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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的 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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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 科 目 名 稱 : 職 場 實 習 105 學 年 度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校 外 實 習 計 劃 二 班 級 :101 級 五 美 四 忠 五 美 四 孝 五 美 四 仁 五 美 四 愛 三 實 習 學 分 : 五 專 6 學 分,18 學 時 四 實 習 時 數 : 五 專 實 習 總 時 數 328 小 時 (41 天 ) 2016/05/05 訂 定 五 日 期 :105 年 7 月 1 日 ( 三 ) 至 8 月 31 日 ( 三 ), 依 各 家 實 習 機 構 規 定, 原 則 以 每 日 8 小 時 為 主 六 實 習 地 點 : 第 一 組 : 光 復 診 所 荷 柏 園 - 新 光 民 族 店 署 立 安 南 醫 院 天 晴 時 尚 精 品 婚 紗 皇 家 新 時 尚 美 學 教 育 中 心 植 享 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南 遠 百 店 高 雄 夢 時 代 林 政 賢 皮 膚 科 診 所 第 二 組 : 宥 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生 生 堂 藥 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戴 昌 隆 皮 膚 科 診 所 迪 夢 兒 企 業 社 日 安 美 妝 妝 點 企 業 社 第 三 組 : 心 情 故 事 婚 紗 紐 約 時 尚 婚 紗 葛 洛 莉 青 年 店 西 門 店 第 四 組 : 俐 塔 造 型 沙 龍 仙 度 瑞 拉 - 金 華 店 花 漾 藝 術 美 甲 指 愛 美 麗 美 甲 店 台 南 東 區 店 永 康 店 新 光 形 象 店 卡 拉 蘿 菈 spa- 文 化 店 第 五 組 : 媚 登 峯 集 團 - 府 城 店 中 正 店 永 康 店 螢 蓁 藝 術 美 甲 坊 - 台 南 店 麗 晶 美 甲 仙 妮 蕾 德 - 靚 晏 店 第 六 組 : 香 波 SPA 員 林 店 北 港 媽 祖 醫 院 彰 化 醫 院 海 欣 國 際 - 崇 明 店 永 華 店 新 營 店 時 尚 精 緻 婚 紗 攝 影 公 司 第 七 組 : 丁 丁 藥 局 - 西 門 店 東 門 店 永 康 店 永 大 店 永 華 店 仁 德 店 首 璽 格 爾 抗 老 化 微 整 形 醫 美 診 - 台 南 高 雄 第 八 組 : 仙 妮 蕾 德 - 仁 德 店 慶 生 堂 化 妝 品 工 廠 媚 登 峯 集 團 - 新 營 店 嘉 義 店 麗 暉 藥 局 第 九 組 : 葛 洛 莉 精 誠 店 自 強 店 一 心 店 鳳 山 店 邱 坤 興 皮 膚 診 所 第 十 組 : 莎 士 比 亞 婚 紗 攝 影 新 日 康 藥 局 淨 妍 醫 美 診 所 葛 洛 莉 東 門 店 第 十 一 組 : 富 悅 國 際 行 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植 享 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美 麗 華 店 亞 洲 色 彩 有 限 公 司 康 姿 多 儷 和 群 美 學 醫 美 診 所 吳 峰 璋 皮 膚 科 七 實 習 目 標 : 1. 將 學 生 於 校 內 所 學 之 美 容 保 健 專 業 知 能 實 際 運 用, 以 求 理 論 與 實 務 之 結 合 2. 瞭 解 實 習 機 構 之 性 質 組 織 文 化 狀 況 及 業 務 營 運 內 容 等 3. 學 習 實 習 機 構 專 業 工 作 者 之 角 色 與 職 責 4. 建 立 專 業 美 容 人 員 態 度, 培 養 其 專 業 倫 理 及 敬 業 精 神 5. 培 養 從 事 美 容 保 健 相 關 實 務 工 作 之 志 趣
2 八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 聯 絡 電 話 轉 美 保 科 辦 公 室 分 機 ) 實 習 總 督 導 方 焄 蓮 實 習 副 督 導 蔡 宇 忠 班 組 長 孝 班 組 長 姜 仁 班 組 長 許 愛 班 組 長 李 呂 第 一 組 : 方 焄 蓮 /719 第 二 組 : 翁 姿 菁 /621 第 三 組 : 張 嘉 苓 /776 第 四 組 : 趙 涵 儒 /714 第 五 組 : 陳 惠 姿 /717 第 六 組 : 蔡 沛 妏 /696 第 七 組 : 林 怡 伶 /716 第 八 組 : 邱 怜 瑋 /718 第 九 組 : 蔡 宜 莉 /716 第 十 組 : 王 瑜 旋 /718 第 十 一 組 : 蔡 宇 /717 九 實 習 輔 導 內 容 : ( 一 ) 學 校 單 位 : 1. 洽 定 實 習 機 構 及 分 發 學 生 實 習 2. 與 實 習 機 構 商 討 實 習 計 劃 3. 現 場 輔 導 學 生 進 行 實 習, 並 評 量 學 生 之 實 習 作 業 4. 與 實 習 單 位 共 同 評 量 學 生 實 習 成 就 ( 二 ) 實 習 機 構 : 1. 提 供 實 習 設 備 與 場 所, 並 委 派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乙 名 2. 依 據 實 習 目 標 與 機 構 需 求, 安 排 學 生 實 習 內 容 3. 定 期 與 學 生 討 論 實 習 相 關 事 宜 4. 與 學 校 單 位 共 同 評 量 學 生 實 習 成 果 ( 三 )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 1. 實 習 日 誌 : 實 習 生 每 天 必 須 書 寫 實 習 日 誌, 並 交 由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批 閱 2. 實 習 討 論 : 每 天 實 習 結 束 前 與 實 習 生 研 討 當 日 實 習 得 失 ( 可 電 話 訪 談 ), 並 計 劃 隔 日 實 習 事 宜 3. 其 他 與 實 習 相 關 之 工 作 事 項 之 指 導 十 實 習 方 式 : 本 實 習 課 程 依 據 本 科 實 習 辦 法 擬 定, 由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提 名 優 良 實 習 機 構, 經 實 習 委 員 會 議 討 論 適 當 之 實 習 場 所 進 行 校 外 教 學 實 習 ( 一 ) 校 內 實 習 討 論 ( 未 納 入 實 習 總 時 數 ): 共 8 小 時 1. 實 習 前 準 備 說 明 會 I( 全 班 ):2 小 時
3 2. 實 習 前 準 備 說 明 會 II( 小 組 ):2 小 時 3. 實 習 綜 合 檢 討 會 ( 全 班 ):2 小 時 4. 實 習 成 果 發 表 會 ( 全 科 師 生 ):2 小 時 ( 二 ) 校 外 實 習 : 五 專 共 計 328 小 時 採 個 案 教 學 指 導 方 式 學 習 按 實 習 計 畫, 在 本 科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與 實 習 場 所 指 導 老 師 共 同 教 導 之 下, 對 實 習 班 級 的 教 學 與 照 護 實 務 進 行 深 度 觀 察 與 實 務 演 練 本 科 每 位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同 時 指 導 14~17 名 學 生 實 習 ( 三 ) 實 習 機 構 評 值 在 實 習 結 束 之 後, 本 科 實 習 督 導 教 師 分 別 就 行 政 組 織 衛 生 行 政 和 建 築 物 環 境 設 備 及 服 務 項 目 與 所 學 相 符 性 等 五 個 向 度, 檢 核 該 公 司 是 否 適 合 再 納 入 實 習 機 構 的 範 圍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流 程
4 十 一 實 習 分 組 名 單 : 第 一 組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方 焄 蓮 佳 里 區 蔡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蔡 張 光 復 診 所 台 南 市 佳 里 區 中 山 路 398 號 實 習 時 間 :8:30~12:00 & 14:00~ 18:00 黃 醫 師 方 焄 蓮 台 南 市 沈 沈 荷 柏 園 - 新 光 民 族 店 翁 方 焄 蓮 台 南 市 葉 盧 市 立 安 南 醫 院 醫 美 中 心 臺 南 市 安 南 區 長 和 路 2 段 66 號 葉 #1325 實 習 時 間 :8:30~17:30 廖 主 任 王 方 焄 蓮 台 中 市 楊 楊 吳 天 晴 時 尚 婚 紗 台 中 市 西 屯 區 寧 漢 二 街 11 號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余 方 焄 蓮 高 雄 市 皇 家 新 時 尚 美 學 教 育 中 心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三 多 二 路 43 號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黃 蔡 植 享 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南 大 遠 百 成 功 店 B1 台 南 市 鄭 台 南 市 東 區 前 鋒 路 210 號 方 焄 蓮 鄭 鄭 實 習 時 間 : 11:00~19:00 植 享 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雄 夢 時 代 1F 張 高 雄 市 鄭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中 華 五 路 789 號 實 習 時 間 : 11:00~19:00
