容 器 标 准 GB 管 式 换 热 器 标 准 GB 钢 制 塔 式 容 器 等 若 干 标 准 4. 设 备 的 分 类 情 况 塔 : 精 馏 塔 吸 收 塔 气 提 塔 等 反 应 器 : 固 定 床 流 化 床 反 应 器 等 按 使 用 功 能 分 类 换 热 器 : 冷 凝 器 冷 却 器 再 沸 器 蒸 发 器 等 槽 : 缓 冲 槽 混 合 槽 溶 解 槽 等 塔 器 : 填 料 塔 板 式 塔 空 塔 等 反 应 器 :( 有 搅 拌 无 搅 拌 ) 转 化 合 成 分 解 器 等 按 结 构 分 : 换 热 器 : 列 管 式 换 热 器 浮 头 式 换 热 器 U 型 管 换 热 器 螺 旋 板 换 热 器 废 热 锅 炉 蒸 发 器 等 容 器 : 卧 式 立 式 球 形 容 器 等 二 设 备 专 业 与 各 专 业 的 关 系 设 备 专 业 主 要 与 工 艺 自 控 管 道 等 专 业 有 条 件 关 系, 有 时 与 水 道 暖 通 专 业 也 有 联 系. 工 艺 条 件 一 次 条 件 设 备 二 次 条 件 管 道 土 建 准 确 布 置 自 控 注 : 设 备 的 二 次 条 件 相 当 于 设 备 成 品 图 工 艺 设 备 管 道 管 口 方 位 图 仪 表 会 签 会 签 入 库 入 库 提 出 接 收 条 件 和 会 签 的 重 要 性 1) 工 艺 仪 表 专 业 给 设 备 提 条 件, 设 备 需 确 认 提 条 件 专 业 的 条 件 是 否 准 确 无 误, 签 署 是 否 完 善 接 收 条 件 人 员 一 旦 在 条 件 接 收 单 上 签 字 以 后, 后 果 接 收 条 件 人 承 担 举 例 说 明
60 2) 设 备 给 管 道 返 一 二 次 条 件 要 求 也 同 1) 举 例 说 明 3) 提 条 件 专 业 需 要 对 接 受 专 业 的 图 纸 会 签 工 艺 仪 表 专 业 在 设 备 总 图 上 会 签, 设 备 专 业 在 管 道 管 口 方 位 图 上 会 签 会 签 人 员 要 认 真 细 致, 确 保 图 纸 与 条 件 符 合 举 例 说 明 4) 所 有 会 签 人 员 一 定 要 认 真 负 责, 一 旦 有 疏 忽 都 会 造 成 巨 大 的 经 济 损 失 甚 至 人 员 伤 亡 举 例 说 明
61 第 九 讲 技 术 经 济 概 算 专 业 介 绍 一 概 预 算 专 业 1 概 预 算 专 业 在 设 计 部 门 的 重 要 性 1.1 工 程 设 计 是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全 面 规 划 和 具 体 描 述 实 施 意 图 的 过 程, 是 工 程 建 设 的 灵 魂, 是 科 学 技 术 转 化 为 生 产 力 的 纽 带, 是 处 理 技 术 和 经 济 关 系 的 关 键 性 的 环 节, 是 确 定 与 控 制 工 程 建 设 造 价 的 重 点 阶 段 设 计 是 否 经 济 合 理, 对 控 制 工 程 造 价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那 么 怎 样 判 断 设 计 是 否 经 济 合 理, 投 资 到 底 是 多 少, 由 什 么 专 业 来 完 成 工 作? 这 就 是 概 预 算 专 业 存 在 的 客 观 条 件, 也 是 概 预 算 专 业 人 员 的 岗 位 职 责 1.2 工 程 设 计 是 具 体 实 现 技 术 与 经 济 对 立 统 一 的 过 程 拟 建 项 目 一 经 决 策 确 定 后, 设 计 就 成 了 工 程 建 设 和 控 制 工 程 造 价 的 关 键 初 步 设 计 基 本 上 决 定 了 工 程 建 设 的 规 模 产 品 方 案 结 构 形 式 和 建 筑 标 准 及 使 用 功 能, 形 成 了 设 计 概 算, 确 定 了 投 资 的 最 高 限 额 施 工 图 设 计 完 成 后, 编 出 了 施 工 图 预 算, 准 确 的 计 算 出 工 程 造 价 可 见, 工 程 设 计 是 影 响 和 控 制 工 程 造 价 的 关 键 环 节, 那 么 概 预 算 是 客 观 反 映 工 程 造 价 的 关 键 专 业 1.3 概 预 算 投 资 的 确 定 与 控 制 是 一 项 复 杂 的 系 统 工 程, 涉 及 到 设 计 施 工 采 购 等 多 个 方 面 的 因 素, 项 目 决 策 后 的 工 程 造 价 是 在 优 化 设 计 的 基 础 上, 采 用 一 定 的 方 法,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费 用, 主 材 费 用 等, 把 工 程 费 用 的 发 生 控 制 在 合 理 的 范 围 内, 使 业 主 获 得 最 大 的 投 资 效 益 只 有 让 业 主 以 最 少 的 投 入 得 最 大 的 产 出, 我 们 设 计 部 门 的 责 任 尤 其 重 要 国 外 专 家 指 出, 虽 然 设 计 费 用 占 工 程 的 比 例 很 小, 有 的 甚 至 不 到 1%, 但 是 它 对 工 程 造 价 的 影 响 程 度 达 到 75% 那 么 怎 么 样 才 能 有 效 的 实 现 这 个 控 制 过 程? 这 就 涉 及 到 我 们 在 座 的 设 计 专 业 人 员 与 我 们 专 业 概 预 算 人 员 密 切 配 合 推 行 限 额 设 计 的 问 题 所 谓 限 额 设 计 就 是 按 照 批 准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投 资 估 算 控 制 初 步 设 计, 按 照 批 准 的 初 步 设 计 总 概 算 控 制 技 术 设 计 和 施 工 图 设 计, 同 时 各 专 业 在 保 证 达 到 使 用 功 能 的 前 提 下, 按 照 分 配 的 投 资 限 额 控 制 设 计, 严 格 控 制 不 合 理 变 更, 保 证 总 投 资 不 被 突 破 分 解 投 资 和 工 程 量 是 实 行 限 额 设 计 的 有 效 途 径 和 方 法, 它 是 将 上 阶 段 设 计 审 定 的 投 资 额 和 工 程 量 先 分 解 到 各 专 业, 然 后 再 分 解 到 各 单 位 工 程 和 各 分 部 工 程, 通 过 层 层 分 解, 实 现 对 投 资 限 额 的 控 制 和 管 理 这 就 需 要 设 计 各 专 业 与 概 算 专 业 在 设 计 开 展 过 程 中 相 互 渗 透, 设 计 专 业 人 员 在 脑 海 里 时 刻 树 立 限 额 设 计 的 经 济 观 念, 概 预 算 专 业 人 员 更 要 及 时 配 合 及 反 馈 造 价 信 息, 这 样 工 程 造 价 的 控 制 才 能 有 效 可 行 2 概 预 算 专 业 在 基 本 建 设 程 序 中 各 阶 段 的 作 用 项 目 建 议 书 和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技 术 设 计 阶 段 阶 段 详 细 设 计 招 标 阶 段 合 同 实 施 阶 段 竣 工 阶 段 预 算 合 同 价 结 算 价 实 际 投 资 估 算 概 算 修 正 造 价 2.1 投 资 估 算 在 编 制 项 目 建 概 议 算 书 和 可 行 性 阶 段, 对 投 资 估 算 是 一 项 不 可 缺 少 的 组 成 内 容 投 资 估 算 是 指 在 项 目 建 议 书 阶 段 和 可 研 阶 段 对 拟 建 项 目 所 需 投 资, 通 过 编 制 估 算 文 件 预 先 测 算 和 确 定 的 过 程 也 可 表 示 估 算 出 的 建 设 项 目 的 投 资 额, 或 称 估 算 造 价 其 中 投 资 估 算 按 照 阶 段
62 的 不 同, 可 以 分 为 : 投 资 机 会 研 究 及 项 目 建 议 书 阶 段 的 投 资 估 算 这 一 阶 段 主 要 是 选 择 有 利 的 投 资 机 会, 明 确 投 资 方 向, 提 出 项 目 投 资 建 议, 并 编 制 项 目 建 议 书 该 阶 段 工 作 比 较 粗 略, 投 资 额 的 估 计 一 般 是 通 过 与 已 建 类 似 项 目 的 对 比 得 来 的, 因 而 投 资 估 算 的 误 差 率 可 以 在 ±30% 左 右 这 一 阶 段 的 投 资 估 算 是 作 为 领 导 部 门 审 批 项 目 项 目 建 议 书 初 步 选 择 投 资 项 目 的 主 要 依 据 之 一, 对 可 行 性 研 究 及 投 资 估 算 起 指 导 作 用 初 步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的 投 资 估 算 这 一 阶 段 主 要 是 在 投 资 机 会 研 究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论 清 项 目 的 投 资 规 模 原 材 料 的 来 源 工 艺 技 术 厂 址 组 织 机 构 和 建 设 进 度 等 情 况, 进 行 经 济 效 益 评 价, 判 断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作 出 初 步 投 资 评 价 该 阶 段 是 介 于 投 资 机 会 研 究 和 详 细 可 行 性 研 究 之 间 的 中 间 阶 段, 投 资 估 算 的 误 差 率 可 以 在 ±20% 左 右 这 一 阶 段 的 投 资 估 算 是 作 为 决 定 是 否 进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依 据 之 一, 同 时 也 是 确 定 哪 些 关 键 问 题 需 要 进 行 辅 助 性 专 题 研 究 的 依 据 之 一 详 细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的 投 资 估 算 详 细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的 投 资 估 算 阶 段 也 称 为 最 终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主 要 是 全 面 详 细 深 入 的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论 证 阶 段, 要 评 价 选 择 拟 建 项 目 的 最 佳 投 资 方 案, 对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提 出 结 论 性 意 见 该 阶 段 研 究 内 容 详 尽, 投 资 估 算 的 误 差 率 应 控 制 在 ±10% 以 内 这 一 阶 段 的 投 资 估 算 是 进 行 详 尽 经 济 评 价, 决 定 项 目 可 行 性 选 择 最 佳 投 资 方 案 的 主 要 依 据, 也 是 编 制 设 计 文 件 控 制 初 步 设 计 文 件 及 概 算 的 主 要 依 据 介 绍 一 种 投 资 估 算 地 最 实 用 而 又 常 用 的 方 法 : C2=C1(Q2/Q1)n*f C1 指 已 建 项 目 或 装 置 的 投 资 额 C2 指 拟 建 项 目 或 装 置 的 投 资 额 Q1 指 已 建 项 目 或 装 置 的 生 产 能 力 Q2 指 已 建 项 目 或 装 置 的 生 产 能 力 f 指 不 同 时 期 或 不 同 地 点 的 定 额 单 价 费 用 变 更 等 的 综 合 调 整 系 数 N 指 生 产 能 力 指 数 0 n 1 如 果 生 产 规 模 相 差 不 大, 在 0.5~2 之 间, 则 指 数 n 的 取 值 近 似 于 1 如 果 生 产 规 模 相 差 较 大, 但 是 不 大 于 50 倍 : 如 果 规 模 的 扩 大, 是 靠 增 大 本 身 设 备 的 规 模 达 到 时, 指 数 n 的 取 值 在 0.6~0.7 之 间 如 果 规 模 的 扩 大, 是 靠 加 相 同 规 格 设 备 的 数 量 达 到 时, 指 数 n 的 取 值 在 0.8~0.9 之 间 2.2 概 算 造 价 指 在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根 据 设 计 意 图, 通 过 编 制 工 程 概 算 文 件 预 先 测 算 和 确 定 的 工 程 造 价 概 算 造 价 较 投 资 估 算 造 价 准 确 性 有 所 提 高, 但 它 受 估 算 造 价 的 控 制 概 算 造 价 的 层 次 性 十 分 明 显, 分 建 设 项 目 概 算 总 造 价, 各 个 单 项 工 程 概 算 综 合 造 价 各 单 位 工 程 概 算 造 价 2.3 修 正 概 算 造 价 指 在 采 用 三 阶 段 设 计 的 技 术 设 计 阶 段, 根 据 技 术 设 计 的 要 求, 通 过 编 制 修 正 概 算 文 件 预 先 测 算 和 确 定 的 工 程 造 价 它 对 初 步 设 计 概 算 进 行 修 正 调 整, 比 概 算 造 价 准 确, 但 是 受 概 算 造 价 控 制 2.4 预 算 造 价 指 在 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 根 据 施 工 图 图 纸 通 过 编 制 预 算 文 件, 预 先 测 算 和 确 定 的 工 程 造 价 它 比 概 算 造 价 或 修 正 概 算 造 价 更 为 详 尽 和 准 确 但 是 同 样 要 受 前 一 阶 段 所 确 定
63 的 工 程 造 价 的 控 制 2.5 合 同 价 指 在 工 程 造 投 标 阶 段 通 过 签 订 总 承 包 合 同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设 备 材 料 采 购 合 同, 以 及 技 术 和 咨 询 服 务 合 同 确 定 的 价 格 合 同 价 属 于 市 场 价 格 的 性 质, 它 是 由 承 发 包 双 方, 也 即 商 品 和 劳 务 买 卖 双 方 根 据 市 场 行 情 共 同 议 定 和 认 可 的 成 交 价 格, 但 是 它 并 不 等 于 工 程 造 价 2.6 结 算 价 是 指 在 合 同 实 施 阶 段, 在 工 程 结 算 时 按 合 同 调 价 范 围 和 调 价 方 案, 对 实 际 发 生 的 工 程 量 增 减 设 备 和 材 料 价 差 等 进 行 调 整 后 计 算 和 确 定 的 价 格 结 算 价 是 该 结 算 工 程 的 实 际 价 格 2.7 实 际 造 价 是 指 竣 工 决 算 阶 段, 通 过 为 建 设 项 目 编 制 竣 工 决 算, 最 终 确 定 的 实 际 工 程 造 价 二 技 术 经 济 专 业 1 概 况 1.1 建 设 项 目 经 济 评 价 是 项 目 建 议 书 和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有 机 组 成 部 分 和 重 要 内 容, 是 采 用 现 代 分 析 方 法, 对 拟 建 项 目 在 计 算 期 ( 包 括 建 设 期 和 生 产 期 ) 内 投 入 产 出 诸 多 因 素 进 行 调 查 预 测 研 究 计 算 和 论 证, 比 选 推 荐 最 佳 方 案, 是 项 目 决 策 的 重 要 依 据 1.2 项 目 经 济 评 价 分 为 财 务 评 价 和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两 个 层 次 财 务 评 价 是 在 国 家 现 行 财 税 制 度 和 价 格 体 系 的 条 件 下, 从 企 业 财 务 角 度 分 析, 测 算 项 目 的 费 用 和 效 益, 考 察 项 目 的 盈 利 能 力 清 偿 能 力 和 外 汇 效 果 等 财 务 状 况, 以 判 别 项 目 在 财 务 上 的 可 行 性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是 从 国 家 的 社 会 的 角 度 考 察 项 目, 分 析 计 算 项 目 需 要 国 家 付 出 的 代 价 和 对 国 家 的 贡 献, 以 判 别 项 目 的 经 济 合 理 性 1.3 小 型 项 目 或 对 国 民 经 济 无 重 大 影 响 的 项 目, 可 不 进 行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对 大 中 型 项 目, 涉 及 原 材 料 或 产 品 进 出 口 的 项 目, 涉 及 较 大 数 额 外 资 的 项 目 以 及 由 于 产 品 价 格 不 合 理, 严 重 扭 曲 经 济 效 益 的 项 目, 应 征 求 主 管 评 估 单 位 的 意 见, 决 定 是 否 需 要 进 行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1.4 项 目 经 济 评 价 应 遵 循 效 益 与 费 用 计 算 口 径 一 致 的 原 则 财 务 评 价 只 计 算 项 目 本 身 的 直 接 效 益 和 直 接 费 用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还 计 算 项 目 的 间 接 效 益 和 间 接 费 用, 即 项 目 的 外 部 效 果, 对 项 目 引 起 的 显 著 的 间 接 效 益 与 显 著 的 间 接 费 用 作 出 定 量 分 析, 不 能 定 量 的 要 作 出 定 性 分 析 1.5 项 目 经 济 评 价 应 以 动 态 分 析 为 主, 静 态 分 析 为 辅 2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的 主 要 内 容 2.1 投 资 估 算 及 资 金 筹 措 依 据 概 算 专 业 提 供 的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估 算 表, 编 制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表 建 设 期 借 款 利 息 计 算 建 设 期 借 款 利 息 按 借 款 利 率 建 设 期 限 及 资 金 分 年 投 入 的 比 例 计 算 a. 利 率 的 确 定 国 内 外 借 款, 无 论 按 年 季 月 计 息, 均 简 化 为 按 年 计 息, 将 名 义 年 利 率 折 算 成 有 效 年 利 率 折 算 公 式 如 下 : 有 效 年 利 率 =(1+r/m) m -1 式 中 :r- 名 义 年 利 率 m- 每 年 计 息 次 数 利 率 根 据 贷 款 方 的 要 求 计 取 没 有 确 定 贷 款 方 的 按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的 规 定 计 取
64 国 外 借 款 除 支 付 利 息 外, 可 能 还 需 另 计 管 理 费 承 诺 费 等 财 务 费 用 为 简 化 计 算, 可 将 利 率 适 当 提 高 进 行 计 算 b. 利 息 计 算 假 定 借 款 发 生 当 年 均 在 年 中 使 用, 按 半 年 计 息, 其 后 年 份 按 全 年 计 息 每 年 应 计 利 息 =( 年 初 本 息 累 计 + 本 年 借 款 金 额 /2) 年 利 率 流 动 资 金 的 估 算 : (A) 按 流 动 资 金 构 成 分 项 估 算 流 动 资 产 = 现 金 + 应 收 和 预 付 帐 款 + 存 货 流 动 负 债 = 应 付 帐 款 + 预 收 帐 款 流 动 资 金 =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在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可 不 考 虑 预 付 帐 款 和 预 收 帐 款 上 述 公 式 中 各 项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周 转 次 数 =360 天 / 最 低 需 要 天 数 应 收 帐 款 = 年 经 营 成 本 周 转 次 数 存 货 各 分 项 的 计 算 外 购 原 材 料 燃 料 = 全 年 外 购 原 材 料 燃 料 费 用 周 转 次 数 在 产 品 =( 年 生 产 成 本 年 折 旧 费 ) 周 转 次 数 或 在 产 品 = 在 产 品 日 平 均 生 产 费 用 生 产 周 转 天 数 产 成 品 = 年 经 营 费 用 周 转 次 数 现 金 =( 年 工 资 和 福 利 费 + 年 其 他 费 用 ) 周 转 次 数 年 其 他 费 用 = 年 制 造 费 用 + 年 管 理 费 用 + 年 财 务 费 用 + 年 销 售 费 用 以 上 四 项 费 用 中 ( 年 工 资 和 福 利 费 + 年 折 旧 费 + 年 摊 销 费 + 年 修 理 费 + 年 利 息 支 出 ) 应 付 帐 款 =( 年 外 购 原 材 料 燃 料 费 + 年 外 购 动 力 费 用 ) 周 转 次 数 (B) 参 照 同 类 生 产 企 业 百 元 产 值 占 用 流 动 资 金 数 额 分 析 计 取 (C) 按 项 目 一 个 半 月 到 三 个 月 的 总 成 本 费 用 ( 或 产 品 的 总 成 本 费 用 ) 减 贷 款 利 息 估 算 投 资 的 计 算 总 投 资 = 建 设 投 资 + 建 设 利 息 + 流 动 资 金 报 批 项 目 总 投 资 ( 筹 资 额 )= 建 设 投 资 + 建 设 期 利 息 +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 全 额 流 动 资 金 *30% 资 金 筹 措 资 本 金 的 确 定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和 建 设 单 位 的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资 本 金 的 筹 措 比 例 石 化 行 业 资 本 金 为 筹 资 额 的 30% 及 以 上 如 无 明 确 要 求 中 石 化 项 目 资 本 金 比 例 可 按 50% 考 虑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在 资 本 金 中 支 付 借 款 的 确 定 由 建 设 单 位 确 定 借 款 渠 道 借 款 利 息 借 款 偿 还 方 式 在 借 款 渠 道 不 确 定 的 情 况 下 可 按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的 规 定 计 算 流 动 资 金 的 筹 措 必 须 有 30% 的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流 动 资 金 中 自 有 流 动 资 金 的 最 低 比 例 为 30%, 也 可 根 据 企 业
65 的 实 际 情 况 适 当 增 加 该 比 例 其 余 流 动 资 金 可 按 贷 款 考 虑 2.2 生 产 成 本 及 费 用 估 算 可 变 成 本 估 算 在 市 场 调 查 市 场 预 测 的 基 础 上 选 取 合 适 的 主 辅 原 材 料 价 格 一 般 在 5-7 年 的 平 均 市 场 价 格 为 基 础 上 作 适 当 调 整 取 价 对 于 单 个 产 品 的 项 目 计 算 单 位 可 变 成 本 对 于 多 个 产 品 的 项 目, 能 分 开 计 算 各 个 产 品 可 变 成 本 的 要 分 开 计 算, 分 不 开 的 可 只 计 算 总 的 可 变 成 本 对 于 中 间 产 品, 视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是 否 计 算 抵 扣 部 分 的 可 变 成 本 可 变 成 本 为 含 税 可 变 成 本 总 成 本 费 用 估 算 生 产 工 人 工 资 及 福 利 费 用 估 算 生 产 工 人 工 资 及 福 利 费 用 估 算 参 照 建 设 单 位 或 同 类 生 产 企 业 水 平 取 值 制 造 费 用 估 算 制 造 费 用 为 各 个 生 产 单 位 为 组 织 和 管 理 生 产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包 括 生 产 单 位 管 理 人 员 工 资 职 工 福 利 费 折 旧 费 修 理 费 低 值 易 耗 品 办 公 费 差 旅 费 运 输 费 保 险 费 劳 动 保 护 费 等 其 他 制 造 费 用 制 造 费 用 可 简 化 分 为 折 旧 费 修 理 费 和 其 他 制 造 费 用 其 他 制 造 费 用 其 他 制 造 费 用 定 额 根 据 参 数 与 数 据 有 关 数 据 取 值 新 建 企 业 的 其 他 制 造 费 用 定 额 为 :7600 元 / 人. 年 ~9400 元 / 人. 年 计 算 公 式 为 : 其 他 制 造 费 用 = 其 他 制 造 费 用 定 额 总 定 员 现 有 企 业 项 目 的 其 他 制 造 费 用 定 额 参 照 本 企 业 或 同 类 生 产 企 业 水 平 取 值 修 理 费 修 理 率 一 般 取 3-6% 计 算 公 式 为 : 修 理 费 =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修 理 费 费 率 折 旧 费 a) 折 旧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有 : 平 均 年 限 法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年 数 总 和 法 石 化 行 业 一 般 采 用 平 均 年 限 法, 允 许 加 速 折 旧 的 项 目 可 用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和 年 数 总 和 法 计 算 计 算 中 用 到 的 几 个 参 数 的 取 值 和 计 算 公 式 为 : 折 旧 年 限 : 石 油 化 工 装 置 综 合 折 旧 年 限 一 般 取 10 年 ;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 固 定 资 产 费 用 + 预 备 费 用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方 向 税 + 建 设 期 利 息 ;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一 般 取 3~10%; 预 计 净 残 值 =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 b) 平 均 年 限 法 : 年 折 旧 额 =(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 预 计 净 残 值 )/ 折 旧 年 限 ; c)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 年 折 旧 额 =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年 折 旧 率 式 中 :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已 提 取 的 折 旧 额 年 折 旧 率 =2/ 折 旧 年 限 100%
66 最 后 两 年 的 折 旧 额 按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减 预 计 净 残 值 后 的 净 值 平 均 分 摊 ; d) 年 数 总 和 法 : 折 旧 年 限 已 使 用 年 数 年 折 旧 率 = 100% 折 旧 年 限 ( 折 旧 年 限 +1 )/ 2 年 折 旧 额 =(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 预 计 净 残 值 ) 年 折 旧 率 ; 管 理 费 用 估 算 管 理 费 用 是 指 企 业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为 管 理 和 组 织 经 营 活 动 的 各 项 费 用, 包 括 公 司 经 费 工 会 经 费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劳 动 保 险 费 行 业 保 险 费 董 事 会 费 咨 询 费 审 计 费 税 金 ( 房 产 税 车 船 使 用 税 土 地 使 用 税 印 花 税 等 ) 土 地 使 用 费 土 地 损 失 补 偿 费 技 术 转 让 费 技 术 开 发 费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递 延 资 产 摊 销 业 务 招 待 费 等 及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在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管 理 费 用 里 面 的 折 旧 费 和 修 理 费 并 入 制 造 费 用 中 的 折 旧 费 和 修 理 费 中 管 理 费 用 可 简 化 分 为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递 延 资 产 摊 销 和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能 长 期 使 用 但 没 有 物 质 形 态 的 资 产 如 专 利 权 非 专 利 技 术 使 用 权 商 标 权 土 地 使 用 权 商 誉 等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年 限 不 少 于 10 年 递 延 资 产 摊 销 递 延 资 产 是 指 不 能 全 部 计 入 当 年 损 益, 应 在 以 后 年 度 内 分 期 摊 销 的 各 项 费 用, 如 开 办 费 等 递 延 资 产 摊 销 年 限 不 少 于 5 年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定 额 根 据 参 数 与 数 据 有 关 数 据 取 值 新 建 企 业 的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定 额 为 :23600 元 / 人. 年 ~25500 元 / 人. 年 计 算 公 式 为 :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定 额 总 定 员 现 有 企 业 项 目 的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定 额 参 照 本 企 业 或 同 类 生 产 企 业 水 平 取 值 财 务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是 指 企 业 为 筹 集 资 金 而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包 括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期 间 发 生 的 利 息 支 出 ( 减 利 息 收 入 ) 汇 兑 净 损 失 调 剂 外 汇 手 续 费 金 融 机 构 手 续 费 以 及 筹 资 发 生 的 其 他 财 务 费 用 等 销 售 费 用 销 售 费 用 是 指 在 销 售 产 品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以 及 专 设 销 售 机 构 的 各 项 费 用, 包 括 应 由 企 业 负 担 的 运 输 费 装 卸 费 包 装 费 保 险 费 委 托 代 销 手 续 费 广 告 费 展 览 费 租 赁 费 ( 不 含 融 资 租 赁 费 ) 和 销 售 服 务 费 用, 销 售 部 门 人 员 工 资 职 工 福 利 费 差 旅 费 办 公 费 折 旧 费 修 理 费 物 料 消 耗 低 值 易 耗 品 摊 销 等 销 售 费 用 率 一 般 取 0.5-5% 计 算 公 式 为 : 销 售 费 用 =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费 用 率 现 有 企 业 项 目 的 销 售 费 用 定 额 可 根 据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选 取 总 成 本 费 用 总 成 本 费 用 = 制 造 成 本 + 管 理 费 用 + 财 务 费 用 + 销 售 费 用
67 制 造 成 本 = 可 变 成 本 + 工 资 及 附 加 + 制 造 费 用 固 定 成 本 = 总 成 本 费 用 - 可 变 成 本 经 营 成 本 = 总 成 本 费 用 - 折 旧 费 - 摊 销 费 - 借 款 利 息 2.3 财 务 评 价 销 售 收 入 及 流 转 税 金 估 算 产 品 价 格 在 市 场 调 查 市 场 预 测 的 基 础 上 选 取 合 适 的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一 般 在 5-7 年 ( 与 主 辅 原 材 料 同 时 ) 的 平 均 市 场 价 格 的 基 础 上 作 适 当 调 整 取 价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为 含 税 价 格 销 售 收 入 按 工 艺 所 提 生 产 负 荷 条 件 下 的 产 量 ( 假 定 全 部 销 售 ) 和 预 测 价 格 计 算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收 入 = 产 品 价 格 年 销 售 量 产 品 流 转 税 增 值 税 a) 增 值 税 率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条 例 (1993 年 国 务 院 134 号 令 ) 执 行 b) 根 据 各 项 外 购 原 材 料 的 增 值 税 率 计 算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 根 据 各 项 产 品 副 产 品 的 增 值 税 率 计 算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进 项 税 额 = 购 货 支 出 ( 含 税 ) 增 值 税 率 /(1+ 增 值 税 率 ) 销 项 税 额 = 销 售 收 入 ( 含 税 ) 增 值 税 率 /(1+ 增 值 税 率 ) 增 值 税 = 销 项 税 额 - 进 项 税 额 c) 工 业 产 品 出 口 增 值 税 现 行 退 税 率 为 13%, 其 出 口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4% d) 因 当 期 销 项 税 额 小 于 当 期 进 项 税 额 不 足 抵 扣 时, 其 不 足 部 分 可 结 转 下 期 继 续 抵 扣 消 费 税 消 费 税 率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费 税 暂 行 条 例 (1993 年 国 务 院 135 号 令 ) 执 行 汽 油 和 柴 油 实 行 从 量 定 额 办 法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应 纳 税 额 = 销 售 数 量 ( 吨 ) 单 位 税 额 汽 油 和 柴 油 单 位 税 额 分 别 为 元 / 吨 和 元 / 吨 柴 油 消 费 税 目 前 执 行 每 吨 退 税 30 元, 故 可 暂 按 87.6 元 / 吨 计 征 流 转 税 金 流 转 税 金 = 增 值 税 + 消 费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表 1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税 率 表 按 流 转 税 计 按 销 售 额 计 市 区 7% 0.6% 县 镇 5% 0.4% 市 区 县 镇 以 外 3% 0.2% 计 算 公 式 :
68 按 流 转 税 计 : 城 建 税 = 流 转 税 城 建 税 税 率 按 销 售 额 计 : 城 建 税 = 销 售 额 ( 不 含 增 值 税 ) 城 建 税 税 率 目 前 石 化 企 业 按 流 转 税 计 征 教 育 费 附 加 教 育 费 附 加 率 为 3% 计 算 公 式 : 教 育 费 附 加 = 流 转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率 流 转 税 金 及 附 加 流 转 税 金 及 附 加 = 流 转 税 金 + 城 建 税 + 教 育 费 附 加 编 制 销 售 收 入 及 流 转 税 金 估 算 表 损 益 计 算 利 润 总 额 = 销 售 收 入 - 流 转 税 金 及 附 加 - 总 成 本 费 用 利 税 总 额 = 销 售 收 入 - 总 成 本 费 用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利 润 总 额 -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额 所 得 税 额 =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所 得 税 率 所 得 税 率 为 33%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财 务 制 度 (1992 年 财 工 字 574 号 ) 规 定 企 业 的 亏 损 可 以 由 下 一 年 度 的 利 润 在 缴 纳 所 得 税 前 弥 补, 下 一 年 度 利 润 不 足 弥 补 的, 可 以 在 五 年 内 继 续 弥 补 延 续 五 年 未 能 弥 补 的 亏 损, 用 缴 纳 所 得 税 后 利 润 弥 补 税 后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所 得 税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 简 称 盈 余 公 积 金, 下 同 ) 盈 余 公 积 金 =( 税 后 利 润 -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额 ) 10% 盈 余 公 积 金 已 达 注 册 资 本 的 50% 时 可 不 再 提 取 公 益 金 公 益 金 比 率 为 5~10% 公 益 金 =( 税 后 利 润 -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额 ) 公 益 金 比 率 未 分 配 利 润 根 据 项 目 情 况 确 定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比 例 在 还 款 期 间 主 要 用 来 还 款 应 付 利 润 应 付 利 润 = 税 后 利 润 - 盈 余 公 积 金 - 公 益 金 - 未 分 配 利 润 编 制 损 益 表 项 目 清 偿 能 力 分 析 还 款 资 金 来 源 还 款 资 金 来 源 于 折 旧 费 摊 销 费 和 可 用 于 还 款 的 利 润 根 据 项 目 情 况 确 定 用 于 还 款 的 折 旧 费 的 比 例 生 产 期 借 款 利 息 及 借 款 偿 还 期 计 算 借 款 偿 还 从 正 式 投 产 开 始, 建 设 期 借 款 本 金, 未 还 清 利 息 转 入 生 产 期 继 续 计 息
69 生 产 期 借 款 利 息 进 入 成 本, 按 年 初 借 款 全 年 计 息 借 款 偿 还 期 一 般 从 借 款 开 始 年 算 起, 以 年 表 示 人 民 币 借 款 偿 还 期 一 般 用 借 款 还 本 付 息 估 算 表 计 算 外 汇 借 款 偿 还 期 一 般 是 约 定 的, 其 偿 还 本 利 的 方 式 主 要 有 两 种, 一 种 是 等 额 偿 还 本 金 和 利 息 总 额, 另 一 种 是 等 额 偿 还 本 金 其 近 似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a) 等 额 偿 还 本 金 和 利 息 总 额 公 式 A n i (1 + i) (1 + i) 1 = Ic n 式 中 :A 每 年 的 还 本 付 息 额 ; Ic 建 设 期 末 ( 或 宽 限 期 终 了, 开 始 还 款 时 ) 建 设 投 资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之 和 ; i 年 利 率 ; n 还 款 期 ( 年 ); i (1+i)n/[(1+i)n-1] 为 资 金 回 收 系 数, 即 (A/P i n), 可 通 过 查 复 利 表 求 得 每 年 的 还 本 付 息 额 中, 各 年 偿 还 的 本 金 和 利 息 是 不 等 的, 偿 还 本 金 部 分 将 逐 年 增 多, 支 付 利 息 部 分 将 逐 年 减 少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每 年 支 付 利 息 = 年 初 借 本 金 累 计 年 利 率 每 年 偿 还 本 金 =A- 每 年 支 付 利 息 b) 等 额 还 本, 利 息 照 付 公 式 : Ic t 1 A t = + Ic 1 i n n 式 中 :A t 第 t 年 的 还 本 付 息 额 等 额 还 本, 利 息 照 付, 各 年 度 偿 还 的 本 金 和 利 息 之 和 是 不 等 的, 偿 还 期 内 每 年 偿 还 本 金 额 是 相 等 的, 利 息 将 随 本 金 逐 年 偿 还 而 减 少 计 算 公 式 为 : 每 年 支 付 利 息 = 年 初 借 本 金 累 计 年 利 率 每 年 偿 还 本 金 =Ic/n 编 制 借 款 偿 还 平 衡 表 资 产 负 债 表 一 般 情 况 下 应 编 制 资 产 负 债 表 通 过 资 产 负 债 表 计 算 以 下 指 标 : 反 映 项 目 面 临 的 财 务 风 险 程 度 及 偿 债 能 力 的 :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合 计 / 资 产 合 计 反 映 项 目 偿 付 流 动 负 债 能 力 的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反 映 项 目 快 速 偿 付 流 动 负 债 能 力 的 :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清 偿 能 力 分 析 指 标 项 目 清 偿 能 力 分 析 主 要 是 考 察 项 目 计 算 期 内 各 年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偿 债 能 力 当 借 款 偿 还 期 满 足 贷 款 机 构 要 求 的 期 限 时, 即 认 为 项 目 是 有 清 偿 能 力 的
70 2.3.4 财 务 现 金 流 量 计 算 财 务 现 金 流 量 表 分 为 全 部 投 资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自 有 资 金 现 金 流 量 表 财 务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确 定 石 化 项 目 财 务 基 准 收 益 率 见 表 2 表 2 石 化 项 目 财 务 评 价 参 数 表 行 业 行 业 名 称 基 准 收 益 率 基 准 投 资 回 收 平 均 投 资 利 润 平 均 投 资 利 税 代 码 (%) 期 ( 年 ) 率 (%) 率 (%) 5392 石 油 化 工 机 械 磷 肥 氮 肥 原 油 加 工 有 机 化 工 原 料 制 造 塑 料 制 造 合 成 纤 维 单 体 ( 聚 合 物 ) 制 造 石 油 化 工 联 合 企 业 人 造 纤 维 粘 胶 长 丝 粘 胶 断 纤 维 合 成 纤 维 /378 洗 涤 剂 原 料 注 : 表 中 各 参 数 适 用 于 计 算 所 得 税 前 财 务 评 价 指 标 ; 各 参 数 均 不 含 通 货 膨 胀 因 素 ; 各 参 数 适 用 于 大 中 型 项 目, 可 供 小 型 项 目 参 考 ; 基 准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静 态 指 标 财 务 盈 利 能 力 指 标 计 算 及 分 析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FIRR)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是 反 映 项 目 盈 利 能 力 的 重 要 动 态 评 价 指 标 它 是 指 项 目 在 整 个 计 算 期 内, 各 年 净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累 计 等 于 零 时 的 折 现 率 其 表 达 式 为 : n t = 1 ( CI CO) t (1 + FIRR) t = 0 式 中 :CI 现 金 流 入 量 ; CO 现 金 流 出 量 ; (CI-CO)t 第 t 年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n t= 1 计 算 期 总 和 n 计 算 期 ;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大 于 或 等 于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项 目 是 可 以 考 虑 接 受 的
71 财 务 净 现 值 (FNPV) 财 务 净 现 值 是 指 按 设 定 的 基 准 收 益 率 或 折 现 率, 将 计 算 期 内 各 年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到 建 设 期 初 的 现 值 之 和 其 表 达 式 为 : FNPV = n t = 1 ( CI CO) t (1 + i) 式 中 :i 设 定 的 基 准 收 益 率 或 折 现 率 其 他 符 号 的 定 义 与 内 部 收 益 率 表 达 式 中 各 符 号 相 同 财 务 净 现 值 大 于 或 等 于 零 的 项 目 是 可 以 考 虑 接 受 的 投 资 回 收 期 (Pt) 投 资 回 收 期 是 以 项 目 的 净 收 益 抵 偿 全 部 投 资 所 需 的 时 间, 一 般 从 建 设 开 始 年 算 起 其 计 算 式 为 : 投 资 回 收 期 小 于 或 等 于 基 准 投 资 回 收 期 的 项 目 是 可 以 考 虑 接 受 的 石 化 项 目 基 准 投 资 回 收 期 见 表 2 投 资 利 润 率 年 利 润 总 额 或 年 均 利 润 总 额 投 资 利 润 率 = 100% 总 投 资 年 利 润 总 额 = 年 销 售 收 入 - 年 流 转 税 金 及 附 加 - 年 总 成 本 费 用 投 资 利 润 率 大 于 或 等 于 行 业 或 部 门 平 均 投 资 利 润 率 的 项 目 是 可 以 考 虑 接 受 的 石 化 项 目 平 均 投 资 利 润 率 见 参 数 与 数 据 投 资 利 税 率 年 利 税 总 额 或 年 均 利 税 总 额 投 资 利 税 率 = 100% 总 投 资 年 利 税 总 额 = 年 销 售 收 入 - 年 总 成 本 费 用 投 资 利 税 率 大 于 或 等 于 行 业 或 部 门 平 均 投 资 利 税 率 的 项 目 是 可 以 考 虑 接 受 的 石 化 项 目 平 均 投 资 利 税 率 见 表 2 资 本 金 利 润 率 年 利 润 总 额 或 年 均 利 润 总 额 资 本 金 利 润 率 = 100% 资 本 金 方 案 比 较 方 案 比 较 和 项 目 排 队 是 紧 密 联 系 的 特 别 在 资 金 有 限 的 企 业 和 部 门, 如 何 选 择 投 入 最 少, 产 出 最 大 的 方 案, 是 投 资 决 策 者 首 先 要 考 虑 的 问 题 项 目 排 队 受 技 术, 经 济 诸 多 因 素 影 响 我 们 仅 从 经 济 角 度, 通 过 对 多 项 目 进 行 经 济 评 价, 进 行 方 案 比 较, 作 出 项 目 排 队 在 方 案 比 较 中, 一 般 分 为 计 算 期 相 同 的 方 案 比 较 和 计 算 期 不 同 的 方 案 比 较 计 算 期 相 同 的 方 案 比 较 投 资 额 相 同 的 方 案 比 较 应 选 用 净 现 值 或 内 部 收 益 率 进 行 比 较 值 大 的 方 案 优 投 资 额 不 同 的 方 案 可 用 净 现 值 法 净 现 值 率 法 差 额 投 资 内 部 收 益 率 法 进 行 比 较 差 额 投 资 内 部 收 益 率 是 两 个 方 案 各 年 净 现 金 流 量 差 额 的 现 值 之 和 等 于 零 时 的 折 现 率 其 表 达 式 n [ ( CI CO) ( CI CO) 1] t t= 1 t t 2 (1 + ΔIRR) = 0
72 为 : 式 中 :(CI-CO)2 投 资 大 的 方 案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CI-CO)1 投 资 小 的 方 案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t 第 t 年 ; n 计 算 期 ; IRR 差 额 投 资 内 部 收 益 率 ; 差 额 投 资 内 部 收 益 率 大 于 或 等 于 基 准 收 益 率 ( 或 社 会 折 现 率 ) 时, 投 资 大 的 方 案 优, 反 之, 则 投 资 小 的 方 案 优 净 现 值 率 法 : FNPVR=FNPV/Ip 式 中 :FNPV 财 务 净 现 值 ; Ip 投 资 的 现 值 计 算 期 不 同 的 方 案 比 较 可 用 年 值 法 年 费 用 比 较 法 进 行 比 较, 也 可 先 对 各 比 较 方 案 的 计 算 期 和 计 算 公 式 作 适 当 处 理, 如 以 诸 方 案 计 算 期 的 最 小 公 倍 数 或 诸 方 案 中 最 短 的 计 算 期 作 为 比 较 方 案 的 计 算 期, 之 后 再 用 中 的 方 法 进 行 比 较 年 值 的 表 达 式 为 : n AW = ( S I C + Sv t = 1 + W ) t ( P / F, i, t) ( A/ P, i, n) 或 AW=NPV(A/P,i,n) 式 中 :S 年 销 售 收 入 ; I 年 全 部 投 资 ( 包 括 流 动 资 金 ); C' 年 经 营 费 用 ( 税 后 指 标 包 括 所 得 税 等 ); Sv 计 算 期 末 回 收 的 固 定 资 产 余 值 ; W 计 算 期 末 回 收 的 流 动 资 金 ; (P/F,i,t) 现 值 系 数 ; (A/P,i,n) 资 金 回 收 系 数 ; i 社 会 折 现 率 或 财 务 基 准 收 益 率 ( 或 设 定 的 折 现 率 ); NPV 净 现 值 年 费 用 比 较 法 : AC = ( I + C SV W ) t ( P / F, i, t) ( A/ P, i, n) 式 中 各 符 号 同 前 2.4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主 要 参 数 社 会 折 现 率 社 会 折 现 率 为 12%