5 方 焄 蓮 高 雄 市 高 高 林 政 賢 皮 膚 科 診 所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華 夏 路 718 號 實 習 時 間 : 9:00~18:00 醫 師 第 二 組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賴 宥 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翁 姿 菁 六 甲 區 鄭 台 南 市 六 甲 區 中 社 里 號 楊 實 習 時 間 :08:00-17:00 謝 台 灣 生 醫 富 麗 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景 美 台 醫 店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羅 斯 福 路 6 段 455 巷 翁 姿 菁 高 雄 市 謝 詹 張 16,18 號 新 營 台 醫 台 南 市 新 營 區 民 治 路 319 號 劉 翁 實 習 時 間 10:00~22:00 翁 姿 菁 嘉 義 市 蔡 余 蔡 戴 昌 隆 皮 膚 科 診 所 嘉 義 市 博 愛 路 2 段 277 號 實 習 時 間 :9:00-18:00 王 蕭 迪 夢 兒 企 業 社 翁 姿 菁 新 營 市 蕭 周 台 南 市 新 營 區 延 平 路 65 號 李 沈 翁 姿 菁 新 營 市 趙 趙 翁 姿 菁 嘉 義 市 廖 黃 日 安 美 妝 行 銷 公 司 ( 長 安 美 學 企 業 社 ) 台 南 市 新 營 區 民 族 路 5-7 號 實 習 時 間 :10:00-17:00 妝 點 企 業 社 嘉 義 市 民 權 路 407 號 沈 姚
6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廖 實 習 時 間 :09:30~18:00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第 三 組 蔡 張 嘉 苓 高 雄 市 謝 謝 心 情 故 事 攝 影 公 司 高 雄 市 中 山 一 路 219 號 實 習 時 間 :9:00~18:00 王 王 游 張 嘉 苓 台 南 市 游 顏 紐 約 時 尚 婚 紗 公 司 台 南 縣 新 營 市 復 興 路 371 號 實 習 時 間 :10:00~19:00 李 許 葛 洛 莉 青 年 店 ( 葛 蕾 絲 美 容 坊 ) 張 嘉 苓 台 南 市 馮 馮 台 南 市 中 西 區 青 年 路 189 號 黃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葛 洛 莉 西 門 店 ( 葛 洛 莉 企 業 社 ) 台 南 市 中 西 區 仙 草 里 西 門 路 一 段 張 嘉 苓 台 南 市 連 連 462 號 1 樓 洪 實 習 時 間 :10:30~18:00 第 四 組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趙 涵 儒 台 南 市 葉 歐 陽 俐 塔 造 型 沙 龍 台 南 市 永 康 區 新 民 街 12 號 馬
7 謝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葉 仙 度 瑞 拉 - 金 華 店 趙 涵 儒 台 南 市 台 南 市 金 華 路 三 段 200 號 黃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許 趙 涵 儒 高 雄 市 許 鄭 吳 花 漾 藝 術 美 甲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文 忠 路 108 號 2-3 樓 實 習 時 間 :9:00-18:00 卓 郭 趙 涵 儒 台 南 市 李 李 余 指 愛 美 麗 東 區 店 台 南 市 東 區 東 平 路 7 號 1~3 樓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指 愛 美 麗 永 康 店 趙 涵 儒 永 康 區 台 南 市 永 康 區 新 民 街 8 號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趙 涵 儒 台 南 市 郭 指 愛 美 麗 新 光 形 象 店 台 南 市 中 西 區 永 福 路 1 段 76 號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洪 卡 菈 蘿 菈 SPA- 文 化 店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林 泉 街 38 巷 9 弄 3 趙 涵 儒 高 雄 市 洪 號 葉 實 習 時 間 :12:00-20:00 第 五 組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陳 惠 姿 台 南 市 張 黃 蔡 媚 登 峯 府 城 店 台 南 市 夏 林 路 63 號 實 習 時 間 :9:00~18:00 徐
8 張 陳 惠 姿 台 南 市 顏 楊 顏 媚 登 峯 中 正 店 台 南 市 公 園 路 107 號 實 習 時 間 :11:00~19:00 卓 陳 惠 姿 台 南 市 杜 媚 登 峯 永 康 店 台 南 市 永 康 區 中 華 路 473 號 2 樓 實 習 時 間 : 10:00~18:00 11:00~19:00 魏 陳 惠 姿 台 南 市 謝 謝 螢 蓁 藝 術 美 甲 坊 台 南 店 台 南 市 中 華 東 路 3 段 385 號 實 習 時 間 :10:30-18:30 陳 惠 姿 台 南 市 曾 張 曾 麗 晶 美 甲 台 南 市 新 化 區 中 正 路 437 號 實 習 時 間 :10:30-18:30 陳 惠 姿 台 南 市 吳 張 吳 仙 妮 蕾 德 靚 晏 店 台 南 市 公 園 路 號 一 樓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李 第 六 組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香 波 SPA- 菲 思 康 公 司 彰 化 市 彰 化 縣 員 林 鎮 中 正 路 576 號 蔡 沛 妏 員 林 黃 實 習 時 間 :11:00~19:00 蔡 沛 妏 雲 林 北 港 謝 楊 謝 北 港 媽 祖 醫 院 整 形 外 科 雲 林 縣 北 港 鎮 新 街 里 新 德 路 123 號 #1214 黃 小 姐 實 習 時 間 : 8:30~17:30 柯 李 主 任 蔡 沛 妏 彰 化 市 呂 呂 張 署 立 彰 化 醫 院 醫 美 中 心 彰 化 縣 埔 心 鄉 中 正 路 二 段 80 號 #1271 實 習 時 間 : 8:30~17:30 郭 醫 師
9 蔡 沛 妏 台 南 市 張 蔡 沛 妏 台 南 市 張 連 蔡 沛 妏 台 南 市 羅 羅 吳 蔡 沛 妏 彰 化 市 吳 沈 黃 海 欣 國 際 VIVISPA 台 南 崇 明 店 台 南 市 東 區 崇 明 路 986 號 實 習 時 間 :10:00~20:00 排 輪 休 海 欣 國 際 VIVISPA 台 南 永 華 店 台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2 段 703 號 實 習 時 間 : 10:00~20:00 排 輪 休 海 新 國 際 VIVISPA 台 南 新 營 店 台 南 市 新 營 區 中 正 路 107 巷 16 號 實 習 時 間 : 10:00~20:00 排 輪 休 時 尚 婚 紗 精 緻 攝 影 公 司 彰 化 市 中 正 路 2 段 234 號 實 習 時 間 :11:00~19:00 張 王 張 華 第 七 組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林 怡 伶 台 南 市 林 怡 伶 台 南 市 郭 林 怡 伶 台 南 市 洪 黃 郭 鄭 洪 丁 丁 藥 局 台 南 西 門 店 台 南 市 北 區 西 門 路 四 段 100 號 實 習 時 間 :09:00~17:00 丁 丁 藥 局 台 南 東 門 店 台 南 市 東 門 路 2 段 186 號 實 習 時 間 :09:00~17:00 丁 丁 藥 局 台 南 永 康 店 台 南 市 東 門 路 2 段 186 號 實 習 時 間 :09:00~17:00 經 理 經 理 經 理 林 怡 伶 台 南 市 王 丁 丁 藥 局 台 南 永 大 店 台 南 市 東 門 路 2 段 186 號 實 習 時 間 :09:00~17:00 經 理
10 余 丁 丁 藥 局 台 南 永 華 店 台 南 市 東 門 路 2 段 186 號 林 怡 伶 台 南 市 余 實 習 時 間 :09:00~17:00 經 理 林 怡 伶 台 南 市 方 鄭 方 丁 丁 藥 局 台 南 仁 德 店 台 南 市 東 門 路 2 段 186 號 實 習 時 間 :09:00~17:00 經 理 林 怡 伶 台 南 市 段 賴 首 璽 格 爾 抗 老 化 微 整 形 醫 美 診 所 台 南 店 台 南 市 東 區 中 華 東 路 一 段 199 號 洪 段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林 怡 伶 高 雄 市 吳 吳 首 璽 格 爾 抗 老 化 微 整 形 醫 美 診 所 高 雄 店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十 全 一 路 223 號 許 黃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第 八 組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許 葛 慶 生 堂 化 妝 品 工 廠 邱 怜 瑋 嘉 義 市 許 蔡 嘉 義 縣 水 上 鄉 嘉 朴 路 139 號 鄭 實 習 時 間 :08:00~17:00 沈 王 媚 登 峯 新 營 店 台 南 市 新 營 市 中 山 路 20 號 3 樓 邱 怜 瑋 新 營 市 簡 于 實 習 時 間 :9:00~18:00 吳 簡 經 理 卓
11 邱 怜 瑋 嘉 義 市 劉 柳 滕 劉 媚 登 峯 嘉 義 店 嘉 義 市 垂 楊 路 505 號 2 3 樓 實 習 時 間 :9:00~18:00 蘇 經 理 邱 怜 瑋 新 營 區 周 周 蔡 邱 怜 瑋 台 南 市 李 李 麗 暉 藥 局 台 南 市 新 營 區 民 權 路 51 號 1 樓 實 習 時 間 : 二 班 制 8:00~16:00&10:00~18:00 仙 妮 蕾 德 - 欣 緣 企 業 行 ( 家 樂 福 仁 德 店 ) 台 南 市 仁 德 區 中 山 路 實 習 時 間 : 江 柳 第 九 組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徐 葛 洛 莉 精 誠 店 ( 葛 洛 莉 精 品 行 ) 蔡 宜 莉 台 中 市 廖 廖 台 中 市 西 區 精 誠 路 382 號 蘇 實 習 時 間 :10:00~19:00 李 葛 洛 莉 自 強 店 ( 葛 洛 莉 美 容 坊 ) 蔡 宜 莉 高 雄 市 黃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自 強 三 路 161 號 (07) 黃 實 習 時 間 :10:30~18:30 葛 洛 莉 一 心 店 ( 葛 洛 企 業 社 ) 蔡 宜 莉 高 雄 市 詹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一 心 二 路 104 號 曾 張 實 習 時 間 :10:30~18:30 蔡 宜 莉 高 雄 市 鄭 蕭 葛 洛 莉 鳳 山 店 高 雄 市 鳳 山 區 五 甲 一 路 7 號 簡
12 實 習 時 間 :10:30~18:30 鄭 張 蔡 宜 莉 高 雄 市 張 張 汪 邱 坤 興 皮 膚 診 所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明 誠 一 路 828 號 830 號 1 樓,2 樓 (07) 實 習 時 間 :09:00~18:00 邱 徐 第 十 組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莎 士 比 亞 婚 紗 攝 影 蔡 楊 新 營 市 復 興 路 361 號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葉 王 瑜 旋 新 營 區 方 蔡 謝 李 李 王 瑜 旋 新 營 區 李 呂 王 瑜 旋 高 雄 市 黃 黃 新 日 康 藥 局 台 南 市 新 營 區 民 權 路 63-3 號 實 習 時 間 :8:30~18:00 淨 妍 醫 美 診 所 高 雄 店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博 愛 二 路 642 號 江 劉
13 高 實 習 時 間 : 12:00~21:00 黃 葛 洛 莉 東 門 店 ( 葛 洛 莉 專 業 美 容 坊 ) 王 瑜 旋 台 南 市 黃 胡 賴 台 南 市 東 門 路 二 段 189 號 實 習 時 間 : 10:30~18:30 鐘 第 十 一 組 輔 導 老 師 縣 市 小 組 長 實 習 單 位 姓 名 實 習 地 點 / 電 話 負 責 人 蔡 宇 台 北 市 姜 黃 姜 富 悅 國 際 行 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北 市 中 和 區 板 南 路 665 號 5 樓 實 習 時 間 :09:00~18:00 羅 宋 蔡 宇 台 北 市 宋 詹 蔡 蔡 宇 台 北 市 白 蔡 宇 台 南 市 黃 黃 蔡 宇 台 中 市 何 蔡 宇 台 北 市 吳 葉 植 享 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美 麗 華 店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敬 業 三 路 20 號 實 習 時 間 :11:00~19:00 亞 洲 色 彩 國 際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安 和 路 二 段 211 號 7F 文 普 大 廈 實 習 時 間 :09:00~18:00 康 姿 多 儷 太 興 SPA 店 台 南 市 仁 德 區 太 興 路 19 號 實 習 時 間 : 早 班 09:45-19:00 午 班 11:00-20:00 和 群 美 學 醫 美 診 所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軍 功 路 二 段 73 號 實 習 時 間 :10:00~18:00 吳 峰 璋 皮 膚 科 新 北 市 新 莊 區 中 平 路 39 號 1 張 周 康 副 店 長 吳
14 吳 樓 實 習 時 間 :09:00~18:00 醫 師 沈
15 十 二 實 習 日 程 表 : 日 期 工 作 項 目 進 度 備 註 1 月 聯 絡 實 習 合 作 機 構 2 月 審 議 實 習 單 位 召 開 實 習 委 員 會 3 月 完 成 個 人 履 歷 自 傳 4 月 實 習 單 位 分 配 實 習 前 5 月 簽 訂 實 習 合 約 書 學 生 實 習 家 長 同 意 書 5 月 合 作 機 構 公 文 寄 發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表 6 月 實 習 說 明 會 7 月 1 日 實 習 開 始 9 月 9 日 實 習 結 束 9 月 開 學 10 月 實 習 總 檢 討 會 議 10 月 繳 交 實 習 報 告 11 月 實 習 成 果 展 正 式 實 習 實 習 成 果 召 開 實 習 小 組 會 議 請 同 學 準 時 繳 交 報 告 十 三 實 習 評 量 : 1. 實 習 報 告 :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繳 交 2. 實 習 評 量 : 同 學 實 習 成 績 50% 由 實 習 單 位 老 師 評 定,50% 由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評 定, 實 習 總 成 績 最 低 以 六 十 分 為 及 格, 不 及 格 者 不 授 予 實 習 學 分 ( 校 內 教 師 實 習 考 核 表 ) (1) 實 習 機 構 表 現 (50%)( 校 外 教 師 實 習 考 核 表 ) (2) 實 習 報 告 (50%): 請 詳 實 撰 寫, 於 開 學 一 週 內 繳 交 各 輔 導 老 師
16 實 習 單 位 屬 性 分 類 屬 性 類 別 機 構 名 稱 屬 性 類 別 機 構 名 稱 整 體 造 型 醫 學 藥 妝 美 容 莎 士 比 亞 婚 紗 攝 影 心 情 故 事 攝 影 公 司 紐 約 時 尚 婚 紗 仙 度 瑞 拉 時 尚 婚 紗 精 緻 攝 影 公 司 花 漾 藝 術 美 甲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螢 蓁 藝 術 美 甲 坊 麗 晶 美 甲 指 愛 美 麗 皇 家 新 時 尚 美 學 教 育 中 心 亞 洲 色 彩 國 際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天 晴 時 尚 婚 紗 公 司 俐 塔 造 型 沙 龍 北 港 媽 祖 醫 院 整 形 外 科 彰 化 醫 院 醫 學 美 容 中 心 永 康 奇 美 醫 院 醫 學 美 容 中 心 市 立 安 南 醫 院 醫 學 美 容 中 心 戴 昌 隆 皮 膚 科 診 所 吳 峰 璋 皮 膚 科 邱 坤 興 皮 膚 診 所 和 群 美 學 醫 美 診 所 首 璽 格 爾 抗 老 化 微 整 形 醫 美 診 所 光 復 診 所 淨 妍 醫 美 診 所 新 日 康 藥 局 麗 暉 藥 師 藥 局 丁 丁 藥 局 慶 生 堂 化 妝 品 工 廠 美 容 保 健 化 妝 品 行 銷 植 享 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媚 登 峯 集 團 台 灣 生 醫 富 麗 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葛 洛 莉 企 業 集 團 海 欣 國 際 集 團 香 波 SPA 仙 妮 蕾 德 企 業 集 團 荷 柏 園 迪 夢 兒 SPA 康 姿 多 儷 太 興 SPA 店 富 悅 國 際 行 銷 有 限 公 司 宥 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日 安 美 妝 行 銷 公 司 妝 點 企 業 社