73 社 会 折 现 率 为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通 用 参 数, 是 国 家 一 级 的 重 要 参 数 是 根 据 我 国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的 收 益 水 平 资 金 机 会 成 本 资 金 供 求 状 况 合 理 的 投 资 规 模 及 项 目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的, 是 国 家 对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盈 利 能 力 的 最 低 要 求, 原 则 上 不 得 随 意 变 动 工 作 中 以 国 家 最 新 颁 布 的 参 数 为 准 影 子 汇 率 换 算 系 数 影 子 汇 率 换 算 系 数 为 1.08 影 子 汇 率 换 算 系 数 同 社 会 折 现 率 一 样 均 为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通 用 参 数 影 子 汇 率 换 算 系 数 是 影 子 汇 率 与 国 家 外 汇 牌 价 的 比 值 系 数, 在 项 目 评 价 中 : 影 子 汇 率 = 国 家 外 汇 牌 价 影 子 汇 率 换 算 系 数 影 子 工 资 换 算 系 数 一 般 建 设 项 目 影 子 工 资 换 算 系 数 为 1 使 用 民 工 的 建 设 项 目 影 子 工 资 换 算 系 数 为 0.5 项 目 评 价 中 可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劳 动 力 的 充 裕 程 度 及 所 用 劳 动 力 的 技 术 熟 练 程 度 适 当 提 高 或 降 低 影 子 工 资 换 算 系 数 对 于 就 业 压 力 大 的 地 区 占 用 大 量 非 熟 练 劳 动 力 的 项 目, 影 子 工 资 换 算 系 数 可 小 于 1; 对 于 占 用 大 量 短 缺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项 目, 影 子 工 资 换 算 系 数 可 大 于 1 贸 易 费 用 率 贸 易 费 用 率 为 6% 贸 易 费 用 率 是 反 映 各 级 贸 易 公 司 花 费 在 生 产 资 料 流 通 过 程 中 以 影 子 价 格 计 算 的 费 用 相 对 于 货 物 影 子 价 格 的 综 合 比 率, 用 于 计 算 贸 易 费 用 对 于 少 数 价 格 高 体 积 与 重 量 较 小 的 货 物, 可 适 当 降 低 贸 易 费 用 率 贸 易 费 用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a) 进 口 货 物 贸 易 费 用 = 到 岸 价 影 子 汇 率 贸 易 费 用 率 ; b) 出 口 货 物 贸 易 费 用 =( 离 岸 价 影 子 汇 率 - 国 内 运 费 )/(1+ 贸 易 费 用 率 ) 贸 易 费 用 率 ; c) 非 外 贸 货 物 贸 易 费 用 = 出 厂 影 子 价 格 贸 易 费 用 率 不 经 商 贸 部 门 流 转 而 由 生 产 厂 家 直 供 的 货 物, 不 计 算 贸 易 费 用 由 于 现 行 价 格 体 系 下 的 某 些 产 品 价 格 严 重 背 离 价 值, 为 正 确 估 算 项 目 对 国 民 经 济 的 真 实 效 果, 有 必 要 对 在 项 目 效 益 和 费 用 中 占 比 重 较 大, 或 者 价 格 明 显 不 合 理 的 投 入 物 和 产 出 物 的 价 格 进 行 调 整, 其 修 正 价 格 称 为 影 子 价 格 项 目 经 济 评 价 中 的 主 要 产 出 物 和 主 要 投 入 物 的 影 子 价 格, 一 般 应 由 项 目 评 价 人 员 按 照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方 法 自 行 分 析 求 得 ; 当 条 件 符 合 时 也 可 直 接 选 用 国 家 公 布 的 影 子 价 格 费 用 计 算 建 设 投 资 调 整 说 明 建 设 投 资 调 整 的 内 容 及 理 由, 并 需 列 出 其 中 重 要 投 入 物 的 影 子 价 格 及 其 依 据 和 计 算 过 程 根 据 建 设 投 资 调 整 结 果, 编 制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投 资 调 整 计 算 表 对 建 设 投 资 调 整 中 的 重 要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流 动 资 金 调 整
74 说 明 流 动 资 金 调 整 的 内 容 及 理 由, 列 出 调 整 后 的 流 动 资 金 在 不 同 生 产 负 荷 下 的 投 入 数 额 经 营 费 用 调 整 测 算 成 本 中 重 要 投 入 物 的 影 子 价 格, 并 说 明 测 算 的 方 法 根 据 影 子 价 格 调 整 经 营 成 本, 并 编 制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经 营 费 用 调 整 计 算 表 间 接 费 用 调 整 对 项 目 引 起 的 显 著 的 间 接 费 用 作 定 量 分 析, 并 编 制 间 接 费 用 估 算 表 ; 不 能 定 量 的, 要 作 定 性 分 析 效 益 计 算 销 售 收 入 调 整 测 算 项 目 产 出 物 的 影 子 价 格, 并 说 明 测 算 的 依 据 根 据 影 子 价 格 调 整 销 售 收 入, 并 编 制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销 售 收 入 调 整 计 算 表 间 接 效 益 估 算 对 项 目 带 来 的 显 著 的 间 接 效 益 作 定 量 分 析, 并 编 制 间 接 效 益 估 算 表 ; 不 能 定 量 的, 要 作 定 性 分 析 评 价 指 标 计 算 效 益 费 用 流 量 计 算 根 据 调 整 后 的 逐 年 现 金 流 量, 编 制 全 部 投 资 国 民 经 济 效 益 费 用 流 量 表, 计 算 经 济 内 部 收 益 率 经 济 净 现 值 等 对 借 外 资 的 项 目 还 应 编 制 国 内 投 资 国 民 经 济 效 益 费 用 流 量 表 外 汇 流 量 计 算 涉 及 产 品 出 口 创 汇 或 替 代 进 口 节 汇 的 项 目, 要 作 外 汇 效 果 分 析, 编 制 经 济 外 汇 流 量 表, 计 算 经 济 外 汇 净 现 值 经 济 换 汇 成 本 经 济 节 汇 成 本 等 指 标 同 时 还 应 编 制 国 内 资 源 流 量 表 2.5 不 确 定 性 分 析 项 目 经 济 评 价 所 采 用 的 数 据 多 来 自 预 测 或 估 算, 因 而 效 益 的 计 算 就 存 在 着 不 确 定 性, 为 了 分 析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对 经 济 评 价 结 果 的 影 响, 必 须 进 行 不 确 定 性 分 析 包 括 盈 亏 平 衡 分 析, 敏 感 性 分 析, 概 率 分 析 及 外 汇 风 险 分 析, 以 预 测 项 目 所 承 担 的 风 险, 帮 助 决 策 者 合 理 决 策 在 目 前, 我 们 只 能 做 盈 亏 平 衡 分 析 和 敏 感 性 分 析 盈 亏 平 衡 分 析 盈 亏 平 衡 分 析 是 从 企 业 的 角 度 来 研 究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正 常 生 产 年 份 ( 投 产 后 满 负 荷 生 产 第 2 年 ) 年 产 量, 生 产 成 本, 产 品 价 格 等 方 面 对 项 目 盈 亏 的 影 响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不 做 此 项 根 据 产 品 成 本 销 售 价 格 产 量 流 转 税 金 对 项 目 盈 亏 的 作 用, 求 出 盈 亏 平 衡 点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X0=f/(P-T-V) 式 中 :X0 盈 亏 平 衡 点 的 产 量 ; f 年 固 定 总 成 本 P 单 位 产 品 价 格 ; T 单 位 产 品 的 流 转 税 金 ; V 单 位 产 品 的 可 变 成 本 盈 亏 平 衡 开 工 率 (%)=X0/ 年 产 量 100%
75 2.5.2 敏 感 性 分 析 敏 感 性 分 析 是 分 析 预 测 影 响 经 济 评 价 结 论 的 各 个 因 素 发 生 变 化 时, 对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的 影 响 程 度 这 些 因 素 主 要 有 : 建 设 周 期 建 设 投 资 产 品 价 格 可 变 成 本 生 产 负 荷 外 汇 兑 换 率 应 根 据 项 目 特 点 和 实 际 需 要 选 用 或 增 加 其 他 因 素 各 因 素 的 变 化 幅 度 一 般 为 正 常 情 况 的 正 负 10~20% 范 围 内 分 析 指 标 主 要 为 全 部 投 资 内 部 收 益 率 一 般 需 绘 制 敏 感 性 分 析 图, 从 中 找 出 最 敏 感 因 素 一 般 只 对 单 项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2.6. 综 合 评 价 根 据 上 述 评 价 编 制 主 要 经 济 评 价 数 据 指 标 汇 总 表 综 合 市 场 技 术 财 务 和 项 目 社 会 效 益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和 评 价 并 提 出 结 论 性 的 意 见 三 表 格 说 明 1 总 概 算 表 的 说 明 1.1 费 用 总 体 构 成 工 程 建 设 总 概 算 包 括 项 目 从 筹 建 到 投 料 试 车 交 付 生 产 使 用 所 需 的 全 部 费 用 ( 含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方 向 调 节 税, 建 设 期 投 资 贷 款 利 息 和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等 ) 1.2 工 程 建 设 总 概 算 = 建 设 投 资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方 向 调 节 税 + 建 设 期 贷 款 利 息 +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1.3 建 设 投 资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 递 延 资 产 投 资 + 预 备 费 1.4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工 程 费 + 固 定 资 产 其 他 费 1.5 工 程 费 用 = 各 单 位 工 程 ( 专 业 ) 发 生 费 之 和 ( 单 项 装 置 ) 工 程 费 用 = 各 单 项 工 程 ( 装 置 ) 发 生 费 用 之 和 ( 多 项 装 置 ) 工 艺 生 产 装 置 : 系 直 接 生 产 产 品 和 中 间 产 品 的 工 艺 生 产 装 置 总 图 运 输 : 包 括 厂 区 竖 向 防 洪 围 墙 大 门 厂 区 道 路 铁 路 车 辆 ( 含 消 防 车 辆 ) 等 运 输 设 施 厂 区 绿 化 等 储 运 工 程 : 包 括 全 厂 性 仓 库 罐 区 装 卸 及 洗 槽 设 施 火 炬 系 统 及 工 艺 外 管 等 辅 助 设 施 和 公 用 工 程 : 给 排 水 工 程 : 包 括 循 环 水 场 污 水 处 理 场 污 水 提 升 泵 站 加 压 泵 站 给 排 水 管 网 消 防 水 管 网 消 防 水 泵 站 泡 沫 站 消 防 站 等 供 热 工 程 : 包 括 燃 油 锅 炉 辅 助 锅 炉 动 力 站 或 锅 炉 房 热 电 站 脱 盐 水 装 置 凝 结 水 站 换 热 站 及 热 力 外 管 等 供 配 电 及 电 信 : 包 括 总 变 电 所 变 配 电 所 电 话 站 生 产 调 度 站 广 播 站 照 明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以 及 全 厂 供 电 线 路 等 其 它 : 空 分 空 压 制 冷 站 化 验 室 废 渣 埋 堆 场 维 修 等 生 产 管 理 设 施 : 包 括 综 合 楼 食 堂 医 务 室 倒 班 宿 舍 等 厂 外 工 程 : 包 括 输 油 管 线 原 料 管 线 水 源 工 程 ( 取 水 设 施 ) 净 化 设 施 给 排 水 管 线 供 电 线 路 通 讯 铁 路 及 铁 路 编 组 站 道 路 码 头 中 转 油 库 等 工 器 具 及 生 产 家 具 购 置 费
76 1.6 固 定 资 产 其 他 费 土 地 使 用 费 ( 土 地 使 用 费 迁 移 及 安 置 补 助 费 补 偿 费 ) 建 设 单 位 管 理 费 : 指 建 设 管 理 机 构 包 括 筹 建 单 位 和 工 程 承 包 单 位 在 合 理 的 建 设 工 期 内 为 实 施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管 理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此 费 用 包 括 从 建 设 项 目 筹 建 开 始 直 至 投 料 试 车 交 付 生 产 为 止 的 全 部 管 理 费 用 临 时 设 施 费 : 建 设 项 目 开 工 前 为 达 到 开 工 条 件, 在 施 工 现 场 界 区 ( 装 置 边 界 线 ) 以 外 未 能 列 入 工 程 费 用 的 临 时 水 电 道 路 通 讯 工 程 和 清 除 障 碍 物 等 场 地 平 整 费 用 及 建 设 实 施 期 间 用 于 建 设 办 公 的 临 时 设 施 的 搭 设 维 修 费 用 摊 消 费 用 或 租 电 费 用, 分 建 设 和 办 公 两 部 分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费 研 究 试 验 费 : 指 为 本 建 设 项 目 提 供 或 验 证 设 计 数 据 资 料 等 进 行 必 要 的 研 究 试 验 及 按 设 计 规 定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进 行 试 验 的 费 用 包 括 自 行 或 委 托 其 他 部 门 进 行 试 验 所 需 人 工 费 材 料 费 试 验 设 备 及 仪 器 使 用 费 等 工 程 堪 察 和 设 计 费 : 包 括 环 境 评 价 费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费 基 础 设 计 详 细 设 计 的 设 计 费 地 质 堪 察 费 模 型 费 引 进 设 备 材 料 国 内 检 验 费 施 工 机 构 迁 移 费 联 合 试 运 转 费 锅 炉 及 压 力 容 器 检 验 费 超 限 设 备 运 输 特 殊 措 施 费 供 配 电 贴 费 水 资 源 费 工 程 保 险 费 1.7 无 形 资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金 及 契 税 专 有 技 术 专 利 及 商 标 使 用 费 引 进 专 有 技 术 专 利 及 商 标 使 用 费 及 从 属 费 用 1.8 递 延 资 产 生 产 人 员 准 备 费 ( 包 括 进 场 费 培 训 费 办 公 家 具 购 置 费 ) 出 国 人 员 费 ( 包 括 培 训 费 ) 来 华 人 员 费 用 图 纸 资 料 翻 译 复 制 费 银 行 担 保 费 1.9 预 备 费 基 本 预 备 费 工 程 造 价 调 整 预 备 费 ( 取 消 计 费 ) 2 技 术 经 济 总 指 标 表 的 说 明 技 术 经 济 总 指 标 汇 总 表 里 包 括 :
77 工 程 名 称 SDEI 化 学 工 业 第 二 设 计 院 ( 宁 波 )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名 称 总 概 算 表 项 目 号 NingBo Engineer Co.,Ltd, Second Design Institute of Chemical Industry SDEI 化 学 工 业 第 二 设 计 院 ( 宁 波 )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总 概 算 表 项 目 号 NingBo Engineer Co.,Ltd, Second Design Institute of Chemical Industry 专 业 名 称 单 元 号 专 业 规 模 序 号 2.1 总 或 投 资 设 备 主 要 建 筑 工 程 名 称 设 备 工 程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或 主 要 工 安 2.29 装 费 其 他 合 计 SDEI 化 学 工 业 第 二 设 计 院 ( 宁 波 )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购 置 费 材 料 费 工 程 费 2.2 主 筹 项 资 号 额 程 量 总 概 算 表 项 目 号 NingBo 办 Engineer 公 楼 Co.,Ltd, Second Design Institute of Chemical Industry 销 售 收 厂 入 区 : 注 建 意 设 指 投 的 资 是 总 生 额 产 期 的 平 均 值, 之 所 1以 出 现 平 均 值 的 概 念 就 是 因 为 有 投 产 期 专 业 59.5 名 称 39 与 Ⅰ 2.1 仓 建 库 设 单 正 常 年 份 的 生 产 负 荷 工 位 不 程 管 一 建 理 样 设 费 总 概 算 生 土 地 产 使 车 用 间 费 和 罐 % 区 总 成 本 : 注 意 指 的 是 生 产 期 的 平 均 值, 之 所 以 出 9.61 现 平 均 值 1 的 7.14 概 念 就 是 4.06 因 为 负 荷 以 及 年 公 临 时 用 设 工 施 程 费 区 一 建 设 投 资 利 息 4 的 逐 年 不 一 自 工 样 程 控 监 仪 理 表 费 ( 一 ) 2.5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利 润 总 额 设 堪 备 察 设 计 费 工 程 费 用 所 得 税 方 材 案 料 设 计 费 可 总 采 研 图 暖 报 竖 通 告 向 风 编 布 制 置 费 税 后 利 润 环 总 通 保 图 风 评 空 价 调 费 设 备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前 后 的 区 别 是 所 得 税 前 后 的 区 别, 而 且 项 目 财 务 评 价 参 数 表 工 仓 程 库 艺 堪 察 费 适 用 于 计 算 税 前 基 工 生 财 础 艺 产 务 设 厂 评 备 计 房 价 费 和 指 罐 标 区, 也 就 是 说 表 中 指 标 税 前 达 标 就 说 明 该 项 目 理 论 上 可 行 财 务 净 现 详 利 办 细 公 旧 值 设 室 : 备 计 必 费 ( 须 拆 大 迁 于 及 零 重 新 安 装 ) 资 本 金 设 给 公 利 计 排 用 润 水 单 工 率 位 施 工 现 场 代 表 费 程 区 ( 二 ) 递 消 延 防 资 设 产 备 投 资 利 生 税 产 率 厂 房 及 罐 区 ( 三 ) 预 厂 区 备 费 投 资 回 土 收 建 期 基 仓 库 本 预 备 费 贷 款 偿 建 还 筑 期 及 盈 亏 平 衡 开 工 率 二 建 生 设 产 期 厂 投 房 资 及 贷 罐 款 区 利 息 结 办 公 构 楼 三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公 电 气 用 工 程 区 其 它 费 用
78 55.34 ( 四 ) ( 五 ) 投 资 利 润 率 投 资 利 税 率 % % ( 六 ) 投 资 回 收 期 ( 所 得 税 后 ) 年 3.50 投 资 回 收 期 ( 所 得 税 前 ) 年 2.86 ( 七 ) 贷 款 偿 还 期 人 民 币 年 2.44 外 币 年 ( 八 ) 盈 亏 平 衡 开 工 率 % 第 十 讲 暖 通 专 业 介 绍 暖 通 专 业 全 称 暖 通 空 调 专 业, 英 文 缩 写 HVAC, 其 主 要 设 计 规 范 是 GBJ19-87( 采 暖 通 风 及 调 节 设 计 规 范 ) 它 的 专 业 职 能 包 括 采 暖 通 风 空 气 调 节 以 及 制 冷 ( 可 单 独 成 一 专 业 ) 采 暖 (heating), 主 要 由 锅 炉 房 ( 采 暖 用 ), 热 力 管 网, 室 内 采 暖 三 个 系 统 组 成, 在 民 用 工 业 方 面 均 有 广 泛 应 用, 尤 其 是 长 江 以 北 地 区 最 为 重 要, 它 的 设 计 依 据 则 由 主 体 专 业 提 条 件 而 定 采 暖 方 式 有 热 水 蒸 汽 电 太 阳 能 多 种 通 风 (Ventilation), 在 民 用 工 业 上 也 都 有 应 用, 民 用 上, 主 要 用 于 人 防 汽 车 库 高 层 建 筑 建 筑 防 排 烟 等 方 面 的 通 风, 工 业 上, 根 据 厂 房 内 温 度 最 高 不 超 过 39 的 要 求, 用 通 风 设 施 将 室 外 新 鲜 风 来 维 持 室 内 温 度, 同 时 也 包 括 棉 纺 厂 电 厂 电 石 车 间 的 除 尘 空 调 (Air conditioning), 分 家 用 空 调 中 央 空 调 以 及 家 用 中 央 空 调, 其 中 中 央 空 调 又 分 集 中 式 和 分 散 式, 集 中 式 中 央 空 调 可 调 温 度 湿 度 新 鲜 度 洁 净 度 以 及 风 速 它 包 括 工 艺 性 空 调 ( 即 满 足 工 艺 要 求 的, 如 仪 表 主 控 室, 制 药 厂, 纺 织 厂 的 恒 温 恒 湿 要 求 及 洁 净 度 的 要 求 ) 舒 适 空 调 用 于 民 用 类, 可 调 夏 季 温 度 在 22~28, 湿 度 <70% 冬 季 温 度 在 18~22 制 冷 (Refrigeration), 方 法 很 多, 其 中 以 电 制 冷 和 吸 收 式 制 冷 最 为 普 通 电 制 冷 在 于 相 变 制 冷, 即 利 用 制 冷 剂 由 液 态 变 为 气 态 时 的 吸 热 效 应 来 制 冷, 它 是 由 压 缩 机, 冷 凝 器, 节 流 机 构, 蒸 发 器 四 大 件 组 成, 他 们 之 间 由 管 道 依 次 连 接, 形 成 一 个 封 闭 系 统 制 冷 过 程 如 下 :(1) 压 缩 机 从 蒸 发 器 侧 吸 入 低 温 制 冷 剂, 经 压 缩 变 成 高 压 高 温 制 冷 剂 蒸 汽, 送 往 冷 凝 器 (2) 自 压 缩 机 排 出 的 高 温 高 压 制 冷 剂 蒸 汽, 进 入 用 水 或 空 气 冷 却 的 冷 凝 器 内, 在 向 水 或 空 气 放 出 热 量 的 同 时, 完 成 从 高 温 高 压 制 冷 剂 蒸 汽 ( 过 热 蒸 汽 ) 饱 和 蒸 汽 湿 蒸 汽 ( 冷 凝 ) 高 压 中 温 饱 液 的 过 程 和 状 态 的 变 化 这 种 高 压 制 冷 剂 液 体 在 变 成 饱 和 液 体 后, 再 进 一 步 冷 却, 温 度 稍 微 下 降, 变 成 冷 液 体, 从 冷 凝 器 进 入 储 液 器 内 (3) 流 出 储 液 器 的 高 压 制 冷 剂 液 体 通 过 称 之 为 毛 细 膨 胀 阀 的 狭 窄 通 道 的 节 流 机 构, 在 节 流 机 构 中 因 狭 窄 通 道 的 阻 力 使 高 压 制 冷 剂 的 压 力 下 降 由 于 制 冷 剂 具 有 压 力 下 降 温 度 也 降 低 的 性 质, 因 此 变 成 低 压 低 温 液 态 制 冷 剂, 进 入 蒸 发 器 内 实 际 上, 由 于 膨 胀 机 构 的 节 流 作 用, 部 分 液 态 制 冷 剂 变 为 蒸 汽, 形 成 液 体 和 蒸 汽 混 合 的 湿 蒸 汽, 形 成 液 体 和 蒸 汽 状 态, 通 常, 湿 蒸 汽 从 膨 胀 机 构 进 入 蒸 发 器 (4) 进 入 蒸 发 器 的 低 压 低 温 制 冷 剂, 由 于 比 周 围 物 体 的 温 度 低, 而 从 周 围 吸 热, 同 时 剧 烈 蒸 发, 进 入 蒸 发 器 内 时, 从 液 态 变 成 蒸 汽, 在 蒸 发 器 出 口 变 成 无 液 体 成 分 的 饱 和 蒸 汽, 或 略 有 过 热 的 蒸 汽 状 态 从 蒸 发 器 流 出 的 制 冷 剂 蒸 汽, 通 过 压 缩 机 吸 气 管, 被 吸 入 压 缩 机, 再 反 复 经 过 压 缩 冷 凝 膨 胀 蒸 发, 进 行 制 冷 循 环
79 第 十 一 讲 水 道 专 业 介 绍 一 专 业 设 计 内 容 1. 给 水 处 理 ( 自 来 水 厂 ) 2. 污 水 处 理 ( 污 水 处 理 厂 ) 3. 建 筑 给 排 水 ( 包 括 建 筑 内 部 给 排 水 建 筑 消 防 建 筑 小 区 给 排 水 特 殊 建 筑 给 排 水 如 体 育 场 等 特 殊 地 区 建 筑 给 排 水 ) 4. 工 业 及 民 用 建 筑 工 艺 装 置 等 消 防 二 专 业 基 本 概 念 1. 纯 水 与 纯 净 水 纯 水 即 化 学 纯 度 极 高 的 水 又 叫 高 纯 水, 不 可 饮 用, 主 要 用 于 制 药 电 子 宇 航 等 特 殊 行 业 纯 净 水 即 不 含 有 害 物 质 细 菌 的 水 有 利 于 人 体 健 康 专 供 人 们 饮 用 的 水 2. 变 频 调 速 供 水 系 统 为 了 防 止 水 箱 造 成 水 体 的 二 次 污 染, 现 在 较 普 遍 采 用 的 一 种 供 水 方 式, 即 水 泵 变 频 调 速 通 过 改 变 水 泵 的 转 速 来 调 量 调 压 从 而 满 足 不 同 时 间 段 的 供 水 要 求 3. 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 能 自 动 喷 水 灭 火 又 能 发 出 火 警 信 号 的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4. 稳 高 压 ( 常 高 压 ) 临 时 高 压 消 防 系 统 稳 高 压 ( 常 高 压 ) 消 防 系 统 : 给 水 管 网 的 水 压 随 时 都 能 满 足 室 内 消 火 栓 给 水 系 统 所 需 水 压 临 时 高 压 消 防 系 统 : 多 幢 高 层 建 筑 室 内 仅 设 独 立 的 消 防 管 网, 但 共 用 消 防 泵 来 保 持 消 防 管 网 所 需 水 压 或 火 灾 报 警 临 时 加 压 来 保 证 供 应 消 防 用 水 量 5. 工 业 循 环 水 系 统 采 用 地 下 水 自 来 水 做 间 接 冷 却 时, 对 水 进 行 循 环 利 用, 常 用 的 冷 却 设 备 如 冷 却 塔, 热 水 在 冷 却 塔 中 被 喷 洒 成 水 滴 或 水 膜 自 上 向 下 流 动, 与 空 气 形 成 蒸 发 传 热 与 传 导 传 热, 使 水 冷 却, 一 般 水 塔 出 水 温 度 大 于 或 等 于 湿 球 温 度 3-5 摄 氏 度 三 设 计 过 程 中 互 提 条 件 注 意 事 项 1. 设 计 依 据 : 主 要 来 自 用 户 相 关 专 业 所 提 条 件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并 注 意 要 多 与 用 户 及 其 他 有 关 专 业 沟 通 2. 专 业 互 提 条 件 要 求 : 工 艺 : 水 质 水 温 水 量 用 水 方 式 ( 间 断 或 连 续 有 用 水, 在 施 工 设 计 中 要 提 用 水 点 ) 装 置 类 别 流 程 中 哪 个 部 门 易 着 火 塔 平 台 类 别 当 要 求 用 循 环 用 水 时, 要 提 气 相 干 湿 球 温 度, 大 气 压 力 风 速, 水 的 前 后 温 度 结 构 : 梁 柱, 布 置 管 线 时 要 考 虑 建 筑 : 耐 火 等 级 建 筑 装 修 标 准 建 筑 等 级 四 如 何 做 好 一 项 设 计 并 不 断 提 高 自 己 的 设 计 水 平 注 意 输 入 条 件 设 计 方 案 讨 论 与 相 关 专 业 协 商 注 意 资 料 的 校 审 新 生 设 计 双 签 施 工 问 题 及 工 程 验 收 记 录 做 完 每 个 设 计, 不 断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80 第 十 三 讲 总 图 专 业 介 绍 总 图 专 业 全 称 : 总 图 设 计 与 运 输 设 计 内 容 一 般 包 括 : 工 业 企 业 的 厂 址 选 择 和 总 体 规 划, 总 平 面 图 设 计, 竖 向 设 计 与 土 方 估 算, 管 线 综 合 设 计, 运 输 设 计 五 个 方 面 一 工 业 企 业 的 厂 址 选 择 和 总 体 规 划 ( 一 ) 厂 址 选 择 1 厂 址 选 择 的 意 义 (1) 工 业 企 业 建 设 必 须 要 有 适 宜 的 厂 址 厂 址 选 择 是 工 业 建 设 的 重 要 环 节, 是 设 计 工 作 的 重 要 步 骤 厂 址 选 择 的 合 适, 不 仅 有 利 于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人 力 和 物 力, 加 速 工 业 的 发 展 而 且 能 节 约 基 本 投 资, 方 便 经 营 管 理, 取 得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建 国 以 来, 我 国 建 设 了 数 以 万 计 的 大 中 型 企 业 实 践 证 明, 大 多 数 企 业 的 厂 址 选 点 是 好 的 和 比 较 好 的 这 些 企 业 的 建 设 不 仅 完 善, 改 变 了 工 业 布 局, 充 分 利 用 了 当 地 的 资 源 而 且 为 国 家 积 累 了 大 量 资 金, 同 时 也 有 利 的 促 进 了 区 域 经 济 的 发 展 但 是, 也 有 一 些 企 业 的 厂 址 选 定 的 不 好 或 不 够 好, 甚 至 失 误 其 原 因 有 的 是 由 于 规 划 或 布 局 不 合 理 所 致, 有 的 则 是 厂 址 选 择 不 当 而 造 成 的 厂 址 选 择 是 一 项 政 治 经 济 技 术 性 很 强 的 综 合 性 工 作 厂 址 的 优 劣 对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企 业 本 身 的 建 设 和 运 营 的 影 响 是 巨 大 的, 长 期 的 一 旦 失 误 所 造 成 的 后 果 是 难 以 改 变 的 (2) 厂 址 选 择 是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和 总 图 设 计 的 重 要 前 提 一 个 企 业 的 建 设 分 为 : 设 计, 施 工 和 投 产 运 营 三 个 阶 段, 设 计 是 先 行 设 计 要 在 选 定 的 厂 址 范 围 内 进 行, 设 计 图 纸 要 通 过 施 工 落 实 到 空 间, 就 必 须 有 适 宜 的 场 地 和 足 够 的 面 积 及 良 好 的 外 部 建 厂 条 件, 这 些 问 题 要 解 决 好, 就 必 须 进 行 厂 址 选 择 良 好 的 厂 址, 能 为 企 业 总 图 布 置 提 供 有 利 的 条 件 比 如 一 个 厂 址 选 择 在 场 地 开 阔 坡 度 不 大 的 丘 陵 地 段 且 有 足 够 的 面 积, 工 程 地 质 和 水 文 地 质 良 好 交 通 运 输 方 便, 其 他 条 件 也 能 满 足 企 业 生 产 要 求 则 企 业 的 总 图 布 置 就 可 以 按 着 合 理 外 型 最 佳 流 程 运 输 便 捷 道 路 规 整 厂 容 美 观 保 护 环 境 的 要 求 去 布 置 反 之, 如 果 厂 址 选 择 的 不 合 适, 就 难 以 按 上 述 要 求 去 进 行 工 厂 的 总 图 布 置 或 布 置 的 很 不 合 理 比 如, 文 革 时 期 在 一 味 强 调 靠 山 进 洞 隐 蔽 分 散 时 建 设 的 厂 矿 企 业, 这 样 的 例 证 很 多 有 些 大 中 型 企 业 厂 址 选 择 在 地 形 复 杂 场 地 狭 窄 的 山 沟 里, 由 于 场 地 的 种 种 限 制 使 企 业 布 置 分 散 凌 乱, 导 致 运 输 联 系 不 便 不 仅 破 坏 了 联 合 企 业 生 产 工 艺 的 连 续 性, 增 加 建 设 投 资, 延 长 了 建 设 时 间, 而 且 使 运 营 管 理 不 便, 使 经 营 费 用 增 加, 产 品 成 本 提 高, 并 使 发 展 受 到 限 制 由 此 可 见, 不 同 厂 址 条 件, 其 总 图 布 置 的 效 益 是 不 同 的 2 厂 址 选 择 的 基 本 原 则 (1) 满 足 工 业 布 局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地 区 和 建 厂 地 址 的 选 择, 都 必 须 按 照 全 国 工 业 布 局 或 地 区 规 划 的 要 求, 并 考 虑 各 工 业 部 门 布 局 的 特 点 要 正 确 处 理 局 部 和 全 局 的 关 系 工 业 部 门 之 间 的 关 系, 中 央 工 业 和 地 方 工 业 的 关 系, 做 到 全 面 安 排 统 筹 兼 顾 (2) 符 合 城 市 规 划 新 建 工 业 企 业 的 厂 址 若 在 现 有 城 市 范 围 内, 应 符 合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布 局 的 要 求 若 远 离 城 市
81 新 建 企 业, 一 般 地 说 大 中 型 企 业 也 由 于 企 业 的 兴 建 而 逐 步 形 成 一 独 立 的 工 矿 区, 在 选 定 厂 址 时 要 使 其 符 合 城 镇 的 规 划, 使 厂 址 和 居 住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符 合 城 镇 功 能 分 区 的 要 求 当 有 条 件 时, 尽 可 能 利 用 现 有 居 民 点 交 通 设 施 和 公 共 工 程 设 施 (3) 重 视 节 约 用 地 节 约 用 地 是 我 国 的 基 本 国 策 选 择 厂 址 时, 应 贯 彻 以 农 业 为 基 础 的 方 针 要 十 分 珍 惜 耕 地, 节 约 用 地, 不 占 良 田, 少 占 耕 地, 尽 可 能 的 利 用 坡 地 荒 地 当 有 条 件 时, 可 结 合 场 地 平 整 余 土 造 田 (4) 靠 近 原 料 基 地 落 实 和 充 足 的 资 源 条 件 是 企 业 建 设 的 基 础 和 前 提 在 资 源 条 件 落 实 的 情 况 下, 要 使 拟 建 企 业 厂 址 靠 近 原 ( 燃 ) 料 基 地, 当 有 多 个 原 燃 料 基 地 时, 宜 靠 近 一 个 主 要 的 这 样, 不 仅 企 业 有 可 靠 近 的 原 ( 燃 ) 料 供 应, 减 少 运 距 节 约 费 用, 而 且 也 减 少 了 企 业 大 宗 原 ( 燃 ) 料 运 输 对 国 家 运 输 网 络 的 压 力 (5) 交 通 运 输 方 便 方 便 的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是 企 业 建 设 和 生 产 所 必 须 建 设 期 间 要 有 大 量 的 材 料 设 备 从 全 国 各 地 源 源 不 断 的 运 来, 投 产 以 后, 不 仅 有 大 宗 的 原 ( 燃 ) 料 运 入, 而 且 有 大 量 的 成 品 运 往 各 地, 这 就 要 求 所 选 厂 址 外 部 必 须 有 方 便 的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特 别 是 大 型 企 业, 每 天 的 输 入 和 输 出 量 都 很 大, 对 这 一 原 则 的 考 虑 就 显 得 特 别 重 要 (6) 水 源 电 源 可 靠 要 确 保 企 业 建 设 尤 其 是 投 产 后 的 正 常 生 产, 可 靠 的 水 源 和 电 源 是 必 需 的 条 件 有 的 企 业 不 仅 要 求 建 厂 地 区 有 充 足 的 水 量, 而 且 对 水 质 和 水 温 也 有 一 定 要 求 电 源 也 是 一 样, 不 仅 要 求 有 足 够 的 电 源, 有 的 企 业 或 企 业 的 重 要 设 施 或 设 备 要 求 有 二 路 电 源 同 时 供 电 所 以, 选 厂 时, 应 根 据 企 业 对 水 源 和 电 源 的 要 求 切 实 落 实 水 源 和 电 源 不 仅 考 虑 企 业 既 定 模 式 的 用 量, 且 能 适 应 企 业 发 展 的 要 求 特 别 是 对 耗 量 大 的 企 业, 充 足 可 靠 的 水 源 电 源 是 确 定 企 业 厂 址 的 关 键 因 素 (7) 有 利 保 护 环 境 厂 址 选 择 应 考 虑 保 护 环 境 和 景 观, 厂 址 不 应 靠 近 和 影 响 风 景 游 览 和 自 然 保 护 区, 不 应 位 于 窝 风 地 带 ; 有 污 染 的 企 业 应 远 离 居 住 区 并 合 理 利 用 风 向 确 定 其 相 互 位 置 ; 企 业 应 位 于 饮 用 水 源 的 下 游 企 业 厂 址 要 有 利 于 企 业 三 废 处 理 及 排 放 (8) 有 利 于 企 业 发 展 一 般 的 说, 企 业 规 模 由 小 到 大 逐 步 发 展, 就 是 一 次 设 计 一 次 投 产 的 企 业, 品 种 增 加 产 量 提 高 也 是 必 然 的, 所 以 选 择 厂 址 时 应 考 虑 企 业 的 发 展, 本 着 远 近 结 合, 以 近 期 为 主 的 原 则, 适 当 留 有 企 业 发 展 用 地 (9) 方 便 企 业 协 作 选 择 厂 址 时, 应 尽 可 能 同 邻 近 企 业 协 作, 利 用 或 部 分 利 用 原 有 交 通 运 输 设 施 ( 如 铁 路 专 用 线, 编 组 站 港 口 码 头 等 ) 公 共 工 程 ( 水 电 动 力 ) 机 修 设 施 及 生 活 福 利 设 施 ; 或 与 周 围 企 业 协 作 共 建, 以 节 约 投 资, 加 快 建 设 ( 二 ) 工 业 企 业 的 总 体 规 划 1 总 体 规 划 的 意 义 工 业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是 对 构 成 企 业 的 所 有 部 分 及 其 有 关 设 施 进 行 总 的 布 置 和 规 划, 是 企 业 设
82 计 和 建 设 的 重 要 阶 段, 是 总 图 设 计 的 内 容 之 一 对 一 个 新 建 企 业 来 说, 它 是 在 厂 址 选 定 之 后, 初 步 设 计 工 作 之 前 的 一 个 工 作 阶 段 这 一 阶 段 的 工 作 是 在 已 选 定 的 拟 建 企 业 的 场 地 上, 对 工 业 场 地 ( 厂 区 ) 居 住 区 渣 场 运 输 设 施 外 部 工 程 管 线 及 施 工 用 地 等, 按 照 国 家 的 建 设 方 针 政 策, 规 划 布 置 的 原 则 要 求, 进 行 全 面 规 划, 合 理 安 排, 使 其 各 有 关 部 分 成 为 一 个 有 利 生 产 方 便 生 活 的 有 机 整 体, 这 项 工 作 就 叫 做 工 业 企 业 的 总 体 规 划 规 划 工 作 是 企 业 设 计 和 建 设 中 的 一 个 必 不 可 少 的 环 节 在 选 厂 方 案 比 较 阶 段, 为 了 论 证 或 说 明 某 方 案 的 优 劣 或 是 否 可 取, 往 往 也 大 体 上 作 些 原 则 性 的 考 虑 合 理 的 总 体 规 划 会 给 下 一 步 的 设 计 工 作 及 日 后 企 业 生 产 提 供 良 好 条 件 和 基 础 ; 同 时, 有 利 于 节 省 基 础 投 资, 加 快 建 设 进 度, 方 便 运 营 管 理,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对 企 业 的 扩 建 和 发 展 也 有 很 好 的 指 导 作 用, 一 旦 规 划 失 误 或 出 现 不 合 理, 会 给 企 业 的 生 产 职 工 生 活 以 及 企 业 的 扩 建 和 发 展 带 来 难 以 改 变 和 弥 补 的 损 失 由 此 可 见,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的 作 用 和 意 义 重 大 2 总 体 规 划 的 任 务 和 内 容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的 任 务 是 : 根 据 建 厂 任 务 书 的 要 求, 确 定 厂 区 居 住 区 渣 场 的 位 置 ; 确 定 厂 内 外 运 输 方 式, 合 理 组 织 人 流 货 流 ; 合 理 的 规 划 和 使 用 建 设 用 地, 处 理 好 工 业 和 农 业 生 产 和 三 废 综 合 利 用 的 关 系 对 于 工 业 场 地 来 说, 规 划 中 要 根 据 设 计 任 务 书 给 定 的 规 模 产 品 方 案 及 可 能 的 发 展, 确 定 工 业 场 地 的 用 地 面 积, 厂 区 外 形 及 企 业 以 后 扩 建 发 展 的 可 能 用 地 范 围 居 住 区 则 首 先 根 据 企 业 定 员 及 其 居 住 用 地 指 标 确 定 用 地 面 积, 在 根 据 场 地 情 况, 居 住 区 是 分 散 还 是 相 对 集 中, 并 根 据 企 业 所 在 地 的 规 定 和 各 项 具 体 要 求 确 定 居 住 建 筑 平 面 布 置 的 基 本 形 式 居 民 点 数 量 及 居 住 区 规 模 ; 渣 场, 规 划 中 主 要 要 确 定 其 合 适 位 置, 它 的 位 置 的 确 定 要 根 据 地 形 条 件, 合 理 利 用 风 象, 使 渣 场 能 够 满 足 企 业 服 务 年 限 弃 渣 量 的 要 求, 并 为 开 展 综 合 利 用 提 供 方 便 运 输 方 式 的 确 定 主 要 是 根 据 企 业 所 处 的 地 理 位 置, 厂 区 周 围 的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确 定 铁 路 接 轨 点 铁 路 专 用 线 走 向 工 厂 站 位 置 道 路 连 接 点 码 头 位 置 等 3 工 业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的 原 则 企 业 的 总 体 规 划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的 主 要 依 据 是 设 计 任 务 书, 规 划 中 要 根 据 任 务 书 规 定 的 企 业 规 模 产 品 方 案 定 员 原 燃 料 来 源 产 品 销 路 及 远 景 规 模 等, 各 有 关 专 业 密 切 配 合, 从 实 地 出 发, 远 近 结 合, 统 一 规 划, 一 次 完 成 (2) 工 业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必 须 符 合 城 镇 规 划 或 工 业 基 地 规 划 的 要 求 作 为 城 市 工 业 区 的 企 业, 其 厂 区 和 居 住 区 都 是 城 镇 的 有 机 组 成 部 分 企 业 的 建 筑 形 式 居 住 区 的 位 置 及 布 置 形 式 对 城 市 风 貌 都 有 较 大 影 响, 企 业 的 外 部 交 通 运 输 公 用 工 程 等 亦 与 城 市 有 着 密 切 联 系, 因 此, 必 须 同 城 镇 规 划 一 致 如 果 企 业 是 工 业 基 地 的 一 部 分 ( 如 在 煤 炭 工 业 基 地 建 设 火 电 厂 化 工 厂 等 ), 应 符 合 工 业 基 地 规 划 (3) 根 据 当 地 自 然 条 件, 结 合 厂 区 地 形 及 外 部 货 流 方 向, 按 照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的 要 求, 尽 可 能 使 生 产 流 程 和 大 宗 货 流 的 经 路 相 一 致, 以 节 约 基 建 投 资 和 降 低 运 营 费 用 (4)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应 考 虑 :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避 免 或 尽 量 减 少 企 业 对 城 镇 的 污 染 避 免 企 业 厂 区 渣 场 对 居 住 区 的 污 染, 将 居 住 区 布 置 在 空 气 新 鲜, 阳 光 充 足, 通 风 良 好 的 洁 净 地 带
83 (5) 规 划 中 应 贯 彻 节 约 用 地 的 方 针, 不 占 良 田, 少 占 耕 地, 充 分 利 用 劣 地 荒 地 (6) 从 全 局 出 发, 统 筹 安 排, 既 考 虑 本 企 业 的 系 统 合 理, 又 要 考 虑 与 周 围 企 业 的 协 调 与 协 作, 力 避 建 设 大 而 全 小 而 全 的 企 业 4 工 业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的 步 骤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在 调 查 研 究, 掌 握 可 靠 必 要 资 料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一 般 应 依 下 述 步 骤 进 行 : (1) 在 地 形 图 上 (1:5000 或 1:10000) 在 已 经 确 定 的 厂 址 范 围 内, 根 据 各 有 关 专 业 提 供 的 工 艺 资 料 规 划 布 置 厂 区 主 要 生 产 设 施, 以 确 定 总 图 布 置 形 式, 依 此 确 定 厂 区 形 状 用 地 范 围, 在 图 上 标 示 厂 区 位 置, 并 标 明 厂 区 四 周 的 工 矿 企 业 村 镇 或 特 殊 场 地 (2) 根 据 企 业 的 运 输 量, 厂 址 地 区 的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确 定 厂 内 外 主 要 运 输 方 式 并 规 划 布 置 由 铁 路 接 轨 站 ( 点 ) 到 厂 区 的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厂 站 位 置 及 形 式 厂 内 铁 路 线 路 系 统 ( 主 要 干 线 ); 由 港 口 码 头 至 厂 区 的 线 路 ; 厂 外 公 路 路 径 与 干 线 公 路 ( 或 城 市 道 路 ) 的 连 接 点 ; 厂 区 与 居 住 区 间 的 道 路 矿 山 企 业 若 采 用 机 械 化 运 输 方 式 ( 如 胶 带 运 输 架 空 索 道 运 输 管 道 运 输 等 ), 也 应 标 明 其 走 向 和 路 径 (3) 在 厂 区 位 置 及 外 部 交 通 运 输 设 施 确 定 以 后, 在 有 关 专 业 的 配 合 下, 根 据 已 知 的 电 源 ( 电 厂 或 区 域 变 电 所 ) 水 源 地 ( 一 个 或 多 个 ) 污 水 排 放 地 规 划 布 局 高 压 线 进 线 方 向 径 路 及 高 压 线 走 廊 ; 确 定 供 排 水 干 管 路 径 (4) 确 定 渣 ( 灰 废 石 ) 场 的 位 置 采 用 的 运 输 方 式 及 其 路 径 (5) 根 据 企 业 定 员 及 国 家 或 各 省 市 自 治 区 规 定 的 带 春 系 数, 用 地 标 准 计 算 居 住 用 地 并 确 定 居 民 点 的 数 量 和 位 置 (6) 根 据 企 业 规 模, 施 工 期 限 施 工 队 伍 及 其 机 械 程 度 等 因 素, 确 定 施 工 用 地 的 位 置 和 范 围 (7) 规 划 布 置 综 合 利 用 设 施 位 置 用 地 范 围 及 运 输 线 路 路 径 (8) 确 定 卫 生 防 护 所 必 需 的 防 护 林 带 绿 化 带 及 厂 外 苗 圃 用 地 上 述 企 业 总 体 规 划 步 骤 及 每 步 的 内 容 规 划 中 相 互 渗 透, 相 互 影 响, 不 要 截 然 分 开 步 骤 顺 序 也 不 一 定 严 格 墨 守, 有 的 前 后 顺 序 调 换 一 下, 亦 不 影 响 整 个 规 划 工 作 的 进 行 及 总 体 规 划 的 质 量 二 总 平 面 布 置 ( 一 ) 工 厂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组 成 工 厂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与 设 计 对 象 的 性 质 规 模 使 用 功 能 和 当 地 条 件 ( 如 地 形 地 貌 气 象 水 文 地 质 以 及 城 镇 或 农 村 的 规 划 ) 等 有 着 十 分 密 切 的 关 系 工 厂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应 处 理 好 局 部 与 整 体 工 业 与 农 业 工 厂 与 城 镇 生 产 与 生 活 建 设 与 自 然 设 计 与 施 工 设 计 与 运 营, 以 及 近 期 与 远 期 等 关 系 工 厂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要 遵 循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根 据 工 厂 的 组 成 和 使 用 需 要, 结 合 有 关 的 技 术 要 求, 综 合 考 虑 地 形 地 貌 周 围 环 境 工 艺 流 程 建 ( 构 ) 筑 物 及 各 项 设 施 相 互 间 的 平 面 和 空 间 关 系, 正 确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建 ( 构 ) 筑 物 布 置 交 通 运 输 管 线 综 合 及 绿 化 等 问 题, 充 分 注 意 利 用 地 形 节 约 用 地 和 环 境 保 护, 使 工 厂 的 各 项 设 施 组 成 一 个 协 调 的 整 体, 以 达 到 投 资 省 建 设 周 期 短 生 产 成 本 低 效 率 高 的 效 果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内 容 一 般 包 括 :