17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辦 法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校 實 習 委 員 會 通 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係 依 據 專 科 學 校 法 第 三 十 三 條 規 定 辦 理 第 二 條 實 習 目 的 : 將 學 生 於 校 內 所 學 之 美 容 保 健 專 業 知 能 實 際 運 用, 以 求 理 論 與 實 務 之 結 合 第 三 條 本 科 學 生 應 依 規 定 修 畢 有 關 實 習 之 先 修 課 程, 方 可 修 實 習 學 分, 但 與 該 科 同 時 上 課 之 實 習 科 目 除 外 第 四 條 實 習 單 位 以 醫 院 附 設 之 醫 學 美 容 中 心 醫 學 美 容 診 所 美 容 護 膚 中 心 彩 妝 造 型 公 司 生 技 公 司 藥 廠 化 妝 品 檢 驗 機 構 或 化 妝 品 相 關 單 位 為 對 象, 商 家 應 有 營 利 事 業 登 記 證 第 五 條 實 習 服 儀 相 關 規 定, 應 符 合 實 習 機 構 對 專 業 形 象 要 求 : 一 服 裝 ( 一 ) 實 習 企 業 規 定 之 工 作 服 裝 ( 二 ) 白 色 或 淡 素 色 長 短 袖 工 作 服 ( 美 容 工 作 服 ) ( 三 ) 學 校 制 服 二 身 體 外 顯 處 不 可 有 刺 青 ( 紋 身 ) 圖 案 三 女 同 學 髮 型 以 直 髮 為 主, 不 可 燙 波 浪 ; 髮 色 以 黑 髮 或 自 然 髮 色 為 主, 且 嚴 禁 染 成 特 殊 顏 色 及 雕 塑 特 殊 造 型 男 同 學 頭 髮 兩 側 自 兩 耳 上 方 剪 短 一 公 分 後 腦 自 髮 根 沿 上 十 五 度 剪 短 三 公 分 四 依 據 實 習 企 業 要 求 不 可 配 戴 戒 指 手 環 項 鍊 耳 環 舌 環 等 裝 飾 品, 塗 抹 有 色 指 甲 油 等 第 六 條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原 則 上 由 本 科 專 兼 任 教 師 擔 任 其 工 作 項 目 如 下 : 一 召 開 實 習 前 說 明 會 : 讓 同 學 預 先 了 解 單 位 狀 況 及 實 習 學 習 目 標 二 實 習 輔 導 訪 視 : 於 實 習 期 間, 得 不 定 期 前 往 實 習 機 構 單 位 進 行 溝 通 協 調 和 訪 視 輔 導 工 作 三 實 習 成 績 之 評 分 四 參 加 實 習 師 生 座 談 會 第 七 條 實 習 方 式 : 一 見 習 為 實 習 的 第 一 要 件, 必 須 依 照 實 習 設 備 組 服 裝 儀 容 檢 查 規 定, 通 過 導 師 暨 實 習 設 備 組 檢 查 合 格, 方 可 參 與 見 習 活 動 二 實 習 分 發 為 兩 階 段 進 行 第 一 階 段 為 同 學 依 個 人 意 願 與 科 內 核 定 公 告 單 位 進 行 實 習 媒 合, 經 確 定 錄 取 者, 不 得 擅 自 放 棄 或 更 改 第 二 階 段 實 習 單 位 分 配 是 則 依 同 學 意 願 戶 籍 與 居 住 地 實 習 排 序 等 三 項 原 則 依 序 排 定 實 習 單 位 三 實 習 單 位 確 認 排 定 後, 不 得 擅 自 放 棄 或 要 求 更 改 實 習 單 位 四 實 習 排 序 原 則 以 同 學 五 專 採 第 1 學 年 至 第 4 學 年 上 學 期 學 之 學 業 成 績 和 操 行 成 績 之 平 均 分 數
18 五 若 自 見 習 開 始 至 實 習 結 束 期 間 內, 學 生 無 法 符 合 服 裝 儀 容 檢 查 規 定, 或 因 其 他 因 素 無 法 完 成 各 階 段 實 習 課 程, 則 該 學 分 視 同 延 修 若 因 此 影 響 學 生 修 業 年 限, 請 其 自 行 負 責 第 八 條 實 習 單 位 推 薦 與 審 核 : 一 科 內 專 兼 任 教 師 與 學 生 均 可 於 每 學 年 實 習 前 提 出 推 薦 實 習 機 構 之 申 請 二 實 習 前 本 科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進 行 實 習 單 位 評 估, 檢 核 通 過 後, 提 入 實 習 委 員 會 討 論, 符 合 該 年 度 實 習 需 求 者 始 得 成 為 該 年 度 實 習 機 構 第 九 條 海 外 實 習 : 一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洽 談 海 外 實 習 機 構 合 作 後, 需 先 提 出 海 外 實 習 計 畫 書 至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提 交 技 術 合 作 處 教 務 處 審 查, 簽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計 畫 書 內 容 含 完 整 實 習 單 位 背 景 實 習 生 輔 導 計 畫 實 習 學 生 之 海 外 急 難 安 置 措 施 實 習 生 甄 選 方 式 以 及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需 至 海 外 輔 導 之 相 關 費 用 編 列 並 註 明 經 費 來 源 二 所 有 參 與 海 外 實 習 單 位 的 學 生 需 經 過 公 開 甄 選 形 式 產 生, 參 加 甄 選 前 學 生 與 家 長 即 必 須 提 供 願 意 參 加 海 外 實 習 甄 選 證 明, 錄 取 後 需 簽 定 [ 海 外 實 習 切 結 同 意 書 ] 甄 選 方 式 得 以 由 海 外 實 習 機 構 與 科 內 教 師 共 同 討 論 後 公 告 周 知 三 學 生 需 自 行 辦 妥 出 國 相 關 手 續, 包 含 往 返 機 票 交 通 簽 證 境 外 保 險 等 等 四 所 有 因 海 外 實 習 產 生 之 相 關 費 用, 均 由 學 生 自 行 籌 措 支 出 符 合 [ 選 送 學 生 出 國 研 修 或 國 外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 之 資 格 者 亦 可 申 請 校 方 或 教 育 部 補 助 五 實 習 前 學 生 必 須 由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進 行 實 習 工 作 和 海 外 生 活 輔 導 並 審 核 通 過 六 海 外 實 習 期 間 學 生 必 須 每 日 透 過 網 路 方 式 與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保 持 溝 通 聯 繫, 導 師 科 主 任 得 不 定 時 聯 絡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需 書 寫 海 外 輔 導 紀 錄, 並 可 透 過 導 師 讓 家 長 清 楚 了 解 學 生 之 狀 況 第 十 條 離 退 轉 換 實 習 單 位 申 請 : 實 習 期 間 學 生 得 依 實 習 狀 況, 經 與 實 習 單 位 指 導 老 師 校 內 輔 導 教 師 與 導 師 三 方 充 分 輔 導 溝 通 後, 向 實 習 組 提 出 離 退 轉 換 實 習 單 位 申 請, 同 學 必 須 審 慎 評 估 可 能 負 擔 延 遲 畢 業 之 風 險, 申 請 以 乙 次 為 限, 經 科 務 會 議 審 核 通 過 使 得 生 效 一 離 退 申 請 : 學 生 得 於 復 學 後, 向 實 習 組 提 出 實 習 申 請, 由 實 習 組 依 當 年 度 實 習 空 缺 狀 況 安 排 實 習 單 位, 不 得 再 度 提 出 離 退 轉 換 實 習 單 位 申 請 二 轉 換 申 請 : 通 過 後 得 由 實 習 組 安 排 轉 換 其 他 實 習 單 位, 但 當 期 如 無 其 他 實 習 空 缺, 則 須 至 下 一 階 段 由 實 習 組 安 排 實 習 單 位, 補 足 未 完 成 實 習 時 數, 實 習 分 數 則 由 第 二 階 段 單 位 與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共 同 評 量 第 十 一 條 實 習 時 間 : 本 科 學 生 於 四 年 級 下 學 期 或 五 年 級 上 學 期 或 升 五 年 級 之 暑 假 進 行 實 習 第 十 二 條 學 生 分 組 至 各 實 習 場 所 實 習, 應 推 派 組 長 1 人 負 責, 其 職 責 如 下 : 一 報 到 時, 如 有 缺 席 者, 應 告 知 實 習 單 位 主 管 及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二 組 長 應 以 身 作 則, 促 進 保 持 組 內 之 互 助 合 作 精 神 三 與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及 學 校 報 告 並 聯 繫 有 關 事 項 四 負 責 收 繳 實 習 作 業, 並 登 記 缺 繳 名 單 五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第 十 三 條 實 習 報 告 暨 實 習 評 量 : 一 見 習 報 告 和 實 習 報 告 : 一 律 電 腦 打 字 並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繳 交 二 實 習 評 量 : 同 學 實 習 成 績 50% 