84 1 合 理 进 行 厂 区 的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及 其 他 工 程 设 施 的 平 面 布 置 : 确 定 区 域 划 分,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及 室 外 设 施 的 相 互 关 系 及 其 位 置 等, 并 注 意 与 城 镇 规 划 等 相 协 调 ; 2 厂 内 外 运 输 系 统 的 合 理 安 排 : 选 择 厂 内 外 运 输 方 式, 布 置 厂 内 运 输 系 统 以 及 人 流 和 货 流 组 织 等 ; 3 结 合 地 形 合 理 进 行 厂 区 竖 向 布 置 : 确 定 厂 房 的 室 外 整 平 标 高 和 室 内 地 坪 标 高, 厂 区 防 洪 和 排 水 等 ; 4 协 调 室 外 各 种 生 产 生 产 的 管 线 敷 设, 进 行 厂 区 管 线 综 合 布 置 : 确 定 地 上 地 下 管 线 的 走 向 平 行 敷 设 顺 序 管 线 间 距 架 设 高 度 和 埋 设 深 度, 解 决 其 相 互 干 扰 ; 5 环 境 保 护 : 三 废 综 合 治 理 和 噪 声 控 制 和 绿 化 安 排 ( 二 ) 设 计 准 备 工 作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工 作 开 始 前, 要 做 好 下 列 准 备 工 作 : 1 研 究 设 计 任 务 书, 了 解 上 级 机 关 下 达 的 有 关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指 导 性 文 件, 弄 清 建 设 目 的 生 产 规 模 和 要 求 2 取 得 生 产 工 艺 资 料, 并 深 入 同 类 型 的 生 产 现 场, 了 解 以 下 有 关 生 产 情 况 : (1) 产 品 的 特 点 体 积 重 量 生 产 量 和 运 输 要 求 ; (2) 生 产 设 备 和 运 输 设 备 的 特 性, 它 们 的 外 形 尺 寸 重 量 布 置 方 式 以 及 它 们 与 厂 房 建 设 的 关 系 ; (3) 生 产 的 特 质 和 特 点, 国 内 外 同 类 生 产 的 发 展 经 过 现 状 和 展 望,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怎 样 才 能 适 应 生 产 的 要 求 和 发 展 ; (4)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三 废 及 噪 声 情 况, 国 内 外 同 类 工 厂 和 设 备 在 三 废 综 合 治 理 和 噪 声 控 制 方 面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及 其 效 果, 以 及 还 存 在 的 问 题 ; (5) 生 产 车 间 和 工 段 的 划 分 及 其 相 互 关 系, 辅 助 用 房 和 附 属 设 施 的 要 求 及 其 与 主 要 生 产 车 间 的 关 系, 厂 房 出 入 口 安 排 ; (6) 生 产 过 程 对 环 境 温 度 湿 度 防 尘 防 腐 蚀 防 振 防 噪 声 防 爆 和 采 光 通 风 等 要 求 ; (7) 与 外 部 协 作 的 要 求 3 收 集 建 设 现 场 的 资 料, 到 建 设 地 区 及 施 工 科 研 勘 测 单 位 和 其 他 有 关 的 部 门 进 行 调 查 4 签 定 必 要 的 协 议 ( 如 供 电 供 水 供 热 及 协 作 加 工 等 协 议 ) ( 三 ) 建 设 现 场 调 查 和 设 计 基 础 资 料 收 集 对 工 程 建 设 现 场 的 调 查 项 目 和 内 容 如 下 : 1 建 设 场 地 : 建 设 场 地 的 方 位 朝 向 面 积 和 有 无 发 展 余 地, 它 与 建 筑 红 线 的 距 离, 城 建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 2 周 围 环 境 : 四 周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情 况 及 其 发 展 规 划 ( 包 括 农 田 水 利 ), 附 近 有 无 对 本 厂 有 影 响 的 物 质 噪 声 振 动 和 电 磁 波 等, 邻 近 的 工 业 企 业 和 机 关 学 校 等 对 环 境 的 要 求 邻 近 的 居 民 区 建 设 及 其 规 划, 有 无 需 要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或 限 制 本 厂 建 ( 构 ) 筑 物 高 度 的 设 施 3 地 形 及 地 质 条 件 : 地 形 地 貌 水 文 及 地 质 条 件, 地 震 烈 度 4 气 象 资 料 : 气 温 风 向 风 速 雷 雨 日 数 冻 结 深 度 5 建 ( 构 ) 筑 物 等 现 状 : 建 设 范 围 内 既 有 建 筑 物 和 构 筑 物 树 木 绿 地 电 力 及 通 信 线
85 路 沟 渠 等 情 况 及 其 可 否 利 用, 工 厂 建 设 是 否 占 用 耕 地 果 园 或 影 响 既 有 灌 溉 渠 等 设 施 和 拆 迁 民 宅 6 交 通 运 输 情 况 : 附 近 公 路 铁 路 水 运 码 头 的 距 离 及 其 承 受 能 力 和 发 展 规 划, 连 接 铁 路 专 用 线 及 公 路, 道 路 的 条 件 7 建 筑 材 料 及 土 源 : 建 筑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和 土 源 情 况, 使 用 当 地 建 筑 材 料 的 可 能 性, 弃 土 和 造 田 8 动 力 公 用 设 施 : 水 电 煤 气 或 天 然 气 及 供 热 情 况, 与 其 他 单 位 联 合 使 用 供 热 设 施 等 的 可 能 性 9 生 产 协 作 条 件 : 外 单 位 对 零 部 件 供 应 和 加 工 ( 如 机 加 工 电 镀 ) 的 协 作 条 件 10 施 工 条 件 : 施 工 单 位 的 技 术 能 力, 对 提 供 设 计 文 件 的 日 期 要 求 11 工 业 污 水 排 放, 工 业 污 水 排 放 出 口 地 点 及 标 高, 邻 近 工 业 用 水 和 生 活 用 水 的 水 源 情 况, 城 镇 对 污 水 排 放 的 要 求 12 改 扩 建 项 目 现 状 : 对 进 行 改 扩 建 的 项 目, 了 解 其 既 有 厂 房 生 产 工 艺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以 及 管 线 等 资 料 和 图 纸 ( 四 ) 工 厂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基 本 原 则 工 厂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 1 认 真 贯 彻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切 实 注 意 节 约 用 地, 不 占 或 少 占 良 田,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在 满 足 生 产 的 条 件 下, 做 到 经 济 合 理, 降 低 造 价, 缩 短 施 工 周 期, 减 少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和 运 营 成 本, 力 求 发 挥 投 资 的 最 大 经 济 效 益 2 了 解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了 解 建 ( 构 ) 筑 物 和 露 天 设 施 的 组 成, 根 据 工 艺 流 程 生 产 特 点 和 各 部 门 的 相 互 关 系 优 化 厂 房 布 局, 保 证 生 产 过 程 的 连 续 性 和 安 全, 并 使 生 产 作 业 线 短 捷 方 便 避 免 交 叉 干 扰 3 一 般 在 厂 区 中 心 布 置 主 要 生 产 区, 将 辅 助 车 间 布 置 在 它 的 附 近 山 区 建 厂 时 要 注 意 使 工 艺 设 施 的 布 置 与 地 形 相 配 合, 减 少 土 方 工 程 4 在 总 布 局 上, 要 综 合 考 虑 建 筑 物 的 朝 向, 以 创 造 良 好 的 生 产 环 境, 使 其 能 最 大 限 度 地 利 用 天 然 光 线 和 自 然 通 风, 同 时 注 意 杂 生 产 工 艺 上 要 求 背 阴 的 车 间 布 局, 并 考 虑 建 筑 物 间 距 管 线 长 度 动 力 设 施 位 置 等 各 种 因 素, 达 到 合 理 的 节 约 能 源 效 果 5 在 满 足 生 产 作 业 的 条 件 下 根 据 生 产 性 质 动 力 供 应 运 输 条 件 卫 生 及 防 火 等 要 求, 分 区 布 置, 将 排 出 大 量 烟 尘 及 有 害 气 体 的 车 间 布 置 在 厂 区 夏 季 最 小 频 率 风 向 的 上 风 侧, 且 地 势 开 阔 通 风 良 好 地 段 ; 将 有 精 密 加 工 要 求 的 车 间 避 开 振 动 大 的 车 间 的 影 响 ; 产 生 高 温 的 生 产 设 施 宜 与 夏 季 盛 行 风 向 垂 直 或 呈 不 小 于 45 度 交 角 布 置 6 结 合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水 文 气 象 等 自 然 条 件, 因 地 制 宜, 并 符 合 竖 向 布 置 要 求 ; 不 同 标 高 布 置 时 要 注 意 边 坡 宽 度 的 影 响 7 动 力 供 应 设 施 应 综 合 考 虑 有 关 条 件, 尽 量 靠 近 负 荷 中 心 变 配 电 所 的 位 置 要 考 虑 电 力 线 引 入 厂 区 的 便 利 8 考 虑 企 业 发 展 需 要, 使 近 期 建 设 与 远 期 发 展 相 结 合, 以 近 期 为 主 避 免 过 多 过 早 占 用 土 地, 注 意 减 少 远 期 废 弃 工 程 9 与 厂 外 交 通 运 输 相 适 应, 考 虑 铁 路 及 公 路 连 接 的 便 利, 并 考 虑 与 邻 近 工 矿 企 业 公 用 起
86 重 运 输 设 施 的 可 能 性 ; 优 化 厂 内 运 输 方 式 和 道 路 布 置, 合 理 组 织 人 流 车 流, 保 证 生 产 条 件 不 受 运 输 设 施 的 干 扰 和 恶 化, 保 证 人 员 出 入 及 物 料 运 输 的 方 便 和 安 全 10 建 ( 构 ) 筑 物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等 规 范 规 程 等 要 求, 并 需 要 满 足 地 上 地 下 工 程 管 线 和 交 通 运 输 的 要 求 11 要 考 虑 工 厂 建 筑 群 体 的 空 间 处 理 及 绿 化 环 境 布 置, 符 合 当 地 城 镇 农 村 的 规 划 要 求 ; 厂 前 的 管 理 设 施 和 福 利 设 施 的 布 置 及 其 建 筑 形 式 要 与 城 市 干 道 及 周 围 环 境 相 协 调, 并 方 便 管 理 和 职 工 生 活 12 易 燃 可 燃 液 体 液 化 石 油 气 及 其 他 化 学 危 险 品 剧 毒 物 品 等 独 立 的 装 卸 设 施, 应 按 品 种 分 类 集 中 布 置 在 厂 区 边 缘, 并 位 于 全 年 最 小 风 向 频 率 的 上 风 侧 13 产 生 有 害 物 质 的 工 业 企 业, 在 生 产 区 内, 除 值 班 室 外, 不 得 设 置 其 他 居 住 房 屋 14 考 虑 施 工 条 件, 使 设 计 能 适 应 建 筑 结 构 设 备 基 础 及 工 业 化 施 工 的 要 求 三 竖 向 布 置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的 竖 向 不 止 是 根 据 使 用 要 求, 结 合 地 形 特 点 和 施 工 技 术 条 件, 研 究 建 ( 构 ) 筑 物 露 天 设 施 和 道 路 等 相 互 间 的 标 高 关 系, 充 分 利 用 地 形 减 少 土 石 方 工 程, 在 满 足 生 产 要 求 的 条 件 下, 经 济 合 理 地 确 定 它 们 的 竖 向 位 置 ( 一 ) 竖 向 不 止 的 基 本 内 容 工 厂 总 布 置 图 设 计 的 竖 向 要 在 满 足 生 产 要 求 的 条 件 下, 选 择 运 输 方 式, 确 定 设 计 标 高 和 处 理 设 计 地 面 竖 向 布 置 的 基 本 内 容 是 : 1 结 合 地 形, 合 理 确 定 标 高, 满 足 生 产 和 运 输 要 求, 力 求 减 少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 2 确 定 铁 路 道 路 的 坡 度 和 标 高, 使 厂 内 外 铁 路 道 路 公 路 合 理 衔 接 3 拟 定 厂 区 排 水 系 统 及 排 水 方 式, 保 证 雨 水 顺 利 排 除 ; 4 确 定 场 地 整 平 方 案, 力 求 填 挖 平 衡 ; 5 合 理 确 定 厂 区 内 由 于 填 挖 及 处 理 排 水 而 必 须 建 造 的 工 程 构 筑 物 和 设 备 ( 二 ) 设 计 地 面 的 形 式 及 其 选 择 竖 向 设 计 的 地 面 形 式, 按 其 整 平 连 接 情 况, 可 以 分 为 三 种 : 1 平 坡 式 平 坡 式 是 将 厂 区 用 地 做 成 一 个 或 几 个 带 有 缓 坡 的 整 平 面 坡 度 不 大, 标 高 没 有 剧 烈 变 化 平 坡 式 一 般 适 用 于 自 然 地 形 坡 度 小 于 3% 的 地 点 厂 区 宽 度 很 小, 自 然 地 形 坡 度 虽 然 超 过 3%, 也 可 以 采 用 平 坡 式 2 台 阶 式 台 阶 式 由 几 个 高 差 较 大 的 不 同 标 高 的 整 平 面 连 接 而 成 一 般 使 用 于 自 然 地 形 坡 度 较 大 的 地 点 厂 区 宽 度 大, 虽 然 地 形 的 自 然 坡 度 较 小, 也 可 以 考 虑 采 用 台 阶 式 全 厂 划 分 的 台 阶 不 宜 过 多 3 混 合 式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和 运 输 条 件, 结 合 地 形 特 点, 可 将 厂 区 场 地 分 别 按 平 坡 式 和 台 阶 式 布 置, 形 成 混 合 式 ( 三 ) 确 定 室 外 地 坪 设 计 标 高 的 主 要 因 素 1 能 顺 利 排 除 雨 水, 山 区 及 江 河 附 近 要 注 意 防 洪 ;
87 2 注 意 地 下 水 位 和 地 质 条 件 ; 3 考 虑 厂 内 外 铁 路 道 路 的 连 接, 其 坡 度 根 据 运 输 要 求 确 定 ; 考 虑 厂 内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及 露 天 设 施 的 运 输 联 系, 保 证 建 ( 构 ) 筑 物 之 间 的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适 应 需 要 ; 4 减 少 土 石 方 工 程 和 设 备 基 础 工 程 量 ( 四 ) 厂 区 雨 水 排 除 方 式 工 厂 场 地 排 水 宜 采 用 管 道 为 主 的 排 水 系 统 1 管 道 排 水 管 道 排 水 一 般 用 于 : (1)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和 露 天 设 施 比 较 集 中 的 区 域 ; (2) 运 输 道 路 及 地 下 管 线 比 较 密 集 的 地 方 ; (3) 大 部 分 屋 面 为 内 落 水 时 ; (4) 道 路 标 高 低 于 建 筑 物 室 内 地 坪 标 高, 利 用 路 边 雨 水 口 排 水 的 地 段 2 明 渠 排 水 明 渠 排 水 一 般 用 于 : (1)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比 较 分 散 的 区 域 ; (2)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的 标 高 变 化 较 多 的 地 方 ; (3) 修 建 排 水 管 道 系 统 不 经 济 的 地 段 ; (4) 泥 沙 较 多, 易 于 堵 塞 管 道 的 地 方 ; (5) 由 于 管 道 排 水 出 口 标 高 所 限, 采 用 管 道 排 水 系 统 有 困 难 时 四 管 线 综 合 布 置 管 线 综 合 布 置 的 任 务, 是 使 厂 区 管 线 之 间, 以 及 管 线 与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铁 路 道 路 及 绿 化 设 施 之 间, 在 平 面 和 竖 向 上 相 互 协 调, 既 要 满 足 施 工 检 修 安 全 等 要 求, 又 要 贯 彻 节 约 用 地 的 原 则 ( 一 ) 管 线 综 合 布 置 原 则 1 要 合 理 安 排 地 下 管 线 的 平 面 位 置, 一 般 按 照 管 线 的 埋 设 深 度 自 建 筑 物 基 础 开 始 向 道 路 由 浅 至 深 排 列 其 顺 序 为 : 建 筑 物 基 础 外 缘 ; 通 讯 电 缆 ; 电 力 电 缆 ; 热 力 及 压 缩 空 气 管 道 ; 煤 气 氧 气 与 乙 炔 管 道 ; 上 水 管 道 ; 工 业 污 水 管 道 ; 雨 水 管 道, 电 缆 杆 道 路 边 缘 2 架 空 线 的 布 置, 要 尽 量 不 妨 碍 建 筑 物 的 自 然 采 光 与 通 风, 并 与 建 构 筑 物 及 其 环 境 空 间 相 协 调 不 要 因 架 空 管 线 而 破 坏 或 影 响 厂 容 或 主 体 建 筑 物 的 立 面 3 厂 区 管 线 布 置, 应 考 虑 远 近 结 合, 使 远 近 期 施 工 和 生 产 均 较 合 理 第 一 期 施 工 的 管 线, 应 排 列 紧 凑, 适 当 预 留 扩 建 时 增 设 管 线 的 位 置 4 管 线 宜 避 免 穿 越 露 天 堆 场 建 筑 物 和 构 筑 物 预 留 发 展 用 地, 以 及 塌 方 滑 坡 深 填 土 等 不 良 地 质 阶 段 5 管 线 宜 与 道 路 建 筑 轴 线 及 相 邻 管 线 平 行 敷 设, 干 管 宜 布 置 杂 主 要 用 户 或 支 管 较 多 的 一 侧 6 采 用 低 支 架 管 墩 或 管 枕 敷 设 和 地 面 管 线, 要 布 置 在 厂 区 僻 静 地 段, 避 免 与 集 中 的 人 流 物 流 交 叉 7 地 下 管 道 一 般 布 置 在 道 路 两 侧 在 困 难 条 件 下, 可 将 检 修 较 少 的 管 线 如 雨 水 管 污 水 管,
88 布 置 在 道 路 下 面 8 管 线 与 道 路 铁 路 相 交 叉 时, 宜 垂 直 相 交, 如 斜 交 时, 交 角 宜 大 于 45 度 9 管 线 综 合 布 置 中, 其 相 互 位 置 发 生 矛 盾 时, 宜 按 下 列 原 则 处 理 : (1) 有 压 力 的 让 自 流 的 ; (2) 管 径 小 的 让 管 径 大 的 ; (3) 可 弯 曲 的 让 不 可 弯 曲 的 ; (4) 新 建 的 让 已 建 的 ; (5) 临 时 的 让 永 久 的 10 当 改 扩 建 厂 由 于 通 道 狭 窄, 或 新 建 厂 为 了 节 约 用 地, 为 避 免 因 布 置 管 线 而 不 适 当 地 扩 大 通 道 宽 度 时, 一 般 可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1) 部 分 地 下 管 线 改 为 架 空 管 线 ; (2) 架 空 管 线 尽 可 能 共 架 布 置 ; (3) 埋 地 管 线 采 用 合 槽 或 共 沟 ; (4) 管 线 的 附 属 构 筑 物 ( 膨 胀 伸 缩 节 阀 门 井 检 查 井 等 ) 相 互 交 错 布 置 ; (5) 同 性 质 的 管 线 ( 如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生 产 给 水 管 等 ) 相 邻 布 置 ; (6) 疏 解 管 线 密 集 通 道 中 的 部 分 管 线,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使 各 通 道 中 布 置 的 管 线 数 量 尽 可 能 均 衡 (7) 小 型 厂 改 扩 建 厂 通 道 狭 窄 时, 经 采 取 措 施 ( 如 施 工 时 用 挡 板 加 套 管 等 ) 后, 可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地 下 管 线 之 间 的 水 平 净 距 11 为 了 避 免 管 线 综 合 出 现 差 错, 工 厂 总 平 面 布 置 施 工 图 应 绘 出 全 厂 地 上 地 下 建 构 筑 物 铁 路 道 路 ( 包 括 通 道 ), 以 利 工 作 之 顺 利 进 行 ( 二 ) 地 下 管 线 的 一 般 规 定 1 生 活 污 水 管 或 含 有 腐 蚀 剧 毒 介 质 的 污 水 管 线 与 生 活 给 水 管 应 分 别 布 置 在 道 路 的 两 侧, 避 免 相 邻 并 列 布 置 2 煤 气 管 道 宜 避 免 与 带 有 检 查 井 的 地 下 管 线 相 邻 并 列 布 置 3 地 下 管 线 不 宜 布 置 在 建 构 筑 物 基 础 的 压 力 影 响 范 围 内 当 有 些 地 下 管 线 埋 设 深 度 可 能 低 于 建 构 筑 物 的 基 础 底 面 标 高 时, 管 线 距 建 构 筑 物 的 水 平 净 距 应 进 行 验 算 4 在 满 足 生 产 安 全 和 便 于 检 修 的 条 件 下, 允 许 管 线 同 沟 布 置 但 下 列 管 线 严 禁 同 沟 敷 设 : (1) 热 力 管 与 可 燃 气 体 管 易 燃 液 体 管 及 输 送 易 爆 有 害 有 腐 蚀 介 质 的 管 线 (2) 氧 气 管 与 油 管 (3) 乙 炔 管 除 可 与 氧 气 管 或 不 燃 气 体 管 埋 设 在 同 一 沟 槽 外, 不 可 与 其 他 管 线 共 沟 (4) 电 缆 与 可 燃 气 体 易 燃 液 体 可 燃 液 体 管 线 (5) 消 防 给 水 管 与 可 燃 气 体 易 燃 液 体 可 燃 液 体 管 线 以 及 电 力 管 线 ( 三 ) 地 下 管 线 之 间, 以 及 与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铁 路 道 路 绿 化 之 间 的 水 平 间 距 地 下 管 线 之 间, 以 及 管 线 与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铁 路 道 路 绿 化 之 间 的 水 平 间 距, 应 根 据 工 程 地 质 基 础 形 式 管 内 输 送 介 质 的 性 质 管 线 埋 深 管 道 直 径 检 查 井 和 热 膨 胀 伸 缩 器 的 尺 寸 施 工 条 件 等 因 素 确 定
89 ( 四 ) 架 空 管 线 一 般 规 定 1 不 妨 碍 交 通 运 输 ; 2 避 免 布 置 在 高 大 的 移 动 式 起 重 设 备 活 动 频 繁 的 范 围 内 ; 3 不 影 响 建 筑 物 的 自 然 采 光 和 通 风 ; 4 在 空 间 处 理 上 要 与 周 围 环 境 协 调 ; 5 下 列 管 道 可 以 允 许 平 行 或 上 下 共 架 ; (1) 煤 气 管 热 力 管 压 缩 空 气 管 氧 气 管 或 燃 油 管 水 管 ; (2) 氧 气 管 乙 炔 管 热 力 管 压 缩 空 气 管 水 管 ( 五 ) 架 空 管 线 的 布 置 形 式 1 低 支 架 : 管 架 距 地 面 净 空 高 度 一 般 为 2~2.5 米, 在 低 支 架 敷 设 地 段 只 考 虑 人 行 通 过 2 中 支 架 : 通 常 净 高 为 2.5~3.0 米, 在 中 支 架 敷 设 地 段, 也 仅 能 满 足 厂 内 人 行 的 净 空 要 求, 当 与 车 行 道 交 叉 时, 需 将 管 架 局 部 抬 高 3 高 支 架 : 通 常 净 高 为 4.5~6 米, 但 在 有 特 殊 净 空 要 求 的 地 段 应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五 运 输 工 厂 运 输 是 整 个 工 厂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需 要 组 成 部 分, 根 据 国 内 一 些 工 厂 的 统 计, 工 厂 的 运 输 成 本 和 搬 运 人 员, 在 工 厂 中 占 有 相 当 的 比 重 运 输 设 计 的 内 容 : 首 先 要 确 定 厂 内 外 货 物 周 转 量, 制 定 运 输 方 案, 选 择 适 当 的 运 输 方 式, 统 计 出 各 种 运 输 方 式 的 运 输 量, 计 算 出 运 输 设 备 数 量, 选 定 和 配 备 装 卸 工 具, 相 应 的 确 定 为 运 输 装 卸 机 具 服 务 的 保 养 修 理 设 施 和 建 构 筑 物 ( 如 库 房 等 ) 对 于 同 时 有 铁 路 公 路 水 路 运 输 的 工 厂, 还 应 分 别 按 铁 路 公 路 水 运 等 的 不 同 系 统, 制 定 运 输 组 织 协 调 系 统 确 定 所 需 运 输 装 卸 人 员, 制 定 运 输 线 路 的 平 面 布 置 和 规 划 运 输 方 式 包 括 铁 路 公 路 水 运 等 铁 路 运 输 只 要 适 用 于 原 料 和 成 品 的 大 批 量 厂 外 运 输 以 及 重 大 件 运 输 水 上 运 输 一 般 只 适 用 于 厂 外 运 输, 用 于 靠 近 港 口 的 大 型 工 厂 的 原 材 料 辅 助 材 料 与 成 品 的 运 出 水 上 运 输 最 大 的 优 越 性 是 适 合 于 大 批 量 运 输, 水 运 的 运 费 较 低 缺 点 是 受 季 节 性 限 制, 效 率 较 低, 增 加 了 物 料 在 仓 库 里 的 储 藏 时 间 汽 车 运 输 既 广 泛 适 用 于 厂 外 运 输, 也 普 遍 用 于 车 间 之 间 的 货 运 关 于 铁 路 和 道 路 的 设 计 由 于 专 业 性 较 强, 在 这 里 我 们 不 做 详 细 介 绍