由 實 習 單 位 主 管 評 定,50% 由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評 定, 實 習 總 成 績 最 低 以 六 十 分 為 及 格, 不 及 格 者 不 授 予 實 習 學 分 ( 校 外 實 習 考 核 表 附 件 ) 第 十 四 條 學 生 於 實 習 期 間 請 假, 應 依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請 假 辦 法 辦 理 請 假 及 補 實 習 手 續 第 十 五 條 學 生 於 實 習 期 間 之 獎 懲, 應 依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獎 懲 辦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19 第 十 六 條 本 校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校 內 校 外 授 課 原 則 : 為 配 合 實 習 教 學 計 畫 規 定 : 實 習 期 間,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應 不 定 期 親 赴 各 實 習 機 構 訪 視 輔 導,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可 自 行 調 整 在 校 授 課 課 程 及 申 請 彈 性 上 班 時 間, 但 以 不 影 響 其 他 在 校 生 學 習 權 益 為 主 第 十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本 校 科 務 會 議 和 實 習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訂 時 亦 同
20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獎 懲 辦 法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使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期 間, 學 生 作 息 正 常, 遵 守 實 習 單 位 工 作 體 制 及 規 定,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獎 勵 方 面 : 一 有 下 列 事 蹟 者 予 以 適 度 獎 勵 : 學 生 在 實 習 期 間 行 為 合 於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得 核 予 嘉 獎 : ( 一 ) 實 習 努 力, 有 優 良 成 績 者 ( 二 ) 參 加 公 司 各 種 比 賽 成 績 優 良 者 ( 三 ) 拾 金 ( 物 ) 不 昧 者 ( 四 ) 品 行 端 正, 足 資 示 範 者 ( 五 ) 有 其 它 優 良 事 蹟 合 於 嘉 獎 者 二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予 以 計 小 功 獎 勵 : ( 一 ) 服 務 熱 忱 對 提 高 校 譽 有 特 殊 事 實 者 ( 經 實 習 單 位 提 出 者, 應 由 實 習 主 管 給 予 承 認 ) ( 二 ) 參 加 正 式 比 賽 或 參 加 地 區 性 比 賽 表 現 優 良 者 ( 三 ) 在 校 外 實 習 或 服 務, 表 現 優 良, 光 大 校 譽 者 ( 四 ) 校 外 實 習 成 績 特 別 優 良 或 列 為 訓 練 機 構 前 三 名, 足 以 他 生 示 範 者 ( 五 ) 扶 助 同 學 或 他 人, 有 事 實 證 明, 足 以 表 揚 者 ( 六 ) 對 特 殊 事 故 偶 發 事 件 處 置 適 當, 獲 得 良 好 評 價 者 ( 七 ) 拾 金 ( 物 ) 不 昧, 且 價 值 較 大 者 ( 八 ) 有 其 它 優 良 事 蹟 合 於 小 功 者 三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予 以 記 大 功 之 獎 勵 : ( 一 ) 學 生 在 校 外 實 習 期 間 有 特 殊 貢 獻 者 或 優 良 事 蹟 者 ( 二 ) 愛 護 學 校, 有 事 實 表 現, 足 以 增 進 校 務 發 展 者
21 ( 三 ) 冒 險 犯 難 捨 己 為 人, 堪 為 他 人 楷 模 者 ( 四 ) 參 加 全 國 性 比 賽, 名 列 前 矛 者 ( 五 ) 校 外 實 習 期 間 有 優 異 之 表 現, 因 而 提 高 校 譽 者 ( 六 ) 有 其 它 優 良 事 蹟 合 於 大 功 者 第 三 條 懲 罰 方 面 : 一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予 以 小 過 以 上 處 分 : ( 一 ) 對 上 司 態 度 傲 慢 者 ( 二 ) 惡 意 攻 訐 同 事 或 助 長 同 事 間 之 糾 紛 者 ( 三 ) 挑 撥 離 間, 惹 事 生 非 者 ( 四 ) 破 壞 團 體 秩 序 者 ( 五 ) 在 外 行 為 不 檢, 有 損 校 譽 者 ( 六 ) 拾 金 不 報, 佔 為 已 有 者 ( 七 ) 妨 害 團 體 整 潔 或 公 共 衛 生 者 ( 八 ) 言 語 行 為 有 傷 風 敗 俗 者 ( 九 ) 服 裝 儀 容 不 整, 有 違 善 良 風 俗 者 ( 十 ) 逾 假 遲 歸 者 ( 十 一 ) 不 假 外 出 者 ( 十 二 ) 上 下 班 無 故 遲 到 早 退 者 ( 十 三 ) 重 覆 答 應 二 家 以 上 實 習 單 位, 情 節 輕 微 者 ( 十 四 ) 私 自 轉 換 實 習 單 位, 情 節 輕 微 者 ( 十 五 ) 具 有 其 它 相 當 於 上 列 之 情 形 者 二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予 以 記 大 過 以 上 處 分 : ( 一 ) 具 有 上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依 情 節 嚴 重 或 經 記 過 處 分 後 仍 不 知 悔 改 者 ( 二 ) 為 他 人 作 不 實 之 證 明 者 ( 三 ) 在 實 習 時 間 內 聚 賭 酗 酒 滋 事 或 涉 足 不 良 場 所 ( 如 : 賭 博 電 動 玩 具 場 所 色 情 場 所 ), 有 損 校 譽 者 ( 四 ) 經 常 違 背 學 校 規 定, 屢 勸 無 效 者 ( 五 ) 假 借 名 義, 從 事 不 正 當 活 動 者
22 ( 六 ) 實 習 期 間 進 行 國 內 ( 外 ) 旅 遊, 行 為 不 當, 有 損 校 譽 者 ( 七 ) 不 愛 惜 公 物 任 意 破 壞 者 ( 八 ) 私 自 轉 換 實 習 單 位, 未 經 學 校 核 准 同 意, 情 節 重 大 者 ( 九 ) 擅 自 重 覆 答 應 二 家 以 上 實 習 單 位, 違 反 誠 信 影 響 校 譽, 情 節 重 大 者 ( 十 ) 實 習 期 間, 應 符 合 業 界 對 專 業 形 象 要 求, 實 習 期 間 如 下 列 情 形 者 有 損 校 譽 者, 依 校 規 及 科 規 定 辦 理 1. 身 體 外 顯 處 有 刺 青 或 紋 身 圖 案, 記 大 過 一 至 二 次 2. 女 同 學 髮 型 以 直 髮 為 主, 不 可 燙 波 浪 ; 髮 色 以 自 然 黑 髮 或 偏 黑 棕 色 為 主, 且 嚴 禁 染 成 特 殊 顏 色 及 雕 塑 特 意 造 型 男 同 學 頭 髮 兩 側 自 兩 耳 上 方 剪 短 一 公 分 後 腦 自 髮 根 沿 上 十 五 度 剪 短 三 公 分 不 符 規 定 者, 記 大 過 一 次 3. 實 習 期 間, 不 可 配 戴 舌 環, 不 符 規 定 者, 記 大 過 一 次 ( 十 一 ) 有 其 他 不 正 當 行 為, 足 以 損 害 校 譽 者 第 四 條 本 辦 法 經 科 務 會 議 行 政 會 議 及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23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請 假 暨 補 實 習 辦 法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校 實 習 委 員 會 通 過 美 容 保 健 科 第 一 條 為 期 使 學 生 具 有 專 業 服 務 精 神, 特 訂 定 學 生 實 習 請 假 辦 法, 凡 實 習 期 間 請 假, 均 依 本 辦 法 辦 理 第 二 條 實 習 簽 到 : 實 習 同 學 到 實 習 機 構 後 在 簽 到 表 上 簽 到, 並 請 各 實 習 機 構 簽 章 以 茲 證 明 ; 簽 退 亦 同 第 三 條 請 假 事 項 說 明 : 實 習 結 束 後 簽 到 表 交 給 店 家, 由 店 家 連 同 成 績 單 一 同 繳 回 一 請 假 時 應 預 先 通 知 實 習 機 構, 當 日 請 假 者, 請 在 早 上 08:30 分 以 前 電 話 告 之, 並 依 規 定 向 學 校 辦 理 請 假 手 續, 經 學 校 指 導 老 師 及 實 習 機 構 雙 方 驗 證 後, 才 算 完 成 實 習 請 假 手 續 二 請 假 同 學 一 律 須 填 寫 本 校 請 假 單 ( 三 聯 單 ) 三 未 按 請 假 辦 法 者, 或 未 准 假 前 而 離 開 實 習 機 構 者, 一 律 以 曠 課 論 第 四 條 凡 經 排 定 之 輪 值 人 員, 必 須 在 實 習 機 構 輪 值, 因 故 無 法 出 勤 者 得 自 行 