90 第 十 四 讲 质 量 控 制 岗 位 职 责 设 计 工 作 是 一 个 连 续 的 工 作 过 程, 由 许 多 工 作 程 序 组 成, 为 了 保 证 设 计 成 品 满 足 最 终 的 质 量 要 求, 需 对 设 计 过 程 进 行 控 制 设 计 质 量 的 主 要 控 制 点 由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设 计 人 员 组 成 设 计 校 核 审 核 人 员 及 专 业 负 责 人 由 设 计 管 理 部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部 发 布 的 技 术 岗 位 人 员 资 格 名 单 确 定 2 设 计 评 审 (1) 设 计 方 案 评 审 设 计 方 案 评 审 分 三 级 : 第 一 级 : 项 目 中 重 大 技 术 方 案 要 提 交 技 术 质 量 管 理 部, 技 术 质 量 管 理 部 组 织 技 术 委 员 会 进 行 评 审 第 二 级 : 项 目 中 多 专 业 技 术 评 审 提 交 项 目 技 术 总 负 责 人 ( 主 管 副 总 工 程 师 / 项 目 审 定 人 ) 或 执 行 中 心 指 定 技 术 负 责 人 主 持 评 审 第 三 级 : 专 业 技 术 方 案 应 提 交 执 行 中 心 专 业 副 总 工 程 师 ( 或 主 任 工 程 师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 主 持 评 审 设 计 评 审 会 议 前, 设 计 经 理 和 技 术 总 负 责 人 应 对 各 专 业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综 合 了 解 召 开 设 计 评 审 会, 主 要 审 查 : 1) PID 内 部 审 核 版 ; 2) 总 平 面 图 ; 3) 设 备 布 置 图 ; 4) 危 险 区 域 划 分 图 ; 5) 安 全 和 环 境 保 护 ; 6) 专 业 设 计 方 案 评 审 完 后 要 填 写 设 计 评 审 记 录, 并 由 审 核 人 验 证 评 审 结 论 的 执 行 情 况 (2) 设 计 输 入 评 审 a. 设 计 开 工 报 告 评 审 评 审 会 由 项 目 审 定 人 或 总 工 程 师 主 持, 由 设 计 管 理 部 主 任 负 责 组 织 设 计 经 理 向 评 审 会 介 绍 开 工 报 告 内 容 按 设 计 开 工 报 告 编 制 统 一 规 定 的 内 容 逐 条 评 审, 评 审 其 完 整 性 正 确 性
91 评 审 完 后 要 填 写 设 计 评 审 记 录, 由 设 计 经 理 负 责 修 改 后 发 给 各 专 业, 作 为 各 专 业 设 计 输 入 b. 设 计 技 术 统 一 规 定 项 目 设 计 技 术 统 一 规 定 分 发 给 所 有 专 业, 由 设 计 经 理 统 一 组 织 编 制, 项 目 技 术 总 负 责 人 审 定 专 业 设 计 技 术 统 一 规 定 是 阐 明 设 计 的 基 本 原 则, 用 于 指 导 所 有 参 加 此 工 程 的 专 业 人 员 的 设 计 工 作 专 业 负 责 人 将 本 专 业 中 采 用 的 专 业 标 准 规 范 与 规 定 按 照 各 专 业 设 计 技 术 统 一 规 定 的 编 制 规 定 编 写 本 专 业 设 计 统 一 规 定, 在 编 制 栏 签 署 主 任 工 程 师 负 责 审 核, 专 业 内 部 发 放 和 使 用 C: 专 业 间 互 提 条 件 设 计 条 件 是 设 计 工 作 的 基 本 文 件, 是 各 专 业 开 展 设 计 工 作 的 依 据, 设 计 条 件 包 括 设 计 条 件 表 条 件 图 及 文 字 说 明 如 常 用 设 计 条 件 表 的 格 式 或 内 容 不 能 满 足 要 求, 可 由 提 出 条 件 的 专 业 用 文 字 图 表 进 行 补 充 说 明 条 件 图 的 深 度 应 按 各 专 业 的 条 件 样 图 规 定 绘 制 * 专 业 间 互 提 条 件 作 为 各 专 业 进 行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及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的 设 计 输 入, 专 业 负 责 人 组 织 设 计 工 程 师 按 照 专 业 互 提 条 件 规 定 及 各 专 业 编 制 的 专 业 设 计 条 件 编 制 规 定 的 要 求 编 制 设 计 条 件, 经 校 核 或 审 核 后, 交 专 业 负 责 人, 由 专 业 负 责 人 填 写 设 计 条 件 记 录 表, 提 交 接 受 方 的 专 业 负 责 人, 并 由 接 受 方 的 专 业 负 责 人 在 设 计 条 件 记 录 表 上 签 字 * 接 受 方 的 专 业 负 责 人 收 到 条 件 时, 应 检 查 条 件 签 署 是 否 完 备, 内 容 深 度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如 有 问 题 可 以 拒 收 * 已 提 出 的 设 计 条 件 如 果 在 设 计 过 程 中, 发 生 必 须 修 改 设 计 条 件 时, 应 提 出 与 接 受 双 方 协 商, 不 得 单 方 进 行 修 改 设 计 条 件 的 小 修 改 时, 条 件 提 出 人 在 与 专 业 负 责 人 沟 通 后 可 直 接 至 条 件 接 收 人 处 直 接 修 改 修 改 时 不 允 许 用 铅 笔, 采 用 能 持 久 保 留 痕 迹 的 黑 色 笔 修 改, 用 云 形 线 作 出 标 记, 在 各 修 改 处 作 出 修 改 次 数 标 记 并 在 说 明 栏 说 明, 提 出 条 件 设 计 人 在 保 留 和 提 出 两 份 条 件 上 签 字 * 在 设 计 过 程 中, 发 现 必 须 对 设 计 条 件 进 行 较 大 修 改 时, 且 修 改 条 件 会 严 重 影 响 其 他 专 业 设 计 工 作 时, 应 填 写 NB08R2 设 计 条 件 修 改 表, 提 出 的 新 设 计 条 件 必 须 经 校 核 人 审 核 人 签 署, 并 及 时 由 专 业 负 责 人 向 设 计 经 理 或 主 项 负 责 人 反 映 重 大 内 容 变 更 应 经 设 计 经 理 签 署, 设 计 经 理 必 要 时 向 设 计 管 理 部 报 告 设 计 验 证 (1) 校 审 和 签 署 设 计 校 审 和 签 署 工 作 是 设 计 控 制 的 重 要 环 节, 也 是 设 计 验 证 和 设 计 输 出 的 重 要 过 程 为 了 优 化 和 完 善 设 计, 及 时 发 现 并 消 除 设 计 过 程 中 的 不 合 格, 采 取 相 应 处 置 措 施, 确 保 最 终 提 供 合 格 的 设 计 成 品 按 照 项 目 的 管 理 类 别 及 设 计 文 件 ( 文 字 表 格 和 图 纸 ) 的 重 要 性, 实 行 不 同 级 别 与 层 次 的 校 审, 详 见 附 表 设 计 成 品 签 署 规 定 表
92 * 岗 位 职 责 专 业 负 责 人 在 设 计 经 理 领 导 下 开 展 专 业 设 计 工 作, 业 务 上 受 专 业 组 领 导, 分 别 向 设 计 经 理 与 专 业 组 汇 报 工 作 对 本 专 业 设 计 组 的 设 计 人 员 工 作 进 行 领 导 检 查 考 核 其 主 要 职 责 是 : 负 责 按 期 保 证 质 量 地 完 成 本 专 业 设 计 任 务 负 责 编 制 专 业 设 计 统 一 规 定 负 责 编 制 本 专 业 的 详 细 作 业 计 划 并 进 行 本 专 业 设 计 进 度 控 制 提 出 本 专 业 技 术 方 案, 并 提 交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主 任 工 程 师 或 专 业 副 总 工 程 师 评 审 负 责 收 集 与 专 业 有 关 的 基 础 设 计 资 料, 在 设 计 经 理 的 安 排 下 参 与 外 部 联 系 工 作 负 责 专 业 设 计 条 件 的 输 出 与 输 入, 确 保 符 合 规 定 按 照 费 用 控 制 工 程 师 或 概 算 下 达 给 本 专 业 的 工 程 费 用 进 行 设 计, 发 现 偏 离 现 象 及 时 向 设 计 经 理 报 告 组 织 设 计 工 作 满 足 采 购 与 施 工 的 进 度 和 深 度 要 求 确 保 本 专 业 的 设 计 过 程 与 设 计 成 品 符 合 设 计 质 量 控 制 程 序 的 要 求 确 保 设 计 组 全 体 人 员 熟 悉 项 目 合 同 对 本 专 业 设 计 的 要 求 确 保 所 采 用 的 标 准 图 纸 资 料 为 有 效 版 本 设 计 人 在 专 业 负 责 人 或 主 项 负 责 人 校 审 人 领 导 下 开 展 专 业 设 计 工 作 主 要 职 责 是 : 根 据 任 务 要 求 安 排 好 个 人 作 业 计 划, 认 真 负 责, 精 心 设 计, 保 质 按 时 完 成 任 务 ; 根 据 项 目 设 计 开 工 报 告 要 求 认 真 搜 集 有 关 设 计 资 料,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查 研 究,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积 极 采 用 先 进 技 术, 做 好 方 案 比 较, 经 审 查 确 定 后 开 展 设 计 工 作, 使 其 符 合 生 产 安 全 维 修 施 工 制 造 安 装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 采 用 信 息 中 心 颁 发 的 标 准 规 范 有 效 清 册 中 规 定 的 版 本 ; 正 确 应 用 专 业 设 计 统 一 规 定 数 据 计 算 公 式 计 算 方 法 计 算 程 序 认 真 做 好 计 算 ; 用 工 程 语 言 准 确 表 达 设 计 内 容, 按 照 设 计 内 容 深 度 规 定 编 制 设 计 文 件 ; 编 制 设 备 表 材 料 表 ( 请 购 单 ), 必 要 时 的 询 价 文 件 ; 认 真 按 QG/NB0108 设 计 条 件 管 理 规 定 的 格 式 要 求 编 制 提 出 设 计 条 件 ; 受 专 业 负 责 人 的 安 排 可 直 接 处 理 专 业 间 的 设 计 工 作
93 设 计 文 件 完 成 后 应 认 真 做 好 自 校 工 作 ; 并 按 校 审 意 见 进 行 修 改 ; 参 加 设 计 文 件 的 会 签 工 作 ; 做 好 设 计 文 件 计 算 书 和 说 明 书 原 稿 的 整 理 归 档 工 作 ; 根 据 安 排, 参 加 设 计 交 底 和 担 任 设 计 代 表 工 作, 认 真 处 理 在 施 工 试 车 开 车 中 的 设 计 问 题 校 核 人 在 专 业 负 责 人 及 专 业 组 长 领 导 下 开 展 专 业 校 核 工 作 其 主 要 职 责 是 : 校 核 人 与 设 计 人 共 同 研 究 设 计 方 案 设 计 原 则, 对 设 计 条 件 和 设 计 成 品 按 照 专 业 校 审 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全 面 校 核, 对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结 果 的 落 实 ; 对 设 计 中 使 用 标 准 的 有 效 性 和 所 校 核 的 设 计 成 品 出 现 的 错 漏 碰 缺 问 题 负 检 查 责 任 负 责 校 核 计 算 书 中 采 用 的 设 计 条 件 基 础 数 据 计 算 公 式 计 算 方 法 和 各 类 系 数 的 选 取 和 计 算 结 果 是 否 正 确, 认 真 校 核 全 部 计 算, 并 做 出 校 对 标 记 对 校 核 的 设 计 文 件 应 在 原 件 上 做 出 标 识 并 填 写 NB09R1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质 量 单, 供 设 计 人 修 改 及 审 核 人 补 充 与 设 计 人 充 分 讨 论 妥 善 处 理 校 核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意 见 不 能 统 一 时 校 核 人 有 决 定 权, 必 要 时 可 提 请 审 核 人 或 专 业 组 决 定 校 核 人 与 审 核 人 意 见 有 分 歧 时 可 以 向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专 业 主 任 工 程 师 或 专 业 副 总 工 程 师 提 出 申 诉 审 核 人 在 专 业 副 总 工 程 师 ( 或 主 任 工 程 师 ) 与 专 业 组 长 领 导 下 开 展 审 核 工 作 审 核 人 对 设 计 方 案 中 采 用 的 标 准 规 范 有 决 定 权 对 设 计 校 核 过 程 中 的 分 歧 意 见 有 决 策 权 其 主 要 职 责 是 : 审 核 人 应 该 参 与 设 计 原 则 和 主 要 技 术 问 题 的 讨 论 研 究, 帮 助 设 计 和 校 核 人 解 决 疑 难 问 题, 对 设 计 方 案 的 正 确 性 合 理 性 安 全 性 负 责, 对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决 定 的 执 行 负 监 督 责 任 按 照 专 业 校 审 细 则 的 规 定 负 责 审 核 设 计 成 品, 认 真 在 原 件 上 做 出 标 识 并 填 写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质 量 单, 负 责 做 好 设 计 质 量 评 定, 供 质 量 管 理 部 持 续 改 进 校 核 专 业 设 计 技 术 统 一 规 定 和 设 计 规 定 汇 总 表 处 理 设 计 人 与 校 核 人 的 技 术 分 歧 意 见 审 定 人 在 项 目 技 术 总 负 责 人 ( 主 管 副 总 工 程 师 / 项 目 审 定 人 ) 领 导 下 工 作, 向 项 目 技 术 总 负 责 人 ( 主 管 副 总 工 程 师 / 项 目 审 定 人 ) 报 告 工 作 各 专 业 审 定 人 对 重 大 设 计 方 案 和 重 大 项 目 所 采 用 的 标 准 规 范 有 决 定 权 对 设 计 中 设 计 校 核 与 审 核 人 之 间 发 生 的 分 歧 意 见 有 决 策 权 其 主 要 职 责 是 :
94 主 持 各 专 业 重 大 设 计 原 则 设 计 方 案 的 讨 论, 并 作 出 决 定 ; 对 各 专 业 设 计 指 导 思 想 重 大 设 计 原 则 技 术 方 案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方 针 政 策 和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顾 客 的 要 求 等, 是 否 做 到 切 合 实 际 技 术 先 进 经 济 合 理 安 全 适 用 和 设 计 投 资 控 制 等 重 大 原 则 问 题 负 主 要 责 任 ; 审 核 专 业 设 计 技 术 统 一 规 定 和 设 计 规 定 汇 总 表 审 定 相 关 设 计 成 品 文 件, 确 保 其 符 合 压 力 容 器 /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的 有 关 要 求 *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程 序 设 计 人 按 NB17R2 设 计 协 作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将 自 校 后 的 设 计 文 件 ( 或 设 计 更 改 文 件 ) 提 交 给 校 核 人 校 核, 同 时 提 交 有 关 的 设 计 条 件 和 设 计 资 料 校 ( 审 ) 核 人 按 专 业 设 计 校 审 细 则 全 面 校 核 设 计 文 件, 并 在 供 校 审 的 设 计 文 件 ( 包 括 白 图 ) 上 进 行 修 改 标 识, 将 设 计 条 件 设 计 资 料 以 及 校 核 后 的 原 始 设 计 文 件 和 或 NB09R1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质 量 单 转 交 审 核 ( 定 ) 人 当 设 计 问 题 较 多 时 将 设 计 条 件 设 计 资 料 以 及 校 核 后 的 原 始 设 计 文 件 返 回 设 计 人, 设 计 人 应 按 校 核 意 见 修 改, 重 新 打 印 白 图 交 校 核 人 签 署 后, 再 提 交 下 一 级 校 审 在 校 审 过 程 中, 校 核 人 员 应 及 时 和 设 计 人 员 交 换 意 见, 校 审 工 作 中 有 分 歧 意 见 时, 原 则 上 应 以 校 审 人 的 意 见 为 准 当 分 歧 意 见 不 能 协 调 一 致 时, 可 提 请 高 一 级 校 审 人 员 裁 决, 审 定 人 意 见 为 最 终 执 行 意 见 校 审 意 见 宜 直 接 标 注 在 设 计 文 件 上, 并 将 所 有 校 审 意 见 用 不 同 色 笔 标 注 在 供 校 审 的 原 设 计 文 件 上, 也 可 填 写 在 NB09R1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质 量 单 但 同 一 专 业 应 采 用 一 种 方 式 校 审, 校 核 审 核 人 员 应 采 用 同 样 方 式 设 计 人 按 校 审 人 员 在 已 校 审 设 计 文 件 ( 包 括 白 图 ) 或 NB09R1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质 量 单 上 校 审 意 见, 对 设 计 文 件 逐 条 修 改 或 落 实 处 理 措 施 并 签 署 后, 将 修 改 后 的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人 员 填 写 的 校 审 意 见 和 已 校 审 的 设 计 文 件 ( 包 括 白 图 ) 一 起 依 次 返 回 校 审 人 员 检 查 验 证, 并 由 校 审 人 员 在 原 设 计 文 件 上 / NB09R1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质 量 单 验 证 栏 内 和 修 改 后 的 设 计 文 件 上 签 署 设 计 文 件 经 设 计 校 核 审 核 ( 审 定 ) 按 规 定 签 署 完 毕 后, 送 有 关 专 业 进 行 会 签 在 见 习 期 间 的 毕 业 生 新 调 入 公 司 内 的 原 非 设 计 岗 位 人 员 以 及 其 他 无 职 称 人 员 1 年 内 不 得 单 独 承 担 设 计, 在 他 人 指 导 下 绘 制 / 编 制 的 设 计 文 件 ( 或 设 计 条 件 计 算 书 ), 可 和 指 导 人 在 设 计 ( 编 制 ) 栏 内 共 同 签 署, 但 不 得 单 独 签 署 *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细 则 ( 通 用 ) 校 核 人 设 计 文 件 图 纸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专 业 提 出 的 条 件 要 求, 平 面 布 置 设 备 系 统 管 线 的 位 置 及
95 尺 寸 是 否 相 互 协 调 一 致, 有 无 碰 撞 情 况 ; 设 计 文 件 图 纸 内 容 是 否 相 互 协 调 一 致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其 名 词 术 语 图 例 符 号 单 位 等 是 否 符 合 标 准 和 规 定, 示 图 和 尺 寸 是 否 正 确 齐 全 ; 专 业 设 计 计 算 书 采 用 的 计 算 公 式 / 图 表 计 算 软 件 是 否 正 确, 数 据 是 否 正 确, 计 算 过 程 及 结 果 是 否 正 确 无 误 ; 采 用 标 准 图 通 用 图 等 是 否 因 地 制 宜, 恰 当 合 理, 选 用 完 整 ; 综 合 材 料 表 是 否 开 列 齐 全,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等 有 无 差 错 ; 提 出 的 设 计 条 件 是 否 准 确 齐 全, 内 容 深 度 是 否 满 足 专 业 设 计 统 一 规 定 或 项 目 设 计 统 一 规 定 的 要 求 ; 概 预 算 编 制 是 否 完 整 正 确, 定 额 及 费 率 系 数 取 值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 校 核 本 专 业 与 外 专 业 相 关 图 纸 的 尺 寸 和 对 应 关 系 是 否 符 合 衔 接 关 系 审 核 人 项 目 专 业 设 计 是 否 符 合 设 计 输 入 评 审 和 设 计 评 审 结 论 的 要 求 ; 主 要 技 术 决 定 是 否 正 确 和 切 实 可 行, 重 大 专 业 技 术 问 题 是 否 进 行 了 多 方 案 比 较 及 优 选 ; 项 目 专 业 设 计 的 依 据 性 文 件 和 基 础 资 料 是 否 齐 全 可 靠 运 用 正 确, 设 计 文 件 是 否 符 合 设 计 输 入, 并 与 外 专 业 相 互 协 调 ; 设 计 是 否 符 合 环 保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消 防 抗 震 压 力 容 器 /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等 方 面 的 标 准 规 范 及 规 定 的 要 求 ;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材 料 管 线 及 结 构 选 型 是 否 正 确 合 理, 达 到 先 进 适 用 经 济 定 额 基 础 数 据 及 重 要 系 数 和 参 数 等 取 值 是 否 合 理 ; 选 用 的 规 范 规 程 和 软 件 是 否 正 确, 设 计 成 品 是 否 符 合 规 范 规 程 ; 工 程 设 施 及 系 统 的 平 面 及 空 间 布 置 是 否 合 理, 符 合 流 程 及 功 能 要 求, 便 于 施 工 安 装 维 修 及 管 理 ; 专 业 设 计 文 件 图 纸 是 否 完 整 正 确 表 达 清 楚, 符 合 规 定 的 深 度 和 格 式 要 求 ; 是 否 选 用 了 节 能 产 品, 有 无 误 用 明 文 禁 止 采 用 的 淘 汰 产 品 ; 概 预 算 编 制 是 否 完 整 正 确, 定 额 和 费 率 系 数 取 值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投 资 控 制 是 否 得 当 审 定 人 审 定 设 计 输 入 评 审 和 设 计 评 审 的 决 定 是 否 得 到 了 正 确 的 贯 彻 执 行 ; 审 定 公 司 级 最 终 裁 定 是 否 得 到 了 正 确 的 贯 彻 执 行 ;
96 审 定 咨 询 / 设 计 成 品 中 所 采 用 的 重 大 新 技 术 ; 审 定 项 目 的 总 体 及 综 合 性 问 题 以 及 重 大 专 业 技 术 问 题 其 他 规 定 a) 所 有 设 计 文 件 必 须 按 本 办 法 附 表 的 规 定 逐 级 签 署, 不 允 许 出 现 缺 签 ( 缺 少 应 签 的 校 核 / 审 核 / 审 定 ), 也 不 允 许 越 签 ( 如 没 签 署 校 核 而 先 签 署 审 核 ), 不 允 许 出 现 兼 签, 更 不 允 许 跨 两 栏 签 字 凡 需 由 不 具 备 校 审 资 格 的 人 员 担 任 校 审 工 作 时, 必 须 由 专 业 组 长 提 出 书 面 报 告, 申 明 理 由, 并 报 请 总 工 程 师 同 意 签 署 后 方 可 施 行 书 面 报 告 一 式 三 份, 专 业 设 计 部 设 计 管 理 部 质 量 管 理 部 各 执 一 份 b) 当 项 目 不 配 技 术 总 负 责 人 或 不 在 时, 设 计 经 理 代 理 其 职 能 会 签 设 计 文 件 的 会 签 是 保 证 工 程 设 计 质 量 的 重 要 环 节, 是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过 程 的 最 后 一 道 工 序, 是 保 证 接 受 条 件 专 业 的 设 计 图 纸 与 条 件 要 求 相 符, 保 证 各 专 业 在 设 计 区 域 内 布 置 合 理, 互 不 碰 撞, 互 相 协 调, 避 免 各 种 矛 盾, 确 保 设 计 质 量 会 签 应 在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后 进 行, 要 有 记 录 * 会 签 工 作 包 括 两 个 步 骤 : 专 业 对 接 工 作 提 出 条 件 专 业 对 接 收 条 件 专 业 是 否 满 足 设 计 条 件 做 细 致 的 核 对 工 作 会 签 主 要 内 容 是 : 各 专 业 互 相 检 查 核 对 设 计 是 否 相 互 协 调 ; 共 同 讨 论 发 现 的 问 题, 求 得 解 决 办 法 如 对 所 提 条 件 核 对 无 误 或 问 题 处 理 完 毕, 即 可 签 署 * 各 专 业 会 签 应 以 书 面 提 出 的 设 计 条 件 为 依 据, 在 经 过 校 审 的 设 计 文 件 上 进 行 核 对 * 会 签 宜 先 在 白 图 上 签 署, 最 后 在 底 图 上 签 署 * 会 签 时 发 现 的 问 题 应 在 设 计 文 件 修 改 后 再 签 署, 不 得 先 签 后 改 * 凡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不 应 会 签 : a) 设 计 文 件 不 符 合 设 计 条 件 要 求 ; b) 设 计 文 件 未 经 专 业 内 部 校 审 并 签 署 的 ; c) 设 计 文 件 不 齐 全 * 会 签 人 一 律 在 会 签 栏 内 签 署 验 收 和 归 档 设 计 经 理 或 专 业 设 计 负 责 人 在 设 计 成 品 文 件 不 符 合 验 收 内 容 规 定 要 求 之 前, 不 得 送 交 质 量 管 理 部 进 行 验 收, 否 则 质 量 管 理 部 质 量 管 理 工 程 师 拒 绝 对 其 送 交 的 设 计 文 件 成 品 进 行 评 定 验 收