請 人 代 理, 並 通 知 實 習 單 位 主 管 暨 帶 班 輔 導 老 師, 無 故 不 到 者, 視 同 曠 班 第 五 條 遲 到 : 一 遲 到 十 分 鐘 以 內 當 天 須 補 實 習 半 小 時 二 遲 到 三 十 分 鐘 以 內 當 天 須 補 實 習 一 小 時 三 遲 到 三 十 分 鐘 以 上 者 則 以 事 假 論, 須 補 實 習 一 天 並 提 出 書 面 說 明 第 六 條 曠 班 : 視 同 曠 課 論 第 七 條 病 假 : 一 凡 未 依 照 手 續 辦 妥 請 假 手 續 者 一 律 以 曠 課 論 ; 曠 課 總 時 數 達 六 分 之 一 者 需 重 修 二 曠 班 除 減 扣 在 校 操 性 成 績 之 外, 每 一 小 時 扣 實 習 總 成 績 一 分, 且 須 補 曠 課 之 三 倍 時 數 一 實 習 學 生 凡 因 病 不 克 前 往 實 習 者, 應 於 當 日 上 班 前 通 知 學 校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及 實 習 機 構, 並 於 三 日 內 持 就 醫 證 明 向 機 構 及 學 校 指 導 教 師 完 成 請 假 手 續, 未 按 程 序 請 假, 視 同 曠 班 如 需 請 病 假 兩 日 含 以 上 者, 亦 須 每 日 於 上 班 前 通 知 學 校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及 實 習 機 構, 一 般 病 假 以 一 日 為 期, 須 附 診 斷 證 明 書, 兩 日 以 上 視 為 特 殊 病 假 二 實 習 時, 如 突 患 急 病 須 就 醫 診 治 時, 應 先 報 告 機 構 指 導 教 師 及 機 構 主 管, 經 准 許 後 方 得 離 開 並 補 辦 請 假 手 續
24 三 病 假 須 依 請 假 時 數 於 規 定 之 實 習 期 限 內 補 足 實 習 時 數 四 學 生 於 實 習 期 間 感 染 第 一 類 至 第 五 類 法 定 傳 染 性 疾 病, 應 立 即 停 止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可 視 實 際 情 況 需 要, 要 求 學 生 請 病 假, 請 假 天 數 超 過 三 天 ( 含 ) 以 上 則 依 規 定 補 實 習 備 註 : ( 一 ) 第 一 類 傳 染 病 : 指 天 花 鼠 疫 嚴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症 候 群 等 ( 二 ) 第 二 類 傳 染 病 : 指 白 喉 傷 寒 登 革 熱 等 ( 三 ) 第 三 類 傳 染 病 : 指 百 日 咳 破 傷 風 日 本 腦 炎 等 ( 四 ) 第 四 類 傳 染 病 : 指 前 三 款 以 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有 監 視 疫 情 發 生 或 施 行 防 治 必 要 之 已 知 傳 染 病 或 症 候 群 ( 五 ) 第 五 類 傳 染 病 : 指 前 四 款 以 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其 傳 染 流 行 可 能 對 國 民 健 康 造 成 影 響, 有 依 本 法 建 立 防 治 對 策 或 準 備 計 畫 必 要 之 新 興 傳 染 病 或 症 候 群 五 請 病 假 之 學 生, 每 日 扣 實 習 平 時 分 數 0.5 分 ; 同 時, 請 病 假 一 天 補 一 天 實 習 時 數, 需 於 實 習 期 限 內 完 成 六 特 殊 病 假, 須 持 教 學 醫 院 醫 生 診 斷 書 證 明, 經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知 會 導 師, 經 科 務 會 議 通 過, 最 長 准 予 連 續 病 假 10 天, 癒 後 須 補 足 所 欠 缺 之 時 數 第 八 條 事 假 : 一 般 事 假 須 依 請 假 時 數 補 足 實 習 第 九 條 喪 假 : 第 十 條 婚 假 一 因 事 不 能 實 習 時, 應 於 三 天 前 持 家 長 證 明 或 其 他 證 明 文 件 向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請 假, 獲 得 批 准 後 方 得 請 假, 否 則 以 曠 課 論 二 實 習 期 間 遇 重 大 特 殊 事 故 ( 如 天 災 家 人 事 故 等 ) 須 請 事 假 者, 應 事 先 告 知 實 習 老 師, 並 於 事 後 持 家 長 證 明 補 辦 事 假, 經 由 科 務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者, 請 假 時 數 於 學 期 結 束 前 補 足 實 習 時 數, 如 請 假 一 天 補 一 天 三 除 因 重 大 特 殊 事 故 事 假 者 外, 不 得 於 事 後 補 辦 請 假 手 續 四 實 習 期 間 請 事 假 者, 每 次 扣 實 習 平 時 分 數 2 分 ( 不 含 重 大 特 殊 事 故 ); 同 時, 請 事 假 一 天 得 補 二 天 實 習 時 數 一 僅 限 於 直 系 親 屬, 事 前 持 訃 文 證 明 向 實 習 單 位 主 管 完 成 請 假 手 續, 並 通 知 指 導 老 師 以 三 天 為 限, 逾 時 部 分 以 事 假 論 請 喪 假 一 天 補 實 習 一 天 二 旁 系 親 屬 之 喪 葬 以 事 假 論 一 請 假 由 本 人 配 偶 或 監 護 人 向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報 備,3 日 內 檢 具 相 關 證 明 或 喜 帖 二 婚 假 採 以 1:1 方 式 補 實 習 第 十 一 條 產 假 ( 含 產 假 安 胎 及 流 產 假 ) 一 請 假 由 本 人 配 偶 或 監 護 人 向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報 備,3 日 內 檢 附 診 斷 書 申 請 產 假 二 流 產 假 天 數 (1) 懷 孕 不 足 13 週 流 產 假 者, 給 流 產 假 14 日 ( 含 例 假 日 ); 懷 孕 13 至 24 週 流 產 者, 給 流 產 假 21 日 (2) 懷 孕 25 週 以 上 流 產 者 可 請 產 假 ( 含 例 假 日 )
25 第 十 二 條 公 假 (3) 產 假 天 數 : 以 6 週 為 上 限 ( 含 假 日 及 產 檢 住 院 期 間 ) 超 過 6 週 者 以 病 假 處 理 (4) 產 假 期 間 該 梯 實 習 暫 停 ; 予 以 休 養, 產 假 結 束 後 即 可 申 請 恢 復 實 習 (5) 請 假 時 間 超 過 實 習 時 數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該 次 實 習 不 計 分, 另 行 安 排 重 補 實 習 時 間 一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校 外 活 動 或 參 加 全 國 性 考 試 者 得 給 公 假 二 實 習 期 間, 盡 量 避 免 請 公 假, 學 校 給 予 之 公 假 以 二 天 為 限, 逾 者 以 事 假 核 記 三 參 加 全 國 性 考 試 之 公 假, 每 次 實 習 只 能 請 一 次, 事 先 以 准 考 證 向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請 假, 事 後 應 繳 驗 准 考 證 第 十 三 條 補 實 習 之 時 間 與 地 點 由 校 方 決 定 ( 原 則 上 回 原 實 習 機 構 補 實 習 ) 第 十 四 條 補 完 實 習 時 數 後, 須 填 寫 補 實 習 證 明 單, 並 經 實 習 機 構 蓋 章 證 明 後 交 學 校 指 導 老 師 備 查 第 十 五 條 學 生 發 生 以 下 情 節 之 一 者, 實 習 課 程 必 須 重 修 : 一 實 習 缺 席 時 數 超 過 實 習 規 定 總 時 數 四 分 之 一 者, 即 超 過 10 天 2 小 時 或 82 小 時 者 ) 二 實 習 期 間 學 生 出 缺 勤 異 常 ( 即 有 遲 到 早 退 ) 超 過 三 次 者 三 學 生 未 能 於 實 習 期 限 內 完 成 該 梯 次 規 定 總 時 數 四 學 生 該 次 實 習 分 數 低 於 60 分 者 第 十 六 條 補 實 習 証 明 單, 若 不 敷 使 用, 請 自 行 影 印 第 十 七 條 本 辦 法 得 隨 時 視 需 要 修 正 之, 修 訂 請 假 辦 法 和 學 生 權 益 有 關, 請 學 生 代 表 參 與 討 論 第 十 八 條 本 辦 法 經 科 務 會 議 校 級 實 習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後, 呈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26 校 外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基 本 資 料 表 指 導 老 師 姓 名 聯 絡 電 話 任 職 公 司 電 話 地 址 帶 實 習 生 經 驗 有 沒 有 相 關 學 經 歷 請 填 寫 相 關 證 書 字 號 ( 或 影 印 相 關 資 料 佐 證 ) 備 註 * 本 表 請 機 構 指 導 老 師 填 妥 後, 送 交 本 校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存 參, 以 建 構 再 次 合 作 之 資 料, 謝 謝!