97 验 收 内 容 归 档 的 设 计 文 件 是 否 齐 全 完 整, 是 否 符 合 咨 询 设 计 总 承 包 文 件 名 编 制 规 定 设 计 文 件 格 式 规 定 项 目 文 件 管 理 和 记 录 控 制 程 序 及 有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A. 内 容 深 度 1)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成 品 文 件 应 符 合 本 项 目 合 同 要 求, 如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内 容 和 深 度 规 定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内 容 和 深 度 的 规 定 或 顾 客 其 它 指 定 其 它 要 求 2)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成 品 文 件 是 否 符 合 化 工 工 厂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内 容 深 度 的 规 定 3)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成 品 文 件 是 否 符 合 各 专 业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内 容 深 度 规 定 或 项 目 的 具 体 的 要 求 4) 其 它 有 关 的 设 计 记 录 性 文 件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的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B. 各 级 设 计 人 员 是 否 符 合 已 经 认 证 的 设 计 岗 位 资 格 设 计 文 件 的 签 署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设 计 条 件 是 否 符 合 设 计 条 件 管 理 规 定 3) 设 计 成 品 文 件 的 签 署 是 否 符 合 设 计 成 品 文 件 签 署 规 定 的 要 求 C. 设 计 文 件 的 会 签 1)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总 体 设 计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和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成 品 文 件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有 关 文 件 会 签 的 规 定 的 要 求 2) 会 签 过 程 出 现 的 问 题 是 否 已 得 到 各 方 解 决, 不 存 在 遗 留 问 题 3) 会 签 各 方 已 按 规 定 签 署, 未 出 现 漏 签 与 代 签 归 档 技 术 资 料 归 档 各 专 业 相 关 的 技 术 资 料 也 必 须 分 类 编 号 归 档, 技 术 资 料 的 内 容 包 括 : 计 算 书 ; 专 业 互 提 设 计 条 件 ; 重 要 会 议 纪 要 ; 设 计 评 审 记 录 ; 现 场 的 设 计 联 系 单 ; 与 顾 客 专 利 商 等 往 来 的 重 要 信 函 传 真 电 话 记 录 等
98 第 十 五 讲 设 计 管 理 程 序 一 设 计 工 作 的 地 位 与 原 则 1. 设 计 是 一 门 涉 及 科 学 经 济 和 方 针 政 策 等 各 个 方 面 的 综 合 性 的 应 用 技 术 科 学 (1) 设 计 与 科 学 技 术 的 关 系 科 技 是 第 一 生 产 力, 科 研 要 转 化 为 生 产 力, 一 定 要 走 设 计 方 向 (2) 设 计 与 设 备 制 造 的 关 系 设 计 单 位 要 与 设 备 制 造 厂 的 设 计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按 工 程 设 计 要 求 加 工 制 造 (3) 设 计 与 建 筑 安 装 的 关 系 工 程 制 造 完 之 后, 必 须 通 过 建 筑 安 装 施 工 才 能 把 工 程 建 设 起 来, 经 过 预 试 车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形 成 生 产 能 力 (4) 设 计 与 人 类 生 态 环 境 的 关 系 工 程 设 计 中, 可 以 通 过 合 理 的 选 择 厂 址, 采 用 无 害 或 少 害 的 工 艺 流 程, 完 善 三 废 治 理 的 措 施 (5) 设 计 与 生 产 关 系 设 计 为 生 产 企 业 的 生 存 和 发 展 起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6) 设 计 与 人 民 生 活 的 关 系 要 贯 彻 经 济 适 用 安 全 美 观 的 建 设 方 针 和 以 人 为 本 的 指 导 思 想 2. 工 程 设 计 的 原 则 在 六 十 年 代, 提 出 了 精 心 设 计 精 心 施 工 的 要 求 在 1994 年, 邹 家 华 副 总 理 又 重 申 了 工 程 设 计 一 定 要 坚 持 先 进 合 理 经 济 安 全 的 原 则 民 用 设 计 要 坚 持 经 济 安 全 美 观 适 用 的 原 则 十 条 设 计 工 作 原 则 : (1)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的 法 律 法 规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经 济 建 的 方 针 和 基 本 建 设 程 序 (2) 要 从 全 局 出 发, 正 确 处 理 工 业 与 农 业 工 业 内 部 沿 海 与 内 地 城 市 与 乡 村 远 期 与 近 期 平 时 与 战 时 技 改 与 新 建 生 产 与 生 活 安 全 质 量 与 经 济 效 益 的 关 系 (3) 要 从 我 国 实 际 出 发, 合 理 确 定 设 计 标 准, 对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设 备 和 主 体 工 程 要 做 到 先 进 适 用 可 靠 (4) 要 实 行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5) 要 节 约 能 源 (6) 要 保 护 环 境 (7) 要 注 意 专 业 化 和 协 作 (8) 要 节 约 用 地 (9) 要 合 理 使 用 劳 动 力 (10) 要 立 足 于 自 力 更 生
99 二 设 计 管 理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是 从 揭 示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规 律 与 设 计 设 备 材 料 采 购 施 工 安 装 开 车 等 特 点 入 手 来 研 究 影 响 生 产 力 发 展 的 生 产 关 系 的 各 个 方 面, 包 括 管 理 体 制 组 织 结 构 运 行 机 制 和 经 营 方 式 等 等 它 是 一 门 管 理 科 学, 为 国 内 外 的 工 程 公 司 所 重 视 工 程 公 司 的 组 织 结 构 : 工 程 公 司 的 设 置 是 具 有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开 车 的 全 功 能, 具 有 承 担 工 程 项 目 总 承 包 能 力 由 于 设 计 工 作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处 于 主 导 地 位, 因 此 设 计 组 织 机 构 在 工 程 公 司 内 占 有 很 重 要 的 地 位, 是 工 程 公 司 的 主 体 设 计 院 管 理 部 室 专 业 部 室 辅 助 部 门 工 艺 管 道 建 筑 所 电 气 仪 表 室 公 用 工 程 概 算 室 工 艺 分 析 系 统 粉 体 工 程 布 置 管 道 材 料 管 机 涂 漆 建 筑 混 凝 土 结 构 钢 结 构 仪 表 电 气 电 讯 电 气 暖 通 给 排 水 总 图 运 输 热 工 估 算 工 程 公 司 内 典 型 的 组 织 结 构 三 本 公 司 的 项 目 管 理 实 施 过 程 1 设 计 工 作 的 矩 阵 式 管 理 矩 阵 式 管 理 是 指 项 目 管 理 与 专 业 部 室 管 理 的 矩 阵 关 系 他 们 的 工 作 目 标 是 一 致 的, 即 项 目 设 计 经 理 从 项 目 管 理 的 角 度 来 保 证 项 目 目 标 的 实 现 ; 专 业 部 室 主 任 是 从 专 业 管 理 的 角 度 来 保 证 项 目 目 标 的 实 现 矩 阵 式 管 理 的 优 点 : 对 专 业 职 能 部 室 来 说, 第 一 是 考 虑 到 技 术 专 业 的 特 点 和 有 利 于 管 理, 按 专 业 分 别 设 置 常 设 的 组 织 机 构, 便 于 专 业 人 员 的 培 训 和 专 业 水 平 的 提 高 ; 第 二 是 便 于 专 业 人 员 的 调 配, 充 分 利 用 专 业 人 员 进, 以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 第 三 是 便 于 对 专 业 人 员 的 考 核, 第 四 是 有 利 于 保 证 专 业 设 计 质 量 对 于 项 目 来 说, 第 一 是 便 于 项 目 经 理 设 计 经 理 进 行 直 接 管 理, 有 利 于 项 目 对 进 度 费 用 质 量 的 控 制 ; 第 二 是 便 于 项 目 组 员 间 的 联 络 和 协 调, 及 时 处 理 有 关 问 题 和 矛 盾,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第 三 是 有 利 于 用 户 的 联 系 及 时 满 足 用 户 的 要 求 2 本 公 司 的 项 目 管 理 程 序
100 管 理 程 序 图 四 设 计 院 的 设 计 方 法 要 履 行 合 同, 要 具 有 进 度 的 观 念 协 作 的 观 念 服 务 的 观 念 以 技 术 为 本 的 观 念 设 计 进 度 一 级 计 划 : 项 目 总 进 度 计 划 ; 二 级 计 划 : 装 置 主 进 项 目 信 息 评 审 配 合 合 同 实 施 设 计 管 理 部 设 计 经 理 任 命 书 设 计 经 理 策 划 开 工 报 告 人 力 资 源 技 术 资 源 合 同 要 求 专 业 会 签 质 量 评 审 审 定 批 准 组 建 设 计 队 伍 配 专 业 负 责 人 项 目 计 划 ( 专 业 审 核 人 ) 本 专 业 的 技 术 准 备, 调 查 设 计 管 理 体 系 表 技 术 统 一 规 定 ( 规 范 标 准 ) 特 殊 标 准 ( 如 美 国 标 准 ) 主 项 表 协 作 签 定 协 作 表 ( 互 提 条 件 ) 提 条 件 会 签 入 库 现 场 服 务 度 计 划 ; 三 级 计 划 :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开 车 进 度 计 划 ;
101 四 级 计 划 : 详 细 进 度 计 划 ; 五 级 计 划 : 作 业 进 度 计 划
ttian
T = l g = a - b a ϕ ϕ ϕ ϕ ϕ ϕ SiO SiO 65% SiO 52% SiO 52 45% SiO 45% 20 45% 10% 50% 95% 2.5 2.7 2.7 2.8 2.9 3.1 3.1 3.5 S0=1.9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A44BB3B92020B8ADADB1AC49AACEAD6EBBE22E646F63>
第 八 章 葉 面 施 肥 要 領 植 物 葉 片 兩 面 有 很 多 氣 孔, 可 以 吸 收 噴 在 葉 片 上 溶 液 狀 態 的 肥 料, 也 可 直 接 透 過 葉 片 角 質 層 細 胞 壁 和 原 形 質 膜 而 進 入 細 胞 內 部, 這 就 是 葉 面 施 肥 葉 面 施 肥 為 土 壤 施 肥 以 外, 補 充 養 分 的 一 個 經 濟 有 效 的 辦 法 葉 面 肥 料 一
- 2-2- HCO HPO SO 3 4 4 P P R P QR Q R Q + - - H HCO3 - HCO 3 - - Cl HCO 3 HCO - 3 - HCO - 3 - HCO 3 - = 100 2- SO 4 - H 2 PO 4 HPO 4 - HPO 4 2- Na
AL O 2SiO 2H O AL O 2SiO + 2H O CaCO3 + CaO CO2 CaSO4 + CaO SO3 CaSO3 + CaO SO2 2AL O + 6SiO 3AL O 2SiO + 4SiO
AL Si O OH 4 2 2 5 K AL Si O 2 3 8 2 3 8 2 3 8 Na AL Si O Ca AL Si O AL O 2SiO 2H O AL O 2SiO + 2H O 2 3 2 2 2 3 2 2 CaCO3 + CaO CO2 CaSO4 + CaO SO3 CaSO3 + CaO SO2 2AL O + 6SiO 3AL O 2SiO + 4SiO 2 3 2
雅思写作应试教程(终稿).doc
CIP ) /. :,2001.8 ( : 2) ISBN 7-5308 - 3032-3...- TV - 092 CIP ( 2001) 11633 : : : : 189 3 000 20 ( 0 22 ) 2730 631 4 * 787 10 92 1/ 16 2 4. 75 10 392 0 00 2 001 8 1 200 1 8 1 : 11 00 0 : 88. 00 1 8 8
蔬菜有機栽培
1 2 (1) (2) (3) (4) (ph ) ph 5.5~7.0 (ph 6.0 ) (ph 7.5 ) 8.0 a. ( ) b. ( ) c. 3 (
第一章 总论
陕 西 盛 华 冶 化 有 限 公 司 30000 吨 金 属 钙 ( 一 期 15000 吨 金 属 钙 生 产 线 ) 建 设 项 目 前 言 前 言 一 项 目 由 来 金 属 钙 是 一 种 活 泼 的 轻 有 色 金 属, 在 工 业 领 域 中 的 应 用 广 泛, 随 着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其 应 用 范 围 与 应 用 领 域 在 不 断 拓 展, 国 际
工作執行計畫
第 二 章 環 境 分 析 第 一 節 相 關 計 畫 與 法 令 本 計 畫 考 量 本 計 畫 區 未 來 發 展 的 完 整 性, 彙 整 了 周 邊 的 相 關 計 畫 以 強 化 各 計 畫 間 的 串 連 與 競 合 關 係 ; 以 及 未 來 在 執 行 上 可 能 涉 及 的 相 關 法 令, 就 相 關 的 法 令 進 行 分 析, 以 避 免 未 來 在 執 行 上 窒 礙 難
廁所維護保養手冊
公 廁 管 理 與 清 潔 維 護 講 義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基 隆 路 四 段 43 號 建 築 系 電 話 :2737-6244 傳 真 :2737-6721 吳 明 修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創 會 理 事 長 鄭 政 利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名 譽 理 事 長 沈 英 標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現 任 理 事 長 何 昆
(Microsoft Word - \244H\305\351\273P\244\273\244j\300\347\276i\257\300.doc)
篇 名 : 人 體 與 六 大 營 養 素 作 者 : 凃 玟 妤 彰 化 縣 私 立 達 德 商 工 綜 合 高 中 三 年 乙 班 指 導 老 師 : 賴 宏 明 老 師 壹 前 言 古 云 : 病 從 口 入, 禍 從 口 出, 佩 服 這 些 先 知 們 的 超 智 慧 預 言 在 沒 有 精 密 儀 器 沒 有 流 行 病 專 家 更 沒 有 臨 床 試 驗 的 當 時, 已 能 告 知
á à
á à + 2- NH 4 SO4 1 1 2 1 3 1 14 12 6 13 6 6 12 6 2 1 3 1 235 92 18 8 131 53 12 6 1 16 8 12 1 12 6 1 1 2 1 1 1 2 1 6 1 1 6 10 14 p d f 3 5 7 p d f 0 0 0 p d f NH + 4 A werner 1866 1919
目 录
国 网 北 京 市 电 力 公 司 2014 年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信 息 报 告 国 网 北 京 市 电 力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一 月 目 录 一 电 力 市 场 需 求 信 息 1 ( 一 ) 电 力 市 场 环 境 1 ( 二 ) 电 力 消 费 情 况 1 二 电 力 市 场 供 应 信 息 2 ( 一 ) 电 网 建 设 及 运 行 情 况 2 ( 二 ) 电 厂 发 电
1 cal = 4.18 J N 0 = 6.02 10 : 1.00 : 12.0 : 14.0 : 16.0 : 32.0 23 1 40 2 1. (A) (B) (C) (D) (E) (C) (A) ( ) (B) ( ) (D) (NaI KIO 3 ) (E) ( Ca 2+ Mg 2+ Fe 2+ ) (C) 1 2 3 75 6 (Ga 29.8 2403 ) 310 K 1.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马 钢 股 份 公 司 冷 轧 总 厂 新 增 电 解 脱 脂 机 组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马 鞍 山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二 0 一 五 年 八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关于推介发布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的通知
附 件 秸 秆 五 料 化 利 用 技 术 一 秸 秆 肥 料 化 利 用 技 术 1.1 秸 秆 直 接 还 田 技 术 1.1.1 秸 秆 机 械 混 埋 还 田 技 术 秸 秆 机 械 化 混 埋 还 田 技 术, 就 是 用 秸 秆 切 碎 机 械 将 摘 穗 后 的 玉 米 小 麦 水 稻 等 农 作 物 秸 秆 就 地 粉 碎, 均 匀 地 抛 撒 在 地 表, 随 即 采 用 旋 耕
Microsoft Word - 24.doc
閱 讀 (1) 楊 桃 毒 素 過 去 有 許 多 糖 尿 病 或 高 血 壓 患 者 吃 過 新 鮮 楊 桃 或 楊 桃 汁 後, 出 現 嘔 吐 頭 暈 意 識 不 清 等 症 狀, 研 判 因 為 他 們 腎 功 能 不 佳, 無 法 排 出 楊 桃 中 不 明 的 中 毒 成 分 楊 桃 中 的 不 明 成 分 可 能 導 致 部 分 特 殊 體 質 的 尿 毒 症 病 患, 出 現 神 經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BBAFD1A7D3EBC9FAC3FCA1B7C1B7CFB0CCE22E646F63>
化 学 与 生 命 练 习 题 1 单 项 选 择 题 (1) 下 列 关 于 消 毒 剂 二 氧 化 氯 (ClO 2 )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相 对 分 子 质 量 为 51.5 B 1 g 二 氧 化 氯 含 氯 元 素 0.355g C 氯 氧 元 素 的 质 量 比 为 71:64 D 1 个 二 氧 化 氯 分 子 含 有 1 个 氧 分 子 (2) 下 列 叙 述
- [Ca 3(PO 4) 2] Ca ( PO ) + 3SiO + 5C = 3CaSiO + 5CO + 2P 3 4 2 2 3 2 1 4 39. 96 99. 60 + 37. 96 0. 96 + 3597. 34 = 39. 95 100 4096. 688. + 39. 96 001. + 38. 96 9308. = 3910. 100
( ) 039 (CIP) /. :, ISBN TS CIP ( 2005) : : : : * ( ) : ( 010 ) / www. cip. com. cn
( ) 039 (CIP) /. :, 2005. 3 ISBN 7-5025-6678-3... -. TS211. 4 CIP ( 2005) 012222 : : : : * ( 3 100029 ) : ( 010 ) 64982530 http:/ / www. cip. com. cn * 850mm 1168mm 1/ 32 7 196 2005 4 1 2005 4 1 ISBN 7-5025-6678-3/
99710b45zw.PDF
1 2 1 4 C && Zn H H H H H Cl H O H N H H H CH C H C H 3 2 5 3 7 H H H H CH 3 C2H 5 H H H O H H O K K O NO 2 H O NO 2 NO O 2 C2H5 H O C2H5 C H O C2H3 2 5 H H H O H H O 1826 O
1 2 2 0 V e K K V e K K 0 1 206.8 264.3 273.3 966.3 965 2.2 10 10 2.6 10 0.95 10 ~ p p 1836 ~ n n 1838.36 ~ 2182 2.5 10 0 ~ 2329 10 + 2327 0.8 10 + 2342 1.6 10 2565 1.5 10 2583 1.8 10 t = 18600Log
1 S P Cl Pro 2 K Na Ca Mg K Na Ca Mg % 1 6%-9% 2 1%-3% 3 70%-80% 4 P Ca Fe Cu Co Zn Se Mn Mo Ni Cr P Ca 5 VB V B1 Vpp V B2 B3 VE
1 2 1 V Pro 2 3 1 Pro 2 Fe2+ Fe3+ 3 Vc 4 Vc 5 1-12% 45-64% 4 1 S P Cl Pro 2 K Na Ca Mg K Na Ca Mg 3 1-2 11-14% 1 6%-9% 2 1%-3% 3 70%-80% 4 P Ca Fe Cu Co Zn Se Mn Mo Ni Cr P Ca 5 VB V B1 Vpp V B2 B3 VE
(A) A + T G + C = 1 (B) A + C G + T = 1 ( C) A + G ( D) G + 1 C = 1. T + C A + T 13. 15. 19. - (D) HCO 3 2. 23. 32. 34. 5. A + G 11.DNA T + C = 0.4 DNA 15. 19. A. 1 B. 1 C. 1 D.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i 目 录 前 言... - 1-1 总 则... - 4-1.1 项 目 由 来... - 4-1.2 编 制 依 据... - 5-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 7-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 9-1.5 评 价 目 的... - 14-1.6 评 价 重 点 与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 14-1.7
zyk00124zw.PDF
A B=AB( ) AB=AB( ) 4P 50 2 === 2P 2 O 5 2KClO 3 2KCl 3O 2 NH 3 H 2 O CO 2 =NH 4 HCO 3 2KMnO 4 K 2 MnO 4 MnO 2 O 2 CO CO 2 ( ) 1.250 / 1.977 / 1 1 1 0.02 2CO O2 2CO 2 CO CuO Cu CO 2 CO 2 C 2CO Ca(OH) 2