27 校 外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合 作 同 意 書 本 人 就 職 於 同 意 在 105 年 7 月 1 日 至 08 月 31 日 期 間, 擔 任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校 外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在 實 習 期 間, 本 人 願 意 利 用 工 作 空 檔 時 間, 每 天 至 少 花 一 小 時 與 實 習 生 進 行 經 驗 分 享 與 實 習 工 作 檢 討, 同 時 也 願 意 配 合 敏 惠 醫 專 美 容 保 健 科 實 習 委 員 會 的 請 求, 填 妥 實 習 生 評 分 表 實 習 簽 到 表 及 與 科 上 老 師 保 持 聯 繫, 共 同 為 美 容 保 健 領 域 培 養 優 秀 人 才 而 努 力 此 致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簽 名 : 聯 絡 電 話 : 中 華 民 國 年 7 月 1 日
28 實 習 簽 到 表 此 簽 到 表 目 的 為 提 升 學 生 實 習 品 質 加 強 校 外 生 活 輔 導 及 避 免 造 成 實 習 機 構 管 理 困 難 請 您 惠 予 嚴 格 督 導 實 習 期 間 為 105 年 7 月 1 日 至 105 年 08 月 31 日 謝 謝 您! 應 到 時 間 : 上 午 時 分, 應 退 時 間 : 下 午 時 分 實 習 機 構 : 學 生 班 級 : 五 美 姓 名 : 實 習 日 期 簽 到 時 間 簽 退 時 間 機 構 老 師 簽 名 備 註 統 計 : 遲 到 次 早 退 次 公 假 次 事 假 次 病 假 次 喪 假 次 曠 職 次 * 補 實 習 時 間 請 於 備 註 欄 中 註 明 機 構 主 管 簽 名 : 機 構 指 導 老 師 : 輔 導 老 師 簽 名 :
29 實 習 考 核 表 - 校 內 輔 導 教 師 校 內 實 習 教 師 好 : 感 謝 您 辛 苦 付 出 帶 領 學 校 至 校 外 實 習, 謹 此 敬 致 萬 分 謝 意 下 列 為 實 習 考 核 表, 敬 盼 您 於 學 生 實 習 結 束 後, 依 學 生 實 習 表 現, 撥 冗 予 以 評 分, 俾 便 瞭 解 本 校 學 生 實 習 情 形, 作 為 未 來 改 進 之 參 考 實 習 機 構 名 稱 :; 實 習 學 生 姓 名 : 五 美 四 實 習 時 間 : 自 民 國 105 年 07 月 1 日 至 105 年 08 月 31 日 止, 共 計 328 小 時 請 輔 導 教 師 根 據 學 生 的 表 現 在 每 個 題 項 的 右 方 勾 選 您 同 意 的 程 度 : 優 佳 普 尚 不 一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能 力 良 通 可 佳 1 人 際 關 係 互 動 良 好 具 有 良 好 之 溝 通 表 達 能 力 與 態 度 與 人 溝 通 時, 能 接 納 不 同 的 看 法 二 服 務 態 度 與 敬 業 精 神 1 不 遲 到 不 早 退, 不 隨 意 請 假 按 時 完 成 督 導 人 員 交 辦 的 各 項 工 作 能 主 動 學 習 並 能 積 極 協 助 職 場 事 務 三 專 業 與 一 般 能 力 1 具 備 基 礎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術 因 應 職 場 需 求 公 司 或 單 位 之 相 關 產 品 與 業 務 ( 或 製 程 ) 的 了 解 程 度 3 其 他 特 殊 能 力 ( 如 : 電 腦 打 字 或 外 文 等 ) 四 工 作 日 誌 與 心 得 1 準 時 繳 交 工 作 日 誌 與 心 得 日 誌 與 心 得 內 容 格 式 符 合 規 定 日 誌 與 心 得 內 容 詳 實 完 整 綜 合 評 分 : 輔 導 教 師 簽 章 : 填 表 日 期 : 民 國 年 月 日 備 註 : 一 本 表 請 禁 止 實 習 學 生 參 閱 二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辦 法 第 十 條, 同 學 實 習 成 績 50% 由 實 習 單 位 主 管 評 定,50% 由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評 定, 實 習 總 成 績 以 60 分 為 及 格, 不 及 格 者 不 授 予 實 習 學 分 <70 分 或 >90 分, 請 填 特 殊 成 績 或 不 及 格 報 告 單, 並 註 明 原 因
30 實 習 考 核 表 - 實 習 單 位 敬 啟 者 : 承 蒙 貴 公 司 的 愛 護, 惠 予 敝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之 機 會, 謹 此 敬 致 萬 分 謝 意 下 列 為 實 習 考 核 表, 敬 盼 貴 公 司 於 學 生 實 習 結 束 後, 撥 冗 予 以 評 分, 俾 便 瞭 解 敝 校 學 生 實 習 情 形, 作 為 未 來 改 進 之 參 考 實 習 機 構 名 稱 :; 實 習 學 生 姓 名 : 五 美 四 實 習 時 間 : 自 民 國 105 年 07 月 1 日 至 105 年 08 月 31 日 止, 共 計 328 小 時 請 貴 單 位 督 導 人 員 根 據 學 生 的 表 現 在 每 個 題 項 的 右 方 勾 選 您 同 意 的 程 度 : 優 佳 普 尚 不 一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能 力 良 通 可 佳 4 能 以 適 當 方 式 表 達 個 人 的 觀 點 交 談 時, 口 語 表 達 清 晰, 態 度 誠 懇 親 切 與 人 溝 通 時, 能 接 納 不 同 的 看 法 重 視 團 隊 合 作, 與 同 事 相 處 融 洽 二 服 務 態 度 與 敬 業 精 神 1 不 遲 到 不 早 退, 不 隨 意 請 假 按 時 完 成 督 導 人 員 交 辦 的 各 項 工 作 認 真 學 習, 經 常 主 動 請 教 輔 導 人 員 或 其 他 同 事 儀 容 整 潔, 舉 止 端 正 三 專 業 與 一 般 能 力 4 具 備 基 礎 專 業 知 識 技 術 公 司 或 單 位 之 產 品 的 了 解 程 度 公 司 或 單 位 之 相 關 業 務 ( 或 製 程 ) 的 了 解 程 度 其 他 特 殊 能 力 ( 如 : 電 腦 打 字 或 外 文 等 ) 四 評 語 五 以 下 是 綜 合 評 分, 請 評 量 人 員 針 對 學 生 的 實 習 綜 合 表 現 給 分 ( 評 分 標 準 : 優 良 100~90 佳 89~80 普 通 79~70 尚 可 69~60 不 佳 60 以 下 ) 綜 合 評 分 : 單 位 主 管 簽 章 : 日 期 : 民 國 年 月 日 備 註 : 一 本 表 請 禁 止 實 習 學 生 參 閱 二 同 學 實 習 成 績 50% 由 實 習 單 位 主 管 評 定,50% 由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評 定, 實 習 總 成 績 以 60 分 為 及 格, 不 及 格 者 不 授 予 實 習 學 分 低 於 60 分 或 高 於 90 分, 均 請 註 明 詳 細 原 因 並 另 填 特 殊 成 績 報 告 單 或 不 及 格 成 績 報 告 單 三 本 表 評 分 後, 請 直 接 交 給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31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請 假 單 姓 名 班 級 實 習 機 構 學 號 假 別 事 假 公 假 喪 假 病 假 事 由 證 明 文 件 時 間 自 年 月 日 時 起 至 年 月 日 時 止, 共 日 時 補 實 習 時 間 自 年 月 日 時 起 至 年 月 日 時 止, 共 日 時 機 構 主 管 機 構 指 導 老 師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請 假 單 第 一 聯 : 實 習 單 位 備 存 姓 名 班 級 實 習 機 構 學 號 假 別 事 假 公 假 喪 假 病 假 事 由 證 明 文 件 時 間 自 年 月 日 時 起 至 年 月 日 時 止, 共 日 時 補 實 習 時 間 自 年 月 日 時 起 至 年 月 日 時 止, 共 日 時 機 構 主 管 機 構 指 導 老 師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學 生 實 習 請 假 單 姓 名 班 級 實 習 機 構 學 號 假 別 事 假 公 假 喪 假 病 假 事 由 證 明 文 件 時 間 自 年 月 日 時 起 至 年 月 日 時 止, 共 日 時 補 實 習 時 間 自 年 月 日 時 起 至 年 月 日 時 止, 共 日 時 機 構 主 管 機 構 指 導 老 師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32 美 容 保 健 科 補 行 實 習 證 明 單 ( 第 一 聯 學 生 自 存 ) 實 習 學 生 於 年 月 日 時 起, 至 年 月 日 時 止 共 計 日 時, 在 本 機 構 實 習, 經 確 認 無 誤 實 習 單 位 : 主 管 :( 簽 章 ) 日 期 : 美 容 保 健 科 補 行 實 習 證 明 單 ( 第 二 聯 實 習 機 構 存 查 ) 實 習 學 生 於 年 月 日 時 起, 至 年 月 日 時 止 共 計 日 時, 在 本 機 構 實 習, 經 確 認 無 誤 實 習 單 位 : 主 管 :( 簽 章 ) 日 期 : 美 容 保 健 科 補 行 實 習 證 明 單 ( 第 三 聯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存 查 ) 實 習 學 生 於 年 月 日 時 起, 至 年 月 日 時 止 共 計 日 時, 在 本 機 構 實 習, 經 確 認 無 誤 實 習 單 位 : 主 管 :( 簽 章 ) 日 期 : 本 單 一 式 三 聯
33 105 年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校 外 實 習 訪 談 單 實 習 單 位 訪 談 日 期 訪 談 地 點 校 內 指 導 老 師 校 外 指 導 老 師 實 習 學 生 1. 實 習 生 在 工 作 崗 位 上, 專 業 技 能 的 學 習 狀 況 優 良 可 待 改 進 劣 2. 實 習 生 在 工 作 崗 位 上 之 出 勤 狀 況 優 良 可 待 改 進 劣 3. 實 習 生 與 工 作 場 合 人 際 互 動 情 況 優 良 可 待 改 進 劣 4. 實 習 生 於 職 場 學 習 工 作 技 能 狀 況 優 良 可 待 改 進 劣 5. 實 習 生 職 場 禮 儀 學 習 態 度 優 良 可 待 改 進 劣 6. 實 習 生 之 個 人 現 況 滿 意 度 優 良 可 待 改 進 劣 7. 實 習 生 對 工 作 的 整 體 滿 意 度 優 良 可 待 改 進 劣 * 其 他 記 錄 事 項 : 訪 談 照 片 1 訪 談 照 片 2
34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實 習 學 生 特 別 事 件 報 告 表 實 習 單 位 :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 導 師 : 填 報 日 期 : 年 月 日 事 件 發 生 過 程 ( 請 詳 填 ): 學 生 姓 名 : 班 級 : 年 班 座 號 : 事 件 發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處 理 情 形 及 建 議 : 實 習 組 處 理 : 美 保 科 實 習 組 美 保 科 主 任 導 師 教 官 室 校 長 學 輔 中 心 學 務 處 主 任 秘 書
35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實 習 單 位 : 實 習 期 間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 導 師 : 實 習 成 績 不 及 格 報 告 單 學 生 姓 名 : 班 級 : 學 號 : 實 習 成 績 : 填 報 日 期 : 年 月 日 學 生 實 習 場 所 表 現 及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處 理 過 程 ( 請 詳 填 日 期 及 事 件 ):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建 議 事 項 : 單 位 主 管 或 其 他 人 員 意 見 : 導 師 : 美 保 科 實 習 組 : 美 保 科 主 任 :
36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美 容 保 健 科 實 習 成 績 特 殊 報 告 單 實 習 單 位 :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 學 生 班 級 : 學 生 學 號 : 學 生 姓 名 : 實 習 成 績 : 日 期 ( 年 月 日 ) 實 習 學 生 表 現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觀 察 及 處 理 實 習 單 位 主 管 或 其 他 人 員 意 見 指 導 教 師 簽 章 簽 章 註 : 實 習 成 績 超 過 90 分 以 上 或 低 於 70 分 以 下, 請 具 體 陳 述 學 生 實 習 事 實 狀 況
37 實 習 過 程 需 完 成 的 表 單 總 表 學 生 實 習 單 位 實 習 老 師 家 長 同 意 書 ( 實 習 前 繳 指 導 老 師 合 作 同 意 書 實 習 前 說 明 會 記 錄 ( 含 照 片 ) 交 )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表 (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基 本 資 料 表 2~3 次 訪 談 單 ( 含 照 片 ) 前 繳 交 ) 實 習 報 告 ( 實 習 後 繳 實 習 單 位 滿 意 度 調 查 表 校 內 實 習 考 核 表 交 ) 學 生 滿 意 度 調 查 表 ( 實 簽 到 表 成 績 表 ( 紙 本 需 蓋 章 ) 習 後 繳 交 ) 校 外 實 習 考 核 表 實 習 單 位 評 估 表 實 習 輔 導 紀 錄 必 要 時 填 寫 : 特 殊 事 件 報 告 表 實 習 成 績 特 殊 報 告 單 (<70&>90) 實 習 成 績 不 及 格 報 告 單 (<60) * 所 有 表 件 均 可 至 美 容 保 健 科 網 頁 下 載 下 載 點 : 學 校 首 頁 教 學 單 位 美 容 保 健 科 首 頁 [ 申 請 表 單 ] 專 區 * 所 有 企 業 專 區 與 教 師 專 區 文 件, 為 顧 及 個 人 隱 私, 請 勿 交 由 學 生 繳 回 實 習 設 備 組
38 實 習 生 工 作 時 間 表 * 實 習 生 需 於 105 年 7 月 1 日 至 8 月 31 日 期 限 內 完 成 規 定 時 數 * 學 生 若 有 請 假 或 遲 到 早 退 之 情 形, 依 照 規 定 補 滿 工 作 時 數 * 學 生 依 規 定 每 日 工 作 8 小 時 * 五 專 實 習 總 時 數 328 小 時 (41 天 )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星 期 六 星 期 日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7/18 7/19 7/20 7/21 7/22 7/23 7/24 7/25 7/26 7/27 7/28 7/29 7/30 7/31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8/10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8/22 8/23 8/24 8/25 8/26 8/27 8/28 8/29 8/30 8/31
幻灯片 1
白 色 花 诗 集 人 民 文 学 出 版 社 1981 年 出 版 共 收 七 月 派 诗 人 阿 垅 鲁 藜 孙 钿 彭 燕 郊 方 然 冀 汸 钟 瑄 郑 思 曾 卓 杜 谷 绿 原 胡 征 芦 甸 徐 放 牛 汉 鲁 煤 化 铁 朱 健 朱 谷 怀 罗 洛 等 二 十 人 的 诗 作 一 百 十 九 首 集 名 出 自 阿 垅 未 入 选 的 一 首 诗 中 要 开 作 一 枝 白 色 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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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资 格 考 试 资 料 汇 编 目 录 1. 教 师 资 格 条 例...1 2.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实 施 办 法...5 3.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9 4.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暂 行 办 法...13 5. 中 小 学 和 幼 儿 园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标 准 ( 试 行 )...16 6. 全 国 教 师 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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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监狱管理执法全书(二百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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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鸞和懺悔道的哲學
輔 仁 宗 教 研 究 第 二 十 期 (2010 年 春 )127-177 頁 台 灣 宗 教 行 政 研 究 的 回 顧 鄭 志 明 輔 仁 大 學 宗 教 學 系 教 授 提 要 有 關 宗 教 行 政 的 學 術 研 究, 大 約 是 最 近 十 年 來 才 逐 漸 地 發 展, 獲 到 學 者 們 的 關 注 與 重 視, 可 是 成 果 仍 相 當 有 限 本 文 將 對 既 有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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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魚 作 文 教 學 流 程 與 實 務 文 / 子 魚 1 第 一 節 寫 日 記 一 說 明 : ( 一 ) 日 記 要 領 : 一 日 只 寫 一 件 事, 範 圍 縮 小, 比 較 好 回 想 切 割 生 活, 從 一 天 當 中 設 定 一 個 地 點 時 間, 將 發 生 的 事 情 寫 下 來 印 象 深 刻 做 記 錄 一 件 小 事, 都 值 得 寫 因 為 細 微 末 節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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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三 部 巫 山 行 ( 第 十 九 篇 一 六 三 集 至 一 七 一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目 錄 第 一 六 三 集 神 女 無 恙 第 一 六 四 集 旅 途 人 生 第 一 六 五 集 天 蒼 野 茫 第 一 六 六 集 虛 空 碧 影 第 一 六 七 集 青 潭 連 天 第 一 六 八 集 碧 霞 擁 日 第 一
Microsoft Word - 【預官_士_考選歷屆試題86~100】.doc
預 官 ( 士 ) 考 選 歷 屆 試 題 86~100 以 下 資 料料 均 為 網 路 上 搜 尋 整 理 的, 若若 有 錯 誤 之 處, 煩 請 告 知, 謝 謝! 86 ( )1. 下 列列 何 者 非 孫 子 兵 法 的 戰 略略 原 則? A 兵 者, 詭 道 也 B 兵 貴 勝, 不不 貴 久 C 勝 兵 先 戰, 而 後 求 勝 D 上 兵 伐 謀, 其 下 攻 城 ( )4. 韓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国 际 收 支 业 务 办 事 指 南 一 银 行 结 售 汇 业 务...2 ( 一 ) 银 行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和 退 出... 2 ( 二 ) 银 行 经 营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机 构 信 息 变 更 指 南... 3 ( 三 ) 人 民 币 与 外 汇 衍 生 产 品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5 ( 四 ) 合 作 办 理 远 期 结 售 汇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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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5 1 各 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認 列 [6-2] 購 買 擴 建 廠 房 之 建 地 及 機 器 設 備, 相 關 的 各 項 支 出 如 下, 試 計 算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機 器 設 備 之 成 本 支 出 內 容 土 地 成 本 房 屋 及 建 築 成 本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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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 共 5 頁 一 基 本 能 力 : 共 25 題, 每 題 2 分, 合 計 50 分, 答 錯 不 倒 扣 請 於 答 案 卷 ( 卡 ) 上 依 題 號 作 答 1. 甲 晉 乘 楚 杌 :ㄔㄥˊ; 乙 贗 品 :ㄧㄢˋ; 丙 侷 促 一 隅 :ㄡˇ; 丁 裨 海 紀 遊 :ㄅㄞˋ 上 列 中 字 詞 的 讀 音, 何 者 正 確?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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