第 一 编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保 障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和 职 工 人 身 安 全, 防 止 煤 矿 事 故, 根 据 煤 炭 法 矿 山 安 全 法 和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制 定 本 规 程 第 二 条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领 域 从 事 煤 炭 生 产 和
煤 矿 安 全 规 程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第 一 编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保 障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和 职 工 人 身 安 全, 防 止 煤 矿 事 故, 根 据 煤 炭 法 矿 山 安 全 法 和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制 定 本 规 程 第 二 条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领 域 从 事 煤 炭 生 产
( ) 63 ( ) 68 ( ) 72 ( ) 77 ( ) 85 ( ) 91 ( ) ( ) 98 ( ) 103 ( ) 107 ( ) 111 ( ) 114 ( ) 117 ( ) 121 ( ) 125 ( ) 127 ( ) ( ) 133 ( ) 139
1 ( ) 1 ( ) 2 ( ) 7 ( ) 9 ( ) 10 16 ( ) 16 ( ) 17 ( ) 19 ( ) 23 ( ) 25 ( ) 26 30 ( ) 30 ( ) 46 50 ( ) 50 ( ) 52 1 ( ) 63 ( ) 68 ( ) 72 ( ) 77 ( ) 85 ( ) 91 ( ) 94 98 ( ) 98 ( ) 103 ( ) 107 ( ) 111 ( )
Microsoft Word - LabSafetyManual-Edition1Nov13-c.doc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实 验 室 一 般 安 全 守 则... 1 1. 概 述... 1 2. 实 验 室 安 全 一 般 守 则... 1 3. 实 验 室 管 理 及 维 修... 2 4. 安 全 警 示... 2 5. 无 人 在 场 的 实 验... 2 第 二 部 分 化 学 品 安 全... 4 1. 概 述... 4 2. 物 料 安 全 数 据 表 (Materi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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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锰 新 材 料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人 员 名 单 表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重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主 持 人 职 ( 执 ) 业 资 登 记 ( 注 册 证 ) 姓 名 专 业 类 别 格 证 书 编 号 编 号 肖 骏 0008882 B31060080400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类 本 人
Ps22Pdf
1 9 9 9 ( ) 063,, :,,,,,,,,,, ( CIP ) /. - :, 1999. 2 ISBN7 113 03209 5.... N 0 CIP ( 98) 198 : : : ( 100054, 8 ) : : : : 787 1092 1/ 16 : 11. 25 : 280 : 1999 3 1 1999 3 1 : 1 5000 : ISBN 7 113 03209 5/
, J Getten,,, 74 9, 1mm 2 56,,, 2.,,,,,,,,, :,,,, X,,,,, X, Walter C. McCrone,,,,, X, 66,,,,,, Rigaku D/ max - 2400 X DH - 2 OLYMPUS, 60 3. 3. 1 X 55,
2000 1 (63 ) DUNHUANG RESEARCH NO. 1. 2000 TOTAL 63 Ξ 1 1 2 1 2 (1., 736200 ; 2., 730050) : ; ; : (PLM) X - (XRD) ( cross - section),, : K854. 3 : A : 1000 4106 (2000) 01 0065 11 1.,,, 1961 7, 40 (, ),,,,,,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2D322DA57CA7DEA447B14D2DBDC3A5CDBB50C540B27AC3FEB14DA440B8D5C344>
103- 衛 生 與 護 理 類 專 業 科 目 ( 一 ) 1. 有 關 原 始 生 物 起 源 的 演 化 大 方 向 中,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A) 由 好 氧 厭 氧 (B) 由 構 造 複 雜 構 造 簡 單 (C) 由 異 營 自 營 (D) 由 多 細 胞 單 細 胞. 植 物 的 莖 頂 及 根 尖 細 胞 利 用 能 量 進 行 細 胞 分 裂, 與 下 列 何 種 生 命
( ) 1. HCO - 3 ( OH - ) ( 1.3) 2. ( 1.4) -64-
-63- (antagonism) Berger(1962) 21 11 3 9 ph 0.1% 0.1% 0.1mg/kg ( ) 1. HCO - 3 ( OH - ) ( 1.3) 2. ( 1.4) -64- ( 1.5) 3. CO 2 +K + Ca 2+ + N 4 1.3 H+ K + Ca 2+ NH 4+ +4 H 2 O CO 2 +HCO - 3 K + K + H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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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物 分 析 技 术 专 业 教 学 大 纲 广 东 化 工 制 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药 学 系 二 〇 〇 六 年 九 月 十 三 日 目 录 专 业 基 础 课 基 础 化 学 (1) 教 学 大 纲... I 基 础 化 学 (2) 教 学 大 纲...9 仪 器 分 析 教 学 大 纲...23 物 理 学 教 学 大 纲...30 天 然 药 物 化 学 教 学 大 纲...32
酸檸檬?鹼檸檬??食物的酸鹼性.doc
篇 名 : 酸 檸 檬? 鹼 檸 檬? 食 物 的 酸 鹼 性 作 者 : 何 國 維 國 立 埔 里 高 工 化 工 科 二 年 乙 班 指 導 老 師 : 余 志 輝 老 師 壹 前 言 食 物, 是 人 類 每 天 的 能 量 的 來 源, 無 論 酸 甜 苦 辣, 各 式 各 樣 的 食 物 隨 處 可 見, 頗 具 豐 富 性 及 變 化 性, 令 人 食 指 大 動 但 是, 日 前 科
一 电 工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 电 工 上 岗 前 必 须 穿 齐 防 护 用 品, 特 别 是 绝 缘 鞋, 坚 持 穿 不 齐 不 能 上 岗 的 规 定 2 作 业 前 必 须 检 查 工 具, 验 电 器 等 防 护 用 具 是 否 完 好, 绝 缘 性 能 是 否 良 好 3 不
安 钢 缔 拓 公 司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015 年 10 月 一 电 工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 电 工 上 岗 前 必 须 穿 齐 防 护 用 品, 特 别 是 绝 缘 鞋, 坚 持 穿 不 齐 不 能 上 岗 的 规 定 2 作 业 前 必 须 检 查 工 具, 验 电 器 等 防 护 用 具 是 否 完 好, 绝 缘 性 能 是 否 良 好 3 不 论 高 低 压 设 备
第二十章 含氧盐矿物大类(二)
第 二 十 章 含 氧 盐 矿 物 大 类 ( 二 ) SALT WITH OXYGEN (2) 本 大 类 ( 二 ) 简 称 杂 盐, 以 碳 酸 盐 硫 酸 盐 为 最 重 要, 其 次 为 磷 酸 盐 钨 酸 盐 硼 酸 盐 及 硝 酸 盐 其 他 含 氧 盐 矿 物 还 有 砷 酸 盐 钒 酸 盐 钼 酸 盐 和 铬 酸 盐 第 一 节 碳 酸 盐 矿 物 类 金 属 阳 离 子 与 碳
校园之星
K K K Keration K K K K K K K K Kt GF K K ppm CO Fe Fe Mn Cu TiFeMnCr NiYU Fe Fe Smaragdos Al O Al O A Sio F OH Opal Zr SiO BaSO Fe O ph Na BOH H O FeMnAl MgFeSiAl
cm CO Na CO HC NaO H CO SO
cm CO Na CO HC NaO H CO SO C H Na CO CaCO Na CO CaCO ml mm mm cm cm b a b c d K CO A B C D E F G H F C A D B H G C F A KC O MnO MnO KC O MnO KClO MH NO H SO N H N O H SO NaO H Na O ml Na O O NaO
的 浓 度 为 0.1125 mol/ L. 7. 痕 量 Au 3+ 的 溶 液 在 盐 酸 介 质 中 能 被 阴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交 换 而 得 到 富 集, 这 时 Au 3+ 是 以 AuCl 4 - 形 式 被 交 换 到 树 脂 上 去 的 8. 将 Fe 3+ 和 Al 3+
二 填 空 题 原 子 吸 收 1. 空 心 阴 极 灯 是 一 种 ( 锐 性 ) 光 源, 它 的 发 射 光 谱 具 有 ( 谱 线 窄 强 度 大 ) 特 点 当 灯 电 流 升 高 时, 由 于 ( 自 吸 变 宽 热 变 宽 ) 的 影 响, 导 致 谱 线 轮 廓 ( 变 宽 ), 测 量 灵 敏 度 ( 下 降 ), 工 作 曲 线 ( 线 性 关 系 变 差 ), 灯 寿 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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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灰 分 及 几 种 重 要 矿 物 元 素 含 量 的 测 定 第 一 节 灰 分 的 测 定 一 概 述 食 品 的 组 成 十 分 复 杂, 除 含 有 大 量 有 机 物 质 外, 还 含 有 丰 富 的 无 机 成 分, 这 些 无 机 成 分 包 括 人 体 必 须 的 无 机 盐 ( 或 称 矿 物 质 ), 其 中 含 量 较 多 的 有 Ca Mg K Na S P C1
A D A V A Ca Ca Na K A T P ATP ADP ADP ATP H Z Z Z Z Ca Ca H Ca H C ph B B B B A D E K B K P G P Willis CO P Q R S T P QRS T T P R S T kpa kpa mmh g mmhg mmh g mmhg
MnO - 4 MnO 2-2+ MnO Mn - MnO MnO 4 4 2 CH2 = CH2 + Br2 BrH2C CH2Br CaS + 2H O = Ca( OH) + H S 2 2 2 Ca P + 6H O = 3Ca( OH) + 2PH 3 2 2 2 3 Ca As + 6H O = 3Ca( OH) + 2AsH 3 2 2 2 3 k Cr O + 4H SO + 3H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40 94 88 82 77 72 67 62 57 53 48 44 40 37 33 29 26 23 20 17 14 11 8 39 94 88 82 77 71 66 61 57 52 48 44 40 36 32 28 25 22 18 15 12 9 7 38 94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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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義 縣 104 年 新 港 溪 北 六 興 宮 正 黑 麵 三 媽 盃 小 六 學 藝 競 試 國 文 試 卷 一 一 般 選 擇 題 : 1. 下 列 選 項 中, 哪 一 組 字 的 讀 音 是 相 同 的?(A) 躡 足 / 攝 影 (B) 淒 慘 / 妻 兒 (C) 漠 不 關 心 / 眼 角 膜 (D) 韋 編 / 偉 人 2. 下 列 內 的 部 首, 何 者 正 確?(A) 黎 明
凡 例 一 高 淳 县 历 史 悠 久, 文 物 古 迹 颇 丰, 为 全 面 系 统 地 保 存 各 类 文 物 资 料, 介 绍 文 物 工 作 情 况, 达 到 教 育 后 人, 提 供 专 业 研 究 的 目 的, 特 编 纂 本 志 二 本 志 采 用 记 志 述 图 表 等 多 种 体 裁, 翔 实 记 载 高 淳 县 自 旧 石 器 时 代 至 民 国 年 间 的 文 化 遗 存 文
康體藝術
320 321 0.12% (340 ) 3.44% (1.001 ) 0.30% (860 ) 5.93% (7.542 ) 7.83% (2.277 ) ( 7,960 1,810 ) 3.36% (9,770 ) 9.08% (2.642 ) 20.27% (5.898 ) ( ) 29.67% (8.63 ) 322 π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Microsoft Word - 095_2015.09.26 什麼最快樂 (白話與經文加註)-ok .doc
釋 厚 觀 ( 福 嚴 推 廣 教 育 班,2015.9.26) 各 位 法 師 各 位 居 士, 大 家 好! 今 天 跟 大 家 分 享 一 則 佛 典 故 事, 這 故 事 出 自 法 句 譬 喻 經, 在 大 正 藏 第 4 冊 595 頁 中 欄 到 596 頁 上 欄 過 去, 佛 在 舍 衛 國 祇 園 精 舍 時, 有 四 位 新 學 比 丘 一 起 來 到 㮈 樹 下 坐 禪 修
用 矿 物 质 丰 富 的 盐 炼 成 的 竹 盐 是 科 学 Contents 可 以 解 决 矿 物 质 缺 乏 的 生 命 之 盐 - 竹 盐 2 什 么 是 矿 物 质? 3 盐 不 是 单 纯 的 氯 化 钠 4 难 道 盐 是 高 血 压 的 元 凶 吗? 5 推 荐 用 盐 补 充 体 内 缺 乏 矿 物 质 8 什 么 是 竹 盐? 10 盐 与 竹 盐 的 成 分 分 析 11 竹
动力厂安全规程
安 钢 动 力 厂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015 年 10 月 目 录 1. 通 用 部 分.. 1 2. 变 配 电 工 3 3. 电 气 维 检 工 4 4. 锅 炉 运 行 工 6 5. 化 学 分 析 工 7 6. 化 学 水 工 8 7. 混 合 加 压 工 10 8. 管 道 工 11 9. 机 械 维 检 工 14 10. 电 焊 工. 16 11. 安 装 起 重 工.
Microsoft Word - 鄂卫办函[2009]64号.doc
湖 北 省 卫 生 厅 鄂 卫 办 函 2009 64 号 省 卫 生 厅 关 于 建 立 湖 北 省 职 业 卫 生 技 术 评 审 专 家 库 的 通 知 各 市 州 直 管 市 林 区 卫 生 局, 部 省 属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各 有 关 大 专 院 校, 有 关 科 研 企 事 业 单 位 : 为 加 强 我 省 职 业 病 防 治 技 术 队 伍 建 设, 推 进 全 省 职 业
全宋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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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第5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 華 民 國 第 51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物 理 科 第 三 名 080115 問 水 哪 得 高 如 許? 為 有 熱 源 伴 水 來 學 校 名 稱 : 桃 園 縣 龍 潭 鄉 三 坑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六 陳 嬿 云 黃 啟 晉 小 六 張 婉 怡 關 鍵 詞 : 熱 脹 冷 縮 模 擬 燃 燒 影 響 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中 海 油 能 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昌 平 未 来 科 技 城 非 常 规 实 验 室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中 海 油 能 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表... 1 ( 一 )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白色路面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侯永生).ppt [兼容模式]
白 色 路 面 水 泥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设 计 河 北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侯 永 生 2012 年 6 月 主 要 内 容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白 色 路 面 混 凝 土 的 种 类 及 特 性 要 求 配 合 比 设 计 的 调 查 阶 段 配 合 比 设 计 的 原 材 料 选 择 阶 段 配 合 比 设 计 的 理 论 配 合 比 设 计 阶 段 配 合 比 设 计
校园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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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Z8I11A0-102.doc
自 然 考 科 學 測 試 題 關 鍵 解 析 前 言 物 理 科 今 年 自 然 科 考 題 共 68 題, 其 中 物 理 科 占 了 17 題, 今 年 的 題 目 難 度 屬 中 偏 易, 考 題 分 配 十 分 平 均 由 於 是 新 課 綱 第 一 次 學 測, 所 以 新 的 內 容 大 致 上 均 入 題, 大 都 為 物 理 科 普 知 識 就 算 是 第 二 部 分 的 考 題,
第四章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904 号 崇 左 红 狮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10 万 吨 / 年 工 业 废 物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稿 ) 建 设 单 位 : 崇 左 红 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广 西 宇 宏 环 保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前 言 项
关于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3 年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申 请 表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工 程 领 域 ): 法 律 硕 士 申 报 单 位 名 称 : 燕 山 大 学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制 表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填 一 申 请 增 列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 一 )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人 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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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扬 州 大 学 2013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学 科 专 业 类 别 及 领 域 主 要 参 考 书 目 ( 一 )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001 社 会 发 展 学 院 010101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原 理 ( 上 下 ) 肖 前 等 主 编,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出 版 社 ; 当 代 中 国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Microsoft Word - 105年3期封面.doc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 北 郵 局 許 可 證 第 521 號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報 第 3 期 法 規 類 目 錄 社 政 訂 定 臺 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錄 影 監 視 系 統 影 音 資 料 處 理 利 用 要 點 並 溯 自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 日 生 效 2 地 政 廢 止 臺 北 市 士 林 官 邸 北 側 地 區 區 段 徵 收 抵 價 地 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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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 5, Cl Cl + 4 + 6 HSO4 S S S + 6 + 6 HSO4 S S S 0 + 6 + 4 + S S S S + 7 + KMnO 4 Mn Mn + + + [I ] 0 1M 0 I E Fe3+ / Fe+ ( 0771. ) E 1 /1 ( 0536. ) 3+ 3+ + 3+ Fe I I Fe + I = Fe + I [ Fe ] = [ I ]
Microsoft Word - 1-3陳詠琳-近代..
近 代 數 字 卦 研 究 考 述 陳 詠 琳 摘 要 所 謂 的 數 字 卦, 乃 指 出 土 文 物 上 某 種 奇 特 的 卜 筮 符 號, 有 學 者 表 示 這 些 符 號 為 數 字, 並 將 之 與 周 易 連 結, 遂 使 此 類 符 號 有 筮 數 易 卦 之 稱, 為 一 門 新 穎 的 易 學 研 究 議 題 張 政 烺 以 奇 數 為 陽, 偶 數 為 陰 的 原 則, 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